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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安全生产执法计划,食药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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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工作方案6篇
2016年安全生产执法计划,食药监局 第一篇

2016年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工作方案6篇

第1篇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区委、区政府和区安委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认真吸取我区以往的生产安全事故教训,通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消除一批安全隐患、整治一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安全生产秩序,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打牢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进一步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稳定好转。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经局务会决定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三、整治重点

重点整治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隐患排查情况。冬季安全生产专项工作以餐饮服务环节为主。整治时间从即日起至元月30日,食品药品稽查大队按照区域划分,以镇办为单位,分片包干。大型餐饮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共82家,名单附后),中小型餐饮由镇办食药所负责。对排查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各单位要及时制定整改计划,积极落实整改。自查报告及安全生产承诺书务于元月31日前上报。

(一)安全生生产基础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安全投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和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到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现场安全措施死否到位;主要负责人是否按时主持召开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例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药品生产、存储、运输、包装、废弃以及报警设施落实情况。

(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检查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常态化;是否对排查出的隐患登记建档,整治措施是否到位;对存在的重点隐患是否作做到了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资金、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五落实”;是否根据国家要求,制定了符合本单位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是否适时进行了演练。

药品安全环节:对高风险药品、特殊药品和容易导致事故的重点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排查,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工序、重点部位进行排查,与药监部门签订责任书或承诺书的落实情况进行排查。重点排查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是否严格按照GMp、GSp组织生产和经营,是否有生产销售假劣药品行为;医疗机构创建的规范化药库药房是否符合规定;特殊药品“五专”、“无双”管理是否到位等;药品不良反应制度建设和上报是否符合规定。

医疗器械安全环节:重点对植入性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口腔材料、彩色平光隐形眼镜、一次性使用无菌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排查。排查是否存在无证生产经营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是否存在经营使用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淘汰医疗器械行为;生产、购进、储存、销售或使用是否符合规定;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制度建设和上报是否符合规定。

食品安全环节:重点对易发多发的、群众反映强烈的、影响范围较大的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及学校食堂、学校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农村餐饮服务单位、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等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准确掌握其特征及规律,科学确定控制方法,有效排除食品安全隐患。重点排查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的执行是否到位,企业内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各项食品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各项食品安全记录是否齐全;管理人员是否按规定配备,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患病调离要求是否严格执行,洗手消毒是否及时规范;是否违规采购、贮存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食品及食品添加剂,食品采购索证索票是否齐

全,进货渠道是否正规,储存条件是否适宜,标识标签是否合规,保质期限是否合格,感官性状是否正常;食品烹饪温度是否符合规定,熟制食品存放条件是否参数适宜,凉菜制作是否达到“五专”,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合法定量,工器用具是否生熟分开,餐饮具消毒是否彻底到位,餐厨垃圾是否做到日产日清。同时,对学校食堂还要加强食品留样管理工作,并严格落实的“六个严禁”,即“严禁各类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冷荤凉菜;严禁违规加工制作豆角(四季豆)及发芽土豆;严禁各类学校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严禁各类学校食堂采购、贮存超过保质期限和“三无”食品原料(散装油、醋、酱油);严禁学校食堂采购病死、毒死、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来历不明肉类食品;严禁采购和使用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等,确保做到餐饮服务环节全要素、全过程安全,坚决防范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

(三)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是否存在无证或证照不齐从事生产经营的行为;应关未关,关闭不到位或者关闭取缔后擅自生产经营的行为;非法违法运输、储存和使用特殊药品和危险化学品的;瞒报事故的,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经营等现象。

四、工作步骤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分为自查自纠、全面检查和总结分析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1月3日至3月31日)

督促辖区内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经营自查自纠工作,要求各生产经营企业要认真制定自查自纠和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积极全面开展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经营隐患大排查、大治理,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做到不留盲点、不留死角。

(二)全面检查阶段(4月1日至6月30日)

按照工作方案和职责分工,加强安全监管,对不上报隐患或自查自报隐患为零的企业,要重点进行检查,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如检查发现隐患,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上限给予处罚,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三)总结分析阶段(7月1日至12月25日)

各单位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活动成果和经验教训,提出完善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生产经营长效机制的建议,于2016年12月25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局监察室。

五、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加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对专项整治工作认识不到位、工作不认真、整治工作走过场的要予以公开曝光,努力营造人人关注安全生产、事事落实安全规定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主要领导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制度,严格实行“一票否决”。

(三)严格检查,落实整改。

坚持边查边改,以查促改。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及时消除;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定人定责,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严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要依法从严从重予以处罚。

第2篇

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强化食品药械安全监管,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械违法行为,确保全区人民群众“双节”期间饮食用药用械安全,按照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

《“双节”期间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精神。经局班子会议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2016年2月17日,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双节”期间食品药械市场专项整治活动。为切实达到整治效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2016年安全生产执法计划,食药监局】

大力实践科学监管理念,加大对食品、药品购销,储存,营销各个环节的监管,确保食品药械安全。

二、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规范食品药械经营主体资格和经营行为,提高经营者安全责任意识,进一步落实食品药品监管责任,强化节日期间市场监管,让人民群众过一个快乐祥和的节日。

三、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实到位,决定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由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并组织实施,办公室设在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各镇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和局各科室(队)要严格贯彻落实整治方案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双节”期间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各环节及药械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任务和措施,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全面落实食品药械安全综合监管责任。

四、工作重点

食品综合监管

以多种形式的检查活动为载体,多措并举,促进全区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各环节安全水平整体提高。

食品加工环节

以查处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过期、腐败变质原料,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为重点,加强对儿童食品、调味品、米面制品、食用油、肉制品、豆制品、酒类、纯净水、奶和奶制品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执法检查,依法严厉查处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黑窝点。

食品流通环节

加强对集贸市场、食品超市、粮油及食品批发市场、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儿童食品、蔬菜、畜禽产品、熟食制品、豆制品、酒类产品、奶和奶制品及可疑食品的监测,加大对节日期间集中活动场所的监管力度,对在检查中发现影响或危害人体健康的不合格食品,要坚决清除出市场。

餐饮服务环节

以冷冻食品、食用油、凉菜、熟肉制品、酒类、含乳食品以及各种烧烤食品等为重点品种,以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机关单位食堂、中小型餐饮单位和旅游景区餐饮店为重点检查对象。督促餐饮服务企业严格遵守食品安全规范,加强餐饮具消毒保洁工作,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同时,加强对农家乐、农村家宴、群体聚餐的检查指导。

药械方面

继续深化保健食品“打四非”和药品“两打两建”专项整治活动。

(一)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药械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网上发布药品信息和交易行为的动态监测。同时,要加强对投诉举报反映的网上发布虚假药品信息行为的追踪监测。

(二)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严厉打击药品流通、使用环节中未标示文号产品冒充

药品的违法行为。

(三)药品购销渠道的整治。重点整治无证经营、挂靠经营、超方式、超范围经营和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的行为,进一步规范药品票据管理。四是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检查。重点检查中药饮片质量及购销渠道合法性,严厉打击以次充好的行为。

五、主要措施

要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安排、突出重点、综合治理的原则,突出抓好节日聚餐等重点场所、大中型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时段的专项整治,全面提升食品药械监管能力。按照“反复抓,抓反复”、“重点抓,抓重点”的基本思路,以专项整治过程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回头望”,防止违法违规行为“回潮”。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把这次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精心组织,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

(二)突出重点,严肃执法。结合实际,对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联合查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改正,对大案要案做到调查清楚,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三)统筹兼顾、周密安排。要以“双节”期间食品药械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实现日常工作和重点整治相结合,对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查出的案件要从严从重进行处理,同时,做好“双节”期间辖区内药械、食品各环节安全监管及信息报送工作。

这次专项整治活动涉及食品药品质量管理的各个环节,各科室(队)、各镇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争取通过集中整治,切实解决当前食品药械安全存在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规范经营主体资格和经营行为,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落实食品药械安全监管责任,为人民群众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为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局领导班子成员每人包抓2个镇办进行督办,对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各镇办“元旦、春节”期间食品药械安全工作实施方案请于2016年12月20日前上报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办公室,工作总结请于2016年2月10日前上报。

第3篇

一、整治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突出重点的原则,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增强餐饮单位自律意识,加强自身管理,落实餐饮提供者的主体责任,强化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提升旅游景区餐饮及大中小型食品单位安全整体水平,确保旅游景区和重要节假日期间旅游市场餐饮服务环节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效、有序、有力开展,成立区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食品药品稽查大队,负责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日常事务。

三、整治内容

(一)餐饮服务许可情况。重点查处无证经营、擅自改变经营地址、许可类别、备注项目,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餐饮服务许可证》等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经营的餐饮服务单位。

(二)餐饮加工、制作、储存及从业人员情况。重点检查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是否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制作用水、原料清洗、容器用具消毒、烹调温度、食物存储、生熟分开是否符合要求;加工制作场所是否整洁,是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鼠、

蝇、虫对食物的污染;餐厨垃圾和废弃物是否按规定存放并及时处理;从业人员是否经过相关培训并持健康证上岗。

(三)餐饮服务单位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是否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是否落实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验收和台帐登记制度,加强对乳制品、食用油、肉类、水产品、酒类、食醋等重点品种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采购和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使用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料、工业用盐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以次充好,使用假冒伪劣食物及超过保持期的食品等违法行为;严禁制作加工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野菜、野果等。

四、整治安排

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时间从2016年9月25日至10月25日。

(一)宣传和摸底调查阶段(9月25日—10月5日)。镇办食品监督所要组织对辖区内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及大中小型餐饮单位进行摸底调查,掌握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及大中小型餐饮单位情况,在旅游旺季的中秋节、“十一”黄金周等重点时段,有针对性地对重点区域和重点接待餐饮服务单位及大中小型餐饮单位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和集中检查,结合实际制定整治实施方案,明确整治目标、任务和步骤。

(二)集中整治阶段(10月6日—16日)。集中力量,周密部署,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辖区内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及大中小型餐饮单位开展“拉网式”监督检查,发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规违法行为的,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限期整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三)督导、提高和总结阶段(10月17日—25日)。建立健全对旅游景区餐饮及大中小型监管的长效机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旅游局联合组织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督促各餐饮单位在机构及人员管理、场所与实施、设备上进一步整改、规范,提升旅游市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镇办食品监督所要加强对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监督检查,督促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景区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旅游景区经营者要加强对景区内餐饮服务单位的日常管理,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景区餐饮服务单位季节性开业或歇业情况,严禁无证餐饮服务单位进驻景区;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要认真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旅行社要倡导健康饮食习惯,提高广大游客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引导游客到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量化等级较高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

(二)加快推进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关于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在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加快推进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三)加强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不断强化餐饮服务单位第一责任人意识,广泛宣传餐饮食品安全知识,倡导和推行健康饮食方式,宣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先进典型,张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动员广大消费者参与餐饮安全监督工作,营造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治良好氛围。 第4篇

【2016年安全生产执法计划,食药监局】

中秋、国庆双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强化食品药械安全监管,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械违法行为,净化药械市场,确保全区人民群众“双节”期间饮食用药用械安全,经研究决

2016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2016年安全生产执法计划,食药监局 第二篇

2016食品药品安全及党建工作计划6篇

第1篇

2016年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以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保障食品药品安全”这个中心任务,大力推进机构改革,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不断提高共治共管能力,积极构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满意度,确保全市无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

一、扎实推进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

各镇(区)、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和国务院、省、市食品药品安全和监管体制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扎实做好机构改革工作,确保建立“统一权威”的监管机构。一是组建“统一权威”的监管机构。要确保相关机构职能、人员编制和经费资产及时划转整合到位,确保新机构在力量配备、资源配置、投入保障上实现最大化最优化。二是筑牢“盖边沉底”的监管基础。要把建设镇(区)监管派出机构摆在突出位置,落实人员编制和办公设施,切实为基层监管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推进监管工作重心和力量下移,充实监管执法力量,配齐技术装备,同时推动镇(区)食药安办工作人员专职化,并在行政村和社区建立监管信息员队伍,加快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体系。三是充实“兵强马壮”的基层队伍。在机构改革的过程中,相关职能部门要挑选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干事劲头足、工作作风实的优秀人才充实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充实到急需加强的基层监管机构,真正让基层“兵强马壮”。机构改革前,各食品药品监管职能部门要切实承担起各自的职责,食药监局要承担食药安办职能,确保改革期间思想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确保各项监管工作协调有序、平稳过渡。

二、切实加强食品药品监管责任体系建设

各镇(区)、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政府关于《“十二五”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规划目标分解方案》的要求,不断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一是强化各镇(区)政府责任。各镇(区)要对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负总责,将食品药品安全列入年度工作目标,把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摆上更加突出位置,层层签订责任状、承诺书,加强镇(区)食药安办、村工作站建设,配齐配强协管员、信息员,强化业务培训、绩效考核,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经费保障机制,切实加大组织领导和统筹推进力度。二是完善多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市食药安委成员单位要根据分工,各司其职,层层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要完善食品药品安全联动监管、联合执法等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研究部署重点工作,构建各有关部门既各负其责、又密切配合、联动监管、联合执法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格局;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督促企业全面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让企业切实承担起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全面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三是强化企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各镇(区)、市各有关部门要通过日常监管、专项整治、稽查执法、教育培训等途径,督促企业强化责任意识,健全管理体系,把好质量安全关,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引导监督企业落实质量受权人等制度,将质量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和岗位,切实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建立健全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首负责任制和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通过发挥食品药品行业协会和自律化组织在行业自律、规范、评价和管理方面的作用,规范企业行为;同时进一步发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发挥镇(区)、村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工作站作用,强化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建设,完善覆盖城乡基层的社会化监督网络;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完善信息发

布制度,掌握舆论引导的主动权,提高舆论引导的实效性,抢占舆论引导的制高点,积极营造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三、不断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

一是加强种植养殖环节监管。市农委和市海洋渔业局要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健全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管制度,大力推广低毒、低残留高效农药、兽药和无污染添加剂,有效规范种植、养殖行为。加强农(畜、水)产品基地建设,全面推进规模化、规范化、标准化生产,加快“三品”认证工作,2016年全市要创建农产品示范基地3个,新增无公害食品20个、绿色食品5个、有机食品1个,确保我市“三品”数量保持全省前列。加大产地及产品监督抽检力度,深入开展农兽药和禁用药物残留监测,“三品”监督抽检合格率达100%,农(畜、水)产品药残检测合格率达95%。要大力推广生态健康养殖技术,加强健康养殖示范场建设,完善生产记录台帐,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年内新增高效渔业面积3万亩。二是加强食品生产环节监管。质监局要严格食品生产准入门槛,强化对发证企业的后续监管;全面实施“监管、稽查、检测”三位一体综合监管模式,加强食品企业分类分级分等监管,强化食品生产监管动态管理,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产品、重点企业的监管力度;要加强对食品小作坊的监管,完善食品小作坊备案管理,进一步提高小作坊产品质量,构建食品小作坊长效监管机制;要加大食品抽检力度,食品抽检合格率比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市商务局要强化生猪屠宰管理,不断推进定点屠宰场升级改造工作,加强对定点屠宰场的监督检查,确保出场肉品的质量;加强对外埠肉品的管理,保证外埠肉品上市质量;严厉打击私屠乱宰和制售注水、病害肉的违法行为,保证肉及肉制品消费安全。三是加强食品流通环节监管。工商局要完善食品市场主体准入机制,严格食品流通许可证发放,进一步落实网格式、片长制、督查制、责任追究制等管理模式,全面实施分级监管;要加强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强化经营主体知识培训,加强对进货查验和购销台帐制度的督查,推广散装食品标签规范管理,不断提升食品经营户自律意识;实施食品风险分类监管,提升监管效能;推行“基层采样、集中检验、分级监管”的快件模式,增强食品安全监管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加强“一会两站”(消费者协会分会、消费者投诉站、12315联络站)建设,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切实维护消费者食品安全权益;完善“工商监管、经营者自律、社会监督”三位一体巡查机制,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规范食品经营户行为。市盐务局要不断加强食盐安全监管,大力推进食盐放心消费示范店建设,保障学校食堂食盐配供,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盐业市场秩序,加强工业用盐、行业用盐和制盐企业加工、销售、使用等环节的检查,全力查处盐业大案要案。四是加强餐饮服务环节监管。市卫生局要巩固“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创建成果,全面推行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要严格规范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发放,强化餐饮日常监管,加大指导和培训力度,全面推进餐饮业、食堂的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确保全市b级以上单位达80%以上;要以学校和建筑工地食堂、农村家宴服务等为重点监督对象,以食物中毒风险较高的熟食卤菜、盒饭、冷菜等为重点品种,加大对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要做好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预防和控制学校、建筑工地食堂及餐饮单位食物中毒事故和食源性疾患发生,提高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要切实加强农村家宴管理,家宴厨师培训率和体检率均要达90%以上,家宴备案登记率达80%以上。市城管局要加强对餐厨废弃物管理,推进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理的一体化运营。五是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以种植养殖、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为重点环节,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学校及学校周边、小作坊聚集区为重点区域,以重要节日、重点季节、重大活动为重点时段,以肉制品、乳制品、白酒、儿童食品等高风险产品为重点品种,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违

规行为,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强化联合执法行动,对食品安全重点品种加强整治,对食品安全重点区域加强规范,对食品安全隐患的重点场所加强治理,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规范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完善大案要案督办、多部门协作打假机制,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及时曝光典型案例严惩重处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同时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统筹安排专项整治,坚持打建结合,注重制度建设,避免走过场。

四、深入推进药品市场秩序整治

一是强化基本药物质量监管措施。按照新版药品gmp标准和要求,加强生产质量监管;加大对配送企业的检查力度,重点检查购销渠道、票据管理、从业人员管理、储存运输条件、阴凉及冷藏保管药品管理等可能影响质量安全的关键环节;规范基本药物采购、储存、养护等行为,加强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实施基本药物全品种覆盖抽验;推进全品种电子监管,督促配送企业切实做好基本药物核注核销。二是提升药品安全监管整体效能。深化新版药品gmp的实施,规范企业生产行为;认真贯彻实施新修订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范药品流通使用行为;督促医疗机构实施《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对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的监督检查;加强特殊药品及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管理,杜绝流弊事件发生;加大医疗器械全过程监管力度,规范医疗器械经营行为;推进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完善监测网络,扩大监测覆盖面,强化涉药涉械单位不良反应报告主体责任,建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分析评估等制度,增强风险预警能力,提高质量控制水平,防范安全事故发生;联手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药品信息和违法销售药品等行为。三是深入推进药品专项整治行动。始终保持打假治劣高压态势,以假冒知名品牌药品、高风险药品、通过互联网和寄递渠道违法销售药品、明显低于成本价销售的药品等为整治重点,开展新一轮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狠抓大案要案查处,健全和创新四方联席会议等制度机制,提升稽查执法质量和效能,形成联合打假的强大合力。

五、全面强化保健食品化妆品规范建设

各镇(区)、各部门要以“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建设年”为中心,以实施规范强化、市场净化和监管亮化等三大工程为重点,通过电子监管、三分监管、宣传教育、专项整治、风险防范、行业自律等工作措施,进一步夯实保化监管工作基础,完善保化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开创保化监管新局面。一是实施规范工程。在保化生产企业全面推行“351”规范化管理,做到“三控五查一承责”。在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全面推行、在化妆品生产企业试行质量受权人制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在保化经营企业实施“361”规范化管理,做到“三专六有一承诺”。在化妆品使用单位试行“331”规范化管理工程,做到“三全三不一保证”,确保使用的化妆品安全。同时在所有保化企业试行“笑、平、哭”三色脸谱监督公示牌,及时公开保化监管信息和公示动态评价结果,促使企业自觉规范经营行为并接受社会监督。二是深入专项整治。在中高考、中秋国庆、元旦春节期间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产品、重点时段的专项治理,及时排查整治带有行业共性的安全隐患和“潜规则”问题;强化产品质量监测,开展针对性监督性和评价性检验工作,加大问题产品的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严惩重处违法犯罪行为。三是创新监管方式。拓展电子监管系统功能,完善保健食品经营电子监管系统,提升电子监管水平,研究开发针对特殊化妆品和美容美发行业化妆品电子监管系统;实施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间歇性停产和复产报告制度,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试行化妆品风险告知制度,以风险告知书的方式告知消费者化妆品中存在的风险;开展“星级文明示范店”创建工作,提高保化品安全整体水平;深化三分监管成果,提高监管效率和覆盖率。

六、不断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机制

各镇(区)、各有关部门要不断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切实增强监管合力。一是完善司法联动机制。市公安局要主动介入,加大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黑窝点等违法经营场所的清理整顿力度,严厉打击阻挠执法、暴力抗法和生产经经营假冒食品药品等行为。市检察院要对造成公共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经营主体及其主要责任人迅速立案调查,依法提起公诉,对因公务人员失职、渎职而造成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市法院要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刑事惩处与民事赔偿工作力度,对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的案件,要快审、快判、快赔。二是完善政务公开机制。各有关部门要继续实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政务公开制度,在市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网、部门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工作流程、责任体系、

责任人员,每周工作动态、每月大事记、所有处罚的内容以及责任追究结果。三是完善效能监察机制。市食药安办将下发督查计划,明确督查重点,联合市政府办、纪委、监察局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效能革命,运用效能监察手段,推动食品药品安全责任落实。四是完善考核奖惩机制。严格按照市政府出台的《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办法》,制定量化考核细则,组织实施考核,考核结果定期反馈公布,严格奖惩兑现。对不依法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或监管缺失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五是强化应急处置机制。强化应急队伍建设,将应急管理融入日常监管过程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强化应急平台建设,建立应急咨询专家队伍,适应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的需要;强化应急制度建设,规范应急管理行为,为应急工作提高制度保障;强化应急日常工作,加大培训力度,组织应急演练,提升监测预警、快速反应、统筹协调、舆情引导能力,构建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新格局。 第2篇

2016年,我局机关党建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打造“三宽四有”型机关党员干部队伍为目标,以创建“五型”机关党组织为重点,以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大力实施四项工程,不断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为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一、以加强理论学习为基础,抓思想政治建设,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政治理论素养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是我局机关党组织全年的首要政治任务,是抓实抓好党建工作的主线。通过“星期六党校”、“食药大讲堂”等平台,采取领导引学、专家讲学、机关人员互学、参学人员自学等多种形式认认真真、原原本本地研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准确把握全会的精神实质,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实际,进一步明确发展目标,理清发展思路,落实发展举措,谋求发展成效最大化。

2.扎实推进“星期六党校”学习活动。坚持周六集中学习制度,围绕提升素质、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基层等内容开展学习活动,切实做到“五个一”,即每天看一次新闻和党报;每周参加一次集中学习;每月写一篇笔记;每季交流一次学习心得;每半年考评一次学习成果。充分利用宣传橱窗、党员活动室等学习阵地举办“学习论坛”,组织“走出机关看发展”,深入一线与联建村共上党课,丰富学习的内容和形式,使学习者愿学、爱学、真学、管用。

3.着力加强机关党建调查研究。按照机关党建工作“出精品、铸品牌”的行动思路,着力开展机关党建工作调查研究。围绕《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省委《实施意见》及市委《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紧密结合机关党建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特别是机关党建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开展调研。积极推动调研成果转化,通过媒体宣传、期刊交流、成果汇总等多种方式,努力促成研究成果的应用,使其真正成为谋划党建工作思路、推动党建工作落实的实际举措。

二、以实施四项工程为载体,抓服务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机关党建创新创优工作水平

4.实施组织生活创新工程。以“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为平台,紧密结合自身实际,精心策划组织生活方式,积极开展新形势下党的组织生活,通过开展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活动,进一步提高组织生活的吸引力和影响力。积极探索机关党组织“一线组织生活”机制,把机关党组织活动延伸到基层一线,着力实现“活动在一线开展、服务在一线体现、能力在一线提升、机制在一线完善”的目标要求。

5.实施“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深化工程。以“质量服务站”为平台,扎实推进“两服务”工作。党员干部积极开拓服务大局新思路,为促进地方医药经济发展,提供重要支撑。局党组成员相关职能科室与全市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结对挂钩,靠实帮扶,为企业提供政策、技术、信息、发展等方面的服务,改进作风,提升效能。【2016年安全生产执法计划,食药监局】

6.实施“机关+农村”联建提升工程。结合党员“创先争优”活动,强化支部党建联建工

作。完善各项联建制度,围绕推动经济发展、改善民生、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确定联建目标任务,结合药品安全监管职能,明确联建内容,落实联建措施,保证联建工作常态化,带动联建村的发展,把联建村培植成为对外有影响的工作示范点。

7.实施机关服务品牌创优工程。以深入开展“五讲十比”活动为载体,结合岗位职能和群众需求,围绕全年党建工作目标任务,做出新的服务承诺,精简和规范审批事项,再造与优化工作流程,进一步提升机关工作效率,使“机关服务品牌”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并卓有成效,努力使机关服务品牌所倡导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转化为机关党员干部的实践行为。

三、以夯实工作基础为切入点,抓组织队伍建设,进一步发挥党的基础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8.进一步明确党组职责。围绕市委《关于建立市直部门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履行机关党建工作责任述职制度的意见》文件精神,建立健全主要负责同志抓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将机关党建纳入目标绩效管理考核,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评比,形成书记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确保机关党组织职能落实到位。

9.做好机关党员发展工作。严格按照发展党员新的“十六字”方针发展党员,做好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深入细致地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动态,通过交流谈心、调查分析、座谈讨论等形式掌握入党积极分子的需要,保持党组织和入党积极分子间的经常性联系,为党组织注入新生力量奠定坚实基础。深化“党员评定升”活动,对评议出的不合格党员,从速、从严清理出党员队伍,形成党员队伍吐故纳新、保持活力的长效机制。

四、以落实“八项规定”为契机,抓机关作风建设,进一步树立党员干部廉政为民新形象

10.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围绕中央、省、市委的层层部署,认真组织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每月一课”、“星期六党校”、座谈会等平台进行学习讨论,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认真查摆“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提出解决对策并进行集中整改。长效开展好“三解三促一加强”和“进村入户转作风”活动,全力支持党建富民工作指导员驻村工作。同时,建立机关党员干部记载民情日记制度,每名机关党员干部都要正常撰写反映群众工作生活和基层实际情况的民情日记,着力建立听民声、知民意的经常性、常态性机制,引导机关党员干部立足岗位、注重实践,发挥作用。

1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完善和落实廉政教育、联系群众、党内监督等系列制度,切实提篇二:2016年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2016年食品安全工作计划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范文一:【2016年安全生产执法计划,食药监局】

各社区、政府有关部门: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食品安全实施条例》,大力推进成都市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抓好我镇食品安全工作,以食品市场准入为载体,明确分工、广泛宣传、严格管理、加强巡查、落实目标责任,打造我镇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进一步提升我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据市食安办的具体要求,特制定2016年度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一、加强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由镇长罗健勇为组长,镇武装部部长王锋、派出所所长何志宏为副组长,经济发展办、社会事务办、农业服务中心、国际化社区建设推进办、综治办、安监办、工商所、卫生院为成员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监办,如发生食品安全等级

2015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2016年安全生产执法计划,食药监局 第三篇

2015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XX年是“xx”开局之年,也是“后世博”拓展之年,我们将在认真总结“xx”期间基本工作经验,巩固近年来开展专项整治及成功创建上海市食品安全示范街、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镇活动成果的基础上,以“深化、规范、提高”为工作主题,以“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有序可控”为工作目标,不断完善管理机制、推进重点工作、提升监管效能,切实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车墩地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和食品药品安全水平整体提升。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管网络建设

进一步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和完善安全监管体系。一是根据区食安办下发的全年工作方案,拟定本镇食品安全委员会成立方案、机构职责,建立、完善相应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充分发挥镇食安委的牵头作用,强化食品生产企业、流通领域和餐饮单位安全监管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合作。二是强化“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监管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村(居)基层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探索成立食品药品社区监管志愿者队伍为补充,形成重心下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管理模式,继续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各基层单位的目标考核范畴,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向纵深发展。三是建立健全食品经营户动态信息,每月进行信息上报、核报,及时掌握本辖区内有证户、无证户、注销户、歇业户、备案户的基本情况,做到上下联动,情况清楚,登记完整,内容正确。

二、各方联动,进一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餐饮服务行业经营行为,巩固和扩大食品安全示范镇示范效应,结合区食药监局下发的《松江区无证餐饮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今年全镇将专门制定整治无证行动方案,进一步加大专项整治力度。专项整治工作以“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疏堵结合”为实施原则,坚持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管相结合,集中取缔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以“坚决遏制增量、有效解决存量、确保减少总量”为工作目标,全面准确摸清辖区内有证和无证餐饮服务单位底数,集中开展地下加工、无证生产清理整治取缔工作。同时要加强对无证经营餐饮服务单位分析汇总,找准问题原因和症结,联合相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共同破解无证难题,为全区统一设立“规定时间、规定区域、严格监管”的流动摊临时疏导点提供决策依据,同时,各部门要资源共享,建立信息通报协调机制。

三、突出重点,进一步强化食品药品领域安全监管

(一)餐饮消费环节

重点整顿建筑工地食堂、旅游点、小型餐饮单位、无证餐饮单位;查处餐饮单位采购、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非法加工提炼使用地沟油等行为;加强对学校食堂、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高风险领域,以及熟食卤味、生食水产品、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同时还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加强日常检查和新证核查。按照区食药监局的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对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餐饮业、企事业单位食堂、现制现售等行业的日常卫生检查;对新发证户在收到新发证户名册后二周内及时进行现场核查,确保检查覆盖率及检查频率。

2、加强歇业单位和注销户监管。对在检查中发现已歇业或停业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调查和追踪其歇业或停业的时间,做好检查笔录取得店主、邻居、现有的经营户等人的旁证并签字,及时向食药所报告并协助办理注销卫生许可证的手续。

3、加强对企业小食堂的备案工作。继续开展30人以下的社会食堂(含工地食堂)备案工作,对30人以上的社会食堂和其它餐饮单位未办理卫生许可证的,督促其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进一步提高食堂办证率。

4、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举报的处理。一是设立镇食品药品安全举报电话(021-57605901),利用政府网站发布举报信息,对群众市民的举报一经核实,给予举报人适当的经济奖励,奖励办法和资金来源另行安排;二是对区食监所转发过来的举报,在接到举报后的最短时间内,到现场进行检查核实,如实填写现场检查笔录,结合实际做好处理工作,及时反馈信息,并做好登记记录及汇总以及信访单位(人)的信访回复工作。

责任部门:镇安监所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及各村(居)、直属公司配合。

(二)食品流通领域

1、着力完善以行政指导、健全监管网络、完善应急处置机制为手段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落实主办方食品安全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加强日常监督、排查和信息沟通,及时组织开展无证无照经营的整治、疏导和规范活动,加大对涉及高危无证照食品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

3、加 强食品安全示范街的督促、检查,建立健全索证索票、进货验收台账两项制度。

4、积极开展流通环节乳制品市场、食用油市场、农村食品市场、季节性食品和节假日食品市场等各项整顿工作;加强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超市卖场、熟食店的监管和质量抽检。

5、严厉查处其它违反食品流通领域经营行为。

责任部门:新桥工商所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及各村(居)、直属公司配合。

(三)食用农产品环节

1、进行农药、化肥等使用的培训和指导,将安全用药告知书发放至每个农产品生产企业(场、户)。

2、加强对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场、户)的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和台账,签订相关承诺书、责任书。

3、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投入品,严厉打击违法市场经营食用甲胺磷、瘦肉精、孔雀石绿、硝基呋喃、沙丁胺醇等禁用农药、

兽药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蔬菜、水果、畜禽、水产等地产农产品中药物残留的检测力度。

4、加强生猪食品监管,生猪上市前进行兽药残留和瘦肉精检测;及时发现制止擅自屠宰生猪、出售猪肉等违法行为,严防未经检疫(验)或检疫(验)不合格畜禽产品流入市场。

责任部门:镇农办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及各村(居)配合。

(四)食品生产环节

1、组织开展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保持对无证照食品生产加工行为的高压态势,加大对各类食品地下生产、加工窝点的查处。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

2、加强食品生产质量卫生监督管理,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无生产许可证的非法生产食品的行为。

3、积极培育食品生产品牌企业,提高企业诚信自律意识和能力,查处企业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

责任部门:新桥质监所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及各村(居)、直属公司配合。

(五)药品、医疗器械及医疗秩序监管

1、建立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工作制度,建立和健全本地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及使用单位名单、地址等数据库,并进行动态维护管理,做到情况清楚,登记完整,内容正确;建立社区药品监管网络及信息报送制度。

食品药监局2015年工作总结2016年工作思路
2016年安全生产执法计划,食药监局 第四篇

食品药监局2015年工作总结2016年工作思路

食品药品监管局**分局09年度工作总结及09年度工作思路

2015年分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局的正确领导下,牢固树立和实践“保护公众健康”的科学监管理念,紧紧围绕“五个监管”和“三区建设”目标,在着力解决涉及民生中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上下功夫,统筹药械监管与食品综合监管、行政监督与技术监督、日常监管与应急处理能力,全局工作在原有基础上,全面深化、规范、提高,促进了区域食品药品市场规范有序,推动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2015年度工作回顾

(一)、抓基础,实现机关“软实力”不断提升。

1、强化责任体系建设,健全廉政工作机制。坚持不懈地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号工程”来抓,通过与各科室签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一步细化、完善责任分解和具体要求,并对干部和食品药品监管业务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制订出台了《中层干部廉政档案制度》,首次将中层干部也纳入到廉政报告对象;健全干部谈心机制。全面落实责任人对下级谈话、诫勉谈话、任职谈话、调岗谈话等规定;认真传达、执行《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工作人员严禁开办药械生产经营企业的规定》,重点抓好认证发证、药店开办验收,稽查处罚以及人、财、物管理等工作中的关键部位和重点环节。进一步加强廉政教育,通过开展专题教育、法制培训、观看警示录像、廉政谈话、编发廉政短信、安装廉政屏保等多种形式,做到理论教育经常抓、党纪条规突出抓,使全体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意识不断增强。同时积极探索监督的有效途进,通过行风监督员会议、行政执法回访、监管工作座谈会、药品监管民主评议会等各种有效形式,结合文明机关、群众满意基层站所(窗口)创建等,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不断提高工作成效,提升队伍形象。

2、强化学习教育,提高队伍综合素质。09年我局根据上级统一要求和部署,首先着重从十七大主题、科学发展观、国家省市区提出的主要任务和科学监管理念等四个方面深入开展了为期六个月的十七大精神主题宣传教育活动。通过集中学习、观看十七大主题宣教片、邀请宣讲团老师专题辅导、微型党课比赛、“两创”专题大讨论、参加系统先进事迹英模报告会等深入推进主题教

育。同时分局积极组织全局同志参与“创业富民、创新强区”大讨论,部署开展了“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将企业食品安全状况及对策和药品生产企业长效监管分别作为食品药品安全调研内容,开展实地走访、调查,并提交了创业创新建议书和调研报告。从六月份开始分局还部署开展了以“两个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和队伍建设安全”为主要内容的党风党纪专题教育活动和“三服务一满意”主题实践活动。通过这一系列的活动,使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进一步提高,执政为民的理念进一步强化。与此同时分局还结合市局提出的八大专业化监管队伍建设,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类行政管理、普通话等素质培训及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法制等业务培训,以不断提高分局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政能力。

3、强化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监管氛围。宣传是一切工作的咽喉,而宣传工作只有在内容和形式上不断创新,才能取得实效。09年分局在继续加强信息文字宣传的同时通过印发食品药品环保袋、食品药品宣传册、专题报道、社区宣传、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向社会提供了立体式的宣传教育,宣传渠道进一步拓展。一是做客“阳光热线”直播室,解答群众有关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及投诉。二是配合参与区“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三是结合食品示范区、示范街道、示范社区、示范村创建,印发了XX0余份食品药品安全小册子、5000份环保袋,深入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活动。四是通过大学生志愿者开展暑期食品安全宣传实践活动,并继续借助电台、远程教育网络等开展食品安全宣传。五是开展一次主题为“关注食品药品安全,关爱生命健康”的墙体画活动。在新大路与庐山路路口利用近150米长的围墙,通过文字与漫画相结合的方式,利用明亮、清洁的色彩搭配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六是通过悬挂张贴横幅标语,图片展览,开展现场义务咨询、现场发放宣传资料、赠送小药箱等形式开展了药品检测车进社区活动,活动期间共印发《食品安全知识》《安全用药58题》《药品法律法规》等宣传资料5000多册,咨询约2500多人。分局还通过举办药品零售企业从业人员药械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新区时刊专刊介绍等其他方式,全面加强宣传工作。

4、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坚持做到依法行政。一是积极推行“阳光政务”。重新改版分局网站,将分局行政许可、法律法规、局发文件、行政处罚、检查记录等进行公开、公示。在局网站上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结合群众满意

食药监局移动执法解决方案
2016年安全生产执法计划,食药监局 第五篇

食药监局移动执法解决方案

“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我国食品安全事件频发,不仅是威胁国人身体健康的问题,更是关系着国计民生、影响建设和谐社会、社会稳定的重要问题,经历了“三聚氰胺”、“瘦肉精”、“地沟油”、“毒馒头”、“毒胶囊”等一个个重大的食品安全事件,国人对我国食品安全的不信任和无奈,也对我国经济造成不良影响,国人纷纷出国采购包括奶粉在内的食品,国内食品安全频发也对我国食品出口造成影响。譬如“福喜”事件曝光后,其他品牌的肉制品出口也受到影响。而每次曝光食品安全事件,广受诟病的就是食品安全监管问题,每次食品安全事件无一不是媒体曝光的结果,民众纷纷指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严重滞后,因此加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呼声不绝于耳。如何在食品安全事件高发的大环境下,做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是各级食品药品安全监督部门都要面对的重大问题,而食品药品相关企事业单位也要加强产品质量检测,才能共同营造更安全的食品安全环境,提供让百姓放心的食品药品。

国务院明确规定把食品的生产环节、流通环节及监测环节都纳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范围,并把食品安全列为市县级政府领导政绩考核指标范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根据国务院指导精神,把2014年作为食品安全监管元年。因此移动监督执法应运而生,移动监督执法可以有效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提高食品安全事件处理效率,并且需要形成常态化、权利化和实质化。本文就介绍一下食药移动监督执法包的基本内容及特点。

软件解决方案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追溯信息平台

系统功能:

一是把省、市、县、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测信息自动汇总于监管平台,实现自动分析预警,为农业监管部门提供决策依据。

二是把农资生产、经营企业产销信息,特别是高毒农药的来源和去向信息,以及企业违规经营信息纳入信息平台,便于各级农业行政执法部门监管。

三是把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登记(三品一标)农产品的生产环境信息、作业信息、产品上市前自检和抽检信息纳入平台,实现全程可追溯。

系统还建立了农产品生产标准数据平台、数据资源整合信息平台、舆情信息动态监控平台、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平台、技术研发转化信息平台等,为省市县三级的农产品的质量监管、科学预警、产业发展规划提供数据支撑和决策参考。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追溯信息平台由“农资管理子系统、农产品管理子系统、农产品安全追溯系统、农产品质量内控管理系统”等组成,在图形界面的软件环境下,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采集、审核处理、控制执行、科学决策的“集成化、可视化、网络化和桌面化”。

【2016年安全生产执法计划,食药监局】

系统特点

 B/S架构,省、市、县等全省农业系统组织结构,满足三级监管业务需求。

 系统分内外网,外网提供公共展示、查询服务,内网提供内部专业业务流程处理和监管。  工具化数据接口,自适应多种检测仪器对接,实现检测数据自动上传。

 GIS定位、安全预警、走势分析,提供丰富的统计报表业务。

 基带6大数据库:检测方法库、违禁品库、检测项目库、国家标准库、企业标准库、品

目库。

 从生产—>加工—>仓储—>流通—>销售—>一键溯源—>一键冻结和召回。

 建立了农资销售台账及索票索证,农资的进、销、存及市场准入,实现一键追溯。  “三品一标”产品最小包装二维赋码,外部为普通老百姓提供多样化的、便捷的防伪查

询方式;内部为企业提供便捷的仓储管理、市场流向管理、防串货管理方式。

软件解决方案

软件解决方案

食药移动监督执法系统解决方案

简介:

食药移动监督执法系统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领域移动监督执法综合服务系统,主要用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移动监管执法使用。执法人员可以手持客户端现场检测,录像、录音拍照等证据获取,并依照法律法规对监管对象进行动态出证、等级评审、许可审核和日常巡检等业务工作处理,并上报处理结果数据。监管人员根据执法采集的数据,及系统自动收集到的舆情信息,实现了食药监管部门对所辖区内的食品安全问题重点监管工作。

业务逻辑:分为云平台中心管理系统和食安宝(移动执法包客户端)。主要业务监管餐饮服务、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五类业务。

管理层分:为分省、市、县及乡镇食检所的四级区域管辖执法监管,实现了监管中心和执法检测中心的角色管理和执行上传下达的专项任务指示执行监管工作。

系统功能:现场检测信息管理子系统、食药监督子系统、许可审核子系统、日常巡检子系统、风险预警子系统、添加物质合规判定子系统、库文件管理子系统、抽检任务管理子系统等八大版块内容主体。

2016食药监局年安全生产实施方案4篇
2016年安全生产执法计划,食药监局 第六篇

第1篇

今年六月份是全国第十二个“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是“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为切实组织好“安全生产月”的各项活动,根据区安委会印发的《关于开展2016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入宣传贯彻落实《省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提升年”活动为载体,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公众,组织开展一系列内容新颖、形式多样、社会广泛参与的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宣教活动,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文化建设,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推动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的落实,为推进“五个”建设提供强有力的食品药品安全保障。

二、活动时间与组织形式

“安全生产月”集中活动时间为6月1日至30日,活动主题为“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为加强对本次活动的领导,我局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积极参与区安委会安排部署的集中活动,切实开展好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

三、活动安排

(一)开展安全警示周活动

于6月份第一周组织全局人员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反思大讨论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分析原因,吸取教训,推动工作。为促进“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活动的开展,从6月1日起,以局网站、简报等为载体,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意义。同时,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咨询日活动,利用警示展览、举报电话、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

6月下旬督促指导餐饮服务单位和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组织开展应对食品药品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演练,通过演练活动,交流经验,查找问题,完善预案,提高应急救援水平。

(三)开展对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对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认真排查,对药品的购、销、存、及使用环节进行严格把关,全面排查在药品经营、使用环节中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督导涉药单位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工作措施,对存在的问题,要查摆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

(四)开展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

加大对高风险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餐饮器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认真组织开展餐饮服务环节专项整治活动,以学校食堂、企业食堂等集体性食堂和农村聚餐以及节假日期间的食品安全为重点,严肃查处违反《食品安全法》案件,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五)开展对保健食品化妆品从业单位的监督检查

以保健食品化妆品从业单位索证索票制度执行情况、各种记录台账是否符合要求、产品的进货渠道是否可追溯、经营产品的标签标识、说明书内容是否与批准内容一致、销售的产品是否在有效期内为主要检查内容,结合正在开展的保健食品“打四非”活动,扎实开展全县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检查,确保不出任何安全问题。

(六)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五进”活动

由食品药品稽查大队组成服务队,深入到村、社区、校园和食品药品经营单位,采取开展宣传食品药品安全咨询、安全隐患诊排查等形式,向执法对象和基层群众宣传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科室、队,各镇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要把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与日常监管工作结合起来,在思想上高度重视,精心筹划,全面部署,明确责任,确保“安全生产月”的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二)立足创新,务求实效。各科室、队,各镇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要善于总结以往经验,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创新活动形式和内容,突出特色,注重活动趣味性、吸引力和感染力,增强活动实效。

第2篇

一、总体目标

按照省局、市局整治、惩处和规范相结合的总体要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以严厉打击“四非”为主要内容,以重点产品、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重点案件为突破口,以净化市场、保障安全为主要目标,采取摸底排查、突击检查、公开曝光的方式,在全区形成打击违法违规经营保健食品行为高压态势,促进保健食品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

二、主要内容

(一)、打击保健食品非法经营行为。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一是未经食品流通许可或保健食品流通许可经营保健食品;二是经营假冒保健食品文号、标志以及未经批准声称特定保健功能产品;三是经营保健食品产品质量不合格或来源不明;四是以会议、讲座等形式违法销售保健食品;五是市场开办者对入场的保健食品经营者不履行市场开办责任导致肆意经营假冒伪劣产品。

(二)、打击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主要侧重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在生产减肥、辅助降血糖、缓解体力疲劳、辅助降血压等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药物;二是明知保健食品存在非法添加药物,仍然继续经营的。

(三)、打击保健食品非法宣传行为。主要侧重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在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广告中夸大功能范围、宣称保健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二是虚构保健食品监制、出品、推荐单位信息;三是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不按照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内容发布广告。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加强对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四、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行动从2016年5月下旬至9月底,分为检查整治、案件查办和规范提高三个阶段。各阶段的工作紧密衔接,时间进度服从工作质量,重在解决问题和排除隐患,其中检查整治、案件查办工作必须于8月31日前完成,规范提高阶段的工作必须在9月20日前完成。

(一)检查整治阶段

按照《保健食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督指南》,组织开展辖区内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尤其要对辖区内保健食品主要集散地和批发市场增加检查频次。检查可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等多种方式,并认真填写《保健食品经营企业信息表》、《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经营企业现场监督检查工作表》。检查中要以经营保健食品的大中型超市、商场、保健食品专营店和药品经营单位为重点,以减肥、调节血脂、辅助降血糖、降压和改善睡眠类等易被添加和阿胶类、鱼油类等消费量大的保健食品为重点品种,检查保健食品进货渠道是否规范合法,标签、说明书标示内容与批准内容是否一致。是否严格执行和落实索证索票等相关制度,是否存在经营假冒、非法添加或声称未经批准功能的保健食品等为重点。

(二)案件查办阶段

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刑法修正案(八)》、《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在检查整治中发现“四非”行为的,一律按法律法规规定的上限予以处罚;涉及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一律封存、下架,责令企业召回并监督销毁。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加大媒体宣传的力度,在局网站将设立“打击‘四非’专项行动专栏”,对好的做法和经营好的企业进行表彰宣扬,并设立“曝光台”,对监督措施不力,知错不改的企业进行曝光。要着力突破一批群众举报的线索、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移送一批刑事案件。形成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震慑力。在案件查办过程中要加强与公安、工商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必要时可请公安提前介入。要设立投诉举报电话,畅通举报途径,做好诉举报热线的接听、受理、答复等工作,做到举报有回音,件件有结果。

(三)规范提高阶段

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找监管工作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督查企业规范和加强内部管理,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继续保持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切实巩固专项行动成果。推进长效机制建设,以专项行动为契机,加强监管队伍、技术支撑体系和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切实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局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局长杨继康通知挂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各镇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要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专项行动中,要严肃工作纪律,对工作不落实、协查不配合、检查走过场、查处不到位的,要追究责任。

(二)加强宣传力度,强化社会监督。充分利用网络、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大力宣传打击保健食品“四非”专项行动,加强舆论引导,营造保健食品安全良好氛围。

(三)加强沟通协调,做好信息报送。与市局、各县、区局加强沟通协调,及时报送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

第3篇

市人大、政协七届一次会议即将召开,为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确保市“两会”期间饮食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市“两会”期间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为切实达到整治效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践行科学监管理念,加大对代表驻会酒店及周边餐饮店食品购销,储存,加工、销售各个环节的监管,确保市“两会”期间食品安全。

二、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规范餐饮经营主体资格和经营行为,强化经营者安全责任意识,进一步落实食品监管责任,提升全区餐饮行业食品安全整体水平。

各镇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要严格贯彻落实整治方案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市“两会”期间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任务和措施,对本区域尤其是驻会酒店周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拉网式检查。

三、工作重点

各镇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负责本辖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拉网式检查。

(一)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在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基础上,继续做好相关工作,将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纳入日常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二)规范餐饮经营行为,加大对餐饮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一是加强对餐饮服务许可项目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健康体检的检查;二是完善餐饮器具消毒设施,规范操作及消毒记录;三是对餐饮单位执行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情况进行检查,要求餐饮单位严把进货关,并按要求登记进货台账;四是加强对集中式消毒餐饮具的监管,要求餐饮单位提供供货者资质及餐饮具检验报告单。对不能提供上述资质证明和检验报告单者,现场予以取缔并立案处理;五是加强病媒生物防治,完善“三防”设施,规范灭蝇灯悬挂及使用。六是加强餐饮服务单位安全监督,前厅严禁使用煤气罐,后厨设立煤气罐房者,须经专业部门检验合格方可使用,否则予以取缔。七是加强夜间烧烤的整顿整理,督促引导夜间出店占道烧烤者进店规范经营。

(三)落实餐饮服务提供者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通过各种宣教培训,加强对餐饮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强化餐饮业经营者的守法经营意识,明确餐饮业经营者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提高餐饮业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和诚信自律意识。

四、工作要求

要以市“两会”期间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实现日常工作和重点整治相结合,统筹兼顾、周密安排,针对本区域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加大对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力度。对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查出的案件要从严从重进行处理,切实把市“两会”期间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同时,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对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4篇

一、整治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突出重点的原则,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增强餐饮服务单位自律意识,加强自身管理,落实餐饮服务提供者的主体责任,强化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提升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体水平,确保旅游景区和重要节假日期间旅游市场餐饮服务环节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效、有序、有力开展,成立区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食品药品稽查大队,负责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日常事务。

三、整治内容

(一)餐饮服务许可情况。重点查处无证经营、擅自改变经营地址、许可类别、备注项目,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餐饮服务许可证》等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经营的餐饮服务单位。

(二)餐饮加工、制作、储存及从业人员情况。重点检查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是否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制作用水、原料清洗、容器用具消毒、烹调温度、食物存储、生熟分开是否符合要求;加工制作场所是否整洁,是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鼠、蝇、虫对食物的污染;餐厨垃圾和废弃物是否按规定存放并及时处理;从业人员是否经过相关培训并持健康证上岗。

(三)餐饮服务单位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是否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是否落实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验收和台帐登记制度,加强对乳制品、食用油、肉类、水产品、酒类、食醋等重点品种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采购和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使用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料、工业用盐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以次充好,使用假冒伪劣食物及超过保持期的食品等违法行为;严禁制作加工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野菜、野果等。

四、整治安排

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时间从2016年4月1日至11月10日。

(一)宣传和摸底调查阶段(4月1日—30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联合,组织对辖区内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摸底调查,掌握旅游景区餐饮服务情况,在旅游旺季的学生暑假和“五一”、中秋节、“十一”黄金周等重点时段,有针对性地对重点区域和重点接待餐饮服务单位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和集中检查,结合实际制定整治实施方案,明确整治目标、任务和步骤。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1日—9月30日)。集中力量,周密部署,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辖区内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开展“拉网式”监督检查,发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规违法行为的,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限期整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三)督导、提高和总结阶段(10月1日—11月10日)。建立健全对旅游景区餐饮监管的长效机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旅游局联合组织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督促各餐饮单位在机构及人员管理、场所与实施、设备上进一步整改、规范,提升旅游市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密切沟通协作,加强对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监督检查,督促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景区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旅游景区经营者要加强对景区内餐饮服务单位的日常管理,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景区餐饮服务单位季节性开业或歇业情况,及时公布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管理评定结果,严禁无证餐饮服务单位进驻景区;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要认真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旅行社要倡导健康饮食习惯,提高广大游客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引导游客到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量化等级较高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

(二)加快推进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关于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在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加快推进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三)加强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不断强化餐饮服务单位第一责任人意识,广泛宣传餐饮食品安全知识,倡导和推行健康饮食方式,宣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先进典型,张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动员广大消费者参与餐饮安全监督工作,营造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治良好氛围。

2016年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工作方案6篇
2016年安全生产执法计划,食药监局 第七篇

第1篇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区委、区政府和区安委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认真吸取我区以往的生产安全事故教训,通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消除一批安全隐患、整治一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安全生产秩序,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打牢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进一步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稳定好转。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经局务会决定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三、整治重点

重点整治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隐患排查情况。冬季安全生产专项工作以餐饮服务环节为主。整治时间从即日起至元月30日,食品药品稽查大队按照区域划分,以镇办为单位,分片包干。大型餐饮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共82家,名单附后),中小型餐饮由镇办食药所负责。对排查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各单位要及时制定整改计划,积极落实整改。自查报告及安全生产承诺书务于元月31日前上报。

(一)安全生生产基础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安全投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和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到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现场安全措施死否到位;主要负责人是否按时主持召开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例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药品生产、存储、运输、包装、废弃以及报警设施落实情况。

(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检查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常态化;是否对排查出的隐患登记建档,整治措施是否到位;对存在的重点隐患是否作做到了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资金、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五落实”;是否根据国家要求,制定了符合本单位实际,具有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是否适时进行了演练。

药品安全环节:对高风险药品、特殊药品和容易导致事故的重点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排查,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工序、重点部位进行排查,与药监部门签订责任书或承诺书的落实情况进行排查。重点排查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是否严格按照GMp、GSp组织生产和经营,是否有生产销售假劣药品行为;医疗机构创建的规范化药库药房是否符合规定;特殊药品“五专”、“无双”管理是否到位等;药品不良反应制度建设和上报是否符合规定。

医疗器械安全环节:重点对植入性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口腔材料、彩色平光隐形眼镜、一次性使用无菌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排查。排查是否存在无证生产经营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是否存在经营使用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淘汰医疗器械行为;生产、购进、储存、销售或使用是否符合规定;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制度建设和上报是否符合规定。

食品安全环节:重点对易发多发的、群众反映强烈的、影响范围较大的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及学校食堂、学校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农村餐饮服务单位、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等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准确掌握其特征及规律,科学确定控制方法,有效排除食品安全隐患。重点排查食品安全监管制度的执行是否到位,企业内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各项食品安全责任是否落实,各项食品安全记录是否齐全;管理人员是否按规定配备,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患病调离要求是否严格执行,洗手消毒是否及时规范;是否违规采购、贮存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食品及食品添加剂,食品采购索证索票是否齐全,进货渠道是否正规,储存条件是否适宜,标识标签是否合规,保质期限是否合格,感官性状是否正常;食品烹饪温度是否符合规定,熟制食品存放条件是否参数适宜,凉菜制作是否达到“五专”,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合法定量,工器用具是否生熟分开,餐饮具消毒是否彻底到位,餐厨垃圾是否做到日产日清。同时,对学校食堂还要加强食品留样管理工作,并严格落实的“六个严禁”,即“严禁各类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冷荤凉菜;严禁违规加工制作豆角(四季豆)及发芽土豆;严禁各类学校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严禁各类学校食堂采购、贮存超过保质期限和“三无”食品原料(散装油、醋、酱油);严禁学校食堂采购病死、毒死、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来历不明肉类食品;严禁采购和使用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等,确保做到餐饮服务环节全要素、全过程安全,坚决防范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

(三)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是否存在无证或证照不齐从事生产经营的行为;应关未关,关闭不到位或者关闭取缔后擅自生产经营的行为;非法违法运输、储存和使用特殊药品和危险化学品的;瞒报事故的,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经营等现象。

四、工作步骤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分为自查自纠、全面检查和总结分析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1月3日至3月31日)

督促辖区内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经营自查自纠工作,要求各生产经营企业要认真制定自查自纠和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积极全面开展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经营隐患大排查、大治理,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做到不留盲点、不留死角。

(二)全面检查阶段(4月1日至6月30日)

按照工作方案和职责分工,加强安全监管,对不上报隐患或自查自报隐患为零的企业,要重点进行检查,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如检查发现隐患,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上限给予处罚,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三)总结分析阶段(7月1日至12月25日)

各单位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活动成果和经验教训,提出完善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生产经营长效机制的建议,于2016年12月25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局监察室。

五、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加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对专项整治工作认识不到位、工作不认真、整治工作走过场的要予以公开曝光,努力营造人人关注安全生产、事事落实安全规定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主要领导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制度,严格实行“一票否决”。

(三)严格检查,落实整改。

坚持边查边改,以查促改。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及时消除;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定人定责,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严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要依法从严从重予以处罚。

第2篇

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强化食品药械安全监管,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械违法行为,确保全区人民群众“双节”期间饮食用药用械安全,按照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双节”期间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精神。经局班子会议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2016年2月17日,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双节”期间食品药械市场专项整治活动。为切实达到整治效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大力实践科学监管理念,加大对食品、药品购销,储存,营销各个环节的监管,确保食品药械安全。

二、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规范食品药械经营主体资格和经营行为,提高经营者安全责任意识,进一步落实食品药品监管责任,强化节日期间市场监管,让人民群众过一个快乐祥和的节日。

三、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实到位,决定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由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并组织实施,办公室设在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各镇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和局各科室(队)要严格贯彻落实整治方案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双节”期间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各环节及药械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任务和措施,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全面落实食品药械安全综合监管责任。

四、工作重点

食品综合监管

以多种形式的检查活动为载体,多措并举,促进全区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各环节安全水平整体提高。

食品加工环节

以查处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过期、腐败变质原料,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为重点,加强对儿童食品、调味品、米面制品、食用油、肉制品、豆制品、酒类、纯净水、奶和奶制品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执法检查,依法严厉查处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黑窝点。

食品流通环节

加强对集贸市场、食品超市、粮油及食品批发市场、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儿童食品、蔬菜、畜禽产品、熟食制品、豆制品、酒类产品、奶和奶制品及可疑食品的监测,加大对节日期间集中活动场所的监管力度,对在检查中发现影响或危害人体健康的不合格食品,要坚决清除出市场。

餐饮服务环节

以冷冻食品、食用油、凉菜、熟肉制品、酒类、含乳食品以及各种烧烤食品等为重点品种,以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机关单位食堂、中小型餐饮单位和旅游景区餐饮店为重点检查对象。督促餐饮服务企业严格遵守食品安全规范,加强餐饮具消毒保洁工作,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同时,加强对农家乐、农村家宴、群体聚餐的检查指导。

药械方面

继续深化保健食品“打四非”和药品“两打两建”专项整治活动。

(一)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药械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网上发布药品信息和交易行为的动态监测。同时,要加强对投诉举报反映的网上发布虚假药品信息行为的追踪监测。

(二)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严厉打击药品流通、使用环节中未标示文号产品冒充药品的违法行为。

(三)药品购销渠道的整治。重点整治无证经营、挂靠经营、超方式、超范围经营和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的行为,进一步规范药品票据管理。四是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检查。重点检查中药饮片质量及购销渠道合法性,严厉打击以次充好的行为。

五、主要措施

要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安排、突出重点、综合治理的原则,突出抓好节日聚餐等重点场所、大中型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时段的专项整治,全面提升食品药械监管能力。按照“反复抓,抓反复”、“重点抓,抓重点”的基本思路,以专项整治过程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回头望”,防止违法违规行为“回潮”。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把这次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精心组织,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

(二)突出重点,严肃执法。结合实际,对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联合查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改正,对大案要案做到调查清楚,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三)统筹兼顾、周密安排。要以“双节”期间食品药械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实现日常工作和重点整治相结合,对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查出的案件要从严从重进行处理,同时,做好“双节”期间辖区内药械、食品各环节安全监管及信息报送工作。

这次专项整治活动涉及食品药品质量管理的各个环节,各科室(队)、各镇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争取通过集中整治,切实解决当前食品药械安全存在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规范经营主体资格和经营行为,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落实食品药械安全监管责任,为人民群众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为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局领导班子成员每人包抓2个镇办进行督办,对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各镇办“元旦、春节”期间食品药械安全工作实施方案请于2016年12月20日前上报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办公室,工作总结请于2016年2月10日前上报。

第3篇

一、整治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突出重点的原则,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增强餐饮单位自律意识,加强自身管理,落实餐饮提供者的主体责任,强化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提升旅游景区餐饮及大中小型食品单位安全整体水平,确保旅游景区和重要节假日期间旅游市场餐饮服务环节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效、有序、有力开展,成立区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食品药品稽查大队,负责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日常事务。

三、整治内容

(一)餐饮服务许可情况。重点查处无证经营、擅自改变经营地址、许可类别、备注项目,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餐饮服务许可证》等违法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经营的餐饮服务单位。

(二)餐饮加工、制作、储存及从业人员情况。重点检查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是否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制作用水、原料清洗、容器用具消毒、烹调温度、食物存储、生熟分开是否符合要求;加工制作场所是否整洁,是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鼠、蝇、虫对食物的污染;餐厨垃圾和废弃物是否按规定存放并及时处理;从业人员是否经过相关培训并持健康证上岗。

(三)餐饮服务单位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是否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是否落实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进货验收和台帐登记制度,加强对乳制品、食用油、肉类、水产品、酒类、食醋等重点品种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采购和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使用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料、工业用盐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以次充好,使用假冒伪劣食物及超过保持期的食品等违法行为;严禁制作加工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野菜、野果等。

四、整治安排

专项整治分三个阶段,时间从2016年9月25日至10月25日。

(一)宣传和摸底调查阶段(9月25日—10月5日)。镇办食品监督所要组织对辖区内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及大中小型餐饮单位进行摸底调查,掌握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及大中小型餐饮单位情况,在旅游旺季的中秋节、“十一”黄金周等重点时段,有针对性地对重点区域和重点接待餐饮服务单位及大中小型餐饮单位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和集中检查,结合实际制定整治实施方案,明确整治目标、任务和步骤。

(二)集中整治阶段(10月6日—16日)。集中力量,周密部署,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辖区内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及大中小型餐饮单位开展“拉网式”监督检查,发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规违法行为的,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限期整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三)督导、提高和总结阶段(10月17日—25日)。建立健全对旅游景区餐饮及大中小型监管的长效机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旅游局联合组织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督促各餐饮单位在机构及人员管理、场所与实施、设备上进一步整改、规范,提升旅游市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镇办食品监督所要加强对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监督检查,督促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景区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旅游景区经营者要加强对景区内餐饮服务单位的日常管理,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景区餐饮服务单位季节性开业或歇业情况,严禁无证餐饮服务单位进驻景区;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要认真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旅行社要倡导健康饮食习惯,提高广大游客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引导游客到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量化等级较高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

(二)加快推进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关于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在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的基础上,加快推进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三)加强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不断强化餐饮服务单位第一责任人意识,广泛宣传餐饮食品安全知识,倡导和推行健康饮食方式,宣传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先进典型,张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动员广大消费者参与餐饮安全监督工作,营造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治良好氛围。

第4篇

中秋、国庆双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强化食品药械安全监管,打击制售假劣食品药械违法行为,净化药械市场,确保全区人民群众“双节”期间饮食用药用械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双节”期间食品药械市场专项整制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市、区两级关于开展“双节”期间食品药品市场专项整治文件精神为指导,依托“五个”建设的丰富内涵,加大对食品、药械购销,储存,营销各个环节的监管,确保食品药械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双节期间整治措施落实到位,局办公会议决定,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由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并组织开展工作,办公室设在食品药品稽查大队。负责食品药械监管的各科室(队)要严格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和《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双节”期间餐饮消费环节食品药械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任务和措施,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全面落实食品药械安全监管责任。

三、工作重点

餐饮服务环节

(一)重点内容:

1、经营场所内外环境卫生干净、整洁,从业人员健康证齐全、《餐饮服务许可证》及各项食品安全制度装框上墙。全面落实餐饮具的清洗、消毒、保洁设施,提倡使用一次性餐具。

2、各经营单位严格按照许可类别进行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凡经营凉菜的单位,必须做到专人、专柜、专用工具、专用冰箱或冰柜、专用微波炉,有紫外线灯,非手动式水龙头。

3、加大对高风险食品和餐饮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和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严格落实大型聚餐申报和食品留样制度,。凡在节日期间有婚宴等集中用餐的单位,所有熟食必须自行制作不得外购,增设菜品留样冰箱,留样数量每样不得少于150克、留样时间不得少于48小时。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单位必须使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产品,对食品添加剂必须有专柜、专用量具、专人管理、索证、索票齐全,有记录。

(二)重点区域:城区主次街区、城乡结合部以及学校周边地区。

(三)重点单位: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学校和建筑工地。

药械监管

一是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销售假药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网上发布药品信息和交易行为的动态监测。同时,要加强对投诉举报反映的网上发布虚假药品信息行为的追踪监测。二是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行为。以保健食品“打四非”,为契机,严厉打击药品流通、使用环节中虚假宣传、以非药品冒充药品的违法行为。三是药品购销渠道的整治。依托药品“两打两建”活动,重点整治无证经营、挂靠经营、超方式、超范围经营和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的行为,进一步规范药品票据管理。四是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检查。重点检查中药饮片质量及购销渠道合法性,严厉打击以次充好的行为。

食品药械监管工作,任重而道远。“双节”期间食品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要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安排、突出重点、综合治理的原则,突出抓好重点场所、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时段的专项整治,全面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水平。按照“反复抓,抓反复”、“重点抓,抓重点”的基本思路,以专项整治过程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回头望”,防止违法违规行为“回潮”。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把这次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精心组织,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

(二)突出重点,严肃执法。结合实际,对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联合查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改正,对大案要案做到调查清楚,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三)这次“双节”期间食品药械市场专项整治,涉及食品药械质量管理的各个环节、各个部门,各科室(队)、各镇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的负责人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争取通过集中整治,切实解决当前药械及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存在的热点、焦点问题,规范经营主体资格和经营行为,强化食品药械安全责任意识,进一步落实食品药械安全监管责任,提升食品药械安全整体水平,为人民群众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第5篇

为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行为,增强全区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者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建立健全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长效机制,提高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保障能力,我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规范经营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依法、文明、规范、诚信经营的目标,通过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规范经营示范创建活动,用三年时间使全区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达到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管理的模式。此次活动,将以点带面,以示范促规范,通过树立诚实守信规范经营的行业示范,宣传诚信典型,规范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行为和市场秩序,推动标准化、规范化经营,发挥典型示范的引领及辐射作用,全面提升保健食品化妆品规范诚信经营水平,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放心安全的消费环境。

二、保健食品化妆品规范经营示范单位标准

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经营管理到位,杜绝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发生,推行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六规范”、“八到位”和“八不准”。

(一)六规范

1、规范经营主体。经营企业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件,在许可范围内经营。

2、规范经营渠道。经营单位从具有合法资质的供货单位购进产品。

3、规范经营产品。经营单位所经营的产品须经相关部门批准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产品,依法取得相关批准文号(备案号)。

4、规范经营制度。建立健全保健食品化妆品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储存、销售、不合格产品处理、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健康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制度,悬挂(张贴)上墙,并执行到位。

5、规范经营区域。综合型营业场所设置专营区域,保健食品按功能分类摆放,化妆品按使用用途分类摆放。

6、规范广告宣传。经营单位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下合理宣传产品,宣传经批准符合规定的产品广告内容,不超范围宣传功效疗效,以及利用虚假夸大广告宣传误导消费者。

(二)八到位

1、人员到位。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配备专职或者兼职质量管理人员;定期开展从业人员保健食品化妆品基础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掌握适应岗位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规范经营要求,做到守法、诚信、文明经营;每年组织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法律法规规定需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

2、制度到位。建立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进货台账管理制度、供应商管理制度、不合格品管理制度和经营场所卫生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并打印成册,留档备查。

3、标识到位。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要佩戴标有单位、姓名、职务等内容的胸卡,胸卡内容清晰易辨。非专营店的经营单位,经营场所内设置保健食品或化妆品经营专区,统一标示有保健食品或化妆品标示牌,粘贴或悬挂在专区的显著位置。

4、档案到位。经营单位要建立健全供货企业、购货企业(适用批发企业)档案、经营产品档案、人员资质档案、制度档案等相关档案。

5、设施到位。店堂整洁,店内有符合要求的防潮、防尘、防鼠、防虫、防污染等设施且运转正常。有独立的专用销售区域或专用货柜(架),产品分架、分类存放。货柜(架)、橱窗干净、美观、大方。

6、记录到位。建立健全购进验收记录、销售记录、不合格产品确认销毁记录等,记录中产品相关信息完整齐全,能客观反映产品来源去向等信息,做到票货相符。

7、责任到位。严格落实企业为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各经营单位要在在经营场所内公示《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并按规定粘贴《保健食品经营八不准》或《化妆品经营八不准》。

8、监督到位。经营单位质量监督部门要店内制度落实情况及产品质量定期进行检查,严禁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三)八不准

1、不准经营未获得生产许可或卫生许可企业生产的保健食品和化妆品。

2、不准经营未取得批准文号的保健食品和特殊用途化妆品。

3、不准经营假冒套用文号的保健食品和化妆品。

4、不准经营未经批准或备案的进口保健食品、化妆品。

5、不准经营未经进货查验的保健食品、化妆品。

6、不准经营超过使用期限、变质、受污染的保健食品、化妆品。

7、不准经营包装、标识和说明书虚假夸大宣传,或宣称疾病预防治疗功效的保健食品、化妆品。

8、不准违反索证索票和台帐管理有关规定。

三、评定和管理

(一)评定程序。符合条件的经营单位向区局递交《市区保健食品化妆品规范经营示范店申报审批表》(附件1)。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经营示范店评定参照《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示范店评分表》(附件2),实施现场核查。

(二)评定周期。规范经营示范店评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度评定一次。经营示范店的评定复查工作,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示范店资格。

(三)评定主体。经营示范店的认定实行评审制度,市局负责组织综合评定,区局负责具体实施现场核查。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市局按一定的比例对现场核查符合要求的经营单位进行随机抽查复核。

(四)结果公布。综合评定结果符合规定的经营单位,经公开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局统一发文公告,并在市局网站和市媒体上予以公告年度规范经营示范单位。

四、2016年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8月前,制定并下发实施方案;通过网站、报纸等途径宣传创建工作,公示创建标准;组织经营单位学习创建方案、培训创建标准,全面发动、引导全区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积极参加创建活动。

(二)组织创建阶段:2016年8月20日至2016年10月底,区食药监局进行摸底调查,筛选具备基本条件的单位参加创建工作,加强指导,督促经营单位严格对照标准整改提高,并达到保健食品化妆品诚信经营示范单位标准。

(三)组织申报阶段:2016年11月15日前,各保化经营单位立足自身经营实际,对照标准,主动申报“区保健食品化妆品诚信经营示范单位”,填报《市区保健食品化妆品诚信经营示范单位申报表》(见附表1),上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械综合科。

(四)审核验收阶段:2016年12月10日前,区食药监局对申报单位进行资料审查和现场考核,按照经营企业10%的比例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上报2016年规范经营示范企业名单。市局适时组织人员对申报单位进行抽查。

(五)公示授牌阶段:2016年12月底前,市食药监局对符合创建标准、通过验收的单位名单在报纸、网站等媒体进行公示,无异议的,授予“市保健食品化妆品规范经营示范单位”牌匾。对已授牌的“保健食品化妆品规范经营示范单位”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示范单位”资格,收回牌匾,并向社会公示。

1、经营假冒伪劣保健食品化妆品,经查实具有主观故意,或造成严重恶劣影响的;

2、发生严重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安全事故的;

3、日常检查中发现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不符合“保健食品化妆品诚信经营示范单位”标准的。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规范经营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是今年我区保化监管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要把创建工作纳入年度工作重点。

(二)认真组织实施。区局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保健食品化妆品诚信经营示范单位创建的目的意义,在广泛动员的基础上,分别在10%左右不同规模的批发、连锁企业、药店、商场、超市、专卖店、专营店、美容美发店等具备基本条件的重点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开展创建工作,对照创建标准,深入现场开展指导工作,督促保化经营单位完善设施、健全软件资料,依法、诚信经营,推动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三)突出长效管理。区食药监局要结合保健食品化妆品规范经营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推进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采用先进手段,加大市场监管力度,规范经营秩序,切实维护消费者利益。示范创建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工作,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今后凡符合条件的保化经营单位都可以积极申报,争创保化诚信经营示范单位。

第6篇

为进一步深化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彻底排查、治理食品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的实施方案》精神,现制订我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时间:

从6月17日至12月15日。

二、整治重点:

针对小餐饮经营及非法添加等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广泛开展一次全方位的食品安全整顿工作。

三、具体安排:

为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实到位,此次集中整治行动实行统一指挥、领导包抓、分段推进、分片包干。全区分为三个区域,每个区域四个镇办。以城郊结合部和城中村为重点区域,以小餐饮、烧烤夜市为重点行业,严肃查处无证经营,重点检查经营者资质、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落实情况,包括进货台账、供货商资质、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和证明文件等。严厉查处采购和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原辅料,加大对采购的畜禽及其制品、食用油等重点品种检查,严肃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加大对餐厨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处理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使用劣质食用油和废弃餐厨油脂等行为。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行为,依法诚信经营,重点检查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检查餐饮单位是否在食品加工中使用非食用物质,检查餐饮单位采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是否符合“五专”要求。检查餐饮单位采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包括复合食品添加剂)包装、标签、说明书是否规范。严格食品安全事故上报制度,要求餐饮单位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严格执行举办大型集体聚餐活动申报制度、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食品留样制度、餐饮具消毒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等各项制度。凡承办农村集体聚餐宴席的服务队,必须提前3天将大型聚餐活动名称、举办时间、地点、就餐人数、主办人、联系人、通讯方式、就餐菜肴清单,报送镇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登记备案。经镇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餐饮服务接待活动。

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每个阶段确定一个专项行动。第一阶段:(6月17日至6月23日)。宣传动员、拉网式的摸排。及时发现问题及隐患,确定整治工作的重点。第一阶段的专项行动是开展学校食堂及周边地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第二阶段:(6月22日至11月30日)。集中检查,严肃处理。针对排查及日常巡查发现的问题,集中力量进行全面的整顿,抓住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及重点活动做到“人员、目标、任务、标准、时限”五个到位。第二阶段的专项行动是开展餐饮业食品添加剂、非食用物质以及建筑工地食堂专项整治。第三阶段:(12月1日至12月15日)。检查验收,查漏补缺。结合镇办食品监管体系改革推进,全面整治农村自办家宴,以多种形式的专项检查为载体,多措并举,促进全区餐饮业食品安全水平整体提高,为全年食品安全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通过集中整治,切实解决当前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存在的热点、焦点问题,规范经营主体资格和经营行为,强化餐饮经营者食品安全责任意识,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提升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安全整体水平,为人民群众营造了一个安全、放心的餐饮消费环境。

2016食药监局完善监管体制工作计划
2016年安全生产执法计划,食药监局 第八篇

一、完善监管体制机制

(一)健全监管网络。进一步完善层级事权划分,深化食品药品监管乡镇委托执法工作,加强对专(兼)职工作人员的培训管理和业务指导,充分发挥村(居)信息员、协管员的作用,建立与其职责和任务相适应的工作制度,构建纵到底、横到边、全覆盖的监管格局。

(二)落实监管责任。按照上级保障饮食用药安全监管工作部署,完善网格化与专业化监管相结合的监管模式,建立健全与之相配套的制度措施,提倡错时执法,实施全时段监管,将监管责任落实到人,实现日常监管制度化、标准化、痕迹化。加强教育培训,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约谈、“黑名单”、质量受权人等制度,抓好信用体系建设。

(三)加强社会沟通。抓好与社会各方面的沟通,为监管工作营造良好外部环境。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及时掌握舆情动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自觉接受媒体监督。注重发挥新媒体的作用,加大新闻宣传工作力度,主动引导社会舆论。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提案建议。充分发挥各级社会监督员的作用。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提高监管工作透明度和社会公信力。认真办理“12345”和“12331”投诉举报,提高公众的参与度。

(四)推进工作创新。加快食品药品监管方式转变。进一步健全完善闭环式工作机制,善于发现问题,勇于查处问题,注重纠正问题。深入开展重点课题研究,加强监管体制机制和监管模式创新,破解监管难题,提升监管效能。探索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化监管格局,努力推动形成与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公众以及媒体良性互动的局面,汇聚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监管工作。

二、全面抓好日常监管

(五)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继续推进基本药物全覆盖抽检和全过程监管。加强对基本药物配送企业的资质、配送条件、采购渠道、质量保障体系、抽验不合格药品处理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农村卫生室的监督检查。

(六)抓好药品监管。加强注射剂以及药用辅料、中药材、中药饮片、特殊药品、药品委托生产(检验)、药品广告和互联网药品信息监管。加强抗菌药和含麻制剂等特殊药品管理。抓好药品经营企业信用分类管理和新版GSp培训。深入开展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开展药品经营单位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和超范围、超方式经营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中药材流通秩序。对部分药品经营企业开展GSp跟踪检查。开展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规范化管理回头看活动。探索建立医疗机构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加强药包材日常监管。

(七)抓好医疗器械监管。加强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贴敷类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产品是否经过注册,产品适用范围有无夸大,产品的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是否规范。继续深化对高风险医疗器械的监管,提升医疗器械使用规范化管理水平。

(八)抓好餐饮服务食品监管。开展餐饮服务环节违禁超限、假冒伪劣专项整治和卤制品、食用油、酒类、肉类等重点品种综合治理。开展小餐饮规范管理工作,突出抓好学校周边、重要街道、窗口地带等重点区域小餐饮规范整治工作,监管覆盖率达到50%以上。开展学校食堂示范创建工作。做好小饭桌的日常监管,定期向社会公示监督检查情况。加大对学校配餐企业的监管。认真做好重大活动餐饮安全保障工作。深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继续抓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积极推行餐饮单位“厨房亮化”工程。探索建立餐饮安全风险监测分析评价机制。

(九)抓好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加强对保健食品、化妆品经营单位的监管,监督指导企业建立健全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制度。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抽验工作。做好《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出台后的宣传培训和贯彻共工作,规范有序的组织实施保健食品经营许可。

三、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市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排部署,严格落实相关规定要求,坚定不移地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对行政审批事权的承接工作,实现无缝隙衔接。采取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等措施,确保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努力实现环节最少、流程最优、效率最高的改革目标。

(十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修改的决定》(卫生部令第88号),完善行政执法制度。采取案卷评查、以案说法、模拟办案、练兵比武、庭审观摩等有效形式,从程序和实体上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办案水平。按照“三必须”的要求,使网上办案常态化、制度化。继续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和说理式执法工作。

(十二)加大稽查办案力度。完善协同办案机制,积极研判和整合各类涉案信息,提高稽查办案的科学性。依法严厉打击危害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突出问题,重点打击餐饮服务环节违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违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化妆品违法使用禁限用物质、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大力整治违法广告和互联网药品违法信息。积极推进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平台建设,强化稽查信息发布工作。

(十三)加强检验监测能力建设。加大监督抽验力度,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和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抽验和快速检测能力。进一步健全完善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推进药物滥用监测工作。

(十四)加大对终止妊娠药品监管力度。加大对违法生产、销售终止妊娠药品行为的监管和处罚力度,联合卫生、公安、计生等部门开展不少于两次的专项检查。

四、大力加强队伍建设

(十五)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将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读书会、报告会、党课等形式,组织引导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努力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取得更大的实效。

(十六)加强全员能力建设。继续实施全员能力提升工程,加强法律法规和执法实务、专业培训。抓好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党员干部政治和党性修养。做好平时考核,提高行政效能。创新干部培养途径,实行干部定期交流、轮岗制度。加大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探索建立年轻干部综合培养锻炼机制。

(十七)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树立和弘扬以“监管为民”为核心价值理念的监管文化,制定行为准则。扎实开展主题活动。认真抓好创城工作指标的落实。开展“践行监管为民理念、推进诚信监管建设”主题教育活动,凝炼系统品牌。深入开展创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和文明窗口活动。以经典诵读、节日民俗、文化娱乐和健身活动为载体,丰富和活跃机关文化生活。

(十八)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改进工作作风的有关规定,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改进文风会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降低行政成本。完善督查督办和年度考核机制,促进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规范公文处理和后勤保障工作。

(十九)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和廉政文化建设。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强化电子监察,加强对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严肃查处失职渎职、为政不廉行为。认真抓好2016年度行风评议反馈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再上新台阶。

2016食药监局纠风工作实施方案
2016年安全生产执法计划,食药监局 第九篇

为贯彻落实省纪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市纪委四届三次全会、县纪委十四届三次全会和县政府2016年廉政工作会议关于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纠风办2016年全县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就2016年纠风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纠建并举,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问题,继续巩固食品药品专项治理成果,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为建设物裕风清、和谐幸福新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任务

(一)大力加强政风行风作风建设。突出重点,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选择群众反映强烈或部门目前存在最突出的问题,开展选题评议,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量化工作目标和进度,力争在年内有明显的成效。进一步完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评价体系。明确评议主体、深化评议内容、改进评议方式、增强评议效果,切实做到以评促纠、以评促建。

(二)深化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与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起来,保持制售假劣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进一步掀起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新高潮。密切与商务、工商、公安、卫生等部门的协调。继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行为。开展中药及饮片的专项整治和药品生产企业使用原料的监督检查。强化对食品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监管,进一步净化市场环境。

(三)深入开展违法虚假广告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与工商部门的沟通配合。严把广告审批关,切实加大对违法广告的监测力度,认真履行广告审查监管责任。落实国家《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通知》,从严处理发布严重违法广告的企业,严格落实药品生产企业、广告经营商和媒体的责任。

(四)强化食品、药械市场的监管。实行药械市场检查全覆盖、严格药品分类管理和执行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制度,推行药品经营企业商品购进验收登记和索票、索证制度,规范药品经营企业从业人员持证上岗,防止药品经营人员无证上岗和无序流动。加强许可证管理,认真做好换证和GSp再认证工作。规范药品生产企业监管档案,突出高风险医疗器械生产和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巩固“两网”成果,加强农村药品配送和监管,强化对农村医疗机构的监管检查。

(五)积极探索保健食品、化妆品日常监管机制。建立和完善保健品、化妆品日常监督检查机制和年度监督检查计划,重点加强安全风险较高的产品、产品原料和委托加工行为的监管。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纠风工作领导机制、工作机制和责任制。坚持“谁分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细化工作任务,严格目标考核,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任务落实。

(二)突出监督检查。把做好民生服务作为重中之重,要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热点难点问题。要把监督检查与专项治理、案件查处、行政问责有机结合起来,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全面排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及时制止和纠正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不正之风。

(三)严格责任追究。对群众的投诉举报要及时受理、依法查处、按时办结、认真反馈,严肃查处以权谋私、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处性质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严肃查处顶风违纪、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以及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案件。要通过查办案件堵塞漏洞、加强监管、完善机制,充分发挥教育、震慑、刹风的作用。

(四)健全长效机制。坚持用制度管事、管权、管人,不断完善体制机制,把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推动纠风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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