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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局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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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物价科工作计划
物价局工作计划 第一篇

2015年物价科工作计划

2015年1月15日

为了加快医改步伐,加大医院物价管理力度,促进医疗收费项目及标准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省医疗卫生收费标准为准则,牢固树立把患者的利益放在首位的理念,创新工作,加快医改,为我院的提档升级做出贡献。

二、工作方向

全院上下迅速行动,努力打造“一二三”工程,即一个中心:以加快医改为中心;两个加强:加强作风建设,加强医院管理;三个重点:狠抓安全工作,狠抓医疗质量,狠抓人才培养。

三、工作指标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物价规定,物价标准执行率100%;及时按要求调整收费,更新比例100%。

2、指导管理本院医疗收费,定期开展培训,物价员培训率100%。

3、深入科室检查病历,核查三单一致,疏漏比例在0.1%以内,出现问题及时纠错,纠错率100%。

四、具体工作

1、建立健全物价管理机制,成立监管委员会,落实落靠 责任到人。物价科及各科室物价员要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确保医疗物价准确到位,控制各项收费,确保不留死角。

2、收费系统、显示屏、公示栏要随时调整。及时更新医疗服务项目,新增部分和各种材料要按照省文件标准精准录入。

3、医疗保险系统要准确操作,尤其是铁保系统各项名称及价格要严格录入,力保无差错。

4、每月不定期到各科室检查收费情况,查阅病历五份以上。出现问题下达整改意见通知书,相应科室立行整改,下个月抽查落实情况。

5、定期对全院物价员、复核员和跑方护士进行知识培训,确保相关知识普及到位并融会贯通。

6、各科室要定时进行自查,按照省级收费标准逐一核查,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7、设立投诉举报电话,耐心接待物价方面投诉,解答患者的疑问。确实有乱收费的要马上合理退费,让患者满意而归,努力消除各种医患矛盾。

五、合理建议

1、建立联合大检查制度。每季度院方牵头纪检、财会、护理站、物价科等部门,对各科室物价工作进行联合检查,

【物价局工作计划】

出现问题追究当事人责任,情节严重的要找科室领导谈话。

2、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对分解项目、比照项目、重复项目、变相多收费等情况坚决予以查处。

3、经常与市物价局等部门沟通,帮助并指导我院的物价工作。

4、彻底清理整顿物价,下大力气狠抓收费。针对目前个别科室收费混乱,甚至出现患者医保报销后自费部分超过其他医院的总体费用的现象,患者意见很大,社会影响很不好。院方要下决心狠抓乱收费,必要时限定病种最高结算费用,严格控制收费。

5、提高安全意识,减少医患纠纷的发生,杜绝在物价收费中出现责任事故。

物价局工作计划范文
物价局工作计划 第二篇

工作计划是行政活动中使用范围很广的重要公文,也是应用写作的一个重头戏。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各级机构,对一定时期的工作预先作出安排和打算时,都要制定工作计划,用到工作计划这种公文。工作计划实际上有许多不同种类,它们不仅有时间长短之分,而且有范围大小之别。从计划的具体分类来讲,比较长远、宏大的为规划,比较切近、具体的为安排,比较繁杂、全面的为方案,比较简明、概括的为要点,比较深入、细致的为计划,比较粗略、雏形的为设想,无论如何都是计划文种的范畴。 一、高度重视农村物价工作,努力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 1、继续全面清理整顿涉农价格和收费,努力实现价格管理透明、收费行为规范、监督检查有力、农民负担明显减轻的目标。重点抓好粮食价格检查和农电价格、农网改造收费复查,同时还要积极开展农村中小学教育、农民建房、计划生育、婚姻登记等方面的价格和收费检查,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 2、对农村中小学教育收费试行一费制,确定合理的收费标准,减轻学生负担。 3、逐步建立健全农村价格监督网络,充分发挥群众社会监督作用。 二、积极运用价格和收费政策,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1、贯彻落实对粮食收购保护价和优质优价政策,在收购期间,设立质量价格明白榜,让农民明明白白交,企业明明白白收,真正做到收购工作公开、公正,农民对产品的等级、标准、价格一目了然,保证农民公平进入流通领域。将过去事后检查改为及时跟踪检查,提前防范压等压价等违价现象的发生。 2、加强房地产价格管理,继续清理房地产开发、建设环节各项收费,规范房地产交易环节收费,激活交易市场,促进住房消费。 3、继续清理旅游服务价格及收费,打击旅游景区餐饮、服务行业暴利宰客问题,刺激旅游消费。

4、尽快落实城乡居民用活用电同网同价工作,整顿和规范农村电力市场,促进农民消费增长。

三、进一步深化价格改革,建立与国际接轨的新的价格规则,进一步完善政府定价机制,改进政府定价和收费管理。 1、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加入wto的要求,清理现行行政审批项目,除对具有垄断性、强制性、保护性、公用福利性的商品及服务价格仍由政府管理外,其他所有形成竞争的,要创造条件引入竞争,实行市场调节。 2、积极研究制定政府定价行为规范,建立政府定价集体审议制度,抓紧研究制定成本约束、定期审价、专家审价等具体规则。 3、适时调整城镇供水价格。在对自来水成本进行测算时,要严格把关,召开价格听证会,对自来水价格进行认证,及时上报省局。并以此为突破口,推动改进政府定价和收费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搞好定价项目的审核、调整工作,切实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增强区域调节职能,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四、应对入世要求,加快价格法制建设,加速转变职能。 1、要按照世贸规则和国际惯例的要求,加快价格法制建设,抓紧调查研究关于制止价格欺诈、低价倾销等方面的实施细则,积极配合国家和省研究制定关于制止价格垄断、价格歧视等方面的规定,以加强对放开价格的有效监管。 2、制定和完善规范政府定价行为和监督检查的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严格依法行政和依法治价提供制度保证。 3、成立稽查机构,对物价系统内部执收、执罚行为进行检查,坚决纠正越权定价、擅自批费和执法不规范等问题。 4、强化价格法律培训,增强物价干部的法制观念和依法行政意识。 5、加强价格信息网络建设,抓紧建立价格信息系统和实行政府定价和服务价格数据库。 6、进一步健全价格鉴证机构各项制度,规范价格认证、评估服务行为,做好涉案物品和旧机动车价格认证等事务性工作的同时,继续拓宽价格鉴证服务领域,将交通肇事车损评估真正开展起来。 7、成本调查工作要在做好常规调查、比较效益和规模效益调查的同时,逐步把调查范围扩展到重要的政府定价商品和服务项目,为完善政府定价机制,提高政府定价的科学性提供服务,还要围绕绿色食品发展战略这个中心,开展绿色食品成本调查工作,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8、加强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工作,适当调整价调基金征收范围和征收标准,减轻征收户负担。同时积极探索价调基金的使用,积极利用价调基金扶持重要副食品基地建设和绿色食品开发,使价调基金逐步参与生产领域的调节和引导,实行流通与生产领域结合,发挥价调基

金的最大效益,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服务。 五、深化对价格民心工程的认识,着力解决好群众关心、政府关注、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1、要继续以教育、药品和涉农价格和收费为重点,加强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价格、收费问题的集中治理和监督检查。 2、加强价格举报工作,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网络作用,建立健全价格举报及处理制度,认真接待群众举报和来访,努力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把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 3、继续全面推行价格公示制,做到重要的商品价格和收费建立明白榜,收费单位都要在醒目位置设立公示板,并与财政局、收费主管理部门和纠风办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在《虎林报》上进行公示,提高价格、收费透明度,促进社会监督,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切身利益。 4、加大市场价格监测力度,及时了解和掌握市场价格信息,加强对市场物价水平的分析预测,防止出现暴涨暴落,为政府调控市场价格总水平服务。 六、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着力做好创建经济发展环境工作。 1、围绕改善经济发展环境,采取联合办案和独立办案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同纪检、监察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对行政管理部门存在的自立项目、超标准收费、扩大范围等乱收费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减轻群众负担。 2、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对教育收费、药品价格、涉农、涉企收费开展专项检查,特别是药品价格偏高问题,一定要下大力气重点解决好。 3、把制止不正当价格行为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新的突破口,要以反价格欺诈为重点,严厉查处虚假标价、价格误导、质价不符等欺骗、诱导消费者和经营者的行为。 4、继续深入开展以诚实标价为主题的五个一工程活动和价格计量信得过活动,建立企业价格信用档案,完善企业价格信用等级制度。

物价局工作总结及2013工作计划
物价局工作计划 第三篇

**县物价局2012年工作总结及2013工作计划2012年,我县价格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物价局长会议和省、市物价工作会议精神及县“两会”、“三干会”会议部署,牢牢把握稳中求进总基调,以“创先争优”为动力,以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为要务,以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为重点,以规范市场价格行为为抓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价格调控监管,积极稳妥推进价格改革,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了我县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现将有关情况简要汇报如下:一、以清费减负为突破口,营造和谐价费环境1、加强源头治理,严把价费审批关。加大清费治乱力度,狠抓源头治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各项收费减免政策,取消交通部门三项收费,落实工商、税务、农业、林业等13个部门或单位免收22项收费项目,及时注销或变更收费许可证。组织人员对涉农价费进行了清理,编印《2012年度**县涉农价格与收费目录》,发放到各乡镇及相关单位,并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全年共核(换)发《收费许可证》50个。与县财政部门联合开展2011年度收费年审工作,年审收费单位50个,年审收费总金额7200万元。2、加强价格调控监管,稳妥推进价格改革。继续贯彻落实****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稳妥推进价格改革。认真做好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政策落实工作。

物价局监督工作计划
物价局工作计划 第四篇

【物价局工作计划】

物价局监督工作计划

为维护我市公平、竞争、健康、有序的市场价格秩序,保持全市经济持续协调发展,根据全国、全省物价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围绕经济工作中心任务和社会关注的价费热点难点问题,转变监管理念,拓宽监管思路,加大监管力度,创新监管方法,提高监管能力,强化服务职能,促进经济结构调整、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检查内容及范围

(一)涉农价格收费检查

3月初开始,6月底结束。重点查处化肥、农业用水、用电、农用柴油等乱加价行为和农村建房、殡葬、教育、医疗等乱收费行为,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民减负增收。【物价局工作计划】

(二)涉企收费专项检查

5月初开始,8月底结束。重点检查电力、石油、国土、建设、公安、交通、技术监督、环保、税务等部门价费政策执行情况以及各项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我市投资经营环境。

(三)涉房收费专项检查

6月初开始,7月底结束。重点检查市房地产管理局、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等涉房管理部门的收费政策执行情况及房屋开发、物业管理等经营单位的价格收费情况。

(四)教育收费检查

9月份开始,11月底结束。重点检查教育行政部门及其下属单位、高等院校、职业技术学校、九年制义务教育和高中收费执行情况。严肃查处中小学以改制为名的乱收费、强制收取服务费、违反规定收取赞助费和择校费、高级中学违规收取择校生费及重复收取学费、高等学校收取赞助费、点招费、定向费等行为。

(五)药品价格及医疗服务收费检查

10月初开始,12月份结束。重点查处政府降价、集中招标采购药品、医疗服务、医疗器械、一次性卫生材料等方面乱加价、乱收费行为。

(六)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工作

重点加强煤、电、油、运、粮食、电信、液化气、房地产等商品或服务价格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不执行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牟取暴利、价格串通等价格违法行为,提高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的深度,防范商品价格的突发性异常波动;在继续开展“百城万店诚实标价”活动的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积极推进“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加强企业物价员的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切实提高经营者价格自律意识和管理水平。

三、检查方式及要求

(一)统一安排,明确责任

根据全国、全省价格检查工作的统一部署,在配合省物价局做好下查工作的同时,加强对各县(市)区价格检查工作的指导。各级物价部门要明确责任,坚持案件三级审理制度,力促价格行政执法公正、公平。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物价局工作计划
物价局工作计划 第五篇

市物价局2011年度工作计划

"中国·合肥"门户网站 2011年11月29日

信息来源:市政府信息公开网

【字号:大 中 小】

一、2011年重点工作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也是建党90周年华诞,做好今年的各项工作,对于进一步巩固经济回升基础,推进“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11年全市价格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九届十二次会议和全国物价局长会议、全省价格工作会议精神,把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作为全年首要工作任务,围绕“促生产、畅流通、增储备、建机制、保民生”,增加调控手段,强化监管措施,认真落实价格政策,促进全市经济结构调整和全面转型,整顿规范价格秩序,稳妥推进价格改革,努力为 “十二五”价格工作开好局起好步,为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营造有利的价格环境。价格预期调控目标是:全市居民消费价格上涨4%左右。

围绕上述目标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价格宏观调控。进一步强化价格监测水平。在当前的价格监测工作基础上,结合建立起来的价格监测预警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的行业优势,更加全面准确地做好价格监测工作,完善价格预警措施,积极应对价格异动。研究制订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办法。针对目前各类商品价格普遍上涨的市场态势,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手段,加强价格宏观调控,确保重要商品价格不出现大的波动和全市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进一步完善CPI与低保联动机制。

(二)进一步服务全市经济发展。以服务皖江城市带承接转移示范区建设为抓手,积极完善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价费政策,进一步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服务收费,优化企业投资发展环境,推进招商引资,加快全市经济发展,为把合肥建设成为区域性特大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三)进一步推进价格改革进程。一是积极完善环保收费政策。进一步完善再生水、污泥焚处理价格政策;推出垃圾处理费计征新办法,

推进垃圾处理产业化。二是适时理顺出租车运营价格。开展出租车运营成本调查和成本监审,适时召开听证会,及时调整我市出租车运营价格,同步取消出租车临时加收的燃料附加费政策,疏导国产天然气价格上涨带来的出租车运营矛盾,促进出租车行业健康发展。三是贯彻落实国家电价政策。根据国家、省关于电价改革要求,严格落实国家阶梯电价政策,推进节能减排工程。四是积极拓展水、电、气、热价格延伸服务工作。

(四)进一步解决民生价费矛盾。根据社会反映强烈的普遍价费问题,着力探索解决教育、医疗、住房等涉及民生价费问题。加强民办幼儿园教育收费监管;强化医疗卫生收费监管措施;尽早推出新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加强收费管理,化解物业服务收费矛盾;对老旧小区水表出户开展调研;进一步深化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制度;进一步规范停车场收费管理;进一步规范殡葬、公墓收费行为。极力营造和谐的价费环境和生活环境,服务民生工程,构建和谐社会。

(五)进一步加强价格监督检查。一是加强价费政策落实情况检查。对出台的各类价费政策,及时跟踪检查,督促落实,查处违法收费和价格行为。二是加强涉企收费检查。三是加强重要时段市场巡查检查。四是加强重点行业检查。今年要重点加强对农产品市场价格、医药价格、教育收费、银行收费以及资源性产品价格的监管。

(六)进一步完善价格服务机制。以拓展价格公共服务为工作重点,积极打造价格服务平台。完善12358价格举报热线和12345政府热线、政民直通车、市长信箱联动机制,健全价格咨询、举报、投诉措施,切实为群众做好价格和收费政策方面的解疑答惑,化解价费矛盾。进一步加强服务中心窗口建设,提升工作效能。

二、开拓创新,不断提升价格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新时期、新形势、新任务,提出了新要求。当前,正是“十二五”开篇布局的关键时刻,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价格工作,做好今年的价格工作,任务十分艰巨。全局各部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解放思想,锐意进取,以更加扎实、有力的工作,从容应对各种挑战,不断实现各项工作新突破。

(一)审时度势,在服务大局上实现新突破。

一年来的工作实践,给了我们宝贵的经验和有益的启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改革、发展、稳定的任务和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决定了价格工作绝不是可有可无,而是日趋重要,大有可为,很多时候还是工作的“主力军”。所以,我们要更加坚定信心,始终坚持“跳出物价看物价”, 突出中心和大局意识,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开展工作。一是正确研判形势,增强机遇意识。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判

断,“今后一个时期,我国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就合肥来看,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随着中央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的力度越来越大,省委、省政府加快中心城市发展的指向十分明确,同时,合肥经济圈、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等政策叠加效应加速释放,合肥面临着新一轮的重要发展机遇。要认真贯彻市委九届十二次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都要以更加宽广的视野把握大势,珍惜机遇、抢抓机遇、用好机遇,把机遇变为一个个实实在在的建设与发展成果,坚定不移地朝着“两现代一特大”的目标迈进”。二要明确方向、找准位置。实践证明,找准定位是价格工作取得突破的关键所在,不能单纯地就价格论价格来开展工作,今年,一切价格工作要始终坚持服务科学发展为,服务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要始终将党委、政府关注的、企业需要的、群众急盼的,作为价格工作的着力点,切实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导向性、针对性。要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原则谋划工作思路,自觉地把价格工作放到党和政府的整体工作中来认识、来谋划、来部署,选准工作角度,把握好工作节奏,在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有更大作为。

(二)与时俱进,在开拓创新上实现新突破。实践证明,创新是发展的不竭动力,也是做好工作的力量源泉。刚刚闭幕的全省价格会议上,建中局长作了重要讲话,全面分析了价格形势,明确了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用了较多的篇幅,着重强调了稳定市场价格、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重要性。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输入型通货膨胀压力将逐渐增加、农产品上涨将是长期趋势,同时,上游产品价格上涨向下游传导的压力加大、工资水平的提高、生产要素价格改革等,价格形势趋于复杂多变。这都要求我们,要不断丰富新形势下价格工作的内涵,才能不断发挥价格工作的重要作用。一是重点要在思路创新、制度创新、方法创新上做文章。在创新工作思路上,要善于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勇于改变墨守成规、因循守旧的思维定势,乐于了解新情况,思考新问题,研究新对策。要坚定不移地推进价格改革,审慎稳妥,不冒进、不惧难;在创新制度上,要灵活掌握现有相关价格政策,因地制宜,形成规范有序的运作机制;在创新工作方法上,要不断创新工作方式,积极介入新的监管领域,拓展新的工作空间,不守成、不自满。要遵循创新工作方法与提高办事效率相结合、转变工作作风与提升服务质量相结合的原则,大胆实践,不断总结。二是加强调查研究。调查研究是做好工作的根本方法,也是每位价格干部必备的基本功,凡事想明白才能抓透彻,理清楚才能干实在。要紧跟形势开展调查研究,围绕今年“促生产、畅流通、增储备、建机制、保民生”的总体要求,加强对重大、敏感价格问题的调研,向党委、政府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建议。今年,全局各部门要突出重点开展调查研究,当前要重点调查如蔬菜价格波动的成因、农民种养殖比较收益变化、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变动和农村用工费用增加对农民持续增收的影响等。要俯下身子开展调查研究,坚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真正了解真实情况,发现突出问题,找出有效解决办法,使制定的政策更加符合实际,出台的措施更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

(三)强化责任,在工作落实上实现新突破。明确责任与抓好落实相辅相成,责任清,任务明,工作落实才有力度。一是首先要有好的精神状态。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不懒、不等、不拖。一个具有高度责任感的干部,会有一份执着,一种担当,珍惜手中的权力,把工作当成履职尽责的平台,主动地、兢兢业业地把事情做好。要大力倡导、培养和鼓励来自内在的工作责任感,这是做好一切工作的源动力,是一种工作境界。要强化外部的责任约束,使每位价格干部时时都能感受到责任的压力,对手中的权力心存敬畏,不敢懈怠,促使、推动其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二要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目标。将每项工作任务具体到人,具体到事。要切实加强政风和效能建设,强化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力戒空谈,力戒浮躁,踏实办事,扎实干事。要进一步完善健全考核机制,将系统内的考核和机关内部考核相结合,形成各级价格部门层级之间的纵向考核与机关各部门的内部横向考核相协调的监督考核体系,有效推进各项工作,及时发现价格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奖优罚劣,化改进措施,推进各项工作全面进展。三要形成上下联动机制。物价部门是一个综合经济管理部门,工作涉及到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的社会各个层面的利益,这一特点也决定了价格工作往往是牵一发而动全身。要借好外力,就一些事关全局性、重大的价格事项和问题,积极主动向党委、政府和上级请示汇报,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企业、群体的协调,要密切联系新闻媒体,争取支持和配合,共同为促进发展、改善民生服务;要凝聚合力,单位内部要密切搞好配合,相互支持,相互配合,提高工作效率,大家不管各自分管的工作多忙,都要一呼百应,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通过共同努力自觉维护单位整体形象,从而形成了一股强大的凝聚力、战斗力,共同开创全市价格工作的新局面。

(四)创先争优,在锻造干部队伍上实现新突破。事业发展关键在党,关键在人。 “十一五” 时期,合肥能有这样一个好局面,很重要的就在于全市上下干部队伍形成了心无旁骛抓发展、一心一意干事业的良好氛围。要不断提升价格干部队伍素养,一要切实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方法上要由被动、应急、间歇学习向主动、超前、持续学习转变;形式上要由封闭、孤立、个体学习向研究、开放、互动学习转变;内容上要由随意性、零碎性学习向增强针对性、系统性学习转变。坚持学用结合,学用相长,注重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当前,要把十七届五中全会、全国经济工作会议、全国物价局长会议、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全省物价工作会议以及市委九届十二次全委会议精神作为学习重点,采取支部专题学习活动、春季培训等多种形式,吃透精神,领会实质,进一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二要提高抓细节的能力。大政方针、工作思路确定之后,细节决定成败。实践中,措施有了,工作也干了,却往往未能实现预期效果,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在抓细节不到位。江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合肥崛起大业,也是由一项项具体工作构成,每一项工作又是由一个个具体环节组成。我们价格部门的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养成抓细节的习惯,做数字型干部,对负责的

工作底数要清、思路要清、进展情况、各个细节都要清。三要加强廉政建设。要在全系统大力弘扬勤政为民、廉洁奉公的风气,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自觉做到“慎独、慎言、慎行、慎微”。进一步完善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形成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良好氛围。

2016市物价局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
物价局工作计划 第六篇

市物价局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

一、关于2016年价格工作总结

刚刚过去的2016年,面对严峻的宏观环境形势,全市价格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稳增长、控物价、惠民生、强队伍,克难奋进,主动作为,实现了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坚持助推发展导向,服务大局实现新突破

始终把稳增长、扩内需、促转型、推发展作为全市价格工作的切入点,积极运用价格杠杆,有效提高了价格工作服务大局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一是及时出台价费扶持政策,稳定经济增长。深入开展“深化清费减负,服务企业发展年”活动,两次以市政府名义制定出台价费优惠政策,除贯彻落实国家及省统一政策外,另行减免、缓缴涉企收费62项,累计减轻企业负担近5亿元,助推了实体经济发展。会同发改、监察、财政等15个部门建立了新兴产业收费准入制度,对涉及新兴产业申办、建设、生产经营各环节的收费进行全程监控、跟踪服务,首批惠及56个重点项目,涉及投资200多亿元,国务院办公厅和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先后5次以信息形式对此进行了充分肯定。江阴市局组织开展“企业服务月”活动,加强了价费优惠政策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受到各方好评。二是努力营造放心消费环境,支持扩大内需。根据全省统一部署,积极稳妥地选择部分企业试点推行明码实价,进一步提升了商贸领域的价格诚信度,苏宁电器等47家单位被评为省价格诚信单位。崇安、南长、北塘三个区局结合各自实际,积极推进明码标价示范街创建,促进了各类市场主体的价格自律。三是大力促进资源环境改革,助推节能减排。深化排污权价格形成机制改革,会同环保等部门全面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全市共有2100多个单位或项目参加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涉及金额1.3亿多元,涉企数量和交易金额均列全省第一。会同经信等部门对11家使用节能减排设备的企业落实取消惩罚电价政策,降低了企业运营成本。发挥环渤海动力煤价格指数的指引作用,在全省率先完善了煤热价格联动机制,连续5次下调热力价格,累计减轻热力用户用汽成本12.35%。四是主动服务区域协调发展,助力“三农”建设。充分发挥成本调查的先导作用,有针对性地开展阳山水蜜桃、宜兴草莓等优势农产品成本收益调查,认真测算小麦、粳稻的亩均收益底线,引导农户科学种植。进一步扩大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在农网地区的执行范围,累计增加受益群众18万余户。宜兴市局全面开展涉农价费专项检查,锡山区局加大对“农家乐”等旅游价格的规范引导力度,滨湖区局从严核定农民安置小区的物业收费标准,有力支持了农民减负增收。

(二)坚持稳控物价导向,调控效能取得新提升

继续把稳定价格总水平作为价格工作的重中之重,采取综合措施,健全长效机制,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一是以责任分解促落实。提请市政府办公室批转实施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价格调控的工作意见》,将价格调控目标分解落实到各市(县)、区及市各相关部门。宜兴市、滨湖区、新区注重考核引导,在全市率先将物价工作列入党委政府综合目标考核范围,增强了调控稳价合力。二是以监测预警强服务。充分发挥165个采价点的作用,加强对农副产品、成品油、建材、农资等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跟踪监测,共采集各类价格数据16万余条,编发监测简报及分析文章210多篇,为上级决策提供了依据。加强地方特色商品价格监测,在省内率先创新试行“一镇一品”监测方法,选定了乳鸽、马山鸡蛋等八大类15个品种作为首批地方特色商品进行监测,每十天发布一次信息。会同发改、统计等部门着力打造太湖纸浆市场价格指数,建材、不锈钢、纸浆三大专业市场价格指数在省级价格平台发布,占全省首批发布指数个数的50%,提高了我市在专业市场中的价格话语权。三是以平价商店创品牌。坚持优化平价商店区域布局,全市平价商店网点增加至170个;扩大平价商品惠民范围,市区的平价品种由原来的蔬菜扩大到粮油肉蛋等55种农副产品,实现了从平价蔬菜店到平价农产品店的转型发展;积极争取省价格调节基金对新开办平价商店的扶持,已有1040万元专项补贴拨付到位。全市平价商店累计销售平价蔬菜7672万余公斤,惠民金额达7083万余元。四是以信息引导稳预期。加强正面宣传和引导,通过政务网站、《无锡商报》、社区公示栏及数字电视等,继续将八大类2650种民生价格信息每十天发布一次,引导市民理性消费,促进商家合理定价。江阴市局、惠山区局扎实做好“价比三家”工作,受到消费者好评。一年来,全市价格系统严控出台政府调价项目,坚持做到不领涨、不助推、不失控,全市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积极履职,协调联动,取得了良好效果。2016年,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上涨2.5%,在全省13个省辖市中与常州、南通并列第7位,物价涨幅实现了低于全国、全省和苏南五市平均涨幅的“三低于”目标。

(三)坚持关爱民生导向,惠民利民取得新进展

继续把群众呼声作为价格工作的第一信号,以疏解社会关注的教育、医疗、旅游等价格问题为重点,着力营造“四个环境”:一是规范的教育价费环境。依据成本,兼顾实际,平衡衔接了公办、民办幼儿园的收费标准;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成本定期监审,从严控制幼儿园收费标准;制定出台了《无锡市中小学伙食费管理暂行办法》。新区物价办通过开展“家长、学生满意食堂”评比活动,促进了学校伙食费的规范。二是惠民的医疗卫生环境。认真贯彻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要求,积极支持宜兴市出台了市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方案,继续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销售零差率管理,及时调整了3768个品规的最高零售价格,降幅达15%,扎实开展了医疗收费政策执行情况的督查,确保落实到位。三是活跃的旅游消费环境。围绕全市建设旅游度假胜地的要求,灵活运用价格杠杆,在灵山梵宫景区推行了指导价管理,对无锡太湖明珠欢乐园实行了“一票制”管理,支持央视无锡基地在稳定基本票价的前提下自主经营,增强了景区经营活力。继续加强节假日期间门票价格监管,贯彻落实青少年门票价格优惠政策,狠抓景区明码标价的规范,促进了景区健康发展。四是和谐的居民生活环境。切实加强政策性保障住房价格监管,扎实做好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工作,妥善处理普通住房销售价格备案,着力规范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进一步畅通价格举报投诉渠道,扎实开展涉企收费、涉农价格、教育医疗服务等价格专项检查,全市共查处价格违法行为179件,办结价格举报投诉及来信来访2097件,实行经济制裁1240万余元,有效维护了市场价格秩序和群众合法权益。

(四)坚持固本强基导向,自身建设树立新形象

积极创先争优,坚持抓队伍促业务,大力加强各项基础建设。一是强化价格法制建设。坚持“凡调必审”,先后对教育、管道燃气等11个行业的61家单位的定价成本进行了监审,累计核减不合理成本费用1.52亿元。全面推进价格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和信息公开制度,认真实施价格集体审议和执法责任追究等一系列制度,着力规范权力运行,行政复议变更和诉讼败诉继续保持“零纪录”。价格执法案件动态管理制度受到省物价局充分肯定,在全省价格系统推广。二是强化认证服务建设。有序开展各类价格鉴证评估业务,全面推进涉税涉纪财物价格认定工作,扎实抓好价格认证系统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了价格争议调解处理机制。三是强化宣传调研建设。组织开展了价格法宣传、广场咨询、在线访谈、专题调研等一系列活动,有效扩大了价格工作影响。四是强化勤政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完善市局科职干部廉政档案,每月进行廉文荐读,扎实开展文明机关、文明行业创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保证了价格队伍的廉洁高效。

二、关于2016年价格工作计划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的重要之年,也是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关键之年。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全省价格工作会议精神,今年全市价格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稳物价、促发展、惠民生、强基础”的工作主线,着力加强价格调控稳定价格总水平,着力深化价格改革推进转型升级,着力强化价格监管服务民生改善,着力优化自身建设树立队伍形象,稳中求进,开拓创新,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一)更加注重控疏结合,着力增强价格调控的工作合力

全省今年价格调控预期目标确定为3.5%左右,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明确要求将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控制在省定范围内。我们要以全面落实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为核心,多管齐下,凝心聚力,努力确保调控目标完成。一是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完善价格监测与分级预警,密切关注粮油肉禽蛋菜等重要农副产品价格动态,增强价格调控的预见性。注重地方特色价格监测体系构建,加快“一镇一品”监测方法的试行推广,定期发布地方特色商品价格信息。继续健全完善纸浆、粮油批发等专业市场价格指数,进一步提高无锡在专业市场中的价格影响力。二是推进平价商店提档升级。以平价商店建设列入全市“为民办实事”项目为契机,按照省确定的每两万城镇人口拥有一家平价商店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平价商店区域布局,巩固延伸平价经营品种,加速平价商店规模化发展,确保年内平价商店突破200家;通过农超对接、基地直供等方式,推进平价商店与市区4万亩蔬菜基地、朝阳集团83个果菜基地、15个地方特色监测品种的联合互动,加速平价商店联动化发展;制定平价商店价格监测办法,明确监测品种目录,规范平价、非平价监测点设置和价格采集行为。加大检查考核力度,完善退出机制,对不达标和不履行平价义务的平价商店,要限期整改,直至取消其资质,加速平价商店规范化发展。三是减轻农产品流通成本。按照国家发改委降低流通费用、提高流通效率综合工作方案的要求,对农产品生产流通中的水电气实行支持性价格政策,开展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专项督查,实施农贸市场价格管理办法,严格农贸市场价费管理,进一步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四是加大社会预期正面引导。通过政务网站、价格“微博”、社区公示栏及数字电视等,加大民生价格信息发布力度,加强价格政策法规的宣传推介,稳定群众心理预期。

(二)更加自觉助推发展,着力发挥价费政策的杠杆作用

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为价格工作的第一要务。一是全力营造优质价费环境。根据全市“项目建设提升年”总体要求,组织开展“价费服务进企业”和“价费优惠政策督查年”活动,以垄断型、评估型、中介型收费清理为突破口,联合发改、经信、科技等部门,对全市重大工业项目、现代服务业项目、高效农业项目等进行专题服务,拓展收费准入制度适用范围,健全收费监测预警网络,强化收费服务专项督查,不断提高价格工作对项目建设的参与度和支持度。二是稳步推进水电气价格改革。研究制定我市“十二五”水价改革规划和居住小区高层建筑二次加压供水价格政策。根据国家及省统一部署,继续做好阶梯式电价出台后的具体实施工作,努力扩大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在农网地区的执行范围。会同经信部门鼓励企业使用节能减排设备,取消惩罚电价政策,降低企业运营成本。稳妥实施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改革,探索推行居民用气阶梯式气价和联动机制。三是主动服务“两型”社会综合改革。根据全省统一部署,深化排污权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试点开征太湖流域氮氧化物排污权有偿使用收费,推进差别化环保价费政策,提高企业主动减排的积极性。加大价格政策引导力度,鼓励新能源产品进入公共设施和家庭。完善客运票价与油价浮动的联动机制,改进城市施工工地扬尘排污收费政策,逐步探索太湖流域水系生态补偿等政策,促进生态持续改善。四是积极服务旅游度假胜地建设。结合旅游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有针对性采取灵活的价格管理形式,放大灵山、鼋头渚、古运河、竹海等景点品牌效应;加强对“农家乐”价格行为的管理引导,推进旅游与商贸、娱乐等产业的融合互动;结合五大历史街区、十大古村镇等修复建设,积极推进明码标价示范街建设,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五是大力助推“三农”建设。充分发挥农本调查的网络优势,加强主要农副产品成本动态调查和预测调查,开展规模调查户与一般调查户的比较分析,为发展高效农业提供借鉴。认真落实粮食最低收购保护价和农资价格综合补贴政策,努力提高农业生产积极性。进一步加大农资价格监管力度,加强涉农价费公示情况督查,防止农民负担反弹。

【物价局工作计划】

(三)更加坚定关爱民生,着力疏解群众关注的价费矛盾

继续把群众利益作为价格工作的第一导向。一是全力整治价费热点问题。充分发挥成本监审的先导作用,加强对水电气等垄断行业和教育、医疗行业的成本监审,合理制定轨道交通票制,适时推进江阴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进一步完善养老康复机构收费管理,扎实开展危险废弃物处置收费调研,建立合理的成本分摊机制。创新试行物业服务收费与劳动力价格上涨的联动机制,强化学前教育、民办教育、驾驶培训等收费行为监管,督促相关行业严格执行中小学伙食、殡葬、供热、公交、保安等收费管理办法,努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二是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以“明码实价和价格诚信推进年”为主题,结合省价格诚信单位创建活动,妥善把握推进明码实价的范围、节奏和时机,重点指导大中型零售企业、连锁经营企业规范打折促销行为,扎实推进商业银行收费明码标价,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进一步畅通“12358”价格举报通道,扎实开展涉企、教育、医药、房地产等专项整治,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三是完善价格保障机制。落实保障性住房价格监管和优惠措施,妥善制定公租房租金标准和经济适用房价格。进一步扩大节假日期间旅游景区免费范围,创新试行困难群体低价旅游券制度,提高景区的社会效益。在各项价费调整中,继续坚持不领涨、不助推、不失控,对必须出台的政府调价项目,会同相关部门同步细化照顾低收入群体的配套措施。

(四)更加重视基础建设,着力提高价格队伍的整体素质

把基础建设作为价格工作的第一保障,着力夯实各项工作基础。一是法制建设基础。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定调价、监督检查、鉴证评估等各项规定,在各类定调价中更广泛地听取各方意见建议,更好兼顾各方利益,有效维护社会稳定。二是成本工作基础。发挥成本监审专家库作用,加强公交运营、地方优势农产品等成本收益比较分析。选择重点行业制定专项监审办法。拓宽定期成本监审范围。三是认证工作基础。全面推进涉税涉纪财物价格认定工作,努力拓展城管、质监、进出口等领域的鉴证工作,严格执行困难群众价格鉴证服务援助制度,进一步完善价格争议调解处理机制。

三、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最近,中央、省委和市委相继作出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全市价格系统要把作风建设作为关系全局的大事来抓,通过作风的改进为价格工作的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一要增强大局意识,在服务发展中改进作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是价格工作永恒的主题。要善于谋划、敢于创新、勇于担当,找准价格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狠抓工作落实,不断提高运用价格杠杆服务科学发展、解决热点问题的实效。二要增强实干意识,在关爱民生中改进作风。群众的评判是检验价格工作成效的最终标准。要深入开展“三解三促”活动,注重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大力推行“问题工作法”,多为企业办实事,勤为群众解难忧,不断增强服务民生、服务基层的自觉性。强化价格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进一步规范办事程序,简化审批环节,提高工作效率。三要增强责任意识,在勤政廉政中改进作风。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责任。积极推进价格权力阳光运行,进一步加强对价格权力运用的监督和约束,使价格系统干部职工始终做到清廉自守、用权为民,以实际行动树立价格部门服务民生福祉的良好形象。

(编辑:新新)

2016物价局年法治建设工作计划
物价局工作计划 第七篇

根据2016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为切实履行价格工作职能,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经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我局2016年法治建设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体会议精神,以争创省“法治建设示范市”为目标,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深化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推动价格法治建设工作,为全市现代化建设创造公平正义、规范有序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措施

(一)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一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解放思想,推进理念创新、工作创新和方法创新,增强管理通胀预期的紧迫感,发挥价格调节功能,提高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舆论引导等多种手段调控价格的能力,创新监管理念,丰富监管内容,为促进两个率先和科学发展作出积极贡献。二要深入推进党务政务公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确保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注重公开的深度和形式,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平台,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加强物价网站建设,依法履行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等义务,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公开范围和内容准确无误,全力打造“阳光物价”。三要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继续严格实行制定价格集体审议、制定规范性文件集体审议和价格行政处罚集体审理制度。凡是制定和调整价格、制定规范性文件、作出价格行政处罚,都要召开由审价委员会、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案件审理委员会参加的集体审议、集体审理会议,共同论证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最终按照集体审议、集体审理的意见作出价格决策,提高价格决策的科学性、公正性和透明度。

(二)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一是积极推进价格改革。深化水价改革,认真贯彻《省“十二五”水价改革意见》,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做好污水处理及再生水等价格调整工作,适时推进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制度。积极疏导油气价格矛盾,及时成品油价格调整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根据上级部署落实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深入推进居民用气阶梯式气价改革。二是做好服务民生改善工作。加强教育收费管理,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阶段收费行为,完善普通高中特色教育收费管理政策,督查中外合作办学政策执行情况,加强中小学伙食费、代办费等收费管理,跟踪落实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政策。推进医药价格改革,贯彻执行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综合改革政策;改革中医药价格管理,建立中药饮片价格动态调整机制。规范房地产价格,严格执行普通商品房明码标价规定和“一价清”制度,做好商品房销售价格申报备案工作;抓好保障性住房价格管理和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强化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管理;适时修订《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强化涉民收费规范清理,继续推进民生价格公布工作,进一步规范有线电视收费行为。三是加大民生价费监管力度。按照上级部署积极开展“明码标价和价格诚信推进年”活动,严格查处价格欺诈和恶意囤积、哄抬价格、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加大对涉嫌价格垄断案件的查处力度,及时发现和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预防和制止行业协会组织本行业经营者或者经营者之间达成价格垄断协议、串通操纵价格等垄断行为。加大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清理整顿力度,重点对运输领域、进出口环节和工商、公安(消防)等部门及其下属单位价格和收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农民建房、农机服务、有线电视、农村中小学、乡镇医院等领域收费问题开展重点检查。继续加大对教育、医药等领域的价格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三)坚持和完善学法用法制度。一要强化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落实公务员学法考试制度,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市有关依法行政的政策规定,确保各项学法工作有序开展。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多领域多层次多角度的法律法规和价格业务知识培训,全面提高对依法行政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在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的同时,还要提高工作水平和质量,努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二要深入推进“六五”价格普法和干部学法工作,全面推行公务员网上学法和考试,采取集中辅导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法,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有关法律知识辅导授课和依法行政培训,确保年度集中法制学习不少于4次,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6学时。三要加强价格法制宣传,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价格公示栏、物价网站、价格信息、电子显示屏等多种载体,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价格法》实施十五周年宣传月,不断创新形式,大力宣传体格法律法规,提高全社会对价格的认知度。

三、组织领导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加强对法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制定法治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工作总体规划并列入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常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进一步把全局人员的思想统一到全市法治建设工作的重点上来,把本部门法治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为全市法治建设推进积极贡献力量。

(二)加强组织协调,健全工作机制。要建立和完善法制建设工作责任制度、依法行政制度及领导责任制度等工作规程,并作为全局工作目标管理的一个重要考核内容。认真做好法治建设工作的各项协调工作,经常向市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汇报本部门法治建设活动开展情况,争取上级领导的重视,确保各项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三)严格考核评议,落实目标责任。以《市物价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评议办法》为依据,从“执法管理”、“执法公开”、“执法实施”和“执法监督”四个方面,对本局各科室以及每一个执法人员进行行政执法评议,考核量化,责任到人,切实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提高全市价格系统法治工作水平,全面推进依法治价工作。

2015物价局工作计划
物价局工作计划 第八篇

物价局工作计划

2016年全市物价工作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两会”提出的目标任务要求,牢牢把握主题主线和稳中求进的总基调,以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服务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任务,深入开展“寻标、对标、达标、夺标、创标”活动,着力加强价格调控的机制和手段建设,审慎稳妥推进价格改革,大力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健全完善民生价费政策,为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加快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创造良好的价格环境。

一、紧扣稳控物价中心任务,切实加大价格调控工作力度

(一)完善价格调控机制。继续组织实施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加强价格形势分析研判,落实区市粮油副食品价格通报制度,强化区市政府和相关部门在“菜篮子”、“米袋子”调控工作责任。认真履行市场价格调控联席会议牵头部门职责,协调各成员单位共同做好稳价惠民等工作。

(二)加强价格监测预警。认真落实《**市价格监测条例》、《价格监测管理若干规定》,加强价格监测定点单位动态管理,探索与重要商品价格监测定点单位的数据对接措施,丰富监测手段,不断增强实时监测能力。进一步拓展价格监测领域,切实加强粮、油、肉、蛋、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及成品油等重要工业品市场价格监测巡视,及时发现并有效处置价格运行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努力为党委政府决策当好参谋。

(三)加强价格应急机制建设。按照国家、省相关工作要求,适时组织修订完善价格应急预案,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四)抓好市场信息引导。制订民生商品价格监测与发布办法,从居民生活必需品入手,加大价格监测信息发布工作力度。全方位多视角宣传价格法律政策,针对群众所思所想所急所盼,精心组织“行风在线”、“民生在线”、“网线在线问政”活动,热心回答、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类价格收费问题,提高群众对价格工作的认知度和认可度。

二、服务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工作大局,正确处理好发展、改革、稳定的关系

一是加强收费管理。围绕市委市政府优化发展环境部署,按照国家、省有关政策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继续开展清费减负,降低企业经营负担。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建立行政审批大厅经营服务性收费监管系统,营造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

二是审慎稳妥推进价格改革。研究探索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贯彻落实国家、省价格改革政策,做好相关配套工作,适时推进水、气、热等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考虑燃油附加费、财政补贴等因素,修订完善油运价格联动办法。在推进价格改革过程中,充分考虑企业经营状况和广大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努力使价格调整改革方案得到社会的理解和支持。

三是严格成本审核。组织开展城市集中供热、自来水、城市污水处理、城市公交等定期成本监审。配合资源性产品价格调整改革,及时开展相关成本监审工作,为加强企业成本约束、推进价格调整改革奠定坚实的基础保障。【物价局工作计划】

四是拓展价格认证工作范围。认真落实《**市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办法》,依法开展涉税财务价格鉴定工作。积极开展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为纪检案件查处提供高效价格认定服务。大力推进中国当代书画作品价格鉴定中心建立工作,面向全国开展当代书画作品价格鉴定及人员培训工作。继续开展“青荣铁路”、“胶新铁路”等政府重要工程拆迁补偿价格认证工作,适时开展“世园会”定向采购产品及特许商品价格审核工作。

三、高度关注民生,着力解决热点难点价费问题

一是完善民生收费政策。贯彻实施《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及时制定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推进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新旧版本对接工作,推进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规范。完善停车场收费政策。加大沟通协调工作力度,积极争取省主管部门支持调整完善胶州湾大桥车辆通行费政策。

二是抓好物价低保联动机制落实。继续组织实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研究探索进一步完善联动机制的思路,努力缓解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生活的影响。

三是强化房地产价格管理。根据市政府部署,适时调整经济适用房价格与国有非直管住房租金。

四是加大涉农涉企和民生价费检查力度。重点开展教育、医药、旅游市场价格收费专项检查。重点查处幼儿园以开办特色班、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收费及收取赞助费、捐资助学费等乱收费行为,查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择校费、捐资助学费,公办高中超“三限”乱收费等问题,查处医院违反药品加价政策、强制检查检验等乱收费问题,查处旅游经营者利用“零负团费”等虚假宣传招揽游客,擅自降低服务标准等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四、着力转变工作重心,进一步加强价格监督检查

一是加强市场价格行为监管。重点对农贸市场、商贸流通企业、旅游、餐饮、交通运输等行业和领域开展价格巡查与检查,加大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价格欺诈、恶意囤积、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做好价格监控预警,防范价格异常波动,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倡导诚信经营,积极营造良好的消费市场环境。

二是规范重点行业收费行为。重点开展流通等领域收费专项检查,严肃查处不执行取消或降低收费标准政策,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收费,将职责范围内的事务交由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其他机构办理并收费的行为,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优化企业发展环境;重点开展农民建房、农机服务、有线电视、农村中小学、乡镇卫生院等涉农收费专项检查,严肃查处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

三是大力推进价格公共服务。规范价格举报工作流程和承办行为,处理好群众价格投诉举报。积极推进价格诚信建设,建立健全价格诚信档案,选择部分行业逐步推行明码实价。进一步加强价格社会监督,充分发挥新闻舆论作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价格监督工作,建立健全价格社会监督网络,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价格监督,扩大价格监督的社会影响力。

五、加强机关基础建设,努力提升履职尽责能力

一是抓好学习型机关建设。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和三中全会精神,把学习党的**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教育的首要内容,采取精读原文、专家辅导、培训交流等形式,掀起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热潮。

二是价格依法行政。积极推进《**市价格监督检查条例》立法进程。按照市统一部署,推进市级价格管理权限委托经济功能区、区(市)实施相关工作,积极做好业务培训指导、复核监督工作。落实成本监审、征求意见、集体审议等相关工作制度,认真落实重大价格调整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进一步提高价格决策透明度和科学性。

三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工作力度,丰富和完善教育培训的内容方式,不断提高物价干部服务大局、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依法行政、科学定价的能力。强化绩效管理,增强考核制度的实效性、导向性和可操作性。建立完善用人机制,营造鼓励干事和公平公正的事业氛围。

四是持续开展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突出下基层、访民情、转作风,把政治智慧的增长、施政本领的增强深深扎根于为人民服务的实践中。突出为基层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把群众满意作为做好价格工作的最高标准。突出“第一书记”驻村帮扶,扎实推进农灌电网改造、机耕道整修、村容村貌整治等重点帮扶工程。

五是加强价格调查研究。对价格调控、价格改革、价格服务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专题调查研究,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2016物价局执法责任制工作方案4篇
物价局工作计划 第九篇

第1篇:2016年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执法责任制的深化发展,保证各项法律、法规得以正确全面贯彻实施,为推进全县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按照县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县物价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执法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赔偿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7)《省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

(8)《省制止牟取暴利和价格欺诈行为暂行规定》

(9)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计委《关于统一赃物估价工作的通知》

(10)国家计委等四部门发布的《扣押、追缴、没收物品估价管理办法》

(11)国家计委发布的《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

(12)国家计委关于印发《价格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

(13)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14)国家计委等六部委发布的《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15)国家计委颁布的《价格违法行为举报规定》

(16)省人大常委会颁布的《省涉案物品价格鉴证条例》

(17)国家计委发布的《政府决策听证办法》

2、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学法的重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管理条例,关于价格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和省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省制止牟取暴利和价格欺诈行为暂行规定。通过学习认真领会各法规条例的宗旨提高执法水平,做合格的执法者。在学习形式上以集体学习为主,自学为辅,每周一上午为学习日,每人建立学习笔记,不断提高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树立执法权威、扩大社会监督、营造严格执法的社会环境。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学习,局领导班子要同干部职工一起坚持每周一的学习制度,学政治、学法律、学业务,学上级有关的指示精神,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业务素质和统揽全局正确决策的能力。同时,认真组织好执法人员专业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

二、2016年执法目标

(一)物价执法责任制工作的总体要求:

在县委县府及人大领导、监督下,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为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实施方略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推进依法治价的进程,强化监管执法和服务,提高队伍素质,以价格政策,促进需求增长,加大价格收费的监督和监管力度,坚决制止乱收费行为;落实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搞好涉案物品价值认定工作,完善服务体系,为我县经济的大发展发挥好物价部门的作用。认真实行“两化一制”和“执法公示制”深化完善执法责任制,促进物价职能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程序,根据法律法规和县部门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建章立制,规范执法行为,狠抓落实,全面实行“两化”的要求。

(二)依法行政的各项量化目标任务:

1、在目前价格运行的情况下,利用价格调控引导消费,推动需求增长,反对倾销,反对暴利,使我县价格总水平保持基本稳定。

2、加强对行政性、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的清理整顿,进一步推行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宣布取消的收费项目目录,该取消的坚决取消,该降低收费标准的一律降低,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健全各项收费管理制度。实行各执收单位实施收费前必须到物价部门领取《收费批准通知书》制度,实行《企业缴费监督簿》保护制度,《个体私营、门店缴费明白卡》登记制度,坚决制止向企业乱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严格收费审验和办理《收费许可证》制度,收费年审坚持自审从宽,复审从严的原则,对无视国家有关收费政策规定的视情节给予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

3、坚决制止和查处各种乱收费行为,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和经济秩序。认真宣传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行政许可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今年物价检查工作结合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突出抓好对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的监管,抓好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用事业价格的常规检查。重点开展对药品价格、医疗收费、工商、公路、住房、农村电价、中小学收费的检查。积极开展明码标价、反价格欺诈活动。发挥全国统一价格举报电话12358作用,认真做好价格举报工作。

4、搞好涉案物品价值认定、资产评估、交通肇事车辆定损,坚持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客观公正的评估原则,保护合法权益。严格执法,寓执法于服务之中。要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依法行政,推动和保障我县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以优质的服务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和人民公仆形象。

三、工作措施

1、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

1、领导小组职责是:负责全局的行政执法情况的监督检查,安排执法人员的培训,对执法中有功人员进行表彰,追究错案办事人员的责任,以及领导小组认为应该办理的其他事项。

2、物价局局长执法责任

带领全局干部职工依法行使价格管理职能,对全面正确执行价格法律、法规负总责。负责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各项价格法律法规,及时组织搞好各项政治活动,努力提高全局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执法水平,加强物价队伍建设。对县委、县人大、县政府负责,按时完成上级部门布置的业务工作任务,并及时请示汇报工作,按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不断改进和提高全局工作水平。加强本局内部工作管理,督促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协调与有关部门的工作关系,促进物价工作的发展,及时组织召开全局执法工作会议,听取执法工作情况汇报,进行总结,对全局执法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负领导责任,对造成执法失误的工作人员及时作出处理。

3、副局长执法责任

(1)分管法制工作的副局长执法责任

协助局长搞好全县价格执法工作,具体分管法制室执法工作的落实。指导法制室搞好对违法案件的审查、复核及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对事实不清、证据不准、违反程序、处罚不当的案件,及时予以纠正。对执法失误负领导责任。指导法制室搞好价格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加强依法行政、廉洁从政教育,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

(2)分管收费管理工作的副局长执法责任制

协助局长搞好全县收费管理、价格调节基金征收执法工作,具体分管业务股执法责任工作的落实。指导业务股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加强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对执法不当造成的执法失误负领导责任。加强对行政性、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的清理整顿与规范,具体分管业务股执法责任工作的落实。指导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对出现的失误负领导责任。

(3)分管物价检查、价格举报中心工作的副局长执法责任

协助局长搞好全县价格监督检查、价格举报执法工作,具体分管物价检查所、价格举报中心执法责任工作的落实。指导物价检查所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加强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对执法不当造成的执法失误负领导责任。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对价格违法行为的处理要坚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方针。指导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对出现的失误负领导责任。

(4)分管价格认证中心工作的副局长执法责任

协助局长做好涉案物品价值认定工作,具体分管价格认证中心执法责任工作的落实。组织科室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人员业务能力及执法水平,做到客观公正地进行涉案物品价格评估认定,保护好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执法过程中出现的失误负领导责任。

(5)分管车损事务工作的副局长执法责任

协助局长做好车辆定损价值认定工作,具体分管车损事务所执法责任工作的落实。组织科室人员进行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客观公正地进行价格评估认定,保护好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执法过程中出现的失误负领导责任。

4、各股室责任目标

(1)法制室执法责任:

参与本局的综合决策,从法律上当好领导和各股室的参谋。对本局的执法情况进行监督,审查现场检查报告,复核其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组织参与本县物价执法检查,并负责执法解释。组织本县价格法制方面的宣传、教育,负责执法人员的资格审查、执法证件管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物价检查所责任目标:

保持市场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扩大对内需求,切实加强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涉及面广和具有垄断性公用事业价格的管理。坚决制止和查处各种乱收费行为,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认真贯彻执行《价格法》,积极开展各项监督检查。搞好明码标价和物价计量信得过活动及行业检查、举报案件的查处工作。

(3)业务股责任目标:

加强对行政性、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的清理整顿与规范,打好“清费、治乱、减负”的攻坚战,保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企业自我保护意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坚决制止乱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实施“收费许可证”制度,“收费员上岗证”制度和“收费批准通知书”制度,“企业缴费监督簿”制度,“收费年审”制度。对违反规定乱收费的将按照《价格法》和《省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依法处理。

(4)认证中心责任目标:

认真做好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执法部门受理的各类案件中涉及的扣押、没收、追缴物品及财产纠纷等涉案物品的价格评估工作,紧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客观公正的评估原则,保护好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搞好物价指数的编报工作,及时、准确地采集市场价格数字,为各级领导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不断拓宽价格事务工作,做好管理与服务的关系,使价格评估工作再上新台阶。

认真做好公安局交警受理的各类肇事车辆价格纠纷评估,做好车损认定评估工作,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客观公正的评估原则,保护好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业务素质、服务质量和办案水平,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其它股室要按各自的职责范围认真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保证执法工作及其他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为了完成上述任务,要做到层层把关,层层落实,执法人员要对本股负责,各股、所长要对各分管局长负责,各分管局长要对局长负责,全局上下齐心协力,努力完成2016年执法责任目标。

四、各行政执法具体操作程序:

(1)办理行政性、事业性单位收费年审一般程序:

<1>办理《收费许可证》一般程序:审查收费单位和收费人是否有合法收费依据,财政统一票据及单位是否有收费员,对符合条件给予办理发证。

<2>部署动员准备阶段,使被审验单位明确收费年审的意义、范围、内容和方法。

<3>自查自审阶段,各执收单位认真自查自审,写出自查自审工作情况报告,报送收费年审办公室。

<4>验审阶段,对自审情况进行复核审验,并作出年审结论。

<5>总结处理阶段,对单位和部门年审情况总结处理。

(2)物品价值认定程序:

<1>出具委托书,由委托单位向物价局出据物品价值认定委托书。

<2>现场勘验,同委托书单位到物品现场进行勘查认定物品的质量、新旧程度等状况,确定被认定物品的价值。

<3>出具认定文书,将被认定的物品价值制作认定文书报局长审批,送交委托单位。

(3)物价监督检查一般程序:

<1>对在检查工作中及群众举报发现的案源需立案查处的,报局长签字立案查处。

<2>立案后,组织办案人员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对当事人的询问笔录及其他案件材料要及时立卷,确保卷宗完整齐全。

<3>将案件提交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作出处理意见。

<4>制作处罚决定书,在规定期限送达,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5>对处罚不服者,可在收到处罚决定书十五日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五、建立内部约束机制,提高执法水平,健全外部监督机制,接受社会监督。

(1)建立和完善更为严密的内部约束机制,强化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规范执法行为,除对过去一些行之有效的制度和办法加以重申和落实外,拟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利用多种形式搞好对执法人员的政策、法规学习和职业道德培训,使执法者知法、懂法、依法行政、廉洁勤政。二是严格办案程序,坚持案件集体审批制度,进一步完善我局执法人员岗位规范,坚决克服监督管理和查办案件中的随意性。三是年底在物价系统开展执法检查,表彰严格执法的人和事,奖优罚劣,树立良好的执法环境。四是推动政务承诺制度,树文明、公正、廉洁、高效的执法形象。

(2)推行政务承诺,扩大社会监督。为保证执法的正确性,我局将推行政务承诺制度,执法工作向社会公开,并向社会聘请主要由人大代表参加的逆向监督员和法制联络员,及时向他们通报情况,接受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高系统行政执法水平。在全局树立“忠于职守、秉公执法、廉洁勤政、高效服务”的意识,争取在今后的工作中以全新的精神面貌和更高的执法水平,创出一流成绩,以政府提速为契机,转变工作作风,廉洁勤政,提高机关服务水平。通过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来树立物价队伍的良好形象和执法权威,以扎实有效的工作深化执法责任制工作。

第2篇:行政程序深化年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局2016年度“行政程序深化年”活动各项工作,根据《县“行政程序深化年”实施方案》(邹政办字〔2016〕2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重点工作

(一)规范行政决策程序,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一是完善行政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局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决策的必经程序,年内要进一步完善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确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和操作规则并及时将重大决策以会议记录、纪要、决定等形式形成文字材料存档备查。二是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重大行政决策方案必须经局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局法制机构将从职责权限、法定程序、实体要求等方面对决策的内容、程序进行全面审查,为我局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供高水平、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三是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征求意见、成本效益分析、听证等制度。要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制度,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反馈;要建立行政决策的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维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四是探索建立局法律顾问制度。按照市、县统一部署和要求,制定具体工作规则,明确工作职责,规范运作,切实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的作用。

(二)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一是依法界定行政程序主体与职责。在依法办理行政职权委托事项,委托行政执法时,与受委托行政机关、组织之间必须签订书面委托协议,并报县政府法制室备案。向社会公告委托主体和委托的行政职权内容,并对受委托行政机关或者组织行使受委托行政职权的行为进行指导、监督。二是严格行政执法程序。根据《规定》,按照行政执法法定权限和程序,对行政执法环节、步骤进行具体规范,切实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局将依法启动行政执法程序,严格遵守调查、证据规则和听证程序,全面落实法定期限办结制度、限时办结制度、承诺办结制度、当场办理制度等,依法作出行政决定。三是进一步清理和精简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事项。局将按要求及时清理和取消一批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事项,按照“审批最少、收费最低、效率最高、评审评估最快、环境最优”的目标,打造良好的县域营商环境。四是建立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严格行政执法证件申领人员资格审查,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全面清理,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上岗前必须进行法律知识培训,杜绝不符合条件的人员申领证件和上岗执法。

(三)完善机制,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一是科学制定规范性文件制发计划。局将围绕党委、政府工作中心,合理安排制发规范性文件。二是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立项、调研、公开征求意见、法制机构审查、集体讨论和公开发布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力度,防止出现通过规范性文件形式违法设定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事项的问题。三是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制登记号、统一公布的“三统一”制度,提高规范性文件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四)认真贯彻实施《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一是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通过加大宣传力度,为《条例》的贯彻实施营造浓厚氛围。二是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好《条例》中关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备案、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协调裁决等制度。三是加强监督和责任追究。不断完善和强化监督,完善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加强对群众举报和投诉的处理,对违法行政行为实行责任追究。

二、方法步骤

大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召开局“行政程序深化年”动员大会,安排部署我局“行政程序深化年”工作。制定“行政程序深化年”活动实施方案。

(二)全面开展阶段(5月-11月)。按照各自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广泛开展各项活动,贯彻落实好各项计划。活动期间,各股室要及时将活动情况报送县政府法制室。

(三)考核验收阶段(12月)。在广泛开展活动的基础上,开展自查活动,及时总结经验,形成书面报告。县政府法制室将结合全年依法行政工作进行考核验收。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行政程序深化年”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县“行政程序深化年”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各股室要充分认识这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强化措施,严格落实行政程序建设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行政程序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四、监督检查

为保证活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结合县政府法制室检查,局将开展大检查,对贯彻落实《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予以公布。上半年和下半年各检查一次,上半年重点检查“行政程序深化年”活动的启动情况、各项重点制度的建设及开展情况,下半年重点检查“行政程序深化年”活动的总体情况。

第3篇:物价局教育实践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县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邹发﹝2016﹞2号文件精神,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局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重要讲话精神,突出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把握“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围绕“1247”总体发展思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实施办法,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稳物价、重民生、强监管、促发展”为工作重点,运用价格杠杆作用,充分发挥价格监督监管职能,保持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

二、把握的基本原则

一是突出领导带头。领导班子和中层要先学先听先查先改,带头学习调研、带头听取意见、带头查摆剖析、带头整改落实,为大家作出表率。二是突出解决问题。突出解决“四风”方面的问题,突出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切身利益问题,突出解决联系服务群众不到位问题。三是突出群众参与。坚持开门搞活动,注重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全面公开活动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的电话和电子信箱、整改方案、整改落实情况,确保群众参与征求意见、查摆问题、评议整改效果的全过程。四是突出衔接带动。整个教育实践活动不分段、不转段,将学习教育、查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始终,上下联动,系统解决问题。五是突出认真精神。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矛盾问题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困难危机敢于挺身而出,面对失误错误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从严从实,真督实导,确保教育实践活动不虚、不空、不偏,不走过场。

三、目标任务

主要任务是着重解决领导班子和中层“四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把改进作风的要求落实到全体党员干部中,达到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通过活动开展,使党员干部宗旨观念进一步增强、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

(一)聚焦作风建设,突出解决“四风”方面的问题。

反对形式主义。着重解决作风不实问题。服务承诺一大堆、服务公告很显眼,但服务质量差、态度不好;个人主义、自由主义严重,无组织无纪律,重大事项不请示不报告,目光短浅,急功近利,只顾眼前不管长远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增强担当意识,真正把心思用在务实干事上,把功夫下到察实情、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上。

反对官僚主义。着重解决在人民群众利益上不维护、不作为问题。主要是为民服务意识淡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推诿扯皮,遇难则退;办事程序不公开、不透明,不一次告知;大局意识不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制度执行不到位,工作落实“中梗阻”;作决策、定事情,闭门造车。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为民意识,勤政务实,诚心为群众办事,热心为群众服务,真心做人民的公仆。

反对享乐主义。着重解决及时行乐思想。主要是贪图安逸、不思进取,缺乏攻坚克难、锐意进取的斗志;遇到矛盾绕着走,碰上“硬骨头”不开口,缺乏敢于负责、勇于担当的勇气;热衷于当“指挥员”、“评论员”,不愿当“战斗员”、“办事员”,缺乏求真务实、踏实干事的作风;精神懈怠、纪律松弛,迟到早退,随意离岗,玩心重,玩心浓;上班玩游戏、逛淘宝、干私活;党性意识差,组织纪律观念淡薄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记宗旨观念,强化责任意识,保持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

反对奢靡之风。着重解决铺张浪费和享乐问题。主要是公仆意识淡薄,花公款大手大脚,用公物随心所欲,办公、接待、公车支出超标;热衷于迎来送往、打牌、喝酒、搞聚会。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守艰苦朴素本色,精打细算,艰苦创业,勤俭办一切事情。

(二)坚持勤政为民,突出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牢固树立为民便民利民意识,及时掌握市场行情,加大对价格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解决好12358电话及《效能连心网》反应的价格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强化民本意识,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切实落实各项惠民政策,尤其是对上级取消的收费项目及时进行梳理、监督、检查,确保上级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让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三)强化宗旨观念,突出解决联系服务群众不到位问题。以建设服务型党组织为抓手,强化党员干部服务意识,着重解决服务措施不健全、保障体系不完善;公仆观念不强,坐等群众找上门,不问群众冷暖;责任意识不强,不会做、不愿做群众工作,眼睛向上不向下;守摊子、混日子,群众诉求长期得不到解决等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保证群众话有地方说、事有地方办,困难有人帮、问题有人管,真正实现联系服务群众“零距离”。

四、方法步骤

此次教育实践活动1月份开始,9月份基本完成。着力抓好三个环节。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

1、组织集中学习讨论。采取个人自学、集体研读、专家辅导、收看视频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规定的内容和材料,学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强化党员、干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集中学习讨论时间不少于3天,采取“轮流领读,全员跟学”的形式,重点研读《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各地联系服务群众经验做法选编》、《损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剖析》等规定书目,学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坚持原汁原味、原原本本,集体讨论、相互交流,系统研读、理论提升,并采取心得交流等适当方式检验学习效果,交流材料不少于2000字。结合实际,活动期间至少组织1次“群众路线怎么走、改进作风怎么办”大讨论,努力做到学以致用、知行合一。

2、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开展“八个一”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上一堂廉政党课、办一场警示教育报告会、进行一次廉政提醒谈话、编发一组廉政教育短信、编印一套警示教育材料、开展一次现场警示教育活动、通报一批典型案例、参加一次廉政教育巡回演出)。积极参加县委组织的到县检察院廉政教育基地等接受现场教育,重温入党誓词,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组织全局人员观看县委组织的系列专题教育片。

3、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突出“面对面”、注重“背靠背”,结合我局“三进三服务”联系点,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基层、深入服务对象,广泛深入了解社情民意,掌握群众所思所盼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综合运用民主评议、意见箱、热线电话等方式,充分利用政务网站、短信、电子邮箱等现代信息技术,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

1、深入对照查摆问题。领导班子和各中层围绕为民务实清廉,对照党章、对照廉政准则、对照改进作风要求、对照群众期盼、对照先进典型、对照梳理的意见,深入查摆“四风”问题。落实好“三个摆进去”,即班子存在的问题,班子成员要摆进去;下级存在的问题,上级要摆进去;股室存在的问题,分管领导要摆进去。对领导班子和中层及一般同志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如实通报情况、反馈意见。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负责同志之间要相互帮助提醒、交换意见,主动接受干部群众约谈,切实把问题找准、找实、找具体。

2、广泛开展谈心交心。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相互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主要负责同志之间,要逐一进行谈心。党支部班子成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也要开展谈心交心。谈心谈话要务求实效,做到把班子问题谈透、自身问题谈透、对方问题谈透、拟在会上提出的批评意见谈透、改进措施谈透,谈不透的要多次谈、反复谈。

3、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领导班子成员及全体人员,要结合征求意见、自己查找,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对照检查材料要逐项列出“四风”问题具体表现、典型事例,对“三公”经费支出、职务消费、人情消费、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和住房、家属子女从业等情况要作出说明。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由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主持撰写,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并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其他干部党员也要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对照检查材料要分级负责、层层把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对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把关;班子成员对分股室党员的对照检查材料把关。督导组对局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对照检查材料把关,并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对照检查不清楚、不属实、不深刻、干部群众不认可的,要推倒重来。

4、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领导班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要深入开展谈心交心,督导组要审阅民主生活会通报材料,提出意见建议;会上,要本着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民主团结的原则,采取“一人谈、众人帮、逐人进行”的方式,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既揭短亮丑、动真碰硬,又实事求是、出以公心,不发泄私愤,不搞无原则纠纷,督导组全程参加;会后,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党组织要开好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党组成员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除卧床不起、行动不便党员外,每名党员都要参加党支部或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

1、建立整改台账。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从实际出发、从具体事抓起、从身边事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事改起,能马上办的马上办,不能马上办的向群众讲清楚。领导班子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目标任务、时限和责任人,积极落实整改措施;领导班子成员要制定个人整改措施并严格进行整改。实行开门整改,向群众作出整改承诺,及时公布整改情况,请群众评价和监督。要结合整改,集中办理一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2、开展专项整治。不折不扣地落实好中央和省、市、县委部署的专项整治任务。要结合职能职责和作风建设实际,确定各自的整治重点。要在主要新闻媒体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定期向社会通报整治情况,让群众知情,请群众监督。

3、严肃党风政纪。坚持严格标准、严格措施、严格纪律,坚决查处发生在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整治特权病、冷漠病、懒散病、享乐病、挥霍病。对有问题不整改、大问题小整改、边整改边再犯的,要严肃批评教育。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干部,立足于教育提高、促其改进;对群众意见大、不能认真查摆问题、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进行组织调整。在活动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要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方面严肃查处。对长期不起作用甚至起负作用的党员,进行严肃教育,不合格的给予党纪处分或组织处理。

4、加强组织建设。以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抓手,结合县委“三进三服务”活动,强化能力素质培训,建设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党组织队伍,组织带领广大党员为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教育引导班子成员增强为民服务意识,提高为民服务水平,积极引导帮扶村村级组织采取多种发展模式,千方百计增加村集体经营性收入,提高村级自我保障能力。做好党员干部联系困难家庭工作,确保困难群众的生活有所提高。认真做好党员先锋积分、入党积极分子积分管理工作,从源头上保持党员队伍纯洁性和先进性,激发广大党员“为党工作、为民服务”的热情。

5、要持续深入地推进建章立制。解决“四风”问题,怕就怕“一阵风”,难就难在持之以恒。必须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教育实践活动的全过程,用有效的机制、管用的制度,促进干部作风持续好转。要对局现有制度进行全面梳理,注重制度建设的统筹衔接,认真做好“废、改、立”工作。重点是围绕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健全局公务接待、公车配备管理等制度;围绕价格执法,建立错案追究等制度。这些制度都是我们这次活动建章立制的重点,也是开展活动的创新载体。制度一经形成,就要严格遵守,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各种行为。在每个环节压茬进行的情况下,要经常性地开展“回头看”,及时查缺补漏、巩固提高,确保活动一步一个脚印扎实向前推进。

集中活动告一段落后,局要搞好“回头看”,继续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巩固扩大活动成果。局将要组织干部职工和基层服务对象,对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及时上报县委督导组,待督导组反馈后,报县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五、组织领导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党在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是目前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全局干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这次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领导带头垂范,落实责任。局党组是本单位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责任主体,党组书记是本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局领导班子成员是各自分管股室活动的责任人。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统筹兼顾,注重实效。教育实践活动要与物价工作紧密结合,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做到两手抓、两促进,既要完成活动规定内容,又要突出部门特色,务求把活动的成效体现在解决制约物价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促进各项价格工作创新发展上来。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运用多种形式,充分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的最新动态、工作成绩、经验做法和实际成效,大力宣传教育实践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以及先进个人,为推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健康有序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第4篇:行政程序推进年实施方案

根据邹政办字〔2016〕15号关于“县行政程序推进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做好物价局“行政程序推进年”各项工作,结合物价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重点工作

(一)深入开展学习、培训和宣传工作。继续深入宣传学习《规定》,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大对《规定》的宣传力度。局领导小组将加强督导,认真组织开展《规定》的学习培训工作,学习培训结束后,要组织统一考试,公布考试结果。结合“六五”普法规划,将《规定》作为普法宣传学习的重要内容。把执法人员培训与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结合起来,对未经培训和考试不合格的执法人员,不核发行政执法证件,不能从事行政执法活动。要加强政府法制网站建设,在全局人员中开展“行政执法”评先树优活动,为活动的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继续做好《规定》要求的主要工作。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结合实际,要制定出台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确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和操作规则并向社会公布。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决策的必经程序,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征求意见、成本效益分析、听证等制度,为各各部门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提供高水平法律服务。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制度,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反馈;建立行政决策的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维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各执法股室要按照《规定》要求,建立健全行政决策制度,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实现行政决策的法制化、规范化。二是依法界定行政程序主体与职责。在依法办理行政职权委托事项,委托行政执法时,与受委托行政机关、组织之间必须签订书面委托协议,并报县政府法制室备案。向社会公告委托主体和委托的行政职权内容,并对受委托行政机关或者组织行使受委托行政职权的行为进行指导、监督。三是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坚持“开门立法”,实现网上全程跟踪公开征求意见;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和统一登记、统一编制登记号、统一公布“三统一”制度及备案审查制度,提高规范性文件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四是严格行政执法程序。根据《规定》,按照行政执法法定权限和程序,对执法环节、步骤进行具体规范,切实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依法启动行政执法程序,严格遵守调查、证据规则和听证程序,全面落实法定期限办结制度、限时办结制度、承诺办结制度、当场办理制度等,依法作出行政决定。继续深入开展行政处罚裁量权量化工作,探索人性化、柔性化执法方式。五是加强监督和责任追究。落实好《县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将贯彻落实《规定》的情况纳入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体系,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管理;不断完善和强化政府层级监督,完善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加强对群众举报和投诉的处理,对违法行政行为实行责任追究。

(三)完善应对行政复议的各项措施。全面推进物价行政复议工作。设立局应对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定具体措施,加大投入力度,确保复议工作所需的人员、场所、车辆、装备都能得到有效保障。健全科学规范的应对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制度,完善应对行政复议受理、审理、调查、听证、集体讨论、作出决定、督促履行等各项规程,确保应对行政复议委员会运行的规范化、制度化。

(四)认真贯彻实施《行政强制法》。严格遵守行政强制的设定权限和程序,进一步完善行政强制实施流程,细化和量化行政强制裁量标准。起草涉及行政强制的规范性文件时,要严格遵守行政强制的设定权限和程序,不得违法设定行政强制。在行政强制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行政强制法》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程序、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程序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程序,着力强化执法人员的程序意识,引导执法人员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遵循教育与强制相结合的原则,采用非强制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得实施行政强制。完善当事人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进行陈述申辩的制度,尊重并保障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损害赔偿的权利。加强对行政强制实施行为的监督检查,建立重大行政强制决定备案审查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

二、方法步骤

“行政程序推进年”活动大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召开局“行政程序推进年”动员大会,安排部署“行政程序推进年”重点工作。制定“行政程序推进年”实施方案。各股室结合实际,召开专题会议,及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于4月30日前报办公室备案。

(二)全面开展阶段(5月-11月)。各股室按照各自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广泛开展各项活动,贯彻落实好各项计划。活动期间,要及时将活动情况报送办公室。活动期间,将适时召开经验交流推进会,宣传好的经验和做法,加强交流学习。

(三)考核验收阶段(12月)。各股室在广泛开展活动的基础上,开展自查,及时总结经验,向局党组作出书面报告。对活动情况进行考核验收,评选先进。

三、组织领导

开展“行政程序推进年”活动是局确定的一项重点工作,是规范政府自身行为、约束行政权力、提高行政效率与质量的重要手段,是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为加强对“行政程序年”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物价局“行政程序推进年”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调度、检查和组织考核等日常工作,组织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股室要充分认识活动开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对“行政程序推进年”活动的组织领导,建立统一领导、统一协调的工作机制,把“行政程序推进年”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到突出位置,常抓不懈,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建立健全《规定》配套制度,制定活动实施方案,落实活动经费,充分发挥法制机构作用,确保“行政程序推进年”活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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