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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民主管理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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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村级民主管理计划
村级民主管理

村级民主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关于扩大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精神,推进农村基层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农村基层民主管理新体制,促进农村稳定、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章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农村普遍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通知》精神,结合苏州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村务公开制度

第二条 村务公开,就是村级组织把所履行的各项涉及到广大农民群众利益的事务向农民群众公开,充分发扬民主,让群众参政议事,了解实情,参与管理、监督和决策,避免决策失误,规范干部行为,搞好廉政建设,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三条 村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村务公开主要是村级行政事务及经济收支活动的公开,财务公开是村务公开的重点,也是解决农村各种矛盾的关键。村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财务公开

1.正常的财务公开。主要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开展日常经济活动而按财务制度或政策规定所发生的各项收支情况。收入部分包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收入,即各业承包者上交的承包金;集体经济组织直接经营的各项收入;集体资产收益;按政策规定提取的村提留和乡镇统筹款;国家和地方财政下拨的各种专用款项;其它往来收入和集资、借款收入等。支出部分包括:集体经济组织直接经营的各项支出;各项公益事业支出;创办集体企业或新建项目的投资支出;村级集体办公费支出;五保户、烈军属、困难户的优、供、补支出;村干部工资、奖金支出;公务活动的招待费以及其它支出等。

2.专项的财务公开。主要是指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个人宕欠款、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及服务代收代结等专项资金(资产)的收支情况。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包括资金预算、实际筹集资金总额、各种具体项目开支及工程决算;个人宕欠款是指干部和群众向村集体经济组织借欠的资金数额及回收情况;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包括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所属企业净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服务代收代结包括为农户服务代收代结的水费、电费、机耕费等项目的收费标准及实际结算情况。

3.“两工”情况公开。主要是指年度农村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的分摊情况,以资代劳款的使用情况,年内组织派工出工情况及年终轧平找补结果等。

(二)政务公开

1.法律规定公民应尽的义务公开。包括党和国家有关的路线、方针、政策及贯彻落实的措施;上级政府下派的任务及落实办法。如计划生育,应将国家政策规定、年度人口规划、生育指标及名单、节育措施、超生名单、罚款收缴使用情况及对超生人员的其它处罚等内容向村民及时公开。农民负担,应及时公布定购任务和收费项目的依据、标准、数额和使用情况等。服兵役、民政事务、公安司法、文化教育等内容,也应及时公布。

2.乡镇政府决定的事务公开。如乡镇范围的发展规划、公共工程、统筹摊派、劳务出工等,均应及时公开。

(三)其他村务公开

主要是指除上述公开内容以外的一些与农民切身利益直接相关、群众反映强烈的需要公开的内容。主要有:(1)新上的经济项目;(2)农产品合同定购任务的分解和落实;(3)计划生育指标;(4)集体土地和经济实体的发包情况;(5)征用土地和宅基地审批;(6)

救济、救灾钱物的发放;(7)村干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奖惩情况;(8)农民群众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 村务公开的具体方法

1.公开的形式。主要形式和主渠道是村民代表会议、村级理财小组、固定的公开栏、有线广播等。公开栏应采用木制或铝合金制作的永久性橱窗,公开的地点必须安置在主要交通路口等群众易于观看的地方。

2.公开的时间。依据公开内容的时效特点,做到及时或定期公布。常规业务一般每季度公布一次,最少不得少于半年公布一次,公布时间应在季(或半年)后的十五日内;专项业务可以根据需要和群众要求随时予以公布。重大工程项目结束后必须及时公布。对有些内容,各市、区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群众的要求和意愿,以市、区或乡镇为单位规定统一的公开日,以便检查督促。

三、民主选举制度

第五条 村一级的各项民主选举要坚持直接、平等、差额、无记名投票等原则,充分体现选民意愿。

第六条 村党支部的选举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发[1990]8号)进行。

1.村党支部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

2.村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应差额选举产生,差额为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

3.村党支部委员候选人,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党员大会上进行选举。

4.村党支部的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上届委员会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进行选举;不设委员会的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的产生,

由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党员大会上选举产生。

5.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选举人不能写选票时,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选举人的意愿代写,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被选举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

6.选出的村党支部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七条 村民委员会的选举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和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若干规定》进行。【村级民主管理计划】

1.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2.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3至7人组成,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

3.年满18周岁的村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凡具有选民资格的村民,应在户口所在村的村民委员会登记。

4.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的候选人,可以由村民小组、村办企业单位或10人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联名推荐,党支部和人民团体在村里的基层组织也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也可以采取有选举权的村民直接推荐。

5.所推荐的候选人名单,应在选举日的7天以前公布,经村民反复酝酿、讨论、协商,最后确定正式候选人,并按姓氏笔划为序在选举日的3天以前公布。

6.村民委员会的选举采用无计名投票的方法。要组织大多数村民直接参加中心会场的投票,也可以分片设若干投票站投票。对年老病残行动不便的村民可以设流动票箱组织投票。

7.全村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参加投票的,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有选举权的全体村民过半数的赞成票,始得当选。

四、民主决策制度

第八条 民主决策的主要形式是村党支部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

第九条 村党支部是村级组织和各项事业的领导核心。在实施领导过程中,必须带头发扬民主,以保障党员和村民的民主权利。

第十条 村党支部必须坚持集体领导,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凡属重大事项都必须经集体讨论决定。

第十一条 村党支部的任期目标,由党支部委员会提出方案,经村党支部大会审议通过。 第十二条 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涉及村民利益的重要工作,由村党支部或村委会提出方案,经党支部大会讨论后,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三条 村民代表会议的议事内容有:讨论制定村经济建设、社会事业发展三年规划和年度计划;讨论通过村级财务预决算、村政发展规划、村内兴办公益事业、新建设项目等重大事项;村委会向村民代表会议作工作报告并接受审议;讨论制定村规民约和村民自治章程;讨论决定罢免和补选村委会成员;改变或撤销村委会不适当的决定;讨论决定其他涉及村和村民利益的重大问题。

第十四条 村民代表会议的议事程序和规则是:由村党支部、村委会根据工作需要和村民代表的提议,研究确定会议议题,并提前书面通知村民代表;由村民代表征求村民意见后再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必须经全体村民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五条 逐步建立村民代表视察制度。村民代表会议主席可组织村民代表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村里各个领域各个层次的工作进行视察,进行综合评述,督促村委会落实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

五、民主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 民主管理的主要内容。(1)土地及各业承包;(2)宅基地审批;(3)计划生育指标的分配;(4)粮食定购及提留统筹;(5)农民负担;(6)集体资产;(7)村建设规划;(8)电费电价;(9)社会救济及其他。

第十七条 民主管理的办法。凡涉及民主管理内容的农村事务,都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由村民委员会提出意见,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决定,付诸实施。 第十八条 民主管理应建立的主要制度

1.民主理财制度。(1)村内年度收支计划、重大财务收支项目,必须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通过;(2)严格财务开支审批权限,任何人不得越权审批;(3)健全财务监督制度,定期审核财务帐目;(4)市、区及乡镇经济管理部门要定期对村级财务进行审计,有条件的乡镇可实行村会计委派制。

2.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民主推选的村民代表组成,一般按每10户推选1名代表,每村30-40名。村民代表会议应固定召开的日期,应将年度例会、季度会和应急会相结合。村民代表会议在民主管理方面主要履行以下职责:(1)代表村民参政议政,讨论决定村民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和村级财务预决算,以及村民委员会提出的涉及村政村务方面的重要问题;(2)监督村民委员会工作;(3)向群众宣传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并带头执行村民代表会议决议;(4)广泛搜集村民意见,及时向村民委员会提出工作建议;(5)必要时提请召开村民会议;(6)否决村民委员会违反法律、不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和本村实际的决定。

3.村规民约和村民自治章程。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要求和各村实际,制定村规民约和村民自治章程。主要包括村民的权利和义务,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地位、作用和活动方法,以及村民在家庭道德、社会公德、计划生育、社会治安、村风民俗等方面应遵守的准则和要求。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由全体村民共同遵守。

六、民主监督制度

第十九条 主评议村干部、党员制度

1.民主评议村干部工作由乡镇党委负责组织。每个村党支部班子及其成员都应由村党支部大会并吸收部分村民代表进行评议或测试;每个村委会班子及其成员,都应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进行评议或测评。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由村党支部负责组织,每个党员都应由党员相互评议。民主评议工作可结合年终工作总结每年进行一次。

2.评议中,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班子成员都要作述职报告,然后由党员、群众代表对每人的思想和工作,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档次进行无记名投票评定,再由乡镇党委考核认定、备案,并张榜向村民公布。

3.乡镇党委要严肃对待民主评议的结果,把它作为使用村干部的重要依据。对经评议、考核认定为优秀的,要给予适当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对群众意见比较多的,要给予批评教育;对评议、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组织调整。

第二十条 民主生活会制度

1.村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由乡镇党委安排,乡镇党委成员和政府党员负责人要按照分工参加村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

2.会前应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并将群众反映的意见书面反馈到个人,以便主动搞好批评与自我批评。在会议内容上,以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敢于亮丑揭短;在会议方法上,要深究思想根源,透过现象看本质;在会议效果上,要“闻过则改”,善于批评,改正错误;在会议指导上,要由上一级进行全过程监督指导,当好“监考官”。

3.对于民主生活会上反映出来的问题,要尽快落实好集体和个人的整改措施,并在一定范围内向群众公开。

第二十一条 级财务审计制度

1.村级财务工作由乡镇党委统一领导,乡镇农经部门主要负责,村民理财小组积极配合,必要时可请审计部门参加。

2.要定期或应广大群众强烈要求,对村级财务进行专项审计。审计结果要向群众公布。对审计出的问题要进行严肃查处。

第二十二条 干部年度、离任审计制度

1.干部年度、离任审计工作由乡镇党委统一领导,乡镇农经部门主要负责,村民理财小组积极配合,必要时可请审计部门参加。

2.干部在年终或提拔、换岗、离职退位前必须进行审计。

3.审计结果要向群众公开。对经济上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干部,要严肃进行处理。 第二十三条 组织惩处

1.对侵犯党员、村民民主权利,违反民主管理制度,情节轻微的,要责令其停止侵犯行为,作出检查,进行批评教育。

2.对用非组织活动拉选票,破坏选举,妨碍选举人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对正当行使民主权利的检举揭发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对有意阻挠有选举权的人参加选举的;对违反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程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对有其他严重侵权行为、破坏民主管理制度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3.对村级组织侵犯民主权利或违反民主管理制度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情节严重、违犯法律的,要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对不履行村民义务的,要依据国家法律和政策,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七、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农工部、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篇二:村级民主管理计划
提高村级民主管理工作方案

提高村级民主管理工作方案

根据**县委委组织部《关于报送提高村级民主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切实开展村级民主管理工作,探索我县村级民主管理体制改革经验,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提高村级民主管理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深入贯彻落实县委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为指针,以民主管理为目标,以推进村务公开,建立健全村级民主决策机制、民主管理机制、民主监督机制为重点,进一步促进村级决策科学化、村务管理制度化、民主监督规范化,实现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促进农村“两个文明”建设协调健康发展。构建农村和谐社会。

二、指导原则:【村级民主管理计划】

在具体工作中,要遵循以下四条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在农村有关民主法制建设方面的一系列路线、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农村基层民主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2、坚持服务发展。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一中心加强村级民主管理,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创新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制,大力推动农业科研教育单位和我县开展“县院

(校)科技合作”,支持建立农村特色产业技术协会、普示范基地等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促进农村各类经济主体依照市场规则进行公平公正的合作与竞争,依法规范调整农村各种利益关系,以村级民主管理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3、坚持依靠群众。尊重农民的民主权利,保护农民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积极性,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农民群众参与基层民主管理实践,及时总结和推广有利于农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成功经验,完善保障农民当家作主的制度措施。

4、坚持依法治村。把依法治村与以德治村结合起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健全村级民主管理制度,把农村的各项事务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不断完善依法治理和民主管理的规章制度。

三、具体措施

(一)实行村纪检(监督)员责任制

村纪检(监督)员是村民参与民主管理的有效途径,是强化村民监督的有效载体。为此,在全县各村设立专职纪检(监督)员,由纪检(监督)员负责对村重大事项进行监督,特别是对村队、社区集体经济的收支情况、宅基地划分、各项惠民政策和惠民补贴的发放、村评先树优及党员发展程序、计生指标分配以及党员的模范作用发挥情况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将监督情况向全体村

民公开,作好答复工作,同时由村党支部将监督情况和群众意见向乡镇纪检委汇报。由乡镇纪委梳理后报党委研究处理。

(二)完善民主决策、管理制度,推进民主管理。 村民议事是群众参与管理,增强村民情的参与权、监督权、知情权,不断完善农村民主管理,提高村民对新农村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根本途径。对即将建设的事关集体公益事业,事前先与广大村民进行沟通,征求意见,在取得多数人意见的基础上,召集全体村民代表或者三分之二以上超过十八周岁的村民(居民)召开村民议事会议,对村上即将建设的重大项目、村庄整治、公益设施建设、农业生产的新技术推广及村民需要知道的一切事项,都要通过村民众议决定,最大范围的扩大群众的参与权,使各项重要决定符合民意,实现村民自愿、村民受益、民主决定、程序规范的村民自治,使村民在充分参与的基础上推进民主管理。

(三)完善村务公开,扩大工作透明度

村务公开是村民参与民主管理最根本的途径,因此在开展村务公开时,必须采取有效举措确保村务公开内容准确、及时。一是做到村务及时公开。村务公开要求公开及时准确,公开的内容必须是群众关心的问题,并及时作好村民解答工作。特别是将村民关心土地发包、种粮直补、扶贫款、救灾款、低保款的发放、等情况及时向群众公开,使村民完全掌

握了村务公开的主动权,充分体现了民意。二是张贴村务公开榜。在各村的村务公开工作中,将公开的内容填入统一印制的村务公开榜,并由乡镇纪委监督,村委在规定的时间内张贴公开,真正做到了全公开、真公开、常公开。三是借助会议常公开。通过召开一事一议专题会议,会上就围墙修缮、维修堰渠、植树、自来水、道路等建设项目需要村民筹劳的征求村民的意见,并注重征求群众对村务公开的意见和问题,集中民意,改进工作。四是加强民主监督。在村队办公室安装了举报箱,设立了投诉电话,组建了三至七人组成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的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的任期相同。村民委员会成员极其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五强化党务公开,提高干部服务意识。在农村发展党员情况是群众广泛关注的内容,群众也以此作为评价下村干部素质的重要依据,将党员发展情况放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是促进党员和干部成长的关键。同时,每半年将驻村干部和包户干部的工作情况汇总一次,并在村务公开中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促使其更好的工作。

(四)建设综合性便民服务平台,促进两个文明建设。 一是充分利用个村党员服务中心、农村远程教育中心等平台,联合民政、司法、社保等部门构建综合性便民服务平台。利用电话、短信、邮件和专家现场指导的综合性公益服

【村级民主管理计划】

务平台。二是建设并管理好科普“站、室、栏” 。结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和特点,重点普及先进实用技术,兼顾宣传和普及保护生态环境、节约水资源、保护耕地、健康卫生、移风易俗和反对愚昧迷信、陈规陋习等观念和知识。在农村形成崇尚科学、追求知识、科技致富、文明生活的良好社会风尚。把教育农民和服务农民结合起来,把提高素质和增加收入结合起来。引导农民牢固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崇尚科学、抵制迷信、移风易俗,促进两个问问那名建设。

四、工作要求

一、乡村两级高度重视、成立**县村级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只有把这项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认真做好督查和指导工作,才能确保村级民主管理顺利实施。

二、广泛宣传动员群众,要把组织村民、宣传村民、发动村民贯穿于试点工作始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会议、宣传栏、宣传标语等丰富多样的形式,强化宣传,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使试点工作的目的意义、任务要求、方法步骤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充分调动广大村民的积极性,发挥广大村民的主人翁作用。

三、健全各项制度,把加强制度建设作为推进村级民主管理的根本任务来抓,建立健全一系列村级民主管理制度,建立起村党支部领导下村民自治运行机制,促进了村级事务

篇三:村级民主管理计划
2016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计划

2016年是第七届村级组织换届之年,我们将抓住村级组织换届的契机做好如下工作。

一、继续推进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确保村务公开落到实处。

(一)继续推进民主决策,不断增强群众参政议政意识。

从完善村级民主决策机制入手,明确民主决策主体、规范程序。尤其是完善村民大会、村民代表会议、村务公开等制度的建设,紧密结合村委会的选举,规范村民代表的选举,理清村民代表会议与村民会议及村委会的关系,把村民代表会议与村委会和村民会议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决策,村委会管理村务,村民积极参与的农村自治格局。让农民切切实实地当好主人翁,真正体现“自”与“治”的结合。

(二)、继续推进民主管理,强化村务公开的责任。

1、突出重点,全面推行民主理财。建立健全理财小组工作制度,通过建立民主理财制度,保证公开真实可靠。

2、村务公开普遍实行“五规范,一满意”的工作推进方式,五规范即规范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时间、规范公开形式、规范公开阵地、规范公开管理,一满意即公开的效果群众满意。

3、建立目标责任制。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实行目标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分级负责、责任到人,使民主管理规范运行,健康发展。

(三)、继续推进民主监督,促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村民委员会成员每年测评一次,将干部的政绩、廉洁自律、村务中政务公开情况与工作实绩挂钩。通过民主监督,促进了农村基层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接受监督,严格实行财务公开。建立档案,保证村务公开质量,建立规范的村务公开档案,做到村务公开的历史资料有据可查。

二、不断深化村务公开,推动村务工作全面发展。

实行村务公开是新形势下的安民之策,落实民主管理是促进自我发展的治村之本。扎实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坚定不移地贯彻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开展村民自治,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的目标。

1.村务公开的深化,进一步密切农村干群关系,维护社会稳定。

2.村务公开的深化,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加快农民奔小康的步伐。

篇四:村级民主管理计划
2015民主管理实施方案

方案一:民主管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居务公开,提高民主管理水平,根据《广东省村务公开条例》、《雷州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暂行条例》的要求,结合本社区的实际,特制定开展居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社会主义新社区为主题,以落实全体居民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为出发点,努力把社区居务公开民主管理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以促进社区“两委”干部清正廉洁、干干净净,增强社区“两委”班子的号召力、战斗力和凝聚力,树立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在群众中的威信。

总的目标,通过这次活动,务使我社区的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成为现代化建设的示范区,群众满意率达到95%以上。

二、工作内容

(一)健全机构。社区成立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支部书记担任,并通过居民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居物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

(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设。从本社区的具体实际出发,建立和完善可操作性强的社区自治章程、社规民约、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议事、“一事一议”筹资等制度,并建立健全社区“两委”干部考评充测评制度。

(三)创新公开形式。在社区居委会驻地设立社务公开栏,并参照省社务公开栏统一模式,结合实际调整公开内容,并随时利用社区中广播、墙报进行居务公开,同时,增加社区“两委”干部向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公开述职形式,不断提高居民对居务公开的满意率。

(四)增加沟通渠道。居民可通过意见箱、当面咨询等形式反映对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意见和建议,社区居委会对居民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作出回应,必要时,有关处理和反馈情况要在居务公开栏上公开,以杜绝因居务不公开而导致居民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

三、工作步骤

(一)组织学习,明确任务。(8月10~8月20日)

社区召开“两委”班子及居民小组长、社区党员代表、居民代表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指示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要求。

(二)宣传动员,发动群众参与。(8月20日~8月30日)

利用广播、墙报、标语、横额等形式,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使居民人人理解开展社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的目的、意义和要求,提高参与居务活动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三)制定实施方案,落实相关制度。(9月1日~9月20日)

【村级民主管理计划】

社区“两委”班子召开会议,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同时,召开居民或居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社区自治章程、社规民约、财务公开民主管理规定,以及“一事一议”、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议事制度、选举产生或补选居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

(四)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居务管理人员素质。(9月20日~9月30日)

社区组织“两委”成员、居民小组长、财务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等居务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培训重点是居民自治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操作规程,促进巨务管理长效机制的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增强自觉性,社区“两委”干部要深刻认识开展居务公开是建设社会主义新社区的重要内容,是民主管理的重要体现,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也是促进社区改革、发展和稳定的需要,社区“两委”干部必须把居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活动作为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间的重要工作,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搞好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这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社区党支部、社区居委会集体领导居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在创建活动期间,社区“两委”干部全体成员每天召开一次碰头会,研究解决活动中碰到的各种问题,做到有问题及时解决。

(三)完善措施,务求实效。一是制定居务公开与干部补贴挂钩方法,不参与不补贴;二是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制度,提高社区财务管理人员的理财能力,更好的发挥民主理财小组人员的监督作用;三是加强档案资料的收集和整理,社区要将创建活动期间的活动情况、会议记录、规章制度、总结报告等资料认真整理,建立档案,并指定专人保管;四是要加强请示报告,对在居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过程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社区要主动请示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方案二:民主管理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各村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5)17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5]2号)文件精神及省、市关于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要求,进行专项检查,使全镇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深入扎实开展,切实保障农民群众根本利益,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平稳快速发展。

二、检查对象和时间范围

主要对全镇26个行政村2015年以来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三、检查事项和标准要求

检查的重点主要是查看村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时间、管理等五个方面内容和群众满意程度,具体要求如下:

1、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可信。能够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文件要求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河南省<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开(内容要求附后),做到公开的内容要真实、可信。同时,各村要结合实际,按照村民的要求,及时调整充实村务公开内容。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都要以一定形式向村民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特别是财务收支情况要逐笔、逐项公布明细账目,让群众看得明白。

2、公开程序规范。村民委员会要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依照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要求提出公开的具体方案;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方案进行审查、补充、完善后,提交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讨论确定;村民委员会通过村务公开栏等形式及时公开。

3、公开时间及时。要按照我市的统一公开日(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6日)及时公开,做到经常性工作每年固定公开四次,阶段或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时限较长的重大村务,每完成一个阶段,公开一次进展情况,全部完成后,及时向群众公开办理结果。

4、公开形式灵活多样。村务公开要以固定的公开栏公开为主,辅之以公开橱窗、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广播、印发“明白卡”等形式,扩大宣传面、真正达到家喻户晓,群众明白。

5、公开资料完整。各村要分别建立村务公开工作档案。公开资料全面详实,与公开的内容相一致。公开档案由专人负责,定期整理,妥善保管,便于查阅。

6、公开结果群众满意。每次公开后,能够及时召开党员大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或通过举报电话、意见箱等方式,广泛听取群众的反映和意见。并能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给群众一个满意的解释和答复。

四、工作方法和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检查从8月1日开始至9月底结束,采取各村自查、镇检查与市检查组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分三个阶段进行。每个阶段工作结束后2日内,我镇将工作情况报市专项检查活动办公室,活动办公室设在市纪委农廉室。

(一)动员部署与自查自纠阶段((8月1日一8月15日)

各村要按照本方案结合本村情况具体实施,并召开会议,公布监督电话。要通过悬挂横幅、广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使广大群众都积极参与其中。具体工作中,各行政村,对照村务公开的各项内容,认真开展自查,看是否做到全面公开、及时公开、真实公开;对群众关心的问题是否能做到点题公开;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是否查找分析原因逐项整改并及时纠正。凡自查自纠敷衍应付流于形式的,要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并追究相关人员及领导的责任。在自查阶段,各乡镇(办)要结合实际,制订村务公开情况自查表,各行政村主要责任人、主要负责人及包村领导要签字。

(二)全面检查与重点核查阶段(8月16日一8月22日)

镇纪委民政抽调人员,组成5个检查组,深入实地对各行政村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具体检查以听、看、访为主。听:即听取各村工作汇报;看:即看村务公开栏内容,公开的档案资料;访:即访问群众,通过走访了解群众对村务公开的满意程度。重点进行“三查三看”:一查领导重视程度,看村党组织、村委会是否把村务公开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目标和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是否做到了亲自抓,工作力度是否到位;二查村务公开工作是否扎实、注重实效,看是否存在走过场、搞摆设、应付上级和群众现象;三查村务公开工作规范程度,看是否存在“三重三轻”现象,即重形式轻内容,重公布轻把关,重一时轻一贯。通过“三查三看”,弄清目前村务公开的现状和问题。【村级民主管理计划】

(三)集中整改与检查验收阶段(8月23日一9月30日)

各村针对检查组反馈的问题认真分析,查找根源,本着全面真实公开,达到群众满意的原则研究解决办法,制订整改方案,进行认真整改。整改方案及时上报镇专项检查活动办公室。经镇专项活动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市专项检查活动办公室。市活动办将对照各乡镇(办)整改方案组织检查验收,对执行好的乡镇(办)和行政村要进行表彰。

五、组织领导和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村务公开是党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对构建和谐社会主义社会具有重大意义。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镇村务公开专项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抓好具体工作落实。各村要充分认识本次检查的重要性,高度重视,积极行动,成立领导小组,各村支部书记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过问,亲自指导。片区领导和包村干部更应高度负责,督导各村整改落实,确保各项公开落到实处。

(二)认真检查,切实整改。本次专项检查活动必须查细、查实、查到位,在加强整改上下功夫。检查过程要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对那些弄虚作假的村和个人要依纪依法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的责任。

(三)建章立制,确保成效。各行政村,要通过此次专项检查活动,深入调研,在分析问题、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各项体制机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使此次专项检查真正落到实处,并长期坚持下去,形成长效机制。

方案三:民主管理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和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把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切实解决好“三农”问题,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扎实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结合我乡工作实际,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为依据,以解决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为重点,以健全组织、完善制度为手段,坚持实事求是、因情制宜的原则,加强指导,搞好宣传,实现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促进全乡农村“三个文明”健康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良好基础。

二、工作目标

以“健全基层自治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完善公开办事制度,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为目标,真正把这一关系农民切身利益的大事抓紧抓好,抓好成效,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三、村务公开的内容

(一)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政策明确要求公开的事项,如计划生育政策落实、救灾救济款发放、宅基地使用、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使用、村干部报酬等,应继续坚持公开。

(二)要继续把财务公开作为村务公开的重点,所有收支必须逐项逐笔公开明细帐目,让群众了解、监督村集体资产、资金和资源情况。

(三)要根据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情况,及时丰富和拓展村务公开的内容。当前,要注意将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农村机动地和“四荒地”发包、村集体债权债务、村内“一事一议”项目实施情况、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低保户救助、种粮直接补贴、退耕还林款物兑现,以及国家其他补贴农民、资助村集体的政策落实情况,及时纳入村务公开的内容。农民群众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也应及时公开。

四、村务公开的形式和时间

(一)形式。各村应坚持实用、实效的原则,在便于群众观看的地方设定固定的公开栏。同时,还要积极探索村务公开的新形式、新载体,通过“明白卡”、民主听证会、村民代表议事会、“回音壁”等其他有效形式公开。

(二)时间。一般的村务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涉及农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事项要随时公开。村、组财务收支情况应逐月公开,在每月的5月日或6日公开上个月的收支帐目。要推行村务事项从办理结果的公开,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延伸。

五、村务公开的基本程序

村民委员会要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依照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要求提出公开的具体方案;村务监督小组对方案进行审查、补充、完善后,提交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讨论决定;村民委员会通过村务公开栏等形式及时公布。

群众对公布的内容有疑问,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村务监督小组投拆,也可以直接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询问,村务监督小组或村级组织应在10日内给予解释和答复;村民委员会对村务公开栏资料整理归档。

六、深化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2015年全乡深化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大体分三个阶段,并按三个步骤进行。

(一)准备阶段(5月8日至5月31日)

各村要摸清村村务公开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调整充实领导小组,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制度。村务公开栏陈旧的,要加以修缮;地点位置不符合要求的,要移位迁建;面积不达标的,要扩建并加装防护设施。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1日至9月30日)

1、广泛宣传动员,周密部署,把广大村民在民主管理中焕发出的参政、议政热情,及时引导到日常的村级民主决策、监督上来,实行全方位的村民自治

2、优化组合村务公开内容,科学设计村务公开专栏,村务公开率达100%。力争使90%以上的村,达到公开上栏的内容齐全,重点突出,公开栏式样美观、大方,各类公开方式并用有效。力争使党员、群众对本村的村务公开满意率达90%以上。

(三)检查总结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各村首先要对本村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进行自查总结。乡农村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在各村自查总结的基础上,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树立典型。

七、措施和要求

(一)充分认识做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主要性。

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维护农民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顺利推行新农村建设,加快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有效途径。必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扎实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真正把这一关系农民切身利益的大事抓紧抓好。

(二)加强领导,规范动作,健全工作机制。村务公开工作要形成制度,加强领导,注重实效,规范动作,避免形式主义;要结合实际,规范公开的内容、时间、程序,做到内容全面真实,形式灵活多样,突出财务公开和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在公开时间上,按要求经常性定期公开,重大事项和群众要求及时公开的随时公开;在公开形式上,以公开栏为主,积极探索和利用新的形式进行公开。

(三)认真开展检查工作,促使村务公开真实有效。乡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采取按期检查和日常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村务公开和民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每月7日至8日为检查日。检查采取一查二看三问的方法,一查公开是否规范,二看公开内容是否全面,三问党员群众是否满意。逐步建立科学有效的监督机制,确保村务公开真实有效,使督促检查不流于形式。要通过培育典型、示范引导、专项检查等多种形式,积极探索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有效途径。

(四)完善考核机制,及时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各村两委要建立领导责任制,把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作作为年终年度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并不断完善考核评价办法;要受理群众来访和申诉,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农村稳定。

方案四:民主管理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全国烟草行业“两项工作”(办事公开民主管理和“工程投资、物资采购、宣传促销”)综合试点现场会和省局(公司)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读书会精神,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规范管理,确保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推动全县烟草严格规范上水平,根据省局(公司)《办事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鲁烟办综〔20xx〕1号)和市局(公司)《办事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日烟专〔20xx〕34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自觉践行“两个至上”行业共同价值观,紧紧围绕“规范权力运行、公开透明操作、确保监管到位、打造阳光烟草”的总体要求,以法律为准绳,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规范权力运行为重点,以信息化为支撑,以严肃纪律为保障,进一步转变内部监管方式,全力打造“阳光烟草”,为“卷烟上水平”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目标。把推进办事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与落实“工程投资、物资采购、宣传促销”程序规定有机结合、同步推进,实现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方位、全过程公开,全面落实干部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切实规范权力运行,实现阳光透明操作,促进企业科学民主决策,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公开透明的运行和管理监督机制。

(三)工作原则。根据“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基本要求,推行办事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坚持以下原则:

⒈坚持注重全方位、贯穿全过程、注重体现民主管理与监督的原则;

⒉坚持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制度公开为前提的原则;

⒊坚持突出重点、循序渐进、注重实效的原则;

⒋坚持便于知情、服务群众、利于监督的原则;

⒌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一)为切实加强全县办事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全县烟草办事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长:尹学田

副组长:赵平敏肖庆义石为华肖鹏孙明祯

石千里孔宪武

成员:赵全太刘伯顺刘继庆徐军波刘军

赵绪刚刘卫华张继顺孙世辉周立霞

领导小组负责办事公开民主管理的领导、策划、协调、沟通工作;组织对全县烟草办事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进行督导落实;负责对办事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方案、公开形式、公开内容、公开范围等重大事项进行审定;负责对办事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监督检查考核和评比等重要事宜进行审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内部专卖监督管理科。

主任:肖庆义(兼)

副主任:孔宪武刘继庆赵全太

成员:周京奎张继顺刘伯顺盛明军徐军波周立霞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落实领导小组各项工作,负责办事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实施过程中的组织、协调、指导、反馈、考核和评价;负责办事公开民主管理日常工作的计划实施、事项统计、工作总结和工作报告。

(二)为全面加强对办事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监管,成立预审工作组、评议工作组、监督工作组、考核工作组和问责工作组,分别负责审核公开事项、评议公开质量、监督公开过程、考核公开效果、处理违纪事项。

⒈办事公开民主管理预审工作组,由办公室赵全太任组长,工作人员包括办公室、政工科、财务科有关人员。

⒉办事公开民主管理评议工作组,由政工科孔宪武任组长,工作人员包括工会成员及职工代表。

⒊办事公开民主管理监督工作组,由内管办周京奎任组长,工作人员包括内管办、法规科、财务科有关人员。

⒋办事公开民主管理考核工作组,由政工科孔宪武任组长,工作人员包括综合办公室及季度考核相关科室人员。

⒌办事公开民主管理问责工作组,由政工科孔宪武任组长,工作人员包括政工科有关人员。

(三)为确保全市烟草办事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执行到位,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领导小组各成员部门分工如下:

⒈内管办负责全县烟草办事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牵头、组织、指导和综合协调,负责办事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阶段性总结汇报,负责对全县烟草投诉咨询举报情况进行公开,负责督促各部门及时公开制度建设情况。

⒉办公室负责做好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的公开,负责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制定和完善。

⒊政工科负责建立完善劳动争议调解制度,负责干部选拔任用和人员招聘、辞退等情况的公开,负责指导各单位贯彻执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范用工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负责有关办事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信访接待,加强督促检查,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负责对办事公开民主管理事项进行督查督办,负责做好全县烟草办事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中涉及的党风廉政建设问题的调查处理;负责及时收集和反馈职工群众对办事公开民主管理的意见和建议,负责组织职工代表大会对县局(分公司)有关工作进行评议,负责召集职工代表座谈会,研究有关办事公开民主管理事项;负责通报各单位部门绩效考核情况,负责对部门办事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4.法规科负责做好全县烟草办事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相关政策、法规、制度的宣传普及工作,指导各单位(部门)开展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为办事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提供法制保障。

5.机关服务中心负责做好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投资和生产经营重大决策方案、重大项目招投标等情况的公开。

6.财务科负责财务预决算的编制、执行和资产状况的公开,负责指导和监督各单位根据有关政策法规和财会制度的要求,做好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财务工作有关内容的公开;负责做好各单位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情况的公开,做好工程审计、专项审计等情况的公开,对弄虚作假、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的,或者有挥霍、侵占、挪用、贪污公共财物等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各部门作为办事公开民主管理的责任部门,要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信息公开

篇五:村级民主管理计划
2016村务公开及民主管理调研报告

村务公开,既是加强村级民主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手段。自推进这项工作以来,村务公开适应了新时期农村工作的现实要求,对于提高农村工作的透明度,化解干群矛盾,进一步调动广大群众参政议政的积极性,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都起到了较好的作用。同时也应看到,村务公开也面临着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需要解决。为了更好地推进这项工作,镇纪委会同财政所、农村经济技术服务中心等部门对全镇9个村(社区)专门进行了调查了解。

一、村务公开的基本现状

(一)村务公开的主要形式。镇各村基本上以“村务公开栏”定期公开为主,多种形式并用,还采取村组干部会议、村民代表大会、党员会议等形式,对党务、村务、财务进行公开。同时,开展村民代表列席村支“两委”会议、列席村组干部会议等行之有效的方式,对村级党务、村务、财务进行全面公开,扩大公开范围。

(二)村务公开的主要内容。村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镇、村的重大决策;计划生育指标、对象、宅基地审批程序;入党;低保享受和救灾救济等民生资金发放情况;“一事一议”项目及其它工程、土地承包、征收合同签订等情况;财务收支情况等。

(三)村务公开取得的主要成效。通过对等村的走访情况看,成效明显,主要表现在:一是干群关系进一步融洽。通过村务公开,过去那种对干部工作不理解,对村务不了解,来不来就反映、告状其贪污腐败的情况逐步减少,“还了干部一个清白,给了群众一个明白”,群众在村务活动中配合少的情况有了改善,增强了干群之间的相互理解和信任,凝聚了民心。二是促进了村干部的廉洁自律。通过村务公开,把村干部的行为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有效地防止了村干部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等行为,大部分村干部基本做到了照章办事,过去那种农村工作无规范,干部管理少约束的现象明显减少,从根本上维护了群众利益。三是推进了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进程。通过村务公开,群众对村务,特别是财务情况有了初步的了解,同时也有了监督村务的机会,提高了村民的民主意识和参与管理村务的积极性,呈现出村务公开越透明,群众就越信任干部;管理越民主,村级组织就越有威望,经济发展就越快,农村就越稳定的局面。

二、开展村务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干群认识不够清晰。一些村干部对村务公开工作重视不够,认为村务公开已经搞好些年了,没什么新意了,思想上有了松懈情绪,工作上抓得不够实,少数村干部认为经济工作是硬指标,而村务公开工作是软任务,公开没有什么意义,可有可无,使得村务公开工作在一定程度上与群众的期望存在着差距。少数村干部认为公开让群众知道的太多对工作开展不利。也有少数村干部认为村务公开是村干部自己束缚自己的手脚,自找麻烦;部分群众认为村务公开是走过场,形式主义,解决不了实际问题,他们认为想搞清楚的内容村务公开不够清楚,该知道村务公开内容的时候不知道;有些村民认为财务公开内容太简单,对参与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的意识不强,从而使村务公开长期停留在低水平,没有明显进步。

(二)公开内容不够详实。有的村公开的内容不到位、不细化,只简单地列出几个大项,明细项目含糊不清,有的甚至简单地用“其他”来代替,对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言之不明。有个别村还存在一种形式主义,目的是应付上级检查,村务公开没有反映出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甚至将一些比较敏感的数字不公布,从而导致村务公开没有真正发挥宣传、监督的作用。其主要原因是个别干部思想上有顾虑,害怕数字公开之后会受到群众质疑,造成工作被动。如村、鱼池村以前公布的账目和内容多是以会议通报形式,群众知晓面不大,就算是参会人员也没记住多少核心内容,致使部分村民误解村干部拿了好处,甚至到镇上或县上信访反映,后经镇纪委调查核实后予以澄清。

(三)公开内容不够规范完善。一是公开内容不真实。个别村搞假公开,走形式,特别是有个别村发放款物有时就随便找张纸写上名单、金额,或是张贴在群众不经常活动的地方或是张贴照相留痕后撤除。对低保享受等敏感问题避而不谈,对不合理开支一概不入帐。二是公开随意性大。有的村想公开就公开,不想公开就不公开,对无关紧要的就公开,紧要部分不公开;对要求群众出钱出力的就公开,对村干部不利的则不公开;有的只是公开那些没有问题或问题不大的事情,而对群众意见较大,比较关心的热点问题则遮遮掩掩不愿公开。缺乏经常性和连续性。三是对村务公开理解片面化。有的村把村务公开片面地理解为财务公开,对村民关心的其他村务不公开或只是简单地公开。四是财务公开过于笼统。只公布财务收支总帐,缺乏明细帐,或者将大笔开支列入“其它支出”,群众看不明白。五是村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不严。对涉及金额较大的项目,既不征求村民意见,也不公开,违规操作,从中牟利,有的违反财经制度,打白条入帐。

(四)公开不注重效果。一是公开不及时。从公开的时间上看,有少数村一年才公开两三次,使公开缺乏时效性,难以有效发挥村民的监督作用;个别村村务长期不公开,有的必须事前公开的拖到事后才公开,群众意见特别大。二是公开后没及时按村民意见进行整改。有的虽然公开了,但不注意听取村民的意见和建议,或者对村务公开后收集、反馈的意见,没有及时整改或整改后没有再次公开,形成了新的疑点。三是公开形式单一。个别村只靠一块村务公开栏公开,而且村务公开栏设在室内或偏僻处,平时村民难以看到,村务公开成了“秘密公开”;有的用纸随意张贴,损毁较快,绝大多数村民无法看到,没有真正建立起一个可以让村民有效行使知情权、形式多样的综合平台。四是不注意保存村务公开档案资料。有的村务公开资料不完整,档案保管制度不健全,有些资料事后村民无法查到。

三、对深入开展村务公开、完善基层民主监督的思考与建议

村务公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村民自己管理事务、监督村务过程中最快捷、最明了、最醒目的一种措施,是广大群众接受快、理解强的最好方式。实行村务公开,看起来是一件小事,但实质上是农村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是化解干群矛盾、密切干群关系的关键环节,是纯党风、清政风、兴民风的重要途径,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解决好目前村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让村务公开达到“实际、实用、实效”的效果,提出如下建议:

(一)要做好规范和深化工作。村务公开栏是村务公开最主要、最直接的载体,要在村民相对流动集中的地点固定村务公开栏。但仅有这一种形式,远不能满足村民需求,应辅以其他形式。可利用“村村响”广播,也可召开村民大会、村民代表大会或党员代表会公开,还可发放资料公开。凡农民关注的问题就公开。

(二)要增加公开内容的透明度。凡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敏感问题以及村里的重大问题都及时向村民公开,要从实际出发,公布各村特有的内容。栏目上的内容要及时填写,内容要围绕本阶段、本时期的中心工作和热点难点问题公开。坚持开门见山,简洁明了,不搞花架子,让群众对公开的内容一看就明白。如对群众比较关注的低保享受、民政资金发放、村级财务收支、接待费开支、其他支出等实行逐笔公开,消除大家的疑虑。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让村务监督委员会在参与各项村务活动以及民主理财审核中发现得了问题,针对问题提得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通过解决实际的问题树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在群众中的信任度,使村务监督委员会真正成为衔接村干部与群众之间的一座沟通桥梁。

(三)要建立配套的保障制度。认真抓好以村务公开、财务公开、村民自治、民主监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为主要内容的规范村务管理工作。要严格落实县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规范和完善村级财务管理的实施意见》和县委办、县政府办《〈关于印发县村(社区)两委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提高村干部廉洁履行职责的意识。同时,通过公开专栏,把村干部岗位职责、办事程序、办事纪律、服务承诺、财务收支、村经济发展规划以及各项重大事项决策向村民公开,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使村干部的工作时时处于群众的视野下,自觉接受监督。通过建立村务公开通报制度、考核制度和评议制度等,设立意见箱、监督电话,加强监督管理力度,量化考评标准,由镇纪委、财政所、农村经济技术服务中心、民政办等有关单位组织督查组,对村务公开情况进行评比,提高其积极性。

(四)要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对村干部、村务监督委员会和财务人员的培训,采取领导授课、座谈讨论、互相交流、以会代训等形式,使村“两委”干部能够摆正位置,端正态度,对群众提出的问题凡是能直接答复的要及时答复,不拖延、不推诿,对一时难以解答的问题,要说明情况,作出解释,尽快拿出处理意见;同时加大村民的普法宣传,转变观念,让他们认识到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监督是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廉洁办事的内在要求,是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必然趋势。

篇六:村级民主管理计划
2016司法局文明共建工作计划

为认真落实市文明委、市委宣传部《关于开展省级文明单位结对共建文明新村活动》的文件精神,切实抓好市司法局与竹溪县中峰镇青草坪村文明帮建工作,特制定此文明共建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为载体,紧密结合“迎创”活动要求,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扎实抓好普法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村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和村级“三个文明”建设的水平,为创建文明村、文明镇、文明县和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做出新的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文明共建的目标是:村党组织建设不断加强,农村民主法治更加健全,群众参与管理村级事务和公益事业的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村民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各项规章制度更加完备,村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进一步提高,社会秩序良好,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形成全村政治文明、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帮助抓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1、指导村委会制定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建立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例会、村干部走访农户、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化解等工作制度,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化解和小事不出村、村民无上访、矛盾不上交。防止发生重大刑事案件和严重治安案件,确保全村和谐稳定。

2、帮助村委会健全村级民主决策、民主议事、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制度,坚持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凡村里的重要事项尤其是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事项,都要以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方式讨论决定,把村级民主管理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3、指导村委会落实村民选举制度,把选举的权利真正交给群众,切实把能够依法办事、公道正派、热心为村民服务的人选进村委会领导班子。

4、督导村委会抓好安全生产、交通安全等工作,确保全村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二)帮助抓好“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1、帮助村委会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村村民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意识。

2、向村里捐献部分法律知识书籍,帮助村委会认真落实“六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努力在全体村民中形成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氛围,尤其是引导村民增强权利与义务对等的意识,发挥法律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保障作用。

3、紧密结合农村和农民的实际,突出抓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农村金融管理制度、农村土地征用补偿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以及留守妇女儿童、空巢老人、残疾人权益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全体村民自觉地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调整相互之间的关系,学会通过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帮助抓好村级基础设施建设

1、协调相关单位帮助修通约4公里通组到院水泥路,解决全村群众行路难问题。

2、帮助村委会积极争取将村水库纳入病库维修计划,今年上半年将水库管道堵塞及坝基漏水等问题解决好。拟修建3500米的引水灌库大堰,解决水库引水灌库及农田灌溉用水问题。维修2—4组小河“2016.7.18”水毁河堤200米,恢复水毁农田。帮助筹措部分资金及动员群众投工投劳,对2组、6组、7组的三口水塘进行清淤及维修塘坎。帮助做好塘库维修、水塘清淤、河堤修复等基础设施建设中可能涉及到的土地调整、电路设备安装等方面的群众工作,确保各项施工顺利进行。

3、积极与县有关部门协调,将村委会房屋改建纳入镇、县2016年的相关工作计划之中,以改善村党组织的活动场地和村委会的办公条件。

(四)指导抓好产业建设

1、针对村水库周围环境较优美,周围又有茶园,适宜发展旅游业的实际,帮助村委会进一步进行规划,新办一个茶楼或其它设施,增添景点,吸收游客。

2、帮助村委会指导农民积极发展贡米,并把它作为一种品牌进行打造,努力提高品牌的效益。扩大潘家湾和毛湾等地的核桃种植,发展核桃种植基地面积。鼓励农民积极发展鸡、羊等特色养殖和茶园、温室大棚等特色种植,提高经济效益,增加经济收入。

(五)指导村委会抓好城镇带建设

1、按照市委、市政府“一城两带”战略的总体安排部署和竹溪县“一城七镇百村”的主体定位,围绕优势产业壮大、基础设施配套、村庄环境整治、社会事业发展,指导村委会抓好中心村和农村新社区建设。

2、帮助村委会在竹房城镇带建设中积极争取项目,对已争取到的项目如堆子山娱乐休闲文化广场项目、庙耳沟大桥至魁星楼大桥长600米的河堤修建项目、潘家湾大型变电站建设项目、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垃圾场建设项目等,尽快促使项目落地,帮助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问题,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加快推进项目实施。

3、按照卫生村镇、文明村镇的标准,指导村委会加强对群众的文明常识教育和卫生知识教育,引导农民自觉讲文明、讲卫生、树新风,积极投身新农村建设,不断美化、亮化生活环境,提高生活的质量。

(六)指导村党支部抓好党建工作

1、按照“五个好”的要求,指导村党支部健全完善支部和村级各项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好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加强村级两委班子的团结,为完成好村级各项工作任务提供组织保障。

2、为村里添置部分党建知识书籍,帮助建好党员活动室和学习室,指导并参与村党支部开展党员双带活动,坚持每季度组织一次党员学习,坚持抓好远程教育,组织党员、优秀青年、种养殖专业户以及科技示范户观看学习,重点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党在农村的现行惠农政策及科普知识,讨论决定村级重要事务。

3、指导村党支部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优秀青年以及村级后备干部的教育和培养,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优秀青年吸收到党的组织中来,为党组织增添新鲜血液。

(七)指导村委会抓好计划生育工作

指导村委会严格执行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和村民自治公约等管理规定,按照村民自治公约规定落实好“三查四术”工作,加强计生工作的宣传教育,搞好孕情跟踪服务以及外出流动人口育龄妇女的管理工作,使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在本村得到较好地落实。

四、具体保障措施

民主法治示范村是国家司法部、省司法厅各项表彰中的一项重要项目,也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一项系统工程。市司法局党委从司法行政机关职能实际出发,决定将竹溪县中峰镇青草坪村作为民主法治示范村来进行创建,为保证创建工作的顺利进行,提出以下保障措施。

(一)市司法局与竹溪县中峰镇青草坪村的文明创建工作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帮扶工作的有关重要事项及时提请局党委研究决定。

(二)市司法局组建文明共建帮扶工作组,由市司法局相关领导、政治(警务)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组成,定期不定期地到村开展工作。政治(警务)部组宣科、办公室、基层科、局法宣科负责抓好有关工作的协调和落实,重要事项要及时向局主要领导请示,平时也要注意作好请示汇报工作。

(三)局各领导积极参与对文明共建工作的指导,发挥好各自的优势,帮助做好有关项目的争取和关系的协调等工作,共同为文明共建工作献计出力。

(四)发动局属单位、局机关党员干部积极参与与青草坪村的文明共建帮扶工作,局机关也在各方面尽力给予支持。

(五)文明共建帮扶工作组与青草坪村两委要加强相互间的沟通与协调,相互支持与配合,共同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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