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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局2016年平安建设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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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计划
安监局2016年平安建设工作方案 第一篇

xxxx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平安建设工作计划

为切实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按照师市党委、集团公司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工作实际,特制定2016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项目建设、民生建设、效能建设”三项重点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年”活动,深入开展“三项活动”(即安全经营、隐患排查和员工职业文化培训),切实加强“三项建设”(即推进企业经营机制建设、加强安全经营保障能力建设和加强员工队伍建设),狠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为公司发展又好又快发展创造稳定和谐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以事故防范为中心、双基工作为重点、政策法规为导向、严格监管为手段、科技兴安为支撑、队伍建设为保障,积极构建科学、规范、高效的安全经营工作机制。促进单位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杜绝等级事故发生。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综治和平安建设责任。根据机关人员

变动,及时调整领导小组,健全领导和办事机构,切实加强对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严格落实综治平安建设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面展开综治工作。

(二)切实做好维稳工作,提高治安防控能力。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认真分析排查调处本公司、本系统的矛盾纠纷,制定处置突发性事件预案。加强内部防范工作,按照“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管好自己的人”的要求,认真落实,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治安防范意识。认真落实好干部值班,建立与有关部门的联系组织网络。

(三)强化工作落实,全力压降事故保平安。安全经营与平安建设工作紧密相连,只有切实压降和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维护好职工的利益,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才能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一是进一步加大对平安创建工作的宣教培训力度。通过各种形式、各种媒体把建设平安工作宣传到位,特别是要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平台,通过多形式、多渠道的广泛宣教培训,大力普及安全文化,提升广大职工的安全访范意识。

二是加大监督检查,促进企业平安运行。工作中,我们将监管重心前移和下移,把大部分的安全监管力量下沉到基层,认真开展安全检查,排查各站安全隐患。特别是每逢重大节日及重大活动,组织发动各部室、班组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促进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是加强重点领域监管,认真抓好专项整治。今年,我公司根据经济发展的特点,继续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资金管理作为公司监管重点,列入专项整治内容,认真制定整治方案,工作中充分发挥综合协调职能,及时解决整治工作中所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做到常抓不放,设法提高重点监管领域的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企业安全运行,助推企业做大做强。

四是加强应急管理,提升应急救援能力。通过多种方式,全面推动应急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明确应急管理措施和办法,督促生产技术部完善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应急预案。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增强广大干部员工的防灾抗灾意识,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总之,我公司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加大综治平安建设工作的组织力度,不断完善,不断创新,为建设平安单位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16年项目经理部平安建设(综治)工作方案
安监局2016年平安建设工作方案 第二篇

2016年项目经理部平安建设(综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项目概况

沈阳地铁土建施工第六合同段项目经理部位于沈阳市于洪区细河路。本标段施工一站两区间,即滑翔路站~吉力湖街站盾构区间、吉力湖街站和吉力湖街站~汪河路站区间。

本项目在2016年将进入施工攻坚阶段,吉力湖街站附属结构将开始施工;滑翔路站~吉力湖街站盾构区间准备上半年盾构始发,在2016年上半年盾构右线完成接收;左线在下半年始发,力争年内完成接收;吉力湖街站~汪河路站区间暗挖施工力争初期支护在下半年完成,年底完成全部二衬施工。

2016年的工程特点:施工任务紧、施工难度大、工作面多、施工投入大,施工生产任务高度紧张。暗挖区间穿越滞水层施工和盾构左线穿越公铁高架桥难度大、风险高,是施工的重难点。

二、指导思想

积极响应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方案,以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方案为指导,结合本项目工作实际,根据职责分工,认真开展各方面的管理工作,狠抓落实,为施工生产创造一个稳定平安的工作环境。

三、工作目的

调配项目经理部的各种资源,进行高效管理,确保项目经理部施工生产、日常生活安全、稳定,保证项目经理部高效运转,不出现各类重大安全事故和治安事件、群体性事件,遏制各类事故和事件的苗头,将各类事故发生率控制在管理目标内。

四、组织保证

为了高效的开展各项管理活动,落实部门职责,项目经理部组建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小组组长,全面负责平安建设工作的开展,项目书记、常务副经理为副组长,具体抓好各项工作的开展,向项目经理负责,完成项目经理交待的各项具体工作,常务副经理配合项目经理和项目书记,协调和监督各部门、各施工队的各项具体管理工作,保证管理体系的高效运行。各组员根据自己的岗位分工,全面落实应负责的各项具体安保工作,部门和各成员之间积极配合,共同落实各项平安建设的

工作任务。

项目经理部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曹坎嵩、蔚国

【安监局2016年平安建设工作方案】

副组长:史玉鹏、王吉华

成员:穆海龙、向邦尧、潘团尧、刘连武、陆忠斌、梁鹏、韩鹄、何海业、庄振、焦帮国、孟爱朝、李照贺、刘长城

五、宣传教育

以项目部安全监察部、消防保卫部为主,其他部门配合,积极开展平安建设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教育的形式主要采取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知识讲座与安全知识竞赛、各类应急演练、悬挂安全警示标识、各类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条幅、各类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宣传画报、黑板报等。宣传的主要内容为安全生产知识和治安保卫知识、提高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反恐防范意识、应急救援技能等,远离邪教组织。

六、建立健全管理体系

(一)、做好方案编制工作

各类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总工牵头,组织工程技术部编制并优化、完善,根据要求应该专家论证的,及时组织专家论证,完成相关手续。各类专项安全方案确保密切贴合实际并有效实施,保证施工安全。

(二)、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

各项工作制度由安全监察部负责,及时建立健全和完善,保证制度齐全完善,并监督各部门对各项制度有效落实,确保管理到位。

(三)、做好应急管理

编制好各类应急预案,应急预案由工程部负责编制,安全监察部积极配合,各类应急预案要求与实际紧密结合,一旦发生紧急情况,确保应急工作的高效开展,降低事件(事故)的损失和影响。

(四)、做好人员招录管理

建立地方派出所和项目部安保管理工作联动机制,与属地派出所做好工作的对接,此项工作由办公室进行,在项目经理部用工管理上严格执行分公司、项目经理部的工作制度,工人招录前做好资格审查审核工作,及时签订用工合同,搞好培训和教育,身份信息及时到属地派出所备案,邪教组织成员,反社会分子,存在暴恐倾向、有犯罪前科记录的人员坚决不予录用。

(五)、搞好群体性事件防控工作

群体性事件、暴恐事件、盗窃事件、中毒事件等由项目书记和综合办公室负责管控,各部门积极配合,加强日常管理。

对于存在内部群体性事件苗头的,及时加强内部员工思想情绪的疏导,财务部负责搞好资金管理,工资及时发放,工资不能及时发放的,应及时与相关单位进行沟通与协调,避免激化矛盾。

外部存在的各类纠纷与各类矛盾应及时化解,避免矛盾扩大化,同时与地铁指挥部相关管理部门、属地派出所及时沟通与联系,共同做好管控工作,避免矛盾激化失控。

对于突发性事件包括暴恐事件、群体性中毒事件等,一旦出现,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按照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处置时,应第一时间通报地铁指挥部,并同时与属地派出所及时沟通,由其协助解决。

严控各类邪教组织在项目经理部内部产生和发展,一旦发现有邪教组织成员,及时将其驱离出项目经理部。

严控反社会分子参与项目经理部的施工生产工作,在人员招录过程中,发现有反社会倾向的人员,一律不得录用;已经在项目经理部参与施工生产的,一旦发现,及时辞退。

(六)、开展有效的工作检查

1、检查的重点部位

2#竖井围挡内外、1#竖井围挡内外、车站围挡内外、办公室、厨房、库房、各类物防技防设施、易燃易爆物品、消防器材、用电管理、机械设备管理(重点起重吊装设备、空压机、盾构机等)、临边防护管理、架体与高大模板管理、项目部施工所属区域建(构)筑物(包括道路、建筑、管线、高架桥等)等。

2、检查的主要内容

(1)、施工生产是否严格按照编制的方案、技术交底施做,过程管控是否到位;

(2)、各部门执行管理力度是否有效,各项工作制度是否落实;

(3)、机械设备管理工作是否到位,各类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有效,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维修保养;

(4)、起重吊装是否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各类记录是否齐全完善;

(5)、材料物品是否堆码整齐、稳固,是否满足相关规定;

(6)、各类消防器材是否齐全有效,是否按照规定配置并定期检查;项目部各部门、各工程队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及安全防火制度是否落实;现场动火作业是否严格履行动火制度,是否规范;宿舍是否存在违禁使用大功率电器,是否存在宿舍内灴煮食

物现象;

(7)、施工用电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存在用电设备直接接二级箱,闸箱内接线是够存在接线、包扎不全的现象、PE线是否有效连接、电焊机地线是否存在钢筋代替现象、地面线缆是否按照规定进行了穿管保护等;

(8)、库房内是否分类存储,易燃易爆物品是否分开存放,管理制度和管理措施是否健全、有效;

(9)、食堂是否严格按照管理制度运行,安保硬件是否到位,生熟食是否分开存放;食材是否按照规定流程采购与储存;

(10)、架体、模板是否按照规定进行检查和验收,各类安全措施是否到位;

(11)、各类防护措施和器材是否齐全有效,是否经常有人维护;

(12)、物防、技防设施是否齐全有效,包括库房、食堂、财务办公室等重点设备物防工作是否到位;钢筋加工场、物料堆放区、易燃易爆物品储藏区、施工现场重点部位的监控设备是否有效,是否正常维持运转;

(13)、治安保卫人员和门卫是否在岗,是否严格按照制度落实相关工作,人员进出和材料出入是否严格按照项目部的管理制度进行了登记,各类监控设备是否齐全有效,运转正常;

(14)、巡视巡查和监控量测工作是否按照管理制度运行,各类记录是否齐全,可逆向追查。

3、检查整改的原则

(1)、针对检查出的问题,应立即指出,各部门各施工队应该按照措施立即落实整改;

(2)、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分类别分部门按照管理职责逐项落实,安全监察部统一汇总在规定的时间内落实复查工作,确保各项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3)、针对整改不完善、落实不彻底和落实整改工作滞后的,严格执行项目经理部的相关处罚制度,并紧盯落实整改。

4、检查组织原则

(1)、日常检查由项目经理部安全监察部负责,针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督促各部门、各施工队积极落实;

(2)、每周进行一次综合检查,每月进行一次月度检查,综合检查和月度检查,由项目经理牵头,常务副经理负责组织具体的检查工作,安全监察部做好检查汇总工作;

(3)、重要节假日前后,特大社会事件发生后都应该及时组织安保综合检查工作,查漏补缺,针对管理漏洞、管理脱节的地方及时修复,确保项目经理部管理到位。

5、做好检查的总结工作

每次进行检查,各部门、各施工队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应该做好管理工作的总结,完善管理工作的制度和措施,狠抓落实工作,重点在工作中的实效,确保在以后的工作中类似的问题不重复出现,确保项目经理部的各项管理工作特别是安保工作有力、高效,确保项目经理部在施工生产中始终处于平安状态。

(七)、平安建设(综治)工作与项目经理部各项考核工作挂钩

【安监局2016年平安建设工作方案】

为了保证平安建设(综治)工作的顺利、稳定开展,项目经理部将其纳入年度考核指标,与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生产等指标同等对待,确保平安建设(综治)维稳工作目标的实现。

中 铁 十 八 局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沈阳地铁九号线土建施工第六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2016年3月19日

2016年度综治和平安建设计划
安监局2016年平安建设工作方案 第三篇

2016年度综治和平安建设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统领,按照全国、全省、市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建设和谐稳定示范市为总目标,以社会管理创新提升深化平安建设,以深化平安建设承载社会管理创新,全面构建社会管理新机制,为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绿色发展和率先基本现实现代化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总体目标

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积极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学习与商务有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提高依法管理、依法决策、依法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自觉性,全面落实综合治理、安全保卫的各项措施,为企业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的内部治安环境,促进社会安定、内部稳定。

三、工作措施

(一)健全综合治理组织机构,落实领导责任制。

1、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的重大意义,把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纳入单位建设的总体规划,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同奖惩。综治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做到分工明确,层层落实,切实负起“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2、实行安全领导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年初,与所属执法大队、外包中心和各科室签订《综治和平安建设岗位目标责任书》,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3、确立考核机制,完善考核内容。执法大队、外包中心和各科室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工作实绩实行年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局领导班子,作为年终考核和公务员考评的重要依据。

(二)完善各项综合治理措施,确保各类问题妥善处置。

1、进一步完善各项综治措施。一是要完善局各项制度,严格内部安全管理,确保内部有一个安全有序的工作环境;二是要抓好法制宣传和教育。推进实施“六五”普法教育,加强宣传教育力度,切实做到单位人人懂法、人人守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三是要抓好系统业务监管,结合执法大队执法检查,确保酒类流通、生猪屠宰和废旧物资回收点的安全、有序、稳定运营。

2、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积极成立综治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小组要切实注意为群众排忧解难,对工作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切实履行调解职能,有效化解各种矛盾纠纷,从抓早、抓小、抓苗头做起,努力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避免矛盾激化或酿成群体性事件。对不履行工作责任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或重大事故和案件的,要追究其责任人的责任。

3、进一步加强企业预警机制。建立了企业信息互享及预警制度,扩大服务和监测范围,进一步提高对开放型经济走势的预测研判水平。重点加强与全市出口、利税、就业、销售前50位等重点企业的联系,组织专业人员做好跟踪服务,及时掌握各种经营风险,通过涉外企业服务例会、“政策快递、商务信息”等服务平台及时提供风险预警,协调解决各类问题,切实保障我市外资、商贸企业平稳运行。

(三)加强法制教育,提高依法治商工作水平。

普法教育是党和国家的重要决策,是以大力促进依法治国、加快社会主义建设进程为基本目标,以进一步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不断提高各级干部、职工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的能力,促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目的。各单位要高度重视,

积极做好依法治理工作,按照局的普法规划努力完成任务。1、将法制教育作为依法治商的一项基础工作,提上日程,纳入计划,有布置、有检查。通过法制教育学习,达到懂法、守法、依法经商,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目的。

2、组织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参与上级组织的各种宣传活动。按照“六五”普法规定的学习内容,保证进度,保证质量,按期完成任务。

3、要加强对普法教育的领导,切实发挥带头作用,积极组织,认真落实普法规划的内容。要理论联系实际,注重普法效果,保证普法工作顺利进行。

(四)密切与社区、企业的联系,不断创新工作方式。

1、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不断创新服务管理的理念思路、体制机制和方法。与横向部门加强联系,通过举办形式多样的活动,拉近机关与企业间的距离。

2、继续认真组织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开展法律咨询,设立宣传点、宣传栏,帮助群众提高法律意识,增强守法意识。把传统的宣传活动做实、做细,并在宣传的样式、内容上推陈出新。

2016年平安电力创建工作方案
安监局2016年平安建设工作方案 第四篇

2016年平安电力创建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完善各部门、单位协作联动机制,实施社会综合管理,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深化乡镇平安电力创建,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制,全面提升电力安全生产和可靠供应的“可控、能控、在控”水平,为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创建目标

1、全市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继续下降。

2、不发生一般及以上外力破坏电网事故、设备事故。

3、重要活动期间不发生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电力设施盗窃案件、恶性事件。

4、施工项目许可会审覆盖率达到80%以上。

5、乡镇平安电力创建覆盖率达到100%以上。

三、创建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网格管理。进一步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组织领导,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机构要适时召开协调会,建立日常会商协调机制,进一步明确并落实相关部门、单位参与电力保护工作的职责,研究解决电力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加强部门配合,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的作用,形成平安电力创建工作合力,针对重点问题开展专项协调。各镇区要制定平安电力创建工作方案,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电力保护管理体系。

2、加强电力执法,创新服务思路。规范执法程序,建立预防为主、处罚为辅的电力设施保护行政执法体系。依托供电公司的专业资源和巡防信息,创新工作思路,拓展职能作用,开展用电侧安全检查等工作,避免因用户电气设备原因引发电网安全事故。继续推进电力设施保护区规划、施工许可会审制度。开展对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农村建房施工中的安全审核工作。

3、保持高压态势,威慑违法犯罪。在公安部门的关心支持下,供电企业应继续推进电子警务室的建设,加强对本地区涉电违法犯罪活动规律、特点的分析和研判,提出打击防范建议,有效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不发生因盗窃、蓄意破坏电力设施造成35KV及以上倒杆塔事故,本地区盗窃、破坏电力设施违法犯罪案件发案数下降。指导督促电力企业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护条例》、《电力设施治安风险等级和安全防范要求》(GA1089-2016)等法规和文件。

4、开展专项活动,排查外破隐患。继续加大专项整治力度,重点开展外力隐患专项排查治理。3月中下旬开展山火、树障隐患排查治理工作。4月中旬开展风筝挂线、施工外破隐患排查治理工作。6月开展塑料大棚等异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10-11月开展施工外破隐患排查治理。各镇区应将重大外力隐患的增长纳入政府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考核范围,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开展反窃电专项增长行动,破获重大窃电案件,打击窃电违法犯罪行为。

5、开展广泛宣传,普及保护知识。根据季节特点,结合省电力公司电力设施保护宣传活动安排,开展系列专项宣传,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加强宣传,在全社会营造积极参与电力保护的良好氛围。针对吊车、挖掘机操作人员流动性大的特点,与有关部门建立信息库,利用短信平台,定期发布安全知识和电力设施保护法律法规,提醒这类人员做好施工保护措施,以防电网事故或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

6、加强防范措施,提高防范能力。电力企业要加强电力设施的巡检和隐患预判,提出

处理方案并组织实施,不发生因企业内部管理而造成220KV及以上倒杆塔以及影响电厂正常运行的安全事故。贯彻执行行业标准《电力设施治安风险等级和安全防范要求》(GA1089-2016),开展电力设施治安风险等级评估,明确风险等级、落实防范措施。电网企业应进一步提高技术防范能力,入侵报警信号上传率100%,110KV及以上线路杆塔技防率>90%,10KV农村配电变压器技防率>90%,发电企业加强对管道(沟)、灰场、专用码头、公路等公路和检查。电力企业和重要用户因加强对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管理,依据《省电力行业反恐怖防范标准》(苏反恐办﹝2016﹞11号)的要求制定、落实重要目标反恐怖防范工作方案,做好应急准备。

四、创建要求

1、高度重视。今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之年,为了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协调稳定发展,保障重大项目如期推进,对我市电力安全可靠供应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单位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平安电力创建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2、认真组织。各单位要健全机构组织,及时增补因工作变动而空缺的人员。建立日常协调机制,健全交流沟通,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提高施工项目许可会审的前置率和覆盖率。

3、注重实效。各单位要总结以往工作经验,制订切实可行的创建工作方案,明确创建任务和具体措施。对重点、难度问题要加强协调,创新思路,各个击破。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手段,做到平安电力人人参与。认真开展自查活动,市经信委拟在10月份联合相关部门对各辖市区开展专项调研,请各单位认真做好准备工作。

2016年3月平安建设活动方案
安监局2016年平安建设工作方案 第五篇

武蛟小学开展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综合治理工作和平安建设宣传月活动的顺利开展,着力营造全校师生及周边居民人人关心平安建设、支持平安建设、参与平安建设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和参与率,推进和谐平安校园建设,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平安建设网格,根据瑞昌市教体局《关于开展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密结合实际,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浓厚舆论氛围,使广大师生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更加深入了解、积极参与、广泛支持,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努力推动各项综合治理措施的落实及平安建设活动的深入开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综治及平安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此次活动,明确职责。 组 长:田海文(校长)

副组长:陈利红(分管安全副校长)

干慧云(少先队辅导员)曹伶俐(政教处干事) 成 员:各班主任及全休科任教师

陈利红同志负责平安建设日常事务的策划、宣传和动员工作,其他成员协助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些项工作正常开展。

三、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3月底结束

四、主要任务

(一)广泛宣传党的政策和各级政法工作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平安建设各项工作的安排部署,使综治工作方针、政策深入人心;大力宣传建设“平安校园”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学校平安创建工作的内容和方法,扎实开展平安创建活动。

(二)深入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广泛宣传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工作成果,宣传《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同时加强《治安管理处罚法》、《消防法》、《环境保护法》和交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师生及家长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师生家长的自我防范能力。

(三)宣传预防和减少各类违法犯罪,尤其是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酒后犯罪、盗窃犯罪以及预防火灾事故的成功经验和做法。

(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有关教育问题,着力化解各类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切实承担起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和责任。

(五)广泛宣传各地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好做法和好经验;宣传师生及家长投身综治平安建设工作的先进典型。

五、活动内容和形式

(一)与全校所有学生和家长签订安全协议书,与全校所有老师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

(二)在校园醒目位置悬挂一条有关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内容的宣传标语。

(三)充分利用板报、宣传栏、校园广播、班(团、队)会、国旗下讲话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报道活动。

(四)在宣传月期间,要邀请法制辅导员和管片民警到校为师生、家长上1节法制辅导课。

(五)认真组织开展一次以“平安建设”为主题知识竞赛。

(六)办一期专刊或黑板报;发一封关于平安建设知识致家长一封信。

六、工作要求

(一)各班要把抓好综治宣传月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班级平安建设活动开展计划,确保宣传月活动扎实开展。

(二)各班要按照宣传月活动的内容和形式,将任务逐项落实;各校领导班子要带头开展宣传活动,并积极收集好宣传资料。

(三)要把开展宣传月活动与推动当前综治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推进“平安校园”建设结合起来,重点做好“平安知识、自律意识、防范常识”宣传落实,认真开展好小手牵大手活动,狠抓各项实事的落实,对校园存在的治安突出问题开展一次专项治理活动,以提高宣传月活动的实际效果。

(四)做好综治宣传月活动的信息报送工作,于3月底前将开展活动的图片和总结整理上交局综治办。

武蛟小学

2016年3月30日

2016安监局平安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安监局2016年平安建设工作方案 第六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区平安建设活动的总体部署,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以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为着力点,明确目标,奋力拼搏,不断把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活动推向深入,为实现我区“创建和谐平安”的战略目标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2016年的工作目标是:着力降低安全生产事故总量和事故伤亡人数,减少一般事故,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力争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和亿元GDp死亡率等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考核指标以内,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督促和指导相关部门和企业解决好由安全生产事故引起的社会矛盾,杜绝群体性事件和上访事件的发生。

三、组织领导

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纪检组长为副组长,局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领导小组,组织、指导、协调平安创建工作,确保创建工作达到预期目标。

四、工作措施

(一)完善安全责任体系,严格安全责任落实。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以及“行业管理、属地管理”的原则,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重点抓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同时,进一步细化考核目标,完善考核办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督查、考核和奖罚等各项措施。

(二)强化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全民安全意识。认真组织,积极开展内容更丰富、形式更多样、效果更明显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进一步引起全社会对安全生产的广泛关注和高度重视。一是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载体,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媒体,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的法律意识和企业职工的安全生产行为,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责任和义务,营造一种“安全发展、预防为主”的浓厚氛围。二是以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企业负责人、特殊工种为重点对象,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资质培训,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三是大力推进高危行业全员培训工程,按照分类指导、统筹规划和分级实施的原则,通过制订有针对性的培训计划,采取有效的培训措施等方式,保质保量地开展全员安全培训和教育,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和业务水平。

(三)抓好专项整治和隐患整改,进一步改善安全生产状况。继续深入开展危化、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特种设备、学校、旅游、农机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等安全专项整治,突出抓巩固、抓深化、抓提高,对存在较多漏洞和死角、事故仍然多发的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和重点企业进行重点整治,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切实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四)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规范安全生产行为。一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切实落实各项安全生产保障措施,逐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机制。二是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按照检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检查与责任追究相结合、检查与工作落实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多层次、全方位的执法检查,及时发现薄弱环节和监管漏洞,尽早整改。三是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对违法、违规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予以严厉处罚;对造成伤亡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进一步落实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对发生的各类事故,坚持按事故查处规定和“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惩处有关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五)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打牢安全监管基石。一是建立健全区、乡镇、企业三级监管网络,进一步规范基层安全监管制度。建立重大危险源的排查、建档、跟踪督促、整改销案等监管机制,提高监督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督促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改善、配备安全监管装备,努力提高监管水平和应急救援能力;鼓励、引导、支持企业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投入和技术改造,改善生产条件,落实安全措施,推广先进适用的安全生产技术。

(六)发挥联合执法作用,提高综合监管水平。协调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联合执法,各司其职、共同监管。监管工作中,要求各部门努力做到监管重心下移,监管关口前移,注重源头管理和过程监控,采取切实有效的监管措施,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提高事故综合防范能力。

(七)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保障安全监管有效实施。一是坚持安全生产考核一票否决制。对年终安全生产考核不合格的部门和乡镇,实行“一票否决”。二是建立督查通报制。根据区政府安委会下达的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定期进行督查,对工作不落实和存在问题较多的行业部门给予通报。三是建立举报制,设立举报电话,鼓励群众对安全生产事故和违法行为进行举报,调动全社会关注安全、关心安全的积极性。

(八)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注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自身能力建设,一方面积极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使其了解和掌握相关的标准和技术规范,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和协调、服务能力;另一方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使其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廉洁执法,从而打造一支真正适应新形势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技术精湛、业务精通、作风顽强、纪律严明、廉洁高效的执法队伍。

(九)妥善处置各类矛盾纠纷,认真做好信访工作。进一步分解细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与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相关的内容,定期排查安全生产领域的不稳定因素,制定完善处置突发事件的预案,及时处理各类矛盾纠纷,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为“创建和谐平安”提供安全保障。

2016安监局安全生产工作方案5篇
安监局2016年平安建设工作方案 第七篇

第1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是目前全球工业界广泛应用的工艺危险分析方法,是危化品从业单位排查事故隐患,预防重大事故的重要工具和有效手段。国家安监总局和自治区安监局积极倡导和推动HAZOp分析方法,近期发布了一系列文件,对在危化品领域开展HAZOp分析、排查隐患、预防重特大事故提出了十分明确的要求。2016年6月,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开展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的通知》中指出,在涉及危险化工工艺装置的设计和运行阶段全面推广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2016年8月,国家安监总局发布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中进一步规定: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应每五年至少开展一次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开展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对于提升危化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稳定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二、成立县安监局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工作领导小组

为确保县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工作有序开展,特成立县安监局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充分辨识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危化品建设项目和危化品生产企业工艺设计缺陷、工艺过程危险及操作性问题,全面排查企业在规划设计阶段和现有生产装置存在的隐患,从源头上努力减少设计缺陷带来的安全隐患,大力整改现有装置存在的安全问题,提高我县危化品行业本质安全水平。

四、工作计划与时间安排

(一)宣传教育阶段(2016年2月10日-3月30日)。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积极组织开展《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分析)应用导则》(AQ/T3049-2016)和《化工企业工艺安全管理实施导则》(AQ/T3034-2016)等标准规范的学习宣贯和培训工作,重点培养一批能熟练掌握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相关标准规范和方法、又具有现场工作经验的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专家队伍,为推进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工作打好基础。有条件的危化品企业,要积极组织开展对本企业负责生产运行、安全生产、项目管理、设备维修、电气仪表、工艺技术以及现场操作等人员的培训,培养一批能系统掌握工艺安全管理和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方法、技巧和程序的专业人员。

(二)分析工作开展阶段(2016年4月-2016年9月30日)。

2016年4月开始,全面展开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工作。

2016年9月30日前,县煤焦化有限公司、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焦炉煤气制液化天然气项目必须完成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工作。

至2016年9月30日,所有危化品生产企业在役化工装置完成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充分认识开展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对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的组织领导,要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要把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工作列入当前工作重要内容,按照县安监局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明确目标任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进度,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加强工作推进。开展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时间紧、任务重,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及时全面开展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工作,采取强有力措施,积极推进,务求实效。

(三)加强信息沟通。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及时调度和掌握本企业开展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定期向县安监局报送工作情况,加强信息沟通,共同推进工作的开展。【安监局2016年平安建设工作方案】

第2篇: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实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维吾尔自治区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维吾尔自治区烟花爆竹流向信息管理办法》等法规,进一步强化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储存、运输、经营、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加大烟花爆竹私储、私运、私销非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净化烟花爆竹市场,有效预防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工作有序开展,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监察大队全体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县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察大队。

三、规范布设烟花爆竹经营网点

1、为全面加强烟花爆竹长期、零售网点的安全监管工作,严格执行“统一规划、保障安全、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原则,我局将对布点进行审批和现场审查,严格控制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经营点的数量,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点与点之间的距离不得少于50米,严禁一条街集中连片经营和一证两家并点经营。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点与学校、幼儿园、医院、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生产、储存设施安全距离不得少于100米。不得在大型超市、集贸市场、民用建筑楼底商铺设置烟花爆竹零售点。

2、做好烟花爆竹经营网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组织工作。培训组织工作由连锁批发企业统一组织县域内网点的从业人员到地区参加培训。培训地点及时间由安监局通知。烟花爆竹长期及临时零售网点必须3人参加安全培训。参加培训的学员须持《学员档案卡》、风险抵押金票据、供货协议和手持机报到。报到时,在培训地点统一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已购买的需提供保单原件。(长期经销店每人446元/年;零售网点每人200元)凡无上述手续的,一律不安排参加培训;凡未参加培训的,不予核发经营许可证。培训时间定于年1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全面推行烟花爆竹连锁经营。年,按照自治区《关于推行自治区烟花爆竹连锁经营工作的通知》(新安监危化〔2016〕163号)和地区《关于印发地区烟花爆竹连锁经营实施方案的通知》(阿地安监〔2016〕95号)文件要求,连锁经营管理模式引入烟花爆竹经营销售环节。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网点的布设工作原则上由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统一实施,县安监局对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的安全距离及安全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烟花爆竹连锁经营的安全要求:一是建立统一的安全管理制度;统一的安全警示标识;统一签订烟花爆竹安全买卖合同;统一规范的实名登记销售台账;统一编制的应急处置预案;统一的烟花爆竹运输配送服务。二是临时零售网点经营场必须安装防盗门窗,内外安装视频监控系统,视频监控信息应保留3个月以上,监控设施由批发公司统一租赁安装,也可由零售商自行安装,达到标准要求即可。三是统一实施烟花爆竹流向信息采集管理。批发企业应督促、指导连锁经营的零售单位对销售的产品采集流向信息。四是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应加强所属的连锁经营零售单位的安全管理,督促指导连锁经营零售单位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烟花爆竹非法行为的检举工作力度。各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要积极发现并检举非法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对非法违法行为一经查处,我局将严肃处理,确保合法合规经营单位的利益。

2、加强烟花爆竹安全宣传工作。各经营单位要通过安全培训的内容,对购买烟花爆竹的群众进行安全宣传工作。宣传烟花爆竹购买、燃放安全知识,宣传非法烟花爆竹的社会危害,号召群众通过正规渠道购买质量合格的烟花爆竹。我局将向社会公布烟花爆竹打非举报电话,利用公众力量强化监督。同时各经营单位要将明令禁止向个人销售的烟花爆竹品种及规格向群众告知。

3、加强烟花爆竹储存和销售环节的安全管理。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要强化烟花爆竹储存销售环节的安全管理。一是加强烟花爆竹储存管理。严禁将应储存在1.1级库内的产品存放在1.3级库内,严禁将过期失效的烟花爆竹与合格有效的产品同库储存;严禁未经许可违规储存烟花爆竹。二是加强内筒型组合烟花的管理。不得向个人或未取得燃放资质的单位销售筒径1.2寸以上的内筒型组合烟花。三是加强烟花爆竹销售环节的安全管理。严禁在销售店面内乱拉电线和安装非防爆的照明等电器设施。

4、加强烟花爆竹流向信息管理。各烟花爆竹零售单位要建立烟花爆竹流向信息登记制度。一是严格执行《维吾尔自治区烟花爆竹流向信息管理办法》,建立进、销情况台账,对烟花爆竹流向信息进行核对并登记,凡是不按规定落实烟花爆竹流向信息采集的经营单位和个人,一律取消烟花爆竹经营资格。二是落实实名登记制度。各烟花爆竹销售单位落实烟花爆竹实名登记制度,对个人一次购买量达到一箱以上的,应登记购买者的个人信息,防止烟花爆竹流向非法渠道。三是完善烟花爆竹购销合同制度。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购销合同管理,批发企业和零售单位,在买卖烟花爆竹时必须签订《烟花爆竹安全买卖合同》,并相互认真查验相关资质,严禁销售、购买假冒伪劣烟花爆竹产品,公安机关应将《烟花爆竹安全买卖合同》作为开具《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的有效材料之一,严禁无书面合同购买、销售烟花爆竹。

5、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监管。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要选择具有燃放资质的公司进行燃放,燃放方案报公安部门批准。

五、工作计划

1、年1月6日至年1月15日,各烟花爆竹经营销售单位要做好烟花爆竹经营人员的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同时我局将做好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点安全条件的审核及发证工作。地区安监局将组织检查组对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安全条件进行抽查。

2、年1月20日至年2月20日重点做好烟花爆竹销售旺季的安全管理工作,加大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力度,及时纠正和改正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杜绝事故的发生。我局将不定期的对自查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在春节销售高峰期间的安全。

3、年2月21日至25日重点工作是收回过期的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经营许可证,对各销售网点的余货进行盘点退库,要核对烟花爆竹流向信息数据,凡是数据库核对不上的,按情节轻重扣除相应的风险抵押金予以处罚。同时对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

第3篇:危险化学品自动控制技术改造方案

为做好县化工企业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自动控制技术改造工作,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根据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印发的《地区开展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为重点,全面开展“两重点一重大”自动化改造工作,年底完成全县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安全控制系统自动控制技术改造工作,切实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严防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确保县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实施范围

县辖区所有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企业。

三、改造内容

(一)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装置必须根据工艺特点,装备功能完善的自动化控制系统。

(二)涉及重点危险化工工艺生产装置必须根据化工工艺特点和《危险化学工艺安全控制要求、重点监控参数及推荐的控制方案》要求,确定重点监控的工艺参数,装备和完善自动控制系统,大型和高度危险装置要装备紧急停车系统。

(三)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装置和设施必须配备温度、压力、液位、流量、组份等信息的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以及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并具备信息远传、连续记录、事故预警、信息存储等功能;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必须具备紧急停车功能。记录的电子数据保存时间不少于30天;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化工生产装置必须装备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自动化控制系统;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装备紧急停车系统;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涉及毒性气体、剧毒液体和易燃气体等重点设施须设置紧急切断装置,毒性气体的设施须设置泄漏物紧急处置装置。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必须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SIS);储存剧毒物质的场所或者设施,必须设置视频监控系统。

四、工作部署与时间安排

从2016年12月下旬开始到年12月底结束,分为两个阶段。

(一)自动化控制情况确认和方案制订阶段

各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开展自动化控制情况确认工作。邀请有关专家,严格对照18种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和74种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以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的要求和范围,对辖区内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联锁,温度、压力、液位的超限报警,可燃、有毒气体浓度检测信号的声光报警,自动泄压、紧急切断、紧急联锁停车等自动化控制方式和自动控制系统的现场情况进行确认。各相关企业,请于年3月1日前将自动化控制现场确认情况总结和附件1(化工企业工艺、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现状调查表)、附件2(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自动化监控系统调查表)一并报送县安监局业务科,逾期未报送的将进行通报。

需要进行自动控制技术改造的企业应组织工程技术人员或委托化工设计单位(甲级资质或经认定的乙级化工设计单位)和自动控制技术改造实施单位,对相关生产装置或储存设施进行危险性分析评估,按照要求确定关键控制点,编制自动控制技术改造方案,并组织化工设计单位、自动控制技术改造实施单位、安全评价机构和有关专家对改造方案进行论证。

(二)实施改造、验收阶段(4月1日至10月30日)

1.各相关企业要按照改造方案,组织实施改造。安装改造工程要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安装单位承担,确保施工质量。

2.改造工作完成后,由地区安监局组织有关化工专家,对完成自动化控制改造工作的企业进行验收,对验收存在问题的企业,提出整改意见,责令限期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自动化改造是提高“两重点一重大”装置本质安全的重要手段,能够有效减少现场操作人员数量,降低事故发生概率。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要提高对自动化控制改造工作的认识,切实加强“两重点一重大”自动化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做好检查督查工作,督促企业积极开展装置自动化改造升级,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二)细化措施,狠抓落实。此次技术改造时间紧、任务重、要求严、标准高,各相关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提高思想认识,落实改造资金,组织有关单位、专家对“两重点一重大”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停车装置上的操作人员进行技术服务和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危化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三)严谨科学,强化监管。县安监局将按照本方案要求加强对各阶段的督促检查,及时掌握改造企业的工作进展和存在的困难,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如期完成工作任务。对年底前未能完成自动化改造的企业,一律视为安全设施配置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实行限期停产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不予换发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

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要科学分析各自装置的特点,按照安全可靠、经济适用的原则,充分吸收设计、评价等单位技术人员和化工专家的意见,积极稳妥的实施改造。各相关企业要切实加强对安装改造工作过程中停产和复工环节的安全管理,建立停产复工备案制度,制定和严格落实化工装置开、停车方案、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置预案,同时,要利用停产停业的时间,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保证装置改造工作安全顺利进行,并取得预期效果。

第4篇:安监局专项治理活动方案

为扎实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提升科室、监察大队服务质量和行政效能,着力理解决机关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我县发展环境提供有力保障,根据关于印发《县在窗口单位开展规范服务专项治理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专项治理范围

各科室、监察大队。

二、专业治理内容

1、为政不廉、履职不力。正常工作增设门槛、正常审批推三阻四,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玩乏职守、失职渎职;不认真执行和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公开承诺、限制办结等制度,故意刁难、无故拖延。

2、服务冷漠,态度生硬。服务态度差,接待办事群众语气生硬,对待群众咨询漫不经心,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缺诚信、热心、耐心的服务态度。

3、作风不强、纪律松散。作风不严谨,不遵守工作纪律;工作期间无故迟到、早退、串岗脱岗、科室和监察大队无人受理行政服务事项;上班期间声望聊天、玩游戏等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办事拖拉、效能不高。不依法履行岗位职责、不按规定时间完成本职工作,对群众提出和反映的问题能解决而不解决等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缺乏全心全意干、争分夺秒干、务求实效干的精神。

三、专项治理方法步骤

专项治理活动坚持自查自纠为主、监督整改并重的原则,分动员部署、自查自纠、督促检查、整改提高四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10月14日至10月23日)。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符合本科室、监察大队的实施方案,细化治理内容,对治理工作进行分工,落实责任制。

2、自查自纠阶段(10月24日至10月31日)。各科室、监察大队要认真对照治理活动的四项内容要求,逐条抓好自查自纠;建立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严格办事程度、精简办事流程、压缩办事时限;结合行业特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努力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于10月30日前各科室、监察大队将自查自纠方案及自查出的问题报局办公室。

3、督促检查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局办公室将组成督查组、重点从两个方面检查:一是结合我县年度绩效考评工作,对各科室、监察大队进行明察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及督促整改;二是利用局机关投拆电话,及时受理群众投拆,对涉及态度生硬、吃拿卡要、纪律松弛、办事拖拉等不良风气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科室、监察大队的抽查结果将在全局进行通报。

4、整改提高阶段(12月1日至12月20日)。各科室、监察大队要针对自查自纠和公众评议阶段查找出的问题集中整改,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建立整改台账。要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达到群众的满意的效果。于12月10日前整改结果报局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各科室、监察大队要充分认识此项活动的重要意义,作为加强科室、监察大队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纳入整体工作中,加强组织实施,切实通过专项治理活动来提升科室、监察大队的文明现象。

2、强化监督检查、落实工作结施。要把专项治理活动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与年度绩效考评工作相结合。凡是自治区、地区、县明察暗访中发现突出问题的科室、监察大队,以及被群众投拆查实的科室、监察大队,一律不得评选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先进科室。局办公室对专项治理活动进行抽检考评,对开展不认真,落实不到位,以及在明察暗访中发现问题的,在年终绩效考评中进行扣分。

3、坚持群众第一、务求取得实效。始终坚持“为群众服务、靠群众参与、让群众满意”的准侧,从解决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入手,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做起,找准与群众生产活密切相关的关键环节,着力推动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避免形式主义,努力与群众办好事、办实事,使专项治理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营造服务为本、优质规范、群众满意的良好社会氛围。各科室、监察大队于12月20日前将开展专项治理活动总结报局办公室。

第5篇:道路交通安全督查方案

一、督查目的

通过督查,深入推进国务院、自治区、地县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各职能部门的职责、任务,检查履职情况,深入查找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切实排查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安全监管工作整体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推动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督查内容

(一)各乡镇场、相关单位和道路运输企业学习贯彻《意见》及《实施意见》的情况;

(二)结合实际,制定《意见》及《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意见、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及相关配套措施或制度的情况;按照《意见》及《实施意见》的部署,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及进展情况;

(三)落实客运安全监管制度,着力解决长途客运车辆驾驶人疲劳驾驶和夜间客运安全问题,落实客运车辆夜间2时至5时停运或接驳运输工作进展情况;

(四)完善道路安全设施建设,强化道路安全保障,开展道路危险路段排查、整改情况;

(五)加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情况;

(六)开展“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货车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情况;

(七)“道路客运安全年”安排部署及工作开展情况。

(八)贯彻落实《意见》、《实施意见》的有效做法和经验,下一步形势分析研判及改进工作的措施及建议;

(九)推动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三、时间安排及督查形式

督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1、自查阶段(6月—7月15日)

各乡镇场、各相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形成自查报告,于7月15日前以纸质形式及电子版文档报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集中督查阶段(7月16日—8月)

交通运输局要结合实际,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制定详细的督查方案,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在督查时间内集中对各乡镇场、各相关部门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具体行程、督查时间、督查单位由交通运输局确定,另行通知,并报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3、隐患整改阶段(9月)

各乡镇场、各相关单位要在自查和县督查组督查的基础上,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逐条落实整改,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防止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场、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督查工作,迅速制定自查方案和督查方案,认真开展自查和现场督查,并于7月8日前将方案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二)各乡镇场、各相关单位要将督查工作与“打非治违”、“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隐患排查治理以及事故责任查处落实等工作相结合,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能力,夯实道路交通安全基础。

(三)各乡镇场、各相关单位要对自查和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立即责成有关责任单进行整改;对一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采取防范措施,明确整改期限、责任人。

(四)督查工作结束后,督查组要及时总结督查情况,并于8月20日前将督查总结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2015平安建设实施方案
安监局2016年平安建设工作方案 第八篇

第1篇:平安建设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进一步维护全镇社会政治稳定,更好地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健康发展,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特制定本镇平安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XX大精神,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充分发挥政法及各综治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积极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紧密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广泛开展平安镇、平安村(社区)和平安单位建设活动。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积极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坚持排查、整治治安复杂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建立健全平安建设的长效机制,确保社会稳定,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治安环境和法治秩序。

二、工作目标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健全,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不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有效整治突出治安问题和治安乱点,社会治安秩序良好,不发生严重危害群众安全的重大治安问题。有效预防和减少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不发生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群死群伤等恶性事故。依法查处突出经济犯罪案件,及时消除经济领域的不稳定因素,不发生严重危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案件。对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以及“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非法活动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处置得好,不发生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的事件,无集体越级上访和赴省进京上访,平安建设组织领导有力,工作扎实有效,群众社会安全感增强。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构建维稳防控体系,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

坚持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制定政策、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筑牢平安建设基础。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当前要重点纠正在农村征地、企业重组改制、企业违法排污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加强对医疗、教育等领域“乱收费”的治理。

扎实开展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工作。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三级中心网络,建立定期排查、协调联动、归口调处、重点督办等工作机制。镇、村坚持每月、每周排查矛盾纠纷制度,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按照“分级负责、归口调处”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化解;对排查出的重大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坚持实行领导包保化解;综合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办法,依靠群众把问题解决在当地、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认真贯彻《信访条例》和《湖北省信访条例》以及镇委、镇政府《关于规范信访接待办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坚持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阅批群众来信、包案、下访解决问题的工作制度;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强化初信初访工作,妥善解决群众信访反映的突出问题,引导群众有序反映合理诉求,预防和减少集体访、越级访和非正常上访,建立畅通有序的信访秩序。

积级预防和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建立健全社会舆情汇集分析机制,多渠道多方式地及时掌握深层次预警性信息,严格报告制度,各村要及时上报稳定信息,镇定期进行稳定形势分析,做好对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突发事件的风险评估和预测。建立健全预防和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工作预案,加强演练,不断提高处突能力和水平。要坚持慎用警力、慎用警械、慎用强制措施。

(二)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敌对势力的破坏活动,完善落实经常性“严打”工作机制。

坚持治安形势分析通报制度。针对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打击行动。重点是坚持“命案必破”,依法严厉打击有组织犯罪、黑恶势力犯罪、涉枪、涉爆等严重暴力犯罪和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犯罪。

定期排查整治突出治安问题。各村、单位要坚持每周排查群众反映突出的治安问题,采取领导挂点、专班立项整改的办法,就地解决突出治安问题,重点排查整治学校和企业周边、供电通讯设施、公路沿线、集贸市场等治安环境。坚持查禁取缔“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

依法严厉打击严重经济犯罪,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重点打击事关国家经济安全、影响社会稳定、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严重经济犯罪,整治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非法生产经营活动。

严密防范和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和敌对份子的渗透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利用互联网等技术手段从事蛊惑煽动活动,以及插手人民内部矛盾制造事端等非法活动。坚决取缔“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有效防范和严厉查处冒用宗教名义进行的各种非法活动和有害气功活动。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

(三)强化基层基础,加强社会治安防范工作

各村、单位要精心制定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把思想认识、工作重点、力量配置、经费投入、考核奖惩等切实转移到“预防为主”上来,因地制宜,构建专群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力争全时段全地域覆盖,有效预防和控制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按照社会化、职业化、市场化、规范化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和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集镇要强化安保队的巡防,村(社区)要开展群防群治,重点要害部位和特殊行业、公共复杂场所、机关、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内部要建立安全防范网络。

开展全民思想防范建设。以“构筑思想防线,促进平安创建”为主题,通过发布违法犯罪和治安隐患信息、开展法制、预防犯罪和禁毒常识宣传教育等多种形式,促进思想防范进单位、进学校、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使90%以上的居民增强自我防范意识,提高预防违法犯罪的能力。组织广大群众在平安创建中尽该尽之责,尽能尽之力。引导群众积极检举揭发违法犯罪,提供破案线索,不断提高对社会治安的参与率和满意率。

严格执行《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规范单位内保工作,健全组织,建立和完善单位负责人治安保卫责任制、突发案(事)件应急处置预案、重点要害部位保卫责任制、门卫值班、安全检查、档案及重点人口管理、奖惩、治安问责等工作制度。

大力加强技术防范建设。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对主要街道、商业区、重点单位(要害部位)、治安复杂场所和新建居民集中居住小区全部实行以视频监控为主,其它形式为补充的技术防范体系,并逐步把技术防范措施推广到社区、单位和家庭。

(四)努力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

积极组织群众参与社会管理。要认真探索、总结、完善城镇社区综合管理的做法,采取政府和部门出资购买社会管理成果的方式,组织群众运用公开管理和阵地控制的方式,协助行政执法部门加强社会管理,逐步消除社会管理的空白点和薄弱环节。充分发挥综合管理的优势,发现举报各种违规、违法、犯罪线索,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平安和谐。

加强和改进对特殊社会群体的服务和管理。一是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使其成为和谐社会的建设者。关心和重视农民工的技能培训、法制教育、劳动保护、子女就学和社会保障,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二是深入开展“花蕾保护行动”,坚持开展“困难家庭子女就业帮扶活动”;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机制;落实贫困家庭子女、无业闲散青少年、服刑在教人员子女的结对关爱和流浪儿童救助工作。三是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帮教工作。四是认真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不断提高社区矫正质量。五是加强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重视对重点学生的关爱与潜能激发,强化学校领导和老师的法律和综治责任,并科学适当地问责追责。

加强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剧毒危险物品和放射性物品的管理和整治,严防群死群伤案件事故发生。加强对网吧、娱乐服务场所及特种行业的管理;加强对互联网和移动通讯不良信息的监控和管理,提高信息安全防护水平;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消防管理,控制和减少事故发生;加大查禁毒品力度,有效控制黄赌毒蔓延。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障机制。各地要开展创建平安(安全)企业和维权岗活动,坚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对重大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的治理、控管,遏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行政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安全责任事故背后隐藏的腐败问题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犯罪。完善落实各类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统一指挥、运转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提高保障公共安全的能力。

(五)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公民道德建设

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健全基层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认真落实镇(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等办事公开制度。认真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落实普法规划,重点抓好青少年、领导干部、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企业管理人员、农村基层干部和社区管理人员法制教育,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加强和规范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切实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广泛深入开展“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不断提高公民道德素质。

严格公正执法,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良好的法治秩序。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教育培训,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加强政法队伍管理和纪律作风教育整顿,进一步健全完善管理制度。严肃查处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执法不廉的行为,坚决查处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进一步深化文明执法活动,实行执法质量目标管理,落实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度。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领导工作责任。平安建设工作实行党委、政府负总责,综治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各单位、各部门要把平安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和执政为民的实绩,纳入“三个文明”建设的整体布局,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落实,一同考核,定期听取情况汇报,认真分析研究本单位、本部门社会稳定和治安形势,及时协调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使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检查,严格奖惩。坚持全面检查与专项检查,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不断推进平安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对在平安建设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考核达不到要求的,列为重点管理对象,实行“黄牌警告”;对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实,造成重大群体性事件、恶性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案件、重大灾害事故的单位,要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三)健全完善保障机制。要安排一定的创建工作经费,按照“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采取财政拨一点,受益单位和个人适当出一点的办法,解决落实好群防群治所需经费,确保防控体系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文化、教育、广电、司法行政、公安派出所等综治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宣传和指导,努力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平安建设的浓厚氛围,最大限度地调动全社会参与平安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平安建设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为。

第2篇:平安建设实施方案

为了继续保持和持续推进平安建设工作,根据省、市、区政法(综治)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建设“平安”和创建“法治”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面实现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新一轮平安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的“1个确保”、“7个不发生”、“8个最低水平”、“9个位居前列”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措施

(一)完善工作机制,全力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

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进一步加强街道大调解组织网络建设,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建设,定期排查和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坚持预防为主,着力提升“大防控”能力

设立社区警务室,充分发挥其职能,最大限度把警力投向街面路面,投向案件高发的地区、路段和时段,加强巡逻堵控,努力压降街头路面犯罪。按照万分之十的标准配优配强专职保安力量,落实经费保障,确保运转正常。加强辖区科技防范建设,确保20XX年底90%以上机关、学校、医院、企业、网吧、大型商场、公共娱乐场所建立监控系统,90%以上的社区建成技防社区。

(三)加强社区工作,全力夯实社区创安基础

加大经费投入。社区综治办要按照“六七八九”工程的要求,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做到人员、制度、报酬落实到位,活动正常开展。

(四)强化组织领导,构建长效管理机制

街道将平安建设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目标考核分值不少于10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保障到位。党工委书记亲自抓,同时配一名副书记具体抓。街道纪工委、党政办、综治办要加强对平安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明查暗防,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报、限期整改,对落实不到位、限期不达标的有关单位责任人坚决采取组织和纪律处理。建立综治与平安建设责任机制,建立领导责任制,对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重大问题的,要严格按规定实行综治一票否决和领导责任查究。

三、实施步骤

为推进平安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全年工作计划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计划阶段(2月底完成)。街道制定新一轮平安建设的工作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并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平安建设工作纳入街道目标考核,分值不低于10分。明确一名副书记具体抓综治平安创建工作,并将综治与平安建设专项经费以及维稳、大调解、社区矫正、法治宣传、专职保安等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并切实保障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9月)。各单位对照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街道综治办要发挥职能作用,强力推进社区平安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努力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

(三)巩固提高阶段(10月份)。配育典型,组织观摩学习、借鉴外单位的经验做法,对本单位的平安建设工作进行查漏补缺,努力提高平安建设工作水平。

(四)迎接检查阶段(11月—12月)。街道对照考核标准对全年平安建设回头望,认真作好迎接省、市综治委明查暗访工作,把基础性工作做扎实,把面上工作做到位,把点上工作做靓丽,按照不失分、得满分的要求,顺利通过省、市考核验收。

第3篇:平安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在全区开展“建设平安锡山,创建最安全地区”活动的意见》和区平安创建领导小组关于今年锡山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及平安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结合区创建领导小组对我局下达的20XX年度综治、创建工作任务,特制定20XX年锡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综治平安建设实施方案。

一、创建工作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和现实情况出发,认真贯彻党的XX届X中全会和区委二届七次全委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化年”活动,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的监管责任,大力推进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有效压降各类事故,努力实现安全生产状况的持续稳定好转,为建设和谐文明的现代化新锡山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工作目标是: 20XX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目标是: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指标之内,亿元国内生产总值死亡率低于0.28,继续保持稳定的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监管水平在全市的领先地位。

二、工作重点

今年全区安全生产的工作重点是:继续深入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各级政府和企业的主体责任,不断深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和安全生产各类专项整治,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强化监管,大力营造安全生产法治格局,使我区安全生产工作真正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逐步实现安全生产的长效管理。主要工作是:

(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加强考核力度

按照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的意见》的要求,按照分级、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落实各自的安全责任。要将生产、道路交通、消防、特种设备、建筑和农机等各项安全工作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位。构建“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工作格局。坚持行政首长履责报告制、全员责任制、千分考核制、重大危险源挂牌督办制和风险抵押制等工作制度。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凡年内发生一起重特大事故,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加强工作效能的考核,对各项工作及时完成情况、材料信息报送等情况加强考核,不断推进安全生产基础管理的规范化建设。继续抓好责任制落实的覆盖率,采取专项督查、违规重罚等有效措施狠抓企业层面的落实,将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企业法人,并分解落实到车间、班组和每个员工。

(二)创新监管工作机制,推进防线前移

根据当前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面临的监管对象安全管理基础差、监管任务重、监管力量弱等问题,今年要进一步创新监察执法机制,扩大监察的覆盖面,加大监察力度,提高监察质量。

1、明确监察目标。一是数量质量并重。全年区级监察企业数量不少于500家次,开发区、乡镇(街道)不少于50家次。并且要做到“监察一家、整治一家、提高一家”。对监察人员执法任务进行量化考核,提高监察执法的频率和覆盖面。二是服务提高企业。按照“执法先送法,监察先服务”的原则,做到“五个一”,即:“送一张服务联系卡,赠一本安全法规小册子,签一份安全告知承诺书,作一次细致认真的安全检查,发一份检查意见书”。通过宣传告知,督促帮助企业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三是锻炼提高队伍。通过提高监察企业的频度,进一步提高监察人员的业务素质,同时加强学习培训,邀请职业卫生、消防、特种设备和建筑安全,依法行政、行政处罚等方面的专家作讲座。业务学习和监察工作实践相结合,使每一名监察人员基本胜任独立工作。

2、加强规范管理。要对监察工作作进一步的规范,制定好比较详细规范的检查守则。一是明确监察检查的内容。使监察人员人人掌握监察检查的方法、步骤、内容和达到的标准。二是明确处理办法。使监察人员能针对发现的问题,根据不同情况作出限期整改、停产整改或经济处罚等处理意见,处理措施做到合理合法。三是明确行政处罚的要求。监察人员要熟悉行政处罚的程序、文书、规则等。四是明确日常监察工作规范。要进一步明确工作纪律和奖惩措施,规范日常监察工作。

3、创新监察执法机制。一是“两权分离”机制。逐步建立查、审、罚分离的监察机制。先从查、罚“两权分离”做起,逐步走三者分离。监察执法“两权分离”即监察机构内部人员作明确分工,使监察执法、执行处罚权相对独立。同时进一步规范事故处理及一般处罚程序,完善案审会集体讨论等制度,确保办案质量。二是“分类监察”机制。将监管对象按风险等级和安全状况进行“ABC”分类,建立管理台帐,按照一定的周期对各类监察对象实施分类监察。三是“联合执法”机制。通过安委会办公室或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工作联系。针对一些安全问题突出的行业、企业和事故单位,与质监、消防、国土、公安、交通、工商等部门,联合组织安全检查执法活动,共同打击违法行为。实施全程监察。与发改、工商、规划、环保、消防、卫生等部门联系,对风险等级较高的行业从企业设立、登记注册开始,到企业试生产、正式投产、到新、改、扩建、搬迁直至关闭实施全程监控,把好行政许可关,安全评价关、“三同时”审查关。四是“分片包管”机制。继续实行“片管员”制。将全区7个乡镇(街道)和1个开发区划分成2个“片”,每“片”派出2名安全监察人员常驻基层,会同驻片消防干部和镇安监部门强化对生产经营单位的日常监察。

(三)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消除事故隐患

深化专项整治,认真抓好交通运输、人员密集场所、危化品、冶金、铸造行业、建筑、特种设备、烟花爆竹、职业卫生、学生接送车辆等方面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扎实开展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对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企业,坚决依法实施关闭。继续推进火灾普查整治工作,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对火灾隐患久拖不改的,依法进行处罚。加强重点高危行业的基础管理工作,建立“五本帐”,即重特大事故隐患台帐、重大危险源监控台帐、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台帐、厂长(经理)安全资格培训台帐和重点监控特种设备台帐。强化高危行业、重要场所的监管,确保重点高危行业专项整治收到实效。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健全管理网络,强化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责任告知工作,巩固锅炉整治成果,确保锅炉有证、合格、安全使用。加大隐患整改力度,安监、交巡警、消防、建设、质监等部门要加强排查,发现一批,查处一批,整改一批。对问题严重,整改难度较大的隐患,区、镇两级要进行挂牌督办。进一步落实安全评评价和新、改、扩工程项目的“三同时”制度,加强专项检查,确保安全。同时,继续开展“平安畅通县区”、“平安工地”、“平安企业(市场)”、“平安农机”等系列创建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根据实施意见制定年度具体工作方案,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健全创建工作制度,完成年度创建目标,推进平安锡山建设。

(四)健全应急救援机制,提高应急能力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各级要健全完善应急管理工作制度,规范应急管理工作。要根据各自实际,制定和完善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的应急救援预案,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推进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要加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建设的投入,强化队伍建设,依托大型企业,加强重点企业救援队伍建设和相关物资储备,科学规划应急救援队伍的合理布局。定期组织开展演练。各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适时组织实战演练,全面检验应急流程,不断修改和完善预案,增强预案的适用性和科学性,提高应急管理水平。

(五)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宣传效果

提高全社会的安全意识,提升群众的安全文化素质,创造安全生产良好的社会氛围,是保障安全的根本所在。今年是“安全文化建设年”,要重点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扎实推进安全宣传教育进乡镇、进工厂、进社区、进家庭,真正提高全员安全意识。抓好安全文化“四个一”试点活动(一条路、一个工业园区、一个企业、一所学校)。要大张旗鼓地树立和宣传安全文化建设典型,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一、二、三”工程,即在全区范围内树立100个安全文明岗、20家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30名安全生产标兵。区安监局、区公安消防大队、区交巡警大队等部门与宣传、文化、教育等部门配合,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教育方案,拓宽宣传阵地,充实宣传内容,创新宣传方式。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夏百安”、消防“11.9”和文明交通“五进”工程等宣传教育活动。举办安全文化集市、咨询、展览、文艺活动、警示教育等安全文化系列活动,努力提高宣传效果。同时,切实抓好安全生产的培训工作,提高全民、特别是企业法人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这两个责任主体的安全理念。建立厂长(经理)法定安全资格培训台帐,尽可能做到“应培尽培”。特别是要做好高危行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一定要做到持证上岗,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水平和安全保护意识。

(六)强化安监队伍建设,夯实管理基础

切实加强镇级安监队伍建设,确保各镇安监部门做到编制、职责、人员、经费、装备、办公场地“六到位”。深入推进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达标活动,重点抓好行政村达标考核工作,全区行政村力求全面达标。探索村级综合安全监管平台建设,逐步形成区、镇、村三级生产、交通、消防等安全管理网络,提高队伍素质,夯实基层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加强安全生产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支撑体系建设,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进一步保证和加大区、镇、村、企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投入,加强道路交通设施建设,加快工业园区消防设施建设,有效改善安全生产的保障条件。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在乡镇试点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网络,上半年将终端全面覆盖到各个乡镇,构筑起完整的市、区、镇联网的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平台,提高安全管理工作效率。

第4篇:平安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快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海西进程,按照州委、州政府从现在起至20XX年底在全州开展平安建设活动的安排部署,加强交通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交通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特制定开展平安建设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整体要求,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为核心,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为主线,广泛创建平安地区和平安单位,进一步促进社会稳定和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安监局2016年平安建设工作方案】

创建“平安海西”工作要围绕“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要求,努力实现社会政治稳定、治安状况总体良好、经济运行稳健、安全生产状况持续好转、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总体目标。通过开展平安建设活动,力争达到“五个明显提高”、“五个有效遏制”、“五个防止发生”、“五个百分之九十以上”的目标,努力把海西建成更加安全、稳定、和谐的地区。

“五个明显提高”:即加强对敌斗争、维护国家安全的能力明显提高;打击预防犯罪、驾驭治安局势的能力明显提高;强化基层工作,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明显提高;严格公正执法、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明显提高;服务经济建设、促进改革发展的能力明显提高。

“五个有效遏制”:即刑事案件高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突出治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制贩枪支问题得到有效遏制;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公共安全重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五个防止发生”:即防止发生有重大影响的敌对势力分裂破坏活动和暴力恐怖事件;防止发生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防止发生有重大影响的群死群伤恶性治安灾害事故;防止发生有重大影响的涉黑涉恶团伙犯罪案件;防止发生敏感时期、重大活动、重要目标和要害部位安全保卫工作的重大事故。

“五个百分之九十以上”:即群众参与平安建设面达到90%以上;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覆盖面达到90%以上;群众对政法队伍的满意度达到90%以上;公众安全感达到90%以上;全州平安建设合格率达到90%以上。

2016安监局安全生产督查工作方案6篇
安监局2016年平安建设工作方案 第九篇

第1篇:安全生产集中检查整治方案

12月6日晚,县村小组发生一起爆炸事故,造成2人死亡,14人受伤。为了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落实责任,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全县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县安委会决定从明天开始,利用一周时间,对全县冬季安全生产工作再进行一次集中检查。

一、总体要求

针对目前气温降低,火灾隐患逐渐增多,烟花爆竹销售进入旺季,各类企业单位赶进度,容易放松安全生产管理的特点,通过再次开展全面深入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及其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彻底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重点

各镇、各部门、各企业要针对本辖区、本部门的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各镇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监管责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和“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抓好这次集中检查整治工作。煤矿:要严格落实“十必须”、“十禁止”,重点检查瓦斯、水害、防火等措施落实情况,领导下井带班制度落实情况。以技改名义违法生产;私挖滥采、超层越界开采的;9万吨/年以下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隶属的煤矿企业未经瓦斯防治能力评估擅自组织生产的;在抽采未达标煤层进行采掘生产的;水害威胁严重、煤层易自燃发火矿井防治措施不落实,责令停产整顿仍继续生产的;“批小建大”、“未批先建”等违法违规建设的。道路交通:要加强司乘人员的安全管理和教育,严格进出站的安全检查,坚决防止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进站上车;严格遵守长途客车、卧铺客车、旅游客车,在零时至5时落地休息制度;要对雨、雾、雪等天气、复杂危险路段以及元旦、春节期间的路面交通管理,做出具体安排。严查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以及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的;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非客车违法载人的;不具备营运资格车辆非法营运的;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的。危险化学品:要加强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监管,严防危险化学品在运输过程中丢失、流散或泄漏。重点检查加油站加气站(点)安全制度落实情况,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未经正规设计,以及未通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并已建设、投入生产运行的;未进行重大危险源备案,未进行评估或评估未通过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整改而继续生产、经营的。非煤矿山:要重点检查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安全设施是否健全,现场安全管理是否规范,严厉打击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及非法盗采、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要切实加强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使用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重点检查企业是否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依法关闭取缔非法生产和经营窝点,依法严厉打击涉及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的犯罪活动。公共经营场所消防和冬季防火:要对宾馆、饭店、医院、商场、网吧、市场、影剧院、文化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及生产、储存、经营、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加强森林防火安全检查,严防森林火灾。学校:要对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要进行全面检查,彻底消除危漏校舍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各类用房及辅助设施。切实加强对全体师生的安全教育,对学生宿舍和食堂要重点管理,加强食品卫生检疫工作,防止食物、煤气中毒事故发生。加强夜间校园和楼梯的照明管理,防止踩踏事故发生。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严格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对全县校车进行集中检查,对所有校车司机进行安全教育,严防校车发生安全事故。食品药品:要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经营者,要依法从严查处,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建筑施工:要检查在建项目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起重机械等大型设备技术状况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施工现场脚手架、模板支撑、深基坑、洞口、临边安全防护情况;施工人员宿舍用电以及居住环境的安全条件。同时,要重点检查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施工单位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地质灾害:要加强对地质灾害和滑坡重点区域的排查和监测预报工作,加大对地质灾害区域和滑坡险区群众的安全教育和搬迁力度,严防安全事故发生。特种设备:要对各类气体储存、充装单位、企业大型锅炉及高压容器、电梯、游乐设施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情况、安全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城镇燃气:要严厉打击无证、证照不全从事燃气储存、运输、经营、使用的,对从业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单位坚决停业整顿。

三、职责分工

1、县安监局牵头检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经营单位,配合国土等有关部门检查非煤矿山安全;

2、县煤炭局负责检查各类煤矿及在建煤矿安全;

3、县公安局(消防大队、交警大队)负责检查道路交通、民爆器材、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打击取缔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4、县交运局负责检查运输企业安全和城市交通安全;

5、县住建局负责检查建筑施工(含拆除工程)安全、城市燃气、供热安全;

6、县质监局负责检查特种设备安全;

7、县农牧局(县农机管理站)负责检查农业机械安全;

8、县水利局负责检查河流水库、水利工程建设、城市供水安全;

9、县工业局负责检查所属企业生产经营安全;

10、县教育局负责检查学校、幼儿园安全;

11、县文体广电局负责检查文化娱乐场所、电子游戏厅、网吧安全;

12、县文物旅游局负责检查旅游景点安全。

13、县电力局、各电力企业分别负责检查管辖范围内电力设施安全;

14、县国土局牵头检查非煤矿山、采土场点、滑坡和地质灾害防治安全;

15、县食药局负责检查食品药品安全;

16、县中小企业局负责检查非公企业生产经营安全;

17、县林业局负责检查森林防火安全。

各镇、县安委会其他成员单位都要根据职责分工,认真开展本辖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各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这次安全大检查的重要性,把此次大检查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迅速行动起来,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深化安全整治,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二)精心组织,深入检查。各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镇、本行业安全检查方案,周密安排,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并带队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作业现场、深入重点领域和危险区域进行现场检查指导,确保大检查全面彻底、不走过场。

(三)即查即改,落实责任。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取缔,对因检查或整改不到位而导致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从严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事故责任人的责任。

第2篇: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治理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强化建筑市场动态监管,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交易行为,根据《县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现就我局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主要工作

(一)主要任务。

1、以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为重点,重点开展对建设工程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督查,完善安全管理法规制度,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深化建设工程设计、审查、施工和竣工验收等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加强对工程建设各参与方、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落实工程建设领域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严厉查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配合有关部门深挖工程建设领域安全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严肃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工程建设科学有序开展。

(二)工作目标。

1、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法规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做到用制度规范、凭制度办事,有法可依、科学行政。

2、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制,建立起安全生产各参与方齐抓共管、赋权负责、分工配合的良好局面。

3、适时提高安全准入门槛,严格安全许可,保障企业持续达到安全生产基本条件,严肃查处违法分包、转包等违法违规行为。

4、细化制度措施,强化过程监管,加大行政处罚力度。

5、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加大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

6、深挖工程建设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杜绝商业贿赂行为。

7、推进体制机制制度创新,建立起风清气顺、安全发展的工程建设环境。

二、工作重点

1、结合工程建设实际,完善安全管理法规制度。清理、整顿、调研、完善有关规范制度,约束建设主体和利益相关者的市场经济行为,营造公平、安全的法律制度环境,保障建设工程安全生产。

2、严格市场准入关,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加强日常监督抽查,严把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查复验关。用市场调节功能严格市场准入,提高市场门槛,营造公平环境,竞争优化淘汰低水平参与主体。合理设置前置条件,在竞争中留下安全管理上水平、安全投入上档次、安全效益有保障、安全意识有高度、安全质量有保证的企业主体参与工程建设,保障安全生产。

3、强化日常监管监察,细化安全管理措施,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深入开展日常安全监管监察,督促企业落实法律规范、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切实有效预防重特大事故发生。采取自查与检查、重点督察与一般监督相结合的方式,重点监督检查企业主体责任、制度建设、现场管理、安全投入、员工安全培训、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值班带班等规定落实情况。

4、加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查处力度,深挖生产安全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加大对责任单位的处罚和政府官员的问责力度。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格事故责任追究。重点加大对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瞒报行为的追查和重特大事故的处罚力度,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安全监管,开展自查自纠。

一是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意见》要求,结合安全监管监察工作实际,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法制建设宣传、安全监管监察职责履行、廉政执法监督的自查自纠工作,查找存在的隐患,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健全制度措施,严格监督执法,为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提供坚实的制度保证。要结合自查自纠情况,总结成功经验、汲取深刻教训、改进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安全监管水平,增强专项治理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预见性和时效性。

二是督促企业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以倡导推行工程建设安全标准化为目标,夯实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工作基础。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制、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安全管理人员履职、工程建设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等自查,并限期整改。

(二)落实两个主体责任,完善各项措施。

一是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定期开展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情况、工程建设规范管理和运行情况等工作的安全监管监察;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的“严格、公正、廉洁”执法情况的监督检查;跟踪落实建筑、公路、水利设施等行业建设领域的监管责任,防止事故发生。对监管不力、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等失职渎职行为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按照行政问责的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单位的领导责任和有关人员责任。

二是创新工作方法,加强廉洁从政。把日常安全监管监察工作与专项治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确保专项治理各项措施落实抓好,取得实效。认真执行政务公开制度,推行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专家评议和论证制度、公示和责任追究制度;合理集权、科学分权、正确用权,规范自由裁量权,提高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执行力。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制定方案阶段

充分认识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专项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建立健全责任机制,落实任务分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抓好职责范围内的专项治理工作。

(二)全面排查和重点检查阶段

1、自查自纠。要按照专项治理方案和工作要求,重点检查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安全监管责任进行自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治理对策。同时要求被监管单位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2、监督检查。结合本单位的安全监管工作,开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投入、安全教育培训、现场安全管理等的监督检查工作。

(三)认真整改、健全制度阶段

1、查处案件。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查办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违法违纪案件和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案件,严查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和腐败问题。重点加大对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瞒报行为的追查、事故调查“四不放过”责任落实、事故隐患倒查。

2、完善制度。结合开展安全生产年落实“三项行动”、推进“三项建设”活动,全面清理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分类作出处理,不适应的予以废止,不够完善的及时修订,需要新出台的抓紧研究制定。

(四)巩固治理成果、总结验收阶段(2016年2月11日至2016年4月10日)

1、完善一批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法规制度。把专项治理中的有效措施和成功经验进行归纳和提升,使之形成制度,实现安全生产法规制度的系统化。

2、落实制度措施,督促健全落实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制。

3、创新专项治理工作体制机制和制度,推进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监督管理依法行政、严格执法。

五、保证措施【安监局2016年平安建设工作方案】

(一)切实加强领导。

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由局长任组长,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各科室、执法大队负责人为成员的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

(二)注意统筹兼顾。要把排查问题、进行整改、加强监管、完善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工作基础较好、具备解决条件的问题要抓紧整改,相关规章制度要抓紧建立和完善。要把专项治理工作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两个加快”发展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与日常安全监管监察相结合,既要注重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又要注重建立健全工程建设安全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增强专项治理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预见性和时效性。

(三)加强调查研究。要组织力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掌握工作动态,研究解决专项治理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认真总结专项治理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及时推广有效做法和典型经验,巩固专项治理的成果。要高度重视宣传报道工作,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大力宣传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第3篇:正行风、促服务、树形象实施方案

根据县委办公室关于《县“正行风、促服务、树形象”集中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办发〔2016〕70号)文件精神,着力转变工作作风,树立我局干部的良好形象,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教育重点

各科室,执法大队要立足实际,本着“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通过开展集中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本部门、本行业存在的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一)开展职业道德教育,着力解决职业操守不佳的问题。看是否存在索要服务对象钱物;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和宴请;利用职权为个人或亲友谋取私利;缺乏修养,不注重社会公德,个人生活不检点,品位低下;功利思想严重、热衷业余兼职,参与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等问题。

(二)开展爱岗敬业教育,着力解决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看是否存在行政不作为,对企业、群众和客商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麻木不仁,不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行政慢作为,办事拖拉,推诿扯皮,不及时为项目建设搞好跟踪服务,协调解决困难;行政乱作为,滥用职权,越权办事等问题。

(三)开展法律法规教育,着力解决执法不规范的问题。

看是否存在有法不依,以权代法,以言代法;执法不公,办人情案,“吃、拿、卡、要、报”;执法不规范,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法制观念淡薄、不能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执业,以及执法简单粗暴甚至执法犯法等问题。

(四)开展纪律作风教育,着力解决纪律作风不过硬的问题。看是否存在不遵守机关各项制度,迟到早退,脱岗串岗,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看股炒股,打牌赌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自由散漫、各行其是,讲排场、比阔气、挥霍浪费等问题。

(五)开展为民服务教育,着力解决服务质量不高的问题。看是否存在特权思想严重,小团体利益至上;为民服务思路不清、点子不多、措施不力;对群众态度冷漠、敷衍应付、麻木不仁、故意刁难等问题。

二、方法步骤

集中教育实践活动从2016年9月开始至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提升阶段(9月9日——9月30日)。重点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意见、市委“十项规定”和县委“十项规定”,学习职业道德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条文,学习与工作密切相关的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并围绕工作职能,确定专题,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大讨论。

(二)自查自纠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要向社会公开投诉举报电话、邮箱等,并通过召开座谈会、意见征询会、民主生活会,走访相关企业、服务对象等形式,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查摆问题,认真对照剖析,形成行风自查报告。对照职业道德、岗位职责、法律法规、工作纪律、为民服务等五个方面逐项检查。

(三)整改提高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针对查找出的突出问题建立整改台账,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切实抓好整改。

(四)建章立制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对照集中教育活动的要求和查摆发现的普遍性问题,重点完善岗位目标责任制度、目标管理制度、绩效考评制度、投诉受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不断提高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三、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我局成立“正行风、促服务、树形象”集中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各科室、执法大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实践教育活动日常工作。

(二)联系实际。要紧密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开展集中教育,实事求是地查摆和解决问题。要敢于揭短亮丑,找准主要问题,抓住主要矛盾。要本着把过去的问题当作现在的问题吸取教训,把别人的问题当作自己的问题引以为戒,把可能发生的问题当现实存在的问题积极预防,并结合个人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自我教育、自我净化、自我提高,使集中教育实践活动收到教育和激励的双重功效。

(三)强化督查。局纪检组成立集中教育实践活动督查组,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跟踪督查、限期整改。对教育活动中不重视、措施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要全局通报。对疏于监管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因工作失职导致我局发生重大事故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注重实效。各科室,执法大队要按照县委关于纪律作风建设的要求,从县域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大局出发,以对党的事业和人民群众利益高度负责的态度,自觉把教育实践活动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实施意见、市委“十项规定”和县委“十项规定”结合起来,与巩固深化“改作风、抓落实、促发展”主题教育活动成果结合起来,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调研工作结合起来,与提升为民服务质量结合起来,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发展环境“三项整治”工作结合起来,把集中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转化为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强劲动力,用工作的成效来检验集中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效,真正做到“两促进,两不误”。

第4篇: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吸取吉林禽业公司爆炸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安全事故隐患大检查的紧急通知》、《市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检查工作方案》和《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液氨等生产储存使用企业专项安全检查的紧急通知》精神,切实做好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结合我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常态机制,及时治理和消除安全隐患,防范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县局危化科、县安全生产执法大队工作人员日常检查由执法大队牵头,危化科配合。

三、检查范围

全县各重点涉及液氨、液氯、液化天然气和氟化氢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企业和烟花爆竹批发销售。

四、检查时间

2016年6月5日—7月5日

五、检查内容

检查内容主要是安全许可和安全设施及职业卫生“三同时”手续是否进行了全员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生产是否存在抢进度和赶工期、危险工艺的自动化改造是否按要求进行、重大危险源是否按规定进行评估建档、涉危生产单元和车间的日常监控是否规范等。

(一)烟花爆竹排查治理重点:

(1)各烟花爆竹批发经营单位储存仓库内外部安全距离、围墙、疏散条件、库房布局、建筑结构、防雷、防静电、消防等安全设施保持和维护状况是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A级库房安全防护屏障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2)仓库是否存在超量、超规定等级存储,是否将收缴的非法产品、假冒伪劣产品与合格产品同库存放,是否存在库房内进行开箱、配货作业等现象。

(3)库房安全管理、保卫和值班制度是否健全和落实,是否建立和执行购进烟花爆竹产品质量验收和流向登记制度,是否存在采购和销售氯酸钾、假冒伪劣或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产品等问题。

(二)危险化学品排查治理重点:

(1)使用液氯、液氨、剧毒化学品从业单位,建立和执行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单位防火、防爆、防泄漏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的情况。

(2)重要生产车间、原料和产品库区、公用工程(供电、供水、供汽、供风)等单元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状况。

(3)检修、维修作业、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起重作业、高处作业、临时用电等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生产和施工作业中,“四防”(防火、防爆、防中毒、防跑料串料)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特别是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和防中毒、窒息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4)是否建立了应急救援队伍,是否配备必要的应急器材和抢险物资。

六、工作要求

(—)及时发现隐患,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各危险化学品生产和使用企业要高度重视这次安全大检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制订切实可行的检查方案,企业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要将大检查作为全面实现2016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目标的具体行动和重要举措。

(二)做到涉危企业全覆盖。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小型肉禽、食品、果品、蔬菜等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的过程中,要及时向被检查企业通报检查情况,指出问题,提出建议和要求。

(三)做到整改工作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责令企业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和消除的,必须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未按要求进行整改或无法进行整改的,应责令企业停产整顿或提请县级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第5篇: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为了深刻吸取近期国家多起重特大事故的惨痛教训,深入深入贯彻省政府5月21日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6月4日全市安全领域打非治违工作会议精神,尽快扭转当前不利局面,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根据《市安监局关于市安监系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活动的通知》(咸安监发【2016】78号)要求,县安监局决定,从6月上旬至12月底,在全县安全生产领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暨安全整治专项活动。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和工作目标

总体要求:充分认清“打非治违”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深入贯彻5月21日全省“打非治违”工作电话会议和6月4日全市打非治违工作会议精神,突出重点工作,继续扎实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工作,严厉打击和坚决治理纠正各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事故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积极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工作目标:通过持续不断地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工作,努力实现五个目标:违法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防范事故的能力进一步增强;违规违章现象得到有效治理,事故总量进一步下降;政府和部门的监管责任切实得到强化,各行业领域的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得到提高;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全面落实,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安全发展的社会舆论氛围更加浓厚,安全生产法制秩序进一步改善。

二、组织机构

成立县安监局“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安监局局长同志担任,副组长分别由县安监局副局长、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担任,县安监局各业务科室负责人及执法中队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执法大队,具体负责“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日常监督管理和协调工作。

主要职责:

在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冶金行业及职业卫生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监督工作,扎实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领域和烟花爆竹和冶金行业及职业卫生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依法依规,集中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冶金行业及职业卫生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开展,着力解决专项行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

(一)非煤矿山

(1)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3)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4)停产整顿矿山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及济源整合矿山、新(改、扩)建矿山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

(5)瞒报谎报事故,以及对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6)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7)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8)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9)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10)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11)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未按规定定期检测检验的;

(12)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或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13)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14)地质勘查单位、采掘施工单位在登记注册的省(区、市)以外地区从事作业,未向作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安全监管部门备案的;

(15)将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

(16)露天矿山未按规定自上而下分台阶(分层)开采的;

(17)露天矿山未按规定采用中深孔爆破技术及机械铲装、机械二次破碎的。

对上述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行检查、打击时,如果发现无证非法盗采矿产资源、超层越界开采矿产资源、非法转让探矿权或采矿权、未按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或矿山设计组织生产、超计划开采国家实行开采总量控制矿种等非法违法行为,应及时移交给县级国土资源部门予以打击。

(二)危险化学品

(1)未经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的;

(2)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已过期,未及时办理换证手续仍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的;

(3)超出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范围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的;

(4)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未经有关许可审批擅自新建、改建或扩建,重大变更未履行想过审批手续以及未经试生产备案就擅自投入试生产运行的;

(5)买卖、转让、出租、出借或伪造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的;

(6)无相应资质从事危险化学品项目设计、施工,或在危险化学品企业从事检修、维修作业的;

(7)对重大安全隐患未按要求及时整改的;

(8)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未经过培训考核取得上岗资格,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效证件上岗的;

(9)企业存在严重违规违章指挥、作业行为的;

(10)安全评价机构出具虚假安全评价报告的;

(11)其他违反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程标准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行为。

(三)烟花爆竹行业

(1)无证、许可证过期或超员、超量、超范围生产经营,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许可证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恢复生产经营,以及相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3)停产停业整顿期间擅自生产经营,以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

(4)违法、经营礼花弹等A级产品的;

(5)违规跨省(区、市)运输黑火药、引火线,以及将烟花爆竹产品与黑火药、引火线混装运输的;

(6)瞒报、谎报事故,以及对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7)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抗拒安全执法,以及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8)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9)生产工艺、监控设施、作业环境不符合规定,以及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四)冶金行为

1、煤气作业不符合下列要求的:

(1)建立煤气防护机构。生产、供应和使用煤气的冶金企业要建立健全并落实各项煤气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设立煤气防护站或煤气防护组,配备必要的防护人员,保证每班至少配备2名作业人员。

(2)煤气危险区域安装固定式一氧化碳检测报警装置。高炉风口及以上平台、转炉炉口以上平台、煤气柜活塞上部、烧结点火器及热风炉、加热炉、管式炉、燃气锅炉等燃烧器旁等易产生煤气泄漏的区域,以及焦炉地下室、加压站房、风机房等封闭或半封闭空间等,要按规定安装设置固定式一氧化碳监测报警装置。

(3)检维修等存在交叉作业的情况下。一是企业要切实落实现场安全管理职责,制定严谨的施工或检修方案;二是要明确各相关方的安全生产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指定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入安全检查与协调;三是要对生产区域与施工区域实施有效的煤气隔断措施,在安全措施确认后方可实施作业。

(5)煤气区域作业基本要求。进入煤气区域作业时,作业人员要携带便携式报警仪,使用防爆工(器)具,禁止用铁质器具敲打管线、法兰等。带煤气作业时,如抽堵盲板、开闭眼睛阀、更换探料尺、盘根、煤气管道扳眼接管、煤气设施内检修、内外动火等,要办理作业许可证,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作业人员要佩戴空气呼吸器,并在煤气防护站人员监护下方可作业。

2、高温熔融金属作业不符合下列要求的:

(1)高温熔融金属吊运。一是采用冶金铸造起重机吊运;二是吊运线路与建(构)筑物以及作业人员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不可与其他物体碰撞;三是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等场所不得设置在熔融金属的吊运(运输)影响范围内。

(2)防范高温熔融金属遇水爆炸。一是生产、处置和贮存高温熔融金属的设施要有防水措施,运输线路及附近区域不得有积水,正上方不应存在滴、漏水隐患。二是要对原料、辅助材料严格检查,确保加入炉中的原料、辅助材料干燥无水。三是输送、转注熔融金属所使用的设备设施在输送、转注前,须经充分干燥并保证畅通。

(3)高炉停炉及放残铁。一是在停炉作业前,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介绍现场工作环境和注意事项,进行安全交底。二是安排专人预先对电、煤气、蒸汽、氧气、氮气等要害部位及安全设施进行确认,并办理相关审批,确认手续;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切割或拆除有关设备设施或装置,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三是放残铁前,必须对残铁口内碳砖受侵蚀情况进行检测评估,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切开残铁口出炉皮。

3、有限空间作业不符合下列要求的:

(1)组织制定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规章制度;要严格执行“先通风、先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未经通风和检测,严禁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2)要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通风、检测、照明、通讯、应急救援等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并教育、监督作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明确作业现场的负责人、监护人员,严禁在没有监护人的情况下进行有限空间作业。

4、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作业不符合下列要求的:

对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场所、设备设施,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仰爆、阻爆(隔爆)、泄爆等措施,并在其附近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识,告知作业人员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防控措施。

(五)职业卫生监管领域

要突出矿山、冶金、石油、石化、建筑、建材、机械、轻工等行业领域,加强对矿山开采、化工、冶金、水泥制造、皮革加工、制鞋、五金电锯、电子制造等重点企业的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不依法履行职业卫生“三同时”手续、不及时进行职业病危害申报和定期检测检验等行为。

四、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行动从2016年6月上旬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6月上旬—6月底)

局印发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领域、烟花爆竹及冶金行业“打非治违”工作实施方案,指导督促各镇、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各镇、各部门要迅速动员部署,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并督促企业建立自查与整改档案,并将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报县安监局。

(二)执法检查、集中整治阶段(7月—9月)

县安监局对辖区内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冶金行业及职业卫生领域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并督促整改。对近两年因非法违规行为被处罚处理过的企业进行重点排查。对非法建设生产和经营问题突出的镇和行业组织开展联合督查,重点整治,切实落实各级“打非治违”责任。

(三)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10月—11月)。通过采取交叉检查、跟踪检查等方式,对各单位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跟踪、分析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四)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12月)县安监局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是确保安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重要举措,各镇、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本辖区内的安全生产状况,制定有重点,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专项行动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突出重点,严厉打击。专项行动要做到“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单位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按照规定上限给予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三)标本兼治,注重实效。各镇、各部门要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体制机制建设、日常监督执法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查找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死角等突出问题,特别是反复发生、长期未能根治的顽疾痼疾,及时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将集中开展专项行动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与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相结合,与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相结合,强化治本之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镇、各部门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宣传横额等载体,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安全专项整治等工作,加大舆论和群众监督力度,充分依靠群众,发动广大人民群众主动举报非法违规行为。同时,加大重大安全生产非法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尤其对社会影响较大、性质严重的案例要敢于打击、敢于曝光,切实提高社会关注度,形成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五)加强信息报送。请各镇、各部门按照以下要求报送相关信息至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一是6月20日前报送实施方案;二是11月底前报送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采取的措施;三是12月15日底前报送此次专项行动总结材料。

第6篇:干部集中学习教育月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开展“干部集中学习教育月”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省、市、县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要求的具体行动,是提高我局干部整体素质,提升局机关行政效能的重要举措,开展好本次活动,对全面提高我局干部政策理论水平、有效解决干部职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改进干部工作作风,密切党群干部关系,全面建成和谐县、小康县、幸福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活动时间

2016年2月1日——2月28日,共21天(春节假期除外)。

三、主要内容

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新党章、中纪委十八届二次全会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重要批示、中省市县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县公务活动接待工作细则、省“两会”精神和产业发展、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工业经济及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在学习教育活动中,积极开展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征文比赛、研讨会等活动,切实增强学习实效,全面提高干部素质,大力转变工作作风,努力提升工作效能,促进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四、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月2日)

研究部署、制定方案,召开全局学习动员大会,对我局学习教育活动进行安排。

第二阶段:学习教育(2月4日—2月8日)

坚持集中学习与自主学习相结合,通过座谈交流、专题研讨、知识竞赛、考试测评等方式,每天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使全体干部全面准确把握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总体形势,工作思路,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在此基础上,召开机关干部职工民主评议大会,结合其表现开展民主评议,局领导结合评议情况与每名干部谈心,肯定成绩的同时,指出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努力的方向。

第三阶段:整改提高(2月16日—2月23日)

各科室,执法大队要认真梳理存在问题,结合各自职能,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彻底解决公款吃喝、超标接待、作风漂浮等各类问题。每名干部结合各自实际,下势立茬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特别是要坚决整改纪律观念不强、工作作风不实等突出问题,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五、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干部集中学习教育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县安监局“干部集中学习教育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科室,执法大队要充分认识开展“干部集中学习教育月”活动的重要性,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按照县委总体部署成立相应的的工作机构,由局长刘会文亲自安排、力抓落实,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推动活动深入开展,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严格要求,扎实推进。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切实履行职责,及时掌握情况,搞好协调指导,解决存在问题,特别是要严格标准、严加要求,对学习教育不深入、查摆问题走过场、在局机关大会上通报批评;对敷衍塞责、履职不力、工作没有起色、作风毫无改进同志,要按照有关规定从严追究责任。

3、搞好结合,促进工作。坚持把学习教育月活动与做好当前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把作风建设与为群众办实事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用工作成果来检验活动成效,用活动成效推进县域发展,真正做到“两促进,两不误”。当前,特别是要通过学习教育活动,引导全局干部以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抓工作、促发展,加快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幸福新县。

  • ·南昌市安监局2016工作计划(2016-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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