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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培训方案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11-19    阅读:

法律法规学习计划
法律法规培训方案 第一篇

2011年度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学习计划

各部门:

为了加强员工们的法律意识,更好的保障员工们的身心健康,使公司员工更好的懂法、守法,实现安监局对公司安全生产的要求,特制定本学习培训计划。 一、 学习培训的目的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越来越高,对安全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然而公司的很多员工对于自身权益的保障和违反的法律法规的后果还不是很清楚,因此是非有必要对适合我公司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进行详细的培训。通过学习培训有利于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规范员工的操作,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安全生产,进一步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 二、 组织领导

公司的培训由专职安全员具体组织负责,制定培训的计划。各个班组和部门在定期召开的生产例会上必须要有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内容,并做好相关的记录。由站长对各个班组和部门的学习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同班长的绩效直接挂钩。 三、 学习培训只要内容

公司结合自身情况,对我公司人员主要进行如下安全法律法规、标准的学习和培训: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等 四、 学习培训形式

由于我公司目前部门划分较小,企业规模人数还较少,因此,对于日常的学习以班组为单位在定期召开的工作例会上进行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发放到车间和各部门的负责人,同时在制定公司级培训计划时,必须详尽的考虑对法律法规、标准的学习,具体由安全生产管理科负责,体现在公司的培训计划上。 五、 学习培训要求

以车间为单位的学习小组每次学习法律法规、标准的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公司级的培训活动中对法律法规、标准的学习培训不得少于一个学时。站长负责对班组进行抽查和监督,对公司级的学习、培训要记录在案。同时各位员工还应该在空余时间加强自学,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

附:部门班组学习计划

二〇一一年一月三日

部门和班组法律、法规学习计划

医院法律法规培训实施方案
法律法规培训方案 第二篇

红旗医院

法律法规全员教育培训实施方案

为保障医院正常执业活动,不断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改善医疗服务,提高运行绩效,促进医院的健康和可持续性发展;同时也本着对患者负责、对医护人员本人负责、对医院负责的原则,2015年要对全院全员进行法律法规教育的培训。具体培训内容及实施措施如下:

培训内容:《卫生法律法规汇编》,其中医生以《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务人员行为规范》、《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分级标准》、《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为主要学习内容;护士以《护士管理办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为主要学习内容;药剂师以《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细则》、《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处方管理办法》为主要学习内容。 培训对象:全员

培训时间:2015年1月至12月

培训形式:以科室自学为主要形式

实施方法:院办室定期下发法律法规复习题,使全员有重点学习内容,不定期抽检、登记,并对查出的问题进行通报整改。

考试考核:按每年对全员进行2次考试,笔试为主;对考试不合格人员,按照医院有关规定进行奖罚。

培训目标:相关人员培训率达到100%,抽查相关人员知晓率达到95%

二○一五年一月四日

2011年法律法规培训方案
法律法规培训方案 第三篇

2011年法律法规培训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员工法律、法规工作力度推进行业法制工作有序开展。现将第一季度培训安排如下:

一、 培训目的:【法律法规培训方案】

1、 不断提高全体专卖人员法律、法规的素质;

2、 加强对员工的教育与强化培训,打造高素质团队;

二、 培训主要内容:

《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与《烟草专卖体系文件》。

三、 培训方式:自培。

四、 培训对象:专卖办及稽查全体人员。

五、 培训师资:专卖办主任:X。

六、 培训人数:X人。

七、 培训时间:X年X月X日(星期五),上午9:00—下午5:00。

八、 培训费用:X元。

九、 课时:8课时。

十、 培训地点:县局公司四楼会议室。

十一、 培训课程:《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烟草专卖体系文件》。 十二、 评估方式:自评。

X

二0一一年三月十一日

关于举办法律法规、体系文件学习培训

的通知

专卖办、稽查大队:

按照年度培训计划的安排,经县局同意,定于3月18日举办对《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与《烟草专卖体系文件》的学习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职能部门按此通知安排人员准时参会。

一、 参训人员:

专卖办全体、稽查大队全体。

二、 培训内容:

《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与《烟草专卖体系文件》。

三、 培训时间:X月X日(星期五),上午9:00-下午5:00时, 培训结束进行笔试,学习成绩将纳入年度综合考核。

四、 培训地点:县局四楼会议室

五、 本次学习培训费为X元。

X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专卖办

X年X月X日

关于2011年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实施方案
法律法规培训方案 第四篇

关于2012年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全体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促进食品药品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局执法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政府《关于2012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计划的通知》,结合“六五”普法工作目标任务,加强食品药品执法的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业务水平,努力打造一支素质高、业务精、能力强的执法队伍。

二、学习培训内容

(一)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关于加强法制政府建设的意见》。

(二)行政法基本知识以及《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常用法律知识及相关司法解释。

(三)食品药品执法基础常识、执法技巧及《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食品常用法律知识和其他与执法相关的法律法规。

(四)《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药品常用法律知识和其他与执法相关的法律法规。

(五)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

(六)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的制作及归档管理等。

(七)规范性文件的制定、通告、协议书及便民提示的拟定等内容。

三、培训形式

(一)坚持自学。以个人能够熟悉及熟练运用为目标,抓紧抓好对食品药品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以《行政处罚法》、《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安排好个人学习。

(二)各科室组织。以科室、大队自行组织、自学为主的形式,了解并掌握国务院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意见、市政府关于依法治县、法制建设的工作思路及“六五”普法工作的目标任务,全面加强我局法制建设。

【法律法规培训方案】

(三)执法培训。由法制科组织,局领导及大队领导、科室负责人参加授课,讲解相关执法知识、执法行为、执法技巧,以此提高执法效果。

(四)集中授课。定期邀请部分法律专家专题授课,讲解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五)座谈交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科室负责人及稽查大队针对执法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工作经验、执法案例以及队伍建设中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讨论,加强沟通、相互交流、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六)定期考试。针对学习及培训情况,结合执法工作实际,定期组织集中闭卷考试或开卷考试,以此提高学习培训效果。

四、具体要求

1、加强日常学习和法律法规培训是提高执法效能、推进食品药品执法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有效途径和重要保障,各科室、稽查大队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充分利用各种机会,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大张旗鼓的开展学习培训活动,在局上下营造讲学习、爱学习、都学习的浓厚氛围,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风气,全力打造“书香机关”品牌。

2、各科室、稽查大队要制定学习计划,合理安排学习时间,确保学习质量,要建立个人学习笔记和学习档案,法制科将定期对各科室、稽查大队的学习情况进行抽查或检查,对敷衍了事、弄虚作假和学习记录不全的科室、稽查大队,将根据考核酌情扣分。

3、各科室、稽查大队要结合县政府关于2012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六五”普法工作的目标任务,在日常执法工

作中加强对食品药品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切实形成人人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社会氛围。

【法律法规培训方案】

二〇一二年三月九日

2014年度法律法规培训计划
法律法规培训方案 第五篇

2014年度法律法规培训计划

为了加强我院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更好规范我院的诊疗活动,也能使全院职工更好的懂法、守法,切实保障医疗安全,不断提升我院的医疗质量。现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年度的法律法规培训计划。

一、培训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员工的法律法制意识,提高法制管理能力和水平,构建“平安医院”“爱婴医院”,为医院的总体运行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因此有必要对适合我院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进行详细的培训。通过学习培训有利于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规范员工的操作,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法律法规培训方案】

二、组织领导

各部门应及时了解以自身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的更新与调整,由医务科具全面组织负责培训与传达工作,制定培训的计划。培训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等内容由相应部门负责人进行整理及准备。除全员性质的培训外,科内学习与培训由科室负责人组织开展,各科室负责人或科护士长对各个科室和部门的学习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三、培训主要内容

医院结合自身情况,对我院人员主要进行如下法律法

规、标准的学习和培训:

(一)医生以《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侵权责任法》《医务人员行为规范》、《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麻醉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抗菌素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为主要学习内容;

(二)护士以《护士管理办法》为主要学习内容;

(三)药剂师以《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处方管理办法试行》为主要学习内容。

四、学习培训形式

(一)全员集中培训,主要包括:新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相关要求;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必须全员传达的相关规定;院内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二)小范围的集中讲座,如医师人员、护理人员、药剂人员等,主要包括具有岗位针对性的一类法律法规培训学习。

(三)科室内部自行培训,为最有效深入的学习形式。由科主任负责进行,内容主要为将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与日常工作的结合,利于医务人员更好的落实与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

(四)岗前培训,将法律法规加入岗前培训内容,真正使普法覆盖全院,消除新职业的法律盲点,持续保障医疗质量,杜绝医务人员违法违纪行为。

五、培训要求

医院每年必须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两次以上地全员性质培训学习,此外,对于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学习的相关规定必须由医务科组织全院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岗位培训(如医师、护理人员、药剂人员、检验人员等)的组织与实施,由医务科负责,各分管领导负检查与监督责任。对于院务会议要求传达的或与科室相关的新法规、新标准及要求,由各科主任对本科室人员进行培训传达。对院级的培训、学习要记录在案。同时各科室负责人还应主动督促本科室人员在空余时间加强自学,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

霍城县江苏医院医务科 2014年1月26日

2016干部法律法规及业务学习工作方案
法律法规培训方案 第六篇

为全面提升全局干部队伍能力素质,进一步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统筹性和科学性,根据区、地工商局干部学习教育培训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自治区党委八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地委扩大会议和全区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大局,结合“六五”普法和干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以提高监管执法能力为重点,以组织需求、岗位需求、干部需求为导向,全面加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管理知识和执法办案技能的培训,落实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战略任务,充分发挥干部教育培训在建设学习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中的引领推动作用,努力造就一支政治上过硬、业务上过硬、作风上过硬的高素质、专业化工商行政管理干部队伍,为落实“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学习教育培训内容

(一)法律法规学习。全面加强法律法规基础知识和依法行政培训,把新出台的法律和规范性文件及运用法律手段研究解决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作为重要学习培训内容,除学习常用法律法规外,重点学习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新《公司法》、新《广告法》、新《行政诉讼法》、《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规定》、《自治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暂行办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自治区手机及关联产品市场监督管理办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着力提高广大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加快推进法治工商建设。

(二)相关技能学习。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突出抓好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重点的推动科学发展能力培训,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为重点的促进社会和谐能力培训,努力培养守信念、重品行、有本事的高素质基层干部队伍。重点加强对反不正当竞争执法、食品安全、注册登记制度改革、信息化建设等领域的培训。推动广大干部认真学习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新知识、新技能,提高广大干部履职尽责的实际工作能力和探索创新能力。

(三)行为规范。重点学习《公务员法》、《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国家工商总局六项禁令》和党风廉政相关规定、《公务礼仪》等,树立工商干部的良好形象。

三、学习教育培训的方式

总体上实行“一季一考”制度,坚持集中与分散、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原则,统筹兼顾、分层分类开展培训。

在坚持周五集中培训和自主学习的基础上,各部门要充分发挥中层干部能力强、经验足、资历深、办法多的优势,有计划地组织业务科长、所长走上讲台为大家授课,传授业务工作方法、经验体会、讲授基本知识和技能、组织开展教育。每名业务科长每年至少要走上讲台上两次课为全局干部进行培训,各工商所所长负责本工商所内容干部日常培训,各业务科(所)长要提前做好授课准备,授课内容要丰富、信息量大、思想性和操作性要强,更主要的是结合本局工作实际、业务工作需要的实际备课(如执法办案过程总结的好经验、处理问题的好办法、如何规避容易发生的问题、如何提高执法、监管和服务质量、典型案例分析等),切忌从网上下载、照抄照搬内容空洞的文章、讲稿去应付。凡外出学习、考察人员,学习、考察结束后,都要上交一篇学习体会或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汇报交流。同时,各业务科室要根据工作实际,适时开展“岗位能手”评比活动,切实提高干部队伍工作效能和工作水平。

四、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确保业务教育培训学习取得实效。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纪检室),负责业务学习的组织协调、集中学习、阶段培训、考试方案拟定等工作。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紧密配合,形成合力,圆满完成全年教育培训任务,对不按规定履行教育培训职责的单位或部门,要责令限期整改,并给予通报批评。

(二)立足实际,注重实效。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分类指导的原则,结合基层工作的实际和履行岗位职责的需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认真开展集中培训和自学,着力提高干部综合素质和能力。同时,要针对阶段性工作和执法办案的重点,及时组织相应的法律法规和业务技能培训,确保教育培训工作取得实效。

(三)健全制度,狠抓落实。要严格执行学习制度,学习培训做到经常化、规范化。建立健全学习档案,如实记录干部职工学习考勤、学习笔记、考试等情况,并与年度考核、评先选优、职务晋升等相结合,严禁走过场,流于形式。周五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个人自学每周不少于6小时,每季度记学习笔记字数不少于5000字,全年不少于20000字,且各部门负责人要按季度对所属干部学习笔记审核签字,科所长的学习笔记由分管领导审核签字。

(四)统筹安排,相互促进。要坚持将学习培训与业务工作相结合,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两促进,确保学习时间、人员、内容和效果“四落实”。

2015法律法规培训计划
法律法规培训方案 第七篇

第1篇:2015年法律法规学习培训计划

各股、室、所、队、12315中心:

为加强我局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水平,提高法律意识,增强依法行政能力,今年我局将继续开展法律法规的学习,具体安排如下:

各股、室、所、队、中心利用每月第三个星期五的下午,自行组织学习法律法规,做好学习记录,学习内容安排如下:

1-2月:学习《个体工商户条例》、《个体工商户验照办法》。

组织2015年第一次法制培训:目的是对2015年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规范和总结。对国家总局新的执法文书进行讲解。

3月:学习《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强制法》。

4月:学习《四川省合同监督条例》。

5月:《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

6月: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

7月: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四川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

8月: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9月:学习《食品安全法》。

10月: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

组织2015年案件交叉检查,并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组织2015年法制第二次培训。

11月: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

12月: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请做好学习记录,将纳入年终目标考核。【法律法规培训方案】

第2篇:阜南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5年度法律法规培训计划

为加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适应城市管理执法不断发展的新形势,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学习培训计划。

一、指导思想

【法律法规培训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基本方略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县政府加快推进依法行政的部署,加强城管执法的法律法规知识学习,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进一步提升城管执法形象,努力建设一支公正、廉洁、高效、文明的城管执法队伍。

二、工作目标

(一)城管法制教育深入开展,实现普法教育的规范化、制度化,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显著提高,形成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良好氛围。

(二)行政执法人员全年法律法规学习培训不少于15天(包括日常工作中的自学、讲座、案件研讨和集中培训时间),全体执法人员受训覆盖面达100%。

(三)各级领导干部法律素质、业务能力、执法效能进一步提高,法治理念、服务意识、履责能力进一步增强,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做到公正、规范、文明。

三、工作任务

(一)认真抓好普法依法治理教育。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五五”普法读本、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安排好学习和辅导。

(二)举办法律文书制作讲座。

(三)举办执法队员集中培训班。根据工作需要并结合新的形势要求,组织举办针对性的集中法律法规培训,并组织相关知识考试。

(四)抓好在职自学。规定执法人员、法制工作人员的自学时间和内容;积极鼓励行政执法人员积极参加法律专业学历教育,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

(五)积极组织参加有关培训班。根据工作需要和上级有关要求,积极组织参加组织选调及本系统举办的相关培训班、进修班。

四、组织实施

(一)举办执法队员集中培训班

1、时间:每季度一次

2、内容:城管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政策等

3、参加人员: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金安、裕安执法局,开发区联合执法办行政执法人员

4、组织形式:由政策法规股牵头,局机关组织实施

(二)在职自学

1、时间要求:执法队员及机关工作人员每月自学法律法规知识时间不少于6学时;

2、学习内容:以与本职岗位相关的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及其他新知识为主;

3、学习形式:参加法律学历学位教育自考,研读法学理论教材,阅悉法律法规条文,撰写论文、调研报告、学习心得等。

(三)组织参加有关培训班

根据有关城管执法方面的培训信息,组织选派执法人员、法制工作人员参加有关培训班。同时适时组织执法人员、法制工作人员赴外市考察学习,进一步提升城管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第3篇:市政务中心制定2015年法律法规学习培训计划

为了加强市政务大厅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切实提高依法行政工作能力,提高行政执法质量,使工作人员更好地懂法、依法、守法,结合政务大厅工作实际,市政务中心制定了2015年法律法规学习培训计划。成立了专门的学习培训领导小组,由政务中心主任丑一斐任组长,副主任王新崇、市法制办驻厅法制咨询室负责人黄芳任副组长,各驻厅窗口首席代表为成员的学法领导小组,政务中心每年对学习情况进行综合考评。根据大厅的实际情况,为方便办事群众,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采用自学为主,集中培训为辅的学习方法,政务中心安排具体的学习内容,统一学习资料,人手一册。各驻厅窗口首席代表负责本窗口工作人员学习培训的监督检查,记笔记2万字,撰写心得体会2篇,每次自学时间不得少于60分钟,集中学习培训不得少于2个学时。

2014法律顾问服务方案
法律法规培训方案 第八篇

第1篇:法律顾问服务方案

重庆华华律师事务所作为一家专业型的法律服务机构,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是我们的基本服务产品,公司法律顾问的主要工作包括:

一、为公司决策者提供全方位法律支持

作为公司的决策者需要有预见性地综合的考虑企业的发展,在投融资、固定资产建设、公司法律结构的安排、项目安排等决策事务,面临着众多的法律风险,如果有了专业律师的介入,决策者的法律困惑都会迎刃而解。本所律师会给您提供最为专业的律师服务,让您在决策过程中,增加卓人一筹的智慧。

二、公司经营管理层的顾问服务

(一)为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提供法律意见

1、在公司的日常经营过程中,对内、对外都会有很多的法律文件需要起草和修改,制作法律文件是律师的专长,对于一个管理完善的公司来说,借助律师的服务,严谨的审查,无疑会起到事倍功半的作用。本所律师将根据法律顾问单位的要求,通过与相关人员的沟通在劳资管理、债权催收、单证传递和管理、商务接洽、政府交涉等向您提供及时有效的律师意见,以保证公司经营及管理的合法性,切实降低公司的法律风险,必要的时候根据公司的要求出具法律意见书或律师函。

2、为公司提供法律咨询,接受来自公司高层或普通员工有关企业运作和发展的建议并作出归类总结,对企业存在的潜在法律风险作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3、合同签约服务

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涉及大量的合同,建立公司的合同管理体系是公司稳健经营的保障。控制合同陷阱和法律风险,专业律师具有独到的专业经验,由律师对重要合同文本进行审查修改是法律顾问工作的重要职能。本所律师可以针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合同,分门别类地建立合同体系。根据公司的客户和供应商的不同,在与公司相关管理人员充分沟通的前提下,制定出可操作性且无法律风险的合同条款。在签约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可以随时安排律师参与,律师可以通过资质审查、签约见证及传递律师函等方式,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

(二)参与公司的重大经济项目谈判,为重大项目的投资、立项等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代理公司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如:经济、劳动合同起草、向债务人签发律师函、受公司的委托发表有关声明以及合同见证、企业法律意见书等法律事务。

三、代理公司进行诉讼、参加调解、和解和仲裁活动,并根据公司提供的信息就可能产生纠纷的事务做好预防或诉前的准备工作及应诉工作。

四、我所多年来面向各类单位,专项开展了劳动类专业法律服务。针对顾问单位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劳动用工法律风险控制及节约”的服务总目标,提出了一个合法的、完整、独立的服务方案。

五、法律信息供应、咨询服务

本所作为专业的法律服务中介机构,有着广泛的社会资源和涉及各领域的法律法规数据库可供利用。顾问单位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如果遇到了自己难以解决的法律问题,可以随时与顾问律师沟通、咨询、查阅相关的法律法规资料,以避免由于法律信息缺失造成的法律风险。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以及政策规定及时向顾问单位宣传、讲解。对法律顾问单位员工私人法律问题,顾问律师也将免费提供咨询。

六、法律培训服务

本所律师对公司的员工进行法律培训是本所的专长服务项目,本所具备具有丰富经验的律师为公司提供培训服务,目的在于提高公司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整体素质,使员工在经营活动过程中多一种法律思维。达到在顾问单位遵纪守法、工作敬业。

七、顾问服务方式及律师安排

为规范顾问单位常年法律顾问的工作,我们基于“为客户提供最及时的法律服务”的原则,尽职尽责地为顾问单位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本所拟按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制度安排法律顾问工作。

对于紧急法律事务的处理,我们有24小时及时联系的工作制度。除临时紧急事务外,定期工作制度作如下安排:

(一)保证顾问律师每二周与顾问单位有不少于一次的亲自上门的工作联系和沟通。主要工作内容是:

1、现场解答顾问单位所提出的各类法律咨询;

2、收集、审查顾问单位已清查出的可能或已经出现的各类情况;

3、对顾问单位需要提起诉讼及应诉的案件,及时收集齐全各类证据材料,提出办案方案;

(二)每季度定期开展法律服务工作碰头会。顾问律师与顾问单位联络员集中讨论顾问单位上阶段法律顾问工作情况。对疑难问题、案件及顾问单位提出的各项问题予以讨论解决。碰头会主要内容:

1、总结上两个月法律服务工作情况;

2、对顾问单位提出的疑难问题进行讨论;

3、制定季度法律服务工作计划

(三)年终律师顾问向顾问单位提交法律顾问工作年度总结及满意度调查。

(四)除日常性法律顾问工作以外,对于重大项目,本所将组织本所专业律师完成顾问单位委托的各类专门性法律项目。

本所及律师顾问律师对在办理顾问单位各项业务中所涉及到的相关资料,负有保密的义务。

八、顾问费用的收取

常年法律顾问费年费采取协商的方式确定,一般均在12000元以上,为让客户了解、感受我们服务的水平和态度,第一年可以在8000元—10000元之间收取常年法律顾问费,如果客户感觉不好,第二年我们不再担任法律顾问,如果客户感觉好,顾问律师值得信任,可以长期合作,第二年开始我们每年不低于12000元法律顾问费,服务内容包括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中涉及的各项非诉法律服务。当贵司涉及到诉讼、仲裁业务时,我所依据《重庆市律师服务指导性收费标准》的规定减半收费。

如果我所能够与贵公司合作,具体律师服务的内容我们视具体情况及贵公司的要求适时调整我们的服务方案及费用。

第2篇:法律顾问服务方案

一、法律顾问服务范围

第一部分 法律风险管理服务

(一)、收集与公司业务相关的法律信息和案例

为控制公司法律风险,法务应广泛收集国内外企业忽视法律法规风险、缺乏应对措施导致企业蒙受损失的案例,并至少收集与本企业相关的以下信息:

1、国内外与本企业相关的政治、法律环境;

2、影响企业的新法律法规和政策;

3、质量、安全、环保、信息安全等管理中曾发生或易发生失误的业务流程或环节;

4、员工道德操守的遵从性,以及因企业内、外部人员的道德风险致使企业遭受损失或业务控制系统失灵的因素;

5、本企业签订的重大协议和有关贸易合同;

6、本企业发生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的情况;

7、企业和竞争对手的知识产权情况。

(二)、结合公司业务,对公司法律风险进行评估、分析

1、结合公司业务流程,查找企业各业务单元、各项重要经营活动及其重要业务流程中有无法律风险,有哪些法律风险;对辨识出的法律风险及其特征进行明确的定义描述,分析和描述法律风险发生可能性的高低、法律风险发生的条件;评估法律风险对企业实现目标的影响程度、法律风险的价值等。

2、在评估多项法律风险时,应根据对法律风险发生可能性的高低和对目标影响程度的评估,绘制法律风险坐标图,对各项法律风险进行比较,初步确定对各项法律风险的管理优先顺序和策略。

3、根据不同业务特点统一确定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即企业愿意承担哪些风险,明确风险的最低限度和不能超过的最高限度,并据此确定风险的预警线及相应采取的对策。确定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要正确认识和把握风险与收益的平衡,防止和纠正忽视风险,片面追求收益而不讲条件、范围,认为风险越大、收益越高的观念和做法;同时,也要防止单纯为规避风险而放弃发展机遇。

(三)、加强风险管理防范,建立内控制度

1、建立内控岗位授权制度。对内控所涉及的各岗位明确规定授权的对象、条件、范围和额度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超越授权做出风险性决定;

2、建立内控报告制度。明确规定报告人与接受报告人,报告的时间、内容、频率、传递路线、负责处理报告的部门和人员等;

3、建立内控批准制度。对内控所涉及的重要事项,明确规定批准的程序、条件、范围和额度、必备文件以及有权批准的部门和人员及其相应责任;

4、建立内控责任制度。按照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的原则,明确规定各有关部门和业务单位、岗位、人员应负的责任和奖惩制度;

5、建立内控审计检查制度。结合内控的有关要求、方法、标准与流程,明确规定审计检查的对象、内容、方式和负责审计检查的部门等;

6、建立内控考核评价制度。具备条件的企业应把各业务单位风险管理执行情况与绩效薪酬挂钩;

7、建立重大风险预警制度。对重大风险进行持续不断的监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制定应急预案,并根据情况变化调整控制措施;

8、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大力加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形成由企业决策层主导、法律顾问提供业务保障、全体员工共同参与的法律风险责任体系;

9、建立重要岗位权力制衡制度,明确规定不相容职责的分离。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业务经办、会计记录、财产保管和稽核检查等职责。对内控所涉及的重要岗位可设置一岗双人、双职、双责,相互制约;明确该岗位的上级部门或人员对其应采取的监督措施和应负的监督责任;将该岗位作为内部审计的重点等。

第二部分 日常法律服务

(一)解答法律咨询、为合法经营提供建议。

(二)代为修改或起草各类合同,争取为聘方获得法律允许范围内的最大利益。

(三)对公司所签署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全面审查,并提出法律意见 。

(四)受聘请方的委托,为聘请方作律师见证,制作法律意见书、律师函等非诉讼法律事务。

(五)接受委托,担任聘方的代理人,参加经济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或诉讼活动,寻求纠纷的公正处理,维护聘方的合法权益。(该项内容另外收费)

(六)协助聘方清理债权债务、制定追债方案;受聘方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或诉讼,保证聘方债权的实现。(该项内容另外收费)

(七)根据聘请方需要,协助聘请方开展有关法律的宣传活动,教育员工遵纪守法,运用法律手段加强企业管理。

(八)为企业中层干部提供应知会的法律、法规及最常用的法律条款。根据聘请方需要,进行相关法律知识宣讲。

(九)为企业高层提供与其业务活动有关的经常性法律咨询,向其提供有关法律信息资料, 解释有关法律规定,为高层决策提出法律意见。

(十)及时修改、补充合同,制订出一系列公司对内、对外的标准格式合同,供公司、集团各部门参考使用。

(十一)清理出需要及时追款的合同业务,列出追款方式及时间表,确保诉讼时效、以保障公司、企业效益。

二、法律顾问服务方式:

1、提供法律咨询:

以口头解答、书面解答、网上解答、出具法律意见书、参加洽谈会、论证会等方式,就相关法律、法规、经营问题提供具体法律意见。(该项内容中涉及以律师所名义出具的法律文书如: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等另按标准优惠或协商收费)

2、代书

起草、修改各类法律事务文件及诉讼文书。

3、代理仲裁、诉讼、执行。(此项另按执业律师办案收费标准的50%--70%优惠收费):

代理公司经济、民事、行政、劳务纠纷;

代理公司仲裁案件;

代理公司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4、律师见证:(按标准优惠或协商收费)

依照法律规定对法律行为、法律文件、合同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见证。

5、审查、清理、修改、补充合同、提供标准格式合同。

6、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提供相关法律法规条款。

7、特色服务: 网上咨询,在网上解答顾问单位的问题,起草、修改各类法律事务文件及诉讼文书通过网上传输,服务快捷、高效,节约商务成本。

8、书面咨询、合同修改审核、发布法律公告等一般性事务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

9、由法律顾问定期进行客户满意度调查,改进律师工作。

三、法律顾问服务承诺:

我们的目标是:通过我们的法律服务,使您的公司在法律方面的经营风险降低到最低限度,最终走上规范化、法律化的运营轨道。

必要时,贵公司根据公司的性质、经营特点、现在的状况、亟需解决的问题、发展计划等具体情况,书面提出所需的法律服务要求,以便我们有针对性的作出更完善的解决方案。

我们与客户建立法律顾问合作关系后,不仅为客户本身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还可以应客户要求,为客户的关联公司或投资者个人提供相关法律服务。

我们会与客户协商固定的法律顾问年费,以便客户作出年度预算;一般而言,客户可根据公司的成长阶段、业务特征、营收数额、公司规模等确定可能的法律费用预算。

所有在法律顾问关系期间我们所知晓的客户情况、商业秘密、经营手段等信息,无论我们与客户是否存续法律顾问关系,我们都承担保密义务。

四、法律顾问服务收费:

(一)法律风险管理和一般日常法律顾问的法律顾问费已包括在聘用单位支付的法律顾问费用当中。

(二)对于日常法律顾问中的部分服务项目,另行收费的有:

1、重大合同或合同标的金额较大的起草、制定、参与谈判;

2、商务代理;

3、出具法律意见书;

4、出具律师函;

5、律师出面协商为聘用单位收回款项;

6、法律事务的调查取证;

7、其他经与聘用单位协商另行收费的法律事务。

(三)日常法律顾问中的部分收费服务项目标准依据《北京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协商一致后收取。

(四)涉诉案件代理需要另行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并收费,收费原则上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北京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和《北京市律师诉讼代理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试行)》规定的标准基础上协商优惠收取。

其他收费项目按协商优惠。

1、常年法律顾问:

①注册资本低于100万: 5-10万元/年;

②注册资本100--500万:10-30万元/年;

③注册资本500万以上: 30- 万元/年。

2、专项法律顾问(法律风险管理)

法律风险管理,是在对法律风险主体的自身目标、状况及其所处环境进行充分了解的基础之上,围绕企业的总目标、结合企业及所处行业的特点、企业外部因素等,采取综合、系统的手段充分利用法律所赋予的权利,以事前控制为主避免或降低企业法律风险不利后果的法律事务处理全过程。

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信息收集需耗费时间、分析、决策以及法律风险管理体系的建立等因素由双方协商收费,如果以记时方式结算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该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建立及所需总小时数,然后按每小时1000-3000元人民币之间协商收取。

【说明:法律顾问费由律师事务所收取,禁止律师个人收费】

五、聘请法律顾问程序

(一)了解常年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收费,与律师事务所以及律师进行考查性会谈;

(二)交换对企业、业务基本情况、法律顾问服务的要求;

(三)对于律师事务所提供的《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文本条款进行磋商;

(四)签订《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五)按《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约定向律师事务所支付法律顾问费;

(六)收费后被指定律师应当立即开展工作,《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七)定期举办法律讲座、研讨会等活动。

《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的期限一般为三年,第四年经协商一致后续签,也可以签订四至七年的长期法律顾问合同。

六、建议贵公司选择律师事务所或律师应当注意的问题

(一)应注重律师事务所信誉、律师的业务能力以及律师工作态度。

聘请常年法律顾问进行是一个企业长期合作战略,而不是短期行为。因此应当将重点放在考查律师事务所与律师能力方面下功夫。“术业有专攻”切忌奔律师名声去选择;不要选择什么事情都敢拍胸脯的律师;也不要选择明显低价的律师事务所或律师。

律师费用需要支付税收、事务所费用、社保费用、注册培训费用等后的余额才是律师个人劳动报酬,而前述主要费用占律师收费的50%左右甚至更高。

(二)与律师事务所及律师会谈,应当由企业老总(经营者或者管理者)参加。

企业是什么样的状况,需要处理什么样的事务,企业老总才“心知肚明”,企业内的其他员工是无法做到的。建议不要采取指派一般员工谈第一轮的做法,一般员工由于客观条件的限制(没有决策权),与律师沟通上往往事倍功半,甚至会给企业造火星成“走过路过还是错过”的结果。

第3篇:法律顾问服务方案

一、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原则

1、提供制度化的法律服务工作,促进本所与贵司的沟通和融合;

2、通过本所提供的法律服务,将贵司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时间,由事后提前到事前和事中,主要采取预防的方法,尽量减少纠纷和诉讼的发生,达到更好的解决问题的效果。

3、通过本所律师工作小组的“团队共同作业模式”,保障对贵司提供法律服务的及时性和专业性。

二、具体法律服务工作

(一)、在事前阶段本所律师将会进行如下工作:

1、协助贵司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应收债权管理制度,审查、修改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

1)、协助贵司审查、修改贵司常用的合同样本,尽力避免纠纷的发生。

2)、协助贵司建立应收债权管理制度,将追收工作程序化、制度化。

3)、协助贵司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

4)、协助贵司审查、修改合同文本,并在必要情况下参与贵司重大项目谈判,在法律方面提供决策建议。

2、协助贵司完善人事管理、劳动管理及各项规章制度建设,主要寻求在制度框架内协调劳资关系,为公司营造稳定和谐良性互动的劳资环境。

1)、协助贵司完备人事管理制度。

2)、协助贵司完备劳动管理制度,尽力避免劳资纠纷。

3)、协助贵司完备公司各项诸如安全、消防、生产等各项制度的建设。

4)、协助贵司完善解决劳资纠纷的法律程序及证据保全制度,防患于未然。

3、协助贵司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为贵司保护其知识产权提供日常性、专门性法律服务。

1)、协助贵司建立知识产权的保护体系,通过制度化的安排,对贵司的知识产权进行合理分类,并确定相应的保护方式。

2)、协助贵司完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注意寻求商业秘密与其他知识产权的合理衔接并提供相应的保护方式供贵司决策之用。

3)、为贵司的商标注册申请、各种专利如外观设计的注册申请等事项提供法律意见,并进行专项代理,审查、修改各种知识产权的许可使用合同并参加重大知识产权许可使用的谈判。

4)、律师的服务重点侧重于协助建立知识产权的制度性的、日常的保护机制。当发生侵犯贵司知识产权的事态或者出现这种可能时,律师将尽力促使事态的和平、迅速解决,并协助贵司准备证据,为随后的打击侵权行为做好一切法律准备。

5)、在日常合同的审查中,律师将特别注意与知识产权有关条款的详尽审查,避免日后发生纠纷时贵司在知识产权的维护方面处于被动地位。

6)、重点对贵司与保护知识产权有关的部门开展各类普法宣传、业务培训活动,强化相关人员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意识,风险防范意识,从而降低贵司在经营过程中的法律风险。

总之,律师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提供法律服务的原则是协助建立预防性的保护机制,把风险因素尽力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

4、根据贵司法制建设的需要,协助开展各类普法宣传、业务培训活动,增强贵司各部门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

1)、法律培训包括两种形式:

①讲座形式:按照贵司安排的时间、地点及课题,由本所指派律师为贵司全体管理人员进行专题讲座,讲解有关法律知识,包括合同法、公司法、知识产权法规等等,其特点是对公司的全体管理人员进行法律培训和普法教育。

②专题研讨会形式:根据贵司各业务部门的不同需要,按照贵司的安排,与各业务部门主管、负责人及相关领导就该部门在以往或现在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研讨,其特点是针对工作上的法律问题进行具体分析、讨论,以帮助管理人员做出决策,降低法律风险,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2)、根据贵司的要求,对贵司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及时、专业的法律咨询,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

(二)、在事中阶段本所律师将会进行如下工作:

本所律师将定期到贵司各个部门走访,与贵司各部门的中层管理人员相互认识、交流,并争取获得信任。这是因为,公司的中层管理人员在公司经营运作过程中,最先接触公司的重要工作任务,通过本所律师与其接触、交流,将法律意识潜移默化,并让其养成咨询律师的习惯。这样,就从很大程度上降低了贵司经营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在工作交流的过程,也达到本所律师与贵司中层管理干部相互的了解与信任,从而促使本所为贵司提供更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

(三)、在事后阶段本所律师将会进行如下工作:

我们认为,只有形成完备的预防机制,尽可能将纠纷在事前或事中解决,只有在穷尽各种救济手段后,诉讼或仲裁才是我们的必要选择。在诉讼或仲裁前,本所律师将对有关案件的证据、胜诉的可能性、判决或裁决执行的可能性等各问题进行分析,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供贵司参考,协助贵司做出决策。

三、对利益冲突的处理

在本所律师担任贵司常年法律顾问的过程中,如果贵司与本所另一业务单位或顾问单位发生纠纷,本所律师将会在取得贵司和对方单位同意的情况下,对贵司与对方单位的纠纷进行调解,希望能帮助贵司化解纠纷。如果调解不成功,本所律师将会向贵司及对方单位汇报,本所律师将不代表任何一方参与有关纠纷的处理,包括诉讼和仲裁,务求在利益冲突中保持中立位置,从而避免利益冲突。

四、法律顾问团队服务

为使贵司及时得到各方面专才的帮助,避免因本所律师出差或其他公事而出现时间冲突,本所特组成法律顾问小组为贵司服务,如法律顾问小组人员出差或出庭,无法应贵司要求到贵司提供法律服务(当然出现这种情况的机会很小),本所会及时调派其他律师到场为贵司服务。这样,就能从很大程度上避免时间冲突的出现,也从制度上避免了出现“顾而不问”的情况发生。

五、服务方式

本所以提供及时、高效的法律顾问服务为原则,为贵司的服务方式如下:

1、指派一相对固定的法律服务小组为贵司提供法律服务。

2、定期由本所指派顾问小组律师到贵司提供法律服务。

3、贵司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顾问小组律师到贵司进行法律事务研究。

4、贵司亦可随时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向顾问小组律师征询法律意见,或派员到本所与律师进行法律事务研究,听取律师的法律意见。

5、本所设有专门的客户服务部,负责与贵司进行制度性的沟通,及时反馈贵司的意见,以期持续改进本所的法律服务。

在服务过程中,恳请贵司提出宝贵意见,以利于本所提高和改进法律服务质量。另外,本所将非常乐意为贵司提供除上述项目外的其他全方位专业法律服务,具体事宜按具体工作议定。

第4篇:法律顾问服务方案

一、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相关行业管理规定,法律顾问周扬律师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主要事项如下:

1、以书面函件、电邮、传真、电话等形式答复公司提出的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有关的法律咨询,结合实际情况依法提出解决方案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根据公司要求,参加公司的重大决策会议,进行法律分析、风险评估、方案论证,为公司决策提供咨询意见和法律依据;

3、根据公司要求,以公司法律顾问身份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合作项目谈判,为项目提供法律依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4、根据公司要求,参与起草或审阅公司规章制度、奖惩方案、授权体系、印信管理审批制度、档案管理、合同管理、保密制度、内控制度等内部制度文件;

5、协助制订、审查或者修改公司与第三方签署的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有关的合同、协议、备忘录等法律文书;

6、接受公司委托,签署、送达或者领受第三方发给公司的法律文件;

7、应公司要求,就公司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必要时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寻求和解;

8、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相关高级管理人员讲授有关法律知识、政策辅导,提高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9、根据公司要求,协调处理公司内部纠纷;

10、应公司委托,就重大危机事件,提出紧急处置方案;必要时经决策层同意,代表公司发表律师声明,澄清事实,表明公司立场,维护公司的公众形象;

11、办理双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

12、 经公司另行委托,代表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关联公司办理专项法律事务:涉及经济、民事、劳动、行政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涉及公司 招投标、对外投资、融资、重组、购并、资产处置、上市、见证等专项法律事务;涉及专利申请、复议、确权、无效宣告、侵权赔偿、转让,商标注册申请、确权、 侵权、续展、转让,不正当竞争,商业秘密保护,技术转让,软件著作权登记、侵权赔偿、转让,特许经营等知识产权相关专业法律事务。

2015法律六进活动实施方案
法律法规培训方案 第九篇

方案一:法律六进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法律六进”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落实镇“六五”普法规划,进一步增强全镇公民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促进全镇各单位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总体要求

1、要大力开展宪法的学习宣传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努力提高公民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2、要大力开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突出宣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治安方面的基本法律原则、法律制度,努力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促进和保障社会和谐。

3、要大力抓好服务保障民生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突出宣传建设法治政府、倡导社会责任、尊重和保障公民权利,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人口与计划生育、收入分配、土地经营权流转、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维护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和社会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档案收集与整理、开发与利用等法律法规,充分体现对法律负责、对社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有机统一。

4、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宣传“法律六进”活动的进展情况和典型经验,大力宣传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取得的实效,努力营造有利于“法律六进”活动不断深入的舆论氛围。

三、主要内容

(一)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1、范围及对象:镇机关单位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纳入公务员序列的事业单位人员。

2、学习宣传的法律法规

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理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理论,和谐社会理论,宪法、重要法律法规以及与机关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参考教材:全国“六五”普法教材《公务员学法用法读本》等。

3、活动安排

(1)20xx年1月,主讲人及讲座内容:张文宏《计划生育法》学习辅导讲座活动地点:镇政府

(2)20xx年3月,主讲人及讲座内容:乐树龙《治安管理处罚法》学习讲座活动地点:镇政府

(3)20xx年7月,主讲人及讲座内容:彭万鸿 《国防法》知识学习讲座活动地点:镇政府

(二)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1、范围及对象:农村干部、农民、外出务工的农民。

2、学习宣传的法律法规

宪法、刑法、民法、物权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土地管理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婚姻法、农业法、农村合作医疗章程等与农民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参考教材:全国“六五”普法教材《农民学法用法读本》和《农村党员干部法律知识问答》、《农民进城务工法律知识问答》等。

3、活动安排

(1)20xx年3月,主讲人及讲座内容:

董新民《计划生育法知识讲座》

活动地点:柘沟村

(2)20xx年8月,主讲人及讲座内容:

徐仲林 《食品卫生安全法知识讲座》

活动地点:宋埠村

(三)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促进和谐法治社区建设

1、范围及对象:社区管理人员、社区居民、社区流动人口、社区单位。

2、学习宣传的法律法规

宪法、刑法、民法、物权法、婚姻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妇女权益保障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参考教材:全国“六五”普法教材《社区居民学法用法读本》等。

3、活动安排

(1)20xx年4月,主讲人及讲座内容:

刘建荣 《治安管理处罚法讲座》地点:东园居委会

(2)20xx年9月,主讲人及讲座内容:

董新民《计划生育法学习讲座》 地点:红旗居委会

(四)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推进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教育。

1、范围及对象:在校学生、教师、员工。

2、学习宣传的法律法规

宪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物权法等。参考教材:全国“六五”普法教材《六五普法公民读本》,全国青少年学法教材《中学生法制教育读本》、《小学生法制教育读本》等。

3、活动安排

(1)20xx年4月,主讲人及讲座内容:

李树干《青少年法律知识讲座》 地点:氾光湖小学

(2)20xx年11月,主讲人及讲座内容:

张寿卿 《法制宣传教育讲座》活动地点:韦镇小学

(五)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

1、范围及对象:镇内各类企业、企业领导层、经营管理人员、职工及农民工。

2、学习宣传的法律法规

宪法、刑法、物权法、合同法、公司法、劳动法、环境保护法、工会法、产品质量法、税收征收管理法、职业病防治法等。参考教材:全国“六五”普法教材《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读本》、《社区居民法律知识读本》、《农民进城务工法律知识问答》等。

3、活动安排

(1)20xx年4月,主讲人及讲座内容:

陈以凯 《治安法规宣传讲座》

活动地点:骏升科技公司

(2)20xx年9月,主讲人及讲座内容:

李艳军《妇女权益保障法讲座》

活动地点:银宝集团

(六)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

1、范围及对象:镇内公益性机构、公共服务机构等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未能涵盖的单位、单位管理人员、医疗卫生人员、服务人员及职工。

2、学习宣传的法律法规

宪法、刑法、民法、行政法、物权法、安全法及与本单位业务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参考教材:全国“六五”普法教材《六五普法公民读本》、《医疗卫生人员法律必读》等。

3、活动安排

(1)20xx年4月,主讲人及讲座内容:

徐仲林 《食品卫生安全法学习讲座》

活动地点:镇福利院

(2)20xx年8月,主讲人及讲座内容:

杨建东《安全法讲座》

活动地点:金氾水液化气站

四、具体要求

1、“六进”活动所进的有关单位要积极配合,认真组织本单位人员积极参加。

2、主讲人员要认真准备、精心备课,并做好现场答疑。讲稿送镇普法办存档。

3、具体时间安排由镇普法办协调商定。

方案二:塘头镇20xx年“法律六进”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教育科学发展”为主题,大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教育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学法律、用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进一步增强全镇公民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增强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观念;推进机关、单位、村、社区、学校、企业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全面提高我镇的法治化管理水平。

(二)总体要求

1.要大力开展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努力提高公民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2.要大力开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突出宣传科学发展,和谐创业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基本法律原则、法律制度,努力服务全镇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促进和保障社会和谐。

3.要大力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主题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依法维权,自觉履行义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4.要大力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努力创造符合我镇实际情况,体现时代特色的法治文化,为深入推进依法治镇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不断提高机关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1.镇直各机关要以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宗旨,使广大公务员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的观念,自觉遵守法律、忠实执行法律、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

2.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进一步发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带头示范作用。

3.加强机关公务员学法制度建设,把法律作为机关学习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培训、轮训和考核工作,增加法律知识在公务员培训中所占的比重,逐步实现机关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规范化,并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时的重要内容。

4.进一步健全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加大对机关执法水平的考核力度,把执法水平和执法效果作为“法律进机关”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使机关工作作风不断优化,服务质量不断提升。

5.开展“学法用法模范公务员”和“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创建评比活动,以创建评比活动为载体推进机关学法用法。

(二)开展“法律进村寨”活动,努力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1.加强农村法制教育队伍建设和阵地建设,结合目前开展的“法治村(社区)”活动,实现镇建立一支专(兼)职法制宣传员队伍,镇设立一个法制辅导站,每个村建立一个法律图书角,每个村民小组要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栏和其他结合农村实际的方式向农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

2.加强驻村干部、村(居)“两委”干部和村法制宣传员、人民调解员、治安信息员等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以适应我镇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工业园区建设、小城镇建设等重大项目建设的需要,要以《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物权法》、《劳动合同法》、《城乡规划法》、《人民调解法》等法律法规的重点培训内容,不断提升村“两委”干部的依法治理工作水平。

3.积极开展法制宣传资料、法制信息、法制文艺和法律服务、法律咨询进村寨活动,组织法制宣讲团(组)、法制宣传车、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深入村寨、田间、地头,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主题实践活动,使广大农民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学习法律知识。推广“旁听式”调解法,选择典型案件,组织村民旁听,并结合案件调解,向村民宣传相关的法律知识。

4.深入开展法律服务进村入户活动,进一步发挥政法机关的核心作用,定期开展针对农民群众的义务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活动,对贫困弱势的村民提供法律援助。

(三)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增强社区居民学法用法意识,促进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建设。

积极探索社区法制宣传教育途径,丰富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努力实现“五个一”:即每个社区应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橱窗,建立一个法律图书角,建立一支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立一套居民学法制度,每季度开展一次法制宣传活动。要重点进行社区管理和基层民主自治方面的法律宣传,着眼于手提高社区的自治和服务能力。

(四)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着眼于培养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养和道德情操。

1.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结合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教育广大青少年学生学法律、讲法治,知荣辱、明是非,使广大青少年学生养成学法守法的行为习惯。

2.继续推进学校法制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的“四落实”措施。政法干警要定期到学校作法制讲座,要以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浅出地讲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禁毒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有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的法律法规,同时要加强对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的专项治理,为学校的教学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3.加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建设,依托家庭、村落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五)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大力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

1.将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和民营企业主的法律学习培训纳入日常管理范围,指导并督促企业要制定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学习制度,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正确处理企业发展与维护职工权益关系,努力形成和谐的劳动关系。

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全镇企业职工的安全生产、社会保障、工会、民工管理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的法制宣传教育,建立企业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通过各种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形式,深入开展各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企业职工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能力。

3.加强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为提高企业法治化管理水平,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提供保证。

(六)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提高各单位法治化管理水平。

1.各单位要深入推进“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做到“五有”,即有组织、有计划、有教材,有阵地、有考核。

2.建立健全干部学法制度,把干部学法用法与业绩考核相结合,进一步提升干部特别是中层领导干部的依法决策,依法管理能力。

3.积极引导单位职工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定期组织职工参加法律知识培训、轮训、更新他们的法律知识,增强单位干部职工依法维权、依法履行义务、依法承担责任的意识。强化单位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依法管理。

三、工作步骤和安排

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是今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工作步骤和安排要与本年度普法计划实施同步。共划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3月10日至4月25日)。各级各部门要要根据自身工作职责,细化工作内容,制定具体可操作的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4月26日至11月15日)。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制定的实施方案,狠抓落实,做到部署及时、措施到位,收效明显。镇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法律六进”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和指导。

(三)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11月16日至11月30日)。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级各部门“法律六进”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验收,同时将该工作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对活动中成绩突出,表现优异的机关、单位、村(居)、学校、企业、单位和个人纳入年度普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同时,对在工作中推卸责任、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在全镇进行通报批评,实行诫勉谈话,并上报其主管部门,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四、活动要求

(一)建立健全领导机制。镇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与相关部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对“法律六进”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奖惩。

(二)建立科学的工作机制。“法律六进”活动要按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法律六进”活动工作,按照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大胆探索,积极实践,力戒形式主义。要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职责、量化标准,把责任落到单位、个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要坚持平时检查与集中检查相结合,自查与互查、联查相结合,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的做法,进行严格考评、兑现奖惩,起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

(三)建立完善的保障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安排好“法律六进”活动的专项经费,切实保障“法律六进”各项活动的正常开展。

方案三:鹤峰县贸促会法律六进活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鹤峰县20xx年法制建设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深入推进“六五”普法工作,为建设“四个鹤峰”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根据省、州、县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会实际,为认真开展好“法律六进”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为主题,增强权力和义务相一致的观念,推进我会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全面提高法治管理水平。

二、总体要求

1、大力开展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推进社会主义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2、要大力开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突出宣传科学发展,和谐创业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基本法律原则、法律制度,努力服务贸促事业。

3、要大力开展法制主题教育活动,教育引导贸促会全体职工依法维权,自觉履行义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坚持在领导干部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坚持中心组学法每年2次以上,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能力。加强机关干部职工学法制度建设,把法律知识纳入日常学习计划。

(二)开展“法律进农村”活动,努力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由中心工作负责人牵头,在搞好三万活动及单位帮扶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开展驻村干部法律知识培训,积极开展法制宣传资料、法律服务、法律咨询进农村活动,使广大农民在潜移默化中学习法律知识。

(三)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借助对外联络股平常为我县企业服务时机,为企业管理人员进行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为企业提供商事法律服务及纠纷调处,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

(四)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提高各股室法治管理水平。

1、各股室要深入推进“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做到“五有”,即有组织、有计划、有教材、有阵地、有考核。

2、健立健全干部学法制度,把干部学法与业绩考核相结合,进一步提升干部的依法决策,依法管理能力。

3、积极引导单位职工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定期组织职工参加法律知识培训,更新法律知识。

4、办公室通过宣传栏,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法制宣传。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是普法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工作步骤和安排要与本年度普法计划实施同步。共划分三个阶段:

1、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3月10日至4月25),各股室要根据自身工作职责,细化工作内容,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2、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4月26至11月15日)各股室要按照制定的实施方案,狠抓落实,做到部属及时、措施到位,收效明显。贸促会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法律六进”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和指导。

3、检查验收阶段(20xx年11月16日到11月30日)贸促会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将对各股室“法律六进”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验收,对活动中表现出色的股室和个人予以表彰,对推卸责任、敷衍塞责的股室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五、活动要求

1、建立健全领导机制。

2、建立科学的工作机制。

3、建立完善的保障机制。办公室和财务要安排好“法律六进”活动的专项经费,切实保障各项活动的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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