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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计划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08-11    阅读:

篇一:乡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计划
向阳村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计划

向阳村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增强重大事项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进一步完善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的长效机制,有力保障我村的和谐发展,根据《八道河子镇重大事项社会风险评估化解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预防为主、标本兼治”,对重大事项可能出现的稳定风险实行超前预测、超前评估、超前化解,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减少和消除社会稳定风险,不断提高民主决策水平和维稳水平,为建设“平安八道”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评估化解的范围

本实施办法所指重大事项,是指在改革发展过程中,凡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关系到较大范围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关系到相当数量群众切实利益的重点工程项目,关系到群众利益的重大改革,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敏感性问题。

三、评估标准内容

1、合法性。主要测评:是否符合党的现行政策和国家

的法律、法规,是否有充足的政策、法律依据;是否遵循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是否界定准确,调整、调节的依据是否充分。

2、合理性。主要测评:是否坚持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

展观,是否符合大多数群众的利益需求;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水平,是否具备其必要和可行性;是否正确反映绝大多数群众的意见,兼顾了各方面利益群众的不同需求,兼顾了人民群众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得到大多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3、程序性。主要测评:是否经过严格的审核、核准、

备案的法定程序;是否经过严谨周密的可行性论证;编制的方案是否具体、详实,配套措施是否完善;重大事项实施或出台的时机是否成熟,相应的主、客观条件是否基本具备。

4、稳定性。主要测评:政策是否具有稳定性、连续性

和严密性,并与周边地区相关政策基本协调一致,不会导致相关地区、行业、群众的相互攀比;是否存在潜在不安定因素,可能引发越级访、集体访或群体性事件等;化解措施是否完善,能否彻底解决社会稳定风险。

5、有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的其他方面。

四、评估化解程序

1、确定评估事项。凡涉及评估化解范围内情况之一的,应确定为评估事项。

2、分析预测。对评估事项可能引发的社会不稳定因素

逐项进行科学分析预测。

3、编制报告。编制有情况、有分析、有化解措施、有

应急处置预案的全面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报告

4、报送审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报告作为审批要

件之一,报送重大事项的决策审批机构审查。存在社会稳定风险且化解措施不完善、不到位的,应暂缓实施或暂不实施。

5、跟进化解。跟进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妥善化解社会

稳定风险。

五、评估化解责任

对属于评估化解范围内的评估事项,由村支部书记牵头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报告,然后交镇综治办审查核准。

六、工作要求

1.抓制度落实。高度重视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预测评估化解工作,把它作为源头防范的一项重要举措和维护稳定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日常工作计划,统筹安排,认真抓好落实。凡是出台实施事关广大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改革等事项,都要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开展工作。

2.抓工作成效。在执行过程中,既要坚持对重点项目的稳定风险进行评估,又要正确处理好与关部门的关系;既要体现大多数人的意愿,又要重视反对意见,正确处理民意主流和少数人意见的关系,做好教育引导工作,防止产生过激和极端行为。在重大事项决策中,要充分尊重和运用预测评估成果,科学决策,防止或减少社会稳定风险。

向阳村村民委员会

篇二:乡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计划
顺溪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方案(改)

顺溪镇违法建筑防控治理社会稳定风险评

估机制的方案

为了在顺溪镇全面展开拆除违章建筑工作,正确处理违章责任人、执法单位与社会稳定的关系,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减少和消除因为拆违工作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建立“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综治维稳部门指导考核”的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和评估机制,对拆除违章建筑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过程中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或公共安全的事项,进行系统分析、先期预测和科学评估,以提供客观、科学、正确的决策依据,提前制定风险应对策略和实施预案,确保拆违工作稳步推进。

一、基本原则

1、源头治本、预防为主原则。坚持标本兼治,变被动化解为主动预防,通过科学系统地预测、分析和评估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拆违过程风险和事后风险,在拆违工作组织实施前把风险降到最低程度或调整到可控范围。

2、科学、民主决策原则。增强拆违执法行动的分析、评估和决策的透明度,完善决策信息和智力支持系统,运用论证、听证和公示等公众参与程序,广泛征询社会各方意见,提高决策的科学性,防止片面性。

3、合法、合理并重原则。在推进依法拆除的过程中,尊重相关利益群体的合理诉求,确保拆违行动的决策部署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又充分考虑绝大多数群众的现实和长远利益。

4、权责统一原则。按照“谁决策、谁负责”、“谁执行、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承担拆违事项决策、执行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责任,切实把社会稳定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

5、兼顾局部与全局原则。坚持拆一处违章建筑就要做好一处维稳的原则。

二、评估范围

1、决策评估:评估当事人承受能力、评估拆违对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的影响、评估对地方发展或对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侵犯程度

2、拆违过程的评估:评估拆违方式的利弊优劣,做好过程中相对弱势人的安抚和相对强势人的管控。

3、拆除后的评估:评估违章建筑拆除后重新建设的可能性,评估违章建筑当事人的事后反应程度及做好相关预案。

4、顺溪镇人民政府认为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其他事项。

三、评估主体

住建、国土、三改一拆办公室等单位部门是组织实施拆违风险评估的责任主体,负责承办拆除违章建筑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和评估工作。顺溪镇党政办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对风险内容开展全面审查评价,形成科学、客观、全面的风险分析和评估报告,并依据评估报告提交镇党委、政府办公室审查后报分管领导审定,重大事项提请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

【乡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计划】

1、国土所负责牵头做好对违反土地相关政策方面的违章建筑拆除工作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3、住建所负责牵头做好对房屋安全和违反城乡规划等方面的违章建筑拆除工作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4、派出所负责协助做好交通疏导等方面的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6、卫生院负责协助做好心理、生理等方面的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7、安监站负责协助做违章建筑安全性的风险评估工作。

8、司法所协助做好拆违纠纷矛盾等方面的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关于拆违其他问题或事项的稳定分析和风险评估工作,应根据各部门的职责做好各自的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四、评估内容

1、合法性评估。2、合理性评估。3、可行性评估。4、安全性评估。5、稳定性评估。

五、评估程序

1、确定评估事项,制定评估方案。

2、收集掌握情况,实施重点论证。

3、组织分析论证,形成评估报告。

4、上报核查审定,运用评估结论。

5、全程跟踪实施,切实维护稳定。

6、建立报备制度,适时督查督办。

六、强化责任

镇党政领导对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和评估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是落实拆除违章建筑维护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责任领导,党政办是维护拆违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具体把关部门,对需要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讨论的拆违重要事项要严格把关。牵头或协助单位领导对拆除违章建筑维护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负相应责任。

强制拆除 违法建设房屋社会稳定

风险评估报告

一、 违法建设房屋的基本情况:

【乡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计划】

二、强制拆除原因:

三、强制拆除的风险分析:

(一)有利的因素:

1、

2、

3、

4、

5、

篇三:乡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计划
2015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

第1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三者之间的关系,处理好我县经济发展和审计工作的关系,切实维护全县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为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根据县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主动维护稳定和“关口前移、重心下移、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总体思路,对重大事项可能出现的稳定风险先期预知、先期评估、先期化解,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排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确保地方社会稳定。社会风险评估采取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二、范围和内容

本实施方案所指的重大事项,是我对涉及我县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审计项目等。

(一)风险评估范围。

凡涉及我市群众利益方面的重大审计项目。

(二)风险评估的内容

1、是否符合大多数群众的利益需求,是否对涉及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较大的影响;

2、是否会引发大规模集体上访或其它群体性事件,化解的办法、措施是否切实可行;

3、除上述几方面外,开展工作中遇到的可能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也要进行风险评估。

三、风险评估的责任主体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责任主体是制定重大事项的职能部门。我局各股室分别对各自工作职责范围内涉及的重大审计项目进行评估。

四、评估程序和步骤

(一)成立临时评估组织

根据县要求,结合我局的工作性质,决定成立临时评估小组,由各股室负责人组成评估小组并负责制定评估方案。

(二)开展民意调查

各股室应向社会广泛宣传审计,让群众全面了解审计相关内容,要多途径、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征求意见,特别要注重征求涉及直接利益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要及时收集、归纳、整理群众的意见、建议,真实完整地反映广大广大群众的意愿。

(三)进行分析论证

如遇有分歧,产生异议的重大审计项目,应及时组织召开听证会,邀请有关人员代表参加,与会人员进行认真深入讨论、协商沟通、分析评议和科学论证,会后形成明确的论证意见。

(四)评估结果处理

局临时评估小组对该项工作进行全面汇总和分析论证,根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对重大事项的实施作出可实施、暂缓实施或不实施的定性处理。对存在一定风险,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急需实施事项,责任主体科室、所要提前制定预防和处置应急预案,积极化解社会稳定风险。

(五)评估报告的报送

评估主体必须将存在风险的评估报告报送局临时评估小组,并研究讨论解决办法和及时上报县维护稳定办公室。

五、责任追究

对应该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而不组织评估或虽组织评估但化解和处置措施不落实而又不上报局维护稳定办公室,导致引发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的,对有关股室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责任追究由局临时评估小组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后由局维护稳定领导小组实施。

第2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

根据中央、省委、苏州市委关于积极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工作意见和我市《全市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办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推动我市经济又快又好的发展,结合我局规划编制及行政许可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XX大精神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工作总要求,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在规划编制及实施管理中,正确把握依法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关系,力争做到对群体性事件及苗头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了,处置得好,切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降低社会政治影响和经济损失,营造一个长期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范围及评估主要内容

(一)评估范围: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重大决策,涉及城市老城改造项目、城市建设中的规划变更调整等。

1.市政用设施的选址,变电站、无线发射(微波通讯)塔站、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公共停车场等项目的选址。如周边有住宅建筑,可能影响市民合法权益,引发上访的

2.老城区改造地块

3.重大项目规划方案

4.对周边影响较大、涉及利害关系人较多的规划行政许可

5.住宅项目规划方案变更等

(二)评估主要内容:

实施风险评估必须包括下列内容:

1.合法性评估。主要评估决策、项目、方案是否符合法律政策规定,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等。

2.合理性评估。主要评估决策、项目、方案是否考虑到各方面群体的利益,是否兼顾群众的现实与长远利益等。

3.可行性评估。主要评估决策、项目、方案决策时机是否成熟,与本地区经济社会以发展总体水平是否相适应。

4.安全性评估。主要评估决策、项目、方案实施后是否会有引发重大社会矛盾等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这些隐患能否得到有效消除,是否有相应预案。

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步骤

1.确定评估事项,制定评估方案。业务科室及其分管领导在规划编制及行政许可中根据具体情况,提出评估建议。由领导小组确定列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事项,责任科室要及时制订评估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组织形式,时间安排及具体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广泛调研论证,预测预判风险。根据实际情况,责任科室要采取专家咨询、专题座谈、实地勘察、公示公告、听证会等形式,充分听取行政相对人和利害关系人的诉求。并对意见、建议进行归纳、整理、力求准确判定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

3.科学评估分析,形成评估报告。责任科室对可能引发的各种社会稳定风险事项进行分析预测,特别是对可能引发的矛盾冲突,涉及对象、范围、反映的问题和激烈程度做出综合判定,形成《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报告》,对事项提出可实施、暂缓实施或暂不实施的建议。并根据稳定隐患,制定应对策略和应急预案。

4.审查评估报告,建立备案制度。责任科室应在评估结束后3天内将《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报告》报送领导小组。评估领导小组审核报告,审查决定事项的实施、暂缓实施或不予实施。并报送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5.坚持全程跟踪,实行动态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事项经分析评估付诸实施后,责任科室要不间断地听取相关群众意见反映,及时发现新风险隐患,跟进对策措施,确保评估事项顺利推进。

四、责任追究

将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纳入工作目标管理和考核内容。对因没有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而存在重大隐患或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且造成重大影响的,对责任科室,分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五、领导小组

组 长:许振敏

副组长:盛雪东

成 员:单俊炜、何剑鸣、沈 军、陈立新、邵桂林、张玉梅

协 调:办公室(法规科)

第3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重大事项决策、执行、实施过程中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和隐患,维护全镇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根据《中共安康市委办公室、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安办发[20XX]26 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稳定优先的原则,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机制,通过机制创新,准确预测、提示、规避和化解稳定风险,主动将存在或潜在的不稳定隐患降低到社会可承受的范围,有效防止和克服抓改革发展和抓社会稳定脱钩的倾向,防止和克服因决策、政策、项目、改革的偏差而引发的不稳定隐患,实现由被动保稳定向主动创稳定的转变,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确保全镇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为建设平安滔河、和谐滔河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评估。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全面、科学、规范的评估标准,坚持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统筹考虑发展需要与承受能力的关系,正确履行法定职责。

(二)科学评估。尊重客观规律,运用科学的方式方法实施评估,做到现实性和前瞻性相结合,使决策符合社会发展规律,切实增强评估的科学性、可行性、权威性。

(三)民主评估。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进一步拓宽公众参与决策的渠道。对争议较大、专业性较强、影响面较广的评估事项,要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听证、论证,做到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策相结合,使决策能够体现和反映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四)公开评估。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的事项外,重大决策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并通过网站、新闻媒体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确保群众的知情权,进行舆论评估和监督。

三、评估范围和重点领域

(一)主要范围

1、关系到较大范围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管理、社会保障等重大决策;

2、涉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有关民生问题的政策制定或修改;

3、关系到产权转让、资产处置、职工安置等重大利益格局调整的企事业单位改革或改制;

4、有可能在较大范围或较长时间内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重大影响的市政规划和项目建设;

5、涉及到诸多利益群体或较大群体利益的行业政策调整;

6、涉及到生产安全、市场安全、食品安全、药品安全、重大疫情、交通安全等重大措施的制定、调整;

7、其他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事项。

(二)重点领域

1、国有、集体企业重组改制、关闭破产中的产权转让、资产处置、人员分流安置和社会保障等;

2、农村土地、林地经营权转让,项目建设和乡村规划建设中的农民土地征收、补偿和人员安置,基础设施建设筹资酬劳,进城务工人员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合作医疗、计划生育、农业生产用水等涉及农民的政策性收费等;

3、行政区划调整、旧城改造、保障性住房规划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居民安置;增加居民、企业负担的城市公用事业价格和收费标准的调整等;

4、资源开发和交通、水利、公共服务设施等重点项目建设中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工程选址、实物调查、土地征用、拆迁补偿、移民安置等;

5、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最低工资标准、最低生活保障、促进就业等政策的重大调整;教育收费标准的调整;重大疫情的预警、防控等;

6、机关、事业单位改革程序及改革中的人员分流安置、资产处置、社保关系、职工待遇调整等;

7、环境保护收费标准的制定和调整,可能造成环境现状改变或较大污染物排放的项目建设等。

四、评估内容【乡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计划】

(一)评估合法性。主要分析评估重大事项的制定和出台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是否与现行政策、法律、法规相抵触,是否有充分的政策、法律依据;重大事项所涉及政策调整的对象和范围是否界定准确,调整的依据是否合法;是否坚持严格的审查审批和报批程序。

(二)评估合理性。主要分析评估重大事项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是否坚持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是否符合大多数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否超越当地财力和绝大多数群众的承受能力,是否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程度有机地统一起来;是否得到大多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是否兼顾了人民群众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反映如何。

(三)评估可行性。主要分析评估重大事项是否经过必备的论证、听证和公示等公众参与程序;是否经过严谨科学的可行性研究论证;是否符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能够为本级财力所承受;相关政策是否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和严密性;出台的时机是否成熟;是否充分考虑到时间、空间、人力、物力、财力等制约因素;方案是否具体、详实,配套措施是否完善;所涉资金的投入是否能够到位;重大事项出台后是否会造成相关行业、相邻地区群众的攀比。

(四)评估安全性。是否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对生态环境有何重大影响;当地群众对该项目建设有无强烈的反映和要求;可能产生环境污染、生态环境破坏的项目,是否有科学的治理和环保配套措施,是否具有相关权威部门的环保鉴定或审批手续;重大事项的制定和出台是否会影响生产、市场、金融、食品、交通等领域安全,是否会引发较大的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事件,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哪些较大的社会治安问题;是否会给周边的社会治安带来重大的冲击;重大事项实施前,治安突出问题和混乱地区是否得到有效整治。

【乡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计划】

(五)评估可控性。主要分析评估重大事项是否存在可能引发不稳定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隐患;对可能出现的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问题,是否制定相应的预防预警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是否有化解矛盾的对策措施,是否在可控范围之内。

五、评估责任主体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责任主体是指有关决策的提出部门、政策的起草部门、项目的报建部门(单位)、改革的牵头部门以及重大事项、重大项目的最终决策、审批部门,以及重大事项方案制定的职能部门。如重大事项是党委、人大、政府制订出台的,由党委、人大、政府指定评估责任主体;如涉及到多部门、职能交叉难以界定责任主体的,由党委、政府指定责任主体。重点责任部门的具体分工如下:发改局负责牵头重大改革决策等方面;经贸局、体改办负责牵头所属的企(事业)单位改制等方面;住建局负责重大城镇建设项目的规划、建设、房屋拆迁、小区物业管理等方面;国土资源局负责因重大建设项目所需土地开发、土地统征、储备和矿产资源开发等方面;交通运输局负责牵头交通运输等方面;水利局负责水土保持、水资源利用等方面;环保局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人社局负责社会就业、劳动保障、劳资劳务纠纷等方面;物价局负责物价管理方面;卫生局、药监局负责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及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农业局、林业局负责农业生产、林业生态、林权制度改革等方面;扶贫局负责做好移民搬迁等方面;其他各职能部门根据工作职能,负责做好本部门、本系统的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各镇办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重大决策实施、重大政策制定、重大项目主管、重大改革措施的评估责任主体。镇维稳办、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督促、检查、指导和协调工作。【乡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计划】

六、评估程序

(一)确定评估项目。凡属于本《实施方案》确定的评估事项,都要纳入评估范围,严禁漏项。各责任主体要在3月底前将本年度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计划表报镇维稳办备案;每月20 日前上报工作进展情况报告表;对未备案的事项,一律不予审批。

(二)制定评估方案。评估事项确定后,要合理制定评估方案,明确评估牵头和协助部门责任、评估人员责任等,明确评估责任、内容、方法等,适时组织评估;并建立专项工作档案,做好资料的规范化收集和整理以备查。

(三)广泛征求意见。责任主体要采取走访群众、抽样调查、媒体公示、召开听证会、与利益相关方进行座谈、组织专家分析论证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特别是利益群体的意见和建议,准确把握群众对评估事项的态度,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及时回复社会各界和群众的质疑,对拟做出的重

大决策和重大项目进行修订完善。

(四)认真分析预测。根据了解掌握的有关重大事项的第一手资料,按照评估的主要内容,对重大事项确定之后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逐项进行分析预测,科学、客观地做出评估。必要时,可以邀请相关专家、学者、有关党政领导召开稳定风险评估会和听证会,进行科学论证。特别要对利益群体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综合分析评估,对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逐项进行分析,评估预测风险发生的概率,矛盾冲突涉及的人员数量、范围和激烈程度,以及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等。对重大复杂疑难事项,要征求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五)划分风险等级。责任主体在对科学分析预测和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做出风险等级评估,并根据风险等级,提出实施建议。风险等级一般分为四个等级,四级为无风险,三级为风险较小,二级为风险较大,一级为风险大。对群众欢迎、条件成熟、无稳定风险或稳定风险较小,经采取相关措施可以化解的,提出可以实施的建议;对群众和相关利益方有异议的,有一定稳定风险且一时难以化解的,提出暂缓实施或部分实施的建议,待条件成熟后再予实施;对矛盾隐患集中、稳定风险大、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或极端事件的,提出不予实施的建议。

(六)形成评估报告。评估领导小组要对评估事项实施的前提、时机及后续社会影响、配套设施等进行科学分析和研究论证,做出总体评估结论,形成评估报告。评估报告一般包含以下内容:重大决策或重大工程项目的概括,开展评估有关情况、稳定风险因素分析、稳定风险等级评价、重大事项实施建议、化解风险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等内容。

(七)确定实施意见。责任主体根据评估报告提出的意见,确定重大事项是否实施,并按有关决策程序向有权做出决定的组织机构报送重大政策草案、重大项目报告、重大改革方案;评估报告经审批、审议部门审查后,报送镇级分管领导审定,对重大事项做出可实施、可部分实施、暂缓实施或不予实施的决定;对存在涉稳重大问题的应报镇委、镇政府审定。评估报告一经审定,责任主体应在决定的次日将评估报告及审定意见分别报镇维稳办、镇联席办备案。

(八)落实应对措施。重大事项出台实施后,责任主体部门要根据分析评估情况,制定和落实化解不稳定因素、维护社会稳定的应对措施。对可能出现的不稳定隐患要制定应对预案,有针对性地做好群众工作,严防影响社会稳定重大事件的发生。在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出现新的重大不稳定情况,责任部门要按照预案及时妥善处置,或对重大事项做出适当调整。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办、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把它作为维护稳定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抓落实。要加强领导,认真部署,精心组织,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由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和工作方案,于3 月30 日前报镇维稳办、联席办。要完善工作机制,建立经常化、规范化的工作流程,确保评估工作有序进行。

(二)严格执行制度。各乡镇、各部门要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制定实施重大决策、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改革措施的前置程序和必要条件,建立严格的工作制度,坚决杜绝未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而盲目进行重大事项或项目决策。要充分尊重和运用预测评估结果,科学决策,统筹协调兼顾好国家、集体、个人等各方利益,凡是有损大多数群众利益的事情坚决不做,凡是绝大多数群众不予理解支持的政策坚决不出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发生。要认真总结经验,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创新,逐步完善,真正建立起源头预防、主动维稳、防患于未然的长效工作机制。

(三)加强协作配合。各部门、各单位既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和归口管理的要求,统筹落实好本辖区、本系统、本单位的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又要树立一盘棋的思想,统筹兼顾,加强协作,相互配合,正确处理好责任部门和相关部门的关系。要坚持依靠业务部门对作决策、出政策、上项目、搞改革中的稳定风险进行评估,又要坚持维稳部门有重点地主动深入一线了解掌握真实情况,正确处理好维稳部

门与业务部门的关系。要正确处理事项专业性和所涉人员大众性的关系,做好专业知识的宣传解释工作。要正确处理多数人意见与少数人意见的关系,做好教育引导工作,防止产生过激和极端行为。镇维稳办、联席办要负责对此项工作的督促、协调和指导工作。

(四)严肃责任追究。镇维稳办、联席办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严格兑现奖惩。对应评估而未评估,或在评估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造成评估失实,或防范化解工作不落实、不到位,以致引发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给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的,对有关单位及其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对事先经过风险评估,并落实了风险应对措施,但仍引发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给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的,酌情减轻责任追究。构成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第4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最大限度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建立健全重点工程建设领域重大事项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机制,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影响工程建设稳定的隐患,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评估内涵

本方案所称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指重点工程建设领域重大事项决策和实施是否可能引发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进行先期预测、先期研判、先期介入。在作出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决策或组织实施其他重大事项之前,由决策单位或组织单位牵头,协调重大事项涉及的相关部门,广泛征求意见,通过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进行分析研判,提出风险评估报告。对有风险的重大事项,根据风险评估报告,进行风险化解,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和不稳定事件的发生,保障重大事项的顺利实施。

二、评估原则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以人为本、科学决策;预防为主、统筹兼顾;谁主管、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

三、评估范围

根据应评尽评的要求,对与广大市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牵涉面广、影响深远,易引发矛盾纠纷或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的重大事项,都应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重大事项包括:

(一)因重点工程施工,可能对沿线单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的建设事项。

(二)关系到单位职工人员安置、社保关系、职工待遇及重大资产处置等重大改革改制。

篇四:乡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计划
2015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

第1篇: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加自觉、主动地落实稳定是硬任务、第一责任的要求,全力打造和谐稳定的新天河,根据区委、街道有关文件要求,现就在三合社区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定稳定压倒一切的原则,建立健全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决策、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改革措施等制定实施的前置程序和必备条件,是实现改革、发展、稳定三者的有机统一,为全街大建设、大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在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应坚持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按照规范程序,准确研判社会风险及可控度,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不稳定隐患和问题的发生。

2、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和分级负责、归口评估的要求,街直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重大事项社会风险评估工作。

3、源头治理、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主动推进,防范关口前移,努力做到维护社会稳定与促进改革发展同规划、同部署、同实施、同监督、同考核。

4、客观公正,民主决策。在对重大事项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过程中要充分运用论证、听证、公示、民意调查等公众参与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方意见,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二、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主要领域

凡在我社区经济社会发展中,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涉及相当数量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改革,涉及较多群众切身利益被国家、省、市、区、街道拟定为重点工程的重大项目以及事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和问题,事前都应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1、重大决策: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居民安置;养老、医疗、失业工商、生育保险和最低工资标准、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的重大调整;促进就业重大政策的调整;城市公用事业和教育收费标准的调整;农村土地、林地经营权转让,村规划建设问题,重大疫情的预警、防控等。

2、重大改革:企业改制重组、破产关闭中涉及的人员分流、安置及资产处置、社会保障等;机关和事业单位改革程序及改革中的人员分流安置、资产处置、职工待遇调整等。

3、重点项目:水电、矿产、旅游等资源开发和交通、水利、公共服务设施、工业项目等重点项目建设中,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工程选址、实物调查、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和可能造成环境现状改变或较大污染物排放的项目建设等。

4、其他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各种大型活动、群众聚会、重要节假日、重大交通事故、其他涉及较大范围或相当数量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等;社区认为需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事项。

三、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主要内容

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牵涉面广、涉及人员多,易引发不稳定问题的重大决策、重大改革、重点项目及其他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等,社区要围绕其中可能存在的稳定风险,开展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等评估工作,分析不稳定隐患和问题的风险程度和可控程度。

1、合法性评估:(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2)是否符合上级制定的政策;(3)政策调整、利益调整的法律、政策依据是否充分;(4)是否符合法定程序等。

2、合理性评估:(1)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2)是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3)是否反映绝大多数群众的意愿;(4)是否兼顾各方面利益群体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5)是否符合各方面利益群体的不同诉求。

3、可行性评估:(1)是否开展了前期宣传解释工作,征求了群众的意见,并为绝大多数群众接受和支持;(2)是否符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是否考虑到时间、空间、人力、物力、财力等制约因素;(3)出台的时机是否成熟,是否经过严格的审查审批和报批程序;(4)是否具有相关政策的连续性和严密性;(5)实施方案是否周密、完善、具体、可操作;(6)重大事项出台后是否会给其他地方、其他行业、其他群众带来负面影响。

4、可控性评估:(1)是否存在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2)是否有相应的预测预警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是否有化解矛盾的对应措施;(3)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哪些较大的社会治安问题,是否会给周边的社会治安带来重大的冲击;(4)重大事项实施前,治安突出问题和混乱地区是否得到有效整治。

5、其他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因素的评估。

四、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责任主体单位

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评估”的原则,凡应进行评估的事项,有关决策的提出部门、政策的起草部门、项目的报建部门、改革的牵头部门是负责组织实施风险评估的责任主体单位,涉及到多部门职能交叉而难以评估直接责任单位的最大事项,由街道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指定评估责任单位。

五、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相关程序

1、确定评估事项,制定评估方案。责任主体单位要依据工作需要确定评估事项,合理制定评估方案,广泛征求基层和相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准确把握评估重点,做好评估的各项准备工作,适时进行评估。每年元月,街直部门将本年度需作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重大事项报街道维稳办。

【乡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计划】

2、成立评估组织,准确分析评估。对确定需要评估的项目,社区相关部门应成立强有力的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组,并按评估内容要求,牵头组织专家和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开展评估工作,工作组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具体分为。(1)土地征用评估专业组:由街道规划办牵头,相关部门参与。(2)拆迁评估专业组:由拆迁指挥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3)工资调整评估专业组:由社会事务办牵头,相关部门参与。(4)重大项目建设评估专业组:由经济发展办牵头,相关部门参与。必要时,可根据各重大事项的具体情况,邀请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专家、法律工作者、社会知名人士参与。工作组要围绕评估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及其它相关问题,采取座谈会、问卷调查、重点走访、民意测验等形式,深入实地、深入群众,了解掌握实际情况,征求直接利益群体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全面分析研究,特别是对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要逐项进行分析研判。对重大复杂疑难事项,视情征求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3、综合评估成果,形成评估报告。评估工作组结合各方面收集掌握的材料、情况,通过认真分析研究,做出总体的评估结论,形成评估报告。评估报告应对重大事项实施后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发生的概率,矛盾冲突带来的负面影响等作出准确的表述,并明确提出应对策略和处置预案。

4、审查评估报告,决策机关作出评估决定。社区对做出决定的机构依照法定程序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对评估事项作出“实施”、“完善后实施”、“部分实施”、“暂缓实施”、“不实施”的决定。决策机构做出决定后应及时将决定情况和相关要求反馈责任主体单位,并对预防和化解矛盾风险、做好稳定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5、制定维稳预案,落实维稳措施。重大事项出台后,责任单位要针对预测评估出来的涉稳较大隐患,研究制定预防和处置工作预案,落实化解不稳定因素、维护社会稳定的具体措施,有针对性地做好群众工作。

六、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组 长:汪广飞

副组长:罗庆忠

成 员:吕海霞、张先贵、刁吉勇、任桂荣、孙其文、

唐正林、裴正直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街风险评估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办工作,对社会稳定风险较大,有可能引发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众性事件的重大事项组织召开评估事项风险审核会议,对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相关责任人将追究其责任。

2、加强协作配合。社区要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理念,加强协作、共同做好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切实把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降至最低。

3、严格追究责任。对应评估而未评估,或在评估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造成评估失实,或防范化解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引发不稳定问题或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依纪依法追究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

第2篇: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

按照自治区卫生厅新卫发[20XX]27号《关于印发自治区卫生系统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试行)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重大事项决策、执行、实施过程中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和隐患,保证我院和谐稳定、各项工作顺利、健康开展,结合本院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维吾尔医医院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领导小组,负责我院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决策:

组 长:艾尼瓦.买买提

副组长:高建平、夏同德

成 员:阿米娜.阿不列孜、阿地里.赛买提、买买提.霍吉、李淑芳、阿孜古丽.依米提、李忠林

活动办公室设在党政办,由党政办主任阿米娜.阿不列孜负责。

二、评估工作范围:

1、风险评估范围:

1)事关医院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重要政策和重大改革;2)事关医院长远发展工作方针的制定、落实;

3)医院的基础设施建设、大型设备的采购、工程选址;

4)关系医院纠纷多发、医疗安全存在较大隐患的科室的整顿与恢复等;

5)关系广大医护人员切实利益的改革政策的制定与实施,职工待遇的调整、产权转让、资产重组等;

6)其他设计职工群众切身利益和可能引发群众集体上访、群体性事件的事项和社会关注的重大事项。

2、评估工作内容

1)合法性。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党的政策、文件精神等。

2)合理性。是否符合以人为本的可续发展观、是否符合医院近期和长远发展规划、是否与医院的发展速度相适应,是否遵循公平、公正原则。

3)可行性。是否经过严谨科学的可行性论证等。

4)安全性。是否符合可持续发展,重大事项的制定和出台是否会引发较大的社会关注性事件。

5)可控性。对评估后认为存在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和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是否制定了相应的应急措施和预案。

三、评估工作的责任主体与评估结果审核的责任主体

医院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以“谁主管、谁负责、谁决策、谁评估”为原则。

四、评估程序

(一)确定评估事项,制定评估方案。凡是涉及本意见评估范围的内容,均由所属单位或部门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二)成立评估机构,组织开展评估。根据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程度及所涉及的内容,重大事项相对应的科室成立相应的评估机构,采取专家咨询、抽样调查、公示公告、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听取基层意见和相关利益群体代表的合理诉求,并对意见、建议进行归纳、整理,力求准确判定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要重点分析评估群众、利益相关方的真实心态、接受程度以及重大事项实施后可能引发事态的防控能力的评估,并提出对策意见。 (三)评估报告编制与报送。评估小组根据分析论证意见,负责起草该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评估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事项概况、先期预测、民意调查、分析评估、程序依据、稳定风险、意见结论、目前状况等,同时做出总体评估结论,提出意见建议,形成评估报告。

(四)制定工作预案,落实维稳措施。对有风险的重大事项,评估主体在提交评估报告的同时,一并提交风险化解和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对确有不稳定隐患又必须实施的重大事项,不稳定隐患由责任主体及时提请同级党委、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调度化解。

五、责任追究

对应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而不组织评估,或虽组织评估但化解和处置措施不落实,导致引发大规模集体上访或发生群体性事件的,对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

第3篇: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

为认真贯彻市委市府、县委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从源头上控防社会矛盾,保障各重大事项平稳顺利实施,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创造稳定和谐的环境,结合我镇实际,制定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实施办法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稳定是硬任务、是第一责任”观念,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关于维护社会稳定的总体工作部署,以“会诊工作法”为总抓手,坚持主动维稳和“关口前移、重心下移、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总体思路,从决策上反映民意,从制度上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提速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谁主管。是负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的原则;以人为本、客观公正的原则;统筹兼顾的原则;重大事项申报制度。

三、方法步骤

1、成立领导小组。镇委镇政府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为副组长以及各班子成员和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稳定风险评估领导小组,并建立评估人才库(主要包括有关专家、部门业务精熟的人员)。

2、立项、会诊评估。对涉及的重大事项,责任主体单位负责立项及实施,并实行重大事项申报制度,层层把关,涉及多个部门的风险评估由主办或主管部门立项和组织评估。评估方法有责任主体单位组织有关专家、部门业务精熟人员成立专项评估小组,制定评估方案,按照客观、准确、公正、实效的原则,从项目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稳定性等各方面入手进行综合评估。

3、撰写评估报告、进行评估决策。根据评估结果撰写评估综合分析报告,召开稳定风险评估领导小组会议,根据评估报告,按照法定程序和民主集中制原则,进行民主决策,对本项重大事项作出实施、暂缓实施、暂不实施、不予实施的评估决定。

四、保障措施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单位、村要切实加强对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组织领导,切实履行好“重大事项申报制度”和“会诊工作法”,把风险评估作为源头防范和维护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

2、搞好责任落实和协作配合及跟踪督导。重大事项责任主体单位要及时将立项项目上报至镇委领导小组,成立以重大事项的主管部门为责任主体的评估领导小组,组织对重大事项相关部门单位以及专家和业务能手进行评估决策,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事件,为重大事项的顺利实施创造条件。对在实施重大事项之前,不及时认真进行社会风险评估,导致影响稳定的重大问题的部门单位和村,启动责任倒查机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篇五:乡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计划
2016乡镇平安创建工作计划

范文一:乡镇平安创建工作计划

为巩固我乡平安创建成果,提升平安建设水平,夯实平安建设基础,不断深化平安大洲建设,为全乡经济社会实现转型跨越发展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现结合我乡实际,制订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深化“平安大洲”建设主题,以群众对社会平安的需求为导向,坚持健全制度和落实责任相结合,强化服务和规范管理相结合,源头预防和重点整治相结合,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平安创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自下而上、从小到大,层层创建、逐级推动的平安建设创建体系,以“小安”积“大安”、局部平安推动全面平安,为全乡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总体目标,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求真务实、全力推进基层平安创建。年内力争实现全乡80%的村、100%的单位达到创建标准,努力推动全乡平安建设再上新台阶。

全乡平安创建工作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施,具体创建标准是:

1、社会大局稳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健全,社会矛盾得到有效化解,缠访、闹访和群体性上访事件得到有效控制。辖区内矛盾纠纷排查率、调处率均达到100%,调成率达到98%以上;无到市赴省进京非正常访、无越级集体访、无信访积案。

2、治安状况良好。治安防控体系全面落实,防控措施落实,八类主要案件、多发性侵财案件得到有效控制。村、辖区单位刑事治安案件在可控范围(辖区内人口在2000人以上的村刑事案件发案不超过1起,治安案件控制在4起以内;2000人以下村刑事案件控制在0起,治安案件控制在3起以内)。禁毒工作成效显著,无新滋生吸毒人员,无种毒、贩毒、制毒违法犯罪活动。

3、社会公共安全。群防群治队伍管理规范,装备、经费落实,作用发挥好。辖区内无黄赌毒现象、无非法宗教和邪教组织活动;无火灾事故、道路交通和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健全完善,公共安全事件、紧急突发事件的风险管控水平明显提高,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达95%以上。

4、法治环境优化。公民道德和法制观念增强,平安创建宣传深入,群众知晓率、参与率达90%以上。农村家庭成员学法用法、依法维权,男女平等、尊老爱幼,邻里和睦、文明居住,崇尚科学、反对迷信,勤俭节约、爱护环境,做到无毒品、无赌博、无纠纷、无邪教、无家庭暴力、无犯罪。

5、社会管理规范。社会服务管理基层基础平台作用发挥良好,解决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实现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乡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和村级社会服务管理工作站健全完善,规范运行;实有人口网格化管理全面推行,流动人口及特殊人群底数清、情况明,管理服务措施到位;刑释解教、社区矫正等重点人群无脱管、漏控、重新违法犯罪等现象。

三、具体措施

1、健全机制,全力化解社会矛盾。建立由乡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以乡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为依托,其它单位(站所)协同参与的调解机制,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调处,防止激化”的原则,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各村要按照“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的目标要求,坚持矛盾纠纷日排查、周通报、月分析工作制度,严格落实首问首办责任制,乡村干部在遇到纠纷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必须立即赶赴现场了解情况,能够解决的就地解决,力求矛盾纠纷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化解。对重点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实行领导包案化解制度,做到“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把调处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乡综治办负责协调整合辖区内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等力量,定期召开会议,加强督办和检查,形成“党政主导,综治牵头,单位联动,各方参与”的工作格局。要建立纠纷调处回访制度,即对突出的案例或可能反复的纠纷,包村领导干部要同村干部一起上门回访,进一步消除双方怨气,沟通思想。要建立每月信访接待日制度,即乡综治办、司法所及包村挂点干部在各村开展信访接待日活动,深入了解群众思想状况,从而实现源头预防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2、综合施策,集中处理信访积案。以“两访”治理为重点,对近年来产生的信访积案进行全面排查,并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遗漏,实行台账管理,挂牌销号。各村、各单位要以“三无”(无到市赴省进京非正常访、无越级集体访、无信访积案)村、单位创建活动为抓手,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疏导等办法,因案施策化解信访积案,要注重从政策层面研究解决带有倾向性、普遍性和合理性的突出问题,努力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到位。要主动引导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对按法律程序已经处理终结的缠访闹访人员,要做好稳控化解和引导说服工作。对长期缠访闹访和“三跨三分离”的信访问题,采取解决问题、困难救助、三级终结、引导司法诉讼、思想教育疏导转化等多种措施集中进行化解,力争终结一批,息诉一批,最大限度的减少信访积案存量。

3、整合资源,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各村、各单位要坚持把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作为创建活动的关键来抓,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工作流程,配齐配强人员,落实保障待遇。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要通过“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广泛征求党员、干部、群众意见,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要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决策出台的前置程序和刚性门槛,凡是与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容易引发不稳定因素的重大决策,都要组织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努力提高乡村依法行政和服务群众的水平,防止因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侵害群众利益引发群体性事件。由综治办牵头负责,抓好以综治委、视频监控室、矛盾纠纷调解为主的社会服务管理规范运行;由财政所牵头负责,抓好便民服务中心规范运行,整合各项职能,实现集中办公,一条龙服务,一揽子解决。

4、加大投入,健全完善防控体系。乡综治办要健全完善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乡视频监控中心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切实提升社会治安防控水平。各村各单位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尽可能在办公区域、住宅小区、交通要道架设视频监控设施,切实加强对社会面的控制和防范,要挖掘和整合各方面的治安力量,减少防范空隙,压缩违法犯罪的空间;学校要切实加强对农村青少年的教育和管理,积极建立学校家庭和社会“三结合”的教育管理机制;企事业单位要切实加强农村安全生产管理,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由乡综治办协调,派出所、司法所指导,以乡治安联防大队成员为骨干,在敏感节点、重要时段、重点地段和治安问题突出的区域开展治安巡逻。各村各单位要充分发挥群防群治队伍在看家护院中的作用,加强教育培训和考核管理,积极探索创新激励方式,推动职能作用有效发挥。各村要切实落实十户联防值班巡逻制度,人防物防技防并举、自防专防群防结合,确保消除治安死角,提升动态化条件下预防打击违法犯罪的能力,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5、突出重点,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从去年检查的情况看,群众反映较多的还是“两抢一盗”和寻衅滋事、聚众赌博等问题。派出所要加大打击整治力度,增强打击整治实效,要紧紧扭住针对乡村的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打架斗殴等影响农村社会稳定、影响农民增收的各种违法犯罪,始终保持对犯罪分子的高压态势,适时组织区域性统一行动和专项斗争,努力达到“整治一地、稳定一方”的效果。对盗窃、赌博等突出问题,继续因地制宜开展专项治理,努力做到不蔓延、不反复、不回潮。乡综治办、派出所要紧密配合,大力深化反邪教斗争,加强反邪教警示教育和基层无邪教创建活动,切实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识邪防邪意识,最大限度挤压邪教组织活动空间,铲除邪教滋生土壤。

6、强化服务,着力保障民本民生。要牢固树立富民与安民共进的理念,自觉把群众的平安需求作为努力方向,要着力解决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深层次矛盾,把改善和保障民生作为治本之策。各村各单位要突出重点人群服务管理,加强流动人口的摸排登记和服务管理工作,切实做到情况清、底子明。特别要针对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不良行为青少年、涉邪教人员、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等特殊人群,大力实施矫正、回归、关爱、转化、康复“五大行动”,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关怀帮扶体系。要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必接必送和安置帮教制度,提高服务管理水平。要加强对社会闲散人员、不良行为青少年的教育、帮扶、矫治、管理,使他们遵纪守法,与社会和睦相处。各村各单位要不折不扣地把党的各项惠民政策宣传到位、落实到户、执行到人,努力减少因政策宣传和执行不到位引发的信访问题。乡民政办要加强对特殊人群和弱势群体的关注和服务,提高对低收入家庭因突发性生活困难和支出型贫困的救助力度。做好五保供养管理服务工作,切实改善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条件。全面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按季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落实贫困家庭重度残疾儿童集中救治抚养工作,切实改善特殊人群和弱势群体的生存环境。

四、工作要求

1、抓氛围,舆论宣传落实到位。各村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类法制宣传日和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的有利时机,通过组织文艺演出、散发宣传材料、展示宣传图板、粘贴宣传标语等形式,深入广泛地开展平安建设大宣传、大发动活动,使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团体充分认识到平安创建的目的意义、目标要求和任务措施,提高他们的知晓率、认同感和参与度,形成全社会共建共享平安的良好社会氛围。要以“民主法治示范村”、“诚信守法示范企业”、“执法示范窗口单位”等创建为抓手,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形成平安法治联创联建、人人知法守法、各方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

2、抓领导,工作任务落实到位。为加强平安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大洲乡平安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政府乡长、乡人大主席任副组长,其他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综治办,乡综治办主任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及时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协调解决创建活动中存在的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创建活动的日常事务,并作好各种信息情况反馈工作。各村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分解落实目标任务,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创建活动扎实有序开展,坚决杜绝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贯彻文件的现象。

3、抓督导,工作措施落实到位。乡综治办要通过全面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与调查走访相结合的办法,切实加强对平安创建工作的检查督促和分类指导。要对各村、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做到每月一督查,每季一通报。对工作力度大、措施落实好、效果明显的村、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创建活动不重视、工作不得力、措施不到位的村、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落实整改。

4、抓示范,工作成效落实到位。各村、各单位在开展创建活动过程中,既要把握总体目标要求,又要创新活动载体,突出本村、本单位的工作特色,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不断丰富创建活动的内涵,增强创建的实效。要注重抓好示范工作,对工作中的典型和经验要认真加以总结,及时上报,并抓好宣传推广,充分发挥经验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5、抓奖惩,工作目标落实到位。为确保创建活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乡党委、政府将进一步建立健全考评机制,完善考核办法,年终进行考评,并将考核考评结果与工资报酬挂钩兑现奖罚。对工作扎实、成效明显,达到“平安村(单位)”“平安小区”、“平安家庭”、“平安校园”创建标准的,予以命名;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失职、发生重大刑事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和群体性事件等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村(单位)予以黄牌警告;对因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恶性案件,年度群众安全感测评满意程度下降幅度较大的村(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其村(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范文二:乡镇平安创建工作计划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镇今年的“平安乡镇”创建工作,特制定我镇2016年度平安乡镇创建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进法治建设为总揽,以创建法治乡镇、法治单位为抓手,以健全工作体制机制为保障,以发挥普法依法治理职能为先导,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和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为根本,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在县政法委、县综治办的指导下,组织和动员全镇力量,以建立健全社会治安长效工作机制为核心,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为主线,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广泛开展平安建设活动,为青杠坡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1、政治安定。基层组织坚强有力,执政能力不断提高,在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上明显加强,充分发挥堡垒作用,有效防止发生各种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的事件。

2、社会稳定。深入开展“7+5”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各种严重犯罪活动,认真做好“******”等邪教参与者的教育转化工作,严防产生新的“******”等邪教参与者。

3、治安良好。刑事案件万人发案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两抢一盗”案件低于同类乡镇平均水平;不发生重大刑事、治安案件;不发生重大治安灾害事故;辖区违法犯罪人员下降;突出治安问题得到有效治理,无治安乱点。

4、经济运行安全。经济持续稳步发展,经济运行安全,经济秩序良好,市场运行规范,有效预防、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和坑蒙拐骗等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

5、文化活动健康。加强群众性文化建设,各类文化娱乐活动健康有序。加强网吧整顿管理;有效预防政治性非法宣传和违背社会主义道德的演出行为。

6、法治环境优化。公民道德法制观念增强,平安创建宣传深入,群众知晓率、参与率达90%以上。综治先进、见义勇为人员得到及时表彰。

7、群众满意和安全感。全镇治安平稳、社会安定,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和工作秩序得到充分保障,公共安全感明显增强。群众参与平安建设率达到95%以上,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覆盖面达到90%以上,公众对政法队伍的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到90%以上,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和安全感率达到90%以上。

三、工作措施

平安建设力求稳步推进,在每年度均能取得明显进步。

1、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健全领导班子和办事机构。把创建“平安镇”列入年度工作计划,主要领导把重大问题拿在手上亲自抓。把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作为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配强力量,完善制度,强化责任,发挥党的基层组织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整合基层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力量,加强镇村两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建设,配齐配强工作力量,确保平安建设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全面开展“7+5”活动。

2、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村组干部要做到包组包户,坚持民调工作“四在前”的作法,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确保本镇社会稳定。对责任区影响政治稳定和治安秩序的各种不安定因素,要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理,把各种闹事事件和民事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

3、广泛开展“无盗镇”等创安活动,整体推进依法治理工作,要通过创安活动,落实“十子防范”等措施,大力实施“细胞工程”、“三沿防范工程”和“两防两保工程”,创安覆盖率达到80%,依法治理要突出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大力推进村级民主与政治建设。

4、继续“三圈五体系”为载体,深入开展专项斗争和重点整治,狠狠打击“三强行为”,确保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

5、完善社会管理系统。做好特殊群体的管理教育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充分发挥社区矫治功能,加大对刑释解教人员和违法青少年的帮教工作力度,有效降低重新违法犯罪率。各村要对社会闲散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完善流动人口管理,突出抓好流动人口重点人口的管理,减少流动人口中的违法犯罪。加强青少年的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纪律教育和法制教育,特别是对在校学生进行法制和安全教育,引导青少年学法、知法、守法、懂安全。高度重视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协调各方面力量,经常性地开展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文化娱乐场所的监督管理,对违规经营的网吧和电子游戏厅及其他娱乐场所的整治力度。

6、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县党委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一系列重要方针政策,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措施,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7、认真组织好综合治理和法制宣传活动。全镇中小学校要继续做好法制副校长的聘用工作,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的作用。在全镇努力营造创建“平安乡镇”的浓厚氛围,群众对创建“平安乡镇”知晓率高,各“平安单位”、“平安小区”、“平安村”对创建工作要进行经验总结并典型推广等。

四、平安建设考核验收

1、采取平时考评与年终验收相结合的方法,实行百分计奖,按所得分值定为最佳、先进、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五个档次,基本分在95分(含95分)以上的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85分到94分的为合格单位,社会治安责任目标中有两项不达标或75分至84分的为基本合格单位,社会治安责任目标中有四项以上不达标或75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单位,最佳单位从先进单位中拔尖产生。

2、最佳单位由镇党委、政府予以表彰,对第一、第二责任人给予全镇通报表彰。

3、合格单位由镇党委、政府予以定期通报。

4、基本合格单位由镇党委、政府通报批评。不合格单位予以警告,并对责任人进行通报。取消单位及责任人的评先资格。

5、因对责任区的不安定因素和内部矛盾化解不及时,处置不当,一年内发生一起群体性事件或在敏感时期或重大节庆期间有1名“******”练功者上访,直接予处分。

6、责任区内发生一起重大影响的特大刑事案件(包括有影响的黄赌毒事件)或恶性治安灾害事故,或发生1起民转刑重大案件,予以责任人处分。

7、按辖区人口计算,年内“六类”刑事案件(含重大治安事故)和可防性案件的发案案件(含重大治安事故)可防性案件的发案高于全镇平均水平,给予通报批评。

8、发生重大刑事案件或重大治安问题(事故);有意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的,予以通报批评。

9、因领导不重视,分管责任人专工作不力,综合治理措施不落实,造成本责任区治安秩序混乱,被评为全镇后三名的给予批评。

范文三:乡镇平安创建工作计划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切实做好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的各项工作,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特制定20xx年全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以防为主、重在治本”的综合治理方针,继续在抓重点、求突破、创特色、有亮点、见成效上下功夫,着力寻求适合新形势下维护全乡社会稳定,促进社会治安根本好转的新方法和新途径,尽快建成平安金石,为实施“135”发展战略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目标任务

20xx年平安创建的总目标是:力求全乡刑事发案总数、可防性案件稳中有降,八类案件和刑事案件侦破率明显提高;群体事件、越访、集访问题明显减少,不发生因矛盾激化导致民转刑、民转凶案件和非正常死亡,社会治安形势明显好转。通过一年的努力,确保我乡平安村(社区)、单位、平安校园、平安户达到95%,实现平安乡达标。

20xx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创建的总任务是:建立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建立并完善打防控一体化的“大防范”格局,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全力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搞好基层综治创建工作的规范化建设,为全乡经济的跨越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和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工作措施及要求

1、坚持严打整治方针,切实维护全乡社会政治稳定。

2、建立和完善大调解机制,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

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进一步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加快建立和完善排查、调解、处理于一体的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机制,筑牢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充分发挥我乡成立党委分管领导挂帅、综治委牵头组织、派出所等有关单位参加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村(居)民委员会在继续发挥基层调委会作用的基础上,充实和完善农村十户一个调解员和矛盾纠纷信息员队伍。按照“排查走在调解前,调解走在激化前”的要求,坚持排查在先,发现问题在先,在落实定期排查的基础上,加强经常性、随机性排查,及时掌握和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努力使排查调处工作走上制度化、经常化轨道。坚持统一受理、集中梳理、依法处理、限期办理,做到有案必受、有受必理、有理必果、有果必公。工作中,各村(居)、单位要认真建立处置突发性事件的预案,妥善处理和解决各类现实问题和其他社会不安定因素,及时制止事态发生、蔓延和扩大,实现处置的最佳效果。

3、认真落实“以防为主、重在治本”的工作原则,全力构建打防控一体化的“大防范”格局。

推进农村的治安防范。在6月份前全面推进契约式联保联防,年内按要求壮大专职防范队伍。加强夜间巡逻防范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不断加大乡、村、各单位的防范力度。农村实行十户联防的做法,在原有义务防范的基础上,不断增加防范覆盖面。

切实加大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工作。针对在校生违法犯罪突出这一实际,健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认真开展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宣传发动工作,年内仍然将工作重点放在平安校园的创建上面,主动组织相关单位对校园周边治安秩序进行整治,进一步优化教书育人的外部环境。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教育行政部门及各学校要加强内部教育管理,充分发挥法制设立专门的法制宣传橱窗和阵地,每季度至少出一期板报。各学校要积极协助公安、卫生、消防等部门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各学校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况进行督查,并及时向乡综治办反馈。

20xx年,各村(社区)、单位防范工作要出经验、有亮点。要培植典型,并推广成功经验,推动防范工作再上新水平。

4、强化治安管理,切实搞好各项基础工作。

进一步明确村(社区)主任及驻乡民警在治安和稳定中所承担落实考核奖惩措施,扎实推进基层基础工作。要将暂住人口、流动人口的管理放在重要位置。各村(社区)要明确专人,开展流动暂住人口的管理工作,力求登记率达90%以上,发证率达到95%,房屋出租户治安责任书签订率达xx0%。同时要普遍建立治安信息联络员制度,使暂住、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对未登记的流动、暂住人口在市区作案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相关单位及负责人实行倒查,并与奖惩挂钩。加强流动暂住人口管理的新经验,注重把管理、教育、服务紧密结合起来,引导人口有序流动,保护流动、暂住人口的合法权益,提高流动暂住人口素质,预防和减少犯罪。

加强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回归衔接工作,重点是做好有可能重新违法犯罪人员的防范管理和帮教工作,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帮教,努力减少重新犯罪。要维护刑释解教人员的各种合法权益,帮助他们解决暂时的生活困难,广开就业渠道,鼓励自谋职业,对吸纳安置刑释解教人员达到一定比例的企业给予政策优惠。同时采取措施,做好管制、缓刑、剥夺政治权利、假释有及保外就医人员的管理、教育和改造工作。

继续加大对场所行业的管理力度,派出所及相关综治委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加大对场所行业的管理力度,既各负其职,又互相配合,发挥综合治理的整治效能。在治安管理、经营管理、卫生管理、市容管理的各个环节都要严格把关,管理到位。公共娱乐服务场所发生严重的影响较大的刑事案件,群众反映强烈的,要追究相关管理部门及责任人的责任,取消相关单位个人评先受奖的资格。

5、切实加强工作的制度建设和规范化建设。

加强基层制度建设。坚持综治、平安创建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并有记录;坚持综治创建工作的月报制度;坚持矛盾纠纷的月排查上报制度。各综治委成员单位衽年度述职制度和重大信息上报制度。

要加强信息调研和宣传工作,不断探索和总结综治创建工作。各基层单位至少要有一篇有价值的信息或经验上报,并通过各种新闻媒体等及时充分地宣传平安创建工作。制度建设、规范化建设及调研宣传工作的情况一并纳入综合治理的半年和年终考核。

6、突出重点,强化对综治、创建工作的考核。

严格科学的检查考核是推动基层综治和创建工作的有效途径和必要手段。按照省、市、县对平安创建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2016年工作实际,20xx年除将继续加强对刑事发案尤其是可防性案件的考核外,通过增加分值,突出对由矛盾纠纷引发民转凶、民转刑案件及非正常死亡的考核;突出对进京去省去市去县集访和群体事件的考核;突出对八大类案件、被媒体曝光的治安问题的考核;突出对在校学生违突出对基层基础工作的考核;突出对群众治安满意度及安全感的考核等。

在严格考核的同时,客观、公正地实施表彰奖励、执行一票否决权制和黄牌警告、末位警示制度,对被一票否决、黄牌警告、末位警示的单位,做好跟踪督查工作,确保整改效果。

20xx年社会综合治理及平安创建工作,面临的任务十分繁重,要求很高,我们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勇争一流的工作姿态,在乡党委、政府和上级综治部门的领导下,奋发努力,积极进取,为我镇社会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跨入全区先进行列而努力奋斗。

篇六:乡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计划
2016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方案

2016年街道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全国、省、市、区政法工作会议及区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牢牢把握政法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咬定“奋力争当全区政法工作排头兵”这一目标,筑牢基层组织、基础管理两个基点,全面提升平安、法治、政法队伍三大建设水平,培植社会管理精细化、政法便民惠民优质服务、特殊人群管理服务以及法治文化建设四个新品牌,完善挂钩共建、交办督办、社会评判、创新驱动、考核激励五个机制,为转型升级突破年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一、强化综治平安建设责任,不断提升组织领导水平

(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各社区党组织,居委会和综治委各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执政理念,将综治平安建设工作纳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总体规划,纳入“四个文明”建设综合考核(所占比重不低于考核总分的10%),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工作开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强力推进综治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政法各部门、综治工作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系列平安创建工作牵头单位、综治委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按照《街道2016年平安建设目标考核任务分解表》的要求,逐项按时抓好落实,平安建设各项工作指标达到市、区先进标准。

(二)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将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纳入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记入干部实绩档案。严格执行组织、人社部门提拔使用领导干部、综合性奖励征求综治部门意见等制度。进一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和单位责任制,全面落实综治委成员单位结对共建和述职报告制度。深入推进系列平安创建和结对共建,各部门挂钩社区,增强齐抓共管工作合力。

(三)进一步强化经费保障。将综治平安建设经费、专项工作经费、群防群治经费等足额列入财政预算,并建立长效保障机制。财政所要把有关矛盾纠纷、社会创新管理工作经费纳入财政计划,重视加强对社区综治工作的经费投入,切实解决社区综治工作人员的报酬和平安创建所需的经费问题,各社区经费落实情况将纳入年终考核。

(四)进一步强化督查指导。健全综治、纪检、组织、社会保障、监察等五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围绕年度综治和平安建设重点工作,认真开展督查指导和考核。对在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对因工作不力或渎职失职引发影响社会稳定重大问题的,坚决实行责任倒查和一票否决,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健全完善“大调解”机制,全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一)深入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全面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年内,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开展纳入综治平安考核内容,对各社区有关综治委成员单位进行考核,确保对、街道所有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重点领域年内实现全覆盖,建立动态排查预警机制,努力从源头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二)健全完善大调解组织网络。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衔接配合机制,在全面深化公调、诉调、检调、访调对接的基础上,完善对接平台,规范运行程序,不断增强调处工作合力。建立健全医患纠纷、劳资纠纷、征地拆迁、环境污染、交通事故等行业调解组织,进一步拓宽调解渠道,推进专业调解组织建设,扩大专业调解的覆盖面,不断增强“大调解”的功能和实效,努力打造“个人调解室”、“法律工作室”等特色品牌,积极探索调解队伍职业化、专业化的新途径,建立一支与化解社会矛盾形势要求相适应的专职调解员队伍。

(三)建立规范矛盾纠纷调处运行机制。各社区、各成员单位要定期排查,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确保不留盲点和死角。建立健全“三项排查”长效机制,把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排查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管控高危人群“三项排查”作为维护基层稳定的重要基础工作,认真执行《区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不稳定因素定期排查机制的通知》,坚持每半月开展维稳形势分析,提出并落实针对性工作措施。

(四)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积极开展领导干部大下访、矛盾纠纷大调处和干部大走访等活动,认真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结合矛盾纠纷大排查,推动涉法涉诉问题解决,努力做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以“排查得出、调处得了、化解得好”为目标,以加强绩效考核为手段,全面加强调解员队伍能力建设,提升其排查化解工作整体水平和对重大矛盾纠纷的处置能力。年内,民间纠纷调处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5%收上。

三、创新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社会面管理工作水平

(一)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积极探索以居住证制度为核心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一证通”制度,加快推进“三集中”建设步伐,年内,中型以上企业流动人口集中居住率达到70%以上。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放宽流动人口落户入住条件,着力解决流动人口就业、居住、就医、子女入学等问题。全面建立出租房屋分色分级管理制度,严格条件,强化责任,坚决消除和减少治安隐患。加强社区流动人口协管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强化绩效考核,提高工作水平,预防和减少流动人口违法犯罪。

(二)强化对重点人员教育管控工作。继续开展“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创建活动,加强对社会闲散青少年、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流浪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教育、服务、救助和管理工作,减少违法犯罪。大力实施“回归工程”,加强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管理,推进过渡性安置企业和基地建设,妥善解决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亲可投“三无”刑释解教人员的生活就业困难。积极试行矫正对象分级分类管理,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和矫治方法,提高矫正工作实效,防止脱管漏管。高度重视并认真落实社会闲散青少年、精神病人、吸毒人员、邪教人员等特殊群体的治疗、教育和管理措施,防止危害社会行为的发生。

(三)切实加强基层村、社区建设。全面推广建立“一委一居一站一办”的社会管理模式,构建社会党组织领导、居委会统筹、服务站主抓、综治办协助的管理格局。建立村社区综治办主任由党组织书记或居委会主任担任,配备充实保安辅警、专职调解员、综治社区等人员力量。扎实推进社区网格化管理,强化社区干部工作职能,分片包干、设岗定责、责任到人。广泛建立治安中心户长、楼院门栋长,把管理触角延伸到每个楼栋、每户居民。健全完善社区服务体系和服务功能,构建治安警务、矛盾调处、权益保障、公共服务等工作平台,推进“一门式、一站式、一卡通”社区工作法。

(四)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和虚拟社会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街道国家安全人民防线阵地作用,及时掌握预警信息,落实相关管控措施。高度重视网络虚拟社会管理工作,从政策法规、行政手段、技术措施和经济制约等方面多措并举,构建网上治安防控体系,提高网上发现处置、侦查打击、防范控制能力。切实加强对互联网络和手机短信等虚拟社会的管理,充分发挥、街道专兼职网评队伍作用,占领网络阵地,掌握网络舆论的话语权,年内将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网吧专项整治活动2次。

(五)重视街道公共安全监管工作。加强消防安全监管,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加强重点单位和易发火灾事故场所的监督检查,全力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加强危险品治安管控,切实消除治安隐患。加强对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及枪支弹药的管理,坚决防止发生重大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事故,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加强对场所行业经营单位的日常治安管理,坚决遏制“黄、赌、毒、娼”等社会丑恶现象。

四、推进“大防控”体系建设,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一)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继续深化“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以及“扫黄打非”,禁娼、禁赌、禁毒等工作,切实提高人民安全感。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制假贩假、走私、传销等经济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各类市场经济主体公平竞争。认真组织开展中央、省和市部署的专项斗争和专项行动,年内在、街道组织开展打击“两抢一盗”、打击邪头地霸、打击暴力催债、禁毒、禁赌等专项行动。

(二)切实加强隐蔽战线斗争和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严密防范敌对势力渗透破坏活动,依法加强对宗教活动的有效管理,严密防范境外宗教文化政治渗透,坚决取缔境外宗教组织非法传教。进一步强化国家安全工作小组组织网络建设,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国家安全工作意识。严厉打击“法轮功”等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活动,积极开展创建“无邪教地区”活动,按照“四个纳入”的要求,建立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长效机制,加强教育转化工作,实现“三个确保、一个零指标”的目标。

(三)强化社会面巡防控制。在街道建立和完善动态预防和控制犯罪的巡防机制,不断提升对社会面的控制能力,上半年完成社会面技防监控补育工作。建立响林、北马、许郑3个社区级的监控室。完善市场监控市。年内完成朱塘、孙唐、林南、周桥、双墩5个社区的技防入户工作,入户率达到85%以上,探索建立技防一条街。继续加强专职巡防力量建设,对主要街面路面实行24小时巡逻。围绕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重要敏感时期,在、街道定期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军警民”大巡防活动,不断提高社会面防范能力。加强治安信息员、中心户长队伍建设,开展群防群治活动,努力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发生。

(四)切实加强学校、幼儿园等易受侵害单位和群体的安全防范工作。对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福利院等易受侵害的单位,建立健全门卫、值班、巡逻、安检等各项管理制度,配足专职保安,落实技防措施,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切实加强社会办学培训机构的监督和管理,坚决取缔无证办学机构,强化督促检查责任,加强安全防范宣传,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和重大案件。

(五)严格规范“九小场所”管理。强化阵地控制,建立从业人员信息系统和治安管理系统,适时组织“九小场所”(小旅馆、小洗头房、小足疗店、小浴室、小网吧、小酒吧、小游戏机室、小废品收旧场所、小棋牌室)专项整治行动,彻底摸清底数,梳理突出问题,逐一明确牵头部门和工作责任,综合运用打、防、管、建等手段,集中开展专项整治,防范和打击混迹其间的违法犯罪活动,并有针对性地落实长效管理机制。

五、大力夯实基层基础,推动平安建设向更高水平迈进

(一)加强街道政法综治组织建设。规范党委政法委运行质态,选配好综治办专职副主任。按照《关于加强镇街()综治办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村(社区)综治办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年内,确保街道综治办规范化建设达标率、社区综治办达标率达100%以上。4月份,组织开展基层综治干部业务培训,提高综治干部素质能力。5月份,召开社区“三室”建设现场观摩会,强势提升规范化建设水平。

(二)加强街道政法综治工作中心建设。根据区政法工作会议要求,今年要扩大“模式”的运行质态。今年一是要完善政法综治工作中心各项制度,进一步优化运行模式。二是加强引导真正发挥政法中心的作用。三是完善政法综治各项制度,用制度规范群众上访、法律咨询、安全生产、矛盾纠纷的化解等方面的问题,形成以政法中心为牵引的政法综治工作的格局。

(三)推进基层系列平安创建活动。吸收辖区内学校、医院、企业等为综治委成员单位,扩大综治工作覆盖面。全面开展平安(街道)、平安社区创建活动,不断巩固平安建设成果。广泛开展平安校园、平安企业、平安市场、平安家庭、平安铁路等13项系列平安创建活动,把所有机关、团队、企事业单位以及家庭纳入创建范围,实现平安创建全覆盖。进一步完善系列平安创建的体制机制,明确牵头部门、协同部门的工作职责、规范创建指标,细化创建措施,强化督查指导,全面推进创建活动开展,努力形成上下联动、条块结合的创建工作格局。年内系列平安创建覆盖率、达标率分别达到100%和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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