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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补贴资金协议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11-21    阅读:

资金补助协议范本
政府补贴资金协议 第一篇

xxxx项目资金补助协议

甲方:广州市援建威州前线工作组

乙方:汶川县人民医院

汶川县人民医院灾后重建项目是广州市对口支援威州镇灾后恢复重建计划项目,已纳入广东省对口支援汶川县灾后恢复重建援建项目总体方案。

该项目4#变压器于2011年1月17日发生起火,经现场调查和汶川县安全生产监督局说明属意外事故,

根据该工程特殊性,属紧急抢险维修工程,同意该抢险维修工程纳入广州市对口援建范畴,采取“交支票”方式进行援建。

经初步概算,该抢险维修预计投总资:为100万元,具体项目是:变压器设备采购价为24万元;有源谐波柜设备采购价为26万元;高低压房土建恢复工程为10万元;xx万;xx万;xx万;xx万。建设工程已交广州市对口援建威州前线工作组审批通过并纳入广州对口援建项目之内,在广州市对口援建威州资金内划拨。

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就xx建设项目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补助乙方xx项目建设资金xx万。

2、乙方须将所补助资金全额用于xx项目建设,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

3、丙方负责项目的具体建设实施,并自觉接受属地监察

审计机关的检查。

4、甲方在本协议签订以后即付给乙方10%的前期费用作

为本项目的启动资金。

5、甲方按工程进度拨付补贴资金:项目正式动工后,凭

招投标文件与施工合同支付总额的xx%,工程进度款最高支付到xx%。项目经验收合格后凭验收报告支付余下xx%。

6、丙方在本协议生效后,需在xx年xx月xx日前完成

项目建设。

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二份。

丙方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帐 号:

甲方:广州市对口援建威州前线工作组(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签约人):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汶川县威州镇政府(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签约人): 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xx(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签约人):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补贴申报合作协议-20150913
政府补贴资金协议 第二篇

合作协议

甲方:淮南市焦岗湖乡村大世界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安徽省桐城派文化传播中心

本协议双方就共同参与研究、申报与甲方经营相关的项目,经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并参考申请项目的相关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合作双方共同恪守。

一、 合作内容

1、甲方与乙方联合申报2015~2016年度与甲方经营相关的项目补贴或奖励。

2、双方分工情况:

甲方:负责配合乙方准备申请项目相关的材料。

乙方:负责组建团队完成申请项目的具体操作、研发、资料、文件等具体申报事项。

二、费用与利润分配

【政府补贴资金协议】

1、为便于乙方开展工作,甲方免费提供乙方办公场所及办公用品,其它涉及到的人员工资、餐补、住宿、社保福利、管理费、水电费以及各类耗材费用等由乙方自理。

2、项目申请过程中,乙方应根据甲方实际需求,按时完成项目申报所需的相关资料的准备工作并及时提交审核。自项目选择、立项起,直至实施、申报等所有相关环节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团队组建、公关协调、业务往来、相关人员差旅费、资料制作、印刷打印等相关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

3、项目申请成功后,项目资金、成果等归甲方所有。甲方根据项目所取得的成果给与乙方分红,分配比例为项目补贴到账资金总金额的25 %。具体分红将采取以下 2 种方式支付:

(1)一次性补贴资金到账后甲方应在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于乙方;

(2)补贴资金分阶段拨付时,则甲方应在每阶段资金到帐后10 个工作日内按比例支付给乙方。

4、乙方应根据本协议规定时间内申请项目的不同,合理安排项目申报时间和相关材料准备工作,节约项目申报成本。

三、申报办法及细则

1、为加强申报项目合作工作的管理,使项目申报工作能够正常、有序的开展,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后续跟踪、管理及完善项目验收,并取得最佳的申报效果,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所称项目申报,系指公司各部门及分(子)公司与乙方合作向政府各相关部门进行的“符合企业条件、并实际实施的项目”的扶持申报。

3、本办法所称的公司将打破部门界限、分(子)公司界限,将以项目申报而聚集、项目成功验收为结题。

4、甲方支持乙方组建项目申报团队,由乙方负责组织准备项目申请所需的相关

人员及材料。乙方主要负责项目申报的筛选及申报项目的确定,甲方负责申报材料的最终审核。确定申报项目后,乙方负责组织人员进行申报资料的编写及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政策沟通;项目资金到位后,乙方负责协助项目管理人员及核算人员进行项目中期管理,并负责项目验收。甲方负责配合乙方进行项目申报的数据(技术数据、生产数据、财务数据)收集、整理及申报资料的准备;乙方负责项目申报中所需的材料收集、报表报送、网上数据录入和维护及项目验收时的资料准备,并负责协助甲方进行项目验收。

5、甲方行政办公室为对外项目申报工作的数据统计和资料留存的主管部门,负责项目申报材料、验收材料的档案留存。

6、项目申报原则:

(1)公司对外项目申报,一律以公司实际进行的建设为基础,不得弄虚作假。

(2)项目管理中所涉及的资料一律按公司的项目进展的真实数据填报、编写,不得弄虚作假。

7、项目申报流程管理:

(1)乙方接到或查询到政府部门有关项目申报通知文件后,上报甲方负责人;甲方负责人根据公司内部情况和申报项目的要求,进行项目申报权衡。确定进行项目申报的,由甲方责人和乙方确定申报,乙方应及时集合人员召开项目申报召集会,对项目申报进行工作分工安排;项目申报资料准备完成后,统一交由甲方负责人进行审核,审核后由乙方及时上报政府部门。

(2)确立申报项目后,由乙方负责具体实施项目申报登记备案;涉及公司正式向政府部门进行申报的项目,项目申报的通知文件、申报要求和项目申报的资料均需要向甲方提交申请及资料备份、留底。

(3)乙方在完成项目申报资料上报工作后,需要及时与政府各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沟通;补充完善申报资料;了解项目评审、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等环节的要求,并将要求通知到甲方,做好项目的实施管理。

(4)乙方负责将各项目需要上报的统计信息进行及时汇总并签字确认后,数据上报前先交由甲方负责人审核,审核无误后方可对政府统一进行汇报。

(5)项目组成员按项目管理的要求及根据项目牵头人了解的项目评审、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等环节的要求,进行项目的实施管理,并配合项目牵头人进行项目中期检查、项目结题验收等工作。

(6)项目申报工作未按时完成,造成迟报、不报、信息不实等情况时,甲方有权对乙方问责。

(7)项目工作验收完成后,乙方应汇总项目工作文件交由甲方进行档案留存。同时,甲乙双方应总结项目经验,力求在今后的合作中配合更加默契。

四、成果分配【政府补贴资金协议】

1、产权归属:

本项目开发研究所产生的科研成果和知识产权归甲方独立拥有。

(1)成果报奖署名:完成单位为甲方指定的公司,完成人名单由甲方统一提供;

(2)文件发表:与项目相关一切文件发表都需要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发布。

(3)专利申请:项目研究申报的相关专利成果等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利独立处置。

(4)合作各方根据在合作期间所获取的成果,包括论文、专著、专利以及鉴定、成果报道等均属于甲方公司。

2、成果转让:【政府补贴资金协议】

研究项目所产生成果的转让权归甲方拥有,由此产生的经济收益归甲方单独所有。

五、协议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合作双方确定,执行合同中如遇不可抗力和技术风险等因素导致协议不能继续履行时,双方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将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并共同协商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3、除上述情形外,任何一方欲变更、解除本协议,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如项目在申请关键阶段不允许单方面解除协议,如乙方单方面解除协议并继续操作此项目,另一方有权追究其相关经济补偿。

六、其它

1、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未经对方许可,甲乙双方及其各自人员均不得将本协议内容以及相关技术信息、材料等透露给第三方,保密期限为 5年;

4、合作各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

5、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另行协商约定;

6、与本协议相关的附件、备忘录等与本协议拥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约时间: 2015年3月26日

政府补贴项目经营责任书
政府补贴资金协议 第三篇

企业资质、政府补贴项目经营责任书

为加强公司项目申报工作的管理,使项目申报工作能够正常、有序的进行,进一步明

确工作职责,加强项目有关工作的后续跟踪、管理、实施及顺利通过项目验收,以达到较

好的申报效果,从而发挥项目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具体内容见下说明:

一、企业资质、政府补贴项目管理机构的设置

1、公司设立项目中心,分别由项目总负责人、项目责任人等有关人员组成;

2、项目总负责人由董事长担任,主要负责项目申报的筛选及申报项目的确定及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负责申报材料的最终审核。

二、 项目申报原则

1、项目的申报以公司需要为原则,公司需要申报的项目责任人必须无条件协助办理申报工作;

2、原则上公司现状符合的项目责任人必须及时上报,公司现状不符合但是适当调整后可达到要求的也必须上报;

3、责任人申报的所有项目,一律以公司实际进情况为基础,不得弄虚作假,特殊情况与实际不符的需要经过公司项目总负责人同意后方可报送相关资料;

4、公司同时确定的几个责任人有项目时需及时到项目总负责人处备案,发生项目冲突的由项目总负责人按照先报备优先的原则确定该项目的责任人。

三、项目责任人的权利、义务

1、经责任人申请,公司审核同意人之一,可负责公司企业资质、政府补贴等项目的申报工作;

2、项目责任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运行情况选择自行安排第三方公司协助,也可根据项目需要联系公司其他部门人员进行协助;

3、项目责任人负责结合公司实际、从政府各部门筛选出适合申报的项目信息报项目总负责人进行申报筛选;确定申报项目后,项目责任人负责组织人员进行申报资料的编写及与有

关部门的沟通等;

4、项目责任人负责项目申报的数据(技术数据、生产数据、财务数据等)收集、整理及申报资料的准备;同时负责项目的中期管理及所需的材料收集、报表报送、网上数据录入和

维护及项目验收时的资料准备,并负责协助财务部门进行项目验收;

5、项目责任人有义务对自身所经手办理的项目资料进行留档管理,并及时将项目档案移交财务部进行统一管理;

6、项目责任人需对经手的所有资料和自己掌握的企业所有情况进行保密,如泄露公司机密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的,公司有权视情况扣除及追回责任人前期申报成功的所有奖

励并要求责任人承担由此给公司带来的一切损失。

四、项目申报流程管理

1、项目责任人接到或查询到政府部门有关项目申报通知文件后,上报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根据公司内部情况和申报项目的要求,进行项目申报权衡。确定进行项目申报的,由项目总负责人和项目责任人确定项目的组成人员及奖励分配方案,并对项目申报进行工

作分工安排;项目申报资料准备完成后,统一交由项目总负责人进行审核,审核后由项目

责任人及时上报政府有关部门;

2、凡涉及公司正式向政府部门进行申报的项目,项目申报的通知文件、申报要求和项目申报的资料均需要财务部备份、留底;

3、项目责任人在完成项目申报资料上报工作后,需要及时与政府各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沟通,补充完善申报资料,了解项目评审、中期检查、竣工验收等环节的要求,并将要求通

知到项目中心成员,做好项目的实施管理;

4、项目责任人根据了解的项目评审、中期检查、竣工验收等环节的要求,进行项目的实施管理,并配合做好项目的中期检查、项目竣工验收等工作;

5、项目申报工作未按时完成,造成迟报、不报、信息不实等情况时,按照项目的工作职责划分,进行考核管理,对于不配合项目工作的有关部门和成员,工作奖励不予发放,并且

在今后的项目申报工作中不再选定为项目中心成员;

五、项目申报费用以及奖励

1、申报项目发生费用的,由项目责任人办理相关手续,所有费用由公司前期垫付,但每一笔费用的支出需经项目总负责人、财务总监审核通过后方可支付;

2、考虑到在项目申报过程中,项目责任人及相关部门成员的工作量增加,公司对项目参与员工实施一定的工作奖励;

3、项目奖励属于所有参与项目工作的成员,具体的奖励发放由项目总负责人和项目责任人根据各人分工不同进行具体确定;

4、项目补助在项目资金到账时,予以计算。奖励计算方法如下:

a、只有荣誉、资质无资金补助的,按300-1000元/个的标准计发,特殊证书证

件及荣誉公司无资金补助的,公司可视情况另行商定奖励标准;;

b、有项目补助资金的项目扣除各种费用后按净补助金额的6%计发奖励;

5、项目奖励的发放:项目申报成功、项目资金到位的情况下,在项目竣工、完成项目验收后,项目资金奖励方可发放;

6、项目中心成员所得工作奖励按国家规定,由个人上缴个人所得税。

六、其它说明

1、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资质、政府补贴项目的申报。

2、本办法从 2016年 3月18 日起实施。

2010版政府补贴协议书(初级瓜果70%)
政府补贴资金协议 第四篇

松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制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松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醒你 :

为了保护你的合法培训权益 , 请务必与培训机构签署《补贴培训协议书》!

补 贴 培 训 协 议

甲方: (劳动者姓名)

乙方: 上海农广培训中心 (培训机构全称)

为确保甲、乙双方权益,明确双方在补贴培训中的权利、义务,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职业技能

培训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双方经平等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培训基本情况

1、甲方以 在职人员 身份(以劳动力资源认定的为准),自主选择参加乙方实施的 瓜果 职

业(工种) 五 等级的培训。【该项目为:市补贴( );区补贴(√ );市区综合补贴( )】

2、该工种区物价局备案收费价格 1270.00 元(其中政府补贴标准 1270.00 元,学员自己

负担 0 元)【根据上海市政府补贴培训规定,经区人保局、物价局备案,培训机构可自行确定培训费收费价格,政府只按国家规定项目补贴标准对学员予以经费补贴,如果备案收费标准超出政府培训指导价费用可由培训机构与培训学员协商收取。政府补贴补贴指导价包括了培训、基本教材、鉴定等费用】。根据甲方身份状态可以享受市、区政府合计补贴比例 70 %,共 889.00 元,(其中:市补贴比例为 0 %,区补贴比例为 70 %)

3、乙方 不属于 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办学质量和诚信等级A级培训机构,培训

项目 不属于 示范性培训项目。【补贴对象参加A级机构及示范性项目,该项目政府补贴标准上浮10%】【政府补贴资金协议】

4、区补贴政策规定:根据学员身份状态及培训工种属性,学员除享受培训费外,在鉴定成绩合格

的基础上,还可享受:1、生活费补助:0 元;2、应会意外保险 0 份;3、特困家庭贴 0 元;4、浦南学员差旅费 200 元;5、成绩优异者奖励 0 元;6、订单培训补助 0 元;6、创业培训补助 0 元。

二、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按照乙方制定的教学计划及协议约定参加培训,遵守乙方的教学管理制度及相关管理要求。

2、甲方应依照《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申报条件》的要求,配合乙方做好鉴定申报。

3、甲方应在培训结束后,按本市相关规定参加相应的职业技能考核鉴定。

4、乙方应根据甲方实际支付的培训费开具正规发票或行政事业单位收据。

5、乙方应严格按照该职业(工种)等级的培训计划、大纲实施培训,不得少于国家规定的培训课时。

6、甲方退转学的,乙方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退还一定费用,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收退费按学期计算,

上课时间不满三分之一的,退还学费、住宿费三分之二;上课时间超过三分之一的,学费、住宿费不予退还。(具体的收退费方式,应在“培训收(退)费方式”条款中明确)

7、乙方应组织甲方参加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根据甲方的需要,组织考核不合格、有补考意愿的甲方

参加补考(补考费自理)。若由于甲方原因不参加考核鉴定,培训费(或预付款)将不予退还。

三、培训收(退)费方式

1、双方约定的收费方式为: 0 。

2、双方约定的退费方式为: 0 。

3、2010年5月1日市培训补贴部分采取直接补贴到个人模式,即个人全额付费,再培训、鉴定合格

后失保部门直接将钱汇到个人银行账户(其中:失业、协保、农富人员参加初中级培训只需支付50%培训费;经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参加初中级只需支付25%培训费);区补贴部分仍采取个人预付费,鉴定合格后区财政资金拨付到培训机构,培训机构在按照规定比例退费。

四、其他补充约定

双方的补充约定如下:(不够可另附)

1、甲方涉及到区补贴部分退费时必须保留好相关凭证

2、

五、其他:1、本市补贴培训相关政策条款作为协议附件,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协议前均应认真阅读

附件,理解附件内容。(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联系电话(手机): 联系电话: 57813063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松江区中山二路658号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2014 年 2 月 19 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监督、投诉电话12333区 松江人保局咨询、监督、投诉电话 67848550

政府补助税务处理
政府补贴资金协议 第五篇

【高金平】深度解析政府补助业务的税会处理

(2015-08-24 08:31:19)

政府补助会计实务的难点是如何区分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还是“与资产相关”,以及如何区分政府补助与政府采购。政府补助所得税实务的难点是政府补助按照应纳税收入和不征税收入处理时,其税务与会计处理的差异如何进行纳税调整。

一、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第三条规定,“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对于一些综合性的政府补助,《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中指出,“企业对于综合性项目的政府补助,需要将其分解为与资产相关的部分和与收益相关的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将政府补助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视情况不同,计入当期损益或者在项目期内分期确认为当期收益”。

一项政府补助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企业在进行会计处理时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进行判断。通常只有在相关政府补助文件中指明了收到的补助资金所对应的项目,且是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才将收到的政府补助判定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案例1.A公司为上市公司,2013年12月,A公司与其所在地工业园管委会签订协议,实施异地搬迁扩建。A公司将在该工业园建设新的厂房。协议约定:

(1)A公司将以150元/平方米的单价取得20万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土地出让金总金额3000万元。

【政府补贴资金协议】

(2)A公司交纳全部土地出让金后5个工作日内,管委会以“进园企业科技创新扶持资金”的形式向A公司支付3000万元扶持资金。

A公司认为,在与管委会进行进园谈判时就提出了科技创新扶持资金的申请,但对方表示当地面临经济落后、政府财政资金少等困难,希望在引入成功时再提供资金扶持。因此,考虑到在A公司缴纳土地出让金之后,对方就有财政收入,故约定科技创新扶持资金应该在对方收到土地

出让金之后拨付。公司认为该资金并不是针对土地款进行的补偿,应该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问题:A公司将3000万元科技创新扶持资金作为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否恰当?

案例解析:根据准则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本例中,按照协议约定,A公司收到的3000万元的资金是以“进园企业科技创新扶持资金”的形式取得的,并不是针对土地款所进行的补偿,也不是针对随后的厂房建设。之所以要以土地出让金的缴纳为前提,是出于政府财政资金的考虑。此外,A公司在申请补助时,也是以科技创新扶持的名义提出的申请。因此,本例中没有充分证据表明A公司收到的3000万元科技创新扶持资金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应将其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处理。

案例2.B公司为上市公司,2011年,B公司所在地市经济发展局核准B公司某节能技改项目总投资2.3亿元,其中建设投资2亿元,流动资金等其他投资0.3亿元。2012年,根据国家发改委通知,B公司技改项目作为重点节能工程示范项目,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项下政府补助2000万元并于2012年9月全部收到。

2014年8月,B公司技改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B公司认为政府补助的文件中并未明确该项政府补助是与收益相关还是与资产相关,因此,拟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全额计入2014年度营业外收入。

问题:B公司将技改项目的政府补助判断为与收益相关是否恰当?

案例解析:根据案例背景,B公司能够取得政府补助是

因为B公司的节能技改项目属于国家发改委规定的重点节能工程示范项目。该项补助是为了鼓励企业进行节能技改,针对此节能技改项目作出的补偿,而B公司此项节能技改项目的主体为建设投资,据此可以判断该项补助为与固定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2(二)如何区分政府补助与政府采购

收入准则将收入定义为“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政府补助准则将政府补助定义为“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而政府采购是指政府作为购买资产或劳务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交易对价,两者的区别是显而易见的。

有时,政府虽不直接向企业采购商品或劳务,但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应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给予企业补助,如果该项补助与企业日常经营密切相关,也应判定为收入。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号)规定:“非经常性损益是指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特殊和偶发性,影响报表使用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作出正常判断的各项交易和事项产生的损益。”根据该解释,对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按权责发生制核算),不作为政府补助处理,而应确认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

案例3.C公司为上市公司,从2007年开始受政府委托进口医药类特种原料M,再将M销售给国内的生产企业,加工出产品N销售给最终顾客。产品N的销售价格由政府确定。由于国际市场上原料M的价格上涨,而国内产品N的价格保持稳定不变,形成进销倒挂的局面。2013年之前,C公司销售给生产企业的时候以原料M的进口价格为基础定价,国家财政对下游生产企业进行补贴;2013年之后,国家规范补贴款管理,改为限定C公司对生产企业的销售价格,然后对C公司的进销差价损失由国家财政补助,差价补助金额以改革前一年加权平均销售价格减去加权平均采购成本的价差乘以销售给生产企业的数量计算。

问题:C公司收到的财政补助是否应作为政府补助进行处理?

案例解析:C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资产,从形式上上看符合政府补助的定义,应当计入“营业外收入”。但这样处理会导致C公司的报表呈现主营业务的负毛利和较大金额的营业外收入,其结果不能反映企业的真实经营状况。

第一,从公司的风险看,公司经营该项业务的进销差价损失由国家财政给予补助,购销M材料的交易不会给C公司带来亏损,但是在C的报表中却呈现主营业务的亏损。

第二,2013年之前财政补助给下游生产企业,2013年之后改为补贴给C企业,转变的原因可能是直接补贴给贸易公司便于监管。转变前后,交易的性质没有发生变化,但是在C公司报表中2013年之前体现为收入,之后却体现为一项政府补助。

【政府补贴资金协议】

第三,从交易的实质看,购销M原料业务是代替政府履行职能,因此不能机械地将财政补助理解为无偿取得,而应视同交易对价的一部分。如果将同一项交易从两处取得的对价一部分确认收入另一部分确认营业外收入,在一定程度上不能公允地反映交易实质。

第四,从公司的经营模式看,从国外进口M材料,按照固定价格销售给指定企业,然后从政府获取差价,可看成是C企业的日常经营方式。结合收入的定义,从政府收取的对价属于企业的日常活动,更符合收入的界定。

综上,上述财政补助从形式上看符合政府补助的定义,但从反映交易的经济实质和企业的真实财务状况的角度,应作为主营业务收入处理。

二、税务处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规定:“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对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1]70号)规定,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如果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以及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并且企业能够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上述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凡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的财政性资金,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应税收入总额;计入应税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应纳税收入的纳税调整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实收金额计量,分期计入营业外收入。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应收金额或实收金额计量,一次性或分期计入营业外收入。

以上两类补助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均应于实际收到政府补助的当年确认收入,企业只需针对收入确认时间的差异作纳税调整即可。

2.不征税收入的纳税调整

(1)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无论是按照应收金额计量,还是按实收金额计量,其一次性或分期确认的营业外收入作纳税调减处理,与之相应对的费用作纳税调增处理。

(2)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按实收金额计量,自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起,在该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分次计入营业外收入。企业应将计入营业外收入的金额作纳税调减处理,并对当期相关资产折旧、摊销作纳税调增处理。资产折旧或摊销调增金额以不征税收入额为限。

无论是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还是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凡政府补助(递延收益)已作不征税收入处理,如果从取得政府补助的次月起连续60个月未发生相关支出,也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应于第61个月的当年将递延收益一次性调增所得,为避免重复征税,当年及以后期间将递延收益结转营业外收入的金额应作纳税调减处理。以后期间发生的相关费用或相关资产折旧、摊销额,允许在税前扣除,不作纳调整。

案例4.20×1年1月5日,政府拨付D企业450万元财政拨款(同日到账),要求用于购买大型科研设备1台。20×1年1月31,D企业购入大型设备(假设不需安装),实际成本为480万元,其中30万元以自有资金支付,使用寿命10年,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假设无残值)。20×9年2月1日,D企业出售了这台设备,取得价款120万元。假定不考虑设备转让过程中的其他税费等因素,现区分应税收入和不征税收入两种情形,分别作纳税调整如下:

(1)20×1年1月5日实际收到财政拨款,确认政府补助

借:银行存款4500000

贷:递延收益4500000

应税收入的处理:企业应于实收收到财政拨款时一次性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50万元。 不征税收入的处理:递延收益不确认所得,不作纳税调整。

(2)20×1年1月31日购入设备

借:固定资产4800000

2016申请补贴资金承诺书
政府补贴资金协议 第六篇

申请补贴资金承诺书

承诺人姓名: 身份证件类型 号码:

(配偶姓名: 身份证件类型 号码: ) (未成年子女姓名: 身份证件类型 号码: )

本人在申请和领取人才租房补贴的整个过程中,对下述事宜承诺:

一、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

二、本人(配偶)未在本市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享受“孔雀计划”政策;

三、本人(配偶)未租住政策性住房(包括公共租赁住房、周转房等);

四、本人的居住信息与提交的租赁合同(或租住凭证)相符;

五、本人是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仅中初级人才有此要求);

六、本人(配偶)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七、有下述情形之一的,本人将在1个月内通知本单位住房专员:

(一)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拥有了自有住房,或本人(配偶)享受了购房优惠政策(拥有住房时间以签订购房合同或接受赠与的时间为准);

(二)本人(配偶)租住了政策性住房,或享受了“孔雀计划”政策;

(三)本人(配偶)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

(四)本人人才层级已经提高;

(五)租赁合同快到期需提交新合同。

本人对申请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经核查发现本人不符合条件的,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缴交罚金。已领取了租房补贴款的,将及时退回。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用人单位申请政府补贴承诺书

我单位已安置的下岗失业人员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及岗位补贴的优惠政策条件。现向补贴审核机构作出如下郑重承诺:

1、稳定下岗失业人员的工作岗位,及时签订并严格履行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

2、自觉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

3、申请的补贴专款专用;

4、如实填报申请表格和相关证明材料,如有伪造证件材料、虚报冒领等欺瞒行为,自愿接受下列处罚:

(1)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第十四条之规定,追回违反规定使用、骗取的补贴资金,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被骗取补贴资金10%以上50%以下的罚款或者被违规使用补贴资金10%以上30%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2)在新闻媒体上曝光;

(3)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承诺单位: (印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承诺时间 年 月 日

用人单位申请稳定就业岗位补贴诚信承诺书

本单位郑重承诺:

1、本单位按照稳定就业岗位补贴有关文件规定申报 年稳定就业岗位补贴,资料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行为,本单位、单位法人代表及经办人员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所申领补贴资金全额用于职工培训和缴纳社会保险费,不挤占挪用,如有弄虚作假、截留、挪用等行为,本单位、单位法人代表及经办人员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盖章): 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2016政府资金补助申请书
政府补贴资金协议 第七篇

xx市林业局:

我们xx市xx镇xx村位于xxxxx地区(详细住址),现有人口xx人,土地xx亩,村民小组xx个,户数xx户。主要经济作物有、小麦、玉米及果树等等。村民收入主要来源是农作物收益。

多年来,由于水利条件较差,机井难以正常灌溉,致使农业生产徘徊不前,村民收入甚微。虽然我们xx村是xx镇的镇点所在地,但村集体经济仍然十分贫乏,村民收入极少。全村现有机井xx)眼,仍然远远不能满足农作物灌溉需求,再加上当地经常出现的旱情,水利灌溉状况更是雪上加霜,给村民带来巨大的损失,同时,也给水资源带来严重浪费。广大村民强烈希望尽快彻底改变这种局面,改变生产和生活状况,从根本上彻底摆脱贫困,轻装走上小康路,尽早解决农业灌溉困难。为了从根本上改变这种状况,提高农民收入,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 我们采取有关专家建议,计划在我村实施节水园区建设,切实改善我村的农业生产灌溉条件。

我们实施的水利设施工程项目面积为xxx亩, 经有关技术人员核算,每亩需资金xxx元,总计共需资金xx余万元。现村民集资一部分,还有xx余万元缺额难以落实,为此,请上级领导给与考虑,予以适当扶持,我们再次感谢各位领导给我们xx村的大力关怀和支持。

妥否,请批示。

申请人:XXXX

申请日期:年 月 日

2016农机补贴承诺书
政府补贴资金协议 第八篇

农机补贴承诺书

为进一步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切实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廉政建设,新疆新源县农机局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工作人员主动与农机局签订《购机补贴廉政承诺书》,并郑重承诺:

一是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购机补贴“三个禁止”和农业部、财政部的相关工作要求,做到“八个不得”:不得指定经销商;不得违反规定程序确定补贴对象;不得将推广目录外的产品纳入补贴目录;不得保护落后强行向农民推荐补贴产品;不得向农民和企业以任何形式收受任何额外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办理农民购机补贴手续和补贴资金结算手续;不得委托经销商代办代签补贴协议或机具核实手续;不得以购机补贴名义召开机具展(演)示会、展销会、订货会。

二是在实施购置补贴工作中坚决做到8个不发生。即:不发生向农民、企业和经销商收费的行为,不发生强迫农民购买违背农民-意愿的补贴产品的行为,不发生企业和经销商套取国家补贴资金的行为,不发生农民购买的补贴产品与补贴目录不相符或更改配置的行为,不发生企业和经销商乱涨价,侵家农民利益的行为,不发生代替企业和经销商与农民商谈价格的行为,不发生代替企业和经销商收取农民购机款的行为,不发生收受企业和经销商贿赂的行为。

三是如出现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以上承诺事项,自愿接受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的处罚。

通过《购机补贴廉政承诺书》这个“紧箍咒”,促使农机补贴操作人员,在购机补贴工作中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时刻牢记使命、牢记责任,珍惜组织信任、珍惜工作岗位、珍惜政治前途、珍惜家庭幸福,坚决做到依法办事,用制度规范工作,用纪律约束行为,不断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享受农机补贴承诺书

本人2016年在区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办理了购机申请并获得了审批通过,在购买和使用国家补贴农机具过程中,我做出如下承诺:

1. 严格执行国家农机购置补贴相关政策规定,按照财政和农机部门制定的操作程序购买补贴机具。

2. 自觉接受并配合财政和农机部门的监督管理。

3.是本人购买机具,不存在顶替他人购买情况。

4.所购买机具是本人使用或经营,不与他人串通转手倒买、倒卖补贴指标、合伙购置机具。

5.不弄虚作假套取国家农机购置补贴资金。

6.所购买机具2年内不出售,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转卖或转让的,主动到区农机化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申请批准后再转让。

7. 如出现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以上承诺事项,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8、该机由 负责驾驶,驾驶证号

承诺人(签字、手印):

二〇一二年 月 日

购买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承诺书

本人2016年在管理区农业局办理了购机申请并获得了审批通过,在购买和使用国家补贴农机具过程中,我做出如下承诺:

1、严格执行国家农机购置补贴相关政策规定,按照财政和农机部门制定的操作程序购买补贴机具。

2、自觉接受并配合财政和农机部门的监督管理。

3、所购买机具是本人使用或经营,不与他人串通转手倒买、倒卖补贴指标。

4、所购买机具2年内不出售,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转卖或转让的,主动到管理区农业局和财政局申请批准后再转让。

5、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牌证、喷涂机具编号、人机合影手续。

6、如出现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以上承诺事项,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承诺人(签字、手印): 年 月 日

2016个人承包合作协议
政府补贴资金协议 第九篇

个人承包合作协议

甲方:×××公司

乙方:

公司系甲、乙双方共同组建并经依法核准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该公司承包给甲方经营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公司承包给甲方经营,自年

日止,共计年。

二、承包期间,甲方必须保证每年交纳承包款

万元,该承包款就体现在该公司的财务会计报表内,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由甲、乙双方按法律规定进行分红。超出承包款部分的利润归甲方所有。

三、承包期间,甲方经营亏损,由甲方自负。承包期间,所有的债权债务关系均由甲方自行处理,由此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应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在承包期间,甲方享有充分的经营自主权和人事权。经营资金由甲方自筹(该公司的注册资金也交由甲方用于经营),经营人员和所有的财会人员由甲方自行聘任或委派,经营人员的工资、奖金也由甲方支付但可列入公司的经营费用帐内。

五、承包期间,甲方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依法经营,按照工商、税务机关的规定和要求办理公司年检、送交会计报表并依法纳税。

六、本协议生效三天内,承包公司的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银行帐号及财务帐册由双方列清单移交给甲方,双方确认。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九、本协议如发生纠纷,由甲方所在地法院受理管辖。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浙江省×××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个人承包合作协议 [篇2]

甲方: 先生(或女士)

乙方: 先生(或女士)

(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双方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甲乙双方在符合双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 技术合作等问题,自愿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乙方为甲方提供技术保障,协助甲方完成工程,实现双方与业主方的多赢局面。

二、乙方为甲方提供技术服务,具体为:

1、

2、

3、

4、

三、甲方需提供仪器、工具等。

四、食宿乙方自理;

五、承包款项:

1、 技术服务费用:贰万元(20000.00元);

2、 生活费:每月贰千元(2000.00元/月),自2016年4月1日起,至本协议涉及到的技术服务履行完毕为止;

3、 以上费用于2016年6月10日之前必须全部支付完毕。

六、违约责任:

1、合作双方在业务实施过程中,如因某一方原因造成本合作协议破裂的,受损方可立即单方面解除合作关系外,还可提出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要求。

2、乙方应按总体工期及各节点计划完成工作,不得因耽搁影响到工期;

3、甲方在支付承包款项时,如未按约定支付乙方款项的,每延迟一天增加应付金额的5%,直至该笔金额的全额为止。

七、争议处理:如发生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受损方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处理。

八、本协议自 2016 年 4 月 1 日起生效,至 2016 年 6 月 10 日止;除非业主方 提出延长工期,否则甲乙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本协议规定的合作期限。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继续协议要求的,视作均放弃继续合作。

九、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认为需要补充、变更的,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十、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先生(或女士) 乙方:(签字)____先生(或女士)

签约日期:

个人承包合作协议 [篇3]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一、甲方将土地 亩、每亩承包费 元承包给乙方

二、合同期限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价格:本合同将收取土地承包费 元整,合同期限内按每亩 元、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结清。结不清收回土地, 若有诚信,可续保,价格再议,本合同长期有效。

四、结算方式: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

五、甲方承包的土地不能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

六、承包后的水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种子补贴费,粮食补贴等政府补贴的优惠政策由乙方享有。

七、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 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个人承包合作协议 [篇4]

甲方:上海南汇建工集团新港建筑有限公司 下简称甲方 乙方: 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建委颁布的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办法及上海市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办法,上海地区补充细则和有关的补充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充分协商,现达成如下一致: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公司各类资质证明、银行信用证明以及其他的法律文书,乙方在使用时不得违反我国法律的规定,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

2、甲方向乙方承包工程项目提供工程预算书、工程决算书和各类招投标书等便利。

3、甲方在乙方承包工程项目结束后积极配合乙方做好质量验收及申报工作。

4、甲方对乙方承包工程项目行使工程监督权和管理权并敦促乙方加强完善对承包工程的各项管理。

5、甲方严格执行乙方承包工程的付费项目,付费的方式和付费的比例,并按此依据开具发票。

6、甲方严格把关乙方承包工程项目资金发放,资金实行工程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以利于乙方在承包工程项目时资金流畅。

7、对乙方承包工程项目的工程的领取,甲方必须凭乙方指定人签字予以发放,其他任何人不得领用。

8、乙方如需加盖公司合同章和公司行政章,仍需至甲方公司加 1盖。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必须将所承揽的承包工程项目合同书报请甲方公司备案以利甲方公司管理。

2、乙方在承包工程项目期间必须按照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的规定,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施工、文明施工、对承包工程的安全、工程质量、工程的进度负责。

3、在乙方承包工程项目期间所发生的债权、债务和其他的经济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

4、乙方在承包工程项目期间应教育员工,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安全措施、防火防盗,在施工中发生伤亡事故,质量事故以及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5、对乙方承包工程项目竣工后,乙方完成竣工结算审计完毕,工程款结清,人工工资付清,外购材料款付清(除尾款保证金之外)必须向甲方报请备案。

6、甲方对乙方承包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检查期间乙方必须积极的配合,并做到安全质量标准化优良率达到85%以上。

7、乙方按甲方开出发票 %上交甲方作为税金、管理费,乙方必须按时交纳。

三、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本协议的各项规定,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应负违约责任。

2、在本协议执行期间由于甲方的过错,甲方应与乙方及时的沟通,如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3、乙方必须按时交纳各种税金和管理费逾期交纳的甲方有权按应缴数额3‰每日收取滞纳金。

4、在乙方承包工程项目期间,如遇安检、质检、以及其他政府职能部门对乙方作出处罚的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保留企业内部追诉的权利。

四、其他事项

1、本协议只限于 工程项目。

2、本协议一经双方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遵守。

3、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有效期为壹年。

4、本协议期满后如乙方继续承包经营且乙方履行良好情况下,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再承包的权利且须重新签定承包协议。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6、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如双方出现纠纷,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的另一方可向上海市浦东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甲方:上海南汇建工集团 乙方:

新港建筑有限公司

签名: 签名: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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