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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管理监督,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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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方案
三资”管理监督,工作计划 第一篇

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方案

清理规范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简称(三资)管理工作,是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举措,对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扎实开展清理规范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对村级财务和强农惠农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通过全面清理规范村级三资管理工作,发现并解决全镇农村三资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核清三资底数,建立和规范三资账簿,进一步建立健全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二、工作对象及内容

此次清理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范围是全镇所有行政村(含居委会),重点是财务管理相对混乱、强农惠农资金落实不到位、历年账务移接不清楚、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进程缓慢的行政村。

清理和规范的主要内容

(一)全面摸清村资金、资产、资源底子。清理和规范村级三资管理工作,要对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摸底、计量、盘点、核实、登记,全面澄清村资金、资产、资源底子。各行政村规范财务账目,建立一套“三资”账簿,包括总分类帐、明细分类帐、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固定资产登记簿和资源登记簿。在全面澄清底数的基础上,按照村务公开程序在村务(居务)公开栏公示。

(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程序。村级财务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交民主理财小组和廉政监督委员会

集体审核并签署意见,再经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负责人审批联签后,由报帐人员向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报帐。现金、银行存款必须做到帐款相符;固定资产总帐、明细帐必须做到帐帐相符,全面清理核实债权债务。

(三)建立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按照《关于在全县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全理服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以农经与统计服务站、财政所为依托,成立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各行政村“三资”账簿按照程序统一移交“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集中管理。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要制定实行限时办结相关制度,规范服务,方便群众。

三、实施步骤

(一)清产核资阶段(2009年9月至10月15日)。

1、“三资”清查。组织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各种资金、资产、资源进行全面盘点,逐项清查,逐一核实,造册登记,全面摸清资金、资产、资源的存量、种类和分布。同时要对历年来的经济合同进行清理登记,查清合同承包期、承包金、合同履行等情况,并建立合同管理档案。

2、界定产权。镇政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据有关规定,对清查填报的各种资产资源的所有权归属关系进行确认。

3、核实价值。对界定产权后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各种资产资源,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核实,填报资产资源现状。

4、公开公示。将经产权界定、价值核实后的各种资产资源登记制表,并分别在本管辖范围区域进行公布(7个工作日以上),接受群众监督。群众有疑问的要进行重新核实,并答复群众,确保准确无误。

5、建立台帐。指定专人负责“三资”登记建档管理,按村别建立明细台帐,详细录入经清查核实后的各种资产资源数据,并按规定调整会计账目。同时,上报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

(二)自查自纠阶段(2009年10月16日至11月底)。

自查自纠以镇为主。镇政府将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基层广泛宣传清理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方法步骤等,取得基层干部群众对清理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支持和配合。组织各行政村严格按照本次清理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内容,制定具体的工作标准,进行一次彻底清理。各行政村要写出自查情况报告,提出整改措施并及时公示,做到账目清楚、手续齐全、整理归档、张榜公布,以备核查。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得虚报瞒报,对自查出的问题,进行自我纠正,自我规范。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杜绝搞形式、走过场。

(三)重点核查阶段(2009年12月上旬)。

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将抽调政治性强、业务精通的人员组成督查组,对各行政村的清理规范工作进行全面核查,对重点行政村进行抽查。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清理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走过场的单位要查明原因,督促整改;对在清理规范工作中设置障碍的领导干部,要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三资”管理监督,工作计划

针对核查中暴露和发现的问题,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分析原因,研究解决办法,建立健全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完善相关的工作制度,使农村三资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四)验收总结(2009年12月)。

全面清理规范工作结束后, 镇清理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清理规范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特别是对群众屡次上访、反映强烈的村要进行重点抽查;对全镇清理规范 村级财务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对成绩突出的地方和单位进行表彰,对工作不力的通报批评。

四、农村三资的日常管理

1、支出入帐要严格把关。“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对于财务票据入账要做到“五不入账”:即没有经手人签字的不入账,未经民主理财小组或和勤廉监督委员会审核盖章并签署意见的不入账,未经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联签的不入账,应当经过村两委研究而没有研究的不入账,未经村民会议或

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大额度资金开支不入帐。“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要对村两委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召开情况进行核实把关,并将会议记录等有并资料备份留存,连同支出票据一起入账。

2、农村集体收入要及时足额入账。农村集体取得的各项资金收入,必须及时足额上缴“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要加强监管,深入村组核查有关经济往来账目,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资产、资源变动情况要及时入账。“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要加强对村级集体投资项目招投标和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理情况的动态监管,审查公开竞价、招投标程序是否按规定进行,结果是否经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入账时,应当留存会议记录和相关合同等资料等备案。

4、定期公开“三资”管理使用情况。“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至少每季度汇总一次行政村“三资”管理使用情况,出具书面材料并加盖“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印章后交由各村向群众公布。村民有权到“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查询本村组“三资”管理使用情况,“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不得拒绝。

5、动态监管,定期核查“三资”管理使用情况。“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应对农村集体“三资”实行动态监督,定期核查。每年应至少对所代理的行政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情况全面检查一次,防止“三资”变动隐瞒不报等情况发生。

五、工作要求【三资”管理监督,工作计划

开展清理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村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一)加强领导,齐抓共管

镇委、镇政府要高度重视清理规范工作,成立清理规范工作领导小组,要坚持主管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清理规范工作的具体机构、人员和经费。各有关部门要抽调人员组成办公室,负责清理规范的组织协调工作。纪检、财政、农业、民政、国土资源、林业等单位要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共

同落实好清理规范村工作。要加强对清理规范工作人员的培训,指导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和准确把握有关政策法规和规定,对发现的问题依据有关规定及时予以解决。建立清理规范工作定期汇报制度,及时上报有关工作信息和经验材料。每一阶段工作结束后,要写出阶段性工作小结报县清理规范活动办公室。要设立举报电话,明确专人负责,切实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二)明晰思路,标本兼治

全镇清理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要本着“明确重点,全面推进;把握政策,宽严相济;民主清财,民主监督”的工作原则,既要核清我镇农村“在资”底数,纠正农村基层财务管理中的漏洞和问题,确保强农惠农资金落实到位,又要建章立制,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的长效机制。

(三)深入调研,全程督导

镇清理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将成立督导组,分别由纪检、监察、财政、农业、等部门牵头,对各村开展工作情况进行全面面督导。 镇清理规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对各村开展工作情况及时进行督导。督导工作要贯穿清理规范工作全过程,要及时掌握各乡镇清理规范工作的具体情况和存在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制定整改措施,解决实际问题。

(四)查办案件,严明法纪。

镇纪委、监察室要加大对清理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监督监察,既要惩治腐败、取信于民,又要化解矛盾,防患于未然;要畅通举报渠道,接受群众监督。坚持“自查自报出来的问题处理从宽,举报抽查出来的问题处理从严”的原则,注重发现深层次的问题。对于清理规范过程中发现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要依法依纪给予有关责任人党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要选择一些典型的案件公开曝光,切实起到震慑和教育作用。

某某乡“三资”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三资”管理监督,工作计划 第二篇

某某乡人民政府关于

“三资”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近年来,随着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成为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也是农村基层干部产生违纪违法的主要诱因。今年以来,某某乡把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作为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努力从源头上消除农村基层滋生腐败的土壤。泸沽湖乡从实际出发,抓住关键环节,加强农村“三资”监督管理,促进了农村的和谐发展。有力地推动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现就今年工作的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乡是一个以农业为主的乡乡,全乡幅员面积200平方公里,辖5个行政村,45个村民组,总人口约4.12万人。自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启动以来,我乡根据《某某乡村级“三资”委托管理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严格按照清查资金、公示账面债权债务及资金、盘点集体资产资源以及各类合同、核实认定债权债务和资产资源、公示核实认定的债权债务和集体资产资源、建立资产台账和资源登记簿的工作程序,根据清查内容,对集体现金、存款、有价证件、应收款、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库存物资、茶果园、林地、工商企业占用地、“四荒地”、库堰、鱼池、村组公路和沟壑渠道等“三资”进行了全面清查,摸清了基数,了解了现状。同时,建立健全了资产台账和资源登记簿,为“三资”监管代理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基本做法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网络

一是成立领导机构。成立了由党委书记长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乡纪委、财政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三资”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政所,具体负责处理乡农村“三资”代理服务工作日常事务;二是建立乡村“三资”管理监督小组。乡监督小组由纪委书记任组长,成员由财政、经济办、农业服务中心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村级监督小组由村干部、党员和群众代表组成,成员与村民主理财小组合一。对村级“三资”运行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检查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问题,保证“三资”安全运营和保值增值。

(二)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

一是制订实施意见。出台“三资”管理工作具体操作方案,明确“三资”管理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二是广泛宣传。通过会议、机关学习,利用横幅、宣传栏、村务公开栏、党政信息等宣传载体营造氛围。

(三)清理核实,摸清三资底数

我乡用近半年时间,在全乡开展了农村“三资”清理工作,清查资产、界定权属,重估价值,核实存量,登记产权,建章立制。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对资产、资源进行全面摸底、计量、盘点、核实、登记,全面澄清村资金、资产、资源底子。全面清理账户、债权债务、收费票据、固定资产及公有财产,并进行分类造册登记。规范账务账目,建立 “三资”账簿,并在村务公开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四)完善制度,实行长效管理

在“三资”清查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村级经济管理,确保“三资”安全运营和保值增值。一是完善“三资”管理制度。结合我乡实际,重点完善收支预决算、票据管理、开支审批、工程项目管理、费用限额管理、资金管理、资产资源管理、经济合同管理等十项制度,规范“三资”经营,把“三资”管理置于规范的操作程序之中,以制度规范行为;二是完善“三资”监督制度。在实施民主监督、“三资”管理监督小组监督、村务公开监督常规监督的基础上,重点加强村级“三资”事项审计监督,实行内部审计、专项审计、离任审计、年终审计等多方位审计监督;三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三资”管理制度行为的实行责任追究,坚决防止贪污、挪用、侵占集体资金以及擅自处置集体资产资源等损害集体和群众利益的情况;四是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建立“三资”代理服务工作流程、工作职责、工作制度,内容上墙。

(五)加强管理,规范“三资”运作

一是深化村务公开。实行常规公开和即时公开相结合,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公开情况,完善公开内容和程序,确保公开实效;二是规范财务会审。坚持每季村级财务会审制度,账前统一审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三是加强民主管理。对村集体收支、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工程项目等重大事务和宅基地审批、困难户补助等热点难点问题,按照民主决策程序实施;四是开展村级内部审计。今年对2个村开展了内部审计,主要对村级集体“三资”管理和使用情况、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开展审计。

三、取得的效果

近年来,对涉农政务和农村事务做到了全面及时公开,农民群

众可以随时查看,真正做到足不出户,就能了解想知道的事情,让群众最大限度地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有力地推进了农村“三资”管理工作的规范化进程。【三资”管理监督,工作计划】

1、群众满意率提高

通过三资管理的运行,切实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群众的参与率、满意率、支持率显著提高。截止目前,涉农政务和农村事务做到了全面及时公开,乡、村二级服务大厅、服务站极大地方便了群众。仅2012年1-8月,受理群众反映农村三资管理等问题达65次,全部做到“件件有受理、件件有回音”,受理、反馈率100%,群众满意率100%。

2、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增强

通过“三资”的公开,加强了对农村集体各项收入的监管,从源头上遏制了私设“小金库”问题的发生;通过建立农村资产和资源台账,确保了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通过监管不合理开支票据12笔,累计资金1.1万元,挽回集体资金3万元,防止资产流失3万元。同时,把干部的行为完全置于群众的严格监督之下,使基层干部不敢腐败、不能腐败、不愿腐败,有效提高了基层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3、政府的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越级上访案件同期减少25%,农村各类矛盾纠纷大幅下降,农村社会更加和谐稳定,农民群众参与管理村级事务的意识明显增加,群众对干部的信任度增强,进一步融洽了干群关系,使政府的公信力显著提升。

四、几点建议

【三资”管理监督,工作计划】

(一)加大土地流转工作的宣传力度。要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有针对性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引导农民全面理解土地承包流转的原则、形式和目的。提高农民对土地流转的认识,增强农民依法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意识。县、乡、村要成立土地流转服务机构,为农村土地流转提供信息和牵线搭桥。

【三资”管理监督,工作计划】

(二)充分发挥民主理财小组作用。民主理财小组在理财过程中,要注重把好财务报销凭证审核关和财务收支情况公开关。村级财务开支报销单据必须由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凡未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的报销凭证不得入帐。对村干部弄虚作假,收支不经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入帐的行为,民主理财小组有权举报。加强农村财务管理队伍建设。重点抓好村级报账员,民主理财小组长,财经管理负责人的培训。通过开展财经法规和会计业务培训,提升农村财务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不断提高我乡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水平。

(三)切实抓好财务公开。要加强对财务公开工作的检查和监督。对公开未按规定的时间、程序和内容,搞形式的村要采取措施,责令整改,对不进行财务公开的村,要追究村干部的责任,同时要注重财务公开的实际效果。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村“两委”要在年初制订财务收支计划,固定资产构建计划,农业基本建设计划,收益分配等各项计划,做到量力而行、计划开支、节资增效,坚决避免盲目开支,增加新的不良债务。

五、下步工作打算

我乡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已经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但是,此项工作仍处在探索实践阶段,总体水平还不高,

2016农村三资管理工作计划
三资”管理监督,工作计划 第三篇

1、规范设立委托代理机构。各乡镇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三资管理的规范化建设,在乡镇人民政府设立三资管理服务中心。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过民主程序后,委托乡镇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在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单独核算权不变的基础上代管村集体的三资。为各岗位配备思想品质好、业务能力强、文化程度高、年富力强、身体健康、具有会计证的专业人员担任。落实相应的工作经费。中心的各岗位的工作人员,作为一个团队,要求业务熟练、服务热情、分工明确、相互制约、密切配合,以达到工作效益的最大化。做到村财务代理规范有序,村与乡镇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明确。

2、规范三资管理制度。按照财政部《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村集体实际,制定行之有效的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充分利用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财产保全、电子信息技术等方法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

3、规范村级财务报账员的配备和管理。村级财务报账员是搞好财务管理的基础。要保持村社报账员的相对稳定,彻底改变村级组织换届后一朝天子一朝臣状况。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调换。农村财务管理既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又是一项业务性极强的工作。因此,稳定财会人员队伍,提高财会人员素质至关重要。

4、规范账务处理程序,开支审批规范化。财务流程主要指的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审批程序。完善财务流程规范是实行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村集体经济组织发生的财务事项,必须按如下财务审批程序进行:其一,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原始凭证是对会计信息质量实行源头控制的重要环节,大量的会计事务是从原始凭证开始的,原始凭证的真实、准确、完整、合法与否,直接影响会计核算的质量和会计工作的正常秩序,直接关系到规范财务收支的成果,进而关系到广大村民的根本利益。其二,必须注明用途并有经手人签字(盖章)。注明用途,确定了财务收支的发生方向,由经手人签字(盖章)明确了职责,既保证了财务发生专款专用,也保证了日后查账和审计过程中的有证可查。其三,必须交民主理财小组集体审核,审核同意后,由民主理财小组或其组长签字(盖章)。民主理财小组享有对本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活动的各项民主监督权利。它代表全体村民行使的财务收支监督权。保障了村集体的财务收支符合全体村民的意愿。其四,必须报经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审批同意并签字(盖章)。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对村集体发生的每一笔财务收支业务,都负有不可推卸的监督责任。其五,由会计人员审核记账。规范村集体财务收支审批程序,主要是为了对集体财务收支进行监督。

5、规范财务公开制度。财务公开的内容要全面,所有收支账目必须逐笔逐项明细公开。村干部误工情况,集体资产状况,固定资产租赁和各项承包情况,集体资产处置情况,征用、占用土地补偿款及使用情况,村内工程、投资项目及大额开支情况,村内一事一议的集体生产公益事业筹资筹劳情况,上级下拨的各类专项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都必须纳入财务公开的范围。财务公开的时间必须及时,内容必须真实,公开前要经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属实并签字同意,公开后要接受村监委会的监督检查。

6、规范农村招投标管理。凡涉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工程、山林权属转让、集体资产拍卖、租赁、茶果山承包、土地流转等事项均应通过集体研究。应当实行公开招投标的须在村监委会、乡镇纪委的监督下,严格履行招投标程序。达成的任何协议都应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应做到条款齐全、内容完整、权利义务清楚、手续完备,并报乡镇财务代理中心备案。一些重大事项、标的额巨大的合同还应经有关单位鉴证或公证。乡镇纪委、三资管理服务中心、村委会和村监委会要加强对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合同履行到位。合同到期前,要提前做好相关工作,研究制订出下步工作方案。

7、规范档案管理,促进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要求,村级会计档案实行分级管理,代理中心要建立会计资料档案室,对村上交的会计资料包括各类合同协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统一建档,分村设柜,分类存放,专人保管,以方便查阅。

2016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方案
三资”管理监督,工作计划 第四篇

为全面掌握我乡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三资)监督管理情况,经研究,决定对我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进行一次专项检查。现将此次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检查内容及方法

1、组织领导情况。成立组织机构,制定下发工作方案。查看相关文件、会议记录等。

2、农村集体资产出让、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按康纪发[2016]11号文件要求,对村集体资源、资产进行核实、登记造册;对村集体资产出让、资源开发利用统一进入乡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竞价和招标投标;鉴订廉政监管和廉政施工责任书。查看相关资料、会议记录等。

3、农村集体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对村级财务进行清理整顿,进行移结交,建立会计档案;鉴订委托合理合同,推行“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建立村民理财小组,实行村级财务公开。查看相关资料、会议记录、实地查看。

4、其他情况。检查是否存在账外资产,账外资金等。查看相关资料。

二、专项时间

9月5日—15日,为期10天。

三、人员及分组安排

第一组:

组长:

成员:

第二组:

组长:

成员:

四、专项检查要求

1、各督查组要认真领会此次专项检查的工作要求和内容,要通过看、查、访等方式实事求是掌握全乡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情况。

2、各村要高度重视此次督查工作,要认真对照有关要求准备好备查资料,提供给各督查组。

2016土地流转中心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2篇
三资”管理监督,工作计划 第五篇

第1篇

根据我单位承担的2016年度综合考核目标内容,现将半年来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打算汇报如下:

一、各项工作进展情况

(一)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完成通远、耿镇等8个镇街(管委会)的农村产权确权工作,实现全县农村产权登记全覆盖。

2016年,我们已完成了两个乡镇十二个村的确权登记工作,今年还有四个乡镇需要进行确权,目前,我们已完成了如下工作:

一是完成无人机航拍工作,取得了1:1000的正射影像图;

二是完成了宣传资料的印发及各涉及试点镇的业务培训工作,共举办各类培训会十余次;

三是各镇街(管委会)、村、组之间界址正在确认;

四是户调资料收集基本接近尾声,药惠除东樊外其余村基本完成,张卜除杏王和庙西村,其余村基本完成,通远和耿镇部分村已经完成,其余村正在审核;

五是登记软件已经购买,所需的硬件设备正在采购中。

预计今年可完成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并将权证发放到群众手中。

(二)围绕增强农村发展活力,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大力培育家庭农场、土地股份公司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组建农村集体资产经营公司,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1、出台扶持政策。为促进家庭农场发展,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县加快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实施意见》,对家庭农场发展从政策扶持、财政奖励、规范化建设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扶持。

2、强化技术服务。通过基层农技推广、新型农民培训、农技人员下乡包村等方式开展农业技术指导服务,指导家庭农场开展标准化生产和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推广。

3、鼓励土地集中流转。针对农村当地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农户,鼓励其通过承包、投资入股等形式,集中当地分散的土地,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家庭农场形成规模经营主体,促进农业区域化、规模化和集约化。

4、试点农业财政性保险。为降低家庭农场生产经营风险,我们充分利用农业保险“保费低、赔付快、覆盖面广”的特点,采取“财政补贴大部分,农民缴纳小部分”的方式,开展了以设施蔬菜、地膜玉米、能繁母猪等现代农业产业为核心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三)做好城中村(园中村)农村资产管理公司组建工作、官寺村农业股份公司组建工作、东樊土地股份化改造工作试点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化改造:

2016年4月份,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印发了《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我们就《实施方案》制定了具体的操作方案。目前,湾子镇官寺村已经成立了土地股份合作公司,并在县工商局注册;集体经济股份化改制试点我们正在积极筛选试点。

(四)健全完善农村信用体系、抵押担保体系,扩大“三权”抵押贷款覆盖面。

组建农村产权抵押担保中心可以大大降低信贷双方风险,盘活农村资产,促进金融机构支持农业发展的积极性,目前农村产权抵押担保中心成立的相关文件已起草完毕,并已上交县委县政府审批;

(五)建立农用地流转资格准入审查制度,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引导工商资本有序参与农业发展,新增流转面积1.2万亩。

采取四措施推进土地流转工作再上新台阶,确保完成2016年流转土地1.2万亩的工作任务:

一是深入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为农村土地大规模流转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是探索建立了农业经营主体经营能力审查制度,制订了《县规模经营主体农业经营能力审查办法(试用)》,明确审查主体、审查对象、审查内容和审查程序以及流转后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是尝试建立企业流转土地年审制度,主要审核流转土地后的生产经营行为与全县规划是否一致,防止企业恶意圈地和改变农地用途行为。

四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开发新的农业产业项目,推动土地规模化流转,同时做好项目可行性论证工作,确保农村土地流转取得较好效益。

五是通过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指导、服务和新增合作社登记工作,不断吸引农民加入,改变农民的种植习惯,促进土地集中经营,使规模化种植得以迅速铺开。

截止目前,全县累计流转土地面积9.6万亩,其中2016上半年共流转土地0.65万亩,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目标。

(六)做好农村财务人员培训工作,全年培训2场次,培训财务人员累计达100余人次。

为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提高农村财会人员的管理水平,全面推行“三资”管理电算化,2016上半年以来,我们采取集中培训、单独指导等方法分头对全县十个乡镇(管委会)的相关工作人员及63个村的农村财务工作人员进行集体“三资”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业务培训,培训场次达十七次,培训人员200余人。

(七)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6个。

2016年上半年共组建专业合作社六年,已全面完成2016年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建任务.同时我们正在积极筹备,一场就合作社、家庭农场以及村级财务人员的培训会。

(八)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体系建设,完成6个村的财务审计工作。

通过召开动员会、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业务培训、是加强督促检查、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编印“三资”管理工作简报等措施,推进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顺利开展。

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实现全覆盖的基础上,2016年5月,全县10镇街(管委会)88个行政村又先后建起农村资产资源公开交易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代理服务平台,镇、村分别搭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站和交易所,连同2016年成立的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我县已全面建成农村资产资源县、镇、村三级管理服务体系,这标志着全县88个村将理清家底,23万农民人人成为大总管。

同时,积极开展农村财务审计工作,目前正在审计崇皇街办高墙村、通远镇的官路村。

(九)做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搞好农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审核管理。

一是定期不定期的对财政奖补项目进行检查,并建立健全村级公益事业项目管护机制,确保发挥项目的长期效益。

二是强化自身建设,不断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提高工作能力。

三是继续严肃查处加重农民负担的人和事,严格执行减轻农民负担重大事件一票否决制。

四是逐步建立切实可行的奖惩结合、赏罚分明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确保减轻农民负担政策的全面落实。

(十)继续完善产权交易大厅各项职能服务,不断拓展农村产权抵押贷款范围,增加贷款额

完善了农村产权价值评估体系、抵押担保程序,为妥善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和流转纠纷,成立了纠纷仲裁委员会,创新了农村产权交易的风险防范机制。截止目前,全县各类农村产权抵押贷款额累计达到3亿多元,发放贷款3596笔,惠及农户近4850户,用土地抵押面积达2.65万亩。

对农村产权交易的工作流程、管理办法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完善了县农村产权交易信息网建设,建立健全了各类农村产权依法有序顺畅流转和交易的机制。建立了全县产权交易信息统一发布平台,县内全部产权交易信息可通过该平台实现实时、快速、权威地发布。

(十一)完成农村产权抵押贷款担保及收储中心建设工作。

目前农村产权抵押担保中心成立的相关文件已起草完毕,并已上交县委县政府审批。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夯实责任,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登记工作按时圆满完成。

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

二是对确权登记过程中的特殊问题拿出具体的解决办法,争取尽快解决。

三是加大扶持,不断提高合作社、家庭农场生产力水平,鼓励家庭农场增加技术、资本等要素投入,提高农业集约化水平。财政要设立专项发展资金,用于家庭农场提高生产能力建设,家庭农场自产自销的农副产品要给予农民自产自销的税收待遇。开展优秀家庭农场评选并予表彰。

四是股改时全方位考虑,紧紧把握好试点村的选择、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界定、合理设置股权以及股改后健全管理机制等问题。

四是成立农村产权抵押抵押贷款担保中心和收储中心,扩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

五是加快合作社建设,拟组织一次大型培训会,对全县合作社社长就发展壮大合作组织方面进行培训。

六是加大宣传力度,完成农民专业合作联合社建设工作。

第2篇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及进展情况

1、以农村土地流转为抓手,加快现代都市农业体系建设:截止目前,全县累计流转土地面积8.1076万亩,其中2016上半年共流转土地1.2万亩(全年2万亩流转任务),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目标。

主要措施:

一是深入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为农村土地大规模流转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开发新的农业产业项目,推动土地规模化流转,同时做好项目可行性论证工作,确保农村土地流转取得较好效益。

三是通过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指导、服务和新增合作社登记工作,不断吸引农民加入,改变农民的种植习惯,促进土地集中经营,使规模化种植得以迅速铺开。

四是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进行规范指导,对一些不规范的土地承包合同进行了重新签订,对未签订合同的进行了补签。

2、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化改造试点工作:根据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内容,我县将从今年开始按照“依法、自愿、民主、公正”的原则,通过清产核资、清人分类、折股量化、建章立制、规范监管等程序,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将集体资产按一定标准折股量化到人,加快推进村级集体非土地资产和土地资产相分离、社会成员和经济成员身份相分离,建立起新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和运作模式,让农村经济焕发新活力。2016年我们选定通远镇何村、姬家管委会杨官寨和高刘村以及药惠管委会东樊村四个行政村作为改革试点村,截止目前,我们已完成了集体资产股份化改造工作的前期调查研究工作,待县上安排后即可全面铺开;

3、积极组建农村产权抵押担保和收储中心:组建农村产权抵押担保中心可以大大降低信贷双方风险,盘活农村资产,促进金融机构支持农业发展的积极性,是我单位2016年承担的重点工作任务,在大量考察调研的基础上,目前我县农村产权抵押担保中心成立的相关文件已起草完毕,并已上交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审批;

4、加强农村财务人员培训工作:为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提高农村财会人员的管理水平,全面推行“三资”管理电算化,2016上半年以来,我们采取集中培训、单独指导、重点辅导等方法分头对全县十个乡镇(管委会)的相关工作人员及63个村的农村财务工作人员进行集体“三资”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业务培训,培训场次达十七次,培训人员200余人。

5、完成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前期准备工作

2016年我县被确定为全国五十个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县之一,去年,我们已完成了两个乡镇十二个村的确权登记工作,今年还有四个乡镇需要进行确权,目前,我们已完成了如下工作:

一是做好了宣传资料的印制工作;

二是在试点的基础上已经完善了《确权登记实施方案》的制定工作;

三是对于已经完成确权登记工作的湾子、鹿苑两个乡镇,正在做好后期的完善和档案归档工作;

四是出版印刷了《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探索与实践》一书,该书收录了县在试水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的实践经验、具体做法、配套文件等资料,是一本很有借鉴价值的资料汇编。

6、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任务已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2016年我单位承担着新建农民专业合作社10家的建设任务,截止目前,我们已新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六家,其中包括:药惠草王小麦新特品种专业合作社、奉正苗木专业合作社、泾渭枣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鹿苑手工艺品农民专业合作社、兴国名贵苗木花卉科技发展专业合作社、榕胜园苗木专业合作社,同时我们通过搭建对接平台,培育对接主体等手段积极引导、鼓励我县合作社参与县内各种“农超对接”洽谈工作,以减少合作社产品的流通环节,降低营销成本。目前已有县源田农业专业合作社、宏愿果蔬专业合作社成功与县内各大超市实现2016“农超对接”,对接双方的收益率都得到不同程度的提高。

7、创新农村“三资”管理新模式,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全面推行:通过召开动员会、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业务培训、是加强督促检查、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编印“三资”管理工作简报等措施,推进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顺利开展。

截至2016年6月15日,已全部完成“三资”清理、登记、核实、公示程序,并按照有关规定,召开了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依法对各村清理结果进行确认,已将账务全部进行了移交。

8、完善了县农村产权交易信息网建设:农村产权信息网的建立和完善,有利于我们掌握和了解全县农村产权的总量等相关情况,高效率地推进农村产权有序流转,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奠定基础,截止目前,我们已建立了全县产权交易信息统一发布平台,县内全部产权交易信息可通过该平台实现实时、快速、权威地发布。

9、完善了农村产权交易大厅相关的服务机制:对农村产权交易的工作流程、管理办法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建立健全了各类农村产权依法有序顺畅流转和交易的机制。今年以来,共累计办理土地流转经营权证37本,已经为28家农户及企事业单位做了抵押贷款评估报告,贷款金额为230万元,全县农村产权抵押贷款累计达1.813亿元。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由于测绘公司尚未确定,我单位承担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迟迟不能开展;

二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方面,个别乡镇(管委会)对“三资”清理阶段的资料收集、整理上过于简单,不能反映出清理、核实、确认等工作痕迹和过程;同时在在报账流程上手续还有不完善的地方,特别是在大额支出中,附带的村民代表大会会议记录等资料不规范。

三是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中,大多数缺少起步资金,不能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在清理二轮承包台账的基础上,对通远、药惠等四个涉农乡镇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进行一户一户测量核对,确保年底全面完成。

二是“三资”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要求,从现在到7月底,督导各乡镇要切实做好总结自查工作,进一步完善清理阶段的资料整理和资料上报工作,同时切实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服务工作力度,严格按照县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的各项办法、制度、流程进行资产资源的处置和资金报账,坚持以制度建设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的正常化、规范化。确保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继续加快土地流转工作,加大农业产业方面的招商力度,同时做好流转合同的签证工作。

【三资”管理监督,工作计划】

四是成立农村产权抵押贷款担保中心和收储中心,同时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基础上,试点农村房屋抵押贷款,扩大农村抵押贷款范围。

五是加快合作社建设,拟组织一次大型培训会,对全县合作社社长就发展壮大合作组织方面进行培训。

六是加大宣传力度,完成农民专业合作联合社建设工作。

七是积极组织农村资产拍卖工作。

四、保障措施:

1、加大《土地法承包法》和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农村土地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进一步提高农户对土地流转的认识,切实规范土地流转行为,促进农村土地有效流转,以土地流转带动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土地产出率,增加农民收入,保护流转农户的合法权益。

2、组织干部对农户进行问卷走访调查,重点围绕群众知晓、干部认识、程序规范、纠纷调处、政策执行等内容查找问题、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中可能存在或正在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进行预防,确保确权颁证不走过场;

3、加强宣传和培训,通过印发宣传资料、举办讲座等方式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进行宣传,真正做到了人人懂政策、人人讲政策、人人按政策办事。

4、加强调查研究,探索农经工作及土地流转新思路。开展专题调查,进行分析研究。在对统计年报进行认真汇总分析的基础上,深入农村进行调研,随时掌握农村经济运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同时进一步加强乡镇农经机构队伍的培训工作,使农经人员全面了解和掌握业务知识,熟悉党的政策,指导好农村经营管理工作

5、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为契机,加大对农村基层干部的教育力度,切实提高他们对推进农村“三资”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既是一项经济工作,同时也是一项政治工作,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工作不仅是农村基层组织政权建设的需要,更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

2016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整治工作方案
三资”管理监督,工作计划 第六篇

根据省委、市委、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决定在全县村(社区)开展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混乱问题专项整治活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县采取多种措施狠抓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发展不平衡,还存在村务居务财务公开不及时、不规范,假公开、甚至长期不公开,村居民代表、村(居、财)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推选不规范,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不完善,作用发挥不充分,管理不民主、不规范和管理混乱等现象。

二、整治工作目标

通过不断完善“四议两公开”、“四定两监督”等制度,丰富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内容和形式、规范公开程序,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进一步提高全县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强化基层社会治理,建立和完善党领导的基层民主自治机制,保障村(居)民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扎实推进基层民主制度建设,让群众满意得实惠,为全面建成小康农村社会提供强有力保证。

三、方法步骤

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对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改。

第一阶段,筹备部署阶段(9月1日—5日)。搞好学习,进一步认识开展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整治工作的重大意义;搞好调查研究,对本地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存在的问题有充分认识,做到胸中有数,整治有法;拟定本地开展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整治工作方案;动员部署,广泛宣传整治工作的目标、方法步骤、措施,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

第二阶段,认真梳理问题阶段(9月6日—15日)。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认真查摆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解决问题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提出切实的整改措施。

第三阶段,集中整改阶段(9月16日—30日)。集中时间、集中人力、集中精力对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认真整改,着力解决群众关心、关注、关切的问题。

第四阶段,建立长效机制阶段(年底前)。结合第九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依法推选村(居)民代表,建立健全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依法推选村(居、财)务监督委员会,完善和落实工作职责,完善村务公开制度等,保证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持续深入推进。

四、整治工作措施

(一)建立和健全相关机构,明确工作职责。

1、健全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实施小组。

健全以村(居)支部书记为组长,村(居)委会主任为副组长(书记、主任一肩挑的或人数较少的村(居)可不设副组长),“两委”成员为组员,人数3至5人的村务居务公开实施小组。

其主要职责是:认真贯彻有关村务居务财务公开民主管理政策以及上级精神;讨论、研究、部署村务居务财务公开的重大问题;搞好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工作;倾听村务居务财务公开监督委员会和村(居)民的意见、建议和质询,并做到件件有落实;廉洁自律,加强自身建设。

2、推选村务居务财务公开监督委员会。

落实由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3至5人的村务居务财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由委员会成员推选产生。村(居)党支部、村(居)委会成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村务居务财务公开监督委员会成员。

其主要职责是:审查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各项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时间是否及时,公开程序是否规范;收集、整理、调查群众反映的问题,并及时反馈给村(居)党支部、村(居)委会和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实施小组,负责向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报告监督情况;监督建立村务居务财务公开档案;代表村(居)民民主理财。

(二)规范村务居务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时间、程序和形式。

1、村务居务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村务居务财务公开的内容一般可分为财务公开、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政策落实、公益事业建设、社会救助、计划生育、工作计划、村(居)干部管理等八个方面。重点公开财务、村(居)民自治事务、政务。

财务公开的内容包括:各项财务计划、收入、支出、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农民居民负担等。

村(居)民自治事务公开的内容包括:村(居)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村(居)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村(居)公益福利事业建设、村(居)干部年度工作目标、工作安排、民主评议方案、村土地承包经营方案及土地流转情况、村(居)干部及村(居)民的社会保险等。

政务公开的内容包括:国家关于城乡的有关政策,计划生育、宅基地审批、征用土地补偿、救灾救济款物发放、招工征兵、优抚五保、水电费代收代缴、粮食补贴、医疗补贴、教育补贴、兴修水利、农税改革、退耕还林、国家扶贫开发项目等。

同时,要根据城乡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情况、及时丰富和拓展村务居务财务公开的内容。

2、村务居务财务公开的时间。

一般村务居务财务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单项工作在任务完成后一次性公开。

3、村务居务财务公开的主要程序。

村务居务财务公开的基本程序是:村(居)民委员会根据本村(居)的实际情况和工作要求提出公开的具体方案;村务居务财务公开监督委员会对方案进行审核;村(居)党支部和村(居)民委员会联席会议讨论确定及时公布。

4、村务居务财务公开的主要形式。

村务居务财务公开主要采取设立村务居务公开栏的形式进行。同时,还可以通过广播、“明白纸”、会议等其他有效形式公开并根据形势发展和群众意愿不断丰富公开形式。

(三)加强对农村集体(含村改居)“三资”管理。

理顺管理体制,建立党委领导、纪委组织协调、财政业务指导、农业具体实施,县自主管理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围绕“村组摸底、建立台账、财务代理、阳光交易、网络管理”的总目标,进一步规范“三资”管理,做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七有三统一”,即有组织领导、有管理机构、有办公场所、有台账管理、有代管制度、有交易中心、有工作流程图,并做到统一名称、统一工作职责、统一管理流程。在全面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加强对基础数据的整理收集和核实,扎实开展数据转录工作。经常性对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对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制止、早整改。建立和完善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发布、报送审核、统计汇总、梳理分析、监督考核、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实现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网络平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运行。

(四)切实受理群众监督举报。

村务居务财务公开一是通过村务居务财务监督委员会进行监督;二是村(居)民进行监督。村(居)民对公开的内容有疑问或不同意见,可以通过意见箱或口头向村务居务财务公开监督委员会反映,也可以向村(居)党支部、村(居)委会询问或以书面形式向乡县(街道)及有关部门反映(举报)。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实施小组要在一周内在反馈栏或召开质询会议给予解释或答复。

(五)扎实推行村务居务财务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工作法。

凡涉及村(居)经济、社会、文化、事务、基础设施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须经由村(居)党组织提议、“两委”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居)民代表会议或村(居)民会议决议程序。做到在充分征求党员、村(居)民代表及广大村(居)民意见并认真调查论证,集体充分酝酿和讨论,群众监督的基础上实施,使村(居)重大事项做到提议准确、商议充分、审议广泛、决议民主、公开准确及时,确保村(居)重大事项实施既符合法律规定和上级要求,又符合本村(居)发展实际和群众意愿。

(六)建立健全村(居)委会报告工作制度和村(居)民对村(居)干部评议制度。

村(居)委会主任要定期向村(居)民代表会议或村(居)民会议报告工作,对村(居)民代表会议或村(居)民会议提出的问题要及时解答,及时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村(居)委会班子成员每年要接受村(居)民的民主评议,对评议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改。

五、落实责任,确保实效

(一)加强领导。各村(居)委会要认真研究开展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整治工作,出实招,现实效。明确村(居)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村(居)分管组织工作干部为直接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扎实开展对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进行专项整治,把整治工作的好坏,作为衡量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成效的重要内容。要建立县领导干部整治工作联系点,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使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集中整治。要集中时间、集中人力、集中精力对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进行专项整治,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在保证整治质量的前提下,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任务。

(三)突出重点。要扭住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整改。如:完善“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运行机制,提高基层干部操作能力;依法推选村务居务财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落实工作职责、依法推选村(居)民代表,充分发挥作用;完善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和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制度,严格执行;制定村务居务财务公开目录,充实内容,规范程序及时公开等。

(四)建立机制。建立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长效机制。要按照“四定两监督”要求,建立健全相关机构,落实相关职责,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严格执行。做到定职责、定目标、定考核、定奖惩,自觉接受上级党组织监督,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监督,促进村务居务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持续深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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