《简单的逻辑学》读书笔记
编辑:huangtingting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08-15 阅读:
《简单的逻辑学》读书笔记
《简单的逻辑学》是一本很好读的书,读得很轻松,感觉很易懂。可是读完了,合上书,却发现似乎理论是理论,实践是实践,二者平行不相交。那么,我们为什么要学逻辑学,又是如何在现实生活中运用它?我不懂逻辑学几十年了,似乎依然活得自如啊。
§1.学习逻辑学的目的:
l 学习逻辑学的第一要务是反映真相。(P34)
l 具备清晰高效思考的能力。(前言)
l 得出正确结论,说服听众接受。(p105,第三章。原文是“一个论证有双重目的,得出正确结论,说服听众接受。”)
l 在我们面对错误推理时,保护我们不受误导(P121)
那么,如何提升逻辑能力呢?书中的举例简单而直观,所以很容易识别对错。但在现实生活中,影响因素决不是单件的,而结论也可能更加复杂。我们如何识别呢?书中给了最简单、也最根本的原则。为了能够深入理解相关概念,我把书里重要的部分,再次梳理了一下。
§2.命题:(P57)statement
l 命题是论证的基本组成部分。一个论证可能会包含许多命题,但本质上,应该由两个基本命题组成,一个是“前提premise”,一个是“结论conclusion”。
l 命题可以分为
Ø 全称命题(universal),如果为真,这个说法适用类别所有的个体。
Ø 特称命题(particular),不包括类别中的所有成员,无论部分大小,只是部分。
Ø 直言命题(categorical statement),清楚明确地告诉我们事物的真相是什么。最有效的论证,其结论都是直言命题。
Ø 事实命题(statement of facts),以事实为前提进行论断。
Ø 价值命题(statement of values),对于价值的判断是主观的,而评估标准是有可能不全凭个人,因此需要确定价值的稳定性。
l 此外,每个命题包含一个主项(subject),即我们要说明的对象,和一个谓项(predicate),我们对此对象所说明的一切。主项、谓项之间的关系有断言、否定和比较几种。
§3.如何做论证?
l 论证有两个基本要素,前提和结论。好的逻辑是正确有力的论证,为达到这个目的,需要保障命题的真实性,以及结构的有效性。三种基本的论证形式分别为:
n 联言论证(conjunctive argument),因A命题而得出B命题,A、B命题皆为真。
n 选言论证(dis-conjunctive argument),A或B命题相斥,一为真,另一必为假。
n 条件论证(hypothetical argument),如果A成立,那么B必须成立。条件论证是具有前瞻性的,可行的预言来自于对过去事实的积累。
l 演绎论证(deductive argument):从一般到个别,得出必然性结论。“其基本原理是从一个我们知道为真的命题(大前提)开始,通过抽丝剥茧的分析(通过小前提到结论)得出原始命题后隐含着什么”(P98)。
然而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仅仅两个事物的论证,所以三段式论证很重要,即通过观点的联系推导出结论。在三段式论证中,要注意中项(middle term)即是大前提的谓项,也是小前提的谓项,其作用是联结大项和小项。
一个正确的结论,必须达到两个基本要求。一是必须有正确的内容,二是必须有合理的结构(P84)。也就是说,前提要真实,且与结论相关,能够有效支持结论。论证结构中,中项必须联结大项和小项。结论必须反应前提的量(quantity),如两个特称的前提不能得确定的结论; 也必须反应前提的质(quality),也就是肯定还是否定的。如果结论是否定的,则前提中至少有一个必须是否定的。
l 归纳论证(inductive argument):从个别到一般,得到可能性结论。“归纳推理的目的是对大量的事物作出可信的一般性结论,即具有高度可能性”。一般来说,“以整体中的某一部分为样本来做研究,以此来代表整体”(P101)。
l 如何说评定论证:
前提是正确的吗?论证结构合理与否?论证的结果是否对客观规律进行了反映。
§4.逻辑学的基本原理:
在进行逻辑过程中,要关注所论证的内容,是否符合逻辑学的基本原理。
l 同一律:事物只能是其本身。
l 排中律:对于任何事物,在一定条件下的判断都要有明确的“是(being)”或者 “非(not being)”,不存在中间状态。
l 充足理由律:任何事物都有其存在的充足理由。
l 矛盾律:在同一时候,某个事物不可能在同一方面既是这样,又不是这样。
如何探究事务的根源?
找到了事物的根源就可以控制事物的发展,控制事物所带来的影响。在探寻事物根源的过程中,一般从其结果开始,要对其现象做出解释。“每一个原因与其结果之间必须存在根本的相似之处”(P38)。原因往往是一系列的,需要不断去探索。一般来说,主要用四种因果关系。
l 动力因(efficient cause):它的活动可以决定某个事物存在与否或者改变其存在状态。在此其中,要区别主要原因与工具原因。工具,是主要原因要得到某种结果所使用的媒介,它从属于主要原因。
l 目的因(final cause):对于行动来说,就是行动的目的,对于客观事物来说,就是它的功用。
l 质料因(material cause):组成事物的具体材料。
l 形式因(formal cause): 决定一个事物是此非彼的特殊性质。
虽然不懂逻辑学不影响没有逻辑的生活,但学了逻辑学并锻炼思维以后,应该能够让自已有更慎密的思维习惯,能够发现掩藏在各种描述下的真相----书中也反复强调,逻辑学的本质就是真相,可以鉴别描述中不严密地部分以免上当,同时可以提升自已思维的条理性,甚而,可以见微知著,通过表象预判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