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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免费计划生育药具服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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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国家免费计划生育药具服务规范
《国家免费计划生育药具服务规范(试行)》培训题库

《国家免费计划生育药具服务规范(试行)》培训题库

一、填空题

1. 国家免费计划生育药具服务对象是( )。

2. 国家免费计划生育药具服务内容包括( )、( )、( )、( )。

3. 通过国家免费计划生育药具宣传服务,提高已婚育龄人群( )、( )、( )。

4. 根据已婚育龄人群( ),结合( ),进行避孕方法知情选择的咨询服务,指导和帮助已婚育龄人群( )地选择适宜的免费避孕药具。

5. 按照已婚育龄人群免费避孕药具的实际需求,坚持( )、( )、( )、( )、( )、( ),为已婚育龄人群免费提供可及、易得和便捷的人性化服务。

6.( )对已婚育龄人群提供随访服务,对其现用免费避孕药具使用的( )、( )、( )及( )等结果进行跟踪,并继续给予适宜的指导服务。

7. 宣传服务的内容包括( )、( )、( )知识普及。

8. 宣传服务的流程是( )→( )→( )→( )。

9. 咨询指导服务的内容包括避孕方法( )、( )、避孕药具( )、( )及( )。

10.咨询指导服务流程是( )→( )→( )→( )→( )→( )→( )→( )。

11.发放服务的流程是( )→( )→( )。

12.随访服务的内容包括( )、( )、( )、( )。

13.随访服务的流程是( )→( )→( )→( )。

14.初次选择使用药具的已婚育龄人群应做好( )。

15.对无再生育子女计划的夫妻,建议并指导其( )、( )、( )地选择适宜的避孕措施,并可提示优先考虑( )。

二、判断题

1. 国家免费计划生育药具服务对象不包括流动人口。( )

2. 国家免费计划生育药具宣传服务支出由地方政府负责,中央财政适当形式补助。( )

3. 国免药具宣传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应达到100%。( )

4. 国免药具咨询指导服务支出由地方政府全额负担。( )

5. 国免药具咨询指导服务户籍人口目标人群覆盖率为95%。( )

6. 国免药具咨询指导服务流动人口目标人群覆盖率应达到80%。( )【国家免费计划生育药具服务规范】

7. 国免药具发放服务药具支出由中央财政全额负担。( )

8. 免费避孕药具发放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为95%。( )

9. 国免药具随访服务支出由地方政府全额负担。( )

10.国免药具随访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为80%。( )

三、选择题

1. 国免药具发放服务要求以已婚育龄人群需求为( ),以村(社

区、居委会)已婚育龄人群为( )。

A 导向 B 重点

2. 国免药具咨询指导服务要求以( )为出发点。

A 双向知情 B 自主选择 C 长效为主 D 群众满意

3. 村药具发放人员应对随访的对象每( )进行一次满对面随访服务。

A 月 B 半年 C 季度 D 年

4. 社区/居委会药具发放人员对重点随访对象要每月随访( )次。

A 1 B 2 C 3 D 4

5. 社区/居委会药具发放人员对使用避孕药具长达( )年以上且无严重副作用的服务对象应每季度随访1次。

A 1 B 2 C 3 D 5

三、简答题

1. 国家免费计划生育药具服务人员应具备何种资格?

2. 国家免费计划生育药具发放服务要求是什么?

3. 发放服务要求中的“三清,三懂,三会,三上门,三统一”是什么?

4. 国免药具随访服务中重点随访对象包括哪些?

5. 规范对服务档案有何要求?

篇二:国家免费计划生育药具服务规范
国家免费计划生育药具服务规范(试行)

国家免费计划生育药具服务规范(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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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已婚育龄人群(包括流动人口)。

二、服务内容

为城乡已婚育龄人群(包括流动人口)免费提供避孕药具以及相关的宣传服务、咨询指导、发放服务和随访服务。

(一)宣传服务。宣传国家免费发放避孕药具政策,开展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等科普宣传教育,提高已婚育龄人群政策知晓率、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和生殖健康知识水平。

(二)咨询指导。根据已婚育龄人群处于不同时期的生理特点,结合个人的具体情况,进行避孕方法知情选择的咨询服务,指导和帮助已婚育龄人群自主和自愿地选择适宜的免费避孕药具。

(三)发放服务。按照已婚育龄人群免费避孕药具的

群 免费获得使用免费避孕药具随访服务 地方政府负责,中央财政适当形式补助。 免费避孕药具随访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70%

(二)服务保障。开展国家免费计划生育药具服务的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设备和条件,要加强与辖区有关行政职能部门协调沟通,加强与村(社区、居)委会等基层相关部门密切联系,掌握服务区域内已婚育龄人群人口信息、避孕需求信息、免费避孕药具需求信息的变化情况,有条件的地区应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免费计划生育药具服务。

(三)服务人员。开展免费避孕药具培训教育工作的人员应持有医、药执业资格或生殖健康咨询培训师资格;开展免费避孕药具咨询指导服务工作的人员应持有医、药或生殖健康咨询的执业(助理)资格,有一定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实践经验,接受过咨询知识的培训,具有恰当的语言与非语言表达能力;开展免费避孕药具宣传、发放、随访服务工作的人员应当为接受过免费避孕药具知识和技能培训,并能够提供上述服务的人员。

(四)宣传服务要求。要加强宣传国家免费发放避孕药具政策、避孕节育科普知识,发放药具优质服务宣传品,播放音像资料,举办避孕知识培训讲座,提高已婚育龄人群对国家免费发放避孕药具的政策知晓率和生殖健康、避孕节育科普知识的普及率。

(五)咨询指导服务要求。以“双向知情、自主选择、长效为主、群众满意”为出发点,做到热情亲切、耐心倾听、坦诚交流、隐私保密;结合个人特点,介绍3~5 种避孕方法及其优缺点、基本原理和避孕效果,提出选择适宜的避孕方法的建议;介绍免费避孕药具种类、适应证和禁忌证;展示药具样品、讲解正确的使用方法及发放宣传品;告知随访目的,预约定期随访或回访的时间、地点及形式。

初次选择使用药具的已婚育龄人群应做好首次筛查;对无再生育子女计划的夫妻,建议并指导其知情、自主、自愿地选择适宜的避孕措施,并可提示优先考虑长效措施。

(六)发放服务要求。以已婚育龄人群需求为导向,以村(社区、居委会)现居住的已婚育龄人群为重点。应做到“三清,三懂,三会,三上门,三统一”,使已婚育龄人群获得品种齐全、数量充足、质量安全的免费避孕药具,确保其避孕需求得到满足。

“三清”即使用药具对象清,药具进、发、存数量清,药具使用效果清;“三懂”即懂避孕节育基本知识,懂药具基本性能,懂药具使用方法和副作用处理;“三会”即会宣传,会管理,

会指导;“三上门”即特殊人群送药具上门,措施变更指导上门,重点人群随访服务上门;“三统一”即统一服务形象:所有发放网点统一设置“国家免费发放”服务标识,人群密集处发放点统一悬挂“免费避孕药具发放点”灯箱提示牌,统一安装发放服务监督电话。

【国家免费计划生育药具服务规范】

(七)随访服务要求。依据已婚育龄人群个人差异,采用上门随访、约定随访、书面随访、电话随访、邮箱随访、网络随访等形式,分层次提供耐心的随访服务。村药具发放人员应对随访的对象每月进行1次面对面随访服务;社区/居委会药具发放人员对重点随访对象要每月随访1次,对使用避孕药具长达3年以上且无严重副作用的服务对象应每季度随访1次。随访中如发现疑似或严重不良反应/事件应按规定及时上报。

重点随访对象包括:新使用避孕药具者,产后哺乳期使用药具者,使用避孕药具发生副作用者,使用药具避孕失败者,更换避孕措施及避孕药具种类者,人流术后者,聋哑盲人,心脏病、高血压、糖尿病、慢性肝肾疾患及生殖道感染者。

篇三:国家免费计划生育药具服务规范
2016计划生育药具服务活动方案

区开展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开展计划生育药具服务基层系列活动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推动我区计划生育药具工作高质量,高标准、高品位、全知晓的公共服务,促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免费药具发放全覆盖,区人口计生部门从2016年9月初至2016年11月底在全区开展计划生育药具服务基层系列活动。

一、活动主要目标任务

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通过开展计划生育药具服务基层系列活动,强化宣传倡导,提高百姓生殖健康知识,拓展药具自助发放机监测哨点项目,开展基层岗位练兵和创先争优活动,强化药具管理规范,提升人民群众对计划生育药具服务的知晓率和满意率。

二、活动内容

一是开展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各地要组织开展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加大避孕药具科普知识宣传,开展国家免费发放避孕药具政策和避孕药具知识的社会宣传普及活动,提升避孕药具服务可及性,减少非意愿妊娠发生,全区将统一印制免费发放避孕药具政策和避孕药具知识彩页等宣传品。

二是开展基层岗位练兵和创先争优活动。我局将对乡级以上药管员举办一次“学规范、懂规范、守规范”为主题的服务规范化教育培训班,各乡镇按照“宣传、咨询、发放、随访”四项功能,开展“基层岗位练兵活动”切实提高基层药具服务质量。

三是加强基层药具服务管理网络建设。各乡镇要摸清生育政策调整后,育龄群众对药具需求新变化的底数,及时上报,调整计划;要加强网络建设,根据不同的服务对象和地域条件,因地制宜,增设网点,不留服务死角,实现城镇街道,社区免费发放网点全覆盖;各地各单位发挥基层计生协会作用,将自主领取与主动发送、计生网点发放与社会化服务,普及性发放与服务相结合,为流动人口集中,流量大的宾馆、车站、工地、生活小区、商业区等地提供流动发放服务,构建“多渠道、全方位、开放式、智能化、精细化”药具发放社会化的新模式,不断提高流动人口获得免费药具的可及性和易得性。

四是开展经验交流示范。各地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药具发放服务示范创建活动,有好的单位好的做法好的亮点典型,积极推广和上报相关经验。打造免费药具发放服务示范窗口。

五是举办主题征文活动。各地要围绕新形势下药具服务基层的理论研究,工作思考,实践探索,服务创新,完善机制等多个方面,以不同形式和题材,选药具有典型意义和代表性的文章,图片向《中国人口报》投稿。

三、活动安排

2016年9月5日前,各地各单位制定工作方案并上报区药管站。

2016年9月6日至11月5日,各地各单位积极落实“全区开展计划生育药具服务基层系列活动实施方案”和本地本单位的工作方案。

2016年11月6日至11月10日,各地各单位把计划生育药具服务基层系列活动实施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上报到区药管站。

2016年11月20日前,区人口计生局将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各地各单位计划生育药具服务基层系列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四、活动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为推进“药具服务基层系列活动”的顺利开展,局成立以人口计生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区流管办、区人口计生服务中心、区药管站负责人为成员的“区药具服务基层系列活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实施,确保“区药具服务基层系列活动实施方案”有力、有序、有效实施。

篇四:国家免费计划生育药具服务规范
2016计生委承诺书

计生委承诺书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加强**人口计生委的廉政勤政建设,塑造良好的公仆形象,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代表县人口计生委作出如下服务承诺:

一、服务项目:

1、再生育审批。2、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3、独生子女病残儿鉴定。

(一)办事依据:

《**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09号)、《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国家计生委令7号)。

(二)服务范围:

全县行政区域内有常住户口的已婚育龄夫妇、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只收养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的夫妻、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只收养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的夫妻。

(三)办事程序:

1、所在村(社区)初审,在审核表上签字盖章

2、县人口计生委职能股室站审核相关资料,提出审核意见;

3、将审批结果由乡镇计生办在村张榜公示并告之当事人。

(四)服务时限:

对各乡镇上报需办证的,资料齐全的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独生子女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管理工作根据市人口计生委要求的时间及时组织到市鉴定,并将鉴定结果及时通知到申请鉴定人。

二、服务承诺

1、遵守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批、鉴定相关手续;

2、增强公仆意识,文明办事,礼貌待人,热情接待群众,认真据实,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服务;

3、强化监督机制,畅通群众举报、投诉、监督渠道,对群众举报、投诉问题做到及时、认真、公正处理。

三、严格责任追究

【国家免费计划生育药具服务规范】

对在办理再生育审批手续和社会抚养费征收中发生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循私舞弊,索取贿赂,给不符合生育条件的对象办理生育审批手续的,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影响机关效能建设和发展环境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我们一定认真履行上述承诺,并请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县人口计生委设立举报、投诉电话:

承诺人:

市人口计生委公开服务承诺书

市人口计生委主要是负责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为更好地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我委作出如下公开承诺。

1、强化法治意识,自觉依法办事。坚决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正确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职责,依法规范行政行为,坚持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制止和严肃查处违反计划生育“七个不准”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乱收费、乱罚款行为,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2、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工作效率。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做到办事不拖拉、矛盾不回避、问题不绕道、工作讲效率、追求高质量。在全系统积极推行限时办结制和过错追究制。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3、强化服务意识,坚持服务为民。免费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生育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免费为外地流入我市的已婚育龄妇女提供查体服务;为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妇提供“四术”免费服务。落实对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各项奖励优惠政策。。

4、强化廉政意识,促进行风建设。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加强对人口计生事业费的管理和社会抚养费征收使用的监督、检查。在各项公务活动中,不收受任何礼品、礼金。不断加强对全系统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引导,自觉做到执政为民、廉洁奉公,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树立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者新形象。

承诺责任人:市人口计生委党组书记、主任王广柱

监督举报电话:8510590

黄塘乡人口计生委服务承诺书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协调有关部门制定本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并组织实施。

2、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乡人口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全乡计划生育事业的发展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评估;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组织全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抽样调查和专题调查,参与全乡人口统计数据的分析、研究。

3、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综合管理。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制定生殖保健服务的规划与规范;做好优生优育、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指导、监督计划生育药具的发放与管理。

4、监督指导《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湖南省计划生育条例》等“一法三规两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负责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和重大计划生育案件的查处工作及性别比升高问题的综合治理工作。

5、编制全乡计划生育事业经费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的预、决算及计划生育药具的需求计划;加强社会抚养费的管理,监督各级计划生育经费的落实及使用情况。

6、指导和管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二、服务承诺

1、坚持依法行政,提升工作水平。

2、规范收费管理,增强工作透明度。

3、坚持以人为本,开展优质服务。

4、坚持遵章守纪,提高工作效率。

5、坚持廉洁自律,认真执行廉政规定。

6、坚持服务承诺,健全监督举报机制。

三、服务内容及承诺时限

凡是群众需要办理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事项,均可由乡级人口计生工作人员免费代为办理。

1、一孩生育证。办理时限:证件齐全,即时办理。

2、二孩生育证。办理时限:手续齐全20个工作日办结。

3、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时限:手续齐全、即时办理。

4、四项手术免费证明(四项手术证明)。办理时限:手续齐全、即时办理。

5、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时限:手续齐全、 即时办理。

6、奖励扶助政策落实。办理时限:对符合条件的及时上报,各级资金到位后10日内落实完毕。

7、特别扶助政策落实。办理时限:对符合条件的及时上报,各级资金到位后10日内落实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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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政策内十四周以上终止妊娠审批证明。办理时限:手续齐全、即时办理。

四、免费技术服务

人口计生部门下列技术服务应该免费开展: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孕情、环情监测;人工流产术;引产术;输精管结扎术;输卵管结扎术;手术并发症;病残儿鉴定;成残鉴定;手术病发症鉴定;在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中所开展的教育、培训和随访服务;对已出生的缺陷儿的指导服务。

如违反上述承诺,我们将给予批评教育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同时在年度干部绩效考核中予以扣分。存在以权谋私,索、拿、卡、要等情节严重的按有关党纪政纪予以处理。

请领导和同志们予以监督。监督电话:6870589

2016县人口计生委公开承诺书

为优化发展环境,推进人口计生工作更好更快发展,县人口计生委以开展“解放思想塑形象,转变作风促发展”主题活动为契机,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县党代会、人大会精神,努力提升服务水平。现根据县委、政府的统一安排,我代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向社会公开承诺如下:

一、严格政务公开,实行阳光计生

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做到“三公开”。一是及时向社会和公众公开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审批、行政许可、政务服务、奖励扶助等方面的政策及法律法规。二是公开办证、审批程序。三是公开工作人员身份和办公电话,确保人口计生工作阳光运行。

二、强化服务意识,严格责任追究

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强化优质服务意识,提高优质服务水平,努力做到为基层、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方便、优质、快捷的政策咨询、办证服务、技术服务,及时落实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维护育龄群众合法权益。严格实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对执行不严、落实不力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三、坚持廉洁从政,主动接受监督

加强干部职工思想作风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坚决

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纪律,坚决杜绝“索、拿、卡、要”的行为发生。设立举报监督电话受理投诉。对县人口计生委工作人员的投诉举报,在10个工作日内反馈调查情况及处理结果;对其他部门及人员的投诉举报,在15个工作日内反馈调查情况及处理结果。举报监督电话: 。

衷心希望社会各界人士和全县人民群众对县人口计生委履行职责、依法行政、服务质量、工作效率、干部作风等方面进行监督,对政风行风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和建议。

天门市卫生计生委履职尽责公开承诺书 【国家免费计划生育药具服务规范】

一、严格依法行政。坚持执政为民,严格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公开、公正、便民服务,全面落实行政审批“三公开”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一个窗口办理、一条龙服务、一次性办结“三个一”工作理念,对卫生计生依法行政工作中违纪违规的人和事,一经查实,严肃追责,实现责任倒查,并向社会公开处理结果。

二、落实健康惠民政策。着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改善群众就医环境;加大公立医疗改革力度,有效降低人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提高到75%左右,实现省内异地就医结算。落实22种重大疾病保障、实施大病保险、推动疾病应急救助,构筑群众就医保障网;加快推进分级诊疗制度,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全面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所有基层医疗机构落实基本药物、零差价销售。全面落实11类43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开展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对慢性病患者实施有效的健康管理,提高生活质量;突出妇幼健康,实施“妇幼健康服务年”活动,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儿童保健管理,严肃追查医疗机构违反医疗行风建设“九不准”的人和事。

提高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严格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制度。全面落实农村独生女中高考、计生女孩户中考加分等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覆盖面达100%;取消一孩生育服务证申领,简化二孩生育证办理程序,生育证件的办理不设置前置条件;严厉打击“两非”行为;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保障计生群众切身利益。

三、树立良好政风行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六条禁令,狠刹“四风”突出问题,严格“三公”经费管理。坚持问责追责,杜绝出现“中梗阻”、“最后一公里”不到位的现象;对服务群众生冷硬顶推,慵懒散软等问题坚决问责,不守规章制度,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干部,坚决问责,绝不护短,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医药购销领域和卫生计生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整治,规范医疗收费行为。

四、构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廉洁从政,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履行党员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认真开展“三抓一促”活动,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的理念,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坚决做到不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干部职工不违规接受任何形式的礼品、礼金、有价支付凭证。加强监督检查,严查有案不查、选择办案、以案谋私和追责问责不到位、“小官巨腐”等问题。

五、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对卫生计生部门职能、重大卫生计生政策,加强宣传和政策解读。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建立起来访、来信、电话、网络“四位”一体投诉举报平台,坚决做到首访负责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100%进行核查,对查实的问题100%全部依纪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篇五:国家免费计划生育药具服务规范
2016人口计划生育清理工作方案5篇

第1篇:人口计划生育专项清理工作方案【国家免费计划生育药具服务规范】

为建立健全流动人口和户籍人口均等化服务和流动人口综合管理机制,逐年完善服务管理体系,促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方向发展,经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2016年07月至2016年9月,在全县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专项清理活动,特制定此方案。

一、主要目标

以流动人口的需求为根本出发点,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原则,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体系,建立部门间经常性协作机制,增强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合力,对流动人口全面清理,摸清和掌握流动人口底数,进一步推动全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的工作水平。

二、清查对象和范围

本次流动人口清查活动的主要对象,本县区域内0岁以上跨省、跨市县流动人口。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的现役军人以及其它保密单位内的有关人员除外。

清查的范围是建筑工地、住宅小区、出租屋、沿街店铺、集贸市场、娱乐场所等流动人口居住和从业的地方。

三、清查内容和方法

清查内容:主要集中在流动人口婚育情况、落实节育措施状况、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情况以及流动人口规范建档情况。

清查方法:各镇(场)将辖区内所摸底查清的流动人员信息采用入户核查和部门信息比对相结合,由村居委会入户核查所在辖区流动人口信息,收集信息上报镇计生办,住建、房管、工商等流动人口管理相关部门除做好本单位清查工作外,还要积极配合各居委会对住宅小区的清查工作,对部分新建的住宅小区村(居)委会还没有做过整栋登记的,还需要对本地常住人口进行逐户登记。

四、工作步骤

本次集中清查时间为2016年8月3日至9月30日止,分5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3日-8月8日)。根据工作要求,县计生委协调相关职能部门,镇政府(国营农场)牵头,镇(场)分管领导组织实施,向各村(居)委会召开动员会,布置清理任务,积极营造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的社会氛围。做好信息采集的准备工作。

(二)登记摸底阶段(8月9日-8月31日)。以镇场为单位进行登记摸底,镇场计生办联合派出所入户核查,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及暂住证,发现新增流入(出)人口及时登记造册,使用身份证阅读器(移动采集器)提交流管平台;相关职能部门信息共享,应对新的流动人口趋势,将新建的住宅小区进行人员清理是工作重点之一,需要住建局与房管局大力协助,对小区内的流动人口信息进行登记(见附表),并将登记信息按季度上报所在镇政府。

(三)集中整治阶段(9月1日-9月15日)。集中做好补证验证工作。各镇(场)计生办清理核查成年育龄流入人口,对经限期补办后仍不补证的和继续雇用外来人口的,下达催办通知;对在登记造册工作中发现违法计划生育行为,按照《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予以处理。与此同时,还有集中对流动人口进行优质服务,开展免费“三查”服务活动。

(四)规范建档与信息录入阶段(9月16日-9月30日)。对登记摸底、集中整治采集的各类计生信息进行集中整理,《流入(出)人口信息采集卡》、《流入(出)已婚育龄妇女计划生育信息卡》、《出租房屋主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管合同》等卡册,对流动人口建立规范化管理档案,并将所整理档案信息录入pIS系统和提交流管平台。在此阶段,各单位要建章立制,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列入日常管理之中。

(五)检查验收阶段(10月15日-10月31日)。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对各单位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将检查结果列入人口计生工作年终考核内容,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对工作开展不力将进行通报批评。

第2篇: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省2016年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重点治理年工作方案》文件要求,为贯彻落实2016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完成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指标,实现“十二五”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目标,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县“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重点治理年”工作由县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参与实施,明确工作职责,组织开展重点治理年各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接替其岗位的人员负责,不再另行发文。

二、工作目标

通过重点治理年活动,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推动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参与”的领导机制;通过重点治理年活动,充分调动相关职能部门工作积极性,推动相关部门机制建设和制度建设,营造浓厚舆论氛围,依法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下称“两非”);通过重点治理年活动,进一步加强对孕妇的跟踪服务,进一步完善对B超机、人工终止妊娠手术和终止妊娠药物的规范管理,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下降。

三、工作内容

(一)加强目标管理,开展重点约谈。各镇场在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工作过程中,必须加大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工作力度。对主要职能单位实行“责任捆绑、同奖同罚”,对重点镇场和单位开展重点约谈,强化预警预报,强化过程管理。

(二)增强宣传倡导,提升教育效果。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和“圆梦女孩志愿行动”,推动修订村规民约中歧视妇女的条款。要对相关人员集中开展法律法规、医风医德和预防“两非”教育活动,逐级签订预防、抵制和检举“两非”承若书,形成良好社会风气,促进社会性别平等。

(三)提高孕程服务管理水平。要加强乡村计划生育管理服务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规范使用《孕情全程管理和服务情况表》,提高孕情掌握率。加强对重点镇场、重点人群、重点环节的管理,摸清服务底数,规范服务流程,细化服务内容,防止孕情不明原因消失。对孕情不明原因消失的及时立案,追根溯源,严厉打击“两非”。

(四)完善医疗保健、人口计生服务机构、药品批发零售企业的日常管理制度。卫生、人口计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联合组织对当地各类医疗保健机构、人口计生服务机构、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进行全面清查,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督促其进一步完善B超使用管理制度、终止妊娠药物销售和使用管理制度、怀孕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审批制度,有效防止“两非”行为发生。

(五)提高出生人口性别比的数据质量。卫生、人口计生部门要紧密合作、互相支持,完善住院分娩出生人口信息平台数据录入、统计和分析工作,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切实提高出生人口性别比的数据质量。

四、时间安排

3月,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启动会议,计生、公安、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妇联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

3月-8月,开展宣传教育、孕情管理、打击“两非”、制度建设等工作,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正常。

9月,对重点治理年工作进行自评。

10月,迎接省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的考核评估。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场、相关职能单位必须高度重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工作,真正做到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切实组织好重点治理年各项工作。

(二)注重工作实效。必须紧紧围绕稳步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目标,各镇场、相关职能部门要勇于担当,扎实工作,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实现出生人口性别比下降目标。

第3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整治工作方案

一、主要目标

通过开展“药具服务年”活动,扩大宣传倡导,提高流动人口生殖健康知识知晓率;完善服务网络,扩大流动人口药具服务覆盖面,提高药具易得性;强化规范管理,提升药具服务均等化水平,努力打造流动人口药具发放服务和管理工作新亮点。

二、活动时间

2016年10月至2016年4月。

三、活动内容

(一)扩大宣传倡导,提高流动人口生殖健康知识知晓率

全县各级药具管理服务机构要注重宣传先行,拓宽药具宣传范围,扩大药具宣传服务覆盖面。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宣传手段,提高育龄群众的药具认知度,利用各种节庆日、宣传日、主题日。走上街头,深入农村,开展免费药具发放和药具知识宣传活动,帮助流动人口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熟悉药具使用方法,知晓计划生育药具发放点,全面提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服务知晓率和普及率。县计划生育服务站要主动邀请《今日》、县广播电视台等县内主流媒体宣传报道“药具服务年”活动。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根据本辖区流动人口药具工作实际,开展“药具服务年”活动,积极参加国家药具中心和《中国人口报》联合举办的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服务年征文活动,省人口计生委将在《人口》选登我省部分优秀作品。

(二)科学配置,建立流动人口药具供应保障机制

通过对全县药具计划进行合理分析、预算、编报,报全县流动人口使用药具纳入到购调存计划中,摸清流动人口底数,分析流动人口规律,合理地完成流动人口避孕药具的购进、调拨、存储和发放工作,做到保障有力,及时发放,满足需求,做好流动人口药具供应服务,满足流动人口避孕节育、生殖健康需求。

(三)完善服务网络,提高流动人口药具可及率

在摸清流动人口底数及分布特点的基础上,按照合理布局、全面覆盖的要求,在流动人口集聚区域,增设标识明显的药具免费发放点,并将药具发放网点在网站上公布、方便群众查询和获取免费药具,确保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服务全覆盖,提高药具可及性。

(四)强化服务,提升药具服务均等化水平

积极探索多元化的服务模式,提高流动人口育龄群众药具领取的便捷性、易得性和满意度,发放途径上,坚持专兼职药管员发放与用工单位发放相结合,主动上门服务与自动领取相结合、定点发放与流动发放相结合,药具网络发放与社会网络发放相结合。在发放模式上,坚持上门服务(传统式)、定点领取(固定式)等模式与人口宣传日、艾滋病防治、生殖健康日等主题宣传活动现场发放相结合。充分发挥计生协会的作用,组织志愿者队伍,在流动人口居住的出租屋、社区、厂企等发放药具。与医院、政务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协调,设置药具发放点,努力实现药具免费发放公共服务便捷化、人性化和均等化。【国家免费计划生育药具服务规范】

四、活动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10月份)。本次“流动人口药具服务年”活动由县人口计生委流管股、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和县计划生育协会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制定便于实施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为下阶段开展活动做好准备。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6年11月-2016年4月)。

1、摸清底数。结合各乡镇(场)域流动人口分布特点。对使用药具流动人口数量、流动人口药具服务经费投入情况、药具免费发放点、药具发放服务情况进行摸底清查,掌握流动人口药具服务情况,确保此次活动有的放矢。(2016年11月)

2、开展专题调研。以当前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针对流动人口避孕药具发放情况,认真选点调研,对重点行业和关键人群开展流动人口药具服务专题调研,发现、分析、解决流动人口药具服务中的难点和热点问题。(2016年12月)

3、完善网络。进一步创新药具发放模式,拓展药具发放渠道,在主动为流动人口提供送药具上门服务基础上,不断完善药具发放服务网络,在繁华区、商贸区、企业集中区等流动人口集聚区域合理布局、增设药具免费发放点,提高流动人口药具易得性。(2016年1月-2016年2月)

4、加强宣传。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服务年”主题宣传;通过各种渠道主动向社会公开药具免费发放政策、网点布局、获取途径、服务内容、服务电话等信息,宣传普及避孕节育和生殖健康科普知识;与“一路相伴流动人口药具服务年”征文活动相结合,积极宣传流动人口药具服务方面好的经验和做法。(2016年10月-2016年4月)

(三)总结评估阶段(2016年4月-2016年5月)。各乡镇(场)对本地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服务年活动情况进行总结评估,于2016年4月30日前将活动总结(电子版)报县计生委流管股。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药具服务是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重要内容,更是提高群众生殖健康水平的重要抓手,各级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将流动人口药具服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保障人力、物力、财力投入。药管员、流动人口协管员之间要积极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宣传,注重实效。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活动,走进流动人口集中的广场,集贸市场、建筑工地和流动人口居住集中点等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知识宣传、生殖健康咨询等活动。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药具服务宣传报道,进一步扩大服务年活动的社会影响。

第4篇:计划生育两非整治工作方案

为实现"十二五"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目标,根据国家人口计生委、公安部、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总后勤部卫生部、全国妇联关于“出生人口性别比重点治理”工作的部署和《省2016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具体内容》的要求,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专项活动,推动相关部门机制建设和制度建设,营造浓厚舆论氛围,依法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下称“两非”)。进一步完善对出生实名登记、B超机、人工终止妊娠手术和终止妊娠药物的规范管理,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稳步下降。

二、工作内容

(一)查处一批“两非”案件,严肃处理涉案单位及有关负责人。专项行动期间,县人口计生、公安、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妇联等部门要抽调专门人员,统一开展“两非”案件集中整治。要集中开展明查暗访工作,对重点嫌疑机构和黑诊所进行摸排并造册登记,重点监管。在设立公布有奖举报电话的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发动群众参与到专项行动中来,安排专人受理群众举报,对举报的每一条涉案线索都要进行排查,一查到底,对查实的案件要依法从重处理到位。要加强与监察部门的沟通合作,对“两非”案件查处中发现的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及时将线索移交到监察机关查处。对发现弄虚作假或组织实施“两非”行为骗取政府奖金的诈骗行为,要将线索及时移送公安部门进行侦破,坚决依法打击骗取套取奖金的行为。

(二)完善医疗保健、人口计生服务机构、药品批发零售企业的日常管理制度。县卫生、人口计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联合组织对各类医疗保健机构、人口计生服务机构、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进行全面清查,对相关人员集中开展法律法规、职业操守和医风医德宣传教育。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限期整改,进一步完善出生实名登记制度、B超使用管理制度、终止妊娠药物销售和使用管理制度、怀孕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审批制度,有效防止“两非”行为发生。

(三)开展系列宣传倡导活动。专项行动期间,各市县要广泛开展宣传活动,组织协调新闻媒体,通过开设宣传专栏、制作专题宣传片、进行专家访谈、涉案人员现身说法等多种形式,及时报道专项行动进展,曝光“两非”典型案件,通报有关机构和人员受到处罚的情况,对违法份子形成强大的高压态势,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组织领导

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由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配合做好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

四、时间安排

2016年6-7月,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集中整治行动,开展宣传教育、明查暗访、集中清理、重点打击、健全制度和总结自评等工作。

2016年8-9月份,做好迎接省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督查评估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将此次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做好协调,迅速行动,开展工作。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将专项行动重点任务落到实处,不走过场。

(二)强化制度建设。坚持标本兼治,注重将集中整治行动与日常综合治理结合起来。人口计生、公安、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妇联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建立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要全面加强对重点单位和人员的监管,抓好对出生实名登记、B超、终止妊娠药物及怀孕14周以上B超检查和终止妊娠手术等关键环节的管理。

(三)强化宣传教育。在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中,要加强宣传倡导,充分利用各种大众传媒,广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集中整治“两非”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充分认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县人口计生、卫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对相关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增强行业自律,自觉遵纪守法。

第5篇:计生系统学习雷锋集中行动方案

今年3月5日,是毛泽东同志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49周年纪念日,为了弘扬时代雷锋精神、更好的为已婚育龄群众服务,根据《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学习雷锋集中行动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县人口计生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行动意义

雷锋精神是中华民族精神的重要内容,哺育和激励了一代又一代人成长。雷锋精神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顺应了社会进步的时代潮流,彰显了我们党的先进本色,当前,要大力弘扬雷锋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的崇高理想和坚定信念,弘扬雷锋服务人民、助人为乐的奉献精神,弘扬雷锋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精一行的敬业精神,弘扬雷锋锐意进取、自强不息的创新精神,弘扬雷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创业精神。新形势下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大力弘扬雷锋精神,对于激发人们思想道德建设热情,倡导文明新风,提升社会道德水平;对于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形成全民族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对于凝聚干部群众的意志和力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我县人口计生工作更上一个台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活动主题

“学雷锋,讲国策,树新风”,大量弘扬雷锋精神,突出“文明大行动”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创建活动,为国际旅游岛建设营造学雷锋、讲道德、做贡献、促和谐的良好氛围。

三、行动时间

2016年3月

四、行动内容

1、3月上旬,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一次“学雷锋,讲国策,树新风”专专题教育。

2、3月上旬,以“新形势下如何弘扬雷锋精神”为主题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

3、3月中旬,开展创建党建示范点和先进典型评选活动。积极在干部党员中广泛开展争当“学雷锋先进个人”、“业务标兵”活动。

4、3月中旬,向群众宣讲人口计生政策。针对当前群众普遍放映的一些与人口计生有关的热点问题,主要向群众宣传生育政策、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特别是以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二女结扎家庭的奖励为重点进行了宣传。

5、3月中旬,耐心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对于前来咨询的群众,就生殖健康、药具使用、优生优育等方面的知识,要安排相关股室、县服务站医务人员进行耐心解答,指导群众满意为止。

6、3月下旬,成立人口计生志愿者服务队伍。组织人口计生志愿者服务队伍,深入到偏远的乡村,给奖扶对象体验身体,收拾庭院,宣传党的政策;给广大育龄妇女开展妇科病普查诊治,送医送药,宣传保健常识;给外出流动人口办理《婚育证明》、人身保险,宣传维权知识;给四项手术对象上门访线,送去关怀关爱,宣传术后注意事项。

7、3月下旬,开展新闻宣传。利用各地新闻媒体、报刊广播、人口网站等宣传报道人口计生系统开展学习雷锋情况、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

五、具体要求

1、各镇、农场计生办要随着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新变化,人口计生肩负着重要使命和光荣职责,开展学习雷锋精神活动,有利于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热情,引导人们广泛参与学雷锋活动。

篇六:国家免费计划生育药具服务规范
2016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全市计划生育药具工作,进一步提高药具管理服务科学化和信息化水平,根据省、市药具站关于做好全省药具信息化试点推广工作的要求和部署,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家、省、市药具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和要求,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坚持“立足基层,应用为主,资源共享,稳步发展”的指导方针,推进计划生育药具信息化建设健康发展,不断适应新形势下药具工作发展要求,提高全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和服务水平,更好地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优质的避孕药具服务。

二、工作目标

通过信息化试点建设,突破药具发放过程中人与物分离,发放流程与标准不统一的管理瓶颈,解决信息化水平低、统计手段落后、人员信息难以掌握的难题,进一步提高药具统计信息的准确性,药具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实现药具管理工作规范化,服务人性化,管理信息化,发放精细化,宏观决策科学化。

三、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5月15日-5月19日)动员准备阶段。市人口计生委负责协调安装好服务器,各镇乡、街道、开发区要在这一阶段完成信息化试点中硬件和网络配置,梳理药具发放网点、发放模式和2016年度相关账册,核对领取避孕药具育龄群众花名册信息。

(二)第二阶段(5月20日-5月31日)信息系统培训阶段。市人口计生委将邀请市药具站相关人员,集中培训全市镇级药管员,村级药管员由各自镇级药管员完成培训任务,市人口计生委将采取分片上门指导。

(三)第三阶段(6月1日-6月25日)试运行阶段。试运行期间镇村可选择上下一致的一到二个月的药具调拨、发放等数据录入测试,6月底试运行的数据将全部清空。各级对试运行期间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记录并予以总结,6月28日前以镇为单位将发现的问题统一上报至市人口计生委药具管理科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对信息化建设的组织领导。药具信息化建设是全省药具系统2016年的工作要点,也是我市今年一项重点推进工作。各镇乡要增强认识,从思想上确立信息化建设的战略意识,积极争取领导支持,及时协调解决信息化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把人口计生药具信息化建设工作作为一件大事认真抓紧抓好。市人口计生委成立药具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市人口计生委副主任;副组长:市计划生育宣传指导站站长;组员:市计划生育宣传指导站副站长、药管员、。领导小组将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各镇乡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试点工作。

(二)加大信息化建设经费投入力度。各镇乡要积极争取财政对药具信息化建设经费投入,确保各级硬件网络配备、服务器安装维护、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与更新达到信息化试点的标准要求,保障信息系统正常运行,及时完成村级药具管理人员的培训任务。

(三)强化督查指导力度。市人口计生委领导小组将巡回镇(乡、街道、开发区)、村(居)检查指导,解决信息化试点中的具体业务问题。各镇乡要制订工作计划,按日抓进度,乡镇负责人和药具责任人要及时协调解决各自镇、村两级在试点工作中面临的具体困难和问题,保证试点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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