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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计生培训材料

编辑: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12-01    阅读:

计划生育业务培训材料
2016年计生培训材料 第一篇

落实计生工作措施 实现计生工作目标 计划生育业务培训材料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大家下午好! 根据会议的安排,我就《落实计生工作措

施实现计生工作目标》这个专题,结合部门工作实际,从 现行的计划生育生育政策、计生**

政策、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及下步重点工作等四个方面作简单介绍。 第一方面:

现行的 生育政策 第一种情况: 夫妻双方或者一方是非农业人口的,一对夫妻

只能生育一个子女。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县计生委审查批准,可以生

育第二个子女: (1) 经县计生委组织医学鉴定,第一个子女为非遗传性或者

可以避免的遗传性残疾,适宜再生育的; (2) 经计划生育技术鉴定患不孕症,

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3) 夫妻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的;

(4) 夫妻双方都是归国华侨或者港、澳、台同胞,来我省定居时间不满六年的。 第

二种情况:提倡农业人口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确有实际困难要求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由

夫妻双方申请,经县计生委审查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第三种情况:再

婚夫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县计生委审查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

女: (1) 夫妻一方为初婚,另一方为再婚并只生育过一个子女的;或者双方

都是再婚,其中一方只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2) 农业人口

的再婚夫妻,一方为依法生育过两个子女的丧偶者,另一方为未生育过的。

计划生育药具知识培训材料
2016年计生培训材料 第二篇

贾市庄镇计划生育药具知识培训材料 培训时间:2014年9月10日

培训地点:贾市庄镇计生办人口学校

参加人员:全镇十村投药员、送药员

培训内容:口服避孕药禁忌症及出现阴道不规则出血,闭经等原因及处理

一、哪些妇女不宜使用口服短效避孕药

患有急慢性肝炎、肾炎、恶性肿瘤、糖尿病,曾患或患有血栓性疾病者都不宜使用短效口服避孕药,患有高血压、子宫肌瘤、乳房良性肿瘤者因服药有可能促进病情发展,也不宜使用,产后哺乳期妇女最好暂缓使用口服避孕药,因为口服避孕药能抑制乳汁分泌,影响乳汁成份,不利于小孩的生长,月经稀少及更年期妇女也不宜用口服避孕药。

二、服药稀少及更年期妇女也不宜用口服避孕药

1、避孕糖衣脱落,有效成份丢失2、漏服避孕药3、个别妇女体内需要的雌激素水平比一般人高,按规定服用的避孕节约人力物力中雌激素含量不够,不能维持子宫内膜的生长,引起子宫内膜部分脱落出血。

三、服用短效口服避孕药期间,出现闭经如何处理

停药7天不来月经,应排除妊娠和疾病引起的闭经后,于第8天开始服下一周期的药持续闭经3个月,应亭药改用其他避孕措施。

四、避孕药具仓储制度

1、仓储管理的基本要求是:科学养护、安全储存、保证质量、降低损耗、收发迅速、避免事故。

2、必须具备合格的仓储设施和条件,库房符合药具储存的必备条件。

3、严格把好药具验收,验发关。药具出入库时,保管员应按凭证核对品名,规格、批号、数量以及出厂时间,对货单不符、质量异常的药品,不办理入库存手续,并及时汇报处理。

4、本着按“先进先出”“上轻下重”的原则,按品种,规格、有效期远近,过期报库等分库,挂牌示意,标志明显。

5、库内外清洁卫生,做到“四无”即无虫害、无鼠害、无蛛网、无杂物。

6、定期清仓查库,做到帐、卡、物三相符。

五、村级药具员、投药员的基本要求

1、三清:使用药具对像清、药具进发存数量清、药具使用效果清

2、三懂:懂避孕节育基本知识、懂药具基本性能、懂药具使用方法和副作用处理

3、三会:会宣传、会管理、会指导

4、三到户:宣传到户、送药具到户、咨询服务

5、四上门:宣传动员群众上门、送药上门、处理药物副作用上门、随访登记上门。

2016年计生条例
2016年计生培训材料 第三篇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修正前后对照表

(黑体字部分是对原法规条文所作的修改或补充内容)

计划生育宣传培训讲课材料
2016年计生培训材料 第四篇

同志们:

今天,我给大家上本次培训班的第一课,讲课的题目是:新时期计划生育工作形势与任务。主要是和大家一起分析新时期我区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是怎样的一个新形势,主要工作任务有那些新变化;在思想观念上我们应当怎样认识和看待新时期计划生育工作所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通过学习,使大家都能够对新时期计划生育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有一个清醒的认识,牢固树立和落实新时期做好计划生育工作正确的全局观、工作观,熟练掌握新时期计划生育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真正做到坚持以人为本,不断增强在本职岗位上做好新时期计划生育工作的自觉性。下面,我着重讲三个课题。

一、新时期人口形势和人口问题

我国自七十年代初全面推行计划生育以来,计划生育工作在我国经济不发达的情况下,有效的控制了人口过快增长,使生育水平下降到了更替水平以下(即平均每对夫妻生育不到两个孩子)。推行计划生育30多年来,我国共少生了近4亿人口(如果不推行计划生育,我国现在总人口就已经达到近17亿人,而我国国土的人口最大承载力是不能超过17亿,这是我国人口安全的底线);如果按照1970年的生育水平推算,30年来我省累计少出生5000多万人口,我市少生了580多万人,我区少生人口近20万人,相当于现在全区总人口的78.9%。30多年来,计划生育对于促进我国、我省、我市、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所做出的贡献是十分巨大的。

进入新世纪,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正处于稳定低生育水平的新的发展时期,尽管我国人口再生产类型已经实现了由“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传统型到“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现代型的历史性转变,总和生育率已下降到发达国家水平。然而,由于我国人口转变的途径与发达国家的转变途径有很大的不同,我国的低生育水平具有不稳定性和不平衡性两个显着特点,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依然是十分严峻的。

(一)新时期稳定低生育水平将是长期的艰巨任务

1、我国目前的低生育水平与西方发达国家相

自然增长率降至10.7‰左右)。但是,我国人口再生产转变模式是在经济发展水平还不具备足以使人们从根本上转变婚育观念、产生自我约束婚育行为能力的条件下,国家只能采取宣传、行政的、法律的、经济的等综合手段,动员已婚育龄群众落实避孕节育措施,促使生育率下降,人口再生产转向低生育水平。我国人口诱导式转变的特征是:生育率下降在先,经济社会发展滞后,婚育观念转变滞后,因而低生育水平不稳定。我个人的观点,国家计生委说我国实现人口转变是诱导式,我看应该说是“行政强制式的”,大家都清楚,30年来,我们计划生育工作尽管做了大量宣传教育工作,但主要还是采取“硬管、硬卡”导致少生的,因而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为,我们首先解决的是人们的行为,而没有解决人们自觉少生的思想,所以反弹很大。只有从思想上解决人们的观念问题,行为上才能自觉少生。举个例子讲,湖南有一个村8个月没有两委班子,结果超生了280人,至上级发现问题展开调查,该生的都生了。

目前,我国育龄群众儿女双全、生男孩的愿望依然比较强烈。2001年,全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调查表明,在希望要两个孩子的妇女中,约80%的人想要一儿一女,只想要女儿的仅占1.3%;我国中部地区(例河南)群众儿女双全的观念尤其强烈,在希望要三个孩子的妇女中,约71%的人想要2-3个男孩,22%的人想要至少1个男孩;想生男孩,追求男女双全是导致一部分人超生、多生的根本原因。去年,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我省10-12月三个月,女性初婚人数达37.7万人,同比增加了13.5万人,增幅高达55.6%,全省晚婚率由95.6%降至69.5%,同比下降了26.1%。由此可见群众的婚姻观念在行政制约措施稍有放松的情况下,具有多么大的反弹性。

另外,随着避孕节育方法知情选择的推行,我国目前已婚育龄妇女使用避孕套等短效避孕措施的比例,以及长效避孕措施中采取放环的比例增加。据统计,采用放环的已婚育龄妇女已由1991年的0.75亿上升到2001年的1.1亿,而且这个数量还在迅速增加。由于短效措施有效性低于长效措施,非意愿妊娠和人工流产的数量将会增加,同时,采取可逆措施的妇女随时可以解除所采取的避孕措施而怀孕,这就为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综上所述,我国目前的低生育水平存在强烈的反弹势能,正如中央《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所指出的,任何政策的偏差、工作的失误以及外部环境的不利影响,都可能导致生育率的回升。

3、人口规模过大导致我国总人口仍将持续增长45年。

根据“人口五普”资料,截止2000年11月1日,全国总人口已达126 583万人。人口过多仍然是我国面临的首要问题,这是人口再生产的惯性造成的。根据1990年“人口四普”数据,我国20-29岁生育旺盛年龄的妇女多达1.12亿,1997年增加到1.2亿;本世纪前10年,我国育龄妇女总数还将继续增长,到本世纪中叶仍在3亿左右,与上世纪90年代基本持平。随着我国第三次人口出生高峰期(1985-1991年)出生的人口逐步进入婚育期,从2005年开始至2020年,我国生育旺盛期妇女数量将形成一个新的高峰,表明蓄积着强大的人口增长势能。

从我省情况看,目前,我省已于今年步入了将历时12年的第四次人口出生高峰期。造成本次出生高峰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原因有二:

一是,《婚姻登记条例》的实施,使我省初婚人数迅猛增加,不仅导致了新的生育堆积,而且使我省第四次出生高峰期前移了3年,若以目前全省70%的晚婚率推算,今后5年全省年均人口出生率将会提高2-3个千分点。

二是,受人口惯性影响,我省第三次出生高峰的人口陆续进入婚育期,妇女人数从2003年开始出现结构性回升。据预测,全省20-23岁育龄妇女人数将由2001年的248万逐步增加到2010年的382万,加上上世纪90年代后我省实行严格的晚婚晚育政策,积累了较多的20-26周岁未婚育龄妇女,虽然受晚婚因素影响形成的一孩出生高峰到2008年基本趋于稳定,但受第三次出生高峰影响形成的23-28周岁生育旺盛期妇女自2009年逐步增多,于2013年达到高峰,由此延长了本次高峰期的跨度。

全省1983-1990年第三次出生高峰人口增长情况 (表略)

从我区的情况看,我区今年很可能要结束已保持5年的人口负增长,从下表可以看出我区未来育龄妇女生育人数的增加情况。我区预计将在2010年达到第四次出生高峰的最高值。 从全国、全省的情况看,即使生育率已经降低,人口年增长量下降,但绝对增长量仍相当可观。即使是在严格执行现行生育政策、稳定目前较低生育水平的情况下,我国人口还将持续增长。未来几十年,我国平均每年净增人口接近1000万,形成了我国“低增长率、高增长量”特有的人口再生产现象,到本世纪中叶,我国总人口才能达到峰值,彻底实现零增长。届时我国总人口接近16亿(有的专家预测将将超过16亿),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将会进一步尖锐。“低增长率、高增长量”的特征,决定了我国人口控制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所以人口问题始终是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

(二)新时期我国人口诸多问题仍面临着严峻挑战

1、劳动年龄人口大幅增长呈现高峰

人口与物质生产资料不能正常结合,失业问题就会出现。高失业率是任何国家都唯恐避之不及的一只“猛虎”,因为它直接关系到经济秩序、社会秩序和政治局势的稳定。目前,由于我国劳动年龄人口巨大,就业矛盾非常突出。2000年“人口五普”显示,我国劳动年龄人口为8.8亿人,已占总人口的70.15%,这是迄今为止世界上最高的比例。目前,我国在城镇有1000多万劳动力人口处于下岗、失业状态;农村有2亿的富余劳动力需要寻找就业门路;

劳动就业压力非常大,如果解决不好,势必严重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本世纪的头20年,我国劳动年龄人口数量庞大,增长速度很快。每年都将新增劳动力550万人左右,约到2020年,我国劳动年龄人口将达到最高峰,接近9.4亿。劳动年龄人口过多,始终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必须面对的严峻挑战。

2、人口老龄化速度进一步加快。

目前,我国已经进入了人口老龄化社会。人口“五普”表明,我国65岁以上老龄人口达到8811万人,占总人口的6.97%,预计到本世纪中叶,我国65随以上老龄人口将达到3亿以上,占总人口的1/5。届时世界上每4位老人中就有1位生活在中国。老年人口问题和人口老龄化,也是我国面临的日益尖锐的人口问题之一。今后我国城市赡养老年人的比例将达到2∶1(即每个在职职工要赡养两个退休职工),这样高的赡养比将给未来社会保障体制带来很大的压力。

2016年计生条例
2016年计生培训材料 第五篇

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1988年4月29日福建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根据1991年6月28日福建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福建省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1997年10月25日福建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关于地方性法规修订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00年11月18日福建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福建省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2002年7月26日福建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修订根据2012年12月14日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修正根据2014年3月29日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修正根据2016年2月19日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修正)【2016年计生培训材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推行计划生育,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2016年计生培训材料】

第二条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三条计划生育工作应当推动优生优育,坚持男女平等,以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并与帮助群众发展经济、勤

劳致富、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

建立健全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促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五条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本管辖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六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把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逐步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投入的总体水平,保障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必要的经费。

第七条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及计划生育协会等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公民应当协助人民政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二章 生育调节

第八条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第九条一对夫妻已有两个子女的,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两个子女中有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夫妻可以再生育的;

(二)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已有两个子女另一方没有子女,或者双方再婚前各有一个子女的;

(三)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没有子女,另一方已有一个子女,双方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

(四)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少数民族农村居民的;

(五)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夫妻一方为汉族,一方为少数民族,汉族一方到少数民族一方落户,居住在少数民族乡、村五年以上,所生子女按有关规定定为少数民族的,适用前款第(四)项规定。

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可以生育两个子女。第十条夫妻双方均为归国华侨,回国定居前所生子女在境外定居的,不计入本条例所称的生育子女数,可以按照本条例规定生育。

在我省定居的华侨配偶适用前款规定。第十一条夫妻一方为本省居民,一方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或者台湾地区居民,适用本条例规定,但夫妻双方婚后生育的子女,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或者台湾地区居民一方婚前已有的子女,不在境内定居的,不计入本条例所称的生育子女数,可以按照本条例规定生育。【2016年计生培训材料】

夫妻一方为本省居民,一方为外国公民的,参照前款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禁止违反本条例规定多生育、婚外生育和未婚生育。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配偶之外的第三人发生的生育行为,或者第三人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其发生的生育行为,为婚外生育。 双方均未办理结婚登记而发生的生育行为,为未婚生育。

第十三条实行一、二孩生育登记服务和再生育审批制度,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规定。

符合本条例规定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批准并发给生育服务证。

第三章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第十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制度,提倡婚前医学检查,普及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保健科学知识,防止和减少出生缺陷,提高出生婴儿健康水平。

第十五条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及其技术人员,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针对育龄人群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宣传教育,开展和计划生育技术有关的咨询和临床医疗服务。 患有会造成下一代严重遗传性疾病的夫妻不宜生育。有生育能力的夫妻一方应当采取长效避孕措施;已怀孕的,应当终止妊娠。 第十六条实行计划生育,已经生育的夫妻,可自主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

【2016年计生培训材料】

第十七条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免费享受以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一)孕情检查和接受随访服务;【2016年计生培训材料】

(二)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皮下埋植避孕剂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

(三)人工终止妊娠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

(四)输卵管、输精管结扎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

(五)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诊治;

(六)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输卵管、输精管吻合手术;

(七)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前款规定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所需经费,农村由地方财政设立专项经费予以保障,逐步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付范围,并按有关规定支付;城镇参加生育保险和其他相关社会保险的,由保险基金按有关规定支付;未参加上述保险或者没有保险项目的,有工作单位的由所在单位负担,没有工作单位的由地方财政负担。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规定。

第十八条接受计划生育手术的,按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给予假期。接受绝育手术一方需另一方照顾的,另一方所在单位可以给予五日至七日假期。

在落实节育措施休假期间,或者因计划生育手术引起的并发症治疗期间,或者施行吻合手术期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

照发,不影响晋升。

第十九条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经治疗后仍不能从事正常劳动的,由所在单位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按有关规定给予照顾或者救济。

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后接受绝育手术的,可以由所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助;村(居)民可以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村(居)民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助。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积极开展计划生育生殖保健新技术的推广运用,支持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为不孕(育)症的夫妻诊疗提供服务。

第二十一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的管理,利用现有卫生资源,改善服务条件,规范服务标准,增强服务能力。

第二十二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必须经过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许可,不得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做好避孕药具的计划、管理、发放,负责查处将国家免费供应的避孕药具有偿销售的行为。

加强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推广安全、有效、简便的避孕节育新技术。

第四章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

第二十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任期责任制。计划生育工作情况应当作为考核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政绩的重要内容。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相关经济社会政策,应当与人口发展政策相衔接,有利于计划生育工作;有关行政部门在制定相关政策前应当征求同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意见。

2016计生干部培训计划5篇
2016年计生培训材料 第六篇

第1篇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落实中央《决定》精神,推进我办计生干部职业化建设,按照《省“十二五”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和《市2016年度全市计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区计生的安排要求,结合我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际,特制定2016年度办计生干部教育培训计划:

一、培训对象

社区计生专干,宣传干部、协会理事会员、微机操作人员、各单位计生专干及广大育龄夫妇。

二、培训内容

培训主要内容为:(1)计生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2)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及避孕节育等科普知识。(3)计划统计管理与信息化应用。(4)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与依法行政工作。(5)药具管理工作。(6)社区、单位计生服务管理等有关业务知识。

三、培训方式和师资安排

以办事处人口学校为培训中心,授课老师聘请区计生局业务能手和办事处业务骨干担任。

四、培训要求

1、各社区根据培训要求,做好培训人员组织管理工作,确保培训工作顺利开展。

2、各社区要制定培训计划,坚持每季度对单位计生专干培训一次,要求扎实开展工作、保证培训质量。

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以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为目标,以提高群众生殖健康水平和增进家庭幸福为出发点,通过宣传教育、优质服务、利益导向、综合治理、实现人口和计生工作思路和方法两个转变,促进人口与资源、环境和经济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实现富裕、文明和谐新创造良好人口环境。

二、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

目标任务:通过强化宣传教育、开展优质服务、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实行科学管理,努力使辖区人口和计生工作达到领导重视好,政策导向好、依法行政好、服务质量好、民主管理好、队伍作风好的“六个好”目标要求。

三、工作要求

(一)注重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充分利用节假日和各种媒体大力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宣传生殖健康、优生优育和节育避孕知识,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首先,要组织好新春婚育新风文艺汇演。其次,各社区要建好计生文化大院,扎实开展省级人口文化建设示范办创建活动,各社区要建好计生文化大院,办事处将着力抓好一个人口文化精品园,抓好2个以社区人口文化园建设。积极开展宣传报道工作,2016年坚持每月发表至少一篇信息,力争在市级以上刊发5篇以上人口计生信息报道。

(二)积极开展“三项工程”,全面提升服务水平。一是开展“母亲健康”工程。及时和区计生服务站联系,将查体和治疗疾病相结合,为流动人口育龄妇女做好生殖健康服务工作。二是开展“优生促进”工程。组织好辖区育龄夫妇开展婚前检查、孕期保健和优生检测工作,提高出生人口质量。三是开展“计生家庭创业”工程,积极鼓励和帮扶计生家庭开展创业工作,帮助贫困计生家庭,为她们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三)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执法标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进程。一是配合区计生局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二是开展打击“两非”专项整治和出生登记工作,做好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三是进一步健全各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公示制度等,做好信访工作。

(四)开展计生奖励扶助工作,落实优惠政策。一是做好独生子女计生特别奖励扶助家庭的申报和审核工作,每季度进行随访慰问,配合区上开展每年一次的指纹认证工作。二是做好城市独生子女计生奖励扶助家庭,女方年满55周岁,男方年满60周岁,可享受每月工资增加106人员的审核审定和申报工作。

(五)开展“五创”活动,推进创建工作。一是坚持经常性工作不放松,开展“三查两清一服务”工作,重点对象“三查率”达到98%以上。加强出生人口及其生育指标的审批与管理,生育指标发放合格率达100%,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达98%以上,创无计划外生育示范社区。二是切实提高人口计生统计数据准确性,统计报表上报及时率和准确率达到100%,积极开展市、区、办“人口计生阳光”统计社区(单位)创建工作。三是扎实开展计划生育统计信息示范办、示范社区创建活动。不断补充和完善全员人口信息,做到信息全面、准确、及时,切实提高全员人口数据库质量,积极完成流动人口信息平台各项任务,全面开展人口计生管理服务“一证通”系统应用,努力提高应用率。四是积极开展计划生育示范社区创建活动。不断完善基层基础工作,加强软硬件建设,根据上级要求和辖区工作实际,确定水厂路社区、建设路社区和西北二棉社区为办创建示范社区,陕科大社区为个重点监管单位,其余各社区要坚持开展自查整改活动,不断提高服务管理工作水平。五是积极开展省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先进社区创建工作,2016年,陕一毛社区创建省级先进社区,陕科大社区创建市级先进社区,其余各社区继续做好巩固提高工作。

(六)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日常管理工作,定期开展流动人口清理清查活动,免费为流动人口育龄妇女开展查环、查孕、查病等服务,全年流动人口登记率达98%以上、三查率达98%以上、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达95%以上;积极推进流动人口信息化建设,加强《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力度,应用率达到100%,流动人口信息入库率、接收率和反馈率均达到95%以上;做好西北二棉社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示范点和封闭式住宅小区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试点工作,为全区、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封闭式小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探索有效途径。

(七)开展业务培训。加强对辖区各级计生专干的培训,不断提高基层计生专干的业务技能,积极做好全区、市社区级专干技术大比武活动的推选、培训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社区要高度重视,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将创建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作为促进计生优质服务深入发展的有效手段,认真研究、精心部署。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着力提高工作效益。

(二)创新观念,强化服务。各社区要把创建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作为提升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水平的重要内容来抓,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优质服务的理念。从满足群众对计生服务的各种需求出发,拓展服务思路,拓宽服务领域,努力做好细致入微的关怀和服务。

(三)明确职责,严格奖惩。各社区、单位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要严把工作质量关,决不能为完成任务而降低创建标准。办事处将按上级要求严格执行督查督办和考核工作,对在创建工作中成绩突出的规定年终直接进入计生优秀社区,对工作不力影响全办工作的社区将进行通报批评。

第3篇

一、目的意义

创建人口计生统计信息示范办(社区)活动即是全面加强基层人口计生统计工作,夯实统计工作基础,培植全办人口计生统计信息工作新亮点的需要,也是全面提升基层人口计生统计工作水平,建立质量至上、应用主导和信息支撑为主要内容的人口计生统计工作新机制的需要。各社区单位要以提高统计信息质量为核心,以健全统计网络、规范表册档卡挂牌、完善统计制度、优化信息服务特别是完善提高全员人口数据库质量为主要内容开展创建活动,着力提升社区人口计生统计信息工作水平,充分发挥统计信息在科学决策、科学管理、优质服务中的基础性和导向性作用。

二、创建目标

至2016年底,全办通过开展人口计生统计信息创建活动要达到创建示范办的标准。

三、创建标准

通过扎实工作,我办计生统计工作要达到“一全两好”即网络机构健全、阵地作用发挥好、经常性工作开展好的标准。

(一)办事处应开展并完善以下工作:

硬件方面;确保各项设施到位。有独立的微机房,有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的专职微机员。计生办公室各项制度挂牌应齐全规范。

业务方面:定期维护更新全员常住人口信息库和流动人口信息库,“三查”月时及时提交“三查”结果,做好信息全员常住人口库和流动人口信息库的报表并做好辖区计生专干的培训工作。

(二)各社区应开展并完善以下工作:

1、计生网络机构和阵地建设

社区居委会班子健全;有专职计生专干和中心户长;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人员能独立完成人口与计生各项服务工作。

2、发挥好计生阵地作用。

(1)有独立的计生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制度规范。有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情况一览表挂牌。

(2)有人口学校,人口学校有声像设备,能经常性开展工作,教学宗旨上墙,设置新家庭文化屋。有计生宣传品以及计生文化大院。

(3)能提供免费避孕药具发放服务,开展政策咨询、宣传教育以及优生优育等服务能及时为流动人口提供“三查”服务以及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4)社区有计划生育公示栏,定期公示计划生育相关事宜。

3、开展计生统计工作

(1)提高计划生育质量管理水平。做好常住人口的管理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力争达到连续3年无政策外生育,出生人口统计无误差。

(2)依法统计,统计资料和统计信息应真实准确,无随意篡改、虚报、瞒报统计数据和统计信息的现象。

(3)计划生育统计资料应完整、准确。一单(《省人口动态信息报告单》)一卡(《育龄妇女档案卡》)三册(《村级人口计生工作手册》、《计划生育服务室工作手册》和三查两清一服务登记册)三牌(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计划统计工作制度、经常性工作制度和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情况一览表挂牌)各项资料应管理规范,更新及时,信息准确。

①《省人口动态信息报告单》应整册存放在档案柜里。单内所有信息都要按照规范填写。

②《育龄妇女档案卡》按孩次或者组别分册装订,存放整齐并及时更新,所有15-49周岁的妇女都应该建卡,不能有漏卡、缺卡现象。《社区人口计生基本情况一览表》要做到每月及时变更。

③如实填写《村级人口计生工作手册》和《计划生育服务室工作手册》,不能错填和空填。做好计生协会、奖励扶助、计生办公室、人口学校活动记录等。年度内所有手术证明粘贴在手术证明粘贴栏中。

④在每季度“三查”工作中,社区计生专干要按照每次三查对象范围,对“三查”对象进行全面的摸底造册,三查对象信息登记应准确,保持与《育龄妇女档案卡》信息一致。

⑤社区计生工作所有的统计资料必须做到按月及时变更,内容应填写完整、准确、整洁。所有计生统计档案资料必须归档保管5年以上。

(4)规范管理生育指标。生育指标发放合格率和及时率均应达到100%。对经镇(办)人民政府审核符合再生育条件的育龄妇女,要在村(社区)公开栏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社区必须将生育证及时送到生育对象手中,做到持证怀孕,持证生育。

四、几点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我办要把统计信息示范办(社区)创建活动作为人口计生工作的基础性工作,切实抓好落实,做到领导、责任、措施三到位。健全基层统计工作网络,完善统计制度,夯实统计基础,促进人口计生统计工作上水平。

2、制定措施,狠抓落实。各创建单位要对照创建标准,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真正把创建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确保创建活动扎实有效的开展。

3、严格标准,确保质量。各社区要严格按照创建标准,逐项抓好落实,确保统计信息示范办(社区)的创建工作顺利通过。

第4篇

一、创建目的

创建计划生育示范阵地办既是深化人口计生综合改革,夯实工作职责、培植人口计生工作新亮点的需要,也是提升人口计生管理服务水平,建立人本计生、诚信计生的需要。各社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通过以健全机制、规范表册挂牌、完善制度、优化服务等为抓手开展创建活动,着力提升人口计生工作自控能力、创新能力和服务能力,促进辖区人口计生工作健康发展。

二、创建目标

2016年,各社区、单位要按照创建要求开展市级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力争将办打造为市级计划生育示范街道办。

三、创建标准

通过不懈努力,积极创新,扎实工作,各社区、各单位计生工作达到“三优一满意”的标准:

1、管理优化;党政领导重视,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规范,阵地作用发挥正常;各项工作机制运行有力,孕产期跟踪服务到位;表册挂牌管理有序,更新及时准确无误;管理服务有措施,信息化应用到位;法规政策执行到位,综合治理形成格局。2016年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达到95%以上,出生统计准确率达到98%以上、无非法溺弃女婴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现象发生,无群众上访等重大事件发生。

2、服务优质;加强对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综合服务工作能力;对辖区所有育龄妇女(含流动人口)提供,宣传教育、药具发放、信息咨询服务;开展“三查”、健康检查、优生促进、跟踪随访等系列化服务活动,实现计划生育服务优质化。

3、发展优先;重点做到“四个优先”,即在制订社会经济发展政策时,优先考虑计划生育;在人员调配、经费投入时,优先考虑计划生育;在落实各项奖励优抚政策时,优先考虑计划生育家庭;在开展评优树模活动中,优先考虑计划生育执行情况,真正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成为推动办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助推器。

4、群众满意。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积极开展“阳光计生”行动,切实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对人口和计划生育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群众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度达到92%以上。

四、工作要求

各社区、单位要结合实际,创新思路,明确目标,落实责任,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要认真落实“三个一”的领导体制,把人口计生工作纳入社区重点工作之中。

2、加强计生阵地建设,配备计生工作骨干人员,落实“三位一体”考核机制,完善考核管理办法。发挥人口学校宣传培训功能,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和计生各类特色主题健康知识讲座,计生知识普及率达到90%以上。加强人口文化阵地建设,按照要求建好“五个一”、“人口文化院”,着力打造人口文化新亮点;真正做到有人管事、有人干事、有章办事。

3、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健全制度,促进管理水平。狠抓质量管理,稳定低生育水平;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各项表册挂牌和记录;落实责任到人,形成个个肩上有担子,人人心头有责任的良好格局;不断加强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和流动人口数据库建设,注重应用效果,做好国家流动人口信息平台提交反馈工作,努力实现人口计生各项管理服务信息化。

4、强化组织,狠抓落实,扎实开展“三查两清一服务”、流动人口清理清查、“母亲健康工程”、“优生促进工程”等工作,确保三查率达到95%以上、人口政策符合率达到98%以上、出生统计准确的达到98%以上、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持证率达到95%以上。认真落实计生各项奖励优惠政策,立足实际,加大统筹协调力度,竭力为计划生育家庭办实事、办好事,实现惠民工作与计生工作的互利双赢。

5、以开展“阳光计生行动”为契机,开展政务公开,进一步增加工作透明度;推进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着力提升计生部门的社会公信力;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畅通群众咨询、投诉和反映问题的渠道,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

6、根据区上要求,我办水厂路社区、建设路社区、西北二棉社区为创建示范点。各社区以示范点为创建龙头,积极开展创建工作。

五、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社区、各单位要从全局出发,高度认识,理清思路,以创新的精神、务实的态度,找准符合实际的切入点和突破点,扎实推进创建工作有序进行。要按照创建标准,制定有效的工作措施,真正使创建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统筹协调,积极创新。各社区、各单位要积极协调,把创建活动纳入到本辖区精神文明、平安创建等重点工作中去,整合资源,合力推进。在创建过程中要不断总结,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全力打造办人口计生工作新亮点,推进办人口计生工作整体向前深入发展,力争2016年创建市级计生管理服务阵地示范办。

第5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生育要计划,生育更需要关怀的理念,以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育龄群众生殖健康、独生子女、女孩健康成长、基层计划生育工作者为主要关怀对象,通过舆论支持、经济帮扶、紧急救助、志愿者服务、亲情牵手等关怀形式,坚持加强宣传倡导,扩大社会影响,开展主题突出、特色鲜明、亮点纷呈、符合群众需求的生育关怀活动,进一步拓展关怀领域,扩大关怀人群。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扎实有效开展倡导婚育新风、提升人口与计生服务等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志愿服务有新的更大发展,使更多的人成为志愿者。

二、工作目标

动员辖区党员干部职工人人争当志愿者,人人争做生育关怀先行者,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关爱计生家庭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农民工和残疾人,提升志愿服务水平。

三、工作措施

(一)关爱计生家庭空巢老人

积极摸清“空巢”家庭老人底数,有针对性地建立专门档案。开展生活照料、心理抚慰、法律援助、健康保健、结对帮扶、上门服务等关爱计生家庭“空巢”老人行动,确保所有计生家庭“空巢”老人都能享受到有针对性的志愿服务。

(二)关爱计生家庭留守儿童

建立专门的计生家庭留守儿童电子信息档案,并组织开展学业辅导、心理辅导、兴趣培养等结对帮扶活动。开展留守儿童问题研究,发现存在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三)关爱计生家庭残疾人

建立计生家庭残疾人工作档案,组织开展生活照料、医疗保健、优生指导、上门访视等志愿服务活动,增强残疾人自强自立、参与社会、服务社会的能力。

(四)关爱计生流动人口

利用流动人口返家季节,组织志愿者走街串巷,上门入户,向返家流动人口宣讲计生法规政策,传授生殖健康、优生优育等科学知识,兑现奖励优待政策,提供上门康检、访视服务,充分维护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积极参与

办事处成立与人口计生志愿者服务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定时安排志愿服务工作,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积极参与志愿者注册登记,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人人争当志愿者,推动志愿服务机制化、常态化。

(二)严格管理,落实奖惩

办事处每月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2次,每次服务时间不少于2小时,并建立志愿服务活动登记簿,把志愿服务活动时间、参与人数、活动成效、服务心得记录存档。各社区要积极组建志愿者服务队,办事处把社区志愿者服务队活动开展情况纳入考核之中,对活动开展不力、志愿服务次数少或效果不佳的进行通报批评,在全年考核中不得评为年度先进。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通过门户网站和会议、短信、培训班等形式,大力宣传开展“双争”志愿服务活动的重要意义和具体内容,强化志愿服务理念普及志愿服务知识,宣传志愿服务活动的进展情况、先进经验和志愿者的感人事迹,形成舆论强势。

2016年度计生工作汇报材料
2016年计生培训材料 第七篇

2004年度计生工作汇报材料

2016年我局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指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深化“三为主”工作方针,坚持依法管理,搞好优质服务,做到与时俱进。

作为计划生育成员单位,我们认真履行职责,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在审查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工作中,认真落实计生"一票否决"制度。我们在审查时,一律要求出具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签署的对拟评优评先单位和个人的审定意见,凡拟评单位和个人的违反计生政策的,坚决取消其评先资格。

二是在人才市场管理中,加强了对流动人口的管理。我们在办理、审批外来、外出人员聘用手续时,有效证明核查率达到90%以上。同时,针对实行人事代理的人员工作、居住地较为分散,联系较为困难的情况,,我们从今年以来,加大对这一部份人的管理力度,对流动人口进行了全面登记,要求人才交流中心及时清查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证明,对未持证明的,限时叫他们办证。从今年2月底开始,我局下属人才交流中心已多次深入流动人口住地,清查他们的婚育证明及孕情、出生等情况,对没有婚育、生育证明的,我们及时向桂溪镇镇中居委及桂溪镇计生办作了汇报,并按要求及时进行了处理。

三是积极支持、配合做好计生干部队伍建设。我们和县计生委一道,在调研的基础上,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基层人口与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对计生干部人事制度进行改革,推行干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制度,从而形成能上能下、有效激励的用人机制。同时,强化了对人口计生干部的培训和考核,加大对计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表彰力度,调动了计生干部的积极性。

我局的计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增添措施,搞好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使我局计生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2016计划生育先进事迹材料
2016年计生培训材料 第八篇

丁声玲,1924年生,湖北沔阳人,1951年毕业于齐鲁大学医学院,同年留在齐鲁大学附属医院妇产科工作。1956年,晋升为主治医师,1987年晋升为教授。由于在计划生育工作中成绩卓著,1984年她被评为山东省计划生育工作先进个人;1986年、1991年,她两次被评为全国计划生育先进个人。丁声玲教授曾兼任山东省计划生育委员会、山东省计划生育研究所业务顾问,同时也是山东省第六届政协委员。

丁声玲教授在科研工作上取得的成果可以说是硕果累累。她主持完成了多项科研课题,发表了论文30余篇。同时,她还首创了国内可逆性女性绝育术,并成功推广。

女性绝育手术是实行计划生育的重要措施,近年来在我国实施的数量日益增多。这种手术不仅可以减少因采取其他各种避孕措施而带来的麻烦,而且效果可靠,是值得提倡的一种方式。但在绝育手术后,如果遇到孩子意外夭折、离婚后再婚等特殊情况需要再生育时,到医院请求医生施行复孕手术也是不可避免的。因此,在对年轻夫妇做绝育手术时,复孕的可能性必须被考虑进去,可逆性女性绝育术也就成了亟待完善的手术。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这种手术的特点是能在不损伤、或者极少损伤输卵管的条件下,阻止卵子进入输卵管,使卵子留在盆腔中自行溶解吸收,同时也阻止精子从输卵管进入腹腔。因而在需要再怀孕时,经过简单的手术就能恢复卵子进入输卵管的渠道,从而达到复孕的目的。面对临床的需求,丁声玲教授在经过缜密的理论论证后,迅速投入到动物试验中去。

丁声玲教授的动物实验是受了V字形脑血管银夹的启发,她用家兔进行单纯输卵管银夹阻断性实验,惊喜地发现其有效率高达96%以上,银夹阻断处的输卵管经过动物实体解剖也证明没有发现与周围组织发生粘连。后来她又进行家兔的输卵管银夹阻断术的可逆性实验,实验也大获成功。于是,她进而试用了输卵管内埋线加银夹阻断的方法,即用尼龙线埋藏在输卵管管腔内作为支架,以此保护输卵管黏膜;如果需要复通,取下银夹抽出埋线,管腔即可复通。动物实验的结果证实了这种方法的可行性,它阻断效果可靠,而且对组织损伤极小。在妇产科学会上,丁声玲教授就此作了大会发言,受到了同行的好评与鼓励。之后,丁声玲教授自行设计的新型可逆性女性绝育手术“输卵管埋线加银夹术”逐渐成熟完善,在保证万无一失的前提下,她于1979年在国内率先应用于临床,并取得了成功。推广应用遍及全国,沿用至今。

丁声玲教授在国内首创的可逆性女性绝育术“输卵管埋线加银夹术”产生了良好的技术效益和巨大的社会效益,是计划生育专业领域的一项突破性进展。它不仅具有学术上的重大价值,而且在贯彻落实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方面有着里程碑式的历史意义。它填补了该领域一项空白,并充实、完善了其内容,还进一步巩固了基本国策的地位,可谓功莫大焉。

计划生育学是在当前世界人口迅速增长的严峻形势下形成的一门新兴学科,担负着研究人类生育规律和计划调节生育的任务。丁声玲教授创立的妇产科计划生育专业,至今已有43年的历史,几十年来一直担负着规范山东省全省计划生育手术以及给予指导性操作的责任,担负着诊断、治疗和抢救各种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病人的责任,担负着进行与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有关疾病的会诊和鉴定工作的责任。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近年来,妇产科计划生育专业进行了可视人工流产和无负压人工流产以及宫内节育器的安全性研究,并改良了输卵管妊娠的手术方法,引入显微外科手术技术,使输卵管得以保留,为病人保存了生育能力。同时,生殖健康、异位妊娠和部分病理产科病种也归入了这个专业。

为了表彰丁声玲教授的突出贡献,她的“输卵管埋线加银夹阻断术”及其器械于1986年同时获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三等奖,国家计生委二、三等奖各2项,省计生委奖2项,省卫生厅奖2项,省教委奖1项。她也被委任为山东省计划生育委员会委员兼省计划生育研究所顾问,并连年被评为历下区、济南市、山东省计划生育先进工作者。她还曾两次获全国计划生育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被选为省政协委员。其实,她的学识、她的医术、她的贡献,就是她最大的荣誉、最耀眼的奖章。

2016计生干部工作承诺书
2016年计生培训材料 第九篇

计生干部工作承诺书

按照省、市、县选派工作的要求和部署,现结合2016年度工作计划,承诺如下:

1、深入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

2、完成赤百公路在我村境内的征地拆迁工作,保证工程顺利施工;完成上屋、胡河、新屋、章冲等四组道路硬化工程。

3、实施老屋组自然村庄整治;新建村老年活动室和电子阅览室。

4、新建象鼻堰一座,引水渠260米;完成480人口的安全饮水工程。

5、搞好产业规划,抓住重点,发挥资源优势,充分利用扶贫资金,因地制宜,发展毛竹500亩、茶园300亩。推进精准扶贫,真正做到做好单位包村、干部包户。

6、理清全村计生台账,摸清情况,加强计生管理工作。

7、禁火期间,坚决执行防火令,杜绝森林火灾;确保火化率100%,确保红白喜事及理事会按章办事。

8、以实现“平安苗石”为目标,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实现社会和-谐稳定。

承诺人:太湖县汤泉乡苗石村党总支第一书记 赵国春

二0一五年一月二十八日

北门街道签订村级计生干部承诺书

为抓好计划生育工作,增强村干部对计生工作的认识。近日,北门街道在辖区内推行村干部计生承诺制度,街道村支部书记和计生专职主任全部签订了计划生育工作承诺书。

强化思想认识。村两委换届后,街道计生办针对有的村干部认为计划生育工作就是街道计生办和村计生主任的事,工作上不能主动承担,全力支持等现象,街道计生办联合市党校对各村的村两委成员进行了统一组织培训。通过培训,使村干部明白应承担的责任,自愿签定计划生育工作承诺书,并保证圆满完成计划生育工作任务。

明确工作任务。村书记、主任的承诺书,主要是对本村计生工作负总责;建立村人口与计生领导小组,落实村“两委”成员、育龄妇女小组长职责分工,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落实好对外出重点对象的包帮责任制;落实计生工作经费,兑现计划生育奖励费用,保证计划生育宣传、管理、服务工作正常、有效地进行。计生主任承诺书,主要是负责本村人口计生日常工作,全面掌握本村(居)育龄群众的婚姻、生育、节育等基本情况;搞好计划生育宣传、育龄妇女培训工作,组织育龄妇女参加生殖健康查体;负责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及负责计划生育资料的记录、整理、归档等等工作。

落实责任到位。承诺书明确规定,承诺人接受上级组织和业务部门的监督、考核,如因工作失职、责任不到位,致使本村的计划生育工作主要指标未达标、出现重大失误的,影响全区计划生育工作的,自觉接受街道岗位目标考核中有关处罚的规定。

自村级计生干部承诺制实施后,村级整体工作有了明确提高,计划生育管理服务面貌焕然一新。

街道办事处计生工作人员承诺书

为深入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文明执法活动,努力提高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的满意度,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研究制定9项工作措施,以个人承诺书的形式,由办事处计生工作人员签名后,分别张贴到各自工作岗位和所包村计划生育公开栏,并向群众面对面做好宣传讲解,真诚接受群众监督。

一、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脱岗;按要求着装、挂牌服务。工作中,对待服务对象态度和蔼,文明用语,微笑服务。

二、主动搞好代理服务,及时为服务对象免费办理一、二孩生育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四项手术、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新生儿入户、离婚、迁移证明等手续。

三、积极为育龄群众搞好宣传、培训、咨询服务,免费提供宣传品,耐心解答服务对象咨询的问题。

四、规范开展健康检查,做好孕产期保健服务,协助搞好妇科病普查,保护个人隐私,不隐瞒孕、环情,不出人情证明。

五、严格按规程免费开展上(取)环服务,搞好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指导服务对象落实长效为主的避孕节育措施,免费发放避孕药具,并做好避孕节育术后随访服务。

六、认真落实对计生户的各项奖励优惠政策,严格按政策审批上报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对象,减免新农保(医保)对象等,及时足额发放相关奖励费;深入开展幸福家庭和“五进农户”活动,扎实做好对计生贫困户的帮扶工作。

七、依法、按程序开展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不增加或随意减免征收、处罚标准,不违反“十不准”调查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不乱收费、乱罚款。

八、工作中坚决做到高效、便民、清廉,在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和各项工作中,不推诿扯皮,不吃、拿、卡、要,不接受任何馈赠。

九、规范做好人口计生政务公开、阳光维权等服务,坚决克服侵害群众利益的现象,一旦出现此类现象,愿接受组织给予的处理、处罚。

承诺人:

x年x月x日

村干部和计生管理承诺书

茂厝村干部与计生管-理-员服务承诺内容

一、 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面对面地向广大育龄群众宣传计生法律法规和其它生殖保健知识,做好宣传防视工作。

二、 进村入户动员计生对象按时接受查环查孕,按时落实节育措施。

三、 做好术后随访工作,育妇落实“四术”后1个月内要及时进行随访。

四、 协助计生对象到计生办办理各种计生证件。

五、 关心育龄群众的生产、生育、生活等困难问题做好“三结合”帮扶工作。

茂厝村村委会

2016.1.1

计划生育工作承诺书

××社区对居民的承诺

一、组织居民进行计生知识培训,为群众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措施,免费发放计生宣传资料,使计划生育的科普知识发放到每家每户。

二、五期培训:为居民提供青春期、新婚期、孕产期、哺乳期、更年期的咨询指导。

三、优质服务:每两年由街道计卫合作优质服务中心(××医院)为居民免费进行生殖健康监测一次,一人一档,并及时反馈信息,使群众有病早治,无病早防。

四、多开展计生协会宣传和服务活动,丰富活动载体,强化服务功能,满足居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需求。

五、加强与居民的沟通,深入开展计划生育居民自治工作,加强居民群众参与计生工作的积极性和能动性,提升社区的计生工作水平。

××社区计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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