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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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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村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协议
2016年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协议书 第一篇

社区(村)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服务协议书

甲方: 社区(村)委会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村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经甲乙双方协商,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义务和权利

(一):甲方的义务

1、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计划生育政策咨询、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知识的宣传,主动为乙方提供生产生活、生育服务,切实帮助乙方解决实际困难。

2、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计划生育技术基本项目服务,使乙方知情选择一项适合自己的避孕节育措施,按要求定期组织以查环、查孕、查病为主的生殖健康服务。

3、甲方必须定期公布本村人口生育指标的安排、新生婴儿出生、人口迁入迁出、新婚夫妇结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各项奖励扶助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

(二):甲方的权利:乙方不遵守协议时,甲方有权利按照规定并协助征收社会抚养费。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具有避孕药具知情选择的权利,具有获得免费计划生育基本项目的服务,免费获得计划生育避孕药具、免费参加“三查”的权利。

2、乙方有权知道本村计划生育的相关事务。

3、乙方有权利讨论决定本村计划生育的重大事项,有权利对本村计划生育工作开展民主评议。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自觉遵守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

条例》《村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等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一旦违反,应自觉接受相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处理。

2、乙方生育第壹孩的应领取生育服务证,不再生育的可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符合再生育规定的,可依法申请生育下一孩,但必须经批准领取准生证后方能怀孕生育,如果不按照协议规定而造成生育的,一律视为计划外生育。

3、乙方生育孩子后90天内落实避孕节育措施。

4、乙方应自觉参加村组织的计划生育“三查”服务,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的,取消其享受村、社经济利益分配和相关的政策优惠,并按《陕西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条款每次进行200元的罚款。

5、乙方出现违法怀孕的,应在90天内到指定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采取补救措施,出现违法生育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乙方应按标准主动缴纳社会抚养费。

6、乙方外出前,应积极主动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按时寄回暂(居)住地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出具的孕情、环情证明。逾期不寄回的按未参加三查的情况处理。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诚信协议书
2016年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协议书 第二篇

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诚信协议书

甲方:

乙方:诚信计生小组组长

小组成员:

为充分调动广大村民参与人口计生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体现育龄群众是人口计生的主人,推动诚信计生活动的有效开展,实现群众计划生育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协议:

一、权利义务

(一)甲方承诺

1.依法生育两个女儿,在产后六个月内自觉落实结扎措施的双女户,给予一次性奖励1500元。

2、依法生育两个子女、并在产后六个月内自觉落实结扎措施的非双女户家庭,给予一次性奖励1200元。

3、农村依法生育一个男孩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元。

4、农村符合生育二孩条件,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元。

【2016年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协议书】

5、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由政府每年发放120元独生子女保健费,直到小孩年满18周岁。

6、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从该夫妇年满60周岁起按每人每年不低于72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7、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独生子女和双女结扎户,免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金。

8、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助扶助办法》(桂政发

[2007]28号)规定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独生子女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报考普通高中、中专和普通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时,按照分数线总分降20分录取;报考普通高等院校和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学校时,按照分数线总分降10分录取。

9、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国家、自治区制定的其他奖励扶助救助政策、优先优惠政策。

10、诚信计生家庭因重大疾病或重大自然灾害导致家庭困难的,有关部门优先列为特困户救助。

11、诚信计生小组成员当年没有出现违反计划生育法规政策现象的,

由当地政府给予诚信小组成员每人每年一定的物质奖励,并对诚信计生小组长给予双倍的物质奖励。

12、优先免费参加人事与劳动社会保障部门举办的再就业培训。

13、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为乙方提供免费妇科健康检查。

(二)乙方承诺

1.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自觉实行计划生育;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中所规定的各项义务,主动接受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自觉参加妇检、康检及其他的生殖健康服务。

2.结婚、生育或收养子女的,3日内向甲方申报有关情况。

3.依法生育一孩的,生育后90日内在计生工作人员的指导下,自觉落实放环措施;依法生育两个子女后,决不再生育并自觉落实避孕节育措施。

4.做到持证生育,持证怀孕后,不私自鉴定胎儿性别,不违反规定做人流引产;落实节育措施后以外怀孕或计划外怀孕的,自愿主动落实补救措施。

5.自觉遵守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如外出务工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自觉办理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主动交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自觉落实避孕节育措施,自觉接受户籍地和现居住地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

6.当诚信小组成员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出现政策外怀孕,违法生育等行为时,其他成员积极主动做好其说服劝解工作,动员其采取补救措施和落实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处罚。

乙方未履行约定义务的,违约人本人除按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依法处理外,不能享受相关优先优惠政策;诚信小组成员出现违法生育,其他成员共同承担违约责任,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并按照村规民约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二、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2年,自双方签订之日起计算,欺满后应重新签订。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诚信计生小组组长:

小组成员:

年 月 日

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协议书
2016年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协议书 第三篇

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协议书

为实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健全计划生育法制,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水平,在实行优质服务,需求选择、宣传教育中,以实现育龄群众的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为目的,与育龄妇女达成如下协议:

一、对育龄妇女进行宣传教育,指导落实避孕节育措施,提供避孕药具、节育知识。

二、建立帐卡,纳入计划生育日常管理,定期进行孕、环情检测,妇女队长按月访视,落实节育措施。

三、育龄妇女办理一孩光荣证的,享受义务工待遇。

四、育龄妇女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允许办理二胎指标,发放指标后方可怀孕。

五、为育龄妇女提供生殖健康服务,每年在参加孕情检测的育龄妇女,享受“四术”报销待遇。

六、育龄妇女积极参于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政策法规学习、宣传活动,使广大育龄群众知法、懂法,严格按照“七个不准”的要求,规范执行行为,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七、育龄群众对流动人口有宣传、服务和监督的义务,如发现计划外现象,及时反馈给村计划协会。

八、本协议书一式两份,计生协会和育龄妇女各持一份。

九、本协议自签字日期起生效。

村计生协会(盖章):_________育龄妇女(签字):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村级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同
2016年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协议书 第四篇

XXX村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协议书

甲方: 村村民委员会

乙方: 户主

为调动广大村民参与人口和计划生育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体现育龄群众是人口和计划生育的主人,推动诚信计生活动的有效开展,实现群众计划生育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协议:

一、权利义务

(一)甲方承诺

1、依法兑现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省、市制定的奖励扶助及优先优惠政策。

2、依法生育两个子女,顺产后两个月内或剖宫产后六个月内自觉落实女扎措施的二女户给予一次性奖励500元,非二女户给予一次性奖励 200元。

3、依法生育子女,顺产后3个月内或剖宫产后六个月内自觉按要求落实上环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元。

4、只生育一个小孩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在小孩年满14周岁前由政府每年发放240元独生子女保健费。

5、符合国家和省级规定条件的农村居民中的独生子女父母或者生育两个女孩的父母,达到国家和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年龄时,由人民政府发给奖励扶助金。

6、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集体经济收益、征地补偿费时,对独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额,在划分宅基地、扶持生产、介绍就业等方面,对独生子女家庭给予照顾。对已领取独生子女证和二女结扎户的对象,由村上出资购买一份计划生育意外伤害险。

7、甲方每年至少组织乙方参加4次免费孕检和1次生殖健康检查,免费发放避孕药具,定期为乙方提供孕情、孕期保健服务,做好术后、生育后回访。

8、为计生对象提供免费优质服务。免费办理《一孩生育证》、《再生育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

9、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住院分娩顺产的计划生育产妇(凭生育证件)在新型农合部门每例补助600元,剖宫产的凭生育证件在新型农合部门每例补助1000元,对于擅自扩大高危范围,滥用剖宫产术的费用,不在补助范围内。

(二)乙方承诺

1、积极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自觉实行计划生育;自觉遵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村规民约和本承诺书中所规定的各项义务,主动接受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自觉参加孕检、康检及其他的生殖健康服务。

2、婚姻状况改变、生育或收养子女的,10日内向甲方申报有关

情况。

3、按照规定要求,自觉(顺产3个月内或剖宫产6个月内)落实上环或结扎措施(确因身体原因并且有医院证明不能采取以上措施的,可酌情延期)。

4、按计生政策规定办理生育证件。做到禁止鉴定胎儿性别,不违反规定做人流引产;落实节育措施后政策外怀孕的,自愿主动落实补救措施。

5、自觉遵守《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如外出务工,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自觉办理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主动交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自觉落实避孕节育措施,自觉接受户籍地和现居住地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

6、如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出现政策外怀孕的,积极主动采取补救措施,出现违法生育行为的,按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7、有房屋出租的,及时督促租住人向村委会报告,对计生情况进行登记造册,积极配合甲方搞好监督管理。

二、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履行承诺义务的,乙方可提出质询和向上级举报。

2、未依法落实有关奖励与优惠规定的,对直接责任人追究责任,甲方及时整改并兑现承诺。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不履行承诺,由甲方责令改正,予以批评教育。

2、违法生育的除按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依法处理外,违法生育当事人已享受的奖励扶助优先优惠待遇收回,不再享受奖励扶助优先优惠待遇。

三、协议效力【2016年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协议书】

本协议有效期 叁 年,自双方签订之日起计算,期满后应重新签订。在协议有效期内,协议内容涉及的法律法规、政策发生修改变化的,依据合法性原则,协议双方约定自动适应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村委会(盖章)

乙方: 户主

年 月 日

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同书(一式两份)
2016年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协议书 第五篇

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同书

甲 方: 村(居)民委员会

乙 方: 育龄夫妇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为了实现人口、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推行计划生育,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列》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方、乙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向乙方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优生优育相关科普知识,负责向乙方提供计划生育宣传品。

2、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为乙方办理《生育保健服务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因故不能按时办理的,应向乙方说明理由。

3、免费向乙方提供安全有效的避孕节育技术指导、提供避孕药具及节育服务。

【2016年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协议书】

4、定期为乙方免费提供环孕情服务。及时为乙方提供产、术后随访。

5、负责与上级人口部门联系,为乙方进行病残儿、节育手术并发症鉴定提供有关服务。

6、做好有关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的兑现工作。

7、协助上级部门做好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要求甲方为其办理《生育保健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对甲方无正当理由拖延或拒不办理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2、生育子女或生育子女死亡的,应及时如实向甲方报告。

3、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的指导下,及时落实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按规定接受环孕情检查和生殖保健服务活动。

4、因务工、经商等活动异地居住30天以上的,应按要求定期寄回经现居住地县级以上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环孕情检查和证明。

5、符合生育条件妊娠而要求终止妊娠的,应当符合《甘肃省禁止非医学需

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的规定》的规定。不符合生育条件妊娠的,应当及时终止妊娠。

6、按规定享受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

7、不符合生育条件生育的,应按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二、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规定,不履行其权利和义务中的任何一项,按照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乙方可向上级部门反映进行相应的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乙方不按合同规定计划外出生的,按有关政策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如延期的应加征滞纳金,如拒不缴纳者,甲方可报告乡镇人民政府提请法院强制执行。严禁非法收养子女违者视为计划外生育,并按子女总数计孩次予以处罚。

3、乙方收留、包庇、窝藏计划外怀孕对象造成超生的,接受与违法生育户同等数额的罚款。

4、乙方违反合同规定不按合同规定期限落实节育避孕措施者,视其情节处以相应罚款。

5、乙方除上述条款以外违反本合同或计划生育政策、法规时,可视情况按照国家法律或上级政策规定作出处理。

三、争议处理办法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协商无法解决的,按法律程序处理。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2016年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协议书】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2016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情况报告
2016年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协议书 第六篇

县计生协:

根据省人口委提出的“抓典型建机制年”活动和《县人口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试点实施方案》的要求,我乡因地制宜在全乡开展了人口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试点工作,现将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1、提供组织保障,完善组织机构

我乡确定村为乡级村民自治试点。为保证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乡上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村里成立了由村党支部书记任组长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领导小组,配强配齐计划生育专职干部,具体负责村计划生育日常工作,以协会评估认定工作为基础,建立村计划生育协会网络,经常性的组织开展计划生育活动,通过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要求,选举产生了村计划生育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等人员。把热心计生公益事业,具有一定文化素质和技术特长的计划生育积极分子等吸收为新会员,壮大计生工作队伍,提高计生工作水平。

2、提供制度保证,建立各种规章制度

以村民自治和协会评估工作相结合,严格按照议事程序,在广泛征求群众和会员意见的基础上,有会员代表在会员代表大会上讨论通过了各村《计划生育协会章程》、《计划生育协会村民自治公约》、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章程》,制定了《协会工作制度》、民主参与与民主监督制度》、《会议制度》、《学习培训制度》、《活动制度》、《评比表彰制度》、《会员联系户制度》等相关制度,建立起“三册一簿”,即《协会花名册》、《特困家庭救助花名册》、《计划生育家庭提拔扶助对象花名册》和《协会活动记录簿》,完善了各种规章制度。

3、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知晓率

按照“内容温馨,书写规范、制作文雅,款式新颖,体现地方特色,突出人文关怀”的要求,创建宣传教育文化长廊一条街,更新国策墙两个,刷写标语16条,服务所联合医院在各村组开展了妇科病普查,环孕情服务,生殖保健咨询、优生优育、出生缺陷干预、发放避孕药具等服务,提升了服务所人员的技术水平,拉近了群众距离,提高群众知晓率。

4、强化人员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组织全乡、村、组计划生育干部进行系统的业务培训,通过培训,统一思想认识,使大家明确开展村民自治是计生工作的内在要求,是基层文化发展的必然趋势,通过培训,提高了干部的自身工作水平和业务素质,为实施村民自治打下坚实的基础。

2016个人计划生育承诺书
2016年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协议书 第七篇

个人计划生育承诺书

为加强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等计划生育政策,现结合烟草行业实际,签订本承诺书:

一、本人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等计划生育政策,并严格贯彻执行。

二、本人将严格执行《*****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确保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一)已婚育龄女员工每年一月、五月、九月月末前到居住地所在的街道(或县区)计生部门查环查孕,发现计划外怀孕的,必须及时落实补救措施,并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报告。部门按要求收齐查环查孕证明复印件核对无误后,统一上交所在单位计划生育办公室(以下称“计生办”)。

(二)已婚男员工每年一月、五月、九月月末前将配偶的当地计生部门查环查孕证明交部门负责人审核。部门负责人收齐后,统一将证明复印件上交单位计生办。

(三)员工在领取结婚证二个月内到单位计生办备案。

(四)员工持合法生育证明,怀孕后应将证明复印件上报部门负责人并交单位计生办备案。

三、员工在****内部工作调动的,计生责任与义务在部门间作相应调整。

四、本人将主动按当地计生部门的要求配合其管理自有房屋承租(借)人的计划生育,若出现违反计生政策的,本人负全责。

五、本人如不认真落实前述条款之规定,造成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本人自愿按规定接受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六、本承诺书壹式叁份,所在单位、所在部门、员工本人各执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部门负责人签名: 员工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计划生育协议书

为了更好的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的管理与服务,规范村组织的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行为和育龄妇女的生育行为,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山东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终止妊娠的规定》等法律法规按照《村民自治章程》《计划生育公约》规定,经甲乙双方同意,签订如下协议:

一. 甲方:乙方向甲方交纳1000元二胎计划抵押金,乙方按要求生育二胎并按时落实长效节育措施后,甲方将抵押金全部退还给乙方。

二. 乙方:1.自批生育证之日起每月25号前到镇服务站查体一次,不及时到站查体一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元。

2.怀孕后2个月乙方不及时回报甲方,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

3.生育二胎后不按照规定及时落实长效节育措施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

4.怀孕后私自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并承担取消生育计划的全部责任。

5本协议自2016年3月18日起执行。

三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发生争执,均按《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

甲方:(盖章)村书记## ##计生主任 乙方:夫## ##妻 东营村计划生育协会##年月 计划生育个人承诺书

为自觉遵守学校工作纪律和相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 在休假期间,我承诺做到:

1、 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和请销假制度,严格执行请、批假手续, 按时返校。

2、 保证休假期间与学校的通讯联系的畅通,确保不因休假影 响单位工作,保证不失控。 (联系电话:手机: 座机: 家庭住址: )

3、 保证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计划生育上站检查活动。如 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回原单位,则自愿接受组织安排的其他任何形式 的异地检查,并自愿承担相关经济费用。

4、 如因上述三条中任何一条没能做到,给学校计划生育工作 造成损失,本人将自愿接受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的劳动纪律处罚,直 至解除劳动合同,开除公职。

承诺人(签字) :

时 间: 年 月 日

计划生育承诺书

社区居委会

本人 ,身份证号码: 户籍 在 于 年 月 日与 登记结婚,属(初再)婚。我们夫妻共生育过个 子女,分别如下:

我们保证,上述情况属实,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 我们承诺,如果日后发现有虚报计划生育情况,提供虚假证明,自愿接受按《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处理。

计划生育承诺书

为切实贯彻落实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推进学校计生工作,本人对计划生育工作作出以下承诺:

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按政策生育,在规定时间内落实相关避孕节育措施,按规定参加妇检,积极配合计划生育管理;自愿接受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规定的处罚,不做胎儿性别鉴定,不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积极向上级报告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人和事,不支持、包庇、藏匿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人和事。以上内容,若有违反,本人愿承担一切责任。

承诺人:

2016年3月5日

2016计生双向承诺书
2016年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协议书 第八篇

计生双向承诺书

甲 方: 县(市、区) 乡(镇、办事处) 村(居、社区) 代 表 人:

乙 方:姓名: 身份号:

户籍所在地: 现居地:

根据国家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及我村(居、社区)村(居)民自治章程、计划生育村规民约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现承诺协议如下:

一、 甲方承诺的内容

1、 在社会待遇、经济政策、开发扶贫、农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社会保障、政策扶持、项目扶持、普惠扶持、提供服务等方面给予优先优惠优待。

2、 及时足额兑现计划生育法定奖励和各级党委、政府制定出台的奖励扶助、少生快富、优先优惠、养老保障政策。

3、在教育、医疗、入学、就业、危房改造、新农保、低保、经营项目等发面给予优先优惠优待。

4、在项目、资金、物资、技术上给予优先优惠优待。

5、在组织分配集体资产及收益、征地补偿款时,维护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向独生子女户和计划生育女儿户倾斜。

6、对生产、生活中需要办理的各种事项,符合政策的优先办理。

二、乙方承诺的内容

1、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规定按政策生育,在规定的时间内落实相关避孕节育措施,按规定参加妇检,积极配合计划生育管理。

2、教育子女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规定按政策生育,在规定的时间内落实相关避孕节育措施,按规定参加妇检,积极配合计划生育管理,不早婚早育和非婚生育。督促外出子女返乡签订诚信计生双向承诺书。

3、自愿接受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规定的处罚。

4、不违法收-养-孩-子,不代养未落实计划生育的孩子和不代管财产、代耕土地。

5、不做胎儿性别鉴定,不选择性别终止妊娠。

6、积极向村(居、社区)报告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人和事,不支持、包庇、藏匿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人和事。

三、违约责任

1、甲方不履行承诺的,乙方有权要求履行或向上级反映情况,提请对相关干部进行处理。

2、乙方不履行承诺的,自愿放弃有关政策的享受,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在办理个人业务受阻时,责任自负。甲方有权按村(居)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进行处理、有权暂停承诺的兑现,有权要求乙方对甲方损失进行补偿。

四、其他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乡(镇、办事处)备案一份。

甲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签名): 乙方签名:

诚信计生双向承诺书

甲方:xx县xx镇 xx 村

法人代表: xx-x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户籍所在地:xx镇xx村 组 现居住地: xx镇 xx 村 组 根据国家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各级党委政府对人口计生家庭的有关奖扶政策

及我村自治章程、计划生育村规民约的规定,甲方受xx镇人民政府委托与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达成诚信计生双向承诺协议,承诺内容如下:

一、甲方承诺的内容

㈠代表xx镇人民政府承诺:

1、对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的,在社会待遇、经济政策、扶贫开发、产业结构调整、社会保障、政策项目扶持、普惠政策提供服务等方面给予优惠优待。

2、及时足额兑现计划生育法规奖励和各级党委、政府制定出台的奖励扶助、少生快富、优先优惠、养老保险政策等。

3、在教育、医疗、就业、危房改造、新农保、低保、经营项目等方面给予优惠优待。

4、对生产、生活中需办理的各种事项,符合政策的优先办理。

5、提供计划生育全程优质服务。

㈡代表本村承诺:

l、在项目、资金、物质、技术上给予优先优惠优待。

2、是本村计生协会会员,落实诚信计生的育龄夫妇在发展种植业规模达20亩以上的项目,一个给100元的扶助金。

3、是本村计生协会会员,发展养猪年出栏达50头以上的,一次性给予100元的扶助金。

4、是本村计生协会会员,发展养鸡、鸭、鹅均年出栏达800只以上的,一次性给予100元的扶助金。

5、凡持有效生育证生育一孩、二孩在及时率内(一孩90天内上环,是剖腹产的210内上环;二孩90天内绝育)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安排车辆接送。)

6、是本村计生协会会员并按期缴纳会费的诚信计生家庭:会员本人或其子女考上大学的(本科指二本以上) ,本科奖励100元,重点大学奖励200元,研究生奖励300元;是农村“两户”子女的,本科奖励200元,重点大学奖励300元,研究生奖励500元。

7、诚信计生夫妇计划外怀孕,主动落实人流、引产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国家惠农惠民政策。

8、是本村计生协会会员并按期缴纳会费的诚信计生家庭,其家庭成员晚婚晚育的(男方26周岁,女方24周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国家惠农惠民政策。

9、凡是违约户一律不得享受低保和季节性缺粮救济等国家惠农惠民政策。

10、会员每户每年自觉按时交纳会费10元。必须是入会家庭才能享受上述承诺。

二、乙方承诺的内容

1、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按政策生育,按规定落实长效(一孩上环、二孩绝育)

避孕措施,按时参加妇捡,积极主动接受计划生育管理,配合计划生育工作。

2、教育子女不早婚早育和非婚生育,督促子女返乡签订诚信计生双向承诺书。

3、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和本村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规定的自愿接受处罚。

4、不违法收养子女,不代养未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家庭的子女和不代管财产、不代耕土地。

5、不做非医学需要的性胎儿性别鉴定,不做非医学需要的人工终止妊娠,不谎报出生婴儿性别,不谎报婴儿死亡,不弃婴,不溺婴。

6、积极向村镇报告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人和事,不支持、包庇、藏匿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人和事。

养费。

8、本人或子女违反《村规民约》的,自愿放弃低保和享受惠民政策的权利。

三、违约追究

l、甲方不履行承诺的,乙方有权要求或向上级反映,要求对相关干部进行责任追究。

2、乙方不履行承诺的,违约责任自负,并自觉接受违约追究。甲方有权按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进行处理。

3、本承诺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2016年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协议书】

法定代表人: 乙方(签名手印):

2016年 月 日 2016年 月 日 7、本人及子女政策外怀孕的并及时落实补救措施,出现政策外生育的要自觉缴纳社会抚

诚信计生双向承诺书

甲方:上塘乡 村委会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村 组 身份证号码: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各级党政对人口计生家庭的有关奖扶政策及我村群众自治章程、计划生育村规民约的规定,甲方受新州镇人民政府委托与乙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达成诚信计生双向承诺协议,承诺内容如下:

一、甲方承诺的内容

(一)、代表政府承诺的内容

1.在社会待遇、经济政策、扶贫开发、产业结构调整、社会保障、项目扶持、普惠政策、危房改造、新农保、低保、上户、入学、医疗等万面提供服务或给予优先优惠优待。

2.及时足额兑现计划生育奖励和各级党委、政府制定出台的奖励扶助、少生快富、优先优惠、养老保险政策等。

3.在组织分配集体资产及收益、征地补偿时,维护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向计生“两户”倾斜。

4..对生产、生活中需办理的各种事项,符合政策的优先办理。

5.为计划生育家庭维权,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

6.提供计划生育全程优质服务。

(二)本村承诺的内容

凡本村计生协会会员按规定缴纳会费的可享受以下待遇:

(1)对政策内生育的计生协会会员,村协会组织产后访视并送上一套宝宝服和60个鸡蛋;

(2)政策内生育二孩并按期落实绝育手术的会员户,村报销落实手术的往返车费及伙食费;一次性补助100元。

(3)会员及家属死亡时,村计生协会组织送花圈并到场祭悼及补助100元慰问金;

(4)会员子女考取专科大学的,奖励100元,考取本科以上的,奖励2 0 0元,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会员子女考取大学的,奖励200元;考取重点大学的,奖励500元;

(5)农忙期间,家庭缺乏劳动力生产困难的会员户,由协会组织人员无偿帮助农活,所发生的伙食费用由协会开支。

二、乙方承诺的内容

1.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按政策生育,在规定时间内落实相关避孕节育措施,按时参加妇检,积极配合计划生育管理。

2.教育子女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按政策生育.在规定时间内落实相关避孕节育措施,按时参加妇检,积极配合计划生育管理,不早婚早育和非婚生育,督促外出子女返乡签订《诚信计生双向承诺书》。子女外出生育的,督促其返乡兑现相关避孕节育措施。子女早婚的自愿接受处罚;子女早育的,自愿交纳社会抚养费;子女应落实相关避孕节育措施而未落实流出的,自愿接受处罚。

3.违反《村规民约》自愿接受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一切处罚。 4.不违反收-养-孩-子,不代养未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家庭的孩子和不为其代管财产、代耕土地。 5.不做胎儿性别鉴定、不选择性别终止妊娠, 6、积极向村民委员会报告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人和事,不支持、包庇、藏匿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人和事。

7、本人或子女违反《村规民约》的,自愿放弃低保和享受惠民政策的权利。

三、违约责任

1、甲方不履行承诺的,乙方有权要求履行或向上级反映情况,提请对相关干部进行处理。

2、乙方不履行承诺的,甲方有权暂缓兑现各种优先优惠政策。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乡备案一份。

本承诺书从2016年 月 日起生效,若因法律政策调整,承诺内容可适时进行修改。

甲方: 村村委会(公章) 乙方签名:

村计生协会代表:

XX村(居)诚信计生双向承诺书

甲方: 村(居、社区)民委员会、 村(居、社区)计划生育协会

乙方: 村(居、社区) 组 、 夫妻 户籍所在乡(镇、街道) 现居住地址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村(居)计划生育村规民约,甲方与乙方在遵守

平等、自愿原则的条件下,达成下列计生双向承诺,并提请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于 年 月 日:

一、甲方承诺: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乙方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政策,将在社会待遇、经济政策、扶贫

开发、农业发展、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普惠政策、子女入学等方面享受以下各项优先优惠政策:

(1)、符合国家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条件的农村夫妻,年满60周岁后按人年均不低

于1200元发放奖扶金,直至亡故为止;

(2)、农村独生子女户女孩考生和二女绝育户考生,在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报考省内院

校时给予加10分的照顾,参加全省中考时给予加10分的照顾。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录取高等专科以上学校的农村独生女户和二女绝育户考生一次性奖励5000元以上

(3)、农村符合少生快富条件放弃政策内二孩生育独生女户家庭一次性奖励6000元,

独生子户家庭一次性奖励4000元。

(4)、农村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家庭(落实上环术)和计划生育

二女家庭(落实绝育术),从落实避孕节育手术的次年起,夫妻双方每人每年享受领取不低于300元的节育奖励金,直至年满60周岁与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对接为止。

(5)、特别扶助。避孕节育手术后遗症经依法鉴定为三等及以上残疾者,每年领取不

低于2000元的特别扶助金;独生子女死亡的,一次性发放抚慰金30000元;独生子女伤残经依法鉴定为三级及以上者,一次性发放抚慰金20000元;独生子女伤残经依法鉴定为4级及以下的,一次性发放抚慰金10000元。

(6)、农村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绝育户已享受低保的家庭成员,在其享受基本保障金的

基础上,按照不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20%增发。

(7)、农村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绝育户夫妻及子女每年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金由

政府帮缴,医疗费用在享受正常减免的基础上,增加减免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的50%;

(8)、农村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绝育户夫妻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的,各级政府每年补助缴纳养老保险基金不低于70元,年满60周岁后每月享受领取养老金不低于120元。

(9)、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基本项目;负责提供避孕节育和优生优育知识宣传、咨询等服务,开展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活动。

2、积极向上级政府申报参加双向承诺对象执行计划生育获得的奖项,促成上级政府及时兑现各项奖励金;

3、组织分配集体资产、收益及落实征地补偿款时,坚决维护参加计划生育双向承诺家庭的合法权益,向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结扎户倾斜;

4、及时组织群众解决农村参加双向承诺的计划生育家庭,在生产、生活中所产生的单家单家独户难以解决的困难和问题;

5、农村依法办理采伐指标、宅基地审批等各项事务时,同等条件下优先为参加计生双向承诺并遵守诚信的家庭办理。

二、乙方承诺:

1、家庭成员积极参加本村(居、社区)组织开展的计划生育宣传学习、履约执约等活动,认真学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用法律法规指导婚育行为。

2、家庭成员须达到法定婚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后依法办理婚姻登记,申请办领《一孩生殖保健服务证》后开始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生育第一个子女后90天内女方到计生站依法落实上环手术;依法符合申请再生育子女的,申请批准并办领《二孩计划生育证》后,开始申请取环、怀孕、生育第二个子女,生育第二个子女后90天内夫妻双方到县计生站体检,体格健康、适宜一方依法落实绝育(结扎)手术;按照规定落实上环或结扎措施后意外怀孕的,主动及时到县计生站落实人流、引产措施。

3、家庭成员夫妻经申请批准怀孕后,不做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如出现孕情不明原因消失或婴儿不知去向的,自愿扣抵本户生育指标。

4、家庭成员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按政策安排生育时间和生育子女数,积极配合计划生育管理,不早婚和非婚生育,不违法生育,督促外出成员返乡签订《诚信计生双向合同》,有外出生育行为的,督促其落实相应的上环、结扎措施,有非婚生育或违法生育及违法收养子女的,督促其向村委会的缴清违约金和向上级政府缴清社会抚养费。成员有应落实相关避孕节育措施而未落实就流出的,自愿接受处罚并尽快落实相关避孕节育措施。

5、家庭成员不为逃避计划生育家庭代养孩子、代管财产、代耕土地以及从事各类社会活动,自觉参加(乡)镇、村(居)组织的妇检活动;外出务工及从事各类经营活动的成

第2 / 3页

年育龄妇女,在外出前主动到乡(镇)计生办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妇检对象在外地期间每年不少于四次向乡(镇)、村(居)报告妇检结果。

7、家庭成员积极向村委会报告自己所知道的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人和事,不支持、不包庇、不藏匿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人和事;

8、家庭成员违反《计划生育村规民约》的,自愿接受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一切处罚,自愿放弃享受低保和其他各种惠民政策的权利。

三、违约责任

1、甲方不履行承诺的,乙方有权要求履行或向上级反映情况,属于工作不负责任造成的,提请上级对相关干部进行依法处理。

2、乙方不履行承诺的,违约责任自负,并视为自动放弃享受国家优先优惠优待政策,甲方有权组织履约,并将情况报上级政府依法处理。

四、其它

本承诺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报送乡(镇)计生办备案一份。本承诺自甲、乙双方签名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夫妻(签名):

村民委代表(签名): 男方

村计生协代表(签名): 女方

二○一二年 月 日 二○一二年 月 日

城关街道办事处诚信计生双向承诺书

城关街道办事处诚信计生双向承诺书

甲方:城关街道办事处________村(社区)

乙方:诚信计生小组组长:_________ 诚信小组成员:__________

为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人口计划生育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体现育龄群众是人口和计划生育的主人,推动诚信计生活动的有效开展,实现群众计划生育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根据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承诺:

一、权利义务

(一)、甲方承诺

1、兑现落实国家规定的特别扶助政策,确保资金足额发放到位。

2、对于农村夫妻双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从领证之日当月起子女年龄在16周岁以下的,每年发放120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

3、做好城市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的审核发放工作。

4、为乙方办理《生育登记报告单及生殖健康服务卡》、《再生育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送证上门。

5、免费为已婚育龄妇女提供生殖健康、优生优育知识、常见妇科病检查,免费为乙方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和补救措施,免费发放避孕药具,定期为乙方提供孕情、孕期保健服务,做好术后、生育后回访工作。

(二)乙方承诺

1、积极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自觉实行计划生育,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中所规定的各项义务,主动接受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自觉参加妇检、孕情、优生健康检查及其他的生殖健康服务。

2、结婚、怀孕、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应当在一个月之内告知甲方并进行登记。

3、做到按政策生育、持证生育,持证怀孕后,不做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不违反规定做人流、引产。主动落实以长效节育措施为主的避孕措施。落实节育措施后意外怀孕或计划外怀孕的,应主动落实补救措施。

4、外出务工时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自觉办理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到达现居住地后主动交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自觉接受户籍地和现居住地的计生管理服务。

5、当诚信小组成员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出现政策外怀孕、违法生育等行为时,其他成员应当积极主动做好其说服劝解工作,动员其采取补救措施和承担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处罚。

6、乙方未履行约定承诺的,按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依法处理,不能享受相关优先优惠政策;之前享受的奖励优惠待遇予以返还。

二、协议期限

本承诺书有效期2年,自双方签订之日起计算,期满后应重新签订。在协议有效期内,协议内容涉及的法律法规、政策发生修改变化,依据合法性原则,协议双方约定自动适应新的法律法规、政策法规。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城关街道办事处(盖章) 乙方:诚信计生小组组长:___________

___________村\社区(盖章) 诚信小组成员: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2016镇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总结
2016年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协议书 第九篇

镇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总结

我镇开展"双诚信、双承诺"工作以来,对农村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逐步唤起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意识,为稳步实现人口"双降"目标打下了坚持的基础,现将一年来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措施

(一)强化计生工作队伍建设,激发工作动力。一是该镇继续加强书记、镇长对计生工作的督导力度,通过听取镇计生办工作汇报,现场指导工作的方式,提高对镇、村计生专干的工作要求,时刻绷紧人口计生工作这根弦,切实履行好计生工作"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职责;二是建立和完善镇计生办、计生站、镇、村计生协会工作脉络。计生办、站加大计生工作服务力度,坚持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镇、村计生协会注重宣传引导效果,拓展协会会员群体,夯实农村诚信计生工作基础;三是根据工作实际,不断提高对计生专干业务技能培训要求,召开季度计生工作分析会,找准位置,寻求工作突破点。同时,把理论知识和工作实绩相结合、工作力度和工作态度相结合,常态化、多形式开展对计生专干的考核。

(二)全力推行"双诚信、双承诺"工作。我镇坚持把"双诚信、双承诺"工作作为计划生育工作的突破口来抓,大力推进基层民主自治,形成诚信计生的良好氛围和态势,注重诚信效果,部门协作坚持"一处守信、处处受益,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原则,坚持这一工作方法,(

二、存在的问题

在上半年的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中,我们在工作中还在存在着很多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还很依赖上级部门,自觉开展工作的意识和能力都还很欠缺;二是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活动经费没能满足工作开展需求,导致村级队伍开展工作的积极性不高;三是基层宣传力度不够深入,未能激发全体群众共同参与计划生育自治工作的热情。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上述问题,我办将在下一步工作中,将突出村民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监督,构建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的长效机制,开创计划生育工作新局面。

一是落实各项工作经费,大力宣传人口计生政策,做好政策法规咨询,并同村计生协会会员交流,分析、整理其对计生工作的建议和要求。

二是按时兑现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保障、救助、优惠事项,激发群众参与计划生育的热情和信心。

三是继续完善《基层群众自治章程》、《计划生育村规民约》,一步提升群众自我管理意识,全民参与到计划生育工作中来。

四是继续构建基层计生服务工作网络,由各村人口村长与育龄小组长把计生工作平台拓展到每家每户,掌握孕龄妇女与人口变动情况,以便进行跟进管理和服务。

镇计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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