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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筹措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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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改造项目计划书
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筹措方案 第一篇

XX市某某小区棚户区改造工程

第一章 总 论

第一节 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XX市某某路棚户区改造工程

1.2项目承办单位:XX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1.3承担本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单位:

1.4本建设项目性质:棚户区改造工程

1.5项目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6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XX市某某路棚户区改造工程主要拆迁范围是XX市某某路片区内的棚户区,拆迁房屋面积24528平方米,拆迁地块棚户区占地面积共47亩。为被拆迁居民提供2种安置方案(详见拆迁安置章节)。

安置区总规划用地面积为29411m2,总建设面积为73528 m2,其中:住宅53161 m2,商业、生产用房及综合配套用房20367 m2。总建筑密度46%,建设高度24米,容积率2.5,绿地率为30%。

1.7 本建设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建设总资金为14369.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0262.4万元,其他基本建设费2063.4万元,基本预备费986.1万元,建设期利息1057.5万元。资金筹措方式如下:拟向银行投资固定资产贷款为10000万元,约占总投资比例的70%,建设期贷款利息为1057.5万元;业主自筹及其他配套为4369.4万元,约占总投资比例的30%。

1.8 本项目建设进度

本项目建设周期为24个月(20XX年09月至20XX年08月),本项目按照建设进度分为四个阶段,即前期工作阶段、施工方案设计阶段、工程建设阶段、竣工验收阶段。

1. 9 项目目的

加快城市化建设,为弱势、贫困群体提供安居房,为棚户区居民提供 回迁房,拟建大型农贸市场为数字化大棚种植反季蔬菜提供销售渠道,建设物流服务中心、加油站,为反季蔬菜提供运输服务,总体规划XX万平方米,集销售、配货、运输、住宿、餐饮一体化的商圈形成新的产业链,增加就业机会,为本地经济做贡献。

第二节 项目研究范围

本项目拆迁某某路棚户区总住户XX户,共XXXX平方米建筑。按产权置换,应建设安置房XXXX平方米。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对建设项目可行性

研究内容及深度要求,确定项目名称、性质、地点;分析项目的背景情况,研究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可行性;研究确定项目建设总规模和主要功能设置、建设范围及内容;选定建设场址,建设项目的内容提出建筑物用地范围内的总体布置,包括建筑物、水、电等设施在内的主要建设方案;项目建设及运行中的环保、消防、安全等物措施方案;项目定员方案;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确定建设工期;估算工程建设所需投资额,拟定项目融资方案;对项目社会综合效益进行分析等。

第三节 项目编制依据

3.1指导思想

3.1.1依据XX市某某路拆迁情况,规划建设安置房,配套公共基础设施。

3.1.2依据建设场地现状地形地貌条件进行布置,并考虑与周围环境相适应的生态环境建设。

3.1.3为加大房屋安置力度、落实政府统筹和监管责任,使其更好地为经济与社会发展以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3.1.4为加大房屋安置力度、完善拆迁补偿评估办法、落实政府统筹和监管责任,使其更好地为经济与社会发展以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3.2编制原则

3.2.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适应项目所在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状况,正确处理现状与发展、需要与可能的关系,做到规模适宜、功能合理、装备适度、经济适用、环境舒适;

3.2.2符合所在地区城市总体规划和区域规划的要求,充分利用现有资源,

避免重复建设或过于集中,合理利用原有设施,厉行节约,避免浪费;

3.2.3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方针;

3.2.4坚持以土地的合理利用为目标,合理设计项目的建设方案,提高土地及其他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满足被拆迁家庭住房需要,提高投资效益,促进区域经济和社会主义和谐事业健康发展。

第四节 本项目的发展状况

4.1项目的提出

XX市城市经济及社会善有了突破性的发展,XX市旧城改造和新城建设如火如荼,城市规模也迅速膨胀,城区非农业人口由2003年的5万多人增至目前约8万人,城市上基础设施建设也在逐步完善。XX市正迎着国家大开发的良好环境,利用其得天独厚的生态优势和自身丰富的旅游资源,以医药、葡萄、旅游业为优势主导产业,发展药业加工和相关商业贸易,并依托丰富的生态旅游资源为后盾,逐步将XX市建设成为全国著名的现代化、山水式的优秀旅游城市。

近年来,XX抢抓机遇、加快发展,为更好地做好城市扩容工作,已规划将新城建设发展到XX市大道片区,而XX大道是城市主干道和高速路的进出口,某某路与XX大道平行,末端与城工大道相接。现XX大道和城工大道也建成,并投入使用,大道两侧是用规划的商住开发项目。而某某路整体环境不容乐观,基础设施配套较差,居民房屋破旧,生产生活污水横流,城郊“脏、乱、差”的环境随处可见,这些都直接影响到了城市整体

环境和城市形象。

特别是XX市某某路内存在着大量的民房,区域内部建筑密度大、乱搭乱建现象严重、使用年限久、房屋质量差,居住在其中的均为低收入家庭和社会弱势群体,目前某某路片区共有110多户低收入家庭住户,是城市中典型的棚户区。

区内居民的生存环境十分恶劣,消防隐患和环境卫生脏乱差等问题突出。加之居住人员复杂,社会治安也十分难以整治。XX市某某路棚户区的现状,已严重影响XX市城市整体形象。

为彻底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精神,落实全国城市住房工作会议精神和《建设部关于印发<解决城市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建住房[2007]218号)的要求。XX市政府提出了《XX市城区规划》,根据规划要求,需要对XX市城郊某某路片区棚户区进行整治,该项目得到XX市政府的高度重视,项目的建设迫在眉睫。

4.2 已进行的调查研究及其调查成果

4.2.1项目用地:已完成用地选址和土地招拍挂

4.2.2项目工程方案:已确定采用的设计方案

4.2.3环境影响:项目建设、运营中采取措施后均不会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4.2.4节能指标:本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建设节能标准

4.2.5资金筹措:资金来源于业自筹,方案可行

4.2.6社会效益:本建设项目有利于XX市的建设,同时改善了XX市城区

如何用ppp模式为棚户区改造项目筹集资金
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筹措方案 第二篇

如何用ppp模式为棚户区改造项目筹集资金

在某城市,一位地产商与地方政府签了协议搞一个PPP棚户区改造项目。政府以为万事大吉,一项政治任务轻松交给民营企业去办了。可是,政府等了一年,棚户区改造却没有动工的迹象,于是派人去了解情况,才知道政府帮助地产商协调的银行贷款已经被地产商挪作它用。我们没有考证这个故事的真实性,即使这个故事有失真的成分,也不会有人怀疑这类事情的发生并不新鲜,甚至有的正在发生着。那么,怎么用PPP模式为棚户区改造项目筹集资金?

第一,从上面这个故事里我们首先发现的问题是监管缺失。在PPP项目里与政府合作的一方是以盈利为目的商业机构,无论是央企还是外企、民企都一样。商业机构追逐利润是天经地义的,而且没有哪家商业机构会嫌利润太多,没有利润他们不可能来参加PPP项目。政府要做的事情是要监管商业机构的行为,使其回报处于合理区间之内。开发商把资金挪作它用是利用了棚户区的政策搞到了贷款,然后把钱用在了高回报地方,这不符合政府的初衷。

第二,政府发现问题后没有采取法律手段,说明政府与投资人签订的合同不够严谨。在正常的商业合同里,上述资金被挪用一定是违约行为,不能按期完工也是违约行为,违约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如果合同规范严格,投资人为这些行为付出的代价将是非常大的,可能会有预定违约金,至少也要有违约赔偿,这样做政府的利益就会受到保护。相反,政府的利益就受到了损失。国内很多地方发生这种事情后,政府的第一反应就是调动财政资源进行补救,为了领导面子很少对外宣传。

第三,假如投资人没有挪动资金,而是把棚户区改造项目完成了,那他的投资回报水平怎么样呢?如果投资人在没有监管的情况下还认真把项目做好了,往坏一点想,最大的可能就是项目的回报是比较高的,高于开发商的其它投资机会,这也是不合理的。政府采取PPP方式不仅是为了解决资金问题,还要提高效率,以最小的代价把项目做好,不讲代价做PPP就没有意义了。当然,政府遇到活雷锋也是有可能的,只是概率小点。

第四,发生这种事情的深层次原因是什么呢?根源在于运作。2001年北京的西红门经济适用房PPP项目可以提供一个例证。

北京市政府开发西红门项目的主要目的是解决宣武和崇文两个区搬迁用房。这两个区的居民传统上都不富裕,所以控制房价是这个项目的核心。北京市房地产开发办公室负责这个项目,规划局、国土局参加并给予支持,大岳咨询担任这个项目的顾问。大岳首先做了一个运作方案包括投融资规划,建议把建设内容分为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两部分,通过竞争经济适用房房价来选择开发商,用商品房部分保证开发商的基本回报。当年,北京当地的开发商都可以通过协商方式从政府手中便宜拿地,西红门这么瘦的项目没人做。大岳建议的策略是开放市场,请外地开发商来北京参加竞标。市领导同意后,这个项目取得了成功,多家外地地产商为进入北京房地产市场踊跃参加竞标,最终房价只有每平米2280元。政府交办的任务顺利完成。

如果开头提到的项目借鉴了西红门项目的经验,那么后来的故事就不会发生了。由此我们认为,做好棚户区PPP项目,首先应该根据资本市场的内在规律做好运作方案包括投融资规划,其次应该严格按照市场规律进行项目运作并保证合同质量,最后要加强对项目执行的监管。这里强调资本市场和市场规律,目的在于政府不能有甩包袱心里,政府用PPP模式的前提是提供条件使项目具有投资价值,否则就会出现开头的一幕,政府受骗上当。

PPP模式在棚户区改造项目运营方案
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筹措方案 第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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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某某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的背景

某某市作为国家首批资源枯竭城市之一,面临着经济社会转型、工业化城市化建设的双重压力。外侵掠夺,百年老矿,历史遗留下来的棚户区问题特别突出。据统计,某某市共有棚户区40个,户数18855户,需拆迁面积241万平方米,需要解决近10万人的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棚户区多年积累的经济、政治、社会和生态矛盾凸显,成为制约某某转型升级、科学发展和宜居城市建设的主要瓶颈之一。地方党委政府下决心解决棚户区人居环境差、安全隐患大、设施不完善、影响市容市貌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问题,真正为中低收入群众特别是棚户区居民解决住房保障,作为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棚户区改造项目的难点是社会工程变量大、搬迁居民安臵多、建设资金筹措难、拆迁补偿情况杂等方面,其中最难的是资金筹措,现实条件下,PPP模式为我们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筹措方案】

二、借鉴国外旧城改造的有益经验

PPP公私合作模式,关键是在政府与民营企业合作中间通过适当的资源分配、风险分担和利益分享机制,最大限度地满足事先清晰界定的公共需求,实现参与各方的“双赢”或“多赢”的绩效结果。国外发达国家在实施旧城改造中,较早地采用了PPP模式,取得了不少成功的实践经验。

学习借鉴英美等国的先进经验,特别是解决项目实施中的融资难题,对某某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PPP模式在某市某的实践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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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细分市场,区别情况,采取不同的PPP模式

PPP项目一般分为外包、特许经营和私有化三种模式。从某某实际出发,我们将棚户区改造项目进行市场细分,界定范围,区别情况,采用不同的PPP模式。

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模式。对具有商业开发价值的棚户区,由城区人民政府统一组织,采取市场开发方式进行运作。具体运作方式:一是由城区人民政府组织拆迁补偿,土地出让收入首先用于支付拆迁补偿形成的土地成本;二是以拆迁安臵作为土地出让条件,由国土资源部门组织土地公开出让,确定开发建设单位的方式实施改造。对不具备商业开发价值的棚户区,由市政府所属的公共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实施改造。

工矿棚户区改造建设模式。工矿棚户区改造采取企业自行改造、企业与社会资本联合建设、房地产综合开发等方式进行。具体运作方式:企业自行改造的纳入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优先安臵拆迁户及本单位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多余住房可供应符合标准的辖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在确保企业自行改造安臵拆迁户及本单位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后,土地有剩余的,实施剩余土地挂牌出让;企业自行改造工矿棚户区的,按照规定比例(5%-10%)配建廉租房。

2、创新机制,政策引导,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

私人部门参与部分或全部项目投资,需要公共部门协调好私人部门的利润和项目的公益性两者之间的平衡关系,因而项目能否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相关部门的管理水平。由于棚户区改造具有保 - 3 -

县城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
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筹措方案 第四篇

县城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顺利推进XXXX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妥善解决改造范涉及居户的补偿问题,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013‟25号)、《XXX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XX政发„XXX‟XX号)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范围及内容

(一)改造范围。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二)改造主要内容。

1.整体拆除重建。拆除原有破败、丧失居住功能的建筑物,腾空土地,按照《XX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规划选址及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进行选址并建设安置房。

2.街道立面包装整治。拆除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构)筑物,对建(构)筑物的外立面进行清洁,增加保温层,提高建筑物保温节能性能,同时丰富外墙色彩。

3.建(构)筑物附着物(包括广告、雨棚、空调、防盗栏、店招、灯箱、牌匾等)包装整治。拆除影响城镇景观的建(构)筑物附着物,对广告及店招统一规划、统一设计,形成和谐统一的建筑形象。

4.主要道路及节点光亮工程整治。对主要道路及节点依据城市建设规划,结合建(构)筑物实际,增设路灯及夜景工程,让 —1—

城镇亮化更美更有特色。

5.县城公共空间秩序整治。对城镇道路、绿地广场等公共空

间的宣传栏、标识标牌、占道经营点位、车辆停放等行为进行规范治理,做到整齐划一、秩序井然。

二、工作时限及步骤

改造征收时间:XXX年XXX月XXX日- XXX年XXX月

XXX日。

(一)宣传动员阶段(XXX年XXX月XXX日)

引导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强舆论引导,

大力宣传开展城乡风貌改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目标要求、进展情况、工作成效以及先进典型,了解、支持和主动参与城镇风貌改造工作,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全区城乡风貌改造的浓厚氛围。

(二)协调补偿事宜(XXX年XXX月XXX日)

在尊重群众意愿,充分考虑各方利益的基础上与改造涉及居

户就改造过程中的个人设施拆除及补偿、改造工作对环境影响等事宜做好沟通工作,对需要补偿的户签订补偿协议,为项目建设做好铺垫。

(三)组织实施项目建设阶段(XXX年XXX月XXX日) 按“因地制宜,成熟一个开工一个”的原则,积极组织实施项目建设。并做好项目立项、规划、招标和项目建设的监督审计等工作,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建设任务。

(四)验收阶段(XXX年XXX月X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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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建设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相关制

度,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考核验收。

(五)考核总结阶段(XXX年XXX月XXX日)

完成项目验收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

考核、总结。

三、补偿办法

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拆迁安置补偿方式要坚持改造与发展并重【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筹措方案】

和兼顾各方利益的原则。以货币补偿为主,以实物安置进行产权调换为辅,被改造征收房屋的类型以县房管所产权登记簿上所登记的类型为准。

(一)实行货币补偿的,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

筑面积、结构、成新等,由产权人与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签订改造协议,明确出资比例,在由政府统一招标选定的施工单位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改造,分片区选举业主代表,对整个该做过程实施监督。

(二)实行产权调换的,棚户区改造安置房由各建设单位政

府统一建设安置房或指定宅基地,被拆迁户在服从政府指定的安置房前提下可按原合法有效面积1:1.3的面积比例予以安置。棚户区改造按照国家建筑节能的有关规定,建设节能省地型住宅。充分考虑回迁户的购买能力和意愿。结合回迁户住房实际情况和收入水平确定,以XXX平方米中小套型为主,根据实际适当建设XXX平方米以上套型住房。对于面积大于置换面积部分按照限价商品房出售价格予以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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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以分管县长任组长,县住

建局、发改局、财政局、监察局、考核办、国土局、民政局、公安局、司法局、人社局、信访局等单位及各相关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宁陕县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三个协调小组:

1.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由县住建局局长兼任任办公室主任。

职责:具体负责项目筹划包装和申报、规划设计、招投标、

技术指导、工程验收、资料收集归档等工作;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2.规划协调组,由住建局、发改局、旅游局组成,由住建局局长兼任组长。

职责:负责指导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中涉及选址定点、规划和设计审批等有关规划方面的工作,组织编制和指导实施改造建设规划,编制安全、经济、适用的城乡风貌改造设计和施工方案图集;协调处理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规划技术方面的问题。

3.资金协调组,由财政局、发改局、审计局组成,由财政局局长兼任组长。

职责:负责研究城市棚户区改造资金的筹措、拨付、使用办法,明确改造资金的配套比例以及市、县财政的承担比例,筹措和拨付市本级财政配套资金,做好补助资金的管理和拨付,监督指导财政性资金的规范使用。

4.督查审计组,由监察局、审计局负责,审计局局长兼任组—4—

长。

职责:负责城市棚户区改造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审

计,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和有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审查和监督;对违规使用改造专项资金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查处,对未

完成改造任务的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二)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宣传

媒体和发放宣传册(单)等方式,宣传棚户区改造的重要意义、各项优惠政策,宣传政府关于棚户区改造的各项措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使广大群众理解支持并积极参与到棚户区改造工程中来。

【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筹措方案】

(三)强化督查考核。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是改善民生的重

要内容,也是省市年度目标考核的重点工作内容。县住建局要准确掌握工作动态,及时协调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并要督促各责任单位按期完成改造任务。县政府督查室、考核办要加大对目标任务落实的跟踪督办,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年终严格兑现考核加减分和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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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模式在棚户区改造项目运营方案
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筹措方案 第五篇

【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筹措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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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某某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的背景

某某市作为国家首批资源枯竭城市之一,面临着经济社会转型、工业化城市化建设的双重压力。外侵掠夺,百年老矿,历史遗留下来的棚户区问题特别突出。据统计,某某市共有棚户区40个,户数18855户,需拆迁面积241万平方米,需要解决近10万人的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棚户区多年积累的经济、政治、社会和生态矛盾凸显,成为制约某某转型升级、科学发展和宜居城市建设的主要瓶颈之一。地方党委政府下决心解决棚户区人居环境差、安全隐患大、设施不完善、影响市容市貌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问题,真正为中低收入群众特别是棚户区居民解决住房保障,作为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棚户区改造项目的难点是社会工程变量大、搬迁居民安臵多、建设资金筹措难、拆迁补偿情况杂等方面,其中最难的是资金筹措,现实条件下,PPP模式为我们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二、借鉴国外旧城改造的有益经验【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筹措方案】

PPP公私合作模式,关键是在政府与民营企业合作中间通过适当的资源分配、风险分担和利益分享机制,最大限度地满足事先清晰界定的公共需求,实现参与各方的“双赢”或“多赢”的绩效结果。国外发达国家在实施旧城改造中,较早地采用了PPP模式,取得了不少成功的实践经验。

学习借鉴英美等国的先进经验,特别是解决项目实施中的融资难题,对某某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PPP模式在某市某的实践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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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方案
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筹措方案 第六篇

为解决我县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确保完成市下达我县2016年度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从县情出发,逐步满足基本住房需要;坚持政府主导,统一规划,尽力而为;坚持政策扶持,社会参与、量力而行;坚持规范管理,分段实施,综合配套的原则。

二、建设规模及地点

2016年计划建设保障性住房120套,棚户区改造安置房200套,总计320套,总建筑面积约为23600平方米。

三、建设标准

按照《省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有关规定,根据我县城区低收入家庭的经济状况和我县住房建设成本费用情况,合理设计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

(一)按照《省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实施,建成房屋必须符合国家的安全和质量标准。

(二)保障性住房户型均为二房一厅一厨一卫,每套建筑面积55㎡(含杂物间)以内;安置房每套建筑面积均为85㎡左右。

四、建设运营方式

根据《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政府投资的保障性住房,其资金筹措、房源筹集、租金收取、资产运营和维护管理等,可以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委托运营机构负责”以及第七条“政府投资建设保障性住房,应当通过竞争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代建,主要方式为:(一)由政府确定建设标准、回购价格和建设期限等,竞争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二)由政府确定设计方案、建设标准和建设期限等,竞争回购价格;(三)由政府确定配建套数、建设标准、套型结构、建设期限等,在公开出让土地的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的规定,采取以下运营方式:

1、由县房地产开发公司作为我县保障房代建运营机构。

2、县人民医院、建工集团联建的公租房项目,由县人民医院和建工集团建设。县财政将中央、省级补助资金600元/㎡投入后,差额部分由县人民医院、建工集团全额投资,股权按投资比例分摊。

3、新建72套保障性住房项目由县房地产开发公司按照《省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建设,保障性住房每套55㎡(含杂物间),由县财政按1900元/㎡的价格回购,交县房管部门向符合条件对象公开分配。

4、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建设资金由运营机构全额出资按照保本微利的方式向符合棚户区改造安置条件的对象出售或由拆迁人购买安置被拆迁对象和有关单位解决维稳等历史问题。

五、建设时间

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计划2016年3月份完成土石方开挖、图纸设计和招投标工作,5月上旬开工,2016年10月竣工。

六、税费减免和土地供应

保障性住房、安置房有关税费减免和土地供应均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建设用地为划拨。

七、组织实施

为确保我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顺利实施,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领导组,负责协调解决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管理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工作。

1、县房管中心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起草制定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方面的有关制度,严把工程建设质量关、施工安全关;负责保障性住房分配、租金收取和销售工作;负责制定保障性住房维护及物业管理办法,实行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物业管理。

2、县财政部门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的筹集,及时拔付建设资金。

3、县国土部门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指标的落实,及时为保障性住房办理有关用地手续。

4、县住建、规划部门负责保障性住房规划工作,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5、县民政部门负责对申请人是否符合低收入家庭进行认定。

6、县公安部门负责对申请人的户籍和拥有车辆财产情况进行认定。

7、镇、镇政府及社区负责对申请保障性住房的受理和调查初审等相关工作。

八、加强监督

1、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必须建立专户管理,县财政、房管中心监督使用。

2、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分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

3、县监察、审计等部门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全过程加强监督,对以权谋私等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

2015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
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筹措方案 第七篇

方案一: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

为全力推进我县棚户区改造工作,改善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确保我县2015年棚户区改造目标顺利完成,根据《大兴安岭地区行署、集团公司2015年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和《大兴安岭地区2015年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实施细则》,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城镇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居住水平、改善城镇环境为目标,统筹规划,精心组织,配套建设,高标准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

(二)工作目标

于2015年底完成塔河镇城区棚户区改造建设6万平方米、1200户的目标。

(三)主要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各责任单位作为政府主导的责任主体组织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由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管理。坚持统一领导、因地制宜、分工负责、强化配合的原则。

2、坚持政府推进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原则。棚户区改造要与房地产开发、经济适用房建设、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相结合。

3、坚持依法运作、保持社会稳定的原则。在棚户区拆迁补偿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妥善解决好特困群体的住房问题。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土地使用、资金管理、城市规划、房屋拆迁、工程建设、物业管理、最低保障等方面的规定。

4、坚持科学规划、配套建设的原则。依据塔河城镇总体规划,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各项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功能完善。依据园林化城市建设总体要求,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拆迁、统一配套、分期实施的原则。

5、坚持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原则。既要立足长远,又要面对现实,突出重点,先易后难,综合治理,稳步推进。

6、坚持促进棚户区改造与维护社会稳定兼顾的原则。要正确处理推进棚户区改造与维护社会稳定的关系,棚户区改造既要逐步推进,又要充分考虑居民的心理和经济承受能力。在棚户区拆迁补偿安置过程中,妥善解决好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在政策上给予合理的照顾。

二、建设标准

1、棚户区改造的详细规划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容积率不超过1,日照间距系数不小于2.8,各项规划指标不能降低,必须按批准的规划方案完成改造区域内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2、棚户区改造新建住房要设施齐全,达到节能型住宅要求。楼房立面造型要突出林区特色,层数为6层,层高不低于2.8米,住宅室内墙面刮大白、卫生间和厨房铺地砖、安装室内门、简易灯具、卫生间安装坐便器和洗手盆、厨房安装水池、水龙头,满足居民入住和使用功能的基本要求。小区环境要进行硬化、绿化和建设必要的服务中心,做到道路畅通,环境整洁,办事快捷。

3、棚户区回迁居民的楼房户型面积控制标准以40、48、58、68平方米四种户型为主,其中40平方米户型占25%,48平方米户型占45%,58平方米户型占20%,68平方米(含少量75平方米)户型占10%。具体户型面积的选择,在结合居民住房实际情况,居民的收入水平以及通过入户详细调查了解棚户区居民意愿的基础上确定。

4、改造后的住宅小区实行标准化物业管理,保证居民生活环境有明显改善,安居乐业,社区和谐健康发展。

5、工程所用材料、施工工艺、节能标准、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施工企业,必须具有较高的资质、资信和良好的业绩。

三、资金筹措与使用

(一)改造建设资金筹措

1、积极争取国家和省财政补贴以及行署、集团公司配套资金。

2、县(局)财政、财务匹配。

3、积极争取各商业银行贷款。

4、政府对棚户区改造的政策扶持。

5、个人出资。

(二)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棚户区改造资金要设立专户,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

四、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

1、土地政策。棚户区改造项目纳入经济适用住房计划,所需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提供,其中开发为商品住宅或者其他商服项目的建设用地,应依法实行有偿使用。所得土地收益全部用于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

2、税费减免政策。棚户区改造项目一律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项行政事业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棚户区改造项目,经税务部门同意后不征土地契税;棚户区居民因拆迁而重新购买的普通住房免征契税;与棚户区建设有关的经营性收费项目减半收取,其他按地区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执行。

3、拆迁安置政策。棚户区房屋拆迁安置,原则上实行“就地”或“就近”安置回迁楼房,对不愿回迁的住户,实行货币拆迁,不做产权调换安置。被拆迁人选择就地或就近回迁安置的,实行结构差价及按“部分面积”结算。

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实行拆一补一,原有私产房屋面积回迁部分交纳每平方米300元结构差价,超出原面积部分并在合理享受面积内按1000元/平方米结算差价;超出上靠户型面积部分按1200元/平方米结算,交足购房款享受全部产权。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人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成新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合理享受面积部分系安置标准与原房屋面积差额部分;超出合理扩大面积部分为按照居民意愿要求安置的户型面积超出正常安置标准部分。

4、回迁的低保户家庭,私有产权的原面积部分拆一还一,不收结构差,合理扩大面积部分每平方米减收200元房款,如仍无能力出资购买合理扩大面积部分,则允许欠款入住,缓交房款时间定为2年,第一年交房款的60%,第二年交40%。在规定的时间内交够欠款后,再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到期后仍无能力交纳欠款的,则按廉租房管理。

5、对达标的节能住宅,实行取暖费减免政策,按非节能住宅取暖费标准的70%比例收取。

五、组织实施

1、入户调查摸底。由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入户调查,摸清棚户区居民住户的房屋产权归属,建筑结构、面积及附属情况,住户身份、户籍、人口组成、就业情况、经济收入、改造安置意愿等,一户一档,汇编成册,为棚户区改造提供详实资料。

2、宣传发动。利用广播、电视、听证会、入户调查、宣传单等各种形式,宣传棚户区改造的政策和意义。通过宣传使广大棚户区居民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达到推动和促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目的。

3、依法拆迁。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黑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阳光拆迁,和谐拆迁”,统一标准,严格执行。要做到补偿安置标准公开、回迁安置方案公开、拆迁和回迁房屋面积公开、评估标准公开、搬迁顺序号公开,逐户签订书面拆迁安置协议。

4、建设监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据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计划,依法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招投标工作。

严格执行建设程序,确保棚户区改造工程规范、优质、按期进行建设。施工图及设计文件要经过审查;工程竣工后,经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

5、为保障工程质量,降低建设成本,要选用符合国家与省技术标准要求或推荐的建筑材料与设备,大宗建筑材料实行政府统一采购。

6、物业管理。棚户区改造新建回迁住宅小区实行“政府引导、属地管理、业主自助、多方筹资、逐步走向市场化”的物业管理模式。

当业主入户率达到50%以上时,要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在社区组织下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或成立小区管委会。可选聘专业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管理,也可实行业主自助式管理,或由林业局房产科进行物业管理。

实施业主自助管理的小区工勤服务人员原则上以本小区家庭困难、热心公益事业、有一定专业技能的低保人员作为首选。

棚户区改造要为小区管委会或物业服务企业无偿提供不低于60平方米的物业服务用房。

棚户区改造新建楼房的专项维修资金在居民入住前按每平方米18元向住户一次性收取。

六、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一)组织领导

成立以县委和县政府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棚户区改造工作。

(二)责任分工

成立棚户区改造建设指挥部,主要负责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工作,组织房屋拆迁补偿,工程建设。设材料综合组、调查确权组、拆迁补偿组、建设安置组、现场督办组和宣传报道组。

建设局负责棚户区改造的规划、推进、综合和协调工作;经济发展和改革局、计划科负责项目的可研报批,向省和国家林业局争取棚户区改造政策和资金的支持;财政局、财务科协助筹集建设资金和商业银行贷款;国土资源局负责办理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供应工作,协调落实腾空土地出让收益归集工作;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棚户区内低保户核查认定工作;监察局、审计局负责棚户区改造资金使用的监督;宣传部、广播电视局负责棚户区改造的宣传工作;信访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棚户区改造居民的信访接待工作;法院、公安局负责棚户区改造拆迁过程中的强制执行工作;塔河镇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入户调查登记、拆迁有关事宜;其他有关部门负责行业指导及本系统有关优惠政策的落实。

方案二: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

推进城市棚户区、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市委、市政府为扩大内需、改善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作出的重大决策,对提升我市城市居民居住水平、改善城市环境、完善城市功能具有重要意义。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市棚户区改造,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以建设和谐新乡、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目的,加快棚户区改造步伐,改善城市居民特别是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条件,提高城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提升城市形象,努力把棚户区改造成房屋质量优良、功能完善、设施齐全、生活便利、环境优美的新型城市社区。

(二)基本原则

1.统一领导,属地实施。坚持全市统一领导,因地制宜,加强协调。由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行政区域内棚户区改造的实施工作,实行县(市)、区长负责制。

2.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各县(市)、区政府要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矿区发展规划,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生态环境建设、文物古迹保护、历史街区和优秀建筑物保护等工作,编制本辖区的改造规划,按照改造工作目标,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各项工作。

3.市场运作,政府支持。充分发挥个人、企业等多方面的积极性,以棚户区居民为主,多渠道筹措资金。市政府和各县(市)、区政府在政策与资金上给予必要的支持。

4.多方结合,综合开发。棚户区改造要与廉租房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城市危旧房改造、城中村改造、城市建设用地挖潜结合起来,注重改善城市发展环境,注重提升城市形象,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鼓励综合开发。

5.整体推进,配套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安置先行,按照“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将棚户区改造成房屋质量优良、功能完善、设施齐全、生活便利、环境优美的新型城市社区。道路、供排水、供电、供暖、供气、通讯、消防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商业等公共服务设施要同步规划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6.因地制宜,多模式改造。对列入改造计划的项目,要在深入调查、摸清底数、精确测算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制定改造方案。对有商业开发价值的棚户区,应当通过房地产综合开发方式进行重建。对改造难度大、经当地政府认定不具备商业开发价值的棚户区,可由政府直接组织实施改造,择优选择业主单位,其基础设施和公用配套设施建设由政府及有条件的工矿企业承担。

二、工作目标及建设标准

(一)改造范围

列入改造范围的城市棚户区是指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集中居住区:一是房屋破损严重,房龄超过40年的房屋比重达到50%以上;二是符合《建设部关于修订〈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的决定》(建设部令第129号)规定的三、四类条件的房屋占50%以上;三是基础设施配套不全,公共排水、供热、供气、消防等设施达不到规定标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列入改造范围的工矿棚户区是指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由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体企业管理的建筑密度大、年久残旧、基础设施不完善、生活环境差、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或改造户数超过200户以上危旧房集中连片的筒子楼或职工住宅区。

(二)工作目标

根据我市各县(市)、区政府调查摸底情况,我市现有95片危旧房屋比较集中的城市棚户和工矿棚户区,建筑面积765万平方米。新乡市区72片,建筑面积531万平方米,其中城市棚户区47片,面积377.6万平方米,工矿棚户区25片,面积153.8万平方米。从2015年起,力争用3年时间,基本完成全市工矿棚户区和城市棚户区改造任务。其中:2015年完成拆迁改造任务的30%左右,2015年完成拆迁改造任务50%左右,2015年完成拆迁改造的全部任务。

(三)建设标准

棚户区改造要按照国家建筑节能的有关规定,建设节能省地型住宅。充分考虑棚户区居民的购买能力和意愿,原则上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户型建筑面积控制在80平方米以内,高层建筑可适当放宽到90平方米。城市棚户区安置回迁居民的户型面积结合当地居民住房实际情况和居民收入水平确定,以中小套型为主。

三、政策保障

(一)资金筹措政策

市发改委、财政局要积极争取国家、省的政策和资金支持,从土地出让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投资集团融资等方面筹措棚户区改造启动资金。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项目可行、资金可融、风险可控、效益可期的思路,稳步推进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市财政设立棚户区改造以奖代补资金,对改造力度大、进展情况好的县(市)、区政府进行奖励。奖励资金根据工矿棚户区和城市棚户区改造完成面积、保障性住房建设面积等相关因素和权重计算确定。市奖励资金由各县(市)、区政府统筹安排使用,通过奖励、补助、贴息等形式用于城市棚户区、工矿棚户区改造,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棚户区改造中配建廉租住房项目的资金筹措采取争取国家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省财政资金补助和市县配套的办法解决。

(二)土地支持政策

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并完成拆迁安置工作的国有建设用地,由市和县(市)土地储备机构统一纳入储备计划,实施开发整理,也可以委托有资质、有实力的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建设用地的开发整理。开发整理后的土地按照有关规定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居民安置费、拆迁补偿费、开发整理费一并计入公开出让地块土地成本。前期参与投资开发整理土地的资金,按实际投入成本加同期银行贷款利息给予补偿。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内的市政和公用设施用地及配建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应。出让土地所得收益,优先用于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对工矿棚户区,原属于国有划拨的生产用地,城乡规划部门应及时调整为棚户区建设住宅用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根据规划部门的土地用途调整为原土地使用者办理土地用途变更手续;对于配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涉及使用的新增建设用地报批,比照保障性住房用地报批方式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办公。

(三)税费优惠政策

城市棚户区改造和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按低限减半征收。参照煤矿棚户区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棚户区改造项目要纳入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并免征土地契税;城市棚户区居民因拆迁而重新购买的普通住房面积未超出拆迁面积的,免征契税;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偿还原拆迁房屋面积部分,按照有关规定减免税费。棚户区改造中配建的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项目,可享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24号)规定的优惠政策。

(四)拆迁安置政策

严格拆迁计划管理,在年度拆迁计划中优先满足拆迁棚户区的需要。城市棚户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采取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的方式,鼓励以产权调换方式为主。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的,原则上实行拆补平衡。房屋安置面积超出原有面积,在规定标准(另行制定)内的部分,可按成本价格购买;超出规定标准的部分,按房屋市场价格购买。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货币补偿的金额应当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折旧等因素,以房屋市场评估价格确定补偿价款,不再进行土地补偿。城市棚户区和工矿棚户区改造范围内国有直管公房、已改制和未改制单位的自管公房,统一由市房管局履行国有产权代表职责,按照市场评估价格优惠优先出售给现房屋租赁户(公变私)后,按棚户区改造有关拆迁安置政策进行拆迁安置。对经济困难,无力购买原租赁住房产权的低收入家庭,安排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确立新的租赁关系。国有公房出售收入纳入全市住房保障和棚户区改造统筹资金。

(五)住房保障政策

城市棚户区和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中配建廉租住房比例不得低于建筑总面积的20%;对棚户区内符合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被拆迁居民就地优先保障,一次性解决住房问题。

(六)棚户区居

民购房支持政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对缴纳公积金的居民要降低首付款比例,简化贷款手续,支持棚户区改造。设立规范的住房置业担保机构,鼓励有条件的各类经济组织和民间资金介入,为中低收入家庭提供住房贷款担保,降低银行贷款风险,支持个人合理住房消费。

(七)产权政策

城市棚户区改造中用于回迁居民安置的房屋产权归棚户区居民所有,商品住房以市场价购买后确认产权。工矿棚户区改造的房屋纳入经济适用住房的,实行国家和个人共有产权制度,个人以其出资额和企业补助取得部分产权;工矿棚户区居民通过补交土地出让金后可取得全部产权。持有部分房屋产权的工矿棚户区居民转让棚户区改造房屋时,要取得全部产权后方可上市交易。棚户改造配建的廉租住房产权全部归国家所有。

四、组织领导

成立“新乡市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和“新乡市棚户区改造办公室”,建立市棚户区改造联席办公会议制度,市发改、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城乡规划、国土资源、房产管理、拆迁、审计、地税、人防等部门要协调联动,加强合作,研究解决棚户区改造的重大问题,主动提供服务,共同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

1.各县(市)、区政府: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制定实施细则,搞好前期摸底调查和宣传动员,组织实施项目管理;负责棚户区房屋拆迁安置、资金监管和社会稳定工作,制止棚户区内乱搭乱建行为。

2.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棚户区改造规划、计划的制定和安置住宅建设项目审批立项工作。

3.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负责棚户区的认定;工程建设质量、安全、进度的监督检查;拆迁安置房建设成本的审核;组织新建小区的综合验收。

4.市财政局:负责棚户区改造融资工作,落实棚户区改造财政补贴资金,争取国家、省的支持资金,落实本级财政廉租住房建设资金和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贴息资金。

5.市国土资源局:根据规划预留棚户区改造、廉租住房建设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提供异地安置住宅建设地块,确保土地供给;做好土地出让金收缴工作;办理棚户区改造项目、廉租住房建设项目土地手续。

6.市城乡规划局:依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拟改造片区和异地安置住宅地块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及规划设计条件,规划相应的回迁安置和商业开发用地,审批棚户区改造中新建小区规划方案,对棚户区改造范围内的违法建设行为进行查处。

7.市房产管理局:负责棚户区改造中住房保障对象资格确认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组织协调,指导各县(市)、区落实住房保障工作。

8.市审计局:负责棚户区改造政府投入资金使用的监督审计工作。

各县(市)、区政府要制定棚户区改造实施细则,于3月15日报市棚户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组织实施

(一)编制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

各县(市)、区政府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城市住房发展规划、棚户区改造任务及资金筹集情况,按照3年完成改造任务的要求,编制3年棚户区改造规划和年度计划,2015年3月底报市发改委审核同意后实施。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签订棚户区改造年度目标责任书,纳入市政府绩效目标考核范围。

( 二)加快项目审批

将所有工矿棚户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全部纳入省、市两级联审联批范围,实行一站式、一条龙集约化审批服务,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提供高效服务。

(三)依法规范拆迁

棚户区改造方案、优惠政策、面积测算方法、安置顺序等事关拆迁居民的事项要及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拆迁安置由各县(市)、区政府负责组织,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的拆迁政策,阳光操作,和谐拆迁。坚持先安置后拆迁,实行货币补助或提供过渡性住房相结合的方式,解决被拆迁群众的安置问题。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住房只能安置棚户区住户,不得面向社会销售。改造资金的使用、成本核算、价格核定要向社会公开,接受审计监督。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与拆迁当事人达不成补偿安置协议、在规定拆迁期限内拒不搬迁的,依法实施行政强制拆迁;对野蛮拆迁,无理取闹、阻挠拆迁的,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四)加强建设监管

严格执行工程监理、质量责任制和项目投标制,严格工程质量管理,坚决杜绝“豆腐渣”工程。项目竣工后,由建设主管部门牵头,依法组织相关部门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市有关部门要加大审计和稽查工作力度,对棚户区改造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改造资金的筹集和安排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各县(市)、区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验收检查,对不能按期完成改造任务的县(市)、区和工矿企业,扣减棚户区改造以奖代补资金,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强化物业管理

新建回迁小区实行物业管理,缴纳公共维修基金,由业主按招投标方式确定物业管理公司,严格执行有关物业管理政策。小区内配建的商业性用房的经营收益可作为补充小区管理、房屋维修等费用。

方案三: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

为加快城市改造步伐,改善棚户区居民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根据中共广丰县委、广丰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县城棚户区(城中村)改造的意见》,按照县委、县政府城市棚户区改造的统一部署,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丰溪街道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着力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要求,坚持统一规划、界定范围、突出重点、典型引路、分步实施原则,采取政府“搭台”、居民“唱戏”模式,实现居民得实惠、城市变形象要求,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切实改善群众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全面提升我街道城市建设水平,保障我街道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在新的起点上再创丰溪新辉煌。

二、基本原则

目前我我街道棚户区及居民的主要特点是周边区域环境恶劣,居民收入少、大多居民为失地农民,地处城乡结合部,居民的居住观念落后,因此,棚户区改造的基本原则是:

1、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按照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原则、政策、目标,认真组织实施。

2、坚持科学规划、配套建设的原则。按照城市总体规划,认真组织,科学合理,不降低标准;实行连片改造,不留死角,全面完成我街道所承担的建设任务。

3、坚持量力而行、积极而为的原则。既要立足长远,又要面对现实,改革与改善相结合,突出重点、先易后难,综合治理、稳步推进。

4、按照县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实行阳光操作,依法运作,保持稳定。

三、改造模式

坚持政府“搭台”、居民“唱戏”模式。棚户区改造,要十分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充分调动和发挥其改善居住条件、提高生活品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改造工作实行一居一案并交由群众讨论。拆迁、安置过程由群众参与,改造资金动作交由群众监督。政府主要负责制定有关改造政策、编审改造规划和工作计划,审批拆迁安置方案,统筹协调相关部门提供支持服务等工作。街道作为棚户区改造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安排确定居委会改造时序和实施主体(居委会及居民理事会),提供智力支持和组织保障。

四、拆迁安置办法

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原则上实行“实物安置、价值结差”办法,以原地安置为主,异地安置为辅。

1、棚户区居民(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改前通过市场评估确定补偿价值,拆迁后安置其同等价值的商品房。

2、棚户区居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改时建筑物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状况评估确定补偿价值。房屋占用的土地(包括有合法证件的宅基地),比照同地段国有出让土地评估价值60%计算补偿价值。补偿安置商品房既要参照原有住房面积,又要适当均衡人均住房水平,同步解决本地住房困难户的住房困难问题。属于改造区域内的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原房屋人均低于60㎡(建筑面积)的,可按60㎡标准给予补足,补足部分按成本价结算。安置商品房价格依其成本价确定。

3、被拆迁房屋原有的规划、土地、产权等相关证件,由拆迁改造主体代为收缴交回发证机关。

4、先签协议并在规定时间内搬迁完毕的被拆迁人,可以先行挑选安置房。

5、棚户区改造前的店面,可在改造区域内实行产权调换。产权调换安置后剩余店面,可由拆迁改造主体单位实行公开销售;棚户区改造资金宽裕的,安置区多余店面可不对外销售,由原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居民)以股份制形式共享。

五、具体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街道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棚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抽调精干力量充实到棚改办专门负责棚改工作。

2、搞好宣传发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体和发放宣传单,宣传棚户区改造的重要意义、各项优惠政策,宣传政府关于棚户区改造的各项措施,使广大群众理解支持并积极参与到棚户区改造工程中来。要开好棚户区改造拆迁动员大会,向被拆迁居民讲清楚棚户区改造的目的、意义、优惠政策及工作程序,要对一些群众长期形成的“房子要住有天有地”的观念和思维耐心引导、坚决扭转;让棚改居民吃下定心丸。

3、搞好调查摸底,做好改造方案。对棚户区改造区域内的情况做深入细致的调查摸底工作,棚户区改造要坚持政府协调和市场运作相结合,要通过对棚户区改造区域的难易程度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通过阳光操作,依法运作,确保拆迁户准时回迁,住上放心房。

4、要充分发挥社区、居民代表和居民理事会的作用。棚户区改造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很多矛盾和问题,要充分发挥基层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反映社情民意,积极帮助拆迁户解决在租房、生活等问题上的实际困难,搞好拆迁以及监督建设单位保质保量完成改造任务。

5、要充分发挥政策的推动作用。要通过调查摸底,了解棚户区所处位置的优劣、改造的难易程度等具体情况,把省、市关于棚户区改造的优惠政策给足、给到位,尽最大可能提高新建居民区环境质量。

2015城市棚户区改造方案
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筹措方案 第八篇

方案一:城市棚户区改造方案

实施城市棚户区改造是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要求。为加快我区城市棚户区改造步伐,改善人民群众居住条件和城市环境,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根据财综〔2015〕46号《中央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城全省棚户区改造实施意见》(青政办〔2015〕194号)文件精神,依据棚户区改造相关规定,结合我区2015年城市棚户区改造任务及旧城区改造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快我区城市棚户区改造步伐,着力改善城市低收人家庭的居住条件,同时把城市棚户区改造与推动城市发展、土地资源整合、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改善民生相结合,使乐都城市建设焕发新的生机与活力,推动经济和谐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区政府将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纳入房地产重点工程,统筹组织安排,强化检查指导。城市棚户区改造实行市场化运作,将城市棚户区改造与房地产综合开发、保障性住房建设相结合,与城市总体规划相结合,积极拓展融资渠道,多渠道筹措资金,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城市棚户区改造。

(二)多方结合,综合开发。棚户区改造要与城市危旧房改造、城中村改造、城市建设用地挖潜结合起来,注重改善城市发展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品位,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鼓励综合开发。

(三)整体推进,配套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安置先行,按照“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道路、供排水、供电、供暖、供气、通讯、消防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商业等公共服务设施要同步规划建设,同步交付使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设规范与标准,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将城市棚户区改造成房屋质量优良、功能齐全、设施配套、环境优美的城市新型住宅小区。要严格执行拆迁法规,依法保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严禁违法拆迁、野蛮拆迁,对被拆迁人进行妥善补偿与安置。

三、工作目标及建设标准

(一)工作目标及改造范围。

工作目标:根据上级下达任务,我区2015年需完成585户城市棚户区改造,今年全部开工建设。

改造范围:西门口旧城区改造100户、后花园旧城区改造xx0户、东关旧城区改造130户、农中路旧城区改造130户、乐都工业园区85户。如上述区域未按要求及时开工建设,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二)建设标准。

棚户区改造按照国家建筑节能的有关规定,建设节能型住宅。充分考虑棚户区居民的购买能力和意愿,原则上棚户区改造户型面积控制在90平方米以内。

(三)建设实施单位。

西门口旧城区改造由乐都祥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后花园旧城区改造由乐都国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东关旧城区改造由乐都区凯丽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农中路旧城区改造由青海世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组织实施,乐都工业园区85户由乐都装备制造园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四、政策措施

列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计划的项目享受以下优惠政策,城市棚户区改造的优惠政策只限定用于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的面积部分。

(一)资金筹措政策。坚持多渠道筹措资金的原则,积极争取国家、省的政策和资金支持,开辟政府、开发企业和个人多元化筹资渠道,解决改造资金不足问题。

(二)土地政策。区政府将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优先列入土地供应计划和房地产开发建设计划。

(三)优惠政策。依据青政办〔2015〕48号文精神,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安置房建设项目,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免除供电、供排水、供气、供暖等工程增容费和开口费;依据财税〔2015〕42号文精神并可享受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四)拆迁安置政策。坚持货币安置与实物安置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实行就地、就近自愿选择,多元安置,充分考虑并妥善解决城市棚户区低收入住房困难被拆迁家庭的住房问题,在拆迁政策上给予积极合理的倾斜和照顾。城市棚户区改造上级补助资金用于拆迁、安置、建设以及相关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乐都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全权负责,全面落实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工作部署和相关政策。区发改、财政、国土、住建、规划、审计、房产等有关部门和有关房地产开发公司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面加快棚户区改造进度。

(二)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片区规划,棚户区改造统一进行规划,严格规划设计,分步实施,设计既有地方特色又有现代气息。

(三)规范资金管理。棚户区改造专项补助资金在房产局设立专户,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款专用、财政监督,实行封闭运行。住户自筹资金在监管账户中监管使用。

(四)完善档案管理。改造工程建设档案和住户档案按规范要求建档。住户档案实行一户一档,建设档案从项目计划编制到竣工验收备案要全面完整,做到专人负责、资料齐全、管理规范,确保信息全部归档,数据准确无误。

(五)强化监督,提高效能。区监察、审计部门要对拆迁安置、土地出让、项目建设全过程实施跟踪监督,确保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导小组要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城市棚户区改造的规划、拆迁、建设、货币补偿等情况进行督查,定期通报情况,督促项目高效、有序推进。

方案二:城市棚户区改造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天义城区城中村及城市棚户区改造步伐,改善人民群众居住条件,提高城市整体环境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对基础设施落后,影响城市发展的城中村和城市棚户区整体改造。把改造工作与推动城市发展和转型相结合,与土地资源整合利用相结合,与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相结合,与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保障民生相结合,将天义城区建设成为经济发展、环境优美、宜居宜业的新型城市,拉动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集中力量,整体推进。动员全县各级力量,形成强大合力,推进城中村及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县政府作为实施主体,制定统一方案,按照统一标准,负责整体推进。全县党政机关和各部门整体参与,抽调一批领导和干部专门推进此项工作。由县级领导负总责,牵头单位、参加单位、所在地单位、业务部门、各乡镇(度假区)抽调负责领导和精干工作人员,组织部选派后备干部,分项目区组成城中村及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队,专项推进城中村及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

(二)统一规划,综合配套。坚持城市总体规划指导,科学制定改造计划,分阶段、有步骤地推进,力争到2015年对影响城市健康发展的主要地段改造基本完成,实现城市承载能力达到20万人的规划目标。城中村及城市棚户区改造要编制具体规划,细化实施步骤,突出改造重点,明确改造目标。改造的重点是涉及城市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和严重影响城市发展的城中村及城市棚户区。道路、给排水、供气、供热、供电、通讯等基础设施要同步建设。改造必须连片开发,做到改造一片、成型一片,将城中村及城市棚户区改造成规划超前、功能完备、设施配套、建筑优良的城市社区。

(三)以人为本,妥善安置。坚持房屋征收与被征收户安置同步进行,充分考虑群众利益,和谐推进房屋征收工作。认真执行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赤峰市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规定》,依法开展房屋征收,做到征收方案公布,补偿标准公开,安置结果公示。同时制定多种安置补偿方案,群众自主选择安置方式,切实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三、主要工作任务及步骤

(一)征收工作任务。对天义城区13块地段进行房屋征收和改造,具体范围包括:五间房社区整村改造一期933户,金三角278户(含市场内出租户196户),华鑫小区二期450户,滨河带状游园82户,大明街77户,大明街南侧75户,尤家洼71户,八大公司家属院70户,县医院东66户,职教中心南62户,天义实验小学操场35户,热水街西段16户,友谊路南段15户,合计2230户。

(二)征收工作完成时限。1、大明街、热水街西段、友谊路南段等3片到2015年5月末前完成; 2、滨河带状游园、金三角、大明街南侧、尤家洼、八大公司家属院、县医院东、职教中心南、天义实验小学操场等8片到2015年10月末前完成;3、五间房社区整村改造一期到2015年末完成,华鑫小区二期到2015年6月末完成。

(三)征收工作步骤。

1、宣传动员阶段(2月10日至3月10日)

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成立领导组织。召开全县城中村及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动员会议,安排部署各项工作任务。抽调人员组成片区工作队,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和深入片区进行宣传发动。

2、学习培训阶段(3月11日至3月18日)

聘请上级业务部门领导和有关专家,对各片区工作队人员进行房屋征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集中培训,掌握房屋征收工作的流程和工作方法。

3、房屋征收阶段(3月19日至各片区规定征收完成时限)

各片区工作队根据实施方案要求,进入所包项目区开展征收工作,并根据各项目区的时限要求,按时完成征收工作任务。

方案三:城市棚户区改造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区城市棚户区改造,努力把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成为惠及百姓的民心工程,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市委四届四次全会、区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加快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步伐,切实改善城市居民特别是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条件,提高城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提升城市形象,努力把城市棚户区改造成房屋质量优良、功能完善、设施齐全、生活便利、环境优美的新型城市社区。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结合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等工作,编制城市棚户区改造规划,按照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目标,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各项工作。

2.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充分发挥政府在城市棚户区改造中组织引导和统筹协调作用,充分调动各方面参与城市棚户区改造的积极性,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多渠道、多形式筹措城市棚户区改造资金。

3.整体推进,配套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安置先行,按照“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组织好新建安置小区的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污水与垃圾处理等市政设施和商业、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建设。

二、改造范围及工作进度安排

(一)改造范围

根据《南川区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规划》,20xx年重点实施城西片区、硫磺大院片区等12个项目,涉及征收面积20万平方米。其中:城区项目7个,征收面积17.5万平方米;乡镇项目5个,征收面积2.5万平方米。

(二)工作进度安排

1.20xx年1月—3月:启动调查摸底、征收协议签订等前期工作。其中,贤婆院片区、老武装部片区、南平镇兴南大道片区、鸣玉镇供销社片区、大有镇供销社片区、大观镇车站片区等6个项目,启动调查摸底工作;城西片区、河滨片区、九鼎山片区、气象局片区等4个项目启动征收协议签订工作,硫磺大院片区、南平镇下场口片区等2个项目按计划推进征收工作。

2.20xx年4月—6月:启动征收协议签订、按计划推进征收工作。其中,老武装部片区、南平镇兴南大道片区、鸣玉镇供销社片区、大有镇供销社片区、大观镇车站片区等5个项目启动征收协议签订工作,城西片区、河滨片区、硫磺大院片区、气象局片区、南平镇下场口片区等5个项目按计划推进征收工作。

3.20xx年7月—9月:加快推进征收工作,部分项目全面完成征收任务。其中,河滨片区、硫磺大院片区、气象局片区、南平镇下场口片区和兴南大道片区等5个项目全面完成征收工作,城西片区完成20xx年征收任务,九鼎山片区、老武装部片区、鸣玉镇供销社片区、大有镇供销社片区、大观镇车站片区等5个项目按计划推进征收工作。

4.20xx年10月—12月:全面完成20xx年征收任务,部分项目安置还房开工建设。其中,九鼎山片区安置还房主体工程完成,城西片区、硫磺大院片区、气象局片区等3个项目安置还房开工建设,河滨片区、南平镇下场口片区和兴南大道片区等3个项目挂牌出让,老武装部片区全面完成征收工作,贤婆院片区、鸣玉镇供销社片区、大有镇供销社片区、大观镇车站片区等4个项目完成20xx年征收任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潘晓成总牵头,区城乡建委具体牵头,负责目标制定、责任考核等日常工作,各责任单位具体实施,区发改委、区国土房管局等相关部门配合完成该项工作。

(二)明确单位职责。区城乡建委负责城市棚户区改造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负责制定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年度计划;负责根据年度计划,拟定具体实施方案、任务分解和进度安排,并严格按计划开展督促检查工作。区发改委负责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审批立项工作。区财政局负责落实城市棚户区改造财政补贴资金,争取国家、市级资金支持。区国土房管局负责根据城市棚户区改造规划,预留城市棚户区改造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提供异地安置住宅建设地块,确保土地供给;负责做好土地出让金收缴工作;负责办理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手续。区规划局负责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拟改造片区和异地安置住宅地块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及规划设计条件,规划相应的回迁安置和商业开发用地,审批城市棚户区改造中新建小区规划方案,对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内的违法建设行为进行查处。区土地和房屋征收中心负责统筹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土地、房屋征收工作;负责做好征收土地报件工作;负责指导组织征地拆迁及司法强拆工作;负责统筹城市棚户区安置还房建设和管理工作。区审计局负责城市棚户区改造政府投入资金使用的监督审计工作。涉及乡镇(街道)负责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工作;负责做好信访维稳工作。责任单位负责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按计划进度推进。

(三)加强建设监管。严格执行工程监理、安全质量责任制和项目投标制。严格工程质量管理,坚决杜绝“豆腐渣”工程。项目竣工后,由建设主管部门牵头,依法组织相关部门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加大审计和稽查工作力度,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对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资金筹集和安排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未按期完成目标任务的责任单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加强督促检查。建立棚户区改造月进度报送和通报制度,各项目责任单位于每月25日将当月进展情况包括项目完成情况、形象进度、存在问题等报区城乡建委,区城乡建委收集汇总后于30日前对当月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开展效能监察,由区监察局牵头,区政府督查室、区城乡建委参加,组成效能监察组,每季度对棚户区改造情况进行专项效能监察,并通报情况,督促解决相关问题,确保有力推进棚户区改造。

方案四:城市棚户区改造方案

我区现有棚户区占地面积70万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共10片、5700户、1.7万人。为在四年内完成25万平方米棚户区改造任务,改善和提高困难家庭的居住水平和生活环境,根据市政府关于城市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以提高居民居住水平、改善城市面貌、增加城市空间、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为目标,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紧紧抓住国家和省市扶持棚户区改造的良好机遇,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精心组织,配套建设,把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工作和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高标准地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加快我区“山水旅游名城”建设步伐。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组织为主,市场化运作为辅的原则。通过政府直接组织实施,将棚户区改造与安居工程、廉租房建设相结合,降低改造成本,统筹使用土地,发挥土地效能,保护棚户区居民利益,减轻拆迁阻力,保证回迁居民住上放心房、满意房。同时,充分利用土地、规划、财税等政策,调动具备资质的开发建筑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

(二)坚持统一领导,区企联动的原则。棚户区改造工作由区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确定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改造规划,统一制定棚户区改造拆迁安置政策、设计标准,统一组织工程建设招投标,统一调度棚户区改造资金,统一协调安排配套工程建设。同时,鼓励并支持华安两大公司及北疆集团公司共同参与棚户区改造工作。

(三)坚持急需改造、区域优先的原则。本着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先易后难的原则,从碾北公路、繁荣路、中兴街、华兴街沿路进行梯次开发,逐步拓展至铁道南区域。

(四)坚持以人为本,利民惠民的原则。房屋拆迁实行拆一还一,采取实物安置与货币补偿两种方式,对被拆迁户合理补偿安置。

(五)坚持依法运作,确保稳定的原则。正确处理推进棚户区改造与维护社会稳定的关系,既要按时限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又要考虑居民经济承受能力。坚持依法行政,妥善处理和化解棚户区改造工作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保证社会和谐稳定。

(六)坚持多渠道筹措资金的原则。发挥自力更生精神,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市政府政策和资金支持,开辟政府、开发企业和个人多元化筹资渠道,解决改造资金不足问题。

三、城市棚户区界定

棚户区是指城市建成区范围内1万平方米以上集中连片、平房密度相对较大、建设使用年限久、结构简易、人均居住水平低、居住条件恶劣、基础设施不齐全、道路狭窄、治安和消防隐患大,以及环境卫生脏乱差的区域。

四、工作目标

计划四年内完成25万平方米的棚户区改造任务。

五、建设标准

通过棚户区改造,建设一批生态、节能、集约用地型回迁安置住宅小区。建设标准为:交通便利、公共基础设施完善、软硬覆盖率达到100%;工程质量合格率100%,优良品率不低于40%;建筑节能达到国家规定标准,设计户型的建筑面积分别为40、50、60、70平方米。

六、优惠政策

(一)土地政策

棚户区改造安置房住宅和廉租住房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拨,其中的商服用地实行有偿出让。

(二)税费政策

安置房、廉租房建设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全免,即免收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工程结建费、墙改专项基金、消防设施建设费、城市占道费、供热配套费、二次供水整合费、高可靠性供电费、固体污染排放费、房屋登记费、抗震设防费等。

管理性事业收费减半收取,即环境评价费、工程安全监察费、工程质量监督费、拆迁管理费、工程造价管理费、产权交易费等。

由政府建设的棚户区改造安置用房(含上套户型增加面积而缴纳的补差款)和廉租住房建设(不含商服)免收营业税。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棚户区改造项目不征土地契税;棚户区居民因拆迁选择货币补偿重新购买的普通商品房价款未超出拆迁补偿款的免征契税;购买二手房的免征契税。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棚户区改造偿还原拆迁面积房屋部分,暂不征收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经地税部门审核后执行。鼓励国有大型企业积极参与棚户区改造,政府给予政策支持。

被拆迁人依据国家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管理规定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

棚户区改造拆迁后的腾空用地通过出让所获出让效益及棚户区改造安置住宅和廉租房用地中的商服用地出让所获收益,用于支付棚户区改造贷款和作为棚户区安置房基础设施和配套工程建设。

(三)拆迁政策

房屋安置。拆迁私产房屋对房屋所有人实行拆一还一。新安置房屋标准户型的建筑面积超过原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部分,被拆迁人应按新安置房屋的本体价格交纳增加面积款。

对符合居住条件的无证房屋,具有房屋所在地的独立居民城市户口,且实际在此居住,又无其它住处的,按照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相关规定,给予妥善安置。

(四)基础设施建设政策

安置房建设项目用地红线以外没有配套管网的或达不到项目要求的,供电、热力、供水、排水、燃气、通信等部门应按规划要求无偿同步建设到该项目小区红线,在施工中涉及破路、园林、绿化等管理性收费免交。对棚户区改造涉及的道路、给水、排水、供电、供热、燃气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列入当年建设计划,优先组织实施。

(五)公共用房配套政策

回迁安置小区要按规划建设物业和居委会用房,在区房产主管部门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由业主大会确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方式,也可以采取社区自助式对小区实行物业管理。

(六)审批政策

棚户区改造工作实施联合办公,实行“一站式”、“一条龙”集约化审批服务。相关部门要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审批时限。

(七)其它政策

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和出让用地)在不突破国家刚性标准的前提下,可适度提高规划容积率。

安置房建设可以项目作抵押,申请银行项目贷款。个人可以申请公积金和银行按揭贷款,不具备公积金和银行按揭贷款条件的,可以申请小额贷款。区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可自愿给予担保。

从今年起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推行按项目规划面积2%建设廉租房制度,对符合廉租房补贴的家庭,通过租金补贴和实物配租等形式,实现应保尽保。

棚户区改造工程安置房建设暂不执行墙改禁实政策。

七、工作措施

(一)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多渠道筹措资金。一是积极向市里争取改造资金,同时可以向我区的大企业借款。二是与金融部门沟通,争取一部分贷款。三是出售一部分现有土地,缓解资金不足问题。四是争取开发商前期垫资。五是向有意回迁的居民收取增加部分的资金。六是吸引外来企业来我区建设安居房,招商企业垫付一部分资金。七是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八是争取华安公司和北疆集团公司的支持,筹借一部分资金。九是积极组织社会募捐,解决一部分资金。

(二)安排专项资金保证及时偿付借款本息。一是腾空土地出让收益及棚户区改造安置住宅和廉租房用地中的商服用地出让所获收益;二是土地出让地段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三是财政其它收入。

(三)通盘考虑,高标准规划。按照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坚持“连片开发、分期建设”的原则,结合区情实际,高标准地编制好棚户区改造专项规划,做到棚户区改造和回迁安置住宅小区建设与城市景观相配套。

(四)依法运作,阳光操作。严格执行有关土地使用、资金使用管理、城市规划、房屋拆迁、城市建设管理等方面的政策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同时对棚户区改造区域进行封闭冻结,停止新建、翻建、扩建及土地使用权变更、房屋交易、户口迁移、转户和分户等行为。

(五)强化监督检查。建设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工程质量。围绕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环节,纪检监察等部门要实行全过程监督,对于权钱交易、假冒伪劣工程等问题,严格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纪规定予以查处。

(六)明确工作责任。区政府是棚户区改造的责任主体,区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经济计划局、财政局、审计局负责争取国家及省市相关的政策和资金筹措、监管等工作。国土资源分局、规划处负责土地供应、征用转用手续办理、协调落实腾空土地出让收益归集、规划审批等工作。建设环保行政执法局负责棚户区改造计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等工作。房产管理处负责棚户区改造的调查摸底、拆迁工作。民政局及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政策规定,严格城市低保管理。其它各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能积极支持棚户区改造工作。

(七)认真做好拆迁工作。对拆迁居民要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使其充分认识棚户区改造的重大意义,积极配合改造工作,在全区形成棚户区改造的浓厚氛围。同时,要加强信访接待工作,维护好社会稳定。

八、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区委、区政府成立碾子山区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查棚户区改造工作。

2015学习考察城市建设考察报告
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筹措方案 第九篇

学习考察城市建设考察报告

为借鉴学习兄弟县市在城市建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6月3日,我县组团到等地考察了城市建设工作。考察团由县委副书记为团长,县政府副县长为副团长,部分县直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部分重点乡镇的党委负责人等共28人参加。考察团先后学习考察了等地的城市建设,通过学习考察,使大家开阔了眼界,丰富了见识,学习了经验,看到了差距,启迪了思维。现将考察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习考察的基本情况

此次学习考察活动主题明确,主要学习考察兄弟县市在城市建设方面的先进经验,通过听、问、看等方式先后听取了城市建设经验介绍,实地察看了城市建设现场,既有理性认识又有亲身感受。县国土面积2312平方公里,人口近30万,辖15个乡镇、172个行政村。近年来,通过实施迎宾大道、公园、公园、出口路改造等项目建设,城市面貌快速改观。县国土面积1641平方公里,辖17个乡镇,总人口31.5万人。近年来,通过创新征地模式,主打了新区和文化艺术中心建设,城市品位迅速提升。县国土面积2878平方公里,辖16个乡镇,260个行政村,人口74.98万。近年来,通过破解资金、用地、招工等难题,将项目建设作为县域经济发展的“生命线”和“主推手”,有力地促进了县域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市国土面积1722平方公里,辖18个乡镇,总人口81.8万。近年来,通过主动融入特大城市建设,激活民营经济,形成了家具、矿产品、成衣、食品等县域经济主导产业,被称为“的温州”。他们的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在很多方面能够服水土,值得我们学习和借签。

二、主要体会与感受

这次学习考察,我们深切感受到兄弟县市强劲的发展态势、浓厚的建设氛围和大胆创新的实干精神。他们科学务实的城市规划理念、灵活高效的征地拆迁模式和令人瞩目的城市建设业绩,发人深思、催人奋进,主要感受有五点:

(一)规划起点高。如县2015年通过大力开展“城市规划编制年”活动,实施了历史以来最大规模的规划编制工作,是城市规划经费投入最大的一年,是专项规划编制项目最多的一年,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项目最多、编制面积最大的一年,修编完成了《县城市总体规划(2015-2030)》;编制了《县近期建设规划(2015-2015)》和客家围屋文化旅游城、龙翔片区、新都片区、金华片区及深商产业园、浙商产业园等区域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全年新增控规面积23.4平方公里;市积极策应与大“同城化”发展的要求,进一步明晰的城市发展定位,坚持规划先行,在加强与大相衔接的基础上,突出抓好赣南大道入城节点、大广高速出入口和南出入口节点等城市节点设计,把城市节点作为城市的“展厅”、“门面”和“会客厅”。

(二)征拆模式新。把补偿当作“了断”,把安置限于安居,这是目前许多地方开发建设、征拆补偿较为普遍的作法。征地拆迁往往是一锤子买卖,一次补偿、钱地两清,开发建设主体总是把利益的天平倾向自己一方,把征地拆迁补偿和失地农民安置,作为利益的对立面来看待,很少考虑失地农民的后路,这种利益上的本位主义,使征拆对象和失地农民既伤利更伤心,造成用地方和供地方的情绪对立,导致征拆工作成为“天下第一难”。如何有效化解征拆难题?县以迎宾大道项目为试点,改革传统的拆迁安置方式,全面推行产权调换房安置方式,具体来说就是做到“四个一”:

1、树立了一个好理念。一是拆迁让群众说了算。改变以往拆迁由政府说了算的做法,把决策权交给群众,充分保障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通过走访群众、问卷调查、会议座谈等形式,就项目规划建设、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等重大问题,反复征求群众意见,特别是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补偿安置问题,专门召开听证会,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拆迁户代表的意见建议最终确定征收补偿方案。二是利益让群众最大化。在拆迁补偿标准和安置政策的制定上,找准政府与群众利益的最佳结合点,在确保群众合法利益的前提下,让群众在政策范围内最大限度受益。三是服务让群众最满意。改变以往拆迁工作,政府既当指挥员,又当裁判员的做法,把更多的政府职能转向服务员的角色,通过与拆迁户交朋友,真心实意为群众做实事、办好事、解难事,切实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做到以诚动迁、以情拆迁。

2、制定了一个好政策。一是合理确定补偿标准。在制定征收补偿方案时,改变以往政府与拆迁户相互争利的做法,既考虑到群众的利益,又结合本地市场行情,在多次调研、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安置方式、返购价格和市场均价。二是适当出台优惠政策。实行拆迁店面同等面积安置店面,对在限定时间内签订拆迁协议的,除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补偿外,按其合法有效建筑面积的25%增加奖励安置面积,产权调换房两年内自愿转让的,可直接办理到受让人名下等。三是公平公正执行政策。针对以往拆迁工作中存在“早签吃亏、晚签得利”现象,建立了“五公示一监督”新模式,即对政策依据、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奖励措施等进行公示,成立专项监督审计小组,有效确保了政策执行过程中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消除了群众对拆迁的疑虑。

3、组建了一支好队伍。一是党政领导勇于担当。成立了以党政主要领导任总指挥,部分人大、政协副职任副总指挥的项目指挥部,把整个拆迁战线分成若干个责任段,分别由指挥部副总指挥分段负责,并成立综合协调、规划编制、征地拆迁和工程协调等若干个工作组,负责协调解决拆迁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抽调人员集中攻坚。从27个责任单位抽调了84名素质高、能力强、具有拆迁工作经验的干部充实到拆迁一线,所有抽调人员与原单位脱钩,统一接受指挥部办公室管理,实行集中办公、统一签到,一边倒开展工作。三是责任单位包干负责。对所有拆迁户分别落实包干县领导、包干单位和相关乡镇,由包干单位与指挥部签订《征地拆迁包干责任状》,实行“六包”,即包政策宣传、包安全稳定、包协议签订、包弃房、包拆除、包后续工作。

4、建立了一套好机制。一是建立定期例会制。每周三、周五定期召开指挥部副总指挥、工作组组长、办公室成员单位参加的专题调度会,听取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二是建立定期通报制。每天对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汇总,每周按完成工作任务量,对各责任单位进行排名,并将排名情况,以手机信息的方式通报给县四套班子领导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三是建立考核奖惩制。出台了《县在急难险重工作一线锻炼考察选拔干部暂行办法》,对拆迁任务完成好的单位给予通报表彰,对表现优秀的干部给予优先提拔重用。同时,对未完成任务且排名后3名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四是建立倒计时推进制。对各项工作限定完成时限,制定倒计时时间表,明确目标、量化任务和落实责任,实行倒计时推进。五是建立以拆违促拆迁制。集中精力、人力和物力,对金塘返迁安置区77户违章建房户进行了强制拆除,彻底扭转了拆迁拆违工作的被动局面,促进了拆迁工作的开展。六是建立一户一策制。由包干责任单位负责,对全部拆迁户建立工作台账,全面摸清拆迁户的家庭基本情况、社会关系、主要诉求,采取“一户一策”的办法,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

(三)项目投入大。如市近两年共安排各类建设项目100个,投资总额达380亿元,其中城建项目66个,计划投资228亿元,实际完成投资116亿元。在保障房方面,完成了3600套公租房、1252套经济适用房和800套廉租房、400户棚户区改造建设任务。在民生项目方面,建成了文化艺术中心、百家和谐城等工程。在园区市场建设方面,加快推进了1000亩泓泰家具市场和5000亩家具产业园建设,规划和启动了占地500亩的灯饰照明市场、占地3000亩的龙华循环经济产业基地(一期)、占地5000亩的镜坝节能照明产业基地(一期);县在县城南部主打新区建设,新区规划总面积3795亩,基础设施计划总投资达4亿多元。并以一条长3.8公里、占地1207.5亩的渥江生态景观带为依托,规划建设了高品质景观绿化植物园。同时,在县城新区投资建设了占地面积95.5亩、建筑面积约8万平方米,总投资达3.4亿元的国内一流文化艺术中心,成为该县集休闲、娱乐、文化、体育、商贸和行政办公等功能于一体的高品位城市公共服务综合区。

(四)融资渠道活。如市为破解城市建设和发展的资金“瓶颈”制约,2015年组建了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城市建设投融资平台,将收储土地和其他国有资产打包作公司资本金,以项目为依托向银行融资投入城市建设,实现融资、投资、资产管理和资本的市场化运作,为城市建设的资金投入提供可持续的来源。同时,还积极经营城市无形资产,采取BT、BOT、TOT和PPP等方式筹措建设资金。目前相关模式已成功运用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县在采取BT模式运作新区开发中,要求项目投资方在项目建设中,首先建设好新区的绿化景观及部分基础施设,前期投入资金待新区开发用地拍卖后支付,有效地解决了政府投入资金紧缺的难题。

(五)推进机制实。如县在项目推进过程中,成立重大项目推进办,并下发了《县2015年重大项目建设推进工作意见》。坚持一周一督查。各项目责任乡(镇)、单位及时调度项目进展情况、困难、问题,并于每月初将情况报县推进办。坚持半月一小结。每半个月县分管领导召开阶段小结会,总结项目推进情况。坚持一月一推进。原则上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每月召集县推进指挥部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部署、协调解决重大项目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坚持一季一调度。由县委常委会每季度对重大项目的实施推进情况进行分析通报,重大问题不定期向县委县政府专报,并将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布。坚持一年一考核。每年组织一次项目建设考核工作,并进行全县排名。年内组织一次全县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巡回观摩,在年底前组织一次“看特色、看变化”活动。实行一项目一档案。逐个建立重大项目台帐,确保项目情况的真实度;市为加强重点建设项目的管理,专门出台了《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从部门职责、项目确定、开工准备、项目实施、工程验收、资金管理、责任追究等方面作出了具

体的规定,有力地推动了项目建设和管理。

三、几点启示和建议

兄弟县市城市建设的实践证明,要在更高起点上推动我县的城市建设工作,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定不移的做美城市,坚定不移地改善民生,坚定不移地加大投入,全面掀起上项目、兴产业、促发展的高潮,切实加大重大项目推进力度,有力促进全县的新型城镇化建设提质、提速、提效。

(一)坚持先谋后动,规划引领。坚持规划先行,要在加强与瑞金都市区规划融入与对接的基础上,高起点展开规划编制,增强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和操作性。加快“东进南扩”战略,走组团式、片区化的路子,打造月亮湾新区、城南、城北等城市综合体,快速拉开城市框架,合理优化城市结构,科学布局城市功能。待市人民政府批复后尽快实施好县城第四轮总体规划,并在第四轮总体规划的指引下,尽快完成各项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各类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二)坚持突出重点,项目带动。2015年,我县计划实施178个项目,总投资约354亿元,年内完成投资约175亿元,其中城建项目75个,总投资约129亿元,年内投资约72亿元。下一步,就是要进一步突出项目建设重点,做到以点串线,以线带面。一是要着力主攻月亮湾。在确保整个新区项目齐头并进的基础上,重点突出安置区、新区路网、河道防洪堤、三个中心、公园绿化、第四小学、第四中学、出让地块等关键环节、关键节点建设,以月亮湾新区的建设速度来带动全县各个项目建设的进度。(

(三)坚持内引外联,激活资金。城市建设没有资金投入,巧妇也难为无米之炊。因此,必须善于经营好各类资产,做强城市。一是要经营好土地资产。必须做到政府高度垄断土地一级市场,对城区土地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征用、统一供地、统一开发、统一管理。二是要经营好增量资产。要以县城投公司为平台,探索城市开发建设新机制,对新上的城市建设项目,按照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鼓励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建设,吸引投资者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经营。三是要经营好存量资产。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现有城市基础设施资产通过产权出让、经营权转让等方式,吸纳社会资金,进行资产运营,实现存量资产的保值、增值、变现。四是要经营好无形资产。要将城市的街道和桥梁的冠名权,公共场所和建筑物的广告发布权等无形资产,通过公开招标、竞价拍卖使用的方式,使之具有资本属性,产生新的价值。

(四)坚持体制创新,和谐征拆。要实现和谐征拆最核心的还是坚持以人为本、以变应变,顺应发展新形势和群众新期待,不断创新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一是要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拆迁难”已经成为当前城市建设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以至有“拆迁难、难于上青天”之说。但只要我们平时加大规划法律、法规宣传,找准与拆迁对象的切入点,坚持和谐拆迁理念,政府不与被拆迁户争利,不与被拆迁户对立,在政策允许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满足被拆迁户需求,征地拆迁安置工作也是可以积极推进的。二是要构建切合失地农民切身利益的长效保障机制。结合我县经济发展水平,遵循“低标准、全覆盖”的基本原则,继续科学推进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逐步建立完善的失地农民医疗保障、失业保障、最低生活保障体系,全面确保失地农民的生产生活。通过开展就业培训、提供就业服务、创造就业机会保障失地农民充分就业;通过提供小额贷款担保,税收优惠减免,同等享受下岗职工再就业优惠政策来鼓励失地农民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三是要探索灵活多样的补偿安置方式。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政府要坚守底线,尝试改变以往宅基地安置方式,大力推行产权调换房安置和货币补偿安置。可参照、等地的有益做法,制定好相关的政策措施,使产权房安置的利益最大化,使宅基地安置的利益最小化,引导安置户统一安置在高标准建设的安置小区内,不仅可以做到节约、集约用地,增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又可防止宅基地建设因管理不当,变成城市新的“城中村”和“棚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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