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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2016年行政监察,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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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交通运输依法行政工作计划9篇
交通局2016年行政监察,工作方案 第一篇

2016交通运输依法行政工作计划9篇

第1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党的十八大以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市交通运输局《2016年全市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的要求,结合我县交通系统工作实际,制定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以科学推动交通运输转型升级为主线,以提升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深化行政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促进执法形象建设为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强交通依法行政和执法管理工作,使我县交通运输系统实现依法行政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加快法治交通建设进程,全力保障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强化法律意识,着力提升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一)增强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理念。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业核心价值体系纲要,牢牢把握精髓和实质,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将党的群众路线的内容和要求深入贯彻到实际工作中,牢牢树立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努力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和模范践行者。坚持一手抓政治理论学习,一手抓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严格落实依法行政实施计划,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积极推广无纸化学法考试,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学法、守法、用法,切实提高我县交通运输系统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行业管理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二)建立完善相关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建立并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制度和公开异议处理机制,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有效性,努力从源头上预防行政争议的发生。着力做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的修改工作,为交通行政执法工作提供准确、合理、合法的依据;同时逐步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的有效应用机制,通过执法检查、案卷评查、回访当事人等多种方式,加大监督力度,促进制度落实。

(三)抓好行政审批标准建设,切实推进政务公开。公路局(站)、客管所、货管所要结合行政许可项目清理公布、行政审批权限下放工作,完善行政审批工作流程和管理规范,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能。积极推进电子政务、网上审批,不断扩大网上行政审批范围,方便群众办事,提高审批效率。

三、强化队伍建设,不断促进交通运输执法队伍文明执法、规范执法

(一)推进交通运输执法形象建设。以《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规范》为抓手,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语言规范、着装规范、窗口执法规范、现场执法规范、强制措施规范,树立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形象。同时按照交通运输部和省交通运输厅要求,继续实现执法单位、执法人员逐步达到“证件、服装、标志、标识”四统一的目标,确保标准统一、形象统一、工作协调,推进执法队伍的正规化、规范化、专业化、标准建设。

(二)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按照《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规范执法主体和执法队伍,建立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信息库。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资格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建立行政执法人员档案,完善动态管理机制,逐步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化管理系统。

(三)推进执法人员培训常态化。按照交通运输部及省交通运输厅要求,坚持全面覆盖、分级负责、统一标准、保证质量的原则,定期组织培训活动,分层次、分类别制定三年轮训行动计划,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能力和水平。今年重点突

出对《省道路运输条例》、《市治理道路货运车辆非法超限超载暂行办法》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培训针对性、实效性。

(四)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结合县交通实际,继续贯彻实施“六五”普法工作规划。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进一步创新法制宣传载体,拓宽交通运输法制宣传渠道,切实提高普法宣传教育的广度、深度和力度。不断扩大“12·4”这一法制宣传教育品牌的影响力,重点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努力构建“办事依法、群众信法、为官学法、行政用法”的浓厚法治氛围。

四、深化执法监督,推进执法行为规范化进程

(一)扎实开展交通运输执法专项整改。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省交通公路执法专项整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精神,在交通系统内对交通运输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和专项整改,各单位要结合《县2016年治理公路和水上“三乱”工作实施方案》和《县交通运输系统坚决纠正安全生产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长县交发[2016]11号),加大对公路运输执法领域中在思想作风、队伍管理和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的整治力度,重点要对上路执法、罚款、自由裁量、调查取证和行政许可等方面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交通依法行政水平。县局将同时引入政风行风监督员等第三方监督,及时发现并纠正交通运输执法领域存在的违法、不当行政行为以及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

(二)认真开展执法评议考核工作。一是认真实施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并完善交通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按照行政执法责任制度的要求,对执法目标责任制加以完善;二是层层签订执法目标责任书,将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人员,形成执法责任制网络;三是以开展自评、互评和执法人员考试的方式扎实开展年度执法评议考核,健全执法考评结果运用,将其作为执法人员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

(三)扎实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和行政执法案例编纂工作。进一步优化案卷评查方式方法,建立案卷评查长效机制,执法大队要开展日常性的案卷评查工作,加强执法文书制作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严格按照市局下发的文件(长交法规[2016]113号)规定使用统一印制的执法文书。要把能独立制作符合规范要求的执法文书,作为执法人员的基本素质要求进行考核。同时要总结执法工作经验,查找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以不断提升执法水平。

(四)强化监督,拓展各种监督渠道。通过设立举报箱,公布投诉电话,使执法监督工作落到实处。并严格按照《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的要求,认真搞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第2篇

【交通局2016年行政监察,工作方案】

为促进全县交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强化交通行政执法责任的落实,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根据我国《行政许可法》、《安全生产法》等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结合我县交通运输实际,编制2016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省、市、县有关安全生产的部署和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一切事故兼可避免”的理念,加大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深化专项整治,强化措施落实,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继续深入开展“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的行业安全生产执法大检查,严厉打击交通系统内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督促安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增强交通行政执法工作的有效性、针对性和权威性,确保全县交通平稳较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强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执法检查、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和督查、宣传教育培训等安全生产措施,把握重点工作环节,全面深入查治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促进全县交通运输领域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努力减少一般事故,遏制重大事故,杜绝特大事故。

(二)主要任务:一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认真宣传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开展“打非治违”、“平安交通”和“安全生产月”等专题活动;二是确保节假日,重要会议期间、尤其是长假期间的交通运输安全;三是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安全大检查要搞好三个结合,即上级检查与自查自纠相结合,重点检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集中检查与分片检查相结合;四是进一步加强源头监管,督促落实行业主体责任,确保水陆交通安全畅通;五是加强专业宣传培训,培育一支高素质的安全生产专业监管队伍,扎实推进行业安全文化建设,营造更加浓郁的安全生产氛围;六是创新安全生产事故风险防范控制机制,完善应急预案,不断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监管水平。

三、职责分工

(一)执法检查职责分工

县交通运输局局属各有关单位负责本行业、本单位消防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局安全法规科同时对局属各单位所辖行业负责执法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20%的比例进行随机抽查。 县地方海事处负责对全县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全县15处码头、22艘客渡船(其中义渡3艘)的执法检查率要达到100%,每季度执法检查不少于1次。 县客管所负责组织对全县道路客运、城市公共客运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年度内专项执法检查不少于4次。

县交通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对全县非法从事道路客(货)运输行为和非法从事公共客运行为进行常态性的执法检查和专项整治。

县货管所负责组织对全县道路货运、驾培学校、维修企业、物流站场、危货运输等行业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执法检查,要求每月要组织一次专项安全生产执法检查。 县公路局、县公路站负责对全县所辖公路的路产路权保护进行安全生产常态性的执法检查。

县公路质监站负责对全县有关公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执法检查,要求对在建公路建设项目的执法检查率要达到100%。

(二)执法检查重点事项

局属各有关单位重点对港口码头、公路建设、施工工地和专业维修作业场内热、冷工作业、专业机械操作,机舱、油舱、水舱等密闭舱室,客运车辆、危货运输车辆、客运站场,各类可燃、可爆、危险品物资仓库、堆场、物流基地等物资密集场所,驾校训练场、教练车,系统内油气站,跨越、穿越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油汽、煤气、自来水、通信等管线设施路段,机关办公楼、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和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工地消防设施等安全生产重点领域进行专项执法检查。

(三)其他行政执法工作

1、局属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依照程序、坚持标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制度,切实把好安全生产源头关。

2、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当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4号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安全隐患信息整理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台账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消除台账,及时上报,同时录入涉危企业基础数据库。涉及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的,必须在法定权限内,严格执行相关法律程序和法

律规定,正确使用安全生产执法文书。

3、继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等专项行政执法行动,相互协调配合各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四、执法检查方法

一是采取查看文件证书证件、查阅安全生产资料档案台账、查看现场、调查询问等方式严格检查;二是根据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状况的好坏,将执法检查对象进行分类,实行动态管理;三是根据不同季节、不同时段、不同行业,采取不同措施进行执法检查,以便更好的发现问题、消除隐患。

五、其他事项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依法开展执法检查是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重大决策和部署、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大举措。局属各单位要在本计划的基础上,结合行业管理实际制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确定检查领域和项目,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机制,开展动员部署,并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局安全法规科。

2、严格落实执法责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安全生产现场执法检查职权,切实履行执法职责,承担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24号令规定的相应责任,建立“谁检查、谁复查、谁处罚、谁负责”的责任机制。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对辖区、行业、自身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深入检查,逐一排查登记造册,形成详细台账。台账要如实记载检查人员、时间、发现问题和整改意见等,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或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要逐项整治到位;一时不能整治到位的,要有安全监控和事故预防措施。请各有关单位在每月25日前(遇节假日不顺延)向局安全法规科报送当月安全生产隐患情况,一般隐患将电子档表格发送至邮箱,重大及以上隐患需将电子档表格和加盖公章的纸质表格一并报送,局安全法规科汇总后向市局及县安委上报。

3、对不依法、依计划履行执法检查责任或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执法检查的,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24号令和《省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监管执法五项规定》的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3篇

2016年是实施“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第三年,也是实现“六五”法制宣传教育目标的关键之年。我局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针,以建设“法治交通、惠民交通、平安交通”为目标,深入落实“法治交通”建设,使广大交通干部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水平,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得进一步提高;全体执法人员更加自觉、娴熟地运用法律,有效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努力实现我县交通运输依法行政与法制宣传工作新提升。

一、紧扣交通发展主题,加大重点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

今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要突出以下四个方面:

1、抓好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的宣传教育。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基本原则、基本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和基本构成,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国家意识、民主意识、法治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

2、抓好与交通运输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强对规范交通建设市场、运输市场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促进交通建设市场的有序发展和运输市场信用机制的建立;加大对《行政强制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办法》、《省道路运输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活动。

3、抓好保障服务民生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紧紧围绕社会热点和人民群众关注焦点,深入学习宣传与收入分配、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特别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企业改制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切实把服务群众、教育群众贯穿

于普法工作的全过程。

4、抓好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要始终把依法治国基本法、交通专业法的宣传教育,作为交通领导干部、机关公务员、交通行政执法人员、交通管理服务对象普法的重点,不断提高交通领导干部、机关公务员、交通行政执法人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提升交通管理服务对象的手法意识和依法经营水平。

二、创新活动形式,推进交通法制宣传工作向纵深发展

1、创新交通法制宣传载体。加强与电视台、报纸等主流媒体的良性互动,利用咨询服务热线、窗口电子显示屏、触摸屏等交通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充分利用好交通服务工具(车、船)、服务场所(车站、渡口)、公交站台等传输快捷、覆盖广泛的交通法治文化传播平台。

2、扎实开展“说理式”执法活动。以交通行政处罚文书为载体,完善交通办案过程及时沟通交流,处罚后及时回访、帮扶举措,充分发挥行政处罚文书在与行政相对人沟通交流中的桥梁纽带作用,满足新形势下行政相对人对获取法律知识的新期待。

三、加强组织领导,提升交通法制宣传工作组织保障水平

1、强化普法组织建设。将普法工作纳入交通发展总体规划,健全落实领导责任制。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普法经费,确保普法工作取得实效。

2、加强普法专业队伍建设。严格按照人员齐、素质高、结构优的要求,配齐配强普法工作人员。加强普法骨干队伍建设,适时举行业务培训和参观学习活动。【交通局2016年行政监察,工作方案】

3、强化考评考核工作。明确法制宣传教育考核指标,不断强化督查力度,推进交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第4篇

今年是实现“十二五”计划的关键一年,又是新一轮文明单位的创建年。我局在连续六年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的基础上,决心在新的一年中再上一级台阶,争创“市级文明标兵单位”称号。为使创建工作取得实效,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领跑进军”战略部署,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创标兵单位、树文明形象”这一主线,以规范管理、文明执法、优质服务为重点,强化思想政治道德教育,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全面提高中心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积极优化、美化、净化行政服务环境,着力完善创建工作机制,全力打造“优质、高效、廉洁、规范”的交通干部队伍和“服务优质、办事高效、作风优良、环境优美”的文明机关。

二、创建目标

在继续保持市级文明单位称号、巩固现有创建成果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寻找不足,在创新、突破上下功夫,努力提升创建档次。通过创建使领导班子建设明显加强,干部职工队伍综合素质明显提高,业务工作明显改善,民主理财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严格规范,执法工作更加公开透明,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水平不断提升,行风行貌更上一个新台阶。

三、创建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创建基础。

把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全局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一是成立领导机构,夯实创建基础。成立由局长刘义红任组长,党组书记肖树森、纪检组长张颖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创建工作的日常管理、活动开展以及督促落实等工作,做好创建规划、创建措施、创建保障等的研究、制定工作,同时实行目标考核机制,将文明创

2016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实施方案3篇
交通局2016年行政监察,工作方案 第二篇

2016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实施方案3篇

第1篇

根据市纪委、监察局《关于开展行政执法责任追究专项行动的通知》工作要求,我局决定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单位中集中开展行政执法责任追究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主要任务

在2016年开展交通运输行业执法专项整改工作和“星级模范执法单位”创建活动的基础上,重点对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纪问题和履行行政执法职责中的问题开展责任追究,着力查纠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群众对行政执法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反对“四风”专项整治中发现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道路运输、路域环境、水上交通安全和超载超限治理等领域存在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重大群体性事件背后涉及的行政执法问题。

(二)行政执法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方面存在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或不作为、乱作为造成严重后果及社会影响的问题。

(三)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有法不依、违法执法问题,执法不公开、不公正、不文明问题,乱收滥罚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以权谋私、滥用自由裁量权、渎职侵权等违法违纪问题,等等。

二、实施步骤

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和线索摸排阶段(2016年4月-5月)

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对系统行政执法责任追究专项行动进行全面部署,在媒体或网站上公布投诉电话和信箱。各执法单位要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分管负责人和联络人员,认真摸排线索:一是认真排查梳理群众信访举报,主动接受群众的举报投诉,同时对以往的举报投诉要进行排查梳理,发现问题和线索及时调查处理;二是及时掌握媒体或网络曝光事件中揭露的案件线索,明确专人收集网络舆情,对媒体、网络等方面曝光本单位的案件线索及时进行调查核实,涉及本单位及人员责任的要及时作出处理;三是深入追究行政复议纠错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责任,凡近年来各单位在行政复议中被纠错或在行政诉讼中败诉的案件,都要认真分析研究,分清责任,依纪依法依规处理,对存在明显责任过错造成国家机关重大损失或人民群众权益受到严重侵害的,要从严处理。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5月-8月)

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步骤,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认真组织实施。一是强化行政执法的规范完善。深化行政权力网上运行,做到应上尽上。完善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报备和自由裁量权集体讨论机制,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加强法制工作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追究体系。二是强化行政执法的督查检查。各执法单位要加强行政执法工作的督查和检查。除实时实地检查外,要从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系统已办结的行政执法案件中抽取一定数量的案件,采取倒查方法,从案卷质量、办理流程、处罚依据、处罚当事人反映等方面了解执法部门和人员依法履职情况。三是强化行政执法的责任追究。市局纪委、监察室将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对专项行动开展和案件查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及行政执法责任的及时进行倒查追责。

第三阶段:总结检查阶段(2016年9月)

各执法单位要对本次专项活动进行总结,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落实整改,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三、工作要求

此次专项行动从2016年4月开始,集中半年时间开展,力求减少或避免系统内行政执法违法违纪案件和行政问责案件的发生,各执法单位要按照下列要求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执法单位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强化对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工作的领导,把专项行动作为提升执法质量、加强执法监督的工作重点。要集中力量,及时查处本单位内的行政执法违法违纪行为,发生重大行政执法违纪现象要及时向市局汇报,要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杜绝违纪执法行为的发生。

(二)形成工作合力。市局将进一步加强与各执法单位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涉及违反行政纪律及需追究行政责任的案件线索,深入扎实做好责任追究工作。各执法单位要密切与市局的联系,切实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着力形成责任追究工作合力;积极排查本单位内部案件线索,认真做好责任追究工作。市局将加大对执法单位重点部门及其执法人员的明察暗访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三)严格依法依纪。要坚持实事求是、有案必查、有错必纠、有责必问的工作原则,严格依法依纪开展责任追究工作。注意防止责任追究低层化倾向,加强对涉及领导责任或管理责任的领导人员的责任追究,该追究的追究、该处理的处理,切实做到执纪到位、责任追究到位。要综合运用和科学把握责任追究的不同形式,努力提升责任追究工作综合效果。

(四)注重长效管理。各执法单位对在专项行动中发现的情况及时处理,并向市局报告。市局将适时提出监察建议,帮助其总结教训,提出整改要求,建立规章制度,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对于重大典型案件和责任追究事项将及时进行通报,力争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通报一案、规范一片的效果。

请各单位5月15日前上报市交通运输系统行政执法责任追究专项行动工作联络表(表格附后),5月25日和8月25日前分别上报行政执法责任追究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表格附后),9月20日前上报工作总结。市局将适时开展专项行动督查,确保专项行动抓实抓好取得实效。

第2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集中开展水上交通安全“打非治违”专项整治活动,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进一步巩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营造良好的水上交通安全环境,决定在全市内河水域集中开展水上交通安全“打非治违”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活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28次常委会上关于安全生产工作“要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督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而且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讲话精神,按照交通运输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总体部署,坚持“专项治理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理念,扎实开展“打非治违”活动,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坚决治理纠正非法违法及违规违章行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非法违法及违规违章行为导致的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活动,有力、有效打击和治理水上交通存在的非法违法行为,强化水上从业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督促涉水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和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的进一步落实;建立健全有关政府部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合作机制,不断完善水上交通安全长效管理机制;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明显解决;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交通局2016年行政监察,工作方案】

三、整治原则【交通局2016年行政监察,工作方案】

本次专项整治活动坚持“全市统一部署,交通、安全监督部门牵头开展,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各方联合行动,新闻媒体积极参与”的原则,有关部门要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联合执法,统一行动。

四、整治重点

(一)船舶无标志标识或标志标识不规范。

(二)营运船舶超载运输。【交通局2016年行政监察,工作方案】

(三)船队超长拖带运输。

(四)船舶无营运、检验、登记等相关证书或证书无效。

(五)渡船非法违法渡运。

(六)船舶无船籍港、无船名、无船号非法从事运输。

(七)船舶管理公司对代管的船舶“代而不管”或“让代不让管”的船舶。

(八)船舶占用通航水域过驳作业。

(九)施工船、砂石运输船非法从事水上施工、运输。

(十)水上风景旅游区涉水涉船违法行为。

五、方法步骤

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自4月1日开始,到11月3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部署阶段(2016年4月1日-4月30日)

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地方实际和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具体行动方案,并于5月8日前报市交通运输局。

(二)宣传发动,自查自纠阶段(2016年5月1日-5月20日)

各单位要迅速动员部署,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结合正在开展的船舶标志标识、船舶超载和船队超拖等整治活动宣传内容,向有关企业、船舶、船员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应负的安全管理责任,督促相关企业、船舶依法经营、管理。对照本方案确定的整治重点,全面排查摸底非法违法行为,并将排查出来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确立本地整治重点,认真落实整改措施。

(三)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5月21日-10月31日)

交通、安全监督等部门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按照本方案重点整治内容,认真开展各项整治活动,并严格落实整改措施。

1.积极整治船舶标志标识不规范现象。海事船检机构要加强新建船舶标志标识的检验和检查,确保新建船舶投入营运前船舶标志标识规范齐全;结合船舶营运检验,强化船舶标志标识的检验,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应当责令船舶就地整改或回原籍港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不得换发《船舶适航证书》。认真开展船舶安全检查,检查发现标志标识不规范的,应当作出“开航前纠正”或“下一港纠正”的处理意见,并在《船旗国安全检查记录簿》中标明具体缺陷内容和处理意见;强化现场检查整改力度,通过巡航检查,现场核查,发现标志标识不规范的船舶,应当责令其进行整改,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2.进一步加大船舶超载运输的监督管理。海事管理机构要严把关口,加强源头监管,强化对港口码头的巡视检查,严防船舶超载出港;港口经营人给船舶配载时,不得超过船舶的核定载货量配载货物;海事管理机构要根据辖区超载船舶的航行、作业规律,采取集中行动和日常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重点水域、重点航道、装卸作业区、通航密集区的巡航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和严肃查处船舶超载运输行为。

3.加强船队超长拖带运输的打击力度。海事管理机构要加强对船队的监管,既要通过

教育引导船队自觉遵守拖带要求,同时要通过加大巡航力度,及时处置船队超长拖带现象。对已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的航道,要充分发挥视频监管作用,对通航水域航行船队进行实时动态监管,对超拖船队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存在二次以上违法行为的船队要加重对拖轮处罚,并联合船闸管理部门,限制优先过闸条件。

4.认真治理无证及证书不全船舶参与运输行为。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运政管理机构和地方海事管理机构要建立健全违法违规船舶信息通报制度。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港口安全生产实施监督检查,对在港口、码头内存在违法行为的船舶,应当及时通报地方海事管理机构,由地方海事管理机构责令违法船舶整改并实施行政处罚。地方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船舶相关证书的监督检查,如发现船舶缺少营运、检验、登记等相关证书或证书无效的,应按照规定不得为其办理进出港签证手续,并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同时及时通报当地运政管理机构、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或港口经营人,其中港口经营人应拒绝为该类船舶装卸货物,运政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海事管理机构提供的违法船舶信息,在实施航运公司经营资质审核时,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严格把关,促进航运公司重视安全生产和管理,加强对船舶的安全监管,并将辖区内无经营资质擅自从事水路运输的船舶反馈给地方海事管理机构,共同加强对船舶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

5.严厉查处非法违法渡运行为。要进一步落实渡口渡运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一渡一档”渡口渡船管理档案,规范渡口渡运作业行为。管辖水域地方海事管理机构要按照《省地方海事系统渡口渡船安全监管工作指南(试行)》的要求,加强对渡口水域、渡船和渡工的现场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渡船违法违章行为,责令有关单位和个人立即或限期消除渡船安全隐患。当前重点要严厉查处超载渡运等违法行为。要加大对渡工安全知识的培训教育,严禁无证人员从事渡运活动。要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统一领导下,联合公安、渔政等部门加大对利用渔船、农用船、“三无”船舶非法从事渡运的打击力度。

6.认真治理“三无”船舶从事运输。地方海事管理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加强新建船舶的监督管理,对未取得船舶检验证书而投入营运的船舶,要求船舶所有人按程序申请检验、登记。通过加大现场监管力度,发现“三无”船舶从事运输的,应从严从重依法处置。要严格限制“三无”船舶航行、作业、停泊行为,港口经营人不得为“三无”船舶提供装卸等服务,地方海事管理机构不得为“三无”运输船舶办理签证手续。

7.治理“代而不管”公司和“让代不让管”的船舶。地方海事管理机构要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航运公司安全管理的通知》、《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和《省地方海事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航运企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将航运公司纳入安全监管范畴,加强对航运公司的安全管理和指导,开展航运公司安全评估工作、建立健全航运公司安全监管制约机制、不断提高安全管理体系审核质量,并加大对船舶管理公司的监督检查力度和对代管船舶的跟踪管理力度,重点检查航运公司是否设置专职海务、机务管理人员和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对公司所属船舶(包括挂靠)定期登船检查船舶安全技术、船员操作等情况。对于“代而不管”、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或发生重大水上交通事故的公司应实施约谈制;对于审核体系内的公司,应按程序收回其DOC及船舶SMC。对于“让代不让管”船舶,应将其列入“重点跟踪船舶”,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给公司当地运政管理机构或公司经营资质证书签发机关。相关运政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海事机构通报的信息,加强对公司的经营资质的审查,并将处理结果反馈地方海事管理机构。

8.严厉打击船舶非法过驳作业行为。地方海事管理机构要根据《省内河交通管理条例》,加大巡航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占用通航水域过驳作业的违法行为。

9.认真查处施工船、砂石运输船非法从事水上施工、运输。地方海事管理机构要督查水上水下施工项目责任方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严禁使用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施工船和

砂石运输船,发现其使用非法违法船舶从事水上施工、运输的,除加强对相关船舶的查处外,还应对相关施工责任方严肃处理,并将有关情况报告政府,通报项目业主和施工管理部门。对辖区内不符合安全航行、作业条件的砂石运输船,特别是超载船舶,不适航船舶,要按照源头管理的要求,通报货源地地方海事管理机构实施重点监管,加大对非法违法砂石运输船舶的处罚整改力度,规范砂石运输船运输行为。

10.加强风景旅游区涉水涉船安全监管。市交通运输、安全监督部门要共同加强水上游览船舶的安全监管,对水上安全救生设备、消防和防污染器材的配备和使用情况要进行重点检查,对船舶载运情况、船舶驾驶员适任情况、船舶航行情况要进行不定期抽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依法责令经营单位和个人立即消除或限期整改到位。集中整治期间,市交通、安全监督部门要会同公安、旅游等部门在辖区内联合开展一次风景旅游区涉水涉船安全大检查活动,宣传水上游览安全知识,排查安全隐患,确保风景旅游区涉水涉船活动安全有序。

(四)总结提高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

各单位要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活动进行总结,并将成功做法和有效措施进行归纳和提升,通过专项整治活动,建立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健全有关政府部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合作机制,不断完善水上交通安全长效管理机制。12月10日前将专项整治总结报市交通运输局。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好“打非治违”专项整治活动对营造安全、公平、有序的水上交通环境,提升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作用及长远意义。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按照方案部署和要求,严格按进度开展好整治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大力宣传,注重预防。各单位要积极开展对专项整治活动的宣传,通过召开航运公司、船厂及船民座谈会等形式,宣传专项整治的目的、意义、内容和要求。特别要加强对船舶管理公司的安全教育,督促船舶管理公司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对公司所属船舶的安全管理,督促水上从业人员守法经营、按章操作,切实提高自查自纠的自觉性。

(三)密切配合,严厉打击。市交通、安监和海事部门要建立沟通联系及配合工作机制,共同做好专项整治工作,采取联合检查、统一执法、加大处罚力度等形式,对水上交通存在的非法违法及违规违章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对检查发现的非法违法及违规违章行为,应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船舶管理公司,相关部门均应按照执法权限对其进行严肃处理,涉嫌刑事犯罪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四)加强督查,监督到位。市交通、安监部门将采取跟踪检查、暗访等方式,对重点水域、重点船舶、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抽查,推动“打非治违”专项活动深入开展,确保“打非治违”行动取得实效。

第3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内河港口管理“基础年”、“提升年”、“达标年”三年推进计划,进一步强化全市内河港口管理工作,促进内河港口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省交通运输厅港口局《厅港口局关于印发全省内河港口管理“达标年”活动方案的通知》(交港综〔2016〕2号)精神,结合我市内河港口管理的实际,现就组织开展我市内河港口“达标年”活动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厅港口局提出的内河港口管理“基础年、提升年、达标年”工作要求,促进内河港健康发展,打造和谐港口发展

2016交通局行政程序实施方案
交通局2016年行政监察,工作方案 第三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局中心任务,通过完善法制建设和行政程序行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细化考核标准,创新工作方法,不断提高工作水平,推进我局行政程序年活动向纵深发展,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组织领导

行政程序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三、工作任务

1、完善推进依法行政长效机制。加大依法行政的检查考核力度,增加日常考核权重,注重社会评议,年终考核成绩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结果挂钩。

2.深化执法队伍建设,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推进政务公开、行政审批、信息发布、行政投诉等服务职能整合,充分发挥行政投诉工作促和谐保稳定作用。

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通报、约谈、考核、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对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公开,对公众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予以答复。

4.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行首问负责制、绿色通道等制度。行政审批事项依法按时办结,办理过程无投诉。

5.做好政府法制社会信息平台相关工作。

6.继续推行依法行政重点单位联系人制度,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7.建立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处置各种突发事件。

8、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9.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和备案监督。

10.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日常监管,确保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

11.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严格按照自由裁量基准制度进行行政处罚。

12.按照省政府公布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实施行政审批,重大行政许可决定按规定备案。加强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监管,完善管理程序,公开透明办理。

13.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结合省厅制定的新版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执法文书和案卷范例,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进行一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14.严格确认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根据职能权限变更,按照省厅要求做好执法主体资格重新确认工作,依法理顺委托执法法律关系。

15.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年审制度;建立健全交通系统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化管理系统。

16.完成行政执法人员年度培训计划。对全区交通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和军事培训,执法人员年度培训时间不少于一周,要将依法行政知识培训学习纳入对执法人员的年度绩效考核中。在培训的基础上,组织全区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开展知识竞赛。

17.依法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完善和创新案件审理方式,提高当面审理和听证案件、和解调解比率,认真落实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报备制度。注重运用行政调解、和解方式解决行政争议,将调解和解比率纳入考核指标体系。推行网上受理复议案件。

18.建立化解社会矛盾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节机制,充分利用信访、行政复议、行风热线,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19.依法做好信访工作。建立信访风险评估、信息反馈与决策调适机制。进一步加强信访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纠纷解决方式的衔接配合。

20.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21.强化行政问责。对违法行政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单位要严肃问责,并对其依法行政考核结果给予扣分、降档处理。加强对单位工作人员行政管理行为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肃追究违法、违纪人员责任。探索建立行政审批权力运行监管体系。

22.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探索建立新闻媒体曝光的严重行政违法案件、群体性事件的案情登记和案件处理情况报备等制度。

23.加强依法行政调研和宣传。加强依法行政、建设服务型机关的调查研究、理论研究和典型宣传工作,形成与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良好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逐项分解任务,具体工作落实到人,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方案。

(二)扎实开展工作。各单位要按照工作部署,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增强做好具体工作的自觉性,认真履行职能职责,做到执政为民。

(三)强化监督和检查。各单位要按责任分工采取日常考核与集中考核,内部考核与外部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016交通行政执法督查工作计划
交通局2016年行政监察,工作方案 第四篇

一、强化交通行政执法质量评查

评查内容:规范性文件制定及备案情况;交通行政执法案卷(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其他等)办理情况;是否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情况;“96196”交通服务热线行政执法投诉办理情况;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开展情况;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情况;推行交通行政执法“说理式”文书执行情况;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知识水平情况。

评查办法:(3-5月份)监督规范行政执法情况;检查“五项执法行动”开展情况;测试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基础情况;评查交通行政执法案卷质量情况。

二、注重交通法律法规研究学习

检查内容:《行政强制法》颁布实施后,交通运输各行政执法单位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的清理、行政强制主体认定情况,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情况,网上执法程序、执法文书修改情况,宣传教育培训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措施和建议等。重点检查《行政强制法》贯彻实施情况。同时,检查公路管理站《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执行情况;运输管理处从今年4月1日实施的新版《省道路运输条例》宣传贯彻情况。

检查办法:(8月份)检查交通运输各行政执法单位的相关台帐资料,并对行政执法案卷进行抽查。

三、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

培训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行政执法基础知识、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和交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

培训时间:(4-6月份)各单位要自行组织交通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更新培训、考试,迎接省交通运输厅开展的“交通行政执法技能大比武”活动。

四、推进交通行政执法结果公开

公开内容:涉及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等案件办理结果。

公开程序:交通运输各行政执法单位在每月的3日前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结果报局政策法规科备案后集中上报市政府法制办予以公开。

五、确保行权网运及时公开透明

检查内容:行政权力库根据法律法规更新情况;行政权力事项的完整性(编码、事项名称、流程图、法定期限、承诺期限等情况);行政处罚裁量权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及调整运用情况;案件办理程序、办理期限、附件(包括审批手续完备的立案表及处罚审批表、行政处罚决定书、告知(听证)笔录、送达回执、执行票据等)上传情况;处罚决定书说理情况;对法制监督系统中发出督办信息的整改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交通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网上备案审查。

检查办法:(全年)依托行政权力透明运行系统和法制监督系统、电子监察系统进行网上检查,视情形采取上门检查和抽取案卷检查。对不合格许可、处罚、审批等案件发起督办信息,实现网上交通行政执法监督的常态化。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中的有关具体方案由局纪检监察室会同政策法规科组织制定实施。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作为交通行政执法单位平时考核与动态考核的一部分,其结果将列入交通运输系统各行政执法单位年终行政执法工作考核的内容。

2016交通局学法工作方案
交通局2016年行政监察,工作方案 第五篇

为保证二○一五年度学法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通过学法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和依法决策的能力,增进交通运输系统工作人员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行业管理水平,确保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二○一五年度学法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直各单位、科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

二、参加学习人员范围

领导干部、一般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

三、学习时间

(一)自学时间

1、领导干部全年自学时间不少于50学时。

2、一般工作人员全年自学时间不少于70学时。

3、行政执法人员全年自学时间不少于100学时。

(二)集体学习时间不少于40学时

集体学习由局法制科统一组织。

四、学习内容和达到标准

(一)学习内容

1、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宪法》、《公务员法》、《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省道路运输条例》、《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省行政程序规定》、《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规定》和《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等。

2、2016年度新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3、《交通行政处罚文书制作基本规范及模版》、《交通运输行政许可文书制作基本规范及模版》。

4、上级部门下达的学习任务。

(二)达到标准

通过学习,了解《宪法》的基本理论、国家基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了解公务员管理的原则,公务员的权力和义务,公务员的录用与考核,公务员的培训、交流与回避,公务员的职务升级与辞职、辞退;熟知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和实施程序;熟记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的概念、种类和实施程序;熟知《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中的公路线路、公路通行、公路养护,熟记法律责任;熟知道路运输经营、道路运输相关业务、道路运输安全、监督管理等相关规定;了解行政执法监督主要内容、被监督执法行为、监督程序、监督处理和监督责任;熟记《省行政程序规定》中的基本原则和行政执法程序,了解特别行为程序;了解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的内容与标准等。

五、学习要求和监督检查

(一)学习人员应做好学习笔记,每人不少于五千字。局学法领导小组将定期对学习笔记进行检查。

(二)各单位(科室)要认真研究法律学习计划、学习内容和组织形式,采取切实措施,保证学法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

(三)局学法领导小组将在年底组织考试,检验年度学法成果。考试成绩作为年度考核重要依据。

2016交通局执法形象提升年实施方案
交通局2016年行政监察,工作方案 第六篇

为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提升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水平,树立交通执法队伍良好形象,经研究决定,在全系统开展“执法形象提升年”活动,特制订如下具体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市局、县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总体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建设大交通,建功新”主题,以能力作风建设为主线,以推进“五项执法行动”为抓手,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努力实现交通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得到新提高,为群众服务取得新成效,为民执法形象实现新提升。

二、活动内容

(一)实施“素质提升”工程

1、组织教育培训。坚持“以学为先,以培促改”的方针,分类别组织开展教育培训工作。做到一线执法人员必培、执法骨干必培、执法岗位领导必培。重点要加强执法理念、执法风纪、执法规范和交通运输行业专业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素质,提升依法履职和科学管理的能力。

2、开展案卷评查。采取交叉互查、集中点评的方式,随机抽调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进行评查。主要对程序合法性、证据逻辑性、文书填写规范性等方面进行评析,选择典型案例,以案说法,着力提升交通行政执法办案质量。

3、举行技能竞赛。组织开展执法人员业务考核、法律知识考试、现场模拟执法比武、执法队列和指挥手势演练会操竞赛活动,促进全体执法人员学习行业法律法规、钻研专业业务、提高执法技能,适应新时期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的需要。

(二)实施“执法规范”工程

1、完善执法机制。认真清理执法项目、执法依据,厘清执法权限,明确执法范围,完善执法程序,规范自由裁量标准,健全执法工作制度,推进执法政务公开,进一步深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实现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责任明晰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活动公开化、执法文书标准化。

2、强化人性化执法。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坚持“让执法相对人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让企业满意,让政府满意”的宗旨,认真查找在执法动机、执法标准、执法技能、执法形象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确保在行政执法中做到依法、规范、安全、文明。

3、严格执法监督。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强化监督措施,定期深入执法一线、窗口部门督查,重点查行政执法风纪、行政执法用语、行政执法检查行为、行政处罚行为、行政执法文书制作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加强与行风监督员、新闻媒体等第三方的配合协作,增强监督的整体效能。严格责任追究,对于明查暗访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在全系统范围内进行通报,对于责任人员按照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实施“管理创新”工程

1、加快综合执法改革。围绕省政府和省厅、市局有关乡镇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的总体要求,本着“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开展广泛深入调研,理清我县乡镇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的方向和思路,进一步明确职能、理顺关系、落实职责、完善机制。推动水上执法大队履行统一上航执法职责。推动城市客运管理处、运政稽查大队、路政监察大队等单位职权调整、职能归并,避免交通内部本身的重复执法、相互扯皮现象。

2、强化客运行业管理。积极探索对城市出租行业的管理办法和有效途径,逐步建立出租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和出租车从业人员的进出考评机制,以及驾驶员每月例会制度,加强对出租车驾驶员和企业经营行为的管理。开展公交、出租车“十佳驾驶员”创建评选活动,提升公交、出租车驾驶员服务质量、行业形象。探索建立出租车电调系统平台,为市民提供24小时网络叫车的便捷服务,彰显智能交通人文关怀,方便广大市民出行,同时减少出租车的空驶率,降低营运能耗,提高出租车营运服务效率,保障出租车行业稳定。

3、改进行政执法方式。配齐执法所需的车载监控、便携式摄影摄像等取证装备,完善行政执法业务系统、车载视频监控系统的应用,推进违章处理中心、各行政服务窗口、站场、淮江公路临城段、大运河等重点节点的实时监控、执法现场的全程监控,进一步提高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信息化办案水平和快速反应、应急处理能力。深化行政指导、行政调解工作,积极实施行政案例指导、全程说理式执法、行政监管劝勉、执法事项提示、轻微问题告诫、突出问题约谈、重大案件回访等执法方式。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6月):成立“执法形象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召开动员大会。

(二)推进实施阶段(7月-10月):组织自查自纠,举办学习培训和执法技能比武,进行案卷评查和现场督查,开展调查研究,创新行业管理。

(三)总结提高阶段(11月-12月):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提出改进措施,健全工作制度,评选一批“执法形象提升年”活动优秀执法标兵和单位。

四、组织领导

局专门成立“执法形象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执法形象提升年”活动,是贯彻落实省厅“五项执法行动”、市局执法“双化”品牌创建的重要载体,是着力改进和优化我局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举措。各履行行政执法职能的单位务必要高度重视,“一把手”不仅要亲自指挥,而且要具体负责,务求实效。

(二)精心组织,积极创新。各责任单位、科室要围绕活动方案,精心谋划,统筹组织,确保各项活动有声色、全覆盖、见成效。

(三)广泛宣传,扩大影响。要积极借助各种新闻媒体,扎实做好对内对外宣传工作,充分调动执法人员的参与热情和积极性,充分展示活动取得的积极成果,大力选树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我局执法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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