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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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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科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高政发[2012]58号

关于印发《高淳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现将《高淳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希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法治 建设 方案 通知

——————————————————————————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政协办公室,县法院、检察院,

县人武部,县群团。

—————————————————————————— 高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4月25日印发 —————————————————————————— 共印130份

高淳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科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根据《南京市法治政府建设行动计划》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拟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障和促进“六个现代化”为目标,全面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创新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推进政府行政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努力提升政府部门执行力和公信力,为建设城乡环境最优美、富民强县最协调、社会关系最和谐的幸福高淳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科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到2014年,基本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的阶段性目标:政府职能转变基本到位,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高;行政决策基本实现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行政决策水平明显提高;县镇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法制意识不断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行政管理透明、高效,行政效能、行政执行力和公信力明显提高;行政执法文明、规范,行政执法监督和公众监督程度明显提高,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成效基本满意。

二、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升社会管理与服务水平

深入建设服务型政府。实施社会管理创新工程,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工作格局,健全诉求表达、矛盾排查和预警、矛盾调处、公共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社会公共安全管理五项机制,提高突发事

件预防、预警、应急处臵、应急保障能力。全面推行“一委一居(村)一站一办”模式和“扁平化”、“网格化”新型城乡社区管理服务体系,扎实推进“法治镇”、“民主法治村(社区、单位)”创建,建成全省唯一的“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示范县”。完成县、镇、村(社区)三级流动人口、特殊人群以及互联网等管理,支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强化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职能,构建社会保障、就业创业、文化体育、医疗卫生、养老服务、住房保障 “六大体系”。

完善权力阳光运行机制。按照“优化、完善、规范”的要求,继续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减少审批事项,提高审批效率,加强审批监督。开展网上并联审批,实现网上行政执法案卷监控评查常态化,杜绝行政权力事项网上登记、网下办理现象。加强行政权力库、行政服务中心、行政监察平台、政府法制监督平台管理与衔接。进一步加强县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按照“一个窗口对外”、“能进则进”原则,将与企业和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等事项尽可能纳入行政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制定工作规范,压缩办理期限,提高服务效率。不断完善“12345”政府服务呼叫中心,积极开展各类便民服务,充分发挥服务群众、化解矛盾的作用。

强化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臵、重大建设项目审批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并做到及时、准确、具体。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及时、准确发布信息,对群众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在规定时

限内办理答复,并做好相应服务工作。建立完善办事公开制度,规范所有面向社会服务的政府部门以及医院、学校、公交、公用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程序,向社会公开单位职责、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工作规范、监督渠道等,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每年进行评议考核并向社会公布。

三、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行政决策程序

着力构建行政决策制度。严格执行《政府议事规则》,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2012年研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科学界定重大行政决策范围和事项,完善行政决策听证、论证制度,扩大听证范围,规范听证和论证程序。凡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都要进行听证;对专业性、技术性、政策性较强的重大决策事项,要组织专家进行充分论证。听证、论证意见作为行政决策的重要参考,采纳情况及其理由以适当形式反馈或公布。重大决策事项提交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研究前由县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建立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对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重大项目等决策,决策机关或提请政府决策的部门都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评估。评估内容包括:行政决策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是否符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重点要进行社会稳定、生态环境、经济运行等方面的风险评

估。通过综合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制定相应控制预案;凡未经风险评估或风险不可控的,不得做出决策。

完善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机制。县政府部门每年要对本部门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实施情况评估,通过民意反映、抽样调查、委托专家学者或专门机构评估等多种途径了解决策实施情况,了解社会公众和相关利益方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必要时调整决策或停止执行。县政府每年选取1-2件关乎民生、对经济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的重大行政决策进行重点评估。严格执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超越法定权限、违反决策规定的决策行为,以及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提升政府制度建设水平

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各类规范性文件制定不得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不得超越制定权限增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义务。所有政府规范性文件必须经县政府法制办审查,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以县政府名义发布。今后一段时间,规范性文件制定的重点为科技创业创新、城乡现代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民生社会建设以及政府自身建设等方面,使制度建设与“六个现代化”建设相适应,与法治政府建设相协调。创新规范性文件起草机制,凡涉及民生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规范性文件,起草过程中都要采取公开举行听证、组织座谈论证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规字”管理制度,所有

篇二:科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关于印发人社系统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科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华人社发〔2011〕156号

花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花影市人社系统加强法治政府建

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内各股室(大队)、局属各单位: 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工作,根据《花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华府办〔2011〕26号)要求,制定《花影市人社系统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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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О一一年八月二十八日

花影市人社系统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强政府法治建设,规范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推行政务公开,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进一步强化机关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公仆意识和依法履行职责的法治意识,推动责任型、服务型、效能型政府建设,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花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华府办〔2011〕26号)要求,结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政府总体目标,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高行政效能,降低管理成本,创新管理方式,增强管理透明度,促进全市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二、基本要求

推进依法行政,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把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的权利和利益作为依法行政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切实转变管理理念和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和服务职能,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强化责任意识,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 2

三、工作任务和措施

(一)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落实学法制度,建立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完善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通过组织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局领导班子成员、局内各股室(大队)、局属各单位的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和掌握宪法、法律和法规,树立宪法和法律意识,增强与本职工作相适应的法律素质,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中心组集中学法、领导干部集中学全年不少于12次,单位行政执法人员全年进行专业法律知集中培训不少于10天。继续推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定期或者不定期对领导干部进行依法行政知识培训,建立健全对领导干部任职前实行法律知识考试的制度。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推进制度建设。

加强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要求,在文件制定之前进行必要性、可行性论证和成本效益分析以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对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应当公开征求意见。同时,根据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扩大对外开放和社会全面进步的需要,适时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和废止,切实解决法律规范之间的矛盾和冲突。继续加强规范性文件的报备工作,坚持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究。

(三)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行政决策水平。 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加强行政决策程序建设,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规则,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系统全面地掌握实际情况,深入分析 3

决策对各方面的影响,认真权衡利弊得失。逐步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作出重大决策前,广泛听取、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要以适当形式反馈或者公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应当通过社会公示或听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和建议。

(四)完善行政执法体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按照权力与责任挂钩、权力与利益脱钩的要求,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积极研究社会保障领域的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探索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制度和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不断创新执法理念。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程序,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执法。健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主要行政行为的程序性制度,把保证公民的陈述申辩、听证、申请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等一系列权利以及约束行政机关行政裁量权作为健全行政执法程序工作的重点,减少执法的随意性,逐步建立规范行使行政裁量权的基准制度。

(五)全面推进电子政务,建立高效、便民政府。

认真遵循电子政务规划和信息交换、资源共享规则,充分利用现有信息资源、信息系统和设施,进一步完善门户网站,整合电子政务网络平台,使网上办公成为公众办事的重要手段。通过电子政务将法定事项和主体、权限和责任、程序和条件进行公开,实现便民和高效;创新政府管理和服务, 4

不断深化政府电子政务建设,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六)深化行政调解工作,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按照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行政调解机制。加强行政调解组织体系规范化建设、制度规范化建设、队伍规范化建设和行政调解室规范化建设,牢固树立抓调解就是抓执法、抓调解就是抓服务、抓调解就是抓和谐、抓调解就是抓稳定的理念,把调解贯穿到行政管理全过程,充分运用行政化解争议纠纷。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纠正违法行政行为,督促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切实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提高行政复议公信力。完善行政复议与行政调解、行政诉讼、信访和行政执法监督对接机制,形成化解行政争议合力。

(七)完善监督机制,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

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拓宽群众监督渠道,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监督行政机关的权利。进一步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高度重视舆论监督,支持新闻媒体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进行曝光。对群众举报投诉、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进行及时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主题词:社会保障 法治政府 方案 通知【科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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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科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2016科技局法治建设提升年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县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加快推进依法治县进程,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提升行政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法治建设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意见》,确定2016年在全局开展“法治建设提升年”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新常态下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科技工作的新特点、新任务、新要求,以法治政府建设为目标,以依法治县和法治建设为着力点,创新行政执法体制,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建立健全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提升各股室、单位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真正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进一步优化全县科技创新发展环境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活动内容

(一)以贯彻实施《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为抓手,着力提升行政执法水平。认真组织开展《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学习宣传活动,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制,完善行政执法监督配套制度,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和方法,强化考核惩处机制。一是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公告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档案。二是要严格执行规范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制度,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裁量幅度的行政执法条款进行梳理,并根据实际,对行政执法裁量权予以细化、量化,制定行政执法裁量基准,并向社会公布。三是要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备案制度,对作出的重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行政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并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按照法定期限向县法制局备案。四是要定期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或者不适当行政执法行为。五是要按照县委提出的“推进执法责任制标准化建设,完善制度体系,实现行政执法机关全覆盖”的要求,完善“六大机制”,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标准化建设,科学界定执法岗位职责,合理确定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六是要依法推进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定期组织开展对行政执法人员行使行政执法权和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进行评议考核,评议考核结果应当作为奖励、惩处以及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七是要研究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推进网上办案、网上监督、网上服务,实现行政权力运行规范化、信息化、公开化。八是要探索实行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和登记制度,编制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报县法制局备案。九是要建立法律、法规、规章实施情况报告制度,对实施满一年的法律、法规、规章,向县政府书面报告实施情况。

(二)以贯彻实施《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为重点,着力提升重大行政决策水平。按照《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健全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从制度上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一是要严格履行职责,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二是要结合实际,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各项配套制度,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三是要建立行政执法部门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通过合法性审查,在对重大行政决策内容是否违法予以认定的同时,从程序上进一步规范决策行为,防止决策的随意性,减少决策失误。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

(三)以合法性审查为切入点,着力提升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水平。按照《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起草、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一是要提升合法性审查能力。法制室对规范性文件要严格审查把关,将规范性文件是否符合法治精神、是否违法增设行政权力和公民义务、是否违反上位法等作为审查的重点。二是要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根据《省行政程序规定》和省政府法制办《关于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省行政程序规定》出台前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三是要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加大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管理和监督力度,未经“三统一”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四是要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审查率、纠错率力争达到100%。五是要完善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平台,逐步实现规范性文件网上报备。

(四)以化解矛盾纠纷为重点,着力提升行政复议规范化水平。一是要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案件受理渠道,降低行政复议立案门槛。设立专门接待场所,向社会公开受理行政复议案件的范围、条件、程序等事项。二是要规范案件审理规则,细化工作流程。规范行政复议审理程序,把好案件审理的事实关、法律关,切实做到案件事实清楚,法律适用准确。提高案件审理质量,运用协调调解等多种方式,促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三是要加大公开审理力度,以公开促公正。四是要坚持从严标准,加大行政复议案件纠错力度,提高行政复议工作公信力。五是要切实提高办案效率,缩短办案周期,规范行政复议文书。要增强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努力做到案结事了,最大限度地把行政争议化解在行政机关内部、化解在行政程序中。六是要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要加强学习和研究制定贯彻《行政诉讼法》的实施意见,提高行政应诉能力,健全完善行政诉讼案件协调机制。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3月)。根据县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县的意见》和全县“法治建设提升年”活动动员会议印发的《“法治建设提升年”活动实施意见》,制定具体活动方案,确定具体年度工作目标,3月底前报县政府法制局备案。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6年4—11月)。按照制定的活动方案和工作目标,广泛开展各项活动,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活动期间,及时将活动情况报县政府法制局。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6年12月)。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于12月中旬报县政府法制局。

四、具体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法治建设提升年”活动,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既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省、市、县政府有关要求的重要举措,又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完成“法治建设提升年”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对提升我局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工作能力、工作水平将产生直接影响。各股室、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这一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统一到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以务实的作风、积极的态度、有力的措施参与活动、推进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加强组织领导。“法治建设提升年”活动贯穿全年,时间跨度长、涉及范围广、活动内容多、任务较繁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突出重点,明确责任分工,强化推进措施,通过“法治建设提升年”活动推动我局的行政执法和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三)强化督导落实。局办公室要对各股室、单位开展“法治建设提升年”活动及时进行指导和监督,加强日常调度和督查、,并配合好县法制局的半年考核和年终总评,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宣传先进,督促后进,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篇四:科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2016审计局法治建设工作计划3篇

第1篇

为进一步推动审计法治建设的深入开展,根据《2016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法治建设进程,坚持“依法审计,执审为民”,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行政,落实法治惠民措施,努力推进审计事业发展,为全市奋力开创现代化建设新局面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扎实的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建设实践,进一步增强审计人员的法治素养,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理念,提高依法管理、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审计机关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审计和服务社会的质量和水平。

三、主要内容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营造审计良好工作环境。

1.加强对审计人员的宣传教育。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法制宣传和法制培训活动,认真开展“六五”普法工作,为落实法治建设做好基础工作。通过法制宣传教育,树立审计人员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提高审计人员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增强审计人员依法审计的能力,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确保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

2.加强对被审计单位的法律宣传。结合今年开展的各项审计(调查)项目,将《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省审计条例》《省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落实到审计实施过程中,通过宣传,一方面使被审计单位严格遵守相关财经法规,提高自身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另一方面要使被审计单位充分认识到审计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树立自觉遵守审计监督意识,积极配合审计工作。

3.加强对审计工作的宣传。积极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我市举办的各类法律宣传活动,集中宣传审计基本制度,通过学习宣传促进各级政府加强对审计工作的领导,促进有关部门和单位积极支持和配合审计工作。结合实际,积极运用报纸、网站、电视等宣传媒体,有计划、有重点地对审计机关普法和审计工作及其成效进行宣传,以增进全社会对审计工作的了解和支持,为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更为良好的社会环境。

4.加强对审计法规的学习。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省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省部门和单位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审计法实施条例》等内容,并结合当前审计工作的中心认真学习财经法律法规,审计人员全年累计学法不少于40课时,全年个人学法体会文章不少于2篇。

5.认真落实学法用法制度。坚持和完善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专题法制讲座制度、法律培训和考试考核制度,使领导干部和审计人员的学法用法经常化、规范化。

(二)完善执法工作机制,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1.建立健全全程执法控制体系。坚持以《国家审计准则》为依据,进一步规范和细化审计程序,狠抓关键环节,严格业务操作流程,健全风险防范体系,确保审计程序合法合规,严格执法责任追究、执法质量和效率考评、监督制约机制,规范审计人员依法行政行为,全面提升审计质量和审计执法水平。

2.完善各项执法协作配合机制。加强与纪检、检察、公安、财政、税务等机关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审计移送处理协作配合机制,充分发挥审计在构建防腐保廉体系中的作用,有效增强审计的预警功能;完善社保基金联网审计监督管理协作机制,加强与社保部门的协商配合,促进社保基金规范运作和安全完整;加强与组织、编办等“三责联审”部门的协调与配合,规范审计内容,探索审计方法,努力形成审计合力;健全完善由纪检、组织部门牵头,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参与的审计整改联动机制,实现审计整改常态管理。

3.进一步推进审务公开,增加审计执法透明度。完善审计结果公告办法,探索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规范公告的程序、内容、形式,切实提高公告的质量,确保准确无误;加强和引导审计宣传,把审计监督和舆论监督、社会监督有效地结合起来,促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

4.进一步完善审计质量控制体系,不断规范审计行为。认真贯彻落实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在继续夯实审计证据等基础性工作的前提下,要根据新规定制定修改审计业务规章制度,规范审计行为,完善执法责任,强化审计复核、审计业务会议、质量检查、审计听证、行政复议等制度的执行,加强审计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实行审计质量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审计项目重点突出,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得当,程序规范。

5.完善审计项目复核和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复核与审理的职责、程序,强化审计项目质量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创新业务部门的现场复核与法规部门审理的工作方式,提高审计项目质量控制水平。

(三)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推动法治建设深入开展。

1.坚持“科学、民主、公开”的原则,不断完善决策机制,切实做到单位领导班子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机制健全有效,重大事项决策前要进行合法性论证,并集体讨论决定。

2.完善干部培养机制和选拔任用机制,严格按照德才兼备的要求,推行干部竞争上岗、公开选拔制度、任前公示制度,切实做到干部任用的公开、公平、民主、科学。

3.建立管理公开机制,切实推进管理事务公开。明确公开程序,广泛采取简便多样的形式进行公开。重大人事决策、资产管理决策、内部考核制度等涉及全体审计人员切身利益的事项,应及时主动在机关内部公开。

4.以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目标,不断探索审计机关廉政建设的长效机制。严格贯彻落实审计机关“八不准”纪律和《审计机关审计人员职业道德准则》的规定,培养客观公正、廉洁奉公的职业道德;切实推行“一岗双责”廉政责任制,严格落实岗位廉政责任。

(四)切实加强审计监督,保障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1.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严格依法审计,在宪法和审计法规定的职权范围内独立开展审计监督,揭露和查处财经领域违法违规问题,促进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自觉遵守财经秩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廉政建设。

2.认真对照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体系标准,分类逐项寻找审计切入点,积极跟进全市五个“十大工程”和85个重点项目审计,服务领导宏观决策。

3.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优化服务功能,切实增强审计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主动性,进一步突出民本审计,合理安排“民生项目”审计,加强对关系老百姓切身利益资金的监督,保障党委、政府各项惠民政策的落实,充分发挥审计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作用。

4.加强社保联网审计,通过对各类基金、民生资金的审计及调查,反映资金在筹集、管理、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潜在风险,有针对性地提出完善社保体系、促进资金安全、规范基金管理的审计意见和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快速、准确的参考依据和可靠信息,更好地发挥审计为民服务作用。

四、工作措施

(一)调整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法治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和研究法治工作的重大事项,确保法治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二)注重培养法治建设队伍。根据需要充实法治机构工作人员,组织开展法治建设工作者学习培训活动,提高法治建设工作者的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利用外部法律资源,聘请相关的法律专家,积极开展审计法治化建设工作。

(三)加强审计法治阵地建设。充分利用审计专业报刊杂志和网站等平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审计法治信息化建设,构建法治学习资料信息平台,为审计人员学法提供条件;加强与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各种媒体的联系,主动协调各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和生动活泼的法治建设活动。

(四)注重法治建设材料积累。按照规范要求和法治建设工作各项考核标准,扎实做好各项活动的记载、资料的收集、做好分类、整理,确保台账资料健全,积极反映法治建设工作成效,不断提高法治建设工作水平。

第2篇

根据《市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推进年”工作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局审计实际,制订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以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为契机,紧紧围绕我市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推进年”工作,坚持“依法审计,执审为民”,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和依法行政工作,大力加强审计法制建设,加大审计执法力度,努力使审计工作更加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发挥审计应有的作用。

二、工作要点

(一)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突出审计工作重点。一要加强预算执行审计,关注政府性资金的总体规模、收支结构,促进完善财政预算管理体制,促进公共财政体制的建立和完善,提高财政资金的绩效管理;二要加强政府投资审计,重点加强对投资规模大、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大的项目的审计力度,反映和揭露工程建设与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减少损失浪费,节约财政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要加强国有企业审计,关注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经营管理的规范性等,防范融资风险,促进创新发展;四要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关注资金使用效益和领导干部在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决策中的履职情况,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守责。

(二)推进行政指导工作,发挥审计执法效益。一要完善重大指导项目审议、行政指导评估、行政指导监督等制度,确保审计指导工作规范运行。二要在审计职能范围内,对重点项目行政辅导、服务发展行政建议、巡查监管行政提示、轻微违规行政警示、违法行为行政纠错、重大案件行政回访等工作实施不同的行政指导,加强指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要具体到各类审计事项中:在深化财政预决算审计中加强审计行政指导,切实提高预算执行审计的整体性、宏观性和建设性;在企业资产负债审计中,促进企业规范经营管理,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在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要加强审计行政指导,促进建设单位提高政府公共工程项目的管理质量和投资效益;在基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加强审计行政指导,促进提高行政管理水平。

(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扩大社会效应。一要加强对审计人员的宣传教育。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法制宣传和法制培训活动,认真开展“六五”普法工作,通过网上在线学习、专题培训等形式,树立审计人员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增强审计人员依法审计的能力;二要加强对被审计单位的法律宣传。结合今年开展的各项审计(调查)项目,将《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省审计条例》、《省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落实到审计实施过程中,通过宣传,使被审计单位提高自身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树立自觉遵守审计监督意识,积极配合审计工作;三要加强对审计工作的宣传。通过网络、媒体等各种方式宣传审计法律法规,并将普及审计知识、解读审计法律、宣传审计工作与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的共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同时结合重大节日、纪念日、重大法律法规颁布实施以及“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主题活动,多形式多渠道地开展审计法制宣传工作,不断增强宣传效果。

(四)大力推进审务公开,加大监督力度。一要以提高审计机关公信力为重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创新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对政务网、局域网的内容进行完善和更新,确保符合法规要求;二要高度重视新闻舆论监督和网络监督,完善网络、热线等方式在内的民意反应机制,对于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中反映的问题及时回应、及时整改;三要坚持和创新审计结果公告工作,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增强审计透明度,促进依法审计,营造共同监督的社会氛围。

(五)着力加强审计整改,发挥审计功效。一要加强与纪检、检察、公安、财政、税务等机关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审计移送处理协作配合机制,充分发挥审计在构建防腐保廉体系中的作用,有效增强审计的预警功能;二要完善社保基金联网审计监督管理协作机制,加强与社保部门的协商配合,促进社保基金规范运作和安全完整;三要加强与组织、编办等“三责联审”部门的协调与配合,规范审计内容,探索审计方法,努力形成审计合力;四要健全完善由纪检、组织部门牵头,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参与的审计整改联动机制,实现审计整改常态管理。

三、工作措施

(一)推进审计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执法质量。一要严格规范文件。既要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努力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又要加强对其审查把关,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合法授权,设置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的,要坚决纠正或撤销;二要加强行政复议,确定熟悉行政业务又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员负责,有效维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三要加强审计执法制度建设,按照“谁执法、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细化执法责任和责任查究制度,做到责任到具体岗位、追究到具体人。同时逐步建立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行政执法督导、行政执法问题内部通报、警示诫勉等制度,及时纠正和查处各种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确保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公平、公正、高效。

(二)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建设,保证民主决策。按照《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规则》的要求,修订和完善机关内部决策规则和程序,结合审计部门自身工作特点和职责,量化、细化重大行政决策的使用范围等。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其必经程序,确保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合法性。加强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要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对违反决策规定、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肃追究责任。

(三)落实行政执法监督,确保依法行政。坚持开展内部行政监督,自觉接受上级的监督,接受人大、政协和司法机关的监督,接受群众的监督,并定期向政府及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实施依法行政的工作情况。要把科学审计理念贯穿到审计工作的全过程,把审计监督的最终目标切实转移到堵塞漏洞、完善制度、改进管理和促进发展,发挥审计的预警作用和建设性作用上来,切实提高审计监督的服务层次和服务水平。

四、组织保障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按照实际情况,调整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依法行政工作的日常开展以及各项工作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和研究依法行政工作的重大事项,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二)督促检查,贯彻执行。局机关要根据年度计划,结合审计实际,制定相应的依法行政实施方案或意见,并分阶段、有步骤地组织实施,局将组织对实施方案意见及依法行政实施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年底,进行全面检查考核与评估,严格落实奖惩制度,奖优罚劣,对贯彻落实不力,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坚决予以追究责任。

(三)注重积累,规范台帐。平时工作中要注重依法行政工作的材料积累,按照规范要求及各项考核标准,扎实做好各项活动的记载、资料的收集、做好分类、整理,确保台账资料健全,如实反映依法行政工作成效,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第3篇

2016年是我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现代化建设的关键之年。全市审计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上级审计机关审计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我市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依法履行审计职责,全面提升审计质量,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更好地发挥审计监督、服务和促进作用。2016年我市审计项目计划拟安排51个,其中市本级项目46个,市级以上条线项目5个。具体安排如下:

一、财政审计

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以促进加强财政管理为核心,以政府预算审计为纽带,围绕公共财政这条主线,对财政部门组织预算执行情况进行重点审计。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将安排市财政局、地税局和港区,重点对财政预算编制合理性、预算执行的真实性、调整预算执行的合规性进行审计,同时开展财政货币资金管理情况的专项调查,关注财政资金管理绩效。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将安排公安局、水利局、文广新局等7个单位,主要是结合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同步开展,重点检查单位预算编制、预算追加等合理性、合法性以及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

镇级财政决算审计。以财政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财政管理的有效性为重点,关注地方政府性负债和财政安全,今年安排双凤镇、璜泾镇2个单位2016年度的财政决算审计。

二、经济责任审计

以促进领导干部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为指引,在财政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的基础上,重点围绕领导干部决策权、执行权和资源分配权等权力运行的全过程,重点关注民生项目、政府投资项目、内部管理控制等内容,关注领导干部履行与经济责任有关的管理、决策等活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等情况。同时,根据市委改进工作作风十五项规定的要求,今年项目审计中将重点加强对各部门会议活动等经费使用情况的审查,促进相关单位厉行勤俭节约。根据组织部委托,列入今年审计项目计划的有15个,其中离任审计13个,任中审计2个。

三、企业审计

以规范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目标,开展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审计。根据政府交办,今年安排软件园等2个公司的资产负债审计。同时,为促进国有企业规范运作,降低行政运行成本,今年将开展对市属重点国有企业行政运行成本的专项调查。

四、专题、专项类审计和审计调查

(一)精心组织实施条线审计项目。根据2016年审计署、省审计厅项目计划,我局将同步组织实施保障性住房跟踪审计、农村村庄环境整治专项审计等4个项目,严格按照上级审计机关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二)加强财政重点专项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以服务经济发展、保障民生福祉为出发点,加强对政府产业引导类资金、社会保障和民生类专项资金(基金)的审计,确保资金(基金)专款专用,促进提高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效益。今年安排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拆迁资金、农场专业合作社生态奖补资金等9个专项类审计和审计调查。

(三)做好社保联网审计及信息系统审计

继续做好社保基金联网审计,充分利用已经成熟的社保联网审计系统进行数据分析,促进社保经办机构管好、用好基金,推动社会保险制度健康发展。同时,为进一步提高信息化技术在审计工作中应用的广度和深度,今年将对文广新局图书馆系统开展信息系统审计,检测系统可靠性、完整性和效益性,促进信息系统安全、稳定、有效、持续地运行。

五、政府投资项目审计

围绕政府投资建设重点,加强对本市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和实事工程项目的审计监督,加强对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大的项目的审计力度。今年计划对应急水源地工程等5个重点项目进行竣工决算审计;对七浦塘拓浚整治工程、科教新城科技信息产业园工程等8个重大项目进行跟踪审计。同时,结合全市近几年政府投资审计的总体情况,今年将开展政府投资项目概预算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通过审计,反映和揭露工程建设与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减少损失浪费,节约财政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篇五:科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汇报

范文一:依法行政工作汇报

20XX年,开云镇严格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XX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全面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湖南建设纲要》部署,巩固和深化“法治开云”、“平安开云”为目标,认真落实依法行政工作各项措施,着力夯实依法行政基础、创新工作机制,依法行政在实际工作中得到充分体现,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现将本年度工作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抓好依法行政工作的贯彻实施。

(一)思想上高度重视。我镇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依法行政工作要求,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商议,并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对镇机关部门和镇村干部的年终目标考核,把依法行政列为一项长期重要工作来抓,并对全体镇村干部进行依法行政知识培训。

(二)组织上保障有力。为确保依法行政工作落到实处,10月份重新调整了镇依法行政领导小组,重新明确由镇长担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构建了上下联动、系统互动的组织保障体系,确保依法行政工作保障有力。

(三)行动上落实到位。按照山政办发[20XX]16号文件要求,我们对各项安排有计划、有组织、有重点地予以了落实。一是召开了依法行政专门会议,增强了对依法行政的认识和理解。二是全面实现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对涉及群众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公开。

二、注重制度建设,夯实科学民主决策基础。

(一)一是坚持权力阳光运行,全面建立了政务公开制度。我们把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相关制度、程序以及便民措施、服务承诺等及时公开。各村(社区)均设立了党务、事务公开栏,广泛接受群众监督,提高政务公开的透明度。

(二)完善权力监督机制,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行政工作能否真正落到实处,关键在于领导是否重视,我镇制定了关于依法行政工作的文件、方案和制度,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制定完善了重大问题汇报制度,重大决策审核制度、处理信访工作制度等制度,有效增强了干部的责任心和防微杜渐能力。

(三)实施了村级事务民主决策机制和村级事务监督机制。建立民主评议和民意调查制度,设立意见征求箱,畅通渠道听取群众意见。在征地过程中,切实听取群众意见,充分尊重群众代表的建议。

三、工作中还存在的缺陷和问题。

总结回顾我镇近一年来的行政执法工作,虽然有一些成绩,但与县委、县政府及社会各界对我们的要求、期望还有较大的差距,在社会事业发展中出现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主要表现在:

(一)职权有限。基层工作有繁杂性的特点,工作要求包罗万象,头绪繁多,涉足甚广,但是由于处事职权不配套,缺乏管理指挥、处理具体事务的职权,影响了统筹协调和管理职能的发挥。在诸如拆违、计生执法、土地审批等方面,基层政府因职权所困所陷入了“欲为无职,不为失职”的尴尬境地。

(二)沟通不畅。基层政府无权处理的一些领域,其行政权都属于上级有关职能部门。当群众有相关要求时,基层政府无法满足,与相关职能部门又缺乏可靠的沟通衍接渠道。在这种情况下,往往对群众的合理要求“爱莫能助”,只能将“皮球”踢给上级职能部门,间接导致了部分社会不安分因素产生。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强化法律意识,提高行政执法水平。通过普法宣传教育,使干部、党员、群众知法、懂法、守法,增强法律意识,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抵制和纠正行政执法过程中出现的违规、违法行为。

(二)进一步理顺体制,切实规范行政行为。按照条块结合、适当分权、便于执法、讲求实效的思路,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分解落实行政执法任务,定期、逐级逐人、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公务员制度考核挂钩,严格实行错案追究制度。

(三)进一步深化改革,不断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首先,加强对行政执法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牢固树立自觉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和自觉地推行依法行政的思想;第二,要努力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的业务素质。要有针对性、经常性、多渠道地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业培训,促进行政执法人员必学、爱学、勤学业务,提高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四)提高机关效能,改善机关作风。以开放透明的办公形式,快捷、高效的工作节奏,热情周到的服务态度,带动和促进全镇经济建设软环境的改善和优化。

范文二:依法行政工作汇报

州政府督查组:

【科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上半年,我县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及上级业务部门的帮助指导下,坚持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制政府”为目标,紧紧围绕县上总体工作思路和政府法制工作要点,深入开展“破解难题深化年”活动和“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着力在健全规章制度建设和法制培训上下功夫,提高政府立法工作质量,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提升行政复议水平,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较好的完成了依法行政工作的目标任务。现就我县2016年度上半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作简要汇报。

一、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执法责任

始终坚持把依法行政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任务,明确执法主体,落实执法责任,健全奖惩机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是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构。按照州上签订的依法行政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要求,进一步调整充实了东乡县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指导,并制定印发了《东乡县2016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方案》。年初,县政府与24个乡(镇)和42个行政执法单位签订了依法行政工作目标责任书,进一步靠实了工作责任,明确了奖惩措施,全县上下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依法行政工作格局。

二是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了《东乡县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东乡县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东乡县行政执法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东乡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和《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办法》等规章制度。县残联起草并出台了《东乡族自治县扶助残疾人办法》,县人大起草了《东乡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草案)》,现正在讨论当中。并向社会公开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和违规执法行为的举报方式。

三是强化行政执法行为管理。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我们定期不定期的对各执法单位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纠正,进行整改落实。今年3月份,我们根据州政府法制办文件要求,对我县行政强制实施主体、依据进行了认真清理,为确保清理成效,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转发文件,梳理行政强制实施主体22个,行政强制主体依据法律29部、行政法规38部、地方性法规2部、规章14部;行政强制措施5种111项,其中限制公民人身自由14项,查封场所、设施和财务13项,扣押财物11项,冻结存款、汇,1项,其他行政强制措施72项;行政强制执行权限110项,其中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3项,行政机关直接强制执107项目;建议保留行政强制执行事项98项,对规章设定的8项行政强制事项建议予以修改。

【科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二)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

我们把法制宣传教育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培训作为依法行政工作的首要任务。采取悬挂横幅、刷写标语、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培训班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培训工作。先后举办各类宣传活动4场(次),出动宣传车辆18台(次),印发各类宣传资料3000余份。元月份县政府法制办派出1名负责人参加了省政府法制办举办的《行政强制法》培训班;2月份我县县长、分管依法行政副县长和县政府法制办主要负责人参加了州上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安排会议;3月份,我县分管依法行政副县长和法制办主要负责人参加了州上举办的《行政强制法》培训班。4月27日,我办牵头组织,在县民族会堂召开了东乡县《行政强制法》暨行政执法培训会,由全县24个乡(镇)的乡(镇)长和42个县直行政执法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秘书等200多人参会,特邀请省政府法制办才宝甲和州政府法制办主要业务人员莅临我县授课。

同时,不断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审查和管理,认真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进一步加强“三证”管理,我县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乡(镇)、县直部门和单位共73个,全县执法人员总数为1550人,其中持证人员1380人,今年上半年,正在办理行政执法证61本,监督证6本,更换法人主体资格证21本。做到了对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的动态管理,有效提升了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

(三)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规范行政行为

不断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监督配套制度,强化监督手段,加大违法责任追究力度,努力提高全县依法行政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认真开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把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作为行政复议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不断创新行政复议受审方式,充分运用和解、调解等多种手段,力争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对受理的复议案件,实地调查取证,依照法律法规,按时限程序,及时作出复议决定,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注重提高行政复议办案效率,严把受理关、审查关、调查关和决定关,确保了办案质量。建立了《县政府与县法院行政复议应诉与行政审判工作联系制度》,县政府复议机关与县法院行政庭经常性的保持工作联系,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有效的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

二是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切实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根据年初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对各乡镇和县直各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制定半年度和年终考核制度,督促落实各项工作措施。进一步完善了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工作流程,改进执法方式。按照《东乡县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依法细化、量化自由裁量权。规范了裁量标准,界定了执法权限,整合了执法资源,建立健全和完善了工作制度,有效规范了各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工作。

三是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我们始终把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备案工作作为规范执法行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环节来抓,根据《甘肃省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办法》,凡涉及法律法规的议题和行政审批职能、行政机制的议题,先经县政府法制办审核后提请县政府常务会研究,确保了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进一步完善政府工作规则,完善了《东乡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基本做到了“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二、存在的问题

上半年,虽然我县的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具体表现在:一是对政府法制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缺乏调研了解,工作思路还不开阔;二是政府法制网络建设不健全,信息不畅通,依法行政的典型经验得不到推广和共享;三是行政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监督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落实不够;四是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五是行政执法队伍业务能力和素质需更进一步提高。

三、下一步的打算

我们将以这次督察指导为契机,强化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措施,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下的依法行政工作,着力从以下七个方面抓好落实。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省、州依法行政工作精神,更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并把制度贯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二是以县城重建工作为契机,多方争取资金,着力改善好拆迁单位的办公条件;

三是结合我县实际,强化《行政强制法》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着力解决干部职工对法律法规知识不精、执法不规范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是靠实责任,更进一步落实好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制度建设运用到实际工作上来;

五是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和管理制度,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范围和发布程序;

六是健全行政复议制度,按照“便民、高效”的要求,积极完善行政复议工作程序,努力提高行政复议案件的办案效率;

七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更进一步细化行政执法程序,健全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制度。

范文三:依法行政工作汇报

南宁市人民政府:

我委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围绕高新区中心工作,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广西法治建设的意见》、《南宁市委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南宁建设的实施意见》,坚持突出重点、开拓创新的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坚持工作有力度、有亮点、有成效。现将我委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依法行政组织领导,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一)加强领导,科学规划

一是及时筹划部署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印发《2016年南宁高新区法制工作要点》明确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的具体目标、任务和重点。二是及时召开依法行政工作大会,部署全年工作,明确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的具体目标、任务和重点。三是做好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及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工作,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学法制度和行政执法人员集中培训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健全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机制。年内举办依法行政法制专题讲座2期,举办党工委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学法专题讲座2期。四是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年内召开依法行政专题会议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2次。

(二)开展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工作

一是做好南宁市第二批依法行政示范点复核工作。根据南宁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市级第二批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单位复查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南依法行政办字〔2016〕15号)要求,我委按时向市依法行政办提交20XX年和20XX年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工作总结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成效材料,并做好现场检查工作,制定迎检方案,认真组织现场汇报会。二是配合南宁市开展依法行政示范点现场交流会,按时报送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工作经验介绍材料。

(三)加强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保障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升

制定领导干部学法计划,按计划开展领导干部学法活动。制定了《南宁高新区2016年度领导干部学法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工作计划》,3月20日邀请广西创想律师事务所卢琪律师,为高新区全体领导干部职工作主题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依法行政》的专题法制讲座,4月16日举办《高新区领导干部学习新修订〈行政诉讼法〉》专题会。落实好学法制度,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水平。组织领导干部集中学习新《环保法》,组织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安全生产工作人员及辖区内20家高危行业企业负责人和企业安全员共计80余人,学习新《安全生产法》。今年组织领导干部参加自治区、南宁市组织的各类依法行政培训班、研讨班10人次,依照依法行政培训方案积极开展高新区的依法行政培训工作,先后举办依法行政法制专题讲座两期,举办党工委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学法专题讲座两期,通过学习和培训使得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得到了大幅度提升。

二、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深入推进依法决策

(一)深入推进依法决策

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建立管委会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决策讨论。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健全法律顾问队伍,引导法律顾问积极参与管委会重大行政决策的研究、咨询和论证,提供建设性的法律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的作用。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要求,在做出重大行政决策前,严格执行公开听取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

(二)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

严格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关于规范性文件制定听取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及时报备的程序要求。在制定《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鼓励发展自主知识产权的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时,通过组织召开征求意见会等方式,广泛征求群众、专家和部门的意见。截止9月30日,制定规范性文件2件,并按要求及时向市政府法制机构报备。

(三)全面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桂政〔2016〕4号)和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方案和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的通知》(南府办〔2016〕30号)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要求,我委高度重视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工作,由管委会领导牵头,法制信访调处办具体负责草拟《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方案》及《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等送审稿,经征求意见,集体讨论等程序,印发了《南宁高新区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方案》、《南宁高新区管委会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南宁高新区管委会聘请法律顾问遴选程序规定》,完成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工作。并根据《南宁高新区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方案》,成立高新区管委会法律顾问室,负责管委会法律顾问的联络、组织、协调等具体工作。法律顾问室的日常工作由高新区法制信访调处办承担,并选聘8名资深律师担任管委会法律顾问。管委会各工作部门和心圩街道办事处、安宁街道办事处的法律顾问由管委会法律顾问室统筹安排或者根据法律事务需求给予指派。为确保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委聘请2名法律顾问助理,协助法律顾问办理有关诉讼、仲裁、执行和其他非讼诉法律事务。

8月28日,举行法律顾问聘任仪式,为8名受聘律师颁发的聘书,8名资深律师正式担任管委会法律顾问。10月21日,召开法律顾问座谈会,就建立各部门、街道办与法律顾问的联系机制、法律顾问如何履行政府法律服务职责等进行了探讨。我委全面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引导法律顾问积极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研究、咨询和论证,提供建设性的法律意见和建议,积极听取法律顾问团的意见和建议,确保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不断提高依法决策的水平和质量。

三、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坚持公正文明执法

(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制度

为扩大执法队伍,提高执法力度,我委认真组织2016年全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续职)考试报名工作,今年共组织566名执法人员参加考试。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对无证执法和执法主体资格不符的执法行为坚决予以纠正,并进行责任追究。对持有执法证的执法人员进行统计管理,并在依法行政专栏进行公示,为群众监督、投诉提供方便。

(二)依法实施行政执法行为,加大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力度

我委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食品、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违法建设、违法用地等重点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一是严格执法,严厉打击违法建设,截止9月30日,查处违法建设415件,作出行政强制措施决定334件,清理占地50万多平方米,拆除建设面积30万多平方米。截止9月30日,查处违法占地19件,并向西乡塘区人民法院移送案卷申请强制执行。二是加大城市管理和环境综合治理力度。截止9月30日,对摊点乱摆、整治跨门槛经营、乱挂晒等各类违章行为进行处罚共2665件。三是扎实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食品生产环节、重点品种生产企业质量安全隐患、重点食品“两超一非”、食品标签标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等专项整治行动,检查生产企业和小作坊共计387家次,出动执法人员共计812人次,抽检样品共计158批次;开展食品流通环节专项整治,对农村食品市场、乳制品市场、散装食品等进行专项整治,检查经营户共计3614家;开展餐饮服务环节专项整治,对学校食堂、夜市、米粉店等进行专项整治,共检查餐饮单位4210家次;开展药品药械安全、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专项整治,检查各类企业352家次;联合公安、工商等执法部门开展私屠滥宰联合执法行动,截止9月30日,查处私宰窝点1处,联合公安、工商、经发局等执法部门,查处涉嫌走私冻品1件。

(三)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实行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工作报告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各执法部门梳理分解职权,确定责任的结果及时进行公布更新完善。认真开展2016年行政执法职责履行情况自查工作,组织各执法部门按照本部门梳理并公布的行政执法职权表的内容,对本部门行政执法职责的履行情况开展全面自查,并撰写行政执法职责履行情况自查报告,按时上班管委会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行政执法部门开展对全面履行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自查。

(四)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组织各行政执法部门对20XX年6月1日至2016年5月31日期间办结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案件,从行政执法案卷的事实证据、执法程序、适用依据、量罚幅度、执法情况、文书格式、案卷整理等方面进行了综合分析和评查。检查活动先由各行政执法部门,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分细则表》、《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许可案卷评查评分细则表》、《南宁市行政强制、非行政许可审批及其他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评分细则表》认真进行自查自评;再由检查组对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行政征收等执法案卷进行抽查,共抽查执法案件60件,并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情况进行通报,总结经验、改进不足,不断提高行政执法办案质量和水平。

(五)探索建立行政执法系列制度

按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系列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委探索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等行政执法系列制度。一是建立高新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了哪些执法过程必须记录、记录的主体、记录的时限、记录的用途以及归档等内容。二是建立高新区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明确了投诉举报的范围、方式、处理程序、办理时限和办结结果反馈等内容。三是建立高新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范围、负责进行法制审核的机构。通过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系列制度,规范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活动,实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六)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政裁量权的行使

为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促进行政执法公开、公平、公正、合理,我委组织各行政执法部门开展细化行政处罚裁量权标准工作,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自由裁量幅度的行政执法条款进行细化、量化,完成《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标准细化表》,并予以公布执行。

四、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制定《高新区2016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坚持通过开展执法案卷专项检查、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依法行政考核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和考评。按计划分别于6月11日,6月12日,对建设房产局和食品药品稽查大队等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通过自查自评和现场检查的方式对各执法部门的执法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并将检查情况进行了通报。

五、依法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稳定

(一)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建立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机制

建立《高新区行政诉讼应诉和行政复议答复工作制度》,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作出了明确规定。管委会负责人分别于9月7日,9月9日出庭应诉,坚决贯彻执行《南宁市行政机关参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办法》、《高新区行政诉讼应诉和行政复议答复工作制度》,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有利于缓解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的矛盾,也有利于促成行政争议的妥善解决。

(二)依法开展诉讼案件应诉工作

截止9月30日,法院受理行政案件80件,办结行政诉讼案件24件,对法院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我委在法定期限内提交答辩状及相关证据材料,并委托法律顾问依法出庭应诉。

(三)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

我委自觉接受行政复议机关监督,在法定期限内向行政复议机关提交书面答复及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截止9月30日,申请人不服我委行政决定向市复议办提起行政复议案件共24件,其中21件案件已结案,其余案件我委均在法定期限向市复议办提交书面答复及相关证据,案件正在审理中。

(四)依法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稳定

以“三大纠纷”为重点,积极推进高新区重大案件及重大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攻坚克难,力保社会稳定,全力推进对高新区辖区范围内重大矛盾案件的化解,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一是组织化解自治区科技厅重点工程项目中国-东盟技术转移中心大楼地块业主与承租户合同纠纷。自治区科技厅重点工程项目中国-东盟技术转移中心大楼将在我委辖区科德路3号建设,因该项目地块的业主科技市场与承租该地块的经营户(天龙公司)存在合同纠纷,导致项目建设无法推进。经工作组深入调查核实了解情况,并多次与承租方业主沟通,宣传法律法规,经过耐心细致的工作,承租方终于同意自行搬离,将场地退回给自治区技术市场,双方纠纷得到圆满化解。二是完成南宁市江北引水干渠工程项目的施工所涉及租用广西乐万家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和四联村林屋坡的土地协调处理工作,经开展调处工作,工程涉及到的广西乐万家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和四联村林屋坡已顺利签订协议书,让地施工,确保该重点项目顺利推进。

六、加强法治宣传和依法行政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今年开展普法宣传主题活动6次,悬挂横幅12条,发放张贴普法宣传画20张,发放“六五”普法宣传资料10000多份,法律进单位1次、法律进机关2次、法律进企业2次、法律进社区4次、法律进乡村2次、法律进学校16次,普法群众过万人次。通过拍摄普法宣传片,设置4块电子法治宣传显示屏等方式加强法治宣传。二是加强法制信息宣传。通过高新区电子政务网站依法行政专栏宣传依法行政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绩。及时报送依法行政信息,20XX年11月至2016年10月期间,向市法制办报送26条法制工作信息,被南宁市政府法制网采纳22条法制工作信息,加大了我委法制工作的宣传力度。

七、工作亮点

(一)成立法律顾问室,为法治建设出谋划策

20XX年开始我委就聘有常年法律顾问,今年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和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方案和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的通知》下发后,我委高度重视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工作,制定了《南宁高新区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方案》、《南宁高新区管委会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南宁高新区管委会聘请法律顾问遴选程序规定》完成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工作,并根据南宁高新区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方案,于8月率先成立高新区管委会法律顾问室,并选聘8名资深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引导法律顾问积极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和法律事务的研究、咨询和论证,为法治建设出谋划策。

(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显成效

高度重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始终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着力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努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一是落实好学法制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把领导干部学法工作作为制度长期坚持,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工作的落实,年初制定《南宁高新区2016年度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知识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工作计划》。按学法计划组织学习活动,今年组织领导干部参加自治区、南宁市组织的各类依法行政培训班、研讨班10人次,依照依法行政培训方案积极开展高新区的依法行政培训工作,先后举办依法行政法制专题讲座2期,举办党工委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学法专题讲座2期。二是拓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渠道。坚持自学为主的方法,结合领导干部自身的工作性质和特点,联系实际,确定学习内容,举办各类领导干部法制培训,并邀请南宁市法制办副主任侯康顺、广西创想律师事务所卢琪律师等法学专家进行授课。组织领导干部学习新《环保法》、新《安全生产法》、新《行政诉讼法》、《行政强制法》、《南宁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等法律知识。以“法律进机关”为载体,广泛搭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平台,通过网络、印发法制宣传专刊等,不断拓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渠道和空间。三是开展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测试工作。落实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测试制度,组织新提拔领导干部,参加任职前法律知识培训及考试。

通过采取多项举措推进领导干部学法,使领导干部法律素质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大大提升。在作出重大决策前会咨询法律顾问意见,出台规范性文件前经过合法性审查,在办理经济社会涉法问题上邀请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建议,在处理信访或群体事件上依法化解矛盾等,都体现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在增强。

八、存在问题

20XX年,我委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和进步,但与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到2020年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目标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性规定落实和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仍需加强,科学民主决策、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管理方面,需要进一步细化管理制度并加强指导和监督。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审查的主动性不高,没有及时报送备案。

(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有待加强。执法监督制度不够健全,监督工作尚未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具体化。

(三)执法队伍素质与依法行政要求还有差距。执法岗位有些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在执法过程中还存在证据收集不细致、法定程序不到位、执法文书不规范的问题。

九、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制定切实可行的依法行政年度工作计划,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步伐。

(二)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引导法律顾问积极参与管委会重大行政决策的研究、咨询和论证,提供建设性的法律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的作用。

(三)加强执法队伍的建设,提高执法水平,高度重视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培训。

(四)认真履行行政执法监督的各项职能,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认真贯彻执行《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办法》,依法独立开展专门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五)创新工作机制,推进依法行政。不断研究高新区依法行政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推动高新区经济建设和法治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

范文四:依法行政工作汇报

根据依法行政工作有关要求,我局对2016年度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认真开展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领导机构健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

我局把依法行政责任制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及时调整充实依法行政领导机构、工作机构,使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都是在职在任的局一级领导和科级干部,由局长赵尚文担任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由王仲煦副局长分管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宣教科。局党组重视发挥法制机构的职能作用,配齐配强依法行政专职工作人员,有科长、副科长、工作人员各一人。

二、大力推行规范化建设,不断完善各项制度

我局根据省司法行政系统组织的规范化建设活动的部署,大力推行规范化建设,以文明执法、规范管理、便民为民为目标,不断完善业务工作规范、部门岗位职责规范、队伍建设规范、监督机制规范,并将相关制度汇编成册,印发给全体干部职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制、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学法制度,领导带头学法,单位有安排、有记录、个人学法笔记不少于5000字。重点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及其他与司法行政业务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规范化建设,完善各项制度和管理,有力促进了单位各项职能依法开展。

三、认真梳理执法依据,不断推进执法权限公开透明

为了切实做好依法行政工作,保证执法行为、日常司法行政有法可依,同时也是为了让群众更好地了解司法行政机关执法内容,我们按照省、市政府法制部门的要求,认真参考省厅的执法依据,对市县两级级司法行政系统执法依据进行了认真排查和梳理。在此基础上,我们对行政执法责任进行了分解,明确了局长、副局长、各科室职责,推动了执法内容的规范。同时坚持以更好地服务当事人为宗旨,简化办事流程和相关手续,不断提升行政服务效能和工作效率。对全系统行政执法的权限内容在市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布。就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在网上进行实时登录,并坚持运用电子监察系统,真正推进法律援助这一民生工程的有效实施。认真开展了文件清理工作。严格按照“文件主要内容与上位法律规定相抵触或者被新的上位法代替的,应当决定废止”、“文件调整对象已经失效或者实际上已经失效的,应当宣布失效”等清理标准,认真开展了清理工作。

四、以便民利民为目标,做好行政审批工作

市局出于便利申请人的目的,委托各县区司法局代收县属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我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省司法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接收、转送有关的申请材料。2016年,我局办理的有关业务没有出现错漏情况,也没有受到过投诉。

五、加强学习宣传,确保行政执法工作效果

司法局行政机关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其基本的执法责任是负责组织全体司法行政干部参与政治、办理事务,开展法律服务,完成司法行政各项职能任务;管理司法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全体人员进行政治、业务学习、加强廉政建设、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管理指导监督公证、律师、法律服务所及基层司法所的组织、建设工作,组织全市开展法制宣传,指导依法治理工作。我们始终坚持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为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服务,为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来开展工作。一是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明确在执法过程中责任问题,分清是非,不办人情案。二是进一步细化各项规章制度,我们先后制定了《收案审批制度》、《办证质量检查制度》、《基层管理工作目标考核暂行办法》等10余项规章制度。三是进行法制宣传,使干部职工在法律范围内活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使司法行政部门的法律服务、法制宣传和法律保障这三大职能得以充分体现。

六、抓好检查整顿,提高执法水平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司法行政队伍的执法水平,我们制定了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层层签订行政执法责任书,开展经常性的执法检查和监督,对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先后开展了律师执业执纪集中教育整顿、公证质量检查以及基层法律服务教育整顿等活动。律师的教育整顿和行风评议,通过听、查、访、召开座谈会的办法,对律师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进行了面对面的评议,使律师的行风有了好转;公证质量检查,抽出人员组成工作组先后四次对全市公证案件进行了检查,从所检查的案件中,没有发现错案错证;法律服务队伍教育整顿,从执业资格、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方面,根据省厅的安排认真开展了全市基层法律服务队伍教育整顿活动,教育整顿分三个阶段进行,着重从检查法律服务所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执业活动中有无违法违纪问题入手,看执业过程中是否文明执业、热忱服务。通过学习、自检自查、整改提高三个阶段,认真查找存在问题,针对存在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加强培训。我们还进一步完善了律师所、法律服务所和公证处的一系列管理制度,从而提高了法律服务效果;深入开展了社区矫正工作,完善社区矫正接收、管理、考核、变更、解除矫正、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的制度,使社会矫正工作稳步推进,目前接收的1368名社区矫正人员,无一人重新犯罪;扎实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全年共调处矛盾纠纷15884件,指导人民调解员认真开展矛盾纠纷7930次

七、开展案件评查,规范执法行为

20XX年两次对律师、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所、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7683件案件进行了评查,其中法律援助1677件、公证1724件、律师2056件、基层法律服务所1491件,人民调解735件。共评查案件7683件,其中优秀率占5%、合格率占93%,基本合格率占2%。经评查,大部份案件法律适用准确,程序应用合法,案卷装订法律文书齐全,案卷归档时间及时,所有承办的案件都能按照案卷归档时间要求,在30天内都能按时由承办人将案卷装订完整集中归档,社会效果明显。所承办的案件达到了办案质量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不论是援助中心承办的案件,还是律师、公证处、司法所承办案件,都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所有案件保持零投诉,达到了办案质量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部分案件存在法律用语表述不准确,个别案卷记录潦草、办案小结总结不详细,谈话针对性不够强;个别案卷文书材料制作不规范;案卷内容填写不齐全;极少数案件材料指派通知只填写了内容而忽略了加盖公章。对存在的问题限期进行了整改。

八、严格依法行政,没有出现违法行政情况

我局没有做出过行政处罚决定。我局工作人员没有因违法执法被追究刑事责任、行政责任的情况;2016年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没有报送审查的规范性文件。

九、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工作者在开展业务时程序不够规范。二是服务领领域单一,拓展不够。三是档案管理规范性不够规范。这些查找出的问题我们将采取更有力的可行的措施进行清理整改。

十、今后的打算: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依法行政各项工作。把依法行政与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和执行力绩效考核相结合,进一步强化局依法行政的指导、监督力度。二是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努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结合《律师法》、《公证法》、《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重新修订《陇南市司法局行政执法责任实施方案》。三是坚持依法行政,积极推进法治建设。增强法制宣传实效。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青少年、农民特别是移民及少数民族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增强法律服务意识。继续发挥“平安”法律顾问团作用,继续为市委、市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等提供法律上的咨询、论证服务;提升基层工作能力。积极推进人民调解质量工程,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四是完善监督机制,落实行政监督责任。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切实加强评议考核工作,坚持经常性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奖优罚劣,严格责任追究,对执法违法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追究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充分发挥党风、政风、行风、效能“四风”监督员监督作用。畅通社会监督渠道,通过政务公开、信息公开,以网络、媒体等信息平台方式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标准和流程,接受社会大众的执法监督。

篇六:科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2016法制办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10篇

第1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和6月7日全国、全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及省委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纪要精神,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事故发生,根据当政办发[2016]35号《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精神要求,结合我办实际情况,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增强全办工作人员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二、检查时间

从即日起至9月底。

三、组织领导

四、时间步骤

(一)集中排查阶段(6月20日至7月20日)。迅速传达学习市当政办发[2016]35号文件精神,进行动员布署,制定可行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按隐患类型、形成原因、整改措施等逐一建立工作预案,逐一落实领导责任,逐一细化工作措施,认真对照工作方案开展自查自纠,不留死角。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21日至8月20日)。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治安问题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对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定出时间表,限期解决,切实加强安全防范工作,争取不发案、少发案,坚决杜绝重大恶性案件。

(三)总结验收阶段(8月21日至9月30日)。要对此次安全生产检查活动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地检查,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及时消除隐患,及时发现好的典型,认真总结在生产大检查工作中好的经验与做法,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做好当前安全保障工作的重大意义,加强领导,迅速行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组织开展好检查和督查工作。

(二)注重源头,深入检查。根据当政办发[2016]35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检查工作方案,周密安排,细化任务,落实责任,改进方式方法,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大检查全面彻底、不走过场。要以此次大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深化安全整治,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三)加强执法,落实责任。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限期整改、跟踪落实。要以更加“严细实”的作风,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深入基层、狠抓落实,确实大检查取得实效。

第2篇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在市市场中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坚持规范与培育并重,建立公平竞争的中介市场秩序,确保市场中介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二)工作目标

集中一年左右时间,解决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中介市场管理、监督、购买服务中不作为、乱作为,利用职权干预市场、谋取私利,市场中介组织和从事中介服务业务的社会组织违法违规经营、执业等突出问题,遏制市场中介领域腐败蔓延势头;进一步开放中介服务市场,完善监督管理制度,提高依法监管水平,初步建立制度规范、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培育壮大一批适应市场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社会中介组织,促进市场中介组织和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二、治理范围

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政府购买中介服务单位。

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中介组织,在机构编制部门登记的从事中介服务业务的事业单位,在司法行政机关登记的各类法律服务机构。

从事中介服务业务和承担中介组织自律管理的社会组织。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排查整改突出问题

1.登记管理(含前置审批环节)机关重点排查整改在办理准入、登记注册、年检中,超越法定权限,擅自增设环节、提高门槛、设立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的问题。业务主管部门重点排查整改违反规定擅自设定资质条件,强行指定服务和收费,将行政职能违法转交中介组织和从事中介服务业务的社会组织,违规干预已转移事项办理,行政审批中介前置事项管理中的问题等。履行监管职责的部门重点排查整改监管制度不健全、监管责任不到位,对违法执业行为纠正不及时的问题。同步组织国家机关对2016年以来使用财政资金、国有资金支付中介业务费用的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发现整改违纪违规问题;组织机关工作人员自查整改在中介组织和从事中介服务业务的社会组织中兼职、领取报酬、无偿占有财物和报销个人费用,以及利用职权为中介组织招揽业务等问题。

2.市场中介组织重点排查整改违法接受委托授权实施认证、检验、鉴定,借国家机关名义指定或变相指定服务,提供虚假信息、搞恶性竞争、强制交易、乱收费、设立“小金库”及严重侵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等问题。从事中介业务的事业单位、企业和法律服务机构重点排查整改双法人登记,既行使政府职能,又从事有偿服务,强制或变相强制委托人购买指定产品或接受指定服务,进行价格欺诈等问题。

3.从事中介服务业务的社会组织重点排查整改与行业主管部门机构、人员、财务、职责不分,在民政部门和编制部门进行双重登记,强制发展会员、强行服务,乱收乱支、设立“小金库”,只收费不服务,不设银行账户,违规使用票据,以及违反规定举办评比达标活动或提供展览会、交易会、研讨会、培训、出国考察服务等问题。

以上内容属于国家机关内部的,要区分权力类别、办理事项和关键环节等逐一进行排查,并建立台账;涉及市场中介组织和从事中介服务业务的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要实行分别自查和相关部门、行业协会组织重点核查相结合,在各部门和行业协会建立排查台账,重点排查整改2016年以来的情况。

(二)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1.重点查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公权插手、干预中介服务谋取私利,甚至勾结中介组织套取国家资金、索贿受贿的突出案件;工程建设、金融信贷、土地矿产资源配置、财税优惠政策执行和国企生产经营等领域进行权钱交易的腐败案件;中介组织商业贿赂、价格欺诈、合同欺诈、串通投标、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和报告,为严重经济犯罪提供服务的行为。依法取缔无执业资质,未经登记非法开展活动的中介组织。

2.畅通举报途径,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网站,充分发挥信访举报作用,认真受理举报和投诉,健全举报投诉处理机制。

3.剖析典型案例,查找体制机制存在的缺陷和漏洞,制定加强规范管理的措施。公开处理和集中通报典型案件,加强警示教育,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三)推进脱钩改制

1.按照政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原则,全面推进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单位与所属市场中介组织机构分设、人员分开、职能分离、财务分账、办公场所分开,切断市场中介组织与主管单位的利益联系,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规范中介组织名称,取消主管部门冠名,禁止以主管部门名义开展经营活动。禁止国家现职工作人员在中介组织兼职,规范党员领导干部退休后接受中介组织聘任的行为,禁止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中介活动。

2.分类推进从事中介服务的事业单位脱钩改制。在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登记的从事中介服务业务的事业单位,以及在司法行政机关登记、按事业体制运行的法律服务机构,按照省、市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部署和要求抓紧完成改制任务。在清理规范基础上,对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剥离市场中介业务;对从事市场经营活动的,逐步将其转为企业并与原主管部门脱钩;对从事公益服务不宜市场化的,可继续将其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强化其公益属性。已进行脱钩改制的中介服务事业单位要组织开展“回头看”,切实做到“五分开”。

3.推进从事中介服务业务的社会组织与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彻底脱钩。从事中介服务业务的社会组织不再挂靠国家机关及其下属单位,不再与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合署办公,设立银行账户和独立建帐,实行财务独立核算,加强资产监管。妥善解决从事中介服务业务的社会组织双重登记问题,对承担政府委托职能或赋予特定职能,按事业体制运行的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在民政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对不宜作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及时与原主管部门脱钩,由机构编制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核销事业编制,财政部门不再核拨经费。

(四)完善监督管理制度

1.清理中介行业管理法规,分类推进废、改、立工作。推动完善各行业监管制度,进一步理顺监管体制。强化登记管理机关、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协调配合的日常监管机制建设,减少部门职责交叉和分散,整合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效率。

2.建立健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聘请中介服务的相关制度,完善使用财政性资金、政府和国有资金购买中介服务的具体管理办法,强化信息公开和审计监督。制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费、社会组织会费收费办法。在注册会计师、评估、律师等鉴证行业试行职业责任保险制度。

3.推进市场中介组织和社会组织及从业人员征信工作,建立从业人员诚信档案,完善信用信息采集、管理、发布等运行机制,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建立中介组织信用等级评价以及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等制度,在政府购买中介服务中实行信用准入制度。推进市场中介组织信息公开,逐步建立全市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

4.推进行业协会改革和发展,建立健全中介组织行业自律、执业质量控制、廉洁风险防控、行为规范等制度。加强市场中介组织等自身建设,加强和改进市场中介组织党的建设,推进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政治引领作用。

5.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行业管理权限,明确监管职责。建立完善中介组织监督管理办法,对无行业主管部门的中介组织,由登记管理机关承担主要监管责任。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建立面向国内外的开放的中介服务市场,凡不涉及国家安全及保密等规定的,一律解除异地执业限制,完善有利于开放竞争的异地执业管理机制,加强异地执业行为监管。

6.政府法制部门负责组织协调中介领域法规制度的清理和相关政策法规的制定,相关部门做好配合工作,并针对清理中暴露出来的管理监督突出问题,建立完善各项制度。其中,编制部门和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制定行政审批前置中介事项的管理规定;财政、审计和国资管理等部门负责研究制定使用财政性资金、国有资金选聘中介组织和社会组织配套制度;民政、工商部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完善对市场中介组织和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制度;物价、民政部门负责制定服务收费、会费管理办法,发改部门负责制定促进市场中介组织和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完善行业诚信管理制度。

四、步骤安排

专项治理活动从2016年10月开始,分四个阶段进行,至2016年12月基本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10月)

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进行宣传发动,部署治理工作。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接受群众监督和投诉。

(二)自查整改阶段(2016年11月至2016年1月)

对照专项治理的重点内容及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制定整改方案,组织开展自我整改,发现纠正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查找制度上的漏洞,制定完善制度的目标任务。

(三)督查整改阶段(2016年2月至6月)

组织开展全面检查、重点抽查和专项督查,发现和纠正专项治理工作中的问题,对重点问题进行专项督查,集中力量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完成脱钩改制任务。每月向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一次工作进展情况。

(四)建章立制阶段(2016年7月至12月)

全面完成专项治理工作,完成各项制度建设任务,建立市场中介领域管理和监督的工作机制。上报专项治理工作总结和制度成果,组织检查验收。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市场中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承担专项治理日常工作。

(二)加强统筹协调。要把推进专项治理工作与强化日常监管结合起来,既加大中介组织监管力度,又切实规范自身行为;既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又注重健全监管长效机制。在完成本职范围内的专项治理任务的同时,积极支持、配合其他部门抓好相关工作,共同完成专项治理工作任务。

(三)加强指导督查。要加强督办检查,及时总结报送治理中的典型做法和经验,及时总结推广;对治理工作推进不力的,重点督查,确保治理不走过场、工作不留死角;对工作任务拒不落实、掩盖问题或弄虚作假的,严格责任追究。

第3篇

一、工作任务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综合目标管理考评指标任务分解表中关于依法行政工作考评的要求,全面、准确完成依法行政各项指标和任务,切实做好我市2016年度依法行政考核迎检工作,确保依法行政考评取得好成绩。

二、工作内容

(一)认真落实依法行政报告制度。拟写好市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材料按规定提交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并由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出报告,听取市人大常委会的意见,接受审议。

(二)认真收集资料为考核迎检作准备。积极与市法制办联系,争取第一时间掌握《市县市区2016年度依法行政考评细则》。按照依法行政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的要求进行资料收集、查缺补漏,并根据工作实际安排专人予以补充完善,对收集和补充完善的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填写自评分并装订成册,作为考核迎检的重要资料。

(三)继续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我办将认真清查今年未审结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抓紧时间办理,依法妥善处理行政争议,努力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做好迎检工作,既是对我市依法行政工作的全面检阅,也是提高我市依法行政与行政执法能力的有效途径,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切实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推进我市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加强协作。此次考核检查内容系统全面,牵涉到依法行政工作的方方面面,各科室要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相互配合,紧密协作,要认真对照考评细则对工作任务再细化、再明确、再落实,落实到人,责任到岗,确保各项工作筹备到位。

(三)确保质量。此次考核检查时间紧、任务重,各科室要按照方案要求,积极推进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确保材料起草和资料整理高质量,为顺利通过考核检查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4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提高城市文明文明程度、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提高群众幸福指数为目的,不断加大领导力度、管理力度、创建力度、宣传力度,动员全办干部职工投入到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中来,为省级文明城市创建迎检作出应有的贡献,为加快“五个”建设、冲刺全国百强县市增添力量。

二、工作目标

全面达到《省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及责任分解表》及《2016年市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及责任分解》要求,助推市2016年再次获得“省文明城市”荣誉称号。

三、工作任务

(一)建设高效廉洁的法制队伍

开展多种形式的创建学习型机关,形成学习型组织建设的长效机制,推进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依法开展质量监督,提高服务能力和执行力。抓好反腐倡廉建设,建立健全整治和预防腐败长效机制,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开展质监作风建设和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努力提高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满意度。

(二)实施道德教育提高文明素质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坚持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积极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贯穿到党员干部教育及日常学习生活中。通过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引导党员干部在根本立场上坚持党性原则,在政治态度上坚持以民为本,在行为准则上坚持依法行政,永葆党员的先进性。二是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形成良好文明风尚。大力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宣传和普及活动,积极开展道德模范的评选及推荐工作,打造学习、崇尚道德模范的浓厚氛围,利用重大活动、重要纪念日、节庆日开展集中性学习宣传活动。三是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管理日常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责任分工。四是组建学雷锋志愿者服务队,弘扬“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

(三)规范基层执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发。在规范性文件审查中,除了对市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严格审查把关外,对政府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也按要求实行前置审查制度,明确规定我办对市直部门拟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事前合法性审查,未经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任何部门不得发布,从源头上保障政府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二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对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征收等执法领域的自由裁量权进行科学细化、量化,压缩自由裁量弹性空间,避免执法的随意性。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切实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和不执法、乱执法的问题。三是积极开展法制培训。开展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将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培训纳入同级年度干部培训计划,用2至3年时间,对全市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系统培训。

(四)营造良好的文明创建氛围

召开“创建迎检”活动动员会,结合实际制定下发活动方案,对活动进行全面部署。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分工。利用部门网站开设专栏、宣传标语,建橱窗,编发简报,营造强大的宣传声势。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16年9月初)

成立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召开机关动员会,提高认识,明确意义。采取网络、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宣传,营造浓郁的创建氛围,普遍提高干部职工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推动活动深入扎实开展。

第二阶段:巩固提高阶段(2016年9月-12月)

深入学习宣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积极开展“文明关爱”等多种形式的道德实践活动。进一步做好语言文字工作,力求做到“写规范字、讲普通话、用文明语”。分析评估现状,找准不足,细化责任,落实措施,全面推进。准确掌握创建过程,针对困难及时解决。各科室要做好本职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开展文明单位、文明科室,文明家庭、文明职工创建活动。

第三阶段:自查迎检和深化阶段(2016年1月-5月)

对照要求,全面自查,查漏补缺,整改完善,做好迎接检查验收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领导。按照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领导小组要求,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创建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把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落实措施,及时、高质量地完成创建工作各项任务。

(二)广泛宣传。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是全市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必须要有强有力的舆论支持。召开动员会,并利用单位内部各种宣传设施,层层宣传动员,做好群众发动工作,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创建热情,形成人人关注创建,个个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监查。对确定的各项创建任务的落实和完成情况定期进行检查,确保各项创建任务按时完成。对工作负责、成效显著的科室所将予以通报表扬,对作风拖沓、工作滞后的科室所将予以通报批评。

第5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目标,全面落实城区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及包街管理工作责任制,切实改善沿街市容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不断提升城市品位,努力营造良好的投资、工作和生活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法制办“门前三包”及包街管理领导小组。

三、责任分工

“门前三包”及包街管理责任制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分工负责、共同参与”的工作原则,以确保责任制的全面贯彻落实。根据我办具体情况,将包街段面分成两段:环城南路至凌云集团门口一段由罗鹏和徐艳承包;临沮公园大门沿河南路至二桥桥头由李世玺和史柳柳承包。

四、工作要求

(一)包卫生。责任区内无乱堆乱放、乱牵乱挂、乱贴乱画现象,安排有专人全天保洁。

(二)包绿化。负责管理好责任区内的树木、草坪,不得在门前绿化树木上吊挂物品。

(三)包秩序。责任区内无出店经营、流动叫卖,停车线醒目,自行车、摩托车在停车线内按序停放整齐。凡需临时占道、门前悬挂条幅、装修房屋、设置户外广告的必须报市城市管理局审批。

(四)包街管理。认真落实“周末卫生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洁城活动,对各自包街段面内的卫生死角、杂草、杂物、“牛皮癣”、建筑垃圾及停车秩序进行整治,确保市容环境干净整洁。

第6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市安办发[2016]8号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全国、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部署,着力抓好排查管控、安全防范、疏导化解等环节,全面贯彻各项措施,不断推进安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长效化建设,确保国庆和党的十八大召开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进一步推动我办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把“安全生产年”活动、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推向深入,努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遏制重大事故,坚决杜绝特大事故,为国庆和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三、组织领导

四、时间步骤

(一)集中排查阶段(8月29日至9月15日)迅速传达学习市安办发[2016]8号文件精神,制定可行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按隐患类型、形成原因、整改措施等逐一建立工作预案,逐一落实领导责任,逐一细化工作措施,认真对照工作方案开展自查自纠,不留死角。

(二)集中整治阶段(9月16日至10月10日)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治安问题迅速采取果断措施整改,对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定出时间表,限期解决,切实加强安全防范工作,争取不发案、少发案,坚决杜绝重大恶性案件。

(三)总结验收阶段(10月11日至10月31日)要对此次安全生产检查活动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地检查,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及时消除隐患,及时发现好的典型,总结经验,加以推广。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做好国庆和党的十八大召开安全保障工作的重大意义,加强领导,迅速行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组织开展好检查和督查工作。

(二)注重源头,深入检查。根据市安办发[2016]8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检查工作方案,周密安排,细化任务,落实责任,改进方式方法,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大检查全面彻底、不走过场。要以此次大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深化安全整治,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三)加强执法,落实责任。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国庆节前能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

第7篇

一、指导思想

以“强组织、增活力,创先争优迎十八大”为主题,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基层党建工作各项任务,以基层组织建设年为抓手,着力解决我办党组织建设中的问题,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完善加强党组织建设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二、活动目标

通过基层组织建设年,主要实现以下三个目标:一是在党员队伍生机活力提升方面,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加强教育管理服务,逐步完善激励关怀帮扶机制,进一步增强党员意识和党性观念。二是在基层基础保障水平提升方面,提高基础保障水平,加强基层党务工作者队伍,保障党建活动经费和活动场所,推进党建工作信息化。三是在基层党建制度化水平提升方面,落实好现有制度,健全基层党建制度体系,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工作规范化、活动经常化、决策科学化水平。

三、主要内容

1、深入推进迎创推活动。开展“深走访、接地气、促和谐”调研活动,全办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联系点走访调研,广泛了解民意,全力推动科学发展,凝聚人心,振奋精神,齐心协力推进“十二五”期间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以深化“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为重点,扎实推进“三讲四评”活动。将公开承诺等好的做法上升到制度规定,至少建立一项务实管用的工作制度,努力实现创先争优常态化、长效化的工作目标。

2、进一步改进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按照组织需要、党员方便、活动有效的原则,加大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力度,将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与我办党建工作有机结合,推动党员干部立足本职,争创一流,保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切实增强党员的组织归属感。

3、完善基层党建工作制度。立足基层党建工作的实际需求和薄弱环节,健全和完善基层组织建设各项工作制度,抓好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贯彻落实,全面梳理基层党建工作有关文件和制度,制定完善贯彻中央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的制度文件,进一步提升基层组织工作规范化水平。

四、活动要求

1、强化领导责任。要把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单位全面建设的整体规划。党支部书记要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带头深入基层抓调研、抓指导、抓落实、抓联点共建。机关党支部要认真组织,周密谋划,狠抓落实,切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

2、注重工作实效。要按照“强组织、强队伍、强阵地、强管理、强保障”的目标要求抓好工作落实。工作中要结合本实际,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和作风建设一并推进,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和形式,不断巩固工作成果,形成长效机制,推动全办的全面建设。

第八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迎接党的十八大、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为主线,团结带领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立足岗位创先争优,为王店教育跨越发展争创业绩、争做贡献,以优异的成绩向党的十八大献礼。

二、活动目标

按照“单位创先,人人争优”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法制工作,推进行政审批流程再造、行政执法规范、行政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引导基层行政执法单位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进一步提升全市行政执法工作的质量和标准。深化以“讲党性、讲业绩、讲正气,评宗旨观念牢不牢、评素质本领强不强、评道德品行好不好、评履职践诺实不实”为内容的创先争优“三讲四评”活动,组织全办干部职工开展新一轮创先争优和治庸问责承诺,认真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主要内容

开展“双联双促”活动,要在全面完成“三万”活动、“城乡互联,结对共建”活动和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各项工作任务的基础上,突出强组织、增活力,围绕落实“基层组织建设年”要求,抓好以下工作:

(一)机关联系基层,重点做好“强班子、强实力、强管理,办实事”工作。具体任务包括:配合乡镇党委建立健全以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配套组织;主要领导干部要为联系村全体党员上1次党课或作形势报告;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开展1次“把支部会开在群众家”活动;派人参加和指导联系村召开1次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帮助和指导联系村谋划完善1个好的发展规划,加快强村富民步伐;帮助和指导有条件的村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或专业协会;指导村党组织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和管理制度,落实重大事务决策办理“五议五公开”工作法;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为联系村办1-2件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

(二)干部联系群众,重点做好“五访五问”和“三送一增”工作。“五访五问”即:深入联系点、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访基层干部、群众代表,问发展良策;访创业能手、致富大户,问致富经验;访上访户、意见户,问问题原由;访困难户、低保户,问群众疾苦;访服务对象、管理对象,问期望需求”。通过“五访五问”,做好政策宣传、解疑释惑工作,及时向有关方面反映群众合理诉求,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三送一增”即:围绕“送政策、送信息、送温暖,增感情”做好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力所能及地为基层群众献爱心、办实事、解难题。

活动期间,重点采取选派干部驻村、蹲点调研、登门入户、邀请上门等方式保持经常联系。要围绕工作任务,有计划、分批次地组织机关干部深入到联系点,广泛联系群众,集中访民情、解难题、办实事;可定期邀请村干部、党员群众代表到本机关开展联谊活动;新农村建设工作队队员要驻村开展工作。要坚持和发扬“三万”活动中的好经验、好作法,使之制度化、常态化。

四、组织领导

“双联双促”活动,自2016年2月下旬开始,至2016年12月底结束。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推进新跨越”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要求,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安排,抓好落实。

(一)严格落实责任。我办组建专项活动领导小组,明确一名领导主管、一个专班具体负责。结合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做到安排到月、具体到周、细化到天。机关领导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经常过问活动开展情况,研究解决进展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基层、带头联系群众、带头送温暖献爱心,发挥好表率示范作用。机关党员干部要记好民情日记,机关所在单位和基层联系点要建立台帐,登记机关和党员干部活动开展情况。

(二)严肃工作纪律。机关党员干部要带着感情、带着工作、带着责任深入基层、融入群众,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不准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要轻车简从、作风深入,不要层层陪同、走马观花;要沉下身子、虚心学习,不要高高在上、指手划脚;要不怕吃苦、勤俭节约,不要贪图安逸、铺张浪费;要廉洁自律、树好形象,不准以权谋私、索要好处。

(三)加强督办考核。活动期间,建立实行活动季报、调研督办、定期例会、工作通报等“四项”制度。要及时向市直机关工委报告一次活动开展情况,随时报送工作动态和典型经验。

(二)大力宣传,营造氛围。我办网站要开辟专栏,及时宣传报道“三抓一促”活动的开展情况和成效,广泛进行宣传发动,做到全员参与,人人创先争优;要注意总结经验,培养典型,在全办上下努力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超越先进的良好氛围。

(三)统筹兼顾,抓好结合。要把开展“三抓一促”活动与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与“基层组织建设年”结合起来,与“万名干部进万村挖万塘”活动结合起来,科学制定方案,周密安排部署,扎实有效推进,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第九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开展“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推进新跨越”主题实践活动,强力推进“三抓一促”活动为主线,着力促进党员干部转作风、优环境、抓落实,凝神聚力提效能,服务发展新跨越,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切实转变机关作风,打造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效能型、节约型、廉洁型机关,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向党的十八大献礼。

二、主要目标

坚持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总体目标,紧紧把握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召开的重大机遇,按照“思想领先、工作争先、业绩创先、作风率先”的要求,转变工作作风,优化发展环境,狠抓工作落实,促进跨越发展,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创先争优的实际行动,创造新业绩,作出新贡献,实现新跨越。

三、活动内容

这次“三抓一促”活动以转变工作作风、夯实基层组织、优化发展环境为重点,主要开展以下九项活动:

1、开展“机关联基层、干部联群众,促科学发展、促社会和谐”活动。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做好机关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的意见,积极响应和参加省委省政府组织的“城乡互联、结对共建”活动,组织全办党员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转变工作作风,增进群众感情,多为基层和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人民群众中去。

2、开展“开短会、发短文、讲短话、简办事”活动。认真贯彻鄂办发〔2016〕1号文件和鄂政办发〔2016〕102号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开短会、发短文、讲短话、简办事的要求,切实改进会风、文风、话风和事风。我办要切实减少会议频次和时间,压缩会议开支;全办党员干部要把心思用在干事业上,把精力集中在服务群众上,把成效体现在推进各项工作上。

3、开展定期民主评议活动。继续推行以季度工作实绩考核、动态跟踪管理、民主测评相结合的综合考评办法,通过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采取问卷调查、上门征求意见、会议集中评议等方式开门评议,以基层和人民群众的满意来评价和衡量“三抓一促”活动的成效,做到以评促服务,以评促作风,以评促效能。

4、开展选树典型活动。按照中央关于“基层组织建设年”的要求,大力推进“五个基本”、“七个体系”建设,认真抓好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着力开展“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创建工作。结合“学党史、知党情、跟党走”学习教育活动和“学雷锋”活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七一”前夕,在我办评选表彰优秀共产党员。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确保“三抓一促”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我办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整体谋划、制定具体方案,组织活动实施,加形成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一、总体要求

以迎接党的十八、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主线,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突出强组织、增活力,着力知民情、惠民生,巩固扩大“三万”活动成果,深化拓展“城乡互联,结对共建”活动,改进机关干部作风,增进群众感情,锤炼坚强党性,巩固执政根基,为推进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走在全省同等县市发展前列奠定坚实基础。

第十篇

一、创建目标

通过认真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示范点创建活动,做到防控更加超前、权力更加清晰、流程更加优化、管理更加规范、监督更加到位,进一步加强具有本单位特色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二、活动内容

1、开展一次廉政风险再排查。以去年廉政风险排查防控表为基础,在全办开展一次风险点再自查、再承诺,针对遗漏的风险点、人员岗位变动等情况,制定完善防控措施,及时更新干部勤廉档案管理系统。

2、完善一套风险防控制度。对照《廉政风险防控示范点创建内容及标准》,依据“三定方案”,研究分析薄弱环节,在“依法规范职权、查找廉政风险、评定风险等级、制定防控措施、公开业务流程,规范行政裁量权、推进政务公开、加强科技防控、实施预警处置、坚持动态管理”等重点环节,制订完善一套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努力使廉政防控特色化、岗位防控标准化、整体防控制度化。

3、制作一批风险防控标牌。为强化干部廉政风险日常防控意识,按照创建标准要求,充分利用党务政务公开栏、廉政监督意见举报箱、工作人员去向牌,补充制作科室职责公示牌、业务流程公示牌、岗位廉政风险提示牌。

4、积极开展“六个一”活动。紧密结合“廉政文化建设年”活动,积极开展以学好一份文件,阅读一本廉政文化书,开展一次警示教育,写好一篇警示教育体会,举办一场廉政知识考试,建立健全一套勤廉档案为主要内容的反腐倡廉学习教育。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科室要把廉政风险防控示范点创建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高度重视,保证工作的有效开展。

2、突出重点。要围绕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和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突出制度机制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提高制度的执行力,使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有效、管用。每位干部特别是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要积极参与、严密组织,确保创建工作有特色、有亮点,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3、注重规范。要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规范,把廉政风险防控融入各项业务之中,科学配置职权,健全制度规定,细化工作流程,强化监督制约,规范权力运行。创建工作情况要纳入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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