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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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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2016年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第一篇

篇一: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我县的计划生育法制工作在计生委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市计生委法制科的指导下,法制股工作人员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目标这一宗旨,认真做好依法行政工作,认真做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认真做好网上办案工作,认真做好利益导向工作。

一、规范办案程序

为了把好行政执法,确保全县计划生育工作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顺利进行,进一步推进计划生育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工作的进程,县计生委法制股着力加强了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考评工作。

1、规范了案卷程序程序,严格标准。县计生委法制股按照办案程序及要求,统一规范了全县对计划生育案件的办理程序,统一了文书编号,制定了严格的考核方案,考核实行百分制,分解确定各项分值,实行倒扣分的办法;并要求各乡镇计生办严格按照考核内容整理计划生育征收。

2、加强学习,严格操作。县计生委法制股对所有乡镇的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和社会抚养征收案卷进行检查。在检查乡镇案卷中发现有个别乡镇有些案卷程序乱,案卷逻辑关系不正确,送达回证和征收决定书时间不一致的情况等。对于发现这些问题后,计生委法制股,及时给各乡镇计生办主任和法制股张又关于社费抚养费征收案卷问题作了细致的讲解和培训。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考核评估办法进行考核,根据得分高低进行排队,作为半年和年终综合考核依据。

二、网上办案网上审批工作

充分运用《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管理系统》软件,在全县人口计生系统,开展了计划生育社费抚养费征收及计划生育行政处罚案件,网上办理和网上审批工作,进一步规范了执法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截至目前已完成网上办案网上审批110例。

三、利益导向工作

1、利益导向信息录入情况

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管理信息系统开通以来,我县于对乡镇计生办微机管理员和法制股长进行培训,全县共录入优惠对象户信息1920条、人口基本信息1550条。

2、独生女父母保健费发放

为了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利益导向机制,进一步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县计生委法制股作为责任科室。通过个人申请、乡村把关、县计生委审核,全县共确认有独生子女户3200户,共6400人。

3、奖励扶助工作

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和特别奖励扶助工作,经过个人申报、乡、村把关、公示,县里审核调查确认2011年度新增奖励扶助对象304人,退出28人,累计1865人;特别奖励扶助新增7人,累计55人,录入工作已经全部结束。

存在问题

一、社费抚养费征收力度不大,个别乡镇还存在乱收费、乱罚款现象。

二、个别乡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管理不够规范。 下步打算:

一、加大社会抚养费依法征收的力度,掀起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专项活动,加强治理乱收费、乱罚款现象。

二、推动行政执法信息化管理,集中培训网上办案的程序。

三、落实好独生子女费的发放,落实好奖励扶助和特别奖励扶助费的发放及管理。篇二:xx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汇报

xx县2012年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

工作情况汇报

一年来,我局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政府法

制办具体指导和市人口计生委的帮助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区、市文件和会议精神,按照依法治县、建设法治政府的总体要求,围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各项任务,全面推进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督体系,依法规范执法行为,有力促进了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健康发展。现将我县2012年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推进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2、进一步完善、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一是规范执法文书。对社会抚养费征收《立案审批表》、《征收决定书》、《告知书》等行政执法文书进行规范、统一,为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提供了监督保障;二是在查处每件案件时,工作人员做到亮证执法,在送达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或行政处罚决定书前七天,亲自找到当事人告之他们的权利、义务,切实做到管理有程序,处罚有依据,工作有标准;避免了执法工作中的随意性。三是加强执法监督,实行政务公开。规范公开时间内容,确保公开及时,针对政务公开的不同内容,确定长期公开、定期公开、逐步公开、随时公开等方式,即: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计生部门工作职责、工作纪律、办事程序、服务承诺、收费依据标准、投诉咨询联系电话等长期公开。

3、完善规范的行政许可审批制度。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二孩生育证〉、〈服务手册〉管理办法》,生育一孩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批,生育第个二孩子由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班子集体讨论审批的要求,我县严格执行自治区《条例》规定,并实行审批前审查制,在生育指标审批、病残儿鉴定、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时,严把审查关,对再生育申请的审批上做到“领导不齐不审批、材料不齐不审批、审查有疑点不审批”,对审查批准后的对象以乡(镇)为单位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放《二孩生育证》;对已经获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的县站和乡级计生技术服务所,在基本服务能力、工作场所和工作用房、基本设备、人员配备、规章制度等方面均按照审批范围开展计生技术服务,不存在超范围服务现象。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计划生育办理业务的窗口,主要办理《生育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按照行政许可制度、行政许可公示制度、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度和说明理由制度、听证制度规定,对符合行政许可条件的当场办理,对不符合条件申请办理的决不予审批办理,有效地杜绝了错批生育指标现象的发生。应发2012年度《二孩生育证》642本,已发放633本,98.5%;应发2013年度生育证740本,已发173本,占24%。应征收社会抚养费分别为:532.45万元(其中:当年167.32万元、历年365.13万元),已征收172.91万元(其中当年53.94万元、历年118.97万元 ),征收率为32.47%;(其中:当年32.23%、 历年32.58%)。

4、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召开全了县人口计生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会议,采取自评、互评方式,对各乡镇社会抚养费征收档案、“两非”案卷和《二孩生育证》审批档案进行了评查。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

5、对于违法生育案件的处理,我局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查清一件处理一件,做到了早发现、早处理,在处理过程中坚持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引用法律法规条文准确,执法文书规范整洁,没有出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引用法律条文不准确的现象。6、在不违反保密规定的前提下,我局认真实行政务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计划生育各项政策和办事程序等。如县级向群众公布病残儿鉴定结果和生育二胎对象审查结果告示;乡(镇)计生办则及时向群众公开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少生快富”工程的落实情况;向社会公开承诺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公示免费服务项目。认真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及考核制度,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追究制,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进一步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向社会公开投诉方式和受理办法,方便群众监督,对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给予公开暴光;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的

监督作用。积极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对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人口和计划生育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确保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享受适宜、安全、可靠、优质的避孕药具的技术服务,促进奖励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加大查办案工作力度。

二、我县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均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社会抚

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相关征收标准和征收程序及有关要求

全年社会抚养费征缴应立案89例,已立案89例,我县的社会

抚养费征收坚持征收标准,适度把握政策,对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均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等相关征收标准和征收程序及有关要求。采取“专票专用、票款两清”的管理办法,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对所收取的社会抚养费及时足额上缴。通过自查,我县在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上没有出现截留、挪用、贪污和私分等情况。2012年7月23日举办全县人口计生系统行政执法培训班,系统学习专业知识,掌握工作要求,为做好业务工作打下扎实的基础。坚决查办弄虚作假,乱收费乱罚款,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等案件,对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纪律,非法关押群众、打骂群众、扣押或损坏群众财产或暴力手段强制群众接受计划生育手术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

三、推进信访长效机制建设,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我县人口计生信访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大局和人口计生中心工作,突出矛盾纠纷化解,强化长效机制建设,开办“12356”阳光计生热线,拓宽信访渠道,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促进计生工作健康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贡献。2012年,全县信访总量与去年同期相比明显下降,老缠访户问题处理妥善,敏感时期信访稳控有力,长效机制建设成效显著,工作环境进一步优化。一是确定信访工作人员。县局由负责纪检工作的领导兼管,办公室人员全面负责,乡镇由计生办主任或副主任兼管,村级由村计生专干担任信访员,并逐级明确工作职责,形成了一套较完整的信访工作网络。二是加强培训,提高信访人员办信接访能力。我县采取集中培训、下乡巡视和案例分析等方式,统一各级信访人员的思想,充分发挥基层队伍的作用,协调关系,联系群众,化解矛盾,稳定基层。哪里出现问题就到哪里解决,尽量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中。今年共收信接访37件(次),比去年同期减少2件(次),其中接待来访群众19人(次)、电话访16件(次);已受理37件(次),其中局领导亲自查办34件(次),转乡镇查办3件(次)。县人口计生局指定纪检组长专门负责上访案件篇三:计划生育上半年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胶河疏港物流园区计划生育

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园区根据潍坊市计生委、高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要求,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坚持依法行政原则,依法行政,自觉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杜绝计划生育恶性事件发生,为开展计划生育工作营造了良好地政治氛围。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宣传教育。认真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法制意识。一是沿街喷涂计划生育标语,二是利用

5.29协会活动日和7.11世界人口日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活动,三是组装宣传车和利用村内广播播放录音,讲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

二、信访工作。今年园区出现了两例计划生育上访案件,园区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在接到通知的第一时间安排有关工作人员对发生的问题进行处理。由计生办、信访办、管区入村对两起案件进行了调查取证,将调查后的情况反馈给对上访户,并对上访户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也根据调查情况做出相应的处理。我们在接到《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做好信访维稳工

作的紧急通知》后,立即召开了计生办工作人员会议,传达并学习该文件,针对依法行政、问题排查、矛盾化解等工作进行研究,由计生办包村人员联系各村计生专干,对村内不安定因素进行排查摸底,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向园区计生办汇报,汇总后报给园区党工委,由领导开会研究具体的解决办法。

三、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一是根据市局要求,园区以争取依法行政先进单位为工作目标,将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纳入重点,严格执法程序,加大宣传力度,组装宣传车,印发明白纸,努力使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园区于4月份成立了二十个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小组,每个小组由一名中层工作人员任组长,党委政府领导统一调度,将未缴纳和未缴齐社会抚养费的违法生育户分解到组,与村干部一起进村入户作思想工作,宣传计生政策,讲解计生法规,取得了显著成效。二是严格执法程序。严格按照省《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抓好计生政策法规的落实,严格行政执法程序,加大取证力度,提高处理率,对于下达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后3个月内仍然拒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违法生育户,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今年园区共向法院提交了5例违法生育,其中已有两户交齐社会抚养费。【2016年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四、治理乱收费工作。2012年6月份市局转发省人口计生委《关于深入进行乱收费乱罚款专项治理的通知》后,我园区计生办立即召开计生办工作人员会议,传达并学习该文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这次专项治理活动作为改进行业作风、依法稳定低生育水平和维护群众利益、维护园区稳定的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根据实际情况,我计生办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对照国家“一法三规”和省、市有关法规、规章,主要针对社会抚养费征收、一胎服务手册及二胎生育证收费逐一清理,不留死角,找准找全存在的问题。并根据市局要求取消审批一胎服务手册及二胎生育证孕前优生检测费。

总之,我们在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中做了一定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有待解决的问题:调查取证难、社抚费征收难。在将来的执法工作中,我们将认真总结,深入研究,实事求是,采取对策,努力探索和寻找新时期依法行政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真正做到正确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努力将园区计生依法行政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胶河疏港物流园区计生办

2012年8月29日

2015年计生局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2016年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第二篇

2015年计生局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2015年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工作在上级业务部门的直接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十七大精神科学发展观的指导思想,按照年初制定的政策法规工作要点,围绕全市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中心任务,强化依法行政的督促检查,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综合治理力度.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了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搞好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

开展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宣传培训工作是实现计划生育依法管理的思想基础,市人口计生局法规股定期对各乡镇的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业务技术的培训指导工作。今年上半年组织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一次,通过培训提高了广大计生干部的依法行政水平,增强了在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中文明执法、正确执法水平。在依法行政过程中杜绝了重实体法、轻程序的观念和做法,懂得了依照程序办事,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增强了依法行政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并做到了岗前培训和全部持证上岗。今年上半年全市征收社会抚养费共立案 312 例,立案率100%。案卷甲级率达到90%以上,合法征收率100%。上半年无计划生育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发生,切实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认真落实综合治理部门职责,与相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制度

综合治理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部门优势,积极支持人口计生工作。人口问题事关全局,直接关系到经济社会的发展,涉及到各行各业、各个领域,所以综治各部门都能认真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认真分析人口和计划生育与本单位工作的关系和关联度,研究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的措施,真正发挥综治各部门的表率和带头作用。人口计生部门与民政等单位建立工作联系制度,每季度民政与人口计生部门互通婚姻登记和收养子女信息。

三、加强村(居)民自治工作,提高群众民主参与意识

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是人口计划生育一项新的工作机制,要想积极稳妥地开展此项业务工作,选准试点,创造出新经验、新办法,以点带面、全面铺开是开展【2016年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工作的关键。为此,我们在2015年的基础上,对全市实行村民自治的162个行政村,在原有的基础上,又进行了督查验收,各社区(村)都成立了村民自治组织,制定了章程和村规民约,并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活动,从而保证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们坚持在社区(村)开展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对计生各项工作严格公开办事程序、收费标准、服务承诺等,增强计生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了村(居民)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组织开展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在庆阳青龙村召开了现场会。正确引导群众提高民主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意识,进一步增强了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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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我县的计划生育法制工作在计生委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市计生委法制科的指导下,法制股工作人员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目标这一宗旨,认真做好依法行政工作,认真做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认真做好网上办案工作,认真做好利益导向工作。

一、规范办案程序

为了把好行政执法,确保全县计划生育工作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顺利进行,进一步推进计划生育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工作的进程,县计生委法制股着力加强了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考评工作。

1、规范了案卷程序程序,严格标准。县计生委法制股按照办案程序及要求,统一规范了全县对计划生育案件的办理程序,统一了文书编号,制定了严格的考核方案,考核实行百分制,分解确定各项分值,实行倒扣分的办法;并要求各乡镇计生办严格按照考核内容整理计划生育征收。

【2016年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2、加强学习,严格操作。县计生委法制股对所有乡镇的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和社会抚养征收案卷进行检查。在检查乡镇案卷中发现有个别乡镇有些案卷程序乱,案卷逻辑关系不正确,送达回证和征收决定书时间不一致的情况等。对于发现这些问题后,计生委法制股,及时给各乡镇计生办主任和法制股张又关于社费抚养费征收案卷问题作了细致的讲解和培训。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考核评估办法进行考核,根据得分高低进行排队,作为半年和年终综合考核依据。

二、网上办案网上审批工作

充分运用《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管理系统》软件,在全县人口计生系统,开展了计划生育社费抚养费征收及计划生育行政处罚案件,网上办理和网上审批工作,进一步规范了执法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截至目前已完成网上办案网上审批110例。

三、利益导向工作

1、利益导向信息录入情况

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管理信息系统开通以来,我县于对乡镇计生办微机管理员和法制股长进行培训,全县共录入优惠对象户信息1920条、人口基本信息1550条。

2、独生女父母保健费发放

为了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利益导向机制,进一步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县计生委法制股作为责任科室。通过个人申请、乡村把关、县计生委审核,全县共确认有独生子女户3200户,共6400人。

3、奖励扶助工作

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和特别奖励扶助工作,经过个人申报、乡、村把关、公示,县里审核调查确认2011年度新增奖励扶助对象304人,退出28人,累计1865人;特别奖励扶助新增7人,累计55人,录入工作已经全部结束。

存在问题

一、社费抚养费征收力度不大,个别乡镇还存在乱收费、乱罚款现象。

二、个别乡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管理不够规范。 下步打算:

一、加大社会抚养费依法征收的力度,掀起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专项活动,加强治理乱收费、乱罚款现象。

二、推动行政执法信息化管理,集中培训网上办案的程序。

三、落实好独生子女费的发放,落实好奖励扶助和特别奖励扶助费的发放及管理。

2016计划生育局年终工作总结
2016年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第四篇

2016计划生育局年终工作总结

计划生育局年终工作总结

一、xxxx年度全市人口计生工作情况

xxx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紧扣“率先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和美xxxx”核心任务,突出人口均衡发展理念,创新人口计生服务管理机制,统筹解决人口发展问题,人口计生事业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xxxx年,全市户籍人口出生率为11.92‰,自然增长率为5.91‰。顺利完成《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自然增长率6.5‰以内”以及省下达我市“出生率12‰、自然增长率6.5‰以内”的年度出生控制指标。

领导重视,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力度加大。市委、市政府始终把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坚持把人口计生工作纳入经济社会总体规划,与经济发展、社会公共管理等工作同研究、共部署。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对人口计生工作出批示并作重要讲话。6月18日,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对今后一段时期人口计生事业发展做出全面部署。10月17日和19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委常委(扩大)会议听取了人口计生工作情况的专题汇报。在市委常委(扩大)会议上,薛晓峰同志强调:“要重视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贯彻落实,突出人口均衡发展理念,统筹解决人口发展问题,新时期,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要有新作为落实长效工作机制要有新举措,‘惠一生’利益导向政策体系要有新提升。综合治理、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要有新突破,促进全市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相协调”。市委副书记、市长陈良贤到任后,一如既往地高度重视人口计生工作,继续强化对人口计生工作的领导,在11月26日社会管理线工作调研会上,提出要尽快提高计划生育特殊群体如失独、残独家庭的扶助金标准,使这些家庭老有所养、病有所医、难有所助。xxxx年初,市与各单位、各镇区签订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书,把人口计生工作纳入镇区党政班子实绩考核中,落实人口计生“一票否决”制度。坚持市领导和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挂钩帮扶工作制度,5位市领导分别挂钩帮扶若干镇区,35个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全部与挂钩镇区开展对口帮扶,有力促进了全市工作的平衡发展。

先行先试,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出成效。我市是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市,通过构建“全覆盖、同待遇、共分享、促融入”的流动人口计生公共服务体系,为破解城市双重二元结构方面做出积极贡献,促进新老xxxx人共融、共建、共享。xxxx年,为流动人口提供与户籍人口相同的一次性节育奖励,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hpv(人乳头瘤病毒)普查服务,并推出全国首创的流动人口查环查孕送季度保险做法,积极引导流动人口接受计划生育管理。全市为异地务工人员赠送6.08万份“季度保险”,194名受保人获理赔23万多元。在5月-6月开展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专项活动中,市、镇、村三级共投入746.1万,清查出租屋1.43万间、商铺2.26万间、住宅小区866个、窝棚1292个、工地481个;查验证明20.18万人,查环查孕8.79万人次。积极推进区域协作交流,配合做好流动人口积分制审查,按时完成国家和省部署的流动人口动态监测任务。今年市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先后在三乡镇和坦洲镇召开现场会,推动试点工作全面落实。在国家人口计生委召开的流动人口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经验交流视频会上,我市作了经验介绍,得到国家的充分肯定。 多措并举,人口计生宣传教育氛围浓厚。xxxx年,我市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积极完善镇村人口计生宣传阵地建设,加强婚育学校硬件配备、督促和检查“三栏”管

理,推进“新家庭文化屋”建设,为“新家庭文化屋”配备人口计生类图书达38万多册。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兴媒体的宣传作用,在《xxxx日报》开设人口计生专栏,在《南方日报》组织策划多次专题报道,与广播电台fm88.8合作制作人口计生广播剧及宣传声带,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发送人口计生活动通知、政策宣传和节日问候等。同时,积极营造户外宣传环境,在市区主要干道电子屏循环宣传播放人口计生温馨标语和公益广告,在镇区主要街道、市场、广场等人口集中的场所,设置宣传画、宣传牌、宣传标语等,xxxx年,制作大型广告宣传牌124个,宣传栏16个,宣传标语268条。坚持在元旦春节集中宣传服务月、“5·29”计生协会会员活动日、“7·11”世界人口日等重要时段开展大型文艺宣传活动。

服务当先,人口计生惠民工程扎实推进。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改善服务环境,优化服务内容,不断提高全市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服务水平。2016年12月,市人口计生服务中心五桂山服务点修缮改造完成,实现了包括病房呼叫系统、集团电话系统、有线电视系统等多项功能的智能化,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一个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的花园式服务阵地。在服务内容上,着力降低出生缺陷的发生风险,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积极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为15049对夫妇建立了优生服务健康档案,为6368人进行了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出生缺陷一级干预覆盖率已达93.94%。同时,定期开展生殖保健咨询、妇女常见病普查普治活动,普查率达65.10%。组织下乡集中抽血筛查活动55次,为2981对夫妇(5962人次)进行孕前优生健康筛查,发现异常情况2千多例。不断完善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机制,加大“惠一生”工程推广力度,让计生家庭优先享受“覆盖一生”的优先、优惠、奖励和扶助。在落实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制度、计划生育“节育奖”、计生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等各项奖励优惠政策的基础上,积极推动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标准的提高,已向市政府提交请示,建议将失独父母扶助金由每人每月300元提高至1200元、将独生子女伤残的父母扶助金由每人每月200元提高至600元;全面落实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制度,将奖励金标准由全省的每人每月80元提高至150元。xxxx年已审核符合城镇独生子女父母计生奖励金条件的新增对象5903人,发放奖励金2192万元;已审核符合条件的历年对象5295人,发放奖励金3983万元;2113名农村独女户和双女户家庭的考生享受中考加分照顾。此外,在积极发动计生家庭自愿投保的基础上,各镇区纷纷加大人、财、物的投入力度,努力提高计生家庭意外险覆盖率,截止目前全市计生家庭意外险覆盖了6万户计生家庭,累计赔付计生险845.7万元。

规范执法,人口计生依法行政水平提升。不断深化人口计生依法行政,做好简政强镇、事权改革后对各镇区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抓好“百日维护”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及时化解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确保全市人口计生工作有序和谐。今年人口计生系统信访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769件,无集体越级上访。市人口计生局对立案调查转发各镇区计生办、市直有关单位办理的信访案件15件,全部按时办结。8月,由局领导带队,分五片到各镇区开展信访维稳调研工作,重点协调解决信访积案、缠访闹访案件及涉及群众利益矛盾的案件等。市人口计生局为各镇区审核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共142多宗,申请强制执行标的932.8多万元,已经全部获得法院立案受理。积极与市卫生局等协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两非”活动,调查“两非”案件6宗。 科学管理,人口计生信息化建设重大进展。作为省人口计生委指定的首批信息化试点市,我市加大投入,升级硬件设施,通过公开招标,全面铺设市、镇、村人口计生三级网络。以数据调整为契机,狠抓人口基础信息数据清理清查工作,全面核查和完善育龄妇女信息库,并强化对基层数据库的经常性检查考核,实行镇区每月核实数据,定期通报,取得良好成效,我市全员人口库数据完整率达96.60%,逻辑准确率达99.48%。xxxx年5

月,xxxx市人口计生局被国家人口计生委评为全国“阳光统计示范单位”。

深化学习,部门自身建设和队伍素质加强。以创先争优和全民修身行动为契机,加强机关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扎实开展“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积极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人口计生工作水平提高。围绕工作需求,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举办镇区人口计生分管领导、卫计局长培训班和两期镇村计生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班,培训1000多人;4-9月,先后五次开展信息统计业务培训;积极开展计划生育医技人员培训、岗位练兵和科技大练兵活动,组织52名技术服务人员参加“广东省妇女计划生育及优生优育技术高级论坛”等。xxxx年,有39人通过全国人口计生系统生殖健康咨询师职业资格考试。一直以来,我市立足把政治强、业务精、善创新、作风实、不怕难、讲奉献、工作成绩突出的计生能人提拔上来,着力解决“位子”、“票子”问题,切实提高人口计生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充分调动各级人口计生干部的主观能动性和工作积极性。

在全市各级党委、政府的共同努力和社会各界的支持配合下,我市人口计生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市人口计生工作还存在不少的困难和问题:一是个别镇区党政领导认识不够。当前,存在个别镇区党政领导对人口计生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认识不足,存在盲目乐观、松懈麻痹的心理,投入不够到位。二是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形势严峻。近年,虽然我市采取了一些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户籍出生人口性别比仍偏离正常的比值范围,综合治理任务还十分艰巨。三是综合治理人口问题责任不到位。虽然市下文明确了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细化了相关责任,但个别部门仍然把人口计生工作看成额外负担,工作的主动性不强。

二、xxxx年度全市人口计生工作思路

xxxx年,我市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努力为全面建成高水平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省将xxxx年确定为“落实推进年”的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六项工作: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着力保持低生育水平持续稳定。坚持和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强化党政主要领导责任意识,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着力强化宣传教育的先导作用,努力打造和擦亮人口文化艺术团等一批富有特色的宣传教育品牌。认真落实好各项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和扶助政策,加大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救助,全面推进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建立依法行政长效工作机制,继续深化“阳光计生”、“诚信计生”活动,深入开展依法行政示范镇区创建和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

扎实推进优生健康惠民工程,着力筑牢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第一道防线。加强人员培训,强化质量保证,全面推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配合开展地中海贫血干预项目。继续推进人口计生服务机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加强免费避孕药具发放服务网点建设。

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着力促进社会性别平等。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关爱女孩行动、幸福家庭工程为载体,倡导尊重妇女、男女平等的社会风尚。完善有奖举报“两非”案件制度,严厉查处“两非”案件。加强对育龄妇女特别是孕妇的全程服务管理,开展产后随访。建立健全出生人口信息收集和共享机制,实现卫生医疗机构和人口计生部门出生人口信息交换。

提高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着力促进共融共建共享。建设流动人口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示范市,提高本地人对流动人口的包容度和认同感,提高流入人口对居住地的融合度和归属感。落实好关于方便群众办证通知的精神,为育龄群众提供人性化的

计生服务。着力提升流动人口信息化协作水平,提高信息反馈率,逐步实现全方位、全人口、实时性的信息交流。

完善全员人口信息系统,着力推进人口发展数据信息运用。加强对各镇区数据质量的日常监测,切实提高人口数据质量。逐步建立与公安、民政、卫生、教育、社保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平台,推动人口基础信息部门共享共用。组织开展统计信息化岗位大练兵活动,提高统计信息队伍业务素质。

加强培训教育,建设想服务、会服务、服务好的工作队伍。加强党风廉政和行业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继续推进“强基提质”工程建设,大力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加大培训力度,建设一支“想服务、会服务、服务好”的队伍。

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逐步完善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我市将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凝心聚力,开拓创新,全力开创人口计生事业的新局面,为建设“三个适宜”幸福和美家园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2016年街办上半年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2016年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第五篇

【2016年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2016年街办上半年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2016年,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精神,贯彻落实区依法治区工作部署,以依法行政、规范执法,铸造新型行政执法队伍为目标,着力抓好各级班子建设和执法队伍建设,注重建立完善执法配套制度,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努力提升执法水平,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 健全领导机构,奠定依法行政组织基础。我们根据办事处人员结构的变化,及时调整了法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街党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任组长,落实了一名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行政办、综治办、司法所、劳保所、民政办、计生办、派出所等部门干部为成员。同时,街道办事处还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了对各社区、各部门目标管理考核中。纳入了对机关干部年度考核,激发了干部主动学法、约束并规范自己行为、依法行政的工作积极性,极大地提高了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水平。切实做到了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2016年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二、广泛宣传教育,强化依法行政观念

(一)分层次组织学法活动,提高干部法律素质。上半年,在领导干部中专门组织法制讲座3次,系统组织领导干部学习了《合同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行政许可法》、《领导干部法律读本》以及《公务员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领导干部培训参

学率达95%以上。(二)坚持全方位多形式宣传,营造良好的教育宣传氛围。我们坚持利用3月综治宣传月、4月税法宣传月、5月计划生育宣传月、6月禁毒宣传月,组织辖区单位、社区干部集中开展不同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带动推进全民普法教育。共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张贴宣传标语、海报500多份,悬挂横幅40多条。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依法行政综合能力。执法队伍建设关系到政府的形象,坚持依法行政,铸造新型行政执法机关,建立和培养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是首要前提。为了提高执法队伍素质,我们通过两个方面,努力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一是加强法制培训和教育,根据“六五”普法,认真落实《行政许可法》、《突发事件应对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等公共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组织全员法制培训、学习、考核等活动,学习取得较好效果,有效地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增强了依法行政的意识,提升了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二是严格执法证件管理,我们按《行政执法规范》相关内容,对所有持执法证件人员对照持证条件,按照相应规定对申领、换领、执法证件的人员严格把关、审核。上半年,我街办清理不具有执法资格人员一名,并按要求新增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五名。

这半年来,通过街道上下的共同努力,执法人员执政为民、依法行政的观念意识不断增强,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

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仍存在很多不足。具体表现在:1、工作人员业务知识以及对法律法规的掌握还不够熟练;2、依法决策的意识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3、依法行政制度不够完善。下半年,我们会加强对执法人员以及街道一般干部、社区人员的培训,并继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我们将不断学习先进,赶超先进,不断开创依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2016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汇报
2016年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第六篇

范文一: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自查汇报

自开展依法行政以来,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计生局的精心指导下,严格按照年初签订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和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安排要求,认真落实目标责任制,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依法行政,以便民维权为载体,通过抓启动、进万家、促深化,认真落实依法行政各方面的工作,现将依法行政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党委政府重视。

针对我镇的实际情况和上级要求,我镇组织分管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及计生办工作人员,学习传达了国务院及省、市有关行政执法的相关文件精神,强调了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中一定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事,任何人不得超越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以人为本,文明执法,理性执法,杜绝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和恶性案件的发生。并结合当前实际,安排部署了当前的计划生育工作,要在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理性执法的前提下抓好抓紧计划生育工作,提高机关效能。

二、生育政策、生育类别、政策执行情况。

生育政策我镇都严格按照《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再生育的夫妇,计生办认真审核后全部报送区计生局审核批准,没有出现徇私枉法、弄虚作假的现象。生育类别的执行也是严格按照批准的生育类别执行,没有擅自改变生育类别。都是经区计生局严格审核批准后再生育,没有出现过错批乱批的现象。

三、违法生育案件的处理。

利用自查契机对我镇辖区内的违法生育情况进行了专项清理整治。通过清查我镇机关党员干部中没有违法生育的现象发生。对于村、社区违法生育的处理,我镇计生办都是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查清一件处理一件,做到了早发现、早处理,在处理过程中坚持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引用法律法规条文准确,执法文书规范整洁,没有出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引用法律条文不准确的现象。

四、社会抚养费征缴。

我镇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坚持征收标准,严格把握政策。对违法生育的夫妇讲清缴纳社会抚养费是违法生育应尽的义务。视其家庭情况,尽量一次缴纳不留遗留问题。已征收的社会抚养费按规定全部足额上缴区计生局专户,没有出现坐收坐支、载留挪用的事件发生。

五、再生育审批。

对要求再生育的夫妇,严格按照《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列》第十八条、十九条的规定,按照程序严格审核,收集相关的档案材料,然后报区计生局批准后再通知本人。

六、公民妊娠期间权利义务行政告知制度。

凡符合生育第壹个孩子或再生育条件的,在办理《生育登记单》时,都由计生办工作人员口头告知其权利和义务。对于违法生育的夫妇都外出躲藏,无法告诉本人的,计生办工作人员只能告知其家属,请家属转告本人妊娠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七、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活动开展情况。

我镇于20XX年5月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了计划生育便民服务窗口,方便了群众的办事和咨询,对计生奖励扶助,再生育的审批、违法生育的调查处理等,做到随时咨询、办理随时受理,热情服务,满意回答。

八、对群众来信来访反应的突出问题处理情况。

自开展依法行政活动以来,我们认真排查重点人群及时化解矛盾。对在办理计划生育手续时情绪激动的重点对象耐心解释、热心服务,并由计生办主任亲自过问即时处理。对于群众来信来访反应突出问题,都能及时有效的解决,未出现过越级上访案件。对在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特别扶助、中、高考加分、病残儿鉴定以及手术并发症矛盾冲突的问题都能很好的处理,做到防患于未然,杜绝越级上访现象发生。

20XX年上半年,开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稳步推进,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贯彻落实各项优先优惠政策和免费服务项目,但工作中仍然存在不足之处,如社会抚养费征收难,足额征收不到位,该收的收不上来,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我们继续努力,扎实工作,更需要区计生局领导的指导和大力支持,力争在工作中攻坚克难,使开发区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做得更好。

以上即我镇开展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情况的自查报告,如有不妥,请上级批评指正。

范文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汇报

20XX年我市人口计生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党的十八大提出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为战略目标,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和工作重点,在市依法办的精心指导下,紧密结合“六五”普法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着力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提升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为推动陇南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撑和法制保障。2016年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注重队伍建设。我委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与“六五”普法紧密结合,按照我市“六五”普法的总体要求,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了专门科室,制定了工作计划,不但注重宣传教育,而且注重法制的实践。我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不管是在平时下乡督查,还是开会安排工作,都要将依法行政工作作为主要内容,与人口和计划生育其它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督导、同考核,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年初与各县(区)签订责任书中,作为一项重点指标进行目标考核。在委机关确定了一名领导作为市委党校讲师团成员,负责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知识的宣讲,也指定了一名同志作为“六五”普法的联络人员,负责相关的日常工作。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领导重视,队伍强健,工作扎实,推动有力。

二、坚持学法用法,提升工作能力。一是认真开展“法律七进”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制订了学习计划,明确了学习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学习。及时安排部署开展《行政强制法》宣传培训和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宗教场所的“法律七进”活动。在2016年4月1日,市人口委举办了由委机关40多名干部参加的《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知识讲座,组织人员赴县区人口计生系统开展培训120多人次。在2016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中,我委联合区人口局在盘旋路设立宣传点,向广大群众宣传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并进行了义诊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二是结合人口文化建设,多渠道、多形式地广泛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全市创建宣传示范点57个,将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作为主要内容进行宣传。三是充分发挥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基地、婚育学校等主阵地的作用,定期对村(居)、组干部和育龄群众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坚持落实好村级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培训制度。四是结合全市人口计生系统创建全国依法行政示范乡镇活动,每个县(区)树立1至2个依法行政典型,集中精力做好创建,将法律法规的宣传作为其中主要的衡量标准,要求经常开展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活动,群众对基本的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知晓率达到90%以上。截止目前,全市已有4个乡镇被获得全国依法行政示范乡镇称号,9个乡镇获得市人口委、市法制办评选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乡镇”称号,今年将继续评选一批依法行政示范乡镇。通过多种途径的宣传培训,提高了群众计划生育法律政策的知晓率,提升了各级计生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三、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决策机制。一是完善了审批制度,确保审批程序高效透明。2016年以来,我委对《生育保健服务证》的发放程序进行了优化和完善,按照效能风暴建设有关要求,我们对办理《生育保健服务证》、《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合格证》以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执业机构许可证》的办理时限进行了减缩,分别由原来的40、30、30个工作日减缩到30、20、20个工作日,进一步简化了办事程序,减少了一些不必要的手续,并在人口网站上公开各类事项办理程序。二是完善了考评制度,保证了考核结果的公平公正。我委坚持以工作实绩为依据,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随机抽点、秘密调查的方式,健全和完善了人口计生工作考评机制,将平时督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强调并严格执行《计划生育考核工作纪律》,在督查和考核时采取不公开的方式进行,突出考核的评价功能和导向作用,确保评价结果的公平公正。三是完善了机关办公制度,加强了机关正规化建设。制定了《明确告知制度》、《随机评价制度》、《无缺位工作制度》、《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过错追究制度》、《机关党建工作管理制度》、《各科室工作职责》,制作了桌面岗位牌,各项制度的建立和健全,使机关工作有了制度的约束,提高了工作效率和群众的满意程度。

四、推行政务公开,规范行政行为。推行政务公开。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前提下,向群众广泛公开各类文件信息,确保群众的知情权,调动群众参与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的积极性,自觉接收社会监督。通过网站政务公开栏、市政务大厅设立办事窗口、乡村两级设立规范的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栏、入户宣传册,将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生育指标安排、优惠政策落实等群众关注的信息公之于众,提高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大力发挥“12356”阳光计生热线作用,将“12356”阳光计生热线作为与群众沟通交流的平台,加强与电信部门的联系协作,确保热线的常期畅通和运行,自2016年以来,全市通过“12356”受理群众咨询2500多人次。今年,我们按照国家和省上的要求在落实计划生育节育措施上,认真汲取最近其它省市出现的计划生育恶性事件的教训,严格执行“四不做”(即受术者不同意的不做,家属不签字的不做,思想不通的不做,无资质的不做)原则,在征收社会抚养费上,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四缓收”(即春秋农忙时节缓收,家有危重病人缓收,家庭特别困难缓收,逢年过节时缓收),确保了计划生育工作平稳发展,各项措施顺利落实,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五、落实优惠政策,健全利导机制。全市按照创建全国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示范区要求,以“四大工程”为载体,认真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建立形成有效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今年落实二女结扎户3000元奖励政策,全年落实1404人、421、2万元;上报奖励扶助对象16058人,落实奖励金15415、68万元;落实特别扶助325人、50、862万元。今年在全市106个整村推进村中,确定了219户示范户开展帮扶。奖励扶助制度实施以来,我市奖励扶助资金累计已落实11、62万人次,累计落实奖励资金达到了8567万元。这一系列优先优惠政策的落实,有效促进了利益政策体系示范区的创建步伐,形成了良好的导向政策氛围。

六、加强监督检查,化解矛盾纠纷。一是认真配合实施市人大一法一条例执法大检查活动。在今年8月19日至25日,陇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高潮带队一行九人,赴徽县、成县、西和县、礼县进行“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并邀请当地市、县人大代表全程参与。检查组走了4个县、16个乡镇、12个村、2个县级医院、4个县级计划生育服务站。通过察看现场、走访调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听取政府工作汇报、听取代表意见等方式,全面了解和掌握了四个县贯彻执行“一法一条例”情况。通过这次检查有力地促进了陇南市人口计生工作水平的提高和各项政策的落实,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二是针对优惠政策落实和计划生育审核等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被广泛关注的事项,我委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做好日常来信来访案件的登记、办理、回复等工作,加强了网络舆情的监测管理,及时回复网民提出的各种问题,有效阻止了个别网贴炒作漫延的趋势。2016年,部分代课教师由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不能参加招考而来我委上访,我委主任邱晓旭同志亲自给上访的同志耐心细致地讲政策、讲道理,最终化解了他们的疑虑,消除了他们对政策的抵触情绪。今年4月、6月部分临时计生专干集结上访,我委抽调委机关所有人员进行了劝退,宣讲政策,化解矛盾,消除疑虑,通过提高工资待遇的方式安抚他们的情绪。我市没有出现粗暴执法、乱收乱罚等案件,也没有计划生育行政复议案件,网络、信访、媒体也没有反映这方面的问题。截止目前,我市信访案件立案36件,结案36件,结案率达到100%。

过去的一年,我委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与市依法办的要求相比还有差距,在下一年工作中,我们将根据省市的要求,再添措施,再鼓干劲,将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范文三: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汇报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按照邕宁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要求,结合邕宁区卫生计生工作实际,全面推进卫生计生依法行政工作,积极“探索改进和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行文明公正执法”,认真履行我局依法行政领导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积极开展自治区第四批级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现将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如下:

一、依法行政工作稳妥推进,在上两个年度依法行政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几年来我城区没有因卫生和计划生育执法引起的重大恶性事件或越级上访事件。中和乡荣获全国第二批卫生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光荣称号,荣获市级第二批依法行政示范点光荣称号,2016年、2016年度依法行政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级。

二、依法行政工作组织领导到位,创建机制健全

(一)加强领导,安排部署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工作。一是成立专门机构。我局把依法行政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工作方案,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二是投入专项经费。优先解决依法行政工作经费,投入依法行政工作专项经费30多万元,为依法行政工作的正常运行提供了有力保障。三是加强队伍建设。与城区法院联合成立执法宣传工作队,工作队有执法人员16人,负责在全城区开展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宣传和执法工作,提高依法行政办事效率。

(二)坚持“三化机制”,强化依法行政学习培训

学习教育制度化。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领导自身重视,率先垂范,带头学法用法。一是制定和完善了学法制度和学法计划,坚持开展领导集中学法、定期学法;二是做好学习笔记和写好心得体会,保证学习时间和学习效果的落实;三是领导干部在法制教育培训时亲自进行讲授,以身作则。形成了领导干部法制教育经常化、规范化。充分利用局务会和学习日,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注重加强对新出台的党纪政纪和业务法律法规的学习。

培训工作专业化。组织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并做好上岗培训工作,把上岗培训合格作为一个任职或上岗的一个前置条件。2016年组织全城区卫生计生工作人员45人参加2016年南宁市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并参加自治区执法证考试,有35人通过考试。全城区卫生计生工作执法共有执法人员106人,全部持有自治区法制办发的《行政执法证》106人,执法人员100%持证上岗。

培训提高经常化。制定培训计划,每年举办两期以上的依法普法治理工作培训班,不断提高人口计生队伍的依法行政水平。重点加强了对《母婴保健法》、《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安全法》、《职业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护士管理条例》《行政许可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件》等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学习。通过对卫生计生专业法律法规的学习,使每一位职工都能熟悉、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树立依法办事的观念,提高依法服务的能力。

(三)加强宣传力度,营造法制文化。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条幅、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等方式,对过往群众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下各乡镇开展活动,发放《传染病防治法》、《母婴保健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等各种法制宣传书籍和资料3000余份,现场解答法律疑难问题100个,前来咨询群众达500人,在全系统树立起维护宪法权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形成全城区卫生计生系统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结合卫生计生节日,通过咨询义诊开展普法教育。城区卫生计生系统局属各单位利用“4、7”世界卫生日、“6、14”世界献血日、“12、1”艾滋病宣传日等卫生主题活动日之际,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重点宣传《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职业卫生法》、《艾滋病防治条例》等卫生计生法律法规,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建立健全邕宁区卫生计生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核制度,从制定和完善内部决策规则入手,进一步明确决策权限,规范决策程序,落实决策责任,做到事权、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

(一)建立依法决策的行政决策制度。遵循“以制度建局、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原则,制定和完善了《邕宁区卫生计生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核制度》(邕卫计[2016]50号)、卫计计生执法责任及行政管理责任制、重大案件审理制度、二孩证集体审议制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一系列制度,从根本上为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提供了制度保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打好基础。

(二)健全完善卫生计生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审查机制。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依照法定权限、条件,客观公正地开展事前审查和事后监督工作,密切配合各业务股室,认真做好卫生计生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备案和发布工作,确保依法治理工作起点高、基础牢、有质量,有力地促进依法行政。

(三)健全重大事项的行政决策机制。通过坚持重大案件审理制度,确保卫生计生行政征收、处罚公开、公平和公正,有效制约执法自由裁量权,杜绝人情案和关系案,充分保护群众合法权益。

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一)遵循执法程序,卫生计生依法行政权规范运行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政征收、行政处罚程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局采取多种举措提高办案质量。一是建章立制。我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总结实践经验,制定了审批许可制度、卫生计生行政处罚案件处理程序、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卫生监督档案管理制度、卫生许可办理程序等系列制度。二是增强办案透明度。在办理适应一般程序和听证程序的案件中,始终坚持立、办、审、决四分离制度,从而确保了办案公正、公平、公开。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首问负责制、承办人负责制,做到了行政执法工作有检查、有督促,有监督。两年来,我局共查处21家违法违规单位并给予了卫生行政处罚;依法取缔了非法行医点8个;通过严格办案程序,处罚力度逐步加大,执法成效明显提高。

(二)大力规范医疗市场,营造放心就医环境

一是严格准入,规范医疗机构执业。严格控制新的医疗机构准入;严格许可审查,按照标准对医疗机构的有效期延续、校验等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要求或者有违规、违法行为,责令整改落实并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二是强化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加强对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管,重点从诊疗科目设置、人员资格、医疗广告、医疗文书、院感、药品质量等方面规范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同时继续开展非法行医及“两非”集中整治行动。三是加强整顿,净化医疗广告市场。四是长效管理和重点打击结合,不断规范医疗服务市场为规范和维护辖区医疗卫生服务市场的经营秩序,努力提高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管水平,积极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强化监督管理,坚持打防并举,采取督促检查和专项打击相结合的办法,不断加强对辖区各类医疗机构和服务市场的监督管理。

(三)完善执法机制,规范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

一是严格执法程序。坚持先立案后征收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步骤、顺序、时限与方式进行依法立案、调查取证,向违法生育对象下达告知,告知当事人应履行的义务和申辩的权利及时效,下达征收决定书。2016年区间我城区有违法生育295例,我局依法立案295例,立案率100%,无干部职工违法生育案件,节育措施已全部落实到位。二是统一征收标准。全城区不存在随意自由裁量的现象,全部按最低倍数去下达征收决定书,没有人为降低征收标准。三是规范征收行为。全城区不存在社会抚养费定指标下任务、超标准征收、打白条等问题;不存在违反规定收取违约金、保证金、罚款、搭车收费等问题;不存在对群众态度蛮横生硬、株连亲属、非法关押群众、扣押群众财产,造成群众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问题,没有因征收社会抚养费行为不当,而造成重大恶性事件及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四)加强联合执法。一是开展2016年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工作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今年我局联合食药、工商等多部门对我城区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等公共场所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0人次,执法车辆10台次,检查公共场所168家次,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36份;二是开展综合整治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督察行动,联合食药、妇联、公安等多部门,对辖区内登记执业范围有妇科科目的个体诊所、各个乡镇卫生院开展专项督察,从查阅病历及B超检查记录、检查终止妊娠药品、查问引产对象、查问医院领导和妇产科医生等多方面进行督察。共检查医疗机构8家次;三是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我局会同公安、食药等部门在辖区内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以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和无行医资质的游医为重点打击对象,对辖区内的无证行医点进行了集中清理整顿。共取缔无证行医点15个,没收药品器械共39箱。四是全面加强计划生育执法配合。2016年底出台了《邕宁区关于建立健全计划生育联动执法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邕人口和计生组字〔2016〕25号),明确各部门在计划生育执法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形成计划生育工作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格局。今年初,城区纪委、卫生计生局、教育局联合查处一例某中学教师规避法律生育二孩的案件。

(五)简化办证程序。提供优质服务。一是落实“一站式”服务,推进“一审一核”制。将原有繁锁的审批程序进行整合,简化为受理审核和核准两个程序:群众只需要携带材料到大厅窗口申请受理,材料的流转审批程序均由审批人员完成,在核准后通知群众到窗口领取许可文件即可。避免了过去因多环节多部门的审批让群众“跑断腿”的现象,真正实现了“一站式”办结。

二是简化办事程序,切实便民惠民,通过对现有审批项目名称、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理流程等内容进行梳理与评估认证,取消不合理、不必要的程序环节,缩短办证承诺时限:将公共场所许可承诺时限从法定的20天,缩短至10天;医疗机构执业注册由原来45个法定工作日缩短为20个工作日;将《二孩证》审核承诺时限从法定的30天,缩短至15天;对审批环节进行优化精简,总审批时限由275日压缩为108日,减少61、8%。力求受理窗口、现场审查、领导审批三个环节畅通无阻,实现卫生计生许可事项全面提速。

三是规范服务标准。为了规范审批行为,邕宁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对行政审批制度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进一步完善了行政审批办理规范文本,完善了行政许可决定公示制,重大行政许可听证制及行政许可统一办理、联合办理、集中办理制度,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坚持新增行政审批事项上报备案制,严格执行行政审批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情况。

五、坚持监督检查,确保依法行政工作有序开展。

(一)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我局坚持每年在全城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卫生和计划生育执法检查活动。通过督查、自查相结合,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出台《关于开展2016年度卫生计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邕卫计〔2016〕20号),对卫生已立案的行政许可案卷、行政处罚案卷、行政强制案卷、社会抚养费征收案卷,以及行政执法案卷的档案管理情况进行深入评查。通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防止和减少因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引起的行政争议;促使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进一步增强执法程序意识和执法责任意识,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推动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高行政执法的公信力,营造依法行政良好氛围,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推进阳光行动,接受广大育龄群众监督一是以政务公开带动“阳光管理”。全城区5个乡(镇)、74个村(社区)及时更新政务、村务公开栏,将政策法规、办事程序、证件办理、征罚标准、奖励扶助落实和纪律监督六个方面的内容全部予以公开。二是以民主评议推动“阳光服务”。在广大农村地区开展“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流动人口评计生”、“下评上”等“三评”活动。2016年来,共发放评议问卷2590份,其中农民兄弟评计生2200份,流动人口评计生500份,满意率达98%。三是以社会监督保障“阳光维权”。城区、各乡(镇)卫生计生部门均设置了信访接待室,开通了“12356阳光服务热线”,设立了意见箱,保障育龄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强了卫生计生政务的透明度。

六、坚持矛盾纠纷排查,加强社会稳定稳工作。一是实行领导接访制度。局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以依法、及时解决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信访工作原则为重点,坚持公开透明、规范有序、方便群众和解决问题的原则。二是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实行领导包片,专人包案制度,在全城区范围内开展大排查活动。三是深入开展依法行政自查自纠和专项督查工作,各乡(镇)进行行政执法工作的自查自纠,并将自查结果向城区计生局汇报。计生局组织政策法规股、办公室等相关股(室)对乡(镇)依法行政工作进行督促检查。通过督查、自查相结合,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确保我城区不发生因执法行为不当引发的恶性案件和群众性事件。

七、存在问题

(一)卫生计生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有待加强提高,以适应新时期的卫生计生工作。

(二)对违法生育对象征收处罚不到位。主要是社会抚养费征收不到位,原因之一是个别农村违法生育对象生活比较困难,尚没有能力缴纳社会抚养费,原因之二是有的违法对象长期外出,去向不明,也造成征收不到位。

八、下一步工作

(一)继续加强卫生计生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树立卫生计生队伍形象。

(二)加大征收社会抚养费力度,促进卫生计生工作全面发展。对违法生育对象户要通过广播宣传计生政策、办学习班、上门动员等形式,促使违法生育对象自觉缴纳社会抚养费,对有能力缴交社会抚养费的对象而不自觉缴纳的,根据法律程序,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以维护法律尊严。

(三)是结合卫生计生实际继续建立完善卫生计生依法行政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依法行政规范化,促进我局计生依法行政持续加强;四是认真做好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工作,充分发挥示范点的带头作用,积极探索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

2016计划生育委员会年终工作总结
2016年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第七篇

今年以来,全县人口计生工作紧紧围绕实现人口计划和“二三五”奋斗目标,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动力,坚持改革创新,推进综合改革,加快建立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努力实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式两个转变,抓基层、打基础,抓巩固、促提高,攻难点、举亮点,强素质、树形象,各项工作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总结今年以来的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2016年工作总结

(一)低生育水平继续保持稳定

(1)强化经常管理。把四术免费服务指导性任务分解到经常性工作中,每季度通报一次,超额完成部分计入下一阶段,落实阶段奖惩。将优质服务、发展规划、宣传教育、依法行政等业务工作进行量化,季度排序,综合汇总,计入年终考核总分。(2)加强督促指导。实行县级领导联系乡镇、县计生委班子分片包乡、乡镇领导包管区、乡计生办人员包村、村宣传管理员包户的五包责任制,把优质服务的责任细化分解,落实到人。严把全员管理、健康检查、上门访视、避孕药具发放和节育措施落实,既提高了工作管理水平和群众参检意识,又维护了育龄妇女的身体健康。(3)开展优质服务活动。以开展“生殖健康进家庭”优质服务活动为载体,抓好经常性避孕节育和各项服务措施落实,有效减少政策外生育的发生。截止到10月份,在“生殖健康进家庭”优质服务活动中,我县共随访66481人次,围产期保健6065人次。随访满意率达100%。完成四术9783例,上环8451例,结扎770例,人流562例。妇女病普查46184人,患病6120人,治疗5512人。

(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覆盖率不断提高

(1)领导重视。我县把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重点项目工程。把相关单位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进展情况列入县督查局平时工作的督查范围,在计划生育综合目标考核中加大考核力度,增加考核比重。(2)计生卫生联合。与妇幼保健院协作,选派了四名技术人员在妇幼保健院工作,把婚前健康检查与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有机结合起来,既方便了群众,又提高了工作效率。截止10月20日,全县培训待孕夫妇6295人次,为3375对待孕夫妇提供了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通过检查被评估为高风险人数达806人,早孕随访7800人,妊娠结局随访1006人,建立家庭档案3296份。

(三)新《条例》实施平稳有序

新修订的《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后,及时出台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通知》,建立失独家庭一次性救助制度,对失独家庭给予不少于1万元的一次性救助;对“失独失能”夫妻参照“城镇三无老人或者农村五保老人管理体制、供养办法和标准”给予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出台了《关于方便群众办证的通知》、《“单独”夫妻办理二孩生育证程序》等文件,进一步规范办证服务,扎实实施“单独二孩”政策。截止目前,全县已受理“单独二孩”申请28例,批准发放生育证10例。

(四)利益导向政策得到较好落实

(1)继续开展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认真落实新《条例》增加的利导政策,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金标准分别由原来的每人每月220元、270元提高到540、680元。对奖、特扶对象资格的确认,严格实行“三级三审核、村级三公示”制度,确保资格确认的准确性。2016年共确认奖励扶助对象2827人,特别扶助对象170人。(2)继续开展生育关怀行动。2016年以来县计生委、计生协联合各乡镇计生办,投资近15万元办理了4366例计划生育生育系列保险。(3)严格兑现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按照《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河南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发放管理办法》的要求,全县各乡镇计生办独生子女领证对象进行了严格审核确认,经过个人申请、村级评议,乡级复核,审批,公开公示等程序,全县共确认农村居民和城镇无业居民中应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9938人,发放资金近240万元。(4)继续开展计划生育新农保工作。今年以来共统计45至59岁的计生家庭有4167人纳入计划生育新农保,60岁以上的计生家庭有2931人。

(五)依法行政工作扎实推进

(1)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为解决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难、康检质量提升难等问题,进一步提高征收到位率,县法院与县人口计生委密切配合,完善联合办公机制,县法院配备三名工作人员专门受理执行计生案件。定期对不按期参加康检、违法生育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等行为依法开展强制执行。我县2016年共下达征收决定书957例,下达处罚决定书2例,全县共申请法院执行77件,已结案72件,执行金额215万元,执行到位率达85%。(2)开展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创建工作。我县通过强化政策宣传、营造法治氛围,加强法制培训、提高执法水平,规范执法程序、转变执法理念,实行政务公开、打造阳光计生多项措施狠抓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严格依法管理,使全县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水平得到全面提高,为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创建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3)深入开展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围绕推进服务型人口计生行政执法建设,全面推进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创建工作。充分利用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管理系统、党员干部计划生育管理系统等信息化手段,在网上审批和办理行政征收和行政处罚案件。

(六)基层人口计生卫生资源整合快速推进

出台了《xx县乡村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攻坚行动(2016年-2016年)实施意见》。我县在充分调研认证的基础上,按照“一乡一案、一村一法、整合资源、有序推进”的总体思路,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积极探索建设模式,打好基层卫生计生基础建设攻坚战。至目前,投资600万元的韩村乡、瓦屋头镇、纸房乡3个乡镇卫生院已全部开工,投资1000余万元的90个标准化村卫生室已全部开工,投资3000余万元的城关镇卫生院十层病房楼已投入使用。投资350万元的古城乡卫生院四层门诊医技楼已投入使用。同时,县计生服务站与县第二人民医院,双方签订了合作意向书,利用县站功能完备、设施齐全的服务场所,县二院将妇产科、儿科全部搬迁至县计生服务站。与妇幼保健院协作,选派了四名技术人员在妇幼保健院工作,把婚前健康检查与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有机结合起来,方便了群众。

(七)出生人口性比别升高得到进一步遏制

(1)加强部门协作。人口计生、公安、卫生、药监等部门紧密配合,协作联动,建立健全定期督查机制;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打击“两非”专项整治行动;实行举报奖励制度,发挥社会监督作用。(2)加强区域协作。完善跨区域综合治理工作机制,与大名、莘县等冀、鲁、豫三省十县签署性别比综合协议书,实行信息通报和协作行为。(3)依法清查治理。加强执法监察,对从事“两非”的机构和人员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今年以来共查处“两非”案件4件,结案3件,没收B超3台,罚款3.24万元,处理3人。

(八)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不断加强

认真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区域协作管理,巩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工作,实现流动人口双向管理和服务。开展流动人口专项清理清查活动,对新增的流动人口全部建立档案,流动人口的持证管理率进一步提高,堵塞了城区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漏洞。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保证基本、逐步均等、有序推进原则,推动我县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二、2016年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核心,全面提升人口计生工作整体水平和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能力,逐步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为构建富裕和谐美丽新xx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工作思路

坚持“重点工作举亮点、难点工作求突破、整体工作上水平”的工作思路,以建设人口均衡型社会为主线,盯紧人口计划目标,确保适度低生育水平的稳定,认真实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实现人口计生服务理念转型,坚持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和经常性工作为主“三为主”方针,进一步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确保责任、措施、投入、落实“四个”到位,突出抓好生殖健康进家庭优质服务、完善利益导向、推进流动人口“一盘棋”、强化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严格依法行政等重点工作,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三)重点工作

1、坚持稳定低生育水平。一是完善调整生育政策。广泛学习新《条例》,让单独两孩等新政策家喻户晓,规范生育证的办理程序,畅通群众办证渠道。二是抓违法生育治理。要以党员、干部、社会公众人物为重点,持续开展违法生育专项治理活动,依法加强和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确保顺利完成“十二五”人口规划目标。

2、提高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服务水平。要强化质量管理,加强对服务机构技术人员出生缺陷预防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科学指导和项目服务水平。深入开展优生优育宣传咨询服务,提高群众的优生保健意识和能力。宣传和普及预防出生缺陷科学知识,加强婚育咨询和指导,引导群众自觉进行婚检。

3、推进资源整合夯实基层基础。认真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市政府《关于印发濮阳市乡村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攻坚行动实施意见》,继续抓好基层计生、卫生服务机构的资源整合工作,实现优势互补,拓展职能。加强信息化建设,构建计划生育信息共享机制,利用信息化的手段全面提高人口计生工作水平。

4、落实各项优惠政策。认真做好全县独生子女奖励费,奖励扶助对象、特别扶助对象奖扶特扶金发放工作。做好新增独生子女领证户、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对象的核实上报及退出对象的办理工作。发挥乡村人口学校优势,开展各类计划生育培训,提高计划生育家庭的发展能力。

5、强化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与卫生、公安、药监、妇联等部门加强协作,采取宣传教育、利益导向、全程服务、规范管理等措施。开展“三整治一打击”专项治理行动,形成打击“两非”的高压态势,努力遏制出生人口性比别升高势头。

6、加强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要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一盘棋”机制,继续完善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制度,堵塞管理漏洞;继续完善区域协作机制,加强和推进跨省、跨市区域合作,通过签订区域合作协议、建立信息通报和区域联系会议制度等形式,形成齐抓共管的长效协作机制。加强对城区及流动人口管理读物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考核,完善队伍网络,档卡资料和信息数据库,实现规范化管理服务。

7、坚持依法行政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全面实施计划生育案件网上审批,对违法生育不缴纳社会抚养费等行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积极开展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创建活动。持续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推动人口计生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树立人口计生系统为民服务的形象、真抓实干的形象。

2016全县计划生育协会工作总结6篇
2016年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第八篇

第1篇:计生协会工作总结

为了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强化队伍建设,不断改善基层计生工作条件,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和水平,我们制定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工作的通知》、《关于完善乡村计生专干待遇的通知》、《关于实施村级计划生育专干保险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认真做好村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分类管理、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性文件,乡镇计生专干每人每年落实津贴720元,确保村专干享受村会计同等待遇,较好地调动和发挥了基层计生人员的作用。为了推动基层计生创先争优活动,我们继续开展创建“四好”基层协会工作,选择了5个市、县级示范点,切实开展基层示范实践活动,按要求参加了市、县达标评选活动。全县村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继续实行分类管理、绩效考评的管理方法,按照2016年全县凤凰和横江模式,该项工作正在实践中逐步形成和完善,取得了成效。

一、实施计生特殊家庭帮扶模式探索项目

根据市计生协的安排部署,县计生协会认真组织开展计生特殊家庭帮扶模式探索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及时成立项目领导小组,积极制定和出台项目实施方案,为实施项目打下了坚实的组织领导基础。实施项目是探索性工作,内容新工作量大,协会和人口计生委领导十分重视,积极向县领导汇报项目,力争政府的支持。很快,县政府下文新增预拨13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失独家庭帮扶,分管县长张志福及时组织召开项目成员单位协调会,组建计生特殊家庭志愿者服务队,明确相关单位工作职责,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落实项目工作职责的通知》,确保成员单位规范、系统履行职责和完成任务。9月份,县人口计生委牵头,制定出台了《结合“三进三解三促”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服务活动的通知》,会同成员单位开展了一次综合性帮扶活动,67户失独家庭全部建立健康档案,为他们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县财政共出资社会养老保险保费5.35万元,医疗保险保费0.864万元。人口计生委还将组织30余户有生育条件和愿望的失独家庭进行全面体检,为他们诊断和治疗再生育障碍疾病,为其支付差旅补助0.6万元,诊治费也将按省文件和方案规定标准落实到位。人社、民政、卫生等相关单位同时都在结合职能中心工作,认真有效地实施对失独家庭帮扶,据统计,民政部门已为符合条件的7名失独老人办理入住敬老院手续。

二、开展三项制度对象资格确认

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计生家庭特别扶助和二女户结扎家庭一次性奖励是众多利导项目中的大项,全面、及时和准确确认享受三项奖扶政策对象,关系到能否全面、及时和准确地传递党和国家对计生家庭的关爱。为了切实做好三项制度对象调查摸底,计生协于2016年下发文件通知,明确规范对象条件、审批程序和工作要求。在调查、审核和报批工作中,坚持原则、秉承公正,村乡专干走村串户收集初审一手资料,县级协会严格复审基础信息,县乡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园满完成了2016年度三项制度对象资格确认任务,全县共确认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443人,计生家庭特别扶助63人,2016年二女结育奖19人。

三、做好计划生育保险

计划生育保险是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的重要内容,协会办始终把该项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年初,根据年度工作部署,新开辟了村(居)计生专干保险,制订了关于开展村(居)计生专干保险工作的通知,并以县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名义下发至乡镇。通过全面调查摸底,大力宣扬保险方案和严格细致的审查审核,县辖所有村(居)计生专干324人全部参保,切实调动了基层计生人员的积极性,促进了人口计生工作的开展。计生爱心保险是常规险种,我们没有因其而丝毫懈怠,总是精心拟好通知,规范好保险对象、条件和工作要求等,在投保工作中,认真做好协调,精心汇总投保,截至9月,全县共投保7974人,县乡财政共出资保费23.922万元,实现了对象就是任务的工作目标。投保,只是保险工作的开始,它的更多任务是理赔,协会办始终注重做好爱心保险的理赔工作,经常与保险公司保持联系,督促和协调公司、对象等相关方面落实赔付案件。永阳镇一投保对象,第一和第二被保险人同时亡故,报案时资料不全,监护人到不了场,协会办和永阳计生协多方寻找,收集资料,最终于4月底完成了该案件的理赔程序,监护人最终得到了合理的赔付。截至9月底,全县共赔付案件7起,赔付金额2、6095万元。

四、落实计生子女中考加分

计划生育家庭子女中考优惠加分,是省颇具特色的一项计生利导政策,它涉及范围广,社会影响大,计划生育的导向作用举足轻重,社会普遍反应:“计生家庭光荣,子女读书也得实惠。”为了不断延伸和巩固计划生育家庭子女中考加分的正面导向作用,我们始终坚持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在办理中考加分时,认真把控每个环节,扎实做好每项内容,与县招办紧密联系,共同完成申请受理、资格确认、公示审批和优惠加分。2016年,共为306名计生家庭子女中考优惠加了10分,其中27名考生家庭受益,受益折合金额20余万元。

五、开展五类人群调查摸底

新形势下的人口计生工作,更加凸显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扶助,为了全面做好党和政府奖扶计生家庭的民生工程,及时准确地把各项奖优扶保政策落到实处,根据省市统一安排部署,2016年3至4月,我们组织开展了农村、城镇独生子女、失独、独生子女伤残和二女结扎五类家庭的调查摸底工作。针对此次调查摸底范围广,规模大、数量多和人员杂等特点,我们制定方案并下发通知,规范调查程序,提出工作要求。在实施过程中,协会办紧密与乡镇沟通,及时提供咨询,为其释惑解困,据统计,全县共调查24539户54633人,园满完成了上级部署的调查摸底工作任务,为进一步开展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奠定了扎实基础。

六、履行协会及计生奖扶相关业务

根据省市文件精神,为了不断拓宽计划生育奖扶范围,我们开展了对农村40至48周岁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的摸底调查工作,为省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增围扩容打下基础,全县共有11名对象符合条件,已上报省市计生委。年初,省人口计生委调整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取消生育间隔期限规定,让更多的符合政策生育二孩的夫妻享受奖扶待遇,我们积极配合上级的安排部署,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对历年的对象进行排查,全县共上报5名对象,有望下年他们即能享受到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生育障碍是育龄家庭常见困难,特别是独生子女和大龄独生子女,他们的困难和困惑更多,为了做好育龄群众生育障碍的服务工作,根据市人口计生委的通知精神,我们组织开展了大规模的问卷调查,全县共调查出生育障碍203户,并汇总统计出生育障碍的原因、病种和服务需求趋向,为进一步开展育龄群众生育障碍服务工作奠定了扎实基础。

第2篇:人口计生委科技工作总结

2016年县人口计生委科技工作在省、市、县人口计生委的正确指导和领导下,坚持以群众生殖健康需求为导向,很抓了计划生育特色服务;坚持以机制创新为突破口,改革了健康服务的新方法;坚持以提高技术服务能力和水平为重点,加强了技术服务网络的规范建设;积极探索出一条新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完善健康检查制度

生殖健康检查是落实孕前型管理的前提和基础,也是确保完成人口计划的关键环节,已婚育龄妇女是健康检查的主体,她们对生殖健康检查主动参与和满意程度是检验此项工作的标准,为保证计划生育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激发群众自觉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我们在管理和服务中,在全市结合生殖健康检查以乳腺癌和宫颈癌筛查为重点的计划生育服务特色服务。一是加大投入,保证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加强培训,保证普查质量,在健康检查的前期以村委会为单位开展一次全面培训。三是分级负责,保证生殖健康检查落到实处,四是做好跟踪随访服务,保证普查效果。做到对普查对象全部记录、重点筛查、跟踪随访、随时治疗、对疑难重点病例及时转诊。

二、规范服务网络

为充分体现科学规范、以人为本、亲切温馨的服务理念,突出计划生育服务特色,免费为育龄群众提供优质的孕前优生检测服务。目前我县已完成孕前优生检测2810例,远远超过市里下达指标的2650例。

今年我县严格按照省、市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规范化要求对县计划生育服务站进行了统一规划,花费了近168万元经费对服务站内外结构进行了重新布局、装修。

三、关爱生殖健康

为提高广大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水平、促进计划生育幸福家庭、构建和谐社会,我计生服务站成立了“家保中心”长期随时为育龄妇女提供生殖健康检查与服务。到目前为止已完成生殖健康检查96000例。

四、积极开展药具“十进”活动。

计划生育药具“十进”,我县今年已开展了三次,由县人口计生委组织5个上门服务工作组将药具发放到各单位、社会团体。已发放了252单位。共发放避孕套10万只,避孕药400板,外用药400板。

五、病残儿鉴定工作

今年我县上报市里病残儿鉴定29例,经市里专家鉴定为26例,鉴定率为90%,已达到市里鉴定率的标准。

六、技术人员职称工作

于6月15号完成2016年度事业单位岗位职数审核,于7月15号完成2016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申报,于7月20号完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聘任(管理人员聘任13人,技术人员聘任13人)。

七、“失独”家庭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我县的“失独”家庭计划生育技术人员有18人,目前我县已提供技术服务9人,且对每个参加检查的队象已发放了200元的补助金。

八、依法开展服务

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凭证执业,计划生育技术人员持证上岗,规范技术服务机构,完善技术服务管理,整顿技术服务队伍,做到依法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第3篇:人口计生委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一年来,我县人口计生委依法行政工作在委总支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口计生委政策法规科的精心指导下,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紧紧围绕努力完成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目标这一宗旨,积极探索新机制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圆满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依法行政工作总结如下:

1、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执法队伍素质

为把好行政执法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我委结合开展的“依法行政廉洁行政”活动,以基层文明执法活动为载体,主要做了三点工作:一是认真学习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统一办案标准和要求;二是积极听取各乡镇执法情况及案件处理情况,交流办案经验;三是强化责任,规范执法队伍,凡工作不称职或责任心不强的人员及时予以调整。

2、规范办案程序,确保办案质量

为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我县规范了计划生育案件的办理程序,实行“五个统一”:即查案程序统一、文书样式统一、装订标准统一、文书编号统一、案卷审核统一,确保案件程序合法,手续齐全,内容规范。

3、强化网络功能,实现网上办案

我县于2016年以来统一组织人员对“阳光运行系统”的使用进行培训。县、乡共投入资金22余万元为县人口计生委和19个乡镇配备了20多台打印机、扫描仪和电脑。网上办案系统的运用进一步规范了办案程序和内容。截止目前,我县已在网上办理审批行政征收案件5436起。

4、强化行政监督,规范执法行为

为了更好地规范执法行为,实行依法行政,我县制定了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公示制、计划生育错案责任追究制、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评议制等12项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制度,对行政执法人员定人定向统一管理,适时召开依法行政工作会议,警钟长鸣,经常性的开展工作;经常下乡全程监督乡级依法行政工作人员的执法过程,对他们出现的程序不合法现象及时、坚决予以纠正,绝不姑息。

2016年我县人口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认真落实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全面推进我县人口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推进人口计生部门工作法制化建设。

第4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总结

县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按照省、市人口计生委的要求,深入贯彻执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规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顺利完成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情况

全县流动人口86697人,其中流出育龄妇女35097人,其中跨省流出育龄妇女33054人,省内流出育龄妇女2043人。全县流入育龄妇女732人,其中跨省流入育龄妇女511人,省内流入育龄妇女221人。

二、切实做好流动人口信息平台反馈工作

县人口计生委将流动人口平台应用情况纳入人口计生目标年度考核,实行专人负责管理,及时准确反馈信息。每月为一个考核周期,定期对各乡镇应用流动人口平台情况进行通报。加强现居住地与户籍地之间的沟通协调,通过平台发送协查和通报,加强区域合作,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一步提高了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水平。截止目前,共接收协查信息2982条、通报信息7669条,发出协查信息1264条、通报信息390条。

三、开展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服务

各级计生干部在经常性宣传教育的基础上,在流动人口聚集地张贴墙报,发放《致流动人口一封信》等宣传材料,进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和生殖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强化宣传氛围,引导流动人员树立科学、文明的生育观念。促进流动人口婚育观念的转变。规范、完善了避孕药具、生殖健康宣传资料免费发放渠道。根据流入人口工作特点,合理安排服务时间、场所,实行错峰式服务,主动提供计划生育服务并查验流入人口婚育证明。开展一次外出返乡人员的上门访视,对返乡的已婚育龄妇女发放一份宣传资料,进行一次生殖健康检查,落实一项避孕节育措施,签订一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协议书。及时上门免费为符合条件的流出人口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努力提高办证率。全县一年来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12721本(其中在宣传活动中办理162份)。发放宣传资料16000份,磨砂水杯890只。

四、加强了工业园区流动人口的管理与服务

县人口计生委工作人员对厂矿、企业、社区进行流动人口进行调查摸底登记,将外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纳入经常性工作范围,提供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免费服务,流动育龄妇女可享受免费孕检,提供相关咨询、避孕药具等服务。通过此次摸底和调查192例流入人口,同时对他们的个案信息及时输入微机;工作人员利用节假日带B超进厂矿、企业、进社区为流动人口提供免费环孕检服务和提供免费避孕药具发放,一年来,发放宣传资料460多份,免费查环查孕186例,发放避孕药具560盒。使他们切实享受到市民化待遇和亲情化服务。

五、全县每个乡镇成立了留守儿童服务站

为贯彻落实上级的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开展社会关爱活动,切实解决“留守儿童”遇到的实际困难,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帮助“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营造关爱留守儿童的社会氛围,促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家庭幸福。全县19个乡镇均成立了留守儿童服务站,结合“六一”儿童节深入开展了走访慰问活动。县人口计生委组织干部携带书包、书籍、文具等学习用具,深入到该县梅塘镇中板村小学,走访慰问了40多名留守儿童,让她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以及社会的关心,活动中共发放书包45个、书籍90本,文具盒45只。据统计,全县在此次活动慰问人数1871人;发放书籍、学习用品等物1270份,折价54740元。

六、强化举措,便民维权,切实维护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法权益

通过多种途径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有效促进流动人口权力与义务的统一,以利益导向促进流动人口的主动配合,从而强化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工作。本着为流动人口“送温暖、送服务、送政策”的原则,积极开展“三下乡”活动,切实开展便民维权。通过“三坚持、三结合”工作措施,深入村(居)开展流动人口便民维权服务活动。坚持规范性登记和微机化管理相结合。

七、进一步巩固完善了驻外流动人口协会点服务管理工作

为落实省市要求,对县驻桂林市计划生育协会与县驻深圳市松岗镇计划生育协会开展“五好”优质示范活动,我县人口计生委以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为工作契机,不断的加强计生区域协作,扎实开展县驻外计划生育协会点“五好”优质示范活动,“五好”为组织结构好、规章制度好、档案资料好、工作开展好、群众反映好,现将活动小结如下:

1、成立了领导机构。县驻桂林市计划生育协会与县驻深圳市松岗镇计划生育协会,通过民主选举,成立了领导机构,由会长、常务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会长负责全面工作;秘书长负责协会的日常工作,并兼任计生服务员和宣传员,和计生专干共同负责计划生育服务的具体工作。

2、制定了规章制度。制定协会工作职责、协会活动制度、会员学习制度、会员联系制度,各项制度推动流动人口计生协会“制度化运作、规范化管理、亲情化服务”。

3、组织育龄妇女每年开展3次环孕检检查,和一次妇科病检查,并及时向户籍地计生办联系。

4、协助育龄群众输各种所需的计划生育证件(如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计划生育证等)。

5、对所有县籍育龄妇女应按照相关要求建立档案或名册。

6、档案资料归档,所有材料进行统一模式的归档整理,档案归案齐全完整,查询更加方便、快捷、准确。

7、开展流动人口送药具、送计生宣传资料服务活动。组织了免费送药具、送宣传资料服务活动,活动中共发放左炔诺孕酮156盒,避孕膜280盒,避孕套8箱,发放《流动人口须知》和“县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相关政策”4100多份。

协会承诺,免费为流动群众提供环情孕情服务,免费发送环孕检报告单、免费发送避孕药具,并保证提供24小时计划生育政策、生殖健康、电话咨询服务;协助流动人员争取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待以及出现的各种劳动纠纷;协助流动人员解决子女入学涉及维权等有关事宜。

县驻外计划生育协会“五好”优质示范活动,加强了老乡感情沟通,团结互助,真正为群众带来方便,为群众办了些实事,受到广大育龄群众的欢迎和好评。

第5篇:计生委宣教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上级业务部门指导下,我委领导高度重视,加大了计划生育宣传投入和力度,计划生育宣教工作取得一定成绩。

回顾今年以来的工作,主要抓了以下几方面:

一、强力推进“四园四带建设”,打造人口计生工作新亮点

为策应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吉泰走廊建设的新举措,全面推进省人口计生委提出的“个十百千”工程,进一步强化婚育新风进万家示范活动,加强县域人口文化和地域特色生育文化建设,为美丽乡村建设夯实基础,按照全市人口计生工作会议精神,我县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四园四带”建设。

(一)工作主题:充分发挥人口文化对人们生育观念和生育行为的引导作用,通过县、乡镇人口文化广场的全面建立,狠抓舆论环境,人口文化阵地,人口文化载体建设,实施人口文化建设示范项目等有力措施,推动城乡人口文化建设不断走向深入。积极创建县、乡、村三级人口文化示范基地,通过人性化、特色化的示范基地建设,带动新型人口文化形成。

(二)、建设内容:一是县级人口文化园。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加大投入,提升品位,今年财政预算40万,精心把县生态公园打造成县人口文化园,目前工作正在扫尾阶段。二是强化乡级人口文化广场建设。由县政府下文,要求各乡镇要在现有广场内嵌入式建立人口文化广场,没有广场的乡镇可把人口文化广场建到政府附近交通便利、基础设施好的新农村建设点,建设要求“高标准、永久性”,主要以“生命、婚姻、家庭”为主题,以“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谐相处为理念,做到“六有”,即广场内有人口文化广场牌子、有人口文化雕塑(2座以上)、有计生宣传标牌(包括大型的6块以上和中小型的12块以上)、有计生宣传长廊、有宣传墙、有憩息椅等。同时,各乡镇还要结合实际,借助乡镇文化广场中的路、桥、凉亭、假山等设施,打造永久性的“幸福路”、“爱心桥”、“和谐亭”等,营造浓厚的人口文化宣传氛围。县政府文件中要求,各乡镇人口文化广场要求在今年8月底前建好后并向县人口计生委申请验收,验收合格的给予2万元补助,未建立的或未申请验收的和验收不合格的乡镇年度取消计生工作评先评优资格。目前已建成19个,并于本周组织力量进行验收。三是“婚育文化美好村居”人口文化园。我县按市要求上报的10个婚育文化美好村居均要建立人口文化园。目前已建10个。四是工业园区人口文化园建设,将其建设成为基层传播人口文化的新阵地,目前在建。五是105国道线带、319国道线带、高速路口人口文化建设。在105国道线带、319国道线带沿线乡镇和高速路口、道路两旁树立计生宣传牌,利用国道和高速影响大,辐射广的特点,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二、继续大力推进婚育文化美好村居、生育文明示范乡、村和文明幸福家庭创建活动

我们按照省、市关于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策应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以转变群众婚育观念为重点,以“红、绿、古”生育文化建设为主线,创新思路,强化措施,凝聚合力,真抓实干,加强家庭人口文化建设和地域特色生育文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新农村建设和婚育新风进万家示范市建设水平,着力打造一批彰显井冈特色和延续庐陵独特风格的婚育文化美好村居,创建一批生育文明示范乡、村,培育一批计划生育文明幸福家庭,为建设开放繁荣秀美幸福新创造一个良好的人口环境。

我县明确提出了“示范引路、以点带面、逐步推进”的工作思路,要求各乡镇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契机,以乡(镇)、村(指行政村,下同)、户为创建主体,以乡(镇)、村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三好三无”、生育文明示范户为主要内容,即:乡(镇)计生政策落实好,无政策外多孩生育现象;依法行政管理好,无侵犯群众合法权益事件;孕情随访服务好,无性别选择现象。村级节育措施落实好,无政策外生育现象;村民自治开展好,无侵犯群众合法权益事件;孕情随访服务好,无性别选择现象。培育和发展生育文明示范户,即:计划生育、勤劳致富;尊老爱幼、邻里和睦;男女平等、移风易俗。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经费投入。切实加强了对“婚育文化美好村居”、“生育文明示范乡村”和“文明幸福家庭”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认真抓,职能科室具体抓。制定创建活动规划,完善相关工作制度。确保活动扎实、有效、持续地开展。

(二)加强载体建设,营造良好氛围。加强计生新闻宣传报道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我们通过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和手机等现代传媒广泛传播“婚育文化美好村居”、“生育文明示范乡村”和“幸福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成果,进一步完善和巩固“红、绿、古”生育文化建设,在全社会公示一批达标的“婚育文化美好村居”和“文明幸福家庭”,增强创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三)注重“三个坚持”,提升创建质量。一是坚持计划先行、梯度推进。根据村庄区位、人口、产业、生态、历史、文化等不同条件,因地制宜确定“婚育文化美好村居”建设地点,并将建设点放在国道、省道及高速公路边。二是坚持分类指导、力创特色。按照“红、绿、古”建设要求,形成各具特色的“一村一特”。三是坚持以人为本、群众参与。始终把和谐幸福作为创建“婚育文化美好村居”和“文明幸福家庭”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始终把调动育龄群众积极性放在首位,充分发挥他们的主体作用,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引导育龄群众主动投身“婚育文化美好村居”和“文明幸福家庭”创建活动,为人人自觉遵守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

三、拓宽宣传工作领域,加大宣传报道力度

继续巩固宣传阵地,抓好乡、村两级人口学校的培训工作,鼓励县、乡两级干部积极投稿,激发了干部的投稿积极性。目前,已上稿国家级和省部级以上稿件50余篇,(《中国人口报》7篇,其中头版3篇,其它版面4篇;《日报》9篇,其中头版7篇,其它版面2篇;《卫视新闻联播》1篇;《人口与计划生育杂志》2篇;《省计生网站》26篇;《人口》杂志2篇;《人口文化》杂志1篇;省政协网站5篇;省文明网1篇)。已上稿市级稿件10余篇,(《井冈山报》头版4篇,头版头条2篇,其它版面6篇)。县级稿件80余篇。全县上下形成了一股踊跃投稿的热潮。

四、进一步推进“关爱女孩”行动,开展“关爱女孩”阳光助学活动,加快利益导向机制建设步伐

加大了宣传力度。我们从宣传入手,着力提高全县广大群众对女性生殖保健服务的认识,为群众提供高效优质服务。开展了"三关爱"宣传月活动,在通讯、县电视台、县人民广播站、互联网开辟《三关爱》专题栏目,宣传一系列法规中有关促进妇女解放、实现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和保护母婴健康等条款;宣传"男到女家落户"、"女儿也能养老"等新风尚;曝光"两非"案例;还通过广告宣传画、标语、编排文艺节目、组织群众活动等多种形式,着力营造有利于"三关爱"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加快了利益导向机制建设步伐,对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起到了釜底抽薪的作用。

积极开展了“关爱女孩”阳光助学活动。我县从2016年开始,把关爱女孩阳光助学作为一项民生工程和人口计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建立了“关爱女孩阳光助学专项基金”。为全县农村二女不再生育家庭女孩解决上高中难的实际困难,为她们顺利完成高中学业而接受高等教育创造条件。

“关爱女孩阳光助学”活动旨在进一步消除农村性别歧视,为女孩成长、成才提供良好的平台。不仅可以解决农村贫困二女计生家庭女孩上学的困难,而且对“关爱女孩行动”和人口计生工作深入开展起到了极大的宣传和激励作用,为在全社会形成“关爱女孩”,引导群众牢固树立男女平等观念,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营造了浓厚的氛围。

我县首先从宣传入手,以新农村建设为契机,结合“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开展,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公益广告、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的宣传作用,大力宣传“关爱女孩阳光助学”活动的意义,积极争取党政领导的重视,动员社会力量都来关注女孩的成长,伸出友爱之手,共同帮助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女孩完成高中学业。其次是严格做好“关爱女孩阳光助学”资助对象的调查摸底和资格确认工作,详细掌握资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致贫致困原因和学习情况。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女孩一经确认后要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确保资助对象准确无误。第三是县人口计生委设立了“关爱女孩阳光助学”专项经费每年22万元,并严格执行项目经费安排,确保专款专用。同时组织动员机关单位、社会团体、国营、私营企业及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关爱女孩阳光助学”活动,伸出援助之手,踊跃为女孩捐资助学,采取“一对一”或“几对一”的形式进行助学。按照每个资助对象在就读高中期间每学年1000元、直至高中毕业的标准,在资助经费发放的过程中,严格按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采取“一卡通”、“面对面”等形式,在监察部门的配合下,指定专人发放,确保资助金发放到每一个资助对象手上。营造浓厚的关爱女孩氛围,使女孩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激励受助女孩努力学习,以优异成绩回报社会。

2016年,我县通过“关爱女孩阳光助学”活动,又资助了84名农村二女不再生育家庭女孩完成高中学业。

一年来,我县宣传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上级期望还有距离,今后还要加倍努力,在宣传形式上、新闻报道上、干部队伍建设上取得更大的突破。

第6篇:人口计生委爱国卫生工作总结

为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的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的工作要求,根据吉县爱卫办、创卫办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委工作实际,现制订如下爱国卫生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2016年,我委爱国卫生工作围绕净化美化环境、控制病媒生物、预防和减少疾病、增进机关干职健康为目标,确保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县城,认真开展健康教育、除“四害”活动,推动爱国卫生工作深入发展,以优异成绩争创国家卫生县城。

二、全力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活动

积极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活动。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创卫工作机构、制度,把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确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认真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以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为契机,明确工作职责。以春、秋季公共卫生周和爱国卫生月活动为抓手,消除卫生间、食堂等地点的卫生死角,铲除病媒生物孳生地。清洁工必须做到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加强督查和检查,努力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工作环境。推动爱国卫生运动持续深入开展。

四、开展除“四害”工作

结合创建国家卫生县城行动,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进一步完善卫生基础设施和除“四害”设施,消除“四害”孳生地。贯彻执行“治本为主,标本兼治”的科学除“四害”方针,坚持环境整治与药物消杀相结合,认真组织开展春、秋季统一灭鼠和夏、秋季灭蚊、蝇、蟑螂活动。通过综合防制,鼠、蚊、蝇和蟑螂等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控制“四害”密度不超过国家规定标准,使全体机关干职及家属获益。

五、开展健康教育工作

(一)组织机关干职收听收看县电台、县报、宣传栏等宣传媒介的健康教育内容,认真组织各种卫生宣传日、宣传周活动,定期组织开展健康教育知识讲座,定期出宣传栏,广泛传播健康信息,普及健康知识。充分利用县下发的《县居民健康教育知识读本》,推动机关健康教育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积极开展控烟工作。推进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禁烟。认真组织世界无烟日活动等控烟宣传活动,加强对吸烟和被动吸烟危害的宣传,努力营造全体干职支持控烟的良好氛围。

2016区人口计生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
2016年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第九篇

区人口计生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

**年度,我局的依法行政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人口计生委的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作为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健康发展的关键着力点,按照依法行政的总体要求,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各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始终把依法行政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来抓。今年以来,结合两区合并的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是及时调整了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为局依法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如何推进人口计生依法行政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二是严格落实依法行政考核机制,根据两区的考核办法存在的区别,重新修订了人口计生年度目标考核责任书,将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列入对责任部门、街道和驻区单位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考核管理中,严格实行“一票否决”。三是加快部门职能转变,推进两区执法工作融合,健全和规范行政执法规章制度。为了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办证难、盖章多、程序繁琐等问题,我局认真贯彻和执行国家、省、市关于简化和规范计划生育证件办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全面梳理两区行政执法工作的有关事项,重新修订了各类行政执法工作的流程和制度,建立并落实了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等一系列制度,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执法机制逐步健全。

二、强化执法队伍建设

针对个别行政执法人员业务水平与执法工作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对新出台的一些法律法规理解掌握不够熟练准确,学习不够深入细致等现实情况,我局采取多种措施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在两局合并后,结合人员调整把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同志充实到行政执法一线工作岗位上。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区行政执法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认真总结近三年来行政执法工作的实绩,在全局范围内积极开展自查自纠,认真组织全局同志参加行政执法业务知识培训,对执法过程中常用的法律法规逐条进行解读学习,尤其是涉及面比较广的企业退休职工一次性奖励的有关政策。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岗前培训制度,做到持证上岗。加强对基层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今年以来先后组织各条口的业务培训近50场,培训街道、社区计生工作人员近3000人次,打牢了基层人口计生行政执法的基础,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三、依法行使职权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程序和规范。一年来,在再生育申请的审批过程中始终坚持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制度,共审批符合再生育一个孩子条件的申请415例,在审批过程中认真履行执法程序,并按照执法文书的制作要求做好案卷的归档备案工作;为7000余名独生子女父母发放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对500多本失效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及时进行了注销;对35例有违法生育行为的当事人依法进行了查处,共征收社会抚养费100万元,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征收所得全部上缴财政专项账户;联合卫生部门加大对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的查处力度,查处“两非”案件1起,为群众开具引产证明500余件次。二是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落实省、市关于提高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标准的通知精神,积极向区财政部门协调增加预算,确保党和政府的惠民措施及时落到老百姓手中。今年以来,共为57个人发放计划生育公益金12元,为1705个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发放特别扶助金705万元,对12个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发放扶助金**元,为6696名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退休职工完成了登记、审核和一次性奖励金的发放工作,共发放一次性奖励金**万元,协调工商、国税、地税、人社等多部门对160余家无经营无税收的特殊企业进行认定,妥善解决了这部分企业的近9000多名职工的问题。三是推进综合治理加强统筹协调,全面落实“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推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和服务均等化。按照“信息互通,管理互补,服务互动”的要求,强化区域协作和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审验、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10万余份,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同》6000余份,提供孕环情监测并出具孕环情检验报告单6000余份。积极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商贸区人口服务管理站”被命名为市首批“人口服务管理示范站”,打造了“1865创意科技产业园人口服务管理站”;结合春节、清明以及**等节日、纪念日,开展流动人口广场宣传、流动人口子女夏令营等活动30余场。

四、落实权力阳光运行机制

一是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在网站及时更新了机构职能、法律法规、执法程序、工作流程等有关信息,方便群众及时了解人口计生相关政策;积极开展诚信阳光计生活动,推进计划生育村(居)务公开,各社区、街道通过宣传栏、宣传折页、一次性告知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广泛宣传计划生育办事流程等知识,提高了群众的政策知晓率。畅通了监督渠道,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二是实施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制度,梳理和完成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确认、行政征收和非许可类审批等五大类十三个权力事项的公开信息、流程图。与区法制办、阳关办加强沟通,积极推进权力阳光系统运行,规范再生育审批网上运行程序,理顺区局、街道计生办的职责,提高了系统的操作性。到目前为止,全系统统一使用更新过的权力阳光系统,局各岗位和各街道全部启用新的系统用户,再生育一个孩子的审批事项已经逐步并轨,并实现网上办理,做到了网上网下同步运行。1-10月份,原秦淮区共受理再生育申请129例,全部上网并办结;1-4月份,原白下区共受理再生育申请96例,全部上网并办结。三是以社会抚养费征收、再生育审批、病残儿鉴定等权力行使为重点,深入查找依法行政岗位责任风险点,及时完善岗位制约和预防机制。

五、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加强信访工作,保障群众合法权益。认真贯彻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八项纪律”,完善投诉处置机制,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信访工作效率和质量。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依法、及时、就地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对上访群众耐心做好思想疏导教育工作,依法保障信访群众的合法权益,对信访的群众做到有问必答,耐心细致,不回避,不推诿。积极维护和承办“12356”阳光计生热线和“12345”政府呼叫热线系统的信访工作,及时、周到的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信访工作人员态度热情、处理到位、反馈及时,获得了群众的肯定,满意度一直名列前茅。结合省、市信访工作条例要求,建立健全区、街、居三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计生信访工作网络,严把信访第一道关口、为信访群众搞好服务,确保信访渠道畅通无阻,把大部分信访案件及时化解在萌芽状态。今年以来,共受理群众计划生育来信来访1380件次,其中电话访次,来人访次,电子访次,结案率100%,未发生重大的信访案件。

存在的问题和难点:

在贯彻落实人口计生法律法规,严格依法行政的同时,我们也明显感觉到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还存在诸多的问题。一是基层执法人员业务素养参差不齐;二是部分群众法制观念淡薄,只强调权利,不讲义务,违法超生现象还时有发生。三是社会抚养费的征收难。

下一步工作打算:

**年,我局将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重点,创新思路,努力提升全体计生干部依法行政工作水平,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对部门、街道及驻区单位的目标责任制考核中。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按照权力阳光系统的要求做好行政审批工作,做好行政执法案件文书的规范化工作。

2、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理论和执法业务的培训,切实转变执法理念,使之正确把握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提高执法水平,全面理解“合法行政、合理行政、诚实守信、高效便民、程序正当、权责统一”深刻内涵,树立服务观念,促进效能建设,服务于发展。

3、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宣传教育。加强对国家、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规范依法规范行政行为,全方位、多角度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将依法行政工作推向新的高度。

4、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发挥纪检、法制部门对局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审查等制度,认真开展执法检查,高度重视依法行政考核检查,抓好考核检查成果的运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深刻分析原因,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年**月**日

(编辑:新新)

  • ·2016年计划生育宣传工作总结(2016-11-15)
  • ·2016年计划生育协会工作总结(2016-11-15)
  • ·2016年计划生育基层指导科工作总结(2016-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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