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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2016年专项监察实施计划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08-17    阅读:

篇一:煤矿2016年专项监察实施计划
2016年XX煤矿标准化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安全质量标准化专项整治活动方案以及专业

需准备的资料

一、安全质量标准化专项整治活动重点内容:

本次安全质量标准化专项整治活动中将从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体系和所有标准化专业开展全面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按照《晋煤集团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考核办法》,修定下发了本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考核办法》和《“三大标准”年度工作安排》(标准化、现代化、煤矿管理)。

二、安全质量标准化体系中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建立以“一把手”负全责的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体系;将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责任要分解落实到各级领导及部门,明确各级领导和部门的职责。

2、制定本单位标准化培训计划,并按计划认真开展培训工作,基层队组开展“学标准、用标准、落实标准”日常学习活动。

3、每月按标准认真开展矿井月度标准化自查工作和日常标准化检查工作要求,并符合标准要求;做到每月覆盖井下所有头、面、线路、硐室,做到不留死角。

4、矿井月度自查结果资料规范并经矿分管领导审核签字,按时将自查结果上传安全质量标准化信息平台。

5、严格工程质量的现场管理,制定现场质量管理制度,建立起现场质量标准化全过程管控体系,规范现场工程质量管理,严格工序质量验收。

6、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和规范矿井井下零星工程管理工作的通知》(生产处〔2015〕4号)相关规定,确保每个零星工程达到安排合理、管控有序、责任到人、把关到位、质量达标、安全可靠的目标,资料管理是否到位。

7、认真抓好现场变化情况下的管理,制定变化管理制度,完善响应机制,提前

预计可能产生的变化情况,提前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或预案,提前进行贯彻学习,认真落实变化管理制度,落实变化管理责任,加强现场管理。

8、认真落实《晋煤集团关于下发采区(面)设计和采掘作业规程编制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晋煤集生字〔2014〕285号)的相关规定,规范设计、规程的编制、审批、贯彻、落实工作,做好设计、规程、措施的复查和评优工作,建立工程技术人员考评机制,推动矿井技术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煤矿2016年专项监察实施计划】

9、对各级标准化检查、安全检查中查出的问题逐条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个人、落实到单位和部门,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落实,实现闭合管理,分类建档管理。

10、对井下所有区域和井上重点区域按照分工落实责任部门,明确了区域的文明生产标准和要求,确保各区域文明生产达标。

11、每月对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相关管理部门、区队进行了考核,考核是否与绩效工资挂勾考核,且考核力度不得低于20%。考核结果是否得到认真落实。

三、安全质量标准化各专业专项整治活动重点内容

见各专业管理相关制度及检查重点内容【煤矿2016年专项监察实施计划】

通风专业相关制度和重点检查内容

一、矿井需要完善的管理制度

(1)矿井通风管理制度;(2)矿井局部通风管理制度;(3)通风设施管理制度;

(4)矿井瓦斯检查管理制度;(5)矿井瓦斯抽采管理制度;(6)矿井防突管理制度;

(7)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8)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9)矿井瓦斯排放管理制度;(10)井下爆破管理制度;(11)“一通三防”资料管理制度;(12)“一通三防”仪器仪表管理制度。

二、检查重点内容

1、是否对各种规程措施再梳理、再检查,进行修订完善,使之符合实际、有效,通过再梳理剔除不能有效指导安全生产的内容,确保规程措施能更好的服务于生产现场。

2、矿井是否具有完整独立的通风系统,能够实行分区通风,通风系统中是否存在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不允许出现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采空区通风。采区是否设置专用回风巷,进、回风巷是否贯穿整个采区,不能一段为进风巷、一段为回风巷。局部通风机的安装、使用、最低风速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不发生循环风;两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1个掘进工作面供风的,两台局部通风机是否实现风电闭锁。通风设施构筑、管理及检查台账是否符合要求。

3、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工作地点的瓦斯浓度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瓦斯超限,是否能立即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按照事故处理,查明瓦斯超限原因,落实防治措施。井下瓦斯检查地点、瓦斯检查次数及瓦斯检查员交接班等瓦斯检查及管理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无空班、漏检和假检等。

4、对矿井瓦斯抽采管路改造过程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矿井采空区低浓度瓦

斯管路的更换是否有针对性措施。矿井瓦斯抽采泵站、抽采管路设施及抽采参数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突出矿井是否严格执行“四位一体”防突措施,查阅现场和地面资料。区域预测结果、区域防突措施是否按规定审批,并严格执行;预抽煤层瓦斯区域是否进行防突措施效果检验,检验结果是否经矿技术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审批。

5、监控系统是否安全可靠有效,并确保上传。各类传感器参数设置、地点断电范围是滞符合规定要求。

【煤矿2016年专项监察实施计划】

6、防尘防灭火专项设计是否符合要求,各措施执行到位,台账记录是否完善、准确。现场管路敷设到位,三通、喷雾设置是否符合要求。防灭火监测设备、设施手段是否可靠有效。

7、井下爆破安全管理是否符合要求,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连锁”“爆破警戒”制度。

8、矿井是否建立健全通风管理制度并每年进行修订会审;制度内容是否完善,与现场实际相符。通风专业各类图纸资料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完善;各类记录是否完整准确、与现场实际相符;是否建立有设备技术档案,有无专人管理。

9、矿井在用仪器仪表使用管理是否齐全有效;是否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仪器仪表。

10、通风各岗位工种作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是否持有效操作证件上岗;在作业过程中,能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相关规章制度,无违章作业现象。

地测防治水专业相关制度及检查重点内容

一、矿井需要完善的管理制度

(1)各级岗位责任制;(2)生产安全联系制度;(3)专业隐患排查制度;(4)预报、跟踪管理、检查等技术管理制度;(5)预测预报制度;(6)矿井地测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等审批制度;(7)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及考核制度;(8)各项技术规程的实施细则和技术补充规定;(9)地测安全办公会议制度;(10)资料定期分析、保管、提供制度;(11)设备和工具的使用、保管、发放制度;(12)14防治水管理制度;

二、重点检查内容

1、是否按期修编生产地质报告和水文类型划分报告,是否按有关要求审批;采掘工程在设计施工前,是否按委托时间分别提交由总工程师签字批准的采区地质说明书、回采工作面地质说明书、掘进工作面地质说明书和符合相应规定的委托书。

2、是否对已结束的工作面和采区应按规定进行采后总结,采后总结内容是否全面,是否满足要求。

3、是否建立健全测量控制系统,精度符合《煤矿测量规程》要求,及时延长井下基本控制导线和采区控制导线。

4、贯通精度满足设计是否要求,两井贯通和一井内3000m以上贯通测量工程是否有设计,并按规定审批和总结。

5、是否有井田大中型地质构造台帐和达到《矿井地质规程》要求的地质基础资料、井巷地质素描图。

6、贯通、开掘、放线变更、停掘停采线、过相邻巷道(空间距离小于巷高或巷宽的4倍)等测量工作,是否执行通知单制度;贯通、停掘、停采线及过相邻巷道通知单是否按规定提前发送到分管领导、施工单位及生产技术、安全、调度、通风等单位。

篇二:煤矿2016年专项监察实施计划
煤矿2016年机运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XXXX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机运专项整治方案

按照徐矿司办[2015]109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矿井机电运输安全管理,排查治理机运专业安全隐患,完善落实机运安全管理制度,杜绝机电运输事故的发生,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煤矿2016年专项监察实施计划】

1、杜绝机运专业重伤以上人身伤害事故,杜绝二级及以上非伤亡事故和重大隐性事故。

2、全面落实矿井机电运输安全管理责任,编制、补充和完善机电运输各类管理制度,并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遏制和防范矿井机运事故的发生。

3、全面排查和消除机运安全隐患,完善各种安全设施和保护,提高机运系统运行的安全可靠性。

4、进一步提高现场管理和职工操作规范,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不规范作业行为的发生,消灭“两随意”和严重违章行为。

二、组织机构

1、为扎实做好机电运输专项整治工作,成立机电运输专项整治工作组:

(1)专项整治工作组:

组 长:总经理

副组长:机电副总经理、安全副总经理、生产副总经理

成 员:综采工区、掘进工区、机电工区、皮带工区、通防工区、安全生产指挥中心、安全部、研究所、人力资源部、物资保障中心等部门主管

(2)专项整治工作组办公室设在机电工区,机电工区区长任办公室主任。

2、职责划分

(1)专项整治工作组职责:

负责组织制定机电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实施方案,对机电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部署;依据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专项整治活动中存在的重大突出问题;指导协调专项整治工作,督查整治工作组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情况。 具体职责划分:

总经理职责:负责矿井机电运输专项整治活动的全面工作,对矿井机电运输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统一领导、指挥及部署;

机电副总经理职责:负责全矿机电设备的管理,对矿井机电、运输日常工作进行管理。

安全副总经理职责:负责全矿的安全管理工作,对矿井机电运输专项整治活动隐患排查治理,整改落实及督查等工作进行管理。

生产副总经理职责:负责全矿的安全生产,对矿井机电运输专项整治活动的人员进行组织、调配。

综采工区职责:负责矿井采煤专业的技术管理工作,相关制度的编制、落实,隐患的排查治理及督查等具体工作。

掘进工区职责:负责矿井掘进专业的技术管理工作,相关制度的编制、落实,隐患的排查治理及督查等具体工作。

安全生产指挥中心职责:负责组织协调矿井机电运输专项整治的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部职责:负责矿井机电运输专项整治活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督查

等具体工作。

机电工区职责:负责矿井机电、车辆运输专业的技术管理工作,相关制度的编制、落实,隐患的排查治理及督查等具体工作。

皮带工区职责:负责矿井皮带运输专业的技术管理工作,相关制度的编制、落实,隐患的排查治理及督查等具体工作。

通防工区职责:负责矿井一通三防专业的技术管理工作,相关制度的编制、落实,隐患的排查治理及督查等具体工作。

人力资源部职责:负责矿井机电运输专项整治活动人员的培训、考核等具体工作。

物资保障中心职责:负责机电运输专项整治活动物资的供应,并对物资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落实及考核。

研究所职责:负责井下巷道、硐室的设计、审核,相关隐患的排查治理及督查等具体工作。

(2)办公室职责: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安排、具体实施,协调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负责专项整治情况信息的摸查、收集、汇总、上报等工作;根据机电、运输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整治工作,使机电、运输系统均满足《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井下配电设计规范》的要求;做好机电、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经验总结、汇总;对查出的问题积极地按要求按时整改,对短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并上报公司。

三、专项整治时间

本次机运专项整治工作,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

四、专项整治的方式

安全部、安全生产指挥中心、机电工区、皮带工区、综采工区、掘进工区等单位在排查的过程中,查出的隐患要根据隐患大小、整改难度进行划分,并以隐患单形式进行下发,限定整改期限。安全部在规定期限内对所查隐患进行排查,对未按时整改的项目要做出相应的处理。

五、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

(一)加强专业技能培训,提高职工安全素质

1、组织对各项目部配置的机电运输管理机构进行检查,机运相关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机电运输管理人员、特殊工种是否配备齐全,人员信息在机电工区备案。

【煤矿2016年专项监察实施计划】

2、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中对新员工岗位技能和安全知识培训内容和课时的要求,强制推行导师带徒,签订导师带徒协议,严禁新员工单独处理故障和检修,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各项目部导师带徒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3、提升机电运输专业技术人员素质,加强基层基础基本功建设,认真组织机电运输系统专业操作人员定期统一培训、考试考试合格方可上岗,并创建机电专业技术实训基地,培训基层单位的专业操作人员现场操作技能和手指口述。机电运提升输专业人员技术水平,杜绝人身安全隐患,并为提高机电运输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打好基础。

4、各单位坚持开展职工安全思想教育工作,每周一进行思想政治学习,每周四进行安全教育活动。认真学习公司下发的安全文件、事故案例分析和安全应知应会知识,并结合本岗位的工作实际,进行有重点的安全教育,使

每个职工真正认识到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认识到煤矿事故对家庭、社会造成的重大影响,使安全生产理念逐渐渗透到每一位职工心中。

5、对司机操作技能进行严格筛查,驾驶无轨胶轮车司机必须持B2及B2以上机动车驾驶证,才具备驾驶资格。人力资源部组织对司机进行安全知识和专业技能的理论和实践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从源头上提高司机的专业技能水平。

6、由机电矿长负责,每月进行一次安全大讲课,要求全矿机电运输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参加,学习集团公司今年以来的机运事故案例,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参加人员签到。

7、基层各单位组织每月2次机运专业培训,传达学习机运专业相关安全管理文件,由区队支部书记和技术员共同负责编制培训计划,报机电工区审查。

(二)开展机运安全检查,消除系统安全隐患

1、由机电副总经理牵头,对全矿机电运输系统进行一次全面大排查,全面查找机运系统安全隐患,根据隐患风险等级按照“五落实”要求制定整改节点计划,各单位认真组织整改,再复查,形成闭环管理。

2、由机电副总经理组织,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对机电运输施工工艺、工序、工具进行一次排查,及时补充完善岗位操作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

3、各单位区长、支部书记负责,组织一次不安全人员排查,重点排查思想不稳定、有习惯性违章倾向、不能胜任本岗位或工种操作要求的人员,制定具体的重点管控和帮扶措施。

4、深入开展机电运输隐患专项检查和隐患大排查工作,每月逢9组织

篇三:煤矿2016年专项监察实施计划
2016年煤矿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为规范煤矿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严格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检查责任,提高行政效能,确保煤矿安全生产,促进全市煤炭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市煤矿实际,特编制2016年煤矿安全监管执法计划。

一、编制思路

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思想,坚持执法与服务、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以执法活动为纽带,突出关闭退出、正规开采、瓦斯水害治理“三大攻坚战”和基础、质标、监管能力“三项建设”为重点,采取多种监管执法方法,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依法打击非法生产行为,促进全市煤矿安全生产,为全市煤炭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建立规范有序的煤矿行为安全生产秩序,确保全市煤矿安全生产。

三、编制依据

1.有关法律规定、政策规定

2.市煤炭局2016年煤炭工作重点

3.市煤炭局2016年干部职工分工情况

4.区内煤矿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

四、编制原则

1、依据监管执法力量确定监管执法矿次。

2、监管的重点是事故多发煤矿和灾害严重煤矿。

五、工作量安排

1、安全监管执法日的确定

全年共52周,其中春节放假停产放假3周,国庆放假1周,可安排监管执法48周;每周制订预案及处理内务2天,上级安排其它工作1日,监管执法2日。全年可用监管执法日为96天。

2、监管执法矿次的确定

1个工作日执法检查1矿次,全局共两个组,全年监管执法192矿次,考虑到其它不确定因素,实际检查矿数按计算检查数的90%计算,全年检查煤矿173矿次。其中一季度(春节放假3周),计划30矿次;二季度48矿次;三季度48矿次;四季度47矿次。

六、监管执法活动安排

采取重点监管、专项监管、定期监管、联合执法相结合的方式,依法强化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

1、重点监管执法。依照煤矿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生产情况确定重点监管煤矿,重点监管煤矿除除正常安全大检查外,对其还需要增加2次检查和1次验收摘牌检查。(具体见附表1)

2、专项监管执法。把专项监管执法融入季度安全大检查及复查之中,根据辖区煤矿的生产特点及时段特征,在日常监管执法中一并进行,主要开展包括防治水、“一通三防”、机电运输、顶板管理、职业病危害防治等专项监管执法方面的内容。

3、定期监管执法。全年共组织四次安全大检查(一季度安全大检查和节后复产验收相结合)并进行复查,每月各组织一次打非治违工作。(具体见附表二)。

七、监管执法检查内容

1、煤矿打非治违方面,重点查处证照不齐非法生产、停产整顿煤矿未经验收非法组织生产、超能力生产等情况。

2、通风瓦斯方面,重点检查矿井通风系统是否完善,井下局部通风管理是否到位、瓦斯防治工作是否落实等情况。

3、水害防治方面,重点检查矿井是否进行水害调查、是否落实三线管理,是否进行探放水工作。

4、六大系统方面,重点检查系统是否完善,运行是否正常。

5、机电运输方面,重点检查是否仍在使用淘汰设备及设施设备运行管理情况。

6、顶板管理方面,重点检查支护改革情况。

7、推行正规化开采,重点检查煤矿是否实现正规开采。

8、安全培训方面,重点检查煤矿全员培训,安全生产管理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9、管理制度方面,重点检查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瓦斯检查制度等制度是否落实。

八、措施要求

1、严格执行计划。年度监管执法计划经局党组会议批准,报市分管领导认可,报煤炭局、煤监分局备案后,认真组织实施,不得擅自变更和调整,因上级工作部署和不可预见的因素需进行调整或变更的,应行文上报备案。每月根据年度计划安排和辖区内煤矿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编制月度工作计划。年度监管执法矿井数量和总矿次不得少于年计划规定要求。

2、严格坚持监管执法检查备案制度。严格执行市优化办涉企检查备案制度,每月监管执法检查必须在检查前经市优化办审批备案,检查后应将情况反馈给市优化办。

3、加强协调配合。进一步加强与各级相关执法机构的协调配合,规范联合执法、信息交流机制,相互补位,形成合力;定期组织开展交流检查,提升监管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共同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4、优化监管执法环境。积极争取各级各部门各企业的支持和理解,营造良好的监管执法环境。加强监管执法装备建设,改善办公条件,提高现代化、信息法监管执法水平。

5、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改进工作作风,规范监管执法行为,落实监管执法责任,树立执法威信。

篇四:煤矿2016年专项监察实施计划
2016交通运输执法监查工作方案

为治理整顿我市交通运输执法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执法行为,推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和基层执法站所建设,根据省厅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和今年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市局决定开展交通运输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主要目的

以树立依法行政、廉洁高效的交通运输执法形象,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的交通运输执法环境为目的,结合2016年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和《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强化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交通运输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权力运行,提高交通运输依法行政水平。

二、实施范围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领域中交通监察、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港航管理和基层交管等执法门类的执法机构及站所。

三、主要内容

(一)思想作风建设

1、检查在执法队伍中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执法职业道德教育活动情况,纠正基层交通运输执法队伍中存在的执法动机不良问题。

2、检查交通运输执法队伍的队容风纪情况,彻底整顿执法作风,杜绝粗暴、随意执法。

(二)执法队伍管理

1、检查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情况。是否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实行执法资格审核;是否存在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参与执法活动的现象;是否坚持持证上岗。

2、检查聘用人员管理情况。是否彻底清理执法队伍中的临时工、合同工;是否存在临时工、合同工等协查人员从事具体执法的现象。

3、检查执法证件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结合执法证件年审,检查是否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执法人员暂扣执法证;是否对被投诉举报较多、执法态度粗暴的执法人员暂停执法、待岗学习;是否对明显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执法人员暂扣或吊销执法证;是否对情节严重的执法人员清退出执法队伍;是否及时清理和完善全省执法人员和执法证件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库。

(三)具体执法行为

1、检查上路执法行为。各级交通运输执法机构是否制定了上路执法的具体工作制度;是否落实了重点开展源头检查、源头治理的要求。

2、检查罚款行为。是否执行“罚缴分离”相关规定;是否

存在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创收任务现象;是否实行“收支两条线”执度;是否存在将罚没款冲抵办公经费的现象;是否存在处罚不使用正规的票据和法律文书、罚款不开票或开白条的行为。

3、检查自由裁量行为。是否落实了全省统一的交通运输行政自由裁量权标准16号、鲁交政法〔2016〕26号规定的自由裁量标准);是否贯彻落实了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政策;是否存在重处罚轻教育、只处罚不教育的现象;检查《交通行政执法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审查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行政执法机构作出的5000元以上大额罚款、吊销证照、责令停产停业等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备案执行情况。

4、检查调查取证行为。是否存在违法调查取证的现象;行政处罚中适用一般程序的案件是否全面收集证据,能否形成证据链;在调查取证中是否有先确认行为违法再收集证据加以证明,或采用诱导行为人违法的方法等非法取证现象。

5、检查行政许可行为。行政许可项目取消、下放和调整的落实情况,是否存在变相实施许可或擅自增设许可条件情况;检查行政许可行为的具体实施情况,实施许可的单位能否严格执行许可法规定的程序和期限,能否落实了承诺事项,最大限度方便管理相对人。

6、检查执法文书制作。是否按照鲁交政法〔2016〕11号要求制作执法文书,做到格式统一、内容完整准确、表述清楚、用语规范。

四、工作方式和步骤

监督检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整改阶段(2016年5月)。各单位要对照通知要求,根据有关法规,认真组织自查,采取边查边改的办法,对于能够立即整改的,要在此阶段及时整改。

(二)重点督导阶段(5月-10月)。各单位要结合年度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对第一阶段的工作进行检查,对于工作不到位、整改不落实的情况,要按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证件管理规定》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考核评议规定》追究相关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的责任。在此期间,市局将组织相关执法监督人员通过明察暗访、文书评查等方式对群众舆论关注的重点问题进行实地督导检查。

(三)检查总结阶段(10月-11月)。各单位对前两个阶段工作中的基本做法、发现的问题、整改的成效进行系统总结;对执法中存在的普遍性和规律性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并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整改总结工作完成后,填写《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整改情况表》(见附件),并将整顿工作情况纳入年度执法评议考核工作报告,于11月3日前报市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监督检查的责任制,确保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各单位也要制定专门方案,及时报市局,并按照工作步骤组织好本系统的执法监督检查活动。这次交通运输执法的专项监督检查活动,作为年度执法评议考核的重要部分,检查结果计入年度考核总成绩。

(二)强化队伍管理。各单位要以此次检查督导活动为契机,加强对基层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教育管理。要按照《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法制教育、业务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切实提高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法制机构要严格履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职责,健全执法监督体系,将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

(三)自觉接受监督。要通过开展监督检查,促使各项执法工作在阳光下进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各单位要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依法主动向社会公开行政职责、办事程序、执法依据、监督方式等信息。要高度重视群众舆论,对群众反映、媒体关注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及时查处典型案件,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

(四)完善工作机制。要坚持专项检查与经常性检查相结合,上级检查与自查自纠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要坚持一家上路、联合执法,避免多支执法队伍分别上路、轮番检查和重复处罚问题的出现。

篇五:煤矿2016年专项监察实施计划
2016乡镇安全生产检查实施方案

一、主要任务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市政府总体部署,结合方案要求和各自实际,全员发动,集中力量,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集中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全力遏制安全事故,净化安全生产环境。

1.特种设备及燃气安全。突出特种设备、人员和制度三方面内容,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情况,作业人员培训情况,定检中提出问题整改情况,安全附件校验情况,设备运行维修保养情况,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操作情况,检查商场、宾馆、医院和儿童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等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情况、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和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及演练情况。对液化石油气充装站等燃气领域,重点检查非法充装超期未检气瓶、充装螺丝瓶、充装报废气瓶等违法行为,检查液氨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相关安全设施的检测、检验情况。

2.消防安全。重点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各级开发区工业园区企业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三合一”和“多合一”企业或建筑、地下商业街、宾馆、医院、影剧院、网吧、敬老院、幼儿园等,涉及公共安全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和农民工集中场所,进行为重点检查。内容包括:消防行政许可、消防安全制度建设、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消防设备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电气设备和线路、消防设施功能、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等方面消防安全情况。

3.交通安全。加强道路交通企业、客运站(场)安全检查,强化运输企业运行过程动态监管,严查企业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定情况;严查客运企业安全管理情况、客运线路、运营客车安全情况和GpS安全及使用情况;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制度情况;车辆带病运营情况。严厉打击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和无证无照、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严查长途客运车辆、送子校车、危化品运输车辆、旅游包车等户籍化管理档案情况。开展铁路道口安全专项检查,落实专人监护。

4.养老、幼教场所安全。重点检查养老、幼教场所是否取得手续,检查消防和用电安全、食品卫生安全、项目施工安全、集体活动安全、自然灾害防范等安全管理工作的设施设备、规章制度落实、应急预案完善等情况。

5.非煤矿山安全。重点检查地下非煤矿山、尾矿库的领导带班下井制度、隐患排查制度、安全例会制度执行情况,通风、供电、排水等系统运行情况。露天采石场检查边坡稳定、阶梯开采和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6.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气处置等各个环节的安全检查,严防危险化学品在运输过程中丢失、流散或泄露。对无证生产、经营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非法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以及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建设项目,未经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通过就擅自开工建设的,要严厉打击。特别要深入开展使用液氨生产经营单位专项检查,进一步摸清使用液氨生产经营单位底数,及时发送事故隐患和设备缺陷,督促企业落实整改责任,避免发生事故。

7.工矿商贸企业安全。安全检查木质家具制造、水泥制造、金属冶炼、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等行业企业职业卫生健康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工矿商贸企业安全培训和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检查民爆生产企业生产、销售、存储、运输等环节安全情况;检查涉爆单位存储、使用、登记等环节安全情况。

8.农业机械安全。重点检查拖拉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违章载人、酒后驾驶等行为;驾驶操作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无反光标识、安全设施不全、机件失效农业机械情况;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农业机械证书和牌照情况;驾驶操作与本人操作证件不相符的农业机械情况。

9.旅游安全。重点检查旅行社、旅游饭店、旅游景区的安全管理;检查旅游交通、大型游乐设施、旅游船舶的安全运营情况。

10.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落实情况。

11.安全社区建设启动情况。

12.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落实情况。

二、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这次开展的安全大检查活动是贯彻落实省和绥化市、肇东市关于安全工作重要部署,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全面加强当前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大举措。各乡镇政府(社区办事处)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可行性方案,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参加检查,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不断引向深入。

2、落实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把此次大检查活动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顿”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等有机结合起来,采取自查、督查、重点督查等各种有效方式,全方位、地毯式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坚持“四严”、“四个一律”要求,对非法违法行为突出的地区和行业领域,要实施重点打击,该停产整顿的要坚决停产整顿,该关闭的要坚决关闭,该取缔的要坚决取缔。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对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的企业,要依法从重处罚;对包庇、纵容、支持非法违法行为的有关单位和人员,要依法依规严厉追究责任。

3、加强信息反馈。各相关部门要及时反馈工作信息,充分发挥电视媒体作用,发动群众参与到安全生产活动中来,形成全社会关注局面。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全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乡政府成立由乡长任组长,武装部长为副组长,乡派出所、乡司法所、乡安监站、乡电力站、乡卫生院、乡中小学负责人为成员的乡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日常统筹协调工作。

篇六:煤矿2016年专项监察实施计划
2016非煤矿山监管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2016年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为核心,继续深入开展非煤矿山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非煤矿山遏制较大事故专项行动等活动,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防范一般事故发生,,持续保持全县非煤矿山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是:

1.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防范一般事故发生,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控制在市局下达指标内。

2.坚决取缔关闭非法生产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金属非金属矿山,依法做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工作。

3.完成13座尾矿库的隐患治理任务,督促企业改善尾矿库安全生产条件,尤其是尾矿库安全度汛工作。

4.抓好全县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督促企业按照非煤矿山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安全标准化内容的要求开展达标工作。督促非煤矿山企业按照国家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有关法律的规定,做好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建档和防治工作。

5.加大对“全国两会”及重大节假日等敏感时期的安全监管力度,确保重要时段安全生产稳定。

6.加强法制宣传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多种形式新安法的宣贯和举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班等活动,进一步将安全生产理念、法律法规、安全技能等更好地灌输到生产第一线。

二、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目前,县安监局有三名执法人员专门从事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总法定工作日平均每人250天、执法检查工作日150天,其他工作日100天。附件:2016年月度主要工作安排。

三、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

四、执法检查

1、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检查各单位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情况以及是否严格按照安全标准化要求进行生产的情况。

2、重点加大对我县铁矿的13座尾矿库安全度汛工作的检查力度,做到雨季汛期长期驻矿督查;加强对铁矿的6个采区和8家采石场、高岭土矿企业的现场安全检查工作,做到每月至少巡回检查一次;

3、加大对“两会”、“五一”“十一”等重要时期及法定节假日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确保安全形势稳定。

现场检查执法程序:

五、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1.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

2.以每年6月份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开展多种形式的新安法的宣贯活动,掀起学新安法高潮。

3.省、市安监局网站上发表通讯报道20篇以上

4.在市级以上媒体发表的通讯报道2篇以上

5.全年组织1期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6.全年组织3期从业人员和1期班组长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7.全年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80人次。

六、其他事项

1.配合县政府组织的打击和取缔关闭非法生产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金属非金属矿山行动。

2.配合县安全生产技术教育培训中心开展各类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3.配合上级安监部门在我县辖区内开展的各项安监执法、专项整治、宣传教育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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