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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改善计划汇报

编辑: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12-03    阅读: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汇报材料
营养改善计划汇报 第一篇

上津镇初级中学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

工作汇报

各位领导:

大家好!

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是一项民心工程、阳光工程、德政工程,更是一项有利于国家长远发展的民族振兴工程。为了很好的落实此项工程,切实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农村学生健康水平,我校高度重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按照上级部署,结合本校实际,精心组织,统一安排,认真组织“计划”的实施。现将我校实施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工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校是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1 2个教学班,初中部15个教学班,享受营养午餐学生人数共计1167人。

二、主要做法

<一>、深入领会文件精神,认真部署落实。

在教育局召开营养餐工作会议以后,我校每学期召开了全校教职工会议,组织学习文件精神,确定了以“改善学生营养状况,增强学生体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的指导思想,成立了“营养餐改善计划”实施领导小组,制定了学校“营养改善计划”组织机构及职责、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营养餐管理发放流程,突发疾病应急预案。设置了储藏室,学校由一名副校长具体负责实施,严把采购、储存、加工、发放、用餐五大环节工作质量,明确责任人,落实工作职责及制度,同时制定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层层签订工作责任书。各项制度健全,各种表册收缴归档,并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自此项工作开展至今无任何因产品质量或加工不到位导致的安全事故发生,深受广大师生和家长的好评。

<二>、加强营养工作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我校高度重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宣传工作,广泛利用黑板报、标语、横幅、班会、晨会、发放告知书、向家长、教师、供餐人员普及营养科学知识,开展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教育等多种行之有效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工作实施的重大意义,使上级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每位学生及家长都明白什么是营养餐。营养餐是一项惠及民生、事关祖国未来发展的德政工程,是民心工程,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少年儿童的关爱,是对祖国未来发展的高度重视,让学生的身心得到健康的发展,教育学生怀着感恩的心态面对学习,珍惜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条件,以优异成绩报答祖国的深切关怀。通过大力宣传,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加大投入,确保营养餐顺利运行。

学校高度重视营养餐工作,在办公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学校为学生营养餐顺利进行投入了大量的财力:给储藏室安装防盗窗、防盗门、电子监控,给食堂增置多种设备设施。

<四>、健全制度,落实职责,加强监督 ,实施到位:

1、学校成立“营养改善计划工程”领导小组,校长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全面工作;成立学校膳食委员会,并公示;制定“营养改善计划工程”实施工作程序,明确职责,责任到人。

2、营养员全程监管营养餐供应工作,做到把关严格、监督到位的工作机制,建立食品出入库登记制度和发放、储存管理制度,及时索取每批食品的合格证。对每天供应的食品数量、食品质量、外观品质、卫生情况等进行严格把关和监督,以保证各种食材新鲜,使“营养改善计划工程”不仅成为“营养工程”,还要成为放心工程和安全工程。

3、营养员采购,保管员统一验收贮存,统一留样,接收时根据营养员职责,逐项登记出厂日期、厂家、保质期、供应商联系电话,并索证备查,认真填写入库登记表,不接收过期变质的食材。

4、制定营养食谱并公示,每周及时公示营养餐食材价格。

5、营养改善计划享受对象信息,营养改善计划实名制学生信息等在专块公示栏公示。

6、科学合理调整进餐时间。为缓解就餐拥挤,小学部学生提前20分钟就餐,然后中学部学生开始就餐。

7、用餐管理细心到位,餐厅座位安排到人,确保就餐安全有序。

(1)、班主任经常性的对学生进行食品卫生、生活习惯指导、健康教育等工作,负责用餐期间的秩序,监管用餐的全过程,统一实行集体用餐和监督用餐,防止学生烫伤、留餐、弃餐等行为,一旦发现要严肃处理。

(2)、小学部学生就餐由班主任领队就餐,中学部学生就餐由值周教师维持秩序就餐。

〈五〉、严格专项资金管理

学校加强营养补助及“一补”资金的管理,做到专款专用,每月结算公示,确保每天4.0元钱全部吃到学生嘴里。同时强化学校食堂会计核算和内控制度建设,防止滋生腐败行为。

三、取得的工作成效

1、自实施学生营养餐以来,学生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学生良好的饮食习惯正在逐步形成。

2、改善了学生的生活质量,优化了营养结构,增强了学生的体质,促进了教育教学的全面发展。

3、有效调动了学生读书的积极性,教育教学秩序良好。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1、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给学校教师带来了很大的工作量,学校专门抽出一位教师负责营养改善计划工程,造成教学人员的短缺。

2.学校食堂聘用人员开支地方财政没有到位。造成学生早晚餐生活费吃紧。

各位领导、各位同仁,以上是我校自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工作以来所总结的一些浅显的方法,在这其中肯定有做得不好的地方。如有不妥之处请领导提出批评意见,我们诚心接受并努力改进。在今后工作实施过程中,不断摸索新经验,总结实施中的不足,并加以改进,形成有效机制,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顺利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谢谢大家!

2015-11-1

营养改善计划汇报材料
营养改善计划汇报 第二篇

立足质量提高,注重实效突破

—小曙河小学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纪实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仁: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全县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在县上的统一安排下,自2012年春季学期启动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秋季学期全面启动了供应完整午餐为主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实施以来,我校在县教体局的关心支持下,在学生家长的大力支持、配合下,经学校全体老师共同努力,我校的“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安全有序运行,得到了学生、家长和社会的好评。

一、基本情况

小曙河镇中心小学现有学生共206人,其中学前班45人。为了把“营养改善计划”这项惠民工程办实办好,对学校厨房进行了标准化改造,同时配齐了储存、加工、就餐、消毒等设施。为均衡小学生膳食营养、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今年秋季开学全面启动实施了以供应完整午餐为主的营养改善计划,每天由学校安排专职采购人员按时采买每天的食物并进行如实登记。学校安排有专人进行管理、登记,对每日食品进行试尝、留样进行安检,建立专账结算。自“营养改善计划”在我校实施以来,学校制定了一系列规范化的管理体系,确保食品安全卫生,注重营养搭配,力求做到让家长放心、学生称心,让学生健康的成长。我校严格按照县委、

县政府以及县教体局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学校实际,围绕任务抓落实,围绕质量抓提高,围绕重点求突破,使我校“营养改善计划”取得新的阶段性明显成效。

二、抓“营养改善计划”的主要做法

(一)坚持三个到位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学校召开了专题会议,成立以校长为组长,总务、教务、工会、少队为组员的“营养改善计划”实施领导机构,使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同时我校还成立了以镇分管教育领导、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镇卫生院监督员、家长代表等组成的监督检查小组,定期不定期的对学校“营养改善计划”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此项工作做到公开透明,保质保量。

二是安排部署到位。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出台了《小曙河小学“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小曙河小学“营养改善计划”安排意见》、设立“营养改善计划”公示牌。“营养改善计划”做到三个明确,即工作职责要明确,工作任务要明确,工作人员要明确。真正使“营养改善计划”做到了任务到人,措施具体,责任夯实到位。同时对重点任务,阶段工作进一步细化、量化,确保此项工作落实而不打折扣。

三是工作措施到位。学校紧紧围绕“营养改善计划”相关政策规定进行多渠道、深层次、广领域的宣传。在前期工

作的基础上认真反思,不断总结,印发“营养改善计划”宣传单。开学初学校就组织召开了家长会,专题研究了“营养改善计划”带给孩子们的好处,让学生家长明白“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目的。同时向家长清楚细致地介绍“营养改善计划,并通过发的意见表,极力征求家长意见。意见反馈回来后,学校派专人整理意见,并进行分类,及时反馈。同时我校还设立“营养改善计划”意见箱,学生不定期的向班主任或者学校领导反应情况或建议,然后再把情况或建议反馈到“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处,及时整理,针对问题及时解决各类意见。

在“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的过程中,学校严把质量关,确保“营养改善计划”不打折扣的落实到位。在孩子们用餐之前,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试尝留样后,才让孩子们食用。

(二)突出重点抓好三个结合。

“营养改善计划”与学校考核相结合。为夯实责任,落实任务,确保“营养改善计划”的顺利实施,学校将负责“营养改善计划”的后勤管理人员的工作纳入了年度考核。领导小组每天对他们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实地查看、随机抽查并记录。学校领导小组每周一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小结;每月进行一次汇总、评析,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教师,进行如实记录,将他们的工作业绩与年终考核挂钩,确保此项工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营养改善计划”与学校制度相结合。为确保“营养改善计划”落实到位,出台了《小曙河小学“营养改善计划”检查制度》、《小曙河小学“营养改善计划”责任制度》、《小曙河小学“营养改善计划”考核考评制度》、《小曙河小学“营养改善计划”陪餐制度》、《小曙河小学“营养改善计划”食品进出库管理细则》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使此项工作真正形成靠制度管人、管事的良好机制。自“营养改善计划”在我校实施以来,通过定期不定期抽样检查,未存在任何异常问题。

“营养改善计划”与学校实际相结合。我校有206名学生,学校统一为学生配置餐具,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消毒。由厨房炊事员整理餐具,统一分发,确保干净卫生用餐。学生用餐时,校长必须坚持每天陪餐,总务、教务、工会等相关人员亲自到教室陪餐。为了积极贯彻落实县教育座谈会上周县长的讲话精神,把学前班的学生也纳入“营养改善计划”,学校结合实际,先后召开了校委会、家长会,广泛征求家长意见,最后达成协议每生每天自费3元,由学前班2位科任老师中午提前20分钟进行排队,组织小朋友进餐,同时陪餐,引导小朋友从小养成不挑食、不浪费粮食的习惯。

(三)主要成效体现“三个一流”

一流质量:“营养改善计划”的质量是关键。一是高度重视,添置设备。小曙河小学将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作为

事关学生身体健康的头等大事,专门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了“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学校投资近万元对厨房和操作间进行了扩改建,新添置了学生餐具、厨房灶具、蒸饭机等必需的设备。二是注重质量,保证安全。学校坚持进货留样、加工留样制度,由校长负责审验采购的蔬菜、成品油、米等质量检查工作。按照“营养改善计划”食品的卫生安全要求,腾出专门房子设置了食品采供保存库房,保证“营养改善计划”食品操作的干净、清洁、卫生。三是加强监督,保障食品安全。县教体局及学校对“营养改善计划”食品质量、安全卫生、资金管理、科学配餐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做好“营养改善计划”用餐食品的跟踪监测工作,加大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食品安全事故以及学校乱收费的查处力度,杜绝不合格以及变质食品流入校园,严防死守食品安全这道“防火墙”,确保学生能够吃上既安全卫生,又营养丰富的午餐。

一流的服务:“营养改善计划”的服务是基础。我校将用餐时间定于每天11:40,进行统一用餐。用餐时校长、总务、教务、工会等相关人员必须亲自到食堂进行监督,并进行陪餐,使学生健康用餐,文明用餐,节约用餐。

一流的管理:“营养改善计划”的管理是保证。一是建章立制,规范运行。在“营养改善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我校建立了“营养改善计划”专账,明确专人负责,每天对食

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汇报1010
营养改善计划汇报 第三篇

北闸镇中心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汇报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精神,确保我校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我校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校基本情况和工作开展情况

【营养改善计划汇报】

(一)2011至2012年学年度学校基本情况

北闸中心校位于昭阳区北部,距城10公里,辖区内11所完小,3所单小,全校共有在岗教职工227名,有106个教学班,2011年秋季学期有5369名小学生,其中享受贫困生生活补助的有1690名学生。2012年春季学期有5369名小学生,其中享受贫困生生活补助的有1850名学生;2012年秋季学期在校生5034人,全部享受营养餐,享受贫困生生活补助的有1850名学生。

(二)工作开展情况

1、收入、支出情况

2011年秋学期贫困生生活补助总收入925000元,生均500元,如数发放到学生手中。

2012年春季学期贫困生生活补助总收入925000元,生均500元,学校开办食堂,总支出703218.57元,生均支出379.2元,每顿4.81元,结余222781.43元。【营养改善计划汇报】

2012年春季学期营养餐总收入2488182元,其中牛奶、鸡蛋支出418782元;营养餐支出345788.08元,生均64.4元,结余1723611.92元。

2、供餐方式情况说明

目前,我校11所完小和中厂单小设立学生食堂。对全镇1850名享受生活补助的贫困学生供应中餐;对示范小学587名学生、海坝小学681名学生、红路小学599名学生、新田一小521名学生、新田二小277名学生、邓子小学462名学生、白坡塘小学531名学生、塘房小学344名学生,8所学校4002名义务阶段学生供应早餐,早餐结余经费让学生每周轮流加餐;对中厂小学105名学生、钻沟小学215名学生、岩脚小学536名学生、海子小学177 名学生,4所学校1033名学生实行早餐并入午餐供餐。

3、管理及使用情况

学校收到上级财政资金下拨通知后,学校营养餐负责人、出纳和会计必须一起到银行,从开设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专用账户”中提取现金,当日下拨各村完小。

每月月底,营养餐负责人对票据认真核实确保无误后方可报账。所有的支出必须有票据,实事求是地核实营养餐品种成本,据实核算入账。购物的票据上必须有采购人员、学校会计和学校领导签字后才能入账。食堂的帐务凭证不得随意销毁,必须入柜保存。学校食堂的肉、蔬菜和豆类制品原

材料由中心校招标统一配送,由中心校和各校的询价组定价格,并由三人以上参与验收、主管领导审核。食材采购回后,依次验收、交货、审核签字。原材料采购应票据齐全。

学校剩余资金,在报帐后,当日上交中心校出纳,存入银行专户。

二、营养改善计划组织实施情况

此项工作开展以来,学校领导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高度重视,及时召开此项工作专项会议,安排部署工作。一是成立以镇长王春清为组长,主管教育副乡长陈力为副组长,镇工商所所长黄云、镇卫生院院长吴云强、中心校校长周兆云、中心校全体人员和各村完小校长为成员的“北闸中心校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于中心校,办公室主任由中心校校长周兆云兼任,副主任由中心校副校长孟家学、陈现荣、曾弘(副支书)兼任,成员为中心校全体人员。具体负责“计划”的组织实施与指导,明确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实行全程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按照供餐方式和流程,建立专门的管理队伍,保证计划实施的各环节都有专人负责,确保工作落实到位。二是按照上级相关文件的要求,就全校农村义务教育情况、学校食堂现状和学生在校膳食情况等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和分析,对计划实施中涉及的组织领导、供餐方式和工作流程规范、管理制度建设、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食堂建设

规划等事项进行认真研究,出台了《北闸镇中心校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并层层签定《营养改善计划责任书》,并上报相关部门。三是制定了《学校食堂管理办法》、《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学生实名管理制度》、《中午在校就餐学生管理办法》、各校成立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委员会》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监督委员会》等相关方案制度和委员会。各校落实了食品采购登记、验收、入库、出库、学生就餐、食品留样、保鲜等专项管理制度,制定了食品储存、加工、分发和食用等操作规程,拟定制作了登记表格和台账,全面公开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经费账目、配餐标准、营养食谱以及用餐学生名单等信息,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保证各项工作的各个环节有章可循,供餐、就餐情况清清楚楚,切实做到按制度管理、按制度办事。四是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为把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政策宣传到每一个家庭,拟定了《致家长一封信》,共印6000余份分发到全镇所有学生家长手中,让他们知晓政策、领会政策、支持政策,推动学生饮食结构。同时,各学校建立健全了学校食堂供餐制作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财务登记台账,规范管理学生营养改善专项资金;工商、卫生、食药监等部门对食堂管理人员、炊事人员进行了上岗前的食品安全、健康知识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各学校与食堂从业人员签订了用工合同。同时,各学校建立了教师、学生和家长代表

组成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监督小组, 对各个环节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各班成立学生营养餐就餐情况监督小组,全面负责本班每天学生就餐情况的检查登记工作。从第一天运行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后,中心校安排专人到各学校跟踪落实供餐情况,广泛了解家长、学生对供餐的数量、质量、味道的意见建议,对听到的意见建议及时梳理汇总,分别给每所学校提出了整改通知,督促整改落

三、营养餐做法及经验

(一)供餐模式为学校食堂供餐,科学制定营养膳食食谱。为确保饮食安全,学校食堂采取学校自主经营,由学校总务处具体负责管理。学校食堂一律不对外承包,食堂聘用人员必须经健康体检、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二)学校食堂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设施设备以及饮用水等必须达到有关卫生标准。

四、存在的问题、困难和建议

目前,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正常有序的进行,但由于全镇义务教育基数大,学校点多面广,学校食堂配备参差不齐,在实施过程中存在诸多困难和问题。 一是各学校食堂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食堂条件简陋,生均标准严重不足,不具备就餐场所; 二是改善学校食堂的资金压力较大,食堂维修结束后,零星维修资金已超支60余万; 三是学生饮食安全监控难度大。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是一个从市场采购—食

营养餐改善计划汇报材料
营养改善计划汇报 第四篇

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汇报

为促进教育公平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切实提高和改善农村小学生健康水平,国家决定从2012年春季学期启动贫困县农村小学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基本作法简要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校现有教职工13人。在校学生总数为 人,享受免费营养餐营养改善计划的学生为273人。

二、深入学习文件精神

深入学习文件精神,认真部署落实。开学初,我校组织召开了营养改善计划专题会,组织学习文件精神,确定了以“改善学生营养状况,增强学生体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的指导思想,成立了“营养改善计划”实施领导小组,制定了化鸡沟小学“营养改善计划”组织机构及职责、营养营养餐、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突发疾病应急预案。学校于2月28日上午课间操时间,准时让全校每一位学生吃到可口的营养餐。各种表册收缴归档,并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自此项工作开展至今无任何因营养餐质量导致的安全事故发生,深受广大师生和家长的好评。

三、营养改善计划

1、营养改善计划工程情系领导的关怀,自我校被确定为义务教育学校实施营养改善计划试点以来,学区高度重视工作的落实,亲自部署安排,曾多次到学校督查。

2、开学后学生就餐情况。我校抽调一名教师专门负责落实营养

改善计划工程的实施工作;中心校一再强调要确保学生卫生安全。食品的安全是重中之重,除了能让每一位学生吃上、吃饱免费可口的营养餐,更要保证安全。让学生,家长放心,让老百姓感到党给予我们的无限关怀和温暖。

四、加大宣传力度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为了让师生和家长明白“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重要意义,教育学生怀着感恩的心态面对学习,珍惜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条件,以优异成绩报答祖国的深切关怀,我们进行了广泛的宣传活动。我校高度重视营养改善计划工程工作,把这项惠民工程作实做好,把党中央、国务院对贫困地区孩子的深切关爱,对贫困地区教育事业的重视支持和促进教育公平、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决心送到广大家长和学生心中。我们进行广泛宣传,再通过下发告家长书的形式,向家长宣传营养改善计划的有关精神。通过大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也教育学生做到珍惜每一粒粮食。

五、健全制度

健全制度,落实职责,加强监督。学校成立“营养改善计划工程”领导小组,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专门负责,“营养改善计划工程”专人专管。制定“营养改善计划工程”实施工作程序,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充分发挥食品卫生监督员的作用,做到操作规范、把关严格、监督到位的工作机制,建立食品出入库登记制度和发放、储存管理制度。配备专人进行具体工作,对每天供应的食品数量、食品

质量、外观品质、卫生情况等进行严格把关和监督,既不能缺斤短两,更不准掺水供给。使“营养改善计划工程”不仅成为“营养工程”,还要成为放心工程和安全工程。

六、加大投入、保证安全

1、为了保证食品的新鲜卫生,学校建议要“当日食品、当日食用”,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

2、做到了教室内保持清洁。教室避免阳光直射。防蝇、防尘、防鼠设施到位,做到了室内无蝇、无鼠、无有害昆虫等。

七、建立档案

建立档案,实时监测,学校建立“营养改善计划工程”档案,将每月、每学期学生人数分班登记造册,实行动态管理,严禁虚报、漏报、瞒报。对于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处理过程、处理结果等都要进行登记。如发生因饮食营养改善计划工程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要立刻停止食用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八、用餐管理细心到位,做到万无一失

【营养改善计划汇报】

1、班主任要经常性的对学生进行生活指导、健康教育等工作,负责用餐期间的秩序,监管用餐的全过程,统一实行集体用餐和监督用餐,防止学生烫伤、留餐、弃餐等行为,一旦发现要严肃处理。

2、学生食用中,发现有变质、有异味情况时,教育学生立即停止食用,变质食物立即收回,并立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若发生腹泻、呕吐等不良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确保学生及时治疗,通知家长,确保学生安全,然后调查原因,落实责任,及时整

改。

九、工作人员严格要求,按章操作

食品发放工作人员做到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保持良好的个人卫 、生习惯。不准在发放食品时吸烟、挖鼻孔掏耳朵、不对着食品打喷嚏、咳嗽、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丢废弃物等,杜绝出现所有易污染食品的不卫生动作。确保让每一位学生吃到放心、舒心的饭。

大李集镇解寨小学

2013年2月25日

营养改善计划自查报告
营养改善计划汇报 第五篇

耿镇中心小学

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自查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增强学生体质,提倡合理膳食,改善学生营养状况,不断提高学生健康水平,根据高陵县教育局有关“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文件精神要求,我们认真开展了营养计划自查工作,现将我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校现有教师15人,一至六年级6个教学班,共有学生178名。 为保障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顺利进行,学校投入了较大的物力、财力,做到了储藏、加工分离,安装了防盗网、监控设施,购置了蒸蛋车、温控车、消毒柜等蛋奶加工专用设备,防蝇、防尘、防鼠设施到位。

二、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我校领导对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高度重视。开学初,学校认真制定了“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实施方案”,为把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落到实处,学校成立了以郇超校长为组长,分管后勤工作的副校长徐永信为副组长,校委会其他人员及班主任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把学生营养计划作为学校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来抓,切实做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管理工作,把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责任分解落实到人,确保按时、保质、足额发放。

三、制度齐全,落实责任

为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学校制定了“食堂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卫生培训制度”、“出

入库管理制度”、“库房管理制度”、“加工管理制度”、“发放制度”、“食品留样制度”、“班主任跟餐制度”,“卫生突发事件报告制度”、“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信息上报制度”和“学校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等管理制度,健全了营养餐留样、班主任领取和学生用餐三类台账,规范了营养餐操作、加工、分发食用流程。

每周对营养餐工程的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食品卫生监管情况和学生的领取使用情况开展自查,并对存在的问题做到了及时整改。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计划,是党和政府体恤民情、关心学生身心健康的具体体现,是典型的亲民、爱民、惠民工程,为把党的这一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学校通过召开教师会、家长会、班会、致家长的一封信、黑板报等途径,广泛深入宣传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义、政策和做法。使学生、家长和社会了解并争取得到他们的支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教育形式,向学生普及营养科学知识,培养科学的营养观念和饮食习惯。

五、严格程序,规范操作

1、学生营养计划食品由上级统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实行的是供应商定时定量定期配送,专人专车专程送达学校,我们按照相关规定向供货商查验、索要、留存供货商的相关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明、资质证明。学校安排专人负责食品验收工作,建立了详实的食品入库台账,有验收记录,并注明了名称、数量,确保学生营养餐在规定的保质期内。

2、严格入库程序。每次在配送的食品进库时,都认真清点、仔细

检查、细心核对、准确登记,严格检查生产日期、保质期和外包装等,索要质检报告单,双方办事人签字,学校专人专账管理,防止过期、霉变和其他不安全因素的发生。所有交接手续规范,谁接手谁签字谁负责。

3、存储规范安全。我校设置有专用储藏室,专人负责,每天定时向加工人员发放营养餐,闲杂人员不许接近库房和加工场所。保管人员能够认真负责地做好保管工作,并建有规范的台帐记录。营养改善计划保管能严格执行食品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营养食品存放离地面15cm,离墙10cm,在有防潮设备的架体上存放,储藏干净卫生,通风透气,能够定期开启空调,室温控制稳定,防止了食品霉变。防盗、防鼠、防尘设施到位。有计划有次序地发放食品,防止积压、变质现象发生。做到了先入库的先出库,后入库的后出库,并做留样记录,详细记录了留样食品的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每份保存48小时以上备检。

4、严格实行加工检查制度。加工人员身体健康,做到了穿工作服持证操作,个人卫生习惯良好,并按时对炊具进行清洗和消毒。

5、严格实施加工规程。加工操作规范,细节符合要求,未出现不熟、不热或过热等现象。鸡蛋加工前用淡盐水冲洗,做到了煮熟煮透,鸡蛋加工过程人不离场,每天将一个熟鸡蛋放进留样盒存48小时。

6、营养餐的发放严格遵守规程。每天早8:00开始加工,班主任于第一节课后领取,分发给学生食用,学生每天食用时,老师指导学生做到:一看、二摸、三嗅、四尝,培养了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

在食用期间,实行班主任跟餐,分管领导巡视制度。对不适宜使

用营养餐的学生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做妥善处理。落实好营养餐卫生监督机制,防止发生食品中毒事故,让学生放心使用营养餐。

7、食用后的残渣、奶盒等废弃物实行统一回收存放,于当天下午放学后集中处理,并做好残渣处理记录。

六、存在问题

尽管学校每天按时为学生提供合格的营养餐,但仍有个别学生在一些商店、摊点购买小食品,安全隐患责任难以分清。

七、改进措施

1、强化安全监管,禁止学生购买小食品,加大营养餐的宣传力度,利用班队会对学生进行食品质量安全、营养知识教育,积极指导学生科学地食用早餐。

2、完善营养餐改善计划实施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供餐流程。

3、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管理培训,强化管理,更好的落实营养餐改善计划。

耿镇中心小学

2013年6月8日

【营养改善计划汇报】

耿镇中心小学

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自查报告

耿镇中心小学

2013年6月8日

2016阿坝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贷企业管理办法
营养改善计划汇报 第六篇

阿坝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贷企业管理办法

一、建立供贷企业准入机制

1、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供贷企业(简称"计划")基本条件和评审办法,形成轮流更替和优胜劣汰机制。根据情况,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评估审定,并向社会公布评审结果。

2、对预进入"计划"的供贷企业,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先期进行严格的资格(资质)审查,通过筛选,最终确定供贷推荐名单,指导学校做好选择。

3、各中小学校,要将食品卫生安全保障作为确定供贷企业的首要条件,要在省、州、县级确定的推荐名单中选择最优企业。

4、各中小学校,每学期要组织家长、学生和教师代表,对供贷企业者进行两次测评,测评结果上报县级学生营养办备案。

5.未经资格(资质)审查、不在省、州、县级供贷企业推荐名单之列的企业严禁从事"计划"的供贷业务。

二、建立供贷企业退出机制

供贷企业名单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要及时上报县级学生营养办,停止其供贷资格并将其清退出供贷名单。

1、供贷企业签约人无故更换的。

2、出现违反供贷合同(协议)的行为,包括严重降低供贷质量标准、随意变更供贷食谱、供贷期间严重缺失食品卫生安全保障条件等。

3、供贷期间发生重大食品卫生安全事故者,包括已进入名单但尚未实施供贷的企业。

4、供贷期间进行克扣、延时、减量、拒绝供贷或服务态度恶劣等行为,情节较为严重者。

5、在协议供贷时间内连续停止供贷三天以上者,或频繁发生停止供贷情况者。

6、在学校组织的测评中连续两次不合格的。

县学生营养办组织相关部门,针对原料供应、加工操作、包装贮存、贷具消毒、场所环境卫生、人员健康检查等各个环节,制定和落实具体的监管措施。要定期对纳入"计划"的食品及原辅材料供应企业、供应商和供贷企业、依法进行食品卫生专项检查。明确专人负责,加大抽检频次,及时查处校贷生产、加工、配送过程中的食品安全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

县学生营养办和学校必须建立和完善校园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件的管理应急机制,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明确突发情况下的应急措施,细化人员救治、危害控制、事故调查、善后处理、舆情应对等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演练,做到防患于未然。

县学生营养办,在组织食品安全培训活动期间,可将涉及"计划"的食品供应商、供贷企业等一并纳入培训计划,通过学习指导,提高供贷食品供应方对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三、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1、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实行定期巡查、经常自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监督检查重点

(1)相关职能部门是否严格履行工作职责,管理责任是否到位。

(2)从业人员是否具有从业资格证和健康合格证,是否定期接受相关培训。

(3)食品配送服务和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是否公开招投标,招投标程序是否合法合规。

(4)食品采购、加工、贮存、配送等环节是否符合有关法规和标准。

(5)对供贷企业、原辅料供应者、农产品种养殖和经营户是否实行严格的资格准入和退出制度,相关手续和制度是否健全。

(6)学校选定的供贷模式是否科学,供贷食品是否有营养,食谱搭配是否合理,实行"计划"后学生的身体素质是否有明显提高。

(7)国家补助资金是否及时足额落实到学校或供贷单位和个人,是否足额用于为学生提供食品,有无虚报冒领、套取、截留、挪用、克扣专项资金现象。

(8)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和有效执行,是否发生重大食品卫生安全事故。

(9)"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是否整改,重大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是否及时有效处理,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是否追究到位。

3、监督检查方式

采用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内部监督检查与外部监督检查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常态化监督检查。

(1)加强行政监督。监察、审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确保"计划"实施公开透明、廉洁运作,预防腐败。教育督导部门要把"计划"实施情况作为重要工作定期督导。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把"计划"覆盖的试点学校作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重点场所,制定和落实具体的监管措施。

(2)重视舆论监督。各地应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准确、深入宣传"计划",总结推广正面典型,曝光反面典型,及时改进工作,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共同监督和共同推进"计划"实施的良好氛围。

(3)发动群众监督。试点地区和学校应成立家长、学生、教师代表和社会各界代表共同参加的"计划"实施监督小组,设置监督举报电话和公众意见箱,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4)专业机构监督。根据工作需要聘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检查或审计;一些专业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可委托符合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四、处理与责任追究

对"计划"实施过程中查出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1、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及开支标准不符合要求;无故拒拨、滞拨专项资金;因管理不善,造成资金损失、浪费的。

2、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的,管理措施不落实的,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

3、学校食品监管部门失察、监督不力或监管不到位,给食品安全工作带来严重后果的。

4、对学校食品安全举报、投诉未及时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

5、在行政许可、认证、检查、处罚等行政行为中不遵守法定条件和程序,失职、渎职、以权谋私、徇私枉法的。

6、发生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对事故进行隐瞒、谎报、缓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缓报,阻碍他人报告的。

7、发生学校食品安全事故,未积极有效地开展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的。

8、拒绝、阻碍、拖延接受学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调查组调查或拒绝、阻碍、拖延提供事故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9、对学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工作不负责任,致使调查工作有重大疏漏的。

10、未按规定完成上级政府、部门交办的工作,给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带来严重后果的。

11、对供贷企业违反食品卫生安全有关法律法规、不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的,一律停止供贷经营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严肃处理。

2015中小学后勤管理及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汇报
营养改善计划汇报 第七篇

中小学后勤管理及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汇报

后勤管理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后勤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它从一个侧面担负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各类建设人才的重要任务。营养改善计划工程是国家的一项民心工程,更是一项有利于国家发展的民族振兴工程。为改善我校学生的营养,增强学生身体素质,促进他们健康成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和区局安排,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现就以上两项工作汇报如下:

一、营养改善计划工作

(一)深入学习,认真部署落实。

开学初,我校召开了营养改善计划专题会,组织学习文件精神,确定了以“改善学生营养状况,增强学生体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的指导思想,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做了安排部署。一是成立领导组和工作组。成立了以校长邹亚中为组长,工会主席侯西敏、副校长任战社、后勤主任张鹏举为成员的“营养改善计划”领导小组和后勤主任张鹏举为组长、王少伟、陈军民、霍淑琴为成员的“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组。二是制定实施方案。根据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了操作性较强的《金锁中小学改善学生营养计划工程实施方案》。三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健全了《金锁中小学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制定了《金锁中小学营养餐工程资金管理制度》《金锁中小学营养餐发放食用制度》等。建立健全了学校食堂供餐食品采购登记、验收、入库、出库、学生就餐、食品留样、保鲜等专项管理制度,制定了食品储存、加工、分发和食用等操作规程,制作了相应的登记表格和台账,全面公开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标准、营养食谱以及用餐学生名单等信息,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保证各项工作的各个环节有章可循,供餐、食用情况清清楚楚,切实做到按制度管理、按制度办事。

(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为把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政策宣传到教师、学生、家长中,让他们支持、理解、配合此项工作,我校采取校会、家长会、发放资料等方式进行广泛的宣传动员。

一是在校会上和家长会上,让师生和家长明白“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党中央、国务院对贫困地区孩子的深切关爱,对贫困地区教育事业的重视支持和促进教育公平、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决心送到广大家长和学生心中。教育学生怀着感恩的心态面对学习,珍惜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条件,以优异成绩报答祖国的深切关怀。二是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把政策宣传到每一个家庭,让他们知晓政策、领会政策、支持政策,推动学生饮食结构科学化。

(三)、按章操作,工作人员严格要求。

食品发放工作人员有专人负责,且做到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不准在发放食品时挖鼻孔、掏耳朵、不对着食品打喷嚏、咳嗽、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丢废弃物等,杜绝出现所有易污染食品的不卫生动作。确保让每一位学生吃到放心、舒心的营养餐。

(四)、用心投入,开创营养餐新局面。

我校现在营养改善计划采用的是加餐形式,为了尽快实现营养午餐,我校争取了薄弱学校改造学生食堂建设项目,投资47万元新建学生食堂,目前,已完成了立项、地质勘探、图纸设计、招标等工作。同时,我们还争取慈善机构支持,有望完成内设配备。力争14年秋季建成新食堂并投入使用,彻底改变师生就餐状况和管理水平。

(五)、细心到位,力求用餐管理完善

1、班主任经常性的对学生进行生活指导、健康教育等工作,在发放前对食物进行检查,并负责用餐期间的秩序,监管用餐全过程,统一实行集体用餐和监督用餐。防止学生留餐、弃餐等行为,教师应监督学生及时食用,有疏忽者,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2、教育学生在食用过程中,发现食品有异味或变质情况时,应立即停止食用,并向老师汇报,老师应立即收回有异味或变质食品,并向领导小组进行汇报。若发生腹泻、呕吐等不良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确保学生及时治疗,通知家长,确保学生安全,然后调查原因,落实责任,及时整改。

3、用餐完毕后,教师要组织学生将牛奶盒及鸡蛋壳等垃圾摆到指定地点,保持校园环境干净卫生。

4、由专人负责每日营养餐的食品留样,专柜保鲜,每种食品留样一式两份,保证留样48小时,负责留样的工作人员必须如实、按时登记。

(六)、建立档案,实时监测。

学校建立“营养改善计划工程”档案,每学期学生人数分班登记造册,实行动态管理,严禁虚报、漏报、瞒报。对于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处理过程、处理结果等都要进行登记。如发生因饮食营养改善计划工程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要立刻停止食用并及时上报。

二、后勤管理

(一)、校园管理

学校有校园建设规划,布局合理,设施逐步到位,排水畅通。2015年秋投资2.5万元,新建花园两个,新植树木28棵,苗木花卉一千株。2015年投资3.5万元,改造学校门前花园两个,新植树木42棵,苗木花卉一千二百株。卫生区域划分清楚,每天打扫一次,每周彻底打扫检查评比一次,结果和班级管理、班主任管理挂钩。车辆定点停放,干净整洁,整齐有序。厕所打扫及时,定期灭蝇除虫。

(二)宿舍管理

1、文明的居室,情趣的生活。

拟定了一份计划,具体如下: (1)、每日早晚两次不定时以高要求、严标准对各寝室予以检查、评比,每周公布1次最佳宿舍与后进宿舍名单,这些评比成绩与班级积分密切挂勾。 (2)、对住宿区的公共卫生予以分工负责,落实到人。

2、严格管理,提高对寝室安全管理重要性的认识,明确安全是宿舍管理的头等大事,提出了防火、防盗、防恶性事故的具体办法、措施。

3、其次抓文明卫生:

(1)、在宿舍,组织学生成员、各舍长积极行动轮流值班,对宿舍内外乱扔垃圾、吸烟、喝酒等不文明行为进行督促检查;

(2)、在宿舍内张贴标语,诱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张贴文明用语,为学生创造文明的环境。

(3)、开展经常性的文明寝室评选活动,开学时颁发奖状、奖品实行文明宿舍的动态管理,承认、鼓励学生点滴进步。

(4)、 自开展创建文明寝室活动以来,学生宿舍卫生状况有了很大的改观,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现象明显减少,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道德、讲秩序蔚然成风。

4、日常工作中重点突出抓财产管理,实行财产损坏的责任追究制度。

5、对学生违纪方面的管理:

(1)、按照相对集中的原则,经与各班主任充分协商,调整了部分学生的宿舍,为各班学生管理提供了方便。

(2)、课余时间走进学生宿舍,在平等、友善的基础上,诚恳与学生交流、沟通,耐心听取学生反映的问题,及时向学校有关方面反映解决。

(3)召开学生座谈会,认真听取学生反映的问题,及时答复;

(4)、各宿舍设学生联络员,在宿舍发现问题随时与家长、班主任联系,防止事件发生、事态扩大。

(5)、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如学生抽烟、喝酒、点蜡烛、闹矛盾、丢失钱物、泼污水、随地大小便等,及时制止、劝说、纠正以外,告知教育处人员。

(三)加强管理,开源节流。

资金是学校的命脉。按照校长要求,学校后勤工作要有主动性、前瞻性、服务性、科学性、全局性。学校财务部门严格履行规章制度,积极开源节流、勤俭持家。做好收支有计划、有审批、有手续。

1、做到“物资采购要批”的审批制度,学校各部门所需的教学物资均由部门提出申请、主管领导审批、后勤统一采购,避免了过去谁需就买的无序状况。

2、实行“物品发放按需”的管理制度,改变过去按人头配备办公用品的不合理现象,有效地节约了办公用的开支。

3、加强纸张和办公耗材的管理,实行由主管审批复印和打印的业务,并负责纸张的管理,使纸张消耗大幅降低。

4、颁布执行《公物损坏赔偿制度》,使人为损坏公物现象得到有效扼制。

三、存在问题:

1、后勤人员老化,数量紧缺,教学人员相对宽裕,但又难于补充到后勤人员中去。比如女生宿舍管员,四年换了三个,现在仍是男老师管理,不符合相关规定,又找不到合适的女同志管理,无奈,我们计划女同志分组轮流管理,希望上级部门出台相关的政策支持。

2、学校生源少,又是一个规模地摊较大的学校,经费难以维持正常的运转。资金问题是目前最大的问题。

2016阿坝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管理和监督实施细则
营养改善计划汇报 第八篇

阿坝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管理和监督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6〕54号),切实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安全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以下简称"计划")供餐机构的管理和监督,包括学校食堂(伙房)。

第三条各学校要依据各校的具体情况,确定供餐模式。

(一)学校食堂(伙房)供餐:由本校食堂为学生提供就餐服务。

(二)"蛋、奶、水果"模式:通过政府采购省营养办指定三家企业生产的三个品牌"雪宝,菊乐,华西"牛奶,采购由州营养办指定范围内的鸡蛋,定点购买由县采购办确定的蛋糕和水果。

第四条坚持"安全第一、稳步推进"的原则。各学校要将"食品安全"作为学校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首要条件,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有关法规标准,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所辖学校供餐条件进行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不符合实施条件的学校,一律不得纳入"营养改善计划"试点。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监管责任

第五条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计划"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如下:

(一)县卫生局(县食安办):负责统一组织、协调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指导试点学校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指导学校开展学生营养健康状况监测,对学生营养改善提出指导意见。

(二)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学校食堂(伙房)以及供餐单位(个人)食品安全监管,切实做好日常综合监督检查工作。制定"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培训方案和教材,对实施"计划"的中小学校长、食堂(伙房)负责人、工作人员以及供餐企业(单位)、托餐点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相关法规制度和行业规范培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

(三)县教育局:负责学校食堂(伙房)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开展食品安全法律知识和安全卫生知识健康教育,倡导健康饮食方式;按照规定组织开展学校食堂(伙房)食品日常安全自查以及购买供餐服务、个人或托餐家庭进行食品安全检查。【营养改善计划汇报】

(四)县农业局:负责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督管理。

(五)县工商局:负责供餐企业(单位)主体资格的登记和管理。

(六)县质监局:负责对食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管,查处生产加工中的质量问题及违法行为。

(七)县监察局:负责依法对行政监察对象履行食品安全法定职能的行政责任情况实施监察,按干部管理权限对构成食品安全违法违纪的案件及其涉案人员进行查处。

(八)县财政局:落实县级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保障。

(九)县物价局:负责建立价格监测和预警机制,开展生产成本调查,组织对食品价格进行监督检查,研究制定"计划"实施及流通环节费用减免政策。

(十)县委宣传部:负责指导有关部门对"计划"实施进行宣传。

(十一)县审计局:负责对"计划"专项资金进行审计,确保"计划"实施公开、透明。

各部门要严格履行职责,实行任务到人,责任到岗。

第六条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把食品安全工作摆在首要位置,督促有关部门和学校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建立食品安全保障机制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健全食品原料生产、采购、贮存、加工、配送、储存、配送、分餐等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与质量监督制度,确保食品安全。

第七条实行"以县为主"的食品安全管理体制。县级人民政府是"计划"实施的行动主体和责任主体,对本地区学生食品安全负总责,主要负责人负直接责任。建立健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学校、供贷企业(单位)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分解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第八条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会同教育、农业等部门与学校、供贷企业(单位)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并安排专人负责,加强对食品原料采购、餐具消毒、设备清洁等环节监督管理;建立食品留样监测制度;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第九条学校、供贷企业(单位)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要求从事餐饮服务活动,对学生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承担食品安全责任。

第十条鼓励社会团体、基层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普及工作,增强学校、供贷企业(单位)食品安全自律意识,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第十一条建立信息公开制度。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和学校设置监督举报电话和公众意见箱,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学校食堂的账目、供餐方案、营养食谱等要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第三章学校食堂(伙房)和校外就餐管理

第十二条学校食堂(伙房)建设要本着"节俭、安全、卫生、实用"的原则,严禁超标准建设。规模较小学校,可以根据实际,利用现有闲置校舍,改造、配备伙房等相关设施,为学生在校就餐提供基本条件。

第十三条食品采购。

(一)要按照国家有关法规标准,结合学校实际,针对"计划"所需食品及原辅材料的采购招投标、配送等环节,制定和完善食品采购管理制度。

各学校所需米、面、油、蛋、奶等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要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供货商(省、州、县确定范围内);蔬菜、肉(禽)类等农副产品可实行定点、集中采购,并与供货方签订质量安全保证协议;食品配送服务要纳入招投标合同或采购协议。

(二)根据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结合当地实际,建立食品供应准入制度。凡进入"计划"的食品及原辅料供货商,均必须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供应学校的米、面、油、酱、醋、盐等食辅材料必须有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QS)。

学校要设立专门食品检验员严把食品质量关,对进入食堂的原材料进行检查和验收,要对采购或配送的食品查验"三证"(营业执照、流通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和质量检验报告,建立食品质量档案。要定期公示采购物品的数量、价格等情况,接受学生、老师和家长的监督。

(三)学校要统一建立食品采购登记台账。食品及原辅材料的采购实行索证(索票)登记制度;定期同供货商结算账目,采购员与供货商之间原则上不得发生现金交易;从农户个人采购的食品及食材,应做好购货记录。【营养改善计划汇报】

第十四条食品存放管理。

学校要建立符合安全安全标准的食品储藏、储存场所,配备必要的食品储藏保鲜设施;要建立健全食品出入库管理制度和收发登记制度;食品在校储存期间,要按照食品保管要求,分类存放,安全管理;要严防食品在储存期间发生霉变、腐烂和生虫不洁等现象;对过期食品和霉变食品要按规定及时处理,严禁不符合质量卫生要求的食品流向学校食堂和学生餐桌。

第十五条重视学校食堂(伙房)管理。

(一)学校应加强对食堂(伙房)工作的领导与管理,把其列为学校常规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食堂(伙房)经营服务工作。学校食堂(伙房)实行校长负责制,并确定一名校级领导分管,配备专职食堂(伙房)管理员。设立膳食管理委员会,由工会干部、学生代表、学生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等组成,具体行使食堂(伙房)的监督、检查等职能。

(二)学校食堂(伙房)应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建立原材料采购索证验收、仓库卫生管理、食品加工卫生管理、餐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卫生检查及奖惩、除虫灭害卫生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报告和紧急处置等制度,并公示上墙。

第十六条实行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

学校校长或学校管理人员要轮流陪餐(餐费自理),做好陪餐记录,严把质量和安全关口,及时发现和解决食堂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

第十七条校外供餐管理。

(一)建立校外供贷准入机制。

1.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校外供贷的基本条件和评审办法,形成优胜劣汰机制。要根据实际情况,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评估审定,并向社会公布评审结果。

2.对预进入"计划"的供贷企业(单位)要先期进行严格的资格(资质)审查,通过筛选,最终确定校外供餐推荐名单,指导学校做好选择。

3.采取"蛋、奶、水果"模式的学校,要将食品安全保障作为确定"蛋、奶、水果"模式的首要条件,要在省、州、县级确定的推荐名单中选择供"蛋、奶、水果"企业(单位)原则上应优先选择最安全的供餐模式。

4.采取"蛋、奶、水果"模式的学校,每学期要组织家长、学生和教师代表,对"蛋、奶、水果"进行两次测评,测评结果上报县级"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5.未经资格(资质)审查、不在省、州、县级推荐生产出售"蛋、奶、水果"名单之列的企业(单位)和家庭(个人)严禁从事"计划"的"蛋、奶、水果"供应业务。

(二)建立供贷退出机制。

供贷单位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要及时上报县级"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停止其供贷资格并将其清退出供贷名单。

1.供贷企业(单位)签约人无故更换的。

2.出现违反供贷合同(协议)的行为,包括严重降低供贷质量标准、随意变更供贷数量、供贷期间严重缺失食品安全保障条件等。

3.供贷期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者,包括已进入名单但尚未实施供贷的企业(单位)、家庭(个人)。

4.供贷期间有克扣、延时、减量、拒绝供贷或服务态度恶劣等现象,情节较为严重者。

5.在协议供贷时间内连续停止供贷三天以上者,或频繁发生停止供贷情况者。

6.在学校组织的测评中连续两次不合格的。

第四章食品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第十八条学校食堂(伙房)、供贷企业(单位)必须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餐饮服务许可证》。

第十九条学校食堂(伙房)、供贷企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第二十条学校食堂(伙房)、供贷企业(单位)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第二十一条学校食堂(伙房)、供贷企业(单位)应当组织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并建立培训档案;应当加强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食品安全管理知识的培训。

第二十二条学校食堂(伙房)、供贷企业(单位)应当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

第二十三条学校食堂(伙房)、供贷企业(单位)禁止采购、使用和经营违反《食品安全法》的食品。

第二十四条学校食堂(伙房)、供贷企业(单位)严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

第二十五条学校食堂(伙房)、供贷餐企业(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服务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在制作加工过程中应当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二)应当保持食品加工经营场所的内外环境整洁,消除老鼠、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三)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

(四)操作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五)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当在冷却后及时冷藏;应当将直接入口食品与食品原料或者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

(六)严禁制作凉菜;

(七)用于餐饮加工操作的工具、设备必须无毒无害,标志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设备应当在使用前进行消毒;

(八)应当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并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不得使用未经清洗和消毒的餐具、饮具;购置、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具、饮具,应当查验其经营资质,索取消毒合格凭证;

(九)应当保持运输食品原料的工具与设备设施的清洁,必要时应当消毒。运输保温、冷藏(冻)食品应当有必要的且与提供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保温、冷藏(冻)设备设施;

(十)严禁非食堂(伙房)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区和食品原料存放区,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

第二十六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开展抽样检验时,被抽样检验的学校食堂(伙房)、供贷企业(单位)应当配合抽样检验工作,如实提供被抽检样品的货源、数量、存货地点、存货量、销售量、相关票证等信息。

第五章食品安全事故处理

第二十七条按照《四川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政府各职能部门应分工协作,协调配合,确保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能够积极应对,及时妥善处理,积极做好患者救治善后处理等工作,维护学生的生命健康安全和社会稳定。

第二十八条各学校必须建立和完善校园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管理应急机制,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明确突发情况下的应急措施,细化人员救治、危害控制、事故调查、善后处理、舆情应对等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演练,做到防患于未然。

第二十九条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办事机构、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有关食品安全事故的举报,应当立即核实情况,经初步核实为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当立即相互通报,并向县人民政府和上级管理部门报告。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事发地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办事机构、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学校应当在乡镇人民政府领导下,及时做出反应,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依法处置,并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向上级管理部门报告。

第三十条学校、供贷企业(单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当立即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在2小时之内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卫生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按照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学校、供贷企业(单位)应当配合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不得拒绝。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一条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共同做好指导和监督工作。

各职能部门要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宣传好的经验与做法,反映普遍性问题,加强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督办。

第三十二条各相关职能部门针对原料供应、加工操作、包装贮存、餐具消毒、场所环境卫生、人员健康检查等各个环节,落实具体的监管措施。要定期对纳入"计划"的食品及原辅材料供应企业、供应商依法进行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明确专人负责,加大抽检频次,及时查处校餐生产、加工、配送过程中的食品安全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

第三十三条各相关职级部门要定期组织食品安全专家巡查学校,通过现场指导、讲座培训等多种形式,指导学校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措施,提高师生和餐饮工作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

第三十四条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办事机构、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学校食堂(伙房)、供贷企业(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做到全覆盖和常态化。应当对下列内容进行重点检查:

(一)相关职能部门是否严格履行工作职责,管理责任是否到位。

(二)餐饮服务许可情况;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建立档案情况;

(三)环境卫生、个人卫生、食品用工具及设备、食品容器及包装材料、卫生设施、工艺流程情况;

(四)食品采购、加工、贮存、配送等环节是否符合有关法规和标准;

(五)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制度及执行情况、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制度及执行情况;

(六)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食品添加剂等的感官性状、产品标签、说明书及储存条件;

(七)餐具、饮具、食品用工具及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的清洗、消毒和保洁情况;

(八)用水的卫生情况;

(九)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和有效执行,是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十)对供贷企业(单位)、原辅料供应者、农产品种养殖和经营户是否实行严格的资格准入和退出制度,相关手续和制度是否健全。

(十一)其他需要重点检查的情况。

第三十五条建立辖区内供贷企业(单位)食品安全信用档案,记录许可颁发及变更情况、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要及时将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供贷企业(单位)通报相关部门和学校,停止其供餐资格并将其清退出供餐名单。

第六章责任追究

第三十六条对"计划"实施过程中查出的各种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1.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的,管理措施不落实的,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

2.学校食品监管部门失察、监督不力或监管不到位,给食品安全工作带来严重后果的。

3.对学校食品安全举报、投诉未及时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

4.在行政许可、认证、检查、处罚等行政行为中不遵守法定条件和程序,失职、渎职、以权谋私、徇私枉法的。

5.发生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对事故进行隐瞒、谎报、缓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缓报,阻碍他人报告的。

6.发生学校食品安全事故,未积极有效地开展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的。

7.拒绝、阻碍、拖延接受学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调查组调查或拒绝、阻碍、拖延提供事故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8.对学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工作不负责任,致使调查工作有重大疏漏的。

9.未按规定完成上级政府、部门交办的工作,给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带来严重后果的。

10.有其他违反食品监管规定行为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

1.扰乱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秩序,妨碍政府部门和有关机构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或者阻碍政府工作人员和其他履行职责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或涉嫌犯罪的。

2.危害学校食品安全生产、流通、经营秩序,实施危害食品安全行为,危及食品安全生产,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或涉嫌犯罪的。

3.履行监管职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预防应对职责不到位,涉嫌失职渎职犯罪的。

4.其他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违法行为或涉嫌犯罪行为。

(三)从事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贮藏、运输、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由于未取得合法经营资格或未建立和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造成学校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取消与学校商品交易资格,并依法追究该业主和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四)对供贷企业(单位)违反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不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的,一律停止供贷经营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严肃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本办法由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2016阿坝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要求
营养改善计划汇报 第九篇

工作要求

1、县教育局、各学校要按照《阿坝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实施方案》,因地制宜选择适合自己学校的供餐方式,制定切合学校实际的《学生营养改善工作实施细则》,保证所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都享受到营养餐。

2、县教育局、农村中小学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充实财会人员,实行分账核算,集中支付,专款专用,严禁克扣、截留、挤占和挪用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资金违法现象的发生,做好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专项资金与"一补"专项资金的统筹衔接,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3、各学校要严格执行零利润经营,必须向学生提供等值(3元)的食品(省、州营养餐办指定范围内的奶、鸡蛋等)。在实施营养餐工作过程中要把好"五关"即手续关、质量关、数量关、卫生关、营养关。

4、各学校要建立健全公示制度,设立公示牌,公布供餐企业、供餐内容、食品价格等。各乡镇成立的工作机构要发挥好监督作用,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提高服务质量。

5、教育局要加强对学校食堂和"蛋、奶、水果"模式的监督。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营养改善服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并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堂管理员、食品配发人员。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到学校进行监督督查,了解情况,不断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措施,帮助学校解决营养改善工作中的实际困难。

6、各乡镇和学校要加强营养配餐、科学饮食方面的指导服务,向学生、家长、教师和供餐人员普及营养科学知识,帮助他们形成科学的营养观念和良好的饮食习惯。调整学生营养食谱,并予以公示,接受家长和学生的监督。

7、各学校要由专人负责建立原材料采购索证验收、仓库卫生管理、食品加工卫生管理、餐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卫生检查及奖惩、除虫灭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报告和紧急处置等制度,并上墙明示。同时,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对突发事件等情况要及时上报。

8、凡实行"蛋、奶、水果"模式的学校,学校校长、分管副校长及具体负责人配合工商、卫生等部门定期对"蛋、奶、水果"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和质量监督并做好检查记录,得不到质量保证的要坚决予以更换。学校确定专人负责食品的发放登记工作,每天发放情况如实造册登记,每月汇总成册入档,以备检查和审计。

9、学校招聘食堂从业人员时,要对其身体、心理健康状况及品行等方面进行全面调查了解,有传染性疾病的不能录用。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和专业知识岗前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时应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食堂炊事员不得兼管理员,管理员不得兼采购员。

10、食堂所用餐具和食品容器应符合国家包装材料有关标准和要求,并做到每餐用前彻底消毒;使用一次性餐具的,餐具应检验合格后使用,餐具贮存运输过程中应防止污染,外包装破损或污秽不洁的禁止使用;所用餐具和食品容器上应标有标签,注明生产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生产日期和进食时限(如,请在某时某分前食用);膳食应放置在具有保温性能的外包装箱内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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