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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病房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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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病房管理制度
家庭病房管理制度 第一篇

家庭病房管理制度

1、制定人、床标准,建立家庭病床登记薄,经家庭病床医生同意,填写入院通知单和家庭病床卡。

2、对家庭病床的病人必须建立正规病例,病人行床转院或死亡,要及时总结,整理病例归档。

3、根据病情需要和查体计划,确定查床次数,家庭病床医生每周查床不少于2次,针炙、理疗每周不少于3次,危重病人每日查床一次,医疗组长每两周重点查床1次,业务院长每月查床1次。

4、家庭病床护理人员要认真执行医嘱及查对制度,遵守各项技术操作规程,作好护理记录。要向家属交待注意事项和出现问题的处理方法,对传染病患者要及时指导家属做好隔离消毒工作。

病房管理制度
家庭病房管理制度 第二篇

病房管理制度

1,病房由护士长负责管理,主治或高年住院医师积极协助。

2 定期向病员宣传讲解卫生知识,根据情况可选出病员小组长,协助

做好病员思想、生活管理等工作。

3 保持病房整洁、舒适、肃静、安全,避免操音,做到走路轻、关门

轻、操作轻、说话轻。

【家庭病房管理制度】

4统一病房陈设,室内物品和床位要摆放整齐,固定位置,未经护士

长同意,不得任意搬动。【家庭病房管理制度】

5 保持病房卫生清洁,注意通风,每日至少清洁两次,每周大清扫一

次。

6 医务人员必须穿戴工作服帽,着装整洁,必要时戴口罩。病房内不

准吸烟。

7 病员被服、用具按基数配给病员管理,出院时清点收回。

8 护士长全面负责保管病房财产、设备,并分别指派专人管理,建立

账目,定期清点。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管理人员

调动时,要办好交接手续。

9 定期召开病人座谈会,征求意见,改进病房工作。

10 病房内不得接待非住院病人,不会客。医师查房时不接私人电话,

病人不得离开病房。

护理质量管理制度

一、成立由分管院长、护士长组成的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面

督导、检查。

二、负责制定各项质量检查标准,定期组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

三、质量委员会成员定期召开会议,总结质量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分

【家庭病房管理制度】

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并反馈到全体护士。

四、实行院部、护士长二级质量管理,院质检小组每月抽查两次,院

部每月抽项查、每季全面查,并有记录。

五、将质量检查结果及时反馈给当事人及院部,院部全面总结后,以

护理质量改进回复书的形式反馈给相应科室。

六、科室根本存在问题和反馈意见进行改进,并以质量改进回复书的

形式汇报院部,以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

七、护理工作质量检查结果作为科室进一步质量改进的参考及护士长

管理考核重点。【家庭病房管理制度】

常见的护理缺陷

1 违反护理规范、常规

(1)药物名称、剂量查对失误:如不认真查对,将治疗单上的

小数点或零看错,造成病人因用药剂量过大而中毒,甚至死亡。

(2)病人姓名、床号查对失误:如走错病室、服药或进针前不

认真查对等。

2执行医嘱不当

(1)盲目执行医嘱:执行医嘱前没进行查对,或查对后由于专

业知识有限未发现错误,盲目执行有问题的医嘱。

(2)未按要求执行医嘱:入对患心脏病的病人输液速度过快,

造成急性肺水肿甚至死亡。

3工作不认真,缺乏责任感

(1)护士责任心不强:例如,不按时巡视病房,病人病情变化

时未能及时发现,延误抢救,造成严重后果等。

(2)语言不严谨:在病人及家属面前说话不考虑后果,不注意语

气与形象,不体谅病人感受等。

(3)护理记录缺陷:体现在护理记录缺乏真实性、记录不完整、

不规范以及病案管理不妥。

4 护理管理不善造成的缺陷

(1)抢救设备、药品管理不善,贻误抢救时机:如抢救设备、药

物不齐全,影响抢救;药盒标签与内装药不符合,造成用药错误等。

(2)疏于对护士的业务培训和技术考核:护理人员的护理技能欠

缺,技术水平不高,观察不到位,工作态度不严谨等。

(3)护理人员法律知识缺乏、法律责任意识不强:如未履行告知、

保密等义务等造成护患纠纷。

(!)患者总数、出入院、转科、转院、分娩、手术、死亡人数、请

假、外出人数,以及新入院、危重病人、抢救病人、大手术前后或有

特殊检查处理、有行为异常、自杀倾向的病人的病情变化及心理状态。

(2)医嘱执行情况,重症护理记录,各种检查标本采集及各种处置

完成情况,对尚未完成的工作应向接班者交代清楚。

(3)查看重点患者,如新入、当日手术或术后3天患者、危重患者、

特殊检查治疗用药患者、有多重耐药菌感染患者等,昏迷、瘫痪等危

重患者有无压疮,以及基础护理完成情况,各种导管固定和通畅情况。

(4)贵重、毒、麻、精神药品及抢救药品、器械、仪器的数量,技

术状态等,并签全名。

(5)交接班共同巡视检查是否达到清洁、整齐、安静的要求,检查

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9)交接中如发现病情、治疗、器械、物品交代不清应立即查问。

接班时如发现问题应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如因交班不清发生差错

事故或物品遗失应由接班者负责。

【家庭病房管理制度】

10)责任护士或组长填写“病房护理交接班日志”。“病房护理交接

班日志”的书写应当字迹整齐、清晰,重点突出。护理记录内容客

观、真实、及时、准时、全面、简明扼要、有连贯性,运用医学术

语。进修护士或实习护士书写护理记录时,由带教护士负责修改并

签名。【家庭病房管理制度】

家庭病房工作制度和人员职责
家庭病房管理制度 第三篇

家庭病房工作制度和人员职责

1.制定家庭病房标准 (行动不便的、长期卧床、孤寡老人、慢性病患及其他有特殊需求的人群),建立家庭病床登记薄,经医务室负责家庭病床医生同意,填写入院通知单和家庭病床卡。

2.对家庭病床的病人必须建立正规病例,病人行床转院或死亡,要及时总结,整理病例归档。

3.对于办理家庭病房患者,电话预约、随时出,对于病情疑难的患者,组织专家巡诊,病情较重时,转入院内相关科室,以保证患者的预期治疗。

4.制定详细计划,定期组织专职医生、护士上门做抽血化验、心电图、超声检查、测血压、注射输液等服务。

5.根据病情需要和查体计划,确定查床次数,家庭病床医生每周查床不少于2次,针炙、理疗每周不少于3次,危重病人每日查床一次,医疗负责人每两周重点查床1次,业务院长每月查床1次。

6.家庭病床护理人员要认真执行医嘱及查对制度,遵守各项技术操作规程,作好护理记录。

7.向家属交待注意事项和出现问题的处理方法,对传染病患者要及时指导家属做好隔离消毒工作。

病房管理制度
家庭病房管理制度 第四篇

[篇一:病房管理制度]

1、病房由护士长负责管理,主治或高年住院医师积极协助。

2、定期向病员宣传讲解卫生知识,根据情况可选出病员小组长,协助做好病员思想、生活管理等工作。

3、保持病房整洁、舒适、肃静、安全,避免噪音,做到走路轻、关门轻、操作轻、说话轻。

4、统一病房陈设,室内物品和床位要摆放整齐,医。病房管理制度。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固定位置,未经护士长同意,不得任意搬动。

5、保持病房清洁卫生,注意通风,每日至少清扫两次,每周大清扫一次。

6、医务人员必须穿戴工作服帽,着装整洁,必要时戴口罩。病房内不准吸烟。

7、病员被服、用具按基数配给病员管理,③病历封存后,由医务处指定专职人员保管。

5)可复印病历资料: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历报告、出院记录、护理记录单、手术专科护理记录单(不可复印首次护理记录单、专科护理单、交班本)。

4、病房抢救室工作制度

1)一切抢救药品、物品、器械、敷料均须放在指定位置,并有明显标记,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所有抢救设施处于应急状态。

2)药品、器械用后均需及时清理、消毒,消耗部分应及时补充,放回原处,以备再用。

3)急救车内的急救物品、器材每日检查一次,并记录签名,做到账物相符。

4)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及有效期。

5)参加抢救人员必须明确分工,紧密配合,听从指挥,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种疾病的抢救规程。医生未到之前,护理人员应根据紧急需要,采取必要的急救措施。

6)及时与病人家属及单位联系。

7)抢救完毕除做好抢救记录和物品清理消毒外,并须做好抢救小结,以便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8)急救物品、药品的准备要适用于专科急救。

9)所有急救器械专人保管,定期保养,保持性能良好。

5、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严格按照<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卫生部卫医发[2005]438号文件)进行管理,做到专人、专册、专柜、专锁、专处方。

1)各病区、手术室存放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配备必要的防盗设施。应专人负责,明确责任,交接班有记录。专柜专锁,班班交接,做到账数相符。

2)病区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仅供住院患者按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借用。

3)医生开医嘱及专用处方后,方可给病人使用,必须保留空安瓿,用后及时补充,凭处方、领药单和空安瓿到中心药房领药。

4)发现下列情况,应当立即向护理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发生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丢失或者被盗、被抢;发现骗取或者冒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5)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要定期检查,如出现过期、变质应及时更换。

6)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登记部,注明患者姓名、床号、使用药名、剂量、用法、使用日期、时间、执行者和核对者签名,并记录药物用后余量及处理情况。

7)护士长必须加强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每周检查并记录。

6、新护理用具申报制度

1)申请购置程序:首先由科室提出申请,书面报告医疗设备部统一购置。

2)凡新购进的护理用品需由护理部组织临床试用验证后,报告医疗器械科,方批准申请购置。

3)对长期使用的护理用品需定期进行招标。

4)护理用品三证的把关工作由医疗器械科负责,临床使用质量的控制由护理部负责。

7、医疗废物分类管理制度

1)临床科室医务人员要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及有关配套文件的规定执行医疗废物管理。

2)护士长负责本科室医务人员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知识的培训、指导、监督和管理。

3)护士长要加强对本科室医疗废物的管理,防止发生医疗废物泄漏、丢失、买卖事件。

4)在进行医疗废物分类收集中,医务人员要加强自我防护,防止职业暴露。

5)临床科室要对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的人员提供必要的职业防护措施。

6)医疗废物包装袋(箱)颜色为黄色,生活垃圾包装袋为黑色。

7)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袋(箱)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少量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8)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袋(箱)外表面有警示标识。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由临床科卫生员采用有效的封口方式进行封口,确保封口的实、严密,然后在每个包装袋(箱)上粘贴有警示标识、不同类别医疗废物的中文标签,填写中文标签的内容:科室、交接班日期、医疗废物类别、经手人签名。

9)包装袋(箱)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袋。

10)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11)科室的医疗废物暂时存放点有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或者文字说明。

12)每天医疗废物交接完毕后,科室工作人员对医疗废物暂存地进行清洁和消毒。

13)科室工作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与卫生班接收人员履行医疗废物交接、称重手续,并登记、签名。

[篇三:无痛病房的管理制度]

(一)、病房管理以病人为中心,护土长全面负责,科主任和主管医师积极协助,护理人员做好分管病室的管理工作。

(二)、保持病房整洁、安静、安全、舒适、温馨,避免噪音,做到走路轻、关门轻、操作轻、说话轻。

(三)、做好办公室、治疗室、换药室及配膳室等的管理工作。

(四)、统一病房陈设,室内物品和床位摆放整齐,固定位置。墙上不张贴、不挂线,未经护土长同意不得任意变动室内物品。

(五)、保持病房清洁卫生,注意通风,病房内不抽烟。走廊每天至少拖地二次,病室内拖地一次、清扫二次;每日擦拭门窗。

(六)、护理人员上班必须穿戴工作服、帽;服装整洁,必要时戴口罩;挂牌上岗。

(七)、病员被服、用具等按基数配给病员管理,出院时清点收回(一次性用品除外)。

(八)、护士长全面负责保管病房财产、设备并分别指派专人管理,建立账目,每月清点一次,有记录。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管理人员调动时要办好交接手续。

(九)、每月召开工休座谈会一次,征求意见,改进工作。

(十)、病房内不得接待与病人治疗无关人员,不会客,查房时不接私人电话(特殊情况例外)。病人不得擅自离开病房,有特殊情况必须请假,经医务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

(十一)、根据病情决定是否需要陪护,陪护人员主要职责是协助守护病人,进行必要生活照顾等。

附:住院规则

(一)、住院病人应遵守住院规则,听从医务人员的指导,与医务人员密切合作,积极配合治疗和护理,安心休养。

(二)、住院病人应遵守病房作息时间,经常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与安静,不随地吐痰,不往窗外倒水,不乱丢果皮、吸烟和喧哗。地面注意防滑。

(三)、住院病人的饮食应遵守医嘱,由营养室配膳供应。外面带来的饮食须经医师、护士商量同意方可食用。病员饮食应按疾病需要由医嘱规定,特殊病情的饮食,在未征得医师或护士同意时请不要任意更改。

(四)、住院病人不得自行邀请院外医师诊治,不要随意到院外购药服用,以免影响疗效。

(五)、住院病人未经许可,不得进入诊疗办公室,不得翻阅病案及其它有关医疗记录,有事可向医生、护士查询。

(六)、住院病人不得随意外出或院外住宿,如有特殊情况须经医师或值班护士同意方可离开。

(七)、住院病人应爱护公物,如有损坏须按价赔偿。

(八)、住院病人可携带必需生活用品,其他物品尽可能不带入病房,贵重物品请勿带入病房,以免失窃。

(九)、为了避免交叉感染,病员请不要乱串病房或自行调换床位,非探望时间不要会客,上午医疗查房时请不要外出,查房时不高声说话。

(十)、病人可随时对医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帮助医院改进工作。

[篇四:病房管理]

1、热爱护理专业、巩固专业思想,爱岗敬业是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

我认为护理工作是一门科学性、技术性、服务性很强的专业,护理工作是保护人民健康、预防疾病、护理病人、恢复健康、救死扶伤的一门科学,因此,护士长要热爱专业正确对待本职工作,加强对所属人员的专业思想教育,做好传、帮、带以实际行动起模范带头作用十分重要。护士长不为名、不为利、不怕脏、不怕累、吃苦在前,处处以身做则,把平凡的工作和祖国现代化建设紧密相连,才能在护理病人、恢复健康的工作中做到全心全意,才能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努力钻研业务技术,不断改进和提高护理质量。护士长对业务要熟练、技术要精益求精,必须掌握多的医学知识,工作也就主动,也就能带领大家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把护理工作做好,使病人早日康复。

2、要深入细致地做好政治思想工作

护士长的工作千头万绪,从何抓起?在护理工作的实践中,我体会到护理工作不能单靠护士长去干,而需要整个病房医、护、工、病员的协调配合,特别是全体护理人员。首先要抓好人的工作,做人的工作不能光靠嘴巴,要有实干精神,要在干中指挥,对同志要一视同仁,按原则办事,错了当面批评,表扬好的,帮助差的,教育护理人员,看到别人的长处弥补自己的不足,护士长要作风正派,既要严格要求,又要关心同志,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做好本职工作。

3、相信领导、依靠群众,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相信领导、善于走群众路线是搞好工作的重要保证,护士长对上级的指示要认真贯彻执行,对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人人都要遵守,特别是护士长更要言行一致,模范的执行制度,认真的去贯彻,严格去要求。护士长在贯彻执行制度时要一抓到底,大胆管理不怕得罪人,使各项制度不断巩固落实,创造一个良好的医疗环境。

4、抓紧业务培养,做好传、帮、带

在多年的工作中我发现一些青年护理人员对专业思想不巩固,觉得护理工作简单没干头、没奔头,不就是会打针、发药、试表就行吗?对基础护理不重视,有的怕脏、怕累,对护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针对这些问题,护士长工作任务是艰巨的,要帮助教育护理人员的思想素质、业务水平,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正确对待工作上的分工不同,决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一句话,护士长工作作风好,业务上过的硬,无菌观念强,就能带出好的护理队伍。1990年陇西县政府、卫生局、陇西县职业技术学校三家举办护理培训班聘任我为<基础护理>课兼职教师,在给学生讲课的过程中,我以多年的临床护理工作经验,结合课本知识由浅到深给学生反复讲解护理工作的重要性以及护理工作在医疗中的地位等等。当这些学生们走向自己所学的专业和热爱的护理工作岗位后,各自都以极大地热情做出了优异的成绩,有部分同志已成为临床护理骨干。

5、不断提高行政领导与组织管理能力

护士长是病房的总管家,病房管理有一定的科学性,管理得好,可以提高医疗护理质量,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各项任务的顺利进行,在这方面护士长应该做到:

5、1工作有计划、有安排、有督促、有检查、不断总结成功与失败的经验教训。

5、2建立健全会议制度,如病房晨会、生活、工休座谈会、经验交流会等。

5、3建立病房护理工作制度,防止差错事故发生,预防交叉感染,加强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度、查对制度、分级护理制度、危重病人抢救制度、探视陪住制度、工作人员好人好事、责任护理、考勤考核制度等,抓好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甚为重要。

5、4合理排班、科学分工,根据病房工作的任务和要求,护理人员的业务能力、思想水平、工作表现,本着有利于工作,有利于节省人力,做到科学分工、职责清楚、分工明确、一环套一环,防止脱节,真正做到有条有绪、忙而不乱。

5、5严格要求,大胆管理:①为病人创造一个清洁、整齐、安静、舒适的休养环境,指导卫生员搞好病区的清洁卫生工作,做好卫生宣传,维护病区的公共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②病区药品,财物及急救用品的管理:药品、普通药品要固定基数、定期领取;毒麻限剧药品要加锁保管、严格交接班和使用权限;大型医疗器械、被褥、家俱应固定数量,帐物相符,定期清点,加强管理,注意节约。

5、6加强与各部门科室的联系:要提高护理质量、管好病房,除院主管领导和兄弟科室的大力支持外,各兄弟科室特别是后勤部门的支持配合非常重要,把护理工作搞上去,护士长在联系工作中还要注意态度和方法。

门诊管理制度
家庭病房管理制度 第五篇

[篇一:门诊管理制度]

1、各科主任、副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指导及行政管理,保证门诊工作的正常运行。

2、各科应确定一位思想素质好、业务技术过硬的中级职称以上人员担任门诊组长,协助科主任做好本科门诊管理工作。

3、各科室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必须服从门诊部的统一管理和协调。

4、门诊医护工作应由有一定经验的医护人员担任,各科每工作单元应由副高以上人员坐诊,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每周出门诊量不得少于2个工作单元,主治医师和副主任医师门诊量应占科室门诊量70%以上。门诊管理制度

5、要认真诊查,规范书写门诊病历,各科门诊组长负责本专科门诊医疗质量的检查、把关;对确诊有困难的疑难重症病人,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凡连续三次门诊后仍不能确诊者,由首诊科室副高以上人员提出门诊疑难病例会诊。

6、各科门诊不得擅自限号、停诊,若必须取消该专科门诊时,必须书面报告门诊部,说明原因,方可执行。

7、门诊医师因各种原因需停诊或换诊者,五、须转外院诊疗者,由专业组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填写转诊病历,门诊部登记盖章。住院患者由医务科盖章,年终做好统计工作。

六、复工、复学证明,须持本单位建议复工、复学介绍信,经本院临床医师检查认可后,出具证明。

七、门诊医师不得开写外购药品证明。如有缺药,可与药房仓库联系或用其他药品代替。

八、非门诊医师开写的病休证明和病情诊断,不予盖章。门诊进修医师只允许出具病休证明,其他证明无效。

专家门诊管理制度

一、专家门诊由已取得教授、主任医师、副教授、副主任医师职称的临床医师担任。

二、专家门诊由各科科主任或总住院医师负责排班,并将排班表于每月28日前送门诊部办公室,由门诊部统一挂牌,挂号室负责分诊挂号。专家看门诊时间一般不得随意变动,如因故不能按时应诊,必须提前一日通知门诊部调班或停止挂号。

三、专家接诊要做到优质服务,对患者认真负责,检查耐心细致,不得敷衍马虎,病历记录应合乎要求。按规定门诊工作量挂号,不得超挂。

四、门诊全体医护人员要努力发扬救死扶伤的精神,做好专家门诊的宣传、配合工作。如遇疑难患者挂普通门诊号就诊,首诊医师应热情接诊,先做好必要检查后,再请患者挂专家号,不得让患者重复挂号,增加负担。已在专家门诊确定诊断的患者,可挂普通门诊号观察治疗,医护人员不得推诿患者。

五、各科要做好专家门诊的管理工作,认真考勤、考核。医护人员要切实维持好秩序,指导患者就医。专家座席处要设立姓名标志,以便患者监督。

六、普通门诊的危重和急性疑难病症需专家会诊时,不需另行挂号。慢性病经普通门诊医师检查后需看专家门诊者,可嘱患者下次门诊时挂专家号看病。

七、专家每周安排两个半日门诊,除完成定量门诊外,要对低年资医师工作进行指导,专家看普通门诊≥2次/周以提高普通门诊的医疗技术水平。

八、本院职工的家属、亲朋需看专家门诊时,一律在专家门诊时间挂专家号就诊。

门诊病历制度

一、门诊病历是门诊医疗工作的原始记录,凡门诊病人不论初诊复诊都应建立门诊病历,现在大多数医院采用的门诊病人自管自带不存档的做法,是不符合门诊管理制度的,一旦发生医疗纠纷,有时会增加新的矛盾。

二、为了有利于医疗科研、观察病情,凡不建立门诊病历档案的医院也应专门建立专科或专病的门诊病历保管制度。

三、门诊病历要求用钢笔书写,力求通顺、完整、简练、准确,字迹清楚、整洁,不得删改、剪贴、颠倒,医师要签全名。

四、门诊病历一般项目如病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家庭地址等内容在挂号时就应填写清楚。

五、医师要将病人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各种阳性体征和必要的阴性体征、诊断或印象诊断、治疗和处理意见等记载于病历上。

六、每次诊察都要填写日期,病情急重者还要填写时间。

七、若要请求他科会诊,应将请求目的和本科初步意见填上,若要住院或转诊者也要填写住院原因或转诊摘要。

诊前准备制度

一、医护人员准时到岗。

二、护理人员提前做好各种物质准备(有的科室还要准备好消毒器械设备)。

三、各种单据的规范存放。

四、诊室的清洁卫生工作。

检诊制度

一、重视检诊工作,设立中心预诊处,由助理医师或经验丰富的老护士负责此项工作。

二、对初诊病人进行预诊分诊,较准确地进入相应专科避免挂错号要转科、转诊的麻烦和矛盾。

三、及时发现危重病人并作出相应处理。

四、及时发现传染病人,实行早期消毒隔离。

会诊转诊制度

一、为了保证较高的门诊质量,可根据病情需要,提出院内的科间会诊,经治医师必须提供病人的简要病史、体检结果和必要的辅助检查、初步诊断和会诊目的、要求等。

二、对院内科间会诊病人同样实行首诊负责制,必要时可陪同病人前往,或邀请会诊医师来科会诊。

三、接受会诊的科原则上应有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接诊,并将检查结果和诊疗意见详细记载在病历上,转回原科。

四、若诊治结果认为确是本科专业范围,也可不转回原科,由本科负责处理到底。

五、凡院内难以解决需转往院外治疗者,门诊医师可提出转院意见,在病历上写明情况。

六、若属病情较重者应事先与转往医院联系妥当,防止意外事件发生。

消毒隔离制度

一、门诊病人流量大、病情杂,在诊疗和候诊过程中很易相互接触,因此凡发现传染病人必须立即作出处理,就地隔离消毒并根据病情转送传染病房或隔离病房,或转送传染病医院。

二、在传染病流行期间要设立临时检疫岗,对可疑者进行重点处理。

三、门诊应专设肠道传染病人的专用厕所。

四、注意对门诊诊室、治疗室内的空气、地面、墙壁、座椅、推车、轮椅、担架等定期消毒处理。

五、确诊或疑诊为法定传染病时必须及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防止漏报、错报。

六、按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做好性病、职业病、肿瘤等疾病的登记报告。

门诊登记统计制度

一、要认真做好门诊各科工作日志的登记、收集、整理、核对和分析工作,保存原始登记报表,保证内容准确性。

二、定期分析门诊各科就诊情况,分析门诊病人就诊规律,提出有效措施和建议。

三、门诊登记范围应包括各科每日工作量、新病例登记、初复诊比例、疾病分类、转诊转院或入院人数,做到日报表、月报表按时上报。

门诊一般诊疗制度

一、门诊医师必须遵守门诊首诊医师负责制度,工作应认真负责,保证诊治质量,并尽量缩短候诊时间。

二、热情接待患者,根据主诉重点询问病史,进行全面的或重点的体格检查及必要的辅助检查,做到早期诊断,及时治疗,迅速处理。

三、根据门诊条件及病情需要决定检验项目及治疗方法,并交代清楚注意事项,采用特殊疗法时,务必掌握好适应症和禁忌症。

四、遇有疑难或不能处理的疾病,或两次复诊尚未确诊者,应及时请示上级医师或邀请会诊,并给以适当的治疗。

五、应随时警惕早期肿瘤,防止漏诊、误诊。

六、检查患者后应洗手,发现传染病时应按消毒隔离常规处理,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片。

七、病情较重的患者,尤其是幼儿及老、弱病者,应设法收容治疗,或收住观察室进行治疗,防止恶化。病情危急者,尤应简化诊断步骤,迅速抢救,如搬动可致病情加重时,宜就地抢救至病情允许时,再行搬动。

八、在门诊进行化疗、放疗,或使用激素、利尿药、抗生素等特殊治疗的患者,应及时复诊,观察反应与调整剂量。

九、言谈低声,对耳聋患者酌情采用写读。

十、注意保护性医疗。对癌症及某些预后不良的疾病,避免对患者直接说明,可向其家属或组织详细交待病情及预后。

会诊工作制度

一、若病情需要他科会诊或转专科会诊,须经本科门诊年资较高医师审签。

二、申请会诊科应提供简要病史,体检和必要的辅助检查所见,初步诊断、会诊目的与要求。

三、接受会诊科应按申请科的要求,由主治医师或指定的医师认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详细记录于病历上。

四、危重患者应先进行抢救,不宜搬动的患者及需要隔离的传染病患者,应邀会诊医师应迅速到达申请科进行会诊。

五、申请会诊尽可能不迟于下班前1小时,急诊会诊及特殊情况会诊随时进行。

处方填写制度

一、麻醉、成瘾性药品应用麻醉处方,不得和毒药、限剧药、普通药同开一张处方(中药除外)。

二、普通内服药一般开3天量,不超过7天,剧毒药不超过1日剂量,限剧药不超过2日剂量,成瘾性药品注射剂一般不超过1日量,如有超量,由医师重复签名。

三、限用药品一般由医师提出申请,经主治或主任医师审签。

四、急症用药,须在处方右上角注明“急”字,要求药房优先调配。

五、对不合格、不合理处方,药房有权拒绝调配。

六、医师、医士、进修医师有处方权,实习医师在医师指导下可开处方,其处方须经医师签字方可生效。医师签字或印模留样存于药剂科。

门诊手术制度

一、一般小手术,如表浅脓肿切开、表浅小肿瘤摘除、包皮环切术、轻症外伤等均可在门诊手术。

二、门诊手术须经医师诊察后决定,术前应向患者说明手术目的、经过、注意事项并预约手术时间等。急症手术随到随做。

三、术前应检查手术部位,严格执行查对制度,防止发生差错事故。

四、手术所用的敷料、器械及手术区域皮肤准备,均按消毒、备皮常规进行。

五、参加手术人员须按手术室无菌技术常规施行。手术时应细心认真,充分止血,缝合前检查敷料及器械,以免遗留物体在创口内,病理标本应妥善保管、及时送检。

六、术后给患者适当护理及休息,并预约复查及拆线日期,视病情需要亦可留观察室观察。手术经过由医师详细记录于病历内。

七、门诊手术室应有专人负责,保持清洁整齐,定期进行彻底清洁整顿和手术间空气消毒。手术器械定期检查、消毒,保证手术顺利进行(可参照手术室常规施行)。

八、术前谈话、签字制度。

门诊护理工作制度

一、各科室参加门诊工作的护士,在门诊部、护理部和本科护士长统一安排下进行工作。

二、门诊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衣帽整齐。诊室应清洁卫生,有良好的候诊秩序。要进行候诊教育,宣传卫生防病、计划生育等知识。

三、门诊各级护理人员按岗位责任制工作,并掌握岗位职责标准。

四、各科门诊均应设分诊台,做到关心体贴病人、应态度和蔼,有礼貌、耐心地解答病人的问题,有计划地安排病人就诊。

五、加强检诊,作好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六、一切从病人利益出发,建立便民措施,对老弱和重病人给予照顾。

七、病人进行特殊检查和治疗的预约单要填写准确无误。

[篇三:门诊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院门诊管理,规范门诊服务,提高门诊医疗服务质量,方便群众就医,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省医院门诊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门诊管理内容主要包括门诊诊疗活动中的医疗服务质量、医疗安全、服务流程和工作环境等方面。

第三条本制度由医院门诊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四条医院设立门诊办公室对门诊工作实施管理。

第五条门诊办公室职责:

(一)根据医院发展总体规划,制定门诊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

(二)建立和完善门诊管理工作职责及各项管理制度。其中门诊管理的核心制度包括:岗位责任制度;首诊负责制度;门诊会诊制度;门诊医疗文书及处方质量管理制度;专科门诊、专家门诊和专家特需门诊准入、退出制度;各服务窗口限时承诺服务制度;各类医疗诊断证明规范管理制度等。

(三)对门诊服务布局、流程、标识、设施、设备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对门诊各诊室进行安排和管理。

(四)根据门诊就诊情况,合理安排出诊医务人员,确保门诊工作的正常运行。

(五)接待与门诊有关的医疗投诉,协助医疗业务科处理与门诊有关的医疗纠纷,化解矛盾,确保门诊医疗工作正常运转。

(六)协调医院相关部门做好院内感染控制;传染病防控;卫生健康宣传教育等工作。

(七)处理与门诊工作相关的其它事项。

第三章组织实施

第六条医院按照门诊管理的职责,制定门诊管理的各项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门诊服务要求

(一)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的诊疗科目设置门诊科室,落实各岗位工作职责。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和护士执业证书的医务人员不得单独在门诊从事诊疗活动。

(二)门诊实行首诊负责制,对疑难病例或复诊两次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会诊。

(三)门诊各服务窗口(挂号收费及相关医技部门)有持续改进服务流程的制度和措施;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减少病人检查等候时间。

(四)医院应通过多种形式(医院网站、显示屏、公示栏等)及时、正确、规范公示各种门诊诊疗信息,方便患者就医。

(五)门诊病人的医疗诊断证明应符合相关规定。

第八条门诊质量管理的监控和奖惩

(一)门诊质量管理纳入医院和科室的目标考核内容。

(二)各相关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本科室的门诊质量管理工作。

(三)门诊质量管理主要包括:服务质量(专家出诊率、投诉率、门诊病人满意度);门诊病历书写质量;处方合格率;各类检查申请单、报告单书写规范等。

(四)建立检查通报、建议整改及效果评价制度,考核结果与奖惩挂钩。

第九条实名挂号

(一)为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保障基础医疗信息的准确性,逐步推行实名挂号制度,尤其是专家门诊和专家特需门诊。

(二)患者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准确填写挂号就诊的有关信息。

第十条专科门诊、专家门诊、专家特需门诊的准入与退出

(一)医院对专科门诊、专家门诊和专家特需门诊要建立和实施准入和退出制度。

(二)专科门诊、专家门诊和专家特需门诊准入:专科门诊是指具备本专业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由个人申请,所在科主任审核、门诊管理部门核准,方可承担专科门诊工作。专家门诊是指具备本专业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由个人申请、所在科主任审核、门诊管理部门核准,方可承担专家门诊工作。专家特需门诊是指具备主任医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3年以上的医师,经医院学术委员会和门诊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承担专家特需门诊工作。

(三)每个科室应安排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从事普通门诊工作,出诊时间每周不少于一个工作日。在职医务人员(不含返聘、延聘)从事专家特需门诊时间每周不超过一个工作日,每位病人接诊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5分钟。

(四)专科门诊、专家门诊和专家特需门诊退出:医院应当根据医务人员的工作纪律、服务质量、服务态度,患者的综合满意度以及医疗服务的需求等,制定相关的退出机制。

第十一条门诊便民服务

(一)医院在门诊大厅设置公示栏、电子触摸屏等,并利用医院网站向社会公开有关医疗服务信息。公开内容主要为:医疗机构执业信息;各诊疗科室医师出诊信息;医疗服务价格信息;医疗服务投诉电话 ;就诊流程信息等。

(二)医院门诊设有咨询服务台,配备相应的服务设施设备,能较好地提供便民服务。院内指示标识应当规范、清晰、易懂。医院应当对门诊的服务流程、就诊环境等便民措施定期进行研讨,不断优化并达到持续改进的目标。

(三)医院应逐步提供多种形式的挂号方式(窗口挂号、自助挂号、电话预约挂号、网上预约挂号等)。按照“公开、公平”的原则,制订挂号管理制度和流程。专家门诊和专家特需门诊预约挂号必须实行实名制,医院可根据病人的就诊情况,自行确定预约挂号的比例并公示。医院对预约成功却无故失约二次以上的病人,可采取一定的制约措施。

(四)医院各种挂号方式不得与其它营利性单位或个人合作。门诊病人的各种信息不得向外泄露。医院要逐步完善网上预约挂号服务流程,并逐步链接到卫生行政部门的门户网站或其它公益性网站。加快推进医院间的信息共享建设。

(五)建立完善医院与社区双向转诊的制度和机制,为社区转诊的病人提供有效、方便的门诊预约就诊、预约检查等服务。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提供相应的优待服务。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医院应当对门诊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医院应当将门诊管理的相关评价指标列入目标考核内容:

(一)总体评价:服务流程,指示标识,公示信息,就诊环境等。

(二)医疗质量指标:专家门诊和专家特需门诊出诊率,门诊医疗文书书写合格率,处方合格率等。

(三)服务质量指标:门诊病人满意度。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

[篇四:门诊日志管理制度]

门诊日志登记工作是医院传染病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门诊日志登记的质量直接关系到传染病疫情的调查、处理和控制。为规范医务人员的门诊日志登记,特制定本制度。

一、对前来就诊的病人逐一登记在门诊日志上,不得漏登。

二、登记项目齐全,至少包括就诊日期、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发病日期、家庭住址、病名(诊断)、初诊或复诊等九个基本项目。

三、填写内容规范、准确、字迹清楚。不能有缺项、填写大地址、症状代替病名等现象。

四、对已发热病人,要在门诊日志上面标明体温和相关流行病学史。对于14岁以下的儿童,要填写家长姓名,对诊断(疑似)为传染病的患者要详细填写家庭住址及联系方法。

五、首诊医生在诊治过程中发现确诊、疑似传染病患者、病原携带者,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卡片填写要求做到完整、准确、及时、并按规定时间向预防保健科报告,不得漏报、迟报和瞒报。

六、门诊日志上已上报的传染病应有“疫情已报”标记。

七、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医院的门诊日志登记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对门诊日志登记工作按<传染病管理奖惩制度>进行奖惩。对迟报、漏报、瞒报传染病及疫情造成重大损失和不良影响者,依照<传染病防治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篇五:门诊管理制度]

一、病人来门诊就诊,首先挂号,建病历。

二、门诊病案室及时将病历送到分诊台。分诊护士及时叫号分诊,并将病历送到医生诊室,不得将病历交给家属或病人,以免病历丢失或损坏。

三、合理安排好医护力量,为病人提供优质服务。

四、每天按时开诊。对危重,老弱,残疾病人及港澳台,外宾应与提前诊治。

五、加强首诊负责制。对伴有其他科疾病的病人应作必要的体格检查并书写病历,然后介绍到有关医疗单位。对急诊危重病人应就地抢救。必要时请会诊。转诊须经上级医师或二线值班医师同意。

六、门诊医师应随时书写门诊病历。当天门诊病历由门诊病案室人员及时收回。医师在结束当天诊疗后应将剩余病历送回病案室。以免病历丢失。

七、病人因故不能来院复诊时,可由家属或关系人代为取药。药量不得超过一个月,连续取药不超过半年。

八、防院内感染,注意消毒隔离,各治疗室定期消毒。发现传染病员,应进行污染区的有效消毒,并做好传染病报告工作。

九、门诊公章有专人管理。对医师开出的病假证明书,疾病诊断书进行监督。

十、加强门诊大厅的卫生宣教,开展心理卫生,精神疾病知识及防病治病等方面的宣传。

十一、工作人员热情服务,耐心解答问题,主动疏导病人,尽可能缩短候诊时间。

十二、做好门诊各诊室的清洁卫生和安全保卫工作,下班时关好门窗、电器、水龙头。

十三、病人如损坏物品应按价赔偿。

门诊工作制度
家庭病房管理制度 第六篇

[篇一:门诊工作制度]

1、临床各科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管理和领导,各科室参加门诊的医务人员同时接受医务科和门诊部的领导和指导。

2、门诊医务人员由各科室派出并相对固定,门诊各科室应按规定准时开诊,并提前做好开诊的各项准备工作。

3、对疑难病症不能确诊和两次复诊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生会诊。科主任、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应定期出门诊,解决疑难病例。门诊工作制度。对某些慢性疾病和专科疾病,应根据医院具体情况设立专科门诊。

4、门诊医师要根据因病施治的诊治原则,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病人负担。

5、对急重、高龄病员、离休干部、军人、残疾人、高级知识分子、港、澳、台胞、外籍人士及远地病员等病人应优先安排就诊。

6、门诊各科室与住院部和病区要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床使用情况和病人情况,确保病人及时入院治疗。

7、门诊检验,影像等各项检查,必须做到规范操作、及时报告。

8、应根据条件和病情,严格控制门诊手术的适应症,对病情不适宜在门诊处置的病人要收治入院。门诊医师要加强对换药室、治疗室的检查指导,

抢救工作制度
家庭病房管理制度 第七篇

[篇一:抢救工作制度]

1、各科抢救工作应由科主任和护士长负责组织和指挥,对重大抢救需根据病情提出抢救方案,并立即呈报院领导,凡涉及法律规定,要报告有关部门。

2、抢救室专为抢救病员设置,其他情况一般不得占用。

3、一切抢救药品、物品、器械、敷料力求齐全完备,定人保管,定位储存,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

4、药品、器械用后均需及时清理、消毒,消耗部分应及时补充,放回原处,以备再用。抢救工作制度

5、每日核对一次物品,班班交接,做到帐物相符。

6、无菌物品须注明消毒日期,超过一周重新灭菌。

7、每周须彻底清扫、消毒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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