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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言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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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公司新闻发言人制度》

新闻发言人制度(初稿)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XXX公司的对外宣传和沟通,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工作体系,规范公司新闻

发布工作,为公司发展赢得广泛的理解和支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新闻发言人工作应遵守新闻宣传纪律和有关保密规定,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应坚持正

确的舆论导向,展示良好企业形象。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三条 公司新闻发言人由分管宣传的副总担任,代表公司对外发布新闻。

第四条 新闻发言人主要职责:

1、协调、指导新闻发布筹备、实施工作;

2、审核新闻发布建议、新闻发布稿和新闻答问口径;

3、主持新闻发布会;

4、代表公司对外发布新闻、声明和有关重要信息;

第五条 新闻发布工作实行归口管理。公司总经办(新闻中心)为新闻发布工作的归口管理部

门,协助新闻发言人开展新闻发布工作。

第六条 总经办的主要职责:

1、研究分析外部舆情,对需要发布信息、澄清事实或加强宣传的新闻事件,提请新闻发言人对外发布信息;

2、梳理内部工作情况,就相关专业部门提出的新闻发布需求,提请新闻发言人对外发布信息;

3、组织实施新闻发布工作,拟订新闻发布工作计划、策划方案,会同相关专业部门起草新闻发言稿;

4、当公司内外部发生公关危机时,组建危机紧急处理小组;

5、做好新闻发布的会务工作;

6、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发布活动,邀请相关新闻媒体采访报道;

7、跟踪媒体报道情况和社会舆论反应,开展新闻发布效果评估,向新闻发言人反馈信息,提出工作建议;

8、完成公司新闻发言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有关部门的主要职责:

1、提供专业背景资料,协助总经办起草新闻发言稿;

2、参加新闻发布会,补充解答新闻媒体提出的问题;

3、根据新闻媒体要求,补充提供专业技术资料;

4、在各自权限范围内,针对不同的危机类型(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关危机、内部危机)编制危机应急预案;

5、根据新闻媒体提出的问题,对本部门(专业)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第三章 新闻发布的内容和形式

第八条 新闻发布的主要内容包括:

1、重要节点新闻发布。当公司获得重大业绩或取得重大荣誉时,集中对外发布消息,向社会各界展示XXX公司良好形象。

2、应急新闻发布。应急新闻发布工作是指针对各类突发事件,对可能涉及或已经涉及公司形象的负面报道进行的新闻发布工作。

3、针对社会舆论对本公司的重点关注点,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解疑释惑。

4、其他需要发布的重要事项。

第九条 新闻发布可采取以下方式:

1、新闻发布会;

2、新闻通报会(包括记者招待会等);

3、以新闻发言人的名义发布新闻、声明;

4、组织新闻记者集体采访或单独采访;

5、公司网站、企业官方微博等发布;

6、其他形式或渠道的新闻发布。

第四章 新闻发布工作机制

第十条 新闻发布工作实行审批管理。新闻发布的主题和内容由总经办或总部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报请公司分管副总审批后实施。

第十一条 新闻发布的工作程序:

1、明确发布主题。根据年度新闻发布计划和工作需要、突发应急事件分析结果或社会舆情分析结果,以及媒体采访要求等情况,由总经办、有关部门等有关方面提出发布需求,执行审批程序,明确新闻发布主题。

2、收集发布资料。新闻发布材料一般包括新闻通稿和背景材料。新闻通稿主要介绍要发布的主题内容,应形成书面材料并在会上散发;背景材料应根据一个时期工作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做必要的答复准备。必要时,还可准备宣传视频、宣传册等资料。上述材料由参加发布的相关部门提供,总经办负责汇总把关,报公司分管副总审定。新闻发言人制度

3、制定发布方案。新闻发布归口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新闻发布时机和形式,制定相应的新闻发布工作实施方案,协调相关部门,起草新闻发布稿,报新闻发言人审核。

4、邀请相关媒体。根据发布需要,邀请相关新闻媒体。

5、实施新闻发布。以公司名义召开的发布会,一般由新闻发言人发布,除新闻发言人外,其他发布人员由总经办提出建议后,报公司分管副总确定。

6、事后效果评估。新闻发布后,总经办回顾发布流程,跟踪媒体报道情况,评价发布效果,总结发布工作,及时向新闻发言人、有关部门反馈。新闻发言人制度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规定由公司总经办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公司下属子公司可根据实际,参照本制度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篇二:《集团公司新闻发言人制度》

新闻发言人制度

集团新闻发言人制度

(讨论稿)

2009年3月19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集团对外宣传和沟通,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工作体系,规范公司系统新闻发布工作,为公司发展赢得广泛的理解和支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以及集团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新闻发言人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归口管理”的原则,按照“权威、及时、准确、灵活”的要求开展工作。

第三条 新闻发言人工作应遵守新闻宣传纪律和有关保密规定,维护集团公司合法权益;应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展示良好企业形象。新闻发言人制度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四条 集团公司新闻发言人由办公室(新闻中心)主任担任,代表集团公司对外发布新闻。

第五条 新闻发言人主要职责:

(一)协调、指导新闻发布筹备、实施工作;

(二)审核新闻发布建议、新闻发布稿和新闻答问口径;

(三)主持新闻发布会;

(四)代表集团公司对外发布新闻、声明和有关重要信息。

第六条 新闻发布工作实行归口管理。集团公司办公室(新闻中心)为新闻发布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协助新闻发言人开展新闻发布工作。

第七条 办公室(新闻中心)的主要职责:

(一)研究分析外部舆情,对需要发布信息、澄清事实或加强宣传的新闻事件,提请新闻发言人对外发布信息;

(二)梳理内部工作情况,就本单位相关专业部门提出的新闻发布需求,提请新闻发言人对外发布信息;

(三)组织实施新闻发布工作,拟订新闻发布工作计划、策划方案,会同相关专业部门起草新闻发言稿;

(四)做好新闻发布的会务工作;

(五)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发布活动,邀请相关新闻媒体采访报道;

(六)跟踪媒体报道情况和社会舆论反应,开展新闻发布效果评估,向新闻发言人反馈信息,提出工作建议;

(七)完成上一级新闻发布归口管理部门交办的工作;

(八)完成本单位新闻发言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总部有关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提供专业背景资料,协助办公室(新闻中心)起草新

闻发言稿;

(二)参加新闻发布会,补充解答新闻媒体提出的问题;

(三)根据新闻媒体要求,补充提供专业技术资料;

(四)根据新闻媒体提出的问题,对本部门(专业)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第三章 新闻发布的内容和形式

第九条 新闻发布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年度新闻发布。以年度工作会为时间节点,重点发布公司年度工作成绩,阐述公司与利益相关者的关系,集中传播公司发展规划、优质服务、企业文化、经营理念等企业核心价值观,向社会各界集中展示企业良好形象。

(二)年中新闻发布。以电力迎峰度夏为时间节点,重点发布电力迎峰度夏形势、有序用电工作等内容。

(三)应急新闻发布。应急新闻发布工作是指针对各类突发事件可能涉及或已经涉及公司形象的负面报道进行的新闻发布工作。

(四)针对社会舆论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解疑释惑。

(五)其他需要发布的重要事项。

第十条 新闻发布要严格执行新闻宣传纪律和国家、企业有关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国家和企业秘密。未经批准,任何部门或

个人不得以公司名义举办新闻发布活动或对外发布新闻和信息。

第十一条 新闻发布可采取以下方式:

(一)新闻发布会;

(二)新闻通报会(包括记者招待会等);

(三)以新闻发言人的名义发布新闻、声明、谈话;

(四)组织新闻记者集体采访或单独采访;

(五)XX公司网站;

(六)其他形式或渠道的新闻发布。

第四章 新闻发布工作机制

第十二条 新闻发布工作实行审批管理。新闻发布的主题和内容由办公室(新闻中心)或总部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报请集团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实施。

第十三条 新闻发布的工作程序:

(一)明确发布主题。根据年度新闻发布计划和工作需要、突发应急事件分析结果或社会舆情分析结果,以及媒体采访要求等情况,由办公室(新闻中心)、有关部门等有关方面提出发布需求,执行审批程序,明确新闻发布主题。

(二)收集发布资料。新闻发布材料一般包括新闻通稿和背景材料。新闻通稿主要介绍要发布的主题内容,应形成书面材料并在会上散发;背景材料应根据一个时期工作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做必要的答复准备。必要时,还可准备电视专题片、图表等

资料。上述材料由参加发布的相关部室提供,办公室(新闻中心)负责汇总把关,报公司领导审定。

(三)制定发布方案。新闻发布归口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新闻发布时机和形式,制定相应的新闻发布工作实施方案,协调相关部门,起草新闻发布稿,报新闻发言人审核。

(四)邀请相关媒体。根据发布需要,邀请相关新闻媒体。

(五)实施新闻发布。以集团公司名义召开的发布会,一般由新闻发言人发布,也可邀请集团公司领导或相关部门负责人发布。除新闻发言人外,其他发布人员由办公室(新闻中心)提出建议后,报集团公司分管领导确定。 (六)事后效果评估。新闻发布后,办公室(新闻中心)回顾发布流程,跟踪媒体报道情况,评价发布效果,总结发布工作,及时向新闻发言人、有关部门反馈。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规定由办公室(新闻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公司所属各单位可根据实际,参照本制度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篇三:《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

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

第一条 新闻发言人的职责

(一)及时主动、准确全面地向党内外介绍党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党的建设情况,介绍和说明党委做出的重要战略规划、重大决策、重点工作、重要事项以及工作进展等情况;新闻发言人制度

(二)介绍党的代表大会情况,介绍党委举办的重要会议活动特别是党委全委会和重要专题工作会议等情况;

(三)及时就本地本部门涉及党的工作的重大事件和重要热点难点问题发布信息,表明立场和观点,介绍所采取的措施和工作进展等情况;

(四)及时澄清涉及党的工作的各种误解和疑虑,批驳谣言,消除不实或歪曲报道的影响;

(五)适时发布涉及党务的突发事件信息,包括时间原因、基本情况、动态进展、采取的应对措施等;

(六)发布其他需要向社会公布的信息。

第二条 新闻发言人的设立

(一)市委设立新闻发言人,具体负责本级党委新闻发布工作的规划策划和组织实施,直接对本级党委负责。市委有关部门同时设立新闻发言人;

(二)各县(市、区)党委和通化经济开发区党工委要

建立新闻发言人,配备常设新闻发言人办公室。党委(组)新闻发言人直接对本级党委负责,新闻发言人办公室职能由同级党委外宣办履行;

(三)党委(组)新闻发言人可配备兼职新闻助理。协助党委新闻发言人工作。

第三条 新闻发布的方式

新闻发布可视不同情况,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新闻通气会以及接受记者采访等形式进行。新闻发布会应做到时间简短、主题集中,新闻发布稿的起草和发送、新闻发布口径的确定、新闻发布会的程序和仪式要体现新闻发布会的特点,新闻发布稿一般不超过1500字,新闻发布会一般不超过90分钟。

第四条 新闻发布的程序

(一)涉及全局性工作及重要内容的新闻发布,根据市委相关会议决定,由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市委例行新闻发布活动,由市委新闻发言人编制计划和内容,报分管领导同意后组织实施;

(三)对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新闻媒体报道的敏感话题,需要市委新闻发言人进行回应的,由市委宣传部提出方案,报市委主要领导同意后组织实施;

(四)重大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按照《通化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通化市突发公共事件新闻

发布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市委各部委办的新闻发布,应事先报送市委宣传部审核同意,以市委新闻发布会名义发布,或由各部门自行组织实施。涉及重大敏感问题的,应由市委宣传部提出审核意见,报市委主要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六)各县(市、区)党委、通化经济开发区党工委新闻发布活动,参照上述程序执行。

第五条 新闻发布的管理

(一)市委宣传部对全市党委新闻发布工作统一管理。

(二)市委宣传部负责各地、各部门新闻发言人、新闻助理的业务管理和工作培训。规范新闻发布活动,严肃新闻发布纪律,保证新闻发布质量。

(三)未经市委批准或主管部门审核授权,任何部门不得以党委(组)新闻发言人名义擅自发布信息。

篇四:《新闻发言人制度》

[篇一:民政局新闻发言人制度]

为进一步增加民政工作透明度,促进民政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努力扩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知情权、质询权和监督权,更好地落实“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宗旨,树立民政机关的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新闻发言人的设立

大姚县民政局实行新闻发言人制度,新闻发言人由局领导班子担任,第一新闻发言人:张杨(县民政局副jú长),第二新闻发言人:赵红(县民政局副jú长),办公室主任为新闻发言人的联络员。

二、新闻发言人的职责

(一)新闻发言人是局发布新闻信息的责任人,应根据新闻发布有关规定,及时、准确、系统地做好全局新闻信息公开发布工作,主动引导好舆论导向。其他人员未经新闻发言人授权,不得擅自发布新闻信息。新闻发言人制度

(二)及时向上级领导部门通报我局重大举措、重要活动和突发事件,拟定相应的宣传口径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新闻发言人发布新闻信息,fǔ 部门中都是普遍存在的。这项制度是推动政务公开和透明,增进执政部门与普通人之间联系的重要手段。

美国

用法律约束发言人

新闻发言人、新闻发布会在美国一方面是政府控制新闻传播的手段,一方面也是政府通过新闻界和公众进行沟通的方式。

美国的新闻发言人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总统新闻发言人。据历史学家考证,最早聘用总统新闻发言人的是19世纪中期的第七任美国总统安德鲁·杰克逊。20世纪初,美国第27任总统威廉·霍华德·塔夫脱是第一个安排每周两次举行定期记者招待会的总统。此后虽有反复,但定期的记者招待会延续了下来,白宫的新闻发言人制度也就相对固定了。于是新闻发言人成为一种制度普遍在美国各地建立起来。据美国全国政府传播者协会估计,各级政府大约有4万名政府传播者,也就是新闻发言人。

美国新闻发言人制度法律化的重要根基是保障公民信息自由权的一系列的法律,包括美国建国之初的<独立宣言>、1791年颁布的<宪法第一修正案>、1967年开始实行的<信息自由法>、1977年的<阳光下的政府法>(即要求政府各部门公开一切属于讨论的会议内容)。这些法律要求每个联邦机构公布详细规章,保证公共信息的自由流通。

法律同时规定,拒绝提供情况要接受司法审查,对任意拒绝提供消息的官员可采取罚款等手段,以此杜绝来自官方机构的拖延和阻挠。因此,从美国等西方国家的实践来看,新闻发言人制度就是一种有限的信息源,作为一种润滑剂,协调着政府和媒体以及公众之间的关系。

俄罗斯

新闻秘书成职业

与中国、美国不太一样,在俄罗斯并没有新闻发言人制度这种提法。因为新闻发言人在这里被当作一种职业。俄语中把从事新闻发言这一职业的人叫做新闻秘书。

新闻秘书这一职位从苏联时期就开始存在了。当时的新闻秘书代表国家和政府向报纸、广播、电视等大众媒体提供官方的信息。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新闻秘书不仅存在于政府机关,而且逐渐扩展到大型企业、公司、社会和民间的各种组织,甚至连名人都开始专门聘请自己的新闻秘书。有统计显示,如今新闻秘书在俄罗斯正在慢慢成为热门职业。

然而,纵观当今俄罗斯总统、总理、外交部长再到大公司一把手的新闻秘书,可以肯定的是,不是任何人都能轻易涉足新闻秘书这一行业的。因为这些社会高层人士的新闻秘书大多数都毕业于莫斯科国立大学、莫斯科国际关系学院等俄罗斯的名校。他们攻读的专业大都是公共关系或新闻传播。例如,俄罗斯总统梅德韦杰夫的现任新闻秘书季马科娃就毕业于莫斯科大学哲学系,做过记者、政治评论员,之后进入政府新闻部门工作。2008年被当时刚刚上任的梅德韦杰夫任命为总统新闻秘书。

当然,要成为国家高层领导人或者大公司老板的新闻秘书,只具备必要的教育背景和从业经历是远远不够的。有俄罗斯专家就总结出了新闻秘书应有的基本素质:那就是渊博的学识、丰富的公关经验、善于保守秘密、同上级保持观点一致、有纪律观念、懂得服从等等。当然,新闻秘书的形象及穿着打扮也是很重要的。良好的外表和精神面貌不仅有助于增加自信,更会增强新闻秘书的亲和力,拉近他与媒体及他人之间的距离,这样做起事来才能事半功倍。

以色列

发言人日夜值班

凡是在以色列工作的外国记者,每人手里都有一份各zhèng fǔ 部门新闻发言人联系方式。以色列政府新闻办每半年就会将这份名单更新一次。本报记者统计了一下,目前手头上一共有60多个部门发言人的联系方式,可以说是非常详细。

由于以色列的一些举动,经常会引发国际社会的关注,所以新闻发言人的工作非常繁忙。而且,在以色列的一些敏感部门,例如国防部、总理办公室等,新闻发言人经常不止一位,他们除了会说流利的英语和希伯莱语外,还有专门会说俄语和阿拉伯语的新闻发言人。这些新闻发言人工作起来马不停蹄。比如以色列国防军发言人的办公室热线电话,就是24小时由几个人同时值班的。一旦有突发事件,媒体记者们就可以拨打负责不同区域的发言人电话,以询问事件的最新进展。

新闻发言人的工作直接决定了他所代表的部门对媒体乃至社会各界的态度。新闻发言人的一时疏忽,乃至回答滞后都会使政府陷入被动局面。

比如2010年5月底以军袭击国际救援船队的事件后,以军在向媒体公布事件进展方面严重滞后,记者提出的大部分问题也都被新闻发言人拒绝回答,导致了以色列在国际社会中陷入极大被动。但是以军发言人办公室很快就调整了姿态,开始尽量回答记者的提问,将能够提供的信息全部公开。新闻发言人的态度也是非常好,得知我是中国记者之后,甚至还用中文说了“你好”,这着实让我吃了一惊。

为了扭转公关上的失利,以军新闻发言人还在微博上注册了账号,将信息第一时间传到记者手中。所以这也算是以色列在信息时代迈出的史无前例的一步了。

美国新闻发言人四大守则

新闻发言人是美国许多大学中大众传媒专业研究的课题之一。从白宫发言人多年的“表现”来看,除了穿着打扮、言谈举止等基本素质之外,美国的新闻发言人至少要遵守四大守则。

其一是政治立场要站稳。伊拉克战争期间,美国<华盛顿邮报>曾批评美军新闻发言人布鲁克斯对战争之初美军遇到的失利和损失,对伊拉克平民的伤亡人数绝口不提。有记者抱怨说,每天等在这个价值数百万美元的新闻中心里毫无价值。其实,布鲁克斯心里很清楚,如果光替伊拉克人说话,那他岂不成了萨达姆的新闻发言人了。在站稳政治立场这一点上,作为军人的他是绝不含糊的。

其二是绝对替主人保密。在这方面,布什总统的第二任新闻发言人麦克莱伦绝对是楷模。在就任后的第一次新闻发布会上,先后有数名记者就伊拉克大规模杀伤性武器问题发问,麦克莱伦的回答只有一句:“这个问题我们已经讨论过了。”

其三是对该了解的事情要倒背如流。白宫前任新闻发言人弗莱舍为了干好这份差事,两年多来没好好休息过一天。每天早晨5时,他就得起床,睁开眼睛干的第一件事就是看当天的报纸和其他媒体的报道,并设想记者们可能提出的各种问题。

其四是讲话滴水不漏,不给反对派抓到把柄。按说这是基本要求,不难达到,但事实上还是会发生某些纰漏。就拿巧舌如簧的弗莱舍来说,“9·11”事件后,弗莱舍有一次回答白宫记者提问时说:“你们以后说话得小心一些,在开腔前先回头看看背后有没有美籍阿拉伯人。”话一出口,立即引起白宫记者的不满,弗莱舍不得不为此正式道歉。

[篇三:加快建立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推进党的建设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对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提出了若干新举措和新要求,其中一条就是“建立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这一新要求必将推动党务新闻发布制度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为做好新形势下党务新闻发布工作提供重要的制度保障。

一、建立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的重要意义和目标任务

在党的中央文件中,而且是在党的全会通过的决定中,明确提出“建立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还是第一次。这一要求的提出,是党务新闻发布制度建设在新形势下的重大改进、重大突破,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建立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是充分发展和切实推进党内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需要;是进一步推进党务公开。增强党务工作透明度,尊重和保障广大党员对党务信息知情权的需要;是新的舆论形势和传播格局下,健全完善党务新闻发布制度,改革创新党务新闻发布工作,提高党务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科学化水平,积极主动引导舆论,维护党的形象和声誉的需要。

建立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的目标任务主要有两个,一是围绕党的工作大局和工作中心,全面、准确、主动、及时地向党内外境内外介绍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介绍党的重大战略思想和党的建设的政策措施及其进展,增进社会公众对党的工作的了解、理解和支持;二是针对境内外舆论动向,及时发布党的权威信息,解疑释惑,消除不实或歪曲报道的影响,维护党的团结和社会政治稳定,树立和维护党的民主、进步、文明、开放的形象,为党的工作营造良好的境内外舆论环境。

二、党的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和新闻发布工作进展

党的十六大以来,党务新闻发布制度建设越来越受到中央的高度重视。2004年9月,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提出要“逐步推进党务公开,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强调要“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和重大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快速反应机制”。之后,中央有关文件多次指出要健全和完善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中央外宣办、中央各部门和各省(区、市)多层次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推动新闻发布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方向发展。

根据中央的要求,几年来,在中央外宣办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目前,党中央部门中已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中央统战部、中央对外联络部、中央党史研究室、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台办等7个部门初步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党中央有关部门的新闻发言人名单、新闻发布工作机构和联系电话近几年连续在中央外宣办年底盘点新闻发布工作的新闻发布会上对外公布,受到了新闻媒体和公众舆论的一致好评。

党中央部门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初步建立推动党务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取得了较快进展。党中央各有关部门对外发布和介绍本部门工作已初步日常化、经常化、规范化。近几年来,各有关部门通过举办和出席中外记者新闻发布会、召开记者吹风会、安排有关领导接受采访、向新闻媒体提供信息、在新闻媒体发表文章和回答记者问询,以及加强门户网站建设等多种方式,适时介绍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组织建设、反腐倡廉工作、统战工作和对外交往工作,以及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建设、开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活动等情况,发布权威信息,回答舆论关切,成效十分显著,发展势头良好。特别是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中央统战部、中央对外联络部、中央党史研究室、中央台办、中央政策研究室和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等部门和工作机构的负责人出席的中央外宣办中外记者新闻发布会、新闻吹风会,取得了很大很好的社会反响和引导舆论的实效。

改革开放30多年来的党的历次代表大会,从十二大到十七大。都建立了大会新闻发言人制度,设立了新闻发言人,建立了新闻中心。不断探索和实践新闻发布工作,积累了党的代表大会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和新闻发布工作的丰富经验。特别是党的十七大的新闻发布工作。采取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热情服务的原则,设立了新闻发言人和新闻中心,建立了强有力的大会新闻发言工作机构和队伍。不仅通过举办新闻发布会、新闻吹风会、记者招待会等方式对外及时介绍大会的筹备、议程、召开、决定等各方面总体情况,还充分、热情地受理境内外记者的采访申请和问询,通过安排集体采访、个别采访、提供信息、回复问询和开放团组等方式,尽可能多样化、个性化地满足记者的信息需求,尽可能不拒绝记者提出的采访申请,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媒体给予了高度赞扬。

三、积极推进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的基本要求

党中央部门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初步建立和党的新闻发布工作的进展为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建设打下了一定基础、积累了很好经验。各级党委和党的部门要按照十七届四中全会的精神和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采取措施,扎实有效地推进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

(一)建立多层次的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党的各级委员会,包括党的中央委员会、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地(市)级委员会、县级委员会和乡(镇)委员会等,要逐步建立本级党委的新闻发言人制度。每一级党委负责本级党委和党的部门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建设,同时负责指导、协调本级党委所辖区域内下一级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建设。

(二)明确党委新闻发言人工作职责。从目前党的新闻发布工作经验看,党委新闻发言人至少要做好以下11个方面的发布工作:

(1)解释党的章程;

(2)介绍和说明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和重大战略思想;

(3)发布和解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决定,具体举措和规章制度;

(4)发布党召开和出席的重要会议、举办和参加的重大活动,以及对外交往情况等,特别是做好各级党的代表大会、常委会、全会和专题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的信息发布工作;

(5)发布和介绍党的领导人的有关活动行程等涉党的领导人的信息;

(6)表明和传达党对有关重大事件和重要热点问题的立场和态度;

(7)解释和回应党内外普遍关心关注的问题;

(8)澄清涉及党的事务的各种传言、谣言;

(9)批驳对党各种无中生有的恶意的攻击、污蔑、诽谤;

(10)发布涉党务突发事件信息,包括事件原因、基本情况、动态进展、党采取的应对措施、党员干部要做的工作和注意的事项等;

(11)发布其他需要通过新闻媒体对外公布的事项。另外,由于党的建设涉及方方面面,发布党建方面的内容要尽可能涵盖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的反腐倡廉建设等情况。

(三)加强党委新闻发言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根据通常做法和工作需要,每一级党委都要任命1名新闻发言人,1至2名副新闻发言人,具体负责本级党委新闻发布工作的规划策划和组织实施。直接对本级党委主要领导负责。同时配备新闻办公室,作为常设的新闻发言人办公室,支撑新闻发言人工作,具体负责舆情收集分析研判工作、对外表态口径起草工作、发布稿准备工作、新闻媒体联络工作、报道安排和报道反馈工作、发布活动策划组织工作、与上级党委和本级党的部门新闻办公室以及政府新闻办公室的沟通联络通报协调工作、本级党委主要领导和新闻发言人形象设计工作等。必须配备足够的专职工作人员,配备专门的新闻中心,并视情开设门户网站和公共电子邮箱。开通24小时新闻热线电话,受理境内外新闻记者的采访申请和问询。

(四)确立党委新闻发言人工作的基本原则。

(1)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原则。现在,党要求不断改革创新新闻发布工作,提高同媒体打交道能力,及时有效地传播党的执政理念和方针政策,善于通过新闻媒体推动实际工作。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要求,“推进党务公开,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公布党内信息”。当今时代舆论形势、传播格局发生深刻变化,媒体种类和形式繁多,主流媒体与非主流媒体、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境内媒体与境外媒体并存,互联网和手机迅猛发展,公众获取信息的渠道即时化、多样化、便捷化、国际化。随着我国国际地位提高,中国与世界联系日益紧密的历史性变化,作为最大发展中大国的世界最大执政党,中国共产党的一言一行越来越受到境内外社会舆论高度重视和关注。因此,第一时间、准确真实、公开透明地发布党务信息是内外各方因素的必然要求,也是用大道消息堵小道消息,防止各种传言流言谎言 谣言满天飞的最根本的、灵验的办法。

(2)充分授权原则。新闻发言人是一个制度人、组织人,只能在制度框架和组织体制内对外发言,只能站在组织立场上根据授权代表组织发言,没有个人观点。各级党委要通过制订简明、具体的新闻发布工作规则、规定或条例。授予新闻发言人明确、具体的发布权限,确保新闻发言人适时有效地履行职责。

(3)保守党的秘密原则。世界上任何一国执政党的行动都同国家利益与安全密不可分,因此执政党事务一定意义上也是国家事务,党务信息中涉及国家秘密等方面的情况不得对外发布。党务信息中哪些属于秘密。要有适合和适应现时代的专门规定,原则上要与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一样: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特例。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要求“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党的权力与国家权力一样都要在阳光下运行。

(五)采取直接面向境内外新闻媒体开展新闻发布的方式方法。过去由于没有建立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党务信息发布只能是在发布稿准备好之后,通过一两家新闻媒体对外发布。由于大量新闻媒体特别是境外媒体喜欢直接采用来自党的权威机构的信息,不愿转用同行报道,因而使党务信息的发布效果受到很大影响。党委新闻发言人新闻发布的方式方法要坚持近几年已开始经常使用的举办中外记者新闻发布会、召开记者吹风会、安排接受采访、向新闻媒体散发新闻稿以及在网站登载新闻信息等多种方式,直接、权威、互动地面向境内外众多新闻媒体,努力扩大党的声音的传播渠道,加强新闻性、有效性,提高覆盖率、落地率,增强传播力、影响力。

十七届四中全会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当前和长远相结合、全面推进和突出重点相结合、科学性和实效性相结合,在思想理论上、政策取向上、工作部署上提出了若干重要的新要求新举措。“建立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是其中十分重要的加强和改进党务新闻发布工作的战略部署,是对党务新闻发布工作实践经验的总结和提升、适应新时代要求的健全和完善。各级党委和党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的这一新精神、新要求,加快建立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把这一战略部署具体扎实地落实好。

[篇四: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以下简称行政机关)新闻发布工作,有效促进政府依法行政、政府信息公开,加强政府与社会公众的沟通和联系,积极主动、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上级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青田县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

一、新闻发言人的构成

政府新闻发言人分为县政府新闻发言人、县政府工作部门新闻发言人、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新闻发言人。设立新闻发言人的行政机关要明确一名媒介素质好、业务素质高的内设部门负责人担任新闻助理。

(一)县政府新闻发言人: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担任。

(二)县政府工作部门新闻发言人:一般由本行政机关主要领导授权其副职领导担任,本行政机关其他负责人必要时也可根据授权以新闻发言人身份对外发布新闻。

(三)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新闻发言人:由了解全面情况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分管负责人或综合协调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担任。

二、新闻发言人的职责

新闻发言人既代表本行政机关,又代表本行政机关行政首长开展工作。

新闻发言人应全面了解和掌握本地区、本行政机关的有关工作和政策信息,尤其是广泛参加或列席本行政机关重要工作会议,以确保能够充分履行职责。

新闻发言人应当积极接受记者采访。新闻助理应紧密关注舆情,协助新闻发言人工作,为记者采访提供方便和服务。行政机关行政首长也应积极面对新闻媒体,开展重大信息的新闻发布。

新闻发言人应加强本行政机关新闻发布制度建设,规范相关工作程序,加强本行政机关公职人员的媒介素养教育和公共关系培训,不断提高公职人员与新闻媒体沟通的水平。

新闻发言人及新闻助理具体履行以下职责:

(一)统筹并具体承办本行政机关的新闻发布和公共关系事务;

(二)受理媒体记者采访申请,接待、安排和接受记者采访,并为记者采访提供相关服务;

(三)搜集了解、研究分析新闻媒体及公众关于本行政机关事权范围所涉及重大事项的报道评论情况,接受并回应社会舆论监督,制定并实施相应的新闻发布和公共关系计划;

(四)执行上级行政机关指定的新闻发布和公共关系事务;

(五)本行政机关规定的与政府新闻发布有关的其他工作。

三、新闻发布的内容

新闻发布的内容要确保真实准确,要符合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保密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常规政府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青田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中要求公开适合新闻发布的内容;

(二)社会热点:对新闻媒体及公众普遍关注的有关社会热点的事实确认、政府立场、政府所采取的措施及提示公众应注意的事项等信息;

(三)突发公共事件:辖区内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等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相关信息,包括事件基本情况、政府立场、政府所采取的措施及提示公众应注意的事项等;

(四)重要预警信息:包括即将发生自然灾害、政府将采取的公共管制措施等可能出现的影响公众利益的情况;

(五)重大活动:以行政机关名义主办承办的社会文化、经贸交流、体育竞赛、会展论坛等大型活动的相关信息;

(六)对新闻媒体实施舆论监督的事项的及时回应;

(七)其它需要主动及时向外界宣传、发布的情况。

四、新闻发布的形式

(一)新闻发布会

向新闻媒体介绍政府立场、观点、态度和有关方针、政策、措施等政府信息的问答式会议。新闻发布会之前,新闻发言人应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认真研究记者可能提出的问题,并根据问题及相关资料拟定答问口径。

(二)其他形式

需要发布有关新闻但不需召开新闻发布会的,可视情况以召开情况通报会、新闻通气会、组织集体采访、接受媒体专访、发布新闻稿、答复问询、网络互动等方式及时发布。

五、新闻发布的管理

(一)县政府新闻办公室是全县政府新闻发布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相关制度建设,推进、协调、指导、监督全县的政府新闻发布工作。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其他指定的新闻发布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辖区的政府新闻发布工作。

(二)新闻发布的审批

1、以县政府名义发布的内容,一般事项经县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后进行发布;涉及全市的重大事项须经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并上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批准后进行发布。县政府新闻发言人和县政府新闻办公室统筹并承办以县政府名义举行的新闻发布,涉事的牵头部门负责拟订发布内容并起草新闻发布稿和答问口径,县政府新闻办审核,分管副县长审定后报县长批准。

2、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举行的新闻发布会,在举行新闻发布之前,须提前提出书面申请,报县政府新闻办公室批准后进行。

(三)突发事件新闻发布

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纳入事件处置总体部署,坚持事件处置与新闻发布同步安排、同步推进。突发事件所在地政府和处置事件的主管部门是新闻发布责任单位。突发事件发生后,责任单位应在第一时间向同级宣传部门通报事件发生情况,并做好新闻发布口径准备。政府新闻发布主管部门加强对相关工作的指导和协调。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应由上级行政机关授权发布的,从其规定。

(四)新闻发言人的培训和备案

1、县委宣传部、县政府新闻办负责组织对各行政机关新闻发言人、新闻助理的培训。

2、县政府新闻办每年对全县政府新闻发言人、新闻助理进行登记备案,并统一向社会公布。各行政机关新闻发言人、新闻助理如有变动,须及时报县政府新闻办备案。

六、其他

(一)全县性重要工作、重点活动设立的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临时机构等,可参照上述规定指定新闻发言人,建立新闻发布工作制度。

(二)本制度由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新闻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五: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

关于建立和完善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建立权威、规范的政府新闻发布制度,对于掌握舆-论引导主动权,营造公开透明的舆-论环境,实现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做好我县政府新闻发布工作,根据市上有关精神,现就建立和完善我县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要逐步建立健全县、各乡镇和县政府各部门、村(社区)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县政府新闻发言人由县政府确定一名副县长担任,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新闻发言人由本单位一名实职副职领导担任,各乡镇人民政府新闻发言人由乡镇长或一名实职副职领导担任。新闻发言人一经确定,应相对固定,以利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二)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逐步向村(社区)延伸。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在有条件的村(社区)逐步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向村(社区)居民发布有关信息,宣传政策,通达民-意。

(三)建立县政府新闻发布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新闻发言人任组长,县委宣传部一名副部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政府应急办主任、县政府新闻办主任等单位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政府新闻办(县委宣传部新闻科),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县政府新闻发言人职责

根据全县经济社会的实际需要,不定期主持召开记者招待会、通气会、座谈会等,向媒体公布事关全局或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和要求,负责协调、组织突发重大事件新闻报道工作。主持召开临时新闻发布会,会同县政府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召集有关部门共同审定突发重大事件的新闻发布口径;审定突发重大事件连续、深度报道的工作方案,并及时组织落实。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和有关单位新闻发言人职责

为县政府新闻发布会提供新闻信息和相关资料,或根据县政府新闻发言人的授权,负责主持召开或参加与本部门、本行政区域有关的新闻发布会;负责组织管理本部门、本行政区域的新闻发布工作。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根据有关法规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新闻报道方案建议。同时,负责核实突发事件的真实情况,并及时组织起草新闻发布稿,报县政府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审批;负责组织事发地现场的新闻报道工作,包括向记者介绍情况,为记者提供必要采访条件,管理现场采访记者,审阅新闻稿件等具体工作。未经县政府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授权或同意,任何人不得向新闻媒体公布有关事件的情况。

三、工作机制

(一)新闻发布的方式

新闻发布的方式可采用直接面对记者的新闻发布会、新闻吹风会、情况通报会、座谈会等方式,也可采用不直接面对记者的书面发布和网上发布等方式。

(二)新闻发布的内容

1、县政府新闻发布的内容。介绍县政府的重要工作、重大决策、重大活动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情况;公布县政府出台的重要规范性文件和政府重大举措;通报在县内发生的危及社会公共安全并对全局有重大影响的突发事件;解答公众关注的我县社会热点、难点问题;需要向新闻媒体通报的其他有关情况。

2、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新闻发布的内容。通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的重要工作;发布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出台的重要工作措施;解答涉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新闻发布工作程序

1、新闻发布事项的提出。新闻发布事项一般由县政府新闻发布工作领导小组、县领导、有关乡镇和县政府有关部门上报提出。如遇重大突发事件,负责处置事件的县政府有关部门和事发乡镇须及时会同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公室提出新闻报道的意见和口径,有必要举行新闻发布会的,须将新闻发布会方案报县政府新闻发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

2、新闻发布稿的确定。县政府新闻发布会的发布稿由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公室组织有关乡镇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起草,经县委宣传部审核后,报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审定。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新闻发布会的发布稿由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后,送县政府新闻办公室审定。

3、新闻发布会的组织。县政府新闻发布会由县委宣传部和县政府办公室共同组织实施,一般由县委宣传部领导主持,由县政府新闻发言人发布,也可由新闻发言人委托有关部门负责人发布。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新闻发布会由县政府新闻办、有关乡镇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一般由县政府新闻办负责人主持,由有关乡镇、县政府有关部门新闻发言人进行新闻发布。

4、发布会记者管理。政府新闻发布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邀请县外和县内媒体记者参加,一般情况下应邀请本县媒体记者参加。县政府新闻办根据需要做好县外媒体记者的邀请和接待工作,审核记者参加新闻发布会的申请;县委宣传部实行新闻发布会记者档案管理制度,审核媒体采写的相关稿件,并记录记者参会和发稿情况。新闻发布内容可通过县级媒体和县政府网站及时对外公布。

5、新闻发布的效果评估。由县政府新闻办通过舆情跟踪、调查问卷和发布会报道汇总分析等形式,及时对新闻发布的效果进行总体评估,肯定成绩,指出不足,以利于新闻发布和报道质量不断提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和协调工作

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是以一种特殊形式开展的新闻宣传工作。政府新闻发言人通过发布新闻、接受采访等方式,发布信息、讲解政策、解疑释惑、澄清事实,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意义重大。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积极支持新闻发言人的工作。对于一些涉及重大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涉及社会稳定、灾情、疫情等重大新闻内容的发布,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严格把关,确保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原则立常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的新闻发布活动要与县政府的新闻发布活动相衔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的新闻发言人要与县政府新闻发言人保持良好的联系、沟通,并接受县委宣传部、县政府新闻办的指导,保证重要的新闻信息以最合适的规格、形式进行发布。

(二)坚持新闻发布的原则

新闻发布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全面、客观、及时、准确地发布新闻。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引导公众正确理解新闻事实。对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工作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严格遵守有关法规和要求,及时准确地向媒体公布事件的情况,县委、县政府对处置事件采取的积极措施以及社会各界的积极反应和行动等。对应当报道而情况复杂的事件,可先对其基本事实作客观、简要的报道,再作后续深入的报道。新闻发布内容必须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与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精神保持一致,做到严肃、准确、权威,不得涉及国-家-机-密和商业秘密。

(三)搞好新闻发布信息管理

新闻信息汇总工作是贯彻落实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基础性工作和重要保障。县政府新闻办是管理新闻发布的职能部门,要做好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要安排专人担任本部门、本行政区域新闻发言人的联络员。由联络员负责向县政府新闻办报送重要新闻信息,由县政府新闻办汇总上报县政府新闻发言人。遇有重大新闻信息需要发布时,可随时向县政府应急办报送。县委宣传部、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政府各部门要落实专人负责收集社会舆情和网上信息,密切跟踪社情民-意的变化,综合分析县内外舆情动态,为统筹谋划新闻发布活动提供依据,保证新闻发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篇五:《办公室工作制度》

[篇一:学生会办公室工作制度]

一﹑值班制度

值班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中午12:00-13:30,下午17:40-18:20、

值班调换:由秘书处统一安排,如个别人员因特殊原因需临时调换值班日期,要提前两天向秘书处负责人请示,征得同意后方可调换,由秘书处协调调班,并在值班记录册上注明。

1、值班要求:

(1)值班的学生会干部必须准时到岗,并做好个人值班登记,主席团不定时到办公室对值班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2)值班人员负责接纳来访﹑来电,并作好相应记录,接待来访人员时需热情﹑耐心,认真回答来访者提出的各类问题,需相关职能部门接待时应帮助联系相关人员。上级领导或兄弟院校负责人来访时应及时通知主席团接待。办公室工作制度。接待来电时应热情﹑礼貌,并认真做好相关记录(包括通话人﹑通话时间通﹑话大致内容﹑记录人等)并及时转告主席团或相关职能部门。

(3)值班人员应在<值班记录册>上记明值班日期﹑星期﹑值班人员及值班内容,内容中应记明当日活动﹑活动部门﹑活动时间及大致内容。应在<借物登记册>上记明当日物品借出归还情况。重要电话应记明来电单位或来电人员及大致内容并及时向相关负责人传达,妥善解决。

第四十七条讲求质量。要在提高办理的“面商率、解决率、满意率”上下功夫,不断提高建议、提案的答复质量。答复要符合政策,有的放矢,不说大话、空话,切忌答非所问、敷衍应付。对代表、委员在建议、提案中提出的问题和要求,凡有条件解决又在工作责任范围内的问题,一定要想办法抓紧解决;条件不成熟的,要积极创造条件帮助解决;对因客观条件限制或法规、政策因素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向代表、委员解释清楚,以取得代表、委员的理解。对办理结果反馈不满意的建议、提案,原则上要退回重新研究,作进一步的答复。

第四十八条对不属于体育局答复范围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要及时与人大、政协、自治区政府有关部门沟通,及早转退。

第十三章外宾接待制度

第四十九条接待原则

严格按照中央及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执行。接待要求包括有利公务、热情周到、务实节俭、严格审批、定点接待。

第五十条接待范围

接待范围包括:国外来宾,香港、澳门、台湾来宾(以下通称“贵宾”),国家体育总局等上级部门和区内外有关单位派员来我局观摩考察、参加比赛、办理公务活动及自治区党委、政府交由我局牵头承办的调研、商洽、会展、协作以及承办体育比赛等工作的有关人员。

(一)到我区有观摩业务、参加体育比赛的贵宾、官员及随行人员;

(二)来我局考察、检查及业务指导的上级部门领导及随行人员;

(三)来我区考察调研、洽谈体育合作的兄弟省市体育部门的人员,确需接待的;

(四)参加我局主办或承办的各种国际、国内体育赛事的嘉宾,确需接待的;

(五)来我局协商、汇报工作的盟市党政领导,体育部门有关负责人及随行人员,确需接待的;

(六)经局主要领导同意需要安排的其他接待。

第五十一条预算管理

贵宾接待按以下办法执行

(一)接待费应纳入部门预算。加强接待费预算管理,控制预算规模,在核定的年度接待费预算内安排接待活动,不得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接待。

(二)临时承接中央或自治区交办的重要贵宾、官员,其接待费预算在总额内调整,并报自治区财政厅备案。

(三)对应邀来我区的贵宾、官员应当根据互惠对等原则或外事交流协议等,区分为全部招待、部分招待和自理。

(四)无互惠对等原则及外事交流协议的,招待天数不得超过5天(含抵、离境当天),招待人数按内部规定执行,超出规定天数和人数的,一律自理。

内宾公务接待按以下办法执行

(一)公务接待费不得超过当年部门预算中基本公用经费预算的2%。公务接待费要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严格实行总量控制,在年度接待费预算总额内开支,发生的公务接待费列入“公务接待费”科目,单独列示。

(二)接待费报销凭证应当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和接待清单。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单位应当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由分管财务负责人审批。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开支及陪同人员姓名、职务等内容,于每季度末在本单位内部进行公示。接待费资金支付要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以银行转账或者公务卡方式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

(三)要正确划分公务接待费与会议费、培训费、正常差旅费以及其他办公经费的界限,合理归集费用,全面、真实反映本单位公务接待情况。公务接待费在单位决算中如实列报,不得采取瞒报、虚报或其他变通办法列支。

(四)以下支出不得在接待费中列支:

1、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

2、借接待名义组织与接待任务无关的会餐、宴请,或购置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固定资产以及发生与接待无关的其他购置费用;

3、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安排专场文艺演出,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的活动,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所发生的费用;

4、与公务接待无关的其他费用。

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接待费开支标准,不得擅自突破,不得向同级机关、下级机关、直属单位和企业等摊牌、转嫁费用。

第五十二条接待办法和要求

贵宾接待按以下办法执行

(一)凡属副部长级以上或相当副部长级的重要贵宾代表团来访以及自治区以上副部级领导涉及我局接待的等重要外事活动的接待计划,报自治区接待办审批后执行。

(二)凡属副部长级以上或相当副部长级的重要贵宾代表团来访以及自治区以上副部级领导来访,由局领导及办公室主任等一到两人迎送并陪同活动。

(三)礼品管理。各涉外部门应严格遵照国务院<关于在对外活动中不赠礼、不受礼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在对外活动中赠送和接受礼品的几项内部规定>的文件精神办。在对外交往中,一般不向对方赠送礼品,也不接受对方的礼品。在对外交往中,严禁公开示意或暗示对方赠送礼品。严禁以托对方代购物品为名,变相索要财物。在对外交往中,如对方赠礼而难以谢绝,可以收下,但一般不回礼。需要回赠或赠送礼品时,应送有宣传价值,有地方特色,有纪念意义的小礼品,不得送厚礼。各单位以及个人所收礼品,按照规定,一律上交,一般性小礼品、纪念品可由受礼单位留用或处理给本人。

内宾公务接待由办公室统一负责,严格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三条接待标准

省部级领导接待需报自治区政府接待办,按照自治区接待办的接待方案进行接待,其他人员安排如下标准接待。

住宿标准:

贵宾接待按以下办法执行:

(一)住宿应当注重安全舒适,不追求奢华。副部长级及以上人员率领的代表团,可安排在五星级、四星级宾馆;司局级及以下人员率领的代表团以及其他一般代表团,安排的宾馆最高不超过四星级。

(二)住房标准:副部长级及以上人员可安排套间,其他人员安排标准间。

(三)可结合实际情况与符合条件的宾馆签订长期合作协议,争取优惠价格。

内宾公务按以下标准执行:

厅局级领导安排住普通单间,县处级及以下人员安排住标间。住房内一般不摆放水果、鲜花、香烟、饮料等用品,除特殊情况外,不再额外配发洗漱用品。住宿地点应安排在我局指定协议酒店,住宿费按照合同价由来宾自行结算。

就餐标准:

贵宾接待按以下办法执行

(一)日常伙食招待应当注意节俭,严格根据伙食费标准选择菜品,提倡采用自助餐等形式。

(二)日常伙食(含酒水、饮料)标准,根据自治区有关确定执行,但不得超过以下标准:国家元首、政府首脑级每人每天600元;副总统、副总理和正、副议长级每人每天550元;正、副部长级每人每天500元;其他人员每人每天300元。

宴请费按以下办法执行

(三)宴请严禁讲排场,原则上安排在我局内部的宾馆和招待所,不上高档菜肴和酒水,杜绝奢侈浪费。除宴会外,提倡采用冷餐会、酒会、茶会等多种宴请形式。

(四)宴请费(含酒水、饮料)标准:自治区副省级以上领导出面举办的宴会,每人每次400元;厅局级以下人员出面举办的宴会,每人每次300元。冷餐、酒会、茶会分别为每人每次150元、100元、60元。

(五)在自治区期间,宴请不得超过2次,包含赴盟(市)或旗(县、市、区)访问时,由盟(市)、旗(县、市、区)接待单位或有关单位联合安排的1次宴请。

(六)对重要团组,经相关领带批准,可适当安排民族礼仪。

内宾公务按以下办法执行

来宾就餐原则上安排自助餐,安排桌餐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由厅级领导带队的来宾;

2、就餐人数在8人以上,15人以下;

3、住宿地点无自助条件的可安排桌餐。

安排桌餐应按以下标准掌握,中餐、晚餐标准每人每餐为司局级80元、县处级70元、工作餐30元,早餐20元。自助餐或工作餐一律不得提供香烟和酒水,菜品以地方特色菜、家常菜为主,不得安排高档菜肴和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

陪餐人数:

贵宾接待按以下办法执行:

我局陪同人员人数,应当根据礼宾要求,从严掌握。来宾5人(含)以内的,中外人数原则上在1﹕1以内安排;来宾超过5人的,超过部分原则上在1﹕2安排;如需陪同来宾赴盟(市)或旗(县、市、区)访问期间,陪同人员的伙食费、住宿费、交通费等开支标准按照自治区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内宾公务按以下办法执行:

接待来人5位以下的,陪餐人员不得超过2人;来人5-10位的陪餐人员不超过3人;来人10位以上的,陪餐人员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公务接待需要局领导陪餐的,要严格控制次数和人数,具体由办公室负责统筹安排,避免多头、多次陪餐。由各处室,直属各单位负责接待的客人一般不安排局主要领导陪餐,确实因工作需要用餐的其他人员按工作餐安排。

乘车标准

贵宾接待按以下办法执行:

(一)用车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安排,除少数重要贵宾乘坐小轿车外,其他可视人数多少安排小轿车、中巴士或大巴士。在符合礼宾要求的前提下,出行应当集中乘车,减少随行车辆。

(二)接待确需租用车辆的,应当与资质合格、运营规范的汽车租赁公司签订租赁合同

(三)贵宾赴盟(市)或旗(县、市、区)访问时,应当按级别乘坐相应交通工具,副部长级及以上可提供飞机头等舱和火车软席(含动车商务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座、火车高级软卧),其他人员可提供飞机经济舱和火车软席(含动车一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座、火车软卧)。

内宾公务按以下标准执行:

原则上不安排车辆接送,确实需安排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车辆保障。并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四)确需要安排体现我区草原文化特色和少数民族待客习惯的敬酒、献歌、献哈达等民族礼仪的,应严格控制规模、范围和时间,同一批接待对象一般只安排一次,不得多地重复安排民族礼仪活动。

(五)严格控制接待范围。不得随意增加接待对象或提高接待标准,不得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不得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六)严格执行接待标准。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安排专场文艺演出,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礼品等。

第五十四条接待审批制度

(一)事前办理审批手续。建立接待审批控制制度,应当依据贵宾及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单位通知、公函安排接待活动,无通知、公函的不予接待,严禁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局机关各处室根据来函要求需要安排住宿、用餐等事项的,需事先与办公室联系,经办公室审核符合接待范围的,再填写“公务接待审批单”,办理审批手续,未履行报批手续,一律不予安排接待。

(二)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经办人填写“公务接待审批单”后报送分管局领导审批,审批同意后由办公室根据情况确定接待标准,并交机关事务中心安排接待事宜。

(三)公务接待费报销。每一批次接待活动结束后,接待单位应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并有相关负责人审签。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内容。凭通知、公函、公务接待审批单、发票和接待清单报销接待费支出,未附公务接待审批单、接待清单的,一律不予报销。

(四)接待费应一事一结,不得签单挂账,严禁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严禁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禁止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费用。

(五)接待费用的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有关制度执行,具备条件的宾馆、酒店应当采用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

第五十五条接待地点

一般性公务接待活动原则上安排在本单位餐厅,确需在酒店接待的须到局机关制定协议酒店就餐。各处室、直属各单位自行组织召开的项目论证会、业务工作会、座谈会等一般性会议不安排宴请,确需在机关餐厅就餐的,只在中午安排自助餐,有关费用由组织单位自行承担。

第五十六条监督检查

局监察室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一)接待经费的预算和开支应应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1、擅自提高接待开支标准的;

2、计划未经批准接待的;

3、违规扩大接待开支范围,或报销与接待无关费用的;

4、虚报接待级别、人数、天数,套取接待经费的;

5、使用假发票报销接待费用的;

6、其他违反本办法的行为。

第十四章体育宣传工作制度

第五十七条自治区体育局重大事项通过实施新闻发言人制度,逐步形成组织健全、职责明晰、管理集中、运转高效的新闻发布制度,严格发布工作管理。新闻发布工作由局新闻发言人和联络员共同完成。新闻发言人必须熟悉各方面工作情况,具备过硬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具有较强的协调组织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新闻发言人根据局党组授权对外发布新闻信息,其言论代表自治区体育局的立场,不得以个人名义对外发布信息。新闻发言人负责审查新闻发布的内容,确定宣传报道口径,向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通报可公开传播的信息,审阅新闻稿件。新闻联络人由办公室负责新闻宣传工作同志担任。其主要职责是协助新闻发言人做好有关新闻发布工作;在新闻发言人授权下主持日常的新闻发布、接受采访、回答咨询等;负责联系记者、受理采访要求、传发新闻稿件及其他具体事项等。联络员负责与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新闻工作者协会、自治区各新闻媒体保持经常联系,做好本单位新闻发布工作的日常组织。

第五十八条自治区体育局将通过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答记者问、新闻通稿等形式,对阶段性重点工作、重大事项、有关政策、体育热点难点问题和重要活动,及时通报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自治区体育局新闻发布会由局办公室统一组织,并在举行新闻发布会前3天,报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审批。各直属单位和机关各处室不得擅自举行新闻发布会。

第十五章督察制度

第五十九条督查内容

(一)国家体育总局、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体育工作的重要文件、工作部署、决定事项及体育局的重要文件、工作部署、决定事项等贯彻落实情况。

(二)国家体育总局、自治区党委、政府及局领导的重要批示和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三)国家体育总局、自治区党委、政府转来的批办件,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情况。

(四)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工作完成情况。

(五)上级要求查处的案件。

(六)局领导确定的督办事项。

第六十条督查分工

综合性督查,在jú长和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副jú长的领导下,由办公室组织和协调;单项性督查,在分管副jú长领导下,由有关处室负责实施。

第六十一条督查程序

(一)登记。收到有关文件、承办件和交办件要认真登记,写明来文时间、单位(或交办人)、查办事项内容等,确定是否列入督办事项后,报局领导审定,交办公室主任签批和领导批示。

(二)拟办、审批。办公室主任根据需查办文件、批件的内容,提出办理意见和督查意见,送分管局领导审批;重要件送jú长审批。局领导的交办件,已指明承办人的,由承办人承办或督办;没有指明承办人的由办公室主任指定承办和督办人。

(三)督办。查办件经局领导审批后,正式立项,送交有关处室办理。办公室及时催办,了解办理进度,保证按期报结。

(四)反馈。办理完毕后,要将办理情况及时回告局领导,需向国家体育总局、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其他领导书面报告的,应将报结文稿送办公室核稿,由办公室反馈回报并立卷归档。

第十六章电子政务及网站管理制度

第六十二条局办公室负责电子政务及网络系统软硬件的日常维护管理、公文信息的处理发布等工作,并对单位办公自动化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十三条网管员及操作员要自觉遵守各项工作制度,上班期间一律不得在电子政务网专机上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严禁玩游戏、上网聊天、炒股票、看电影等。

第六十四条要自觉服从局电子政务网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得擅自更改专用网络内每台计算机的ip地址参数,如确需更改的,须经局办公室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六十五条网管员负责对本单位电子政务网的网络设备、计算机系统软硬件等进行日常维护和管理,系统一旦发生故障,要及时维修,确保网络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第六十六条杜绝互联网计算机与公文计算机一体办公。要积极参加局组织的专业知识培训班。

第十七章体育文史、体育文化工作制度

第六十七条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要求,体育文史、体育文化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职责:

(一)负责局印刷业监督管理工作。

(二)负责对体育项目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项目进行审核上报;对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项目进行汇总、筛选。

第六十八条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自治区关于体育艺术、新闻出版(版权)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体育文史资料、体育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研究指导全区体育文史、体育文化事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制定全区体育文史、体育文化工作规划,指导、协调体育文史、体育文化产业发展;参与规划、指导全区重点体育文史、体育文化建设。

(五)综合管理全区体育文史、体育文化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代表性文化艺术品种,保护、挖掘、整理、弘扬民族传统的优秀体育文化艺术,负责对申报自治区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项目进行审核上报;对申报自治区级非物质体育文化遗产代表作项目进行汇总、筛选;提高全区竞技体育运动水平,繁荣和发展少数民族体育文化、体育事业,推动各门类艺术、重点体育项目的发展;归口管理全区性重大体育文化活动。

(六)综合管理全区体育文化事业和少数民族群众性体育活动,促进少数民族体育文化的发展;指导、协调全区各类体育文化、体育事业的建设与发展。

(七)综合管理全区体育文史资料、体育文化、文物保护和博物馆筹建工作,指导全区体育文物搜集、整理、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

第十八章学习制度

第六十九条办公室机关工作人员要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努力把办公室建设成为廉洁、勤政、高效、务实的办事机构。

第七十条加强办公室机关工作人员的业务学习,通过组织培训和个人自学,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一切反映当代世界发展的新知识,学习办公室工作的各项专业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全室干部职工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第十九章考勤制度

第七十一条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建立考勤制度,是否出满勤作为年终考评的一项内容。

第七十二条因病请假,需将医生出具的病假证明连同请假单报办公室分管领导,超过三天的需报jú长请假。因事请假,应填写请假单。请假一日的由办公室分管领导审批;请假一日以上的由jú长审批。

第二十章值班工作制度

第七十三条局办公室总值班室实行每日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承办领导交办的任务,处理好来往电话、传真、函件及突发事件,实行交接班制度,不得擅自离岗。“春节”、“国庆”法定假日实行局领导、办公室领导带班,处室负责人值班制。

第七十四条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恪尽职守,值班期间不得擅离职守,有事应事先请假,并提前找好替班人,严禁漏班和空岗。

第七十五条值班期间值班人员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遇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或接到举报、投诉、通知,要做好记录并及时报业务分管领导,并根据领导批示作出相应处理。

第七十六条值班期间,值班人员不得把亲属、朋友等非单位人员带入值班室,不在值班室接待私人客人,不得饮酒。

第七十七条因值班人员疏于职守,接到下级机关的报告,上级机关、相关部门“指示”、“通知”等,未及时处理而造成贻误工作的,将追究值班人员责任。

第七十八条值班人员不得随意向外人提供领导及机关工作人员的家庭地址及联系方式。

第七十九条办公室负责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值班情况,发现缺岗、漏岗和空岗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和行政处分。

第八十条局内的节假日值班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因故不能参加值班的应提前向办公室通报。值班表排出后,因故不能值班的,可做处室内的相互调整。

第八十一条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包括非领导职务)人员,均有节假日值班的义务。

第二十一章卫生管理

第八十二条局工作人员要讲究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办公室内外清洁美观,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不准随地吐痰,乱扔纸屑、烟头、瓜果、皮核,及时清理办公室垃圾。

第八十三条室内办公用品和各种用具存放整齐有序,不准在室内随意堆放物品、燃烧废纸、乱贴乱画。

第八十四条周一至周五安排专人负责全局卫生保洁工作,制定卫生安排表,局工作人员严格按卫生安排表执行。

第二十二章物品管理

第八十五条办公用品的购买、分发统一由办公室负责。

第八十六条办公用品的管理。办公用品入库、出库要登记。物品购买后,专门建立一本保管帐,写清入库的时间和数量,领用时,由各处室负责人在办公用品登记本上注明所领办公用品名称、数量,并签字。同时办公过程中已使用过的信封、文件袋等物品可以与各直属单位交流使用,打印纸文件纸可正反面使用。

第八十七条办公室电脑只限于工作使用,严禁用于玩游戏、炒股票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所有电脑,未经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拆、换任何部件、配件、外设,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第二十三章车辆管理制度

第八十八条为加强局机关车辆管理,确保公务用车便捷、及时、安全、顺畅,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副jú长以下领导根据自治区有关要求原则上不配备专车,但本人因工作用车时,由车队统一调度保障。

(二)保证各处(室)工作时间公务用车。

(三)局机关车辆由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集中管理,统一调度。

(四)各处(室)市内公务用车,由处室确定专人负责填写<局机关派车单>,经处(室)领导签批后提前30分钟交车队,由车队调度调配车辆。

(五)局领导长途用车,请提前一天告知车队,以便做好出车准备。各处(室)因公长途用车,须经用车处(室)提前一天填写<派车单>,由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分管局领导签批,车队安排配车。

(六)局机关各处(室)承办的各类会议、活动用车,需经会务组提前2天填写<派车单>,由中心主任、分管副jú长签批,车队配备车辆。

(七)局机关工作人员因工伤、急病等特殊情况用车,由车队免费提供。

(八)车队所有车辆节假日期间没有公出派车任务时,一律将车辆停入机关车库内,不得将车开回住地或露天停放。

(九)局机关车辆的使用、维修、保养、报废、更新驾驶员执照的年检、换证等管理工作,由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车队具体组织实施。

[篇三:公司办公室工作制度]

一、办公室工作人员均要严格遵守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二、办公时间要坚守岗位,外出办事要向本科室负责人报告去向、时间并保持工作联系;每个科室要合理安排,除特殊情况外不得空岗。

三、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不得在办公区域打闹、喧哗、打扑克、下棋、吃零食,不准办私事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四、办公室工作人员都要严格履行职责,及时、准确地完成所承担的工作,做到当天工作当天完成,不积压、不拖延、不失误。

五、建立请示汇报制度,凡是在职权范围内的事情要积极解决,解决不了的事情要逐级向领导请示。凡是领导交办的工作,完成后必须逐级向领导汇报办理结果,使工作衔接紧密、善始善终。

六、搞好科室与科室、同志与同志之间的团结协作,互相帮助、互相学习、齐心协力搞好办公室各项工作。

七、积极参加机关和办公室各项活动,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

八、接人待物要讲文明礼貌。对机关、其它部门、基层和外来办事人员要热情接待,态度和蔼,能办的事情不推诿扯皮,不能办的事情要耐心说明情况。

九、答复问题要有政策依据,不得信口开河或带有随意性,对拿不准的问题,要向领导请示报告或主动介绍到其它部门。

十、各科室要保持清洁卫生,物品摆放要整齐有序,创造优美舒适的工作环境,做到衣帽整洁,仪表大方,争做文明机关工作人员。

十一、上述工作制度,每个科室要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总结,办公室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表扬先进,促进工作。

[篇四: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制度]

一、考勤制度

1、严格实行工作日上午、下午上班双签到制度。

2、行政股责成专人建立和管理签到薄,每日上午8时15分以前和下午14时45分(暑期15时15分)以前将签到薄收存,不得补签,每月汇总,报分管副主任。

3、严禁迟到、早退;无故半日不到岗视为当日旷工。

4、上班时间不准串岗溜岗聊天,不准干与工作无关的事项,除特殊情况外不准会私客,保持严肃紧张的工作秩序。

5、严格请假制度,半日以内须向分管副主任请假,半日以上、2日以内须书面向分管副主任请假,2日以上须书面向主任请假。遇急事来不及履行规定手续的,应事先电话告知并在事后及时补充书面材料,否则视为旷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签到须电话告知。请假手续由行政股登记,以月统计汇总。

二、值班制度

1、坚持24小时全天值班制。工作日上班时间由行政股承担;工作日非上班时间和休假日由值班人员承担。行政股每月月底前将下月值班表印发给办公室全体人员,并提醒督促值班人员按时值班。遇重大活动和特殊情况,由办公室统筹安排。

2、值班人员要忠于职守,坚守岗位,严禁脱岗、漏岗,严禁外单位职工或亲属代值。本人若有特殊情况需与办公室其他值班人员调换,须提前告知行政股。

3、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详细填写值班记录簿,对接到的各种电话、传真电报要视轻重缓急做好登记,该急办的要马上办,该请示的立即请示,该次日处理的要移交次日值班人员或行政股人员。

4、值班人员要做好保密工作。对涉密性文件、传真、领导指示和电话记录等不能随处乱放,严防失密、泄密。

5、值班人员在交班前要搞好值班室的卫生工作,交班时要保持值班室整洁卫生,物件存放有序。

6、通讯员值班室必须保证全天有人,随叫随到。通讯员在服务好县长、副县长的同时,在办公室值班人员遇特殊情况需要短时间离开的情况下,做好临时替班工作。

三、学习制度

1、每星期二、四早8时15分——8时45分为集中学习时间。遇有特殊情况,由主任确定变更或取消。

2、党支部责成专人确定学习内容,做好学习考勤登记。

3、全体工作人员要准时参加集中学习,有事缺席须提前告知办公室领导或行政股,有事早退须向主任请假。

4、除组织集中学习外,办公室工作人员要加强自学,积极参加各种培训,认真学习相关知识,不断提高素质和水平。

四、卫生制度

1、每星期一清早8时前,全体工作人员要参加党政办公大楼院内的卫生区大扫除。行政股责成专人做好登记汇总。

2、搞好各自办公室的室内外卫生,做到办公设施布置整齐,办公用品存放有序,室内空气流通,窗明几净;办公室工作人员要衣着整洁,举止文明,严禁随地吐痰,严禁乱扔烟头、纸屑。

3、行政股制定可操作的办法,每月对各个办公室的卫生状况进行一次检查,检查结果报分管副主任。

五、会议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政府工作规则>中制定的会议管理制度。

2、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的会务工作由行政股牵头、办公室相关人员配合承担;县政府决定召开的全县性会议,由行政股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组织筹备;特大型会议由专门的会议领导机构负责组织;县政府专题会议和部门提出以县政府名义召开、或需分管县长参加的的全县性会议,由承办部门组织筹备,行政股和相关人员予以指导落实。

3、综合性会议的材料和县长的会议材料由分管副主任牵头、资料动态股配合完成,各位副县长的专业会议材料一般由资料动态股的对口文秘人员与相关部门承担。

4、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确定专人整理,由县长签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由对口文秘人员或由办公室主任指定专人整理,由分管副县长签发。

5、认真搞好各种会议的会务组织工作,做到会前周密安排,会中搞好服务,会后督促落实。

六、公务接待制度

1、严格按照接待程序搞好接待,做好与接待办的工作协调。

2、行政股责成专人管理公务接待卡,严格执行接待卡管理制度。

3、接待人员要服饰整齐,仪容整洁,文明礼貌,谦虚谨慎,不卑不亢。

4、对来宾临时提出的动议和要求,须请示主任或政府领导同意后及时做出妥善的安排或答复,不得擅自做出主张。

5、严禁酗酒。接待人员饮酒要以礼相待,不得过量饮酒,谨防失礼失态。

6、牢固树立安全意识,确保来宾的人身财产安全。

7、坚持内外有别,严守外事纪律,做好外事接待的安全保卫和保密工作。

七、来信来访制度

1、对来访群众要和蔼、热情,对来访者反映的问题要根据有关政策法律等给予实事求是的解释。能当即答复的应立即给予答复,不能当即答复的要予以转办处理。

2、对反映的问题紧迫或出现意外情况,要立即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通报情况,必要时报告主任和分管县长。

3、办理群众来信要及时拆封,详细阅读,认真登记,并根据分管副主任签注的处理意见,及时移送有关领导或部门。

4、遇群众集体上访,要了解和掌握基本情况,做好信访人员的稳定工作,并及时报告主任、及时通知信访部门。

八、保密制度

1、严格遵守保密守则。不该说的秘密不说,不该看的秘密不看,不该知道的秘密不问。

2、不准在私人信件、信息网络、电子邮件及其他私人资料中涉及秘密事项;不准私自复制、摘抄绝密文件。

3、机要人员要严格执行收文、发文、阅文登记等制度。

4、不准私自将各类密级文件带出阅文室。外出工作必须携带秘密文件的,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并办理登记手续,同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文件安全。

5、秘密文件传阅要专人管理,阅读文件要在阅文室和办公室进行,县级领导阅文要由机要人员专送专取,不能由非机要人员往来传递。秘密文件非特殊情况不得外借,急需借阅者必须持单位介绍信,经政府办主任批准,并履行登记手续,及时收回清退。

6、国家秘密已经泄露或可能泄露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立即报告主任和分管县长,通知有关单位。

九、印章管理制度

1、行政股责成专人管理和使用印章。保存印章的桌柜要牢固加锁,使用后要及时收存锁好,不得随意放置。要注意保养印章,防止碰损,及时清洗,确保印迹清晰。

2、严禁将印章私自带出办公室外使用。确需在办公室外使用的,须请示主任批准后由印章管理人员亲自携带印章到场监印。

3、使用政府印章须经政府领导批准,使用办公室印章须经主任或副主任批准,各类文件、函件盖章须经分管副主任签字。印章管理人员确认符合用印的手续后,在用印登记簿上逐项登记,并由用印单位承办人签字,方可用印。

4、加盖印章时,印章应加盖在落款的年月日处,“齐年盖月”(用印章的左边缘与落款日期的年相齐,月日盖在印章的下面),印迹端正、清晰。联合行文时,各单位的用印要顺序得当、排列整齐。

5、严禁在空白凭证和空白纸张上加盖印章。

十、办公设施管理制度

1、爱护电脑、打印机、文件柜、办公桌椅等办公设施,妥善保管办公室各种文件资料。

2、电脑、打印机等设备必须按规定程序操作,及时清洁保养。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报告,由专业人员处理。

3、工作时间严禁利用办公室电脑、打印机从事一切与业务无关的操作内容。

4、电脑、打印机、录音笔、存储器等设备严禁私自外借。若因违章操作或外借造成损坏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5、办公必需的纸张、墨粉等耗材由行政股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建立和完善登记、签字手续,杜绝人为的浪费行为。

[篇五:党政办公室工作制度]

为了做好党政办公室工作,明确办公室人员职责,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更好地做好“三服务”工作(服务领导、服务部门、服务基层),确保政令畅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订办公室人员制度。

1、值班安排。

2、工作人员职责。值班人员协助负责做好当天的工作,其他办公室人员确有特殊或另有工作,应互相通气,在上班过程中办私事不得超过15分钟,如没有其他工作一律应在办公室上班。原则上工作人员不得在工作期间进行私人会客,如确有特殊应请示主管领导同意,并在规定时间内回办公室上班。工作人员应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办公室分管领导、办公室主任、值班人员通讯应24小时保持畅通;如遇特殊紧急情况时,办公室24小时要有人值班,确保电话接听、传真接收等工作正常。

3、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不得迟到和早退。如迟到15分钟或早退15分钟应向主管领导说明原因,无正当原因视作旷工处理。

4、会前准备工作。在召开会议前20分钟,办公室相关人员应到会议室做好相关的卫生、打铃(提前10分钟)、茶水、音响等工作。

5、办公室人员非公事需要不得动用电脑,不得利用电脑炒股票、打游戏、聊天等非工作需要。

6、文件的发文处理。办公室分管领导对各部门或各分管领导的撰写下发的文件作最后把关。以党委文件发文的应请示书记同意,以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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