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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执法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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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农业执法工作总结及明年年工作计划
农业执法坚持 第一篇

2015年农业执法工作总结

(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

今年以来,执法支队在局党委和上级业务部门的领导和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市农业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农业行政执法职责,有效的规范了农资市场秩序,切实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了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1310人次,检查农资生产、经营企业1569家次,整顿市场3397个次,立案49起,结案49起,办结案件涉及金额18.7万元,共受理群众举报72起。其中市执法支队共出动执法人员1130人次,抽检农药、种子、肥料产品120个次,立案11起,结案11起,受理群众举报19起。

一、整合执法机构,充实执法力量。

根据市编委《关于整合组建德州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的通知》(德编【2015】5号)文件要求,整合市农业局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农药监督管理站)、市农机局农业机械监理站、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所(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市水产办的执法职责和机构编制,组建德州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整合之后,执

法支队核定人员编制由原先的19人增至28人,市畜牧局和市农机局共7名同志调入本单位,大大地充实了农业执法人员力量,将更有利于我市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的开展。

二、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业务素质能力

单位整合后,我们始终坚持周五上午集体学习制度,持之以恒地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培养政治鉴别力和敏锐感,提高宗旨意识。在业务学习方面,重点学习《种子法》等新颁布、新修改农业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省、市新的政策规定,巩固学习《行政处罚法》等法律知识,增强法律素养、提高执法水平。

三、开展专项治理行动,维护农资市场秩序。

2月28日,全国、全省及我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召开,根据会议精神,我们制定我市2015年农资打假工作要点,转发《省农业厅、省公安厅<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德农字【2015】30号),与公安部门联合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针对春季农资使用高峰期,我们加大了对各县(市、区)的农资产品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对种子未审先推、无证生产、标签不合格;肥料假冒、无登记证号、擅自修改标签内容;农药无证生产、质量不合格、标签不规范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全市共查获不合格产

品42995公斤,货值18.7万元,检查企业470家次,整顿市场1050个次,挽回经济损失110.6万元。

四、强化监督抽查措施,加大农药监管力度。

(一)严格落实《山东省农药经营告知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剧毒高毒农药限制区域销售使用管理办法》,实行农药经营告知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制度,从源头上防止非法农药产品进入流通领域,保证高毒农药的源头清、过程明和可追溯,实现农药经营环节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加大农药抽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产品,净化农药市场。按照省药检所要求,今年抽取农药样品90个(其中烟剂产品10个)。目前已全部抽取完毕并送省药检所检验。

(三)开展农药质量和使用专项整治行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农药质量监管,强化农药使用监管,规范农药经营行为,1月26日制定印发了《德州市农业局2015年农药质量和使用安全监管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德农字【2015】10号),4月2日,省农业厅下发《关于深入开展农药质量及农药使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鲁农质监字【2015】20号),结合通知中新的工作精神及工作要点,我们进一步加强了农药质量及农药使用安全执

法,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通过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鼓励农药生产企业打假和广大群众监督举报,健全问题发现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良好氛围,确保我市不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截至目前,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350人次,检查农药生产企业110家次,检查农药市场、经营门户290个次,受理群众举报21起。

五、开展放心农资下乡活动,提高优质农资市场占有率。

制定印发《德州市2015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方案》(德农字【2015】27号)。3月20日,德州市2015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及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在陵城区德强农场正式举行,本次宣传活动以“打假护农保春耕”为主题,重点向农民传授农资识假辨假和科学使用知识,宣传农资法律法规。活动现场共设立农业政策法规、农业技术、真假农资识别等咨询台及放心农资产品展示台,10余名专家到场指导,利用挂图、宣传册、明白纸等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手把手传授假劣农资识别、病虫害防治、维权方法等实用的知识、技术和政策,积极为农民群众做好指导服务。活动当天共接待当地农民群众600余人,发放了“识假辨假明白纸”、农业科技生产宣传页等资料3500余份。

六、开展培训教育活动,提高知法执法水平。

为进一步增强基层农药经营人员安全用药水平、保障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提高农业执法人员法律素养、规范执法程序,7月31日-8月1日,对我市各县(市、区)执法大队长、农药风险监测员、农资经营户及生产合作社等单位代表共计120余人开展2015年行业关键技术(农药安全使用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省农药检定所所长杨理健从全国、全省农药生产经营使用概况,农药抽检情况及高风险农药的使用和监管等方面进行授课。 市执法支队队员就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行政处罚程序、农业行政处罚案卷制作、农药监督抽查程序及抽样单填写规范、农药使用安全风险监控等进行了专题讲课。

通过此次培训,提高了参训人员对农药使用技术的指导水平,学习了有关农药管理规定,提高了素质技能,为德州市农药的经营使用以及农药监管打下了良好基础,为确保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增加了有效保障。

七、配合做好植物检疫及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 与植保站联合制定印发《2015年德州市玉米、棉花种子检疫专项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德农字【2015】34号),开展以玉米、棉花种子检疫为重点的专项植物检疫联合执法检查活

新常态下推进基层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几点体会
农业执法坚持 第二篇

新常态下推进基层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几点体会【农业执法坚持】

2014年10月23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明确指出要“创新执法体制、完善执法程序、推进综合执法,严格执法责任,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依法治国新常态对行政执法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结合基层农业执法工作实际,我谈几点体会:

【农业执法坚持】

一、加强农资市场监管力度,维护农民切身利益。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农业投入品的监管,事关农业生产安全,事关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更牵扯到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近年来,县级农资市场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一些投机商户或组织,打着科技下乡的幌子,夸大宣传,误导农民,游乡串户推销农资。这种销售方式流动性和欺骗性强,加上农民辨假识劣的能力较弱,形成一个假冒伪劣农资隐蔽的市场,造成坑农害农的事件时有发生。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合作组织,以统一购进农资的名义,违法违规经营农资,也是农资市场监管的盲区,一些违法违规的农资通过这样一个隐形的市场流入到农民手中。近年来,一些农资经营者为了逃避农业部门的监管,经营手段和方式不断翻新,违法违规

经营行为乱象层出不穷,扰乱了正常的农资经营秩序,也给农业部门依法监管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压力。同时,农民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不断增强,要求打击坑农害农行为,依法查处假冒伪劣农业投入品的呼声越来越高。但是,由于县级农业综合执法机构人力物力有限,监管经费不足,监管的难度很大。因此,如何对村级农资市场实行有效的监管,切实维护农民利益,是我们面临的新的问题。

二、把握好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提高农业执法的公信力和执法效率

我们在办理农业违法违规案件过程中,都会遇到一个“自由裁量权”的问题。县级农业执法机构往往编制少、人员多,超编严重,工作经费不足,往往存在重罚轻管的问题。当事人(尤其是城乡农资经营门店)在罚款额度上往往认为处罚过重,为了少掏罚款,通常情况下会动员其社会关系网,说情之风盛行,这种现象客观上干扰了行政执法,也使行政执法的效率大打折扣。如何把握行政处罚裁量的尺度,体现公开公正的处罚原则,是我们面临的一个共性问题。《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水平。”我想在基层农业执法工作中,急需一个正式颁布实施的省、市级农业行政处罚裁量

标准,有了这样一个细化的标准,执法办案人员就能把握好处罚的尺度,减少办案人员主观因素的影响和外部干扰,体现公开公正的处罚原则,客观上能起到排除人为干扰,提高办案效率的作用。

三、积极推进农资市场监管巡查监督制度

《中央关于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执法人员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加强执法监督,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干预。防治和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严惩执法腐败现象。”新的形势下,推行巡查监督制度,对落实农业行政执法机构监管责任,增强农业行政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规范文明执法意识、公开公正执法意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推行巡查监督制度,对加强基层农业执法队伍建设、素质建设,提升基层农业执法水平,都会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八日

2014年上半年农业执法工作总结
农业执法坚持 第三篇

2014年上半年农业执法工作总结

今年上半年,全市农业执法工作人员积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紧紧围绕全市农业工作大局,按照郭平银局长在全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会议上的讲话要求,认真履行农业行政执法职责,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提升执法效能,提高执法水平。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5198人次,检查农资生产、经营企业2503家次,查获非法农资106.7吨,立案43起,结案43起,为农民朋友挽回经济损失111.4万元。其中市执法支队共出动执法人员390人次,检查生产企业、经营单位677家,立案9起,结案9起。

一、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开创农业执法新局面。

根据全国、全省农资打假会议精神、全国“2014年放心农资下乡宣传周”活动、2014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双百行动”安排部署,我们制定并印发了《德州市2014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活动方案》、《德州市放心农资下乡活动实施方案》,转发了省农业厅《2014年山东省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2014年蔬菜种子检疫专项联合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学习和下发了将于六月一日施行的《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明确了今年的农资打假工作重点,为全市扎实有效开展农业执法工作指明了方向。

二、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治理,整顿规范农资市场秩序。

2月份以来,针对春季农资使用高峰期,严格按照“三查”的要求,加大对各县市区的农资产品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对种子未审先推、无证生产、标签不合格;肥料假冒、无登记证号、擅自修改标签内容;农药无证生产、标签不合格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全市共查获不合格产品20345公斤,货值13.7万元,检查企业216个,整顿市场558个次,挽回经济损失76万元。通过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行为,达到“打假护农、维权增效”目的。

三、大力开展“双百行动”,,维护农产品质量安全。

根据省农业厅《2014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双百行动”》的通知要求,3月19日以来,在全市进行了“农药质量和使用安全百日整治”行动。

1、农药质量整治。

一是根据“八个清查”的行动目标,迅速与各县市区开展农药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检查。组织安排在全市范围内完成农药产品抽样110个(其中烟剂产品10个)。截止目前,全市共检查生产企业34家,检查经营单位1905家次,查获、没收不合格产品1300公斤,已完成农药抽样产品60个。

二是开展被部、省列为指定抽查企业专项检查。我们对被农业部指定抽查的1家农药企业实施红牌管理,对省农业厅指定抽查的3家农药企业实施黄牌管理,要求4个企业每月5日前,报上月生产的农药产品进行备案,同时,要求县农业执法大队对每

个企业,专门派出2名执法人员实行跟踪监督,市执法支队不定期突击检查,重点检查农药标签和质量是否合格、产品是否及时备案等内容。

三是完成省、市监督抽查各项工作任务。4月17日—18日,配合省农药检定所农药抽检小组对我市武城、夏津、平原的农药生产企业、农药市场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查农药样品20个,检查农药生产企业3家,农药经营门店8个。

5月25日--31日,根据省农药检定所的安排,进行2014年农药质量监督交叉抽检行动,依照任务要求,我们从淄博、潍坊的11家农药生产企业、23个门店抽取样品70个。

6月5日--6日,根据局统一安排,配合质监科、蔬菜办开展2014年首次蔬菜质量抽样,全市共采集蔬菜样品80个。

2、农药经营整治。【农业执法坚持】

主要措施:一是全市开展农资经营单位主体资格清查,对无照经营或不符合经营资质要求的坚决依法取缔。通过调查,今年全市共有农药经营门市部1156个,已建立数据库。

二是同辖区内农药经营门店签订《农资诚信经营承诺书》,并在门店明显位置张贴,公开承诺所经营的农药产品质量合格;

三是各县(市、区)农业执法部门,在辖区内农药经营门店明显位置悬挂“农药监管责任人”标识牌,实行执法人员“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监管制度;

四是对全市31家高毒农药定点销售单位作为重点监控对象,

进行拉网式检查,要求定点单位建立销售台账,做到实名制购买,实现可追溯管理,推进高毒农药废弃物的回收;

五是进一步完善农药经营登记备案制度,着力抓好规范落实农药产品100%备案、实行产品质量承诺、及时公开信息,截止目前,全市共登记农药备案产品5575个。

四、开展放心农资下乡活动,提高优质农资市场占有率。

3月27日,德州市“2014年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在夏津县雷集镇正式启动,市农业局党委书记、局长郭平银,夏津县委常委、副县长王耀华出席。同时,各县(市、区)分别用一周的时间开展了“放心农资下乡,保障农产品安全”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全市共出动执法和科技工作人员844人次,接受群众现场咨询1.8万余人次,举办咨询培训55场次,发放明白纸等宣传资料近8.45万份,张贴标语横幅103条,发放了一批农药、复合肥、种子等优质农资,展销优质农资产品4.48万公斤,价值19.1万元,全市在各电视台进行了9次现场报道,专题报道,报纸新闻报道、农业信息等共6次,切实为农民做好了指导服务

五、开展种子、肥料市场专项检查,强化植物检疫调运执法。 根据农业部种子管理局《关于开展2014年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结合《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实施方案》具体要求,全市共查获假劣种子2015公斤,整顿市场260个次,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检查生产企业30家,抽检种子样品35个。

按照《2014年全市肥料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全市共检查肥料企业95家次,整顿市场243个次,查获假劣肥料

9.87吨,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41万元。

2-4月份,我们联合植保站,重点对全市种苗繁育基地、种子经营企业、果品市场等进行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有效控制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的传播和蔓延,截止目前,全市共调入种子3899.3吨、调出202.4吨,检查种子繁育基地2家,开具省间、省内调运证书121份。

六、强化宣传,提高农业执法社会认知度。

今年以来,我们针对执法工作热点、难点问题,采取事件专访、政策解读等形式进行专题系列报道,增加农业执法对外宣传的知名度。截至目前,全市共在各电视台进行了19次现场报道,6次专题报道,报纸新闻报道、农业信息等45次,其中支队通过德州新闻、直通德州、金色乡村等栏目录制报道3次。

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继续加强我市农药监管,全力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一是继续加强农药市场管理,从源头上杜绝假劣农药进入市场,实施检打联动,严厉查处制售假劣农药产品的行为;二是狠抓大要案查处,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药的黑窝点。三是在全市继续开展农药监督抽查行动,对重点地区、重点品种的农药进行重点抽检;四是对全市农药经营备案制度、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制度进行抽查考核。五是利用各种形式,加大农药安全使用等方面的宣传力度,

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总结
农业执法坚持 第四篇

***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年工作总结及****年工作打算

今年以来,***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在县农委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县农业和农村工作大局,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农业行政执法年”活动抓亮点、法律法规宣传抓特色、涉农违法案件查处抓重点、农产品质量监管抓源头、队伍建设抓提高的原则,大力开展了农业行政执法、农资经营管理、涉农违法案件查处等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一年来的工作及明年的工作打算汇报如下:

一、****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多措并举,扎实开展“农业行政执法年”各项活动

1.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今年是全省的“农业行政执法”活动年,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和取得实效,县农委高度重视,召开专门会议安排部署,并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执法大队,主要负责工作协调、信息整理、对外宣传和监督检查等日常工作。一年来,我队认真按照《***“农业行政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各项要求,开展农资打假、放心农资下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查等各项工作,并认真填写上报各类报表和工作信息,经过一年的努力,各项工作都已圆满完 - 1 -

成并取得了实效。

2.加强农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努力提高群众法制意识 一是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和3.16“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等活动,采取悬挂横幅、现场宣传、实物展示、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对广大农民群众进行了农业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和假劣农资识别的现场指导。年内共开展相关宣传咨询活动5场(次),现场展示假劣农资100多公斤,悬挂横幅5条,发放明白纸、宣传资料及农业法律法规书籍2500余份,发放《致全县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400余份。各项宣传活动群众累计参与人数约5000多人次。

二是今年年初,我队参与召开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班,对全县农产品生产者和农业投入品经营者在涉农法律法规方面进行了系统的培训。培训中,我队参与制作幻灯片讲稿2份,知识讲座2次,为参会人员现场讲解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及法规》和《农资经营涉及法规知识》,并发放《致农资经营者的一份信》200余份。

三是为了应对冬季农业生产,在蔬菜大棚中使用农药的情况,我队组织召开了一次针对农业投入品批发商户的培训班,对我县批发配送农药的农资批发商进行了一次法律法规的系统培训和政策宣讲,发放了《国家关于禁限用农药管理的相关公告》等宣传资料100余份,并与农资批发单位负责人签订了《***农- 2 -

资经营批发单位承诺书》。培训班的召开,为杜绝禁限用农药在我县的滥用和进一步做好农资监管奠定基础。

3.各部门联合,切实开展农资打假护农专项整治行动

根据省市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相关通知的要求,我队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制定工作方案,并牵头组织开展了专项治理行动。整治行动从3月份开始,通过对农资经营者经营证件、进货渠道、包装标签、产品质量、违禁农药销售、农资新产品销售、经营行为等七个方面的检查,通过多次的检查治理,查处了一批存在质量问题和违规使用的限用农资,有效的规范了农资经营市场秩序。

为继续巩固农资打假护农专项行动的成效,我队在后半年开展了3次农资及农产品治理安全检查,认真开展了数次农资打假等市场检查活动。至目前,各项检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00多人(次),车辆52台(次),累计检查农资生产企业20多家(次),检查农资经营门店180多次,其中外县农资批发车辆5辆;化肥批发公司5家,化肥生产企业1家,农民蔬菜专业合作社32个(次),蔬菜生产基地21个(次),农产品生产农户90多户。检查农作物种子、农药、化肥、农膜品种250多个,数量达2万多公斤。依法没收过期种子427袋,过期农药300多瓶(袋),无标签农药73瓶,标签残缺肥料5袋,杀鼠剂76支,限用农药甲拌磷26瓶,货值共计5000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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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针对实际,切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今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我队针对重点,认真开展了以蔬菜生产基地、农民蔬菜专业合作社、农产品生产企业、农资经营门店以及农资生产企业等单位为内容的监督检查共6次,配合县农产品质量监测检验站开展蔬菜农残检测抽样工作12次。在检查中,我队对销售质量不合格蔬菜的2超市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当场下架处理,同时归根溯源,进行追究调查。与工商部门协调处理了质量不合格蔬菜的超市1家,并由工商局予以了行政处罚;对**和**两家蔬菜销售市场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2份,责令他们及时开展农残检测工作,并在后期的检查中,督促他们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控工作;对没有办理危化证但私自购进并配送农药给本社社员的3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没有建立生产经营档案的16民专业合作社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经检查整改,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农业执法坚持】

5.深入调研,上报专题调研材料

按照上级部门关于开展农业执法等调研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队安排专人,开展了5次形式多样的调研工作。在调研中,执法人员通过进村入户,同农资经营人员、农产品生产企业工作人员交谈,深入了解最基层的声音,并形成了《农业行政执法调研》、《农产品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调研》等8篇有价值的调研材料,为上级领导制定决策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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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执法坚持】

(二)严格执法,认真开展违法案件查处和纠纷调解工作 今年,我队在进行各类市场检查的同时,积极开展了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完成了省农牧厅通报督办的案件1起,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案件调查处罚了9起。经过我队一年来对执法办案的不断摸索和学习,已经基本掌握涉农违法案件的办理流程和相关规定,执法办案人员的经验也不断丰富,为今后更有效的开展执法办案和农资纠纷调处打下了基础。至目前,共依法查处农资经营违法案件10起,其中以一般程序立案的3起,行政罚款2460元;以当场处罚程序立案的7起,行政罚款950元。参与农资纠纷调解5起,均得到圆满处理。

(三)联系实际,开展市场主体清理工作

为了进一步搞好农业投入品监管,我队按照掌握情况、摸清底子的原则,对全县范围内的农资经营者进行调查摸底。经排查,全县共有化肥生产企业*家,农作物种子生产企业*家;农民蔬菜专业合作社*家;化肥专营批发公司*家;外来农资批发配送公司*家;本县农业投入品经营门店共*家,其中化肥农膜经营门店*家,种子农药经销门店*家(农资批发配送的门店有*家),部分门店综合经营化肥、农膜、种子、农药等农业投入品。

(四)强化管理,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教育

今年以来,我队按照“六五”普法及执法工作的职能职责要求,对执法人员开展了以农业法律法规知识、行政执法程序、执 - 5 -

农业执法工作
农业执法坚持 第五篇

农业执法工作“六条禁令”

一是执法机构要与生产经营机构在人员和财务上分开,禁止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二是执法人员要严格遵守办案纪律,廉洁自律,禁止接受吃请和收受好处。

三是要恪尽职守,秉公执法,禁止借办案之机为自己和亲友谋利。

四是要认真遵守办案程序,禁止违反程序办案。

五是要认真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制度,禁止下达罚款指标。

六是要文明执法,热情服务,禁止作风粗暴。

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人员

法律学习培训制度

第一条 根据山西省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人员法律学习培训办法,制定本县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监督检查人员法律学习培训制度。

第二条 根据普法规划和工作需要,每年年初制定法律学习培训计划,落实法律学习培训任务,组织法律学习培训考试、考核,每年6月底和12月底进行总结并向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农业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学习培训情况。

第三条 农业行政执人员法律学习培训的内容,以《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复议法》等行政执法基本知识和农业专业法律、法规、规章为主。

第四条 新的农业专业法律、法规、规章颁布后,要及时组织学习培训,领导干部和骨干培训应在3个月内完成,全员培训应在6个月内完成。

第五条 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对新增加的行政执法人员必须进行岗位法律知识培训,取得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件,方可上岗执法或进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第六条 农业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学习培训实行考核制度。组织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后,及时进行考试,并将考试结果与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件年检挂钩。

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我县农业行政执法机关的内部制约和外部监督,保证执法人员严肃执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系统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错案和执法过错,是指农业行政执法人员由于故意或者过失,在执法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做出错误的裁判或者处理决定。

第三条 追究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人的责任,应当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责罚相当、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农业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

(一)超越法定权限的;

(二)认定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的;

(三)适用法律、法规、规章错误的;

(四)违反法定程序和期限的;

(五)处理结果显失公正的;

(六)依法应当作为而不作为的;

(七)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的;

(八)其他违法行为的。

第五条 由于承办人故意或者过失造成错案和执法过错的,追究承办人的责任。

第六条 由于批准人故意或者过失造成错案和执法过错的,除追究承办人责任外,还要追究批准人的责任。

第七条 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导致错案和执法过错的,由主持人和坚持错误意见的人承担责任。【农业执法坚持】

第八条 由于任用不具有执法资格的人导致错案和执法过错的,在追究承办人责任的同时,追究用人失职者的责任。

第九条 错案和执法过错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可酌情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等处理;情节恶劣、后果严重,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可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条 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人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 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人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予以赔偿。

第十二条 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人主动承认并纠正错误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理;坚持错误不改正或者阻碍对其错误调查追究的,应当从重处理。

第十三条 错误的裁判或者处理决定,执行前自行发现并积极纠正的,不予追究。

第十四条 凡出现错案和执法过错造成较严重后果的,一年内个人不得评为先进个人,所在单位不得评为先进单位。

第十五条 承办人和单位负责人发现错案和执法过错,应积极纠正,并主动向追究办公室报告。追究办公室查明情况后,报领导小组研究处理意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予以处理。

第十六条 对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人的追究处理情况,应及时报告上一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 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小组每年要对本级办结案件进行集体评议检查,发现并纠正错案和执法过错。

农业行政执法报告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便于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了解和掌握本系统执法工作情况,加强对执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报告内容包括:

(一)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和落实情况;

(二)农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情况,包括执法证件发放和年检情况,执法人员精神文明建设及文明执法情况,执法人员法律学习培训情况等;

(三)农业行政执法情况,包括宣传普及农业法律知识情况,办理行政许可情况,实施行政处罚情况,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情况,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情况;

(四)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五)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意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第三条 农业行政执法工作报告应当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内容详尽,事实清楚,数据准确。严禁弄虚作假、报喜不报忧。

农业行政执法罚没物品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罚没物品的监督管理,确保农业部门严格执法,依法行政,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没收物品要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出具省农业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有关文书。

第三条 没收物品指定专人保管,并建立台帐。

第四条 没收物品实行严格的进出库验收登记制度,出库时应填写《进出库登记表》。

第五条 处理没收物品必须严格审批制度。没收物品在销毁前,应由指定人员填写《出库登记表》及《没收物品处理审批单》,经执法机构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销毁时,执法人员必须有两人以上在场,并将销毁情况记录在案。

第六条 任何人不得私自处理罚没物品。

2016农业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工作方案
农业执法坚持 第六篇

为切实推进依法治农,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确保涉农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根据市区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区依法治区2016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巴区委办[2016]17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最新农业、农机、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农业法律法规,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方针和明确职责、加强监督、公开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营造全区农业发展良好环境、促进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工作目标

以解决制约行政执法效能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打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攻坚战。加强对农业行政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资格的审查管理,明确其职责权限,切实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交叉执法的问题;严格规范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范围、种类和幅度,避免行政执法工作中的随意性;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严肃查处不当行政执法行为和违纪问题,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通过严格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实现优化农业法制环境。

三、工作内容

(一)完善行政执法资格管理

1、规范执法主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区农业行政执法监察大队集中行使《农业法》、《种子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赋予本级农业部门的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权;区农机监理站集中行使《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赋予本级农业部门的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权;区植物检疫站集中行使《植物检疫条例》赋予本级农业部门的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权。凡未经法律确认的行政执法主体,不得实施行政执法活动;对依法受委托行使行政执法权的组织,要明确委托权限,规范委托文书;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或组织,不能申领财政部门发放的罚没票据。

2、梳理执法依据。各相关单位和科室要对照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梳理执法依据。行政执法主体清理包括:行政执法主体类别和行政执法主体的执法依据;行政执法职权清理包括:本部门承担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监督等具体行政执法任务和相应的执法依据。(牵头领导:,责任科室:法制科,责任单位:区农业执法大队、区农机监理站、区植物检疫站,责任人:。完成时限:2016年5月30日)

3、清理执法人员。各相关单位和科室要按照《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全面清理上报。凡未经培训考核,并取得执法证的人员,不得从事行政执法活动。对已领取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要进行新颁布实施的政府通用法律和专业法律知识的培训考核,培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执法资格。(牵头领导:,责任科室:法制科,责任单位:区农业执法大队、区农机监理站、区植物检疫站,责任人:。完成时限:2016年5月30日)

(二)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全面梳理省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法定依据,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并结合实际,对裁量权的行使条件、运用范围、裁决幅度、实施种类等予以合理的细化和分解,明确各个层次执法人员的权限,报区政府法制局备案,同时在区政府法制网统一公布。(牵头领导:,责任科室:法制科,责任单位:区农业执法大队、区农机监理站、区植物检疫站,责任人:。完成时限:2016年5月30日)

(三)规范执法行为

严格执行农业执法工作“六条禁令”,加强行风建设,提高文明执法水平。严格依照《行政处罚法》、《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要求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勘验检查笔录、证据登记保存清单、询问笔录、抽样取证凭证、立案审批表、案件处理意见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执法文书。做到农业执法主体合法,程序合法,文书规范,纪律严明。(牵头领导:、,责任科室:法制科,责任单位:区农业执法大队、区农机监理站、区植物检疫站,责任人:。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四)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

1、落实岗位责任。各相关单位和科室要根据行政权力运行平台机制,调整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相关内容,调整行政执法依据、界定法定职权、分解执法职责、落实岗位执法责任等。(牵头领导:、,责任科室:法制科,责任单位:区农业执法大队、区农机监理站、区植物检疫站,责任人:。完成时限:2016年5月30日)

2、建立完善制度。按照依法行政和规范化建设要求,各相关单位要健全和完善执法人员管理、执法办案、廉政监督、举报投诉、错案责任追究、重大案件集体讨论评析、档案管理等执法管理制度,并规范张帖上墙,确保执法人员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切实依法履行职责。(牵头领导:、,责任科室:法制科,责任单位:区农业执法大队、区农机监理站、区植物检疫站,责任人:。完成时限:2016年10月)

3、强化评议考核。各相关单位和科室要完善和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机制,将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作为依法行政考核的重点内容进行考核。要通过专项检查、案卷评查和投诉举报,及时发现并纠正违法行为。对违法执法和不当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为,要根据《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于行政执法机构给予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资格等处理,对于行政执法人员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离岗培训、调离执法岗位、暂扣或收回执法证件等处理或按有关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给予行政处分或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牵头领导:、,责任科室:法制科,责任单位:区农业执法大队、区农机监理站、区植物检疫站,责任人:。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农业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法制、执法工作的领导为副组长、区农业执法大队、区农机监理站、区植物检疫站等单位为成员的依法治农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统一组织领导、监督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区农业局法制科,具体负责以上工作的组织开展和具体落实。各相关单位必须充分认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充实工作力量,保证各项工作任务按时、按要求完成。

(二)强化监督考核。区农业局将制定规范行政执法工作考核评价办法,根据工作开展落实进度、质量、效果和资料报送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并纳入各相关单位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作为领导班子和个人考核、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

(三)逗硬落实问责。对本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开展差、甚至违法违纪的单位和个人,将严格责任追究。

2015县农业局行政执法评议自我检查报告
农业执法坚持 第七篇

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同志们:

在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基本告一段落、全县上下正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十一届六次全委会精神之际,县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对我局进行行政执法评议,我们认为:这对推动我局深化和巩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转变作风、转变职能、优化服务、加快发展有着非常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也充分体现了县人大常委会对我们农业局的关心和厚爱,体现了对我县“三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县委、县人大作出对农业局行政执法工作进行评议的决定后,我局高度重视,将评议活动作为推进我局行政执法、农业产业化发展和自身建设的难得机遇,本着主动、认真、负责、虚心的态度,积极组织开展了行政执法评议“迎评”活动。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关于组织开展“两项评议”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自7月初起,我们就着手进行了“迎评”的宣传发动、方案制订等组织准备工作。从7月中旬开始集中时间和精力,开展了执法自查自纠活动。对2015年以来农业局依法履行职责、强化行政管理、农业(农机、渔业)执法监督、勤政廉政、加强法制建设和队伍自身建设的情况进行了实事求是、全面细致地自我分析检查和回顾总结,认真排查存在问题,并切实加以整改。在人民群众的监督和支持下,努力提高农业行政执法水平,努力提高服务“三农”的能力。现将农业局两年多来的行政执法工作情况作一汇报,请予以审议。

一. 行政执法评议活动基本情况

县农业局是县政府主管全县农业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承担农业(渔业)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由各级农业(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行使的种子、蚕种、食用菌种、种畜禽、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初级农产品、农业转基因生物产品、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基本农田保护、农业机械、渔业资源保护等方面的执法检查、行政处罚工作。

县农业局主要履行《种子法》、《动物防疫法》、《渔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6部与农业(渔业)有关的法律、100余部行政法规及地方性法规等的贯彻实施和行政执法工作。

今年7月以来,局党委将评议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始终坚持正确的执法评议指导思想,剖析过去、立足当前、着眼未来,严格按照县委和县人大常委会的评议工作步骤和要求,扎扎实实做好执法评议的各项工作。制订下发了淳农[2015]81号《关于组织开展“两项评议”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迎评”工作的目的、要求和方法步骤。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两项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迎评”工作的实施。7月11日,召开了由局中层副职以上干部参加的动员大会。要求农业局干部职工必须充分认识执法评议的意义,端正态度、精心组织,主动扎实地做好“迎评”各项工作。在评议过程中,局党委多次听取和研究执法评议工作动态情况,并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一系列整改措施。局属各科室站层层发动、全面动员,科室领导负责本单位的执法评议工作。这次执法评议工作,我们做到了教育动员从上到下不漏一人,执法自查由点到面不留死角。为搞好农业(渔业)行政执法自查自纠,我们一是坚持以自我为主,立足本职、立足自身,突出重点执法环节的对照检查,对一年来的行政执法和队伍建设情况,全面进行了“回头看”,特别是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和分析。二是坚持开门纳谏,查改结合。评议活动以来,我局采用了请进来、走出去的方法,通过召开人大代表座谈会,上门听取意见等方式虚心征求各方对我局行政执法和队伍建设的批评意见、建议,对代表和群众提出的问题,坚持有错即改,认真对待,努力解决。三是把这次执法评议同贯彻落实县委十一届六次全委会精神、巩固先进性教育成果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结合农业科技入户工作、“百名农技干部联基地联大户送服务”等活动听取人民群众对农业(渔业)行政执法的意见。日前,农业局全体执法人员的宣传发动、思想教育基本到位,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基本查找清楚,加强改进执法和队伍建设的思路、措施基本明确。

二.农业(渔业)行政执法主要工作

我局的行政执法职能主要包括农业执法、渔业执法和农机监理。两年多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农业(渔业)行政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县人大、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在各乡镇政府、有关部门的协助配合下,在全县人大代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下,按照国家农业(渔业)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能,依法行政,力求行政执法主体合法、程序合法、内容合法,积极宣传普及、严格贯彻执行农业(渔业)法律法规,妥善及时地处理违法违规案件,提高了依法护农(渔)、依法治农(渔)的意识和水平,为维护和促进全县农业经济持续、协调和健康发展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此同时,我局狠抓执法规范化建设,及时取消了钓鱼证、植物检疫登记证、农机维修网点等3个项目的核准许可和兽药生产许可项目,取消了13项农机收费项目,另外又降低了2个收费项目。还完善落实了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开展了最佳案例与最差案例评选活动,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公正执法、公平执法、文明执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几年来未发生冤案、错案。也得到了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2015年被省海洋与渔业局评为“全省渔业执法先进集体”,被杭 县农业局行政执法评议自我检查报告来自范文搜-

2016农业工作服务承诺书
农业执法坚持 第八篇

农业工作服务承诺书

20**年市政府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以促进农业节能减排、防治农业面源污染,保护农业资源环境,特此承诺。

1、开展农业农机资源环境保护宣传年各项活动。通过召开座谈交流会、技术培训会、督导检查、考核评定等多种方式做好宣传,倡导以行业自律促进节能减排。把切实保护好农业农机资源环境和“谁污染,谁治理”的环保理念贯穿在单位的日常工作当中。

2、开展农机先进新技术、新机具,改变传统落后的生产方式。按照区站2016年节能减排的实施方案,完成秸秆综合利用示范田面积1万亩项目实施工作。

3、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数据收集等相关工作,开展污染防治相关专项调研和试验示范,算好农机排放大帐。

4、开展农村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通过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工作的实施,实现农村生活、生产废弃物的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目标。

5、做好农机资源环境保护监督员制度实施。认真履行xx区农机管理站农业资源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履行监督员的职责,完成农业资源环保相关信息统计与减排目标任务监督落实工作。

6、做好“美丽乡村”创建工作。以农机清洁生产和绿色发展为重点,按市农委和区农林局的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扎实的工作。

农村信用社公开服务承诺书

一、坚持依法经营。严格执行国家金融政策,严格执行各项内控制度,认真按照操作流程办好每一笔业务,保护商业秘密与客户隐私。

二、坚持客户至上。坚持诚实守信、公平合理、客户利益至上的原则,以创造客户满意度为使命,以积极的态度对待工作。

三、坚持文明服务。做到服务环境舒适整洁,员工形象大方端庄,从业人员勤勉尽职,态度热情、举止规范、平等待客。

四、坚持限时服务。严格按照限时服务要求办理好每一笔业务,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效率。

五、坚持首问责任制。不推诿、不拖拉、全面接受客户监督。

市农业局抓基层党建工作公开承诺书

一、认真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认真落实全市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2016-2017年五年工作规划。加强对全系统24个支部组织建设的领导和指导,制定2016年天门市农业局党建工作要点,加大创新力度,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力争在全市位次靠前(6月底前)。

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围绕建设基层服务型党组织,深化“五个基本”、推进“六个优化”,扎实开展2016年机关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6月底前)。积极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拓宽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形式,认真营造助推农业发展的强大气场,确保学习活动取得实效(2-10月)。

三、大力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活动。开展争创学习型党组织、争当学习型党员活动,努力营造比学习、比能力、比奉献的良好氛围。结合纪念“七一”活动,在全系统开展评选表彰“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员”活动(7月以前)。认真做好系统内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养和发展党员的有关工作(1-12月)。组织局中心理论组和全体党员干部学习《群众路线学习选编》、时事政治、普法教材、农业法律法规和科技知识等内容,坚持学用结合,认真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完善学习考勤、述学和检查等制度(1-12月)。

四、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六条禁令“的要求,做到改会风、正文风、转作风、树新风,努力争当创节约型机关的表率(1-12月)。

五、抓好基层党支部的提档升级工作,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及时深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6月以前)。结合“三挂一包”,深入挂点村组结对共建进行帮扶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推动农业发展,服务三农,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1-12)。积极做好各项活动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对照评估细则认真搞好自查,迎接市委2016年党建工作综合检查考核(12月以前)。

农业局公开服务承诺书

全市广大市民:

为切实提高农业局行政效率,优化发展环境,我们向社会做出如下郑重承诺:

一、实行服务规范制。以良好的精神风貌服务群众,对来人、来访、来电、来信做到热情接待,及时办理,圆满答复;执行公务时,着装整齐,用语文明规范,严禁简单粗暴的工作方法,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现象。

二、实行政务公开制。即:公开执法内容、依据和程序;公开收费标准和依据;公开办事结果;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和地址;公开执法人员职责和纪律;公开文明用语、忌语。

三、实行首问责任制。对办事群众,首问责任人无论是否属于本工作范围的事,都必须做到热情接待,介绍、引见到位,负责到底,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拒绝、搪塞群众或拖廷处理时间,严禁态度冷、硬、横。

四、实行限时办结制。严格依照法律程序和法定期限办理行政许可。手续齐全的一次性办结,手续不全的,向群众一次性告知,并说明理由。受理举报案件及时到位,接待投诉在2个工作日内答复。

五、实行“首违不罚”制。对初次违反农业有关法律法规,且情节轻微,主动消除不良影响的,以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为主,给予书面警告或责令限期整改,不予以经济处罚。

六、实行收费、罚款下限制。收费标准有上下限规定的,一律按下限收取;有违法行为必须罚款的按照相关规定,一般以取处罚金额的下限为原则。

七、实行廉洁勤政服务制。农业行政执法人员都必须严格执行农业部六项禁令,自觉遵守农业政策法律法规,做到忠于职守,廉洁勤政,依法行政,文明管理,高效服务。

八、实行责任领导补救制。当窗口工作人员工作不到位时,由所在部门负责人上门赔礼道歉,并现场予以办理。

九、实行责任赔偿制。办理许可证、检疫证和其他证明,因工作人员疏忽造成差错,一律由责任人赔偿工本费,并向群众道歉,分清责任,及时办理。

十、实行责任追究制。当事人投诉行政执法人员违背承诺的,经调查属实,按照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追究直至党纪、政纪处分。

十一、健全监督举报机制。农业局投诉电话:**********,在接到投诉之日起,3日内答复处理意见。

县农业局服务承诺书

为进一步改进干部作风,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办事效率,优化发展环境,县农业局向社会做出如下郑重承诺:

1、严格落实支农惠农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将各种农业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民手中。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2、加大农业执法力度。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严肃查处经营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行为,对农民造成损失的,依法立案查处,帮助受害农民索赔,切实做到农业执法无"三乱"(乱收费、乱罚款、乱办证)

3、规范农业行政行为。实行行政审批"一站式"办公,简化手续,便民服务,公开审批程序,规范审批流程,进行政服务中心审批的一律纳入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

4、扎实推进农业产业化建设。重点建设好莲籽、绿色食用油、花卉苗木、名优水果、中药材、生猪养殖、无公害蔬菜、绿色水稻等八大特色产业带和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

5、为农民提供有效的农业技术和信息服务。以"阳光工程""新型农民"培训为平台,及时为全县农业生产、经营者发布农产品供求信息,切实开展乡、村两级农技培训。为农民和市场主体提供方便快捷的农业技术、农情服务。

6、积极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办实事。帮助万盛果业、秦忆实业、汉鑫实业等农业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使之成为引领全县农业发展的龙头,积极扶持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7、着力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加强农村能源建设,以沼气池建设为核心,大力推广农村生物质气化炉、节能灶等。

8、加大农业抗灾减灾力度。积极组织农业防灾救灾,对抗灾补救所需的种子、种苗及时组织调运,保障供给,及时发布动植物病虫害预警预报信息,组织力量扑灭,确保有疫不流行,有病不成灾。

9、主动为基层和群众服务。倡导"随到即办"的工作作风,做到随来随办,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对农民来访的,热情接待,耐心解答,明确回复。认真办理提案议案,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复率、见面率均达到100%,满意率达到95%以上。

10、廉洁从政。大力弘扬"敬业为农、优质服务、文明执法、廉洁高效"的农业行风,对事关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全局性、关键性、重点性的工作,全局干部职工都要各负其责,决不懈怠。对有损农业部门形象的人和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护短,决不手软

云南省农业厅服务承诺书

我是云南省农业厅厅长张玉明。我谨代表云南省农业厅,向社会和公众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全心全意服务三农

云南省农业厅是云南省人民政府的重要组成部门,同时加挂“云南省畜牧兽医局”、“云南省乡镇企业局”牌子。主管全省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乡镇企业、农产品加工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等工作。我厅将与全省各级农业部门一道,树立全心全意服务“三农”的宗旨意识,积极贯彻党和国家各项涉农方针、政策和履行各项法定职责,努力服务农民,发展农业生产,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确保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稳定供应,确保农民群众稳定增收。

二、认真落实惠农政策

认真组织和督促抓好中央和省出台的一系列惠农政策措施的落实,确保种养良种补贴、母畜补贴、农资综合直补、农机购置补贴和农业政策性保险补贴等各项政策措施原原本本、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三、切实提高服务水平

在开展行政许可、政策和法律咨询以及其他对外服务工作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限办理,并尽量提前办结;对法律、法规、规章未明确规定时限的申办事项,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的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对一般性咨询事项做到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在5个工作日内答复。设立服务窗口接待有关人员,统一受理行政许可和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积极推行网上许可和网上信访。同时及时高效做好对基层的服务工作。

四、努力维护农民权益

严格依法查处加重农民负担、侵犯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等坑农害农行为,努力维护好广大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严格坚持政务公开

按规定公开部门职能、办事机构、工作岗位和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处理结果等主要政务信息;在农业行政执法中严格实行亮证执法;公开接受上级机关和相关职能机关的监督,公开接受新闻媒体、相关渠道和社会公众的民-主监督。

凡本厅工作人员违反以上服务承诺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投诉监督电话:0871-5749473。

农业厅有关信息和具体承诺事项,请登录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网、云南农业信息网查询。

二O一O年五月三十日

2014法制宣传工作方案
农业执法坚持 第九篇

第1篇:法制宣传工作方案

今年是实施“六五”普法的XX年,为做好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推进“六五”普法规划的全面贯彻落实,根据寿县依法治县暨法制宣传教育领导组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和寿县教育局“关于开展20XX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紧急通知”,特制订寿县迎河中学开展20XX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六五”普法规划,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按照“法治寿县”建设的要求,突出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努力提高全县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不断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为实现“十二五” 规划目标任务、维护社会和谐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三、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到12月中旬结束。

四、宣传内容

(一)突出加强宪法的学习宣传。大力宣传我国基本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大力宣传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等内容,使广大人民群众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

(二)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经验及其基本构成、基本特征。深入学习宣传《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方面的法律,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充分发挥法律在经济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规范、引导、保障作用。

(三)大力宣传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主要任务,为全面落实我县“六五”普法规划,建设“法治寿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活动安排

(一)组织师生召开“实施‘六五’普法 建设法制寿县”主题座谈会。

(二)组织参加全国百家网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知识竞赛活动。

(三)对“五五”普法涌现的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进行宣传报到。

(四)举办“关爱明天 普法先行”法制报告会。

(五)各班要召开主题班会、出专题黑板报、开展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

六、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学校政教处要围绕活动主题,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好我校20XX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确保各项活动落到实处。

(二)丰富形式,形成声势。学校要利用校会、班会、国旗下讲话、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做好宣传活动。要组织法制讲座、知识竞赛和法律咨询服务,增强法制宣传的感染力和吸引力,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影响。

(三)要加强协调,务求实效。我校要高度重视“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紧密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和特点,制定活动方案,组织力量认真抓好落实。学校要积极主动与新闻媒体沟通,提供相关宣传资料,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舆论氛围,务求工作实效。

政教处要及时将开展本次活动的方案及进展情况及时报县教育局基教股,同时要收整好各项材料,做好总结表彰工作。

第2篇:法制宣传工作方案

依法治县(市、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直各单位:今年是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和法治XX建设纲要(20XX一20XX年)的XX之年。为做好今年“12i”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为全面启动“六五”普法和“十二五”期间法治XX建设营造良好氛围,决定在全市开展XX市“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暨法治XX建设宣传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XX。

二、时间安排

从11月下句开始到12月下旬结束:

三、活动内容和形式

(一)举办“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暨法治XX创建集中宣传活动

1、时间:2Ol1年l月2日(星期五)上午9:0一 l:

2、地点及参.加单位

(l)主场:地点:市人民广场参加单位: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计生委、市一文广新局、市卫生局、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农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建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安.监局、市食药监局、市工商市地税局南谁区。

、团市一委、市妇联、市总工会.各3一5人.及琅圳各单位参加活动情况表(附后一)于11月30日局区前传真至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传真号码:。)(2)分场:各县一(市)。

3、内容

(1)大力宣传宪法、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使广大.人民群众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2)结合实施“五大战略”和“五个XX”建设,积极开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大力宣传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宏观调控、资源环境、土地经营权流转、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服务科学发展,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3)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深入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主题宣传活动,宣传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和保障民生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公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矛盾化解;(4)重点宣传普法和法治创建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民生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宣传在服务司法体制改革,促进民主法制建设方面取得的成就。

4、形式

(1)主场:参加单位结合各自职能,自行准备宣传资料,通过布置宣传展架,发放宣传资料、手册、书籍,接受群众咨询、开展教育宣传。

(2)分场:在辖区繁华地段,通过悬挂标语、横幅,接受群众咨询,布置宣传展架,发放宣传资料、手册、书籍等形式,开展教育宣传。

(二)以“流动法律课堂”为载体,市人社局、市教育

局、市经信委、市农委、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进学校、进企业、市建委要分

别组织集中开展送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军营、进监所、进工地活动。

(三).各地.各部门要在活动期间自行组织开展一次法制

RI或讲座。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口各县(市、区)、市直各

部门要高度重视“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动的指导,围绕中心工作,结合实际,认真部署,加强对活切实开.展系列活动宣传活动。

(二)面向基层,服务群众。

,结合不同人群的特点和需求要紧紧围绕“法律八进”,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深入基层社区、农村和单位,通过组织法律咨询、法制讲座、发放法制宣传资料、举办法制文艺演出等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把法律知识和法治精神送进千.家万户,帮助广大群众解决身边的法律问题,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三)拓宽.渠道,加大宣传。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安排积

极组织,重点抓好主要活动项目和宣传内容的落实,进一步扩大普法和法治XX建设的影响力。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影视、网络等大众传媒的

优势,及时与宣传部门取得联系,加强沟通与协作,在媒体上开辟法制宣传专栏、专版、专题,制作播出高质量的法制宣传新闻,加强对“12-”法制宣传日活动开展情况的新闻报道工作,展示宣传活动盛况和成效,营造良好的宣传声势。

(四)加强联系,及时反馈。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

制定活动方案,11月28日前将活动方案报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活动结束后,于12月25日前将开展活动的总结(包括活动开展信息、图片等)报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3篇:法制宣传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X中、X中全会精神以及县委综治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平安企业目标,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继续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积极推进依法治企,促进我厂各项工作快速、和-谐发展。

二、宣传对象

普法的对象是在厂全体员工。其中,重点是青年员工;提高对象是各单位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尤其是领导班子成员和法律顾问。

三、主要要求

1、加强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治企能力。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提高依法管理企业的能力,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要大力推进领导班子成员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继续坚持和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制度,并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时的重要内容。

2、加强经营管理人员和广大员工的法律教育。要树立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着力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采取多种形式,结合企业需要,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员工的法制培训。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作为考核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重要依据。要注重测试应试人员掌握法律知识的水平和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加强廉政法制教育,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四、具体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专门成立了法制宣传领导组,有厂长任组长,负责各项工作。

二是充实宣传内容。在加大《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信访条列》等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的同时,广泛宣传各级党委、政府政策规定以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目的意义。

三是创新宣传形式。在采取法制宣传车、法制宣传专栏、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和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强宣传的同时,还采取举办培训班、“现身说法”警示教育、送法入户和签订睦邻友好协议等有效形式,广泛开展了宣传教育。

工作步骤和安排

普法规划从20XX年开始实施,共分三个阶段:

(一) 宣传发动阶段 20XX年3月底前。根据本规划研究制定本单位普法规划实施意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浓厚的普法氛围。

(二) 组织实施阶段 20XX年下半年至20XX年。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每年制定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确保“六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20XX年开展督导检查活动。

(三)检查验收阶段 20XX年。在公司普法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对单位的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验收。

此次法制宣传活动以“创平安”为主题,主要利用工厂企业现有或新建宣传栏为平台,抓住工厂企业人员相对集中、传播信息相对快的特点分步展开。在全厂创办的法制宣传橱窗,实现100%的全覆盖,派发自行印制的治安防范,开展禁毒、治安防范、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形象生动的将法制知识“送”到企业员工手中。

第4篇:法制宣传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十二五”时期我县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现代农业发展的目标任务,按照建设“法治黄梅”和法治政府的要求,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推动科学发展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农业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促进农业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提高农业依法行政水平,增强行政管理相对人、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为农业发展、农民富裕、农村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三农”。按照“十二五”时期中央、省、市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围绕县委县政府决策和局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农业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现代农业发展,服务完善农村发展体制机制,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保障和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服务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着眼于农民群众的实际需求,以促进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中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把握农民群众既是生产者又是消费者的特点,使法制宣传教育更加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实际。

三是坚持分类指导,注重实效。根据不同产业、不同行业、不同对象的不同特点,确定农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增强农业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是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农业法制宣传教育与农业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推进农业依法治理,切实加大农业执法力度,提升农业依法行政水平,用法治实践推动法制宣传教育、检验法制宣传教育成效。

五是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紧紧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形势和新任务,积极适应新时期农民群众对农业法制宣传教育的新期待和新要求,推动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理念创新、机制创新、载体创新、手段创新,努力开拓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新局面。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增强宪法意识和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观念。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大意义、基本经验、基本特征,加大对行政法、诉讼法等基本法律的宣传力度。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农业系统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贯彻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良好氛围。

(二)深入学习农业法律法规。围绕巩固农业基础地位,大力开展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围绕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着力学习宣传湖北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生态循环农业和农业环境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推动生态循环农业发展。围绕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学习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及种子、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方面的法律法规法规,充分发挥法律法规在规范农业经济秩序、保障农业产业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中的作用。

(三)深入学习关于农业、农村的基本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村民自治和农村基层民主管理等法律法规,提高农村社会管理水平。学习宣传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与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征收征用与补偿、农民负担等法律法规,注重运用法律保障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学习宣传信访、调解、仲裁等法律法规,引导农民群众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深入开展农业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深化“法律六进”活动,立足提高农业系统人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不断增强依法管理和服务农村的能力;深化“法律进乡村”活动,把法制宣传教育作为培育新型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基础性工作来抓,服务现代农业发展;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重点围绕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和法制培训,增强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和法治观念。深入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农业法律法规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活动,不断扩大农业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

(五)深入推进农业依法治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以及农业部、省政府和省农业厅、县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部署,加强农业体系建设,健全体制机制,完善以农业综合执法为主干、与法律法规授权机构相结合的农业执法体系,推进以农业综合执法为重点的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执法办案能力。强化农业法制监督工作,依法纠正不当行政行为。健全依法行政考核机制,深入推进具有农业部门行业特点的依法治理工作,促进农业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在推进农业依法治理中深化、提升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三、对象和要求

我局系统“六五”普法的对象是全体干部职工、行政相对人和农民群众。重点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执法人员、农业企业和农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

(一)切实加强公务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全局系统公务员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宪法和基本法律,系统学习和熟练掌握与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的能力。建立和完善公务员法律学习培训和考试考核制度,定期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新颁布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和涉农法律知识轮训,并将学法和依法办事情况作为公务员任职、晋升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健全并落实局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探索研究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守法情况的评估考核,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常态化。农业“六五”普法期间,及时组织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参加省、市相关部门举办的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

(二)着力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坚持和完善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制度,充分利用执法培训班、专题讲座、案例研讨等形式,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上岗培训、专题培训和定期轮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技能。加强政纪法纪教育,教育执法人员坚守职业道德、恪守执法程序。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坚持实行岗位考试考核制度,不断增强执法人员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观念,切实提高执法人员依法办案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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