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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县镇人大换届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编辑:chenghuijun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08-03    阅读:

  这次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是在全县人民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进行的,下面是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 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在县镇人大换届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在县镇人大换届工作会议上的讲话(1)

  根据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的决定,从2016年10月至2017年3月,我省县、乡两级人大将进行同步换届。这是全省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省委、吉安市委高度重视这次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下发了专门文件并分别召开高规格的专门会议布置,县委对这次县乡同步换届选举工作也十分重视,根据省委赣发[2016]17号、吉安县委安发[2016]19号文件精神,10月10日县委常委会进行了专题研究,转发了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做好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有关工作的意见》(天发[2016]34号),今天又在这里举行会议,对全县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这次会议上,县委书记xxx同志将作重要讲话,县委组织部、宣传部的负责同志将就做好全县县、乡人大同步换届选举的有关工作提出要求。下午,我们还要进行业务培训,请吉安市人大常委会人选工委主任xxx同志作学习选举法、地方组织法及做好选举业务工作的辅导报告,并请县纪委领导同志就换届选举工作提出相关的纪律要求。下面,我先讲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充分认识这次换届选举的重大意义

  这次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是在全县人民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进行的,是我们党推进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一次重要实践,事关广大人民群众依法行使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事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坚持和完善,事关巩固国家政权建设的基础,事关我县奋力崛起和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大局。做好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对于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巩固基层政权建设,毫不动摇地坚持推进跨越式发展、实现奋力崛起,确保“十一五”规划的实施,全面推进我县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县乡人大换届选举的重大意义。

  当前,我县经济持续快速增长,人民生活不断改善,社会稳定,实施“十一五”规划开局良好;人民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不断提高,参与管理国家的热情不断增强;县乡党委换届已经结束,相关人事安排已基本到位,这些都为换届选举工作创造了十分有利的条件。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换届选举工作也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主要是:社会利益关系更趋复杂,各种社会思潮十分活跃,人们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样性、差异性明显增强;改革开放进一步深化,社会经济成份、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流动人口数量增多、地点分散;乡级领导班子进行了人员精简,不少乡镇负责同志没有从事过换届选举工作,给选举组织工作带来了新的难度;西方敌对势力对我实施西化、分化的战略图谋没有改变,他们同国内一些别有用心的人相互勾结,企图从基层选举寻找突破口,妄图打进国家基层政权,对我们进行渗透和破坏,等等。对这些新情况新问题,我们要有清醒的认识,要心中有数,切实加强领导,从思想上、政治上、措施上作好充分准备。

  考虑到这次换届选举涉及面广、参与选民多、工作量大,又面临着很多复杂情况,政治性、政策性、法律性、程序性都很强,县委34号文件明确提出了这次换届选举的指导思想和必须坚持的三条原则。

  这次换届选举的指导思想是: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按照省、市委的统一部署,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为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打下坚实的基础,为推进我县跨越式发展、实现奋力崛起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这次换届选举必须坚持的三条原则是:一要坚持党的领导。这是最重要的一条原则,是三条原则的核心。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逐步发展的历史过程,需要从我国的国情出发,在党的领导下有步骤、有秩序地推进。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一定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由党委统一领导换届选举工作的全过程,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这是顺利完成换届选举的根本保证。二要坚持发扬民主。县、乡人大代表选举是直接选举,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必须相信和依靠群众,尊重和保障选民的民主权利,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政治热情和主人翁意识。在党的领导下,把发扬民主贯穿于换届选举的全过程,使县、乡人大代表直接选举建立在广泛、有序而又坚实的民主基础之上。这是换届选举取得成功的基本条件。三要坚持严格依法办事。要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做好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确保选举工作依法进行。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与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是全社会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在选举工作的各个环节,都要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各级党委、国家机关和选举委员会要严格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进行工作。全体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模范遵守有关法律的规定。这是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取得成功的法制保障。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三者有机统一起来,是我们历次换届选举取得成功的宝贵经验,也是做好这次换届选举工作总的要求。这三条原则,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和落实。

  二、认真做好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

  根据县委批转的《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做好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有关工作的意见》,下面具体讲十个方面的工作要求。

  (一)换届选举的时间安排

  根据省委17号文件和吉安市19号文件要求,我县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同步换届选举工作,从现在开始到春节前结束。各地在开展换届选举工作时要注意把握好以下几点:

  第一,全县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的选举必须在2016年12月底前完成。新一届县、乡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时间在春节前召开。县人大常委会将在近期召开会议,成立县、乡选举委员会,确定全县统一选举日,各乡镇、各选区工作组要根据选举日,拿出具体的工作计划,按时、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由于选举工作前后关联,环环紧扣。在具体工作中必须瞻前顾后,前后照应,各项工作都要认真再认真,仔细再仔细,确保万无一失。

  第二,县直单位、街道由于只选县人大代表。乡镇既要选县人大代表,又要选乡镇人大代表,为做到同步进行,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候选人的提名推荐、讨论协商要同时进行。正式代表候选人确定后,应当在投票地点、选票设计、票箱设置等方面统一安排,同时、同地分别投票选举。

  第三,三个法定日期必须保证。即选民名单必须在选举日的二十日前张榜公布,代表候选人名单必须在选举日的十五日前张榜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必须在选举日五日前张榜公布,这三个日期不得缩短。缩短就不符合法律规定。

  (二)代表名额、结构和素质要求

  适当的代表名额、合理的代表结构、较高的代表素质,对增强代表的广泛性、代表性,更好联系人民群众、反映各方面意愿,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各地要按照广泛性和代表性的要求,从本地实际出发,进一步优化代表结构。市委文件规定,县、乡两级人大代表中,非中共产党员不少于35%,妇女代表应高于本届,连任的代表可占30%左右。要切实保证来自基层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在代表中的比例比本届有所提高。上下级人大代表、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一般不要交叉安排。妇女代表候选人一般不少于25%。各地在推荐代表候选人和综合平衡代表候选人结构时,要认真落实县委关于提高妇女代表所占比例的要求,尽量在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中,多提些女性代表候选人,多做宣传工作,使妇女代表的比例能占到20%以上。对推荐党政领导干部担任同级人大代表的人数,应按从严掌握的原则统筹安排。县里将掌握、推荐的领导干部担任同级人大代表的人数、具体名单,由县选举委(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员会推荐到各乡镇、街道,再分别落实到有关选区。另外,根据工作需要,乡镇党委书记和人大主席应担任县人大代表。在具体工作中,各地要利用多种形式向选民宣传优化代表结构的重要意义,引导选民从大局出发,参加提名推荐和投票选举等活动,使选出的代表真正体现出广泛性和代表性。

  第二,要切实注意提高代表素质。人大代表应具备与执行代表职务相适应的政治素质、文化素质和法律素质,具有一定的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务和社会活动能力,能够积极参加代表活动,认真履行代表职责。对人大代表不能单纯地作为荣誉职务安排。基本上没有时间参加代表活动的以及缺乏履行代表职务能力的,不要安排为代表候选人。要按照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努力为人民服务的要求,切实把好代表候选人推荐关。要坚决防止有涉黑涉恶、参与邪教活动等违法行为的人或品行恶劣的人被推荐为代表候选人,一经发现,必须妥善做好工作,由推荐者及时撤回提名。

  第三,要切实加大对新当选代表的培训。代表选出后,要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采取会前举办短期培训班等方式,加强对代表的培训,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特别是要增强党员代表的党性观念,树立正确的民主观,使代表能够正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正确反映社会各阶层的意见和建议,正确行使法律赋予的民主权利。

  (三)选区划分和选民登记工作

  选区是组织选举、开展选举活动的基本单位。选区的划分,对于选民参加选举,对于代表候选人的提名和当选后开展代表活动等,都有直接影响。在这次县、乡人大同步换届选举中,对选区划分要注意以下三点:

  1、在城镇可以适当增加按照居住状况划分选区。按照选举法的规定,选区可以按居住状况划分,也可以按照生产单位、事业单位、工作单位划分。修改后的选举法虽然突出了按居住状况划分选区,但实际工作中,城镇划分选区仍多半按照生产单位、事业单位、工作单位划分。鉴于我国社会经济成份、组织形式、企事业所有制、就业方式等发生了较大变化,许多“单位人”变成“社会人”,城镇按照以前划分选区的方法已经不能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另外,由于县、乡人大代表是同步选举,乡镇人大代表选区划分的依据主要是居住状况。为了更好地合理划分选区,便于同步选举的组织,县委34号文件强调,在城镇可以适当增加按照居住状况划分选区,各地要在执行中认真理解和落实。

  2、选区划分要便于选民参选,便于选民了解提名候选人和代表联系选民,便于选民监督代表。由于本次是县、乡同步选举,乡镇既要选县人大代表,又要选乡镇人大代表,乡镇划分选区还要便于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同步选举。乡镇的选举委员会要做好协调工作,选区划分中,应先确定选举乡级人大代表的选区,尽量使每个市级人大代表的选区包含若干个乡级人大代表选区,方便选民参加选举。

  3、要按照法律规定确定选区大小。除了便民原则外,选区划分要注意以下两个原则,一是按照城镇各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大体相等、农村各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大体相等的原则,保证选民选举权的平等;二是每一选区安排选举1至3名代表,无论乡级代表选区还是市代表选区,一个选区的当选代表最多不能超过3名。各乡镇、街道及县直各单位的县人大代表选区的划分和代表名额情况,应及时报县选举委员会审核。

  选民登记是提出代表候选人和投票选举的前提。近年来,由于流动人口大量增加、人户分离现象突出等原因,选民登记难度越来越大。为了保证更多选民参加选举,根据当前实际情况,对这次换届选举的选民登记工作,要发挥选举工作机构的作用。选举工作机构要采取多种途径,依法积极主动做好选民登记工作,既可以通过入户调查、到选民住所或工作单位动员选民登记,也可以在选区设立若干登记站,发动选民自行登记。选民登记不但要做到及时、准确,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完成,还要注意把好三关。即:一是年龄关,是否年满18周岁;二是政治法律关,有没有政治权利;三是户籍关,是否是本地户口,没有本地户口的,有没有户口所在地的证明。力求做到不重登、不错登、不漏登。

  (四)依法推荐和确定代表候选人

  依法推荐和确定代表候选人,对于保证代表素质具有决定性作用,是代表选举的一个关键环节。为了确保代表的政治素质,顺利选出符合条件的代表,在推荐和确定代表候选人过程中,要重点把握好以下几点:

  第一,要明确代表候选人的推荐主体。有权推荐代表候选人的主体有两种,一是各政党、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举乡级人大代表时,乡级的政党和人民团体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选举县人大代表时,市和乡级的政党和人民团体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在一个选区选举代表时,选区内的政党和人民团体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二是选民10人以上联名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

  第二,要对代表候选人进行深入的考察和了解。要高度重视代表候选人的推荐工作,在推荐过程中既要充分发扬民主,又要进行正确引导。无论是政党、人民团体推荐的候选人,还是选民联名推荐的候选人,都要进行深入的考察和了解。党委组织部门在代表候选人推荐、提名,特别是现任代表的去留问题上要注意听取人大党组和乡镇人大主席团的意见。各政党、人民团体推荐代表候选人,要全面考察他们的综合素质和各方面的表现,同时要注重他们的群众基础,要把代表群众利益、反映群众意愿、群众拥护的人推荐为候选人。对选民联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要进行正确引导,把代表任职的基本条件向选民讲清楚。党委和党委组织部门对推荐的代表候选人负总责,既要把好由政党、人民团体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入口关,更要事先了解由选民拟联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第三,要按照法定程序做好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的工作,依法实行差额选举。代表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1/3至一倍。按照法律规定,正式代表候选人的确定一般有三种情况:一是直接确定代表候选人。即提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在法定差额数以内,可以直接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二是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即被推荐的候选人人数超过应选代表名额1倍以上时,选举委员会将推荐的代表候选人交由选民小组讨论、协商,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在以往选举中,有的地方在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时,条件不够明确,过程不够规范和透明,因而容易引发争议。针对这个问题,县委34号文件强调,选民小组讨论、协商应当公正、公开,使讨论、协商的过程成为逐步取得共识的过程。为此,选举委员会要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负责地组织好讨论、协商,按照较多数选民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切不可草率从事。三是通过预选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预选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是修改后的选举法增加的新规定,是指推荐的候选人人数较多,经多次协商对正式代表候选人仍不能形成一致意见,可以通过预选的方法,根据预选时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

  第四,加强和改进选举委员会对正式代表候选人的介绍。县委34号文件规定,正式代表候选人确定以后,由选举委员会统一向选民介绍候选人的情况。介绍内容要充实,方法要多样。条件成熟的地方,可以安排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回答选民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防止和及时纠正候选人自行介绍等各种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参选活动,确保推荐和选举活动依法进行。

  在县镇人大换届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

  按照宪法、选举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北京本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即将任期届满,将要依法进行换届。市委对这次乡镇换届工作十分重视,常委会专门进行了研究,同意并批转了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提出的关于全市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决定成立了由德印副书记为组长的市委乡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市乡镇换届工作的领导。9月4日,市人大常委会对这次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已作出了决定,根据这个决定,在今年年底前要选举产生新一届乡镇人大代表,并通过召开新一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乡镇人大、政府领导班子,这是全市郊区人民群众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一、关于这次乡镇人大换届选举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大体时间安排

  按照中央和市委的要求,这次全市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要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市委领导下,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转发〈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全国乡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和《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加强人大工作的决定》,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有机地结合起来,周密安排,精心组织,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切实保障选民的民主权利,选好乡镇人大代表和乡镇人大、政府领导人员,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促进乡镇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

  这次乡镇人大换届选举的主要任务有两项,一是要选举出新一届乡镇人大代表,全市共将选出新一届乡镇人大代表1万余名;二是通过召开新一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和乡镇长、副乡镇长。关于时间安排,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作出的《关于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的决定》确定,乡镇人大代表的换届选举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选举工作的时间比较紧。这项工作涉及全市13个郊区县192个乡镇、400多万人口,正是年底年初,郊区县农村各项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同时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也将要进行换届选举,各区县选举市人大代表的任务也很重。所以,在工作安排上要统筹兼顾、全面安排。全市乡镇人大换届选举的工作步骤,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大体分为五个阶段进行:一是准备工作阶段。 9月下旬至 10月下旬各郊区县做好调查摸底、确定代表名额、建立各级选举机构、制定详细工作计划、抽调和培训选举干部、划分选区等各项准备工作。二是选民登记阶段。11月底前各乡镇按选区完成选民登记工作,要在选举日的20日以前公布选民名单。三是确定代表候选人阶段。12月上、中旬进行提名推荐、酝酿协商和确定代表候选人的工作,在选举日的15日以前公布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在选举日的5日以前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四是投票选举阶段。为保证全市选举工作协调有序进行,选举乡镇人大代表的投票选举日,统一安排在12月24日(星期二)或25日(星期三)两天进行,具体时间请各郊区县结合实际确定。五是召开新一届乡镇人大一次会议。根据地方组织法规定,乡镇人大代表选举产生后的两个月内,应召开新一届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乡镇人大、政府领导人员。考虑到2003年1月要召开市人民代表大会,全市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可以安排在2003年春节后召开,换届选举工作在2003年2月底以前完成。各郊区县可按照这一时间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安排和部署。

  二、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

  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是搞好选举工作的基础和基本原则。在工作中我们要重点抓好以下环节:

  第一,要做好代表名额的确定和分配工作。按照选举法和《北京市区、县、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的规定,乡镇人大代表的名额基数为40名,每1 500人可以增加1名代表名额。乡镇人大代表的总名额经确定后,不再变动。如果由于行政区划变动或者由于重大工程建设等原因造成人口较大变动的,代表总名额依照选举法的规定重新确定。1999年北京乡镇人大代表换届以来,有相当一部分乡镇进行了区划调整,初步统计,全市乡镇总数共减少32个。凡是由于行政区划变动或者由于重大工程建设等原因造成人口较大变动的乡镇,应由所在的区县人大常委会重新确定其代表名额,并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除此之外,各乡镇应当严格依法按照上届确定的代表名额执行,一般不再变动。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区划调整等原因,部分乡镇人大代表名额相应减少,给选区划分和代表名额的分配将带来一定困难。各区县人大常委会要认真分析研究这一情况,结合实际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选区代表名额的分配,按照选举法规定,城镇各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当大体相等,农村各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大体相等。

  第二,要做好选民登记工作。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不断改进选民登记的工作方法,提高登记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在工作中要千方百计做到不重登、不漏登、不错登,这是做好选举工作的关键。要保证本地区有选举权的选民,包括外出务工经商人员、行动不便人员,以及有选举权的服刑和劳教人员,都能登记在册。这次选民登记工作比较突出的问题有两个,一个是确定参选人员范围问题,另一个是人户分离问题。关于参选人员范围的问题:选举乡镇人大代表和选举区县人大代表,在选民登记上是有区别的。选举区县人大代表时,选区内的选民都应当参选,而选举乡镇人大代表,在同一个地区内的中央和市属单位职工可以不参加乡镇的选举,区属单位哪些职工应当参加,哪些职工可以不参加,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有的要由区县人大常委会,有的要由乡镇选举委员会确定。确定参选范围是几个阶段中最基础的一项工作,是非常重要的。由于乡镇经济的发展,城乡一体化进程加快,迁入乡镇别墅区、花园区以及33个中心镇的居民很多,对此需要认真研究,提出界定的意见。有一些乡镇和地区办事处在地域上是重合的,对选民登记来说,情况也比较复杂,要在充分调查研究、摸清情况的基础上,妥善处理好,保证该参选的一定要通知到,不能漏。关于人户分离问题:据各郊区县的初步统计,192个乡镇人户分离所涉及的人口数约为41万余人,占郊区县人口的十分之一左右,比往年有较大的增加。因此,如何把这些人的登记工作做好,需要各郊区县认真研究和下大力解决。在以往的换届选举中,针对人户分离的情况,广大选举工作干部发扬不怕疲劳,连续作战的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千方百计采取各种措施做好登记工作,并且总结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这种精神应当继续发扬。

  第三,要做好代表资源的调查摸底和预测工作。这是提高代表素质、优化代表结构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既要把优秀的代表人物选为代表,又要在总体上保证方方面面的代表占有合理的比例,真正做到提高代表素质与优化代表结构的统一,这是一个需要认真解决好的课题。解决好这个课题,需要在选举工作一开始就做好代表人选的素质和结构的调查摸底和预测工作,做到心中有数,在分配代表名额时,就要考虑代表的总体结构,并有针对性地去做引导工作。当然,搞好调查摸底,不是内定代表,这是要严格区别开来的,代表候选人必须依法提出,代表必须依法选举产生。

  第四,要做好提名推荐和民主协商确定代表候选人的工作。按照北京市的选举实施细则规定,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或者单独推荐的候选人,一般不超过应选代表名额的15%。换句话说,代表候选人中85%以上都应当是由选民10人以上联名推荐的。要充分尊重选民依法提名的权利,只要选民10人以上经过合法程序联名提出的候选人,都必须列入初步候选人名单。不论是政党、团体推荐的,还是选民10人以上联名推荐的,都要一视同仁。要做好对代表候选人的民主协商工作。随着选民民主意识的提高,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的积极性也逐步提高,各选区普遍存在初步候选人提名数大大超过法律规定的差额比例的状况,因此,要依法进行民主协商确定正式候选人。这里有两条要注意:一条是要防止少数人说了算,克服“图省事、怕麻烦”,搞包办代替,甚至个别领导人和工作人员独断专行、简单化行事的错误做法。第二条是要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应该向选民说清楚的没有说清或没有去说,往往造成选民的误解,影响协商候选人工作的顺利进行。这两种情况在民主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时一定要加以注意,要有透明度,不可包办代替。对于经过民主协商仍无法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的,依照北京市选举实施细则的规定,应当依法进行预选。同时,要认真做好代表候选人的介绍工作,组织上介绍时一定要准确。选区可以根据选民的意见安排候选人和选民的见面活动,以便使选民了解候选人的情况,选出自己满意的代表。

  第五,要认真组织好投票选举工作。投票选举是对各阶段工作的最后检验,非常受关注,也容易发生问题。一是在程序上容易发生问题,比如委托投票超过法律规定的每一选民接受委托投票不得超过3人的情况。二是干预选民自主投票,选举工作人员在代写或指导选民写选票时,不尊重选民的意愿,甚至要求选民选谁或者不许选谁。选民填写选票时,工作人员指手画脚,干预选民自主选举,有的工作人员为图省事甚至私自代替填写选票。三是有的领导干部或者选举工作人员不尊重投票选举的结果,甚至涂改选票或编造选举结果。这些都是违法行为,要坚决禁止。在方法上,设立投票站,既要方便选民,又要严格监督。对于行动不便的选民,可以设流动票箱以方便投票,但设流动票箱的同时必须制定相应的严格的监管制度。对于选举日不在本地的选民可以委托投票,但一定要严格依法委托。要尽可能地让已登记的有选举权的选民,行使投票权利,应努力做到不漏、不重、不错,力争高比例的参选率。选举只要程序合法,对选举的结果就应该依法承认。选举中如遇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或代表没有选够,可以依法组织再次投票或另行选举;非正式候选人当选,只要没有违法的行为,就应依法确认并予以公布。不得以任何借口否定合法选举结果或私自改动选举结果,更不得追查选民的投票情况,对选民进行打击报复。

  第六,做好新一届乡镇人代会的选举工作。一是要制定好大会日程。新一届乡镇人大一次会议,既要选举人大和政府的领导人员,又要审议通过各项工作报告。对乡镇人代会日程安排和选举议程,各区县要加强检查与指导。二是要制定好大会选举办法。大会选举办法是大会选举工作的依据。地方组织法对代表大会的选举作了严格的规定,在选举办法中应有所体现。如差额选举及应选人数,大会主席团和代表联合提名的候选人人数均不得超过应选名额,代表联合提名推荐候选人的程序和截止时间,要有足够的酝酿协商候选人的时间等等,都应让代表清楚明白。三是要严格依法办事,坚持差额选举。比如,正职候选人,只有在代表没有提出其他人选时才可以等额选举,但副职一定要差额选举。如果提名的候选人人数超过了大会选举办法规定的差额数,还要进行预选。大会主席团提名的候选人和代表联名提名推荐的候选人要一视同仁。要尊重代表的民主权利,尊重大会的选举结果,充分体现大会选举的民主性和依法办事的严肃性。四是选好乡镇领导班子。选好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和乡镇政府的领导人员是换届选举的一项重要任务。要按照市委组织部和市委农工委《关于2003年乡镇领导班子换届人事安排的意见》,进一步加强乡镇政权班子建设。要及早做好人事安排,需要交流、调整的干部应提前到位,注意防止出现人事安排滞后的被动现象,以保证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换届选举后乡镇人大、政府的领导干部要保持相对稳定,在任期内一般不做变动。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最基层的国家权力机关。为了加强乡镇人大工作,市委关于加强人大工作的决定和《北京市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条例》都规定了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至少有一人为专职,这次换届选举应当为乡镇人大配备好专职的主席或副主席。原创文章,尽在文秘知音www.网络.com网。

  三、要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办、各方配合” 的原则,保证各项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乡镇人大换届选举是郊区农村广大群众参加民主政治的实践活动,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重大措施,是一项法律性、政治性、群众性、时间性都很强的工作。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是搞好换届选举的根本保证。最近,市委已经批转了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全市乡镇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我们一定要按照市委的要求,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安排,各郊区县人大要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精心组织。实践证明,只有坚持和依靠党委的领导,才能够广泛发动群众,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共同把选举工作搞好。所以,各郊区县人大要积极争取和依靠党委的领导,主动请示汇报,提出工作建议和方案,在区县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做好工作,是选举工作顺利进行的一个重要条件。按照市委要求,各郊区县的组织、纪检监察、宣传、公安、民政、法院、检察院、财政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围绕选举工作的总体目标和任务,各尽其责,各司其职,做好各自应做好的工作,要根据不同阶段的任务要求,有针对性地对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分别提出具体要求。

  同志们,我们一定要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以饱满的政治热情,扎扎实实地把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以做好乡镇换届选举工作的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六大的胜利召开。

  在县镇人大换届工作会议上的讲话(3)

  同志们:

  今年是政治建设年,县委第七次党代会下星期将召开,县人大、政

  协两会将要在11月召开,今年是“十一五”的起步之年,五年看三年,三年看头年。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我们××县最为关键的战略机遇期,能不能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跨越,关键在党,关键在有一个好的领导班子。所以,搞好换届选举工作至关重要。今天,县、乡(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会的召开,标志着我县县、乡(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从今天开始全面启动。两天时间短、任务重,内容丰富,希望参会的同志集中精力开好会,吃透好会议精神,把选举工作做好、做扎实。下面,根据县委常委会研究的精神,我代表县委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

  这次人大换届选举,是全县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事关大局,事关长远,是我们党推进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一次重要实践。依法做好这次换届选举工作,对于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加强地方政权建设,加快实现“三个率先”、建设“四个县”和“六个××”,推进“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搞好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选好人、用好人是关键。搞好换届选举,直接关系到人民当家作主民主政治权利的实现,关系到加强地方政权建设,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要自觉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统领换届选举,通过换届选举,真正选出政治素质好、思想作风过硬、工作能力强、人民群众拥护,能够真心诚意为人民群众谋利益的各级人大代表和地方国家政权机关领导人员,团结、组织、带领全县人民积极投身改革和发展大业,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更好地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搞好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人民民主政治建设的必然要求。人大换届选举,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最基础的工作。人大及其常委会建设得怎样,作用发挥如何,直接影响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巩固和发展。通过换届选举,选出各级人大代表和国家权力机关领导班子,对于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最大限度地发挥人大的政治优势,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人大换届选举,既是人大代表和国家政权机关领导班子的更替,又是一次广泛的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宣传教育活动,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具有重要意义。同时,通过广泛宣传和参加选举实践,广大选民的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必将得到进一步增强。

  搞好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是加强地方政权建设,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实现新跨越的迫切需要。人大和“一府两院”是我国最基本的国家政权组织,加强政权建设对于促进我县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至关重要。换届选举既是加强地方国家政权机关建设一个重要形式,也是增强各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政治意识、民主意识、法治意识和公仆意识的重大举措。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委的要求上来,自觉地把换届选举工作放在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局中来思考、部署和落实,以与时俱进的思想观念和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好这次换届选举任务。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换届选举提供强有力组织保证

  我们党是执政党,处于领导核心地位,党对国家事务的领导是一条不可动摇的政治原则。做好换届工作的关键在于加强党的领导,各级党组织要按照“思想认识到位、工作部署到位、组织措施到位”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党的思想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切实负起领导责任,按照省、市、县委的要求,认真做好人大代表的选举和换届相关工作,保证换届选举的顺利进行。

  一是要明确换届选举工作的责任。党委书记是换届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负总责,亲自抓,抓关键;分管领导要负起直接领导的责任,认真负责地抓好换届选举的组织实施工作;班子其他成员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根据党委的统一安排,本着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主动地配合、参与,共同推进换届选举工作的开展。

  二是把换届选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各级党委都要把换届选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站在加快发展、科学发展的战略高度,认真研究,精心组织,有序推进。既要着眼全局和宏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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