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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民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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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民生工程工作总结
计划生育民生工程 第一篇

计划生育民生工程工作总结

市人口计生委

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三项制度”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是深得广大群众拥护的德政善举。今年,市政府将“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列为36项民生工程之一。各县(市)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人口计生部门认真组织实施2009年计划生育家庭奖扶、特扶工作,全市现有奖扶对象13596人,特扶对象1852人。今年各级奖励资金共1223.2万元已经全部发放到户。现将今年以来我市人口计生民生工程工作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大宣传,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度

为了把计划生育民生工程的有关规定原汁原味交给群

众,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市、县、乡、村各级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专栏、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的重大意义、政策条件、申报程序和具体要求等,为申报登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是广泛开展社会宣传。为扩大民生工程的宣传面,实现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目标,今年以来,市人口计生委在《安庆广播电视报》等报刊上设立专门栏目,宣传政策;在广播电台开辟专题报道。各县(市)区也多项措施并举,

加强计生民生工程的宣传。在报纸上刊登介绍计生民生工程实施成效和政策内容的文章;制作计生民生工程专题片和通告在电视台连续播放;印制公开信在(村)居民集中区广泛张贴;在乡村公开栏公开享受条件、办理程序、资金发放的标准、方式和时间;通过县乡村计划生育工作人员下乡调查摸底和评议复核,进村入户宣传政策,同时公布县乡两级监督信箱和监督电话。通过以上措施,群众对计生民生工程知晓度大大提高。

二是深入开展计划生育利益导向“三项制度”宣传月活动。按照省皖人口委„2009‟19号文件要求,我委高度重视,以明电形式要求各县(市)区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计生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和计划生育长效节育措施奖励等“三项制度”宣传月活动,让干部群众都知道计生奖励利国利民,在全社会大力营造计划生育光荣的社会舆论氛围,从而进一步引导建设婚育新风新风尚。

二、加强培训,准确把握政策

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年满60周岁以后,有中央和地方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给与奖励,奖励扶助资金按每人每年740元标准发放,其中只生一个独生女的另增发120元。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扶助的对象: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家庭的夫妻。扶助对

象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方年满49周岁;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由政府发放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100元的扶助金,其中只生育一个独生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对象扶助金标准由省财政出资提高到每人每月110元,直至亡故为止;独生子女伤、病残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夫妻,由政府给予每人每月80元的扶助金。

为确保执行政策的准确性,市人口计生委就相关政策分别对县级人口计生干部进行了以会代训。春节期间,各地均召开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培训会,乡镇(街道)分管负责人、计生办主任和奖扶工作经办人员参加会议,会议传达了省奖扶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了奖励扶助新的工作要求和政策解释,同时,对2008年奖励扶助工作进行了分析总结,对2009年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两项工作任务进行了具体安排布置。各乡镇也及时召开了奖扶工作经办人员、村级干部业务培训会议,要求所有参与村级摸底、乡级审核的人员熟练掌握政策口径,严格按规范操作。

三、突出资格确认,确保不错不漏

严格规范资格确认程序、准确的统计数据是奖扶制度顺利实施的基础,也是考核中“一票否决”指标。在全市奖励

扶助和特别扶助对象资格确认工作中,坚持立足实际,认真总结经验和作法,切实做到相关材料和手续齐全、真实可靠、确认有据,对婚育史复杂的人群查证严格,审慎把握,确保了扶助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一是健全制度,措施得力。围绕构建资格确认、资金管理、资金发放、社会监督“四权分离”的运行机制,省、市计生委及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了文件和相关政策性解释,完善了相关制度,为奖励(特别)扶助制度的健康运行提供政策依据和保证;建立了“谁的联系点,谁承担责任”、“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

二是加强质量抽查,确保调查质量。全市将奖励扶助工作与平时抽查、调研工作有机结合,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质量抽查和督查指导。县乡两级检查面达100%以上。一是抓好乡级调查。在符合扶助条件对象本人如实填写《申报表》的基础上,乡级调查员逐户逐人走访核实,对奖扶对象的户口性质、出生年月、婚姻史、生育史、现存子女数等基础信息重点核实,做到入户率、见面率、取证率达100%。二是严格村级评议。邀请与评议对象同年龄段的同组知情村民、老党员、老干部及村组干部参加,对申报对象的条件逐一评议,评议记录详细、规范。三是张榜公示。各地对特别扶助对象以统一规范的样式张榜公示,公布各级举报电话。我市还在市人口计生网上公布了奖扶名册,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专人负责,严把审核关。各县(市)区人口计生委选派具有行政执法资格、政策熟悉、擅于调查的人员逐份审核《申报表》,把有信息缺漏或逻辑错误的《申报表》作为重点,有针对性地进行入户复查,严防错报。乡镇对复查后的目标人群重新进行审核、评议、公示。调查、审核、复查等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均有各级人员签注的意见及签名。

四是创新方法,把好录入质量关。市人口计生委组织微机录入员参加省里培训,并加强对县级录入人员的具体指导,组织他们认真学习了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的录入规范,使录入人员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保证了信息准确。

四、提高统计准确率,确保资金落实到位

各县(市)区在数据录入过程中,层层把关,逐个核实,确保录入的每个对象户都符合政策,符合政策的对象都统计到位。截止7月低,全市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核准人数为13596人,其中今年新增3083人;全市特别扶助对象核准人数为1852人,其中今年新增282人。目前,各级奖励扶助资金1223.2万元已全部通过“一卡通”发放到户,其中中央资金595.1万元,省资金526万元,市级资金为4.99万元,县级97.89万元。

五、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

为了确保2009年计生民生工程工作高质量完成,各县

2016计划生育民生工程工作总结(共2篇)
计划生育民生工程 第二篇

2016计划生育民生工程工作总结(共2篇)

第1篇

一、准确把握政策,深入开展业务知识培训

为确保执行政策的准确性,提高全体从事计生民生工程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1月24和7月1日,县人口计生委分两次召开由各乡镇分管负责人、计生办主任和奖励扶助工作经办人员参加的全县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培训会,总结2016年度奖励扶助工作,部署安排2016年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两项工作任务,现场进行了奖励扶助业务知识培训,县人口计生委奖扶办讲解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及奖扶扩面的具体工作要求,并详细解读了有关政策解释。各乡镇也进行了业务培训,手把手对参与摸底工作的乡、村经办人员进行了培训,努力做到政策把握一个标准、资格确认一个标准,严格按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

二、严把程序环节,确保资格审查不错不漏

【计划生育民生工程】

今年,我县在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对象资格确认过程中,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把程序关和标准关。

1、健全制度,强化措施。为构建资格确认、资金管理、资金发放、社会监督“四权分离”的运行机制,我县紧紧围绕省、市人口计生委及相关部门出台的政策性解释,注重用制度规范行为,用制度明确责任,用制度保障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资格确认工作有序开展。

2、规范操作,确保调查质量。

一是做好调查。在符合奖励扶助条件对象本人如实填写《申报表》的基础上,乡级调查员对申报对象逐户逐人走访核实,对奖励扶助对象的户口性质、出生年月、婚姻史、生育史、现存子女数等基础信息重点进行核实,做到入户率、见面率、取证率达到100%。二是严格评议。在调查结束后,由调查组邀请与评议对象同年龄段的同组知情村民、老党员、老干部及村组干部召开会议,对申报对象逐户逐人评议,如实记录在案,评议记录详细、规范。三是张榜公示。奖励扶助对象初步确定后,分村分组以统一规范的样式将初定名单张榜公示,并同时公布各级举报电话。此外,我们还在县电视台公布奖励扶助人员名册,全面接受群众监督。

3、加强核查,严把审核关。为确保最终确定的奖励扶助对象,一个不错、一个不假、一个不漏,县人口计生委抽调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熟悉政策规定、擅长调查的人员组成核查组,进村入户再次进行复查,以规范的程序确保县级复查质量,在复查过程中,要求申报对象提供详实的相关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除取消当事人的资格外,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与此同时,严格坚持“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约束机制,并实行责任追究制。

三、强化宣传,积极稳步推进计生民生工程【计划生育民生工程】

今年以来,我们认真领会各级民生工作文件和会议精神,进一步理清思路、规范程序、抓住关键、分步实施,实现了奖励扶助工作稳步顺利推进。

1、形式多样,扎实有效地开展计划生育民生工程宣传工作

一是印发一张政策明白纸。县人口计生委将印发的18万份计生民生政策“明白纸”,以户为单位全部分发下去,同时要求计生干部面对面的宣传、讲解,此举一方面拉进了干群关系,另一方面更加深入地宣传了计生民生政策,提高了基层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 二是发放一份奖扶资金告知书。为帮助计划生育奖扶对象及时了解资金发放情况,在资金通过“一卡通”打卡发放后,全县共印发了10万余份奖扶资金告知书,通知对象户

及时去金融单位刷卡,及时了解资金发放明细和奖励金额。

三是录制一期电视访谈。通过与县电视台合作,录制了一期计生奖励优惠政策解读栏目,分别于8月7日、8日、9日、16日、19日,在《新闻》播出后,分“我县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我县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相关奖励扶助政策、独生子女保健费等奖励优惠政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优待政策、计划生育“奖扶扩面、特扶提标、节育奖全覆盖”等奖励优惠政策”五个板块,对目前我县执行的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进行了全方位解读,并在“中国.”、“先锋网”“视频报道”专栏同期播出,进一步创新计生工作新机制。

四是利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网站、刊物、报纸,宣传我县计划生育民生工程的政策内容和实施成效。截至10月底,累计被国家人口委网站刊用2篇,被省人口委网站刊用28篇次。

2、严把政策,狠抓工作环节。为了确保确认对象的准确无误,县人口计生委要求各乡镇严格按照“疑者从无、不漏不冒”的原则,严把政策口径,对于复杂个案,本着对群众负责的态度,认真核实,及时向上级请示,符合条件的予以确认,确保符合条件的一个不漏,不符合条件的一个不冒。确认程序严格按时间、按要求进行,资料齐全、评议充分、“三榜四级”公示到位。同时,县人口计生委要求各乡镇计生办对2016年新增对象要做到“三问、三看、三走访”,对往年对象年审时做到人人见面。3月11日至13日,县人口计生委抽调32人(县人口计生委10人,乡镇计生办22人)分为四个大组、16个小组进行入户复核。对所有新增对象进村入户、走访调查,对生育史不清者建议暂缓,对违法超生者予以把关,对复核人员要求“谁签字、谁负责”,并实行“终身负责制”,从而保证了县级复核的准确性和严肃性。

3、全面开展“奖扶扩面、特扶提标、节育奖全覆盖”工作。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实施意见》(六政〔2016〕95号)文件精神,县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实施意见》(金政[2016]39号),按照“政府主导、社会补充、部门协作、政策兼容、强化利导”的基本原则,建立和完善“奖励扶助、免费补贴、保险优待、扶持救助、优先优惠”五位一体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新机制,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此项工作,市要求各县区于8月底前打卡到位,由于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我们冒着高温酷暑开展了奖扶扩面、节育奖全覆盖对象资格核查,资格确认严格按照奖扶规范,确保不错、不漏,切实将此项民生工程好事做好。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2016年计生民生工程已经基本结束,我县的计生民生工程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工作中也还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一是少数乡镇认识不足。存在工作进展不平衡,工作方式方法简单、工作思路不明晰的现象。二是通过调查发现,现行的利益导向措施和各地结合实际制定的具体奖励优惠措施在广大育龄群众中的知晓度不是很高,因为群众的不了解,导致利益导向的作用没有真正发挥出来,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导向政策的实施效果。下一步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搞好计生民生工程工作的基础性管理,畅通投诉咨询渠道。同时,做好档案规范工作。

二是精细管理。推进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工作精细化管理,要把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工作,严格奖扶、特扶和节育奖奖励对象资格确认,不断加强工作过程监控,同时加大业务培训力度。

三是加大计生民生工程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广开各种宣传渠道,全面宣传计

划生育政策、法规,宣传带头实行计划生育的先进典型,力求在全社会营造实行计划生育光荣的良好氛围。

第2篇

一、整体情况

近几年来,我县在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同时,出生人口性别比却居高不下。针对这种现状,县委县政府成立了“关爱女孩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领导组”,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分别从组织领导、加强计划生育基础工作、出生人口性别比的综合治理、流动人口管理服务、计划生育工作机制建设、机构和队伍建设、经费投入、奖惩措施等方面出台政策,全力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今年,县政府在原有《县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办法》的基础上,实行“奖扶扩面、特扶提标、节育奖全覆盖”,在关爱女孩、关注女孩家庭等方面充分发挥了利益导向的作用。县计生领导组也相继出台规定,加强出生婴儿通报、B超实名登记、孕情全程跟踪服务、计划生育诚信管理、村为主工作;各部门也根据各自职责制定相应措施,围绕关爱女孩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主要措施

(一)发挥宣传教育引导作用,营造关爱女孩、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良好氛围。

1、积极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

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逐步消除对女孩、计划生育女儿户的偏见和歧视妇女的观念,为女孩和计划生育女儿户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大众传媒,定期刊播有关文章和公益广告,发挥舆论导向的作用;在人流量大的公共场所设立大型公益广告宣传画、标语牌,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通过制作宣传品,免费发放到群众手中,提高群众对计划生育政策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2、进一步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

广泛深入地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母婴保健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关于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意见》、《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公民的法制意识,提高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自觉性。

3、强化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综合治理的舆论导向。

深入宣传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社会危害性,人为选择胎儿性别的严重危害性以及非法进行“两非”的法律责任,加大对“两非”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提高社会各界的关注度,起到既教育群众又震慑违法行为的双重效应,在全社会形成关爱女孩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强有力的舆论声势。

(二)推行孕情全程服务,强化孕情监测,在服务中实现管理。

1、做好已婚育龄妇女的查环查孕服务。对所有在孕已婚育龄妇女逐一建立孕情检测档案,切实搞好产前服务,着力提高对已婚育龄妇女的服务管理水平。努力提高重点人群的见面率、到位率、孕情检出率特别是早孕检出率。

2、做好避孕节育服务工作。加强县站、乡所规范化建设,积极为育龄群众提供避孕节育指导和服务。尤其是引导各级正确理解和把握知情选择,指导群众选择长效为主的节育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多胎违法生育,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态势。同时,严格流引产审批,认真执行各项规定,落实乡镇、村责任,切实有效控制私自终止妊娠现象发生。

3、做好产后随访服务工作。积极推行住院分娩,对分娩后产妇及时随访,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母婴健康,随访时向产妇讲解产褥期保健知识、婴儿喂养知识等,对生育女孩的家庭宣传关爱女孩和保护妇女儿童的法律法规知识,严防溺弃女婴事件发生。

4、健全乡、村两级孕情监测网络。健全乡、村两级孕情监测跟踪服务系统,有效提高早孕发现率,落实孕情跟踪随访包保责任制,做好对孕龄妇女特别是政策内二孩怀孕对象的全程服务工作,定期开展孕情检查工作,防止性别选择行为发生,把依法管理和优质服务结合起来,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

5、积极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2016年8月以来,全县对3857对夫妇开展了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完成年初任务的92.58%,早孕发现达12.57%,提高了孕情早发现的水平。

(三)推行“诚信计生”,深化“村为主”,着力建设源头管理工作机制。开展诚信计生工作,推行诚信管理,是计划生育“村为主”和“村民自治”的继续和深化。通过诚信计生工作的实施,对育龄妇女实行分类管理和服务,简化孕环检频次,体现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提高育龄妇女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促进育龄妇女从“要我计生”向“我要计生”的观念转变。

近年来,我县明确村级岗位职责,强化个案跟踪,实行重奖严罚,进一步完善“村为主”工作机制,把“村为主”工作方法落实到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中,完善以孕情为核心的“村为主”机制,以开展政策内怀孕的育龄妇女全程服务为抓手,着力提高孕情检出率、早孕发现率和政策内怀孕安全分娩比例,严格控制政策外出生,将有效预防性别选择行为的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

(四)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加大工作创新力度。

我县按照“政府主导、社会补充、部门协作、政策兼容、强化利导”基本原则出台利益导向新政策,着力构建“奖励扶助、免费补贴、保险优待、扶持救助、优先优惠”五位一体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长效新机制。

1、兑现奖励扶助政策。一是依法兑现独生子女保健费、退休法定奖励及计划生育三项奖励制度;二是对符合规定的奖励扶助目标人群进行提标扩面;三是对独生子女死亡或者伤残后未再生育的计划生育家庭和三级以上手术并发症对象扶助金标准提高一倍;四是对符合规定可以再生育,但自愿只生育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2、健全免费补助政策。一是对主动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已婚育龄夫妇手术费全免;二是2016年10月1日以后政策内生育一孩,主动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给予100元营养补助。政策内生育二(多)孩,主动落实绝育措施的,给予1000元营养补助;政策外怀孕二(多)孩,并在3个月以内主动终止妊娠的,给予500元营养补助;三是对依法生育的农村双女户,2016年10月1日以后主动落实绝育措施的,发放4000元的一次性节育奖励金。

3、建立保险优待政策。一是独生子女领证户夫妻参保的,在给予其缴费档次相应补贴的基础上,每人每年再增加30元补贴,并建立适时调整机制;二是农村双女户和农村独女户放弃再生育的夫妻,按照每人每年100元的最低缴费标准由县财政代缴全部养老保险费;三是对计划生育节育手术并发症三级以上人员,按照每人每年500元的缴费标准代缴全部养老保险费;四是对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死亡、伤残的特别扶助对象,按照每人每年1000元的缴费标准代缴全部养老保险费;五是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中,为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双女绝育户父母代缴参合费用。

4、完善扶持救助制度。一是开展阳光助学行动,对农村已主动落实绝育措施的双女户家庭女孩考取大学(三本及以上院校)的,县财政给予2000元奖励。对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困难家庭子女考取大学的,人口基金给予3000元资助;二是在调整承包地、自留地、自留山,分配集体收益时给予超额分配。

5、部门政策兼容优先优惠制度。对计生家庭实行养老保障优待、医疗保障优待、教育

助待、就业帮扶、社会救助优待、扶贫济困优待、利益分配优待、县直部门优惠优先政策。

2016年以来,全县财政共计投入2500余万元,其中,奖扶扩面5260人、315.6万元;节育奖全覆盖1530人、93.3万元;阳光助学178人、35.6万元。

(五)严格依法行政,严厉打击“两非”行为。

2016年以来,县委、县政府成立了以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高规格“县计划生育两非案件查处工作领导组”,加强对两非案件查处工作的领导,取得了明显效果。今年又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充实了人员,成立了以县政法委书记为第一组长、县政府分管负责人为组长、县公安局局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为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县计划生育两非案件查处组”。下设办公室,由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任办公室主任,计生委副主任、公安局分管刑侦工作的副局长任副主任,从县纪委、检察院、法院、公安局、卫生局、药监局、计生委抽调13名人员集中办公,专门负责全县两非案件的突破和涉案人员的查处工作。

2016年,共计办理两非案件49例,查处涉案人员98人,查处涉案医务人员51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4人(含县外3人),给予党政纪处理11人(含县外7人),行政处罚76人次,罚款15万元。

(六)建立人口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机制,切实落实分娩实名登记制度。

1、发挥信息平台作用,强化信息资源共享利用。进一步提高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省流动人口全员平台、省全员信息交流平台、省孕情监测跟踪服务系统的有效作用,切实将平台反馈信息核查工作纳入工作常态,并进一步做到规范化、制度化。

2、完善住院分娩实名登记制度与部门信息共享制度。继续完善出生实名登记制度,加强与卫生、公安、统计等相关部门的密切协作,完善数据信息交流共享,建立以住院分娩实名登记数据为主、以公安户籍登记数据为补充、通过小学入学分年龄分性别数据进行回顾比对的出生人口基础数据收集机制,切实提高出生人口性别比统计数据质量。

(七)加强部门政策兼容,发挥各单位职责,逐步建立部门协调和分工合作的综合治理氛围。县纪委(监察)、公安局、法院、卫生局、药监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商局、住建局、民政局、文广新局、广播电视台、工会、团县委、教育局、财政局、农委、妇联等机关、群团组织根据各自职责,出台了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优惠计划生育家庭、关注女孩成长的政策措施,各部门普惠政策与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措施的有机衔接,推动了全社会关爱女孩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

三、下一步打算

(一)继续强化部门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是一项多部门综合性工作,各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建立联席工作制度,共同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努力形成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合力。公安、卫生、人口计生、药监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不定期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积极鼓励社会团体、非政府组织、志愿者队伍发挥各自优势,组织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关爱女孩行动,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构建广泛的群众基础,努力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严格考核,兑现奖惩

加大对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治理情况的考核力度,进一步细化部门职责,提高考核评分权重,做到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对工作不力,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得不到治理的乡镇,给予通报批评;对措施不力,孕情跟踪管理服务不到位,辖区内发生溺弃、虐待女婴及“两非”重大案件查处不力的乡镇和单位,视其情节,给予通

让人口和计划生育民生工程深入人心
计划生育民生工程 第三篇

让人口和计划生育民生工程深入人心

图为街道工作人员核对居民信息

图为街道工作人员向居民发放一封信

11月2日,荆山街道人口计生部门结合街道党工委组织开展的“五级书记带头大走访”活动,采取上门入户的形式,对辖区内2011年度计生民生工程奖特扶对象户的奖励扶助金到位情况、计生民生工程的群众满意度情况开展大回访活动,让惠及计划生育家庭的民生工程深入民心。

荆山街道人口计生部门根据区人口委《关于开展民生工程集中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组织街道和社区工作人员对辖区30位奖特扶对象户开展了回访活动。回访中了解到奖特扶政策受益家庭对国家实施的计生惠民政策非常满意,尤其是区人口委和街道办每年又为计生

家庭增加了免费健康检查及优惠治疗的项目,让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户倍感党和政府的温暖,同时,他们希望能把每年开展的免费健康检查活动持续下去。入户回访工作中,社区计生工作人员还将《镜湖区“深入实施民生工程,促进和谐镜湖建设”——致镜湖区居民的一封信》发放到每一户居民的手中,并为居民群众详细讲解了区委、区政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群众幸福指数而实施的35项民生工程项目内容。

此次回访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了人口和计划生育民生工程知晓率和满意度,同时也引导居民群众了解、参与、关心、支持和监督民生工程做的实施。

2014年张家山中心开展计划生育民生工程
计划生育民生工程 第四篇

2014年张家山中心开展计划生育民生工程“三个一”月活动

宣传计划【计划生育民生工程】

为进一步落实计划生育民生工程,推动工作常态化,从7月份开始,张家山中心计生办开展计划生育民生工程“三个一”活动即:每月开展一次宣传活动,向广大居民宣传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和计划生育民生工程内容;每月组织一次走访活动,慰问计划生育特扶家庭;每月开展一次帮扶活动,帮助计划生育特扶困难家庭解决实际问题。

各社区要结合工作实际,按照“三个一”活动要求,认真抓好落实。一是要制定计划生育民生工程“三个一”活动月计划,确保活动有序正常开展;二是要整合各类资源,为计划生育特扶家庭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和帮助,确保活动扎实有效;三是及时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做好活动小结工作。每月22日前向中心计生办报送一篇“三个一活动”信息报道(图片),每月底书面上报工作小结。

计划生育民生工程“三个一”活动月宣传安排表

备注:具体开展的时间、地点有各联合社区协定后上报计生办。

安庆市2015年计划生育民生工程考核细则
计划生育民生工程 第五篇

附件5

安庆市2015年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项目考核标准

一、考评对象

各县(市)、区 计划生育民生工程实施单位。

二、考评内容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落实情况(特别扶助制度、特

殊困难家庭老龄护理补贴制度、特殊困难家庭联系帮扶制度、特殊困难家庭医疗扶助工作),群众对特别扶助制度满意度情况。

三、考核方式和方法

本次调查采取抽样调查形式,县(市)区抽取一个乡镇的

一个村进行调查。(走访对象和群众不限一个村)

本次调查每个样本点安排半天时间,以现场走访和实地调

查为主,核对相关材料。走访特扶对象和群众,共10名走访对象和群众,调查了解群众的政策知晓率、满意度、宣传品入户和资金发放等。

调查以现场调查和资料查阅相结合,对县、乡资料存档及

资金发放工作情况的相关内容调查时,必须有县、乡计生工作人员在场,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记录上表,并当面提出。

调查组现场向被查乡镇反馈调查的资格确认、资金发放错

漏的调查信息,并要求乡镇计生办负责人签字(如果乡镇借故拒绝签字的,可由组长签字说明)。被查点有异议的,可在规定2小时内提供相关资料由调查组集体讨论认定。认定意见不再反馈

被查样本点乡镇,原则上所有疑问必须在现场解决,意见不一致的要以文字形式说明,如果存在疑问或统计口径掌握不准等原因不能明确定性的,可由调查组予以说明,由审核组予以统一判断,事后不再接受被查单位有关材料。

四、评分标准

(一)、组织实施情况(15分)

(1)、有实施方案及配套制度;(3分)。落实配套资金,建

立完善“四权分离”的运行机制(2分)。

(2)、签订责任书,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①签订责

任书:(2分);②有相关考核文件:(3分)。

(3)、组织政策与管理规范培训:( 5分)(看培训资料)。

(二)、政策宣传情况(15分)

(1)、关于“三项制度”宣传活动的文件或开展活动资料

(3分)。

(2)乡级户外计生宣传栏中有无特扶制度内容及标准(3

分);是否最新政策内容(2分)。

(3)村级户外宣传栏中有无特扶制度内容及标准(3分)。

是否最新政策内容(2分)。

(4)、正常报送工作材料与信息(2分):报送工作总结或

材料(0.5分); 2015年度录用信息(特扶制度信息)(1.5):

省级以上 2 条(1分);市级 5条(0.5)。

(三)、资格确认与信息管理情况(15分)

(1)、把握口径,在资格确认过程中没有随意扩大或缩小政策范围,2015年出现资格确认错误(4分)。

(2)、严格按照程序规范操作(3分)。

(3)县级及时组织对特扶对象进行复核(看文件资料)(4分)。

(4)、档案管理(4分)。县级:(2分)乡级:(1分)村级(1分)。

(四)、资金管理与发放情况(15分)

(1)、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政府或财政部门相关文件(4分)。

(2)、是否与委托发放机构签订协议,建立“直通车” (5分)。

(3)、资金发放及时率:2015年度特扶资金的发放时间(6分)—月-日。(6月30日前6分,9月30前5分)

(五)、特扶制度实施情况(20分)

(1)县(市)区政府出台落实(宜政办秘[2014]99号)规定相关配套文件,(5分)。

(2)特殊困难家庭老龄护理补贴制度落实情况。出台符合规定相关文件(2分);是否落实(3分)。

(3)特殊困难家庭联系帮扶制度落实情况:出台符合规定相关文件(2分);是否落实(3分)。

(4)特殊困难家庭医疗扶助工作。出台符合规定相关文件(2分),是否落实(3分)。

(六)群众政策知晓率和满意度(20分):

对象及群众对特别扶助政策知晓及政策运行情况的满意度。(通过问卷获取, 50%-95%线性计分,50%得12分,95%得20分)。

六、结果使用

考核结果报送市民生办,作为市政府对各县(市)、区政府年终计生民生工程考核成绩。

七、组织实施

考评工作在市民生工程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实施。整个考评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卫计委颁布的《检查考评工作纪律》,实行“五公开一监督”制度,即考评内容、考评方法、调查结果(指现场反馈)、调查纪律、评分标准公开,考评全过程接受各级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和纪检、监察、新闻媒体及全社会的监督。

2016年计生民生工程实施情况报告
计划生育民生工程 第六篇

2016年计生民生工程实施情况报告

中共**县委督查室、**县人民政府督查室:

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上级主管部门精心指导下,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狠抓三项民生工程建设,健全了组织领导机构,明确了分管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并以青人口领〔2016〕8号文件印发了民生工程实施方案。截至目前,2016年三项计生民生工程建设目标如期实现,现简要报告如下:

一、目标完成情况

(一)奖励扶助工作全面完成。全年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2360人,其中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2239人、独生子女伤残家庭14人、独生子女死亡家庭107人,资金兑现率和目标完成率均达100%。建立生育关怀基金100万元,对特别扶助对象实行提标扩面,构建了全社会扶助计生特殊困难家庭长效机制。2016年新增奖励扶助对象目前正在进行入户调查核实和公示,完善相关资料后在12月底前如期上报。

(二)免费生殖健康普查目标超额完成。依托县内卫生计生技术资源,邀请市计划生育指导所深入乡镇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巡回技术服务,把县内平时普查与专家组集中普查相结合,实施免费生殖健康普查10.5万人次,占任务的1050%。

(三)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顺利完成。针对检查对象外出务工多、人员组织难实际,加大了宣传教育力度,年初将任务分解下达到36个乡镇,各乡镇千方百计组织人员参检。截至目前,960名农村应查任务和十月份新增80名城镇孕检任务年已全面完成。今年内新争取实施的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设备和孕前优生数字化项目已完成招标采购,年内可全部投入使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对象组织难度大。一是大部分符合条件的受检对象已经外出务工,回家接受检查对象很少,现孕妇女中大部分在外务工期间即已怀孕。二是部分符合条件的夫妇暂未计划怀孕。三是部分符合条件夫妇只有一方在家,人员组织难度极大。

(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多费用低。因我县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业务委托县人民医院开展,检查项目多、程序复杂、收费较低,医院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不高。

(三)计生服务可及性不高。由于我县各乡镇基本没有计划生育服务站,群众到县城参加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或接受计生技术服务的车船费、生活费用较高,尽管很多乡镇给予了补助,但由于路途远、费用高,有的群众不愿到县城接受服务。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全面落实特别扶助提标扩面工作,加大社会关爱扶助力度,做好各类奖励扶助对象调查公示上报工作,加强奖励扶助资金监管。二是计生机构改革后,构建以县内技术资源为主、县外技术资源为辅的生殖健康检查队伍,常态化开展此项工作,为育龄妇女构筑健康安全网。三是针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人员组织困难的现状,我局将提早谋划,尽早将任务下达36个乡镇,以便各乡镇利用元旦、春节民工返乡有利时机,积极组织群众参加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提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编辑:圆圆)

2016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方案(共4篇)
计划生育民生工程 第七篇

第1篇

一、考核权限

(一)市对市直部门履行计生工作职责情况、各县区(含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结合省考核情况对各县区进行综合评价。

(二)市对各乡镇进行综合考核。主要内容包括:市“月积分”考核,全市重点工作情况调查,人民来信来访调查,全省考核,省委托市进行工作质量考核。县区每年对乡镇考核不超过3次,考核结果以县区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文件上报市人口计生委。考核结果共享,县级占一定比例。

(三)市直相关部门履行计生工作职责情况、城市和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综合治理性别比工作、科技工作考核依据本方案。

二、考核主要内容、权重及获取方式

(一)县级综合考核内容及权重(总分100分)

【计划生育民生工程】

1、农村地区人口计生工作(70分,主要为各乡镇得分)

2、城市和流动人口计生工作(20分)

3、党政保障线(10分)

(二)乡镇综合考核内容及权重(总分100分)

1、稳定低生育水平(20分)

2、全员人口质量(10分)

3、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考核(10分)

4、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10分)

5、关爱女孩综合治理性别比(20分)

(1)性别比、二多孩早孕发现率、孕情掌握率(10分),由计统科提供;

(2)“两非”案件、人口信息交流平台(10分),由宣教科提供。

6、群众满意度(10分)

7、保障措施(20分)

(1)计划生育“村为主”(5分)

(2)社会抚养费征收(4分)

(3)计生利益导向(8分)

(4)计生队伍建设(3分)

以上为“月积分”主要内容。

(三)指标获取方式

1、考核指标通过数据网上查询、抽样调查、专项调查和信访及有奖举报调查等方式获取。

2、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长效节育措施完成率、政策内孕情掌握率、早孕发现率、出生人口性别比指标,采用全员数据,并以样本点上报误差修正扣分。

三、考核制度和纪律

对乡镇考核实行“五公开、一自理、一监督”制度,即考核内容、考核方法、调查结果(现场反馈)、调查纪律、评分标准公开;调查组用餐自理;考核工作的全过程接受社会、新闻媒体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县、乡级党政领导和计生部门人员禁止到考核现场。严禁被考核单位向考核人员送礼品、礼金或向手机充值,被考核单位违规违纪将被通报全市,并直接纳入“重点管理”,违规违纪人员交由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被考核单位不得跟踪调查组,不得干扰调查,不得以各种方式反调查,不得提供虚假证明。否则一经调查组确认,按干扰调查予以扣分。

四、加分与减分

(一)加分

1、为省工作会议提供现场的,参照省加分情况为县、乡相应加分;

2、为市工作会议提供现场的县、乡均加1分;

3、当年在全省考核中综合工作获得表彰的县区加3分;获得全国优质服务县(站、所)的加3分;获得全省优质服务县的县区加2分;获得全省优质服务站(所)的加1分;其它单项工作获得省以上表彰的县区加1分。

以上三项加分不超过5分。

(二)减分

1、干扰调查及与抽样调查有关的违纪违规事项,按省考核方案执行。

2、违法行政和重大恶性事件的减分

(1)因严重违反人口计生工作群众纪律,严重损害群众利益或弄虚作假造成恶劣影响的,扣6分;省、市领导批示查实的,加扣2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报经市领导批准,直接列入“重点管理”。

(2)非法关押或殴打群众的,非法扣押或损坏群众财产的,每起扣2分;乱收费、乱罚款或违反计划生育合同规定收取合同违约金的,每起扣1分。上述事件情节严重的每起加扣1分;上述行为未按上级行政部门要求纠正的,每起加扣1分。

(3)县站、乡所在计生技术服务中发生医疗责任事故的扣2分;出现重大责任事故或未按规定及时上报的予以“一票否决”。

(4)信访或平时调研出现出生、节育、“三项制度”、“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误差的每例扣1-3分(一、二孩错漏每例扣2分,多孩错漏报每例扣3分,上环虚报、错报每例扣1分,结扎虚报、错报每例扣2分,补救措施虚报每例扣1分,“三项制度”资格确认和资金发放误差、“孕前优生健康检查”资格确认误差每例扣2分)。

3、县区调整计生委主任没有事先征求市人口计生委意见的,扣2分。

4、乡镇在省考核中出现问题的,按照省考核标准加倍扣分。

上述累计减分不超过15分。确认办法如下:

(1)抽样调查时,经3名以上群众分别反映并经调查组查实确认的;

(2)有信访举报经市查实的;

(3)由市人口计生委调研、检查和督查时查实的;

(4)上级部门或领导交办查实的。

5、信访工作实行倒扣分。

五、奖励与处罚

(一)市直相关部门

1、市直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驻宿单位,根据人口和计划生育履职情况,评选“人口和计划生育特殊贡献单位”10个,各奖励人民币10000元;评选“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40个,颁发奖牌。

2、对市直部门、本系统干部职工计划生育管理不严致使政策外生育的,或对政策外生育人员未能按《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处理到位的,予以“一票否决”,取消各项工作评先资格。

(二)县区(含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区、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1、按省、市年度综合考核成绩,位居全市前两位的县区,评为“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县区”,各奖励人民币50000元(县、区五职责任人)。

2、对城市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获得第一名的县区,各奖励人民币20000元(县、区五职责任人)。

3、对获得省政府和省计生工作领导小组表彰的市、县区,予以嘉奖,并按省奖金的同等数额予以奖励。

4、对未完成与市政府签订的责任目标的县区,予以通报批评,五职责任人每人处罚人民币2000元。

5、在省考核中未获综合奖且位次后退的县区,予以通报批评,五职责任人每人处罚人民币2000元;被列为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单项预警”的县区,予以通报批评,五职责任人每人处罚人民币3000元;被列为“重点帮助”的县区,取消计划生育工作评先资格,五职责任人每人处罚人民币5000元;被列为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重点管理”的县区,五职责任人实行“五不”(不调动、不提拔、不评先、不晋级、不调资),每人处罚人民币10000元;2016年全年人口计生工作如未实现进入皖北前三的目标,综合排位最后一名的县区党政分管负责人一年内不能调整工作。

(三)乡镇(街道办事处)

1、奖励

(1)根据综合考核成绩,对15个整体工作先进的乡镇,评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各奖励人民币25000元(乡、镇五职责任人)。同时县区按市奖金的同等数额予以奖励。

(2)对流动人口计生工作(街道、乡镇各2个、城关镇1个)、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5个)、群众满意度(5个),共15个乡镇(街道、城关镇)予以表彰,各奖励人民币10000元(乡、镇五职责任人)。

(3)评选优秀乡镇(街道)分管负责人、计生办主任、计生服务所长、计生微机员各10名,优秀村(居)书记(主任)、计生村专干100名,共140名优秀个人,每人奖励人民币1000元。

2、“重点管理”、“重点帮助”和“单项预警”

(1)“重点管理”单位5名。全市计划生育综合考核排序后5名或因行政侵权引发重大恶性案件的乡镇,列为全市“重点管理”单位,予以“一票否决”,对其五职责任人诫勉一年,诫勉期间实行“五不”(不调动、不提拔、不评先、不晋级、不调资),并每人处罚人民币3000元。

(2)“重点帮助”单位5名。全市计划生育综合考核,位居各县区最后一名(最后一名被纳入“重点管理”的,往后顺延)的乡镇,予以“重点帮助”,每人处罚人民币2000元。

(3)对流动人口计生工作后3名乡镇,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后3名乡镇,予以通报批评,最后一名的列为“单项预警单位”;群众满意度工作后3名乡镇,列为“单项预警”单位;“单项预警”单位,参加全市计划生育“重点管理(帮助)”单位座谈会。

(4)对连续两年列为“重点帮助”单位的,纳入全市“重点管理”单位;对连续两年列为全市“重点管理”单位的,其五职责任人予以免职;2016年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如未实现进入皖北前三的目标,综合排位最后一名乡镇五职责任人予以免职。

第2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全市总体部署和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政务公开、统筹推进,紧紧围绕行政权力透明运行、规范审批服务行为,建设阳光和谐计生,不断提高全市人口计生系统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水平,为建设“实力、活力、和谐、幸福”创造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二、宣传重点

重点宣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和中共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宣传人口计生部门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主要做法;宣传信息公开、办事公开的典型经验;宣传人口计生干部热情服务人民群众的先进事迹。

三、宣传形式

通过新闻媒体、网站、政务公开栏等各种渠道广泛开展宣传,积极营造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良好舆论氛围。

(一)新闻媒体宣传。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的作用,深入宣传报道全市人口计生系统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二)门户网站宣传。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以及信息公开平台作用,发布消息、集中宣传。

(三)计生阵地宣传。在各地计生服务站所、人口学校等计生宣传服务阵地,放置宣传材料,充分宣传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相关内容。

(四)学习培训宣传。通过工作会议、座谈会等以会代训形式,集中学习中办发。

(五)其他形式宣传。通过开辟宣传专栏、设置宣传橱窗、“计讯通”短信平台、开展宣传微博等多种形式,多途径扩大宣传效果,提高群众对全市人口计生系统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的认知度。

四、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5月20日-5月30日)。根据全市活动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宣传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全面做好集中宣传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5月20日-7月20日)。围绕活动的指导思想和重点内容,积极利用多种形式和手段集中开展宣传,确保活动有声有色,富有成效。

第三阶段:总结检查(7月20日-7月30日)。及时掌握活动进展情况,做好相关信息报送和反馈,积极推广典型经验,做好集中宣传活动的总结完善。

五、相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集中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周密部署。要紧密结合人口计生工作实际,贴近育龄群众,科学确定活动内容和具体方式,围绕群众关心的问题组织宣传,提高群众满意度,确保活动顺利实施。

(二)切实强化责任。市人口计生委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集中宣传活动由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委办公室做好牵头抓总工作,各科站配合做好各项具体工作。各县区要根据市人口计生委和县区政务公开部门的要求,扎实有效组织好宣传活动。

(三)切实总结提高。要认真总结集中宣传活动,对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典型经验和做法要予以及时推广,并报送至市人口计生委办公室;对宣传活动中收集到的群众问题要进行认真汇总分析,并切实加以改进。

第3篇

一、考核权限

(一)市对市直相关部门履行计生工作职责情况、各县区农村地区人口计生工作、城市和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综合治理性别比工作、科技工作进行考核,并结合省考核情况对各县区进行综合评价。

(二)市对各乡镇按“市县结合、结果共享”的原则进行综合考核。市级考核占60%。主要内容包括:农村地区人口计生工作抽样调查(市级半年、年终两次考核,省查样本点,人民来信来访调查点,平时调查);全市重点工作情况调查。县级考核占40%。县区每年对乡镇考核不超过3次,考核结果应以县区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文件上报市人口计生委。

(三)市直相关部门履行计生工作职责情况、城市和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综合治理性别比工作、科技工作考核方案另定。

二、考核主要内容、权重及获取方式

(一)县级综合考核内容及权重(总分100分)

1、农村地区人口计生工作抽样调查(70分)

2、城市和流动人口计生工作(20分)

3、技术服务机构建、管、用情况(5分)

4、“合格村”示范达标情况(5分)

5、信访扣分和性别比案件得分

【计划生育民生工程】

(二)乡镇综合考核内容及权重(总分100分)

1、市考核(百分制打分,按60%计算)

(1)人口计生工作规范服务活动(15分)

(2)农村地区人口计生工作抽样调查(75分)

全市上半年人口计生工作考核(30分);全市年终全市人口计生工作考核(45分)。

全市两次考核采取随机抽样调查的方式,省、市未抽查到的乡镇,按主要工作数据进行打分。

(3)乡所、村室建、管、用情况(10分)

2、县区考核(百分制打分,按40%计算)

(三)指标获取方式

1、考核指标通过WIS数据不定期调查、专项调查和有奖举报调查核实等方式获取。城市及农村考核数据共用。

2、调查时限从考核当月上溯一年,样本点小区育龄妇女漏档和出生错漏报以个案纳入WIS信息误差。【计划生育民生工程】

3、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长效节育措施到位率、出生人口性别比指标,采用WIS库数据,并以样本点上报误差修正和扣分。

三、考核制度和纪律

对乡镇考核实行“五公开、一自理、一监督”制度,即考核内容、考核方法、调查结果(现场反馈)、调查纪律、评分标准公开;调查组用餐自理;考核工作的全过程接受社会、新闻媒体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县、乡级党政领导和计生部门人员禁止到考核现场。严禁被考核单位向考核人员送礼品、礼金或向手机充值,被考核单位违规违纪将被通报全市,并直接纳入“重点管理”,违规违纪人员交由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被考核单位不得跟踪调查组,不得干扰调查,不得以各种方式反调查,不得提供虚假证明。否则一经调查组确认,将加倍扣分。

四、加分与减分

(一)加分

1、为省工作会议提供现场的,参照省加分情况为县、乡相应加分;

2、为市重点工作会议提供现场并有经验推广的县、乡均加2分,进行经验交流的县、乡均加1分;

3、在上年度全省综合考核中晋类的县区加3分,综合工作获得省以上表彰的县区加2分,单项重点工作获得省以上表彰的县区加1分;

4、2016年度乡所改建、新建达到国家标准并投入使用的加3—5分;

5、性别比案件得分。

县区、乡镇累计加分不超过12分。

(二)减分

1、干扰调查及与抽样调查有关的违纪违规事项,按省考核方案执行。

2、违法行政和重大恶性事件的减分

(1)因严重违反人口计生工作群众纪律,严重损害群众利益或弄虚作假造成恶劣影响的,扣6分;省、市领导批示查实的,加扣2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报经市领导批准,直接列入“重点管理”。

(2)非法关押或殴打群众的,非法扣押或损坏群众财产的,每起扣2分;乱收费、乱罚款或违反计划生育合同规定收取合同违约金的,每起扣1分。上述事件情节严重的每起加扣1分;上述行为未按上级行政部门要求纠正的,每起加扣1分。

(3)县站、乡所在计生技术服务中发生医疗责任事故的扣2分。

(4)瞒、漏报重大责任事故或未按规定及时上报重大紧急问题信息的扣2分。

(5)平时调查出现节育误差的每例扣2分,出现出生误差的每例扣4分。

上述5项累计扣分不超过8分。确认办法如下:

(1)抽样调查时,经3名以上群众分别反映并经调查组查实确认的;

(2)有信访举报经市查实的;

(3)由市人口计生委调研、检查和督查时查实的;

第4篇

一是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继续坚持和实行人口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人口计生“党政线”、“部门线”和“计生线”考评工作,严格落实“一票否决”制度。充分发挥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协调相关部门落实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相关职责。按照“人口和计划生育财政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投入增长幅度”的要求,争取各级财政继续加大对人口计生事业的投入。进一步完善人口计生工作“村为主”工作机制,通过抓基础促平衡、抓难点促提升、抓诚信促和谐,全力稳定低生育水平。积极推进“金人工程”建设,规范人口信息统计管理,加强业务数据分析预测,逐步提高决策支持、基层应用和服务群众的能力。

二是坚持依法行政,建立和完善利益导向体系。继续开展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创建、阳光计生行动示范创建活动。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坚持规范执法,突出便民维权,方便群众办事。坚决杜绝大月份引产、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事件发生,积极处理好计划生育有关信访工作,及时排查矛盾隐患,化解矛盾纠纷,着力打造“和谐计生”。加强利益导向体系建设,全面实施计划生育民生工程,及时足额兑现各项计生法定奖励措施,积极构建以计划生育法定奖励为基础,以计划生育民生工程为主导,以人口基金为补充,以政策兼容为重点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让计划生育家庭得到更多实惠。

三是全面开展优质服务工作,努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不断完善县、乡、村三级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建设,推动人口计生公共服务提质提速。以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为重点,大力提升优生健康检查工作质量和目标人群覆盖面。通过实施“六千人才工程”和“拔尖人才计划”,加强对技术服务人员的职业培训,不断提升服务能力。指导、县开展计划生育国家、省优质服务先进县创建活动。

四是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建立健全人口计生公共服务体系。加强流动人口统计数据质量监管与评估,实行定期通报制度。完善城区人口计生工作“网格化管理”,推动城市生活e站功能发挥,着力加强城市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突出区域协作,完善“统筹管理、信息共享、双向考核、服务均等”工作机制,加快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

五是发挥宣传教育先导作用,大力推进人口文化建设。全面加强基本国策的高层倡导、社会动员、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围绕人口计生各项任务和重点工作,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介,扎实做好宣传报道工作,不断增强人口计生工作正能量。深入推进“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加强亮点发掘和典型培树。全面完善出生实名登记和B超实名登记制度,深入开展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有效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势头。

六是加强队伍职业化建设,提升队伍的整体能力。进一步加大全市人口计生队伍职业化建设力度,不断探索队伍建设制度化、常态化的有效途径。严格按照宿办秘〔2016〕72号文件要求,乡镇级按照两个“万人一干”和两名专业微机员的要求配备人员,着力解决好乡镇计生服务所非技术人员占编问题,医学专业技术人员比例必须达到100%。继续抓好专业技术人员分级培训、分层岗位练兵和人才引进工作。扎实推进生殖健康咨询师培训和考试工作。

七是加强党风廉政和政风行风建设,树立人口计生干部新形象。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规定要求,推进效能建设,突出政务公开,切实转变作风、端正学风、改进文风。积极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持续开展,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做好对专项经费使用的督查工作,加大对案件的督查督办力度,积极治理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坚持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精神为主线,以“服务中心、服务基层、建设队伍”为主题,全面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认真组织开展主题实践教育活动,推动创先争优活动不断深入。

2015民生工程工作总结
计划生育民生工程 第八篇

民生工程工作总结范文一:

半年以来,根据《叙永县目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15年度民生工程目标任务的通知》(叙目办[2015]4号)要求,在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我们精心组织,科学调度,统筹安排,狠抓落实,在各部门的积极支持和密切配合下,按照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双过半要求,民生工程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现将半年民生工程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一是高度重视,摆上位置。县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后,镇党委、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对我镇民生工程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并安排在党委中心组进行讲解和学习,统一思想认识。党委、政府对做好民生工程工作做出了一系列明确指示,对有些工作还亲力亲为。

二是健全组织,强化领导。不仅按要求成立民生工程工作协调小组及办公室,而且还成立了以张怀刚镇长为组长、易马欧副镇长为常务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高规格民生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及以部门为依托、各位分管领导为组长的民生工程分项目标责任组,并明确了各个组的职责任务。

2、落实任务,明确责任。在成立分部门民生工程责任组的基础上,将各项民生工程工作逐一落实到各个相关部门及部门的分管负责人、具体承办的办公室和具体责任人,并明确了具体职责任务。

3、加强督查,严格管理。我们制定了民生工程督查方案,对督查的内容、方法和问题的处理都做出了明确规定。每月25日前要求各具体责任人把当月民生工程的落实进展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目标办,经领导组长签字审阅后上报,同时,针对发现的问题,以民生工程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名义逐一列出文字报告给各责任组,要求限期整改落实到位。

4、广泛宣传,营造声势。实施民生工程是一项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民心工程。广泛宣传,把党和政府以人为本执政理念和关注民生的温暖送到人民群众中去,同时,实施好民生工程也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让人民群众了解和掌握民生工程的内容和政策规定,这也需要进行广泛宣传。因此,我们特别注重加强宣传工作。

二、民生工程进展情况

(一)、就业促进工程

1、扩大就业规模提高就业质量

(1)、城镇新增就业人员40人,1-6月累计完成 22人,占全年总任务的 55 %。

(2)下岗失业人员和失地无业农民再就业10人,1-6月累计完成12人,占全年总任务的 120 %。

(3)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98%,1-6月均控制在3.12%。

2、加强农民工培训

(1)、培训农民工100人, 1-6月累计完成 60 人,占全年总任务的 60 %。

(2)、品牌培训20人,1-6月累计完成12 人,占全年总任务的60%。

(3)、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55人,1-6月累计完成28人,占全年总任务的51 %。

(4)、扶贫培训待国家和省十年扶贫规划确定后分解,

(5)、新型农民培训0.004万人,1-6月累计完成0.004万人,占全年总任务的100 %。

(6)、农民实用技求培训0.6万人次,1-6月累计完成0.41 万人次,占全年总任务的68 %。

(7)、农村青年技能培训4人,1-6月累计完成4人,占全年总任务的100 %。

(二)、扶贫解困工程

1、扶持农村贫困人口待国家和省十年扶贫规划确定后分解,

2、减少贫困人口待国家和省十年扶贫规划确定后分解,

3、农村医疗人均救助30元,城市医疗救助人均30元,1-6月均达到人均救助30元。

3、帮助农村贫困残疾人发展生产、增加收入39人,1-6月累计完成22人,占全年总任务的56 %。

(三)、教学助学工程

1、补助寄宿贫困学生生活费399人,此项工作要到秋期开学才实施。

2、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完成185人,1-6月累计完成150人,占全年总任务的78%。

3、资助家庭困难职工子女上学6人,1-6月累计完成3人,占全年总任务的50%。

4、义务教育阶段在校残疾学生达1人,1-6月累计完成1人,占全年总任务的100%。

(四)、社会保障工程

1、城市低保月人均补助165元,农村低保累计月人均补助62元,1-6月均达到人均补助标准。

2、新增集中供养五保对象10人,1-6月累计完成5人,占全年总任务的50%。

3、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覆盖669人,此项工作正在统计收集资料实施中。

4、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覆盖人数完成1040人,累计完成 1438人,占全年总任务的138 %。

5、建立志愿服务队伍30人,1-6月累计完成30人,占全年总任务的100%。

6、居家托养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25人,1-6月累计完成14人,占全年总任务的56%。

(五)、医疗民生项目

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95%,我镇已达到95%。

2、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平台建设的村卫生室13个,1-6月累计完成13个,占全年总任务的100 %。

3、减免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待省上方案下达后分解,

4、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8%,1-6月住院分娩率均达到98%。

(六)、百姓安居工程

1、支持农民新建沼气池300口,1-6月累计完成81口,占全年总任务的27%。

2、新建和改建农家店3个,1-6月累计完成2个,占全年总任务的66%。

(七)、基础实施工程

1、农村通信,实现20户以上自然村通电话5个,1-6月累计完成5个,占全年总任务的100%。

(七)生态环境工程

1、退耕还林巩固成果完成3762.5亩,1-6月累计完成3762.5亩,占全年总任务的100 %。

(八)、文化体育工程

1、配送业务专用设备的乡镇综合文化站1个,1-6月累计完成1个,占全年总任务的100 %。

2、建设农家书屋3个,正在实施中。

3、每月免费放映一场公益电影的行政村13个,1-6月均达到13个村。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1、继续搞好宣传,营造更加浓厚的氛围。要在原有宣传形式的基础上,增加宣传时效,继续加大宣传力度,把政策交给人民群众,让他们切实感受党和政府的关怀,调动群众参与的热情和积极性。同时还要向各个部门和领导宣传,引起各方高度关注,营造良好氛围。要突出办好民生工程宣传简报,及时掌握工作动态,通报各项民生工程工作进度,促进民生工程的顺利开展。

2、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实施好民生工程就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因此,各部门、各单位必须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民生工程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好。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具体承办股室要全力以赴抓。各部门都要按照民生工程要求和职责任务,逐项抓好落实。

3、主动作为,搞好协调服务,继续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和助手。深入项目单位、深入民生工程一线,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掌握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提出解决意见;进一步加强与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主动听取部门工作意见和建议;建立定期信息交流和沟通制度,随时掌握各个民生项目工作动态和进度,会商解决项目实施过程的问题,确保民生工程工作顺利推进。

民生工程工作总结范文二:

根据《仁和区2015年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攀仁委办【2015】73号文)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结合科技工作实际,从狠抓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入手,把提高科技服务、惠民富民、改善民生质量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组织实施 “以科技之春”、“五月科技活动周”、科技进村入户、芒果专家大院、开办新农学校、科技讲座、科技咨询等为重点,大力开展农村实用技术知识传播培训工作,为促进广大农民生活富裕提供科技服务,取到了显著成效,超额完成了今年农村实用技术知识传播培训工作任务。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安排,确保民生工程落实

按照《仁和区2015年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确保农村实用技术知识传播培训工作落到实处,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实施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针对各乡镇产业发展实际,及时将今年的农村实用技术知识传播培训民生工作任务分解到各个乡镇,并加强督促、检查和培训工作指导,确保民生工程落到实处。

二、创新培训方式,丰富培训内容,全面完成了民生工程目标任务

围绕提高农民科技素质,推动农业科技进步,以“科技之春”、“五月科技活动周”等活动为载体,采取“科技进村入户、科技讲座、科技咨询”等广大农民群众喜闻乐见和贴近民情民意的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村实用技术知识传播培训工作。围绕我区主要产业,以攀枝花新农学校和芒果专家大院示范平台为载体,采取参与式、启发式、互动式的教学手段,使技术培训与应用、技术研究与推广紧密结合,使农民群众快速掌握新技术,成为乡土科技专家。通过新农学校的开办和科技大户的带动示范,大幅度提高了农民种植规模和收入。芒果主产区芒果的产量提高了200万斤,平均单价比其他果农高1.8元/公斤,参加培训的农民芒果单项总收入达3000余万元。通过芒果专家大院,整合科技资源,进行芒果最新技术、最优品种和先进科研设施的引进、组装、试验、示范,对仁和区芒果当前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解决,充分展示现代芒果产业的发展水平和发展方向,向农民提供科技服务。通过芒果专家大院示范推广,进一步提高了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和种植水平,为推进我区现代农业,加快我区新农村建设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2015年,共投入宣传培训资金5万余元,举办各类农业实用技术培训班103 余期,培训人员7857人次,超额完成了今年农村实用技术知识传播培训工作任务。

三、强化宣传,营造实施好民生工程的良好氛围

为大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民生、支持民生、服务民生的社会氛围,提高民生工程的知晓度、满意度、支持度,我局结合农村实用技术知识传播培训工作,以“以科技之春”、“五月科技活动周”、科技进村入户等活动为载体,切实开展民生工作“三个一”宣传活动,为积极稳妥推进民生工程营造良好的氛围,推进民生工程向深度拓展,向长效提升。

四、加强资金管理使用,确保民生工程顺利推进

为确保农村实用技术知识传播培训民生工作任务和资金落到实处,我局严格按照相关项目资金管理使用规定,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全过程的监管,保证资金用于民生工程项目。

五、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完善相应的制度机构,保证民生工程顺利推进。二是认真做好资金保障。千方百计积极争取上级资金,认真做好市区资金配套,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建设。四是整合科技资源,抓好平台建设。继续抓好科技进村入户、芒果专家大院、新农学校建设,为促进广大农民生活富裕提供科技服务。五是加强督促考核工作。根据平时考核、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加大督促考核力度,确保保证民生工程顺利推进。六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和信息工作。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介,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充分展现民生工程推进中的亮点。强化民生工程信息定期通报的机制,保证信息畅通。

民生工程工作总结范文三:

20xx年,区卫计系统民生工程卫生项目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卫生局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定,紧紧围绕市下民生工程卫生项目指标任务,坚持注重实效,惠及百姓的原则,较好地完成了区卫生系统全年民生工程的目标任务。现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区卫计局成立由局长江吉宣任组长,分管副局长石从方、耍子阿布、纪检组长余顺荣为副组长,局办公室主任郑鸿、局计财科科长王林、卫生股股长任登莲、区妇幼保健院院长廖明华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金口河区卫计系统民生工程卫生项目实施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民生工程卫生项目的组织、实施、督查和评估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民生工程项目工作情况分析会议,研究和解决民生工程项目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2、制定方案,明确责任。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制定并下发了《区卫计系统2015年民生工程卫生项目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建立奖惩激励机制、加大督查力度。将民生工程卫生项目各项指标任务责任分解、落实到各责任单位,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并要求各责任单位每月及时上报相关信息,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集中精力抓落实,努力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今年民生工程项目工作目标任务全面完成,推动卫生、计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3、加大督查,奖惩分明。一是把民生工程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对承担目标任务完成良好、实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因工作不力未完成目标任务的,追究责任并严肃处理;二是建立和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考核办法,确保完成民生工程各项目标任务。

4、加强信息报送。安排专人负责,及时了解掌握民生工程动态,按时向区政府民生办、市卫生局等部门报送民生工程信息及报表。

二、项目完成情况

今年,市卫生局落实的卫生民生工程项目有3项,我局以求真务实的态度,扎实有效的工作,采取各种措施,确定专人负责,全年卫生民生工程各项目标实现较好。

1、妇幼卫生任务完成良好。自我区正式启动民生工程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补助项目以来,我局全面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提高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加强宣传,印发宣传资料5000份,广泛开展宣传动员。通过项目实施,全区共补助农村孕产妇400人,补助金额16万元;2015年10月1日至2015年9月31日,全区孕产妇死亡数1人,孕产妇死亡率2.15‰;孕产妇住院分娩446人,孕产妇住院分娩率95.7%,其中农村住院分娩384人,住院分娩率95.05%;婴儿死亡1人(其中新生儿死亡1人),新生儿死亡率2.15‰。各项指标均达到市下达的民生工程卫生项目指标。

2、建设信息平台的村卫生室。由于该项目是省卫生厅组织实施,计划投入资金20万元,待省卫生厅实施方案和资金到位后建设。

3、完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全区6个乡镇全部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94.4%。参合农民年人均筹资标准230元,各项指标均达到市下达的民生工程卫生项目指标。

民生工程工作总结范文四:

20xx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我们精心组织,科学调度,统筹安排,狠抓落实,在各乡镇和县直各相关部门积极支持和密切配合下,各项民生工程顺利开展。截止目前,所有十二项民生工程均全部启动,并已取得了良好成效。 现将有民生工程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调整支出结构,落实配套资金。实施十二项民生工程所需资金大头,由中央和省两级财政承担,但由于我县是人口大县,县级所负担的配套资金也较多。初步测算,按十二项民生工程筹资方案全部落实到位,我县2015年共需配套资金约2709万元。由于十二项民生工程启动时,我县的2015年支出已经确定,为了保证配套资金落实,我们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及时对支出预算进行了调整,将相关配套资金挤入年初预算。少数暂没有列入年初预算的,也按照项目实施的需要,先行拨付地方配套资金,待年末调整预算时再予追补。目前除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外,其他各项所需配套资金均按规定落实到位,从而有力地保证了我县民生工程的顺利开展。

2、成立组织,加强领导。一是高度重视,摆上位置。省市民生工程工作会议之后,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分别听取了情况汇报,对做好我县民生工程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并安排在县委理论中心组进行讲解和学习,统一几个班子思想认识。县委书记孙仁、县长权俊良、常务副县长沈旭东多次听取民生工程情况汇报,对做好民生工程工作做出了一系列明确指示,对有些工作还亲力亲为。二是健全组织,强化领导。不仅按要求成立民生工程工作协调小组及办公室,而且还成立了以权俊良县长为组长、沈旭东常务副县长为常务副组长、各位分管县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高规格的民生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及以部门为依托、各位分管县长为组长的6个民生工程分项目责任组,并明确了各个组的职责任务。各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也成立了相应组织,明确了民生工程联络员。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的建立,为我县民生工程的实施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三是召开会议,安排部署。6月28日县政府召开了由各乡镇乡镇长、财政所长、民生办主任、中心校长、计生办主任、人事劳动服务站站长、水利分局局长、县直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民生工程联络员、民生办全体人员等参加的高规格民生工程工作会议。县长权俊良、县政府各位副县长全体出席。会上传达了省市民生工程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了我县民生工程工作,与乡镇签订了民生工程工作责任状,县长权俊良发表了重要讲话,对做好民生工程工作提出明确而严格要求。

3、落实任务,明确责任。在成立分部门民生工程责任组的基础上,将各项民生工程工作逐一落实到各个相关部门及部门的分管负责人、具体承办的股室,并明确了具体职责任务。与此同时,县政府还与各乡镇签订了民生工程目标责任状,将十二项民生工程工作逐一细化、量化。不仅落实了任务职责,而且还明确奖惩措施,将民生工程工作列入对乡镇政府和县直主管部门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实施年度考评、严格奖惩。

4、制定配套政策,规范项目实施。按照省市民生工程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们分项目制定十二项民生工程配套政策,集中以霍邱办[2015]82号文件印发。同时,为便于民生工程工作按计划顺利实施,我们还制定了全县民生工程总体实施方案和分部门实施方案、全县民生工程宣传方案、督查方案以及相关的工作职责等配套文件,保证了各项民生工程有章可循,按计划实施。

5、加强督查,严格管理。我们制定了民生工程督查方案,对督查的内容、方法和问题的处理都做出了明确规定。8月中旬,我们开展第一次民生工程督查,分4个督查组逐乡镇、逐部门,按督查方案开展了督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民生工程协调小组组长沈旭东同志亲自听取民生工程督查汇报,对如何进一步做好民生工程工作及继续开展督查做出了明确指示,并安排将督查汇报会情况以县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印发。同时,针对发现的问题,以民生工程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名义逐一列出文字报告给各责任组,要求限期整改落实到位。10月22日,沈旭东县长再次主持专题会议,听取各民生工程责任部门民生工程工作进展情况汇报,逐项排除民生工程完成任务的日程,对确保在今年底如期完成民生工程计划任务,提出明确和严格要求。

6、广泛宣传,营造声势。实施民生工程是一项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民心工程。要把党和政府以人为本执政理念和关注民生的温暖送到人民群众中去,需要进行宣传。同时,实施好民生工程也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让人民群众了解和掌握十二项民生工程的内容和政策规定,这也需要进行广泛宣传。因此,我们特别注重加强宣传工作。制定了民生工程宣传方案,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声势、广范围地进行宣传。在县电视台、电台开辟民生工程专栏的专题节目,邀请十二项民生工程涉及单位主要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开展专题讲座,回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报道民生工程进展情况。在霍邱网站上设立了民生工程专题,将民生工程相关政策、工作动态、领导讲话、工作简报、宣传材料等全面放在网上,便于群众查阅和掌握。在《大别山晨报.霍邱》上整整用了三个版面,全面宣传报道了我县民生工程情况。另外我们还利用工作简报、电视字幕、发传单、张贴标语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从而达到了良好效果,为民生工程的顺利实施营造了良好氛围。

与此同时,财政在资金拨付和管理上,进一步严格要求,凡是补助到个人的全部实行打卡发放,凡是工程建设类,一律按基建程序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另外,为了进一步规范支出管理,堵塞漏洞,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我们在财政供养人中,全面实行指纹认证管理。目前此项工作正在紧张有序开展,并已取得明显效果,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

二、十二项民生工程进展情况

1、关于进一步提高农村“五保户”供养标准。我县现有五保对象 20772人,其中已保并享受省财政补贴的15492人,未纳入财政补贴的5280人。按照人年均1200元供养标准计算,已保对象户需补助资金1859万元,其中省财政按人年均850元补助,计1316.8万元,已列入对我县转移支付基数。县级配套542.2万元,通过乡村落实土地收益、村民互助互济等形式予以解决。1-3季度的财政补助资金均按“一卡通”方式打卡发放到位。

2、关于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年初、省下达我县农村低保对象39969人,人年均补差标准260元,全年共需资金1039.2万元。其中县级按30%配套,需资金312万元,已按规定列入年初预算,省财政补助资金也已到位。上半年的补助资金520万元已按规定通过财政补助农民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到位。第三季度补助资金由于在等待省里提高补差标准调整通知,暂时尚未发放。现在已接到省增加120元补差资金479.63万元,我们将按调整后的标准,及时测算分配,在10月底前将原标准的下半年部分及新提标的部分全部拨付下去。

3、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我县农业人口137.87万人,自愿参合农民1132830人,参合率达82.16%。参合农民筹资1132.83万元,县财政配套资金566.42万元,中央和省补助资金3964.9万元,合计统筹资金为5664.15万元,均已足额到位。截止10月21日统计,全县已补偿参合农民4000余人,兑现补偿资金1500多万元。其中1-5月份补发了5124人参合农民补偿资金771.7万元。我县新农合工作在起步迟、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雷厉风行,高效快捷,用不到别人1/3的时间,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创造了民生工程新纪录。

4、关于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保障。2015年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职工1220人,今年新增到龄人员260人,合计1480人,均按人月均175元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月足额发放。所需资金为省和县按1:1配套解决。目前省财政已拨付到位资金128万元,县财政配套部分已列入年初预算128万元并按规定拨付到位,不足部分通过调整预算落实到位。

5、关于逐步提高城乡医疗救助水平。今年省财政下拨我县城乡医疗救助资金264万元,县财政按上年度省补助此项资金45万元的10%安排配套,计4.5万元,合计268.5万元。截止目前,已救助30427人,已支付救助资金90.25万元。其中支付全县农村五保、重点优抚对象缴纳新农合参合资金3万人计30万元;按1000元、2000元、3000元三个标准首批共支付8种重大疾病患者427人,计款60.25万元。第二批医疗救助申报工作正在进行之中,年底前可全面完成任务。除资助缴纳参合资金外,救助资金均通过“一卡通”发放。

6、关于探索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市政府下达我县2015年参保任务4.2人。截止目前,已完成2.1万人,其中学生1.5万人,一般城镇居民0.6万人,已征缴参保资金80余万元。计划在11月中旬全面完成参保任务,并按要求申报省级补助资金。县财政人均10元,计42万元的配套任务,将通过调整预算予以落实。

7、关于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建设。①省下达我县今年乡镇卫生院建设任务5个,总投资215万元,其中省补助175万元,需地方配套40万元,目前省补助资金已到位,地方配套部分将通过调整预算予以落实。5个乡镇卫生院建设正在进行前期准备工作,预计12月份可以全部开工建设,并力争在年底前完成建设任务。②省皖卫妇[2015]71号文件下达我县2015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任务1个,市民生工程责任状下达2个。现已建成1个(文昌社区服务站)。按省皖卫妇[2015]71号文件规定,需配套资金4万元,将通过调整预算予以落实。目前省补助78.7万元已到位。

8、关于逐步建立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和生活救助保障机制。今年省、市下达我县肺结核病病人救治任务182例,省财政已下拨资金19.4万元(含全球基金结核项目配套经费补助3万元,不含由省统一采购的结核病防治机构自动洗片机经费2万元)。目前已完成65例,占当年任务的35.7%。省下达的艾滋病救治经费5.4万元,特困艾滋病人群生活救助1.2万元,目前正在摸底登记之中,不久即可落实支付。

9、关于全面消除农村中小学危房。我县2015年底上报库存D类危房40221m2,预计投入资金2413.3万元,计划到2015年底全面完成消除危房任务。2015和2015年两年,中央和省共投入资金1669万元(其中2015年投入831万元已到位),计划建设项目113个。目前已开工项目102个,其中完工66个,在建36个。预计到年底前在建的36个项目可以完成,未开工的11个项目可以全面开工。其余工程需资金744万元,将在2015年通过开行贷款解决,县财政承担贷款利息,相应列入明年预算。

10、关于全面实施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2015年中央和省共分配我县免杂费(含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资金4631万元,县财政补助公用经费216万元,县财政承担贫困寄宿生生活费55万元,合计4902万元。此项工作已于年初新学期开学前全面启动实施。资金均已足额拨付到位。

11、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我县今年新确认奖扶对象129人,加上原有已享受对象,合计1069人,全年共需奖扶资金70.92万元,在上级补助资金未到位前,已由县财政垫资于8月底一次性通过“一卡通”全部打卡发放到位。目前省财政补助58.1万元和市财政配套6.41万元均已到位。

12、关于加速推进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建设。2015年省市下达我县解决5万人的饮用水安全任务(其中0.5万人是2015年项目),共需资金1950万元。其中央和省应补助1201万元,已到位1125万元,需市县配套749万元,县财政已落实配套资金60万元,其余689万元将通过市场化运作及统筹安排其他项目资金配套等多种渠道筹措解决。目前,2015年项目正在实施,2015年项目涉及姚李等5乡镇自来水厂建设,正在进行前期准备工作,11月份可进行招投标,预计年底前可全面开工建设。

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从目前情况看,我县民生工程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点:

1、下达的指标任务与实际情况有一定差距。如我县符合条件应保的五保户20772人,而省里只按15472人补助,尚差5280人没有纳入五保覆盖范围,对此五保老人意见很大,也产生一些矛盾。

2、配套资金难以足额落实。十二项民生工程政策受益群众主要在农村,而我县又是农业大县、人口大县,因此,承担的民生工程任务十分繁重。另一方面,我县又是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财政十分困难,虽然群众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利益,但县财政的配套资金压力却相当大。同时市级财政也很困难,无力承担其应承担的部分,也转移给县财政,更加大了县财政的压力。因此,象农村五保户供养和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的县级配套将无力承担,只能采取多渠道筹措方式予以解决。

3、对一些政策的理解和把握上还不够准确,工作经验还不够。如新农合方面,由于起步较迟,正式实施前的1-5月份补兑付补偿资金受多种因素影响,实际支付资金与时间跨度不成比例。加之担心透支崩盘,在操作把关方面比较谨慎,致使补偿资金支付数额不大,进度不快,目前的结余额过大。即使年底前慢性病门诊支出兑付、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后出现集中补偿情况,预计年底仍会较大数额的结余。如不很好地处理,可能会影响明年新农合工作的开展。此外,一些民生工程实施的外部环境也有差距,如乡镇卫生院的软硬件建设还不能够适应新农合的需要,群众有意见。

4、有些政策的制定不够科学合理,给基层的实际执行带来一定难度。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方面,居民反映年缴费180元偏高;规定应参保而未参保人员,如要在以后某年度参保,必须从开始实施此制度初始之年补缴,很多人认为这样太过苛刻。再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经费开支范围,特别是涉及个人待遇方面,规定太死,不符合农村中小学实际情况,加之有些支出标准过低,教职工反响很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教师工作积极性。

5、宣传工作不够深入。一些政策还没有真正宣传到群众中去。没能全面发动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民生工程工作的健康开展。

6、工作进展不够平衡。涉及对个人的补助一般进展较快,也很顺利,但涉及工程建设方面,由于资金来源渠道多、基建程序严格复杂等多种因素制约,致使进展缓慢,与时间进度不同步,影响到整体民生工程工作的顺利开展。

7、财政统筹的功能不强。虽然民生工程办设在财政局,但受机构、人员及工作经费等多种因素制约,难以很好地发挥统筹协调作用。

针对存在的问题,建议:

1、应区分县区贫困状况和承担任务的大小,按不同比例确定市县的配套资金任务,以避免马太效应出现。

2、对涉及个人部分,应做到应保尽保。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实事求是确定各民生覆盖指标,减少基层矛盾,缓解基层压力。同时适当提高对个人的补助(偿)标准,更好地发挥民生工程的作用。

3、从省级层面完善政策措施。如新农合方面,可否考虑设立省级风险调节基金。分别由省财政和县区各承担一部分,一旦出险,先从风险调节基金支付,再从该县下年度资金中扣回一部分。这样既可以统一全省政策口径,又可以解决基层过分谨慎问题。

4、从民生工程的长期化、固态化的角度考虑,应建立民生工程长期工作机制。在编制、人员、经费以及工作模式和方式、方法等方面统筹安排,妥善处理。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6全县计划生育协会工作总结6篇
计划生育民生工程 第九篇

第1篇:计生协会工作总结

为了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强化队伍建设,不断改善基层计生工作条件,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和水平,我们制定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工作的通知》、《关于完善乡村计生专干待遇的通知》、《关于实施村级计划生育专干保险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认真做好村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分类管理、绩效考评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性文件,乡镇计生专干每人每年落实津贴720元,确保村专干享受村会计同等待遇,较好地调动和发挥了基层计生人员的作用。为了推动基层计生创先争优活动,我们继续开展创建“四好”基层协会工作,选择了5个市、县级示范点,切实开展基层示范实践活动,按要求参加了市、县达标评选活动。全县村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继续实行分类管理、绩效考评的管理方法,按照2016年全县凤凰和横江模式,该项工作正在实践中逐步形成和完善,取得了成效。

一、实施计生特殊家庭帮扶模式探索项目

根据市计生协的安排部署,县计生协会认真组织开展计生特殊家庭帮扶模式探索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及时成立项目领导小组,积极制定和出台项目实施方案,为实施项目打下了坚实的组织领导基础。实施项目是探索性工作,内容新工作量大,协会和人口计生委领导十分重视,积极向县领导汇报项目,力争政府的支持。很快,县政府下文新增预拨13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失独家庭帮扶,分管县长张志福及时组织召开项目成员单位协调会,组建计生特殊家庭志愿者服务队,明确相关单位工作职责,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落实项目工作职责的通知》,确保成员单位规范、系统履行职责和完成任务。9月份,县人口计生委牵头,制定出台了《结合“三进三解三促”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服务活动的通知》,会同成员单位开展了一次综合性帮扶活动,67户失独家庭全部建立健康档案,为他们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县财政共出资社会养老保险保费5.35万元,医疗保险保费0.864万元。人口计生委还将组织30余户有生育条件和愿望的失独家庭进行全面体检,为他们诊断和治疗再生育障碍疾病,为其支付差旅补助0.6万元,诊治费也将按省文件和方案规定标准落实到位。人社、民政、卫生等相关单位同时都在结合职能中心工作,认真有效地实施对失独家庭帮扶,据统计,民政部门已为符合条件的7名失独老人办理入住敬老院手续。

二、开展三项制度对象资格确认

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计生家庭特别扶助和二女户结扎家庭一次性奖励是众多利导项目中的大项,全面、及时和准确确认享受三项奖扶政策对象,关系到能否全面、及时和准确地传递党和国家对计生家庭的关爱。为了切实做好三项制度对象调查摸底,计生协于2016年下发文件通知,明确规范对象条件、审批程序和工作要求。在调查、审核和报批工作中,坚持原则、秉承公正,村乡专干走村串户收集初审一手资料,县级协会严格复审基础信息,县乡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园满完成了2016年度三项制度对象资格确认任务,全县共确认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443人,计生家庭特别扶助63人,2016年二女结育奖19人。

三、做好计划生育保险

计划生育保险是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的重要内容,协会办始终把该项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年初,根据年度工作部署,新开辟了村(居)计生专干保险,制订了关于开展村(居)计生专干保险工作的通知,并以县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名义下发至乡镇。通过全面调查摸底,大力宣扬保险方案和严格细致的审查审核,县辖所有村(居)计生专干324人全部参保,切实调动了基层计生人员的积极性,促进了人口计生工作的开展。计生爱心保险是常规险种,我们没有因其而丝毫懈怠,总是精心拟好通知,规范好保险对象、条件和工作要求等,在投保工作中,认真做好协调,精心汇总投保,截至9月,全县共投保7974人,县乡财政共出资保费23.922万元,实现了对象就是任务的工作目标。投保,只是保险工作的开始,它的更多任务是理赔,协会办始终注重做好爱心保险的理赔工作,经常与保险公司保持联系,督促和协调公司、对象等相关方面落实赔付案件。永阳镇一投保对象,第一和第二被保险人同时亡故,报案时资料不全,监护人到不了场,协会办和永阳计生协多方寻找,收集资料,最终于4月底完成了该案件的理赔程序,监护人最终得到了合理的赔付。截至9月底,全县共赔付案件7起,赔付金额2、6095万元。

四、落实计生子女中考加分

计划生育家庭子女中考优惠加分,是省颇具特色的一项计生利导政策,它涉及范围广,社会影响大,计划生育的导向作用举足轻重,社会普遍反应:“计生家庭光荣,子女读书也得实惠。”为了不断延伸和巩固计划生育家庭子女中考加分的正面导向作用,我们始终坚持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在办理中考加分时,认真把控每个环节,扎实做好每项内容,与县招办紧密联系,共同完成申请受理、资格确认、公示审批和优惠加分。2016年,共为306名计生家庭子女中考优惠加了10分,其中27名考生家庭受益,受益折合金额20余万元。

五、开展五类人群调查摸底

新形势下的人口计生工作,更加凸显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扶助,为了全面做好党和政府奖扶计生家庭的民生工程,及时准确地把各项奖优扶保政策落到实处,根据省市统一安排部署,2016年3至4月,我们组织开展了农村、城镇独生子女、失独、独生子女伤残和二女结扎五类家庭的调查摸底工作。针对此次调查摸底范围广,规模大、数量多和人员杂等特点,我们制定方案并下发通知,规范调查程序,提出工作要求。在实施过程中,协会办紧密与乡镇沟通,及时提供咨询,为其释惑解困,据统计,全县共调查24539户54633人,园满完成了上级部署的调查摸底工作任务,为进一步开展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奠定了扎实基础。

六、履行协会及计生奖扶相关业务

根据省市文件精神,为了不断拓宽计划生育奖扶范围,我们开展了对农村40至48周岁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的摸底调查工作,为省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增围扩容打下基础,全县共有11名对象符合条件,已上报省市计生委。年初,省人口计生委调整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取消生育间隔期限规定,让更多的符合政策生育二孩的夫妻享受奖扶待遇,我们积极配合上级的安排部署,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对历年的对象进行排查,全县共上报5名对象,有望下年他们即能享受到农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生育障碍是育龄家庭常见困难,特别是独生子女和大龄独生子女,他们的困难和困惑更多,为了做好育龄群众生育障碍的服务工作,根据市人口计生委的通知精神,我们组织开展了大规模的问卷调查,全县共调查出生育障碍203户,并汇总统计出生育障碍的原因、病种和服务需求趋向,为进一步开展育龄群众生育障碍服务工作奠定了扎实基础。

第2篇:人口计生委科技工作总结

2016年县人口计生委科技工作在省、市、县人口计生委的正确指导和领导下,坚持以群众生殖健康需求为导向,很抓了计划生育特色服务;坚持以机制创新为突破口,改革了健康服务的新方法;坚持以提高技术服务能力和水平为重点,加强了技术服务网络的规范建设;积极探索出一条新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完善健康检查制度

生殖健康检查是落实孕前型管理的前提和基础,也是确保完成人口计划的关键环节,已婚育龄妇女是健康检查的主体,她们对生殖健康检查主动参与和满意程度是检验此项工作的标准,为保证计划生育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激发群众自觉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我们在管理和服务中,在全市结合生殖健康检查以乳腺癌和宫颈癌筛查为重点的计划生育服务特色服务。一是加大投入,保证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加强培训,保证普查质量,在健康检查的前期以村委会为单位开展一次全面培训。三是分级负责,保证生殖健康检查落到实处,四是做好跟踪随访服务,保证普查效果。做到对普查对象全部记录、重点筛查、跟踪随访、随时治疗、对疑难重点病例及时转诊。

二、规范服务网络

为充分体现科学规范、以人为本、亲切温馨的服务理念,突出计划生育服务特色,免费为育龄群众提供优质的孕前优生检测服务。目前我县已完成孕前优生检测2810例,远远超过市里下达指标的2650例。

今年我县严格按照省、市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规范化要求对县计划生育服务站进行了统一规划,花费了近168万元经费对服务站内外结构进行了重新布局、装修。

三、关爱生殖健康

为提高广大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水平、促进计划生育幸福家庭、构建和谐社会,我计生服务站成立了“家保中心”长期随时为育龄妇女提供生殖健康检查与服务。到目前为止已完成生殖健康检查96000例。

四、积极开展药具“十进”活动。

计划生育药具“十进”,我县今年已开展了三次,由县人口计生委组织5个上门服务工作组将药具发放到各单位、社会团体。已发放了252单位。共发放避孕套10万只,避孕药400板,外用药400板。

五、病残儿鉴定工作

今年我县上报市里病残儿鉴定29例,经市里专家鉴定为26例,鉴定率为90%,已达到市里鉴定率的标准。

六、技术人员职称工作

于6月15号完成2016年度事业单位岗位职数审核,于7月15号完成2016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申报,于7月20号完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聘任(管理人员聘任13人,技术人员聘任13人)。

七、“失独”家庭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我县的“失独”家庭计划生育技术人员有18人,目前我县已提供技术服务9人,且对每个参加检查的队象已发放了200元的补助金。

八、依法开展服务

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凭证执业,计划生育技术人员持证上岗,规范技术服务机构,完善技术服务管理,整顿技术服务队伍,做到依法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第3篇:人口计生委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一年来,我县人口计生委依法行政工作在委总支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口计生委政策法规科的精心指导下,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紧紧围绕努力完成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目标这一宗旨,积极探索新机制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圆满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现将依法行政工作总结如下:

1、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执法队伍素质

为把好行政执法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我委结合开展的“依法行政廉洁行政”活动,以基层文明执法活动为载体,主要做了三点工作:一是认真学习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统一办案标准和要求;二是积极听取各乡镇执法情况及案件处理情况,交流办案经验;三是强化责任,规范执法队伍,凡工作不称职或责任心不强的人员及时予以调整。

2、规范办案程序,确保办案质量

为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我县规范了计划生育案件的办理程序,实行“五个统一”:即查案程序统一、文书样式统一、装订标准统一、文书编号统一、案卷审核统一,确保案件程序合法,手续齐全,内容规范。

3、强化网络功能,实现网上办案

我县于2016年以来统一组织人员对“阳光运行系统”的使用进行培训。县、乡共投入资金22余万元为县人口计生委和19个乡镇配备了20多台打印机、扫描仪和电脑。网上办案系统的运用进一步规范了办案程序和内容。截止目前,我县已在网上办理审批行政征收案件5436起。

4、强化行政监督,规范执法行为

为了更好地规范执法行为,实行依法行政,我县制定了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公示制、计划生育错案责任追究制、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评议制等12项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制度,对行政执法人员定人定向统一管理,适时召开依法行政工作会议,警钟长鸣,经常性的开展工作;经常下乡全程监督乡级依法行政工作人员的执法过程,对他们出现的程序不合法现象及时、坚决予以纠正,绝不姑息。

2016年我县人口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认真落实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全面推进我县人口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推进人口计生部门工作法制化建设。

第4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总结

县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按照省、市人口计生委的要求,深入贯彻执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规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顺利完成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任务,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情况

全县流动人口86697人,其中流出育龄妇女35097人,其中跨省流出育龄妇女33054人,省内流出育龄妇女2043人。全县流入育龄妇女732人,其中跨省流入育龄妇女511人,省内流入育龄妇女221人。

二、切实做好流动人口信息平台反馈工作

县人口计生委将流动人口平台应用情况纳入人口计生目标年度考核,实行专人负责管理,及时准确反馈信息。每月为一个考核周期,定期对各乡镇应用流动人口平台情况进行通报。加强现居住地与户籍地之间的沟通协调,通过平台发送协查和通报,加强区域合作,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一步提高了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水平。截止目前,共接收协查信息2982条、通报信息7669条,发出协查信息1264条、通报信息390条。

三、开展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服务

各级计生干部在经常性宣传教育的基础上,在流动人口聚集地张贴墙报,发放《致流动人口一封信》等宣传材料,进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和生殖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强化宣传氛围,引导流动人员树立科学、文明的生育观念。促进流动人口婚育观念的转变。规范、完善了避孕药具、生殖健康宣传资料免费发放渠道。根据流入人口工作特点,合理安排服务时间、场所,实行错峰式服务,主动提供计划生育服务并查验流入人口婚育证明。开展一次外出返乡人员的上门访视,对返乡的已婚育龄妇女发放一份宣传资料,进行一次生殖健康检查,落实一项避孕节育措施,签订一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协议书。及时上门免费为符合条件的流出人口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努力提高办证率。全县一年来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12721本(其中在宣传活动中办理162份)。发放宣传资料16000份,磨砂水杯890只。

四、加强了工业园区流动人口的管理与服务

县人口计生委工作人员对厂矿、企业、社区进行流动人口进行调查摸底登记,将外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纳入经常性工作范围,提供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免费服务,流动育龄妇女可享受免费孕检,提供相关咨询、避孕药具等服务。通过此次摸底和调查192例流入人口,同时对他们的个案信息及时输入微机;工作人员利用节假日带B超进厂矿、企业、进社区为流动人口提供免费环孕检服务和提供免费避孕药具发放,一年来,发放宣传资料460多份,免费查环查孕186例,发放避孕药具560盒。使他们切实享受到市民化待遇和亲情化服务。

五、全县每个乡镇成立了留守儿童服务站

为贯彻落实上级的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开展社会关爱活动,切实解决“留守儿童”遇到的实际困难,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帮助“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促进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营造关爱留守儿童的社会氛围,促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家庭幸福。全县19个乡镇均成立了留守儿童服务站,结合“六一”儿童节深入开展了走访慰问活动。县人口计生委组织干部携带书包、书籍、文具等学习用具,深入到该县梅塘镇中板村小学,走访慰问了40多名留守儿童,让她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以及社会的关心,活动中共发放书包45个、书籍90本,文具盒45只。据统计,全县在此次活动慰问人数1871人;发放书籍、学习用品等物1270份,折价54740元。

六、强化举措,便民维权,切实维护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法权益

通过多种途径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有效促进流动人口权力与义务的统一,以利益导向促进流动人口的主动配合,从而强化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工作。本着为流动人口“送温暖、送服务、送政策”的原则,积极开展“三下乡”活动,切实开展便民维权。通过“三坚持、三结合”工作措施,深入村(居)开展流动人口便民维权服务活动。坚持规范性登记和微机化管理相结合。

七、进一步巩固完善了驻外流动人口协会点服务管理工作

为落实省市要求,对县驻桂林市计划生育协会与县驻深圳市松岗镇计划生育协会开展“五好”优质示范活动,我县人口计生委以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为工作契机,不断的加强计生区域协作,扎实开展县驻外计划生育协会点“五好”优质示范活动,“五好”为组织结构好、规章制度好、档案资料好、工作开展好、群众反映好,现将活动小结如下:

1、成立了领导机构。县驻桂林市计划生育协会与县驻深圳市松岗镇计划生育协会,通过民主选举,成立了领导机构,由会长、常务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会长负责全面工作;秘书长负责协会的日常工作,并兼任计生服务员和宣传员,和计生专干共同负责计划生育服务的具体工作。

2、制定了规章制度。制定协会工作职责、协会活动制度、会员学习制度、会员联系制度,各项制度推动流动人口计生协会“制度化运作、规范化管理、亲情化服务”。

3、组织育龄妇女每年开展3次环孕检检查,和一次妇科病检查,并及时向户籍地计生办联系。

4、协助育龄群众输各种所需的计划生育证件(如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计划生育证等)。

5、对所有县籍育龄妇女应按照相关要求建立档案或名册。

6、档案资料归档,所有材料进行统一模式的归档整理,档案归案齐全完整,查询更加方便、快捷、准确。

7、开展流动人口送药具、送计生宣传资料服务活动。组织了免费送药具、送宣传资料服务活动,活动中共发放左炔诺孕酮156盒,避孕膜280盒,避孕套8箱,发放《流动人口须知》和“县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相关政策”4100多份。

协会承诺,免费为流动群众提供环情孕情服务,免费发送环孕检报告单、免费发送避孕药具,并保证提供24小时计划生育政策、生殖健康、电话咨询服务;协助流动人员争取各项计划生育奖励优待以及出现的各种劳动纠纷;协助流动人员解决子女入学涉及维权等有关事宜。

县驻外计划生育协会“五好”优质示范活动,加强了老乡感情沟通,团结互助,真正为群众带来方便,为群众办了些实事,受到广大育龄群众的欢迎和好评。

第5篇:计生委宣教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上级业务部门指导下,我委领导高度重视,加大了计划生育宣传投入和力度,计划生育宣教工作取得一定成绩。

回顾今年以来的工作,主要抓了以下几方面:

一、强力推进“四园四带建设”,打造人口计生工作新亮点

为策应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吉泰走廊建设的新举措,全面推进省人口计生委提出的“个十百千”工程,进一步强化婚育新风进万家示范活动,加强县域人口文化和地域特色生育文化建设,为美丽乡村建设夯实基础,按照全市人口计生工作会议精神,我县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四园四带”建设。

(一)工作主题:充分发挥人口文化对人们生育观念和生育行为的引导作用,通过县、乡镇人口文化广场的全面建立,狠抓舆论环境,人口文化阵地,人口文化载体建设,实施人口文化建设示范项目等有力措施,推动城乡人口文化建设不断走向深入。积极创建县、乡、村三级人口文化示范基地,通过人性化、特色化的示范基地建设,带动新型人口文化形成。

(二)、建设内容:一是县级人口文化园。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加大投入,提升品位,今年财政预算40万,精心把县生态公园打造成县人口文化园,目前工作正在扫尾阶段。二是强化乡级人口文化广场建设。由县政府下文,要求各乡镇要在现有广场内嵌入式建立人口文化广场,没有广场的乡镇可把人口文化广场建到政府附近交通便利、基础设施好的新农村建设点,建设要求“高标准、永久性”,主要以“生命、婚姻、家庭”为主题,以“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谐相处为理念,做到“六有”,即广场内有人口文化广场牌子、有人口文化雕塑(2座以上)、有计生宣传标牌(包括大型的6块以上和中小型的12块以上)、有计生宣传长廊、有宣传墙、有憩息椅等。同时,各乡镇还要结合实际,借助乡镇文化广场中的路、桥、凉亭、假山等设施,打造永久性的“幸福路”、“爱心桥”、“和谐亭”等,营造浓厚的人口文化宣传氛围。县政府文件中要求,各乡镇人口文化广场要求在今年8月底前建好后并向县人口计生委申请验收,验收合格的给予2万元补助,未建立的或未申请验收的和验收不合格的乡镇年度取消计生工作评先评优资格。目前已建成19个,并于本周组织力量进行验收。三是“婚育文化美好村居”人口文化园。我县按市要求上报的10个婚育文化美好村居均要建立人口文化园。目前已建10个。四是工业园区人口文化园建设,将其建设成为基层传播人口文化的新阵地,目前在建。五是105国道线带、319国道线带、高速路口人口文化建设。在105国道线带、319国道线带沿线乡镇和高速路口、道路两旁树立计生宣传牌,利用国道和高速影响大,辐射广的特点,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二、继续大力推进婚育文化美好村居、生育文明示范乡、村和文明幸福家庭创建活动

我们按照省、市关于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策应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以转变群众婚育观念为重点,以“红、绿、古”生育文化建设为主线,创新思路,强化措施,凝聚合力,真抓实干,加强家庭人口文化建设和地域特色生育文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新农村建设和婚育新风进万家示范市建设水平,着力打造一批彰显井冈特色和延续庐陵独特风格的婚育文化美好村居,创建一批生育文明示范乡、村,培育一批计划生育文明幸福家庭,为建设开放繁荣秀美幸福新创造一个良好的人口环境。

我县明确提出了“示范引路、以点带面、逐步推进”的工作思路,要求各乡镇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契机,以乡(镇)、村(指行政村,下同)、户为创建主体,以乡(镇)、村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三好三无”、生育文明示范户为主要内容,即:乡(镇)计生政策落实好,无政策外多孩生育现象;依法行政管理好,无侵犯群众合法权益事件;孕情随访服务好,无性别选择现象。村级节育措施落实好,无政策外生育现象;村民自治开展好,无侵犯群众合法权益事件;孕情随访服务好,无性别选择现象。培育和发展生育文明示范户,即:计划生育、勤劳致富;尊老爱幼、邻里和睦;男女平等、移风易俗。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经费投入。切实加强了对“婚育文化美好村居”、“生育文明示范乡村”和“文明幸福家庭”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认真抓,职能科室具体抓。制定创建活动规划,完善相关工作制度。确保活动扎实、有效、持续地开展。

(二)加强载体建设,营造良好氛围。加强计生新闻宣传报道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我们通过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和手机等现代传媒广泛传播“婚育文化美好村居”、“生育文明示范乡村”和“幸福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成果,进一步完善和巩固“红、绿、古”生育文化建设,在全社会公示一批达标的“婚育文化美好村居”和“文明幸福家庭”,增强创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三)注重“三个坚持”,提升创建质量。一是坚持计划先行、梯度推进。根据村庄区位、人口、产业、生态、历史、文化等不同条件,因地制宜确定“婚育文化美好村居”建设地点,并将建设点放在国道、省道及高速公路边。二是坚持分类指导、力创特色。按照“红、绿、古”建设要求,形成各具特色的“一村一特”。三是坚持以人为本、群众参与。始终把和谐幸福作为创建“婚育文化美好村居”和“文明幸福家庭”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始终把调动育龄群众积极性放在首位,充分发挥他们的主体作用,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引导育龄群众主动投身“婚育文化美好村居”和“文明幸福家庭”创建活动,为人人自觉遵守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

三、拓宽宣传工作领域,加大宣传报道力度

继续巩固宣传阵地,抓好乡、村两级人口学校的培训工作,鼓励县、乡两级干部积极投稿,激发了干部的投稿积极性。目前,已上稿国家级和省部级以上稿件50余篇,(《中国人口报》7篇,其中头版3篇,其它版面4篇;《日报》9篇,其中头版7篇,其它版面2篇;《卫视新闻联播》1篇;《人口与计划生育杂志》2篇;《省计生网站》26篇;《人口》杂志2篇;《人口文化》杂志1篇;省政协网站5篇;省文明网1篇)。已上稿市级稿件10余篇,(《井冈山报》头版4篇,头版头条2篇,其它版面6篇)。县级稿件80余篇。全县上下形成了一股踊跃投稿的热潮。

四、进一步推进“关爱女孩”行动,开展“关爱女孩”阳光助学活动,加快利益导向机制建设步伐

加大了宣传力度。我们从宣传入手,着力提高全县广大群众对女性生殖保健服务的认识,为群众提供高效优质服务。开展了"三关爱"宣传月活动,在通讯、县电视台、县人民广播站、互联网开辟《三关爱》专题栏目,宣传一系列法规中有关促进妇女解放、实现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和保护母婴健康等条款;宣传"男到女家落户"、"女儿也能养老"等新风尚;曝光"两非"案例;还通过广告宣传画、标语、编排文艺节目、组织群众活动等多种形式,着力营造有利于"三关爱"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加快了利益导向机制建设步伐,对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起到了釜底抽薪的作用。

积极开展了“关爱女孩”阳光助学活动。我县从2016年开始,把关爱女孩阳光助学作为一项民生工程和人口计生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建立了“关爱女孩阳光助学专项基金”。为全县农村二女不再生育家庭女孩解决上高中难的实际困难,为她们顺利完成高中学业而接受高等教育创造条件。

“关爱女孩阳光助学”活动旨在进一步消除农村性别歧视,为女孩成长、成才提供良好的平台。不仅可以解决农村贫困二女计生家庭女孩上学的困难,而且对“关爱女孩行动”和人口计生工作深入开展起到了极大的宣传和激励作用,为在全社会形成“关爱女孩”,引导群众牢固树立男女平等观念,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营造了浓厚的氛围。

我县首先从宣传入手,以新农村建设为契机,结合“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的开展,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公益广告、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的宣传作用,大力宣传“关爱女孩阳光助学”活动的意义,积极争取党政领导的重视,动员社会力量都来关注女孩的成长,伸出友爱之手,共同帮助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女孩完成高中学业。其次是严格做好“关爱女孩阳光助学”资助对象的调查摸底和资格确认工作,详细掌握资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致贫致困原因和学习情况。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女孩一经确认后要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确保资助对象准确无误。第三是县人口计生委设立了“关爱女孩阳光助学”专项经费每年22万元,并严格执行项目经费安排,确保专款专用。同时组织动员机关单位、社会团体、国营、私营企业及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关爱女孩阳光助学”活动,伸出援助之手,踊跃为女孩捐资助学,采取“一对一”或“几对一”的形式进行助学。按照每个资助对象在就读高中期间每学年1000元、直至高中毕业的标准,在资助经费发放的过程中,严格按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采取“一卡通”、“面对面”等形式,在监察部门的配合下,指定专人发放,确保资助金发放到每一个资助对象手上。营造浓厚的关爱女孩氛围,使女孩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激励受助女孩努力学习,以优异成绩回报社会。

2016年,我县通过“关爱女孩阳光助学”活动,又资助了84名农村二女不再生育家庭女孩完成高中学业。

一年来,我县宣传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上级期望还有距离,今后还要加倍努力,在宣传形式上、新闻报道上、干部队伍建设上取得更大的突破。

第6篇:人口计生委爱国卫生工作总结

为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的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的工作要求,根据吉县爱卫办、创卫办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委工作实际,现制订如下爱国卫生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2016年,我委爱国卫生工作围绕净化美化环境、控制病媒生物、预防和减少疾病、增进机关干职健康为目标,确保成功创建国家卫生县城,认真开展健康教育、除“四害”活动,推动爱国卫生工作深入发展,以优异成绩争创国家卫生县城。

二、全力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活动

积极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县城活动。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创卫工作机构、制度,把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确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认真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以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为契机,明确工作职责。以春、秋季公共卫生周和爱国卫生月活动为抓手,消除卫生间、食堂等地点的卫生死角,铲除病媒生物孳生地。清洁工必须做到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加强督查和检查,努力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活工作环境。推动爱国卫生运动持续深入开展。

四、开展除“四害”工作

结合创建国家卫生县城行动,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进一步完善卫生基础设施和除“四害”设施,消除“四害”孳生地。贯彻执行“治本为主,标本兼治”的科学除“四害”方针,坚持环境整治与药物消杀相结合,认真组织开展春、秋季统一灭鼠和夏、秋季灭蚊、蝇、蟑螂活动。通过综合防制,鼠、蚊、蝇和蟑螂等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控制“四害”密度不超过国家规定标准,使全体机关干职及家属获益。

五、开展健康教育工作

(一)组织机关干职收听收看县电台、县报、宣传栏等宣传媒介的健康教育内容,认真组织各种卫生宣传日、宣传周活动,定期组织开展健康教育知识讲座,定期出宣传栏,广泛传播健康信息,普及健康知识。充分利用县下发的《县居民健康教育知识读本》,推动机关健康教育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积极开展控烟工作。推进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禁烟。认真组织世界无烟日活动等控烟宣传活动,加强对吸烟和被动吸烟危害的宣传,努力营造全体干职支持控烟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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