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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考核方案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11-30    阅读:

某公司月度绩效考核办法
月考核方案 第一篇

月度绩效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则

【考核目的】

第一条、 评价和总结员工月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和员工表现,促进考核者与被

考核者之间的工作交流,促进员工绩效改进,促使领导注重对下属进行帮助、指导和培养,帮助员工发展。

【考核意义】

第二条、 加强公司管理,改善员工绩效,建立有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积

极性,为人员调配、薪资调整、培训晋升提供依据。

【适用范围】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杭州某通讯有限公司除促销员以外所有在职员工。

【考核原则】

第四条、 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考核是考核者以事实为依据,对被考核者的工作

进行客观的评价。考核者应力求做到实事求是、公正公平公开,这将作为评价考核者是否称职的标准之一。

第五条、 可操作性原则:简单、有效、科学化、数据化。

第六条、 逐级的原则:绩效考核与辅导由直接主管对直接下级进行。 第七条、 隔级审核的原则:为保证考核结果的公正性,隔级主管必须审核考核

结果,并对可控部分进行调整。

【考核内容】

第八条、 考核内容以结果(工作绩效)为主,兼顾导致结果的工作过程、工作

态度。

第二章 考核对象

【对象分类】

第九条、 根据公司组织构架及人员状况,将考核对象分为三类:

1、 一类员工:促销员;

2、 二类员工:产出部门人员,包括客户代表、区域主管、市场经理(主

管)、销售经理;

3、 三类员工:非产出部门人员,包括人事行政文员(主管)、、商务文员、

市场文员;

【划分目的】

第十条、 划分考核对象的目的,在于更好地体现公司对考核对象的不同要求:

1、 一类员工:注重实效,根据销量只拿提成;

2、 二类员工:注重销量,兼顾导致结果的工作过程,客户代表以过程包

括终端状况、市场信息收集、市场表现为主,销量为辅;区域主管以销量为主,重点客户为辅;市场经理(主管)以市场情况、客户为主;销售部经理:销售经理的考核以销量、销售回款、客户情况等为重点,强调管理职能,包括计划、监控等;

3、 三类员工:以工作结果(绩效)为主,兼顾导致结果的工作态度;

第三章 子区域月度绩效考核考核

【考核说明】

第十一条、 对子区域的考核由部署部门综合考核。 【考核机构】 第十二条、 营销部、商务部 【考核办法】 第十三条、 考核内容:

1、 计划达成40分,该项得分=计划达成率*40,由商务部提供计划达成率; 2、 渠道建设30分,由营销部评估打分

3、 市场份额增长率30分,由商务部提供数据,该项得分=数据 *30; 4、 汇总以上得分为各子区域考核得分。

子区域考核第一名的,授予精英团队奖,连续两次第一名的区域,营销精英团队奖将直接署名为“区域名”奖,直到下一个区域连续两次第一名时可易名。同时公司将授予流动锦旗,区域全部人员参加公司月度营销会议,奖励获奖团队500元活动经费。

第四章 三类人员考核

【考核表格】 第十四条、 考核表格与考核流程:

考核表格见附件 考核流程见表1

第五章 二类人员考核

【考核表格】 第十五条、 考核表格:见附件1—4 第十六条、 考核流程

第六章 公司月度绩效奖金发放

【奖金发放】

第七章 分配资格与考核结果

【分配资格】

第十七条、 分配资格

1、所有新进员工,满一个月后参与绩效奖金的分配。

2、所有人员如有调动情况的,如在15日后调入新岗位的,以原岗位职务计

算绩效奖金,15日(含)前调入的,以新岗位职务计算绩效奖金。 3、公司核算绩效奖金时,当月从本公司辞职者自动丧失当月绩效奖金。

4、凡兼任其他职务的,按高职务计算绩效奖金,如有代理负责工作的,仍

按原职等系数执行。

【考核结果】

第十八条、 考核结果:绩效考核结果是组成半年/年度综合评定结果的主要部分。如果个人考核连续两次不及格即低于60分,则必须换岗并调低二百元月基础工资,半年/年绩效工资做相应调整,或者辞退。

区域负责人以及客户代表采取末位淘汰制,依据考核结果,区域

负责人二个月为周期末位淘汰降职为客户代表,客户代表两个月为周期末位淘汰。

公司每月依据考核结果评定“最佳区域经理奖”,以及“最佳客户

代表奖”,连续两个月成为最佳者,该奖项直接署名,比如“张勇奖”等,直到下一位连续获得最佳奖者易名,最佳区域主管,最佳客户代表奖公司分别奖励现

金200以及100元。

考核结果作为晋升的重要依据,其中区域负责人的晋升将结合个

人考核以及子区域考核综合评定。

【反馈与申诉】

第十九条、 直接领导必须将考核结果反馈给被考核者,内容包括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改进建议等。反馈是双向的,尤其是进行考核沟通时,考核者应留出充分的时间让被考核者发表意见。 第二十条、 被考核者如不认同自己的考核结果,可填写《考核结果异议申诉书》(见附件15)向行政部提出申诉(直接EMAIL)。行政部知会负责人并应在一周内做出申诉处理,安排隔级主管/部署部门进行复核,对可以调整的部分作出调整,在调整中,隔级主管/部署部门评分占60%,直接主管评分占40%,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行政部、申诉人。

第八章 资料管理

第二十一条、员工考核表填写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经由大区送交人力资源中心统计、存档; 第二十二条、 考核档案进行保密管理。

1. 总经理、行政部可调阅员工考核档案,部门经理可调阅其管辖范围内员

工考核档案;

2. 员工经总经理批准可查阅本人考核档案;

3. 月度绩效考核资料保留2年,然后可以销毁。

附件1 某公司客户代表绩效考核表

月度工作计划考核办法
月考核方案 第二篇

月度工作计划考核管理

月度工作计划考核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确保落实公司经营目标,激励各部门履行职责,完成月度工作计划,提高工作质量,实现企业目标,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职能部门及所属公司月度工作的考核。 3 工作流程

3.1 月度工作计划考核流程(见图1)

每月25日

图1 月工作计划流程图

月度工作计划考核管理

3.2 月工作计划的编制

3.2.1职能部门负责人依据公司的战略目标、年度经营管理目标、部门的工作目标,确定月度工作目标,

并形成月度工作计划。

3.2.2月度工作计划必须根据“月工作计划表”及填表说明逐项明确编制。

3.2.3月工作计划的具体内容为:年度经营管理目标分解到每月的具体指标;岗位职责的具体细化,持续

改进的项目,本月未完成需移交至下月的工作内容,其他部门需配合的事项。 3.2.4各计划执行人员必须于每月20日之前制定好下月的工作计划。 3.3月工作计划拟定的审批

3.3.1直接上级对下属提交上来的月工作计划必须在计划实施之前根据“月工作计划表”的各项内容逐项

审核,审核重点是“工作内容”是否量化,应具体不含糊;“权重”分配是否合理;责任人是否明确;配合部门是否知道并同意对应的工作内容;是否有时间限制。如对下属拟定的月工作计工划有不明确的地方要与下属共同确定,直至明确。

3.3.2审批合格的“月工作计划表”要由审批人签字,同时由计划编制人将审批完毕的“月工作计划表”

于每月20日之前交于公司人力资源部。

3.3.4总裁办每月20日监督各部门是否及时上交下月的“月工作计划表”,以及是否按要求审批。对没有

按要求审批的工作计划,根据情况对审批人开具“过失单”,并确定过失性质加以处罚。 3.4工作计划的执行

3.4.1各部门根据审批的“月工作计划表”执行、实施本月工作。

3.4.2工作计划在执行过程中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执行的可以修改(增加或减少,下同)。

3.4.3工作计划的修改必须理由充分,无特殊原因不能修改。需修改的工作计划内容必须以书面形式请直

接上级批准,由直接上级签署意见并签字认可。

3.4.4上级接到直接下级需修改工作计划的请示时,认真审核计划不能按期完成或增加工作计划的原因,

理由充分,事实清楚可签字认可,并同时与下属共同调整已变动的工作计划内容的权重,直至双方同意。调整的工作计划同时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3.4.5总裁办在抽查工作计划完成情况时,对于没有完成的工作计划,又没有直接上级签字认可的,按没

有完成工作计划处理,扣减相应分值。对于直接上级包庇下级的,对直接上级根据情况开具“过失单”,并判定过失性质加以处罚。

3.5工作计划的检查(考核)

3.5.1上月的工作计划检查由计划执行人的直接上级进行,并于每月25日之前检查考核完毕。 3.5.2工作计划考核人员根据工作计划执行人月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客观公正地评分。 3.5.3工作计划评分标准,具体见表1。【月考核方案】

3.5.4考核完毕的 “月工作计划表”于每月25日前将评定结果交人力资源部统计,并由总裁办统一计入

“月工作计划完成情况统计表”。

3.5.5总裁办根据各部门对月工作计划的审定结果进行抽查,对审定结果不客观、不公正地直接上级,将

根据实际情况开具“过失单”,并判定性质加以处罚。

3.6工作计划检查(考核)结果的反馈

3.6.1工作计划检查(考核)结果的反馈由工作计划执行人的直接上级进行。

3.6.2对完成不好的或未完成的工作计划由工作计划执行人的直接上级反馈给直接下级并要在下

月工作中完成,即列入下月的工作计划持续改进。

3.6.3对完成较好的工作计划直接上级要给予充分肯定,要求下级继续发扬。

3.6.4如直接上级未对下属就月工作计划考核进行沟通反馈的,人力资源部将根据具体情况对其开

具“过失单”,并判定性质加以处罚。 3.7工作计划结果的运用

3.7.1工作计划成绩作为月度绩效薪资的发放依据,具体见表2。 表2 工作计划分数与绩效薪资挂钩方式

3.7.3工作计划以基本月薪的±5%为基数进行考核,次月12日与基本工资同时发放,详见《绩效管理体系》。

3.7.4工作计划的目标成绩为3分。 3.8工作计划表的填写方法与要求

3.8.1《月工作计划表》中,“计划内容”栏填写所要进行的工作(做什么事) a结果类指标

◆经济类指标:销售收入、利润、客户保有量等;

◆工作质量指标:客户投诉率、内部客户投诉次数、工作差错或事故次数等; ◆预算指标:按全年预算分解到月。

b具体工作计划(保证指标实现的具体工作内容) ◆按岗位职责要求本月主要安排的工作; ◆月度工作计划分解要完成的工作; ◆持续改进的工作措施及内容; ◆上月遗留工作的解决;

◆不合格报告的关闭及纠正预防措施; ◆上级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3.8.2《月工作计划表》中,“目标值”栏填写该项工作完成后要达到的目的(为什么做) a结果类指标的目标值 ,可用××万元、××%、××次表示。 b具体工作计划的目标值

◆计划目标值必须是可考核的; ◆每一项具体工作必须有量化的目标值;

◆如工作计划内容已将目标值明确(例:如缴纳车辆保险;与××正式签订合同等),此栏也可不填写。

3.8.3《月工作计划表》中,“权重”是指该项计划内容的配分,如10分,20分等,权重合计为

100分;

3.8.4《月工作计划表》中,“责任部门(人)”栏填写该项工作由谁负责(谁做); 3.8.5《月工作计划表》中,“配合部门(人)”栏填写该项工作需要哪些部门或人员配合; 3.8.6《月工作计划表》中,“评分”栏是填写由直接上级根据该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客观、公

正的评定的分数;

3.8.7《月工作计划表》中,“被检查人”栏由被检查人与直接上级对评分达成一致后填写。 4 记录与表格 4.1月工作计划表

4.2月工作计划完成情况统计表

5绩效结果的应用

5.1与职业发展和领导力发展相关 5.2与特殊福利计划挂钩

5.3与绩效薪资挂钩

5.4根据绩效考核成绩分层级进行晋升、降级或淘汰,具体见表3。

表3

5.5因而,在公司高绩效者意味着: a 更高的奖金 b 更大的薪资晋升幅度 c 更多的职业发展培训 d 特殊福利享受

某公司2013年月度考核方案
月考核方案 第三篇

某公司2013年月度考核方案

【月考核方案】

为提高公司的工作质量和效率,保障经营管理工作目标的完成,体现工作业绩与个人月度收入结合,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原则

㈠ 坚持公平的原则,要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每一位员工。

㈡ 坚持公正的原则,考核以业绩为主,着重考核员工工作的质和量,不凭主观印象和个人好恶。

㈢ 坚持公开的原则,考核结果与员工本人见面,员工有意见可以向上一级管理人员申诉。

㈣ 坚持保密的原则,考核者与被考核者不得将考核结果泄露给他人。

二、考核工作的组织

员工的绩效考核工作由综合办公室负责总体协调组织,各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三、考核范围

考核期在册的公司全体员工(含试用期的员工)及各部门。公司经营班子领导考核方案由董事会制定。

四、考核时间

考核时间为每月28-30日,综合办公室于次月2日前完成结果汇总统计,并于10日前完成工资及绩效奖金的计发。

【月考核方案】

五、考核关系

部门负责人由分管领导进行考核,一般员工由部门负责人进行考核,办公室对月度考勤情况进行统计。

六、考核内容:包含指标性考核及考勤情况两项,考核满分为100分,各占50%比例。

㈠ 指标性考核

员工指标考核内容由定性指标考核与绩效指标考核共同构成,满分50分,各占50%比例,详见附表。

1. 定性指标考核:包括沟通能力、协作能力、纪律性、责任心等,每月考核指标为固定设臵,以此作为员工工作态度、工作能力是否变化的依据。

2. 绩效指标考核:以每月初下发的部门重点工作为考核指标,部门负责人与部门内部员工各有侧重。重点工作原则上不超过五项,根据工作紧急、重要程度区分权重,以完成时间、完成情况进行评分。工作完成情况对应的单项打分比例(即评分/单项权重分值*100%)如下:

提前或按时完成,且完成质量高的:100%; 提前或按时完成,但仍需要略作修改的:85%;

按时完成,但完成质量较差,基本需从头开展,但未对工作造成严重影响的:70%;

未按时完成,且对工作造成影响的:60%以下甚至0。

员工月度指标性考核分数=定性指标考核分数+绩效指标考核分数

㈡ 考勤情况统计

每月底由综合办公室根据考勤卡记录、书面假单对公司全体员工进行考勤统计并计算出勤率。出勤率=实际出勤天数/应出勤天数*100%。实际出勤天数包括月度3天以内(含3天)的病假或1天(含1天)以内的事假及劳动法律规定的视同出勤的情况,缺勤状况统计以公司考勤与休假、工资管理办法中界定为准。出勤率考核满分50分,根据出勤率对应打分如下:

出勤率在95%以上的,45-50分; 出勤率在91%-94%的,35-44分; 出勤率在81%-90%的,25-34分; 出勤率在71%-80%的,10-24分;

出勤率为70%以下的(含80%),或当月内旷工累计3天以上(含3天)0分。

七、考核结果

㈠ 员工月度标准工资的构成为基本工资+住房补贴+绩效奖金,其中住房补贴金额为根据岗位标准固定发放,基本工资与绩效奖金的比例各为70%,30%。

根据考核总分,综合办公室以此计发绩效奖金,考核分数对应发放奖金比例如下:

考核总分为85分以上的,发放100%绩效奖金; 考核总分为75-84分的,发放90%绩效奖金; 考核总分为65-74分的,发放80%绩效奖金;

考核总分为61-64分的,发放60%绩效奖金; 考核总分为51-60分的,发放50%绩效奖金; 考核总分低于50分的,不发放当月绩效奖金。

㈡ 员工每月考核结果作为年中及年终绩效考核的依据,与员工薪资调整、职位调整相关联。

附表:月度绩效考核表

员工月度绩效考核表

被考核人: 考核人: 考核月份:

月度考核总分: 绩效奖金发放比例: 综合办公室审核: 分管领导确认: 总经理审批:

2011公司员工月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最新版)
月考核方案 第四篇

2011年月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最大限度地实现对员工或部门工作进行客观准确的评价,奖勤罚懒、弘扬正气、促进团结,营造和谐工作氛围,激励员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 和创造性,保障和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

二、考核体系构成

1、员工自评:需要员工按照公司员工月度工作考核表进行自我量化打分。(详见附表一)15%

2、上级主管、公司领导评价:由各被考核人的上级主管与公司领导根据其一个月来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综合打分。此环节需要被考核人提供月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各一份,以备考核人打分时参考。(详见附表二)50%

3、行政考核:此项主要由行政部对被考核人一月来考勤、内务卫生及各种计划总结等完成情况进行量化评分。(详见附表三)15%

4、满意度测评:该项目主要考核当事人与公司各部门同事工作协作情况。由各部门、各分公司同事完成对各被测评人的评分。(详见附表四)20%

三、考核要求

1、员工自评:在次月第一周进行。同时,所有员工应在月初上交一份工作计划,在月末完成月度工作总结,该资料将是主管或领导对其进行工作考评的重要依据。

2、上级主管、公司领导评价:各部门职员由部门主管或分公司负责人考评,部门主管与分公司负责人由分管领导或总经理考评。副总经理的考核由总经理负责。此项目在次月第二周前完成。

3、行政考核:由行政部根据公司考勤和值日记录据实评分(分公司行政考核由分公司负责人安排)。此项实行扣分制,迟到、早退、旷工及值日等情况按不同标准扣分,直到该部分所占总分(15份)扣完为止(迟到、早退

每次扣两分,旷工一次扣5分,病事假不扣分,内务值日不做的每次扣2分,计划总结未交一次扣2分)。一月内未出现不良记录的得满分15分;一月内15分被扣完的,取消参与本月评先评优资格。此项目在次月第一周内完成。

4、满意度测评:根据工作实际,总公司各部门工作人员相互评分、分公司各部门工作人员相互评分、(取平均分值)。此项目在次月第一周内完成。

5、统筹核算:在以上各项完成以后,由行政部根据各项所占比例折算分数,进行汇总核算,得出全体员工最终考核得分结果,报公司领导审阅。此项工作一般应在每月15日前完成,若确因特殊情况需要顺延的,应在报请公司领导批准后延后实施。

四、几点说明

1、考核项目分类:公司所有在岗员工均须参加月度工作考核,具体分为总公司员工、宜都分公司员工、秭归分公司员工三类实施,相互之间不交叉、不重复,评先评优名额单列。

2、为降低成本,减少开支,月度考核各类表格将试行无纸化运作(总公司适用,分公司逐步实施)。所有需要填写的表格均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填写上报。公司将设立专门的电子邮箱发放和接收各类文件。专用电子邮箱为:shsjxkh@163.com

3、此考核方案为试行方案,将根据试运行效果和各方反馈意见适时修订。 4、从本月起,员工月度考核结果将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希望公司全体员工高度重视,本着对自己负责、对同事负责及对公司负责的态度认真完成此项工作。 附:先进个人申报表

宜昌市盛华盛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2010年6月8日

宜昌市盛华盛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月度工作考核先进个人申报表

2010年5月

员工月度绩效考核表
月考核方案 第五篇

零售连锁有限公司 员工月度考核表

二0一0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修订

三、公司总经理月度考核表【月考核方案】

四、公司质量副总月度考核表

五、人力资源中心负责人月度考核表

六、人资企划主管月度考核表

2016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方案
月考核方案 第六篇

一、健全项目组织,细化项目管理

县卫生局项目办组织相关科室及业务单位骨干成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完善协调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考核与技术指导小组作用,把11大类43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细化落实到每个单位和技术骨干,责任到人。做到有场所、有人员,有分工,切实承担项目日常管理和督导考核工作。

二、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明确经费补助方式

县财政局、卫生局在省补助资金到位后,全额拨付到承担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的医疗卫生单位。每年按季度根据项目执行单位的服务人口和绩效考核结果进行资金分配,次年3月31日之前结清上年资金并预拨下年项目经费,卫生院对村医项目工作数量和质量进行考核,支付相应劳务费要达到总经费的40%。项目所有经费要专款专用,支出不能有违规现象。

三、按序时进度完成项目工作目标任务

1、按照国家规范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70%,合格率90%以上,健康档案使用率达到85%。

2、健康教育工作:向居民提供健康教育和健康咨询服务,发放健康教育宣传资料、播放音像资料、更换宣传栏内容、开展公众健康咨询、个体化健康教育、健康知识讲座等,各项工作应达服务规范要求。同时,利用网络、计划免疫短信等新文媒体,并结合爱国卫生运动和各种卫生主题宣传日来丰富健康教育内容和形式,让居民牢固树立健康意识和健康教育先行的理念,提高居民健康意识。

3、为适龄儿童免费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各类疫苗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保持在95%以上。同时,加强接种人员上岗培训,强化安全接种意识,减少并有效处置疑似接种异常反应;加强预防接种信息收集与管理,定期开展查漏补种。重点人群针对性疫苗接种要达到相关规定的具体要求。

4、对0-6岁儿童进行健康管理,由保健所(县城一、二级医院)和卫生院及时收集出生的新生儿信息,并由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开展新生儿访视,并按照规范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免费提供体格检查、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评估、健康指导等健康管理服务。新生儿访视率和儿童健康管理率要达到95%以上,儿童系统管理率达到85%以上。

5、孕产妇健康管理:保证孕产妇至少接受5次产前检查和2次产后访视服务。孕产妇健康管理率和产后访视率均达到95%以上。

6、做好辖区内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统计,制定本年度体检计划,合理有序地组织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保证体格检查和实验室检查质量,做好检查结果反馈及统计报告工作,充分发挥体检在疾病筛查和健康指导中的作用。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70%以上,体检表完整率达到80%以上。

7、加大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的筛查力度,发现新病例及时建档与管理。加强宣传和生活方式指导,提高二病健康管理率和控制率(50%以上),规范化管理率达到70%以上。

8、加强重性精神病患者的登记、管理、随访和康复指导工作。加强与公安、民政、残联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发现重性精神病患者,及时为其建立健康档案并进行规范化管理,做到发现1例、登记1例、管理1例。管理率40%以上,规范化管理率达到60%以上。

9、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置:各乡镇卫生院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的督导,督促医疗机构做好传染病发现、登记、报告工作;乡镇卫生院协助做好传染病统计、流行病学调查和消毒处置工作。做好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管理、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及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工作。传染病疫情报告率、及时率、及时处置率均达到100%。

10、中医药健康管理:按规范要求,结合老年人体检工作做好辖区内65岁及以上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并针对性给予中医药保健指导;结合儿童健康体检和预防接种做好辖区内0-36个月儿童的中医饮食调养和起居调摄指导、传授穴位推拿等。老年人和0-36个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均达到35%以上。

11、卫生监督协管:认真做好食品安全信息报告、职业卫生咨询指导、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学校卫生服务及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四、考核对象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乡镇医院及承担基本公共卫生工作的县级医疗机构。

五、考核周期

上下半年各进行1次绩效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核办法

1、日常监测数据核对(乡、村相关报表数据)。

2、进展情况(项目完成情况、乡对村绩效考核情况、经验成效、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3、现场抽查考核(现场抽查考核、访谈、查阅资料、问卷调查、电话随访和入户核查等方式进行)。

4、乡对村考核结果运用(拨付村级资金是否与劳务费挂钩,并有拨付依据)。

七、考核结果应用

年终根据各单位的绩效考核结果,除了与项目资金拨付挂钩外,卫生局将对绩效考核前三名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每个单位不低于1万元),后三名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每个单位罚款不低于1万元),继续实施卫生院负责人未位淘汰制及评优评先的一票否决制。充分发挥考核结果在激励、监督和资金安排等方面的作用。

八、工作要求

严肃考核纪律,保证考核质量。考核组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如实考核项目执行单位,如实反映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成果,做到评分与标准相应,扣分有理有据,切实保证绩效考核质量。

2015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月考核方案 第七篇

第1篇: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为规范白云区档案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建立健全科学的考核激励机制,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根据绩效工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省、市、区有关绩效工资分配政策,正确行使绩效工资分配的自主权。实行科学考核、绩效挂钩、按劳分配,建立自主灵活、符合档案工作特点的激励分配机制,进一步扩大单位内部分配自主权、增强竞争意识,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促进档案工作全面健康发展。

二、分配原则

(一)坚持“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责益相符”的原则。

(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三)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科学合理”的原则。

三、考核对象和时间

(一)考核对象

白云区档案局20XX年底在编在岗、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我局纳入实施范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2个。即:白云区档案局地方志科编纂科在编在岗、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2个。

(二)考核时间

从20XX年1月1日起实施,对白云区档案局20XX年1月-12月在编在岗、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进行绩效工资考核。

四、考核机构

区档案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党支部书记、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组成白云区档案局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相关业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档案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主任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对全局事业单位绩效考核。

五、绩效工资的构成和考核内容

(一)绩效工资的构成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纪律、工作态度、工作量、工作成效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每年考核一次,按照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

(二)绩效工资考核内容

绩效工资主要考核职工工作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具体内容包括:对职工工作作风、政治表现、工作纪律、工作态度、工作效率、是否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工作量大小、在岗工作时间、完成本单位规定的工作任务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1、基础性绩效工资设置

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全额发放。对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的,全额发放其相应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在职人员在法定假期内休假的,不扣发基础性绩效工资,每月按照绩效工资的70%发放。

2、奖励性绩效工资设置

奖励性绩效工资实行百分制考核,由白云区档案局进行考核,主要考核职工的德、能、勤、绩、廉四个方面(具体考核标准参照附件)。每年考核一次,单位根据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

3、考核加分

年度履职考核为优秀的加2分;本年度内获得区、市、省、国家级先进个人称号或其他表彰的分别加2、3、4、5分,获得市、省、国家档案局档案工作先进表彰的分别加2、3、4分。(加分因素按照最后考核得分后直接相加)

六、考核方式和计算方法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方式

1、领导评(60%)。由白云区档案局领导班子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考评,最后得分占考评的60%。

2、同事评(40%)。由白云区档案局其他一般干部和工作人员考评,最后得分占考评的40%。

3、自评(10%)。由自己考评,自评得分占考评总成绩的10%。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计算方法

白云区档案局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的人员分布为:领导班子共3人(考核加权总分为A),全局其他考核工作人员共8人(考核加权总分为B),被考核人2人(自评考核总分为C)。

被考核人最后考评得分=60%*A/3+40%*B/8+10%*C

七、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方法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发放

白云区档案局每年年底对事业编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一次工作绩效考核,按照德、能、勤、绩、廉及考核加分标准进行考核打分,最后按照考核计算方法进行汇总,作为被考核人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依据。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最高分值为100分,被考核人最后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数额为激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个人最后考核得分的百分比。(如某工作人员年度扣取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为1000元,该同志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最后考评得分为95分,则应兑现奖励性绩效工资金额为1000×0.95=950元)。

(二)排除性获得奖励绩效工资情形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作人员,不得享受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1、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国家机关处理或其他有关规定停发工资的;

2、在工作中不服从工作安排,推诿扯皮,工作中不负责任,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影响全局或全区档案工作进展的;

3、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4、年度履职考核为基本合格、不合格或未参加考核的;

5、一年内无故旷工累计15个(含5个)工作日以上、事假累计超过30天(含30天)以上的(政策规定的法定休假,婚假、丧假、产假时限和工伤治疗期间除处)。

扣发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和经考核兑现后积余部分金额,由单位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自主统筹安排。

八、工作要求

实施绩效工资考核的全过程要公开透明,随时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和质询。考评的各项得分必须保存有原始依据,考核量化分数及结果应告知被考核人员,有异议的可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复核。

九、本考核办法自20XX年1月起执行。

十、本考核办法由区档案局绩效工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2篇: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根据晋江市委、市政府要求,按照《中共晋江市委、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江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委【20XX】166号)文件精神,结合本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和对象

梅岭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本实施方案打破身份管理,实行岗位管理,不同身份人员同时纳入绩效考核实施范围。长期在编不在岗人员(不能享受绩效考核奖金)、当季退休人员(按在职月份享受固定绩效考核奖金)、离岗待退人员(在离岗待退期间没有违法违纪行为,固定享受称职等级奖金)不纳入绩效考核实施范围。

司法、土地、劳务等市直单位派驻梅岭街道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参加街道绩效考核,街道将提出初步考核意见,并将考核情况书面反馈市直主管部门,由各市直主管部门确定最终考核等次。

按照职务层次,考核对象按科级干部、中层干部(含工作点副点长)和一般工作人员三个类别分开考核。

二、绩效评价办法

1、基本原则

以“谁主管、谁负责、谁评价”为原则,采取自上而下的评价方式,形成上级考核下级、一级考核一级的组织评价机制。

2、考核分数计算办法

各项工作得分由该项工作的直接领导对照每个工作人员个人绩效工作台账、工作目标的完成程度和完成质量给予打分,常规工作总分为50分,如果同时兼科室工作和下社区工作,则每项为25分;重点项目工作满分为40分,如果同时兼任两个项目,则每个项目为20分;如果无参加重点项目工作,常规工作得分则以总分90计;考勤分值总分为10分,根据考勤情况计分,全勤得10分,迟到一次扣1分,迟到10次或以上该项不得分,旷工一天扣5分,旷工两天或以上该项不得分;奖惩附加分根据奖惩情况酌情加分或扣分,加减分值最高为10分。考评得分=(常规工作得分+重点项目得分+考勤得分+奖惩附加分)×60%+党政领导测评分值×40%。其中,党政领导测评分值按测评结果排名计,排名前25%得分为90分,排名前25%—55%得分为80分,其他得分为70分。

三、评价等级设定

根据绩效考评得分情况,从高到底排列,分为“优秀”、“良好”、“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评得分高于90分以上的,评为“优秀”等次;考评得分75分—89分的,评为“良好”等次;考评得分60分—74分的,评为“称职”等次;考评得分60分以下的,评为“不称职”等次。绩效考核“优秀”等次和“良好”等次人员比例按三个考核类别分别控制在人数的25%以内和30%以内。【月考核方案】

当季请假累计超过15个工作日的不能享受“优秀”等次奖金。当季退休人员和调离本市人员按在职月份享受“称职”等次奖金。

下列人员参加考核不确定等次:当季新录用(聘用)或外县(市、区)新调入人员工作不满20个工作日的、当季请病事假累计超过40个工作日的、当季被效能告诫的、受立案调查在立案期间的。

下列人员参加考核确定为不称职:当季旷工累计超过2个工作日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或在处分期间的当季确定不称职,以后按年度考核确定等次或不定等次。

四、绩效考核程序

绩效考核工作按照“计划、总结、评估、反馈”的流程,对各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开展绩效考核工作一般按照以下四个步骤进行:

1、制定绩效计划。根据上级工作任务和本单位工作职能,各科室按目标时序进度安排,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并把工作计划细化到考核对象。考核对象应根据自己的岗位在每季度初填写好《工作目标量化评分表》,并报送街道绩效办。

2、做好工作纪实。按照绩效计划安排,考核对象应做好绩效工作记录,工作记录在《晋江市绩效管理工作日记》上,工作日记记录每天的出勤和主要工作情况。考核对象应按月份、季度和年度进行工作总结,逐条列举工作目标和进展情况、完成程度和工作成效,形成个人绩效工作台账。在填写《梅岭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绩效工作台帐》应尽量把工作内容细化、量化。个人绩效工作台账每季度首月5日前由各部门收集后报送至街道绩效办,由街道绩效办统一管理。

3、组织绩效评估。全体考核对象在每季度首月填写《梅岭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评分表》,并经各项工作的直接领导评价、打分后,于每季度首月5日前汇总至街道绩效办。街道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实际需要,召开述职评议会,对考核对象上一季度工作绩效完成情况进行评定,由街道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在逐级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考核等次。主要领导绩效考核等次应在与单位绩效评估暨“五大战役”考评结果以及单位奖励惩戒情况挂钩。绩效考核结果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4、做好绩效反馈。在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后,对照职能工作目标,指定专人向考核对象反馈考核结果。注意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对考核对象的绩效情况进行讲评,主要是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明确方向。绩效考核结果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广泛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

五、绩效考核结果运用

绩效考核结果运用是指把绩效结果与个人利益挂钩,把绩效结果作为物质激励、精神激励和政治激励的主要依据。

1、与考核奖金挂钩。“优秀”等次人员每季度奖励2100元,“良好”等次人员每季度奖励1800元,“称职”等次人员每季度奖励1500元。

2、与奖励惩戒挂钩。把绩效考核与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表彰结合起来。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从季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中评选、产生,对于季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三次及以上的,在本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限额内,可以直接确定为年度考核优秀,并作为年度评先评优的推荐人选。。对于季度考核被评为“不称职”等次两次及以上的,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被评为一次“不称职”等次的,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对于有计生、综治、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一票否决情况的,按相关规定确定考核等次。

3、与职业发展挂钩。坚持把绩效考核与岗位调整、选拔任用和学习培训结合起来。对于当年度绩效考核多次获评“优秀”等次的人员,在干部提拔使用上给予优先推荐;在干部培训时,作为优先安排人选。对于当年度绩效考核获评“不称职”等次的,给以一定期限的待岗处理,采取跟班学习、强制培训等措施,帮助待岗人员整改提高,并依据培训结果和能力条件重新安排工作;对于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予以辞退。

第3篇: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20XX——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探索建立个人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形成奖优罚劣、优胜劣汰的工作机制。根据《中共晋江市委、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江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委〔20XX〕166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探索建立健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指标体系、绩效考评体系、绩效运用体系,努力规范公务行为、优化服务环境、提高工作效能,为我镇跨越发展、科学发展以及打好城建战役,建设美丽安海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分级考核与分类考核相结合的原则。根据职务层次、工作分工情况,把考核对象划分为科级干部、内勤工作人员和下村工作人员三种类别,分级分类进行考核。

2、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在设置考核指标时,要努力减少模糊不清的定性指标,尽量把考核内容具体化、数量化,切实增强考核指标的针对性和可比性。

3、坚持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在采取年度考核时,要以季度考核情况为依据,把绩效考核的时间关口前移,做到平时跟踪管理、定时检查评估、及时兑现结果,切实增强绩效考核的时效性。

4、坚持组织评价与社会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在组织民主测评时,除了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评价”的评价方式,还要注重公众评议,形成完善的评价机制。

5、坚持精神激励与物质激励相结合的原则。在运用绩效结果时,除了使用绩效考核奖金等物质激励外,注重把绩效考核结果与精神激励和政治激励挂钩,不断拓宽绩效结果的运用范围和领域。

三、实施范围和对象

1、纳入考核范围和对象:镇机关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镇国土资源所、劳动保障事务所、司法所、行政执法中队、环保执法中队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人员、事业编制人员、工勤人员参加镇机关考核,考核等次人数单独核算(等次仍须严格按照规定比例控制),不占用所在镇名额。考核等次由各市直主管部门最终确定,考核奖金由市直主管部门兑现。

2、不纳入考核范围和对象:镇机关处级以上干部、离岗待退人员、长期在编不在岗人员、20XX年7月1日前退休人员。

四、绩效考核内容

根据《晋江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施方案》(晋委[20XX]166号)的有关规定,安海镇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根据职务层次、工作分工情况进行分类考核,即科级干部、内勤工作人员及下村工作人员。

1、科级干部绩效考核内容。主要指“个人执行廉政准则”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重点项目完成情况、分管工作完成情况、组织协调工作情况(详见附件2)。

2、机关内勤、下村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内容。主要考核工作实绩,即工作完成成效。具体考核内容包括履职情况、测评情况及加减分情况(详见附件3、4)。

五、绩效评价方法

(一)科级干部考核内容

科级干部日常工作性质及范围与一般干部有所不同,因此考核内容也有一定的区别,具体内容如下:

1、“个人执行廉政准则”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20分)

2、重点项目完成情况;(40分)

3、分管工作完成情况;(20分)

4、组织协调工作情况。(20分)

(二)机关内勤、下村工作人员考核内容

1、履职情况(80分)

①岗位目标(40分)

内勤人员:按时按质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工作情况,按时按质完成上级业务部门日常工作情况。

下村人员:为民办实事情况、制止“两违”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计生落实情况。

②重点目标(30分)

参与拆迁、征地等重点项目工作完成情况。

③公共目标(10分)

出勤情况。无故缺席、迟到、早退扣1分/次;旷工扣2分/天。

2、测评情况(20分)

内勤人员:镇领导班子、机关干部职工根据被考核对象平时的工作态度、为人处事等综合表现,酌情评分。

下村人员:镇领导班子、机关干部职工根据被考核对象平时的工作态度、下村频率、为人处事等综合表现,酌情评分。

3、加、减分情况

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10分,通报批评和新闻曝光扣10分;受县处级以上表彰奖励5分,通报批评和新闻曝光扣5分;突(偶)发事件中做出特殊贡献的(含媒体表扬的)奖励5分,失职扣5分;在省以上报刊杂志上发表论文、新闻报道等的,奖励3分;工作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严重后果的扣5分;违法违规行为引发上访或行政诉讼的扣5分;未参加组织活动及规定培训学习者扣5分;本单位领导认为需要增减的其它奖扣5-10分。

(三)等次评定标准

镇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成员根据被考核对象的考核得分,按从高到低原则,对其依次排名,排名在总人数25%之前的评为“优秀”,排名在总人数25%-30%的评为“良好”,其余的除个别情况需评为“不称职”之外,均评为“称职”。考核得分相同的,等次评定由领导组研究、决定。

六、绩效考核程序

(一)科级干部绩效考核程序

1、考核准备。撰写自我鉴定材料(详见附件2)。

2、考核得分。镇党政主要领导根据被考核对象的工作表现及鉴定材料,给予评分(详见附件2)。

3、最终评定。镇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成员根据被考核对象得分排名情况,给予评定。

4、结果反馈。考核结果通知考核对象本人,并在镇政府大厅公示,公示日起7个工作日内被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向镇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申请复核或申诉。

(二)机关内勤、下村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程序

1、考核准备。整理考核相关材料,填写个人绩效工作台账(详见附件3、4)。

2、自我评分。被考核对象根据岗位目标、重点目标工作完成情况,客观进行评分(详见附件3、4)。

3、考核得分。工作点点长及部门负责人要查看被考核对象个人绩效工作台账,客观地根据其当季履职情况、测评情况和综合表现等因素,给予初步评分。下点领导及分管领导再进一步对其进行考核评分,所得分值为被考核对象的考核得分。

4、最终评定。镇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成员根据被考核对象得分排名情况,给予评定。

5、结果反馈。考核结果通知考核对象本人,并在镇政府大厅公示,公示日起7个工作日内被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向镇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申请复核或申诉。

七、绩效结果运用

安海镇将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物质激励、精神激励和政治激励的主要依据,与考核奖金、年度考核、职务调整、奖励惩戒及职业发展等挂钩,

1、考核奖金按当季个人绩效考核“优秀”、“良好”、“称职”三个等级进行发放,即“优秀”等级发放2100元、“良好”等级发放1800元、“称职”等级发放1500元(绩效考核不称职,不给予发放奖金)。

2、当季请假累计超过15个工作日的不能享受“优秀”等次奖金;当季退休人员和调离本镇人员按在职月份享受“称职”等次奖金;当季新录用(聘用)或外县(市、区)新调入人员工作不满20个工作日的、当季请病事假累计超过40个工作日的、当季被效能告诫的、受立案调查在立案期间的不定等次,不享受绩效考核奖金;当季旷工累计超过2个工作日的,确定不称职等次;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处分期间的,当季不称职,以后按年度考核规定确定等次或不定等次;受立案调查的暂缓兑现绩效考核奖金。

3、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从季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中评选、产生,对于季度考核被评“优秀”等级三次及以上的,在本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限额内,可以直接确定为年度考核“优秀”,并作为该年度评先评优的推荐人选。

4、对于季度考评被评为 “不称职”等次一次的,年度考核一般确定为“称职”或以下等次;被评为“不称职”等级两次及以上的,直接确定为不称职。

5、对于当年度绩效考核多次获评“优秀”等次的人员,在干部提拔使用上给予优先考虑或推荐;在干部培训时,作为优先安排人选。

6、对于当年度绩效考核获评“不称职”等次的,给予一定期限的待岗处理。

第4篇: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事业单位是依法设立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公益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社会组织,这一定位决定了事业单位所应具有的四大特征,即:依法设立、从事公益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社会组织。

从事公益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是事业单位最重要的特征,由此也决定了事业单位的绩效考核与企业的绩效考核有着本质的区别,它不能简单地以利润和经济成本为目标,而是要衡量所提供的公共服务的社会转移价值,而这种衡量存在三个较大的难点:

(一)难以确定:所谓难以确定,就是公共服务的评价标准难以确定,比如中小学教育质量,我们希望中小学为社会提供素质教育,但什么是素质,如何衡量素质,目标难以确定,于是,多数教育管理部门以分数和升学率作为评估学校教育质量的指标,因为这一指标容易确定,但遗憾的是,这种容易确定的、明确的指标,却往往不能代表事业单位的设立使命。

(二)难以量化:所谓难以量化,就是公共服务的评价标准难以完全定量衡量,比如社区医疗卫生服务,很重要的一项工作就是健康服务与健康教育,而由于区域的不同、服务对象的不同,对此项工作的考核标准就比较难以量化,考核就有一定的难度。

(三)难以衡量:所谓难以衡量,就是公共服务的评价数据难以计算和获取,对于企业来说,产值、利润、合格率、成本等都可以通过企业的财务信息获得,而事业单位则不然,一是有些工作的效果要经过较长的时间才能显现,二是针对公共服务的考核往往要引入社会评价的方式,要选择相当数量的样本进行调查,实现成本较高。

正因为此,事业单位普遍感觉绩效考核推行起来的难度很大,而本次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改革又将考核的问题再次推上了桌面-既然是绩效工资,必然要有配套的绩效考核体系,产生考核结果,并将结果应用于工资的发放。这一矛盾如何解决?集多年为企事业单位设计绩效考核方案的经验,笔者认为,事业单位启动绩效考核,不一定要求面面俱到、非常完美,但必须把握好“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即:以绩效改进为中心,以程序公平与标准公平为基本点。

(一)以绩效改进为中心。

客观地看,相对于企业绩效考核,除少数相对市场化的单位之外,绝大多数事业单位的绩效考核还处于起步阶段,许多单位的干部、员工甚至还不能完全区别绩效管理、绩效考核、考评、民主测评、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概念,因此,对于多数事业单位来说,第一轮的绩效考核体系的建设和运行,更多的是绩效管理概念的普及、理解与导入。在这一阶段,我们特别需要向全体人员灌输的概念是:绩效管理是一个循环,自绩效计划开始,经过绩效辅导、绩效考核、绩效反馈到考核结果的应用,形成了一个闭环;经总结提高后,进入下一轮绩效循环;在这一过程中,组织绩效呈螺旋上升的趋势;而绩效管理的目的,正是促进被考核者达成目标,并实现绩效的持续改进。其中,考核只是绩效管理的一个环节,绩效工资只是绩效考核结果的一种应用方式,考核不是目的而仅仅是绩效改进的手段。

有了这样的指导思想,大家就会把目光聚焦在如何实现绩效的改善上面,而不是把考核结果仅仅当作分配的依据,而过分关注其公平性。客观地讲,绩效考核的结果不可避免地存在非量化的、非可控的、非绝对公平的因素,即使是企业的绩效考核也是如此,事业单位的考核更是无法做到,因为公共服务的价值和质量本来就难以衡量,在不同区域、不同社会环境下、针对不同目标群体的服务更加难以建立完全公平的评价标准。此外,即便这样的标准可以找到,取样、清洗、计算的成本也将非常之高,可能导致绩效考核这一管理活动的投入产出比过低,无法长期持续。

2016年机关目标管理考核方案
月考核方案 第八篇

为了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全面完成好全局2016年度各项工作,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改善工作环境,改变机关干部职工工作作风,使县局的各项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轨道,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不断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标考核任务

1、办公室: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当好领导参谋,协调好各股室站队的关系;及时处理公文,做好文件的撰写、缮印、对稿、归档、保密、会议记录、劳动工资、人事调配、干部职工报表等各项工作;处理机关日常事务,组织机关内部活动;做好电话记录,及时上传下达;搞好机关环境卫生、安全保卫、后勤管理工作;接待好群众来信来访;负责机关车辆安排、来往客人接待工作,确保全年的行政运行成本在去年基础上递减20%;督查县局各项工作和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安排好节假日值班制度;完成好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2、营林股:进一步加强《防沙治沙法》、《省公民义务植树条例》、《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省林木种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的造林绿化意识;紧紧围绕生态环境建设,再造秀美山川,抓好全民义务植树基地建设;加强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工作,规范林木种子生产经营使用行为,核发《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及年检工作;完成好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1)完成“森林城乡、绿色通道”工程建设造林4.35万亩,其中山上造林3.93万亩、山下平原造林0.42万亩;

(2)完成义务植树绿化点的幼林抚育500亩;

(3)完成义务植树20万株,并抓好县直机关单位“3·12”植树节示范点造林400亩,湿地公园认种认养基地60亩;

(4)完成育苗30亩;

(5)完成荒山造林2万亩,封山育林1.6万亩;

(6)完成中幼林抚育4万亩;

(7)建立以桂花为主的花卉苗木基地10000亩并组织实施;

(8)完成全县机关干部“建设生态文明,打造美丽”植树基地3000亩;

(9)完成速生丰产林建设0.7万亩;

(10)向上争取营造林项目。

3、林政股:宣传贯彻和执行好《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木材运输管理办法》等林业法律法规,负责林业行政案件的查处工作;搞好林地和林木资源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采伐限额计划,进一步抓好封山育林、改燃节能工作,保护好森林资源;搞好木竹经营加工单位的监督管理和年检年审工作。做好林业工作站的业务指导工作,督促各站完成好县局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严格办案程序,做好林业行政案件的审核监督工作;抓好各项林业规费的征收工作;完成好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4、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宣传执行好《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加强野生动植物的保护管理,加大对饮食服务行业、野生动物驯养单位、珍贵树种培育单位的管理力度,严厉打击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挖滥采珍贵树种以及无证贩运野生动物及名贵树种的违法犯罪活动;完成好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5、财务股:贯彻执行《会计法》、《预算法》等财务法律法规;制订年度财务收支预算并抓好落实;辅导各基层站的财务工作,监督其执行财务制度,健全完善会计制度;做好各项票据的领核、收发及缴存工作,严格执行票款分离制度;负责行政、事业及专项资金的帐务核算,并提供财务报表;搞好本系统的综合统计测算及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付结算工作;完成好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6、森工股:搞好企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按时向省市行业管理部门报送所需文件、资料、报表,做好多种经营、林区公路、技改项目的申请工作;组织储备调运防汛所需的木材和毛竹;抓好全县森工企业的安全生产及林场改制工作;搞好全县的商品木材、柴炭经销业务管理工作,做好木、竹及木竹成品半成品经营市场的规划设计工作;做好国有林场改制的收尾工作和负责国有林场县城剩余房屋土地的管理及租金的收取;指导森林公园管理局做好相关业务工作;完成212户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建设任务;完成好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7、稽查队:督促乡镇林业工作站、木材检查站等基层执法单位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查处执法人员的违法违纪案件;对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案件,依据《森林法》等林业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加强对木竹经营加工单位的木材来源的监督管理;加强对木竹柴炭运输的检查,发现违章运输的行为则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完成好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8、森防站:宣传贯彻森林检疫法规;及时制订森防检疫工作制度;对全县的森林病虫害作出及时准确的预测预报,发现虫情疫情及时进行防治;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的监测防治工作,突出抓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争取森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强化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减少森林资源的损失;及时报送各类文件资料及报表;加强对基层业务人员的培训;大力普及森防科技知识;完成好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1)森林病虫害发生率、成灾率分别控制在4‰、5‰以内;

(2)无公害总体防治率达到80%;

(3)种苗产地检疫率、木竹材等调运检疫率达到100%以上;(4)测报准确率85%以上。

9、防火办:大力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及法律法规,组织实施森林防火教育,贯彻执行《森林防火条例》和上级政府及主管部门的批示和决定;组织协调指挥部领导成员到工作联系点检查指导森林防火工作;掌握本辖区森林火情,及时通报森林火险天气、火灾信息;严格审批造林整地等生产性用火;根据天气情况建议政府发布禁火令,划定森林防火戒严区;制订森林防火预防措施和森林防火扑救预案;组织、调度、协调乡镇政府指挥扑救森林火灾;及时配合森林公安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建立健全火灾火情信息台帐;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对森林防火专业队的组织与管理;指导各乡镇森林防火半专业队标准化建设工作,并组织好验收;完成好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10、计育办: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的有关指示决定;贯彻“三为主”工作方针,以经常化、科学化、制度化为目标,依法管理计划生育工作;编制人口计划并检查人口计划执行情况;及时、准确地掌握人口变动情况,如实填报各项统计数据,做好计划生育培训工作,开展各项服务活动,保证各项任务都能达标;完成好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1)当年的计划生育率达到100%;

(2)环孕检率达到100%;

(3)“四术”落实率达到100%。

11、公益林保护管理办公室: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公益林保护管理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的有关指示决定;搞好145.38

万亩生态公益林保护管理的规划、年度计划及检查验收工作;做好公益林森林资源样地调查和检查,健全各项内业资料的整理和建档工作;建立并落实生态公益林管理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生态公益林管理人员和护林员的管理培训,准确及时上报有关报表,使用和管理好生态公益林管理有关资金;完成好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12、退耕还林办公室:宣传贯彻国家退耕还林政策;拟定退耕还林技术规程和管理办法;制订退耕还林规划、年度计划及作业设计,组织全县退耕还林工作,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退耕还林调度统计、检查验收、技术指导;建立健全退耕还林档案;协助各乡镇场抓好退耕还林政策兑现工作;做好迎接国家阶段性核查验收工作;完成好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13、木材检查管理站:木材检查人员要有大局意识,努力提高法律意识、质量意识、廉洁意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开、公正、廉洁、高效的执法机制,全力打造我县木材检查文明执法、规范执法、严格执法行业新形象;督促木材检查人员忠实履行检查职责,根据各站的具体情况,充分发挥巡查机制,严厉打击违法运输木材行为;完成好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14、林地管理办公室:宣传贯彻国家和地方林地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搞好林地的调查、登记、统计工作,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林地利用规划,建立林地地籍档案管理制度,监督、检查林地的管理、保护和使用情况;按照权限依法审查、核实、报批各类建设工程征、占用林地;依法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依法查处非法征、占用林地行政案件;对林木补偿费、林地补偿费、森林植被恢复费的收取和使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制止破坏林地的违法行为,查处非法侵占、破坏林地和违法使用林地的行政案件;完成好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15、林业调查设计队:认真搞好2016年度伐区作业设计,按照上级规定要求收费,严把质量关;做好林改后期工作,对林权证予以及时纠错、改证、补证;做好林地流转的评估服务和权属变更工作;做好林权所有者办理林权抵押贷款的评估服务工作;完成好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16、山林权属纠纷调处办公室:宣传贯彻国家和地方有关山林权属争议调解处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化解群众的疑难问题,认真调查、公正调处山林矛盾纠纷;建立和完善山林权属争议调处操作规程;做好全县林改档案的收集归档工作;完成好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17、宣传办公室:认真做好林业法律法规政策和各项工作的宣传工作,及时宣传报道林业工作中涌现的先进事迹和人物;做好林业系统电子政务网络平台的建设管理、运行维护、信息更新等工作;联系新闻单位记者进行采访报道;做好林业信息的报送工作;收集好有代表性的图片及资料;组织好局机关刊物的编辑印刷与发送;完成好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18、招商招工办公室:完成好县局的招工招商任务,及时报送招商招工各类报表;完成好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19、林业技术推广站(油茶办):认真抓好油茶等优良品种以及其他林业实用技术的推广工作;利用现有条件抓好林业技术培训工作;指导全县油茶基地管理、林业专业合作社建设工作;做好潋江国家湿地公园建设的各项工作;完成好县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20、行政审批服务股:负责统一办理县林业局所有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受理审批事项,包括审批、审核、许可、注册、登记、年审、备案等相关事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林业行政审批事项工作流程;完成好县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主要措施

1、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1)学习制度:坚持每星期一上午集中学习制度,鼓励干部职工利用业余时间学习理论及业务知识,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政策、法律和业务水平。学习要有笔记,理论应与实际相结合。

(2)各股室(站、队)应根据本单位的工作性质,制订岗位责任制,明确分工及职责,并将各自职责张挂在墙上,便于群众监督检查。

(3)考勤考核制度:各股室(站、队)要坚持考勤考核制度,并建好考勤考核登记表,由局办公室不定期检查各股室(站、队)考勤情况。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不无故缺席会议,缺席一次扣工资30元。请假需先写出请假条,经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请假半天的由股室(站、队)负责人核准,请假1天的由分管领导核准,请假2天以上的由主要领导核准。请假不得超过批准天数,期满后应及时销假,如超过批准天数,则按旷工处理。每旷工1天,扣除工资50元;一年旷工达到或超过12天的,则扣除一个月工资,年终考核为不称职或不合格;连续旷工15天或全年累计旷工超过一个月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4)廉政建设制度:机关干部职工必须廉洁自律,洁身自爱,不准以权谋私、徇私枉法;不准假公济私,中饱私囊;不准贪污挪用,侵占公款;不准请客送礼、行贿受贿;不准参与赌博,不准涉足色情场所。违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开除公职的处分。

(5)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遵守林业工作人员“五条禁令”,做到工作期间不喝酒,严禁酒后执法,不接受与工作有关的宴请。

2、加强两个文明建设:一是努力搞好精神文明建设和物质文明建设,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二是开展创建和谐社会活动,坚持社会主义思想阵地,摒弃各种错误的、有害于事业的思想和行为,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增强干部职工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使之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人;三是创造良好的社会秩序、优美的工作环境、和谐的同志关系,激发干部职工的工作和学习热情,内强素质,外塑形象,不断提高整体素质及工作效率。

三、奖惩制度

县局干部职工必须紧紧围绕县局2016年度工作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遵守法纪,秉公执法,模范遵守县局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完成县局安排的各项工作,成绩优异的单位和个人县局将通报表彰,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工作出现差错致使事业遭受损失的,县局将予以通报批评,并根据情节轻重按比例扣除工资。执法部门应严格执行《森林法》等林业法律法规及政策,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凡在执法过程中出现严重失误的,将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1)2016年度的任务数参照2016、2016、2016、2016、2016年度完成数结合资源情况、今年全局收支情况和刚性支出增加情况确定。林政股、野保站、设计队、森防站、森工股、绿化办、扑火队在执法收入及创收收入中按总收入的18.24%提取包干经费、林地办按总收入的19.95%提取包干经费(包干经费包含交通费、差旅费、加班费、车辆修理费、误餐补贴等费用)。以上各股室未完成任务的按总收入的8.55%提取包干经费(稽查队按总收入的20%提取包干经费);超额完成任务的,超出任务部分的收入按28.5%提取包干经费(稽查队按超出任务部分总收入的25%提取包干经费)。

(2)没有经济管理目标并已完成各项任务的股室的奖励,视年终全局整体经济任务完成情况而定。

(3)各股室(站、队)每年需完成2篇以上稿件,没有完成的按照县局《局宣传目标管理考核方案》的规定执行奖惩。

(4)计划生育工作按照《局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方案》中的规定执行奖惩。

2015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月考核方案 第九篇

第1篇:年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20XX年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会议精神,做好我院年度考核工作,根据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二OXX年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年度考核的组织领导

年度考核是人员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实施人员奖惩、培训、辞退、职务晋升和工资调整的重要依据。为加强对我院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组织领导,医院成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整个年度考核的工作。

二、考核时间与方法步骤

考核时间拟定于20XX年3月中旬进行,分三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阶段

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考核评比的内容、标准、等级划分方法等。并划分考核小组,个人准备工作总结等。

2、考核评比阶段

各考核小组根据医院要求,结合实际,根据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确定被考核人员等次人选,报领导小组审核。考核表及优秀名单上报时间截止至3月18日。

3、总结上报阶段

将产生的优秀人员进行一周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填表并完善考核材料,上报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办理审批备案手续。

三、考核范围及优秀等次数量

1、考核范围:全院在编人员及20XX年至20XX年计划内引进大中专毕业生共计392人。

2、优秀等次数量:按照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精神,我院在20XX年县委、县政府考核中取得第三名,优秀名额比例比往年增加5%,按20%比例计算,四舍五入。

3、科级干部与所在单位普通工作人员一同考核,不再单独确定优秀等次名额。

四、考核标准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1)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当年;

(2)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当年;

(3)受留党查看处分的当年;

(4)受开除党籍处分的当年;

(5)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人员;

(6)违犯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

(7)违犯社会治安及参加^法**功及其他邪教组织者;

2、有下列情况之一不进行年度考核:

(1)病假、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

(2)由企业单位调入不满半年的;

(3)擅自离岗人员;

(4)停薪留职人员;

(5)当年办理离退休手续的;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新参加工作人员实行见习期的,首次就业的,只写评语不定等次;非首次就业的,不参加年度考核。

2、事业单位之间调动的,由调入单位进行年度考核,确定考核等次,其调动前的表现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3、当年的军队专业干部、退伍军人进行年度考核,参照专业、退伍时的鉴定确定考核等次。

4、其他情况参照莒人社发[20XX]6号文件的有关说明处理。

第2篇:年度目标管理工作考核实施方案

为促进局系统各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局确定的2015年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重点工作目标,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范围

(一)直属单位(6个)

市环卫处、市园林处、市城管执法支队、市城管警察支队、市路灯管理所、市沿江风光带管理处。

(二)双重管理单位(11个)

雁峰区城管执法大队、石鼓区城管执法大队、珠晖区城管执法大队、蒸湘区城管执法大队、雁峰区环卫局、石鼓区环卫局、珠晖区环卫局、蒸湘区环卫局、高新区城管大队、松木工业园区城管大队、白沙洲工业园区城管大队。

二、考核内容

(一)对直属单位的考核内容。主要评估各单位自身建设、公共管理以及重点工作的完成情况,日常运转和安全生产作为扣分项目纳入考核范围,鼓励各单位为本局系统增光添彩。

自身建设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会工作。

公共管理主要包括:社会稳定、依法行政、对外宣传。

重点工作主要包括:市局根据市委、市政府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部署,确定各被考核单位的年度主要业务指标。

(二)对双重管理单位的考核内容。四个城区城管执法大队主要评估日常运转、执法监督和行为规范;四个城区环卫局主要评估日常运转、环卫基础;“一区两园”城管大队主要评估日常运转、环卫基础和行为规范。鼓励各单位为本局系统增光添彩。

三、考核方式

采取指标评估、服务对象评议、领导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评估,分别占总分的80%、10%、10%。

(一)指标评估。实行日常建账、半年查账、年终结账。年初,市局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局考核办)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实施方案,明确考核指标,以正式文件下发;平时以台账管理为主,各台账管理科室安排专人建立考核台账,分月记账;6月底或7月初,市局考核办牵头各台账管理科室到各责任单位现场检查,掌握各单位目标任务特别是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年底,市局考核办统一部署年终评估,组织现场核查,各台账管理科室分别拿出评估计分意见。

(二)服务对象评议。年终现场考核时组织服务对象对各被考核单位进行测评。

(三)领导评价。年终请所有不联系被考核单位或不在被考核单位任职的局领导班子成员对各被考核单位进行差异性评价。

(四)综合评定。市局考核办综合指标考核、服务对象评议、领导评价和加(减)分计算各被考核单位得分。基准分总分为100分,单项基准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得分计算公式:被考核单位目标管理工作考核综合得分=指标评估得分×80%+服务对象打分平均值×10%+领导评价打分平均值×10%+加(减)分。

(五)加分。鼓励各被考核单位在国、省、市创先争优,争当排头兵。对在20XX年1月21日至20XX年1月20日期间本单位全面工作被党中央、国务院评为先进单位加8分,被国家部委和省委、省政府评为先进单位加4分,被省厅局、市委、市政府评为先进单位加2分。单项工作被国家部委和省委、省政府评为先进单位加2分,被省厅局、市委、市政府评为先进单位加1分,被市直部、委、局评为先进单位加0.5分。授予全国文明行业称号三星级加3分、二星级加2分、一星级加1分,授予省级文明行业称号三星级加2分、二星级加1分、一星级加0.5分,授予市级文明行业称号三星级加1分、二星级加0.5分、一星级加0.2分。宣传报道稿件(或视频)被全国党报党刊采用加3分,被省级党报党刊采用加1分。申请加分须由申报单位向市局考核办出示原始有效凭证。年度累计加分不超过20分。

(六)减分。凡列为目标管理考核指标的工作,受到市委、市政府或省厅局通报批评的每次扣3分,受到市直部、委、局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分。因工作人员(含各被考核单位在编或临时聘用人员)失职渎职造成损失和负面影响的视情节轻重每次扣1—3分。

四、考核等次

(一)直属单位目标管理考核等次。设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社会稳定工作先进单位以及突出贡献奖四个奖。

目标管理综合考核由市局考核办牵头各相关业务部门组织实施,分目标管理先进单位、达标单位、不达标单位三个等次。综合得分前两名且得分不低于90分的为先进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评先资格:本级班子成员发生违法乱纪案件的;发生影响社会稳定重大案件的;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违反计划生育国策的;单位工作人员因黄、赌、毒被查处的;受到省部级及以上国家机关通报批评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不达标单位:年终考核综合得分低于80分的;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市局认定为不达标的。其它的为达标单位。对目标管理工作达标单位,年度主要工作指标完成较好的,可评为创先争优(争创先进工作业绩、争创优秀服务品牌)先进单位。

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由局监察室具体组织实施、建立保证金制度和日常工作台账,并提出年终考核评估意见。

社会稳定工作考核由局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建立日常工作台账,并提出年终考核评估意见。

突出贡献奖主要授予为本局系统增加知名度、扩大影响力、提高美誉度而作出特别贡献的单位。评定范围:20XX年1月21日至20XX年1月20日本单位全面工作受到市委、市政府和省住建厅及以上国家党政机关表彰,或单项工作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务院住建部及以上国家党政机关表彰。

(二)双重管理单位目标管理考核等次。设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和创先争优先进单位两个奖。

目标管理综合考核由市局考核办牵头各相关业务部门组织实施,分目标管理先进单位、达标单位、不达标单位三个等次。四个城区城管大队综合得分前两名、四个城区环卫局综合得分前两名、“一区两园“城管大队综合得分第一名,且得分不低于90分的为先进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评先资格:发生影响社会稳定重大案件的;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受到省部级及以上国家机关通报批评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不达标单位:年终考核综合得分低于80分的;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市局认定为不达标的。其它的为达标单位。对目标管理工作达标单位,年度主要工作指标完成较好的,可评为创先争优先进单位。

五、结果运用

对评为市局目标管理先进单位的直属单位予以通报表彰。评为目标管理先进单位,该单位全体人员中被评为称职及以上的人员,按本人当年12月份基本工资标准计发一个半月年度奖金;评为目标管理达标单位,该单位全体人员中被评为称职及以上的人员按本人当年12月份基本工资标准计发一个月年度奖金;评为目标管理不达标单位,该单位全体人员按本人当年12月份基本工资标准计发半个月年度奖金。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兑现目标管理奖。对评为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社会稳定工作先进单位、突出贡献奖以及创先争优先进单位的单位,一并通报表彰。

对评为市局目标管理先进单位和创先争优先进单位的双重管理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六、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目标管理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成员由局领导班子成员组成,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目标管理工作考核的组织实施。各台账管理科室负责人为市局考核办成员,市局考核办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承担。

第3篇:教职工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客观、公正、公平地对全市教职工的德、能、勤、绩进行考核,使全体教职工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激发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学校各方面管理走向规范化,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二、考核目的与原则

年度考核工作对每位在职教职工一年来的工作表现和工作实绩作出评价,作为是否续聘、调职、分流、调资、奖惩、待岗培训的依据,考核遵循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

三、考核方式及内容

教职工考核采取定性和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主要指教职工的政治思想表现,工作作风,职业道德,品德修养。

能主要指教职工从事本职工作所必需的基本能力,业务水平。

勤主要指教职工的事业心,勤奋精神,工作态度,工作纪律等方面的表现。

绩主要指工作实绩,工作效果。

(一)教师考核

1、定性考核内容(20分):

(1)思想政治、师德表现(5分)(2)教育教学能力(5分);(3)工作表现(5分);(4)履行职责情况(5分)。

2、定量考核内容(80分):

(1)班团队工作(2分);(2)工作计划、总结(3分);(3)出勤(5分);(4)工作量(5分);(5)教案(6分);(6)作业批改(6分);(7)教研能力(12分);(8)辅导、课外活动(5分);(9)教育教学业绩(30分);获奖情况(6分)。

各中学、中心学校、局直属单位根据定性定量的内容,对各项指标具体细化后进行考核。

(二)职工考核

1、定性考核(15分)

内容:(1)品德表现(5分);(2)工作表现(5分);(3)遵纪守法(5分)。

做法:各单位考核领导小组进行打分。

2、定量考核(55分)

内容:(1)出勤(20分);(2)完成任务(35分)。

做法:出勤按学校规定职工考勤制度量分;完成任务按学校规定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量化评分。

3、民主评分(30分)

这一项考核对象所在单位全体教职工进行测评,取平均分。

定性、定量考核分、民主评分合计为考核对象的考核综合得分。

四、考核结果等次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按总分100分制。优秀者必须有85分以上,优秀人数不得超过参加考核人数的15%,60分至84分为称职;60分以下为不称职。

(一)“优秀”者须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定性考核结果为“优”。

(1)认真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教书育人,品德高尚,为人师表。

(2)教育教学理论水平高,工作方法适当,管理能力强,善于吸收教改成果进行开拓创新。

(3)全心全意投入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工作,工作兢兢业业,扎扎实实,不迟到早退。

(4)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能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并能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成绩突出。

2、定量考核结果为“优”。

(二)“不称职”者基本表现为政治、业务素质差,品德低下,工作平庸,纪律涣散,或有下列表现之一。

1、不执行学校或上级的决定,造成严重影响的。

2、故意不履行岗位职责,给教育、教学、管理工作造成损失或工作中有重大失误的。

3、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4、个人主义,自由主义严重,影响团结的。

5、欺骗组织或诬告陷害他人的。

6、刁难学生或家长,敲诈、索取非法收入,严重损害教职工形象和学校声誉的。

7、旷工或者迟到、早退超过学校规定的。

8、定量考核结果为“不称职”(48分以下)。

五、考核程序

(一)各中学、中心学校,局直属学校要建立考核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考核小组由7—11人组成。其成员要有学校领导、管理人员、学科带头人,教师代表。

(二)考核对象对一年来的工作进行总结,并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报市教育局核准后归入本人档案,一份学校存入本人业务考绩档案)。

(三)对考核对象进行民主评议与测评。

(四)考核小组根据考核对象的各项得分情况,确定考核结果等次。并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列,低分为末位。中学和局直属学校以学校为单位确定末位,小学以中心学校为单位确定末位。

(五)考核小组将考核结果反馈给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五天内向考核小组申请复议,考核小组于五天内作出复议意见并书面通知考核对象。

六、考核结果兑现

考核结果将作为教职工上岗或分流、待岗等主要依据,具体作法依照有关规定办理。

七、考核要求

(一)单位要高度重视教职工的考核工作,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教职工考核方案和细则,方案细则的产生,必须广泛征求意见,必须通过教代会,教职工的民主审议。

(二)因病请假的教师按照实际工作量进行考核,因病长期不能从事正常工作(年累计超过六个月)的教职工不列入考核对象,其有关待遇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各单位在考核过程 中,务必遵循从实际出发,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准弄虚作假,营私舞弊,对于隐瞒实情,欺骗组织及采取其他手段造成考核失实,影响极坏的,除通报批评外,对主要责任人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

八、考核时间安排

各单位考核时间从20XX年1月17日至31日结束,1月22日到局人事处领取考核表,31日前将考核结果上报市教育局人事处。

第4篇:机关公务员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客观、公正地评价我委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和《市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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