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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依法行政学习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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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2016依法行政学习计划
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1、2016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工作,全面提高依法行政的工作质量,着力解决依法行政的公信力、执行力、操作力,规范依法行政权力和自由裁量权工作运行,结合我中心的工作实际,特制定XX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大、xx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具体措施

(一)加强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建设。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制定全年学法计划,进一步学习《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通用货物和服务招标文件范本(试行稿)的通知》、《省财政厅关于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公示的通知》等内容,着力培养干部职工良好的法律思维和依法解决矛盾的能力,提高干部队伍整体法律素质。

(二)切实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按照市政府法制办统一部署,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招标采购、信息发布、质疑答复等进行全面清理,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编制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并通过德阳市公众信息网对外公布,使行政权力运行程序规范、简明清晰、公开透明、高效便民。

(三)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政府公开信息审批、发布等工作程序,利用四川政府采购网、德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德阳市公众信息网等,及时依法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同时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保证政府信息及时、全面和准确。为进一步促进定点协议供货执行的规范及透明,从今年6月起将在德阳市公众信息网上公布定点协议供货产品清单及最高限价。

(四)广泛开展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宣传。利用《政府采购信息》、《德阳市政府采购政策文件汇编》、《德阳市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手册》等大力宣传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同时借助公众网、党政网宣传政府采购工作动态。既注重宣传权利与义务,又注重宣传法制与服务,积极引导广大政府采购对象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更好地支持和配合政府采购工作,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强化政府采购监督。一是加强内部监督。坚持实施好已有的内控制度规定,在德阳市政府采购管理系统上运行业务流程;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建立健全项目负责、供应商资格审查、招标文件互审会审、开标与评标组织相分离、保证金管理等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做到既分工协作,又相互牵制。二是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在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中,自觉接受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重大项目招标邀请公证参加。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按照部门工作职责、任务,始终把依法行政作为部门工作的基本准则,各科室要根据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将依法行政贯彻日常各项工作之中,努力促进依法行政工作建设。

(二)认真执行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按照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安排,做好部门各项依法行政工作,形成的资料及时完整归档,按时向市政府法制办汇报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2、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20XX年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关键年,做好20XX年全市系统依法

行政工作,对于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法治质监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计划。【2016依法行政学习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深入贯彻“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监”工作方针,完善制度体系,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严格公正执法,强化法制监督,努力提高各级质监部门的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牢固树立全市系统刚正廉明的依法行政形象,促进法治质监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推进依法行政的领导体制和机制

各县(区)局要建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本单位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局领导班子每年至少听取1次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及时解决依法行政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部署本单位依法行政的任务和措施。

强化行政首长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行政首长要对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负总责,对依法行政工作应亲自部署、亲自督促指导、亲自检查落实,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本单位目标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本单位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每年要将本单位依法行政情况书面向市局报告。

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各级质监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行政决策程序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XX〕33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豫政〔20XX〕62号),结合实际,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规则,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备程序。

(二)强化质监法律知识培训

建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每年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集中学习法律知识或专题研究依法行政工作不得少于4次,要制定年度学法学习计划,保证计划落实。

【2016依法行政学习计划】

建立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制度。对各级质监行政机关、执法部门、检验检测技术机构要制订切合实际的学习培训制度,有计划组织开展通用法律知识培训、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加大法制研究力度,加强与复议机关、审判机关的沟通协作和与外地市的交流,以法治质监建设疑难问题和行政应诉知识为内容,以法制骨干为对象组织实务研讨与培训。

(三)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

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以合法性和合理性为原则,加强质监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决定和公布工作,要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制度和统计制度,及时向政府法制部门备案,并予以公布,适时组织规范性文件清理,确保规范性文件审查率、备案率、合法率达100%。

(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按照中央关于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对涉及行政许可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再清理。重点是对违法设定许可、变相设定许可、增设许可条件的文件进行清理,对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或由基层质监部门管理更便捷有效的职责事项及时下放,对省局取消、下放、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认真落实。

继续推进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为重点的行政许可制度改革。要严格按照法定要求实施行政许可,严格规范各类审批主体,进一步清理行政许可项目,合理下放行政许可权限,适时更新网上行政许可公示信息,优化行政许可流程,规范行政许可程序,推动网上受理取得实质性进展,切实提高审批效率。

(五)严格行政处罚案件审理

结合行政执法实践,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充分利用案审会工作平台,加强与稽查机构、业务机构的沟通交流,深入研究行政执法中的复杂法律和业务问题,不断在重大问题上协调一致,力争行政处罚案件合法合理,推进全市系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六)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健全行政复议机构,规范行政复议行为,提高复议案件的办理质量。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组织行政应诉。及时受理,公正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保护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下级部门依法行政,树立质监部门公正廉明的良好形象。承办不服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应诉事宜,参与办理其他针对本单位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应诉答复工作,及时为相关机构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统计分析研究,针对复议诉讼中暴露的突出问题、热点问题,及时采取预警措施,引导全市系统依法行政。

(七)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继续组织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复议案卷评查和其他专项检查活动,并将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具体行政行为,规范性文件制定等抽象行政行为,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应诉等行政救济行为的合法性,以及普法教育、法制研究工作的成效等纳入对市局的监督范围,落实法律责任,通过行政执法监督促进法治质监建设。

制定《行政应诉规则》和《行政案卷管理办法》,提高应诉效能,规范案卷管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产品质量申诉、行政应诉、执法监督等方面的工作制度,规范程序,落实责任,确保正确高效履行职责。

篇二:2016依法行政学习计划
2016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1、2016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工作,全面提高依法行政的工作质量,着力解决依法行政的公信

力、执行力、操作力,规范依法行政权力和自由裁量权工作运行,结合我中心的工作实际,

特制定xx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大、

xx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履行宪法和法

律赋予的职责,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具体措施

(一)加强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建设。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制定全年

学法计划,进一步学习《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

办法》、《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政府采购进口

产品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四川省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通用货物和服务招标文

件范本(试行稿)的通知》、《省财政厅关于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公示的通知》等内容,

着力培养干部职工良好的法律思维和依法解决矛盾的能力,提高干部队伍整体法律素质。

(二)切实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按照市政府法制办统一部署,依据相关法律法

规,对招标采购、信息发布、质疑答复等进行全面清理,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编制行政

权力运行流程图,并通过德阳市公众信息网对外公布,使行政权力运行程序规范、简明清晰、

公开透明、高效便民。

(三)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政府公开信息审批、发布等工作程序,利用四

川政府采购网、德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德阳市公众信息网等,及时依法向社会公开政府信

息。同时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保证政府信

息及时、全面和准确。为进一步促进定点协议供货执行的规范及透明,从今年6月起将在德

阳市公众信息网上公布定点协议供货产品清单及最高限价。

(四)广泛开展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宣传。利用《政府采购信息》、《德阳市政府采购政策

文件汇编》、《德阳市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手册》等大力宣传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同时借助公众

网、党政网宣传政府采购工作动态。既注重宣传权利与义务,又注重宣传法制与服务,积极

引导广大政府采购对象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更好地支持和配合政府采购工作,营造依

法行政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强化政府采购监督。一是加强内部监督。坚持实施好已有的内控制度规定,在德

阳市政府采购管理系统上运行业务流程;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建立健全项目负责、供应商

资格审查、招标文件互审会审、开标与评标组织相分离、保证金管理等各项内部控制制度,

做到既分工协作,又相互牵制。二是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在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中,自觉接受

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重大项目招标邀请公证参加。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按照部门工作职责、任务,始终把依法行政作为部门工

作的基本准则,各科室要根据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将依法行政贯彻日常各项工作之中,努力

促进依法行政工作建设。

(二)认真执行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按照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安排,做好部门各项依

法行政工作,形成的资料及时完整归档,按时向市政府法制办汇报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2、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20xx年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关键年,做好20xx年全市系统依法

行政工作,对于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法治质监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现结

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深入贯

彻“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监”工作方针,完善制度体系,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严

格公正执法,强化法制监督,努力提高各级质监部门的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牢固树立全市

系统刚正廉明的依法行政形象,促进法治质监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推进依法行政的领导体制和机制 各县(区)局要建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本单位推进依法

行政工作。局领导班子每年至少听取1次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及时解决依法行政中存在的突

出问题,研究部署本单位依法行政的任务和措施。 强化行政首长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行政首长要对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

负总责,对依法行政工作应亲自部署、亲自督促指导、亲自检查落实,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

本单位目标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本单位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每年要将本单位依法行

政情况书面向市局报告。 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各级质监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行政决策程序建设,根据《国务院

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xx〕33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豫政〔20xx〕62号),结合实际,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规

则,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

备程序。

(二)强化质监法律知识培训 建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每年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集中学习法律知识或专题

研究依法行政工作不得少于4次,要制定年度学法学习计划,保证计划落实。 建立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制度。对各级质监行政机关、执法部门、检验检测技术机构要制

订切合实际的学习培训制度,有计划组织开展通用法律知识培训、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法

律法规专题培训。加大法制研究力度,加强与复议机关、审判机关的沟通协作和与外地市的

交流,以法治质监建设疑难问题和行政应诉知识为内容,以法制骨干为对象组织实务研讨与

培训。

(三)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 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以合法性和合理性为原则,加强质监规范性

文件的起草、审查、决定和公布工作,要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制度和统计制度,

及时向政府法制部门备案,并予以公布,适时组织规范性文件清理,确保规范性文件审查率、

备案率、合法率达100%。

(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按照中央关于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对

涉及行政许可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再清理。重点是对违法设定许可、变相设定许可、增

设许可条件的文件进行清理,对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或由基层质监部门管理更便捷有效

的职责事项及时下放,对省局取消、下放、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认真落实。 继续推进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为重点的行政许可制度改革。要严格按照法定要求

实施行政许可,严格规范各类审批主体,进一步清理行政许可项目,合理下放行政许可权限,

适时更新网上行政许可公示信息,优化行政许可流程,规范行政许可程序,推动网上受理取

得实质性进展,切实提高审批效率。

(五)严格行政处罚案件审理

结合行政执法实践,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充分利用案审会工作平台,加强与

稽查机构、业务机构的沟通交流,深入研究行政执法中的复杂法律和业务问题,不断在重大

问题上协调一致,力争行政处罚案件合法合理,推进全市系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六)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健全行政复议机构,规范行政复议行为,提高复议案件的办理质量。依法办理行政复议

案件,组织行政应诉。及时受理,公正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保护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合法

权益,保障和监督下级部门依法行政,树立质监部门公正廉明的良好形象。承办不服行政复

议决定的行政应诉事宜,参与办理其他针对本单位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应诉答复工作,及

时为相关机构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统计分析研究,针对复议诉讼

中暴露的突出问题、热点问题,及时采取预警措施,引导全市系统依法行政。

(七)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继续组织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复议案卷评查和其他专项检查活动,并将行政处罚、

行政许可等具体行政行为,规范性文件制定等抽象行政行为,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应

诉等行政救济行为的合法性,以及普法教育、法制研究工作的成效等纳入对市局的监督范围,

落实法律责任,通过行政执法监督促进法治质监建设。 制定《行政应诉规则》和《行政案卷管理办法》,提高应诉效能,规范案卷管理。完善政

府信息公开、产品质量申诉、行政应诉、执法监督等方面的工作制度,规范程序,落实责任,

确保正确高效履行职责。篇二:2016年3月行政个人工作计划 2016年3月行政个人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推进我市依法行政进程,根据《xx

市人民政府2016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1、加快政府职能依法转变步伐。进一步理顺部门职能,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推动政府职

能转变。(此项工作由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负责)。

2、理顺市与市政府各部门的行政管理体制。做好市与各部门间职权划分落实工作,科学

合理划定职权,并监督落实。(此项工作由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牵头)。【2016依法行政学习计划】

3、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方式改革。深化行政许可方式的创新,推行限时并联审批,对行

政许可的前置要件和审批环节依法进行监督,构建名副其实的“一站式”审批服务体系(此项

工作由市监察局、市编办、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府法制办牵头,相关部门参与)。加快电子

政务建设进程,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行政审批网上办理和政务信息网上公开,

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加大电子政务资源整合力度,完善政府网站建设,逐步实现资源共享,

提高政府部门协同办公能力和工作效率(此项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负责)。

4、充分发挥政府的社会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进一步完善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

级负责的公共安全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各种突发公共事件和风险的能力;(此项工

作由市政府办公室、市安监局牵头,相关部门参与)。完善优抚保障制度,提高优抚保障水平;

强化公共服务职能,提供更多的利民惠民的公共产品,努力使全市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

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保,推动和谐尚志建设(此项工作由市教育局、市劳

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房产住宅局、市民政局等部门负责)。

5、完善依法行政财政保障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认真执行“收支两

条线”制度和“缴罚分离”制度,市政府所属所有行政执法单位的罚款必须到市财政局指定

的银行缴纳,严格禁止罚款单位私自收缴罚款的违法行为;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和规范工

作,所有收费单位必须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后,方可收费,并应严格按照收费许可证

上的项目和标准收费;加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参与式预算、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等财政管理制

度改革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此项工作由市财政局、市物价局负责,相关部门配合)。

6、发挥多元化的社会保障体系整体效用。落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

保险等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制度,大力推进职工社会保险工作进程(此项工作由市劳动和社会保

障局负责)。加大城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等制度落实力度,健全最低生活保障

制度动态管理机制;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和农村特困群众社会救助制度(此项工作由市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负责)。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农村医疗保障水平;

完善公共卫生应急机制,提高应对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市卫生局负责)。建立健全食品

药品监管长效机制,全面提高科学监管能力,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此项工作由市食品药品

监督管理局负责)。建立健全住房保障制度,完善和谐拆迁配套政策措施(此项工作由市房产

住宅局负责)。

二、全面落实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

7、切实履行行政决策公开程序。进一步完善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健全行政决策程序,

完善专家库建设,形成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建立重大行政

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确保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此项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

市政府法制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

8、认真执行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完善对决策执行情况的定期跟踪反馈

制度;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价和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

统一(此项工作由市监察局、市政府办公室负责)。

三、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9、加强政府规范性文件规范管理工作。依据《黑龙江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

凡是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的名义制发的下行文件,制发之前必须经过政府法制机构对文

件性质进行认定,经认定属于规范性文件的,起草部门要把该文件的起草说明(起草说明的内

容包括:制定该文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以及上级机关

有关文件;拟解决的主要问题以及采取的主要措施;文件内容涉及多个部门而部门之间又有分

歧的,分歧意见的协调处理情况和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等四个方面)连同文件草案的电子版一

并报市政府法制办,由市政府法制办对文件草案进行合法性审查,审查修改后再按程序报领

导签批或是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规范性文件正式发布后15天内由市政府办公室按要求

上报xx市人民政府备案。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及本市行政区域内其他行政执

法单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制发之前也要经过本单位法制机构或法制工作人员的合法性审核,

制发后15天内依法上报市人民政府备案。市政府法制机构依法代表市政府负责全市规范性文

件备案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纳入市政府行政执法责任制目标考评和市委、

市政府对各乡镇、各单位的绩效考评总体目标。(此项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牵

头,相关部门参与)。

四、进一步理顺行政执法体制

10、完成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确认工作。进一步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工作,完成

对本级行政执法主体及其行政执法权限进行审查、清理、确认工作,并向社会公告;认真执行

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持证执法制度,完成行政执法人员证件换发工作(此项工作由市政府

法制办牵头,各行政执法单位参与)。

11、进一步探索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行政机关内部综合执法工作。学习

外地经验做法,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推进行政机关一个机构统一对外行使行政处罚权工作

(此项工作由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牵头,相关部门参与)。

五、加强行政程序制度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2、认真执行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相关配套制度。认真执行行政处罚调查取证与审核决

定分离、重大行政处罚由案件合议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罚款决定和罚款收缴分离等制度;

健全并落实行政许可受理、审查、决定、实施行政许可特别程序和对被许可人实施行政许可

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度(此项工作由市政府法制办、市财政局牵头,各具有行政执法权部门参与)。

篇三:2016国资委依法行政工作计划2篇 2016国资委依法行政工作计划2篇 第1篇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推进我委依法行政工作,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根

据《转发〈2016年全区推进依法行政要点〉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委工作实际,特制订2016

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安排。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

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的精神,以基本建成法治政府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引领,以深

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审批设定依据等三项清理为重点,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

切实提高我委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促进我市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工作更好更快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完善机制,提高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能力。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相关法规,

进一步完善主任办公会议、重大事项等决策机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执法标准、明确执法范围责任和执法程序,明确岗位职责,确保

法律职责的有效履行。切实把依法行政纳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领域,对重大事项进行

科学民主决策,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依法进行修改和完善,保证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和有效

性,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二)加强培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召开一次依法行政专题工作会议,认真学习依

法行政相关内容。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法律、业务等相关知识培训及

考试,进一步提高全体同志依法行政的能力,为推进依法行政奠定基础。

(三)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严格执行行政审批制度。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

一步完善本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在委网站上及时公布有关政策文件及规定。提高行政审批效

能,认真授理行政审批事项,严格执行行政审批操作规范。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

的数据录入工作,及时公开有关国资监管的政府信息,及时更新机构和领导简介等信息。及

时公开计划总结、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法规公文类信息。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完善我委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明确领导机构、工作机

构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确保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健全机制。实行依法行政年度报告制度,积极向上级部门报告我委推进依法行政

工作情况,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加强法制工作队伍建设,鼓励国资委系统干部职

工积极参加依法行政和学习法律法规的各类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第2篇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推进我委依法行政工作,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根

据《关于印发〈2016年市依法行政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委工作实际,特制订2016【2016依法行政学习计划】

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安排。

一、总体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动力,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的精神,以法

治政府基本建成为目标,以健全行政决策机制为重点,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切实

提高我委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促进我市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工作更好更快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完善机制,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相关法规,进一步

完善主任办公会议、重大事项等决策机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篇三:2016依法行政学习计划
2016乡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2016年我乡依法行政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乡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以继续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钢要》(下称《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下称《决定》)为主线,以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提高行政执法效能为重点,进一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积极推进管理创新,依法规范行政行为,努力推动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取得更大进展,为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法治政府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加强法制宣传、培训工作,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㈠加强法制宣传工作。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和特点,研究和制定具体计划,把法制学习和宣传纳入全乡社会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规划。要通过举办培训班、研讨会、报告会等多种形式,不断加强对《纲要》和公共法律知识的学习,面向社会广泛宣传。在社会广泛倡导学法辨是非、用法止纷争,提高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夯实依法行政的社会基础。形成纵向到底(到村委会、各企业单位),横向到边(到机关单位、协管部门),在每个村建立一个法律图书角;每个村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栏,一支宣传法律志愿者队伍;每个家庭培养一名法律明白人。

㈡建立并实行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干部法律知识的多少直接影响经济发展的大局,把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作为考核领导干部的一项重要内容。建立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学习和培训制度,采取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以自学为主的方式,组织学习法律知识和与本职工作有关的专门法律知识,提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每年至少接受20学时的依法行政知识培训。各部门要积极组织人员参加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业务和法律培训。对行政执法人员实行岗前培训和定期轮训,并将依法行政情况作为年终评定考核档次的重要依据。

三、提高认识,转变观念,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和清理工作

㈠科学合理安排规范性文件制发计划。要围绕乡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从全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以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为重点,及时提出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科学合理地制定规范性文件。

㈡建立和完善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听证制度。建立健全制定规范性文件听证制度,对直接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存在较大意见分歧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项目,都要举行听证会。

㈢加强完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评估和清理工作。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规定实施机关要将评估意见报告制定机关,制定机关要定期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四、规范执法,强化监督,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㈠完善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行政执法由行政机关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非行政机关未经法律、法规授权或者行政机关的合法委托,不得行使行政执法权。严禁行政机关无法律、法规、规章依据,将本部门行使的行政执法权委托下履机关、事业、企业单位行使,或变相配置给其他非法定行政执法单位行使,行政机关设立的临时性机构不得对外行使行政执法权。要认真落实上级关于行政执法证件相关管理办法,根据行政执法证件申领条件,严格换发执法证件,所有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参加统一组织的行政执法资格培训和考试,凡考试合格人员方可发放行政执法证件,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坚决杜绝临时工、工人和不在行政执法岗位的工作人员中领执法证件现象,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㈡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相关程序和配套制度。一是实行行政执法登记报告制度,部门执法人员进行执法,要对执法的时间、地点、被监察对象、执法缘由、执法结果等进行登记。二是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执法时必须出示行政执法证件,亮明身份。三是建立行政执法案卷和执法文书评查制度,行政执法案卷应当包括卷内材料目录、立案审批表、调查笔录、有关证据材料、调查处理意见、讨论记录、行政处罚告知书及送达回证、听证材料、行政处罚决定书及送达回证、案件执行的有关材料、结案报告等。

五、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提高执法监管力度

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审查,公正裁决,坚决纠正违法或明显不当的行政行为,实现维护法律尊严、维护当事人(特别是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和维护政府部门工作权威的有机统一,努力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维护法律公正。建立全行政许可监督机制,加强对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实行行政许可的监督管理。建立违法实施行政许可投诉、举报制度,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予以投诉和举报的,一经查实予以严肃处理。

六、加强行政审批运行和管理,提高便民服务水平

㈠完善管理和监督机制,建立科学的管理监督机制,实行“一事一议”制度,将行政服务行为置于群众监督之下,切实加强作风效能建设,推行高效规范微笑服务工作法,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㈡推进我乡农村社区规范化建设,对农村社区建设搞好指导和规范,帮助制定科学的运作程序,健全完善规章制度,确保高质量运作。制定了《乡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意见》,加强监督检查与考核,推进规范化建设,提高运行质量和水平。

篇四:2016依法行政学习计划
2016年推进依法行政计划

2016年我委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法治政府建设为目标,改革创新为动力,健全行政决策机制、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创建依法行政示范点建设为重点,进一步解放思想,全面提升全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推动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新成效。为此,制定县工信委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定不移地推进法治建设

深刻理解党的十八大提出的以法治基本建成为目标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刻理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的重大意义。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二、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

(一)加强依法行政的组织领导。各执法单位的领导作为行政机关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督促指导,形成推进依法行政的强力机制。

(二)坚持依法行政报告制度。委有关科室于2016年11月底前向我委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报告依法行政情况,以便及时汇总,向市工信委、县人民政府报告我委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情况。

(三)健全工作机制。在委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健全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完善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评议考核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规范执法证件管理制度等,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相关规定和标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身职能和工作实际,认真开展治理整顿活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障规范严格执法。

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一)积极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责。2016年8月至10月,组织开展全系统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及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通过专项督查及案卷评查,进一步规范我县工信系统行政执法行为。对检查情况及时通报,并专题书面报告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工信委。

(二)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年内组织开展1次以上本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评查情况及时通报,并专题书面报告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工信委。

(三)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个案监督。不断完善行政执法个案监督程序和法律文书,对本部门直接收到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依法及时全部处理,对上级行政执法监督机构转办的行政执法监督案件,依法及时调查处理并报告处理结果。

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决策事项涉及面广或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用密切相关的,或者决策事项涉及经济社会法制和社会稳定以及专业性较强的,公开征求、听取意见,必要时咨询专家意见或组织专家论证;坚持合法性审查制度和重大决策集体决定制度,做到决策事项经合法性审查后才提交委党委集体讨论决定。

(二)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要按照规定征求有关单位的意见,坚持合法性审查,经合法性审查后才提请委党委集体讨论决定,并及时全部报送县法制办备案。按规定的程序完成所承担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任务。

(三)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大力推进并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公开办事依据、程序、标准和结果,明确办事时限,规范公开执法信息,及时更新,增强执法的透明度和公开性,防止和杜绝“暗箱操作”及推诿塞责,做到文明执法、热情服务,方便公众查询监督,提高执法质量和执法效果。

(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责任按法定职权分解到具体执法岗位,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权力,严格实行岗位责任制。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无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发生;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行为运行流程规范透明,行政执法程序制定健全,严格按程序执法;行政执法法律文书完善,行政执法案卷管理规范、完整、系统;行政执法方式适当,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范和标准。

(五)继续创新行政管理,做好新一轮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许可事项,根据上级安排进一步清理、减少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加大对清理后项目的后续监管力度,及时修改、制定行政审批操作规范及其审批流程图并及时公布。严格实行“一个窗口”对外的行政许可管理方式,本级行政审批项目进入县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规范行政审批流程,提高行政效能,方便群众办事。

五、严格自律,依法接受监督

(一)依法接受行政和司法监督。依法及时向司法机关提交书面答辩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材料。全面正确执行人民法院的判决和司法建议。

(二)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组织观摩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典型案例,开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知识培训学习,提高办案技巧和化解矛盾的能力,积极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的应对和防范工作。加强调研分析,及时掌握全县工信系统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方面的情况,提出针对性措施。

六、加强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一)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落实《县工信委办公会议学法制度》,坚持会前学法制度和专题学法制度,制定并完成2016年学法计划,年内举办2期以上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或专题法制讲座,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养,增强应用法律手段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二)加强业务和法律学习培训。认真扎实地搞好“六五”普法工作,制定并完成2016年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学习培训计划,通过组织参加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培训、举办法律讲座、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行之有效的形式,不断完善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考试制度,做好参加全市统一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培训考试组织工作,积极参加各项业务和法律知识培训,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篇五:2016依法行政学习计划
2016执法局行政执法培训计划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中央及省、市、县加快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对我局城乡规划建设执法队伍法律法规培训力度。通过学习培训,使执法队员在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养的同时,准确理解相关法律条文,切实把握其精神实质,夯实执法工作基础,增强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行政执法效能,提升城乡规划建设执法形象。努力建设一支公正、廉洁、高效、文明的城乡规划建设执法队伍。推进我局城乡规划建设执法工作迈上新的台阶,实现新的跨越。

二、培训对象

城乡规划建设执法局全体干部职工。

三、培训时间

(一)局机关每季度组织一次集中学习培训,时间安排在每季度首、尾月的下旬。

(二)各执法大队每月应组织一次集中学习(学习培训内容报政策法规股审核),时间由各大队自行安排,可以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进行学习培训。

四、培训地点

(一)局机关学习培训地点统一安排在局一会议室。

(二)各大队组织的集中学习地点由各大队自行负责安排。

五、培训内容

培训主要分为素质能力培训、重点选项城乡规划建设主要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主要培训内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专业法律知识。主要包括执法人员必须掌握的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城乡规划建设适用法律、法规、规章知识。

2、业务技能知识。以住建部建设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省总队建设监察执法文书示范文本为主要内容。

六、培训责任分工

1、局行政领导负责组织城乡规划建设法律法规知识培训。

2、局政策法规股负责牵头组织培训。

七、培训方式

(一)以集中授课培训为主。

1、集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

2、行政执法案例交流、执法文书点评、案例分析讨论。

(二)组织局机关执法人员参加省、市春冬两季组织的业务学习培训。

(三)组织局机关中层以上干部轮流参加住建部组织的学习培训。

八、目标任务

(一)不断推进城乡规划建设法制教育深入开展,实现法律法规培训规范化、制度化,正常化,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业务能力、执法效能进一步提高,法治理念、服务意识、履责能力进一步增强,城乡规划建设行政执法做到公正、规范、文明。

(二)城乡规划建设行政执法人员全年法律法规及业务学习培训不少于36课时(局机关8课时,大队28课时),每课时40分钟,(包括讲座、案件研讨和集中培训时间)。所有执法人员自学时间不得少于48课时(每星期1课时),定期检查学习笔记,积极鼓励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法律专业学历教育,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全体执法人员培训覆盖率达100%。

九、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认识。提高城乡规划建设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是行政执法队伍内强素质的有力手段。局机关成立执法培训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纪检组长,党组成员副组长,各股、室、大队长为成员,政策法规股具体安排实施。下设办公室于政策法规股,由政策法规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局办公室协助培训工作事宜。各股、室、队要统一思想,充分发动,提高职工对开展学习培训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参加学习培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抓好落实,确保效果。各股、室、队要按计划要求认真落实,积极配合,做到有集中(自学)学习记录、有学习出勤登记,个人有专用学习读书笔记、切实把学习抓到实处,确保学习培训达到预期目标。

(三)严肃纪律,合理安排。参加学习培训人员要严格执行请销假、签到等考勤制度,自觉遵守会场纪律,努力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局纪检监察室加强对培训学习的督查考核,确保培训计划的逗硬实施。各股、室、队要妥善处理好工学矛盾,合理安排工作和学习时间,确保人员、时间和学习效果的落实。

篇六:2016依法行政学习计划
2016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七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以及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现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学习培训,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一)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坚持县政府常务会前学法和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采取专题法制讲座等多种方式,组织领导干部有计划的学习法律知识。建立健全集中培训制度,对全县副科级以上干部,由政府法制机构联合组织部门每年组织1期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每年12月20日前要向县政府法制机构报告本年度领导干部学法情况,由法制机构汇总后报县政府。

(二)建立领导干部任职前的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和法律知识测试制度。要重视提拔使用依法行政意识强,善于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优秀干部。对拟任各级各部门领导职务的干部,要把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情况作为任职前考察的重要内容,其中对拟任执法部门领导职务的要进行相关法律知识测试,凡有重大违法行政行为或者法律知识测试不合格的,不予任命。

(三)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制度。县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对本单位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对在职行政执法人员,县政府每年组织一次通用法律知识和新法律法规培训考试,具体工作由政府法制机构承办。培训考试成绩作为行政执法人员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凡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培训或考试不及格的,取消其执法资格,调离执法岗位。对新上岗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未经培训或者培训考试不合格的,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二、创新工作机制,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一)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认真落实《河北省规范性文件制定规定》,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制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规范性文件,须经过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全面推行部门规范性文件前置合法性审查制度,县政府各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应当在签发前报送县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法的,不得发布实施。实行规范性文件公开发布制度,规范性文件要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未经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经政府法制机构合法审查的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由政府法制机构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向社会发布。各乡镇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要按照规定时间和程序报上一级政府备案。县政府法制机构要定期向社会公布通过合法性审查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二)建立规范性文件评估和定期清理制度。要坚持立“新”与改“旧”并重,规范性文件实施后,制定机关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对其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及时修改或者废止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与上位法相抵触、不一致的规定。实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规范性文件有效期最长不超过5年;标注“暂行”、“试行”的,有效期不超过2年。有效期届满规范性文件自动失效;需要继续施行的,应当重新经过审查、决定和发布程序。

三、完善行政决策机制,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要通过修订工作规则或者出台专门文件,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程序,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把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

(二)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要将方案交本级政府、本部门法制机构或者组织有关法律专家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作出决策。县乡政府要落实政府法制机构负责人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制度,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同时,还要建立法制专家咨询机构。

(三)完善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行政机关作出重大决策要广泛听取、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涉及本地区经济发展的重大决策以及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要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要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听证的以及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都要组织听证。要科学合理地遴选听证代表,保证听证参加人的广泛代表性。听证活动要依法按程序公开进行,确保听证参加人对有关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平等、充分的质证和辩论。听证意见要作为决策的重要参考。在听取公众意见和听证中,对公众意见的采纳情况及其理由,要以适当方式反馈或者公布。

(四)建立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建立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明确风险评估的范围、内容、程序和方式。凡政府重大投资项目、重大公共设施建设、公用事业价格调整、企业改制、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环境保护、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等涉及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都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重点要对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进行评估。要把风险评估结果作为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未经风险评估的,一律不得作出决策。

(五)建立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行政决策制定机关要通过抽样检查、跟踪调查、评估等方式,加强对决策实施情况的评价,及时发现并纠正决策存在的问题,减少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要建立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决策规定、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追究责任。

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障权力正确行使

(一)理顺行政执法体制。要加大推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工作力度,积极推进城市管理领域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继续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行政执法职能较多的部门原则上只建立一个综合执法机构,整合执法力量,提高执法效能。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政府法制机构对行政执法部门之间存在的执法争议,要积极协调解决,协调不成的及时提出解决意见,报县政府决定。县政府要协调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加强执法信息交流,实现资源共享。要完善行政执法的财政保障机制,将行政执法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所需必要经费统一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二)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要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各行政执法部门要结合实际,依法细化执法流程,明确行政执法的每一个环节和步骤,完善行政执法告知、说明理由、回避、调查取证、听证、集体决定等制度。二要进一步推进规范行政裁量权工作。要严格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的指导意见》,按照合法性与合理性相结合、程序正当与行政效率兼顾、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建立、推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同时,县政府各部门要加强与上级对口部门的联系,落实上级部门已经制定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及时总结经验,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改进。三要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充分发挥市级行政执法示范单位引领作用,积极开展行政执法窗口创建、优秀行政执法案件评比、行政执法单项能手评选活动,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创建活动。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要坚持文明执法,尊重执法对象的人格尊严,切实做到举止文明,态度公允,用语规范。四要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处理与疏导结合,积极推行行政指导等柔性执法方式。五要加强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化建设,实现行政执法流程网上管理和监督,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六要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行政执法部门要建立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记录制度,健全行政执法案卷。县政府法制机构每年要组织1-2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并针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规范和整改意见,对案卷质量差的,要通报批评。

(三)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立、改、废情况,及时调整行政执法职责,明确执法机构、执法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切实做到职责清晰、责任到位。行政执法部门每年要对行政执法机构、执法人员的执法情况进行评议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执法人员奖励惩处、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认真贯彻执行《河北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健全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不履行、违法履行或者不当履行法定职责,致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受到损害,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严格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要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合法性审查制度。没有依照《河北省罚没财物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取得《罚没许可证》的部门和单位,不得实施行政处罚行为。要认真贯彻执行《河北省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件管理办法》,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行政执法人员上岗执法必须持有省政府统一制发的行政执法证。行政执法人员持有国务院垂直管理部门依法核发的行政执法证件的,要向县政府法制机构备案,参加县政府法制机构组织的法律知识培训、考试,接受县政府法制机构的监督检查。

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增加政府工作透明度

(一)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要依法、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切实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凡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都要全面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建立政府信息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年度报告、责任追究等监督和保障机制,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进一步拓宽办事公开范围。所有面向社会的政府部门都要进一步拓宽办事公开领域,凡涉及社保、医保、低保、就业再就业、计划生育、行政事业性收费、涉农补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等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管理和服务事项,都要全面实行办事公开,依法公开办事依据、流程和结果。推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逐步实施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网上公开运行。同时,推动医院、学校、公交、公用等公共事业领域全面推进办事公开制度,提供高效便民服务。

(三)不断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在继续采用政务公开栏、办事指南、明白卡等形式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的作用。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好互联网信息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网络平台。将政务公开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结合起来,推进行政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推行“并联审批”、“联合审批”和网上审批,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快捷、高效、便利的服务。

六、健全制约监督机制,加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

(一)自觉接受监督。要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除一年一度的政府工作报告外,还要选择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主动向人大或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要自觉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对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采纳。要自觉接受人民法院的司法监督,正确对待和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尊重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鼓励人民群众对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进行检举。支持新闻媒体对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进行曝光。对人民群众检举的问题,接受举报的行政机关要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举报人。对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发生问题的行政机关要及时核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发生问题的行政机关不处理的,上级行政机关要责令其作出处理,并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二)强化行政机关内部监督。建立健全行政机关内部层级监督制度。要通过请示报告、执法检查、审查批准、重大行政行为备案、评议考核等形式,加强对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日常监督。要进一步加强审计、监察等专门监督。当前,审计部门要着力加强财政专项资金和预算执行审计、重大投资项目审计等工作,加强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救灾等公共资金的审计工作。监察部门要全面履行法定职责,积极推进行政问责和政府绩效管理监察,严肃追究违法违纪人员的责任。

(三)坚决落实行政问责制度。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要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完善行政问责制度,并严格落实。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违法决策和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等行为,导致本辖区、本系统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事件或者严重违法行政案件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七、改进行政复议工作,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一)改进行政复议工作。要认真落实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切实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解决在行政程序之中。提高行政复议能力,健全行政复议机构,充实加强人员力量,确保复议案件依法由2名以上复议人员办理。要健全行政复议人员资格制度,促进行政复议队伍的专业化、规范化。要探索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和相对集中行政复议审理工作。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积极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加大对行政复议制度的宣传力度,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行政复议渠道解决纠纷。各级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都必须告知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和途径。积极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对依法确实不属于复议范围或者应当通过其他途径解决的事项,要认真解释,告知当事人法定解决渠道,决不允许简单地一推了之。要创新行政复议申请方式,简化申请手续,方便当事人提出申请。要加强对行政复议受理活动的监督,坚决纠正无正当理由不受理复议申请的行为。要完善行政复议与信访的衔接机制,对信访中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纠纷,要及时引导当事人通过行政复议渠道解决。要创新行政复议机制,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听证、质证等手段办案,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公正作出裁决,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该撤销的撤销,该变更的变更,该确认违法的确认违法,该责令履行职责的责令履行职责,切实提高行政复议的公信力。

(二)积极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被起诉后,要按规定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证据和其他相关材料,并指派法制机构或参与被诉行政行为调查、决定的工作人员出庭应诉。鼓励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对重大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必须出庭应诉。

(三)完善行政调解机制。建立由县政府负总责、县政府法制机构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进一步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具有行政调解职能的部门要依法完善行政调解制度,规范调解程序。建立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联动机制,实现各类调解的有效互动,形成调解工作合力。

八、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推进依法行政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健全领导机制。各乡镇政府及县政府各部门要将依法行政摆上重要位置,与经济建设、社会管理等工作统筹部署、一起推动。要建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推进依法行政的协调和领导。县政府常务会议每年至少要听取2次县政府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关于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及时解决本地区推进依法行政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具体措施。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乡镇政府及县政府各部门要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本意见的要求,对本地、本部门近年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认真分析,找准薄弱环节,抓住突出问题,科学制定今后一个时期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规划,明确工作任务、具体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单位,每年还要明确重点,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认真扎实地推进依法行政。

(三)加强监督检查。县政府要加强各乡镇政府及县政府各部门推进依法行政情况的督促指导和监督检查,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要通报批评。要严格落实依法行政报告制度,各乡镇政府及县政府各部门每年要向县政府报告推进依法行政情况。要继续深入开展规范行政执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四)强化考核考评。认真贯彻《河北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县政府自2016年开始每年对各乡镇政府及县政府各部门进行依法行政考核,并向社会通报考核结果。要将依法行政考核指标纳入目标考核绩效考核评价体系,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对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授予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五)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加强县政府法制机构建设,使法制机构规格、编制、内部机构设置与其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相适应,以满足法治政府建设日益繁重工作任务的需要。各乡镇政府要尽快明确专人负责政府法制工作。要加大对政府法制干部的培养、教育、使用和交流力度,重视提拔政治素质高、法律素养好、工作能力强的法制干部。政府法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充分认识肩负的重要责任和新形势新任务对政府法制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在推进依法行政中充分发挥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作用。

(六)建立依法行政财政保障机制。根据《行政复议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等有关文件要求,县财政要将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具体包括:复议应诉办案经费、行政执法投诉及行政调解办案经费、执法证和罚没证工本费、依法行政指导考核经费、制度建设经费、聘请政府法律顾问经费、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经费、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经费等。

(七)营造良好法治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各种形式,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精心组织普法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公民依法行使权利、依法履行义务、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同时,要广泛宣传推进依法行政的具体措施、主要成效和经验,营造推进依法行政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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