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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法衔接,年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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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两法衔接”工作总结
两法衔接,年度计划 第一篇

2013年“两法衔接”工作总结

根据《石家庄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等通知要求,我局结合实际对“两法衔接”机制的运转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我检查,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两法衔接”工作情况

一直以来我局十分重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特别是在开展联合专项整治工作中,我们不仅加强了与公安机关的协作,还加强了与各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和协调配合,对打击文化市场违法行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我局在行政执法实践中,不断探索副职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对案件进行监督核审。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两法衔接”工作方案工作制度。从组织机构上保证了“两法衔接”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建立健全各项机制,杜绝以罚代刑现象发生

做好“两法衔接”工作,需要建立和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从案件办理程序上设定了制约机制,使案件办理从立案到结案要经过授权、核审及处罚后的审核等环节,做到调查、核审、处罚三分离,有效地杜绝了以罚代刑现象的发生。同时我们加强执法队伍的建设,制定了问责办法等多项制度,保证了行政

执法程序完善,执法责任追究落实,案件移交、立案、信息反馈依法进行。

(三)加强教育培训工作

我局特别注重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和执法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我们建立了每周、每月的学习制度、开展模拟执法现场培训、主要对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理论知识和执法实践中有关证据的保全、行政处罚等方面进行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办案水平。同时,我们对一些违法案件及时与公安部门取得联系,争取案件调查初期的公安介入,通过与公安协同办案,主动学习借鉴公安干警的办案手段、经验,使一些比较棘手的违法违规案件及时得到查处。

(四)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突出重点,抓住重点,围绕重点环节、重点区域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活动。全年,工检查单位N次,依法行政处罚N件。

依托监控平台加大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打击力度。严格落实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重点查处网吧使用盗版服务器通过互联网非法下载电影、音乐、游戏等并向公众传播谋利的行为。

开展印刷复制业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加强法规教育和日

常监管,坚决杜绝“口袋书”、政治性非法出版物等违法侵权盗版书刊的上市和流通。做到每厂必查、从生产车间到成品库房,从复制到印刷,不放过任何一个角落。与各印刷复制企业签订《守法经营责任状》,对于各印刷复制企业建立五项制度、营业证照是否悬挂上墙、承印手续是否齐全并进行明示、承印手续是否按照要求及时备案等情况逐一详细检查和记录。

二、 近后的工作打算【两法衔接,年度计划】

(一) 把依法行政贯穿于“两法衔接”工作的全过程

在行政执法实践中,不断探索建立案件移送工作机制,通过不断推进“两法衔接”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努力建立健全一整套有约束力的制度和机制,并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案件内部规范性文件,从制度上保证案件移送质量,为执法人员提供了行为准则。

(二)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廉政警示教育,防止行政执法人员在移送案件工作中存在违纪违法现象,确保执法的公正性和廉洁性。

关于“两法衔接”工作情况的汇报
两法衔接,年度计划 第二篇

【两法衔接,年度计划】

秦皇岛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两法衔接”工作情况的汇报 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法制办、市司法局的正确指导下,我委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

四、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秦皇岛市委关于全面推进法治秦皇岛建设的实施意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创建依法行政示范机关,“两法衔接”工作得到了有效落实。2013年以来,全市卫生计生系统移送涉嫌犯罪案件5起,立案处理2起,为维护全市正常的公共卫生和医疗卫生服务秩序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成立了以市卫计委主任为组长,卫生、公安等部门主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联络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执法监督所,负责专项行动组织实施、信息汇总上报等日常工作。二是成立了案件合议组和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对案件处理意见进行集体审议,形成了涉嫌犯罪案件的审查机制,保证了“两法衔接”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完善制度方案

我委与市公安局联合印发了《秦皇岛市打击无证行医联

席会议制度、检查办案制度、案件移送制度》和《秦皇岛市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雷霆”行动方案》;联合转发了《河北省卫生厅 河北省公安厅关于加强非法行医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的指导意见》;定期召开打击非法行医联席会议,共同研究执法案件,用制度保障“两法衔接”工作的落实。

三、建立工作机制

我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自由裁量权基准及相关配套制度》,在海港区、山海关区卫生局开展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试点工作。从案件办理程序上设定了制约机制,使案件办理从立案到结案要经过授权、核审及处罚后的审核等环节,做到调查、核审、处罚三分离,有效地杜绝了以罚代刑现象的发生。同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修订了《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保证了行政执法工作程序完善,执法责任追究落实,案件移交、立案、信息反馈依法进行。

四、开展联合执法

我委与公安部门按照各司其职、通力合作的原则,共享获取的非法行医活动线索,依据各自工作程序进行案前调查,查明基本情况,需追究刑事责任的由公安机关侦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给予协助和支持;应追究行政责任的,由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查处,公安机关给予必要的协助和

支持;遇有重大案件,公安部门提前介入,两个部门共同研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密切了部门之间的合作,形成了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五、组织人员培训

为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委每年对执法人员进行培训,把“两法衔接”工作作为重点讲课内容,特别邀请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等领导专家进行针对性的专业培训,强化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了依法行政意识,规范了执法程序,提高了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六、严打违法行为

2013年以来,我委组织开展了打击非法行医“雷霆”行动。全市共出动执法车辆2000余台次、执法人员6000余人次,对各类机构进行了较为彻底的摸排检查,累计查处非法行医相关案件240余起,受理群众举报147起,取缔无证行医120余家,移送公安机关5起,立案处理两起,吊销医师资质11起,罚没款项累计达58万余元,查处“两非”案件10件,结案9件。有力的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净化了我市医疗市场环境。

七、加强法治宣传

制订了《关于在全市卫生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和年度普法计划安排,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法律

法规宣传。一是在秦皇岛电视台一套节目,每周三晚上7点50分定期播出《健康快车》栏目,及时报道卫生工作开展情况,宣传卫生法律、法规及政策,目前已经播出50余期。二是积极参加市法制办与市电视台联合开展的《执法见证》活动,在市电视台第三套节目进行播放,向广大市民展示我委卫生执法监督工作。三是开展宣传日、宣传周活动,通过走向广场,深入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开展各种宣传活动,赢得了社会的支持,扩大社会影响,为科学执法和高效执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我委“两法衔接”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提高对“两法衔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继续加强与公安、工商、药监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合作,建立健全区域协作稽查长效机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和就医安全。

2015年12月9日

两法衔接总结
两法衔接,年度计划 第三篇

2013年“两法衔接”工作总结

根据《石家庄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等通知要求,我局结合实际对“两法衔接”机制的运转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我检查,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两法衔接”工作情况

一直以来我局十分重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工作,特别是在开展联合专项整治工作中,我们不仅加强了与公安机关的协作,还加强了与各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和协调配合,对打击文化市场违法行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我局在行政执法实践中,不断探索建立“两法衔接”的有效工作机制。成立一把手为组长,主管副职为副组长行的领导小组,对案件进行监督核审。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两法衔接”工作方案工作制度。从组织机构上保证了“两法衔接”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建立健全各项机制,杜绝以罚代刑现象发生

做好“两法衔接”工作,需要建立和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从案件办理程序上设定了制约机制,使案件办理从立案到结案要经过授权、核审、及处罚后的审核等环节,做到调查、核审、处罚三分离,有效地杜绝了以罚代刑现象的发生。同时我们加强执法队伍的建设,制定了问责办法等多项制度,保证了行政执法工作程序完善,执法责任追究落实,案件移交、立案、信息反馈依法进行。

(三)加强教育培训工作

我局特别注重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和执法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我们建立了每周、每月的学习制度、组织开展模拟执法现场培训、主要对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理论知识和执法实践中有关证据的保全、行政处罚等方面进行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和办案水平。同时,我们对一些违法案件及时与公安部门取得联系,争取案件调查初期的公安介入,通过与公安协同办案,主动学习借鉴公安干警的办案手段、经验,使一些比较棘手的违法违规案件及时得到查处。

(四)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突出重点,抓主抓重,围绕重点环节、重点区域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活动。全年,共检查单位 家次,依法行政处罚 件。

依托监控平台加大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打击力度,加强对于网吧经营场所管理软件的安装监督和平台监控工作。严格落实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重点查处网吧使用盗版服务器通过互联网非法下载电影、音乐、游戏等并向公众传播谋利的行为。

开展印刷复制业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加强法规教育和日常监管,坚决杜绝“口袋书”、政治性非法出版物等违法侵权盗版书刊的上市和流通。做到每厂必查,从生产车间到成品库房,从复制到印刷,不放过任何一个角落。与各印刷复制企业签订《守法经营责任状》,对于各印刷复制企业建立五项制度、营业证照是否悬挂上墙、承印手续是否齐全并进行明示、承印手续是否按照要求及时备案等情况逐一详细检查和记录。

二、今后的工作打算

(一)把依法行政贯穿于“两法衔接”工作的全过程。

在行政执法实践中,不断探索建立案件移送查处工作机制,通过不断推进“两法衔接”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努力建立健全一整套有约束力的制度和机制,并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案件内部规范性文件,从制度上保证案件移送质量,为执法人员提供了行为准则。

(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廉政警示教育,防止行政执法人员在移送案件工作中存在违纪违规现象,确保执法的公正性和廉洁性。

2014年1月21日

两法衔接
两法衔接,年度计划 第四篇

浅谈"两法衔接工作"机制的完善【两法衔接,年度计划】

随着“两法衔接”机制的不断实践,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显现出还不够完善,还没有形成打击经济犯罪合力等等问题。在2011年的“两会”期间,石见元委员代表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题目为《关于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建议》的发言,石见元委员说,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组织专题组进行调研,调研发现,现实中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的现象仍然时有发生,这种情况,既放纵了犯罪,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又侵犯了国家的刑罚权,造成执法与司法的不统一。

一、“两法衔接”机制的内容和存在的主要不足

“两法衔接”机制包括三个方面的制度架构:一是案件移送架构,指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衔接;二是立案监督架构,指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接受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立案监督;三是责任追究架构,指检察机关和政府监察部门的法律纪检监督与责任追究联系机制。这三部分架构既相互独立又紧密联系,共同构成“两法衔接”机制体系,

“两法衔接”机制是一项系统工程,实践中存在着不少问题,现阶段全国许多行政执法部门还没有和司法机关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即使一些已经与公安、检察机关建立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的行政执法单位日常运行多数是形同虚设,需要加大力度,使其真正发挥作用。实践在具体运行方面报送材料、移送线索、检察建议等实质性内容的执行与否主要还是取决于公安、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部门之间的协调力度。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安部联合出台的《关于加强行政执法机关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工作联系的意见》(2004年3月)是原则性很强的文件,缺乏实际执行

的刚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过程中冲突与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到国家打击刑事犯罪的效果,甚至影响到司法公正。

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个问题:

(一)案件信息渠道不畅。其主要表现在有的行政执法机关对个别构成犯罪的案件不备案,传递的行政执法机关案件信息过于笼统,导致刑事司法机关对行政执法机关发案、立案、破案情况不掌握,特别是对行政处罚的重特大案件数量不掌握,无法筛选和确定有价值的线索;

(二)行政执法部门对相关规范掌握不足。有的行政执法部门对移送刑事犯罪案件的规范没有学习,理解不深透,导致移送刑事犯罪案件不及时、不主动,导致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在获取案件信息、固定证据工作相对滞后,给犯罪分子留下了可乘之机;

(三)权力运行的封闭运行。行政执法行为的封闭运行,容易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形成部分“利益共同体”,形成腐败,影响相关案件信息的移送。

二、“两法衔接”机制存在问题与原因

第一,“两法衔接”机制法律法规不健全,影响了“两法衔接”机制的运作效果。目前我国关于“两法衔接”机制的框架主要单一行政法规、部级规章等法规性文件组成,法律位阶较低,约束力不强,缺乏可操作性。

第二、责任追究机制不完善,致使监督缺少强制力,造成行政执法机关重视不足,难以取得实效。

第三、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存在着证据上不衔接问题。刑诉法对证据有严格的主体规定,行政机关作为行政处罚的主体收集的证据能否直接作为刑事司法的证据,缺乏法律依据,刑事司法机关往往不予采信,需重新收集,这就增加了工

作强度,且有些行政机关执法人员证据意识不强,未能及时采取合法有效方式固定收集证据,导致有些证据无法再收集。

第四、“以罚代刑”的思想及地方保护、部门利益的驱动。出于对本单位的利益的考虑,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将查处的涉嫌犯罪的案件进行罚款等行政处罚方式处理,而不移送司法机关启动刑事诉讼程序,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两法衔接”机制的制度性构想

(一)建立畅通的信息交流机制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各种程序机制能够保持畅通的信息交流,一方面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将相关执法情况及时向公安、检察和相关行政执法部门通报;另一方面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也要与各行政执法机关建立充分的情况信息通报制度,即公安机关要定期向行政执法机关通报移送案件的受理、立案、查处情况;检察机关要定期向行政执法机关通报立案监督、批捕、起诉有关行政犯罪案件方面的情况等。行政执法机关与刑事司法机关之间除了要建立情况信息通报制度外,还必须建立数据平台、技术资源等方面紧密的信息共享机制,逐步实现各行政执法机关信息管理系统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的信息联网共享,做到信息共享、密切合作。

(二)建立健全联席会议机制

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与人民检察院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针对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进行研讨和交流,对于加强相互之间的工作联系与协调配合,切实解决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存在的突出问题,使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效衔接,促进执法资源的合理利用,提高工作效率,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行政执法机关和刑事司法机关定期召开不同层次的联席会议,沟通情况,统一认识,共同研究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并形成集体

合力,协调解决疑难问题,这不但有利于行政执法机关与刑事司法机关针对抽象的问题作出相关的规定,而且也可以更加便利于两者对具体行为的恰当解决。但是,联席会议要真正发挥实效,关键是靠制度作保证。一般来讲,联席会议应当由处于衔接机制结构中心的人民检察院负责组织和主持,由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采取主题明确的定期举行方式,以建立长效的“一体化”工作机制。

(三)倡导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制度

在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机制过程中,为了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对案件定性、证据把握的优势,对于行政执法机关查处可能涉嫌犯罪的案件,检察机关认为有必要时可以主动派员提前介入,以引导行政执法机关围绕案件的定性进行收集、固定和保全证据。提前介入权也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一种重要手段。检察机关的检察权从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后向移送前拓展,从刑事诉讼环节向行政执法环节拓展,无疑可以增加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监督,也可以增大行政执法过程的透明度。同时,在行政机关查处相关的可能涉嫌犯罪的违法案件时,也可以主动邀请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参与行政执法工作,即进行联合执法,以实现对案件的正确定性,也能保证收集的证据的法律效力,大大提高案件的衔接效率。

(四)完善责任追究机制

对行政执法机关没有在法定时限内将法定的案件信息上传到信息平台的机关直接责任人和主管人,应当根据后果严重程度追究行政纪律责任乃至刑事责任。不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责任追究机制,详细规定问责程序,使责任追究机制具有可操作性,将责任追究落到实处。

(作者单位:安徽省寿县人民检察院)

2016两法衔接工作总结
两法衔接,年度计划 第五篇

**县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两法"衔接工作总结

2016年我院侦查监督工作在上级侦查监督部门和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省、市刑检会议精神,积极探索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平台,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建立科学、高效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机制,加强检察机关对行政执法机关的法律监督。

一、基本工作情况

2016年至2016年**县各行政机关受理行政案件2344件2352人,作出行政处罚2320件2315人,移送公安机关24件37人,我院派人阅卷1868件1896人。2016年,我院共受理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线索2件4人,审查备案2件4人,建议移送2件4人,移送案件2件4人,立案2件4人,报捕1件1人,批准逮捕1件1人。其中,国土资源局移送的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1件3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移送涉嫌生产有毒、有害食品案件1件1人。我科移送本院自侦部门涉嫌职务犯罪案件9件9人,**县人民法院已对9人作出有罪判决。

二、工作中的做法

1、领导重视,统一布署。从"两法"衔接机制建立至今,院党组高度重视,积极主动与上级单位、县人大、县委、县政府、18家相关县直行政执法机关沟通协调,召开了"专项监督活动"动员会。会议上邝黎明副检察长宣读了此次活动的实施方案以及活动重点,唐国林副县长做了重要讲话,要求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做好及时移送工作,严厉查处、打击一批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等涉嫌犯罪案件,积极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同时,我科承担了联席会议常设机构下设办公室的工作任务,负责收集整理信息、对外情况通报、与成员单位联系沟通等日常工作。2016年8月12日,我院还召集各行政机关开了例会,总结了之前的工作情况及下一步的工作重点。

2、积极走访调查,加强沟通协调。我们非常注重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联系,主管副检察长定期带头走访工商、税务等单位,查询案件查处情况,同时密切掌握各单位落实衔接机制的情况。通过走访,及时发现行政执法单位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予以协调或建议纠正;对于发现"两法"衔接机制、程序出现的问题,及时组织各成员单位进行协商,促成各方达成共识,不断完善"两法"。

3、监督引导并举,提高衔接工作质效。一是发挥检察职能,加强案件移送和侦查监督。拓宽监督渠道,从立案、移送、侦查和报备等程序中无缝跟踪衔接,确保案件当移得移、当立得立,同时还要继续监督公安机关对该移送案件的侦查活动。如我院在调查走访中了解到国土局正在办理的非法占用农用地案符合刑事立案标准,立即要求县国土局向公安机关移送立案。二是加强引导,提高办案质量。通过座谈、走访调研等形式,为行政机关讲解有关刑事立案标准、刑事证据收集等法律知识,增强行政执法机关对行政执法中发现的涉罪案件的预判能力。对于一些重大或复杂疑难案件,我院则积极做好提前介入工作,确保证据能够及时收集、固定。三是对行政机关移送公安机关的案件,符合立案标准的,在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环节安排业务骨干从先、从快办理,有效发挥出"两法"衔接机制的高效性。

三、工作成果

我院立足检察职能,以协调、引导和监督为手段,树立起检察机关在衔接机制中的主导地位,初步实现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工作相衔接的常态化、制度化、有效化。在工作实践中积极带头,与各成员单位密切协作,认真落实衔接工作机制的相关规定,形成了三大制度。(一)联席会议制度。所有成员单位每半年召开一次大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也可根据需要临时提议召开。(二)相互协作制度。各成员单位在办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案件过程中密切配合,相互协作。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对重大案件可根据行政执法机关的要求提前介入或参加案件讨论,提供法律意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涉嫌犯罪案件时,行政执法机关应当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三)案件移送报备制度。行政执法机关执法过程中发现涉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犯罪或其他犯罪都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并报送检察机关备案。据统计,今年行政机关向我院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件4人,备案2件4人。例如,蒋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一案。2016年以来,犯罪嫌疑人蒋某未办理任何合法手续,在**县同益乡同益村开设加工食品的黑作坊,蒋某将收购的新鲜辣椒用硫磺、聚乙烯等非法添加剂熏制过后,拿到太阳下晒干做成干辣椒,色泽鲜艳好看又可延长保持期。蒋某每年加工3000公斤左右在当地市场销售。**县技术监督局发现该案后,立即将相关材料移送**县公安局,并将相关材料报送我院。我院对该案材料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蒋某的行为已涉嫌犯罪,将建议移送的意见通报了**县公安局,**县公安局及时对本案进行立案,并将案件报送我院审查,我院现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对犯罪嫌疑人蒋某批准逮捕。

四、开展"两法"衔接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行政执法机关主动移送案件意识不强。例如2016年至2016年**县各行政执法机关受理案件2344件,由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公安机关的案件仅24件。

(二)行政执法机关接受监督观念不强。有的以无法律依据为由,抵触甚至拒绝检察机关的监督,对检察机关了解情况、查阅案卷材料设置重重障碍。

【两法衔接,年度计划】

(三)"网上衔接,信息共享"机制还未全面铺开。建立"网上衔接,信息共享"机制需要各级政府主导,提出明确要求并给予一定财力支持。由于全国整规办撤销,目前这项工作缺少牵头部门,单靠检察机关一家推动困难重重。在已经建立"网上衔接,信息共享"机制的地方,如何更好地管理、维护和使用,使效果充分发挥出来,还有待进一步探索、加强。

五、开展"两法"衔接工作的若干建议

(一)增强行政法规和刑事法律的衔接性。一是明确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获取的证据材料在刑事诉讼中的法律地位;二是从立法和具体操作程序两个层面完善检察机关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监督权;三是对两法衔接的运行机制进行立法保障,从其严肃性和强制性保证衔接工作的顺畅执行;四是正确解决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竞合问题。

(二)拓宽监督渠道,加强检察监督职能。(

(三)加快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设。积极构建新型网络共享平台,实行信息多方横行和纵向通报制度,即县级各成员单位以及相互对应的市级与县级单位定期互相通报案件办理、机构、人员、相关法律、法规变动情况。加快该信息共享平台有利于整合案件信息资源、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工作成本,也有利于增强行政权力运行的透明度,遏制腐败,并推动"两法"衔接工作快速发展。

(四)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于不执行联席会议决议、监督建议等或者对该移送案件不移送的、以罚代刑的、该立案案件不立案的、渎职徇私的,情节轻微的给予警告或更换案件承办人,对于经警告后拒不改正、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相应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有利于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之间形成合力,共同发挥出全面打击刑事犯罪,维护正常社会、经济秩序的作用。今后,我院将结合当前实际,充分利用现有的职能和资源,积极、稳妥地推进衔接机制的完善发展,继续为我县经济建设发展大局服务。

2016建筑施工安全督查工作方案
两法衔接,年度计划 第六篇

根据上办发〔2016〕21号文件精神,为切实抓好我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建设行为,有效防范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的建筑施工环境,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督查检查方案,在全镇范围内对建筑施工安全进行拉网式督察检查。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理念,坚守“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全面开展建筑安全生产督查检查,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秩序,努力实现全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平稳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全面展开对农民建房、各企事业单位在建工程进行安全生产督察检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肃整治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规建筑施工行为,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实现我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持续、平稳发展。

三、督查时间

2016年7月30日至2016年8月7日

四、督查内容

建筑施工安全主要包括个企事业单位在建厂房、办公用房等在建工程,农民自建房等。本次督查主要以农民自建房为督查重点,督查主要内容有:【两法衔接,年度计划】

1、是否办理投建、审批手续。

2、施工人员是否佩戴安全帽,作业操作是否符合安全规程。

3、对深基坑、高支模等重大危险源的监管。

4、脚手架、起重机等设备是否按时检测,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标准,是否使用了独臂吊等不符合安全生产的施工机械。

5、建筑材料是否符合标准。

6、施工机械操作人员是否购买工伤保险。

7、违规违章建筑明确行业监管指导、属地负责制。

五、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镇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工作布置,进一步维护好全镇的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稳定,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两法衔接,年度计划】

(二)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各单位要切实履行督查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专人负责,严标准严要求认真细致督查检查,细化责任分工,严格落实安全督查责任制,严肃整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规建筑施工生产作业,坚决杜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维护我镇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三)严格把关,突出重点

1、各施工单位及个人必须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2、严禁使用单独臂吊机和吊篮作业。

3、必须保证外架施工。

4、施工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作业。

5、施工人员必须购买工伤保险。

2016党组领导班子群众路线整改工作方案
两法衔接,年度计划 第七篇

一、整改的主要内容和措施

(一)遵守和认真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问题1:大局意识不强,对中央、省市县委精神领悟不够透彻、不够准确,贯彻执行不坚决、不彻底,极个别党组成员政治敏锐性还不够强,对不合时宜的言论没有给予旗帜鲜明的批驳

整改措施:(1)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党的群众路线有关论述、党章、党的十八大报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市委有关会议精神。(2)严守政治纪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八大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党中央和省、市、县委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和上级党委权威,确保政令畅通、执行有力。(3)以高度的政治自觉、鲜明的斗争态度坚决反对损害党的形象和威信的言行,自觉维护中央权威。

(二)班子自身建设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问题2:“八项规定”执行的不够严,机关“庸懒散软”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

整改措施:(1)结合群众路线教育,进一步深化认识,着力解决思想不到位的问题。(2)进一步修改完善机关管理制度,建立细化的、操作性强的制度措施。(3)切实加强检查督导和查处力度,坚决刹住顶风违纪行为,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和各项工作纪律,定期不定期抽查在岗情况。

(三)“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问题3:学习存在走过场

整改措施:(1)制定计划。年初制定中心组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研讨专题,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2次,每两个月安排一次专题讲座。(2)严格考评。对班子成员参加集中学习进行考勤记录,缺勤2次以上的,要求作出书面解释;班子成员每年必须完成读书笔记10000字以上、体会文章5篇以上。(3)加强自学。坚持五加二、白加黑,每天抽出1小时读书学习。

问题4:工作落实力度不强

整改措施:(1)建立工作督办机制,班子成员、股室要按月制定工作计划和纪实,月底由办公室对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并上报局党组。(2)实行定期通报,根据工作内容及性质的不同,实行日常工作月通报,全局工作半年通报,阶段工作完成后通报。(3)将工作落实情况列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用考核促进工作,实现闭合式管理。

问题5:搞政绩工程

整改措施:(1)带头求真务实,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持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科学制定目标与指标。(2)深入基层一线、困难落后地区、矛盾突出的地方察民情、解民忧,坚持问题导向、民生导向,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3)逐步取消弱化GDp考核,加大生态环境指标、民生指标的考核比重。

问题6:脱离群众,深入基层少

整改措施:(1)建立调研机制。年初拟定调研课题,班子成员每人每年至少牵头主持1项重点课题,每个月下基层不少于1次。(2)规划编制和项目策划过程中采取多种形式畅通社会公众参与规划编制渠道,广泛征求意见,收集群众智慧,提高规划编制过程的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

问题7:衙门作风,服务不够

整改措施:(1)每名班子成员在分管业务范围内至少联系一个企业或重大项目,每月至少一次主动问需于民,了解企业困难、项目需求、群众诉求。(2)根据企业发展、项目建设情况及群众诉求,主动上门送服务。(3)清理公示行政审批事项,严格落实“一次告知、限时办结”制度,减轻市场投资主体的负担。

问题8:执行不严,督办不力

整改措施:(1)集中开展制度的“废、改、立”工作,完善制度体系。(2)每年至少组织2次专题学习,安排班子成员深入学习重大制度,进一步强化制度意识,增强执行自觉性。(3)强化制度的刚性制约,对执行制度不严的,实行班子内部通报,情况严重的,在党组会上作深刻检查。

问题9:担当意识、责任意识不强、工作存在畏难情绪

整改措施:(1)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切实做到“三严三实”,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革命激情和创业精神。(2)建立目标责任考核评价机制,年初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签订年度目标责任状,实行半年阶段性考评,年终考核奖惩兑现。(3)开展民主评议,年底组织班子成员之间、机关党员干部对班子成员进行民主评议,并公示评议结果。

问题10:关心干部不够

整改措施:(1)坚持每月至少一次与干部职工集中座谈,交心谈心,及时了解大家所思所想,帮助解决实际困难。(2)重视支持干部职工文化体育生活,领导班子要带头组织参加各类活动,与干部群众打成一片,提高自身的亲和力和单位的凝聚力。(3)关心干部成长,加强青年干部和技术人才培养,积极向上级党组织推荐优秀干部。

问题11:进取精神不强,工作开拓创新不够

整改措施:(1)加强学习培训,学习新知识、新方法,不断提出工作新思路,新举措,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2)不断改进与转变工作作风,强化进取意识,始终保持奋发有为、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

问题12:存在特权思想

整改措施:开展反对特权教育。结合中心组学习,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教育和廉政法规教育,使党员领导干部清醒认识“权为民所赋、利为民所谋”的道理,引导党员领导干部筑牢执政为民的思想。

问题13:接待超标准

整改措施:(1)接待标准严格按有关标准执行。(2)规范公务接待报账制度。公务接待报账必须提供来客单位公函、《公务接待审批单》、机打发票、菜单、《公务接待报账单》。

问题14:公车管理不严

整改措施:(1)健全车辆管理制度。建立车辆管理制度,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建立完善车辆监管的长效机制。(2)规范车辆停放。节假日及下班后,车辆一律停放入库。(3)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对违反制度及公车私用情况,除追究驾驶员责任外,还要追究带车领导、管车领导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㈣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和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方面存在的问题

问题15:争取的国家政策和项目还不能满足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

整改措施:在制定规划和争取项目的过程中,充分考虑农村发展实际,把发展改革的政策、扶贫攻坚的项目、惠民生的项目向西部乡镇倾斜,向边远农村覆盖,增加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比重。

问题16:对干部职工所思所虑掌握了解不够深入,对干部的成长关心不够

整改措施:坚持每半年至少一次与干部职工集中座谈,交心谈心,及时了解大家所思所想。及时跟踪了解工作进展,采取多种形式,传授方法经验,灵活帮助解决遇到的困难。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改责任。局党组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抓整改、做示范,局党组成员要按照整改方案对号入座,对查找出来的问题立行立改,切实做到不等、不拖、不推;对因合理原因不能解决的问题,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二)加强督促检查,及时通报情况。在整改过程中,要始终注重群众参与,不断扩大群众监督的覆盖面,坚持开门抓整改。每个党组成员要认真落实整改,确保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取得成效,并通报整改落实情况,整改工作结束要对整改情况进行考评,开展“回头看”。

(三)做好整改总结,建立长效机制。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总体要求,建立健全密切联系服务群众长效机制,制定作风建设计划,进一步明确整改目标、时限和责任人,切实解决党组和党组成员在思想、作风、组织、制度和廉政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做好工作总结,整改落实环节结束前,对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全面总结。

2016会员评家活动总结
两法衔接,年度计划 第八篇

会员评家活动总结

开展"会员评家"活动是提高基层工会工作整体水平、加强工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提升工会组织凝聚力和吸引力的重要抓手,近年来,我们根据全总《关于开展会员评议职工之家活动的意见》精神,积极组织推进并取得了初步成绩。

我县现有职工之家47家,其中国家级2家、省级8家、市级12家、县级25家。为深入开展好会员评家工作,我们具体做了"五项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总成立了以工会主席任组长、党组书记任副组长、相关部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并制定出台了《**县总工会关于开展会员评议职工之家活动的实施意见》的文件,明确了目标任务、基本内容、方式方法等。

二是利用舆论造势。在全县基层单位深入宣传会员评家活动,把县农村商业银行、河海运输公司等一批工作正常开展、程序比较规范的单位的好做法好经验以及收到的明显成效进行宣传,大力推广。作为国家级模范职工之家的**农村商业银行,坚持做到正常评家、规范评家,充分发挥会员代表在职工之家建设中的积极作用,"职工之家"建设、考核情况列入年度职代会工作报告必报内容,接受代表评议。县总工会同时要求各基层工委、工会大力引导职工积极参与会员评家活动,让大家认识到通过开展会员评家活动既可以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又可以提升工会组织的影响力,对促进工会工作顺利开展、更好地发挥联系企业和职工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具有积极地意义。

三是深入调查研究。去年上半年,我们由工会组织部牵头,对全县19个镇区工委和16个县直工会的80%企事业单位工会的职工之家建设情况和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深入走访调研,掌握面上基本情况,建立完善建家、评家基础台帐。并按照优秀、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四个格次进行分类,对一些工会、特别是小企业工会工作不到位的,落实了限期整改的要求。据初步了解,全县工会会员评家建制率达到了80%,但合格率仅为60%,反映出来的情况和问题也较多。

四是建立激励机制。通过开展会员评家活动,(

五是加强督促检查。我们要求建立工会的单位都要按规定开展会员评家活动。县总工会加强对会员评家工作的督促检查,建立工作长效机制,定期组织进行自查、互查、抽查,及时通报检查结果,确保会员评家工作取得实实在在地效果。

总结会员评家工作,我们也存在着一些明显地不足,如:一些工会认识不到位,评家工作留于形式,甚至从来没有开展过这项活动;一些工会主席信心不足,认为在民营企业这项活动难开展、难见效,有畏难情绪,等等。下一步,我们要按照会员评家建制率85%、合格率80%的要求,通过采取加强督促检查、树立典型带动、严格考核奖惩等措施,进一步加大会员评家活动推进力度,促进我县工会整体工作有一个新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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