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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安全八月实施方案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08-27    阅读:

篇一:2016年安全八月实施方案
2015年8月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xxxx安全生产大检查整改方案

为深刻吸取xx“x.xx”特别重大事故教训,彻查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强化源头管理,有效遏制各类事故特别是重大及以上事故发生,我场将在全场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结合我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的总体要求,认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深入查找薄弱环节,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使各行业领域和企业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有效规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检查范围

全场所有村队、所有生产经营企业单位、所有人员密集场所。 重点检查建筑施工、加油站、服装加工厂等重点行业领域。

三、时间安排

8月中旬至10月底,具体分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各单位开展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安全生产自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确保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 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都要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二)检查验收阶段。安监站对各村队、各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责任落实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彻底的单位限时整改,造成严重后果或影响恶劣的,追究相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要始终保持严防、严查、严管、严控的高压态势,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到位。

(三)“回头看”检查阶段。在全面督查检查的基础上,采取明察暗访、突击夜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进行,对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一盯到底。

四、检查整改内容

(一)全场各村队、企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整改行动及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是否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来抓,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的责任分工是否明确,是否做到监管工作的全覆盖。【2016年安全八月实施方案】

(二)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各类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建筑施工、设施设备、生产经营各个环节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制度要求;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经营建设,加强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应急管理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情况;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情况。

(三)重点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和大检查整改情况:按照《XXXX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工作方案》和我场《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对本区域 “打非治违”工作的开展情况。

(四)开展暑期汛期隐患排查和隐患点除险加固,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情况。汛期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实处;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健全完善预防自然灾害引发

【2016年安全八月实施方案】

事故工作机制情况。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成立XXXX安全生产大检查整改领导小组。各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要亲自研究部署,靠前指挥,带队深入安全生产一线进行督导检查。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好动员部署,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确保实效。

(二)加强宣传发动,引导社会参与。各单位、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及时组织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要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对安全检查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要予以公开曝光。

(三)敢于动真碰硬,务求取得实效。各村队、各企业要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坚持“命”字在心、“严”字当头,必须现场提出整改意见和完成时限;对存在重大隐患和违规违法生产经营的,要铁腕执法,依法停产整顿直至取缔关停。要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停产整顿后复产经营的,必须经过验收。

(四)强化应急值守,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畅通信息反馈。严格落实事故报告制度,加强隐患监测分析和预警预报工作,做好关键部位的除险加固,组织应急救援演练,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篇二:2016年安全八月实施方案
2016年安全计划

管陶中学2016年学校安全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为切实加强全校安全保卫工作,认真落实学校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坚决遏制校园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校平安、稳定,增强全校师生的安全意识,特制定2016年安全工作计划。

二、工作目标

1.全面完成2016年教育局安全科和乡教育办文件中明确的各项工作任务,杜绝学校群体性安全事件,遏制和减少一般性安全事故,力争学校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零发生。

2.加强校园安全文化建设,增强安全教育实效性,不断提高安全教育水平和师生自救自护能力。

3.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防范管理体系,强化“一岗双责、全员管理”责任制,全面落实学校安全岗位管理实名制,创新安全隐患前臵处理办法,实施学校安全管理问责制,推进安全制度有效落实,确保安全措施不空转。

4.推进安全教育制度化、常规化建设。落实安全教育进课堂要求,确保课程、课时、教师、教材、教研和考核“六落实”,增强师生生命意识和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生存成长能力。

5.进一步健全完善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机制,台账规范完备,隐患整改或有效控制率100%。

三、具体措施

(一)明确责任分工,落实责任追究

建立健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学校安全管理机制,全面落实学校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全力构建校园安全“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抓落实、教职员工共同参与的全员安全工作格局。加大学校安全工作经费投入,并列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例会,分析、研究、部署学校阶段性安全工作,全体成员要本着对学校负责的思想,各司其职,增强工作主动性,认真做好安全工作,落实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和“一票否决”制。

(二)建立安全制度,完善应急预案

1.加强工作责任制度。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建立一支专职和兼职相结合的学校安全工作队伍,组织师生积极参与,共同做好学校安全工作。

2.落实定期检排查制度。要严格按照“及时排查、各负其责”的工作思路,把检排查作为做好安全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学校每周和重大节假日前必查的基础上,查重点、重点查、查反复、反复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疏不漏,不留死角。

3.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坚持每月安全报告制度,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学校每月28日前将《安全工作月报表》交校长盖章确认后报教育局安全科备查。每月一次安全工作简报,做到形式活泼,内容充实。

4.规范档案管理。学校安全档案是学校安全工作真实具体的原始性记录,安全档案资料是研究处理问题、开展工作、领导决策以及实施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追究事故责任的重要依据。将进一步规范各类档案资料的收存、归档工作,做到数据实、情况清、信息明、资料全。坚决杜绝平日不存事后补、甚至为迎查而突击造假的行为。

5.完善安全考核制度。对安全工作成绩显著或有特殊贡献的教职员工应予表彰奖励,凡因工作中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年度评优资格,并按情节轻重程度给予相应处分。

6.完善安全预案。以自然灾害、重大伤亡、食物中毒、重大疫情为设想条件,结合学校实际,认真制定各类事故应急预案,做到内容充实、实用。完善保障措施,健全处臵机制,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性事件,各项应急工作能有条不紊地展开,把危害和损失控制到最低限度。

(三)加强安全教育,提升安全意识。

1.营造浓厚的安全宣传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创设校园安全文化宣传阵地,及时充实、更新安全宣传内容,确保安全宣传不低于整个宣传内容的30%;校园内外、楼内门厅、走廊显要位臵以及重点防范部位,都要张挂安全标语、挂图、知识牌、提示语及警示标志等,时时处处提醒师生注意安全;要开展灵活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文化活动,努力营造浓厚的校园安全文化氛围。

2.认真学习《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将安全法制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帮助学生牢固树立安全法制意识。

学期开学后,认真开展安全第一课活动。

3月份举行“安全教育日”主题活动。

5月份举行“防灾减灾日”活动。

【2016年安全八月实施方案】

6月份举行“安全教育月”活动。

11月份举行消防安全教育月活动。

12月份举行法制宣传教育日活动。

积极开展安全应急演练活动。要突出紧急情况下疏散、逃生演练。演练每学期不少于4次。

(四)加强安全管理,抓重点领域,实施精致管理

1.加强门卫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严格落实门卫工作制度,把好校园入口关。严格门卫询问登记制度,非本校学生和工

作人员必须有完备的登记手续和正当的理由方可进入校园,对不能说明情况的人员应责令其离开学校。

2.加强交通安全管理。汽车、摩托车、电动车出入校园,应避开学生上下学和人多情况复杂时段,限道、慢速行驶,防止意外交通事故发生。

3.加强食堂饮食卫生安全管理。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规定,严把从业人员健康体检、饭菜留样等各个环节,确保不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4.做好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要教育和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妥善处臵。

5.做好校园电子监控系统的检修,使其处于备用状态,建成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校园治安防控网络,加强对重点部位的管理。严格落实教职工值班和教干带班制度,值班人员应按时到岗,做好值班记录。

6.加强校园消防安全管理。依据《消防安全法》规定,加强校园内消防设施建设,完善疏散标志,加强维护管理,确保消防安全。每学期组织师生开展消防演练1-2次,有序组织师生撤离。

7.加强各类教学活动安全管理。教学研究中心和学生发展研究中心要加强课堂、体育课、实验课、大课间操、课间活动及午休的组织管理,严禁教师脱岗,努力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篇三:2016年安全八月实施方案
2016年安全社区建设活动方案

为推进我县安全社区建设,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经济工作暨城镇化工作会议重大部署责任分工的通知》、《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市2016年安全社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倡导“安全、健康、和谐”的理念,坚持安全发展、科学发展,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推动社会管理创新,积极试点,稳妥推进,提高社区成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和减少各类事故和人员伤害,为加快建设和谐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以乡镇为主体的安全社区创建活动,使基层群众的安全生产意识和防范能力明显增强,事故伤害明显减少,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进一步完善,乡镇的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启动晒经乡、清溪镇两个乡镇的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并在2016年年底建成省级安全社区,带动其他乡镇申报创建安全社区,实现乡镇安全生产的稳定好转和社区和谐。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领导,县上成立安全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下设办公室在县安监局,负责具体组织、指导我县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相关乡镇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本乡镇安全社区建设的指导、协调、组织实施等工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落实一名副职具体抓,指定1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和1名以上兼职工作人员具体实施安全社区创建工作。

县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指导全县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组织制定和协调、指导推进我县安全社区建设工作方案的实施工作。各乡镇安委会负责指导和协调本辖区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督促指导,积极推动和参与安全社区建设,为安全社区建设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资源支持和物质保障。

四、工作程序

(一)安全社区建设保障条件准备。安全社区建设要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居民自治的工作格局;要有一批热爱社区工作,有奉献精神的管理人员、工作人员、志愿者等始终参与到安全社区建设中来;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自身特点设定明确的目标;要健全工作制度,投入必要的工作经费,要有工作场所,并建立以街道文化站、社区服务中心、企业职工之家等为依托的活动阵地。

(二)启动安全社区建设。相关乡镇成立安全社区建设领导机构、计划成立安全促进项目组、发布开展安全社区建设的文件、制定安全社区建设总体方案及《安全社区建设规划》和《安全社区年度计划》、配备或指定负责安全社区建设工作人员、落实必要的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筹集必要的资金后,正式启动安全社区建设工作。

(三)安全社区知识培训与传播。对安全社区推进委员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安全促进项目组人员进行培训,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社区的由来和发展、安全社区的含义、安全建设的方法和步骤等。同时利用专栏、媒体、网络、分发宣传单、发布告等形式开展安全社区建设的意义、目的、基本知识宣传。

(四)社区事故与伤害风险诊断。要建设符合标准要求的安全社区,必须通过基本情况调查、风险辨识评价、事故与伤害调查、伤害监测与分析等方法摸清自己的安全现状,也叫做社区诊断,包括取得的成绩、行之有效的惯例、存在的问题、改进的空间与可能性、群众建议和要求等,在此基础上制定出安全促进计划。

(五)制定安全促进目标和计划。通过社区诊断,确定社区需要重点控制的危险源,清楚社区人群伤害的趋势与分布特点,确定高危人群、高风险环境和脆弱群体,制定安全促进目标和计划,由各个促进项目组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和伤害干预措施进行整改,最大限度减少和降低事故和伤害发生率,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安全能力。

(六)策划安全促进项目。根椐制定的安全促进目标和计划要求,制定安全促进项目实施方案,方案中要明确相关职能部门和人员的职责、权限,明确采取的技术和方法,所需资源和实施进度。

(七)策划安全促进项目措施并组织实施。可从安全管理、安全服务、安全环境、安全宣传教育、安全设施、安全产品等几方面入手策划安全促进项目措施,尽量采用经济、有效、覆盖面广、群众参与度高并易于接受的措施,并建立检查与纠正制,随时开展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

(八)评审与持续改进。应采用科学的评估方法和评价指标,反映出安全促进项目的效果和取得的成效,以便及时更新不足之处,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

五、工作步骤

创建时间为2016年2月至2016年12月,共分五个阶段:

(一)前期启动阶段(2016年2月至2016年4月)

1.选定试点单位。按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社区创建的实施意见》的要求,选定晒经乡和清溪镇为试点乡镇,定为创建省级安全社区试点。

2.开展摸底调查。乡镇全面开展摸底调查工作,为总体规划创建安全社区奠定基础,晒经乡和清溪镇按要求制定创建“安全社区”工作方案,成立跨部门合作的组织机构。

3.举行启动仪式并及时上报备案。安全社区创建做好准备工作后,在2016年4月中下旬举行安全社区建设启动仪式,并及时向成都支持中心备案,建立工作联系,同时逐级向县、市、省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二)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5月至7月)。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倡导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强化自我防范伤害和事故的意识,大力宣传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法律规定、建设标准和工作目标任务,进一步提高广大社区群众做好安全社区建设工作的认识,增强安全社区、幸福生活意识,促进事故和伤害预防理念,提高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积极营造安全社区创建氛围。

(三)活动实施阶段(2016年8月至2016年7月)。按照安全促进计划,各司其职,互相配合,狠抓落实,针对实际情况,实施安全促进项目,并持续改进,试点乡镇按照《省级安全社区建设基本要求》和《省级安全社区评定指标》,对不符合标准的项目进行全面整改。在创建过程中,着力抓好“三大工程”、“四大攻坚”与公众参与等重点工程。

1.三大工程。

(1)安全与健康隐患综合治理工程。开展覆盖创安指标与各专业组职责的安全与健康隐患综合治理,抓责任落实,抓专题教育,抓隐患排查,抓隐患整改,抓责任追究。在时间上、地段上不留安全死角,时时处处都有责任人全面负责、全面检查、全面督导,发现隐患,立即采取措施开展治理工作。坚持经常性地进行排查,查找隐患并及时上报,不定期进行督查。县级相关部门和乡镇要通力合作,联勤联动,使综合治理得到贯彻落实。

(2)安全与健康救助体系建设工程。一是建立依托于县创安领导小组的应急救援支持中心,聘请相关专家进行专业指导。二是建立“创安”网络,整合各类社会资源,构建信息交流平台。三是加强安全与健康监管机构建设,提高相关人员安全与健康的监管能力,更好地应对涉及安全与健康的突发事件。

(3)安全与健康持续改进行动工程。以建立资源整合、跨部门合作的机构组织,全面完善运行机制和工作模式为工程目标,促进安全与健康持续改进,实现全员参与、全员受益、全社会都来关注安全与健康,使生产经营单位和人民群众有一个良好的工作空间和生活环境。

2.四大攻坚战役。

(1)安全与健康“防伤害”攻坚战役。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居民安全防护意识和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增加资金投入,修复“带病”设施,强化各项防护措施,尽最大努力保护人民群众的安全与健康。

(2)安全与健康“防事故”攻坚战役。在对各类事故多发易发环节进行重点排查、整治的同时,对当前重大工程建设推进中面临的突出风险,开展安全质量技术攻关,集中力量解决好各类灾害预警、防治、应急救援等安全管理问题,提高对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能力,加强动态控制。强化岗位安全质量培训和新进工人的教育,全面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质量意识,坚决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开展“三级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考核培训工作,从高端到细节严格管理,防患于未然。

(3)安全与健康“防火墙”攻坚战役。认真落实“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工作原则,提高社会单位消除安全与健康隐患的能力。落实政府部门安全健康工作“组织领导、监督管理、设施建设、检查考评”四个责任,夯实社区“组织建设、设施建设、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四个基础,安全工作责任制有效落实,事故防控基础更加牢固,监督管理服务水平明显增强,有效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全面构筑安全与健康“防火墙”。

(4)安全与健康“危险源”控制攻坚战役。强化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大力推进科技与管理创新,加强安全健康生产教育与培训,完善应急预案。切实解决当前危害群众安全和健康、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全面摸清辖区生产经营性作坊式企业的基本情况,重点整治无证经营、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隐患、使用淘汰落后工艺、生产方式简陋的企业。对存在问题较大且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依法予以取缔或关闭。督促、指导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制订和完善事故应急预案,规范危险化学品经营、储存、使用和废弃物处置,有效遏制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

3.公众参与。

联络有关单位、生产经营企业、社会组织、志愿者和广大群众共同参与事故与伤害预防及安全促进工作,持续有效地落实安全目标。通过专业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等方式,加大对各级、各类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防控事故、减少伤害的能力,并利用宣传栏、广播、宣传册和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最大限度地降低职业伤害、日常生活中的伤害甚至暴力及自杀等各种伤害和事故。

(四)自查验收和申请验收阶段(2016年8月至10月)。

1.2016年8月,由试点乡镇向县安全社区建设推进委员会提出申请评定,由县安全社区建设推进委员会,对照《安全社区评定管理办法》,对试点乡镇进行自查评定,再进行查漏补缺,及时补充完善不足之处。

2.2016年9月,根据试点乡镇创建情况,由县安全社区建设推进委员会向市安全社区建设推进委员会提出对试点乡镇创建情况进行评定的申请,由市安全社区建设推进委员会组织人员对我县试点乡镇安全社区创建工作进行检查评定,并提出指导意见,试点乡镇对照指导意见再进行补充完善。

3.2016年10月,由试点乡镇向安全社区建设成都支持中心递交评定申请,等待成都支持中心验收。

(五)持续改进阶段(2016年10月以后)。开展“回头看、回头查”行动,完善薄弱环节。对照省级安全社区标准持续有效地深化安全促进工作,为成功创建“省级安全社区”奠定良好基础。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强安全社区建设,是坚持“安全发展、科学发展”指导原则的具体体现,是建设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工程,有利于深化安全生产“双基”工作,有利于安全生产监管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有利于调动和运用社会力量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有利于培育重视安全的社会氛围,提高公民的安全意识,对我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将起重要促进作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积极参与推进我县安全社区创建工作。

(二)强化措施,大力推动。相关乡镇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把安全社区建设纳入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将建设安全社区与创建“和谐社区”、“平安社区”、“交通安全社区”、“消防安全社区”、等活动结合起来,大力推进安全社区建设工作。建立起群防群治的组织机构体系,将安全生产、防火防灾、防止意外伤害、防止交通事故、安全用气用电、防范人身伤害事故、预防疾病、保证居民卫生健康安全等方面内容统一安排到安全社区创建之中。实现全员参与,全员受益。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统一协调、互相配合、齐抓共管。形成联动的工作格局,大力推动安全社区建设工作。

(三)完善机制,规范管理。相关乡镇和部门要着力从完善机制、规范管理入手,制订相关实施要求和管理办法,为安全社区建设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资源支持和物质保障;要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完成总体和阶段目标任务,并整合各类资源,做到标本兼治,实施综合管理。

(四)求真务实,注重总结。在开展试点工作的过程中,一方面要求真务实,根据实际情况和各类社区开展试点工作,用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和减少各类事故与人员伤害的实际效果来评价、检验试点工作;另一方面要创新安全社区建设的方式方法,及时研究、总结和解决试点工作中好的做法、经验和出现的问题,为我县安全社区建设的推广工作积累宝贵的经验。

篇四:2016年安全八月实施方案
2016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6篇

第1篇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省安委会《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四大三基”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和4月11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2016年度安全生产“四大三基”(大宣传、大培训、大检查、大整治、基本建设、基础工作、基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一、实施“四大三基”行动的重要意义

“四大三基”行动是省安委会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一系列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新理念和作出的一系列新的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后,面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立足全省实际提出的新的重大举措。我县要通过扎实推进“四大三基”三年行动,做到在安全生产领域既总揽全局又协调各方,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既努力治标又着力治本,既着力解决重点行业的深层次、结构性矛盾,又切实解决其它领域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为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实施“四大三基”行动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以“大宣传、大培训、大检查、大整治”为抓手,以“基本建设、基础工作、基层创建”为保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切实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属地管理、部门行业监管责任,深化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不断提高全民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法制观念,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促进全县安全生产状况根本好转。

基本原则:一是标本兼治,重在预防。坚持预防为主方针,筑牢科学管理的安全防线,加强监管执法,深化专项整治。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坚决杜绝重大以上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事故总量得到大幅度减少。二是整合要素,综合治理。整合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各类政策、资源、技术、人文要素,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安全基础,强化安全保障能力,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救援能力。综合运用法律、行政和经济的手段,推动“四大三基”行动全面落实。三是落实责任,齐抓共管。完善安全生产奖惩机制,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各方面的积极性、责任心,形成安全管理的强大合力。四是重点突破,务实推进。坚持“求真务实、认真负责、雷厉风行、艰苦奋斗”的安监作风,坚决反对安全监管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既要盯住重点问题,抓铁有痕攻坚克难求突破,又要稳打稳扎,踏石留印务实推进见成效。

三、实施“四大三基”行动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安全生产“四大三基”行动计划实施领导小组。各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抓好工作落实。

(二)加大投入保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整合现有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尾矿库治理、信息化建设、科技推广等专项资金,采取财政保障、按规定从工伤保险统筹资金和安全生产责任险中提取事故预防费用等办法,完善“四大三基”投入保障机制。县政府将全面落实人平3元的安全生产工作经费,重点用于“四大三基”行动的落实。督促企业提足用好安全费用,保障企业层面“四大三基”行动实施。

(三)强化综合监管。充分发挥安委会办公室统筹协调的平台作用,综合运用安全生产工作建议函、工作交办函、批评通报、警示约谈、“黄牌警告”、“一票否决”等手段,切实加强对乡镇人民政府和同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协调,统筹推进安全生产“四大三基”工作。

(四)严格督查考核。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安委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分别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四大三基”行动具体实施方案,按年度计划分步组织实施。县安委会将把“四大三基”行动实施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进行考核,每年开展一次专项督查,每半年通报一次全县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不力、进展迟缓的予以通报批评。

第2篇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严格落实政府“打非”和企业“治违”责任,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现象,切实纠正各类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建立“打非治违”长效机制建设,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行业领域

在全县所有行业领域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突出非煤矿山、道路和水上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含使用单位)、烟花爆竹、民爆器材、人员密集场所、机械、特种设备、电力等重点行业领域。

(二)重点违法违章行为

严厉打击10类非法违法行为:

1、无证无照、证照不全或过期失效、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2、关闭取缔后又死灰复燃擅自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3、因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被暂扣证照,或因存在重大隐患被责令停产整顿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

4、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不具备开工安全生产条件,没有接受质量安全监督擅自开工建设的行为;建设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将项目交由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单位和个人承担的;租赁、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用钢管扣件和起重机械设备的;

【2016年安全八月实施方案】

5、不遵守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

6、非煤矿山企业非法承包或超深越界组织生产,以及假借整合技改逃避关闭、限期内未实施改造、拖延工期未完成改造、在整合技改区域违法生产或不技改生产的;

7、非客运车船非法载客、非危货车船非法载运危险品,未经批准的渡口码头非法经营的;

8、非法违法用工的;【2016年安全八月实施方案】

9、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10、瞒报、谎报事故,以及其他非法违法行为。

深入排查治理18类安全生产隐患和制度缺陷:

1、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健全,责任制不落实的;

2、安全费用提取使用不落实,安全投入不到位的;

3、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保护职工生命安全若干规定执行不到位的;

4、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制度不健全不落实的;

5、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不到位的;

6、未开展全员安全培训,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的;

7、未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或劳动防护用品使用不当的;

8、未按规定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预案未编制、未备案、未组织演练的;

9、违反规定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不安全工艺、设备、设施的;

10、未按规定对使用的安全设备、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检验与校验、检修,设备带病运行的;

11、安全距离不够、安全通道不畅通、安全警示标志不完善的;

12、未依法依规落实防突出、防透水、防冒顶、防坍塌、防中毒、防泄漏、防燃爆、防电击、防坠落等相关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的;

13、违章指挥、违规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14、水上交通不落实“六不发航”制度的;

15、道路交通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车站不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的;

16、未认真执行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等九大票证制度的;未按规定制订并严格落实检维修方案的;

17、人员密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建筑消防设施故障不能正常运行的;

18、职业病防治制度不健全,职业危害防范措施不落实,防护设施缺乏或带病运行的。

对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各部门和单位要立足本地区和行业实际严肃查处。

三、组织机构

县政府成立县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

四、工作步骤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贯穿全年,分五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和排查摸底阶段(3月上旬—3月底)

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深入宣传发动,把“打非治违”要求传达落实到基层一线。各乡镇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组织开展全面排查,摸清非法违法的底子和重大安全隐患。重大安全隐患要于3月底前上报县安委办(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摸底表见附件3),对上报的重大安全隐患县安委会梳理筛选后进行挂牌督办。

(二)第一轮集中整治阶段(4—6月)

针对排查摸底和暗访暗查发现的问题,由各部门各单位分类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对非法违法突出的地区和单位,县安委办和相关职能部门将加强督查督办,推动“打非治违”工作平衡开展。

(三)“回头看”阶段(7—8月)

各部门各单位对前期开展的“打非治违”工作进行“回头看”,重点检查责任制、隐患台帐、隐患整改、行政问责等工作的落实情况并及时通报,查漏补缺或“回炉补火”。

(四)第二轮集中排查整治阶段(9—10月)

启动第二轮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继续开展集中整治,巩固前段工作成果。县安委办对驻点督导单位进行第二轮全面督查,县直相关部门对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开展全面检查。

(五)巩固提高阶段(11—12月)

各部门各单位全面总结“打非治违”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和推广先进典型,有针对性地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推动“打非治违”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县安委办组织开展检查验收,将“打非治违”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开展驻点督导。各级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严格落实行政首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责任。要成立“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行动。要加强督查督办,推动下级政府认真开展整顿治理。对全县高危企业集中或隐患比较严重的重点地区,由县安委会办公室统一协调,县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分别牵头组成工作组,重点就“打非治违”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落实、排查摸底、隐患治理、联合执法、打击行动、责任追究等工作进行驻点综合督导,其中4-6月份为集中驻点督导期。

(二)突出重点,严厉打击整治。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抽调执法人员,成立“打非治违”执法行动组,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地区,严格开展巡查执法,进行重点打击。要把“打非治违”和扫黑除恶、治爆缉枪、反腐倡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从根本上打掉非法违法行为的“黑后台”和“保护伞”。对排查出来的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依法责令停产整顿,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依法关闭取缔;对经责令整改后仍发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责任。

(三)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各部门各单

位要把“打非治违”与作风建设、安全生产领域损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结合起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使广大安全监管人员牢固树立执法为民、安全发展的意识,切实养成求真务实、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组织监管人员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寓监管于服务,积极帮助基层和企业排忧解难。各驻点督导工作组要加强作风建设,严格工作纪律,自带工作经费,不得增加基层负担,不准索、拿、卡、要,切实保障合法企业权益,通过治理隐患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加强监督,严格考核问责。县安委办设立“打非治违”举报电话,从3月份起,凡举报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经查证属实的,由县安委会办公室给予200元以上奖励,各牵头部门也要设立相应的举报电话,鼓励、发动群众举报非法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对“打非治违”工作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非法违法行为普遍存在的,要按规定进行警示、通报和约谈,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要把“打非治违”列入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点内容,对工作不认真,成效不明显,特别是集中行动期间发生一般事故的乡镇和县直单位,依规定取消评先资格。

第3篇

一、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努力营造安全发展的浓厚氛围

1、开展集中宣传教育。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继续把安全生产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和领导干部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引导县、镇、村三级集中开展以“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活动,提高领导干部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的主动性,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

2、精心组织第13个“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实践经验,创新方式方法,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三个第一课”和“三个一”活动,动员组织安全监管专业人员深入企业讲安全生产课。深入开展各种安全文化活动,引导群众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

3、扎实开展安全培训工作。县安委办组织开展乡镇、安委成员单位分管负责人、重点企业法人和安全员的安全培训,组织开展全县烟花爆竹零售门店安全培训。采取集中授课、现场观摩等方式,重点培训生产安全、交通和消防安全、电力安全等基本法规、安全操作技能等安全知识,强化安全责任意识,明确工作职责。

二、狠抓安全责任落实,构建齐抓共管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4、强化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继续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两个规定”,按照我县《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实施意见》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实施意见》,强化党委、政府、部门和企业安全生产职责,进一步推动责任落实。

三、继续严厉“打非治违”,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5、进一步加大“打非治违”力度。继续保持“打非治违”的良好态势,进一步强化各部门各单位特别是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打非治违”主体责任,广泛深入发展群众,有效组织开展驻点督导和部门联合执法,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措施,突出强化企业“治违”主体责任,坚决查处和取缔一切非法违法活动,不留死角,不留余地。

6、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水上交通要严格执行“六不发航”制度,严厉打击农用船、自用船和渔船非法载客行为。危险化学品要加强燃气管线特别是城市天燃气管网的年度安全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落实危化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各个环节的安全措施,严防泄漏、爆炸、污染等事故发生。烟花爆竹要加强烟花爆竹经营、运输、储存等环节的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严格落实烟花爆竹零售布点规划,加强对烟花爆竹的源头管控,保证产品质量。非煤矿山要继续开展整顿关闭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假整合、假技改、假关闭。道路交通要严查超速、超员、超载、酒驾和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消防安全要加强人员密集场所、“五小”场所、生产仓储经营合用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场所实施县级挂牌督办并在县电视台进行曝光。建筑施工要突出高支模、高边坡、深基坑等关键工程部位,严查资质挂靠、违法转包分包和不按规程施工行为。特种设备要严厉打击各类非法特种设备设计、充装、制造、安装、改造、维修、检验检测行为。电力安全要严厉打击私接乱接、违法使用挂钩线、地爬线等非法行为。

7、深入推进城镇工业灾害防治。进一步加大宣传发动和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健全城镇工业灾害防治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城镇重大危险源、重大安全隐患治理监控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消除城镇安全隐患。

8、强化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进一步完善职业病防治部门协作机制,加强职业病危害申报、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以及日常监管。

四、严格安全生产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9、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责任、认真整改、健全制度,彻底排除各类安全隐患,依法关闭取缔非法违法企业。

10、扎实推进计划执法。严格行政许可,严把安全准入关。协调推动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全面开展“有计划、全覆盖、规范化”执法检查,督促企业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现场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依法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及时足额购买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险,扎实抓好全员安全培训,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措施。

11、开展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加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力度,把安全标准化建设作为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实现长治久安的治本之策来抓,确保工矿商贸企业三年重点达标、五年全面达标。今年重点推进加油站和重点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把开展达标活动与建立隐患排查体系结合起来,督促企业推行精细化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五、加强应急救援,落实经济政策,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12、加大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强化各乡镇各职能部门的应急联动机制,在各重点企业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对突发险情和事故的处置能力和企业自救能力。

13、加强应急预案管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备案和演练制度,完成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备案工作。加强应急教育,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提高社会应急意识和能力。

14、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经济政策。继续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领域企业中强制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2016年县内高危企业参保率要力争达到100%以上,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有效化解社会风险。

六、夯实安全基层基础,进一步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15、深化安全生产示范创建。务实推进省、市级安全生产示范创建,拓展示范创建领域,把创建活动向示范村场、示范社区、示范企业延伸,由相关职能部门牵头,创造性的开展平安工地、平安农机、平安校园、平安交通村场和安全小区创建活动,着力提升全县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七、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16、加强安监监管能力建设。继续加强安监机构和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领导班子建设,优化安监队伍结构,提高监管执法水平和履职能力。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在办公条件、装备配备、工作经费和干部任用等方面给予关心支持。

17、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巩固扩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加强安监队伍思想作风和业务能力建设,大力弘扬“认真负责、求真务实、雷厉风行、艰苦朴素”的安监作风,不断提升安监干部坚守“红线”、敢于担当、善抓落实、改革创新、廉洁自律的能力,全力打造为民务实清廉的安监队伍。

18、充分发挥安委会平台作用。进一步完善县安委季度例会制度和专题会议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综合协调,切实加强安监与其他安全监管职能部门的工作沟通和情况通报,强化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切实加强对各乡镇和安委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

19、认真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切实重视安全生产投诉举报和事故查处,县政府设立安全生产事故举报中心,严格按照“科学严谨、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原则,依法组织事故调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事故,严肃追究事故责任者的责任。特别要加大对瞒报、漏报、迟报和不报事故行为的打击力度,一经查实,从重处罚。

20、严格年度考核和行政问责。推动各级党委加强对安全生产的领导,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机制,修改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推动加大安全生产在政绩考核中的权重,完善“一票否决”、“黄牌警告”具体实施办法。改革完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考核点评制度,严格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建立安全生产事前问责制度。

第4篇

1、切实制定全年目标任务的落实。针对去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执行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综合监督和协调,督促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抓好“一岗双责”的落实工作。同时,围绕全年工作目标任务,以创建全省安全生产示范县为第一要务,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力度,强化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确保顺利摘取省级安全生产示范县的桂冠。

2、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采取多种措施,通过形式多样的方式,着力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做到安全生产天天讲,时时讲,常抓不懈,警钟长鸣。

3、切实抓好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一是持续开展“打非”专项行动,要加大安全防范、安全监管、责任追究“三个工作力度”,加强“打非”工作长效机制建设,要按照时间进度安排,强化检查督导,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同时,要认真抓好“打非”专项行动的检查验收,抓好问题的整改,迎接上级的检查督查。二是突出加强道路交通、公众聚集场所、矿山、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重点工程和旅游景点景区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加强综合监督,协调、督促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做到目标明确,措施到位,责任到人;要在整治进程中,突出重点、紧密配合,综合整治,形成合力,及时研究解决重大安全隐患问题,确保整治工作稳步、有效推进,力争在短期内安全生产秩序得到明显好转。

4、切实抓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严格执行2016年计划执法安排,加大执法监察力度,确保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当前,重点抓好汛期和夏季高温季节矿山、危化品、冶金等行业领域高温环境下安全生产执法监督,重视职工的劳动保护,确保职工安全生产,坚决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强化安全生产源头管理,严格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严格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考核。

5、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案、审查和管理工作,督促企业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和备案,并定期进行演练,提高综合应急救援能力。

第5篇

一、大检查大整治的重点行业和重点对象

(一)重点行业领域:城市燃气、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含房屋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施工、水利建设施工)、道路和水上安全、民爆物品、公众聚集场所、特种设备、电力和学校等行业和领域。

(二)重点对象:高危产业和生产经营单位集中、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现象严重、重大安全隐患较多、安全生产矛盾和问题突出以及近几年来事故多发频发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单位和重点企业。

二、大检查大整治的重点内容

(一)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无视非煤矿山整顿关闭政策,假整合、假关闭且违法组织生产的。

2、无证非法开采、超深越界开采、乱采滥挖严重破坏、浪费矿产资源的。

3、非法和违规生产、销售、购买、储存、使用火工产品的。

4、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经营、超量储存、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5、建筑企业非法生产、违章施工,特别是起重机械未进行备案登记和使用登记以及使用“三无产品”、起重机械设备检测检验、维护保养措施不到位,违法借用资质、自搭项目管理班子,集开发、施工、管理于一体的。

6、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和客运、危货车辆挂靠经营、非客运车辆违法载客的;“三无”船舶非法营运,不合格渡口渡船营运的;接送学生车辆非法运营的。

7、建筑防火间距、消防车辆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自动报警灭火排烟系统不符合要求的,使用不合格装修材料,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未经依法设计审核验收的。

8、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压力容器、锅炉等特种设备未定期检验和日常维修保养的;作业人员未按规定持有有效证件的。

(二)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和制度缺陷。

1、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健全的;

2、高危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紧急撤人等工作制度和操作规定不健全、不落实的;

3、未开展全员安全培训,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持证上岗的;

4、未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

5、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编制、未备案、未组织演练的;

6、违反规定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不安全工艺、设备、设施的;

7、安全设施、设备保养维护不当,带病运行的;

8、交通运输超速、超载、超限,生产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量、改变工房用途组织生产,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

三、职责分工

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按照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的原则,对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进行全面研究部署,制订详细实施方案,扎实开展地毯式大检查,切实搞好各类隐患的集中整治。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严格按照《关于贯彻落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的实施意见》的规定,要切实负起责任,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专项大检查大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县安监局负责大检查大整治活动的综合协调,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县公安局负责民用爆破器材行业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县消防部门负责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县交警部门负责道路交通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县建设部门负责建筑施工(含房屋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施工)行业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县工信局负责电力、通讯、成品油等行业和领域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县文广新局负责娱乐场所等行业和领域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县教育部门负责学校和校车安全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县公路部门负责省、县干线公路及附属设施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县农机部门负责农业机械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县水产部门负责渔业船舶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县水利部门负责水利、供水行业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县交通部门负责水上交通和城市客运车辆等行业和领域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县质监局负责特种设备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县粮食部门负责中央、省、市直属储备库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城市燃气由县建设局牵头,县安监、消防等部门联合进行专项安全检查。

四、工作步骤

(一)活动部署阶段。12月10日前,县政府下发文件进行部署安排,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单位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各自实际制订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二)集中检查阶段。12月10日-15月,各乡镇、各部门对各自辖区、行业、单位和企业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12月16日-18日,县政府按照分工分线由县政府全体副县长带队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安排表附后)。

(三)督促督查阶段。12月19-20日,县政府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查情况向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并通报全县。

(四)总结验收阶段。12月20日-30日。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对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的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进一步巩固完善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期间,县安委办将统一组织进行全面验收,对验收不合格、达不到要求、存在重大隐患或突出问题的除进行限期整改外,在年度考核中相应扣分。

五、工作要求

一是大检查大整治要全覆盖。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对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行业进行地毯式大排查,特别是公安、消防、交通、水利、教育、卫生、文化、商务、住建和油气供应等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主管的行业和领域进行全面检查,做到面上不留盲区,线上不留空当,点上不留死角,排查不走过场。

二是大检查大整治要零容忍。各级各部门抓安全生产,工作要“从零开始”,目标要“向零奋进”,重点要突出“打”和“治”。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始终保持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的高压态势,该查封的一律查封,该关闭的一律关闭,该停产的一律停产,绝不能有半点含糊和侥幸心理,对那些“顶风作案”、屡教不改的企业和单位,要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依法从重从快从严、按上限实行顶格处理。

三是大检查大整治要重实效。在检查整治过程中,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把工作重心放在安全监管一线。在集中检查阶段,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企业班组带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特别是县政府检查组成员单位的一把手要参加县政府组织的大检查,决不能搞“形式部署”和“遥控指挥”,坐在办公室里“发号施令”。要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四不两直”方式,开展督促检查,确保大检查大整治活动落在实处。

第6篇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大走访”活动,着力解决少数干部群众观念不强、服务意识淡薄、工作作风不实等突出问题,提升科学决策和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树立为民务实清廉良好形象;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理顺群众情绪,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提升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水平,构建团结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着力发动广大群众投身平安建设和文明创建,争做文明人,推动安监事业发展,不断提升全局的服务水平和群众满意度。

二、活动内容

8-10月,全局人员集中三个月进驻宋家嘴镇宋市村开展“大走访”活动,查找群众最期盼解决的问题,查找群众对党员领导干部反映最集中的问题,查找党员干部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查找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隐患问题;帮助基层解决一批发展难题,办好一批民生实事,化解一批信访积案,扶持一批困难群众。

三、活动步骤

1、动员部署。8月12日-13日,局党组对“大走访”活动进行专题研究,制订“大走访”活动方案,并召开机关干部大会进行动员部署并开展相关业务培训。

2、走访调研。8月13日开始,全局人员进驻宋家嘴镇宋市村全面开展工作。要按照入户全覆盖的要求对所有走访对象全部造册排表,达到“三个100%”的要求:入户走访率100%,意见收集率100%,意见整改和反馈率100%。进一步畅通群众表达合理诉求渠道,采取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征求意见表、召开民情恳谈会、走访谈心等方式,广泛听取群众对干部作风、经济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并做好民情日记。在8月底前完成第一轮全面走访,9—10月份再重点走访。(附:《县安监局进村入户民意诉求及不稳定隐患排查汇总表》、《县干部“大走访”活动登记表》)。

3、整改并回访。对于收集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梳理归纳,建立民情台账,将问题分类,依法依规向相关部门反应。10月下旬,将已解决和交办的有关问题向宋家嘴镇宋市村和受访群众及时回访答复。对不符合政策要求、确实无法解决的问题,要耐心细致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对涉及干部作风方面的意见建议,要一一对照检查,切实抓好整改。

四、活动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县安监局成立“大走访”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股、室、队要严格按照要求,落实责任,精心组织,深入基层,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切实突破解难题。

2、注重统筹兼顾。要把“大走访”活动与“转作风、解难题、抓关键、见实效”专项活动紧密结合;与创建文明城市活动紧密结合;与加强综治维稳和创新社会管理紧密结合;与安全生产各项日常工作紧密结合,用服务质量和文明创建成果来检验活动成效。

3、坚持正面引导。要强化正面宣传,正确引导,向广大群众宣讲县委、县政府发展目标、发展成果,宣讲党的惠民政策和法律法规,引导群众共建共享,勤劳致富,守法诚信,自觉维护良好形象。

4、严肃工作纪律。全局人员要认真执行中央、省、市、县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严格注意自身一言一行,不准增加基层麻烦,不准增添群众负担。

篇五:2016年安全八月实施方案
2016工商局安全生产月工作方案5篇

第1篇: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了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安办发【2016】20号关于印发《县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领导,成立组织。

为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县局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组,并指导各工商所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各工商所、机关各股室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参加单位。

二、活动主题。

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全县“生产生产月”活动时间为6月1日—6月30日,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时间为6月16日。

四、活动重点内容。

1、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监管业务培训,6月24日至6月26日,县工商局将聘请专家对各工商所所长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人员集中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和监管能力。

2、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和群众应急体验训练活动。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活动,要突出防风、矿山、油气管网、危险化学品、消防、校园安全等为重点,积极组织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组织各重点行业、企业参加“2016年中国(西安)安全生产暨应急抢险救援技术与装备博览会”。

3、强化宣传,营造声势。“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工商所要充分发挥各种媒体作用,采取悬挂“安全生产月”内容的横幅,张贴标语,设置公告宣传栏、宣传橱窗等多种形式,营造浓厚活动氛围。2016年全县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定于6月16日,届时各工商所将上街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咨询宣传活动。利用公益宣传、现场咨询等方式传达安全生产“三化”建设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群众关心的安全知识和常识进行宣传讲解,进一步传播安全发展理念、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巩固安全发展的群众基础。

五、活动要求。

(一)强化领导,认真部署。各工商所要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创新安全宣传形式。各工商所要立足安全生产和各自实际,突出宣传重点,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形式,开展有特色、有规模的安全宣传活动,使“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声势、有效果,为全县安全生产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请各工商所于2016年7月3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报县局市场股。

第2篇:三乱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了着力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根据市局《关于印发<全市工商系统“三乱”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工商系统实际,现制定在全县工商系统集中开展“三乱”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为民、务实、清廉”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要求,根据《全市工商系统“三乱”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切实解决我县工商系统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问题,努力营造良好投资发展工作环境。

二、整治内容

1、利用行政权力强行摊派、强制收费或变相强制收费,并将收费情况作为行政审批前置条件的行为;

2、强制企业、个体工商户入会收取会费的行为;

3、利用行政权力违规要求企业、个体工商户参加强制性收费培训的行为;

4、非执法主体或无执法资格形使执法权的行为;

5、无法定依据或违反法定程序实施罚款的行为;

6、无法定授权或超越法定权限罚款的行为;

7、滥用自由裁量权,不按照法定行为、种类和幅度实施罚款的行为;

8、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的行为;

9、未严格执行罚没款“收支两条线”的行为;

10、不使用省级财政部门监制的收据罚款、没收财物、扣押物品的行为;

11、将罚款截留、挪用、私分或变相私分的行为;

12、巧立名目向企业、个体工商户进行摊派,侵害服务对象利益的行为;

13、其他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

三、方法步骤

按照统一安排,专项整治工作从7月上旬开始,9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1、安排部署阶段(7月上旬)。县局制定“三乱”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安排部署整治工作。

2、自查自纠阶段(7月中旬—7月底)。对照本方案所列述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能纠正的立即纠正,一时无法纠正的,要限期整改。对以前发现的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逐项落实整改,彻底解决屡查屡犯问题。自查自纠情况于7月18日前报县局“三乱”问题整治组(县局财统股)。

3、重点检查阶段(8月初—8月底)。在自查自纠基础上,专项整治组将深入各部门采取集中检查、随机抽查和明察暗访等形式,了解掌握各部门自查、整改情况,随时指出问题,促进改进纠正。

4、整改提高阶段(9月初—9月底)。各部门在彻底整改自查自纠及检查督导组反馈的问题的基础上,对易发、屡发问题分类梳理、剖析原因,修订完善监管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9月15日前,各部门将整治工作总结材料报县局“三乱”问题整治组(县局财统股),整治组全面总结全县工商系统“三乱”问题整治工作并如期上报市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四、几点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在全系统开展执法监管部门“三乱”问题整治工作,是坚持执政为民,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行动;是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既“治标”又“治本”,彻底根治“三乱问题”。

2、切实加强领导。按照市局的安排部署,我局成立了以局长樊晓锋任组长、副局长潘宏民、吴涛、杨戈任副组长、各工商所、队,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三乱”问题整治组,负责这次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明察暗访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局财统股,负责督促协调落实各项整治工作。明察暗访小组设在监察室,在监察室、政工股、办公室、法规股、财统股、注册分局抽调部分同志参加。各部门“一把手”特别是工商所队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贯彻落实好这次“三乱”整治工作。

3、精心组织实施。要把握时间节点,按照县局的统一安排,按期完成本次整治各个阶段目标任务。要全面整治问题,以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突破,以本方案所列整治内容为基本,举一反三,深挖问题,立查立改、彻底整改。要准确把握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处理发现问题,既避免处理过轻出现“走过场”现象,又避免处理过重引发矛盾的问题。要加强学习教育,把宗旨教育、法律法规教育贯彻于整治始终,使执法人员对规范执法入脑入心,并在工作中长期坚持。要主动接受监督,建立与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执法对象对话平台,接受举报监督并及时反馈整改结果,把整治过程变成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过程,并贯穿今后工作当中。

第3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了有效遏制易燃易爆场所火灾多发的势头,保持我县火灾形势稳定,根据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培训会议精神,从2016年7月2日至7月25日,利用近1个月的时间,有全县范围内开展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省政府消防工作会议精神,近期政府在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培训会议精神,各部门要加强消防工作责任,督促易燃易爆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动员全社会力量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保持我县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任务

深入开展石油化工企业、煤化工企业、石油库、燃气等易燃易爆单位及全体经营门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全面消除火灾隐患,解决一批消防违法顽疾,提高易燃易爆场所火灾防控水平;深入开展大型石油和煤化工企业灭火救援演练工作,提升公安消防部队、石化企业专职队协同作战和攻坚能力,提高后勤综合保障能力。

三、组织领导

1、县局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四、工作职责

1、各工商所、按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石油和煤化工企业、大型石油库和其他易燃易爆单位及个体经营门店火灾隐患整治工作。

2、全系统消防安全各成员单位负责各辖区内易燃易爆单位及个体经营门店火灾隐患整治工作。

3、全县境内所有易燃易爆单位负责本单位的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同时,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做好本单位扑救火灾所需灭火药剂的储备工作。

4、办公室负责全系统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和协调工作;组织石油化工、煤化工和燃气等方面的专家开展技术服务工作;组织对各工商所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检查督导工作。

五、工作范围和内容

(一)工作范围

整治重点为在用、在建的石油化工企业、煤化工企业、石油库等单位;在此基础上,全面排查加油站、加气站和加油加气合建站,燃气生产、供应、储存、销售企业和具有丙类以上(含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储存厂房的化学危险品企业等单位。

(二)工作内容【2016年安全八月实施方案】

1、开展全县易燃易爆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摸底工作,摸清底数,掌握易燃易爆物品的数量、各类、危险性、生产装置、工艺流程、储罐区、消防设施、消防水源、消防车道、灭火剂储量和消防安全管理等情况,登记造册,要按照各行业分级建立台帐。

2、开展易燃易爆场所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重点检查消防行政许可、消防设施、消防水源、消防车道、消防安全管理和易燃易爆重点部位、重点工艺流程、重要储罐区和重点场所;要分片包干,网格化排查,做到单位不漏一家,火灾隐患不漏一处,排查全面,整治到位。

3、建立全县大型石油化工、煤化工和燃气企业火灾灭火救援协同作战机制,整合各地公安消防和企业灭火救援队,形成合力,发挥灭火救援最大效能;开展大型石油、煤化工和燃气火灾灭火器材、装备和灭火药剂的储备检查工作,推动建立联储、联用机制,提高灭火救援综合保障能力。

六、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2日至7月12日)

各工商所根据县安全生产工作培训会精神要求,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制定本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各所实施方案于7月12日前上报县局专项整治小组办公室。

(二)排查整治阶段(7月13日至7月20日)

各工商所按照专项行动的范围和内容,结合辖区特点,突出重点、明确分工,采取有力措施,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存在火灾隐患单位要依法下达法律文书,依法予以处罚,督促有关单位逐一整改。

(三)总结阶段(7月21日至7月25日)

行动期间,县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抽调有关部门和石油、煤化工、燃气等方面的专家成立督导组,对各所检查督导,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专项行动结束后,各工商所要认真总结,7月28日前将总结书面上报县局专项整治办公室。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领导。认真抓好落实,各工商所要按照《消防法》和县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培训要求,成立各辖区内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认真分析研判本地易燃易爆场所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本单位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职责;本单位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检查,亲自抓落实;要按照“谁发证、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各行业落实消防监管责任。

(二)加强对各自所属易燃易爆单位的消防监管工作,督促易燃易爆单位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工商所要建立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加强沟通协调,通力协作配合,成立联合检查组,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形成执法高压态势,整治火灾隐患。

(三)严格执法震慑违法行为。对于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依法从严查处。对于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必须明确责任人员,跟踪督办,直至火灾隐患根除;对于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用足用好法律措施,该查封的坚决查封,该关停的坚决关停,该处罚的坚决处罚,绝不姑息迁就,养患成灾。

(四)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力度。要广泛宣传易燃易爆场所火灾危害和预防措施,公布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提醒广大群众做好消防安全工作;要加强易燃易爆场所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素质;要在易燃易爆单位大力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活动,全面提高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水平,确保消防安全万无一失。

第4篇:农资市场专项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核心,把确保农村经济健康发展、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保障农产品安全放在首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农业综合执法,严厉打击农资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稳定。

二、整治目标

通过农资市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力促农资打假重大案件执法查处率达到100%,农资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农民群众质量意识和维权能力进一步提高,“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农资监管长效机制基本形成,农资市场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农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三、整治内容

以农资生产、流通领域为重点,对全县农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查处和纠正各种违法经营行为。重点查处:

(一)无证照生产经营、超经营范围经营农资行为;

(二)销售过期、失效、变质和标签残缺不清、含量不足的不合格农资产品以及国家禁用、限用的农资产品,加大已经公告停止生产使用的高毒农药、禁用药物清缴力度;

(三)制售假冒或仿冒他人产品商标、名称、包装、装潢、厂名、厂址的各类农资产品;

(四)利用各种广告或媒体对农资产品质量、服务、功效、适用范围等做虚假宣传的行为;

(五)各种哄抬农资物价的行为。

四、实施步骤

此次农资市场整治行动从2016年4月11日起至2016年7月11日结束,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6年4月11日-4月16日)

召开全县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会议,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各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利用宣传车、张贴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县工商、农牧等部门要深入各镇开展农资现场免费检测抽样、展示真假农资产品实物和图片、设立农资咨询点等活动,营造浓厚整治氛围,向群众宣传此次行动。畅通投诉渠道,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确保消费者和执法单位之间的沟通顺畅,以便及时有力查处各种坑农、害农的农资案件。

(二)排查摸底阶段(2016年4月17日—4月20日)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能,对全县所有农资经销商进行排查摸底,重点排查群众反映强烈、投诉较多以及有违法违规记录的农资经营点。对证照齐全的合法农资经营点进行登记造册,对有问题的经营点进行分类、汇总,确定整治对象。各镇要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提供违法违规线索,为下阶段全面开展整治工作奠定基础。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6年4月21日—7月6日)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采取联合执法整治与分头治理相结合方式,对违规违法情节轻微的案件,由有关部门单位根据职责分工进行查处。对案情复杂、重大、影响恶劣的案件,应在县农资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组织精干力量进行联合执法,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在整治期间,曝光一批农资重大违法案件,形成强大的震慑和警示作用,提高监管效率和执法权威。

(四)整改提高阶段(2016年7月7日—7月11日)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对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提升农资市场监管水平,提高放心农资覆盖面和市场占有率。活动结束后,根据农资市场主体资质、守法程度、消费者投诉、公众评价等相关信息,结合农资市场整治成果,评选一批“农资消费放心店”向社会公布,并建立监管对象诚信档案;对失信经营户予以警示或限期整改,对违法次数多、性质严重的农资经营单位列入“黑名单”,也向社会公布。县工商、农牧、质监、物价等部门单位在7月8日前,要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书面材料报县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再向县委、县政府进行专题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为加强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县农资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二)密切配合,强力推进。各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树立大局观念,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围绕整治方案的目标和重点,密切配合,全力推进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县农牧局负责农药、种子质量监管工作;县工商局负责农资经营主体资格审查、流通环节化肥质量监管工作;县质监局负责生产领域化肥监管工作;县财政局保证整治行动工作经费。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加强配合,发挥共同监管的作用,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联合打击查处。

(三)强化责任,确保成效。各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和部门职责,将任务层层分解,并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增强农资市场专项整治的主动性和责任感。对工作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要通报表扬;对工作失职、监管不力、造成重大损失和责任事故的,要严肃处理。

第5篇:无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工商局《关于开展无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精神,彻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净化市场环境。县局决定今年上半年,全系统要以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为契机,加大工作力度,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无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现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的范围及重点

专项整治的范围:凡具有固定经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应办未办营业执照的经营者。专项整治的重点:城市街道、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校园周边、社区周围等区域以及食品加工销售、餐饮、危险化学品等无照经营行为。

二、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从2016年2月开始,4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摸底阶段(2月8日至2月28日)

以工商所为单位,结合春节过后市场整治,对本辖区无照经营户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并登记造册,特别是对涉及环境污染、危险化学品、药品、食品生产经营、消防安全等直接危害人民生命健康和公共安全的行业及校园周边、各类市场、车站等重点区域进行全面摸底,不留隐患。

在调查摸底阶段,对涉危涉爆、有严重安全隐患或危害人身生命健康的无照经营行为,应依法及时予以取缔。

(二)集中办照阶段(3月1日至3月30日)

通过教育和引导,督促具备经营条件的无照经营者办理营业执照。各工商所要按照省、市局关于改革工商登记制度促进市场主体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采取预约办照、上门服务等措施,方便经营者办理营业执照。通过集中整治和跟进服务,提高持照经营意识,使全县无照经营的数量明显减少,持照经营率不断提高。

(三)检查验收和总结阶段(4月1日至4月30日)

各工商所要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回头望,做好对第二阶段未办理执照的无照经营者的查处工作,建立无照经营查处取缔的长效机制,认真进行总结,如实填报《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

按照省、市局要求,县局将对各工商所开展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工作不落实、检查验收不合格的要重新安排整治。县局将对专项行动检查验收情况进行通报。

三、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是工商部门加强市场监督,维护市场秩序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各级政府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年度考评的内容之一。各工商所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把专项整治工作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同落实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措施结合起来,认真组织实施,层层落实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要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无照经营的危害,增强经营者法制意识。采取公布投诉电话、设立举报信箱等方式,接受投诉举报,发现线索。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强化舆论监督,营造整治工作氛围。

(三)加强部门协作,开展联合执法。要认真落实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联席会议制度,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政府职能部门之间协作配合,形成整治工作的合力。

(四)严格把握政策,注重整治效果。专项整治中,对从事一般经营项目,尤其是下岗失业人员、失地农民和残疾人等无照经营者,积极帮助其办理营业执照,可不予处罚;对从事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健康、破坏环境资源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无照经营者,要坚决取缔;对阻挠执法,甚至暴力抗法者,要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处理。要严格办案程序,坚持文明执法,杜绝粗暴执法,切实预防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落实不力,执法不严,或以权谋私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篇六:2016年安全八月实施方案
2016安全生产督查工作方案3篇

第1篇

一、督促各街道、各部门、各单位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开展督查检查,并将督查检查贯穿于整个大检查工作过程中。

各街道和区直各有关部门的大检查工作方案,连同本街道、本部门大检查领导小组负责人、牵头股室和联络员,于6月25日前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备案,作为下一步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的重要依据。

区安委办将组织督查组对各街道、各部门制定大检查工作方案、落实检查责任的情况进行督查,并于7月15日前汇总上报区委、区政府、市安委会。

二、区安委办对大检查成效开展集中督查

8月份由区安委办组织3个督查组对各街道、各部门、各企业大检查成效开展集中督查,主要督查大检查的主要做法、成效和发现的突出问题及1-2个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具体督查安排另行通知。

各街道、各有关部门每月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汇总、分析、小结,形成月度总结材料并逐级上报。重点报告大检查工作进展、好经验和好做法、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各街道和区直有关部门要于每月18日前向区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本月大检查进展情况及问题分析的月度总结材料(包括附件1、2),并于9月20日前报送大检查总结报告。

第2篇

一、总体要求

(一)全面贯彻国务院和省、市、区政府部署。认真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省安委会关于印发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有关要求。

(二)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全区所有街道、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督查专项行动,全面深入彻底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不放过任何细微的隐患,切实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切实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注重与日常工作相衔接。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安全专项整治、“安全生产月”活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企业达标创建活动、日常监管等有机结合起来,建立更加有效的工作机制,做到深入细致、彻底到位,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

(四)边查边改、边整边改、务求实效。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对以招商引资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名,“先上车,后买票”、“设置检查禁区”等现象的,要进行重点执法、专项执法、联合执法,绝不姑息迁就、养痈遗患,做到科学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

二、广泛宣传发动

(一)认真传达学习。各街道、各部门和各单位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把中央领导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市府办通知》、《区府办通知》精神,迅速传达到基层和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强化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要加强学习贯彻情况的督促检查,把组织学习和深刻领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的过程,变为“查找差距、转变作风、明确思路、强化措施”的过程,确保把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到实处。

(二)精心组织讨论。深入开展“三对照三检查”,即:对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批示指示要求,检查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理念是否真正树立;对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检查安全责任、措施是否真正落实;对照近期发生的事故,检查安全隐患漏洞是否彻底得到整治,着力把思想、行动、措施统一到中央及省、市领导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统一到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

(三)加大宣传报道。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以及企事业单位报纸、广播、电视、黑板报、墙报等渠道,开设专栏、集中报道、配发评论、开展访谈、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知识等系列宣贯活动,重点宣传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主要内容、检查方式。要加强典型宣传,既大力宣传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在大检查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和新成效,也公开曝光大检查工作不重视、不落实,行动迟缓、走形式、走过场,以及发现重大问题和隐患拒不整改的单位。要加大事故查处结果公布力度,依法依规及时公开查处结果。

(四)强化社会监督。要广泛发动群众,设立举报电话、信箱,公布举报奖励办法,鼓励社会举报并及时兑现奖励,着力营造“人人想安全、安全为人人”的浓厚氛围。要对每一起举报都及时进行核查确认,并严格保密,切实保护举报人。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一)区政府成立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副区长任组长,区安监局局长任副组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安委办(区安监局),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等同志为副主任,同志为联络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安委会办公室,强化对全区大检查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综合协调。

(二)各街道成立分管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同时设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办公室,明确牵头股室和负责人,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

(三)区直有关部门要成立本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具体组织指导和监督本行业领域的检查督查工作,同时明确牵头股室和联络员。

四、细化实施方案

(一)各街道要根据《区府办通知》要求和本实施方案,结合本街道安全生产实际,抓紧制定具体的大检查工作方案,细化明确本街道大检查的重点内容、标准和要求。

(二)区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区府办通知》要求和本实施方案,按照职责分工,对接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的安排部署,制定具体的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三)各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有关要求,制定本单位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并将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每月上报区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五、严格自查督查

为切实将督查检查贯穿于整个大检查工作过程中,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实效。

(一)各类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全面自查。各街道要组织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区政府的《通知》要求,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责任,进行排查,对查出的各类问题和隐患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明确责任股室和人员落实整改。

(二)部门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对接国务院、省、市有关部门检查方案或工作安排,明确检查的具体内容与重点,由领导干部带队,组织监管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对本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区直有关部门对所属生产经营单位和所属事业单位检查面要达到100%。

(三)政府进行重点督查检查。在企事业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区政府和部门进行重点抽查复查,其中:对街道的检查抽查面要达到100%,对行业领域的复查面不少于50%,并重点抽查相关企事业单位。

(四)区级督查抽查。一是7月15日前区安委办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制定情况督查检查;二是8月份区安委办对大检查成效开展集中督查检查。具体督查检查安排另行通知。

六、落实隐患整改

(一)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各类检查组、督查组对检查出来的安全生产问题和隐患都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样式见附件1),标明检查时间、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名称、发现问题和隐患,并提出整改要求。

(二)明确责任、落实整改。各类检查组、督查组对所有查处的问题和隐患,要会同所在单位商定整改事项,明确整改措施、资金、责任、时限和预案等事项,做到“五落实”。

(三)重大问题、挂牌督办。各类检查组、督查组对查出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以及可能引发较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问题,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有关信息要及时反馈到区安委会办公室,提出由相关部门、安委办挂牌督办的意见。相关部门和安委办要及时研判,根据情况下发通知,及时挂牌督办。

(四)严重问题、果断处置。各类检查组、督查组对查处的严重影响生产安全的问题,要及时通报区政府,并报告区安委会研究解决。对排查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和现象,要提请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从重处罚和厉行问责“四个一律”的措施,予以严厉打击治理。

七、健全工作制度

(一)警示约谈制度。对发生1起一般事故或者超过控制指标实施进度、违反安全生产设施“三同时”制度、违反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其所在地街道分管负责人,由区安委会领导或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进行约谈。

(二)工作例会制度。区安委会每月听取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安全生产大检查进展情况的汇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大检查工作办公室每月召开例会,汇总分析各街道、各行业领域大检查进展情况,研究下一步重点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三)信息交流制度。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大检查信息工作,及时反映大检查进展情况。各街道和区直有关部门要及时掌握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大检查工作动态,每周三向区安委会办公室报送大检查的主要做法、成效和发现的突出问题及1-2个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四)调度统计制度。区安委会办公室要根据大检查统计内容和指标,对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出具体要求,实行周调度、月统计,通报大检查进展情况。各街道、各部门于每月20日前向安委会办公室报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表》(见附件2)。

(五)总结报告制度。各街道、各有关部门每月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汇总、分析、小结,形成月度总结材料并逐级上报。重点报告大检查采取的主要措施及进展情况、大检查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下一步工作措施和建议。请各街道和区政府有关部门于每月18日前,向区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本月大检查进展情况及问题分析的月度总结材料。9月20日前,系统报送大检查总结报告。

(六)长效管理机制。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机制,建立细化到每个岗位的日常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定期向街道、安全监管部门、相关行业管理部门报备隐患排查情况、整改结果。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把安全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发挥科技支撑作用,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及时总结大检查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提炼、丰富,上升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八、有关要求

(一)作风要深入。通过一听、二看、三查、四促的方式,深入实际、深入现场、深入基层、深入企业,严肃认真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二)接待要从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有关规定,轻车简从,廉洁执法、勤俭节约;被检查单位不上水果、不上烟酒、不宴请、不安排娱乐。

(三)态度要坚决。在督查检查过程中,务必检查严格、工作细致、措施明确、确保实效,严肃认真、铁面无私地进行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敢于动真、敢于碰硬,做到检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

第3篇

为了做好全市“安全生产月”文艺演出进园区活动,按照市安监局、区政府的工作要求,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时间和地点

2016年6月13日上午10:30,区少儿活动中心。

二、活动内容

(一)领导讲话。区政府领导致辞。

(二)发放安全生产宣传手册。市、区领导向社区居民代表发放安全生产宣传手册。

(三)观看演出。各街道、各单位、各企业代表观看演出。具体人员安排如下:

1.园区企业50人;

2.化工企业60人;

3.中石油、中石化加油站20人;

4.烟花爆竹经营户10人;

5.每个街道办事处2人,每个安委会成员单位1人,共44人;

6.每个区属小学1人,共13人;

7.全区每个社区(村)2人,共156人。

(四)宣传报道

区委宣传部负责演出活动现场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五)营造氛围。

1.区安监局负责场地的布置及彩虹门、标语的悬挂;

2.街道负责组织30人腰鼓队在少儿活动中心营造氛围。

三、活动要求

1.各街道、各单位、各企业务必高度重视,落实好所分配的各项任务。

2.各街道、各单位、各企业按任务要求组织本单位观看演出人员在6月13日上午10:00准时组织本单位人员入场。

3.区安委办将对各单位到场人员进行督查,凡不按时、按要求组织参加观看演出活动的街道、单位、企业将取消2016年度评先资格,并在全区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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