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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事业单位的人辞职到企业,养老保险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07-21    阅读:

篇一:现在事业单位的人辞职到企业,养老保险
事业单位辞职后养老保险怎么办_事业单位辞职后社保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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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业单位辞职后一定会关心养老保险怎么办,今天乔布简历小编就和大家聊聊事业单位辞职后养老保险怎么办,事业单位辞职后社保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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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从事业单位辞职,你的社会养老保险有四种处理方式,分别如下:

一是保留机关事业身份。要凭辞职文件、人事代理协议、本人身份证前往社保中心办理。退休时可以享受辞职时机关身份等级待遇。

二是转为个人参保。接续参保后,按个人退休计算退休工资,退休时不再享受机关退休待遇。到户口所在地的劳动保障所办理。

三是企业参保。接续参保后,按企业退休计算退休工资,退休时不再享受机关退休待遇。到企业所在地劳动保障所参保。

四是转为个人后停保。如果参保年限已满15年,可以停止参保。到退休年龄时前往户口所在地劳动保障所办理退休手续。这样退休时不再享受机关退休待遇。

如果你在辞职后有新的单位接收,就可以通过新单位继续缴纳社保;如果没有新单位接收,就需要个人找一家企业挂靠并缴纳社保,挂靠期间本由企业承担的部分金额也需要个人来承担。

同时,个人离职后也可自行缴纳社保,方法是:

1、需要个人持本人身份证、接触劳动合同证明书到当地就业服务中心做失业登记,领取登记表填写并申请按规定享受失业救济金待遇,同时办理《再就业优惠证》享受相关的政策优惠待遇。

2、到医保中心办理医疗保险参保手续,所需要带证件有失业证、再就业优惠证以及身份证。

3、缴纳失业期间所需社保费用,缴费地点: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所辖社保中心个人缴费窗口。所需要证件:养老保险手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登记卡片、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封存单、失业证、再就业优惠证以及自谋职业名义办理社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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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现在事业单位的人辞职到企业,养老保险
从事业单位辞职后养老保险谁保障

从事业单位辞职后养老保险谁保障

作者:

来源:《职业》2005年第01期

如果您在工作中遇到了实际问题需要解答,请发电子邮件或者通过电话把您的难处告诉我们,我们将请专家予以解答。

本栏联系电话:(010)64919955-2143

电子信箱:zhiyetougao@126.com

Q : 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也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吗?

我与某公司约定了签2年期的劳动合同,可是现在已经工作近5个月了(公司承诺试用期为3个月),公司还不给签合同,只是口头说转正了,在这种情况下,我担心如果我工作未满6个月,就被裁员了,那么公司是否会以“试用期为6个月,他还没有转正”为由,拒绝给我缴纳保险和支付经济补偿金呢?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与职工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是否应该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北京某软件技术开发公司 胡先生

胡先生:你好!

你询问的问题,应该肯定地答复为:社会保险从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也就是从试用期开始缴纳。

【现在事业单位的人辞职到企业,养老保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同时,劳动法第21条又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由此可见,把劳动合同与试用期分割开来的做法是有悖于法律的。在试用期内,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已经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因此,以在试用期内不具有法律关系为由,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缺乏法律依据的。一旦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应该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应当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从时间上看,试用期是劳动合同期限的一个部分。无论试用期还是合同期,劳动合同当事人都受同一个劳动合同的约束,双方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来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法》及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规定,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不超过6个月的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超过60日。现在吴先生与用人单位所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6个月试用期限,明显违反了法律规定因而是无效条款。既然2年期的劳动合同不能约定6个月的试用期,那么用人单位为什么要约定6个月呢?其实这是企业为在试用期随时解约创造条件。关于社会保险的问题,单位不为员

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做法也是错误的。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险制度是法定的强制制度,是必须要执行的,没有任何余地,任何逃避缴纳社会保险的行为都是违反法律规定的。【现在事业单位的人辞职到企业,养老保险】

缴纳社会保险是国家法定,而不是双方当事人约定。劳动合同不能缺少必备的条款,更不能自行约定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条款。根据《劳动法》第73条及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都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这属于法律强制性规定,故企业在劳动合同中自行作出与此条款相违背的约定,是违反《劳动法》的。在建立劳动关系之后,企业和职工都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比例缴纳社会保险费。企业必须履行代扣代缴的法定义务。 Q :从事业单位辞职后养老保险谁保障?

我是一名1981年参加工作的医务工作者,在一家县级医院工作,现在想辞职到外地自己开诊所,但因我所在县的行政事业单位目前还没有实行养老保险缴费制度,所以我担心辞职后前面二十多年的工龄要作废,不知今后的社会保险怎么缴纳,将来退休金是否【现在事业单位的人辞职到企业,养老保险】

有保障?

江西人民医院 崔女士

崔女士:你好!

你的担心其实是对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不了解造成的。

1991年,《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1]33号)规定: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建立起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制度。1997年,《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中更进一步明确:各级人民政府要把社会保险事业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贯彻基本养老保险只能保障退休人员基本生活的原则,为使离退休人员的生活随着经济与社会发展不断得到改善,体现按劳分配原则和地区发展水平及企业经济效益的差异,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大力发展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同时发挥商业保险的补充作用。基本养老金主要目的在于保障广大退休人员的晚年基本生活。

根据劳动保障的制度规定,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流动到企业工作的,或者其他因为个人原因办理辞职手续的,可以把自己的档案关系转到户籍所在地的职业介绍中心或者人才交流中心,参加社会保险。由社会劳动保险机构依照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社会保障号码,即居民身份证号码建立一个终身不变的个人账户,可以自己续缴社会保险费。

包括医务工作者从医疗事业单位转到个体经营单位,虽然你所在县目前在行政事业单位还没有实行养老保险缴费制度,但是将来社会保障部门在计算基本养老金的时候,根据你原先在机关工作的年限,将视其为已经缴纳,这部分保险金由财政一次性划入个人社会养老账户。同时,只

篇三:现在事业单位的人辞职到企业,养老保险
2016单位离职后五险一金

事业单位辞职后五险一金怎么处理?

事业单位辞职后五险一金处理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社保,另一部分是公积金。

关于事业单位辞职后的社保

根据《关于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时社会保险关系处理意见的通知》(劳社部发 2001 13号),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之间流动,要相应转移各项社会保险关系,并执行调入单位的社会保险制度。

(1)养老保险的处理

职工由机关事业单位进入企业工作之月起,参加企业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个人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原有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退休时按企业的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其中,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在进入企业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根据本人在机关(或单位)工作的年限给予一次性补贴,由其原所在单位通过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转入本人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安排。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的规定,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职工的连续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可以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发放基本养老保险金。

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职工调入企业后,应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其原有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复员退伍军人、城镇下乡知识青年被招为合同制工人,且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其军龄及下乡期间按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年限,可视同缴费年限。

(2)医疗保险关系处理

职工在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之间流动,在同一统筹地区内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不转移,跨统筹地区的基本医疗保险及个人账户随同转移。职工流动后,除基本医疗保险之外,其他医疗保障待遇按当地有关政策进行调整。

(3)失业保险关系处理

职工由机关进入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之月起,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其原有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期。职工由企业、事业单位进入机关工作,原单位及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不转移,其失业保障按《人事部关于印关<国家公务员被辞退后有关问题的暂行办法>的通知》(人发199664号)规定执行。

关于事业单位辞职后的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是国家的房改配套政策之一,同时又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单位工作期间应该享有的工资福利的一部分,单位有缴纳的义务,那么,事业单位辞职后五险一金中的公积金怎么处理?

职工以辞职或解除劳动关系名义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公积金管理机构将进行销户处理,即你可以全部取出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在原工作单位的单位公积金帐户和个人公积金帐户将会销户。职工需要提供所需相关材料,经公积金中心审核,并开具付款凭证后,由银行支付住房公积金。

篇四:现在事业单位的人辞职到企业,养老保险
2016教师养老金并轨 辞职

【现在事业单位的人辞职到企业,养老保险】

事业单位工资改革最新消息:社保养老金并轨或引发事业单位教师辞职潮

事业单位教师工资改革的下面文章,某些言论非常不当,但是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养老金并轨后,优秀教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吸金能力将大大增强,甚至会引发一批优秀教师单位工作人员离职潮。

教师工资低下,引起不少地方教师反弹罢课,出租车司机也罢工停运,却是为了打击“专车”保障运营份额。

昨天坐出租车和司机聊了一下,该司机一辆车每月份子钱3700元,每天燃气300元,每天三班倒可以跑1500元,三人分就意味着平均月收入9000元,除却额外事故,人均收入大概7000多8000左右。

而教师呢?估计大部分拿不到那么多钱。可是教师为什么不转行呢?或许是很多很多都要 说的话。其实理由很简单,由于过去教师工资低,但是有退休金,尽管工资低,心理依然有些安慰和保障。

鉴于此,教师队伍才比较稳定。从这个角度上,退休工资加上比较低的工资算是稳定教师的一个手段。

当企业员工在呼吁养老金并轨的时候,其实并没有想到,教师尽管没有交养老金,但是其收入长期和付出不对等,在一段时间内,远远低于企业工资,事实上也算是交了养老金了。

现在养老金并轨之后,那么政府需要把这部分钱拿出来给教师补上,这里企业的员工也不要眼红,或者说不公平,毕竟长期的低工资的原因,就相当于已经扣下了退休金,如今退休金不发了,当然需要把这部分工资差价给补上。

不管如何,对于教师队伍来说是个利好,我们不会在局限于一个单位,担心如果换单位会影响自己的职称,会影响自己的退休工资,如今社保并轨,老师们就可以转行,跳槽了。低工资将不会再吸引到优秀的人才到教育行业。

教育行业则会变成能出能进的活水,而不再是只进不出的死水了。人才的流动才显示活力。

【现在事业单位的人辞职到企业,养老保险】

社会保险并轨,无论对教师个人的发展,还是对教育行业的发展都可谓是一个福音。

篇五:现在事业单位的人辞职到企业,养老保险
2016养老金并轨后离职待遇

养老金并轨后离职待遇 编者按

2016年12月23日,养老保险破除“双轨制”改革终于有了确切消息。国务院副总理马凯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时称,机关事业单位与城镇职工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通过。

这一消息是否成为“公务员热”的又一针冷却剂,还不好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在并轨过程中,还会有许多的难题待解。但可以肯定,公务员曾经远超企业职工的养老福利,将逐渐进入历史。

11月30日,2016年度全国公务员统一考试举行。这次“国考”从报名开始,就因为“考录比大幅下降”而引人关注。与去年相比,今年招录职位增加了2700多个,达到22000个,但考试人数下降了10万人,接近90万人。

与此同时,这两年“公务员辞职”的消息接连不断,“公务员热降温”的议论流行一时,是真是假,各方观点莫衷一是。

南方周末记者近日专访了三位离开公务员岗位的人士,有原中央部委的处级干部,也有原地方法院的院长和基层的股级干部。他们为何辞职,对于公务员生涯有怎样的感受,辞职前后经历了怎样的心路历程,对所谓“公务员辞职热”有哪些看法,请见本期“公务员辞官自述”。

部委处级官员变身“市场人”

有不少人在说,“八项规定”出台后,公务员好处少了,不少人辞职,但对我来说肯定不是这样。

34岁的单陵(化名)现在是一家新闻网站的多媒体部产品总监。今年5月,他从供职10年的某中央部委辞职,放弃了副处长的身份,成了一个“市场人”。

半年的体制外经历,给他带来的收获是,“应该说,出来后我的思想更解放了,办事时不再自我束缚。”他在接受南方周末记者采访时说。

“职业前景不明朗”【现在事业单位的人辞职到企业,养老保险】

我1980年生于北京,2016年研究生毕业,学的是传播,进入某部委宣传处。工作6年后,2016年被提拔为副处长。在一般人看来,这样的提拔速度已经算快了。

但我却在那年产生了离开体制的想法,我不想做一成不变的工作。再说那年我30岁,不再被当成年轻人了,应该好好想想自己的未来。

由于做宣传工作,我平时接触媒体多些,对外面也有更多了解。政府部门限制太多,我觉得还是该到体制外寻求发展。这不是说在体制内就不行,而是去体制外可能更好。但我没有立即行动,一直在观望。直到2016年1月,我意识自己已34岁,明年35岁是道坎,之后换行业更难。

这几年,公务员辞职新闻不断,但是否“公务员热”在降温,也不好说,因为没有数字支撑。你要说采访我,我在路上简单总结了一下。我认为公务员辞职有三种,第一种是在单位内部成为“高级别”的领导,他们的辞职一般不是为了收入,而是追求自己的抱负;二是中青年公务员,事业发展遇到了瓶颈,看不到未来空间;三是刚入行的年轻人,到公务员队伍发现与自己此前想法不一样,而且收入也不高。

我应该属于第二种情况。除了想到外面闯一闯,职业前景不明朗也是一个原因。如果辞职前我被提拔为正处长,那可能会影响我的选择,毕竟“一把手”的掌控能力、工作弹性更好。

有不少人在说,“八项规定”出台后,公务员好处少了,不少人辞职,但对我来说肯定不是这样。因为我在单位的宣传部门,不是核心部门,没有审批权,平时也没有人巴结我们,没有所谓的寻租空间。“八项规定”出台后,大家只是吃饭少了一些,对我来说也无所谓。过去吃饭主要是沟通感情,也没有什么利益可谈。

下决心后,我开始搜索就业信息,在网上投简历。本打算花一年时间找工作,没想到一个多月就定了下来。第一家与我达成意向的民营企业跟我过去所在的行业有关,打算让我从事政策开发和维护政府关系。

同时我的一个朋友也介绍了一个建筑设计企业,让我担任传播部门北京分支机构的副总。虽然行业换了,但工作内容跟过去差不多,想了想,我选择了朋友介绍的这家公司。

对我来说,做出这个决定并不难。但父母觉得丢了政府工作挺可惜,不仅工作稳定,而且有各种保障。我告诉他们,其实没有什么,公务员如果不在实权部门,当不上大领导,也没有什么地位,其实工作很苦。至于保障,我退休也是几十年之后的事,到时候整个社保体系是什么样子很难说,没准养老并轨了,公务员也没什么特别待遇。

父母虽然有顾虑,但还是尊重我的选择。如果家人强烈反对,估计我也很难走出这一步。

“那就写报告吧”

今年3月份,我确定去向后,先跟单位领导通了个气。领导挽留了,但机关跟企业不一样,老板挽留员工可能是加薪升职,这一点在机关做不到。领导先问我是不是觉得现在的工作岗位不适合,如果不适合看能否换个岗位;至于升职,领导说“下一次应该有机会”。

我想了想,单位也没有什么腾挪空间,2016年“大部制”改革中,我们部刚刚与另一个部委合并,短期内也没有上升的希望。见我去意已决,领导说那就写报告吧。只花了两三天时间,我就办完了辞职手续。

辞职后我没有立即去上班,而是休息了一个多月,其间还带着家人去国外玩了一趟。那段时间,我觉得自己是从过去的工作模式中解放了出来,而且对新的工作充满期待,觉得很开心。

我是今年5月去新单位上班的。去之前,我对企业的行为模式、组织方式都有心理准备,总地来说没有超出我此前的认识。但也有落差,政府组织严密,办事讲究规矩。这一点虽然被指责效率低下,但办事按程序走,心里还是有数的。民营企业办事虽然快,但没有章法,变数大,刚开始心里没底。

工作一两个月后,我发现公司老板有一些承诺不能兑现,原来说好我去后要开展的工作迟迟开展不了,我觉得不能继续等下去了。即便这样,我也没有后悔离开机关单位,因为我之前预料到企业就会有这样那样的事情发生。

我决定再次跳槽,就到了我现在所在的这个新闻网站,这家网站的领导我以前认识,我准备从政府部门辞职时他们就表示可以过去。我现在的职务是多媒体部产品总监,需要推销产品,也要拉广告。

以前在政府部门时积累的人脉对现在的工作有没有用?应该有用,但不是很大。以前我跟一些部门的人还比较熟,但我们不是业务部门,人家不用求我办事,现在也不会因为我的面子就跟我合作。

就工作而言,以前在机关都跟熟人打交道,工作上的事比较好办。现在与客户打交道就不一样了,你对他们是可有可无的,他们可以跟你合作,也可以不跟你合作,但这些都在我的预期内。

法院官员为何重做教授

公务员收入虽然高一点,但不自由,不能在外兼职,法院领导出国要审批,高校羁绊就要少得多。

胡充寒,男,湖南岳阳人,生于1965年1月,曾任湘潭大学法学院教授,2016年任广东佛山市中级人民副院长,2016年任佛山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2016年9月,他辞去公务员身份,再次回到高校,担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教授。

这次辞去法院副院长职务,对我来说只是回到了我一直想回的讲台。此前我一直在大学教书,1997年,我32岁时就被评为湘潭大学的法学教授。1998年,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原佛山大学)准备创办政法学院,向我发出了邀约,我觉得是个机会,就南下广东了。

2002年,佛山科技学院政法学院正式成立,我被任命为院长,属正处级。本来在此一施手脚,但没过多久,又面临着新的机会。2016年,佛山市委组织部找我谈话,打算调我到佛山中院担任副院长。

本来我不想去,我的兴趣是做学问,不想当官;而且我还是兼职律师,当了几个企业的顾问,一旦进法院,兼职就得放弃,收入也会受影响。但我又想体验下法官这份职业,觉得学院跟法院之间总是隔着一层,想知道究竟差别在哪里。

我就提出在学校和法院两边都兼着的要求,既当法官又当教授。但市领导不同意,要求去法院就必须将人事关系全部调过去。出于对法院的好奇,我最后下决心去了法院。

在法院期间,除了刑庭,其他的部门我几乎都分管过,还是法院的新闻发言人。

去了后,我很快就发现不行,法院的行政化倾向很明显,一天到晚各种文山会海。我告诫自己不要体验太长,时间长了人容易变虚,会荒废学业。2016年我就提出要回到学校,但领导说不行,因为当时正赶上换届,需要保持稳定。

一直拖到2016年,又赶上换届,这时我已在副院长位置上干了两届,需要调整一下。我虽然是正处级,但职务并不是“正处职”。法院院长是副厅级,只有党组副书记兼常务副院长是正处职,我是民主党派,兼着九三学社佛山市委的副主委,不可能成为党组副书记的。

要成为正处职的干部,就得离开法院。后来,佛山市委安排我去政协,担任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酝酿时我不知道,最后才告诉我。

去了政协后,我又开始想着离开。在法院担任副院长期间,我读完了知识产权博士学位,并在2016年成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的硕士研究生导师。

2016年7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正式同意我过去。9月,我向佛山市政协递交了辞职报告。政协领导极力挽留,认为我还年轻,能力很强,机会还有很多,也说了“很快就要换届”的话,我明白这句话的意思。现在的九三学社佛山市委主委,兼任佛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如果留下,换届时我也可能有同样的机会官居副厅级。

我就跟领导说,讲台是最适合我的舞台,不在乎等一个行政级别。政协领导、市委领导找我谈了几次后,发现我确实想走,就在2016年11月批准了我的辞呈。

2016年11月1日开始,我正式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领工资。原来在法院每年的工资收入有二十多万,到了高校只有十几万。

但我跟年轻人不一样,经济方面已没有什么压力,换工作,收入不是最主要的考虑因素,而是个人兴趣。公务员收入虽然高一点,但不自由,不能在外兼职,法院领导出国要审批,高校羁绊就要少得多。

虽然我的兴趣在学术,但我不认为在法院的10年,耽误了我做学问。这10年高校评价机制不行,老师们都忙于发表论文,应付评职称。如果我这10年都呆在高校,估计也是做这些事。

重回高校,我觉得学校机制是悲哀的。我现在可以做到觉得有价值的文章才去写,但对年轻人,还是要鼓励他们多写,并希望他们尽量多写点有价值的文章。

法院的任职经历,让我开始反思我们到底需要培养什么样的人才。过去我们讲“通识教育”,但学生毕业后找不到工作,为什么呢,因为他们进行的是“法学教育”,而社会上需要的是“法律人才”,是实用型、高素质、国际化的法律人才,这是我们法学院应该多培养的人才。但在10年前,我可能会更加注重培养“法学人才”,鼓励学生考研、读博。

回头看,法院的10年对我还是有很大启发的,至少对中国的法治现状有了直观印象,在法院期间,经常面对不同的信访人员,也让我更加深刻地感受到了法治建设的难处和痛处。

股级干部的压力和选择

2016年底“八项规定”后到乡镇吃喝少,也没人发烟,不少同事开玩笑说“没油水”了。

萧葫(化名),男,40岁,中部某县股级干部,已经停薪留职两年,一直在北京打工,准备彻底辞职。

我是1995年从省农业大学大专毕业的,毕业后回到了老家。那是一个典型的农业大县,虽然财政收入进入全省前十名,但至今还保留着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的帽子。

参加工作后,我一直想在仕途上有所收获,首先要弥补学历的不足,我通过自学拿到了本科文凭,但在地方,如果没有一点关系,想往上走真的很难。我目前的身份还是县农委下属一个二级单位的副主任,主任是副科级,我这个副主任也就是个股级。

这些年县里组织过各种公考,我也参加过几次考试,有一年报考了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这是一个副科级岗位,我笔试是第二名,面试的感觉也不错,但最终没被录用。

在县里工作,经常去乡镇检查工作,完了吃喝。我们那边有个非常不好的风气,只要请客吃饭,必须给每人发一包香烟,哪怕是坐着一个7岁的小孩,也要给一包烟,民间婚丧嫁娶是这样,官方的请客更是这样。玉溪牌现在拿不出手了,一般是“硬中华”,讲究点就是“软中华”。

我们在县里谋差的“好处”之一,就是家里香烟不断供。我本人不抽烟,但家里来客可以招待,逢年过节送长辈、送朋友省得买了。2016年底“八项规定”后到乡镇吃喝少,也没人发烟,不少同事开玩笑说“没油水”了。

我平时喜欢写点小文章,2016年市里日报准备开一个我们县的专版,每周一期,当时县委宣传部问我愿不愿意去当负责人,但级别升不了,我想自己快40岁了,换个地方升不了级别意义不大,就没过去。

我们县是人口外流大县,全县有50万青壮年常年在外打工。我兄妹三人,姐姐、姐夫在广东的民营企业打工,已是公司高管,年薪都三十多万元,公司配车,还提供了别墅作宿舍。后来我弟弟也过去了,现在一年也有十多万的收入。我几个表哥早年在北京收废品,现在都注册了公司,每年收入能有上千万。

而我在老家呆着,官升不上去,工资涨不上去,现在每个月2000元,跟他们比起来压力不小。

2016年初,我决定出来闯一闯,就去我表哥那里。说实话,我对公务员的身份还是有点留恋的,觉得将来养老更有保障,于是跟单位领导请假。领导答应了,但我也自己也很识相,请假期间单位给我发的工资,我全部拿出来,让单位给同事们发福利,这样在外才踏实。

在北京我给表哥管财务,实际上跟个看大门的差不多,一天24小时待命,有车进厂装货随时都要开门,帮他们接电话,去机场接人,什么活都干,一点空闲都没有。今年夏天好不容易去广州姐姐那里,准备休息几天,上午飞机刚落地,下午就被叫回北京了,因为厂里实在太忙了。

尽管忙,但现在每年有10万的收入,我也觉得可以接受。我也知道不可能一直这样请假在外面打工,早晚会被外面知道的。这边发展得好,我还是打算回去将工作彻底辞了。

篇六:现在事业单位的人辞职到企业,养老保险
2016广东深圳早期国企离职人员 可一次缴养老保险

从市社保局获悉,该局发出《关于执行广东省一次性补缴政策的通知》,对早期离开国有集体企业人员、离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早期下乡知青等群体的养老保险补交问题作出规定。

该通知说,上述一次性补缴政策涉及不同的人群,补缴基数、缴费比例以及待遇计发都有所不同,需严格审核申请人的身份条件、工作经历、原企业性质以及申请人与原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原始资料和证明材料等,不能擅自扩大适用范围。

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向直属分局申请办理一次性补缴,一次性补缴完成后,符合在本市申领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条件的人员,由直属分局受理。综合业务处、计财处、征收处、养老处和技术保障部进行协助。

符合在本市申领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条件的人员,在本市的缴费年限(不含在本市的一次性补缴年限,下同)满10年以上的,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具有深圳户籍的,按本市养老保险政策规定计发待遇;在本市的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非深圳户籍人员,按广东省养老保险政策规定计发待遇。

●【往下看,下一篇更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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