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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库工作计划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08-22    阅读:

粮库2012年工作计划
粮库工作计划 第一篇

xx粮库2012年工作计划

2011年,我库在总公司的正确领导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围绕行业工作大局,努力增强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各项工作全面上水平,全面完成了年度责任考核各项指标。为做好2012年的工作现将我库工作计划如下:

一、加强职工教育及岗位培训

利用麦收前一段时间对单位职工开展形势教育,使职工充分认识到当前行业所面临的严峻形势。进行一次岗位培训,从仓储知识入手,结合局里的各项规章制度,使每个职工能独立完成整个粮食质检、进出库业务、开票结算所有流程,确保每个职工熟练掌握收、保、调各种业务技能,从而提高全库人员的业务素质。

二、加强内部管理,节约各种开支

严格要执行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力所能及的事情一律自己动手,节约费用开支。全库的仓房设施,粮仓机械力争自行保养维修。全面压缩不合理开支。

三、改变经营思路,拓宽经营渠道

充分利用仓库、码头资源,积极寻求合作伙伴,以租库为主,努力提高现有仓房利用率。力争夏粮收购8000-10000吨,秋粮收购10000-12000吨,做到以库养库,在确保库存的基础上鼓励职工进行外购外销,及就船收购。

四、努力开展科保活动,确保各级储备粮“一符四无”

认真完成市级储备粮的收购保管和轮换工作,全面落实仓储规章制度,确保存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

五、全面统筹抓好其他工作。

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警钟长鸣,杜绝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抓好信访、维稳和上级交给的其他工作。

年2月4日 2012

xxx粮库2015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步安排
粮库工作计划 第二篇

【粮库工作计划】

2015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步工作安排

年初以来,在集团公司的正确领导下,在兄弟单位的帮助支持下,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以确保储粮安全为中心,以抓好仓储保管工作为重点,开拓创新,真抓实干,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工作任务。

一、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

上半年,我库严格按照集团要求部署,全体干部职工团结奋进,积极进取,在粮食收购保管、粮食安全管理、储粮仓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各项工作上取得了优异成绩。

(一)务实肯干,粮食收购保管顺利完成

一是高标准完成储存任务。截至6月末,我库为粮食集团储备省级地方储备水稻xxx吨,调出x年度专储水稻xxx吨,保管x年收购的国家临储玉米xxx吨,上半年实现销售收入x万元,利润总额x元。我库资产总额x万元,负债总额x万元,所有者权益x万元,资产负债率75.38%,流动比率115.9%。固定资产原值x万元,固定资产净值x万元,无形资产x万元(土地)。

二是粮食监管工作顺利完成。由我库监管的xxxx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保存的x吨玉米,已由清仓查库工作组顺利验收,目前正加强库存粮食质量监测,做好防虫、防霉变工作,保障监管粮食数量相符,质量符合标准。

(二)多方协调,储粮仓项目顺利推进

鉴于仓容不足,经xxxx集团批准,我库多次协调x市委、市政府及各相关职能部门,特别是集团董事长亲自到x市与市领导沟通协调,最终x市政府以招商引资的方式促成了该项目的实施。

一是建仓征地工作获得x市政府支持和帮助。2015年5月,绿农集团董事长与x市政府x市长就我库粮食仓储物流建设项目进行协商后,我库建仓征地工作正式展开。经过集团、粮库领导与x市领导反复交换意见,x市领导一致认为我库仓储物流建设项目对提高x市的粮食仓储能力、促进经济发展、解决农民现实困难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决定对我库仓储物流建设项目给予相应的扶持、优惠政策。主要给予以下优惠政策:①对我库仓储物流建设项目征用土地的基准地价除上缴省财政的21%外,其余地方政府留成部分作为奖励资金予以返还。②针对我库所征用地上的违章建筑,违建处罚金全部返还(已经执行)。该优惠政策已由x市政府形成文件进入上报流程,审批后执行。市长办公会所形成的会议纪要,我库已进行留存

并报予集团。与此同时,我库经与市政府主要领导沟通,先后与x镇政府、林业局、x村委会沟通协商,通过与土地使用者的艰苦谈判,最终确定所征用土地性质为耕地,地面无附着物,拟定耕地补偿方案等相应事宜。

二是土地出让办理与项目工程建设同时进行,确保项目如期完工。2015年6月,市里有关领导还专门为我库拍地建仓立项召开局级领导紧急会议,参加会议的有住建局、国土局、规划局、发改局、消防大队等各部门领导。市政府有关领导在会上向大家介绍了我库基本情况,我库参会人员做出了详细汇报,各单位领导也纷纷表示要给予我们相应的支持和帮助,并同意我库立项、建仓可以同步进行,会后我们积极办理相关手续。首先进行测绘、环评、立项、土地勘探,并派人和土地局领导去绥化报卷,土地局现已在网上挂牌,进行拍地,因办理过程中被有关部门查出我库前身x市x粮贸有限公司有2万平米土地,至今没有缴纳相关使用费用,若按照规定进行处罚,罚款费用总计金额达到110万元。综上所述,由于我库资金短缺,我库千方百计寻求帮助,四处请托,终于在市政府有关领导的支持帮助下,与主管土地部门的领导反复协商最后达成协议:先支付土地使用费用20万元,剩余部分5年之内交齐。

现我库经过与x村和土地使用者多次沟通,在不懈的努力下把我库租赁的x村xxx平方米的土地合理的成功拍下,预建成

4.3万吨钢板仓,我库正在积极努力的进行下一步建仓工作,我们付出艰苦卓绝的努力把建仓项目工程做好,力争尽快早日建成投入使用。

(三)防治结合,强化粮食安全管理

我库始终注重粮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完善各项防治举措,坚持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每月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演练,维修库内大门、消防设施、电子检温设备等,并加大投入维修国投砖圆仓仓盖,不断提高综合防控能力。同时对库内生产作业各个环节严格要求,杜绝违规、违章操作,上半年未出现安全生产事故。

(四)内强素质,企业文化建设有声有色

我库所有干部职工始终把学习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利用闲暇时间,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了自身理论素质和文化素养。尤其是积极参加集团党委组织的党建学习和创先争优活动,丰富了工作内容,同时,我库还开展了粮食保管、安全业务知识竞赛,制作了统一工作

服装,进一步增强了我库全体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五)清正廉洁,树立良好企业形象【粮库工作计划】

我库广大干部职工,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工作生活之中,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相关规定,始终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以身作则,努力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本着对组织负责、对集团负责的态度,踏踏实实、勤勤恳恳地工作,凡事以大局为重、凡事处以公心、凡事不徇私情、凡事不谋私利,进一步树立了粮食企业的良好形象。

二、下步工作打算

2015年是极其不平凡的一年,集团重组,经营体制、理念转变,面临新环境、新机遇和新挑战,我带领全库所有干部职工克服重重困难,完善和修订各项规章制度,更是勇挑新建储粮仓项目重担,同时构建了良好的政企关系。虽然上半年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急需解决问题,具体表现为:我库保粮设施、烘干设施已建成10年之久,急需系统地维修和保养;电器设施、提升机设备等严重老化,烘干塔塔体腐蚀严重、锅炉变形、换热器30%以上堵死透不开,急需更换;办公楼楼顶严重漏雨,门窗掉扇等等事项急需全面维修。

下一步工作中,在恳请集团公司支持帮助的前提下,我库

2016国家粮库工作总结
粮库工作计划 第三篇

国家粮库工作总结

**西**国家粮食储备库位于**西省**市北部、神府煤田腹地、**县西沙开发区东南角,**火车站西侧。始建于1992年,毗邻神延铁路(库区距火车站货运专线仅30米),与榆神府高速和210国道相连,交通十分便利,粮食年调运能力达1亿斤。**粮库占地10万平方米,已建成房式仓四幢,拱板仓五幢,仓容9000万斤。拥有50T汽车衡两台,彩钢罩棚1080平方米,30方水塔、400方消防水池各一座,190伏安供电线网一套,电子粮情测控、环流熏蒸、机械通风、计算机信息管理、粮食装卸输送、清理、计量、检化验、消防设备齐全,防火、防盗、防洪设施齐备。粮食收购、储存、发运等过程全部实现机械化、微机化、自动化。粮油检化验实力雄厚,科学保粮技术先进,具中央、省级储备粮承储资格。仓储管理正沿着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科学化的方向发展,向"双低"储粮、绿色储粮的方向迈进。

建库以来,粮库立足于创新,坚持以发展为主线,粮食规范化管理初见成效,建立了信息化管理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和省储备粮管理公司实现了信息共享,对库区仓储、安全设施设备等情况进行全方位二十四小时监控。大力推广科学储粮,安装了电子粮情测控系统,全面实现了地上笼机械通风、低温储粮和粮食熏蒸杀虫仓外投药新技术,不仅确保了储粮安全,降低了储粮损失、损耗,而且延缓了粮食的陈化。**德全副省长等省、市有关领导先后来库视察工作,并对我库科学储粮方法给予了高度赞扬。先后荣获国家粮食局全国粮油规范化管理先进单位、省、市安全储粮、厂务公开先进单位、达标库站、创佳评差、清仓查库先进单位等40多项荣誉;连续十几年荣获粮食储藏"一符四无"粮库称号。粮库发展正朝着"追求卓越、争创一流、建现代化一流强库"的奋斗目标全速起航、奋勇前进。

2016粮食行业安全工作方案3篇
粮库工作计划 第四篇

第1篇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消防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和动员全县粮食行业,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大力推行社会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和社会单位“户籍化”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严格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坚决杜绝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全力维护我县粮食行业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

县粮食局成立粮食行业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研究阶段性重点工作,定期通报工作情况,统一指挥调度。

三、排查范围和重点

(一)排查范围:

全县国有、民营粮食企业、个体粮食加工厂。

(二)排查重点:

1、粮食经营单位是否建立健全包括消防安全责任制在内的消防工作机制;作业人员是否都经过安全生产和消防知识培训;与消防部门的联系和争取指导是否到位;是否严格按照要求配齐消防设施及相关器材并可正常有效使用;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救援线路是否设计合理。

2、是否对库区动火、用电作业及火源管理有严格的规定,并认真执行;是否存在电器设备及线路老化、破损和搭设不合理的情况;配电箱的配置与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定期巡查;是否杜绝库区吸烟等严重违规现象;是否有防止将任何火种带入储粮区的制度和切实措施;库区内是否存在无关的易燃物堆积且未及时清理的情况;库区周边火源及易燃物是否存在威胁;是否采取措施予以监控防范。

3、粮食加工车间的粉尘处理和防爆措施是否落实;作业电器是否存在易发火花、静电隐患等。

4、单位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依法履行职责;是否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达标。

5、单位总平面布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以及建筑耐火等级、防火分区、安全疏散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各类建筑物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投入使用。建筑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完好有效。

6、单位是否依法建立志愿消防队,是否组织开展消防专业技能训练。

四、整治措施

(一)对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设置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或者未按规定定期组织维修保养的,消防设施、器材不能保持完好有效的,一律依法责令改正,从重处罚。

(二)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强制清除或者拆除相关障碍物,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三)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的,一律依法对危险部位予以临时查封。

(四)对违反规定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情节严重的,一律对违法行为人依法拘留;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予以拘留。

(五)对未定期开展行业自身和部门联动消防安全排查的,要督促组织开展行动,指定专人认真填写检查情况,建立检查台帐。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6月30日前)。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门会议,部署开展工作。

(二)自查自纠(6月30日至7月20日)。通过召开各国有、民营粮食企业、个体粮食加工厂消防安全责任人会议、举办消防安全培训班等形式,动员督促各单位对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标准排查整治,要求各单位将消防安全自查自纠情况上报县粮食局。

(三)全面排查整治(7月21日至9月20日)。对各国有、民营粮食企业、个体粮食加工厂库区、厂区进行全面排查,确保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检查的单位要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如实记载检查人员的姓名、检查时间、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

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实行“零容忍”,列出清单,逐项整改。能立即改正的,要责令单位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要督促单位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整改资金,制定应急预案;同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四)检查验收。10月1日前,县粮食行业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县粮食行业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验收人员要按照“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对验收抽查单位全部填写验收意见并签字存档。对验收发现排查不彻底、整治不到位的单位,应责令重新组织排查整治。

六、工作要求

(一)坚持政府领导。按照公安部和省公安厅“6.9”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要求,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在全县粮食行业内,切实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确保库区、厂区消防安全。

(二)狠抓落实。根据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要求,严肃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铁腕打击,严格依法查处,该关停的关停,该查封的查封,该重罚的重罚,该拘留的拘留,决不姑息,决不手软。要严格落实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制,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建立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和责任机制。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大整治力度,确保整治工作见到实效。

(三)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召开有关会议,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广泛宣传消防法规和消防常识,及时发布火灾预警信息,提醒各单位加强自身安全防范,警示员工提高消防安全意识,严防各类消防事故发生。

(四)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本着“隐患未查清不放过、问题未解决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县粮食局将成立督查组,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开展不力、任务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单位,予以通报。因工作失职导致发生较大以上火灾责任事故的,一律责任倒查,坚决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党纪政纪责任,涉及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7月起,各单位于每月8、18、28号上午12时前将附件2上报县粮食局备案。

第2篇

为了切实加强粮食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国家、省、市粮食局和县政府统一部署,在全县粮食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粮食局关于开展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行动”和县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把集中开展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在全县粮食经营单位中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达到以下工作目标:

(一)摸清情况,确定重点

摸清粮食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现状,进一步深化重点生产环节的安全专项整治,并确定粮食行业及企业今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

(二)发现问题,消除隐患

加强对易发事故工种、岗位薄弱环节等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能马上整改的,要设定期限,提出具体可行的措施,确保各类隐患彻底消除。

(三)增强意识,树立典型

增强单位负责人及广大员工安全防范意识,弥补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不足,总结安全生产工作的经验教训,从中发现、树立一批典型,起到示范效应。

(四)强化宣传,提高素质

在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宣传安全生产有关知识,教育单负责人及广大从业人员,加强有关技能、操作规程、法律法规的培训,提高一线工作人员的素质。

【粮库工作计划】

二、检查范围及重点

(一)范围:国有粮食企业、民营粮食经营企业、个体粮食经营者。

(二)重点:各粮食经营单位中的库(厂)区;粮油购销企业仓库、药剂库、资材库、化验室、配电间、食堂等;粮食加工厂原料仓库、成品仓库、车间、配电间、器材库、食堂等。

三、检查内容

(一)规章制度与责任落实

1、规章制度是否完善。粮食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完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事故报告制度和事故登记备案制度等相关安全标准、制度是否完备并能得以执行。

2、责任落实是否到位。粮食企业和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是否把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保护职工人身安全作为最重要的职责;“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整治是否取得实效;是否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来抓;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是否落实到人;各类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实处;是否做到监管工作全覆盖。

3、应急机制是否健全。粮食经营单位是否建立应急预案;预案是否经过演练;能否在遭遇突发事件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一旦发现隐患能否及时预警;安全信息交流是否畅通;动员能力与物资储备是否可靠。

(二)生产安全

生产经营各个环节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制度的要求;生产作业是否有章可循;操作规程是否得到全面执行;安全责任是否明确;人员上岗前是否经过全面培训;作业前是否制定工作方案;保护措施与救援机制是否到位。

(三)消防安全

1、粮食经营单位是否建立健全包括消防安全责任制在内的消防工作机制;作业人员是否都经过安全生产和消防知识培训;与消防部门的联系和争取指导是否到位;是否严格按照要求配齐消防设施及相关器材并可正常有效使用;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救援线路是否设计合理。

2、是否对库区动火、用电作业及火源管理有严格的规定,并认真执行;是否存在电器设备及线路老化、破损和搭设不合理的情况;配电箱的配置与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定期巡查;是否杜绝库区吸烟等严重违规现象;是否有防止将任何火种带入储粮区的制度和切实措施;库区内是否存在无关的易燃物堆积且未及时清理的情况;库区周边火源及易燃物是否存在威胁;是否采取措施予以监控防范。

3、粮食加工车间的粉尘处理和防爆措施是否落实;作业电器是否存在易发火花、静电隐患等。

(四)防汛安全

是否做好防汛各项物质及措施准备;是否提前将位于水患区的粮食转移至安全地带;重点储备粮库有无准备防范意外粮食水湿的储粮防霉剂;是否与气象、水文等部门建立密切的联系制度,及时了解和防范重大危险源和潜在的洪涝隐患。

(五)设施设备安全

粮食仓库是否存在危房或有坍塌的隐患;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是否存在隐患;运转操作、管理使用是否正常;是否按规定保养、检修;是否匹配企业生产要求;对粮食收购现场和粮食进出仓等作业是否有安全生产的工作方案;是否存在超设计容量、超设计高度装粮,以及“危仓老库”未经维修加固和安全鉴定就装粮的情况;是否存在未经有资质单位设计、施工、鉴定,私自进行仓房改造,特别是违规加设仓内隔墙等情况;是否存在机械设备带病运行、人员未经岗前培训无证上岗、登高或进出仓粮面作业不系安全带(绳)和无安全带(绳)系留装置等情况;是否对重要部位设置了安全专员监护;高大平房仓是否安装安全栓;危险位置是否加装安全防护栏并保证有效,高空过道是否稳固安全。

(六)药剂安全

药剂库的管理是否符合规定;药剂领退用登记制度是否落实;是否满足监控、通风、防火、防爆、防泄漏和防盗条件;药剂是否专仓存放、分品种、分年限堆放;存放仓房是否配有双门双锁和防盗门窗,是否配有专人管理;是否药帐相符;药剂的采购、运输、装卸、使用以及残渣处理等是否严格按照《省储粮化学药剂管理办法》执行;是否存在报废药剂未处置的情况;药剂使用设施、设备及其附件是否安全可靠;是否配备和使用符合要求的防护面具;熏蒸作业是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及有关规定;是否到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七)储粮安全

是否存在发热粮、高水分粮、严重虫粮未及时处理情况;是否有不同品种、不同年份、不同等级粮混存的情况;保管员和主管领导对储粮安全的例行检查和记录是否符合规定;企业上级机构和主管部门是否开展对粮油安全度夏工作的检查。

此外,还要检查粮食经营单位领导带班和巡查值班制度是否落实;是否对外包作业和出租仓房等薄弱环节加强管理,设置了专人监督检查;出租仓是否影响仓房结构及消防安全,是否影响其他仓房储粮安全。粮油化验室是否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是否严格执行实验室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对于化学试剂、供电线路、试验用气瓶、水路、消防设施、三废排放等重点环节的管理是否符合相关安全要求。

四、工作安排

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活动”,在各级政府领导和上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指导下,按照统一部署进行:

(一)第一阶段(6月下旬至7月中旬):制定检查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和粮食经营单位全面自查。

县粮食局根据全省、全市粮食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和当地政府要求,制定检查工作方案,进行动员部署。所有粮食经营单位要对所有安全生产隐患进行全面、细致、彻底的排查,检查结果逐项记录;按规定对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列出问题清单,建立隐患台账;查出隐患限期治理,并及时向县粮食局报告

(二)第二阶段(7月下旬至8月中旬):县粮食局根据工作需要组织粮食安全生产全面大普查。

在8月5日前,县粮食局在对本行业开展粮食安全生产检查的全过程进行督查的基础上,组织一次全面大普查。深入到全县所有粮食经营者住地进行现场检查,排查问题及隐患,落实整改方案。首先,对粮食经营单位自查记录进行核对,再进行详细检查。第二,普查情况和存在问题必须记录,现场提出处理意见,由检查人员和单位负责人双方签字。第三,要跟踪和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并将整改结果记录在案,作为今后再发生问题追责的依据。县粮食局根据检查结果,如实填报有关报表,按时上报市粮食局。

(三)第三阶段(8月下旬至9月上旬):迎接上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省、市安全生产复查和抽查。

省粮食行业安全生产“百日行动”领导小组和市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将对重点单位、事故多发单位和前两个阶段整改仍然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重点复查,并在整个大检查期间随机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方式,全面掌握全省各地自查、普查情况;必要时会同安监、消防等部门开展联合抽查或专项检查;落实对重点问题的挂牌督办。国家粮食局将对重点地区和企业进行督查和抽查。

(四)第四阶段(9月中旬-9月底):总结工作经验与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和“回头看”。

县粮食局针对这次开展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行动”进行情况,认真总结这次大检查的工作经验与成果,切实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大检查“百日行动”之后,适时开展“回头看”活动,通过明察暗访,重点审视隐患是否反复,整改是否到位,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执行效果是否达到预期目的,不断改进,巩固这次大检查“百日行动”的成果,持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粮食局成立粮食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

(二)落实检查措施

一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别是要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开展自查,主动整改,自觉接受配合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二要全面排查治理,县粮食局要对辖区内所有粮食经营者进行拉网式检查,逐一库点、逐一环节进行检查,做到“有库必到、有厂必查、查必彻底”。三要创新检查方式,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方式,对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列出问题清单,建立隐患台帐。四要边查边改,对查出的隐患,要限期整改,重大隐患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挂牌督办、一盯到底。检查和整改结果均要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检查整改不到位的要追究有关责任,存在严重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的企业要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典型案例要依法严处并进行通报或公开曝光。对触犯法律的单位和人员,要移交执法部门依法严格追究责任。

(三)突出工作重点

消防安全是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中之重,县粮食局要特别注意粮仓、粮食和物资器材储存区、粮油加工厂的防火安全。此外,还应着重关注防汛、防雨,储粮化学药剂的管理与熏蒸作业、大米加工厂粉尘爆炸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安全。

(四)形成工作合力

县粮食局要向当地政府汇报,把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纳入到地方政府集中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范围。加强与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通报情况,积极参与联合执法行动,及时反映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争取有关部门对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支持。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与当地安监、公安、消防等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坚决打好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这场硬仗。

第3篇

一、总体要求

【粮库工作计划】

全县粮食行业,要认真落实全国粮食行业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上级统一部署,通过扎实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普遍提高广大粮食干部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止非法、违法行为导致的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粮食行业科学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专项行动的范围和重点内容

(一)粮食行业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范围:县粮食购销公司、各粮管所、粮食加工企业。

(二)粮食行业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重点内容:

1、待报废、需大修等病险仓房仍在存储粮食的行为;

2、擅自改变粮仓建筑结构的行为;

3、存粮超高、超仓容储粮的行为;

4、未执行储粮化学药剂专仓储存,双人双锁管理规定的行为;

5、未执行粉尘爆炸作业环境有关机电设备配备和操作规定的行为;

6、未执行粮食进出仓作业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

7、未执行粮食输送机等大型机电设备操作规程的行为;

8、未执行熏蒸作业、登高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等危险作业操作规程的行为;

9、拒不执行安全监督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行为;【粮库工作计划】

10、未执行安全生产相关资质和持证上岗规定以及用工未经安全培训的行为;

11、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操作规程不完善,现场管理混乱、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安全生产劳动纪律的行为;

12、未给职工配备符合规定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的行为;

13、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行为;

14、未制定应急预案的行为;

15、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行为。

除上述内容,还必须加强对粮食加工企业在粮食生产、存放以及出入库等环节安全生产的监督指导;粮油质检机构检化室、实验室使用和存放危险药剂的管理。

三、方法步骤

专项行动实行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上级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时间从2016年5月上旬开始,到9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5月中旬—5月下旬)

各单位(企业)要迅速动员部署,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对于本次排查出来的问题要逐一登记,建档立案,挂牌督办,并将自查自纠情况上报县粮食局,县粮食局将对全社会粮食企业自查自纠阶段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在自查自纠阶段,各单位(企业)要对本单位“危仓险库”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普查。

(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6月—7月)

各单位(企业)要按照上级要求,在第一阶段工作基础上,结合“安全生产年活动”,积极参与部门联合执法行动,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企业),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企业)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其中:对于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且短时间内无法消除的粮食企业,不得安排其承担政策性粮食收购、储存和加工任务,已经安排的,要立即停止并调出库存政策性粮食,对于2016年以来发生的“重大事故”及以上级别事故和反复发生进出仓作业、登高作业事故并且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要严格追究企业负责人责任,并逐级上报市、县粮食局。

(三)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8月)

县粮食局将根据上级要求和部署,对粮食企业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确保“打非治违”工作取得成效。

(四)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9月)

各单位(企业)要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于8月20日前将总结上报县粮食局。在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各单位(企业)要注意发现典型经验和好的做法,并提出建立“打非治违”长效机制的工作建议和意见。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专项行动的各项措施

县粮食局成立“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单位(企业)负责人要亲自部署“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切实把专项行动的各项安排落实到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县粮食局将加强与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通报情况,积极参与联合执法行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二)夯实基础,着力抓好源头治理工作

各单位(企业)要做好“危仓险库”全面普查工作,加大仓储设施建设和维修改造力度,逐步淘汰待报废、需大修等病险仓房。要深入分析粮食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原因,总结事故规律,加强标准制度建设,堵塞漏洞。要严格粮油仓储单位备案制度,切实把好粮食仓储企业“入口关”,禁止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企业进入粮食仓储市场。要进一步强化对粮食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员和粮油保管员的培训,落实岗前安全培训制度,全面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

(三)突出重点,做好重点企业和关键环节专项行动的督导工作

各单位(企业)要把危仓险库、储粮化学药剂储存与使用、进出仓作业、熏蒸作业等作为专项行动的关键环节,全面清查。

(四)精心组织、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各单位(企业)要把专项行动与夏季储粮安全普查和粮食收购准备等工作结合起来,严格按照上级的总体部署和本方案的精神,细化四个阶段内容,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2016粮食局专项检查工作方案5篇
粮库工作计划 第五篇

第1篇:库存量义务情况专项检查方案

为加强对粮食流通市场的有效监管,规范粮食市场经营行为,引导和督促经营者认真履行法定义务,根据《市2016年粮食经营者履行最低最高库存量义务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号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对象和方式

县辖区内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各类粮食经营企业。

由县粮食流通中心相关股室按照在地原则组织检查。检查结合收购资格核查、早稻收购监督检查等活动同时进行。

二、检查内容

1、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是否按照省局核定了粮食经营者的最低最高库存量。

2、粮食经营者是否按照核定的库存量履行粮食最低最高库存量义务,保持必要的粮食库存量。

3、粮食经营者是否按月上报粮食购销存情况。

4、粮食经营者是否有其他不履行粮食最低最高库存量义务的行为。

三、检查时间

2016年8月20日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检查工作小组。

(二)严格依规检查。建立检查工作档案,详实记载检查情况,尤其要摸清各类粮食经营者上年度收购、加工、销售底数,并以此作为企业经营活动守法诚信评价的依据。对违反规定又拒不整改的粮食经营者,将依据《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三)注重宣传督导。开展检查工作时一并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督促辖区内所有粮食经营者及时向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等相关数据,切实履行最低最高库存量标准的义务。

第2篇:机关党员干部下基层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县委“活动办”《关于印发<集中组织党员干部下基层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县粮食流通服务中心为有效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以“三送”工作和“连心、强基、模范”工程为载体,集中开展机关党员干部下基层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专项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参加活动的对象

机关全体党员干部

二、活动时间和方式

在本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前,集中2-3天时间,分期分批深入“三送”联系村镇村,入户听诉,开展“夜宿夜谈”活动,并分别在农户家住宿,蹲点解决实际问题。

三、主要任务

1.重点解决“三送”村的民生问题、信访问题、发展难题等。具体包括:①掌握联系户的愿望需求,帮助解决危旧土坯房改造、道路硬化、农田水利、饮水安全、电网改造、垃圾处理、农村社保、就医就学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②搞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信访积案;③开展民主法治教育,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维护合法权益;④对联系户有反映,但因管辖权限、条件欠缺、没有政策支持等原因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认真做好解释工作,理顺群众情绪;⑤加强学生安全意识教育,谨防学生溺水事故,帮助农村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等特殊群体解决一些实际困难;⑥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其他实际困难。

2.开展集中宣讲。重点宣讲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宣传苏区振兴发展两年来取得的显著成效。同时,提高群众科学储粮水平,防止农民利益受损。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和群众民主法治意识的教育,提高基层干部依法办事水平,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益,拉近干群关系。

3.深入征求群众意见。把班子和个人的对照检查材料带下去,请基层党员、干部和群众重点围绕如何写好对照检查材料、如何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如何抓好问题整改、如何开展专项整治、如何提高粮食流通服务工作水平等方面征求意见、建议,进一步聚焦“四风”,查摆问题根源,明确整改方向。

4.帮助群众增产增收。扩宽群众增收渠道,帮助群众找市场、寻信息、送技术、送服务,加快致富步伐;加强与外出务工流动人口的联系和服务,积极引导他们返乡创业,加快发展步伐。同时指导本系统认真解决服务基层和群众不够,履职不到位,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突出问题。

5.帮助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帮助镇村解决做好村容村貌、产业发展、班子建设、服务质量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有效提升该村形象和工作水平。

四、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实施。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照“双向全覆盖“的要求,制定活动实施方案,细心研究,强化落实责任。各党员干部要制定个人工作方案,报本单位备案。

2.注重成果运用。要善于从群众反映强烈的实际问题中,深入查摆班子和党员个人“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修改完善对照检查材料,为开好高质量的专题组织生活会打牢基础。活动结束后,参加活动的每个同志要形成简要书面材料,对帮助群众解决了什么问题,还有哪些问题没有解决,列出清单。

3.严格纪律要求。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不得大吃大喝,一律不准饮酒,不准打牌、赌博。在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中,不能搞形象工程和短期行为,更不能为追求问题解决而突破法律和政策底线。

4.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本单位开展下基层为群众办事解难题活动的宣传报道。同时将相关影像、照片、宣传等资料存档并报备县委“活动办”宣传组。

第3篇:粮食局监管能力提升年活动方案

一、活动内容

围绕进一步完善粮食监督检查职能,提升粮食监管执法水平来开展。主要做好四个方面工作,即健全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体系,提升粮食流通监管手段,强化监管队伍能力,提高监管工作质量。

二、活动时间

2016年6月至12月底。

三、活动措施与目标

(一)建立健全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体系

1、落实职责机构和人员。理顺农粮部门内部执法关系,监督检查机构中取得粮食监督检查证或行政执法证的专职检查人员分别不得少于3人或2人。添置必要的执法工具,配备摄像机、照相机、录音笔等必要的调查取证器材和粮食数量质量快捷检查设备,以及执法交通工具。

2、加强部门协调。争取政府支持,粮食执法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经费不足应追加落实,确保监督检查工作正常开展。

3、巩固省级示范单位成果。今后,省局将对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示范单位实行严格的动态管理和年度考评审核,为此,要认真对照示范单位标准,进一步强化管理,切实起到示范单位的引领和带动作用,并确保年度考评审核中不被取消。

(二)大力提升粮食流通监管手段

1、提升粮食流通监管工作信息化水平。积极参与、配合国家和省局关于监管检查信息系统的开发建设工作,早日实现粮食库存检查、检查工作日志、档案管理、诚信评价、案件查处等工作的电子化。

2、做好粮食经营者守法诚信评价体系建设工作。建立诚信评价相关信息,实现粮食经营者档案“一户一档”全覆盖,基本实现对粮食经营者的分类监管。

3、客观真实填写监督检查工作日志,保持常态化。2016年底,配合省局做好库存粮食识别代码编制试点工作,基本实现监管检查日常工作的电子化。

(三)不断提高监管队伍的能力和水平

1、加强业务学习培训。建立和完善监督检查人员学习和培训制度,注重学习培训效果,开展典型案例剖析,提高办案技能,打造一支执法理念端正、作风过硬、业务精谌的粮食流通监管队伍。

2、加强执法资格培训。根据监管人员的变动和知识结构等情况,适时派人参加国家和省局组织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执法资格学习培训,充实和优化粮食库存检查专业人才库成员。

(四)显著提高监管工作质量。

1、开展“转圈粮”专项整治行动。根据省、市局的部署,今年6月至10月开展“转圈粮”专项整治行动,要求我们把整治地方储备粮“转圈粮”问题作为全年粮食库存监管的重要任务来抓。为此,我们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防控机制,追踪问题线索,严肃处理违规行为。县粮食收储公司要在7月中旬前开展自查自纠,做好迎检工作。

2、开展粮油“五要五不准”收购守则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结合夏粮和秋粮收购工作,全面深入各收购库点开展检查,督促粮食企业自觉遵守“五要五不准”收购守则,保护种粮农民利益。

3、强化对政策性粮食储存企业的出库检查。督促实际出库点和竞买企业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性粮食出库管理暂行办法》,确保粮食及时出库供应市场,严肃查处掺杂使假、拖延阻挠出库、索取不合理费用等违规行为。

4、加大涉粮案件查处力度。高度关注网络舆情,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并及时查处,不断提升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的影响力和威慑力。

四、活动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这次全国粮食系统统一开展“监管能力提升年”活动是国家粮食局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适应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完成新任务作出的重要部署,是提高监督检查队伍综合素质、提升监督执法能力、健全监管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这次活动开展,对于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履行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职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加强领导,注重实效。加强对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确保整个活动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

3、周密组织,广泛宣传。利用相关媒体宣传活动的意义,进一步提高粮食执法工作的社会认知度,营造良好的粮食执法氛围。

第4篇: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方案

一、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

对我县地方国有承储企业所有国家最低收购价粮、地方储备粮、商品粮库存进行全面检查。

(二)检查内容

1.粮食库存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重点检查粮食库存实物的数量、品种、性质情况,与保管账、统计账、会计账、银行台账对应相符情况,以及账务处理是否规范、准确等。

2.库存粮食质量安全情况。结合落实粮食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检查国家最低收购价粮、地方储备粮的主要质量指标、储存品质指标和食品安全指标,并将2016年新收购的中晚稻作为检查重点。同时,对企业质量检验人员和检化验设施配置、执行粮食定期质量检验及出入库质量检验制度、质量档案管理等方面情况进行检查。

3.储备粮轮换情况。重点检查2016年度地方储备粮轮换情况,包括轮换计划下达是否及时规范,轮换任务执行时间以及轮换的库点、品种、数量、质量等级是否与计划一致,是否严格执行轮换验收制度等。

4.政策性粮食补贴拨付使用情况。重点核实2016年度地方储备粮保管费、轮换费,以及国家临时存储粮保管费的拨付情况。

5.企业仓储管理等情况。一是资格资质情况。从事粮食购销活动的企业是否具有粮食收购资格,具有资格的企业是否符合相关条件。二是企业安全生产情况。三是库存粮食储存安全情况,有无严重虫粮、高水分粮、霉变粮、发热粮等储粮安全隐患。四是仓储设施是否符合技术规范要求,尤其是露天囤搭建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6.企业执行国家粮食购销政策情况。检查企业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严格履行政策性粮食出库义务情况,对执行2016年中晚稻收购政策形成的库存,以及租仓库点的政策性粮食库存进行重点检查。

二、检查时点和方式

(一)检查时点

以2016年3月25日为检查时点。

(二)检查方式

检查工作按三个阶段进行:企业自查、市级普查、省级复查。省级复查结束后,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组织的重点抽查。

三、进度安排

(一)准备阶段。

1.成立机构。为加强对今年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负责协调解决粮食库存检查有关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粮食流通中心,县粮食流通中心工会主席黄小敏同志为办公室主任。

2.做好动员和培训。3月下旬,县粮食库存检查领导机构要完成库存检查工作的动员和部署,同时组织查库工作人员进行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和实际操作培训。

3.做好数据分解登统工作。县粮食流通中心负责做好辖区内地方储备粮和地方国有企业商品粮库存分解登统,将统计结报日统一截止在3月25日。此后发生的粮食库存变化纳入下个月统计,并督促企业结报粮食统计库存、整理账务资料、平整粮堆货位。县粮食库存分解登统数据于3月28日前报市农粮局。

4.做好设备和资料准备。县国有粮食企业应按照省市实施方案要求,备齐相关文件、账务和报表资料,提前准备工作底稿。对不规则货位进行形态整理,备齐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校正的称重(含大容器)、计量和质量扦样等检查工具。

(二)自查阶段。4月10日前,县粮食流通中心认真组织和督导辖区内纳入检查范围的地方国有承储企业进行全面彻底自查,抽调相关专业人员组成检查小组,并邀请县农发行派员参加。自查工作结束,企业应写出自查报告,内容应包含企业的基本情况、库存情况、自查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等内容,4月12日前企业向粮食流通中心报送,4月15日前,县粮食流通中心向市农粮局报送。

(三)普查阶段。4月20日前,市农粮局将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组成工作小组,对辖区内纳入检查范围的全部粮食库存进行逐库、逐仓全面检查,坚决做到“有库(点)必到、有粮必查、有账必核、查必彻底”。

(四)复查阶段。4月30日前,省粮食局将会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农发行组成联合复查工作组,中储粮分公司派员配合,对省内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环节进行复查。复查比例不低于纳入检查范围库存总量的15%,兼顾库存的品种和性质。5月5前,国家有关部门将进行随机抽查,储粮企业要做好迎检准备。

四、检查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今年粮食库存检查工作量大,任务繁重,各单位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搞好粮食库存检查是全面贯彻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的重要措施。要加强领导,协同配合,确保检查工作方案周密、分工明确、要求严格、措施到位。

(二)认真检查,强化整改。检查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库存检查规程操作,规范检查程序和手续,严格填写检查工作底稿,履行检查结果签字确认手续,复核检查结果,切实做到谁检查,谁负责,确保检查工作深入细致,检查结果客观公正。要坚持边查边改、以查促改,将整改工作贯穿到检查的全过程全环节。

(三)争取支持,落实经费。粮食流通中心积极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统筹安排工作经费,本着实事求是、勤俭节约的原则使用好检查经费,确保不将检查费用转嫁给企业。

【粮库工作计划】

(四)注重安全,严格保密。检查工作人员要按照执行国家保密制度的规定,切实做好粮食库存检查数据录入、汇总、传送等环节的保密工作,防止发生失泄密事件,保守企业的商业秘密。数据汇总要指定专用计算机,数据存储传输要采用专用介质,专人负责传送。处理过涉密数据的计算机未经专门技术处理,严禁接入互联网。

(五)严明纪律,廉洁检查。检查人员要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全省查库十项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廉洁自律,阳光检查。

第5篇:危仓老库维修改造方案

为改善仓储设施条件,提升仓储设施整体功能,根据国家对“危仓老库”维修改造的要求和省粮食、财政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粮食工作的有关指示精神,按照“守住管好”天下粮仓,做好“广积粮、积好粮、好积粮”三篇文章的总体要求,实施“危仓老库”维修改造,修复粮食仓储设施,改善条件,提升功能,满足安全保粮和便民售粮需要,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保障粮食安全。

二、规划与布局

(一)基本情况

是农业县,有10个乡镇,130个村委会。全县人口32万,其中农业人口26万,非农业人口6万。粮食播种面积45万亩,总产量14.5万吨,其中:早稻17万亩,产量5.5万吨,中晚稻28万亩,产量9万吨,年商品粮量10万吨以上。

全县现有10个粮管所,19个库点,职工47人,总仓容34700吨,仓库共49座。1979年以前仓房18座,仓容12100吨;1980-1998年共26座,仓容16100吨;1999年以后仓房5座,仓容6500吨。仓型为平房仓,房顶结构为瓦木,仓库结构砖混。大部分仓房陈旧,建筑简陋,使用年限久,存在上漏下湿、密闭性能差、门窗破损、地面沥青老化等问题,无法满足粮食保管的基本要求,给安全储粮带来很大隐患。

(二)、粮食仓库布局

1、根据我县历年粮食生产情况和商品量以及国有粮食企业收储最高量情况,确定我县最高仓容保有量为6.8万吨。

2、根据我县粮食生产和粮源分布情况以及交通条件,将我县粮食仓储布局规划为:1个中心库,4个收纳库,共5个库点,仓房41座,仓容为67850吨。

①中心粮库的布局:中心库定在小别粮食直属库(2016年动工,在建),该库现有仓容2.8万元吨。将琴江粮管所、小松粮管所、珠坑粮管所及其所属粮站全部收缩并入小别粮食直属库,新建仓容1.2万吨,中心库仓容总量达到4万吨。

②收纳库的布局:收纳库确定为4个。将粮源较少的下水片的屏山、大由、粮管所及其所属粮站收缩至粮管所,在粮管所新建仓容6500吨。继续保留粮源较多上水片的、、粮管所。

三、仓储设施维修改造计划

(一)中心粮库维修改造计划:

中心粮库维修改造以防水、隔热、提升功能为主,主要内容有:

1、8栋2.8万吨仓容库顶防水隔热处理。

2、搭建2-4座仓棚。

3、配备粮情电子监测、环流熏蒸和机械通风设施。

4、增配一套粮食进出仓需要的输送机械设备。

5、新建化验室,配备必要的检验仪器设备。

6、配备除杂机。

7、库区间除绿化带外地面硬化。

(二)收纳库维修改造计划:

4个收纳库必须进行改造维修。共要维修改造仓房24座,仓容16800吨,改造的主要内容是:仓房的基本设施设备(门窗、地面、外墙)、机械通风系统、粮情检测系统、流熏蒸系统以及粮食进出仓工艺设备。

(三)重建、扩建仓容计划:

全县共需重建、扩建仓房13座,仓容46500吨,其中:中心库,新建仓房12座、仓容4万吨(已建成8座,2.8万吨);粮管所需扩建仓房1座,仓容6500吨。

四、项目实施

(一)项目实施原则:

①项目资金使用原则,严格执行财政部《粮油仓储设施维修改造管理办法》,做到专款专用,不截留、不挪用,保证资金使用安全。

②项目质量保证原则,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粮食局《粮食仓房维修改造技术规程》,积极推进新仓型、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应用。规范工程管理,狠抓工程质量,保证工程安全和工程质量。精心组织施工,全程监督工程质量,确保工程质量万无一失。

③项目进度计划安排原则,认真做好“危仓老库”维修改造的编制,人员安排,时间安排,项目安排、进度的落实,做到有制度,有分工,有计划,有落实。

(二)项目实施时间安排:

从2016年9月初到2016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工作。

1、维修“危仓老库”项目实施时间安排:2016年3月重点对粮管所房顶、墙体、库区地面硬化进行施工,4月对粮管所房顶、墙体、库区地面硬化进行施工,5月对粮管所房顶、墙体、库区地面进行施工,6月对粮管所房顶、墙体、库区地面硬化进行施工,6-9根据仓库粮食出库情况,分别对地面、门窗、通风系统进行全面维修改造。10月对“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工程全面验收。

2、重建扩建项目实施时间安排:2016年10月前完成粮管所新建仓容6500吨任务;2016-2016年底完成中心库新建仓容1.2万吨任务。

五、维修改造内容及投资测算

改造内容:对1980-1997年建设的各类粮食仓房的房顶、墙体、门窗、仓房地面进行防潮、防雨、保温隔热、地面硬化等进行维修改造,配置先进适用的仓储作业设备(清理、装卸、输送等设备),对储粮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提升粮情检测、机械通风、环流熏蒸等功能。

(一)“危仓老库”维修改造投资测算:共计360.38万元。

1、粮管所维修改造投资测算,共需维修9座仓库,仓容8450吨,其中:房顶改造4550㎡,单价90元/㎡,计币40.95万元;墙体改造:5200㎡,单价100元/㎡,计币52万元;门窗改造220㎡,单价600元/㎡,计币13.2万元;仓内地面、内墙改造必须等粮食出库后进行,预计需资金40万元;库区间地面道路硬化1500㎡,单价180元/㎡,计币27万元,总共需投资173.15万元。

2、粮管所维修改造投资测算,共需维修4座仓库,仓容1450吨,其中:房顶改造720㎡,单价90元/㎡,计币6.48万元;墙体1100㎡,单价100元/㎡,计币11万元;门窗改造64㎡,单价600元/㎡,计币3.84万元;仓内地面内墙改造必须等粮食出库后进行,预计需资金12万元;库区间地面道路硬化210㎡,单价180元/㎡,计币3.7万元,总共需投资37.1万元。

3、粮管所维修改造投资测算,共需维修6座仓库,仓容3900吨,其中:房顶改造2100㎡,单价90元/㎡,计币18.9万元;墙体改造2700㎡,单价100元/㎡,计币27万元;门窗改造160㎡,单价600元/㎡,计币9.6万元;仓内地面内墙必须等粮食出库后进行,预计需资金24万元,;库区地面道路硬化360㎡,单价180元/㎡,计币6.48元,总共需投资85.98万元。

4、粮管所维修改造投资测算,共需维修5座仓库,仓容3000吨。其中房顶改造1750㎡,单价90元/㎡,计币15.75万元;墙体改造2300㎡,单价100元/㎡,计币23万元;仓内地面内墙改造必须等粮食出库后,才能进行,预计需资金20万元;库区地面道路硬化300㎡,单价180元/㎡,计币5.4万元,总共需投资64.15万元。

(二)重建、新建投资测算:共需资金3616万元。

1、中心库建设。共需资金3256万元。

①已建成仓库8座,仓容2.8万吨,完成投资2000万元。

②新建仓库4座,仓容1.2万吨,需资金800万元。

③搭建仓棚2-4座,需资金46万元。

④仓库房顶加装隔热层,需资金80万元。

⑤配备粮情电子监测、环流熏蒸和机械通风设施需资金90万元。

⑥配备粮食进出仓的输送机械设备需资金20万元。

⑦新建化验室,配备必要的检验仪器设备需资金40万元。

⑧配备汽车衡需资金12万元。

⑨配备除杂机需资金6万元。

⑩库区间地面道路硬化9000㎡,需资金162万元。

2、收纳库扩建仓库1座,仓容6500吨,需资金360万元。

(三)功能提升投资测算:共计90万元。

功能提升是对条件较好收纳库进行,主要是配备粮情电子监测20万元,环流熏蒸设施20万元,机械通风设备20万元,粮食进出仓输送设施20万元,配备地中衡10万元,共计90万元。

(四)项目总投资测算:总计4066.38万元。

六、资金筹措

(一)申请中央及省级财政补贴资金,共计2000万元。

(二)县财政资金配套300万元。

(三)企业自筹资金1766.38万元,其中处置资产收入1200万元,企业通过增收节支自筹资金66.38万元,银行贷款500万元。

七、组织领导

加强“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工作领导。成立以中心主任为组长的“危仓老库”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危仓老库”改造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明确工作任务、目标、职责,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工作顺利进行。

2016年春夏季除四害工作方案
粮库工作计划 第六篇

春夏季是“四害”孳生和繁殖的高峰季节,为进一步做好我县春夏季鼠、蚊、蝇、蟑螂(四害)等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巩固我县爱国卫生工作成果,按照《壮族自治区爱国卫生管理办法》和自治区、市爱卫委会有关工作部署及要求,2016年开展春夏除“四害”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及标准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社会监督、分类指导”的爱国卫生工作方针,坚持“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与药物消杀结合,专业队伍消杀与群众参与相结合,突击行动与经常性消杀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病媒生物防制原则和方法,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壮族自治区爱国卫生管理办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要求,有效降低“四害”密度,使各乡镇鼠、蚊、蝇、蟑螂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内,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的领导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做到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专人负责,并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安排落实经费,使除“四害”工作进家入户,确保此项活动在全辖区范围同时有效开展。

二、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主要任务

根据工作标准,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及各社区,根据实际制定春夏季除“四害”工作计划,积极发动群众,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清除垃圾,整治卫生死角,清除“四害”孳生地,清理乱堆乱放杂物,疏通沟渠,填平坑洼,彻底铲除“四害”孳生地。结合药物消杀防治,做好密度监测和监督检查。在做好环境卫生整治的基础上,全县要集中以化学药物防制的方法杀灭“四害”种群,努力确保此次除“四害”活动达到预期效果。为严格规范用药,确保人畜安全,全县统一使用全国爱卫会规定的除“四害”药械,由县爱卫办负责统一安排,县爱卫办负责全县除“四害”药械的供应。经费本着“谁受益,谁出钱”的原则,各单位、群众要在规定的时间到县爱卫办购买药械,开展除“四害”投药活动。同时严禁不法商贩在市场上摆卖和兜售国家禁止使用的剧毒急性鼠药,以确保人畜安全。

(二)责任分工

1.县爱卫办:负责组织全县开展春夏季除“四害”活动;负责督促协调爱卫会成员单位开展除“四害”工作;负责除“四害”技术指导;督促各乡镇政府、县直各单位做好除“四害”各项工作;指导县城社区居委会做好除“四害”资料的收集汇总工作;负责除“四害”工作总结报告。

2.县卫生局:负责各医疗卫生单位开展春夏季除“四害”工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辖区内“四害”密度的监测和“四害”消长情况统计;卫生监督部门督促卫生行业做好除“四害”工作。

3.县市容局:要加大对大街小巷的清扫和保洁力度,做到街面没有垃圾、烟蒂、痰迹、纸霄,特别要注意清理街面上的排水沟内的垃圾。负责垃圾填埋场灭蝇及灭鼠工作;负责垃圾运载工具、垃圾中转站、果皮箱等灭蝇、保洁工作;负责公共卫生厕所除“四害”活动的指导督促检查。

4.县住建局、房管局:负责已申办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地除“四害”工作;建设局组织督促指导安装和维护小街巷的“五防”设施;房管局督促物业管理公司组织完善建筑物防鼠等设施,督导物业公司所服务区域的除“四害”工作。

5.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机关办公大院除“四害”活动;加强对所管辖房屋出租门店、租房户的管理,派专人负责各宿舍区环境卫生清理工作和除“四害”投药工作。

6.县市场物业管理中心:负责抓好县城农贸市场及乡镇集市等流通领域内的环境卫生整治,组织各摊主清除摊位内的废旧杂物,保持摊位内整洁卫生,以便投药人员投药。要加强市场内下水道防鼠设施建设,聘请专业人员定期喷杀灭蟑、灭蚊蝇药物,确保市场内无蟑螂、无蚊蝇。

7.县工商局:负责大型商场(超市)的除“四害”活动;负责所管辖单位、场所除“四害”工作。

8.县教育局:负责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的除“四害”工作。

9.县交通局:要加强对汽车站的督查,认真做好客运区环境卫生清扫工作,负责长途汽车站、公交汽车除“四害”工作。

10.县水利局:负责县城河流、湖塘两侧绿化带内的除“四害”工作。

11.县农业局、安监局:负责查处违规经营使用除“四害”药物。

12.县粮食局:负责粮库、粮油加工场所除“四害”工作。

13.县食品与药品监督局:督促监管单位、餐饮业、五小行业(小饭店、小旅馆、小浴室、小理发美容店、小副食品店)做好除“四害”工作。

14.县质量监督局:负责食品加工行业除“四害”工作。

15.各乡镇人民政府:(1)负责乡直各单位在辖区内的除“四害”活动。(2)负责所管辖景区(点)和公共场所等绿化带内的除“四害”工作。(3)全面负责辖区内无物业管理的居民区公共场所和下水道的消杀。(4)负责对辖区单位和有物管的居民小区落实除“四害”工作的检查督促。(5)负责所管辖的中小学校、托幼机构落实除“四害”工作。(6)负责辖区内公厕、垃圾中转站及垃圾运输车辆的除“四害”工作和垃圾运输车辆的清洗保洁。(7)负责督促协调辖区各单位除“四害”工作的落实和除“四害”各种资料的汇总准备。(8)负责协助设置完善的杀虫灭鼠药械销售网络。

16.其他单位:做好本单位内部和下属单位及管辖单位的除“四害”工作。

三、工作方法

(一)灭鼠

鼠密度控制达到国家标准。做好日常外环境整治和灭鼠工作,参加全县统一的灭鼠专项行动,公共场所要求做到统一时间、统一行动、统一用药。投药前单位、家庭、办公场所一定要坚持先清理环境卫生、断绝鼠粮后进行投药的原则,投放毒饵面积要全覆盖,毒饵饱和率达100%。以开展专项突击行动与长效巩固工作结合起来,确保灭鼠效果,加强重点单位部位防鼠设施建设,室内外及道路下水道口应完善防鼠闸、防鼠网等设施。

(二)灭蟑

蟑密度控制达到国家标准。搞好环境卫生治理,保持清洁,结合药物消杀,对灌木草林、下水道、垃圾槽、化粪池等密闭环境,要用热烟雾机进行熏杀。对餐饮、食品、旅业、娱乐、食堂等重点场所进行热烫熏杀及放置灭蟑毒饵。

(三)灭蝇

蝇密度控制达到国家标准。及时清除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加强农贸市场和食品经营单位废弃物等孳生地管理,是控制苍蝇孳生的最有效方法。在做好消除蝇类孳生地的同时,结合药物杀灭成蝇,完善防蝇网罩等设施。

(四)灭蚊

蚊子密度不超过国家标准。开展孳生地整治和结合药物杀灭控制工作,清除室内外环境容器积水,翻盆倒罐,疏通排水管网,填平洼地,清除蚊虫孳生,外环境积水阳性率控制在3%以内。推广使用灭蚊灯箱,重点是公园、住宅小区、学校、医院、机关单位等院内安装使用,道路下水道沙井口设置防蚊闸。

四、工作步骤

各单位要按照县级除“四害”工作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一)3月10日至4月10日:宣传发动及人员培训阶段

1.县爱卫办召开除“四害”宣传动员会,落实各责任单位的除“四害”职责。各乡镇、责任单位、社区积极开展除“四害”的宣传工作,以宣传画报、公告、宣传册、知识宣传点等多种形式宣传教育,发动各单位、辖区居民积极参与除“四害”工作,并发挥各职能部门行政管理职责,确保除“四害”工作能够有效实施。

2.各乡镇做好宣传发动以及组织购买除“四害”药械工作,组织单位、居民、投药技术骨干人员正确用药进行培训,确保用药效果和对“四害”的长效控制。

3.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做好全年“四害”密度的监测方案及公共场所春秋两季投药前后的密度监测工作。各责任单位要按要求上报相关资料,提交其负责管辖范围内所有单位、场所的数量。3月30日前对各单位、场所除“四害”情况进行初步汇总,对未采取除“四害”消杀措施的单位场所加强宣传动员。采取“条块结合、条为主、块为辅”的方式,以行业职能部门管辖单位、场所为责任区,县政府补充管理辖区内公共区域、无主单位场所、居民区等,避免无人监管、提高覆盖率。各责任单位、各级政府部门须如实、全面上报管辖内单位、场所资料,所报责任区数或相关工作情况要与实际相符。

4.县爱卫办要掌握除“四害”工作的实施情况,登记尚未开展除“四害”的工作单位,明确其预定选择除“四害”方式及完成期限,对未开展除“四害"工作的单位下达整改通知。各责任单位对有产权、有责任人的单位及场所宣传发动要全覆盖。

5.县爱卫办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对各所属单位除“四害”工作进行检查。

(二)3月10日至3月30日:外环境化学药物灭鼠堵洞阶段

开展全县各范围内的公共场所外环境化学药物灭鼠堵洞工作,由县爱卫办统一组织实施。

(三)4月11日至4月28日:外环境整治阶段

各乡镇政府结合爱国卫生月活动和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的实施,组织辖区内各单位干部群众打扫责任区的环境卫生,清理卫生死角,疏通沟渠,清除积水,清除鼠迹和蟑迹,彻底铲除“四害”孳生地。督促各单位、商户完善、安装“四害”防护设施,修补门窗,对公共场所防制设施进行维修,对水泥地面裂缝处鼠洞进行水泥封补。

(四)4月29日至4月30日:查遗补漏阶段

各乡镇督促社区及各单位做好歼灭残鼠,清理鼠迹工作。

(五)5月12日至5月30日:为县城下水道污水井口的灭鼠时间。这项工作由县环卫站、县爱卫办负责组织实施。

(七)4月10日至6月30日:密度监测阶段

1.县疾控中心开展春夏季鼠密度灭前监测时间:3月1日至3月5日;灭后第一次监测时间:4月5日至4月10日,灭后第二次监测时间:5月8日至5月17日。

2.联合检查组检查春夏季下水道灭蟑时间:6月26日至6月30日。

五、工作措施

(一)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除“四害”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人人有责,必须统一行动,上下左右联动,群策群力,综合防制。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部署并落实工作任务,每季度最少开展1~2次除“四害”活动。

(二)确保除“四害”经费落实。县直各部门各单位要保障本所辖公共场所除“四害”经费,并将除“四害”工作纳入计划,保证工作落实到位。

(三)加强外环境整治工作。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外环境整治清洁行动,清除垃圾,消灭卫生死角,清理乱堆乱放,疏通沟渠,填平坑洼,彻底铲除“四害”孳生地。

(四)认真开展除“四害”工作。除“四害”是一项预防疾病、关系到人民身体健康的重要工作,各级领导必须重视,制订工作计划,组织发动群众,人人动手,结合聘请专业队伍开展除“四害”。

(五)加强督促检查。县爱卫办及成员单位进一步加大检查督促的力度,及时进行检查和鉴定考核。各乡镇政府要安排人员深入乡直各单位、社区检查指导,督促工作落实,抓好除“四害”工作。县爱卫委会将对密度超标的单位,给予督办限期整改;对不开展除“四害”工作的单位,将进行检查督促并报告;对限期整改不达标者,按照《壮族自治区爱国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予以罚。县爱卫办根据情况不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当前除“四害”工作进度及下一步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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