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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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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2012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第一篇

**镇2012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及职责分工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2012年全县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安排》精神,进一步提高我镇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水平,提高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提高依法行政的执行力,确保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推进。结合**镇实际,特制定本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及职责分工:

一、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

2012年我县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解放思想,创新工作思路,紧紧围绕科学发展的主题和“市内增速争第一,省内人均进前列”目标,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向纵深发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取得新成绩,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和动力。

二、加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组织领导

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国家长治久安、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高度,充分认识依法行政的重大意义,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成立以镇长范佩茹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镇长为依法行政工作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法制机构的工作人员在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的同时,还要提高工作水平和质量,必须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既不失职,也不越权,做到有权必在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以适应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需要。

三、加强制度建设,保障依法行政

1. 继续加强和规范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进一步完善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

2. 行政决策基本纳入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的轨道,政府信息公开实现法定化、人民群众参政议政的渠道畅通有效。

3. 制定政府规范性文件基本实现公开化、民主化、规范化,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和水平明显提高。

4.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行政执法水平显著提高。

5. 政府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基本形成,应对突发事件、抵御和抗击各种风险的能力明显增强。

6. 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明显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明显提高。

四、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主要任务措施及职责分工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是一项全局性和长期性的系统工程。根据我镇依法行政工作的规划和镇政府所属各部门的职能,将有关重点工作任务安排如下:

1. 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建立健全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维持正常的社会秩序;建立健全群众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提高源头治理、动态协调和应急处置能力,完善社会诚信体系;

加快电子政务建设进程和政务公开化,建立全面、及时、准确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职责单位:镇党政办、镇应急办。

2. 建立健全公众参与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重点建立和完善政府内部决策规则、决策程序、决策跟踪反馈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进行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实现决策权与决策责任相统一。职责单位:镇纪委。

3. 切实提高制度建设质量。推行和完善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公示征求意见等制度,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监督制度,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管理制度,确保制定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民主化、科学化;建立和完善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成本效益分析、定期清理、定期评估制度,不断提高制度建设的质量和水平。职责单位:镇人大、政协、镇党政办。

4. 健全行政执法体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积极推进综合执法。创新行政执法体制和方式,深化行政指导工作,探索多样化的柔性执法方式;强化执法队伍建设管理,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专业知识、实践技能等方面培训和考试。不断强化执法监督职能,加大重点领域监管,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工作制度,层层落实执法监管责任;继续加大对安全生产、食品卫生等领域的专项整治力度。职责单位:镇安监办、镇科协、司法所、派出所。

5. 建立完善政府防范、化解社会矛盾机制。重点完善信访制度、社会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分析制度和人民调解制度,提高政府预防和

应对社会突发事件的能力。进一步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完善行政调解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强应急预案的编制,推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规范化、信息化和社会化。职责单位:镇综治办、信访办、司法所、计生办。

6.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学法用法制度,大力营造全社会崇尚法律的良好氛围。认真抓好《宪法》、《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的学习、培训和宣传工作,使广大干部群众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强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观念,提高法律知识水平;加强和改进面向全社会的普法教育,实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职责单位:工商所、司法所

7、各单位、各部门每年召开一至两次依法行政工作汇报会,每月报送一条依法行政工作信息。积极申报参加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职责单位:镇直各单位、各部门。

2012年5月15日

2015年市 乡镇依法行政工作计划范文汇编
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第二篇

2015年市 乡镇依法行政工作计划范文汇【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2015年市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2015年X市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建设责任、务实、廉洁、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为目标,以切实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健全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加强政府法制机构规范化建设为重点,加快推进管理创新,继续强化能力建设,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

一、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指导,科学谋划法治政府建设

(一)全面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2020年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以及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科学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的新要求,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科学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细则,

XXX镇依法行政工作方案
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第三篇

依法行政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加快我县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理,根据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豫发„2006‟24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度省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的通知》(豫政办„2007‟28号)精神,决定从2008年起,在全 县 行政机关中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现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纲要》的总体要求,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一致的基本要求,积极推进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构建和谐 陕县 提供法制保障。

二、目标和基本要求

(一)目标

自2008年至2010年,围绕《纲要》确定的总体目标,以创 建 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为载体,不断转变政府职能,创新行政管理方式,推动依法行政,加强政府法制工作,加大法制宣传力度。通过总结推广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经验,使依法行政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确保我 县 行政机关基本符合依法行

政的要求,为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示范单位基本要求

【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1.行政首长对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认识深刻,切实担负起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纲要》贯彻落实工作成效较为显著。

2.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制定了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具体办法和配套措施,确定了不同阶段的目标,并提出了工作进度要求。

3.行政权力运行规范,行政权力监督体制机制比较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水平、操作水平、执行水平较高。

4.公仆意识、服务意识较强,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信任度较高。

5.善于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手段解决社会矛盾,化解行政争议,确保本部门、本单位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严重问题。

6.加强对本系统、下级组织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本系统、下级组织严格依法行政。

三、方法与步骤

(一)方法

1.分级负责,分别指导。 县 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由 县 政府法制办会同 县 依法治 县 办公室审定后报 县 政府确定 。县 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范围是县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乡(镇)政府。

2.结合实际,狠抓落实。要突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扎实有效推进。示范单位在依法行政方面出现重大问题影响经验推广的,应当停止示范单位资格。

3.典型引路,整体推进。要坚持调查研究,及时掌握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根据不同单位的特点,及时提出指导意见,确保示范活动健康发展。

4.相互交流,提高质量。适时组织示范单位与其他单位进行联系,坚持定期开展情况交流,相互学习借鉴,取长补短,提高我市创建活动的质量和标准。

(二)步骤

全 县 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是围绕贯彻《纲要》、建设法治政府的一项长期任务。第一阶段从2008年开始,到2010年结束。

1.动员部署阶段:各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创建活动方案和具体措施,迅速进行动员部署。

2.全面实施阶段:各单位要将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创建活动。

3.总结评比阶段: 县 政府法制办公室、 县 依法治 县 办公室将对照达标标准,于每年年底组织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评比活动,经 县 政府审定后进行命名表彰。2008年 9 月底前,完成首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考察、协商、确定工作,颁发牌匾和证书; 10 月开始认真总结示范单位经验,通过典型示范,达到以点带面的效果。2008年至2010年,在每年综合考察和协商的基础上,增加示范单位数量,确保2010年底完成“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第一阶段的目标。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是一项全局性、长期性的系统工程,各单位、各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的重要性,克服形式主义,坚决防止走过场,做到统筹安排,整体推进。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县 政府法制办公室作为牵头部门,对全 县 “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进行统一组织和综合协调。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确定分管领导和专门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单位、本部门创建

【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活动的实施,切实保证活动顺利开展。

(三)突出重点,务求实效。要始终围绕“依法行政,执政 为民”这一主题,将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与“廉政建设年”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结合自身的职能特点和实际情况,创造性地谋划和推进本单位的创建活动,做到总体有方案,年度有计划,实施有步骤,创建有标准,推广有典型,工作有实效。

二OO八年八月十五日

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第四篇

依法行政作为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核心环节,对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了深入贯彻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准确地实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十届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坚持执政为民,勤政爱民的执政理念,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进程,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让胡路区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五年规划》,结合我镇的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执政为民,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高行政管理效能,降低管理成本,创新管理方式,增强管理透明度,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主要目标l、政府的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基本到位,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

2、行政决策基本纳入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的轨道,政府信息公开实现法定化,人民群众参政议政的渠道畅通有效。3、制定政府规范性文件基本实现公开化、民主化、规范化,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和水平明显提高。4、政府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基本形成,应对突发事件、抵御和抗击各种风险的能力明显增强。5、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明显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明显提高。三、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是一项全局性和长期性的系统工程。根据我镇依法行政五年工作目标和镇政府所属各部分的职能,将有关重点工作任务安排如下:l、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1)贯彻行政许可法,规范行政许可行为。(2)建立健全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维持正常的社会秩序。(3)进一步完善财政保障机制,总结推广政府采购和预决算等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和罚缴分离,建立合理有效的行政执法奖励机制,加强财政保障制度建设。(4)加快电子政务建设进程,着力推进“网上办公”和政务公开化,建立全面、及时、准确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2、建立健全公众参与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重点建立和完善政府内部决策规则、决策程序、决策跟踪反馈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实现决策权与决策责任相统一。3、切实提高制度建设质量。(1)推行和完善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公示征求意见等制度,确保制定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民主化、科学化。(2)建立和完善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成本效益分析、定期清理、定期评估制度,不断提高制度建设的质量和水平。4、建立和完善政府防范、化解社会矛盾机制。重点完善信访制度、社会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分析制度和人民调解制度,提高政府预防和应对社会突发事件的能力。

5、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学法用法制度,大力营造全社会崇尚法律的良好氛围。(1)认真抓好宪法、行政许可法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学习、培训和宣传工作,使广大干部群众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强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观念,提高法律知识水平。(2)建立、完善和推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核制度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突出抓好依法行政基本知识和综合性法律法规的培训教育。(3)加强和改进面向全社会的普法教育,实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四、加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组织领导我镇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国家长治久安、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的高度,充分认识依法行政的重大意义,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副镇长为副组长,各办主任为组员的领导小组。

2016年某某县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第五篇

某某县2016年度推进依法行政暨法治政府

建设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工作,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贯彻落实十八大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市委十届七次全会报告、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工作任务,参照市政府法制办2016年度工作计划,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工作计划。

一、继续推行法律顾问制度

2016年实现县政府组成部门、县工业园区管委会、某某风景区管理局及全县各乡镇、街道办法律顾覆盖率达到100%。县政府组成部门、县工业园区管委会、某某风景区管理局聘请的法律顾问不得少于2人,执法任务少、涉法事务不多的部门可以多个部门联合聘请法律顾问,有条件的部门要设立法律顾问室。此项工作必须于8月30日前完成。各单位于9月15日前将本单位的法律顾问制度和法律顾问聘用合同报县政府法制办备案。 二、继续加强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县级各行政部门要建立法律知识学习培训的长效机制,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通用法律知识培训、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并把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考核依据。2016年,对新上岗执法人员着重培训法学基础理论、综合行政执法实务、

行政救济制度、行政执法案例分析等内容;对在岗执法人员着重培训•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 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行政执法证据调查固定及应用、行政执法评查及案例分析、职业道德教育等内容。对已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执法人员要开展综合法律知识轮训,全年轮训不少于4期,每期培训不少于3天。 县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全县新上岗执法人员参加市政府法制办组织的办证培训;负责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县级各行政部门开展对已取得行政执法证件人员的综合法律知识轮训工作。

三、继续开展“某某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加强典型示范和引导

按照•某某市开展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工作方案‣的要求,继续在全县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培育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先进典型。通过召开现场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经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3月底前由县政府法制组织创建单位报送申请,审核确定创建示范单位的培育对象;4至9月份,指导培育对象开展创建活动;10月份,由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创建单位进行验收,并对2012至2015年度示范单位进行复核;11月份审定候选单位并公示,12月份由市政府法制办上报市政府批准命名为“某某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四、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强化对重点执法领域监督

各乡镇人民政府、匡远街道办事处,县级各行政执法单位要建立本单位的案件评查制度。各单位组织对2016年所办结的案件开展不少于二次的评查,并将评查情况报送至县政府法制办。2016年6月30日前,县政府法制办组织对全县范围内2015年办结的行政案卷进行评查,评查结果由县政府法制办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同时抄报市政府法制办。

2016年7月15日前,由县政府法制办组织牵头重点对县旅文广体局、县交通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匡远街道办、某某乡的执法案卷开展集中评查。评查结束后,按时市政府法制办的要求,参加由市政府法制办组织的案卷评查。

五、加强执法人员管理,开展执法人员清理工作

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不得授予执法资格,开展执法活动。对法制督察、行政执法人员、受委托执法人员和执法辅助人员分类统计,及时掌握本部门执法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基本情况,建立执法人员数据库。清理执法人员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县政府法制办负责对县级执法部门各类人员的统计汇总,并做好上报工作。4月初下发执法人员统计工作的相关要求;4月底,各行政执法部门法制科室完成本单位人员统计相关工作,并按时上报;5月中旬,由县政府法制办完成全县人员的统计相关工作;5月底前,县政府法制办完成对全县执法人员的统计汇总工作,并上报市政府法制办。

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平时考核制度,科学合理设计考核指标体系,结合实际将执法人员参加法律培训和考试情况、执法规范化程度、执法案卷质量等纳入考核范畴。规范执法

辅助人员管理,聘用执法辅助人员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制度,明确其适用岗位、身份性质、职责权限、权利义务、聘用条件和程序等。 六、继续贯彻落实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制度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县级各行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某某市委办公厅某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某某市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规定‡的通知‣(昆办通„2014‟84号)的要求,积极做好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工作。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安排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分管负责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出庭应诉,其中:法定代表人和分管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数,分别不低于本单位当年人民法院受理且开庭审理案件数的30%;本单位每年的第一起案件(指人民法院本年度受理的第一起行政诉讼案件,不包括上一年度人民法院已受理结转本年度开庭的案件),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庭应诉。各单位要在规定时限内将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准备情况和人民法院行政判决(裁定)书报县政府法制办备案。县政府法制办要按照•规定‣要求,加强与人民法院的联系,加强对各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工作的督办、统计、日常跟踪和年度目标考核工作,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法制办报告。

七、继续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严格履行法定职责

各级行政部门要全面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勇于负责、敢于担当,杜绝不作为、乱作为,【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克服懒政、怠政行为。

2016年7月31日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县级各行政部门对行政权力清单、权力运行流程图执行情况进行自检自查,内容包括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履行法定职责,建立权力清单目录、规范权力行使,开展行政执法的措施手段、取得的工作成效、存在问题、改进工作的措施和建议等,并将自检自查情况向县政府办公室书面报告,县政府办公室汇总后,专题报告县人民政府,同时,同时抄报市政府法制办。

【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八、继续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 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清理有关的规范性文件。全县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各行政执法单位要对本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查找并着力研究解决规范性文件与法律法规之间存在的明显不适应、不一致、不协调的突出问题,打破规范性文件“终身制”,并于10月底前将清理结果报县政府法制办,经过审核后根据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及时作出调整并通过政务网向社会公布。同时,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在12月底以前,将各自制定或者修订后的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报送县政府法制办备案。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实行制定机关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未经公布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2016年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方案
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第六篇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依法治市的基本方略,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创新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体制机制,增强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公信力和执行力,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保证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全面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

工作目标:用3年左右的时间,实现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阶段性工作目标,即: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履行基本到位;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基本形成;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行政决策体制基本实现;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基本建立;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比较完善且规范运行;健全、资源有效整合的行政监督机制正常运转且效能明显;全市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观念、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人民群众满意程度明显提升。到2016年底,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全部创建成为市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并建成一批全国示范乡镇(街道)。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

(一)加快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职能转变

创新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推进以“世代服务”为品牌,融宣传教育、行政服务、技术服务、信息管理、药具发放、人员培训为一体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开展受理行政法规事项、办理查验计划生育证明、接受群众来信来访和投诉举报等各事项的“一站式服务”。规范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的基本内容和提供方式,深化便民维权,增强依法履职、优质服务、社会自治功能,提升“世代服务”中依法行政公共服务平台的规范运作和服务能力。加强政策法规语音咨询热线电话的规范管理,并协助将“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拓展成集咨询、查询、倡导、告知、预约、随访、调查、投诉为一体的便民维权信息服务平台。深入贯彻行政许可法,进一步规范再生育审批、生育服务联系单办理、计划生育证明出具、社会抚养费征收、“两非”案件行政处罚等程序和行为。开展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建立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指导、行政确认、行政合同等制度。

全面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建立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公开监督和保障机制,编制公开目录,凡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都要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完善办事公开制度,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再生育审批、计划生育证明办证验证、法定奖励扶助政策待遇落实等各项事务,都要实现办事项目有关信息充分告知。创新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方式,改革行政审批制度,逐步建立计划生育行政服务公共服务查询制度,扩大网上查询、办证、求助等服务事项的范围,为群众提供快捷、方便的优质服务。

规范行政权力阳光运行。按照全面推进、网上运行、权力制约、高效便民的原则,完善各项配套制度,深化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建立健全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机制,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依据和权力的动态调整机制。规范行政权力库、网上政务大厅、行政权力运行平台、行政监察平台、法制监督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将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情况纳入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考核内容。

(二)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立法和制度建设

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严格实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严格执行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规范性文件自发布之日起15日内报送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涉及行政管理相对人的人口和计划生育规范性文件草案,应当先由法制机构审查,发现有超越职权、滥用职权、违反程序等情况的,应当据实报告并提出修改意见。对违法制发规范性文件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规范性文件实施满1年,应当开展执法情况检查。所依据的上位法有重大修改或调整和涉及信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较多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应及时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规范性文件修改或废止的重要依据。规范性文件一般每2年清理一次,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三)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人口和计划生育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保证行政决策合法、科学、民主。依法明确人口和计划生育重大行政决策的具体范围和事项并向社会公布,对涉及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人口和计划生育重大决策事项要组织听证。重大决策事项应当在会前交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能提交会议讨论、作出决策。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报告制度。

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建立和完善专家论证、公众参与、专业组织评测等相结合的风险评估机制,凡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都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通过综合评估确定决策事项的风险等级,凡风险不可控的,不得列入决策议程。

加强行政决策后评价和责任追究。跟踪人口和计划生育重大行政决策的执行情况,通过民意反映、抽样调查、跟踪反馈、评估审查,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必要时作出停止执行的决定。严格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以及行政决策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都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四)加强和改进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

完善行政执法体制。适应政府职能转变、探索建立行政执法级别管辖制度、行政执法权力下放等要求,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加强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完善执法经费由财政保障的机制。

推进规范文明执法。增强职权法定意识,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同样情形同等处理。进一步强化程序意识,严格执行全市统一的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程序和文书。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社会抚养费征收、行政复议、行政监督等执法活动应当建立完整、规范的案卷,客观、全面地记录行政执法的事实、有关证据及行政决定,完善回避、公开、告知、听证、说明理由等各项行政程序制度。进一步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裁量适用规则。坚持文明执法,不得粗暴对待当事人,不得侵害执法对象的人格尊严。建立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案件监督审查制度,开展重大行政处罚、重大行政许可、重大行政征收的备案审查工作。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深入推行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深入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

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寓管理于服务之中,探索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方式的改革创新。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以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为手段,推行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流程网上管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质量考核、群众满意度测评等工作。探索实行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建立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风险防范机制,有效防范和控制执法风险。坚持教育指导为先,全面推行全程说理式执法、行政监管劝勉、执法事项提示、轻微问题告知、重大案件回访等柔性执法方式。

(五)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

完善层级监督机制。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加大人口和计划生育上级对下级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力度,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加强上级行政部门对影响重大和跨行政区域案件的协调和督办。进一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重大行政案件的备案制度,及时纠正违法行政行为。进一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定期对行政执法案卷进行检查。完善行政复议工作制度,依法规范行政复议的申请、审理、决定和执行程序以及相应的法律文书,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自我纠错机制。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机关负责人参与重大复议案件审理工作机制,创新复议工作方式方法,全面提高复议质量和效率。深化“阳光计生行动”,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风政风建设。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自觉接受各级人大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接受监察、审计机关的专门监督和社会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人口和计划生育违法行政行为。自觉接受人民法院的司法监督,积极出庭应诉、答辩,全面、自觉履行生效的判决和裁定,认真对待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更加重视人民群众的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高度重视网络和新闻媒体监督,积极回应民意诉求,全面提升应对网络和新闻媒体舆情的能力。

进一步推进“诚信计生”以及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全面开展“诚信计生”工作,到2016年底全市全面实现“诚信计生”,全面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全面落实法定奖励和扶助优惠规定,形成行政管理与基层民主管理之间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积极预防和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深入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贯彻落实《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规范》,发挥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百村示范村(居)活动,引导广大群众实现计划生育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

严格实施行政问责。严格执行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健全行政问责配套制度体系。坚持把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滥用职权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作为问责重点,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严肃查处问责案件,对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严格实行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重大行政侵权违法案件的“一票否决”,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重视行政复议工作,强化对复议工作的监督,提高复议质量和效率。加强复议制度、机构、队伍和工作规范建设,完善行政复议与信访的衔接机制。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进一步完善信访长效工作机制。扎实做好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信访工作,不断优化信访结构。进一步完善信访问题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信访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信访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和信访各项工作制度,加快信访工作信息系统建设,不断推进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对可以通过复议、诉讼等法律程序解决的信访事项,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三、工作步骤和时序安排

(一)准备阶段

2016年9月底前,结合本地依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贯彻意见和推进工作实施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

2016年8月至2016年底,各镇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依据本意见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年度依法行政工作重点。2016年对各镇进行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中期检查和督导。

(三)检查验收阶段

2016年8月底前,对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进行总结验收,并向市人口计生委书面报告贯彻落实本意见的情况。省人口计生委将对各地“十二五”期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总结验收,对“十二五”期间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评比表彰。

四、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市级建立完善由部门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协调组织本部门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各镇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的一把手是依法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承担领导责任,将依法行政工作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要为依法行政工作提供必要的人财物保障,特别是要保证执法、监督检查、法制教育培训、政策调研和依法行政重大项目工程等专项经费。

(二)完善工作机制。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切实可行的工作目标和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做到五年有规划,年度有安排。落实依法行政目标责任制考核,加大对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要将依法行政情况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考核,列入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将考评结果作为任免、职务升降、奖惩的依据,对违法违纪予以追究责任,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

(三)加大普法力度。认真制定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不断深化以宪法为核心,以人口和计划生育“一法三规”、《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为重点内容的法律法规规章宣传教育,认真学习宣传《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行政法律法规。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载体建设,提高依法行政工作宣传质量和效果。大力弘扬社会法治精神,丰富人口和计划生育法治文化活动,营造良好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法治政策环境。

(四)落实学法制度。加强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培训,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法制培训纳入“十二五”人口和计划生育教育培训规划。每人每年学法和接受法律知识培训不少于40个课时。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上岗培训和日常培训、轮训常态化工作机制,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每年不少于15天,培训情况和学习成绩要作为行政执法人员任职晋职的依据之一。

(五)加强队伍建设。稳定和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工作机构,选拔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德才兼备的干部充实到法制工作机构,到2016年,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至少要配备1名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干部。加大对法制干部的培养、使用和交流,重视提拔政治素质高、法律素养好、工作能力强的法制干部。各镇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要提高新形势下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当好领导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

(六)建立考核制度。“十二五”期间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将实行年度考核,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将当年本区域内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及考核情况,于每年11月20前上报市人口计生委,市人口计生委将适时对各市考核情况予以检查和重点核查,结果将作为“十二五”期间各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2016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汇报
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第七篇

范文一: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自查汇报

自开展依法行政以来,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计生局的精心指导下,严格按照年初签订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和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安排要求,认真落实目标责任制,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依法行政,以便民维权为载体,通过抓启动、进万家、促深化,认真落实依法行政各方面的工作,现将依法行政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党委政府重视。

针对我镇的实际情况和上级要求,我镇组织分管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及计生办工作人员,学习传达了国务院及省、市有关行政执法的相关文件精神,强调了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中一定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事,任何人不得超越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以人为本,文明执法,理性执法,杜绝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和恶性案件的发生。并结合当前实际,安排部署了当前的计划生育工作,要在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理性执法的前提下抓好抓紧计划生育工作,提高机关效能。

二、生育政策、生育类别、政策执行情况。

生育政策我镇都严格按照《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再生育的夫妇,计生办认真审核后全部报送区计生局审核批准,没有出现徇私枉法、弄虚作假的现象。生育类别的执行也是严格按照批准的生育类别执行,没有擅自改变生育类别。都是经区计生局严格审核批准后再生育,没有出现过错批乱批的现象。

三、违法生育案件的处理。

利用自查契机对我镇辖区内的违法生育情况进行了专项清理整治。通过清查我镇机关党员干部中没有违法生育的现象发生。对于村、社区违法生育的处理,我镇计生办都是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查清一件处理一件,做到了早发现、早处理,在处理过程中坚持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引用法律法规条文准确,执法文书规范整洁,没有出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引用法律条文不准确的现象。

四、社会抚养费征缴。

我镇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坚持征收标准,严格把握政策。对违法生育的夫妇讲清缴纳社会抚养费是违法生育应尽的义务。视其家庭情况,尽量一次缴纳不留遗留问题。已征收的社会抚养费按规定全部足额上缴区计生局专户,没有出现坐收坐支、载留挪用的事件发生。

五、再生育审批。

对要求再生育的夫妇,严格按照《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列》第十八条、十九条的规定,按照程序严格审核,收集相关的档案材料,然后报区计生局批准后再通知本人。

六、公民妊娠期间权利义务行政告知制度。

凡符合生育第壹个孩子或再生育条件的,在办理《生育登记单》时,都由计生办工作人员口头告知其权利和义务。对于违法生育的夫妇都外出躲藏,无法告诉本人的,计生办工作人员只能告知其家属,请家属转告本人妊娠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七、计划生育便民维权活动开展情况。

我镇于20XX年5月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了计划生育便民服务窗口,方便了群众的办事和咨询,对计生奖励扶助,再生育的审批、违法生育的调查处理等,做到随时咨询、办理随时受理,热情服务,满意回答。

八、对群众来信来访反应的突出问题处理情况。

自开展依法行政活动以来,我们认真排查重点人群及时化解矛盾。对在办理计划生育手续时情绪激动的重点对象耐心解释、热心服务,并由计生办主任亲自过问即时处理。对于群众来信来访反应突出问题,都能及时有效的解决,未出现过越级上访案件。对在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特别扶助、中、高考加分、病残儿鉴定以及手术并发症矛盾冲突的问题都能很好的处理,做到防患于未然,杜绝越级上访现象发生。

20XX年上半年,开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稳步推进,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贯彻落实各项优先优惠政策和免费服务项目,但工作中仍然存在不足之处,如社会抚养费征收难,足额征收不到位,该收的收不上来,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我们继续努力,扎实工作,更需要区计生局领导的指导和大力支持,力争在工作中攻坚克难,使开发区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做得更好。

以上即我镇开展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情况的自查报告,如有不妥,请上级批评指正。

范文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汇报

20XX年我市人口计生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党的十八大提出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为战略目标,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和工作重点,在市依法办的精心指导下,紧密结合“六五”普法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着力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提升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为推动陇南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撑和法制保障。2016年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注重队伍建设。我委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与“六五”普法紧密结合,按照我市“六五”普法的总体要求,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了专门科室,制定了工作计划,不但注重宣传教育,而且注重法制的实践。我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不管是在平时下乡督查,还是开会安排工作,都要将依法行政工作作为主要内容,与人口和计划生育其它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督导、同考核,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年初与各县(区)签订责任书中,作为一项重点指标进行目标考核。在委机关确定了一名领导作为市委党校讲师团成员,负责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知识的宣讲,也指定了一名同志作为“六五”普法的联络人员,负责相关的日常工作。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领导重视,队伍强健,工作扎实,推动有力。

二、坚持学法用法,提升工作能力。一是认真开展“法律七进”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制订了学习计划,明确了学习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学习。及时安排部署开展《行政强制法》宣传培训和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宗教场所的“法律七进”活动。在2016年4月1日,市人口委举办了由委机关40多名干部参加的《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知识讲座,组织人员赴县区人口计生系统开展培训120多人次。在2016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中,我委联合区人口局在盘旋路设立宣传点,向广大群众宣传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并进行了义诊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二是结合人口文化建设,多渠道、多形式地广泛宣传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全市创建宣传示范点57个,将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作为主要内容进行宣传。三是充分发挥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基地、婚育学校等主阵地的作用,定期对村(居)、组干部和育龄群众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坚持落实好村级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培训制度。四是结合全市人口计生系统创建全国依法行政示范乡镇活动,每个县(区)树立1至2个依法行政典型,集中精力做好创建,将法律法规的宣传作为其中主要的衡量标准,要求经常开展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活动,群众对基本的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知晓率达到90%以上。截止目前,全市已有4个乡镇被获得全国依法行政示范乡镇称号,9个乡镇获得市人口委、市法制办评选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乡镇”称号,今年将继续评选一批依法行政示范乡镇。通过多种途径的宣传培训,提高了群众计划生育法律政策的知晓率,提升了各级计生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三、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决策机制。一是完善了审批制度,确保审批程序高效透明。2016年以来,我委对《生育保健服务证》的发放程序进行了优化和完善,按照效能风暴建设有关要求,我们对办理《生育保健服务证》、《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合格证》以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执业机构许可证》的办理时限进行了减缩,分别由原来的40、30、30个工作日减缩到30、20、20个工作日,进一步简化了办事程序,减少了一些不必要的手续,并在人口网站上公开各类事项办理程序。二是完善了考评制度,保证了考核结果的公平公正。我委坚持以工作实绩为依据,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随机抽点、秘密调查的方式,健全和完善了人口计生工作考评机制,将平时督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强调并严格执行《计划生育考核工作纪律》,在督查和考核时采取不公开的方式进行,突出考核的评价功能和导向作用,确保评价结果的公平公正。三是完善了机关办公制度,加强了机关正规化建设。制定了《明确告知制度》、《随机评价制度》、《无缺位工作制度》、《首问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过错追究制度》、《机关党建工作管理制度》、《各科室工作职责》,制作了桌面岗位牌,各项制度的建立和健全,使机关工作有了制度的约束,提高了工作效率和群众的满意程度。

四、推行政务公开,规范行政行为。推行政务公开。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前提下,向群众广泛公开各类文件信息,确保群众的知情权,调动群众参与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的积极性,自觉接收社会监督。通过网站政务公开栏、市政务大厅设立办事窗口、乡村两级设立规范的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栏、入户宣传册,将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生育指标安排、优惠政策落实等群众关注的信息公之于众,提高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大力发挥“12356”阳光计生热线作用,将“12356”阳光计生热线作为与群众沟通交流的平台,加强与电信部门的联系协作,确保热线的常期畅通和运行,自2016年以来,全市通过“12356”受理群众咨询2500多人次。今年,我们按照国家和省上的要求在落实计划生育节育措施上,认真汲取最近其它省市出现的计划生育恶性事件的教训,严格执行“四不做”(即受术者不同意的不做,家属不签字的不做,思想不通的不做,无资质的不做)原则,在征收社会抚养费上,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四缓收”(即春秋农忙时节缓收,家有危重病人缓收,家庭特别困难缓收,逢年过节时缓收),确保了计划生育工作平稳发展,各项措施顺利落实,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五、落实优惠政策,健全利导机制。全市按照创建全国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示范区要求,以“四大工程”为载体,认真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建立形成有效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今年落实二女结扎户3000元奖励政策,全年落实1404人、421、2万元;上报奖励扶助对象16058人,落实奖励金15415、68万元;落实特别扶助325人、50、862万元。今年在全市106个整村推进村中,确定了219户示范户开展帮扶。奖励扶助制度实施以来,我市奖励扶助资金累计已落实11、62万人次,累计落实奖励资金达到了8567万元。这一系列优先优惠政策的落实,有效促进了利益政策体系示范区的创建步伐,形成了良好的导向政策氛围。

六、加强监督检查,化解矛盾纠纷。一是认真配合实施市人大一法一条例执法大检查活动。在今年8月19日至25日,陇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高潮带队一行九人,赴徽县、成县、西和县、礼县进行“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并邀请当地市、县人大代表全程参与。检查组走了4个县、16个乡镇、12个村、2个县级医院、4个县级计划生育服务站。通过察看现场、走访调查、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听取政府工作汇报、听取代表意见等方式,全面了解和掌握了四个县贯彻执行“一法一条例”情况。通过这次检查有力地促进了陇南市人口计生工作水平的提高和各项政策的落实,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二是针对优惠政策落实和计划生育审核等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被广泛关注的事项,我委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做好日常来信来访案件的登记、办理、回复等工作,加强了网络舆情的监测管理,及时回复网民提出的各种问题,有效阻止了个别网贴炒作漫延的趋势。2016年,部分代课教师由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不能参加招考而来我委上访,我委主任邱晓旭同志亲自给上访的同志耐心细致地讲政策、讲道理,最终化解了他们的疑虑,消除了他们对政策的抵触情绪。今年4月、6月部分临时计生专干集结上访,我委抽调委机关所有人员进行了劝退,宣讲政策,化解矛盾,消除疑虑,通过提高工资待遇的方式安抚他们的情绪。我市没有出现粗暴执法、乱收乱罚等案件,也没有计划生育行政复议案件,网络、信访、媒体也没有反映这方面的问题。截止目前,我市信访案件立案36件,结案36件,结案率达到100%。

过去的一年,我委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与市依法办的要求相比还有差距,在下一年工作中,我们将根据省市的要求,再添措施,再鼓干劲,将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范文三: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汇报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按照邕宁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要求,结合邕宁区卫生计生工作实际,全面推进卫生计生依法行政工作,积极“探索改进和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行文明公正执法”,认真履行我局依法行政领导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积极开展自治区第四批级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活动。现将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如下:

一、依法行政工作稳妥推进,在上两个年度依法行政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几年来我城区没有因卫生和计划生育执法引起的重大恶性事件或越级上访事件。中和乡荣获全国第二批卫生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乡(镇)光荣称号,荣获市级第二批依法行政示范点光荣称号,2016年、2016年度依法行政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级。

二、依法行政工作组织领导到位,创建机制健全

(一)加强领导,安排部署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工作。一是成立专门机构。我局把依法行政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工作方案,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二是投入专项经费。优先解决依法行政工作经费,投入依法行政工作专项经费30多万元,为依法行政工作的正常运行提供了有力保障。三是加强队伍建设。与城区法院联合成立执法宣传工作队,工作队有执法人员16人,负责在全城区开展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宣传和执法工作,提高依法行政办事效率。

(二)坚持“三化机制”,强化依法行政学习培训

学习教育制度化。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领导自身重视,率先垂范,带头学法用法。一是制定和完善了学法制度和学法计划,坚持开展领导集中学法、定期学法;二是做好学习笔记和写好心得体会,保证学习时间和学习效果的落实;三是领导干部在法制教育培训时亲自进行讲授,以身作则。形成了领导干部法制教育经常化、规范化。充分利用局务会和学习日,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注重加强对新出台的党纪政纪和业务法律法规的学习。

培训工作专业化。组织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并做好上岗培训工作,把上岗培训合格作为一个任职或上岗的一个前置条件。2016年组织全城区卫生计生工作人员45人参加2016年南宁市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并参加自治区执法证考试,有35人通过考试。全城区卫生计生工作执法共有执法人员106人,全部持有自治区法制办发的《行政执法证》106人,执法人员100%持证上岗。

培训提高经常化。制定培训计划,每年举办两期以上的依法普法治理工作培训班,不断提高人口计生队伍的依法行政水平。重点加强了对《母婴保健法》、《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安全法》、《职业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护士管理条例》《行政许可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件》等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学习。通过对卫生计生专业法律法规的学习,使每一位职工都能熟悉、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树立依法办事的观念,提高依法服务的能力。

(三)加强宣传力度,营造法制文化。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条幅、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等方式,对过往群众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下各乡镇开展活动,发放《传染病防治法》、《母婴保健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等各种法制宣传书籍和资料3000余份,现场解答法律疑难问题100个,前来咨询群众达500人,在全系统树立起维护宪法权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形成全城区卫生计生系统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结合卫生计生节日,通过咨询义诊开展普法教育。城区卫生计生系统局属各单位利用“4、7”世界卫生日、“6、14”世界献血日、“12、1”艾滋病宣传日等卫生主题活动日之际,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重点宣传《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职业卫生法》、《艾滋病防治条例》等卫生计生法律法规,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建立健全邕宁区卫生计生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核制度,从制定和完善内部决策规则入手,进一步明确决策权限,规范决策程序,落实决策责任,做到事权、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

(一)建立依法决策的行政决策制度。遵循“以制度建局、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原则,制定和完善了《邕宁区卫生计生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审核制度》(邕卫计[2016]50号)、卫计计生执法责任及行政管理责任制、重大案件审理制度、二孩证集体审议制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一系列制度,从根本上为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提供了制度保障,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打好基础。

(二)健全完善卫生计生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审查机制。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依照法定权限、条件,客观公正地开展事前审查和事后监督工作,密切配合各业务股室,认真做好卫生计生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备案和发布工作,确保依法治理工作起点高、基础牢、有质量,有力地促进依法行政。

(三)健全重大事项的行政决策机制。通过坚持重大案件审理制度,确保卫生计生行政征收、处罚公开、公平和公正,有效制约执法自由裁量权,杜绝人情案和关系案,充分保护群众合法权益。

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一)遵循执法程序,卫生计生依法行政权规范运行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政征收、行政处罚程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局采取多种举措提高办案质量。一是建章立制。我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总结实践经验,制定了审批许可制度、卫生计生行政处罚案件处理程序、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卫生监督档案管理制度、卫生许可办理程序等系列制度。二是增强办案透明度。在办理适应一般程序和听证程序的案件中,始终坚持立、办、审、决四分离制度,从而确保了办案公正、公平、公开。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首问负责制、承办人负责制,做到了行政执法工作有检查、有督促,有监督。两年来,我局共查处21家违法违规单位并给予了卫生行政处罚;依法取缔了非法行医点8个;通过严格办案程序,处罚力度逐步加大,执法成效明显提高。

(二)大力规范医疗市场,营造放心就医环境

一是严格准入,规范医疗机构执业。严格控制新的医疗机构准入;严格许可审查,按照标准对医疗机构的有效期延续、校验等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要求或者有违规、违法行为,责令整改落实并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二是强化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加强对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管,重点从诊疗科目设置、人员资格、医疗广告、医疗文书、院感、药品质量等方面规范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同时继续开展非法行医及“两非”集中整治行动。三是加强整顿,净化医疗广告市场。四是长效管理和重点打击结合,不断规范医疗服务市场为规范和维护辖区医疗卫生服务市场的经营秩序,努力提高医疗服务市场的监管水平,积极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强化监督管理,坚持打防并举,采取督促检查和专项打击相结合的办法,不断加强对辖区各类医疗机构和服务市场的监督管理。

(三)完善执法机制,规范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

一是严格执法程序。坚持先立案后征收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步骤、顺序、时限与方式进行依法立案、调查取证,向违法生育对象下达告知,告知当事人应履行的义务和申辩的权利及时效,下达征收决定书。2016年区间我城区有违法生育295例,我局依法立案295例,立案率100%,无干部职工违法生育案件,节育措施已全部落实到位。二是统一征收标准。全城区不存在随意自由裁量的现象,全部按最低倍数去下达征收决定书,没有人为降低征收标准。三是规范征收行为。全城区不存在社会抚养费定指标下任务、超标准征收、打白条等问题;不存在违反规定收取违约金、保证金、罚款、搭车收费等问题;不存在对群众态度蛮横生硬、株连亲属、非法关押群众、扣押群众财产,造成群众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问题,没有因征收社会抚养费行为不当,而造成重大恶性事件及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四)加强联合执法。一是开展2016年春节期间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工作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今年我局联合食药、工商等多部门对我城区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等公共场所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0人次,执法车辆10台次,检查公共场所168家次,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36份;二是开展综合整治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督察行动,联合食药、妇联、公安等多部门,对辖区内登记执业范围有妇科科目的个体诊所、各个乡镇卫生院开展专项督察,从查阅病历及B超检查记录、检查终止妊娠药品、查问引产对象、查问医院领导和妇产科医生等多方面进行督察。共检查医疗机构8家次;三是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我局会同公安、食药等部门在辖区内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以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和无行医资质的游医为重点打击对象,对辖区内的无证行医点进行了集中清理整顿。共取缔无证行医点15个,没收药品器械共39箱。四是全面加强计划生育执法配合。2016年底出台了《邕宁区关于建立健全计划生育联动执法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邕人口和计生组字〔2016〕25号),明确各部门在计划生育执法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形成计划生育工作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格局。今年初,城区纪委、卫生计生局、教育局联合查处一例某中学教师规避法律生育二孩的案件。

(五)简化办证程序。提供优质服务。一是落实“一站式”服务,推进“一审一核”制。将原有繁锁的审批程序进行整合,简化为受理审核和核准两个程序:群众只需要携带材料到大厅窗口申请受理,材料的流转审批程序均由审批人员完成,在核准后通知群众到窗口领取许可文件即可。避免了过去因多环节多部门的审批让群众“跑断腿”的现象,真正实现了“一站式”办结。

二是简化办事程序,切实便民惠民,通过对现有审批项目名称、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理流程等内容进行梳理与评估认证,取消不合理、不必要的程序环节,缩短办证承诺时限:将公共场所许可承诺时限从法定的20天,缩短至10天;医疗机构执业注册由原来45个法定工作日缩短为20个工作日;将《二孩证》审核承诺时限从法定的30天,缩短至15天;对审批环节进行优化精简,总审批时限由275日压缩为108日,减少61、8%。力求受理窗口、现场审查、领导审批三个环节畅通无阻,实现卫生计生许可事项全面提速。

三是规范服务标准。为了规范审批行为,邕宁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对行政审批制度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进一步完善了行政审批办理规范文本,完善了行政许可决定公示制,重大行政许可听证制及行政许可统一办理、联合办理、集中办理制度,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坚持新增行政审批事项上报备案制,严格执行行政审批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情况。

五、坚持监督检查,确保依法行政工作有序开展。

(一)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我局坚持每年在全城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卫生和计划生育执法检查活动。通过督查、自查相结合,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出台《关于开展2016年度卫生计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邕卫计〔2016〕20号),对卫生已立案的行政许可案卷、行政处罚案卷、行政强制案卷、社会抚养费征收案卷,以及行政执法案卷的档案管理情况进行深入评查。通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防止和减少因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引起的行政争议;促使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进一步增强执法程序意识和执法责任意识,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推动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高行政执法的公信力,营造依法行政良好氛围,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推进阳光行动,接受广大育龄群众监督一是以政务公开带动“阳光管理”。全城区5个乡(镇)、74个村(社区)及时更新政务、村务公开栏,将政策法规、办事程序、证件办理、征罚标准、奖励扶助落实和纪律监督六个方面的内容全部予以公开。二是以民主评议推动“阳光服务”。在广大农村地区开展“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流动人口评计生”、“下评上”等“三评”活动。2016年来,共发放评议问卷2590份,其中农民兄弟评计生2200份,流动人口评计生500份,满意率达98%。三是以社会监督保障“阳光维权”。城区、各乡(镇)卫生计生部门均设置了信访接待室,开通了“12356阳光服务热线”,设立了意见箱,保障育龄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强了卫生计生政务的透明度。

六、坚持矛盾纠纷排查,加强社会稳定稳工作。一是实行领导接访制度。局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以依法、及时解决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信访工作原则为重点,坚持公开透明、规范有序、方便群众和解决问题的原则。二是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实行领导包片,专人包案制度,在全城区范围内开展大排查活动。三是深入开展依法行政自查自纠和专项督查工作,各乡(镇)进行行政执法工作的自查自纠,并将自查结果向城区计生局汇报。计生局组织政策法规股、办公室等相关股(室)对乡(镇)依法行政工作进行督促检查。通过督查、自查相结合,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确保我城区不发生因执法行为不当引发的恶性案件和群众性事件。

七、存在问题

(一)卫生计生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有待加强提高,以适应新时期的卫生计生工作。

(二)对违法生育对象征收处罚不到位。主要是社会抚养费征收不到位,原因之一是个别农村违法生育对象生活比较困难,尚没有能力缴纳社会抚养费,原因之二是有的违法对象长期外出,去向不明,也造成征收不到位。

八、下一步工作

(一)继续加强卫生计生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树立卫生计生队伍形象。

(二)加大征收社会抚养费力度,促进卫生计生工作全面发展。对违法生育对象户要通过广播宣传计生政策、办学习班、上门动员等形式,促使违法生育对象自觉缴纳社会抚养费,对有能力缴交社会抚养费的对象而不自觉缴纳的,根据法律程序,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以维护法律尊严。

(三)是结合卫生计生实际继续建立完善卫生计生依法行政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依法行政规范化,促进我局计生依法行政持续加强;四是认真做好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工作,充分发挥示范点的带头作用,积极探索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

2015法制办工作计划
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第八篇

【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第1篇:法制办工作计划

20XX年湖滨区政府法制工作的基本思路是:认真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行政执法活动监督效能,促进行政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切实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真正把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根据市法制办《2015政府法制工作要点》文件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20XX年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以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为重点,着力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进程

一是落实好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强化领导干部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必要性、经常性和长期性的认识。通过区政府常务会前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等形式,组织学习通用法律知识和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做到学法的计划、内容、时间、人员、效果“五落实”。 要求各乡镇、各部门也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和学习方案,做到“五落实”。二是切实加强区政府法制机构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思想认识水平、法律法规素养。根据相关文件精神,使政府法制机构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办公设施、经费保障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三是加强目标责任考核。完善依法行政考核制度,把是否依法行使权力、是否履行职责作为衡量工作好坏的重要标准,把是否依法决策、是否依法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是否依法实施行政管理、是否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等作为考核内容,纳入年终目标考核体系,促进依法行政。

二、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为重点,着力提升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意见》的要求,加强对重大决策制定和实施过程的监督,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各部门要着重抓好两项工作:一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按照“扩大听证范围,提高听证质量”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凡是符合规定条件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都要举行听证会。区直各行政执法机构举办听证会要确保听证质量,要严格执行公开产生听证代表、如实记录听证笔录、向社会公布听证意见采纳情况等关键程序,确保听证会的公信力。二是认真做好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方案在提交政府常务会议或者部门领导班子会议前必须交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法制机构要切实担负起合法性审查的职责,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对重大决策方案从主体、权限、内容、程序和形式等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合法性审查的质量,努力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制化水平。

三、以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为重点,着力提升规范性文件制定水平

一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工作。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发布程序,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制发规范性文件前,应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着重审查草案内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操作性。规范性文件不得违法创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行政权力,不得违法增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义务。切实做到规范性文件草案“合法、规范、有效”。二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强化政府法制机构在规范性文件制定中的主导和协调作用。重点加强对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或者影响其合法权益等内容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对违法的规范性文件,及时要求制定机关依法予以撤销并向社会公布。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四、以规范行政审批为重点,着力推进政务公开

进一步加强对行政审批的监督管理。认真执行《行政许可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时清理公布行政审批事项。推进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实行接办分离和程序公开;推行重大项目审批会审制度;健全和完善行政投诉监督制度。

五、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为重点,着力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一是积极探索有效的监督形式。联合区监察局,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集中检查与抽查相结合、检查行政执法工作与走访执法管理相对人相结合、核查执法案件与调阅案卷相结合等形式开展层级监督,并进行互查互评活动。二是明确执法监督重点。在对行政执法行为实施全面监督的同时,区政府法制办将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行政强制、不作为乱作为作为执法监督的重点内容,以国土、住建、农牧、林业、交通、公安等执法部门作为监督重点领域和对象,通过实施强有力的层级监督,提高全区整体执法水平。三是加强对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证件的监督管理,加大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我区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水平。四是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罚缴分离、错案责任追究的检查力度。五是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力度。严格依照市法制办行政执法案卷评卷标准,完善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制度,把评查结果,作为依法行政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促进行政执法案卷质量的提高。六是大力推动各执法部门之间开展行政执法协作。加强对行政执法协作的督促检查,增强各部门开展行政执法协作的意识,提升行政执法合力。

六、以注重行政调解手段为重点,提升行政复议工作水平

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建立湖滨区政府行政复议工作制度,提升行政复议能力和水平。二是转变行政复议理念,注重运用和解、调解等手段解决行政争议,对有可能采取行政调解方式处理的案件,积极疏通化解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之间的矛盾,使双方达成和解。三是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简化申请程序,该撤销的撤销,该变更的变更,依法公正的作出复议决定。对拒不履行或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复议决定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四是进一步做好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之间的衔接协调,尽可能化解各类社会矛盾。五是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加强对全区行政应诉工作的指导,强化对重大行政诉讼案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主动出庭应诉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加强与人民法院的联系与沟通,稳妥处置涉诉行政争议,督促各部门自觉执行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六是畅通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渠道。完善投诉方式多样化,全方位的开展行政执法社会监督,防止和纠正违法或者不适当的行政执法行为,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七、以落实乡镇法定行政职权为重点,着力乡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今年重点开展乡镇依法行政工作,培育乡镇干部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加大对乡镇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力度,加强对乡镇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严格执法资格管理,乡镇执法人员必须取得行政执法证件方可上岗执法。加大对乡镇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评议考核力度。

八、以服务全区工作大局为重点,着力提升法律宣传和法律服务水平

一是进一步加强各部门法制信息报送,完善法制宣传考评体系,加强对各部门依法行政宣传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建立重大依法行政工作、活动的联动宣传机制。二是进一步提高法制信息编写质量,为区委、区政府领导对全区依法行政及政府法制工作的科学决策提供准确、及时的第一手信息资料。让社会公众广泛了解我区依法行政及政府法制工作开展情况。三是充分利用湖滨区政府政府网站等平台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全面扩大政府法制工作的社会影响。四是做好法律顾问工作。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妥善处理涉法和行政应诉事务,切实发挥好政府法律参谋、助手和顾问作用。

第2篇:法制办工作计划

20XX年,博州政府法制办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依法治国方略,认真落实国务院《纲要》、《决定》和《意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突出法律服务和执法监督两大重点,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当好法律参谋和助手,服务我州经济社会科学跨越式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完善依法行政考核指标和考评机制。

继续以依法行政网上考核为抓手,有针对性地对部分依法行政考核指标和考核单位作进一步完善和调整。同时,协同电子政务办对当前依法行政在线考核系统进行升级,依托依法行政在线考核系统,探索建立涵盖州、县(市)、乡(镇)三级的依法行政实时监督考核体系,动态反映各级依法行政工作轨迹。继续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加大对工商、公安、审计等6个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指导力度,通过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提升全州依法行政工作整体水平。

(二)健全决策机制,提高决策水平。

严格遵守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指导各县市、州直各部门健全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落实风险评估报告制度,不断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三)突出重点,科学制定立法计划。

加强有关改善民生、发展社会事业、维护社会稳定以及政府自身建设方面的立法,建立和完善专家咨询制度,采取座谈会、论证会、研讨会等多种方式,听取专家、学者对立法项目的意见和建议,重点做好犬类管理条例的调研和论证工作。

(四)强化监督,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结合国家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20XX年政府机构改革,指导州直各执法机关认真对本机关执法依据进行梳理,理清权力边界,划分职责范围,明确执法责任,并抓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贯彻落实,确保处罚的公开、公正和公平。二是推进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化建设。对所有领取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全部录入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促进规范管理。利用自治区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测评平台,抓好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和执法资格考试工作,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三是加大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审查工作力度。组织编纂规范性文件知识读本,指导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进一步细化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程序,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究。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四是认真开展案卷评查。指导各执法机关进一步完善执法内部流程,规范受理、审批程序,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五是引导行政执法机关改进执法方式,强化服务意识,倡导说理式执法、文明执法,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六是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规范行政复议程序。加强对基层行政复议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重要作用。

(五)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认真做好第十批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工作,对州直单位进驻自治州行政服务中心的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流程再造,完善配套制度,切实规范行政审批运作。加强对现有许可事项的后续监督,坚决查处违法设定、实施行政许可的行为。

(六)认真做好行政调解工作。

进一步完善行政调解相关制度和工作措施,重点加强对基层行政调解工作的指导。适时组织召开行政调解联席工作会议,研究推进行政调解工作相关问题。继续收集、整理、编撰《行政调解典型案例汇编》,以理论、实践成果指导、推动行政调解工作顺利进行。加强与司法、法院等部门的联系,探索建立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衔接机制,增强防范和化解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

(七)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做好法律服务。

灵活运用政策法规,积极做好政府行政决策事项、合同协议等的合法性论证工作。对涉及征地拆迁、企业改制、招商引资等方面的争议事项和可能存在的问题,积极从法律的角度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当好政府领导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

(八)强化政府法制宣传。

继续办好自治州依法行政工作简报和行政调解动态,及时更新并不断丰富自治州法制信息网站内容,拓宽政府法制宣传平台,协调联系并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先进经验和做法。督促和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开展政府法制理论研究工作,鼓励干部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撰写具有前瞻性、实用性、有分量的法制理论研究成果,以指导政府法制工作实践。

第3篇:法制办工作计划

20XX年,政府法制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揽全局,深入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 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目标, 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主线,以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和田地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第二个五年规划》为重点,全面加强皮山县政府法制工作,切实发挥好政府依法行政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为实现皮山县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做出贡献。

一、大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继续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认真做好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工作;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实现机制创新和体制创新;落实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完善报备程序,加强监督检查;不断提高执法水平,确保法律的严格实施,维护法制的统一和尊严;继续做好梳理执法依据的工作;探索建立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二、创新机制,继续做好行政复议、诉讼工作。

继续推进行政复议工作的制度创新和工作机制创新;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的层级监督和救济功能;进一步强化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的培训与工作交流;及时办理县政府领导交办的涉法事务,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

三、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强化层级监督。

使我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呈现出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同时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培训和指导力度,对政府规范性文件和部门规范性文件的起草、送审、审查、发布、实施过程中及实施后监督都作了明确要求,所有规范性文件出台前必须经县政府法制办审核把关,确保所有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合法规范。明确规定县政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由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研究,未经县政府法制办审查的规范性文件,不得安排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从而确保文件的合法、科学、统一。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文件的管理规定及时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为制定规范性文件、备案,保障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营造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环境作出积极的贡献。

四、继续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和田地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第二个五年规划》。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宣传和培训;指导、督促各级行政机关进一步加强对政策法规的宣传;根据县政府法制工作要求,加强对各执法单位(部门)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健康发展。

五、强化政府法制宣传培训。

加强法制宣传,不断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加强对政府部门领导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努力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加强政府法制网站建设,及时发布重大依法行政信息;办好固定栏目,切实发挥政府法制宣传窗口的作用。

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和执法证件管理工作。探索建立行政执法人员资料网上查询系统,加强社会监督。加大对申报资格考试和领取行政执法证的执法人员的审查力度,规范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考试,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水平。

七、加强法制工作队伍和机构建设。一是要在科学设置岗位上下功夫;二是深入创建学习型、创新型机关,鼓励工作人员在职进修,适时安排参加政府法制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法制办工作人员素质,增强业务能力,确保全年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

八、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依法行政考核。

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依法行政考核暂行办法》及《依法行政考核评分标准》(新政发[20XX]86号),建立建全行政执法责任制,保障和监督机制以及行政执法的错案追究制度。做好依法行政的考核工作,着重对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监督、法律知识学习和培训等工作进行考核,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切实将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第4篇:法制办工作计划

20XX年,清丰县政府法制办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决定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实施意见》为重点,再接再厉,狠抓落实,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开创政府法制工作新局面而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2016年依法行政检查实施方案
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第九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十八大和省政府十三届七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发展环境,将法治政府建设推向深入,奋力迈出“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新步伐,为我县奋力跻身全省发展第一方阵,早日建成全省经济强县和全国旅游名城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检查对象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行政执法单位。

三、组织实施

在县政府领导下,由县监察局、县政府法制办牵头,从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抽调精干力量,组成联合检查组进行检查。

四、检查方式

本次依法行政工作检查实行自查自纠、集中检查、日常考核相结合,其中集中检查占总分70%,日常考核占30%。

1、自查自纠。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行政执法单位于10月中旬前,按《县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检查量化评分表》(附后),对本乡镇、本部门的依法行政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并将自查自纠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及电子文本报送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集中检查。由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并抽调精干力量组成检查组进行集中检查。检查方式采取查看文件、会议记录,查阅行政许可案卷、行政处罚案卷、行政复议案卷以及走访行政管理相对人尤其是重点项目企业代表等。

3、日常考核。由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专项工作开展、行政执法投诉、执法案件回访、参加执法培训、矛盾纠纷化解、法制信息报送等情况综合评议出各乡镇各单位得分情况,报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检查结果作为县委、县政府综合考评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依据,对依法行政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县政府予以表彰。

五、时间安排

自发文之日起至10月15日,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行政执法单位组织开展自查自纠。10月下旬至11月初组织开展集中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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