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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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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一年度稽查队工作计划
稽查计划 第一篇

二○一二年度稽查工作实施计划方案

为了切实履行行政执法工作职责,全面完成上级和本局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维护好市场经济秩序,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竞争环境和投资环境,特制定2012年稽查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12年稽查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质量振兴,按照省、市局的统一部署,以局下达的全年目标任务为统揽,继续做好重点产品的专项执法区域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质量技术监督磨新形势下的执法工作研究,更新执法理念,不断拓宽执法领域,突出涉及人身财产安全、人民群众和政府关注的热点为打假重点,为整顿规范市场秩序做出更大贡献。

二、具体措施

1、继续实施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全面开展对乳制品生产企业执法检查;

二是开展食品容器、包装材料执法打假专项行动;严密关注国家明令不允许使用的食品、食品包装材料 三是开展无证查处专项行动;二、重点组织实施好28类食品的发证工作。切实做到“四个严格”,确保“两级发证、三级操作”生产许可模式的有效实施。严格证

后监管和无证查处;四是开展非食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节日执法专项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添加非食用物质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对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非食用物质及滥用食品添加剂企业要迅速进行调查处理,追溯非法源头,查处非法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符合移交司法部门处理要及时移送。【稽查计划】

五是食品标签监管工作。建立企业食品标签登记档案,

依法规范企业标签印制内容,帮助指导企业规范食品标签。

2、切实抓好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加强对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使用、修理、改造、检验七个环节的监察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较多,直接影响安全经济运行的设备,该停的停,该拆除的强制拆除。屡教不改的单位和个人从重处罚。在执法的过程中,树立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良好风尚。

二是

三是

四是【稽查计划】

五是坚决杜绝未经培训擅自操作特种设备的人员上岗。对无操作证人员,一律清

除决不估息迁就。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是一项长期、艰苦的工作。任重而道远,需要引起各部门领导的足够重视,需要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理解和支持。

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对生产单位实行行政许可,贯彻抓源头的思想,从根本上消除由于生产单位不规范、产品质量不符合要求造成的事故隐患;二是对使用单位使用的设备实行

登记,重点监察使用单位的管理,消除违反国家规定、麻痹大意造成的事故隐患;三是对检验检测机构实施核准,检验检测机构既是监察机构依靠的力量,又是被监察对象,检验结论应公正、科学、准确;四是对作业人员实行考核,持证上岗,应加大对作业人员执行国家规定行为的考核。在严格把好上述四道关口的同时,还要紧紧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坚决取缔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生产和使用的单位及检验检测机构;二是取缔已经取证许可但是不再符合规定条件的单位和机构;三是撤销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的检验人员的检验资格。

四)突出四个重点

1、突出抓好特种设备的生产环节,确保特种设备生产质量。

2、突出抓好特种设备使用环节,切实做到现场监察到位,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3、突出抓好检验环节,确保特种设备检验质量。加大对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以提高定期检验率和检验工作质量。

4、突出抓好各基层局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用制度督促基层局加大监察工作力度,保证监察到位。

3、深入推进重点产品专项执法打假工作。

一是开展农资产品打假行动。围绕农业“稳粮、增收”,开展农药、化肥、农膜等农资产品作为执法检查的重点,依法查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追查假劣农资购买渠道和生产源头,严厉打击制假违法活动,保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是开展建材市场整顿行动。针对建筑用水泥、建筑用

钢材、建筑用塑钢门窗、建筑用砖、建筑用夹芯板等为重点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加大以建筑工程领域为突破口的生产领域打假力度,严厉打击制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产品的违法行为,防止有毒有害建材进入流通领域和用于建筑和家居

工程。发现问题立即依法查处,并报告当地政府予以取缔。 地条钢等假冒伪劣问题作为重点市场,深入打假,遏制五个“没完没了”(即黑心棉、吊白块、地条钢、土锅炉、土炼油),狠抓大案要案,集中力量突破一批涉及面广、数额巨大、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对基本遏制的制假活动坚持打反复,反复打,发现一个,铲除一个,巩固打假整治成果。

三是开展名优企业的保护行动。加强与名优企业的联系,建立健全与名优企业联系制度,联合开展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冒用名牌和免检产品标志、地理标志等质量标志及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品牌形象和声誉。根据省质监局和市局党组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继续深入开展“打假保名”工作,切实加强对中外知名品牌、市县重点优势企业的保护力度。

四是深入开展节能专项执法检查。围绕节能减排,对实施能效标识的产品、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和设备、高耗能特种设备、能源计量器具等产品的专项执法检查,为节能减排服务,推动全社会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五是深入开展对重点工程的专项执法。围绕国家扩大基础建设项目投资,加强对铁路等国家级重点建设项目的执法检查,严防假冒伪劣产品使用到重点工程上,保障重点工程安全。

六是深入开展强制性认证专项执法检查。结合实际,确定重点产品,加强对流通领域和建筑工程的执法检查,坚决打击销售和使用未经3C认证产品的违法行为。

七是深入开展计量专项执法行动。加大对加油站、集贸市场等经营者故意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短斤少两等计量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维护公正、公平的市场经济秩序。

八是加强节假日期间执法检查工作。在元旦、春节、五

一、中秋、“十一”等重大节假日期间,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质量问题,组织专项执法检查,为消费者服务,确保广大消费者过上一个安静祥和的假日。

九是

十是

4、推动落实行政辖区打假责任制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意见,在总结现有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实际,落实和创新不同的辖区打假责任模式,加强重要案件和区域质量问题的报告,坚持督查督办制度,严格责任追究。坚持打假联动协调工作机

年度稽查工作计划
稽查计划 第二篇

【稽查计划】

2011年度卫生监督执法稽查工作计划

为了落实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贯彻《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根据国家卫生监督执法报告体系有关规定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稽查计划】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努力提高卫生监督执法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卫生执法队伍建设为目标。通过开展稽查活动,全面了解和掌握卫生监督机构开展卫生监督工作的情况和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进一步促进和规范卫生执法工作。

二、稽查内容

1.卫生行政许可; 2.卫生行政处罚; 3.日常卫生监督;

4.卫生执法文书; 5.组织计划宣教; 6.投诉举报;

7.执法人员风纪行为; 8.卫生行政控制.

三、稽查依据和标准

(一)卫生部《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考核评议办法》、《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若干规定》。

(二)卫生部《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健康相关产品许可程序》。

【稽查计划】

(三)《河南省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考核评价办法》、《河南省卫生监督稽查报告制度》。

(四)其他相关的卫生监督法律法规。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开展卫生监督稽查工作,是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能力,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各县要认识到开展卫生监督稽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精心部署,周密安排。

(二)突出重点,抓好落实

按照方案中确定的内容和步骤,制定具体实施计划,认真组织落实。结合推行卫生执法责任制和落实《卫生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办法》,把内部稽查和层级稽查、开展层级稽查与指导各县开展卫生监督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对稽查工作中发现的好的做法要及时总结推广,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确保稽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 认真总结,建立机制

要按照卫生监督执法和卫生监督稽查并举,内部稽查、层级稽查和专项稽查相结合,开展全面稽查和经常性卫生监督执法相衔接的原则,立足建立健全长效稽查工作机制,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探索符合卫生监督工作实际的稽查工作模式和方法,不断完善和创新卫生监督稽查工作机制。

卫生监督所

二〇一一年一月五日

2016药械稽查及监管计划
稽查计划 第三篇

一、人员安排

第一组:组长:

第二组:组长:

二、区域分工

三、安全责任

局长负总责,各分管领导对应其分管的工作负用药用械安全直接领导责任;各稽查组组长和组员对各自稽查区域的稽查工作及责任区域的用药用械安全负直接责任。各稽查组负责在各自稽查区域开展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日常监管检查工作,开展药械专项整治行动,加强节假期的药械安全监管,确保药械安全零事故。

四、时间分配

2016年3月—2016年11月

五、目标任务

(一)全面完成药械抽样任务,阳性率达30%以上。对批发企业销售的中标基本药物监督和抽验覆盖率100%,对县以上医疗机构和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医疗机构使用的中标基本药物监督和抽验覆盖率100%。

(二)案卷归档及时,案卷合格率100%,优质率80%以上。

(三)假劣药械没收率达100%。

(四)对辖区内药品批发、零售(含零售连锁)企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检查2次以上,监管覆盖率达100%。

(五)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全县药械安全零事故。

六、工作内容

1、全面开展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监督检查。对辖区内药品批发、零售(含零售连锁)企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进行全面监督检查,检查覆盖面达100%。严厉打击无证经营或挂靠、超范围、超经营方式等无证经营行为;坚决打击销售假药劣药行为。重点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购进和销售药品、医疗器械是否索取或开具发票和销售清单;是否按规定索取、查验、留存供货企业有关证件、资料;按药品说明书需低温保存和冷藏品种特别是疫苗、生物制品、生化药品的存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2、加大对药品经营行为的监管。对药品零售企业进行全面监督检查。严格对药品经营企业GSp检查,药品零售企业要严格遵守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规定;禁止悬挂或发放药品虚假广告;严禁销售终止妊娠药品;非药品产品要设立专售区域,并设立明显的非药品区域标志。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销售人员的管理,建立销售人员备案制度。建立基本药物专柜。要求企业建立健全销售人员管理制度和药品购销责任制度,明确销售人员的职责、任务,严格检查药械购、销、存管理。严格查处未经培训的人员上岗行为。

3、加强特殊药品监管。加强对特殊药品的监管,在全县范围内实现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规范使用和经营。

4、整顿药械市场秩序。对高风险产品和市场检查中发现的质量可疑的产品进行重点抽查,加大对医疗器械制假售假行为的打击力度,严肃查处无证经营和销售、使用无证产品以及擅自扩大适应症等医疗器械流通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清除无证经营药摊和市场假劣药品,严厉打击保化品冒充药品行为,彻底排除安全隐患。

七、工作要求

(一)深刻认识开展药械安全整治的重大意义,要依法执法、程序合法。

(二)杜绝吃、喝、卡、要行为,杜绝人情案,做到公平公正。不得酒后执法。

(三)各稽查人员要加强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多学习先进县的稽查经验,提高药械抽检阳性率,确保全面完成稽查任务和安全保障的监管工作。

(四)全局开票和上交财政款全部由周松培负责,各组组长负责提供罚没名单、罚没内容和罚没款项。

2016年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稽查计划 第四篇

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行为,认真做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2016年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计划。

一、编制依据

(一)县安监局监管对象的基本情况

目前,我局直接监管危险化学品企业63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1家、烟花爆竹零售点77个,规模以上工贸企业48家。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45处。

(二)县安监局执法力量和执法重点

1、县安监局目前有执法人员12名,执法车辆3辆。

2、根据县安监局执法力量和监管责任,确定县安监局2016年执法重点为:危险化学品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点、规模以上工贸企业。

二、执法工作量安排

1、对危险化学品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上下半年各检查1次,复查率100%。

2、对烟花爆竹零售点、规模以上工贸企业和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上下半年各检查50%,复查率100%。

以上为我局日常安全执法检查计划,国家、省和市另有安排的,按上级要求进行执法检查。

三、执法检查重点内容

在对企业主要负责人(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履职情况、安全承诺制落实、“三项制度”建设、安全管理机构建设、安全投入、安全教育培训、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设项目“三同时”、重大危险源监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等方面开展执法检查的基础上,根据重点行业企业特点,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危险化学品。一是检查“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相关安全设施的配备、检修及运行情况,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化学品场所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防中毒、防泄漏设备设施和检测报警设施的配备、检修及运行情况,严查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未实现自动化控制、大型和高度危险的化工生产装置未安装紧急停车系统而擅自生产等行为。二是检查生产装置正常开停车和紧急停车安全规程的建立与执行情况,检、维修作业中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等特种作业票证制度的建立执行情况。三是查处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未通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开工建设、投入生产运行,未进行重大危险源备案,未进行评估、评估未通过或评估不实而继续生产经营等违法行为。四是加强对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备案,应急救援队伍的建立,应急救援演练、员工安全防护培训、自救逃生训练,应急防护装备及救援器材配备、维护的检查。

(二)烟花爆竹。查处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和经营网点违反防火、防雷、防静电规定和标准,库管员、守护员未经安全培训、无证上岗,有关人员违反安全作业规程,违规存储烟花爆竹产品,机动车在库区不使用阻火帽、在库房内违规拆装烟花爆竹包装箱,未按规定建立烟花爆竹流向登记系统,违规经营、储存超标非标烟花爆竹产品,以及违规经营应由专业人员燃放的产品和非法烟花爆竹产品等行为。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未取得经营许可证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净化市场环境,发现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线索的,及时移送公安部门查处。

(三)工贸企业。围绕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责任、安全管理机构建设及人员配备、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项目建设安全设施“三同时”、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设施设备检测、重大危险源备案、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演练、现场安全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

(四)职业健康。以粉尘、高毒物品和有机溶剂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作业场所治理为重点,检查企业职业卫生安全许可、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情况,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建设、管理制度的建立情况,职业危害告知、职业健康教育培训、职业健康体检、检测评价、日常监测的落实情况,职业病防护设备和设施、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建立和管理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始终把以人为本、安全发展、执法为民,关爱生命、预防为主融入到具体工作中,既要做到“严字当头、命字在心”,加大对非法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又要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和服务,努力实现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经济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二)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以新《安全生产法》实施为契机,以执法带动普法,更加突出隐患排查治理和事前预防,强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提升依法治安水平。进一步强化“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度,对查出的问题,列出清单、卡死责任、限期整改,盯紧盯死隐患销号,最大限度地消除隐患、防范事故。

(三)切实规范执法行为。坚持依法办事、宽严相济、过罚相当和教育惩处并重的原则,不以罚款为目的,把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整改隐患、防范事故作为执法和处罚的核心目标。既要坚持依法处罚、当罚则罚,又要克服为罚款而罚款、简单粗糙的执法方式,还要防止出现当罚不罚,走过场、送人情,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行为。要把执法的各环节,包括执法计划、检查过程、立案审批、集体研究、处罚决定、案卷管理等全部纳入法制化、程序化、规范化的轨道,不断提高执法质量。

(四)严格执法考核。采取每月汇总、季度评议、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各股室执法计划的落实、执法数量和质量(包括执法频次、到期整改率、到期复查率、事故情况、抽查合格率、案件评查、行政执法复议、信访等)、执法风纪、执法效果等方面情况进行考核,落实奖惩。

(五)严守廉政纪律。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落实执法人员廉政建设责任。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廉洁自律教育和日常监督管理,严格规范执法权力运行,坚持依法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杜绝不作为、乱作为和权钱交易、徇私枉法等违法违纪行为,树立安监执法人员良好形象。

2016年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工作计划
稽查计划 第五篇

2016年,我队将在县委、县政府、县卫计局的领导及市支队的指导下,以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为指导,紧紧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围绕中心,服务社会,全面做好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医疗卫生、学校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控等工作,切实维护全县人民健康权益,推动卫生监督工作迈向更高水平。

一、从严管理,加强执法监督体系建设

(一)转变大队工作作风。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作风建设大讨论,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深挖思想根源,端正执法观念,严肃工作纪律。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规范、工作指南,工作流程,强化约束机制,加强对执法过程和依法办事的监督管理。认真落实卫生监督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充分发挥内部稽查和外部监督机制,加强对卫生监督员的监督考核和稽查,实现卫生监督工作作风根本转变。

(二)深化监督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和《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改善卫生监督工作条件,完善保障措施和运行机制,推进卫生监督机构更加规范化。一是完成公务员招考工作,充实我县卫生执法监督队伍,确保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执法监督工作的需要;二是进一步完善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制度,增强基层卫生监督巡查力度;三是全力推进大队综合业务用房建设,力争2016年3月整体入驻;四是做好行政权力规范运行平台建设,开展卫生监督手持执法终端试用工作。

(三)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一是推进干部职工学法常规化、常态化。制定年度学法计划,年度集中学法不少于4次,并集中研讨依法行政工作的重、难点问题,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二是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化、制度化。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界定标准,重大行政决策必须遵循科学、民主、合法的原则,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三是推进行政执法严格化、规范化。严格行政执法人员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实现审批流程标准化。

(四)落实后勤财务保障。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单位报账按照程序严格审查报销凭证后进行审批报账;按要求定期对出差费、办公费等支出进行公示;加强票据管理,领取票据要签字,开具后及时销票,票据不得丢失、损坏和污染;规范财务档案管理,对固定资产进行核查登记,完善国有资产台账;做好大队执法车辆、办公设备、执法取证设备、快检设备等办公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五)完善内部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分工协作、相互制约的公正执法体制。以内部监督制约为着力点,狠抓规范管理和责任落实,强化对执法人员和执法行为的监督。明确股室和个人岗位职责,探索查处分离机制,以制度管人,保证单位工作秩序有效开展。加强着装风纪、工作纪律、考勤制度、学习制度建设,大力推行政务、财务公开,实现单位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六)加大人才培养力度。进一步贯彻落实《2016-2016年全国卫生监督员培训规划》,以提高卫生监督员管理水平为重点,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培训方式,切实加强人才培训。一是制定人才培训方案,找准薄弱环节,把握实际需要,分清轻重缓急,做到有的放矢;二是开展集中学习和专题培训,学习先进管理经验、执法理念,做到学有所成,学以致用;三是加强自我学习。通过卫生计生网络培训平台和县党员干部在线学习城,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新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做到与时俱进。

(七)加强组织文化建设。围绕“政府放心,群众满意”的卫生监督机构建设目标和“公正廉洁、学习创新、团结进取、和谐健康”的要求,由工会组织继续抓好形式多样的团队活动,进一步加强文化建设,用先进的组织文化约束不良行为,培养全员共同目标和行为规范,营造奋发向上、无私奉献的良好氛围。同时,力争在3月完成全体职工健康检查工作。

二、强化职责,提高执法监督管理水平

(一)深入开展医疗卫生监督工作

1、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行业监管。一是贯彻执行《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和各种技术规范,依法对医疗机构执业情况和医疗废物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加强与县疾控联系,定期开展医疗机构消毒效果监测,对监测不合格单位依法予以查处,确保患者安全。三是建立健全医疗机构分户档案和日常卫生监督信息档案,完善基本信息库。医疗机构监督频率:乡镇卫生院、诊所监督检查不少于1次/年,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监督检查不少于2次/年,私立医院、县级医疗机构监督检查不少于4次/年。

2、进一步巩固“打非”成果。一是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打击无任何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二是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违法行为,彻底清除医疗机构中的假医生;三是严肃查处“地下性病诊所”和未经审批擅自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违法行为;四是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未经审批擅自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五是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超出登记范围以及执业地点与核准地点不符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六是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

(二)深入开展学校卫生监督工作

依据《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规范》、《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强化学校卫生监督工作。一是完善全县乡镇以上学校(含托幼机构)基本信息库并建立档案;二是集中抓好春秋两季开学前的学校卫生专项检查,监督频次达到2次/年;三是与教育部门联系,开展学校教学生活环境监测工作。

(三)深入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开展公共场所日常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监督覆盖率新政镇达100%,金城、马鞍、复兴达95%以上,其他场镇达90%以上;开展宾馆、美容美发、游泳场所、文化娱乐场所专项检查,严厉查处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等现象;持续开展公共场所控烟监督检查和宣传工作;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培训考试制度,认真落实经营单位负责人的卫生法律法规培训工作;对取得卫生许可的公共场所(住宿、沐浴、游泳、美容美发场所)实行量化分级管理,实施量化管理率达100%,完成商场、影剧院100%的量化试点分级管理目标。

(四)深入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

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进一步加强供水单位水源防护、周围区域、卫生管理、生产过程控制、水质检验以及人员健康检查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强化饮用水日常性卫生监督,加强对全县4个集中式供水单位及所辖区域供水站和学校自备水源开展水质快速检测;积极配合疾控中心做好水源水、出厂水、末梢水的水质采样监测;充分发挥基层卫生监督协管员作用,加强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和学校自备供水的巡查力度,及时报送相关信息。

(五)深入开展放射卫生监督工作

依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对放射诊疗活动的监督管理,重点检查《放射诊疗许可证》和《放射工作人员证》持证情况、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情况、设备状态检测情况、工作人员及患者防护用品配备情况等,增强放射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放射防护技能和安全操作水平;开展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设备及个人剂量监督监测,建立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健康档案和个人计量监测档案,定期收集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仪,送至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个人剂量监测分析,保护放射工作人员身心健康。

(六)深入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

根据年度疫情流行情况,及时对严重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点传染病(含麻疹)防治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对医疗机构的各项传染病防控制度、预检分诊、院内感染等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加强生活饮用水消毒监测,特别是在丰水期、枯水期或夏秋季、洪涝期内的水质监测;加强公共场所传染病防控检查与指导,继续做好从业人员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全面推广安全套无偿提供服务;加强对学校传染病疫情事件应急预案、晨检制度执行情况,因病缺课登记核实情况和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突出重点,推动卫生监督上新水平

(一)加大违法案件处罚力度。进一步推进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责任追究制,强化办案手段和能力,依法查办大案要案,加大正面宣传和典型案件曝光力度,起到震撼效果,树立执法权威,教育和引导医疗机构、相关生产经营单位依法管理、规范管理、合法经营、守法经营。

(二)规范卫生行政许可行为。一是集中受理公共场所、供水单位提出的新办证和医疗机构的年度审验申请,严格审查资料的真实合法性,符合要求的按程序办理证件和审证,不符合要求的告知不予办理理由并出具不予许可文书;二是对办理健康证的人员,实行医疗机构定点体检(县疾控中心、县中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重点审查体检表是否有漏检项、医师是否签名、检查单位是否下结论等;三是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进行现场审查,提出指导意见;四是及时对许可资料整理归档、信息录入工作,做到一户一档,建档率应达100%。五是认真做好窗口工作,接受政务服务中心管理。

(三)继续抓好稽查法制工作。认真贯彻卫生部《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以加强卫生监督稽查为出发点,制定年度稽查工作计划;加强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考核,每月对卫生监督员履行职责、依法行政的情况进行考核和稽查,并将结果汇总上报;开展大队执法质量调查,及时纠正执法过程中的不作为和乱作为现象;每季度发稽查通报一期,督促行政执法人员提高执法效能;成立案件合议小组,规范自由裁量权的应用。

(四)进一步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重点抓预案建立和学习,提高监督员应急处理能力,组织参加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实战能力,为预防和快速处置各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做好充分准备。认真做好重大节日和重大活动的卫生保障工作,高质量完成各项卫生保障任务。

(五)积极开展多形式宣传工作。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12.4法制宣传日”等节日,广泛宣传《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传染病防治法》和《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公众的法制意识。

(六)切实完成信息工作。按照市支队下达的信息任务数量认真完成简报撰写和图片新闻等工作,各股室分配数为:

办公室:经验交流2篇、信息8条、典型案例1例、图片新闻7条;

后勤财务股:信息1条、图片新闻1条;

稽查法制股:经验交流1篇、信息4条、典型案例1例、图片新闻4条;

行政审批股:经验交流1篇,信息4条,图片新闻5条;

执法监督股一股、二股、三股:信息各7条,图片新闻各6条,经验交流各1篇,典型案例各1例。

(七)全面推进其他工作。一是加大信访事件的督办力度,积极探讨信访工作新思路、新办法;二是抓好车辆管理,以安全为重点,严格执行单位车辆管理制度,严格控制维修费、耗油费等各项支出;三是确保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稳、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完成,全年做到无安全生产事故、上访、刑事治安案件的发生。

2016提高税务稽查管理水平的几点思考
稽查计划 第六篇

文章标题:提高税务稽查管理水平的几点思考

税务稽查的基本程序是选案、检查、审理和执行。选案是税务稽查的第一道程序,即通过计算机、人工或者两者结合,对各类税务信息进行收集、分类、分析、比对和数据处理,从而在所管理的纳税户、扣缴义务人中选取最有嫌疑的逃税者,进而为下一步的税务检查铺垫基础。这是税务稽查的基础性,是提高税务稽查效率,有效地将有限的人力调配到最需要稽查对象上的重要措施。而选案准确与否直接决定着稽查成果的大小,选案准确程度涉及整个稽查的质量。但在选案实践中常常会碰到与准确率相制约的问题,比如,选案当中时常会出现认为选出的是正常经营户,但到了现场却己注销,认为是大户却是一个小户,认为有偷税嫌疑,却已经如实审报纳税。导致稽查人员在实施环节上的应有作用大打折扣,不仅造成人员和时间的浪费,也降低了税务稽查的威慑力和效率。因此,如何提高选案准确率是我们必需思考的问题。

一、影响稽查选案准确率的主要因素

1.稽查选案机构及人员受客观条件限制。从《税务稽查规程》实施的调查情况看,在选案、检查、审理和执行的四个环节中,选案是最薄弱的管理环节,由于受稽查人员少的限制,绝大多数地区都末按稽查规程的规定设置选案科和专职的选案人员,案源管理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

2.稽查选案信息不足。由于选案未与征管及相关部门实现计算机联网和信息共享,因此可提供稽查选案利用的有效涉税信息少之又少,只有管户的税务登记信息和上年度纳税情况的基本信息,而且在执行中由于现有的信息更新不及时,经常造成纳税户的注册地址、电话与实际不符,对稽查实施的开展造成很大的不便。

3.现行稽查选案方法不规范,没有形成一套科学、全面的选案指标体系。目前全国都没有统一的计算机选案分析系统,稽查选案基本上还是依靠人工选案,计算机选案尚没有科学严密的选案指标,选案随意性较大,准确性较低。人工选案主要是根据稽查计划按征管户数的一定比例筛选或随机抽样选择确定税务稽查对象,依赖税务台帐或凭借选案人员及一些老同志的主观印象进行,缺乏科学性和准确性。

4.选案部门不能有效掌握纳税人情况。由于选案人员既不直接接触纳税人,也不保管纳税人档案资料,而稽查与征收部门之间缺乏有效协调配合,导致具体选案人员对纳税人情况不了解。征管部门与稽查部门案件信息交流少,在征收、管理、稽查三大系列运作过程中,案件移送、信息传递还没有一整套好的办法,未形成良好的按职责规定移送、转办的流程。与其它部门之间信息交流少,信息互通少,可比信息少。

5.专项检查,交办、转办及群众举报案件,协查案件影响选案准确率。每年配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专项检查多,结合当地实际征收管理情况的检查;上级交办、转办及群众举报案件也逐年增多。另外,全国协查案件增长迅猛,这样稽查部门安排相应的稽查计划其自主性就受到很大约束。

二、提高税务稽查选案准确率的措施

1.选案应引起各级稽查部门的重视。各级稽查部门应根据人员情况进一步充实选案人员,不能配备专职选案人员的,对兼职选案人员一定要明确职责,选案人员要牢固树立信息第一的观念,要解决目前选案准确率的问题,就必需首先解决好人员问题,这是做好选案的基本条件。

2.建立科学、统一的稽查选案方法。首先,稽查选案要做到开门选案。改变稽查部门单独选案的做法,定期与有关部门联系,掌握选案的第一手资料。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根据实际需要,定期与征管部门联系,了解纳税户经营、纳税情况。同时积极与工商部门联系,了解业户营业执照、注册资金、经营项目等有关基础信息,为选案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其次,以计算机选案为主、人工选案为辅。我省目前征管、稽查软件正在开发,届时就可实现稽查与征管联网,实行计算机选案。稽查本身需要充分占有信息并对信息进行筛选、分析和加工,因此应进一步强化稽查信息管理系统、案源管理系统、稽查辅助查询系统,做到信息共享,提高选案的准确性。

3.建立科学、全面的稽查选案指标体系。充分利用征收信息、税源监控信息,税收管理信息,收集相关信息,包括各个方面的涉税信息,如纳税人收入信息、财产信息、生产信息、销售信息、管理信息、财务信息、租赁信息、投资信息、注册信息等。

地税系统内部信息。征收窗口单位的纳税申报、税务登记、发票领用情况;征收单位所辖纳税人的税源变化、经营情况、停歇业、非正常户、异常户等信息,尤其是纳税评估信息;税务管理部门有关纳税人征收方式鉴定情况及缴纳情况,欠税情况,建筑房地产经营纳税人项目管理情况。

地税系统外部信息。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等信息,公、检、法、纪检部门涉税案件等,金融部门有关涉税人的帐户设置及资金往来情况,工商部门有关领取执照的纳税人的变动情况;从政府、国税、统计、计划、技术监督部门取得有关

涉税活动信息。

稽查内部和外部信息构成科学选案的基础数据。有了信息采集网络,畅通的信息来源渠道,通过稽查选案信息整合,多层次、多角度、多方位地科学分析,为稽查检查提供准确的案源和清晰的检查思路,克服传统稽查选案的主观性与随意性问题,增强科学选案水平,提高稽查选案准确率和稽查质量。

4、建立信息联系制度。完善计算机网络建设,加大税务机关与企业经营信息共享面。尽一步丰富征管信息的输入内容,使税务机关随时对企业经营行为进行有效监控。加快与工商、公安等部门联网实现信息整体共享。

建立征收、管理、稽查定期联系制度、资料传递制度,制定信息传递办法,相关信息报表,明确信息传递内容、时间。并做好所收集信息的分析整理,以便及时调用有关信息资料。通过收集真实有效信息,及时掌握市场动态,关注行业发展态势,了解有关企业经营状况,为稽查选案提供可靠的信息。

5.科学确定选案对象。税务稽查的终极目标是查处偷、逃、抗、骗税案件,维护税收秩序,促进税收征管。这一切都需要通过选案来科学定位稽查的具体目标才能得以实现。为了进一步确保选案准确率,在确定选案对象时必需遵循以下原则,(1)选案有据的原则。选案必需依据所采集、调查、传递、转办和受理的案源信息,或根据上级的部署制定稽查计划,不得采取盲目的随机抽样和按征管户的一定比例盲目筛选的办法进行选案;(2)针对性原则。选案必需体现税务稽查的职责,有明确的目标,应针对税收征管的难点、重点和弱点,以选择开展专项检查为基础,以查处偷、逃、抗、骗税案为重点,以查处大要案为突破口,以规范税收秩序,促进征收管理,提高纳税人对税法的遵从度为目标。(3)计划性原则。选案应根据经济税源结构的变化情况,税收征管的动态情况,以及纳税人纳税信誉等级和评估情况等情况制订稽查计划,对依法诚信纳税的纳税人实行稽查定期免检制度,正确处理好为纳税人服务的关系。以专项稽查选案的计划作为选案管理的基础内容,重点作出专案稽查计划。(4)效能原则。选案的准确率是检查和考核选案的关键性指标,它直接关系到整个税务稽查的效能。选案部门在拟定稽查计划时应尽可能掌握更详实的案源信息,为实施税务稽查提供准确的目标、线索或有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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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活动信息。

稽查内部和外部信息构成科学选案的基础数据。有了信息采集网络,畅通的信息来源渠道,通过稽查选案信息整合,多层次、多角度、多方位地科学分析,为稽查检查提供准确的案源和清晰的检查思路,克服传统稽查选案的主观性与随意性问题,增强科学选案水平,提高稽查选案准确率和稽查质量。

4、建立信息联系制度。完善计算机网络建设,加大税务机关与企业经营信息共享面。尽一步丰富征管信息的输入内容,使税务机关随时对企业经营行为进行有效监控。加快与工商、公安等部门联网实现信息整体共享。

建立征收、管理、稽查定期联系制度、资料传递制度,制定信息传递办法,相关信息报表,明确信息传递内容、时间。并做好所收集信息的分析整理,以便及时调用有关信息资料。通过收集真实有效信息,及时掌握市场动态,关注行业发展态势,了解有关企业经营状况,为稽查选案提供可靠的信息。

5.科学确定选案对象。税务稽查的终极目标是查处偷、逃、抗、骗税案件,维护税收秩序,促进税收征管。这一切都需要通过选案来科学定位稽查的具体目标才能得以实现。为了进一步确保选案准确率,在确定选案对象时必需遵循以下原则,(1)选案有据的原则。选案必需依据所采集、调查、传递、转办和受理的案源信息,或根据上级的部署制定稽查计划,不得采取盲目的随机抽样和按征管户的一定比例盲目筛选的办法进行选案;(2)针对性原则。选案必需体现税务稽查的职责,有明确的目标,应针对税收征管的难点、重点和弱点,以选择开展专项检查为基础,以查处偷、逃、抗、骗税案为重点,以查处大要案为突破口,以规范税收秩序,促进征收管理,提高纳税人对税法的遵从度为目标。(3)计划性原则。选案应根据经济税源结构的变化情况,税收征管的动态情况,以及纳税人纳税信誉等级和评估情况等情况制订稽查计划,对依法诚信纳税的纳税人实行稽查定期免检制度,正确处理好为纳税人服务的关系。以专项稽查选案的计划作为选案管理的基础内容,重点作出专案稽查计划。(4)效能原则。选案的准确率是检查和考核选案的关键性指标,它直接关系到整个税务稽查的效能。选案部门在拟定稽查计划时应尽可能掌握更详实的案源信息,为实施税务稽查提供准确的目标、线索或有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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