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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居家养老最新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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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养老产业发展现状及前景分析
2016年居家养老最新扶持政策 第一篇

一、养老产业发展现状

自1978年我国实行计划生育以来,家庭的模式发生了改变。由双方父母4人、小夫妻2人以及1个孩子组成的“421”家庭。中国在逐步迈进老龄化社会,老年人对养老机构服务需求大、增长快、要求高与全社会养老机构数量少、增速慢、质量差之间的矛盾日趋尖锐,养老机构与设施严重匮乏。尽管这几年政府大力发展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和场所,兴办了很多社会福利机构,但与巨大的老年人院舍服务需求比起来,还是杯水车薪。

(一)呼唤“民间资本”:尽早介入养老事业

养老是高投入的事业,近年来虽然各级政府不断加大投入,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养老的供求矛盾,但仅靠政府的投入还远不能满足需求,需要社会的支持和民间资本的参与。

政府要厘清责任,应该负担的弱势群体的养老,要责无旁贷地管好;应该社会化、市场化的养老产业,则要制定政策,降低准入门槛,吸引民间资本,激活未来社会化养老产业的发展。在政府的政策导向方面,允许社会资本的准入可以分为两个层面,一个层面是民办非企业,倾向于公益性;另一个层面是工商法人单位,这样的机构就应完全企业化,养老机构的档次可以提升,以满足高收入人群的需求。

政府应该在政策上有大的突破,通过给予民营养老机构税收上的优惠、床位补贴等方式进行扶持,鼓励民间资本介入养老事业,进而形成民间养老机构的产业化发展。

民间资本进入养老事业可以在方式上有所创新,一些有条件的生产保健品的药厂可以延伸其产业链,投资建设养老机构,推广其保健产品的销售,实现“双赢”;另外一些工作量不饱和的民营医院也可以合理利用闲置资源为养老事业服务。而且,民营养老机构实行产业化以后,可以在不同城市连锁经营,一方面迎合了消费者追求新鲜感的旅游式休闲养老的需求,另一方面填补了国办养老机构在这方面的空白。

(二)养老方式:应走多元化道路

相对于集中的机构养老,居家养老是目前比较主流的方式,这是与老年人比较节省、思想比较传统等因素相适应的。张永谊建议社区积极探索新的服务方式,为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服务,比如有条件的社区办社区托老所、“日托班”,成立老年人餐饮配送中心、发放养老消费券等等。在上海的一些社区已经开展类似形式的养老服务,很受欢迎。

在进一步加大对集中式养老机构投入的基础上,可以探索介于居家养老、集中养老之间的半开放式养老方式,也就是把社区这篇“文章”做好。政府要把小区养老院的建设与配套

幼儿园的建设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应规定没有这样的配套设施,小区综合验收就不予通过。老的社区也要尽量创造条件,为社区内的老年人做一定的养老服务工作。

半开放式的养老机构,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有人,也就是有专业的服务人员和义工。二是有相应的配套设施,如活动设施、简单的医疗保健设施。三是要利用网络建立覆盖医院、交通等社会资源的联网设施,为老年人提供便捷的服务。也就是要形成居家、社区、机构养老三种形式,人力、物力、网络资源三管齐下发展养老事业的格局。

(三)养老服务:要有针对性

可以借鉴美国的经验,将现有的各类养老机构依照其功能和医疗介入程度,进行科学合理的功能分类,分别收养不同身体条件和服务需要的老年人入住,这样更有针对性,更能满足不同老人的需求。

依据相应的功能定位,可将养老机构再进一步划分为以下类型:

一般照顾性养老机构,主要收养需要提供膳舍和个人帮助,但不需要医疗服务及生活护理服务的老人。【2016年居家养老最新扶持政策】

【2016年居家养老最新扶持政策】

中级护理照顾型养老机构,主要收养没有严重疾病,需要监护和护理但又不需要技术护理照顾的老年人。

技术护理照顾型养老机构,主要收养需要精心医疗照顾但又不需要医院所提供的经常性医疗服务的老年人。

老年康复医院和老年护理医院,主要收治患有老年慢性疾病,如老年痴呆、脑中风偏瘫之类的老人以及部分残疾人。除了日常的看护照料之外,还要对他们进行康复治疗。

临终关怀医院,以“善终”服务为宗旨,专门收留年迈久病、弥留于人世的老人,以生活护理和临床护理为主,姑息、支持疗法为辅,为患者做生活护理,并通过谈心、暗示等心理疗法,缓解、疏导病人的情绪,以此延长患者生命,减少其肉体和精神上的痛苦,让他们平静度过最后人生。

为此,政府要探索建立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的准入制度,对准备入住的老年人进行养老需求评估。符合条件的,要尽可能让其入住;不符合条件的,要劝其居家养老或由社区提供照料服务。

二、养老产业发展前景分析

【2016年居家养老最新扶持政策】

(一)上门养老服务市场前景

未来,随着“421”家庭结构的普及,空巢老人现象将会愈演愈烈,居家养老服务需求会不断增加。在这样的环境下,轻资产运营的上门养老服务会首先迎来发展,为居家养老的老人提供上门养老服务。同时,未来上门养老服务的重点,将由普通的日间照料服务和急救服务向更专业的医护上门服务升级。此外,结合信息化养老的趋势,未来“互联网+养老”模式下,上门养老服务能够更准确的掌握老人的健康状态,提供更及时和更专业的医护服务,大大提高了居家养老老人的生活舒适度和安全性。

未来我国老年人对互联网和智能设备的接受能力在不断加强,信息化养老有着强烈的需求。2014年政府出台《关于开展养老服务和社区服务信息惠民工程试点工作的通知》,也从政策的角度指引了信息化养老的发展。在“需求释放+政策指引”的双重推动下,未来信息化养老将迎来大发展。

(二)社区养老模式发展前景

社区养老以其提供服务的系统性、全面性受到养老产业已经较成熟的发达国家的喜爱和推崇,未来,商业化社区养老在我国也有较大的发展空间。目前,我国养老行业还在初级阶段,大部分人选择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2013年发布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任务措施》明确要求加强养老服务能力建设;分层分类提供养老服务;创新养老服务模式;推动医养融合发展,探索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新模式,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覆盖城乡的多样化养老服务体系。

明确了我国未来多元化养老模式的大方向。而《民政部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的实施意见》等多项政策提出,要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养老产业,发挥社会力量的主导作用。以万科为代表的地产企业,以泰康人寿为代表的保险企业,以中石化为代表的央企纷纷试水养老社区。

商业养老社区能够提供系统化、全面化的养老服务,未来将会分担居家养老的赡养压力。养老社区的投资者和运营商将是百花齐放,各方力量齐建设的局面,推进“养老靠政府”到“社会力量建设养老产业”的过渡。

但养老社区的建设周期较长,社区养老需要基于规模化的投资商和运营商,改变人们在养老上的消费习惯,我们预计,距离社区养老的真正爆发,还需要10-20年。我国养老社区投资和运营起步较晚,起步时间在2005年-2010年之间。近年来随着需求的快速增长和政策支持指引,我国已成功建设了太阳城模式的养老住宅社区万科幸福汇,CCRC模式的养老社区星堡老年社区,专业养老运营商如亲和源集团也已现苗头。接下来10年中,我国养老社区的发展模式将进行不断的探索,持续蓄力,而未来10年-20年间将会出现更多的不同

形态的养老社区项目,进一步丰富养老模式。根据美国的经验,专业的养老投资商和养老运营商会出现集群化趋势,预计在市场上已经取得先机的养老投资商和养老运营商会进一步扩张,进行规模化经营,在2035年养老行业市场稳定前会出现类似HCN的大型专业化养老投资商和类似BKD的规模化养老社区运营商。

国家关于养老院的最新政策
2016年居家养老最新扶持政策 第二篇

近年来,我国养老服务业快速发展,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建立,老年消费市场初步形成,老龄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就。但总体上看,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不足、市场发育不健全、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等问题还十分突出。当前,我国已经进入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阶段,2012年底我国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94亿,2020年将达到2.43亿,2025年将突破3亿。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不断满足老年人持续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项紧迫任务,有利于保障老年人权益,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有利于拉动消费、扩大就业,有利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推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国情出发,把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政府作用,通过简政放权,创新体制机制,激发社会活力,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主体作用,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满足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努力使养老服务业成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成为扩大内需、增加就业、促进服务业发展、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2016年居家养老最新扶持政策】

(二)基本原则。

深化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减少行政干预,加大政策支持和引导力度,激发各类服务主体活力,创新服务供给方式,加强监督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坚持保障基本。以政府为主导,发挥社会力量作用,着力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加大对基层和农村养老服务的投入,充分发挥社区基层组织和服务机构在居家养老服务中的重要作用。支持家庭、个人承担应尽责任。

注重统筹发展。统筹发展居家养老、机构养老和其他多种形式的养老,实行普遍性服务和个性化服务相结合。统筹城市和农村养老资源,促进基本养老服务均衡发展。统筹利用各种资源,促进养老服务与医疗、家政、保险、教育、健身、旅游等相关领域的互动发展。

完善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逐步使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体,营造平等参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大力发展养

老服务业,提供方便可及、价格合理的各类养老服务和产品,满足养老服务多样化、多层次需求。

(三)发展目标。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养老服务产品更加丰富,市场机制不断完善,养老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

——服务体系更加健全。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援等养老服务覆盖所有居家老年人。符合标准的日间照料中心、老年人活动中心等服务设施覆盖所有城市社区,90%以上的乡镇和60%以上的农村社区建立包括养老服务在内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站点。全国社会养老床位数达到每千名老年人35-40张,服务能力大幅增强。

——产业规模显著扩大。以老年生活照料、老年产品用品、老年健康服务、老年体育健身、老年文化娱乐、老年金融服务、老年旅游等为主的养老服务业全面发展,养老服务业增加值在服务业中的比重显著提升,全国机构养老、居家社区生活照料和护理等服务提供1000万个以上就业岗位。涌现一批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和大批富有创新活力的中小企业,形成一批养老服务产业集群,培育一批知名品牌。

——发展环境更加优化。养老服务业政策法规体系建立健全,行业标准科学规范,监管机制更加完善,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意识显著增强,支持和参与养老服务的氛围更加浓厚,养老志愿服务广泛开展,敬老、养老、助老的优良传统得到进一步弘扬。

二、主要任务

(一)统筹规划发展城市养老服务设施。

加强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各地在制定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必须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凡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小)区,要按标准要求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凡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无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没有达到规划和建设指标要求的,要限期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开辟养老服务设施,不得挪作他用。

综合发挥多种设施作用。各地要发挥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养老服务功能,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社区服务中心(服务站)及社区卫生、文化、体育等设施的功能衔接,提高使用率,发挥综合效益。要支持和引导各类社会主体参与社区

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运营和管理,提供养老服务。各类具有为老年人服务功能的设施都要向老年人开放。

实施社区无障碍环境改造。各地区要按照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相关标准和规范,推动和扶持老年人家庭无障碍设施的改造,加快推进坡道、电梯等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设施改造。

(二)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网络。

发展居家养老便捷服务。地方政府要支持建立以企业和机构为主体、社区为纽带、满足老年人各种服务需求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要通过制定扶持政策措施,积极培育居家养老服务企业和机构,上门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定制服务;大力发展家政服务,为居家老年人提供规范化、个性化服务。要支持社区建立健全居家养老服务网点,引入社会组织和家政、物业等企业,兴办或运营老年供餐、社区日间照料、老年活动中心等形式多样的养老服务项目。

发展老年人文体娱乐服务。地方政府要支持社区利用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和社会场所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的群众性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并发挥群众组织和个人积极性。鼓励专业养老机构利用自身资源优势,培训和指导社区养老服务组织和人员。

发展居家网络信息服务。地方政府要支持企业和机构运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手段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发展老年电子商务,建设居家服务网络平台,提供紧急呼叫、家政预约、健康咨询、物品代购、服务缴费等适合老年人的服务项目。

(三)大力加强养老机构建设。

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各地要根据城乡规划布局要求,统筹考虑建设各类养老机构。在资本金、场地、人员等方面,进一步降低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的门槛,简化手续、规范程序、公开信息,行政许可和登记机关要核定其经营和活动范围,为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提供便捷服务。鼓励境外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鼓励个人举办家庭化、小型化的养老机构,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养老机构。鼓励民间资本对企业厂房、商业设施及其他可利用的社会资源进行整合和改造,用于养老服务。

办好公办保障性养老机构。各地公办养老机构要充分发挥托底作用,重点为“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

人确无赡养和扶养能力)老人、低收入老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的供养、护理服务。政府举办的养老机构要实用适用,避免铺张豪华。

开展公办养老机构改制试点。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积极稳妥地把专门面向社会提供经营性服务的公办养老机构转制成为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床位应逐步通过公建民营等方式管理运营,积极鼓励民间资本通过委托管理等方式,运营公有产权的养老服务设施。要开展服务项目和设施安全标准化建设,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四)切实加强农村养老服务。

健全服务网络。要完善农村养老服务托底的措施,将所有农村“三无”老人全部纳入五保供养范围,适时提高五保供养标准,健全农村五保供养机构功能,使农村五保老人老有所养。在满足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支持乡镇五保供养机构改善设施条件并向社会开放,提高运营效益,增强护理功能,使之成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依托行政村、较大自然村,充分利用农家大院等,建设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老年活动站等互助性养老服务设施。农村党建活动室、卫生室、农家书屋、学校等要支持农村养老服务工作,组织与老年人相关的活动。充分发挥村民自治功能和老年协会作用,督促家庭成员承担赡养责任,组织开展邻里互助、志愿服务,解决周围老年人实际生活困难。

【2016年居家养老最新扶持政策】

拓宽资金渠道。各地要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有关农村可以将未承包的集体所有的部分土地、山林、水面、滩涂等作为养老基地,收益供老年人养老的要求。鼓励城市资金、资产和资源投向农村养老服务。各级政府用于养老服务的财政性资金应重点向农村倾斜。

建立协作机制。城市公办养老机构要与农村五保供养机构等建立长期稳定的对口支援和合作机制,采取人员培训、技术指导、设备支援等方式,帮助其提高服务能力。建立跨地区养老服务协作机制,鼓励发达地区支援欠发达地区。

(五)繁荣养老服务消费市场。

拓展养老服务内容。各地要积极发展养老服务业,引导养老服务企业和机构优先满足老年人基本服务需求,鼓励和引导相关行业积极拓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文化娱乐、体育健身、休闲旅游、健康服务、精神慰藉、法律服务等服务,加强残障老年人专业化服务。

开发老年产品用品。相关部门要围绕适合老年人的衣、食、住、行、医、文化娱乐等需要,支持企业积极开发安全有效的康复辅具、食品药品、服装服饰等

老年用品用具和服务产品,引导商场、超市、批发市场设立老年用品专区专柜;开发老年住宅、老年公寓等老年生活设施,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引导和规范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开发适合老年人的理财、信贷、保险等产品。

培育养老产业集群。各地和相关行业部门要加强规划引导,在制定相关产业发展规划中,要鼓励发展养老服务中小企业,扶持发展龙头企业,实施品牌战略,提高创新能力,形成一批产业链长、覆盖领域广、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产业集群。健全市场规范和行业标准,确保养老服务和产品质量,营造安全、便利、诚信的消费环境。【2016年居家养老最新扶持政策】

(六)积极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

推动医养融合发展。各地要促进医疗卫生资源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居民家庭。卫生管理部门要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医疗机构要积极支持和发展养老服务,有条件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应当开设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做好老年慢病防治和康复护理。要探索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新模式,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当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建立社区医院与老年人家庭医疗契约服务关系,开展上门诊视、健康查体、保健咨询等服务,加快推进面向养老机构的远程医疗服务试点。医疗机构应当为老年人就医提供优先优惠服务。

健全医疗保险机制。对于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符合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条件的,可申请纳入定点范围,入住的参保老年人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完善医保报销制度,切实解决老年人异地就医结算问题。鼓励老年人投保健康保险、长期护理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人身保险产品,鼓励和引导商业保险公司开展相关业务。

三、政策措施

(一)完善投融资政策。要通过完善扶持政策,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培育和扶持养老服务机构和企业发展。各级政府要加大投入,安排财政性资金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金融机构要加快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拓宽信贷抵押担保物范围,积极支持养老服务业的信贷需求。积极利用财政贴息、小额贷款等方式,加大对养老服务业的有效信贷投入。加强养老服务机构信用体系建设,增强对信贷资金和民间资本的吸引力。逐步放宽限制,鼓励和支持保险资金投资养老服务领域。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鼓励养老机构投保责任保险,保

2016居家养老服务承诺书
2016年居家养老最新扶持政策 第三篇

居家养老服务承诺书

近年来,随着我县老年人口比例的上升,老龄化社会问题愈显突出,如何解决社会老龄化问题显得尤为重要。尤其是社区老年人绝大多数是居住在家中,那么依托社区资源,拓宽社区为老服务领域就成了社区加强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这就要求我们要以社区为中心,建立一种介于老人家庭照顾和社会、机构照顾之间、并运用社区资源开展的老人照顾方式,形成正规服务、社区志愿者及社会支持组成的综合服务网络,

一、全县老年产业的基本情况

1##、老年人口概况

泗阳县面积1213.41平方公里,常住人口97.26万,城镇人口占全县人口的22%,辖11个镇,5个乡,设99个居委会,153个村委会。60周岁以上老年人13.256万,占总人口的13.66%。其中:重点优抚对象中老年人3926人,城市“三无”老人153人,五保供养对象3242人,低保户39706人(城镇:11621人;农村:28085人),家庭中空巢失去自理能力的老人6523人;收入较高的家庭的老年人24465人,占老年人口1.9%。

当前,我县人口老龄化已进入高峰期,每年老年人口以0.8%左右速度递增,全县人口老龄化呈现以下几个特点:一是老龄化程度高,老年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13.66%;其中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1.58万人,占老年人口的12%;二是老年人口基数大,预计到2016年前后,将突破14万人;三是老年人口增长速度快,到2020年我县将净增老年人3.21万人;四是预期寿命高,全县老年人平均预期寿命达77.12岁,百岁老人有23人,年龄最高的达到105岁。五是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及惠民政策的普及,需要入住机构养老的老人将逐年增加,特别是政府保障的五保老人、“三无”人员、低保户中的失能老人、重点优抚对象中的失能老人等需入住机构养老的人数越来越多,

2##、老年服务机构的布局和运行情况

全县城区登记在册的老年公寓共有10家(农村没有老年公寓),除泗阳县社会福利院公立的外,现已拆迁,其余9家均为私营,布局和运行特点为:

(1)零星分散,布局不尽合理,北边有夕阳红康复颐养院是省厅命名的省级示范性养老机构,可接纳老人500人;南边聚福老年公寓,座落在大运河南岸,月季花园旁边,可接纳30名老人,已入住20人;其他7家都集中在城中,①南山老年公寓已入住78人,座落在桃源中路西三巷6号;②幸福老年服务中心入住13人,座落在太平路西5巷14号;③金色港湾老年公寓入住8人,座落在东工业园区丁沟桥西侧;④银河老年公寓入住10人,座落在银河东路13号;⑤养心苑老年公寓入住105人,座落在人民南路68号;⑥爱心老年服务中心入住16人,座落在桃源中路18号;⑦快乐老人老年公寓,座落在延安路61号,现已入住老人65名,可接纳120人;接纳能力参差不齐,南边和东边缺位。

(2)运行不太规范,需强化管理,经过我们历年检查验收,除夕阳红康复颐养院和快乐老年公寓、养心苑老年公寓三家内部管理、环境卫生、安全设置等基本符合要求外,其余的都不同程度存在脏、乱、差及安全设置不配套、夜间无人值班等问题,对此,我们有的当面指出,有的作了书面通知,要求限期整改,得到了较大的改观。

(3)供求矛盾比较突出。目前,全县9家老年公寓仅能接纳800人,10年12月统计实际入住仅480人,入住率未到60%,据调查,目前尚有较大数量的老人准备入住到老年公寓,但由于受到经济条件的限制,封建思想观念的束缚和场所功能配套不完善等因素影响,他们望而止步。据测算仅城区3.4万老人,70%为70岁以上老人,其数量为2.8万,按90%居家自养,尚有2800人需要入住社会服务机构,与仅能接纳800人的老年服务机构相比,差距太大,全县公办乡镇敬老院18家,建筑面积28800平方米,现有床位2897张,实际入住2144人,全县重点优抚对象中的老人、城乡低保户中的失能老人、城镇“三无”、五保老人共计10720人,都需要政府保障其基本的生存权力。因此,科学规划,逐步建设和改造、扩建一定数量,布局合理的上规模、高标准的综合性的老年服务机构迫在眉睫。同时急需创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并形成覆盖全县的服务网络。

3##、县政府扶持老年事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1)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依托社区,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康复护理和精神慰籍等服务,让老年人既不脱离家庭,又能获得专业化的社会服务。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托老所)建设应纳入住宅小区配套设施建设规划,到2016年底,城市社区基本建立多形式、全覆盖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30%以上的农村社区(村)依托敬老院、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等现有设施资源,建立综合性老年服务中心(站),基本建立起覆盖城乡、满足不同老年群体多层次养老需求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对独立建设经验收符合省级示范性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标准的一次性给予3万元建设补贴。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招用符合领取公益性岗位补贴条件的人员,政府按规定给予补贴。经过近2年的努力,我县已建成省级示范性养老服务中心一个,a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84个,2016年计划创建省级示范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一个,a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53个,全县已基本形成居家养服务网络。 (2)积极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建福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符合省市有关条件的,在供地、贷款、规费、基建、医疗服务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投资1000万元以上,床位超过150张:①政府划拔供地20亩;②给予2年期100万元贴息贷款扶持;③经验收符合省级示范性老年服务机构标准给予每张床位1000元建设补贴;④按实际入住老人的人数,分自理、半护理、全护理,给予每人每月50、100元、150元的生活补贴;⑤按省市有关规定减免相关税收。对老年服务机构的用电、用气、用水费用按照民用价格标准收取,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用酌情给予减免。电话、网络使用费按民用价格收取,有线电视收视费按单位终端总数的30%收取。⑥对具备医疗机构设置条件的养老机构,可申办医疗执业许可证。对具备定点医疗机构资格条件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

二、需求分析

①基本情况:2016年,全县60周岁以上老年人为13.256万人,80周岁以上老人1.58万人,在各类机构养老的老年人2624人,占老年人总数1.97%,提供社会照料服务体系没有完全建立,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刚刚起步。居家养老的老人占老年人总数90%,其中有42%为空巢老年家庭,城区空巢老人占老人总数的40%,农村空巢老人占老人总数的45%。

②需求分析:在居家养老的老人中,他们有30%需提供照料服务,有28%家庭子女无法解决老年康复护理问题,医院费用高住不起,在家子女忙于工作为生计无暇顾及,老年服务平台没有建立,随着城建化进程和新农村建设步伐加快,相当部分家庭不愿意将老年人病危时放在家中,住医院费用又高,最盼望有个老年人临终关怀服务机构。

现在全县五保供养对象3202人,城镇“三无”老人152人,重点优抚对象中的老年人3926人,低保对象家庭失能老人3020人。无监护人、孤弃儿832人,这些弱势群众政府应当重点保障食宿、医疗等。

然而,全县还有2857家庭收入较高的老年需要社会提供高端服务,(日常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心理支持、康复教育等服务)。

根据我县各类老年人状况及人口老龄化加剧发展的趋势,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生活方式的转变,老年服务业呈现日益增加的需求。“十二五”期间,全县将新建老年公寓7家,其中城区5家,乡镇2家(王集、新袁)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占地面积140亩。公办的综合性老年服务中心已启动,2016年上半年投入运行,可接纳200位老人,以乡镇敬老院为依托,扩建综合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8家,新增建筑面积2.88万平方米。整合社区卫生室、文化活动室、健身场所发展居家养老中心118个。预计总投资1.9亿元(不含利用资源资金),政府应承担1.45亿(17个综合性服务中心1.241亿,118个社区服务中心590万元,1所公办老年福利中心1500万元,应急救助信息平台网络建设120万元)。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统筹城乡发展,逐步建立城区和涉农社区一体化养老体系,建立健全养老服务机构。

2016年全县城区所有社区都要建成居家养老服务站,每乡镇都要以敬老院为基地建立一所综合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农村30%的村建成居家养老服务站,同时根据要求配齐专职服务人员,为辖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提供培训和养老服务平台。县域城区示范养老公寓为依托,建立服务指导中心,加强对服务机构指导,开展好养老服务活动交流等活动。加强对全县养老服务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的行业管理和指导。

改善、提升乡镇敬老院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实现敬老院向区域性社会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转型。将全县18个敬老院进行改扩建新增建筑面积2.88平方米。新增床位2212张。

整合社区卫生室、文化活动室、建身所资源发展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为居家养老的老人提供日间托养所,陪护,助餐、送餐家政服务,医疗康复,应急救助,法律维权,精神文化服务。每个社区老年服务中心面积不少于130平方米。全县要达到118家约占村(居)社区总数1/3。今后凡新建住宅小区,农村康居示范村必须将居家养老服务站纳入整体规划。

三、我县老年发展的存在问题

由于我县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刚刚起步,推进困难不少,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缺少配套措施,起步工作乏力。

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实质上是一种带有社会福利性质的工作,没有政府的参与和支持是很难持久开展下去的。目前还缺少与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相适应的政府配套措施。一是我县各级政府对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没有专项经费预算和投入,试点社区也仅是政府将少量资金直接补给敬老院改善一下办公条件,创建一些基础实施,造成工作经费缺乏。二是社区公建配套项目中没有将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纳入其中,很难找到适合开展定点居家养老综合服务的场所。三是缺少吸引社会服务机构参与的扶持政策,社会服务机构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很难得到一定的经济回报,缺乏参与积极性。四是缺少动员社会志愿者参与的激励机制,对志愿者的激励措施基本上停留在精神鼓励上,造成志愿者很难提供持久的服务。

(二)缺少专业人员,服务水平不高。

目前专职服务人员大多是农村健康老人和少数志愿者,其业务技能往往只能应付一些较简单的生活料理和家政服务,难以应对老人的多样需求。并且我县相关部门尚无为老服务培训课目,从事居家养老服务的人员没有经过系统的业务培训,服务人员素质、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很难提高。

(三)缺少服务平台,服务项目单一。

没有可以为广大社会老人介绍、提供多样化和个性化服务的居家养老信息服务平台,造成居家老人甚至包括政府了解和沟通服务提供者的信息、渠道十分有限,难以通过服务平台从市场中寻找中意的服务提供者。造成供求双方交流不畅通、信息不对称、相互缺乏信任度,也导致服务提供者难以准确了解居家老人的真实需求,难以准确把握服务项目的定位,提供最为需要的服务。

(四)缺少社会共识,社会重视不够。

社会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尚未形成共识,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够,对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的重视和投入不够,严重影响了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同时老年人“花钱买服务”的生活理念和消费习惯没有普遍形成,向政府“等靠要”的思想在相当一部分老年人的头脑里根深蒂固,也一定程度制约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向市场化、体系化发展。

四、今后推进我县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几点建议

根据我县人口老龄化呈现的几个特点,居家养老服务是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是破解养老难的有效措施,是政府必须予以重视、全社会必须予以关注的一项工作。推进此项服务工作,应坚持“政府主导、依托社区、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工作方针。

(一)政府主导,全面推进

政府应转变观念,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给予更多的重视和扶持,特别是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起步阶段,服务开展的如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对其的态度和支持力度。

一要广泛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应当广泛开展系统、持久、深入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一个社会关心支持,个人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正确引导社区开展社会化家养老工作,树立居家养老服务典型,逐步向全县推广,最终建立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满足社会需求。

二要制定扶持政策,提供政策保障。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是一种带有社会福利性和保障性的工作,政府须有一定的政策扶持和倾斜力度。应将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纳入公建配套建设项目,对社区建立带有托老所功能的居家养老综合服务设施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解决养老服务用房及活动场地等问题。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专项工作经费,拨给社区居委会支配使用,对特殊困难老人居家养老实行补贴,为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提供资金保障。

三要整合社区资源,拓展工作空间。充分挖掘、整合和利用社区现有的可供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社区资源,充分利用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老年公寓、敬老院等现有公共设施,为居家养老服务提供服务。充分做好居家养老服务的社区资源拥有者和经营者的沟通、教育、协调工作,协调各方利益,使社区资源尽可能充分整合和利用起来。

(二)依托社区,搭建服务平台

社区是开展居家养服务的阵地,我们必须依托社区,设置非营利性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组织,为居家养老服务供求双方搭建服务平台,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要摸清社区老人需求,做好工作准备。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组织必须先行做好调查研究工作,摸清社区居家老人的家庭状况、身体状况、居住状况、经济状况、需求状况,并建立详尽档案,为开展全方位、多层次、个性化的居家养老服务打下基础。

二要建立健全服务队伍,提供人员保障。建立义工队伍、志愿者队伍和社会服务机构三支服务队伍。积极配合政府做好对由政府出资购买服务的专职服务、公益性岗位和身体健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等人员的选定、组织、管理工作,组成义工队伍,开展服务。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要把那些有较强责任感,对老年人又富有爱心的热心人士和机构尽可能吸收到志愿者队伍中来。同时建立对志愿者的激励机制,促进志愿者队伍的稳定。着力用好现有的政策,积极拓展多种渠道,采取多种灵活方式,吸引更多正规而诚信的社会服务机构参与到养老服务工作中来,丰富服务内容。

三要沟通供求双方,组织实施服务。应充分利用现有的政府政策和措施,大力培育可以提供各类养老服务的实体,构建有良好信誉和社会影响力的服务平台,这是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前提。样丰富服务方式,如动员社区党员和热心居民对高龄独居老人开展邻里守望;动员社区医院组成老年医疗康复组开展经常性的定点和上门为老服务;动员社区法律工作者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法律帮助;动员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与困难老人结成帮扶对子;为有经济能力的居家老人介绍优质而价格合理的家政服务等等。

(三)社会参与,多方提供服务

大力建设和发展向居家老人实施具体服务的各类组织和机构等服务实体,包括社区建立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各类志愿者队伍和民间组织、辖区机关企事业共建或协作单位以及社会家政服务机构,形成多方参与,互为补充的服务格局。对政府为主投资的公共服务机构,如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应按照政府的政策规定,实行无偿、低偿或保本服务,体现国家对老年人的福利保障;对民间投资的服务机构,应倡导多让利于老年人,体现社会对老年人的尊重和关爱。服务组织和机构应树立真诚为老年人服务的理念,加强内部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制订奖惩措施,实现规范服务。实施具体服务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贴近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充分利用机构自身的特点和专长,努力开发多种多样、富有个性的居家养老服务项目,不断提升服务功能和档次,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特点老人的多样需求。

随着我县人口日趋老龄化、高龄化,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已势在必行,但它又是一项系统的工作,牵涉到社会的方方面面,需要政府、社会、社区、家庭、老人共同参与和努力。我们要采取先试点后推开的办法,循序渐进,大胆探索,并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稳步推向深入。

泗阳县民政局庄咸华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八日

居家养老服务站服务协议书

甲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

乙方:养老服务对象或家属

一、甲方承诺:

(一)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具有志愿者无私奉献精神,全心全意为老人服务。

(二)视老人如亲人,服务做到耐心、细致、周到,不怕脏、累、苦。

(三)按照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时间和服务方式,为老人提供优质服务。

(四)及时了解服务对象的需求并调整服务内容。

(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对象。

二、乙方承诺:

(一)正确理解居家养老工作的性质。对甲方要以礼相待。自觉按时向甲方支付须自行承担的费用。

(二)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服务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实事求是地对甲方进行工作评定。

(三)服务过程中如对甲方不满,应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如实说明原因,由服务中心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处理。

三、服务内容

,服务时间

,服务方式

以上内容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确保居家养老工作顺利开展。

甲方负责人签名(盖章):

乙方签名:

年月日

居家养老服务承诺

1. 以人为本,及时了解老年人的服务需求,为老年人提供优质服务。

2. 实行首问责任制,做到认真接待热情服务,对服务对象咨询的事项应予以一次性告知,疑难问题应约定时间,应予以解决。

3. 落实分管责任制,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各自职责与分工,做到可以办理的事情当场办结,因申报资料不齐全等因素,造成一时不能办结的需向服务对象耐心解释,明确办理的时间和地点。

4. 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虚心接受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自身的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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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城市居家养老现状调研报告
2016年居家养老最新扶持政策 第四篇

关于对我市城市居家养老现状、问题及对策的调研报告

国务院关于《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优先发展养老服务,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创建中国特色的新型养老模式”的基本原则。

市政协十二届十一次主席会议确定对我市城市居家养老作为今年重点调研课题,从2016年7月下旬至8月期间,市政协副主席任书文带领政协社法委、民政局、政协委员调研组先后视察了杏花岭区锦绣苑社区、迎泽区五龙口三社区、海边街社区、太原市社区管理服务中心等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情况,听取市民政局对我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发展建设情况,召开各界人士座谈会,就我市城市居家养老现状、问题、对策进行调查研究。

一、基本状况

我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从2016年开始启动居家养老试点,市民政局作为政府总牵头部门,制定实施办法,创新工作理念,探索为老服务新机制,构建居家养老新体系,逐步把这项工作推广到全市543个社区,到目前居家养老服务网络覆盖全市。2016年9月和2016年7月国家民政部部长李立国来太原市考察,充分肯定我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经验做法,并向全省推广。综合归纳有六个方面的亮点。

(一)紧跟社会形势,着力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功能建设。我市现有60岁及以上老人63万人,占全市总人口数的14.8%,其中空巢老人约13万户,人口结构向老龄化、空巢化的趋势发展。为应对老龄化现实,目前全市建立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115个,安设老年床位1380余张,招募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商500余家,设立养老服务点2461个,建立社区服务队760支(约2000人),招募志愿服务者10.2万人,建立老年人“爱心一键通”服务系统,为空巢老人发放2.4万部“爱心一键通”,开通8181890社区信息服务网络平台 ,建成现代化的求助呼叫网络平台,受理老年人求助呼叫225862人次,为民排忧解难70629人次,全天候(24小时)为老年人服务。

(二)创新养老模式,敢于探索居家养老服务新路径。我市坚持“政府主导、社区主体、社会参与”的工作导向,把研究解决养老问题放在突出位置,创新养老服务工作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体制机制,在前进中探索出一条新路,即“以家庭为基础、社区服务为纽带、居家照护服务为宗旨”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被誉为“没有围墙的养老院”;健全完善为老年人提供“无偿、低偿、有偿”优质服务的运行机制,即“无偿服务针对80岁以上高龄、空巢、困难、伤残以及无子女、无自理能力、无经济来源的‘三无’老人提供免费服务;低偿服务针对老人与服务机构签订协议,提供低于市场价的优惠服务;有偿服务针对以市场运作,为老人提供预约上门实惠服务”。

(三)制定扶持政策,构建居家养老事业新格局。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党和国家养老政策的贯彻落实,为适应新形势下老年人对养老服务的需求,将居家养老服务纳入全市“十二五”经济社会规划和服务业扶持范围,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进居家养老社会化服务工作意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大力支持发展社区居家养老事业,全市基本形成了“投资多元化、运作市场化、管理规范化、服务人性化、队伍专业化、手段信息化”的居家养老服务新格局。

(四)树立全新理念,建立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新机制。全市建立了各级党政部门、社区居委会、辖区企事业单位、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广大居民“五力合一”的联动运行机制和分类服务、分级帮扶、助老服务、网格管理、亲切关怀、社会联动“六位一体”的居家养老服务机制。创新为老服务机制,制定出台了《太原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对象评估管理办法》,为孤寡、失独、独居、空巢、困难、优抚、残疾和高龄等八类老人提供享受分级优惠服务,评估计分确定“ABCD”四种类型老人发放养老服务卷,即每年每人发给A类85岁以上空巢“三无”老人2400元、B类80岁以上空巢困难老人600元、C类70岁以上空巢伤残老人150元、D类60岁以上空巢特困老人享受亲情志愿者服务;今年为近五万名老人提供多样化居家养老服务,其中A类128人、B类2585人、C类17194人、D类30000余人。

(五)扩大服务领域,满足老年人个性化生活需求。根据老年人不同服务需求,在全市各个社区开展生活照料、医疗保健、防病治病、法律维权、文化教育、体育健身、志愿服务、老年餐桌、家政服务、配餐送餐、康复护理、心理咨询、亲情服务等40项社会化服务,在每个社区都配备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专管员,及时为老人提供服务指南、服务项目、服务人员,解决老年人精神生活和医疗保健方面的问题和护理需求,基本做到“养老在社区、服务进家庭”。

(六)经费基本保障,投入养老公共资金逐年增加。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对社区工作建设经费逐年增加,从2016年开始社区办公经费根据辖区范围和居民户数增加至5万元、6万元、7万元。2016年,为每个社区安排惠民项目资金2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社区建设与服务,市民政局按照管理原则,对资金使用投向提出明确的指导意见,居家养老公共事业作为惠民项目资金重点使用领域之一,重点打造了社区“老年餐桌”试点,得到了社区老人的普遍欢迎。

总体上讲,我市城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起步早、发展快、有创新、见成效,服务和管理水平优先全国同类城市。

二、主要问题

在我市居家养老事业发展过程中,还有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有五个方面,需要引起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

(一)居家养老公共经费投入还需进一步加大。虽然公共资金每年都有所增加,但增加的数量不大,有的基层社区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存在“吃大锅饭”、“撒胡椒面”的现象,用于发展居家养老公共事业经费不够明确,专项经费不能及时到位,社会资金投入不足,对居家养老事业健康发展受到一定影响。

(二)相关部门协调配合还需进一步磨合。社区居家养老管理工作涉及牵头单位民政、教育、老龄、人计、人社、发改、建管、卫生、财政、地税等10多个部门,有些部门对居家养老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在工作方面配合不够主动、缺乏大局意识,应该进一步明确相关单位的工作职责。

(三)居家养老服务产业化还需进一步扩大。从全市养老服务产业的发展情况来看,相关服务产业化发展不平衡,能够落地的养老服务产业为数不多,扶持政策落实不够到位,老年服务设施建设与形势发展还有差距,服务业力量比较薄弱,在一定程度上不能满足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服务标准的需求。

(四)老年服务队伍还需进一步壮大。招募从业人员和老年志愿者有一定难度,专业型人员匮乏,志愿者队伍不够壮大,部分服务功能缺失,服务队伍的组织管理比较松散,家政人员综合素质相对偏低,特护人员供需不平衡,从业人员社会保障政策落实不够,在很大程度上成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一个短板。

(五)宣传引导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居家养老服务的宣传工作不够深入广泛,社会认知度还有偏差,从我市老年人民调情况来看,有相当一部分老年人因生活习惯、思想观念等因素,缺乏“花钱买服务”的生活理念和消费意识,不太愿意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需要社会、家庭、单位加强宣传引导、创造条件,积极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化进程。

三、对策建议

通过对我市城市居家养老情况调研,市政协调研组认为:资金保障、管理体制、政策支持、队伍建设、宣传引导是居家养老事业健康发展的基本条件;以人为本、服务满意、合理收费、管理精细、老有所养是居家养老服务的基本要求;各级政府充分发挥“驱动器”作用,是促进居家养老事业顺利前行的基本保证。为此,提出五个方面的建议,供各级党委和政府决策参考。

(一)加大政府投入力度,支持社会广泛参与,保障居家养老服务事业蓬勃健康发展。

1、继续加大政府投入力度。从我市近几年看,随着老年人口逐年增加,养老公共服务经费相对也在较大幅度的增加。根据市财政局报告,2016年预算安排城乡社区事务资金17.77亿元,比上年度增加9.24亿元,增长幅度108.4%。为此,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居家养老事业的公共经费安排,对发展社区居家养老事业的经费投入要明确标准、细化项目、专款专用,一事一表列入财政预算计划,按照全市养老事业的发展规划,专门立项年度居家养老事业经费,随着经济增长速度提高养老事业经费的幅度,根据老龄人口的增加,保障居家养老投入的公共经费足额到位。

2、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养老事业建设发展。各级政府要在各个环节上,提供有利条件,创造宽松环境,吸引更多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民营企业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社会力量要支持养老事业发展,通过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方式,建立多元化、社会化、长效化的投入机制。

3、管好用好居家养老公共资金。政府投入的居家养老专项资金,相关职能部门要统筹管理、专款专用,制定有效的管理使用办法,定期公示资金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真正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确保资金用于发展居家养老事业的各项建设。

(二)加大政府效能建设,充分发挥政府“驱动器”的作用,健全完善科学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监管机制。

1、充分发挥政府民政部门对居家养老工作主导作用。各级政府的民政部门要借鉴全国先进经验,充分发挥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主导作用,认真落实我市《关于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从科学发展、统筹发展、协调发展大局考虑,进一步完善市民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街道社区联动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机制,强化民政部门“总牵头、总指导、负总责”的责任意识,增强相关部门协作配合的全局意识,树立街道社区敬老助老的服务意识,齐心合力推动全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2、充分开放为老年人活动的公共设施。各级政府对涉及居家养老的公共服务资源利用情况监督指导,积极协调社会各方,推动社会公共服务设施充分为服务老年人开放,方便老年人就近就便参加丰富多彩的服务活动,依法保护老年人享受社会公共服务的权利,构建完备的社区为老服务网络,实现资源共享共用,促进全市为老服务的组织管理和监督评估机制更加完善。

3、充分发挥政府“驱动器”的作用。各级政府要加强服务体系建设,认真贯彻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2016年8月1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落实中央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任务措施,在服务居家养老事业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政府“驱动器”的作用,加大政策支持和引导力度,打开政策大门,激发各类主体活力,推动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角”,使广大老年人安享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的晚年生活,促进社会和谐,推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增强市场动力,积极促进社区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壮大。

1、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产业。各级政府要对各类非营利性的养老服务产业自用房产、土地房产、城镇土地使用等,完善税费优惠和补贴支持政策,为社会资本减税清费,吸引更多的养老服务产业扎根落地;积极培育养老服务业发展连片辐射、连锁经营、统一管理的服务模式,促进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壮大;高度重视城市新建、改建、扩建中居家养老公共服务场所建设,合理布局养老机构和养老服务设施,力求规划建设同步落实到位;按照国家规定,对居家养老用地、税收、信贷、水电、床位、营运等方面,政府应大力扶持、给予“补贴补助”,坚持政策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统一的原则,提供优质的政策保障。

2、建设社区综合性老年福利服务中心。各级政府要继续探索居家养老新模式,研究制定“民办公助”的政策措施,支持有条件的社区开办小型养老院或敬老院,力争全市80%的社区各拥有一处集院舍住养和居家养老服务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老年福利服务中心,实现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0张的目标,提升居家养老社区化服务功能;按照国家相关政策,优先为无子女、无自理能力、无经济来源的“三无”老年人提供集中住养场所。

3、推进社区“老年餐桌”惠民工程建设。政府花钱买服务,社区老人得实惠。市民政局组织牵头在我市锦绣苑社区、海边街社区开办“老年餐桌”试点服务项目,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老年人生活的关爱关心关照,解决了老年人中午就餐问题,很受社会欢迎。建议逐步向全市社区推广“老年餐桌”服务项目,并作为街道社区居家养老事业建设的重点发展项目,把“老年餐桌”办成具有特色的品牌“窗口”。

(四)加强服务队伍建设,努力培养一支“有爱心、素质高、服务好”的居家养老专业化队伍。

1、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工作。各级政府要强化居家养老专业队伍建设,为招募专业服务人员创条件,办理签订合同制手续,享受同城化社会待遇,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市场化运作、社区化管理模式,努力实现养老服务供需平衡,促进相关产业的专业化人才培养和就业落实;各街道社区要积极配合各级政府工作,立足社区优势,充分挖掘和整合社区现有人力资源,扩大网格化专业服务队伍,为老人进行有偿结对服务;各级政府要指导委托相关培训机构,为从业人员免费进行专业技能培训,通过考核发给“职业资格证”,努力培养一批复合型服务明星,更好地满足居家养老服务需求。

2、逐步完善招募老年志愿者工作机制。各级政府要按照《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要求,实现老年志愿者达到老年人口总数的10%的目标,对照我市还有差距。为此,各级政府要制定实施方案,负责动员指导,相关部门牵头,调动社会力量,形成强大合力,逐步完善老年志愿者招募社会化、管理正规化、服务常态化“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促进老年志愿者队伍发展壮大,使之成为居家养老服务的重要力量;全市共青团、妇联、工会、教育、公安、人社、文明办、驻地部队等相关部门应带头响应,形成共建单位,签订《居家养老志愿服务协议书》,并纳入精神文明和谐单位考核。

3、建立街道社区联系从业人员制度和激励机制。各街道社区居委会要建立联系从业人员的制度,正确处理辖区社区干部、从业人员、居家老人三方人际关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文明、和谐、自由、平等、诚信、友善的理念,全面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要建立激励机制,关心从业人员的政治待遇,尊重从业人员的劳动成果,健全完善从业人员档案信息,积极开展评选优秀服务明星的活动,大力宣传尊老敬老、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将以人为本、文明礼仪、热情服务、行为规范作为一项考核目标,把党和政府的温暖传送到老年人的心坎上,使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更加人性化。

(五)加强宣传引导,提高思想认识,努力为老年人创造一流的幸福家园。

1、高度关心重视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各级政府要在推动养老事业中发挥引领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紧密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当地养老事业的任务措施,解决养老突出问题,真正把养老工作放到重要位置,在思想上提高认识,在行动上凝聚力量,在落实上很下功夫,促进我市居家养老事业提档升级。

2、宣传引导老年人选择居家养老方式。居家养老既保留了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又体现了社会化养老服务的新内涵、新品位。据民政部推测全国90%的老年人需要居家养老服务。对此,各街道社区要组织力量“进门进户”,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摸底普查辖区老人养老意愿,为政府提供居家养老情况的翔实信息数据;借今年“九·九”重阳节之际,组织志愿者进社区开展为老服务活动,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养老政策,引导老年人和家庭子女转变养老观念,顺应时代潮流,接受新的养老方式,积极推动居家养老社会化进程。

3、认真细化居家养老各项服务标准。各街道社区要对收费的服务项目进行公示,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原则,尊重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提高老年人自愿花钱买服务的意识;根据老年人服务需求,制定长期、短期、定期、临时的居家养老服务办法,采取协议方式与老年家庭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服务项目、服务标准、服务价格,在物价部门的指导下,不断完善服务收费标准;对标全国先进典型,优化配置市场为老服务优质要素,建立完善“无偿、低偿、有偿”服务的市场合作信用体系,保证供需服务长期稳定,把我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打造成全国一流的朝阳产业。

(编辑:琛哥)

2016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2016年居家养老最新扶持政策 第五篇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省政府关于2016年推进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发展规划》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大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推动社会办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为重点,积极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改善我市养老服务设施条件;完善政府为困难老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制度,保障困难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

二、目标任务及承办单位

(一)建设社会办养老机构床位数140张;

承办单位:市夕阳红老年公寓

(二)实施政府为困难老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

(三)对具有我县户籍年满80岁的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

承办单位:县民政局

三、实施内容

(一)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

1、建设方式:通过政策鼓励和资金扶持,引进社会资金建设养老服务机构。

2、资金筹集:建设资金由业务单位自筹,县政府将按要求给予一定比例的配套补助。

3、补助范围:符合《省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指导意见(试行)》所列各项要求,由企事业单位、集体组织、民间组织、慈善机构及个人等社会力量,以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兴办,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老年公寓、养老院、护养院等。

(二)政府为困难老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

1、居家养老服务对象:一是年龄70周岁以上;二是低保服务对象;三是独居和空巢老人;四是生活不能自理和半能自理老人。凡同时符合上述四个条件的才能确定为服务对象,由县政府买单,请专人照顾服务。

2、居家养老服务费标准:服务对象的服务标准每人每天服务为二小时以上,补助费为10元/天;县政府根据县民政核定的居家服务老年人数按季度拨放到各乡镇,由乡镇民政办造册会同乡老龄委经村老年协会落实后签收将所拨资金发放到服务人员手中。

(三)高龄津贴发放

1、高龄津贴发放范围和标准:2016年3月我局按照市、县文件要求实施高龄津贴民生工程,“从2016年1月1日起,对持有我县本地户口年满100周岁以上、90至99周岁、80至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分别发放200元、60元、30元的高龄补贴”。

2、发放程序:按照市民政局、财政局《关于印发市高龄老人津贴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及我县出台的相关文件执行。

四、项目建设与管理

(一)社会办养老机构的住房、菜地、室外活动场所、附属设施和设备等规范标准按照《省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指导意见》执行。

(二)项目建设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规定实行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管制和合同管理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督促检查。县民政等有关部门要加大督查力度,确保老年公寓改扩建项目按期、按质完成。2016年10月底前,必须完成建设任务并投入使用。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有关部门要紧密配合,加强协作,严格按照规定的时序进度,排出项目实施的倒计时安排表,确保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月。

(三)强化责任意识。夕阳红老年公寓是本项目的责任主体。要认真抓好该项民生工程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如果未能按要求完成目标任务,将核减一定比例的补助资金。

2016社会养老服务建设调查报告
2016年居家养老最新扶持政策 第六篇

一、我县社会养老服务的基本现状

(一)人口老龄化现状。截止2016年底,全县人口总数387330人,其中60岁以上老龄人口63803人,占人口总数的16.5%;65岁以上40936人,占人口总数的10.66%;80岁以上7117人、90岁以上751人、100岁以上6人。全县空巢和独居老人21299人,占老龄人口的34.4%;基本生活有保障或受到救助的老人13310人(享受农村低保3037人、城市低保1414人,五保2120人,领取养老金6100人,享受新农保老人639人);参加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医疗保险的老人53696人。根据现状推测,我县老年人口将以年均3%的比例快速增长,到2016年可达76250人。我县人口老龄化具有老年人口规模大、增长速度快、日趋高龄化,超前于经济发展水平即“未富先老”及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等明显特征。

(二)养老服务机构的发展状况。近几年通过抢抓“福星工程”建设机遇,城乡福利院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五保集中供养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全县建有福利院21所,集中供养五保老人1060人,入住率50%,现有床位1375张,电视机210台,健身器材8套,沼汽池18个,洗衣机50台,冰柜60个,太阳能12组,空调2台,电脑1台,投影仪1台。福利院建筑总面积18.6万平方米,人均使用面积达到5.1平方米。现有生产基地465亩,其中经济林95亩,年饲养出栏牲猪500多头,折合经济收入25万元,年人均增加收入200元。部分福利院还办有柑橘厂、茶厂、养猪厂,所有福利院基本实现了蔬菜和肉食自给。

(三)政府扶持和投入情况。县委、县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五保供养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老年人优待和服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初步建立了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等为主要内容的养老保障体系。截至2016年底,全县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7558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2978人,医疗保险参保人数36.3万人。农村“五保”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年1300元,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年1800元。百岁老年人长寿补贴金每人每月200元。在资金投入上,2016年至2016年,省、县级财政累计投入养老服务专项资金2500多万元,其中,养老机构房屋和设施建设经费800多万元,新农保养老金300多万元,“五保”老人供养经费1415.7万元。

二、当前我县社会养老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空巢留守老人养老十分困难。我国经济正处在转型时期,随着城市化、工业化、市场化的发展,农村外出务工经商人员逐年增多,使得一些老人只得独居。经过调查,农村外出务工经商的子女有59.89%的人给父母生活费,但同时将子女留在农村由老人抚养,所给生活费,大多数还不够第三代生活、教育费开支,还得由老人补贴。有40%在外务工子女不给付老人养老费用。老人患病,身边需有人照料时,能回家照顾老人的只占外出务工人员的6.3%。调查中农村空巢老人普遍存在忧虑经济困难、生活无助,怕看病难、看病贵,怕精神感情孤独寂寞等问题。可见,农村空巢老人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存在“缺位”与“错位”的现象,养老十分困难。当前对大多数农村空巢老人而言,保障温饱、有基本的经济收入应对养老和疾病显得尤为迫切。

(二)集中供养入住率偏低。现阶段我县养老服务仍然是以家庭养老为主。通过对杨林桥镇天鹅、响水洞、杨林桥三个村空巢老人调查显示,120人中有111人不愿意去福利院,占94.1%;因为自己生活不能自理或半自理,子女又不在身边或工作繁忙难以照料日常生活,有选择机构养老愿望的仅有5%。绝大多数老年人,特别是需要生活照料的老人,目前还没有形成选择机构养老或社区生活照料的自觉意识。其主要原因是:思想观念守旧,认为到福利院养老给子女丢面子。一部分老年人对养老服务社会化的养老新模式不适应而不愿“走出家门”;一些子女因怕背“不孝之名”也不同意老人进入社会养老机构;还有部分“五保”老人认为在家住习惯了,入住福利院属异地搬迁难以适应,怕受约束,还担心死亡后回不到本村本地,成为孤坟野鬼。这些守旧观念,导致老人社会化养老参与率较低。

(三)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不健全。一是公办养老机构水平不高。主要表现在硬件设施落后和服务质量不高两个方面。我县福利院中,除县福利院配套设施标准较高以外,农村福利院有19所是通过原有学校、厂房以及乡镇合并后闲置房屋改、扩建而成,房屋设施设备陈旧,配套设施落后,养老服务设施、床位数依然较少,福利机构服务对象仍然以传统的社会救助对象为主,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据统计,2016年底,全县养老服务床位数仅达到每百名老人2.1个床位数,低于全国平均水平0.9个百分点,只能基本满足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老年服务设施尤其是各供养机构的功能用房十分紧缺。同时全县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医疗服务设施、村(居)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及公共娱乐、健身设施都严重不足。福利院工作人员大部分都是在社会上临时雇请的,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现有101个管理人员中,50岁以上的有39人,占管理人员总数的39%;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有15人,仅占管理人员的14.8%,其余为文盲半文盲状态。精通老年心理学、护理学等专业知识的人员极少,专业技术人才缺乏。二是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尚未起步。目前我县老年福利设施主要由国家包办,依附行政部门特别是直办直管的做法没有根本改变,政府负担十分沉重。而有巨大潜力的社会力量还在观望徘徊,没有加入到养老服务行业中来,养老服务行业缺乏生机和活力。三是社区养老服务力量薄弱。基层社区目前普遍存在着服务人员少、工作任务重的窘境,既要组织居民开展民主自治,又要协助政府工作,工作上往往顾此失彼、流于形式。据统计,全县7个城镇社区,从事社区专职工作人员6名,平均每个社区的工作人员还不到1人,但其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平均达9项之多。四是社区养老经费不足。社区资源有限,办公经费捉襟见肘,人员工资待遇低,难以吸引专职人员和专业人才从事养老服务,居家养老服务尚未启动。

三、对策建议

针对当前老龄化的严峻形势,提高社会养老服务水平,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是当前面临的重要课题,因此,必须认真对待,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积极应对。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浓厚的养老氛围。尊老、敬老、爱老、养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每一个公民的基本责任和义务,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各类政策法规和孝亲敬老模范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认识到“老人的今天,就是我们的明天,尊重今天的老人就是尊重明天的自己”。要以加大《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尊老、敬老、爱老、养老的意识。各乡镇要以司法调解中心为依托,建立老年人维权保护工作站和老年人司法援助公开宣判机制,引导群众树立尊老、敬老、爱老、养老意识。村级组织要通过《村民自治法》,完善村规民约,将不尊敬赡养老人纳入村规民约的范畴进行自治约束。

(二)努力构建多层次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一是加大城乡公办养老机构投入建设力度。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多方争取资金,加快城乡公办养老院、老年公寓等福利机构的建设步伐。要加大城乡福利院维修、改造力度,不断完善配套设施,积极探索集中供养、分散供养有效途径,努力提高供养水平,基本实现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以集中供养为主、分散供养为辅的养老格局。二是积极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坚持“政策引导、政府扶持、社会兴办、市场推动”的原则,支持社会力量以各种形式兴办养老机构,增强社会养老服务的生机和活力。通过床位补贴、运营补贴、购买服务、税费减免等形式,鼓励社会力量利用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和农村集体组织闲置土地、场所、设施等,开办各种模式的养老院、托老所等养老服务机构。对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服务机构,一方面要按照省、市文件落实优惠政策,另一方面要加强监督管理,逐步推行养老服务ISO质量体系认证,确保社会养老机构健康发展。三是探索发展社区养老服务和特殊群体社会福利服务。把城乡社区作为养老服务的重要阵地,加快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和活动场所的建设,积极探索社区养老的服务形式,努力提高社区养老服务水平。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中介机构、家政服务、物业公司以及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养老服务。积极培育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加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孤儿等特殊群体的福利服务工作,探索建立机构福利服务、公共福利服务和公益服务相结合的特殊群体服务体系。

(三)建立健全县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强化行业管理和指导。一是依托现有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或构建相应的养老服务平台,建立具有组织、指导、服务、培训等功能的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强化对养老服务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的行业管理和指导,加强对老年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水平。二是要切实提高基层老龄工作者的待遇,确保他们进得来、留得住、能安心工作。三是要积极发展志愿者队伍,为老年人提供优质的志愿服务。

(四)建设城乡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站,逐步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结合城乡社区建设,进一步加强城乡居家养老服务网点建设,完善居家养老服务配套措施,增强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等功能,提高养老服务水平。在农村,将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与农村集中居住点规划以及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规划等充分衔接,根据相应的农村集中居住点建设规模、经济状况和老年人口数量及需求情况,遵循习俗相近、地缘相邻的原则,进行统筹规划安排,分步推进实施。同时,加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建设和管理,着力在综合性、配套型、服务性、多功能上下功夫,达到功能互补,形成网络。对于尚未建设农村集中居住点的部分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可采取合用、置换、租用、建造和改建等多种方法设置居家养老服务站。在县城,以具有一定规模(1000户以上)的居民住宅小区为基本单元,采取新建、改建、租用等多种方法设置居家养老服务站。确定要建设居家养老中心服务站项目的乡镇和社区,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地设置服务项目,配置必需的设备设施。

(五)统筹规划养老供养机构。建议县老龄委和涉老部门加大对全县老龄人口发展变化及供养机构的调查研究,结合三峡工程后续工作规划实施,对全县现有的供养机构以及今后新增机构进行一次统一的规划布局。规划中要依据不同地区老龄人口的基数和供养需求进行布点,该改造升级的、该撤销归并整合的,要下定决心,一步到位。就我县现有情况,有的乡镇2万多人,建了3个福利院,每个院供养人员严重不足,加大了供养成本,浪费了供养资源。在规划中可以打破乡镇界线,研究建立中心福利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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