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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份村安全生产月计划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07-18    阅读:

篇一:2016年6月份村安全生产月计划
2016年6月是第几个安全生产月

2016年6月是第几个安全生产月?

今年6月是第十五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以下相关内容,快来阅读看看吧。

陶家宫镇:以八个举措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

当全镇隐患排查治理正如火如荼深入推进的时候,陶家宫镇迎来了第十五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为确保此次活动有组织有步骤地进行,镇政府积极行动,精心谋划,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深入开展,营造人人参与、人人动手,安全从我做起的安全工作氛围。

一是在镇政府、各村、重点企业悬挂张贴以“加强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主题的安全生产宣传横幅和标语;二是积极组织开展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展出16块安全警示图版图片,向来往群众发放有关安全知识材料;三是利用镇政府电子大屏滚动播放新《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及政策;四是利用镇政府短信平台向各级干部发送安全生产温馨提示短信;五是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治理、有关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情况等;六是组织机关站所干部、重点企业员工开展一次安全知识测试答题,以填空、单选、判断、问答等试题形式,加深干部职工对安全生产知识的理解和掌握;七是利用党员电教组织机关站所干部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八是组织开展一次灭火逃生演练,提升应急处突和自防自救的能力。

通过多种形式唤起群众的忧患意识,帮助群众树立安全观念,提升企业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推进安全措施的落实,确保生产生活的安全。

安全标语

1、安全意识人人有,美好生活乐悠悠。

2、作业时戴安全帽,流汗总比流血好。

3、宁为安全操心,不让亲人伤心。

4、安全帽是护身宝,上班之前要戴好。

5、安全第一心中记,为已为家为亲人。

6、安全是家庭幸福的保证,事故是人生悲剧的祸根。

7、安全你一人,幸福全家人。

8、爱家就是爱生命,重情更应重安全。

9、安全生产牢牢记,生命不能当儿戏。

10、建筑施工安全为先,漫长人生平安是福。

11、处处注意安全,岁岁全家团圆。

12、安全千金难买,命运自己主宰。

13、安全第一是真理,全家不能没有你。

14、最盼的是你的平安,最怕的是你的意外。

15、质量是大厦的生命,安全是员工的生命。

16、安全你一个,幸福全家人。

17、打工在外不容易,安全首先放第一。

18、工作勤为先,万事平安首。

19、提高安全意识,建设文明工地。

20、安全施工莫大意,亲人嘱咐要牢记。

篇二:2016年6月份村安全生产月计划
2016年6月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大塘至渠黎公路那蒙至渠黎段

土建工程№2标段

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重庆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大塘至渠黎公路那蒙至渠黎段工程N02标段项目经理部

二〇一六年五月

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根据《广西翔路建设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厅关于印发广西公路水运工程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桂安委„2016‟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项目建设实际,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中央、国务院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全区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强化安全生产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生产素质”主题,通过系列宣教活动,进一步推动树立红线意识,加强安全法制,落实安全责任,普及安全知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文明素质,有效防范和坚决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为构建和谐文明大塘至渠黎公路那蒙至渠黎段公路工程No.2合同段项目提供安全保障。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安排:

1、活动主题: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2、活动时间:2016年6月1日—6月30日

三、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四、组织机构:

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郭远平

副组长:李顺兴

成 员:马建清 樊祥楼 潘向华 黄英德 梁海霞 苏玉奎 卢智玲 潘富远 蔡文隆 黄鹏程 李儒贵 游漓 庞卫民 梁欢 覃仁 覃杰 玉凯文 文彪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一领导、协调“安全生产月”活动。办公室设在安全部。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实施。

【2016年6月份村安全生产月计划】

五、主要活动计划:

第一周(6月1日至6月8日)组织召开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会,为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广泛动员,营造安全生产月的良好氛围。组织全体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观看安全月主题宣传片《生命的红线》,《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盘点(2014版)》典型事故警示和教育,切实增强全体参建人员的自我防范意识。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深刻吸取教训,用事故教训推动分部落实责任、完善措施,防范同类事故发生,切实做到“一地出事故,全部人员受警示”同时对于一些容易出现安全隐患的地方进行整改。一是对全线坑洼地段进行级配碎石加水泥采用压路机碾压的方式进行处理,并且对全线每天进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社会车辆安全通行。二是对高填低洼路段为防止车辆人员误入,对于开挖和填筑路段两端设置明显的标志标牌,在高填低洼路段设置警示桩拉彩旗或锥筒进行安全维护,以免车辆和人员误入。三是对涵洞工程按照涵洞施工安全要求设置符合安全施工的必要维护,如:在基坑周围设置明显的标志标牌和安全护栏,在夜间设置明显的照明设备,以防止车辆人员误入造成对车辆和人员的伤害。【2016年6月份村安全生产月计划】

第二周(6月9日至15日)为安全文化周,分部开展建

筑安全文化宣传、安全培训、法制教育活动,采用横幅、标语、板报宣传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传播安全文化,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

第三周(6月16日至22日)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周,2016年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主题是“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发放安全书籍及安全宣传材料,广泛开展施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为广大施工人员集中宣传坚守红线意识深刻内涵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常识,统一提供政策法规、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咨询与服务。

第四周(6月23日至30日)为应急预案演练和活动月总结周,进行防暑和火灾应急预案演练,提高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然后对该安全活动月进行总结。

六、活动要求:

安全生产月活动要以“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主题为指导,紧紧围绕公司年度安全管理目标,深入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1、要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2、抓好“三个突出”,做到“三个加强”。突出预防为主、突出加强监管、突出落实责任;加强宣传教育和队伍建设、加强安全基础工作、加强组织协作。对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加强调查、分析和研究,找出原因,提出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

3、要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咨询日活动。要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现场、办公区、生活区做好安全宣传资料。

4、现场要加强以横幅、黑板报、标语等多种形式,向施工人员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营造良好的宣传教育平台和氛围。

5、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开展以防大型机械、登高作业、动火管理、临时用电等为重点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6、组织开展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应急演练。进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完善相关应急救援预案,增强分部处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能力。

7、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要紧紧围绕“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的活动主题,充分利用漫画、横幅、黑板报、宣传栏、教育大会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对“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要推广先进经验、宣传典型案例,关爱生命的氛围。

重庆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大塘至渠黎公路那蒙至渠黎段

2016年5月28日 土建工程N02标段项目经理部

篇三:2016年6月份村安全生产月计划
2016年乡镇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6篇

第1篇:乡镇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按照全国、全省、全市、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的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全镇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通过集中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为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镇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提供强大精神动力、文化力量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活动主题:“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活动时间:2016年6月1日至30日。在各村(居)和有关单位同时开展。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安监所、宣教办、派出所、工会、共青团、妇联。

各主办单位负责人组成镇“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镇安监所,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工作。各村(居)和单位相应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

四、活动形式

(一)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宣贯活动。

活动时间:6月1日-30日。

组织单位:各村(居)、有关单位。

活动内容:通过邀请专家宣讲、视频讲座等方式组织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讲话精神,大力营造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的浓厚氛围。

(二)开展宣传咨询日活动

活动时间:6月16日(上午9:00-11:00),在汽车站举行宣传咨询日活动。

组织单位:安监所、派出所、工商所、村建站、农机站。

活动内容:邀请镇政府主要领导亲临现场检查、指导咨询活动,邀请媒体到现场宣传报道,届时将开展安全图片展览,组织安全生产知识现场答疑,现场发放宣传品,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深化“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主题,加大舆论宣传力度。

(三)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周活动

活动时间:6月2日-8日。

组织单位:各村(居)、有关单位。

活动内容:各村(居)、有关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安全生产特点,突出交通运输、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商贸、消防、特种设备、旅游、烟花爆竹、冶金等重点行业领域,组织动员辖区内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职工观看由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制作推出的主题宣传片《生命的红线》、警示教育片《盲洞·迷途》、安全教育微电影《生命的刻度》、安全生产情景剧《平安是福》;开展“安全生产月”主题展板警示教育,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防范类似事故发生;要组织新闻单位对重点地区、单位隐患整改、违法违规情况进行采访报道,集中曝光一批单位。

(四)开展安全文化周活动

活动时间:6月9日-15日。

组织单位:各村(居)、有关单位。

活动内容:组织安全文化专家、有关人员开展安全文化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商场、进宾馆(酒店)、进工地、进窗口、进景区、进家庭等“十进”活动。

(五)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

活动时间:6月16日-22日。

组织部门:各村(居)、有关单位。

活动内容:镇安办承办全镇性应急救援预案演练,依托企业组织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启动仪式,组织相关人员现场观摩,将演练活动与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结合,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从业人员防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各村(居)、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道路交通、校园安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及公众聚集场所等行业领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逃生自救疏散演练。

(六)多渠道加强集中宣传

活动时间:6月1日至6月30日。

组织单位:安监所、有关单位。

活动内容:(1)各村(居)、各单位要在厂区、街道、学校、工地、重点路段、厂矿企业门口、车站、旅游景点、宾馆、酒店、市场等人流密集场所,悬挂“安全生产月”主题内容宣传条幅或设置固定墙体标语、公共宣传栏、文化橱窗、LED显示屏等(标语内容附后)。(2)组织宣传车辆进村入户播放安全生产相关知识,并向社会公布12350等安全隐患举报电话。

(七)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年提升工程宣传活动

活动时间:6月1日-30日。

组织单位:镇安办、有关单位。

活动内容:组织相关企业参加全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宣讲团深入企业,解读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意义、政策法规、评审的程序和方法,并对创建内容进行逐项讲解、剖析、指导。

(八)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时间:6月1日-30日。

组织单位:镇道安办、有关单位。

活动内容:深入报道有关单位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和经验做法;加大公益宣传力度,以报刊重要版面、电视重要时段、专题节日、公益广告等方式,开展交通安全公益宣传。

(九)开展村级安全员、一般企业负责人和安全员培训

活动时间:6月上旬

组织部门:镇安办、镇安监所。

活动内容:针对辖区内村级安全员和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员进行安全管理知识培训,加强基层工作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使安全生产意识深入到基层群众和从业人员中。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村(居)和部门要建立组织,细致谋划,结合本区域、本行业实际,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精心部署,组织安排活动内容和形式,开展各具特色的活动,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协调联动。“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要充分发挥指导协调作用,加强沟通,上下联动,左右协调,引导发动有关单位、企业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拓宽参与面,扩大覆盖面,增强影响力。

(三)营造氛围。各村(居)和部门要加强与媒体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强正面引导。要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开设专版专栏,制作专题节目,宣传先进典型,传播安全理念,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四)力求实效。各村(居)和部门要善于总结经验,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原则,结合自身特点,创新活动形式和内容,增强活动实效。

各村(居)和部门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总结,分别于5月29日和6月25日前以文件和电子文本两种方式报送镇组委会办公室。

第2篇:非法建筑消防治理工作方案

一、治理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对辖区内非法建筑(仅针对1998年9月1日消防法实施之后建成的建筑)清查见底,建筑内的火灾隐患见底,登记造册率达100%,实体性火灾隐患全部进入整改程序并得到有效整改,单位消防安全状况明显改善,进一步健全完善消防安全源头管理长效机制。

二、治理范围和对象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消防监督检查和历次火灾调查发现的,派出所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的,国土、村建、两违办、工商等相关部门移交的,群众举报投诉核查属实的以下建筑:

1.未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或备案手续的。

2.擅自改变使用性质,特别是丁、戊类厂房、仓库改为丙类及以上厂房、仓库使用的,车库改为仓储经营场所的,其他性质改为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的。

3.非法搭建的。

三、任务分工

各工作片、村居和有关部门要明确分工、强化措施、密切协作、齐抓共管,全面排查和治理各类非法建筑。

1.各工作片、村居:负责对辖区内的小单位场所及在建工地的排查整治,对排查到的未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或是非法搭建的建筑及时通报消防办。

2.文教服务中心:负责教育系统内的非法建筑排查整治。对拟开办的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等公共场所的消防条件未获得公安消防部门审查通过的,不予批准。对排查到的未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或是非法搭建的建筑及时通报消防办。

3.监察室:负责监督、检查专项治理行动中履行职责情况和执法监督情况,对开展工作不力导致专项治理行动不能顺利完成,从而引发较大火灾事故的,依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4.民政办:负责各类社会福利机构、民政事业服务单位非法建筑的排查。对必须经消防行政许可方能开办的各类社会福利机构、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条件未获得公安消防部门审查通过的,不予批准。对排查到的未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或是非法搭建的建筑及时通报消防办。

5.村建站:指导建设系统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并加强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对发现的非法建筑,依法查处或者移送、通报公安消防部门处理。对依法应当经消防部门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筑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经消防设计、竣工验收不合格,或者被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的,应依法处理。对发现的未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或是非法搭建的建筑及时通报消防部门,并联合其他相关部门开展重大火灾隐患的督改。

6.两违办:负责辖区内的非法建筑排查整治,对发现的未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或是非法搭建的建筑及时通报消防部门,并联合其他相关部门开展重大火灾隐患的督改。

8.卫生院:负责医疗卫生系统内的非法建筑排查整治。严格医疗机构开办的审查许可,对必须经消防行政许可方能开办的医疗机构,消防安全条件未获得公安消防部门审查通过的,不予批准。对排查到的未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或是非法搭建的建筑及时通报消防办。

9.安监所:负责危险化学品单位非法建筑的排查整治,对排查到的未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或是非法搭建的建筑及时通报消防部门,并联合其他相关部门开展重大火灾隐患的督改。

10.派出所:积极加强与村建、城管、工商等部门的联系,组织梳理近年来在消防监督检查中、举报投诉以及部门信息互通过程中发现和掌握的非法建筑,特别是招商引资项目中,未纳入日常消防监管的非法建设工程和单位,并建立《非法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排查情况登记表》。在此基础上要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划分排查整治网格,明确每个网格排查整治的工作人员和负责人。原则上,二级消防重点单位由消防大队列管的消防监督人员排查,网格内的其他单位由责任民警负责排查,与村干部实行责任捆绑,所有网格必须明确到监督责任人,全力确保清查见底。

11.工商所:依法办理娱乐场所的登记注册,对未取得消防许可的不予登记;督促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被镇政府依法责令停产停业的企业,办理相应的变更、注销手续。对发现的未办理消防行政许可的单位及时通报消防办。

12.国土所:对发现的未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或是非法搭建的建筑及时通报消防办。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4月18日)

各工作片、村居和有关单位要根据“镇非法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细化各阶段具体工作任务,列出推进时间表,明确每一项任务的完成时限、责任人和工作要求,同时要加强参与排查人员的培训和方案宣贯工作,确保排查质量。

(二)全面排查阶段(4月19日至5月31日)

派出所要积极加强与村建、城管、工商等部门的联系,组织梳理各类非法建筑,各部门加强联动,开展全面排查。

(三)集中整治阶段(6月1日至10月15日)

对已登记的所有非法建筑和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非法建筑,各地都要逐幢明确监督检查的责任人,逐幢开展行政指导式检查,切实查清查实存在的火灾隐患,督促单位认真落实整改,特别是设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要执行更加严格的督改要求。对存在火灾隐患单位,要督促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按期整改,并补办相关消防行政许可手续(1998年9月1日前建成的建筑不需要补办手续,但要提供房屋所属权证等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复印件)。要结合地区实际,对存在突出消防安全问题的重点区域、行业开展集中区域性排查整治。要根据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实际情况、隐患整改的难易程度和手续办理情况,合理采取督改措施,区分以下情况处理:

1.隐患整改难度不大的,要督促单位限期整改,同时加强管理,防止反复。

2.对需改动建筑结构、增加消防设施等投入资金大、整改周期长的,要集体研究,合理确定整改期限,督促单位迅速整改。

3.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在督促单位整改的同时,要提请政府挂牌督办,村建、消防办等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负有督改职责,同时通报监察部门。

4.对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等隐患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消防部门要对危险部位或单位予以临时查封,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由公安机关报请镇政府依法实施关停。

5.对擅自改变使用性质的,要责成单位恢复经过消防审验核准的使用性质。确实无法恢复的,要督促整改存在的火灾隐患,如单位提供变更后的规划手续,或区级以上政府或其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该工程合法性的有效文件,并根据现有使用情况进行了重新设计,则依法办理相关消防手续。对整改隐患后无法办理消防手续的单位,通报规划等部门。

6.对非法搭建的,要及时通报国土、城管等部门依法予以拆除。对确实拆除不了的,要督促整改存在的火灾隐患,并提请镇政府召集有关部门开展联合集中治理。

7.对既没有规划手续也没有消防手续的建筑,特别是未办理规划手续或其他原因未办理规划手续而导致无法办理消防手续的单位,如补办了规划手续或提供区级以上政府或其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该工程合法性有效文件的,督促单位补办相关消防手续。

8.对于有规划手续但没有消防手续的建筑,责令单位限期补办消防手续,在规定期限内拒不补办的单位,依照《消防法》规定,责令其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停产停业。

各工作片、村居和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单位整改隐患的服务指导,对遇到的困难和疑难技术问题,进行“会诊”,根据隐患可能造成的危害,综合考虑消防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隐患整改最低标准,帮助并督促单位制定整改方案,按期完成整改。整改期间,消防办要提前介入,主动上门,跟踪整改进度,督促落实临时性防范措施,建立隐患整改档案,做到一楼一档。对拒不整改隐患及整改期间措施不力的,要根据《消防法》规定,从严从重处理。其中属于旅馆、饭店、影剧院、娱乐场、运动场、展览馆或其他供社会公众活动的单位的,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9条规定,对单位经营管理人员给予拘留处罚。

(四)结果运用阶段(10月16日到10月25日)

非法建筑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并补办了消防手续的,消防办汇总后上报区消防大队。非法建筑火灾隐患未整改或已整改完毕但补办不了消防手续的均应登记造册,将其作为重点监管对象进行监管,同时向区政府作出专题报告并抄送规划办、住建、城管、工商及其行业主管部门。其中符合火灾高危单位界定标准的,要列入高危单位进行严格监管,加大检查频次和处罚力度,督促单位采取更加严密的防范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五)总结验收阶段(10月26日至10月31日)

各工作片、村居和有关单位要组织对专项行动检查验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巩固成果,加强源头管理和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非法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是加强消防安全源头管控和部门联合监管的重要举措,是全力消除火灾隐患,维护良好消防安全环境的有力之举,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集中力量,迅速行动。派出所、村建、安监、工商、教育等部门要明确治理工作职责,认真查验相关建筑行政许可办理情况,深入检查建筑消防安全情况,确保工作成效。

二是营造氛围,广泛宣传发动。各工作片、村居和有关单位要加强宣传发动,充分运用各种载体,向社会公告专项治理的时间、范围、内容和要求,引导社会单位和群众积极参与、给予支持。要在公开栏开设专栏、专版,及时跟踪报道治理情况,曝光久拖不改的单位名单、存在的严重隐患及可能造成的后果,形成强大舆论声势。要鼓励、引导非法建设单位积极整改隐患,主动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手续,进一步增强消防法制意识。

三是健全机制,完善源头管理。各工作片、村居和有关单位要严格招商引资项目行政许可制度,明确各部门源头管控工作职责,防止产生“先天性”隐患。要建立完善与政府有关部门信息互通、协调配合的常态化工作机制。

四是落实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各工作片、村居和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专项治理工作责任制,逐级分解任务,明确工作责任。镇政府将分阶段组织对各单位工作成效开展督察。今后凡发生重特大火灾和亡人火灾事故的一律实行责任倒查,事故建筑未排查的将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请各工作片、村居和有关单位每月25日前汇总当月工作情况,并如实填写《镇非法违法建筑消防安全基本情况登记表》(见附件)加盖印章,11月1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第3篇: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方案

一、2016年整治目标任务

(一)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己有的整治成果。

1、建立巡查制度。镇成立一支巡查队伍,成员由综合执法队、治安队组成,将开展不定期巡查,并帮助各村养殖场(户)进行序时拆除关闭。各村要相应成立工作机构,建立巡查制度,切实加强对畜禽养殖场(户)污染整治的日常监督管理。防止“反弹复建”。

2、建立处置机制。各工作片、各村要建立处置机制,在日常巡查发现的、上级的批示件以及相关部门通报的案件之后,要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查处,查处期限为15个工作日,需要反馈的要在查处后的10个工作日内进行反馈。

3、建立督查机制。党政办、效能办、农技站、环保站等部门要加强日常督查,每周至少进行1次的巡查督查,巡查督查发现的案件,要及时书面报告所在工作片、村,并记录在册,作为年终考核依据。

4、各工作片、各村责任人要认真履职,认真执行巡查、督查和处置工作制度,并按照时限要求,认真落实畜禽污染整理工作。对未及时查处到位的,将给予效能告诫等处理。

二、2016年整治范围、对象和完成时限

今年整治范围内的需拆除关闭的畜禽养殖场(户)必须在2016年8月31日前全部拆除或关闭。整治范围和对象:

【2016年6月份村安全生产月计划】

1.全镇禁养区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场必须在今年6月30日前拆除关闭。

2.全镇禁建区范围内除经公示拟保留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以外,其他畜禽养殖场(户)必须在今年6月30日前拆除关闭。

3.全镇可养区范围内除经公示拟保留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以外,其他畜禽养殖场(户)必须在今年8月31日前拆除关闭。

4.全镇拟保留的畜禽养殖场必须在今年10月31日前完成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和备案手续方可保留,否则必须在今年10月31日前完成拆除关闭。拟保留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要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养猪场常年存栏数不低于1000头,养禽场常年存栏数不低于20000羽;离居民区500米以上,高速路、铁路500米以上。

(2)符合环评条件的;

(3)畜禽养殖场的废水处理应符合莆政综【2016】127号文件规定的处理办法,做到达标排放。

三、资金补助范围、对象和标准

(一)列入今年整治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场(户),在今年6月30日前完成拆除的,按实际拆除的畜禽养殖场(户)建筑面积计算,其中,养猪(牛、羊)场(户)补助80元/㎡(市、区各补助40元/㎡),其他养殖场(户)补助40元/㎡(市、区各补助20元/㎡)。

(二)各村可结合本辖区畜禽养殖场(户)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奖励或补助标准,确保整治工作的有序推进。

四、资金补助拨付办法

(一)2016年4月15日,各村上报畜禽养殖场(户)调查统计表(附表二)和今年应拆除的畜禽养殖场(户)的总面积。

(二)2016年9月10日前,各村分别上报经公示验收确认已拆除的各畜禽养殖场(户)总建筑面积,以此计算各村应得的补助资金,经区、镇验收组验收确认后,按各村应得补助总额的50%予以拨付。

(三)2016年10月,经市验收组统一公示确认后,计算出各村实际拆除面积、应得补助,拨付剩余应补助资金,多还少补。

(四)畜禽养殖专项治理补助经费要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不得虚报瞒报,弄虚作假。

(五)各畜禽养殖场(户)的拆除和补助情况要在所在村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五、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和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3月1日—2016年5月20日)。各工作片协助各村尽快组织开展调查摸底,填报畜禽养殖场(户)调查表及统计表(附表一、二),并在2016年5月20日前送镇政府汇总。各工作片、各村应按时全面开展畜禽养殖场(户)调查摸底,对逾期未报、瞒报、漏报的养殖场(户)将按“两违”给予强制拆除,不予资金补助。

(二)综合整治阶段(2016年5月21日—2016年8月31日)。各包片领导带队,组织包片干部、镇纪委、村干部对养殖场面积进行现场丈量、填写丈量登记表、画出养殖场平面图,由养殖户签字确认;丈量后应立即与养殖户签订拆除协议、登记养殖户的账户,并对养殖场四周进行拍照留底。在8月31日前各村应分别统计上报本辖区畜禽养殖场(户)拆除情况表(附表三)和畜禽养殖场(户)拆除情况汇总表(附表四)。同时应及时建立健全档案资料,做到一场(户)一档,档案资料应包括:一份协议书、一份丈量表、一套拆除前后的照片、一份验收表、一份补偿资金,要求每张表都要有经办人、相关村主干及工作队、包片两委签字等相关拆除证明资料以及验收资料等,建立健全验收档案资料。

(三)考核验收阶段(2016年9月1日—2016年12月31日)。由区农业局、监察局、财政局、环保局组成区验收组,对各村上报的畜禽养殖拆除情况进行现场验收核实。并在核实的基础上,向市里申请市级验收,确定拆除面积和补助金额。

六、工作措施

(一)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为切实加强领导,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完成,成立了镇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具体整治工作由各工作片组织实施,各村主干具体负责落实到位。各工作片、村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努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形成高压的工作态势,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整治工作的连续性和各项整治目标任务的落实。

(二)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透明,接受群众监督,取信于民。从调查摸底、现场丈量、数据记录和公示、资金补助等,都要规范、公开,禁止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无论什么理由,都要依法依规予以查处;镇监察室将设立公开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畅通举报渠道,对群众举报的事项各工作片要有专人负责,逐一进行核实、查处,不得隐瞒不查。

(三)对“反弹复建”的要坚决予以取缔关闭,要坚决杜绝“边拆边复建”“异地复建”现象。各村要加强畜禽养殖场整治的监管,对违规建设的,要坚决按“两违”予以打击。要加大拆后的土地整理或生态恢复工作,开发利用土地资源。

第4篇:城乡除四害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各村(居)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城乡除四害工作,坚持“以村(居)为责任单位,属地管理”原则,由各村(居)统一组织,统一实施。镇政府牵头负责城乡除四害工作的总体规划、组织协调、督查监测和联系区爱卫会复查验收等工作。各村(居)负责统一组织实施和完成本辖区城乡除四害工作任务。镇文明办负责协调有关单位;镇党政办负责落实镇机关大院和宿舍区;村建站负责落实镇管理的建筑工地和所属主干道及其下水道等,按照爱卫会的统一部署,参加城乡除四害活动。

同时,各部门要落实好所属或所管理的单位按照辖区内环境为重点,按照除四害技术规范要求把孳生地治理工作贯彻始终。要以村委会(居委会)为单位,统一组织辖区内各单位、居住户进行针对四害孳生特点的孳生地治理。包括室内外废弃积水容器、下水道口等的全面检查,进行翻盆倒罐,及时清理清除积水、垃圾、污物,并针对周边环境,进行强化施药除四害。要组织专门队伍,对所有建筑工地及其建筑物内外,以及废品、轮胎、缸罐集中存放处进行卫生死角清理,并实行除四害卫生消杀活动。要对城乡各主次干道、生活区、单位内的下水道、水池等,进行强饱和施药滞留消杀,对所有水道、河沟、池塘等各大中型水体进行环境卫生治理,疏通。同时,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开展城乡除害防病的意义,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把除害防病知识宣传活动做到进村入户、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技术管理

除四害坚持环境整治与药物防治相结合,专业队伍消杀与群众消杀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原则。药物灭鼠活动中要以乡镇人民政府为单位,统一使用国家规定的安全、高效、无二次中毒的慢性凝血杀鼠剂,药物灭蟑螂、蚊、蝇活动中要统一使用高效、滞留的杀虫剂。各村(居)使用的各类消杀药物由各村委会(居委会)统一采购使用。既要严格做到使用统一的消杀药物,又要根据实际采用多样化剂型。区疾控中心为本级除四害工作的技术指导单位,负责除四害技术指导、技术管理和监测评价等工作,要制定技术方案,培训专兼职消杀人员,开展灭前调查和灭效考核。在采购、保管、兑配、施药和防护等除四害消杀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技术规范,保障科学合理使用灭鼠药和杀虫剂。同时,要加强消杀药物的保管和发放管理,严防人畜中毒事件发生,并做好人畜中毒的急救治疗等准备工作。【2016年6月份村安全生产月计划】

三、资金筹措

统一除四害工作的资金由各单位筹措。在巩固提高阶段,各重点单位和重要场所除四害活动中,要联系实际,根据有偿服务、合理收费的原则,加大资金投入。

在统一使用灭鼠药和杀虫剂的前提下,在4—10月期间,由区爱卫办统一指导消杀时间和监督消杀工作,各村(居)、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统一按步骤实施药物消杀,以及日常补漏、巩固和保障活动。

四、实施步骤

今年的灭鼠、灭蟑螂、灭蚊、灭苍蝇工作同步开展,统一化学消杀除四害的时间和步骤安排为:

(一)准备阶段(组织动员和孳生地治理阶段):从现在起到今年4月份下旬。主要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广泛宣传发动,进行资金筹措,技术培训,灭前监测评价;组织本辖区内所有单位、住户和公共地段进行室内外环境、水体等四害孳生地治理和防四害设施维修、设置,为除四害施药做好环境准备。

(二)施药阶段(四害杀灭和防制阶段):今年5月上旬至7月。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统一时间组织进行三轮除四害施药消杀,每一轮进行两次施药。每次施药要统一在第一天上午9:00开始进行。其中,居民区灭蚊施药,住宅内部安排在当天晚上7:30左右开始,外环境安排在晚间8:30开始进行。灭蚊施药期间,各类房屋要在室内施药驱赶蚊虫后关闭门窗或防蚊纱窗。如恰逢下雨等天气原因,统一施药则安排顺延,届时由区爱卫办统一通知。

第一轮施药:今年5月6—8日进行第一次施药,5月20—22日进行第二次施药。

第二轮施药:今年6月10—12日进行第一次施药,6月24—26日进行第二次施药。

第三轮施药:今年7月15—17日进行第一次施药,7月29—7月31日进行第二次施药。

各次施药过程要严格做到“五统一”,即统一指挥、统一行动、统一药物、统一方法、统一时间,以及“五不漏”,即不漏单位、不漏户、不漏房间、不漏外环境、不漏孳生水体等各种场所,落实饱和施药。各轮施药期间要注意观察灭效情况,及时做好补漏巩固工作。

五、督查考核

镇爱卫办要加强对除四害工作的指导和督查,组织专门干部队伍、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分片包干的原则,进行本辖区除四害技术指导和经常性工作检查,全力推动除四害巩固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在除四害各阶段活动中,区爱卫会也将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督查,并定期根据《省除四害管理办法》进行灭效监测和考核,通报各阶段工作情况。管委会将加强新闻舆论引导和社会监督,对除四害成效显著的典型及时宣传报道和推广;对工作不落实,四害密度控制达不到要求的应予曝光,限期整改。

第5篇:门前三包专项整治方案

进一步推进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创造清洁、优美的生活环境和良好的社会秩序,打造环境优美、清洁、文明、整洁的中心城区,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提高群众参与城市管理的意识,逐步建立城市管理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城市品位。

二、活动目标

全镇动员,全民动手,从我做起,从我家做起,从我单位做起,深入开展“家园清洁行动”活动,进一步加大城市管理力度,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努力把打造成环境优美、清洁、文明、整洁的中心城区。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成立镇“门前三包”活动领导小组:

四、主要内容

建立健全“门前三包”责任制,城区临街单位、商铺、临街居民住户要全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机制,明确权利和义务。镇文明办、村建站、城建市容中队、工商所等相关单位配合做好签定责任书的有关工作。

(一)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范围

城区内所有主干道全部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门前三包”责任区范围:横向从责任单位(包括临街单位、经营户、住户)的建筑物的墙基或围墙至人行道路缘石以内,无人行道路缘石的,以道路中心线为界;左右以相邻建筑物的中心线或用地界线为分界线。

(二)“门前三包”责任内容

1、包卫生:按要求自备废弃物容器,生活垃圾实行袋装或桶装,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投放废弃物和生活垃圾或由环卫部门上门收集;坚持经常清扫责任区,保持门前人行道整洁卫生,做到地上无纸屑、果皮、烟头、痰迹、污物、废物、杂物、粪便和积水等;责任区内公共设施及本单位临街建筑物、围墙、牌匾、墙壁门窗及灯饰橱窗各类设施整洁美观、无破损、无乱张贴、无乱牵乱挂、无乱喷涂写、乱画等;临街两侧无晾晒衣物,阳台不外露破烂杂物;无违章占道搭设构筑物、遮阳篷。

2、包秩序:门前自行车、三轮车划线停放,排列整齐,无机动车辆和三轮车占道停放;门前无摊点或无违章占道经营(包括店外修车、冲洗、饮食摊点摆设、店外加工、堆放杂物等)及乱挖、乱堆、乱建等;人行道平整、无黄土裸露,路灯、果皮箱、护栏、广告牌、交通标志等各类公用设施无人为破坏、完好无损。

3、包绿化:维护责任区的花草树木,门前行道树、花坛绿地无损坏缺株和践踏等,无擅自修剪、移植、砍伐城市树木和破坏花草;责任区树木无乱栓、乱挂、乱钉。

五、工作要求

(一)做好城区“门前三包”责任状签订工作。镇文明办、村建站、城建市容中队、工商所、村居委会要通力合作,严格按“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要求,组织临街单位和住户做好“门前三包”责任状的签订工作(村建站、城建市容中队负责本辖区内临街机关、企事业单位、临街住户“门前三包”责任状的签订工作;临街个体工商户“门前三包”责任状的签订工作由工商所负责)。

(二)切实做好“门前三包”管理工作。镇文明办、村建站、市容中队要切实加强城区街道及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临街单位要明确本单位的“门前三包”专职管理人员,并悬挂统一规定的标志,坚持每天进行清扫保洁,履行“门前三包”责任。责任单位(签状单位、店铺、居民住户)及其“门前三包”专职管理人员对其“门前三包”责任区内违反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道路管理等的行为,应劝阻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三)严格考核检查。镇政府对“门前三包”工作定期考核检查,并对责任单位落实“门前三包”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对开展活动成绩显著的,给予表彰奖励。对拒不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或对“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责令改正,逾期不整改或未达到整改要求的,给予通报批评。如责任单位属市直、区直有关单位的,将考评检查情况通报区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并提出处理意见;对拒不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或对“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临街经营户、住户,责令改正,逾期不整改或未达到整改要求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对不服从“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无理取闹,阻碍执行“门前三包”责任制,构成违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并在新闻媒体上曝光。

第6篇:全镇清剿火患战役实施方案

一、强化政府主导作用

(一)加强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改。针对旧街存在的区域性突出火灾隐患问题,结合实际,加强整治力度,通过召开协调会研究对策,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细化整改进度,明确职责,做到分工到位、责任到位、整改到位。

(二)制定修订消防专项规划。要结合城市化进程,制定修订符合本辖区发展需求的消防专项规划。科学规划,加快新城区、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等消防专项规划的修编,年内要完成本辖区的消防专项规划文本的编制审批。同时统筹安排,做好老旧城区、棚户区、“城中村”、木屋毗连区等建筑耐火等级低、易燃建筑密集区及发生火灾后不利于火灾扑救区域的拆迁改造工作。

(三)建设完善公共消防设施。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延伸市政水务管网,合理增补市政消火栓,做到消火栓建设与城市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完善辖区内消防供水设施。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摸排修复工作,对不符合灭火救援要求的城市消防供水,限期改造、定期维护,及时解决市政消火栓缺失、损坏、被圈占、被埋压以及配置不足等问题。督促整治因城市景观工程、户外广告设施导致堵塞、占用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消防登高场地等影响人员逃生疏散和灭火救援问题,依法拆除占用防火间距和消防车通道违法搭盖(设置)的建(构)筑物、路障及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搭建不符合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的现场人员办公、住宿等彩钢板临时用房,改造影响灭火救援的架空设施。

(四)建强基层专职消防力量。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及《省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加强基层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将义务消防队伍建设纳入我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有关部门的建设目标任务,在年内做到有1支政府组建的专职消防队伍,充实乡镇消防力量。

(五)加强宣传教育培训。推进消防宣传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普及消防知识和逃生自救常识。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干部职工培训、职业培训、保安员培训、科普和普法教育、义务教育内容,纳入建设行业从业人员、电工等特殊工种人员、安全监管行业特种作业人员、旅游从业人员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等消防行业特有工种的教育培训鉴定内容。

二、全面整治火灾隐患

(一)突出重点时段隐患排查整治。各工作片、村居、有关单位和部门要牵头协调有关单位,加强季节性、重大活动及节假日期间火灾防控工作,重点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物流仓储、商场市场、劳动密集型企业、违章搭盖厂房的排查整治力度。对生产、经营、储存建筑内违规设置住宿场所,疏散逃生条件达不到要求,建筑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室内外消火栓缺水或压力不足等问题,要依法依规由政府挂牌督办,彻底整治。

(二)突出重点领域隐患排查整治。对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及高层、地下建筑等高危单位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瘫痪和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违规使用易燃可燃保温、装修(饰)材料以及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落实等问题。

(三)突出重点行业隐患排查整治。对鞋业、红木家具业可燃易燃材料多,发生火灾后蔓延速度快,燃烧产物毒性大的特点,继续开展鞋业、红木家具业消防安全整治,重点整治场所建筑耐火等级不足,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堵塞,消防设施损坏、关停、设置不足,生产与储存区域及生产、储存与办公、休息区域防火分隔不到位,生产、储存场所内设置员工宿舍,场所内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及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不落实等问题。

(四)突出“三合一”场所排查整治。要充分发挥“三合一”整治办公室的作用,摸清辖区“三合一”场所底数情况,全面整治“三合一”场所,实现员工集体宿舍、车间、仓库全部分离,并建立健全防范长效管理机制。对严重违反规定、发生火灾容易造成群死群伤严重后果且无条件改造的要坚决取缔。对有条件改造的企业应采取调整功能布局、进行防火分隔、增设疏散通道、增加消防设施等技术性措施,使其基本达到消防安全要求,最大限度地消除火灾隐患。

(五)突出农村火灾防控。积极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村民委员会组织管理、村民群众共同防范”的工作格局,有效解决当前农村消防工作防火安全条件差、基础设施滞后、火灾扑救力量不足、工作经费保障不力等突出问题。依托政府综治网格化管理平台,强化农村“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进一步明确村消防安全负责人及企业的消防安全责任。各工作片每月组织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时解决老旧建筑、违章搭盖建筑存在的火灾隐患问题,全力遏制农村地区火灾多发现象。各村居要每周组织“两委”有关成员,对居民小区、辖区单位开展一次日常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小旅馆、餐馆、洗浴、商店、网吧、生产加工作坊,切实解决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设施器材设置不到位,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等隐患。物业管理人员、社会单位管理人员、消防督导员、消防管理员和消防宣传员以及单位内部无定点定位、从事一般性巡防工作的保安、巡防队员要结合岗位职责,每天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及时督促整改,对难以整改的要做好登记并及时移交乡镇或公安消防部门依法处理。

(六)突出多警联勤监管机制。派出所要认真研判火灾形势,每半年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形势分析。严格执行“三条铁律”,即对未经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单位和场所,一律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停产停业;对严重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采取罚款、拘留、关停等执法手段;对招商引资项目严格把关,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一律不予审批。相关警种要形成合力,在重要活动和重大节假日期间,加强对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和娱乐庆典活动举办场所的监管,加大“错时”检查力度,集中开展“零点”夜查行动,必要时可对重点场所和危险部位采取蹲点守护措施。结合治安巡查、入户走访等日常警务工作,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排查整治辖区的火灾隐患。督促辖区重点单位和火灾高危单位按要求纳入户籍化管理,实地抽查重点单位建筑消防设施运行和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

三、强化部门监管责任

(一)国土、村建站等部门要把好建设工程审批关口,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严格依法审批,坚决杜绝建设项目“三边”(边勘测、边设计、边施工)行为,严防源头性火灾隐患。村建站要加强建筑施工工地(含建筑外墙改造工程)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严禁搭建不符合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的现场人员办公、住宿等彩钢板临时用房,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住宅小区内的消防设施的维护和疏散楼梯间、公共通道、安全出口及消防车道的消防安全管理,负责新建市政项目消火栓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二)工商所、安监所、派出所等部门要联合排查生产性、经营性“三合一”场所、居住出租房屋、生产加工作坊等场所,重点整治生产储存经营和人员生活住宿没有防火分隔、消防设施器材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违章用火用电等火灾隐患。工商所要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领取营业执照的单位消防行政许可情况进行核查,依法注销或者吊销不具备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单位,取缔无照经营行为。安监所要组织、指导和督促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派出所要依法对烟花爆竹行业组织开展检查,督促整改隐患;派出所负责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负责“清剿火患”战役的技术指导,配合各行业主管部门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派出所负责辖区小单位、小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三)质监、派出所、村建站要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管道燃气、压力容器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责任制,重点督促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检查、维修、更换损坏的燃气管道、仪表、阀门、报警装置等部件。

(四)水利站、派出所等部门要联合开展市政消火栓建设专项检查,摸清实有数、差额数和损坏数,并建立完整的消火栓档案。战役期间,水利站应根据专项检查情况及时增补市政消火栓,在年底前对市政消火栓全部维修、保养一次,确保市政消火栓完好率达到90%以上。

(五)各工作片、村居、村建站等有关单位要负责组织整治影响消防安全的违章建筑。环保站要加强整治因城市绿化景观工程导致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消防登高场地等问题。

(六)文教服务中心、民政、卫生、宗教等部门要明确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监管的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健全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文教服务中心要组织、指导和督促高等院校、中小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组织、指导和督促公共文化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和文物保护单位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民政办要组织、指导和督促养老院、敬老院、儿童福利院等社会福利机构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卫生院要组织、指导和督促医院、诊所及其他医疗卫生单位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宗教办要组织、指导和督促寺庙等宗教活动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其他各有关单位按照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区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文件规定的职责,负责本系统单位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四、落实单位主体责任

各工作片、村居、企事业单位要坚持“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原则,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全面实行户籍化管理,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安全评估等三项报告备案制度,要将单位基本情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职责、机构及人员、建筑及消防设施、消防工作记录、安全报告备案等6个方面32子项内容及时录入互联网户籍化管理系统。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要开展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并做好记录;不具备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能力的,应当委托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维修保养。

(二)火灾高危单位除了要落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主体责任外,还要按照《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每年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出具评估报告,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落实更加严格的日常管理措施,每半个月至少进行一次内部防火检查,每季度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和全员疏散演练活动,及时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每月要召开一次的消防安全例会,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研究、部署、落实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

(三)其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一般单位要继续开展“四个能力”建设,切实提高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

请各工作片、村居、镇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于3月14日前将清剿火患工作方案报送镇消防办,7月1日前将开展清剿火患工作半年工作情况,2016年1月2日前将开展清剿火患工作总结报送镇消防办。

篇四:2016年6月份村安全生产月计划
2015安全生产月计划

第1篇:安全生产月计划

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20XX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XX]39号)和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20XX年上海市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沪建建管[20XX]第59号的要求,以及蕰川路新改建工程项目管理部的统一部署,今年6月份,在蕰川路新改建工程项目范围内开展以“安全发展,国泰民安”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活动计划安排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活动主题,突出“安全发展”这条主线,以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教育活动,普及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强化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提高安全素质,为蕰川路新改建工程2标正式开工后的安全管理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 活动时间

20XX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三、 活动计划

(一) 加强领导,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月”的组织工作

1、 组织时间:6月1日至6月5日。

2、 成立以总监为组长的活动小组,切实落实“安全生产月”的各项活动。

组长:庞金华

副组长:徐卫峰

【2016年6月份村安全生产月计划】

组员:钟志良黄雷霆周叶光顾美凤陈热华

(二) 注重实效,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1、 宣传教育时间:6月6日至6月15日。

2、 加强监理自身和督促施工单位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学习,提高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自觉性。

3、 营造安全生产宣传氛围。施工现场充分利用刊物、黑板报等宣传工具,图片、标语、宣传画、安全生产纪律牌等宣传安全常识。宣传活动结合前几年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经验,把握安全生产教育的规律特点,创新形式,创新手段,努力营造安全发展,国泰民安的和谐氛围。

(三) 积极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专项整治工作

1、 自查自纠、专项整治时间:6月16日至6月25日。

2、 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五个一”活动。组织一次安全知识的测试,开展一次安全危险源的评价分析,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开展一次专项整治工作,编写一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总结。

3、 开展临时设施的专项整治。一是本工地临时设施是否按照市政文明工地的要求进行布置;二是临时设施是否进行加固;三是工地现场是否建立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 做好夏季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相关工作。施工现场要有针对性地做好夏季防台防汛,防暑降温,饮食卫生,以及防雷击、防触电事故等季节性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夏季施工安全。

(四) 总结经验教训

1、 总结时间:6月26日至6月30日。

2、 根据现场“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的实际情况,总结先进经验,吸取问题教训,编写“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小结。

第2篇:安全生产月计划

20XX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按照《xx县卫生局关于开展20XX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宜县卫办〔20XX〕96号)部署,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在全社会营造“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20XX年xx镇中心卫生院“安全生产月”活动计划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宣传、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重点内容,以预防安全生产事故为总体目标,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为主线,扎实推进安全文化建设,进一步创新宣传教育的形式、方法和内容,切实增强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能力,为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推动安全发展乡镇建设。

二、活动主题

20XX年xx镇中心卫生院“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xx镇中心卫生院“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XX年6月1日至6月30日在全院各科室同时开展。 “安全生产月”活动共分为四个阶段:

(一)6月份第一个星期(6月4日至6月10日)为警示教育周。在此期间,各科室要组织开展“宣传咨询日”活动,活动要突出案例警示教育这一主题。要选取本行业发生的典型安全生产事故案例,通过举办案例展览、撰写案例观后感、开展反思大讨论等方式,不断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在此期间,要组织观看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推出的案例警示教育片《人命关天》和中央电视台、新华网推出“20XX年典型生产安全事故盘点”。

(二)6月份第二个星期(6月11日至17日)为安全培训周。各科室要在“安全培训周”期间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培训活动,通过安全生产大培训活动的开展,提高医院职工安全知识、职业健康知识和安全技能,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6月份第三个星期(6月18至24日)为应急预案演练周。在此期间,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提高预案的严谨性、针对性和操作性。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应急救援知识的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医务人员应急处置能力,提升社会公众的安全应急意识,增强应急处置的科学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四)6月份第四个星期(6月25至30日)为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排查治理周。在此期间,各科室要集中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要结合安全生产“护航”联合行动第二战役和打击非法违规操作行为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治理,通过活动开展,集中消除一批影响安全生产的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医院办公室,由梅xx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五、活动形式和内容

1. 6月4日召开“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暨动员部署会,对“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全面部署,全面启动20XX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2.举办宣传咨询日活动。定于6月13日,举办 “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在xx镇农贸市场设立宣传咨询点。由公卫科带头组织,利用现场咨询、互动问答、展览展示等形式,大力宣传“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以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科普知识、职业健康知识等,不断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影响力。

3.举办安全生产公开课活动。各科室主要负责人担任讲师,以医院感染防治、合理使用抗生素、医疗废物处理、氧气瓶存放和使用规范、安全操作规范、应急自救常识、安全科普知识、职业病防护知识等为重点,面向各科室一线医护人员、面向乡村医生进行宣讲。

4.组织观看案例警示教育片《人命关天》,推选我院人员参加“xx县安全生产演讲比赛”,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和“青年安全生产示范”活动。

5.结合我院和村卫生站实际,通过举办隐患排查、宣讲报告、培训讲座、职工讲堂,警示教育片、组织影视放映、送安全科技成果、安全文化到村卫生服务站等形式,不断创新宣传教育的形式和载体,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提高本地区、本部门安全工作整体水平,确保一方平安。

六、环境布置

为形成强大的安全生产宣传氛围。我院要在过道、走廊、院坝区域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横幅、张贴主题宣传画及安全文化理念标语,并通过设置安全生产宣传栏、安全文化墙、安全警示橱窗等形式,对医院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整体部署。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并组织开展好各项活动,做到有部署、有组织、有检查,促进“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的落实。

(二)周密策划,精心组织。各科室要紧紧围绕 “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策划和组织,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影响力和感染力,使活动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做到主题鲜明、效果明显,在全社会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督查,注重实效。各科室要在总结过去好做法、好经验的基础上,结合今年的工作重点,进一步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力戒形式主义,务求活动取得实效。要按照“以月促年”的工作思路,推动安全宣教工作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院办公室将把“安全生产月”活动列入对各科室的年度综合考核。

(四)认真总结,做好报送。“安全生产月”期间, 院组委会要及时向县组委会反馈活动信息,推广和交流活动中好的做法、经验。要认真做好“安全生产月”有关文字、照片、影音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安全生产月”活动结束后,要及时认真做好总结,发现、挖掘和树立基层和单位的先进典型,以促进“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进一步深入开展。

第3篇:安全生产月计划

为加强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根据总公司全面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要求,结合我项目部在建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现决定在我部各职能部门和各施工班组中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活动计划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活动要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通过活动,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提高全员综合安全素质,夯实安全基础工作。活动期间,要及时治理、消除隐患,改正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准确处理好工程进度与施工安全的关系,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完成。活动期间,将通过安全文化宣传、安全知识讲座、安全板报评比和安全知识演讲比赛,以及应急演练和事故隐患专项排查等活动,强化全员安全意识,完善事故防范机制,提高应急响应水平,推进公司的安全文化建设,营造稳定、和谐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三、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的主题是: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四、活动时间20XX年6月1日—20XX年6月30日。

五、活动计划

第一阶段:6月1日-6月5日,宣传发动阶段。

1、6月1日上午召开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和班组长级安全会议,宣传、发动活动的开展,并举行集体签名活动。

2、6月1日,安环科负责悬挂有关横幅5条,张贴宣传画10张,烘托活动氛围。

3、宣传、发动开展“查隐患、纠违章”有奖活动,该活动自6月2日至6月30日。在活动期间,所有员工每举报一条违章或隐患,一经查实,均奖励50元/条。举报人向安全环保科举报。安全环保科负责设立专项台账,且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内给出答复,应该奖励的立即兑现,并对查实的隐患监督整改。活动经费由项目部安全专项经费支付。

4、6月3日—5日,开展各部门、班组安全板报比赛,评出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500、200和100元的奖励。

5、第一阶段预算金额为3000元(不计活动3的经费)。

第二阶段:6月6日-6月10日,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1、根据本工程的施工特点,组织员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和《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等,同时学习项目部各项规章制度。学习方式:利用晚间或雨天休息时间,结合岗位,分批组织学习,有侧重点。学完教学内容,分别组织全员安全知识考试一次。组织工作由各班组长负责,并纳入考核。安全环保科和工程技术科负责教授工作。计划连续教育4天。

2、6月10日上午,组织安全知识演讲竞赛活动,参赛对象为一线施工人员,评出前三名,分别给予500、400和300元的现金奖励,参赛选手均发放安全知识读本一本。

3、本阶段预算金额3000元。

第三阶段:6月11日—20日,专项治理阶段。

1、6月11日—6月13日为自查自纠阶段。各班组和各部门在各自的活动场所展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在此期间发现的问题,项目部不进行考核。各单位于13日下午将自查自纠情况书面报项目部安全环保科。

2、6月14日—6月15日为检查验收阶段。项目部工程、质检、办公室和安环科根据各单位的书面报告进行验收,但凡发现未彻底整改或未整改的,将双倍处罚。处罚的资金作为本次安全生产月活动经费。

3、6月16日—6月20日为专项检查治理阶段。在此期间,分别进行高处作业、临时用电、机械和消防专项检查,采用拉网式检查,彻底排查现场隐患。在此期间,只要发现问题,均按照奖惩办法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未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双倍处罚。处罚资金作为本次活动的经费。

第四阶段:6月21日—6月28日,应急预案学习、演练阶段。

1、6月21日—6月24日,利用晚间或雨天时间,组织班组、各部门骨干人员和项目部应急分队成员再次学习项目部《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通过幻灯片、视频等学习形式,掌握基本急救知识和方法,熟悉应急响应的基本程序。由项目部施工科和安环科负责实施。

2、6月25日和26日,分别进行消防和淹溺事故应急演练(演练计划另附),并做好应急演练记录(书面和视频记录)。

3、6月27日和28日,项目部工程科、质检科、设备科和办公室、安全环保科等对应急设备进行测试维护,根据演练情况,讨论修订应急预案。

4、本阶段预算金额为8000元。

【2016年6月份村安全生产月计划】

第五阶段:6月29日-6月30日,总结评比阶段

1、通过总结,找出差距,制定整改措施。领导小组对本次活动进行评比,评选“竞赛优胜班组”一个,奖励3000元,“先进个人”3名,各奖励1000元。

2、7月5日前,安环科负责将本次活动情况书面报xxx建设处(业主)、xxx监理机构和总公司质安部。

第4篇:安全生产月计划

按照市教育局[20XX]176号文件有关要求,我校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为主线,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按照教育局文件统一部署,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我校又重新调整了安全领导组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在抓好教学管理的同时,重视抓好安全防范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的安全生产责任制。通过“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加强安全生产的重大举措,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强化全面安全意识,引导全校师生重视人的生命价值,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氛围。

篇五:2016年6月份村安全生产月计划
2016城管局城市管理年工作方案3篇

第1篇

为全面提升城市科学管理水平,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促进城市经济和社会全面可持续发展。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白云深处,人家”的形象定位,坚定创建国家级生态县和省级园林县城的目标,坚持一个理念,实现三个转变,即:坚定“以人为本,人民城市人民管”的理念;从单个部门的实施向群策群力转变,实行县、镇(乡)、社区(村)上下联动的网络管理;从以管理为主向以服务为主转变,积极推行“三分管理、七分服务”;从传统的突击运动式管理向长效化转变,实现高效、快捷的数字化城市管理。

二、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着力解决城市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使市容环境差、卫生脏、道路反复开挖、交通秩序乱、占道经营、排水不畅等突出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努力实现城市“干净整洁、秩序井然、环境优美”的总体目标。

三、主要活动内容

(一)整治优化道路交通环境。一是进一步完善交通基础设施。4月份,完成城区指路标志、旅游标志、路牌等标识标牌统一设置工程;10月份,结合城市沥青混泥土道路改造工程,完成道路标线和车辆停放泊位线施划;6月份,启动环城南路西侧大型综合停车场建设;二季度,出台单位向公众开放停车场方案,并组织实施。二是加强道路检查井日常管理维护。建立道路每周定期巡查制度,纳入每日徒步巡查管理,及时发现并整改存在的问题;5月和10月份两次对雨水口检查井进行清淤,提高城市内涝防范能力。三是开展占道经营专项整治。3月份,按照疏堵结合与便民利民的原则,完成临街经营门店规划和临时占道经营规划调整;4月份起,分步实施主次干道占道经营专项整治,按照摊点入室、集贸进市的要求,重点解决沿河路(商城)、南门、中大街、百货大楼占道经营问题,确保城区环境整洁有序。

(二)整治规范市容环境。一是加大环境卫生管理力度。

4月份,启动“门前三包”管理工作,按照《县城区“门前三包”及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抓好落实;6月份,组织实施环境卫生工作市场化作业;7月份,全面撤消城区街道的垃圾桶,设置美观、漂亮的果壳箱,并实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收集制。二是加大园林绿化建管力度。5月份,启动面积约30亩的东门公园改造建设;4月份,高品味完成三爪仑大道边坡绿化和环城南路配套绿化建设;抓紧改造江钨度假村、清华苑、潦河花园、青湖小区绿化建设,督促各单位按照县级园林化单位标准搞好庭院建设,并加强日常养护管理;三是加大广告店招管理力度。6月份,完成对东方街、双溪大道店招改造,对于未实施改造的路段,采取对重新申请和新设置的店招严格按设计要求审批和建设的办法,逐步使城区店招形成统一的风格。四是加大亮化设施建管力度。5月份,完成东门山山体流星雨亮化和环城南路路灯工程;建立每日巡查和路灯随坏随修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努力使亮灯率达到97%以上。

(三)整治“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小街小巷居民区环境。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按照“见缝插绿”的要求,对城区清湖路等16条小街小巷未硬化部分进行绿化建设,逐步消除“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和小街小巷种菜现象;按照“见路装灯”的要求,完成10条小街小巷路灯安装,改善居民出行条件,消除道路“盲区”。二是理顺管理体制。按照城区道路、广场和水域由环卫专业机构管理、城区有庭院及其住宅楼院单位内部由产权单位或主管部门管理、城区私有住房楼院环境卫生由社区管理、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由村委会管理、商品房住宅小区由物业管理、农贸市场由主管部门牵头,经营业主管理的模式,进一步理顺管理机制。三是加大整治和考核力度。3月份起,对人造板厂、县人民医院等城区周边垃圾死角做到每日一次清理;4月份开展对菜地、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的集中整治;5月份起,按照“门前三包”管理办法对所属责任区域进行督查、考核,每月进行一次通报。

(四)整治建筑工地施工环境。一是加强源头管控。4月起,实行所有运输车辆加盖改装、封闭运输,建筑工地进出口实行车辆冲洗平台的制度,防止车辆带泥上路。二是加大查处力度。采取不定时巡查和蹲守的方式加强对建筑余土和散装建筑材料运输管理,严肃查处运输建筑垃圾和散装建筑材料的违法违规行为。三是实行市场化作业改革。引进一家具有专业资质、工作业绩和实力较强的专业管理企业从事建筑余土运输管理,严把运输审批关、运输时间关、运输路线关。

四、时间安排

城市管理年活动分以下3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至11月)。按活动要求,集中整治城市环境面貌。

(三)总结表彰阶段(12月)。发现并掌握在城市管理年活动中的典型事例,做好先进单位和个人的推荐工作,对开展城市管理年工作进行总结,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城市管理年”活动的组织领导,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及日常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运用电子显示屏、城管信息平台以及办公场所醒目位置等,通过滚动播放宣传标语、设置宣传栏和信息报道等多种方式和手段,加大对活动的宣传,为活动顺利开展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细化工作责任。按照“项目化、时间表、责任人”的要求,抓实抓好城市管理年各项工作。结合“踏实工程”,坚持每日领导带队徒步巡查整治市容环境制度,把困扰城市管理的热点难点问题破解在一线、化解在基层。

(四)强化督查考核。将“城市管理年”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局工作质量检查量化考核内容,每旬一调度,每月一考核通报;局督查组将每周两次不定期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围绕“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主题,面向基础、面向群众,创新求真,注重实效,通过集中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工作方针和重大决策,传播和普及安全知识,为幸福“人家”营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提出强大精神动力,文化力量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16年6月1日——30日。集中咨询日定在6月9日。

四、组织机构

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周围任组长,负责协调、组织及现场咨询、资料印制等活动。

五、活动要求

1、提供认识,制定方案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工作考核,营造有利于加强安全生产的社会氛围,结合市政、园林、环卫、余土、污水以及综合执法等自身的工作特点,突出季节、气候等安全生产因素,抓住重点区域、重要环节的安全生产,在全面分析、了解自身安全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做好自查自纠,并将自查出的事故隐患于6月7日前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6月份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以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为重点,进一步强化各燃气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严格落实责任,健全规章制度,严格操作规程,完善应急预案,提高服务质量,全面加强安全监管和安全管理,坚决防范行业性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各单位,特别是燃气企业要认真学习新《条例》和《省城镇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以及安全生产“铁七条”等规定,宣传安全发展理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安全文化。通过对身边的典型事故和身边的事故案例进行剖析,分析原因、总结教训、探索规律,开展好企业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和安全自检与隐患排查等活动,增强企业自我防范意识和自主保安能力,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要充分发挥6月现场宣传咨询日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带动作用,积极探索以日带月,以月促年的方式方法和途径,使燃气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常态态化、科学化,更好地服务于安全生产工作大局。要采取多种形式,利用报刊、网站、岗位培训、应急演练、隐患排查、安全检查等深入宣传安全发展理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安全生产月”期间,我局将针对各单位的具体情况,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形成通报,跟踪隐患整改情况,由本局牵头组织县消防、县质检、县安监部门对全县燃气行业进行一次安全生产联合大检查。

3、积极参与现场咨询日活动

6月1—30日是“安全责任,重在落实”的活动时间,活动期间各单位应紧紧围绕“安全责任,重在落实”的活动主题,结合各单位安全生产特点,根据市城管局、县安委会安全生产活动方案配合做好全国性、全省性重点活动,充分运用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宣传手段,开展各种安全培训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活动。进一步提高各单位领导、职工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提高各类岗位人员的安全素质。企业经营者、法人代表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提高各类岗位人员的安全素质。

第3篇

一、总体目标

1、干部作风更踏实。形成良好的学习风气,做到学以修身、学以益智、学以致用;积极改进文风会风,执行会议纪律,提高会议的质量和效果,立说立行,表里如一;改进调研方式,大力倡导深入基层、求真务实;定期深入街道店面,访民情、贴民心、办实事,密切与群众的血肉联系;立足工作岗位,尽心尽力做好本职工作,勇于开拓进取,创先争优,打造工作亮点,创造一流业绩。

2、工作推进更踏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加快赶超发展、促进和谐稳定,推进“人家”幸福工程建设积极贡献力量。重点以“1286”工程、“三大战役”为主抓手,积极简化办事程序,优化服务环境,定期下到项目和工程一线,督促项目进度,及时排查解决项目和工程建设中遇到的突出问题,确保项目建设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踏实推进。

3、群众感觉更踏实。牢固树立正确的群众观,把群众需求作为工作第一出发点,坚持发展为了人、发展依靠人、发展成果由人共享,通过干部作风的根本转变,各项工作的扎实推进,使群众对干部感到更放心,对党委、政府感到更信任,对的发展前景充满希望。

二、活动对象及时间

全局机关干部,重点是局副科级以上干部。每年结合“我和群众交朋友”活动主要在双溪镇、双溪村开展2次以上的集中活动,每次集中活动时间不少于10天,其余时间另行安排,活动从2016年2月26日开始。

三、活动内容

单位主要领导干部走遍全县三分之一以上的行政村(社区)、所有下属基层站所和街道店面;局副科级以上干部每年下基层工作调研时间不少于2个月,走遍蹲点包挂村所有村民小组、街道店面,具体做到七个一:

1、开展一次集中学习。认真落实县委宣传部《“踏实工程”集中学习活动实施方案》,原原本本抓好学习内容的落实,采取组织集中学习、开展专题讲课、撰写调研文章等方式推动学习取得实效。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每年摘抄笔记1万字以上,撰写2篇以上心得体会和1篇调研文章;其他干部每年摘抄笔记6千字以上,撰写1篇以上心得体会

2、化解一批群众诉求。围绕化解矛盾纠纷,认真收集群众意见建议,记好1本民情笔记,建好1本问题台账,开好1次问题梳理交办专题会,认真分解落实责任,建立问题销号制度,对群众合理诉求及时解决,不能解决或一时无法解决的要向群众做好解释并及时反馈。落实矛盾纠纷问题首问责任制,矛盾纠纷不化解,责任不脱钩。

3、办好一批好事实事。开展我和群众交朋友活动,结交3名以上的群众朋友;开展结对帮扶活动,结对帮扶2-5户困难农户,联系1-2名贫困学生或留守儿童;结合城市管理年活动开展“便民地图”、“露水早市”、“撑灯夜市”、“服务手册”、“城管进社区”等便民服务活动。

4、推进一批重点工作。抓好“1286”工程建设,局主要领导每月必须到项目、工程现场办公3次以上,分管领导每周必须到项目、工程现场办公2次以上,切实解决实际问题;按照“三大战役”安排部署,完成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等9项目标任务;积极推进国家级生态县和省级园林县城创建,做好查漏补缺工作,确保今年通过上级验收。

5、建好一个基层组织。在挂点乡镇结对1个村党组织开展支部共建活动,协助做好村级活动场所建设,加强村级干部后备队伍建设,帮助培养1-2名村级后备干部;帮助做好培养发展党员工作,在优秀外出务工人员、农村致富带头人、村组后备干部中培训发展1名党员,同时探索疏通党员出口的有效途径,纯洁党员队伍。

6、打造一条示范街道。结合开展“店招”改造和“门前三包”工作,将东方街打造成城管示范街,突出抓好占道经营、车辆停放、环境卫生、店招广告等专项整治,按照精细化管理要求加强日常管理,全力打造一流示范街道,为美丽增添亮点。

7、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及时总结“踏实工程”开展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注意挖掘典型人物和典型事迹,发现并宣扬一批在城管工作岗位、“1286”重点工程建设和“三大战役”中爱岗敬业、务实为民、清正廉洁、踏实奉献等方面的先进典型,大力弘扬正气,打造作风建设正能量。

四、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严肃纪律。成立县城管局“踏实工程”领导小组。活动中,领导干部要身先士卒,带头深入基层,搞好调查研究,掌握实情、办好实事、解决问题,切实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自觉做到轻车简从,厉行节俭,一律不在企业吃饭,工作用餐一律足额缴纳餐费,不给基层和群众添加负担,不干扰基层工作和群众正常生活,以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作风推动活动和工作开展。

2、突出重点,确保成效。在活动开展过程中,所有干部要注意自身形象,严格工作纪律,杜绝“走马观花”、“蜻蜓点水”等形式主义,要把国家级生态县和省级园林县城创建、城市建设攻坚战中心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城市管理相结合,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维护社会稳定相结合,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各种问题。

篇六:2016年6月份村安全生产月计划
2016旅游业安全生产月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继续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各县(区)旅游行政主管部门集中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强化“红线”意识,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养,营造浓厚氛围,推动各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为遏制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市旅游行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良好态势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文化条件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时间和活动主题

活动时间:2016年6月1日-30日。

活动主题: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三、组织机构

成立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旅游局林业江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旅游局党组成员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督管理处,办公室主任由担任。各县(区)旅游局、各旅游企业要成立相应的安全生产月领导组织机构。

四、活动内容及工作任务

(一)开展宣传警示教育。各区(县)旅游局、各旅游企业要积极召开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专题会,进一步增强做好旅游安全工作的紧迫感;要开展生产安全警示教育培训活动,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盲洞迷途》、《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盘点(2016版)》、安全教育微电影《生命刻度》、安全生情景剧《平安是福》等,在各自的网站上发布安全生产警示内容,宣传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以及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和做法,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片,利用流动字幕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提示信息,邀请专家、学者讲解安全生产注意事项;举行安全教育大讨论,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要与当地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统一向旅游企业发放安全生产知识手册和宣传资料。

(二)召开旅游安全工作会议,签定旅游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旅游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落实各单位旅游安全生产责任,强化旅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确保完成2016年度旅游安全工作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和《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暂行办法》以及《2016年度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市旅游局于6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召开全市旅游行业安全工作会议,与局直属单位、各区(县)旅游局、各旅游企业签订旅游安全生产责任书。

(三)开展旅游安全隐患排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治理行动。按照自治区旅发委和市安委要求,结合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各单位要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开展以旅游饭店、农家乐、景区(点)、各游乐设施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用电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集中组织执法行动,采取明查暗访、联合检查等方式,查处旅游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整治安全隐患。

(四)组织开展旅游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演练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市旅游企业应对旅游突发事件的能力,检验我市旅游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在演练周期间,各区(县)旅游局、各旅游企业要组织开展一次本单位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市旅游局采取随机型抽查各旅游企业应急预案演练情况;市旅游局将在6月底组织一次全市旅游行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五)配合市安委会开展安全咨询日活动

按市安委《关于对全市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安排的通知》市安委办[2016]22号文件要求,6月16日上午9:00-12:00在阳桥至古南门路段开展咨询日活动,市内各单位要安排人员参加此次安全咨询日活动;市旅游局监督管理处负责制作安全日版报参加评比,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旅游公共服务管理处各派出1名咨询人员于6月16日上午8:30分在局门口集中,负责发放宣传资料;旅游公共服务管理处要积极开展“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主题宣传活动,在旅游网络系统开展旅游安全生产宣传内容,并打出“安全生产月”口号。各旅游企业要制作宣传“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相关内容的宣传资料、板报等,积极配合市安委组织的安全生产咨询日各项活动。

(六)各旅游企事业单位在安全生产月组织开展的活动

一是要组织本单位召开全体员工大会。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各项要求和本单位的活动方案(计划)传达贯彻到每一个人,动员本单位的职工积极投身到活动中,人人争做安全生产积极分子,为本单位治理隐患和防范安全事故做出贡献。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工作方案(计划)要落实到内部工作机构和所属单位。

二是要做好本单位“安全生产月”环境布置。在“安全生产月”期间,为全面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社会氛围,以环境的感染力促进“安全生产月”活动形成高潮,各单位要在本单位的生产经营场所、职工聚集场所和周边地区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标语、宣传挂图。

三是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台账。各企事业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实际,建立完善系列安全生产管理台账(按市旅游局要求建立旅游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台账,台账由各县(区)旅游局、各旅游企业自行到市旅行社协会购买)。

四是完善危险场所安全生产标志牌。存在危险因素和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场所悬挂安全生产标志牌是防范事故的重要措施,是落实《安全生产法》的具体行动,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把悬挂安全标志作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内容抓好落实。各单位要对生产经营场所进行一次检查,发现应当悬挂安全标志而没有悬挂,或悬挂不符合国家标准安全标志的,或因陈旧其颜色和符号已模糊不清的,要立即补充或更新。

五是组织开展“六个一”活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深入开展“六个一活动”即:读一本安全生产的书、看一部安全教育录相片、提一条安全生产建议、查一次安全事故隐患、搞一次旅游安全生产培训、开一次安全事故形势分析会。

五、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是夯实安全生产社会基础,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思想水平的根本措施,要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开展集中性、突击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对于提升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区(县)旅游局、各旅游企业要在本方案的指导下,结合实际制定各自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成立机构,制措施,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工作到位,力求取得最佳的社会效果。

2、各旅游企业要高度重视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认真准备好活动期间的各项工作,市旅游局在活动结束后进行总结,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将活动情况汇总上报,同时在旅游网或行业内进行通报。

3、各区(县)旅游局请于6月26日下午15:00前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总结以电子版和书面(传真)报送至市旅游局监管处。

4、此次活动将纳入年度旅游系统安全责任考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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