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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机关干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编辑: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09-02    阅读:

公职人员违反计生政策的处理决定
党政机关干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第一篇

公职人员违反计生政策的处理决定(2013-1-16)

广东规定党员干部赴国(境)外超生将被双开

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赴国(境)外超生者,将给予开除党籍和行政开除处分。日前,广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广东省共产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纪律处分规定》(以下简称《处分规定》)。针对部分党员干部将赴港生育作为规避超生手段的做法,作出明确的处分规定。其中规定:“夫妻双方均为内地居民,不符合《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再生育条件而赴国(境)外生育子女的,将被给予开除党籍和行政开除处分”。 涉嫌超生但拒不配合调查要撤职

1998年8月4日,广东省纪委、省监察厅曾制订并颁布实施了《关于共产党员、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纪律处分的暂行规定》(简称《暂行规定》)。2008年,广东也曾开展计划生育违法行为的清理活动,依照《暂行规定》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党员干部,并逐步将落实计生政策转化为对党员干部的政治纪律要求。

省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1998年《暂行规定》对涉嫌超

生但拒不配合的对象没有直接有力的干预手段,导致实践中超生案件认定难、处理难等问题。为此,《处分规定》专门设置了针对性措施,规定:“对有一定证据证明超计划生育但拒不配合进行亲子鉴定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行政撤职处分”。此外,1998年的《暂行规定》将非法实施节育手术、胎儿性别鉴定的违法责任设定为撤销党内职务或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行政降级或撤职、开除处分,责任种类过多,执法人员的自由裁量权过大,影响了实际执行效果。为此,《处分规定》比照《计生条例》和党纪政纪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统一设定为开除党籍和行政开除处分。

《处分规定》明确规定对违规生育的13种行为应当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而其中明确规定,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出现“夫妻双方均为内地居民,不符合《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再生育条件而赴国(境)外生育子女的”等几种情况的,将一律被处以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在明确对违纪违规党员、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处分的同时,《处分规定》还明确规定了对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或管理人员因不适当履行岗位职责造成一定后果的12种行为,应当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

被处分人不服有权提出申诉

《处分规定》突出程序规范。执行计划生育是严肃的国策问题,处理党员干部也是关系个人政治生命的重大问题,

必须事实清楚、程序严谨。为此,《处分规定》明确规定“依照规定应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关纪检监察机关、受处分人所在单位党组织或者任免机关应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办理”,并特别指出被处分人对党纪、政纪处分决定不服的有提出申诉的权利,体现了对管理对象合法权益的尊重和维护。

处罚措施

未结婚登记生第一胎子女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处分规定》明确规定对违规生育的13种行为应当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其中包括:符合生育第一胎子女条件但未按规定办理生育登记手续而生育的;符合再生育一胎子女条件,但未办理再生育审批手续而生育或者未依法办理收养登记手续收养子女的;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一胎子女的;婴儿出生后下落不明又无法说明确切原因或自报新生儿死亡但不能提供合法证明的,按弃婴论处;无法提供本人计划生育有效证明又拒不接受组织调查,妨碍计划生育工作正常开展的;对有一定证据证明超计划生育但拒不配合进行亲子鉴定的。

未结婚登记生育二胎将被“双开”【党政机关干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出现以下几种情况的,将一律被处以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包括:违反人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的;政策外怀孕拒不落实补救措施或拒不提

供孕检结果,或外出躲藏而造成政策外生育的;使用虚假计划生育证明或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计划生育证明而政策外生育的;未办理结婚登记生育第二胎以上子女的,或有配偶又与他(她)人违反规定生育的;夫妻双方均为内地居民,不符合《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再生育条件而赴国(境)外生育子女的;弃婴、溺婴的,或者遗弃、送养子女后再生育的;生育一个子女后未依法办理收养登记收养子女的。 非法实施胎儿性别鉴定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处分规定》明确规定了对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或管理人员因不适当履行岗位职责造成一定后果的12种行为,应当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其中包括:非法组织进行或者非法为他人施行计划生育手术、胎儿性别鉴定、人工终止妊娠或其他破坏节育措施行为的;为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生育的对象实施人类生殖辅助技术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医务人员实施假节育手术,或者进行假医学鉴定、出具虚假计划生育证明的;伪造、变造、买卖计划生育证明或病残儿医学鉴定证书的;隐瞒、容留、包庇、协助、强迫子女或他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造成政策外生育的;参与或煽动群众侮辱、威胁、围攻、殴打依法执行公务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妨碍依法执行公务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发放《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批准再生育的;在计划生育和人口统计工作中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的。

基层党员干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情况调研报告
党政机关干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第二篇

基层党员干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情况调

研报告

计划生育是基本国策,人口计划生育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近三年,我街纪工委在街党工委和办事处的领导下,结合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月活动,联合街计生办加大对党员干部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虽未发生基层党员干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个案,但从日常管理工作和干部群众反馈信息,基层党员干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问题不容忽视。

一、现状和难点

(一)个别基层干部抓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不强。通过调研了解,目前个别基层干部存在不想抓、不愿抓、不敢抓计划生育工作的思想,工作主动性不强。不想抓,是因为顾虑村、居委三年换届的影响,得罪一个超生户,等同得罪一个家族,个别干部怕失票子、丢位子。不愿抓,是亲缘关系盘根错节,抛不开情面,放不开手脚。

(二)违法生育手段多,隐蔽性强。个别基层党员干部为达到违法生育、逃避党纪国法制裁的目的,想方设法,不择手段,极力钻政策空子。有的办理假离婚或在妻子政策外怀孕后办理协议离婚,对外宣称已离婚,但实际上仍然保持夫妻关系以达到违法生育的目的;有的违法生育后将孩子户【党政机关干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口落在他人名下或落假双胞胎户口;有的办理异地落户等。

(三)调查认定手段单一,调查取证难。目前人口计生行政执法调查认定手段单一,亦受执法权限、调查手段及措施限制,尽管疑点较多,违法生育的可能性较大,在查处时,若遇到当事人抵触情绪强,明确拒绝配合或有意回避办案人员,例如拒绝到谈话地点、不理睬办案单位的通知、拒绝签字等,难以查实其违反计划生育政策问题。

(四)受传统生育观念影响,思想认识不到位。受我国基本国情和传统思想的影响,群众的婚育观念、生育愿望与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之间,仍存在比较突出的矛盾。特别是个别党员干部党性修养不高,对党员身份不重视,对党纪政纪处分抱无所谓的态度。

(五)党员流动性大,计生监管存在“真空”和“断层”地带。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跨地域的人才交流,加大了党员日常管理有效性和延续性的强度和难度,导致党员流出地和接收地对党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情况监管的缺位和失位现象。

二、原因分析

进一步分析原因,主要体现为:一是计生生育政策宣传力度不到位,时效性不强,二是党员思想不到位,存在“躲、避、拒、拖”情绪,三是村居干部思想不到位,存在畏难情绪,相互推诿、扯皮,当“老好人”情况,四是治理违法生

育的机制不够完善。

三、对策建议

(一)根据新形势、新情况计生生育的特点和难点,创新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如建立纪委、组织、宣传、计生、公安,卫生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信息互通,联合执法,构建违法计生综合治理组织网络,为发现、查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提供坚强组织保障;进一步建立健全利益导向机制,重点是加快建设社会保障体系和加快完善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逐步扩大覆盖面,在一些惠民利民的政策设计上要考虑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倾斜,对超生户进行限制。

(二)是要加强宣传教育,形成遵纪守法氛围。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觉悟,使他们自觉、模范地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尤其是街道、村居不仅要加大对群众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的正面宣传力度,还要加强反面警示教育。对党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典型个案要及时通报,引导党员通过反面典型,吸取教训。此外,要特别重视经常教育和引导村居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树立起强烈的政治意识和组织意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充分调动起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每个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执行,积极宣传基本国策,带动和帮助子女、亲属及群众

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努力形成遵纪守法的良好氛围。同时,要提高党员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好党内监督工作的责任和权利,勇于揭露和纠正本单位、本组织或党员的缺点、错误,及时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事实。

(三)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纪委、广东省监察厅关于共产党员、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纪律处分的暂行规定》,加大查处力度,严惩违法生育党员干部。积极探索党员干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案件查办缺位认定模式,对于违纪党员不配合组织调查处理或无法联系的案件,只要证据充分,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在通过将被调查人涉嫌的违纪事实和被调查人的权利义务在指定的范围内向被调查人和广大党员群众进行公告,被调查人和广大党员群众没有发表建议意见的,就认定被调查人对公告的违纪事实无异议,被调查人放弃相关权利,被调查人认可其缺位而无法履行的程序手续完备。实现在被调查人缺位的情况下,对被调查人作出处分,进而形成从严惩处违法生育党员干部的高压态势,切实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

(四)加强党员干部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各相关部门要把党员干部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强化对党员干部及其配偶的孕、透查管理,提高透查质量,特别是加大对行政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及其配偶的监督管理,堵塞

漏洞,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党员干部违法生育隐患。建立特殊人群违法生育档案制度,凡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干部、村居干部违法生育后在晋职晋级、评优评先、干部培养、考察学习等方面给予限制性规定。

(五)坚决执行村社党员干部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实行“一票否决”;坚持股民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实际情况与村社年终股份分红以及有关福利待遇挂钩;建立健全“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相关配套制度。

(六)加强党员流出和接收管理工作。各党支部根据就近便利原则,确定责任心强、工作热情高、熟悉情况的支委成员或党员骨干与流动党员一对一或一对多结成联系对子,定期与外出流动党员和流入地党组织联系沟通,掌握其动态。在接收党员工作中,相关部门和经办人要通过查阅计生证明(件)、核查计生电子信息化管理系统、电话查证等方式,严把前置审查关口。

2016基层党员干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情况调研
党政机关干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第三篇

基层党员干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情况调研

计划生育是基本国策,人口计划生育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近三年,我街纪工委在街党工委和办事处的领导下,结合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月活动,联合街计生办加大对党员干部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虽未发生基层党员干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个案,但从日常管理工作和干部群众反馈信息,基层党员干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问题不容忽视。

(一)现状和难点个别基层干部抓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不强。通过调研了解,目前个别基层干部存在不想抓、不愿抓、不敢抓计划生育工作的思想,工作主动性不强。不想抓,是因为顾虑村、居委三年换届的影响,得罪一个超生户,等同得罪一个家族,个别干部怕失票子、丢位子。不愿抓,是亲缘关系盘根错节,抛不开情面,放不开手脚。

(二)违法生育手段多,隐蔽性强。个别基层党员干部为达到违法生育、逃避党纪国法制裁的目的,想方设法,不择手段,极力钻政策空子。有的办理假离婚或在妻子政策外怀孕后办理协议离婚,对外宣称已离婚,但实际上仍然保持夫妻关系以达到违法生育的目的;有的违法生育后将孩子户口落在他人名下或落假双胞胎户口;有的办理异地落户等。

(三)调查认定手段单一,调查取证难。目前人口计生行政执法调查认定手段单一,亦受执法权限、调查手段及措施限制,尽管疑点较多,违法生育的可能性较大,在查处时,若遇到当事人抵触情绪强,明确拒绝配合或有意回避办案人员,例如拒绝到谈话地点、不理睬办案单位的通知、拒绝签字等,难以查实其违反计划生育政策问题。

(四)受传统生育观念影响,思想认识不到位。受我国基本国情和传统思想的影响,群众的婚育观念、生育愿望与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之间,仍存在比较突出的矛盾。特别是个别党员干部党性修养不高,对党员身份不重视,对党纪政纪处分抱无所谓的态度。

(五)党员流动性大,计生监管存在“真空”和“断层”地带。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跨地域的人才交流,加大了党员日常管理有效性和延续性的强度和难度,导致党员流出地和接收地对党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情况监管的缺位和失位现象。

进一步分析原因,主要体现为:一是计生生育政策宣传力度不到位,时效性不强,二是党员思想不到位,存在“躲、避、拒、拖”情绪,三是村居干部思想不到位,存在畏难情绪,相互推诿、扯皮,当“老好人”情况,四是治理违法生育的机制不够完善。

根据新形势、新情况计生生育的特点和难点,创新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如建立纪委、组织、宣传、计生、公安,卫生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信息互通,联合执法,构建违法计生综合治理组织网络,为发现、查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提供坚强组织保障;进一步建立健全利益导向机制,重点是加快建设社会保障体系和加快完善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逐步扩大覆盖面,在一些惠民利民的政策设计上要考虑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倾斜,对超生户进行限制。

要加强宣传教育,形成遵纪守法氛围。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觉悟,使他们自觉、模范地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尤其是街道、村居不仅要加大对群众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的正面宣传力度,还要加强反面警示教育。对党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典型个案要及时通报,引导党员通过反面典型,吸取教训。此外,要特别重视经常教育和引导村居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树立起强烈的政治意识和组织意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充分调动起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每个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执行,积极宣传基本国策,带动和帮助子女、亲属及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努力形成遵纪守法的良好氛围。同时,要提高党员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好党内监督工作的责任和权利,勇于揭露和纠正本单位、本组织或党员的缺点、错误,及时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事实。

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广东省纪委、广东省监察厅关于共产党员、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纪律处分的暂行规定》,加大查处力度,严惩违法生育党员干部。积极探索党员干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案件查办缺位认定模式,对于违纪党员不配合组织调查处理或无法联系的案件,只要证据充分,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在通过将被调查人涉嫌的违纪事实和被调查人的权利义务在指定的范围内向被调查人和广大党员群众进行公告,被调查人和广大党员群众没有发表建议意见的,就认定被调查人对公告的违纪事实无异议,被调查人放弃相关权利,被调查人认可其缺位而无法履行的程序手续完备。

实现在被调查人缺位的情况下,对被调查人作出处分,进而形成从严惩处违法生育党员干部的高压态势,切实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

加强党员干部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各相关部门要把党员干部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强化对党员干部及其配偶的孕、透查管理,提高透查质量,特别是加大对行政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及其配偶的监督管理,堵塞漏洞,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党员干部违法生育隐患。建立特殊人群违法生育档案制度,凡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干部、村居干部违法生育后在晋职晋级、评优评先、干部培养、考察学习等方面给予限制性规定。

坚决执行村社党员干部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实行“一票否决”;坚持股民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实际情况与村社年终股份分红以及有关福利待遇挂钩;建立健全“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相关配套制度。

加强党员流出和接收管理工作。各党支部根据就近便利原则,确定责任心强、工作热情高、熟悉情况的支委成员或党员骨干与流动党员一对一或一对多结成联系对子,定期与外出流动党员和流入地党组织联系沟通,掌握其动态。在接收党员工作中,相关部门和经办人要通过查阅计生证明(件)、核查计生电子信息化管理系统、电话查证等方式,严把前置审查关口。

【党政机关干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2016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方案(共4篇)
党政机关干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第四篇

第1篇

一、考核权限

(一)市对市直部门履行计生工作职责情况、各县区(含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结合省考核情况对各县区进行综合评价。

(二)市对各乡镇进行综合考核。主要内容包括:市“月积分”考核,全市重点工作情况调查,人民来信来访调查,全省考核,省委托市进行工作质量考核。县区每年对乡镇考核不超过3次,考核结果以县区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文件上报市人口计生委。考核结果共享,县级占一定比例。

(三)市直相关部门履行计生工作职责情况、城市和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综合治理性别比工作、科技工作考核依据本方案。

二、考核主要内容、权重及获取方式【党政机关干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一)县级综合考核内容及权重(总分100分)

1、农村地区人口计生工作(70分,主要为各乡镇得分)

2、城市和流动人口计生工作(20分)

3、党政保障线(10分)

(二)乡镇综合考核内容及权重(总分100分)

1、稳定低生育水平(20分)

2、全员人口质量(10分)

3、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考核(10分)

4、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10分)

5、关爱女孩综合治理性别比(20分)

(1)性别比、二多孩早孕发现率、孕情掌握率(10分),由计统科提供;

(2)“两非”案件、人口信息交流平台(10分),由宣教科提供。

6、群众满意度(10分)

7、保障措施(20分)

(1)计划生育“村为主”(5分)

(2)社会抚养费征收(4分)

(3)计生利益导向(8分)

(4)计生队伍建设(3分)

以上为“月积分”主要内容。

(三)指标获取方式

1、考核指标通过数据网上查询、抽样调查、专项调查和信访及有奖举报调查等方式获取。

2、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长效节育措施完成率、政策内孕情掌握率、早孕发现率、出生人口性别比指标,采用全员数据,并以样本点上报误差修正扣分。

三、考核制度和纪律

对乡镇考核实行“五公开、一自理、一监督”制度,即考核内容、考核方法、调查结果(现场反馈)、调查纪律、评分标准公开;调查组用餐自理;考核工作的全过程接受社会、新闻媒体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县、乡级党政领导和计生部门人员禁止到考核现场。严禁被考核单位向考核人员送礼品、礼金或向手机充值,被考核单位违规违纪将被通报全市,并直接纳入“重点管理”,违规违纪人员交由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被考核单位不得跟踪调查组,不得干扰调查,不得以各种方式反调查,不得提供虚假证明。否则一经调查组确认,按干扰调查予以扣分。

四、加分与减分

(一)加分

1、为省工作会议提供现场的,参照省加分情况为县、乡相应加分;

2、为市工作会议提供现场的县、乡均加1分;

3、当年在全省考核中综合工作获得表彰的县区加3分;获得全国优质服务县(站、所)的加3分;获得全省优质服务县的县区加2分;获得全省优质服务站(所)的加1分;其它单项工作获得省以上表彰的县区加1分。

以上三项加分不超过5分。

(二)减分

1、干扰调查及与抽样调查有关的违纪违规事项,按省考核方案执行。

2、违法行政和重大恶性事件的减分

(1)因严重违反人口计生工作群众纪律,严重损害群众利益或弄虚作假造成恶劣影响的,扣6分;省、市领导批示查实的,加扣2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报经市领导批准,直接列入“重点管理”。

(2)非法关押或殴打群众的,非法扣押或损坏群众财产的,每起扣2分;乱收费、乱罚款或违反计划生育合同规定收取合同违约金的,每起扣1分。上述事件情节严重的每起加扣1分;上述行为未按上级行政部门要求纠正的,每起加扣1分。

(3)县站、乡所在计生技术服务中发生医疗责任事故的扣2分;出现重大责任事故或未按规定及时上报的予以“一票否决”。

(4)信访或平时调研出现出生、节育、“三项制度”、“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误差的每例扣1-3分(一、二孩错漏每例扣2分,多孩错漏报每例扣3分,上环虚报、错报每例扣1分,结扎虚报、错报每例扣2分,补救措施虚报每例扣1分,“三项制度”资格确认和资金发放误差、“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资格确认误差每例扣2分)。

3、县区调整计生委主任没有事先征求市人口计生委意见的,扣2分。

4、乡镇在省考核中出现问题的,按照省考核标准加倍扣分。

上述累计减分不超过15分。确认办法如下:

(1)抽样调查时,经3名以上群众分别反映并经调查组查实确认的;

(2)有信访举报经市查实的;

(3)由市人口计生委调研、检查和督查时查实的;

(4)上级部门或领导交办查实的。

5、信访工作实行倒扣分。

五、奖励与处罚

(一)市直相关部门

1、市直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驻宿单位,根据人口和计划生育履职情况,评选“人口和计划生育特殊贡献单位”10个,各奖励人民币10000元;评选“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40个,颁发奖牌。

2、对市直部门、本系统干部职工计划生育管理不严致使政策外生育的,或对政策外生育人员未能按《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处理到位的,予以“一票否决”,取消各项工作评先资格。

【党政机关干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二)县区(含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区、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1、按省、市年度综合考核成绩,位居全市前两位的县区,评为“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县区”,各奖励人民币50000元(县、区五职责任人)。

2、对城市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获得第一名的县区,各奖励人民币20000元(县、区五职责任人)。

3、对获得省政府和省计生工作领导小组表彰的市、县区,予以嘉奖,并按省奖金的同等数额予以奖励。

4、对未完成与市政府签订的责任目标的县区,予以通报批评,五职责任人每人处罚人民币2000元。

5、在省考核中未获综合奖且位次后退的县区,予以通报批评,五职责任人每人处罚人民币2000元;被列为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单项预警”的县区,予以通报批评,五职责任人每人处罚人民币3000元;被列为“重点帮助”的县区,取消计划生育工作评先资格,五职责任人每人处罚人民币5000元;被列为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重点管理”的县区,五职责任人实行“五不”(不调动、不提拔、不评先、不晋级、不调资),每人处罚人民币10000元;2016年全年人口计生工作如未实现进入皖北前三的目标,综合排位最后一名的县区党政分管负责人一年内不能调整工作。

(三)乡镇(街道办事处)

1、奖励

(1)根据综合考核成绩,对15个整体工作先进的乡镇,评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各奖励人民币25000元(乡、镇五职责任人)。同时县区按市奖金的同等数额予以奖励。

(2)对流动人口计生工作(街道、乡镇各2个、城关镇1个)、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5个)、群众满意度(5个),共15个乡镇(街道、城关镇)予以表彰,各奖励人民币10000元(乡、镇五职责任人)。

(3)评选优秀乡镇(街道)分管负责人、计生办主任、计生服务所长、计生微机员各10名,优秀村(居)书记(主任)、计生村专干100名,共140名优秀个人,每人奖励人民币1000元。

2、“重点管理”、“重点帮助”和“单项预警”

(1)“重点管理”单位5名。全市计划生育综合考核排序后5名或因行政侵权引发重大恶性案件的乡镇,列为全市“重点管理”单位,予以“一票否决”,对其五职责任人诫勉一年,诫勉期间实行“五不”(不调动、不提拔、不评先、不晋级、不调资),并每人处罚人民币3000元。

(2)“重点帮助”单位5名。全市计划生育综合考核,位居各县区最后一名(最后一名被纳入“重点管理”的,往后顺延)的乡镇,予以“重点帮助”,每人处罚人民币2000元。

(3)对流动人口计生工作后3名乡镇,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后3名乡镇,予以通报批评,最后一名的列为“单项预警单位”;群众满意度工作后3名乡镇,列为“单项预警”单位;“单项预警”单位,参加全市计划生育“重点管理(帮助)”单位座谈会。

(4)对连续两年列为“重点帮助”单位的,纳入全市“重点管理”单位;对连续两年列为全市“重点管理”单位的,其五职责任人予以免职;2016年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如未实现进入皖北前三的目标,综合排位最后一名乡镇五职责任人予以免职。

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全市总体部署和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政务公开、统筹推进,紧紧围绕行政权力透明运行、规范审批服务行为,建设阳光和谐计生,不断提高全市人口计生系统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水平,为建设“实力、活力、和谐、幸福”创造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二、宣传重点

重点宣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和中共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宣传人口计生部门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主要做法;宣传信息公开、办事公开的典型经验;宣传人口计生干部热情服务人民群众的先进事迹。

三、宣传形式

通过新闻媒体、网站、政务公开栏等各种渠道广泛开展宣传,积极营造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良好舆论氛围。

(一)新闻媒体宣传。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的作用,深入宣传报道全市人口计生系统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二)门户网站宣传。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以及信息公开平台作用,发布消息、集中宣传。

(三)计生阵地宣传。在各地计生服务站所、人口学校等计生宣传服务阵地,放置宣传材料,充分宣传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相关内容。

(四)学习培训宣传。通过工作会议、座谈会等以会代训形式,集中学习中办发。

(五)其他形式宣传。通过开辟宣传专栏、设置宣传橱窗、“计讯通”短信平台、开展宣传微博等多种形式,多途径扩大宣传效果,提高群众对全市人口计生系统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的认知度。

四、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5月20日-5月30日)。根据全市活动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宣传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全面做好集中宣传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5月20日-7月20日)。围绕活动的指导思想和重点内容,积极利用多种形式和手段集中开展宣传,确保活动有声有色,富有成效。

第三阶段:总结检查(7月20日-7月30日)。及时掌握活动进展情况,做好相关信息报送和反馈,积极推广典型经验,做好集中宣传活动的总结完善。

五、相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集中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周密部署。要紧密结合人口计生工作实际,贴近育龄群众,科学确定活动内容和具体方式,围绕群众关心的问题组织宣传,提高群众满意度,确保活动顺利实施。

(二)切实强化责任。市人口计生委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集中宣传活动由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委办公室做好牵头抓总工作,各科站配合做好各项具体工作。各县区要根据市人口计生委和县区政务公开部门的要求,扎实有效组织好宣传活动。

(三)切实总结提高。要认真总结集中宣传活动,对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典型经验和做法要予以及时推广,并报送至市人口计生委办公室;对宣传活动中收集到的群众问题要进行认真汇总分析,并切实加以改进。

第3篇 【党政机关干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一、考核权限

(一)市对市直相关部门履行计生工作职责情况、各县区农村地区人口计生工作、城市和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综合治理性别比工作、科技工作进行考核,并结合省考核情况对各县区进行综合评价。

(二)市对各乡镇按“市县结合、结果共享”的原则进行综合考核。市级考核占60%。主要内容包括:农村地区人口计生工作抽样调查(市级半年、年终两次考核,省查样本点,人民来信来访调查点,平时调查);全市重点工作情况调查。县级考核占40%。县区每年对乡镇考核不超过3次,考核结果应以县区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文件上报市人口计生委。

(三)市直相关部门履行计生工作职责情况、城市和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综合治理性别比工作、科技工作考核方案另定。

二、考核主要内容、权重及获取方式

(一)县级综合考核内容及权重(总分100分)

1、农村地区人口计生工作抽样调查(70分)

2、城市和流动人口计生工作(20分)

3、技术服务机构建、管、用情况(5分)

4、“合格村”示范达标情况(5分)

5、信访扣分和性别比案件得分

(二)乡镇综合考核内容及权重(总分100分)

1、市考核(百分制打分,按60%计算)

(1)人口计生工作规范服务活动(15分)

(2)农村地区人口计生工作抽样调查(75分)

全市上半年人口计生工作考核(30分);全市年终全市人口计生工作考核(45分)。

全市两次考核采取随机抽样调查的方式,省、市未抽查到的乡镇,按主要工作数据进行打分。

(3)乡所、村室建、管、用情况(10分)

2、县区考核(百分制打分,按40%计算)

(三)指标获取方式

1、考核指标通过WIS数据不定期调查、专项调查和有奖举报调查核实等方式获取。城市及农村考核数据共用。

2、调查时限从考核当月上溯一年,样本点小区育龄妇女漏档和出生错漏报以个案纳入WIS信息误差。

3、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长效节育措施到位率、出生人口性别比指标,采用WIS库数据,并以样本点上报误差修正和扣分。

三、考核制度和纪律

对乡镇考核实行“五公开、一自理、一监督”制度,即考核内容、考核方法、调查结果(现场反馈)、调查纪律、评分标准公开;调查组用餐自理;考核工作的全过程接受社会、新闻媒体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县、乡级党政领导和计生部门人员禁止到考核现场。严禁被考核单位向考核人员送礼品、礼金或向手机充值,被考核单位违规违纪将被通报全市,并直接纳入“重点管理”,违规违纪人员交由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被考核单位不得跟踪调查组,不得干扰调查,不得以各种方式反调查,不得提供虚假证明。否则一经调查组确认,将加倍扣分。

四、加分与减分

(一)加分

1、为省工作会议提供现场的,参照省加分情况为县、乡相应加分;

2、为市重点工作会议提供现场并有经验推广的县、乡均加2分,进行经验交流的县、乡均加1分;

3、在上年度全省综合考核中晋类的县区加3分,综合工作获得省以上表彰的县区加2分,单项重点工作获得省以上表彰的县区加1分;

4、2016年度乡所改建、新建达到国家标准并投入使用的加3—5分;

5、性别比案件得分。

县区、乡镇累计加分不超过12分。

(二)减分

1、干扰调查及与抽样调查有关的违纪违规事项,按省考核方案执行。

2、违法行政和重大恶性事件的减分

(1)因严重违反人口计生工作群众纪律,严重损害群众利益或弄虚作假造成恶劣影响的,扣6分;省、市领导批示查实的,加扣2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报经市领导批准,直接列入“重点管理”。

(2)非法关押或殴打群众的,非法扣押或损坏群众财产的,每起扣2分;乱收费、乱罚款或违反计划生育合同规定收取合同违约金的,每起扣1分。上述事件情节严重的每起加扣1分;上述行为未按上级行政部门要求纠正的,每起加扣1分。

(3)县站、乡所在计生技术服务中发生医疗责任事故的扣2分。

(4)瞒、漏报重大责任事故或未按规定及时上报重大紧急问题信息的扣2分。

(5)平时调查出现节育误差的每例扣2分,出现出生误差的每例扣4分。

上述5项累计扣分不超过8分。确认办法如下:

(1)抽样调查时,经3名以上群众分别反映并经调查组查实确认的;

(2)有信访举报经市查实的;

(3)由市人口计生委调研、检查和督查时查实的;

第4篇

一是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继续坚持和实行人口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人口计生“党政线”、“部门线”和“计生线”考评工作,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度。充分发挥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协调相关部门落实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相关职责。按照“人口和计划生育财政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投入增长幅度”的要求,争取各级财政继续加大对人口计生事业的投入。进一步完善人口计生工作“村为主”工作机制,通过抓基础促平衡、抓难点促提升、抓诚信促和谐,全力稳定低生育水平。积极推进“金人工程”建设,规范人口信息统计管理,加强业务数据分析预测,逐步提高决策支持、基层应用和服务群众的能力。

二是坚持依法行政,建立和完善利益导向体系。继续开展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创建、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创建活动。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坚持规范执法,突出便民维权,方便群众办事。坚决杜绝大月份引产、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事件发生,积极处理好计划生育有关信访工作,及时排查矛盾隐患,化解矛盾纠纷,着力打造“和谐计生”。加强利益导向体系建设,全面实施计划生育民生工程,及时足额兑现各项计生法定奖励措施,积极构建以计划生育法定奖励为基础,以计划生育民生工程为主导,以人口基金为补充,以政策兼容为重点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让计划生育家庭得到更多实惠。

三是全面开展优质服务工作,努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不断完善县、乡、村三级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建设,推动人口计生公共服务提质提速。以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为重点,大力提升优生健康检查工作质量和目标人群覆盖面。通过实施“六千人才工程”和“拔尖人才计划”,加强对技术服务人员的职业培训,不断提升服务能力。指导、县开展计划生育国家、省优质服务先进县创建活动。

四是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建立健全人口计生公共服务体系。加强流动人口统计数据质量监管与评估,实行定期通报制度。完善城区人口计生工作“网格化管理”,推动城市生活e站功能发挥,着力加强城市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突出区域协作,完善“统筹管理、信息共享、双向考核、服务均等”工作机制,加快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

五是发挥宣传教育先导作用,大力推进人口文化建设。全面加强基本国策的高层倡导、社会动员、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围绕人口计生各项任务和重点工作,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介,扎实做好宣传报道工作,不断增强人口计生工作正能量。深入推进“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加强亮点发掘和典型培树。全面完善出生实名登记和B超实名登记制度,深入开展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有效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势头。

六是加强队伍职业化建设,提升队伍的整体能力。进一步加大全市人口计生队伍职业化建设力度,不断探索队伍建设制度化、常态化的有效途径。严格按照宿办秘〔2016〕72号文件要求,乡镇级按照两个“万人一干”和两名专业微机员的要求配备人员,着力解决好乡镇计生服务所非技术人员占编问题,医学专业技术人员比例必须达到100%。继续抓好专业技术人员分级培训、分层岗位练兵和人才引进工作。扎实推进生殖健康咨询师培训和考试工作。

七是加强党风廉政和政风行风建设,树立人口计生干部新形象。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规定要求,推进效能建设,突出政务公开,切实转变作风、端正学风、改进文风。积极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持续开展,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做好对专项经费使用的督查工作,加大对案件的督查督办力度,积极治理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坚持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精神为主线,以“服务中心、服务基层、建设队伍”为主题,全面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认真组织开展主题实践教育活动,推动创先争优活动不断深入。

2016公职人员违法生育治理方案
党政机关干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第五篇

为进一步规范生育行为,整顿生育秩序,维护党纪国法和计划生育国策的严肃性。根据《关于深入开展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村(居)干部和名人、富人违法生育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龙计生领字〔2016〕13号)文件要求,结合本局实际,决定在全局开展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违法生育清查处理的专项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重点

清查违法生育的重点时间段:2002年9月1日起至今。

清查违法生育的对象是:全局干职工。

2002年9月1日之前违反政策超生的共产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仍在清查之列。

二、目标任务

认真落实《2016年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及上级目标任务,扎实开展清查工作。对违法生育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坚决依法处理,切实维护生育政策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三、实施步骤

(一)自查阶段(2016年7月)。对2002年9月1日起至今违法生育的国家公职人员、党员干部进行自查。对有信访举报的公职人员和单位职工的生育情况进行张榜公布。同时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接受群众监督。局设立公开举报电话为:局办公室:,举报邮箱:,并为举报者保密。

(二)清查处理阶段(8-10月)。对清查出的违法生育的党员、干职工按照其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和违法生育时的政策规定进行处理。违法生育行为已处理到位的不再追究,处理不到位的,要继续处理,做到落实节育措施、社会抚养费征收、党纪政纪处分三到位。

四、组织领导

专项治理工作在县民政局违法生育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对群众举报,线索清晰的领导小组要认真开展调查,一查到底;对调查,属政策外生育的,依法依规办理,落实有关措施;对经调查,属诬告的,要通过适当方式,公布实情,给予正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县民政局违法生育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案情,部署工作,解决实际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专项治理行动全面覆盖,不留死角。

(二)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LED、宣传栏、召开动员会等形式,大力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专项治理活动的重大意义,形成强大的依法依纪查处违法生育的舆论声势。局专项治理举报电话:。

(三)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在专项治理行动中,要严格依法办事,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办案,坚持文明执法,维护党员干部职工的合法、正当权益。严禁搞强迫命令和诱导逼供,防止采取简单、粗暴的工作方法,杜绝恶性案件的发生。

2015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6篇
党政机关干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第六篇

第一篇随着单独政策放开,群众生育观念发生了改变,加上省考核方案的变化和机构改革带来的诸多问题,我们必须通过转型,扎扎实实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2015年,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总的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结合群众教育实践活动,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不变,一把手负总责不变,一票否决制不变”,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突出苦干实干,打造特色亮点,强基固本,创新发展,努力开创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和谐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一、工作目标以“争市第一,保国优、保省优”为工作目标,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以内;符合政策生育率87%以上;出生人口性别比高出正常值的,高出部分下降10%以上;综合措施落实率95%以上;上级奖扶政策100%落实到位;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覆盖率90%以上;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70%以上。二、主要措施2015年,我县人口计生工作要严格落实国策精神、上级考核标准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坚持“三为主”,突出“三个重点”,健全“三项机制”,实现“争市第一、保国优、保省优”的工作目标。1、坚持“三为主”。一是坚持宣传教育为主。要在宣传舆论引导上下功夫,优化户外宣传环境,督促乡村及时更新、维护宣传标牌、标语,确保宣传效果。继续开展多形式、多方位的大型宣传活动,让广大干部群众牢固树立国策意识。二是坚持避孕节育为主。及时向育龄夫妇提供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服务,提高药具的使用率,最大限度地降低意外妊娠,有利于育龄妇女的身心健康,确保人口计划的完成。三是坚持经常性工作为主。坚持抓计划生育宣传教育、节育措施落实、信息及时上报和奖扶政策确认兑现等经常性工作,对各项业务指标实行督查提高、分月通报,从而使计划生育的各项工作做得深入细致,齐头并进。2、突出“三个重点”。一是控制人口增长。一方面,抓四大手术的落实。要切实抓好手术集中活动的开展,对手术费用实行全免,全方位地为育龄群众提供技术服务,说服引导育龄群众自觉、自愿进站进所落实四大手术。另一方面,抓分月管理到位。继续对各项业务指标、“两非”任务、社会抚养费征收、“两公人员”违法生育查处、信访办理等工作,实行分月管理,确保各项业务指标、工作任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再一方面,抓后进单位督促和指导到位。对计划生育后进单位实行重点管理、定期督查、跟踪调查,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到位,以此提高工作水平,促使全县人口计生工作均衡发展。二是开展优质服务。首先,要加强计生队伍建设。通过办培训班、开展“大比武”活动等形式,提高工作人员服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其次,开展网上办证服务。对生育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计划生育各类证件,实行网上办证,进一步便民利民。再次,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自2015年起,凡是符合生育条件,有生育意愿的对象,均要接受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以此提高受检覆盖人群,最大限度降低先天性缺陷儿的出生。在抓好免费服务的同时,突出上门指导和随访服务。三是严格依法行政。(1)按照法律程序,足额征收社会抚养费,对拒不按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征收;成立专门的征收小组赴异地对流动人口违法生育依法征收,提高征收到位率。(2)对“两非”典型案件发现一起,依法处理一起,确保省市下达任务全面完成,促进全县出生人口性别比保持正常值范围。(3)认真清查“两公”人员违法生育的人和事,依法依规从严处理到位。3、健全“三项机制”。一是健全人口信息平台机制。(1)实行“村直报”工作。2015年我县将全面开展人口计生数据“村直报”试点工作,改变以往乡级单位上报人口计生数据为村级单位利用手机平台直接上报,从而提升数据质量和信息化水平。(2)建立计生信息共享制度。切实建立“党政负责、部门配合、优势互补”的人口计生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实现计划生育综治部门人口信息互通有无,以此提高我县人口基础数据的准确性和利用率,有效防止出生人口瞒报、漏报。二是健全益利导向机制。(1)兑现奖励政策。加大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力度,兑现奖励扶助政策及计生免费项目,从最大程度上使计划生育家庭实现政治上有地位、经济有实惠、生活上有保障。(2)开展生育关怀行动。建立“生育关怀”基金,全部用于解决计划生育关怀对象生产、生活、生育等方面的困难。(3)开展“三结合”行动。把计划生育工作与发展经济相结合,与帮助群众勤劳致富相结合,与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培养一批计划生育家庭致富能手,表彰一批计划生育家庭,通过典型带路,引导广大育龄群众勤劳致富奔小康。三是健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1)建立流入和流出“两地”双向交流协管工作机制,及时协查、反馈信息,确保信息反馈率100%。(2)实行“方块”式服务管理机制,针对城关地区人户分离普遍现象,打破以往户籍地管理模式,按城区住宅分布情况,统一绘制示意图,划区划块,逐个上门核对信息,并登记造册,杜绝流动人口管理漏洞。第二篇一、总结成绩,增强工作信心2015年10月1日以来,全县上下突出抓基础工作,做到经常性工作不放松,重点工作不松劲,为2015年人口计划完成打下了坚实的基础。1、抓人口计划,四大手术落实更彻底。为进一步稳定低生育水平,确保2015年度人口计划的完成,2015年11月4日和2015年3月7日,全县分别启动了秋冬季手术集中活动,通过层层动员、任务分解、责任包干等措施,取得了较好成绩。全县下达乡镇手术任务9000例,截止2月28日,全县共完成四大手术6700例,完成县定任务的74.44%,其中结扎830例,上环4919例,流引产951例。2、抓统计质量,基础工作夯实更牢靠。全县上下倡导抓实报实的指导思想,严格实行分月管理,开展经常性解剖调查和督查暗访,督促基层报实数据。农历年后,我局通过以会代训的方式,组织乡镇计生办统计员、流管员进行业务培训,行文明确统计员、流管员的上网核对信息责任,统一部署安排信息摸底,入机修正完善全员人口信息库,对所有信息都及时进行更新。今年来,共修改错误信息2980条。重申有统计质量问题的处罚办法,实行零容忍。3、抓生育整治,征收工作做实更有力。2015年,我县继续执行起征点农村3万元,城镇5万元,通过“计生非诉案件执行庭”,县社征局与县人民法院合署办公,坚持亮证执法、文明执法,对典型违法生育案件依法实行强制征收,2015年10月1日至2015年3月18日,已对全县516名违法生育对象征收社会抚养费1365万元,征收到位率达到79.5%。期间先后五次组织部分乡镇去广州、东莞、深圳开展异地征收办案,共征收社会抚养费126万多元。通过异地征收,扩大了征收面并收到较好的效果,有效遏制了政策外生育上升势头。二、指出问题,明确工作方向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更应当看到我县当前的人口计生工作形势依然严峻。从我县开展的平时督查和统计数据报表来看,与省市提出的工作要求及考核指标还有一定差距,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还不少,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思想认识不够,领导重视不到位。有少数乡镇主要领导干部认为计划生育基础好、水平高,可以松一松、歇一歇,工作起来麻痹大意,不作认真细致的研究,个别乡镇党政“一把手”对人口计生工作不闻不问。对3月7日县委、县政府要求开展手术集中活动置若罔闻,一动不动。个别乡镇党政“一把手”对计生工作没有切实担负起亲临第一线指挥的职责,工作仍停留在一般性的号召上,工作思路不宽、办法不多、底子不清、任务不明、工作效果不佳。个别乡镇党政“一把手”在本级财政预算上打“小算盘”,预算不到位。二是出生漏报多,分月管理不到位。截止3月15日,全县补报期内出生39人,其中政策内一孩20人,政策内二孩11人,政策外生育8人,最为严重的还有政策外多胎(四胎)出生。前段,市人口计生委暗访我县部分乡镇,查出新建乡水产场2例、团城寺村1例政策内一孩漏报;梅田湖镇长伏村1例政策内一孩漏报。这些惊人的数据,足可以让我们提心吊胆,如履薄冰,可见我们平时工作是多么的漂浮,分月管理工作没有真正落到实处,还是按照过来的老套路,不及早筹划,躺在过去的荣誉与成绩上睡大觉。三是手术欠账多,服务管理不到位。从近期督查反馈的情况来看,自3月7-18日,全县手术仅完成661例,只完成县定任务的33.05%,其中上环483例、结扎57例、流引产115例。共欠帐1339例,其中上环欠帐1067例、结扎欠帐72例、流引产欠帐200例。流引产手术只完成县任务的36.51%,低于全县平均值的有田家湖生态新区为零、治河渡镇8.33%、梅田湖11.11%、注滋口镇17.65%、南山乡18.18%、新建乡20%、团洲乡25%、三封寺镇25%、宋家嘴镇30%、东山镇32.35%、万庾镇33.33%、新河乡35.29、鲇鱼须镇35.71%等13个单位。这还不包括乡镇的手术报表水份。在督查中发现,仍有部分乡镇的手术无手术记录单或手术证明、手术记录不全或填写不规范。所有这些问题,省市检查均要认定为假手术。特别是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方面,有的地方流动人口管理情况不明、底子不清、档册不准,育龄群众流出后的信息没有完全掌握,基本处于脱管状态,寄回有效手术证明少,孕检到位率低,违法生育隐患大。四是征收力度小,整治生育环境不到位。目前,全县三年征收到位率只有35.24%,最低的乡镇仅为24.81%。部分乡镇对违法生育行为没有起到有效的制约作用,有的违法生育对象从怀孕到生育都一直呆在家里,乡村两级干部从来不过问,听之任之,有放水养鱼之嫌。导致群众误认为计划生育政策在放宽,处罚在放松,从而助长了违法生育现象的发生。截止2月28日,全县政策外生育430人,违法生育现象呈蔓延之势。五是村级队伍薄弱,村自报工作不到位。基层计生队伍不稳定一直是制约我县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要因素,今年尤为突出。现在正值村场换届选举,到目前为止,全县有几十个村场计生专干作了调整。村级计生队伍大幅变动意味着一大批不熟悉业务的村干部来从事人口计生工作,对人口计生工作必然带来很大影响。如果处理不好,我们的工作就会断层、就会滑坡。截止2月28日的数据来看,全县村直报率只有68.52%,全县有4个乡镇低于50%,与市考核值90%相差甚远。从别外一个侧面也反映出,我们村专干队伍整体素质不高,良莠不齐,不能胜任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需要。三、提出要求,抓好工作落实1、深化认识,保障到位。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要在计划生育工作上多花精力和时间,认真履行联乡包村责任,深入乡村一线,坐镇指挥,包干负责,一抓到底;要配齐配强村级女性计生专干,要认真组织对村级计生专干的培训与学习,防止台帐差错;要加强计划生育部门综合治理工作,签订好工作责任状。2015年计生经费预算要到位,按时拨付要到位,并把帐目建好建齐,确保人口计生工作正常有序开展。2、求真务实,打假到位。求真务实首先就要敢于讲真话、道实情、打造“诚信计生”,在报实基础上,发现问题,抓实工作。今年省市考核要求高、要求严,如果不报实报表,挤干水份、治理虚假,那我们是要付出代价的。虽然目前我们大多数乡镇在求真务实方面下了些功夫,但是上报的数据还是有很多水份。市暗访检查出的问题,就充分证明这点。各乡镇一定要引起足够重视,以此为戒。上报的人口出生、节育措施落实、社会抚养费征收等各种数据,都要经得起检查和考核,严禁错漏报出现。对虚报瞒报和其他弄虚作假行为实行“零容忍”,以此确保统计质量。3、夯实基础,落实到位。在手术方面,要集中力量,在3月份剩下的时间里,迅速掀起春季手术集中活动高潮,及时落实对政策外怀孕对象的补救措施,尤其是对外出流引产对象,要想方设法落实好补救措施,确定专人负责,限期落实,牢牢抓住人口计划的完成。要完成对2015年10月1日以来的所有出生、流引产对象都要有一项长效措施落实这一硬指标,确保在3月31日前不折不扣地完成县下达的2000例手术任务。在征收方面,各乡镇要成立专门的班子,明确专人专抓,必要时申请县法院强制执行,在征收的过程中,绝不能姑息迁就,严禁征收过程中的关系关、人情关,要做到应征尽征,顶格处罚,达到征收一个震慑一方的目的。抓好当前的几项工作是全面完成2015年度人口计划目标的重要保证。各乡镇要以更大的信心和决心,以更加扎实有效的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化措施,严格责任,全力推进,为圆满实现县委、县政府既定的工作目标做出应有的贡献。第三篇一、工作指标完成情况截止2月底,我县人口自然增长率为2.8‰;符合政策生育率为88.3%;出生性别比为102.33;统计准确率为99%;综合节育措施落实率为98.5%;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为79.5%。二、工作进展情况(一)突出责任,工作机制有新举措1、落实工作责任。根据省市年度考核方案,今年我们特别明确了人口计生系统工作人员联乡包村的责任,制订省市考核指标责任分解落实细则及责任追究奖惩办法,明确要求,明确时间,明确责任单位、人员,确保工作全面发展。2、建立监管机制。我局每月对乡镇计划生育工作的落实情况分线、分项进行数据分析、质量分析,定期讲评、定期通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限时整改。3、强化督查机制。我局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对乡镇和计生综合治理部门开展督促检查,确保重点突出,工作及时到位。今年以来,全县组织了三次专项督查,分别对手术集中活动开展、党政重大问题解决(一票否决、村级换届选举、经费预算、信访工作等)、优质服务等内容进行督查落实。(二)突出重点,基础工作有新起色1、抓正面引导,把宣传教育工作做细。今年来,对全县计划生育宣传标语进行清理刷新,新增宣传标语500多条,印制应知应会宣传册5万余份,通过县移动公司信息平台中心发送计生信息近20万条;各村场启动了“村村通”广播,每周定期进行计划生育政策广播宣传。今年春节前后,我县集中部署了两次大型集中宣传服务活动,通过采取出动宣传车队、设立咨询台、寄送公开信、发放宣传资料和花鼓戏巡演等形式,将中央“三个不变”、“单独二孩”等群众关注的热点政策广而告知,使广大干部群众知晓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不是放松了,而是加强了,也纠正了他们“单独二孩”就是放开生育的误解,从而收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2、抓人口计划,把四大手术做实。我县将流引产手术落实作为重点,开展了冬季和春季计划生育手术集中服务活动,采取层层动员、任务分解、责任包干、定期督查考核等形式,梯队式推进,从县级领导到村组干部,人人有责任,肩上有担子。特别是县分管副书记蒋南贵全程关注手术集中活动进展情况,每周听取县人口计生局工作汇报,并在百忙中,亲自参与了冬季、春季手术集中活动动员会、督战会、交帐会。截止2月28日,全县期内完成节育手术6700例,其中上环4919例、结扎830例、人流951例,完成市定任务的74.44%。2月17日召开的县三级干部会上,县长喻文亲自部署人口计生工作、第二轮手术集中活动;3月7日召开的全县人口计生工作讲评会上,书记、县长再次强调了春季手术集中活动。目前,春季手术集中服务活动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中,4月10日交帐。长效节育措施的落实,有力地控制了政策外怀孕和生育,为今年全县人口计划的完成奠定了基础。3、抓统计质量,把基础工作做牢。全县上下倡导抓实报实的指导思想,严格实行分月管理,开展经常性解剖调查和督查暗访,督促基层报实数据。农历年后,我局通过以会代训的方式,组织乡镇计生办统计员、流管员进行业务培训,行文明确统计员、流管员的上网核对信息责任,统一部署安排信息摸底,入机修正完善全员人口信息库,对所有信息都及时进行更新。今年来,共修改错误信息2980条。重申有统计质量问题的处罚办法,实行零容忍。4、抓生育整治,把征收工作做强。2015年,我县继续执行起征点农村3万元,城镇5万元,通过“计生非诉案件执行庭”,县社征局与县人民法院合署办公,坚持亮证执法、文明执法,对典型违法生育案件依法实行强制征收,2015年10月1日至2015年3月18日,已对全县516名违法生育对象征收社会抚养费1365万元,征收到位率达到79.5%。期间先后五次组织部分乡镇去广州、东莞、深圳开展异地征收办案,共征收社会抚养费126万多元。通过异地征收,扩大了征收面并收到较好的效果,有效遏制了政策外生育上升势头。(三)突出惠民,便民服务有新成效1、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2015年1月以来,全县已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3303人,占全年目标人数的27.53%,早孕随访率和妊娠结局随访率均达到了100%。检查中共评估发现高风险人群342人,占参检人群的10.35%。经产前检查和产前诊断,有21位怀有先天性发育异常胎儿的孕妇,经本人申请,予以了终止妊娠手术,减少了先天性缺陷儿的出生,为提高我县出生人口素质起到了积极作用。

2、开展便民利民服务。一方面,对办事程序进行了进一步精简,特别是对符合再生育政策的对象,都按法定的时间和法定的程序进行办理,免费送证上门。全县人口计生系统实行“窗口式”服务,大大地提高了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满意度。另一方面,对计生信访问题及时处理,消除隐患。今年,梅田湖镇、幸福乡、三封寺镇等乡镇相继出现的手术并发症患者的维权信访,我局做到及时汇报,及时处置。并引起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长喻文和县委副书记蒋南贵还亲自参与了手术并发症患者维权信访的相关协调会,使上访者诉求得到解决,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再一方面,对计划生育家庭留守老人和留守儿童开展生育关怀行动,春节期间,我局领导班子成员分成四组深入联系点,上门看望慰问留守老人和留守儿童,为67户留守家庭送去慰问金6.7万元。自活动开展以来,局干部职工已和联系村67户留守儿童和留守老人结成帮扶对子,不定期通过实地走访,赠送物资等形式开展结对帮扶活动,解决他们实际困难,受到了群众好评。三是开展网上办证服务。去年,我县已开通流动人口网上办证业务。今年,我县计划重点加强网上免费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生育证等相关业务。目前已组织人员到市县实地考察学习,借鉴外地经验。根据外地做法,正在设计、起草网上办证实施方案。三、当前工作存在的问题当前,我县人口计生工作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乡镇领导对人口计生工作的长期性与艰巨性缺乏清醒的认识,特别是对2015年省市考核方案的变化认识不足。二是工作力度不大,一些主要工作流于形式。如:部分乡镇没有按照分月管理的要求进行彻底的出生人口清查,使得统计质量水平不高;个别乡镇没有集中主要精力开展手术集中活动,导致春季手术集中活动进展迟缓。此外,还有个别乡镇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至今没能打开局面。在第二季度,我们将在市人口计生委的具体指导下,以开展群众教育实践路线活动为契机,突出“优化计生服务质量年”这个主题,通过分月管理夯实工作基础,突出抓好以下重点工作:一是抓春季手术集中活动,力争4月10日前,全县完成2000例手术任务;二是抓打击“两非”,力争在第二季度三个月内完成3例“两非”典型案件;三是抓统计质量,对假手术和出生瞒报、错报、漏报实行“零容忍”,确保统计准确率100%。并通过开展免费优生健康检查提升服务质量,全面推开网上办证,提升群众满意度,加强城区“楼栋长”管理,创新工作上求突破,力争全面完成2015年目标任务。第四篇一、学习开展情况为认真落实2月17日县三级干部会议精神,我局于2月18日和19日,分别召开局班子成员、全体机关干部和计生服务所长会议,会议集中学习了县委三级干部会议的主要精神,各班子成员和股室负责人纷纷发言讨论县委主要领导的工作报告。大家一致认为,2015年全县上下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县各级的共同努力下,取得的成效有目共睹,今后的形势发展令人鼓舞,2015年工作目标定位高,任务重,压力大,就如何实现2015年全县人口计生工作“保省优,保国优”工作目标相关负责人进一步表明了各自的态度。在学习落实会议精神的过程中,局长陈桂云同志要求全体计生系统工作人员通过学习达到3个方面的提高。他强调,一是方便群众,服务群众。要简办事程序,特别是计划生育所有证件办理实行网上办证,近期到市县实地考察学习;要落实政策优惠,让所有符合奖励条件的计生家庭都享受到计划生育优惠政策,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要规范工作行为,杜绝发生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如计生保险要本着群众自愿的原则实行,不搞强买强卖,并加强作风督查,发现一名违反工作纪律的就处分一名,有职务的降职,无职务的降一级工资,确保全县人口计生系统不违规。二是严格奖惩,提高责任。2015年进一步修改完善奖惩措施,对照每一项工作,对做得好的该奖励的奖励,该惩罚的坚决按照文件严格兑现奖惩,全面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力求把自己的工作干好,干出成效。三是创新争先,提升水平。面对今年考核方案的调整,我县人口计生工作的优势不复存在,各线各股室要根据自身工作实际,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想事、谋事、干事,要开拓创新,勇于突破,全力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指标和任务,为实现县委、县政府“保国优、保省模”的工作目标作出自己的努力。二、工作落实情况(一)下乡入村,认真抓好当前重点工作。一是以结扎、流引产手术为重点扎实开展春季集中活动。全县计划生育总结表彰会上,蒋南贵副书记要求各乡镇一定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不惜一切代价抓好长效节育措施的落实,特别是在结扎、流引产手术上有所突破。二是完善四大信息平台。今年省考核评估思路有了很大改变,评估指标数据主要来源于全员人口信息库、流动人口信息平台、实时通网络、手机村直报四大数据信息库,数据精确度更高,数据更贴近真实,评估更科学,但迎检的难度更大,能把握的程序更低,因此要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体系,建立流动人口网络式管理服务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村级网络建设,配强村级计生专干,配齐村民小组女性指导员,以此推进我县人口计生工作健康稳步发展。三是迅速做好迎市检的各项准备工作。机关办点干部督促各乡镇按照分线考核的要求,迅速做好迎接市检抽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对工作不到位,工作存在不足的乡镇要迅速抓好落实。(二)创新举措,认真开展督查讲评。为深入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在抓工作职责、提高技术服务能力的同时,我们将采取三个方面的措施。一是在局机关将“六条禁令”和“八个不准”进行张榜公示,严格按照上级纪律要求执行。二是各股室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确定2015年的工作思路和具体措施,突出工作重点,全面完成省市县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三是成立督查组定期组织专项督查,重点针对作风建设和为民服务,每个月对乡镇计生服务所和各股室督查二次,讲评一次,对完成情况差的乡镇服务所和股室,由其主要负责人上台讲明原因,促进各项工作落实。第五篇一、主要工作情况在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我局认真贯彻计划生育“一法四规”,坚持依法行政,加强政策宣传,强力推进社会抚养费征收,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全县人口计生工作取得了喜人的成绩,2015年我县继续保持了计划生育工作“国优”和“省模”荣誉,这也是我县连续6年获得“国优”,连续14年获得“省模”。截止今年9月底,全县人口自然增长率为5.62‰;符合政策生育率为87.74%;出生性别比为107.58;统计准确率为100%;综合节育措施落实率为98%。今年以全优的成绩顺利通过了省定量、定性检查验收,为我县实现“保国优、保省模”工作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1.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近两年来,我局以宣传贯彻计划生育“一法四规”为切入点,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做到“手上有图文、电视上有图像、广播里有声音”,实现人口和计生政策、法律法规家喻户晓。一是增强国策意识宣传。每年,县、乡两级中心学习组集中学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不少于2次,以此增强县、乡各级领导的国策意识;在县委党校举办的科干班、青干班及村场支部书记培训班上,均开设人口理论和计划生育政策课程。今年,我们采取年初制定培训计划,年内分别组织实施的办法,组织县、乡、村计生工作人员按岗位职责进行业务培训,重点对村场计生专干实行集中免费业务培训,学习计划生育政策、省考核方案和相关业务知识,提高其实际操作能力。二是加强主流意识宣传。为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新闻网站等舆论引导主流作用,我们积极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新型媒体的特色和优势,不断增强人口计生新闻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2015年,我局和县广播电视台加强合作,对《人口与婚育》专栏节目进行升级改版,每周录制一期计划生育专题节目,准时播放。并增加了计划生育公益广告宣传,每天滚动播出;今年我局还投入2万元,完善了“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网”,充分发挥网站功能,方便群众了解和咨询最关心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热点问题。目前,网站日点击率达到了300人次以上。同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定期发布并更新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计划生育知识、办事指南等信息,使计划生育政策、知识家喻户晓。三是创新方式方法宣传。今年,我局在县移动公司成立计划生育信息平台中心,发送计生信息近50万条。还在各村场启动了“村村通”广播,每周定期广播我局提供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广播宣传资料,将群众关心的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奖励优惠政策、办事程序、生育文明知识、生殖健康知识、优质服务知识等,通过广播宣传这种形式让群众入耳、入脑、入心,努力在农村形成浓厚的计划生育舆论氛围。另外,我们还利用节假日和“5.29”协会活动日、“7.11”世界人口日等重大纪念日,采取出动宣传车、设立咨询台、寄送《致全县育龄夫妇的公开信》、发放宣传资料和文艺汇演等形式,开展社会宣传活动。在今年“5.29”协会活动日期间,我局编排了传播婚育新风尚的花鼓戏《香火泪》,在全县范围内巡回演出,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戏剧形式宣传婚育新观念,观看人数达5万余人,社会反响较好。四是打造阳光阵地宣传。从2015年起,我局通过以点带面的方式,对每个村场给予400元的扶持,进一步巩固阳光计生阵地。今年又投入50多万元,共制作户外大型宣传牌24块,刷新永久性墙体宣传标语316条,高标准建设了宣传橱窗147块,安装电子显示屏22处,群众对计划生育政策及本村计划生育事务的知晓率达到90%以上,全县485个村场已全部达到阳光阵地建设标准。今年4月18日,我县已荣获省“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县称号。2.坚持依法行政,提升工作水平。我局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工作核心,坚持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强力推进社会抚养费征收,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和便民服务活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稳步提高。一是强化工作责任,督查落实到位。按照省、市目标管理考核要求,我们进一步细化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科学合理设定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考核指标,防止盲目追求脱离实际的高指标,导致基层急功近利而出现违法行政行为。并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采取定期督查考核,适时启动计划生育“黄牌警告”或“一票否决”,并兑现工作奖惩。今年来,我局和县委、县政府两办督查室,县纪委联合对2015年度被“一票否决”的10个村场所在乡镇,是否按要求和程序对支部书记和村专干落实免职处理进行了专项督查;2次对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成员单位工作开展了督查,下发了督查通报,对督查中存在的问题落实了限期整改。二是强化服务理念,手术落实到位。每年,我们及时部署开展冬季、春季两次规模较大的手术集中活动,将两女结扎与流引产手术落实作为重点,采取层层动员、任务分解、责任包干、定期督查考核等形式,实行“术前上门做工作,术后随访搞服务”的办法,很大程度上消除了手术对象的抵触情绪,达到了从以往行政手段为主“要你手术”到现在优质服务为主“我要手术”的转变,手术集中活动开展效果显著。今年来,全县共完成四大手术11114例,其中结扎2024例,流引产1860例,上环7230例,完成市定全年任务的105.85%,手术完成总量较去年同比增加了2285例。三是强化环境整治,征收落实到位。我们在全市率先组建“计生非诉案件执行庭”,与县人民法院合署办公,对典型违法生育案件依法实行强制征收,落实公开处理,实行“阳光征收”。今年,我县又将起征点提高到农村3万元,城镇5万元,全县共立案1619起,司法拘留14人,征收到位率达78.2%。多年来,我县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规范管理,征收工作经验在全省得到推介。四是强化部门配合,打击“两非”落实到位。每年我县将打击“两非”任务分解到卫生局、人口计生局、药监局,县纪委、县公安局全程配合办案,做到责任明确,任务明确,既分工又合作。今年来,全县侦破了5例“两非”典型案件,已全面完成省市任务。近两年,我县共侦破“两非”典型案件8起,整治打击“两非”工作年年被评为省先进单位。五是强化办事程序规范,便民服务落实到位。今年我局对证件办理、流动人口管理、社会抚养费征收、奖励金发放、免费服务内容等办事程序进行了进一步精简,通过阵地外移、网络媒体等多种渠道公示公开。特别对再生育证实行“包办制”,只要符合再生育政策的对象,只需提供相关证件,其余的过程都由县乡两级计生部门按法定的时间,法定的程序入户审核,集体审批,公示无误后,免费送证上门。并在各乡镇计生服务所设立服务窗口,实行“一站式”服务,使群众办事心中有数,方便快捷,少走“回环”路。3.完善利益导向,落实惠民政策。一是推进奖励扶助政策。为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转变婚育观念,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我局严格兑现计生奖励扶助政策,基本做到不漏、不错、不拖。首先,严格确认对象。每年我局对奖励对象的资格采取入户调查,县、乡、村“梯队式”分级审核负责的方式进行严格确认。今年,对全县2742名奖扶、特扶和新增对象进行了进一步核实,全县共清理出不符合奖扶条件对象8人,补增奖扶对象5人,最大限度地提高了奖扶政策的准确率和及时率。其次,全面提标扩面。为切实转变群众的生育观念,改善民生,提升计生家庭幸福指数,今年我局通过数月的认真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促成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对计划生育家庭给予奖励和优惠政策的通知》。文件规定自2015年起,我县独生子女保健费标准由每月10元提高到20元,农村奖扶金由每人每年960元调高至1100元,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扶助金由每人每年1320元调高至1600元,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扶助金由每人每年1620元调高至2000元。对两女结扎户、当年度考上大学的农村籍独生子女、“失独”家庭,在国家扶助的基础上每年每户再扶助500元。再次,及时兑现奖励金。今年9月上旬,我局将2015年度计划生育奖励金按新标准,通过“直通车”形式全部打卡兑现到位,其中独生子女保健费打卡发放共13322人,合计金额319.728万元;农村奖扶和特扶打卡发放共2658人,合计金额319.14万元。另外,还积极兑现独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额”奖励优惠政策,如操军镇东升村,今年兑现13户独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额”补偿金16.835万元。通过提标扩面打卡发放,让实行计划生育的对象真正享受到政策的优惠和改革的成果。二是开展生育关怀行动。近两年来,我县通过从社会抚养费使用资金中提留15%,并积极组织各单位广泛开展“生育关怀”慈善募捐活动,共筹集“生育关怀”基金300万元,全部用于解决“生育关怀”对象生产、生活、生育等方面的困难。今年来,全县走访慰问计生困难家庭114户,发放慰问金12.3万元,为20个计生困难家庭发放了生育关怀助学金1.45万元。三是建立手术并发症患者扶助补贴与治疗制度。为落实好手术并发症患者扶助这项民生工作,彻底解决她们的后顾之忧,2015年年初,我局积极与卫生、人社、民政、合管办、社保站等相关部门协商,促成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召开了协调会,形成会议纪要对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责任进行界定,将全县所有并发症患者纳入了民政低保救助,并将住院治疗期间的生活补助、治疗费用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大病医疗救助、民政临时救助中予以解决,将平时的门诊治疗也纳入新农合的慢性病补助范围。当年度,我们通过宣传发动,个人申报、乡村审核、县乡公示、医学检查、专家组鉴定等程序的基础上,严格依法确认扶助对象58人(其中定为二级的3人,三级的55人),并按标准及时兑现了扶助补贴及治疗费用共28.6万元。今年,又增加7名手术并发症扶助对象享受到了此项惠民政策,有效地解决了她们的实际困难,赢得了群众的好评。4.开展优质服务,保障群众利益。我们坚持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以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全面推进以技术服务为着力点,免费服务为重点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全力保障育龄群众在生产、生活、生育方面的权益。一是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2015年,作为国家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的试点县,我局积极响应国家号召,配套专项资金,大力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今年由于我们宣传到位,组织有序,受检对象踊跃参加,1-10月,已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9314人(含扩面117人),占目标人数的78.9%,早孕随访率和妊娠结局随访率均达到了100%。通过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评估发现高风险人群839人,通过孕期跟踪随访服务,经产前检查和产前诊断,50例胎儿患有先天性发育异常的孕妇,经本人申请,予以了终止妊娠手术,减少了先天性缺陷儿的出生,为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起到了积极作用。二是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我县作为流动人口大县,现有流出、流入人口近13万。我局依托“一盘棋”工作平台,逐步建立起了部门协调联系、定期通报、督查考核等制度,实现了流动人口齐抓共管和双向服务管理。在全县医疗机构中建立“实时通”系统,形成了“实时通”有效的发现及处置机制。2015年,我局共投入30多万元,为各乡镇计生服务所统一添置电脑等设备,明确专职流管员,实行每天24小时全天候的在线操作和监控。我局在与周边南县、安乡县和湖北省江陵县、公安县、石首市、监利县等6县市人口计生部门,建立流入和流出“两地”双向交流协管工作的基础上,今年又主动与流出流入人口集中的长沙、益阳等地区联系协调,签订了《流动人口双向服务管理协议书》,为深入开展流动人口区域协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为进一步深化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今年年初,我局统一印发了4种规范的合同样本,对各种流动人口管理帐、表、卡、册等实行统一印制与发放,重点加强了流动人口计生管理联系函制度,对全县15574名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公安、工商、人社、房产等相关部门围绕办证、用工、租房等环节,整体联动,综合管理,使我县流入人口享受到与常住人口同样的均等化服务。同时,我系统开辟了网络办证,快速高效地为流入育龄人口免费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今年来,网上共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87本,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成效明显,全县流动人口信息反馈率、重点信息反馈率、网络化协作到位率均达100%。三是免费开展计生系列保险。我局在开展计生系列保险的过程中,采取积极宣传,以完全尊重群众意愿为基础,并逐一签订“计生保险合同书”的方式进行。今年来,全县共完成计生系列保险76.462万元,并在全省率先开辟了村支部书记、村计生专干意外伤害保险和独生子女家庭意外伤害保险等新险种,全部实行免费投保。如治河渡镇星光村、万庾镇官洲村两个支部书记意外死亡,每人理赔4.4万元;独生子女家庭意外伤害保险理赔2人,每人理赔1万元。起到“有钱买平安,出事有保障”的作用,较好地解决了广大计生工作者和计生家庭后顾之忧,深受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拥护。四是畅通计生信访渠道。为有效处置计生信访,保证群众合理诉求得到落实,我局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班子成员轮流接访制和分片包干等制度,对群众的来信来访做到有记录、有答复、有反馈、有专人负责。今年3月份,治河渡镇彭凌云、张伍元夫妇因其独生子确诊为小脑胶质瘤,加入了“省失独者联盟”QQ群,拟定今年5月19日与“失独”群体代表一道进京上访。得到信息后,我局采取得力措施,处置迅速,成功的化解了矛盾,得到省市主管部门的充分肯定。两年来,全县没有发生关押对象、扣留或损坏财物、大月份强制引产及乱收费、乱罚款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没有发生人口计生恶性案件和群体性事件,也没有因人口计生工作出现集体上访或越级上访现象。5.强化制度管理,加强作风建设。我局按照作风建设的要求,完善工作制度,强化监督,加强考核,在系统上下努力营造“争创一流”的浓厚氛围。一是完善各项制度,用制度管事管人。2015年来,我局进一步完善了股室以上负责人述职述廉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诫勉谈话制度、有错与无为问责制度、自下而上的“五评议制度”、作风纪律“十严禁”制度以及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外出参观学习审批审查等制度。今年重点对机关用车、生活招待等实行规范管理,实行定点来客接待,禁止外出参观旅游,控制了非生产性开支。并相继制定出台了《计生系统党员、干部职业道德规范》、《计划生育技术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等一系列制度,使每个干部职工始终置身于制度约束和纪律监督之下。二是从严治理“三乱”。每年,我局与各乡镇计生服务所长、局机关工作人员分别签订治理“三乱”工作责任状,坚持自查自纠,从源头上制止乱收费、乱罚款、索拿卡要的现象发生。同时规定,在工作中凡涉及“三乱”行为是所长或股室(含局二级机构)负责人的,一律撤销职务;是一般工作人员的,一律作待岗处理,确保我局两年来无一起违法违纪案件和有损群众利益行为。三是坚持干部量化考核。结合机关作风建设提高行政效能的要求,我局制定了绩效定量考核办法,对机关干部的行政管理、工作作风、工作效率、工作业绩等方面予以量化、细化,做到有目标、有时限、有责任、有措施、有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评的主要依据。今年,我局着重实行了联点包村责任制,将各乡镇按地域特点划分为5个片,由局班子成员包片、机关干部包村,办点干部与联系点业务工作实行责任捆绑,对联系点上工作情况不明、底子不清、督促指导不力造成业务工作不到位的办点干部,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有力地促进了工作均衡发展。6、坚持工作创新,彰显特色。一是建立“乡收县管乡用”财务管理机制。为加强计生经费规范化管理,实现有效监管,使有限的经费最大限度地用于计划生育事业,我局对全县计生服务所财务实行“乡收县管乡用”,并在机关单独设立乡财股,重点对乡镇计生经费、专项工作经费的投入到位情况以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管理,达到投入到位、使用规范、资金安全、管理严格的良好效果。通过两年来的运行,“乡收县管乡用”制度已推至全县所有乡镇,全县因此减少非生产性开支45.5万元,消赤减债达140万元,增加计生宣传经费及计生困难家庭的补助近90万元。二是建立计生协会保障机制。为解决全县各级计生协会组织机构、人员编制、活动经费等老大难问题,今年我局通过多方调研,促成县人口计生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落实县、乡、村、组四级计生协会组织机构、人员编制和活动经费的实施方案》,做到协会与人口计生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同奖惩,为计生协会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2015年,县计生协会活动经费按计生事业经费8%足额预算单列,乡镇计生协会活动经费按人平1元的标准约73万元列入财政预算。另外,从社会抚养费中提留30万元作为乡镇计生协会专项经费,并统筹解决全县4568名协会小组长(兼任组级信息指导员)的报酬。全县健全了县、乡、村、组等4级协会组织,按照“八有”,即“有机构、有人员、有职责、有场地、有经费、有专账、有活动、有效果”的要求,共投入200多万元落实了办公场地,配齐了办公设施,为县计生协会安排办公室3间,配备专用车辆1台,实现了有钱办事、有人做事、有章理事,活动开展有声有色。今年10月9日,省计生协会会长石玉珍来调研计生协会工作时,对我县计生协会创新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我县计生协会“八有”工作的落实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三是创新争先打造特色品牌。计划生育工作犹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我县作为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老先进县,要想继续保持领先地位,就需要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打破工作瓶颈,寻求突破,建立自己的特色品牌,才能立于不败之地。近两年来,我局先后在全省率先建立手术并发症患者扶助制度,打造公益品牌;免费开展优生健康检查,打造服务品牌;计划生育奖励制度全面提标扩面,打造民生品牌。以上品牌工作均在全省得到推广。二、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1.新形势下管理难度大。一是违法生育居高不下。手术难落实,违法生育对象增多,目前我县符合政策生育率为87.74%,与2015年对比下降了8.34个百分点,平均每年违法生育近1000人。二是行政执法手段欠缺。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的法律授权缺乏操作性,现行法律法规没有赋予执法人员有效的行政执法手段,计生管理措施乏力,处理难到位。2.新形势下工作环境差。近些年,有些专家、学者在媒体上利用误差很大的统计数据和违法行政个案,唱反生育政策,唱衰计生工作,给基层形成很大压力。三、后段工作打算1.抓宣传,抓服务,着力转变群众生育观念。一是要强化人口危机意识的宣传。全面树立全县各级干部、责任部门和广大育龄群众在人口计生工作中的危机感,进一步加大对当前人口计生工作的宣传力度,及时报道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典型,营造良好的人口计生工作环境。二是要继续开展社会宣传服务活动。利用街道社区、农村基层各种文化场所和宣传途径,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人口宣传活动,加大对《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宣传贯彻力度,开展经常性督查,将其作为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直部门中心学习组重要学习内容。2.抓重点,抓难点,着力整治生育环境。一是要继续开展整治“两非”行动。把打击“两非”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任务,常抓不懈,坚持标本兼治,运用综合手段,进一步加大“两非”案件的查办力度。二是要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流动人口违法生育严重,已成为影响低生育水平稳定和制约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因素。因此,要结合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一盘棋”工作,实行部门协作、信息共享、动态监测、综合管理,促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提高。三是要全面落实对违法生育的处理。要认真开展对违法生育案件的清理清查,结合计生法庭,依法处理一批影响大、难度大的典型案件。3.抓投入,抓民生,着力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体系。一是要完善以财政投入为主、社会捐助为辅的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救助长效机制,真正实现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政府买单制度。二是要认真研究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与普惠政策的衔接和政策兼容问题,逐步建立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对已出台的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华政发[2015]5号文件),要继续深入推进,确保逐一落到实处,引导群众转变生育观念,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离不开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县人大的关心支持,离不开广大群众的理解配合,离不开计生工作者的创新奉献。今后,我们将以这次县人大常委会评议调查为契机,在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的领导和监督下,继续发扬齐心协力,真抓实干,创新争先的作风,努力完成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目标任务,为实现人口和社会、经济协调发展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第六篇一、强化宣传,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今年来,国务院部委调整给人口计生工作带来了一些冲击。在此背景下,为进一步筑牢宣传阵地,我们突出抓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广泛宣传,营造工作氛围。今年来,人口计生系统共投入50多万元,在全县交通要道和人口聚集地,共制作户外大型计划生育宣传牌12块,刷新永久性墙体计划生育宣传标语235条,高标准制作了计划生育宣传橱窗876块,固定宣传板牌遍布全县20个乡镇491个村场。全县发放《致育龄群众一封信》等宣传资料8万余份,手机群发应知应会20题共20多万条。宣传触角已延伸到了全县各个角落,使群众耳濡目染受教育。二是改进方式,加大流动人口宣传力度。我们通过寄发慰问信和宣传资料的形式,向外出流动人口宣传当前人口计生政策。今年来,共寄出慰问信和宣传资料2.5万份。三是集中时间,有针对性地开展计生宣传。利用节假日和“5.29”协会活动日、“7.11”世界人口日等重大纪念日,出动宣传车、设立咨询台、组织文娱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集中宣传活动。特别是“5.29”协会活动日期间,县计生协会和县人口计生局联合组建宣传车队、设立咨询台等形式,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宣传服务活动。特别是当天晚上在县人民广场演出的《香火泪》花鼓戏,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戏剧形式宣传婚育新观念,观看人数达千余人,社会反响较好。另外,在电视台开辟计划生育宣传专栏,每周录制一期计划生育专题节目,准时播放。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定期发布并更新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计划生育知识、办事指南等信息,使计划生育政策、知识家喻户晓。二、求真务实,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为报实数据、发现问题、抓实工作,今年,我们采取了五个方面的措施。一是大力开展四大手术集中活动。2015年1月16日,召开了全县秋冬季手术集中活动讲评会,对春节期间计生工作进行了部署,突出抓四大手术落实、社会抚养费征收、宣传教育等重点工作。把手术任务分解到乡村,手术对象实行责任包干。县人口计生领导小组组织了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纪委牵头的四大手术验收督查活动。截止8月底,全县共完成四大手术11114例,其中结扎2024例,流引产1860例,上环7230例,完成市定全年任务的105.85%,手术完成总量较去年同比增加了2285例,为今年全县人口计划的完成奠定了基础。二是对乡镇重点村场进行解剖调查。3月下旬,我局从统计股、流管站、办公室抽调10人组成解剖调查队,对符合政策生育率在85%以下的4个乡镇,从宣传、手术、社会抚养费征收、流动人口管理等方面重点进行解剖,对解剖发现的问题,现场分类指导,督促限期整改到位。三是实行联合督查。5月28日至29日,由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县委办、县政府办督查室、县纪委、县人口计生局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全县20个乡镇开展了人口计生工作专项督查,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的方式督查四大手术、社会抚养费征收、2015年度村场“一票否决”、计生信息“实时通”、组级指导员配备及报酬和宣传教育等六项工作落实情况。通过联合督查,促进了工作的落实。四是从严打假治水。全县上下倡导抓实报实的指导思想,严格实行分月管理,扎实开展经常性督查暗访,对弄虚作假的行为严肃处罚,行文规定出生、手术有一例错漏报的通报批评,二例的“黄牌警告”,三例的“一票否决”。五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平台。2月下旬,我们就提前着手抓此项工作,组织乡镇计生办统计员、流管员进行业务培训,统一部署安排信息摸底,入机修正完善工作。截止8月底,全县共补录全员人口信息386条,修改错误信息2万余条,很好地消除了迎检隐患。三、准备充分,“阳光计生”行动顺利通过省验收今年4月18日,我县已荣获省“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县称号。一是抓“四项公开”达标。全县20个乡镇491个村场都统一按照要求将“四项公开”的内容进行了更新和完善。二是抓“四项评议”活动开展。对评议中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我们都逐一进行了回复,并落实了相应工作措施。三是抓“五项监督”落实。全县已逐步形成全面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长效机制。3月16日,省人口计生委纪检组长一行检查验收我县“阳光计生”行动创建工作,检查组先后深入乡计生服务所、村查看现场、翻阅资料、交流座谈,对我县“阳光计生”行动创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四、扩面提标,惠民政策得到全面落实一是及时兑现奖励资金。农历年前,全县打卡兑现了农村奖扶对象2103人,计201.8万元;兑现了特扶对象292人,计44.9万元;发放2015年独生子女保健费194.2万元。二是严格确认奖励对象。已采取入户调查的方式,对全县2742名奖扶、特扶和新增对象进行了进一步核实,全县共清理出不符合奖扶条件对象8人,补增奖扶对象5人。三是奖励提标扩面。为切实转变群众的生育观念,保障改善民生,提升计生家庭幸福指数,今年年初开始,县委副书记蒋南贵、副县长赵群子多次牵头召开部门协调会,就独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额”、奖励提标等相关工作进行讨论、协调,通过数月的认真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并在五月份以县人民政府名义出台了《关于对计划生育家庭给予奖励和优惠政策的规定》文件,做大做强利益导向机制,扩大政策覆盖面,提高奖励标准,让更多计生家庭享受改革发展成果。自2015年起,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从领证之月起至独生子女满14周岁止,每月发放的独生子女保健费由10元提高到20元;农村奖扶金由每人每年960元调高至1100元;独生子女伤残家庭扶助金由每人每年1320元调高至1600元;独生子女死亡家庭扶助金由每人每年1620元调高至2000元。开展“生育关怀”奖励方面。两女结扎户,每户关怀资金不少于500元;计划生育特困户,每户帮困资金不少于1000元;当年度考上大学的农村籍独生子女,每人奖励不少于500元;“失独”家庭,父母均是纯居民(包括农村)的,在国家扶助的基础上再扶助500元。8月底,我县已将2015年度独生子女保健费按每人每月20元的标准打卡发放到位,共13332人,合计金额319.728万元;农村奖扶和特扶按新增标准打卡兑现,其中农村奖扶对象2318人,特扶对象340人(失独家庭对象244人,伤残家庭对象96人),合计金额319.14万元。还积极兑现独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额”奖励优惠政策,如县农科所、水库移民、岳常岳宜高速、荆岳铁路、操军镇东升村等征地拆迁户独生子女家庭享受到了“增加一人份额”奖励,其中操军镇东升村,今年兑现13户独生子女家庭16.835万元“增加一人份额”补偿金。五、规范程序,依法行政有新的举措为规范工作流程,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一是加强培训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我局组织乡镇计生分管负责人、计生服务所长和法规信访工作人员进行了依法行政的培训,今年来,我县组织人口计生执法人员到市、县学习培训2次,培训达462人次。今年,我县人口计生系统还开展了法治征文活动,动员执法人员下乡调研,撰写依法行政命题文章,以此提高执法者的法治意识和理论水平。二是依法依规强力征收社会抚养费。今年将农村首次起征点提高到3万元,城镇首次起征点提高到5万元。对典型违法生育案件依法实行强制征收,落实公开处理,对征收标准和征收金额在网上向社会公开,做到“阳光征收”。截止8月底,全县今年共立案1200起,司法拘留10人,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达79%。三是切实强化严厉打击“两非”。我县打击“两非”工作年年取得突破,整治打击“两非”工作连续3年被评为了省先进单位。今年按市下达的任务,县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将任务分解到卫生局、人口计生局、食品药品监督局,做到责任明确,任务明确,既分工又合作。8月底,全县已完成5例“两非”典型案件。目前正在全力侦破两起跨省“两非”典型案件,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市定5例任务。四是畅通计生信访渠道。为有效处置计生信访,我局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班子成员轮流接访制和分片包干等制度。今年来,我局已成功处置计生信访15起。六、开展活动,计生协会工作有声有色一是积极开展生育关怀活动。在春节期间慰问了计划生育困难家庭97户,送去慰问金5.4万元,为15名从事计生工作30年以上的村级计生专干每人送去慰问金1000元。为12户考上大学的独生子女困难家庭给予资金扶助1.05万元。二是圆满完成县计生协会换届。5月10日,县计划生育协会召开第八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理事会,县政府副调研员付纠夫继续当选为会长、县人口计生局副局长张再军当选为第一副会长、县人口计生局纪检组长毛燕勇当选为常务副会长、县人口计生局干部周培良当选为专职副会长。把乡、村、组三级计生协会“八有”要求落到实处,即“有机构、有人员、有职责、有场地、有经费、有专账、有活动、有效果”。三是创新思路,打造工作亮点。为开创人口计生工作新局面,发挥计生协会更大的作用,充分调动各级计生协会的工作积极性,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出台了《县落实县、乡、村、组四级计生协会组织机构、人员编制和活动经费的实施方案》(华人口领发〔2015〕8号),以文件形式明确了县、乡、村、组四级计生协会组织机构、人员编制、活动经费。使全县各级计生协会“八有”要求落到了实处,即“有机构、有人员、有职责、有场地、有经费、有专账、有活动、有效果”。七、积极争取,争项争资工作有新的起色今年来,我局争资项目12个,实际到位资金520万元。选准载体是我局争项争资的关键,为保证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工作成果,我们在完善利益导向上做文章,并以此开展争项争资工作,形成了自己的工作特色。一是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今年,审定全县新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215人,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扶助对象48人,现已上报国家奖扶网站。至此,全县已有奖扶对象2318人,奖扶到位资金222.6万元;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扶助对象340人,到位资金46万元。二是争取补助项目资金。今年,省下拨独生子女保健费49.49万元;计划生育节育手术经费100.49万元。八、当前工作中存在的困难:1、依法管理难度加大。一是违法生育居高不下。目前我县符合政策生育率87.66%,与2015年对比下降了8.34个百分点,平均每年违法生育近1000人。二是行政执法手段欠缺。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的法律授权缺乏操作性,现行法律法规没有赋予执法人员有效的行政执法手段,计生管理措施乏力,违法生育难控制,处理难到位。三是异地违法处罚难以到位。赴异地征收费用高,处罚难以到位。对在外务工人员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有的乡镇不是按其在外相对较高的务工实际收入征收,而是按其户籍所在地相对较低的人平收入征收。2、工作环境亟待改善。近些年,有些专家、学者在媒体上利用误差很大的统计数据和违法行政个案,唱反生育政策,唱衰计生工作,给基层形成很大压力。今年3月,国家卫生、计生两部门合并,基层计生干部普遍情绪不稳、精力分散。还有一些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对象则期待卫计的合并带来政策的放开和对其违法行为的“赦免”。九、后段工作方式:一要全力以赴迎省定性调查。全县上下要集中人力、物力,进一步把工作做实,数据报实,要对照省定性调查所规定的各项要求,采取措施,拾遗补缺,实行责任到人、任务到人,提前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确保省定性调查顺利过关。二要着力督促综合治理工作到位。加强对综合治理部门工作落实的督查和指导,督促综合治理部门严格按照省里考核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规范各类台账资料。重点对公安上户、卫生防疫、农村合作医疗、“实时通”信息等资料进行逐一的核对,确保万无一失,对工作不到位的要及时下整改督办函,9月15日之前限期整改到位。三要严格依法行政。加强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不断提高征收到位率;要进一步加大对“两公”人员违法生育清理,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顶格处理一起。四要落实优质服务。按照县人民政府《关于对计划生育家庭给予奖励和优惠政策的通知》精神,落实好利益导向各项政策,维护计划生育家庭利益;要按照省、市、县要求,认真落实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加大对目标人群的检测;要继续转变工作作风,按照省市要求,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简化办证程序;要以全县开展“大走访”活动为契机,解决育龄群众“生产、生活、生育”方面的实际问题,以此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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