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居家养老宣传标语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07-25 阅读:
篇一:社区居家养老宣传标语
居家养老老龄工作口号
“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
“加强老龄工作,发展老龄事业”、
“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老龄事业发展”、
“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
“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做健康老人,享幸福人生”、
“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丰富老年人精神生活”、
“老年人是社会的宝贵财富”、
“孝行天下,爱满人间”、“百善孝为先”、
“传承尊老传统,弘扬中华美德”、
“为官先敬老,人人都说好”、
“关爱今天的老人,就是关爱明天的自己”、
“敬老从心开始,助老从我做起”、”家有老人是福“
“对老人尽好孝心,给儿女做好榜样”、
“家家有老人,人人都会老,人人都敬老,社会更美好”、
“关爱老人,共建和谐”、“发展老龄事业,构建和谐社会” “加强基层老龄工作,共同创造和谐沈河”
“巩固全国老龄工作先进区成果,推动沈河老龄工作再上新台阶”
“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 “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 “老龄事业快速发展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做好老龄工作,发展老龄事业,促进社会稳定。”
“加强老龄工作,发展老龄事业。”
“深发动,广宣传,努力营造爱老敬老的良好氛围。”
“你对老人好,老人对你亲。”
“老龄工作要以老年人为本,面向社区,面向基层。”
“关心老人、关爱老人、关怀老人。”
“当官不敬老,不是好领导;当官又敬老,人人都说好。”
“家家有老人,人人有老时;我今不敬老,老了谁敬我?”
“只有像关爱自己的父母一样关爱公婆,才可能使自己的父母得到同样的关爱。”
“只有孝敬自己的父母,才能得到子女的孝敬。”
“关心老年人的生活,发挥老年人的作用。”
“促进老龄事业健康发展,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
“孝亲敬老是人高尚品德的体现。”
“官大”不变子女身份,“位高”不忘尽孝之心。”【社区居家养老宣传标语】
“关爱今天的老年人,就是关爱明天的自己。”
“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努力开创老龄工作新局面”
“坚持科学发展观,老龄事业天地宽。”
“迎接老龄社会挑战,创建多元养老体制。”
“应对白发浪潮,弘扬敬老新风。”
“老龄智力宝库星火闪耀,老年科技人才余热生辉。”
“养老爱老,亲情所系;侍奉父母,尽心竭力。”
“品德高尚,孝贤为先;家庭和谐,关爱为基。”
“养育之恩,真金难酬;极尽孝心,难于相报。”
“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孝敬父母是精神文明的时代风尚。” “父恩母爱千秋难忘,尊老敬老万代流芳。”
“干部要做敬老的表率,党员要当敬老的楷模,青年要当敬老的先锋。” “市民敬老人,社区满园春;村民敬老人,共建文明村;儿媳敬老人,喜报送娘门;家家敬老人,社会更温馨。”
“我们党的宗旨和人本理念,本质上体现了对老人的敬重和关爱。” “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是一项重大国策,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 “人口老龄化的形势十分严峻,应引起社会方方面面的高度重视。” “尊老敬老爱老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具体体现,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篇二:社区居家养老宣传标语
居家养老服务承诺书
篇一:居家养老服务承诺
居家
养老服务承诺
1. 以人为本,及时
了解老年人的服务需求,为老年人提供优质服务。
2. 实行首问责任
制,做到认真接待热情服务,对服务对象咨询的事项应予以一次性告知,疑难问题应约定时
间,应予以解决。
3. 落实分管责任【社区居家养老宣传标语】
制,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各自职责与分工,做到可以办理的事情当场办结,因申报资料不齐全
等因素,造成一时不能办结的需向服务对象耐心解释,明确办理的时间和地点。
4. 自觉接受群众
监督,虚心接受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自身的服务质量
篇二:居家养老服务协议书
xxx
社区居家养老协议书
甲方:xxx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
乙方: 医疗服务站
甲方承诺:
(一) 正确理解
居家养老工作的性质.对乙方要以礼相待。
(二) 积极配合
乙方做好服务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实事求是地对乙方进行考勤和工作评定。
(三) 如对乙方
不满或其他事由要求换人,应提前与甲方联系,说明原因。
(四) 不得有无
辜强加乙方的行为。
乙方承诺:
(一) 自觉遵守
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具有志愿者无私奉献精神,全心全意为老人服务。
(二) 视长者为
亲人,服务做到耐心、细致、周到,不怕脏、累、苦。
(三) 按照约定
的服务内容,服务时间和服务方式接受长者及家属的工作安排,准时上岗,不无故缺勤。短
假必须经丙方同意,两天以上假期须经甲丙双方同意。
(四) 自觉接受
甲方的管理,积极参与社区的各项活动。
(五) 不得索要
丙方额外钱物。
附则
(一) 乙方在上
下班和工作期间,要注意安全,如发生意外,由乙方自负。
(二) 在乙方服
务期间内,非乙方原因,丙方发生意外,甲乙两方均不承担责任。
(三) 甲、乙、
丙三方共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任何一方出问题各自负责。
以上内容需甲、乙
双方共同遵守,确保居家养老工作顺利开展。
![【社区居家养老宣传标语】](http://img.chinazhaokao.com/uploadfile/2016/0724/20160724111627463.jpg)
(四)丙方(以下
丙方为服务对象)因心脑血管等老年常见急性突发病导致的不良后果,甲方概不负责。
(五)丙方因病住院或患有传染性
疾病期间,应由其子女履行
赡养照料老人的义务,甲方将暂停服务,丙方痊愈后,甲方将继续安排服务。
甲方签名(盖章):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篇三: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各种制度
居家
养老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1.定期参加居家养老工作会议,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本村实际,开展工作。
2.做好本村居家养
老服务的调查摸底工作,并进行了登记入薄,每半年核实一次,便于动态3.建立和完善居家
养老工作人员,服务人员和服务对象的管理台帐。
5.严格遵守服务人
员招聘、培顺流程。
6.抓好居爱养老服
务的日常工作,协调服务人员与服务对象之间的关系,根据服务对象反映的情况进行了核实,
有责任监督、检查或调换服务人员。
7.做好居家养老服
务的监促检查,每半月进行一次回访及督查。
8.做好居家养老服
务的对外宣传和咨询工作。
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服务简介
一、服务形式:
1.日间照料服务:
通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保健和精神慰藉服务。
2.上门照料服务:
由服务人员上门为居住在自己家中有部分生活能力但又不能完全自理的老人、长期生病卧床
及无子女或子女不在身边的空窠老人提供照料服务。
3.和合式服务:把
志趣相投的老人组合在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提供的专门场所,让老年人可以发挥自身兴趣和特
长,缓解身心,扩大交际面。
二、服务内容:
1.生活照料类:为
老年人提供休息、配餐、理发、家政服务等一般照料和陪护等特殊照料的服务。
2.医疗保健类:为
老年人提供康复保健、心理卫生、临终关怀、健康教育等医疗服务。
3.法律维权类:为
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司法维护及维护老年人赡养、财产、婚姻等合法权利的服
务。
4.文化教育类:为
老年人提供老年学校、图书阅览、书法绘画、远程学习培训等服务。
5.体育健身类:为
老年人提供活动场所、休息健身设施、健身团队等服务。
日托室管理制度
1.定期向老人宣讲卫生保健知识,做好老人思想、生活管理工作。
2.保持日托室整洁、
舒适、安静、安全、避免噪音。
3.统一日托室陈设、
室内物品和床位摆放整齐、固定位置,不许任意搬动。
4.保持休息室清洁
卫生,注意通风,每日清扫1—2次,每周彻底清扫、消毒一次。
5.日托室内不许吸
烟。
1.日托室开放时间,上午8:00——17:00
2.请勿在休息室中
大声喧哗,或做其它任何影响他人正常休息的行为。
3.不随便搬动设施,
爱护床具、被褥等公共物品,损坏者应照价赔偿。
4.在日托室中休息,
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做到文明、礼让。
5.注意节约用电,
做到随手关闭照明灯、风扇或取暖设施的电源。
1.用餐人员按规定时间就餐。
2.用餐人员进入食
堂后,须按顺序排队打饭,不许插队,做到礼让、有序、避免浪费。
3.提倡文明用餐,
不得随地吐痰,乱丢垃圾,不得随意浪费水、电。不得随地泼洒污水。
4.用餐人员必须按
自己饭量盛饭打汤,避免造成浪费。
5.在食堂用餐人员,
一律服从食堂管理和监督,受护公物、餐具,讲究道德,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篇四:1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兴化
市居家养老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民政部
《关于开展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活动的通知》(民函?2005?48号)和泰州市委、市政府《关于
实施改善民生十大工程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 指导思想
开展村(社区)居家
养老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
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立足村(社区)实际状况,以保障社区老年人为重点,以满足社区老
年人的生活照料、文化娱乐、康复医疗、体育健身、精神慰藉和法律援助等需求为出发点,
组织发动各方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为促进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推动和谐
社会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二、 工作目标
2007年,已经建成
的14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要继续按既定职能正常开展养老服务工作,并且不断扩大服务对
象,创新服务内容、方式和机制;2008年在全市所有的村和社区都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站,为
社区的老年人及老年人家庭开展福利服务,并适当兼顾残疾人和未成年人。努力建成城乡一
体化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
三、 措施及要求
(一)建立组织网络。
每个村(社区)都成
立由村(居)委会主任任站长, 负责民政或老龄工作的村(居)委会成员、村(社区)居民小组长、
义工代表为成员的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领导小组,负责村(社区)的居家养老工作,并明确专人
负责日常工作。服务站及时发放招募倡议书,组建居家养老义工服务队和社区志愿者服务队,
并根据队员的特长、职业、年龄等分类登记造册。
(二)调查服务需求。
居民小组长对居民
小组内的各类老年人发放《社区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调查表》,对老年人的需求进行调查,并
按照年龄分类汇总(如60周岁至69周岁、70周岁至79周岁、80周岁至89周岁、90周岁以
上不同类型),对不同类型老人的基本需求有大致了解。同时将空巢独居老人、困难老人、残
疾老人、百岁老人的服务需求单独汇总。
(三)广泛宣传发动。
各居家养老服务站
要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向居民发放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公开信和招募志愿者义工倡议书等形式,
使广大居民了解开展居家养老的目的和意义。发动居民积极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站的建设和管
理工作。
(四)健全管理制度。
![【社区居家养老宣传标语】](http://img.chinazhaokao.com/uploadfile/2016/0724/20160724111628734.jpg)
各服务站要根据实
际制定《社区居家养老工作实施方案》、
《社区居家养老工作计划》、《社区居家养老工作职责》、《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承诺》、《社区居
家养老考核制度》等各项制度,确保居家养老工作有章可循,有条不紊,运行规范。
(五)明确服务对象
和内容。
各服务站必须根据
老年人需求合理确定服务内容,与参加居家养老服务的单位、个人签订服务协议书。义工、
志愿者服务队员认领服务对象后,要签订服务承诺书。居家养老服务站要及时向村(社区)公
示结对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收费方式和服务电话等。每次服务后填写服务情况
反馈表。
(六)加强指导和监
管。
区、镇(街道)民政
部门要加强对居家养老服务站的业务指导和监管,督促各服务站正常、规范开展服务。定期
组织培训活动,提高居家养老服务站的管理水平和养老服务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通过走访
调查、电话询问等多种形式了解服务站开展服务的情况,确保资助资金全部用于设施改造和
养老服务等方面。建立年检制度,对符合受助条件的继续完成资助,对不符合受助条件的,
停止资助或追回已资助的资金。
兴化市民政局
二○○八年七月十
日
篇五:居家养老服务站职责
______镇
1、对本站服务范围内老年人服务需求进行调查统计; 2、接受本社区居民有关居家养老服务
的咨询,受理养老援助服务;
3、培育相对稳定的
养老服务队伍;
4、介绍联络志愿者
为老年人提供形式多样的社会化服务; 5、跟踪反馈居家养老服务质量,适时制定改进服务
的措施。
______镇
![【社区居家养老宣传标语】](http://img.chinazhaokao.com/uploadfile/2016/0724/20160724111628421.jpg)
1、负责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日常事务管理,保证服务站的正常运作;
2、组织对服务人员
的职业道德教育与业务技能培训,做好服务人员的考勤、考核及其他日常管理工作;
3、全面掌握服务对【社区居家养老宣传标语】
象的需求变化情况,及时调整服务项目,妥善安排服务人员上门开展服务;
4、经常听取服务对
篇三:社区居家养老宣传标语
社区居家养老宣传标语
社区居家养老宣传标语
1、加强老龄工作,发展老龄事业
2、做健康老人,享幸福人生
3、传承尊老传统,弘扬中华美德
4、你对老人好,老人对你亲
5、家家有老人,人人都会老,人人都敬老,社会更美好
6、孝行天下,爱满人间
7、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
8、关爱老人,共建和-谐
9、老年人是社会的宝贵财富
10、深发动,广宣传,努力营造-爱老敬老的良好氛围
11、对老人尽好孝心,给儿女做好榜样
12、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
13、做好老龄工作,发展老龄事业,促进社会稳定
14、加强基层老龄工作,共同创造和-谐沈河
15、为官先敬老,人人都说好
16、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
17、巩固全国老龄工作先进区成果,推动沈河老龄工作再上新台阶
18、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
19、关爱今天的老人,就是关爱明天的自己
20、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21、家有老人是福
22、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丰富老年人精神生活
23、发展老龄事业,构建和-谐社会
24、老龄工作要以老年人为本,面向社区,面向基层
25、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
26、百善孝为先
27、敬老从心开始,助老从我做起
28、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老龄事业发展
29、老龄事业快速发展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篇四:社区居家养老宣传标语
养老院开业宣传标语
养老院开业宣传标语
1,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
2,家家有老人,人人都会老,人人都敬老,社会更美好!
3,敬老助老,从我做起!
4,完善养老服务功能,优化老人生 活环境!
5,子孝父心宽!——陈元靓
6,尊老为德,敬老为善,助老为乐,爱老为美!
7,每年农历九月九日为老年节!
8,敬老传统,代代相传,代际和-谐,老少共融!
9,对父母养育之恩的报答,也是对人类劳动的尊重!——俗语
10,我望着摇篮,我的儿子在成长 ,我没有休息的权利!——何塞·马蒂
11,关心帮助老年人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12,对老人尽孝心,给儿女做榜样!
13,对老年人的尊敬是自然和正常的,尊敬不仅表现于口头上,而且应体现于实际中!——戴维·德克尔
14,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孟郊
15,子曰:孝,天之经,地之义,民之行也!——康熙 当官不敬老,不是好领导;当官又敬老,人人都说好!
16,贯彻落实新《老年法》提升老年人幸福指数!
17,贯彻老年法,造福老年人!
18,努力营造尊老敬老助老的良好社会环境!
19,挟泰山以超北海,此不能也,非不为也;为老人折枝,是不为也,非不能也!——庄子
20,老龄智力宝库星火闪耀,老年科技人才余热生辉!
21,关心老年人生活,发挥老年人作用!
22,老年时像青年 一样高高兴兴吧!青年,好比百灵鸟,有它的晨歌;老年,好比夜莺,应该有他的夜曲!——康德
23,与其批评孩子,不如做个榜样!——茹贝尔
24,为了孩子,我的举动必须非常温和而慎重!——马克思
25,让老人幸福,促社会和-谐!
26,老来受尊敬,是人类精神最美好的一种特权!——司汤达
27,莫把心爱的儿子留在你身边,放他出外锻炼才会名满天下!——泰国谚语
28,无情未必真豪杰,怜子如何不丈夫!——鲁迅
29,加强老龄工作,发展老龄事业!
30,只有孝敬自己的父母,才能得到子女的孝敬!
31,只有像关爱自己的父母一样关爱公婆,才可能使自己的父母得到同样的关爱!
32,家家有老人,人人有老时;我今不敬老,老了谁敬我?
33,人口老龄化的形势十分严峻,应引起社会方方面面的高度重视!
34,家有一老,如有一宝!
35,密切代际关系促进家庭和-谐!
36,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俗语
37,教育技巧的全部奥秘也就在于如何爱护儿童!——苏霍姆林斯基
篇五:社区居家养老宣传标语
社区居家安全宣传标语
社区居家安全宣传标语
1.链条的力量在于环环相扣,防范的力量在于人人尽责。
2.生活不在真空,社区防范为重。
3.公共安全公共抓,平安伴随你我他。
4.人人参与防范,人人得到平安。
5.太平盛事不会太平无事,安不忘危才会安然无事。
6.社区是个家,安全靠大家。
7.治安防范搞得好,坏人作案没路跑。
8.门上的“锁”不可少;心中的“锁”更重要。
9.常树戒备心,万事平安行。
10.千日防范,不可一日松懈;居安思危,务须警钟长鸣。
6.社区是个家,安全靠大家。
7.治安防范搞得好,坏人作案没路跑。
8.门上的“锁”不可少;心中的“锁”更重要。
9.常树戒备心,万事平安行。
10.千日防范,不可一日松懈;居安思危,务须警钟长鸣。
11.防范于小心之中,安心于细心之内。
12.受骗源于轻信,被盗源于轻心。
13.少一份疏漏,多十分安宁。
14.不是防不胜防,而是防胜不防。
15.百防总有一得,百疏必有一失。
16.宁可多加一把锁,不能妄开一道门。
17.邻里帮留心,出们才安心。
18.警务进社区,市民乐安居;平安送百姓,服务到身边;
19.实行大防控,开展大调处,和-谐大社会,平安大南宁。
20.社区连着你我他,平安幸福千万家。
篇六:社区居家养老宣传标语
2016年城市社区建设工作方案
一、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社区党建为核心,以强化社区居民委员会服务管理为重点,以实施社区共建和社区居民委员会为依托,通过创新社区居民委员会管理体制、强化社区居民委员会功能,进一步巩固党在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中的组织基础和群众基础,扩大基层民主,密切党群关系,维护社会稳定,不断推进我县三个文明建设,实现我县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目标。以提高居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着力加强和改进居民委员会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设施建设,努力把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成为功能完善、充满活力、作用明显、群众满意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2016年底前,全面完成社区划定、规模调整等工作。至2016年,城市社区组织体系更加健全,社区居民的组织化程度明显提高;社区自治范围进一步扩大,民主管理制度日趋完善,居民群众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干部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社区管理和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办公用房和公益性服务设施满足社区基本服务需求;政府投入与社会投入相结合的经费保障机制基本建立。至2020年,80%以上的城市社区建设成为新型现代化社区,文明社区(充分就业社区)创建面达90%。
二、进一步明确城市社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城市社区党组织的主要职责。城市社区党组织是党在社区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区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社区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城市社区党组织在上级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本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组织干部群众完成社区所担负的各项任务;讨论决定本社区建设、管理、服务中的重要问题和重大事项;领导社区居民自治组织,推进社区居民自治;领导社区群众组织,支持其依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领导社区服务中心和各类社区服务组织,开展社区服务工作;联系、服务、宣传、教育群众,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诉求,组织社区群众积极参与社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区稳定;指导社区内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建立党组织和开展党的工作;做好社区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推行党务公开。推进“三有一化”建设,实现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场所议事,构建城市区域化党建格局。
(二)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是依法组织开展自治活动。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教育居民遵守社会公德和居民公约、依法履行应尽义务,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召集社区居民会议和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指导和协调社区服务组织开展便民利民活动,推动社区开展互动服务和志愿服务活动,兴办社区服务事业;依法组织居民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开展群防群治,调解民间纠纷,及时化解社区居民间的矛盾,促进家庭和睦、邻里和谐;管理本社区居民委员会财产,推进居务公开;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或其派出机关反映社区居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二是协助人民政府或其派出机关开展工作。协助县人民政府或其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社区治安、社区矫正、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人口普查、统计调查、优抚救济、社区教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住房保障、文化教育、消费维权以及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流动人口权益保障、市政公用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等工作,推动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覆盖到全社区。三是依法开展监督活动。组织居民有序参与涉及切身利益的公共政策听证活动,对县人民政府或其派出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和驻社区单位参与社区建设的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对供水、供电、邮政、电信、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市政服务单位在社区的服务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和监督社区内社会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工作。社区辖区内无业主委员会的小区,社区居民委员会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维护社区居民合法权益。
三、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建设
(一)科学设置社区居民委员会。按照便于管理、便于服务、便于自治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划分社区居民委员会。我县一个社区原则上设置一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县城辖区的社区居民委员会按800—2500户左右规模设置;对地域相对独立的新建的居民住宅小区或商住小区,其建成投入使用后户数在800—2500户,居民入住率达到50%以上的,可单独设立社区居民委员会。同一区域相邻的若干个居民小区连片后,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设置一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在城乡结合部,入住户数不足以单独设置社区居民委员会,及时设置居民小组,由相邻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代管,实现社区居民的全员管理和无缝隙管理。
(二)加强社区居民委员会班子建设。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一般由5至9人组成。其中,设主任1名,副主任1—2名,委员3—6名。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通过民主选举产生,提倡和支持社区党组织书记依法当选居民委员会主任,党组织成员依法担任居民委员会成员;业主委员会、社区物业公司负责人是党员的,可通过法定选举程序担任社区党组织成员;鼓励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与业主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鼓励社区民警、群团组织负责人通过民主选举程序担任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鼓励辖区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离退休党员干部、复转军人及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经过民主选举程序担任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
(三)建立健全社区居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应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健全有效承接社区管理和服务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群众文化、残疾人权益保障等下属的委员会,切实增强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居民开展自治活动和协助县人民政府及其派出机构加强社会管理,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上述下属委员会可与社区服务中心相应业务对接,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办公。
(四)合理设置居民小组。每个居民小组的设置,可按街、巷、居住片区、驻辖区单位、小型居民小区等为基本单元,按一定的户数划定。相对独立的居民小区、居民楼,由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选举产生居民小组长、楼栋长,负责本小区或居民楼与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协调、沟通工作,协助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所属居民积极参加居民自治和物业管理等相关工作。
(五)为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成长进步创造条件。县人民政府将社区居民委员会新任成员纳入培训计划,定期对社区居民委员会和社区专职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社区服务群众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要注重在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中培养发展党员,推荐优秀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为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劳动模范人选。
四、进一步完善社区居民委员会自治制度
(一)健全党组织领导的社区自治机制。社区党组织要支持和保证社区居民委员会充分行使职权。社区居民委员会要自觉接受党组织的领导,深入开展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重要内容的实践活动,推进社区基层组织自治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要完善社区自治章程,拓展社区自治范围,逐步扩大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的覆盖面。要进一步规范社区民主选举程序,提倡按照民主程序将不参与选举的社区党组织负责人推选为居民选举委员会主任。探索建立社区流动人口参加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制度。凡具备选民资格、有固定居所和正当职业,在社区居住满1年以上的流动人口,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经过社区选举委员会同意的,可以在居住地参加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和当选居民委员会成员。
(二)创新社区民主管理机制。完善社区居民会议制度和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制度,每年至少召开2次社区居民会议;推进社区居民会议和居民代表会议常态化建设,探索建立社区居民会议常务会制度。创新居务公开形式,对社区政务、居务、财务及时进行公开。推行社区网格化管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与居民自治有机结合,建立信息发现报告机制,实现社区精细化管理。规范社区居民委员会财务管理,实行财务公开制度,提高各项经费使用效率。鼓励社区居民和驻区单位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广泛参与社区事务,切实保障社区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三)建立社区日常工作制度。建立健全社区居民委员会与驻区单位协商议事制度,推行分片包块、上门走访、服务承诺、结对帮扶等做法,密切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与社区居民关系。社区居民委员会以及社区服务中心应根据实际,实行错时上下班、全日值班、节假日轮休等工作制度,方便群众办事。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与社区居民委员会联席会议制度,规范社区居民委员会财产、档案、公章管理,确保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有效运转。建立健全社区维稳工作制度,准确掌握社情民意,认真做好居民思想工作,帮助居民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切实维护居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依托社区综治维稳工作站,加强对社区流动人口、服刑、刑释解教、吸毒、社会闲散人员等社会高危人员的管理和服务。
五、加强城市社区服务能力建设
(一)加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要将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市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社区发展相关专项规划,统筹规划建设社区卫生、劲舞、文化教育、体育、养老、信息化等服务设施。新建住宅小区和旧城区连片改造居民区建设单位的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配置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和要求的不予批准。
(二)规范配套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全县城市社区统一规范配套“三室、三中心、三栏、一厅、一场所”。“三室”即社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办公室,警务室,图书阅览室。“三中心”即社区服务中心(含综治调解服务站、民政事务服务站、综合事务服务站、市容卫生服务站、人口计生服务站、基本公共医疗卫生服务站、志愿者服务站等),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三栏”即社区党务公开栏、居务公开栏、综合宣传栏。“一厅”即社区一站式综合服务大厅。“一场所”即综合性多功能室内或室外活动场所。社区居民委员会和社区服务中心合署办公,工作和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
(三)加强社区服务中心建设。社区服务中心是基层政府在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立的公共服务平台,在上级政府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开展工作,接受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领导。主要职责是:协助政府职能部门办理本社区居民自治范围内的公共事务事项;协助社区居民委员会办理本社区居民自治范围内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组织开展社区便民利民服务。辖区人口在10000人以下的社区服务中心,按4—6名配备符合岗位要求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由民政部门按有关规定向社会组织招聘、择优录用。
(四)推进社区公共服务社会化。乡镇党委、政府要通过政策引导、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公共服务的积极性,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社区服务中的重要作用,构建面向特殊群体和困难群众的社会福利服务,面向全体居民和驻区单位的便民利民服务和行政事务服务,面向失业职工的就业促进和其他社会保障服务的社会服务体系。一是要支持社会组织和社区志愿者参与社区管理和服务。社区居民委员会要积极培育社区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对不具备登记条件的社区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要主动帮助办理备案手续,并在组织运作、活动场地等方面为其提供帮助。社区党组织要加强对社区各类社会组织的领导,注重培养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设立项目资金等途径,积极引导各种社会组织和各类志愿者参与社区管理和服务,注重发挥残疾人协会和残疾人专职委员的作用,积极开展助残服务。鼓励和支持社区居民开展互助服务,使之成为推进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的重要力量。要大力推行社区志愿者注册制度,建立社区志愿者服务网络,力争用3至5年的时间,实现社区志愿者注册占居民人口10%以上的目标。二是要充分发挥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的作用。社区居民委员会要积极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社区服务,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要主动接受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要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物业服务纠纷,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召开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会议应当告知所在社区居民委员会,并听取其意见。三是强化驻区单位的社区服务责任。建立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驻区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资源共享、社区共建事项。积极推动驻区单位将文化、教育、体育等活动设施向社区居民开放。推动驻区单位将服务性、公益性、社会性事业逐步向社区开放,为社区居民委员会提供人力、物力、财力支持。探索建立驻区单位社区建设责任评价体系,把驻区单位履行社区建设责任的情况纳入和谐社区示范单位创建内容,推动共驻共建、资源共享。
六、加强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领导、指导和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责任。要把加强和改进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纳入各级党委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各级政府履行社区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乡镇党委书记要履行好直接责任人的职责,乡镇领导干部要建立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联络点,要将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成就作为乡镇政府工作目标管理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组织部门在加强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中要发挥引领作用,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指导作用。依托社区居民委员会开展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公安、司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城乡建设、文化、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环保、体育等部门要强化职责意识,把支持和帮助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予以落实。发改、财政、金融、税务、工商等部门要按各自职能和权限,采取有效政策措施,积极支持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会、共青团、妇联及残联、老龄协会、计划生育协会、慈善等群团组织要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参与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
(二)理顺工作关系,转变工作作风。乡镇党委、政府要大力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改进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风,履行好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要推行社区公共服务事项准入制度,凡属于基层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不得转嫁给社区居民委员会;凡依法应由社区居民委员会协助的事项,应当为社区居民委员会提供必要的经费和工作条件;凡委托给社区居民委员会办理的有关服务事项,应当实行权随责走、费随事转。
(三)建立资金投入机制,落实保障资金。将社区居民委员会和社区服务中心的工作经费、人员报酬以及服务设施和社区信息化建设经费等纳入县财政预算。县财政为社区居民委员会及社区服务中心适度安排工作经费,每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及社区服务中心每年安排3—5万元,并建立工作运行经费增长机制。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经费纳入乡镇政府银行账户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分账核算,不得挪用、挤占、截留,并按照财务公开制度公开使用情况,接受居民监督。
(四)提高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的待遇。从机关和事业单位选派并依法当选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的,其身份、待遇和人事关系保持不变;依法当选为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的退休干部、职工,其生活补贴由县人民政府根据情况确定和安排;高校毕业生、复退军人、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通过参加招聘并依法当选社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成员的,其待遇原则上不低于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标准;其他人员依法当选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成员和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待遇为2500元/月,所需资金由县人民政府承担。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任职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保险,并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五险一金”涵盖在其工资待遇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