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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街道民政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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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角乡2016年民政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2016年街道民政工作总结 第一篇

三角乡2016年民政上半年工作总结

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三角乡民政办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年初以来,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上级民政局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以“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为宗旨,以依法管理全乡社会事务、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权益为己任,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为构建和谐三角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半年以来,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开展春节期间送温暖活动,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困难群众优抚对象的家中,为了使全镇困难群众过上一个祥和的春节,我们按照上级的要求及时提前做好了困难群众的调查摸底及所需物资的预测,向县民政局申请了一批冬春救灾物资及冬春救助粮食,为庞贵财等450余户的困难家庭,赵成友等37户的五保户,为黄通甫等16户优抚对象等共发放大米7500斤,棉被100床,男装保暖衣裤80套,女装保暖衣裤40套,男装冬衣裤20套,男装保暖上衣30件,女装保暖上衣30件,毛毯16床。

(2)积极开展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两项补贴的宣传和发动工作,截止目前,共为我乡办理了49名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办理了21名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做到认真核对,把我乡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人员全部纳入国家政策优惠中来。

(3)积极开展五保户摸底排查工作,全面了解五保老

人的生活情况,今年上半年,共排查出两户4人不符合五保条件,并及时清退。

(4)积极开展80岁老人高龄补贴工作,2015年底积极开展80岁老人摸底和排查,积极宣传和发动村委干部通知80岁以上老人本人或者其家属办理80岁以上老人高龄补贴,截止目前,全乡共有135名老人办理了80岁以上高龄补贴,其中80-89岁有112人,90-94岁19人,95-99岁有4人。

(5)积极开展敬老院与学校置换的各项工作,先后到敬老院动员老人暂时到桐木镇敬老院或者头排镇敬老院居住,并带来部分老人到桐木镇敬老院参观,但由于部分老人不适应桐木镇炎热天气不愿搬迁后,主动找学校校长协商在三角找地方暂时给敬老院老人居住,目前已完成了敬老院的搬迁安置工作。

(6)一丝不苟的做好城乡低保和农村低保的审核调整、公示及上报工作。今年上半年从三月份以来,充分利用精准扶贫的成果,结合《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全区开展低保救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民电【2016】7号)的要求,开展在享低保对象“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整治工作,截止目前,1-6月份排查停保26户50人,因出嫁、死亡等原因排查减发15户15人。低保工作任务重,由于人手少,工作繁多,民政工作本身就很重,但本人还要兼职乡统计工作、武装干事工作及包村工作,低保排查一直未能做到“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我乡低保仍存在大面积的抽保、错保、拆户保、骗保等现象,对于生活好转的家庭,低保户又不如实反映其家庭收入,村委一级未能敢于向乡一级民政办上报,乡民政办由于人手少,而且要兼顾乡其

他工作未能及时了解掌握低保户的家庭收入,造成普遍存在低保户进来易清退难的问题。

二、下半年工作打算

(1)一是充分利用村委干部、包村工作组及各屯屯长的力量,并向乡党委政府申请增加民政工作人员,全面开展全乡在享低保对象“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专项整治工作,结合精准扶贫的成果,对于识别为不是贫困户的低保对象,以及被识别为贫困人口但还没有纳入低保范围的对象,全部进行复核复审,精准确定农村低保对象,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二是充分利用上半年低保新申请评议的机会,开展在享低保对象重新召开民主民主评议,对于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要100%清退,一户不进。

(2)对全乡散养的五保户住处,一户不漏地上门调查一遍,由于汛期的到来,对危房进行维修,确保其人身安全。

(3)做好“八一”走访慰问优抚工作,做好汛期期间人员值班,确保灾情统计及时上报。

(4)做好2016-2017年冬春救灾的调查摸底,为群众排忧解难工作打下基础。

(5)积极配合乡有关部门,做好信访维稳工作。

(6)积极圆满乡党委政府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角乡民政办 2016年6月15日

民政局201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
2016年街道民政工作总结 第二篇

民政局201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

民政局201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201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亲切关怀和指导下,我区民政工作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工作,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紧密结合“优环境、提效能、保开局、促发展”主题实践活动,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民政工作宗旨,突出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强化公共服务和夯实基层基础,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作用,按照年初工作部署,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目标。根据要求,现将有关总结和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社会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大

1、城乡低保规范运行

(1)全面开展低保对象复核工作。根据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皖民社救函[2016]17号)精神,我局按照工作要求,对低保对象复核工作进行了具体布置。要求各镇街在一季度迅速开展低保对象年检工作,对所有低保对象全面进行复核认定,根据不同类别对象的家庭情况开展定期核查、动态管理,重点做好就业年龄段及刚达退休年龄的低保对象复核认定工作。至6月底,全区低保对象复核认定工作已基本结束,1-6月以来,全区城市低保共新增对象117户141人,月补金额41430元;取消116户139人,月减金额47121元;调整37户,净减4人,月净增金额4205元。农村低保共新增对象444户721人,月补金额121300元;取消364户503人,月减金额88175元;调整170户,净减32人,月净增金额955元。

(2)对低保标准进行了调整。按照市民政局、财政局、统计局、物价局《关于调整2016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将2016年城市低保标准由每月490元提高到51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年3432元提高到3775元。新标准从2016年1月起执行。

(3)及时发放低保资金。截止6月底,全区现有5601户7416人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月发金额251.3万元,1-6月份共发放城市低保金1509.3万余元,全区月人均补差金额达339元;有10954户、18189人享受农村低保,月发放金额333.9万元,上半年已发放补助资金1995.5万元,全区月人均补差金额184元。

(4)成立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5月底,经区编委会议研究,同意设立“池州市xx区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编制4名,隶属区民政局管理,股级建制。

2、城乡医疗救助予民实惠

进一步加大城乡医疗救助力度。5月份,区政府出台了《xx区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方案》,将今年救助比例全部提高到70%,三类病种封顶金额分别调整到15000元、6000元和3000元。

及时发放医疗救助资金。1-6月份,全区城乡医疗救助共2731人次,发放救助资金867.57

万元(含资助城乡困难居民参保32119人,资助参保资金321.28万元)。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生活困难,开展临时救助300人次,发放救助资金127.92万元。

3、救灾救济及时有效

做好冬、春荒救济工作。把冬春困难群众生活安排作为最现实最紧迫的民生工作抓紧抓好,全区冬春困难群众生活得到切实保障。一是摸清底数,制定方案。组织各镇街反复摸排核实,建立冬春困难群众花名册,并制定全区冬春困难群众生活救济实施方案;二是落实资金,开展捐助并及时下拨冬令款和春荒款,秉着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将衣被口粮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下拔冬春救灾款326万元,救济灾民3.2万人;三是及时救助,加强督查。按照“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统筹安排、分步实施”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确保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四是 “两节”期间,组织开展慰问和送温暖活动,确保困难群众过个和谐年、安详年。 深入开展农村住房保险试点工作。农房保险工作在过去两年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今年继续做好我区山区库区农房保险工作,截止四月底,已完成全区135959户的农房信息采集核对任务,并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池州分公司签订了合同,本次保险期限从2016年4月1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止。目前此项民生工程正按时间节点有力有序推进。

4、五保供养保障到位

目前,全区现有农村五保户3645人,其中分散供养五保户1788人,集中供养五保户1857人。对集中供养人员,我局严格按照安徽省民政厅、财政厅《安徽省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实施办法》(皖民福函〔2015〕471号)要求,实施农村敬老院等级评定工作。根据供养服务质量、内部管理水平、基础设施条件和组织保障力度,由低至高将全区20所农村敬老院划分为一星、二星、三星三个等级。服务等级经申报、评定和公示,被评为一星级的1家、二星级13家、三星级6家。通过星级评定,全面落实了我区农村五保供养机构以奖代补政策,健全了农村五保供养机构管养制度,改善了集中供养条件,提高了服务水平。对分散供养人员,通过进一步提高生活补助标准来改善他们的生活。全区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生活补助标准从去年的3480元/年.人提高到今年的3800元/年.人,提高了9.2%。

5、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有序开展

根据《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关于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的通知》(池民福【2016】64号)要求,为做好我区农村留守儿童的摸底排查工作,我局牵头组织开展了此项工作,并制定了实施方案,要求各镇街全面排查因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无法与父母正常共同生活的不满十六周岁农村户籍未成年人。目前排查工作正按照实施步骤稳步推进。

6、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工作稳步推进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为我市今年33项民生工程之一,为此市里出台了“池州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池民福【2016】49号),根据该文件精神,凡具有池州市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享受本办法规定的护理补贴(长期照护是指因残疾产生的特殊护理消费品和照护服务支出持续6个月以上)。目前各镇街已完成了对本地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的摸底,现正处在复核、评议、公示阶段。

7、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有效开展

按照《xx区孤儿救助办法》,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全部实行救助。截止6月底,全区有救助对象203人,其中分散抚养128人,集中抚养75人。分散抚养孤儿生活费救助标准为790 元/人.月,集中抚养孤儿生活费救助标准为1190 元/人.月。分散抚养

生活补助费全部实行按月打卡发放,集中抚养孤儿生活费打到区儿童福利院帐户。目前,已发放1-- 6月生活救助资金114.2万元。

根据流浪乞讨救助工作要求,落实工作责任,及时、有效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今年以来,共救助446人次,发放救助资金16.5万元。

(二)基层政权建设不断推进

1、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一是开展调查摸底,在去年选择70个村试点的基础上,对今年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村进行了摸排,确定了里山街道白洋等70 个村开展试点工作;二是结合实际,制定全区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三是加强指导检查,根据农村社区建设试点方案要求,及时加强业务指导,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完善。

2、城市社区“三社联动”试点工作。一是赴上海考察“三社联动”工作,学习借鉴外地成功经验,结合我区社区实际,制定出台了《xx区主城区“三社联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召开动员会议,全面部署今年4个街道、10个社区“三社联动”工作;二是根据“三社联动”试点工作要求,对4个街道、10个社区试点工作用房进行调查摸底并协调解决;三是加强业务工作的指导,根据居民需求,编制社区服务项目计划书。

3、xx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一是根据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要求,认真制定全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方案,召开了全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动员会议,全面动员和部署地名普查工作;二是协调相关单位收集地名普查相关资料;三是开展地名普查内业相关工作,整理录入地名普查相关属性信息。

(三)双拥优抚安置政策有效落实

1、双拥工作

(1)加强双拥工作的组织领导。为巩固我区己取得的双拥工作成果,努力发展我区双拥工作新局面。区委、区政府、驻池部队根据我区双拥工作的基础及现状,及时提出了争创新目标,各地、各部门积极响应,调整、健全双拥组织,拟定本地、本部门双拥工作计划,全面落实双拥工作责任制。区双拥工委部署了全区2015年度双拥合格单位申报考核工作,区双拥办不定时地组织双拥委成员单位督查各地、各部门双拥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健全的组织、周密的计划、严格的考核、激励的机制,有力地保证了双拥各项工作在基层的落实,新的争创热潮在全区形成。

(2)深入开展双拥宣传工作。加强双拥宣传,增强全区双拥意识,营造浓厚双拥氛围是做好双拥工作的基础。半年来,我们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活动。一是加强宣传设施建设。沿318国道镇、街新设置了固定双拥宣传标语14条。遍布城乡的双拥宣传设施,对营造双拥氛围,提高宣传效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由于宣传工作扎实,国防教育深入人心,近年来,未发生一起损坏军事设施和军民纠纷事件。适龄青年踊跃参军,兵源质量大大提高;二是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区直单位及镇街利用展板和宣传栏,开展了国防教育宣传活动,并散发宣传材料3000多份,到现场咨询国防知识和优抚安置政策的群众达600多人次。

(3)加强双拥合作共建工作。一是积极开展送温暖活动。春节期间,区六大家领导、区直单位热情走访慰问部队,采购慰问品、发放慰问金近13万元;二是热情为部队办实事。各单位根据自身职能和优势积极为部队办实事,教育、交通、粮食、供水、供电、公安、民政、劳动、人事等部门在解决部队子女入学、户口落迁、军事设施保护、军属就业、安置、军粮供应等方面尽已所能地帮助部队办实事、办好事。区检察院还在军营开办了法律知识讲座,区直许多单位与驻军还开展了丰富多彩的联欢活动;三是驻池部队热情参与“第二故乡”建设。在创建文明城市和维护社会治安活动中,部队多次出人出车帮助地方运垃圾、挖淤泥、疏河道。武警中队抽调80多人次在重要节日期间对城区进行昼夜巡逻。

2、优抚工作

全区借助双拥创建平台,努力推进优抚工作上水平。全区烈属、军属、复员军人100%享受优待,现正拟订2016年优待评定计划,力争“八一”前后完成优待兑现任务。全区共有享受定补定恤的优抚对象3724人(含“两参”人员),上半年发放定补定恤款1074万元,切实保障了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不低于当地群众生活水平。

3、退伍安置工作

2015年秋冬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正在进行中。国务院、中央军委新修订出台《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后,近两年的退伍安置工作因一次性安置补助金标准需省确定而有所延迟,现待市出台2015年秋冬退役人员安置的指导性文件后,区安置办将及时拟定出安置意见并将上报区政府批准实施。已组织当年度部分退役士兵参加技能培训。2015年秋冬全区共接收退伍军人265人。

(四)专项社会事务管理进一步规范

1、社会组织育管并重

(1)规范流程做好社会组织登记及收养登记工作。目前,在我局登记的社会团体共计119个,民办非企业单位共计113个。今年以来我局依法登记新的社团组织10个,民办非企业单位8个,办理社团登记法人变更1个。收养登记 11例。在登记新成立的社会组织中,我们按照省委办公厅{皖办发[2013]9号}《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的意见》,简化登记程序,实行直接登记。今年5月,我局安排了南馨园、府学、古舜、翠微、九华、城西和月亮湖7个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负责人参加了全省社区枢纽型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班。

(2)加强社会组织年检工作。为开展好这项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和省市民政部门的具体要求,我们下发《通知》,对年检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要求各社会组织接到通知后集中时间精力认真填写年检报告书,按时报送年检材料。在检查过程中,我们重点检查了社团按照章程开展活动、财务规章制度、党建及换届等情况,对检查出的问题,我们及时指出并督促他们进行整改。【2016年街道民政工作总结】

(3)切实做好全区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实施工作。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15]48号)及池州市民政局《关于我市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实施工作若干问题的紧急通知》精神,我局于2016年4月起,已正式全面实施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对新成立及办理变更业务的社会组织,赋予统一代码,发放新版登记证书。对2016年4月前在区民政部门成立登记的社会组织,我局将于2017年底前逐步完成新版登记证书换发和赋码工作。

2、社区服务中心工作管理规范

(1)加强婚姻登记档案规范化建设。以争创全国3A级婚姻登记机关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婚姻登记程序和档案管理的规范,不断提高婚姻登记服务水平。2016年上半年截止6月20日共办理结婚登记2858对,离婚登记735对,补发681对,为当事人查档557人次。为让今年特殊日期婚姻登记工作在安全、祥和氛围中度过,积极启动应急预案,顺利应对春节前后及“520”等婚姻登记高峰,获得广大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2)积极倡导和提高社会工作专业化服务水平。着力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工作,切实提高民政工作专业化服务水平。以区社区服务中心名义成立了xx区首家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以“社会组织+社工+社区服务”三社联动模式,积极开展各项服务活动,秉承平等、尊重、助人自助的社工理念,为有需求的个人、家庭、单位和社区提供优质的社会工作服务;建立了服务热线、开辟了社会工作网站版块,采取“社工+义工”的模式,组织社工及志愿者(义工)多次深入街道社区开展城市文明创建活

动及专业社工服务,深入市福利院、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开展义务家教、心理疏导等专业社工服务和志愿者活动,深入失能老人家庭开展调研、精神慰藉和赠送轮椅等帮扶活动,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益。半年多来,利用休息时间开展专业社工服务20余次。

(3)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有关工作。积极配合区计生部门做好新婚登记夫妇的统计工作;主动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婚前免费健康体检工作,共宣传引导2766对婚姻当事人参加了婚前免费健康体检;与市妇联、市爱婴堡早教中心举办了“关爱孩子,放飞梦想”池州市第四届五项全能明星宝宝大赛。

3、老龄事业持续发展

为促进全区老龄事业发展,我局积极采取措施,认真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全力推动各项工作发展。一是加强宣传。通过发放普法宣传材料、悬挂标语以及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手机等手段宣传《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让新修订的《实施办法》内容做到家喻户晓;二是认真做好池州市第二届“敬老文明号”和安徽省第七届“孝星”、“福星”的评选申报工作。区老龄办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程序和要求认真推荐,经严格审核,推荐了池州市中医院等5家单位参加“敬老文明号”评选,推荐了吴月华等3人参加“孝星”、“福星”评选;三是积极开展《安徽省老龄信息系统数据库》信息录入工作。按照工作要求,安排专人对老年人基本信息进行录入,特别是做好55-59周岁的老年人信息录入,截止目前,系统已录入老年人信息共计12.4万人,已全部完成信息录入任务;四是组织开展高龄津贴的申报审核工作。开展了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的调查摸底工作。据统计,今年全区80周岁以上的老人有1.42万人,其中百岁老人8人;五是积极开展为老年人服务工作。今年已为老年人办理《老年人优待证》1660张,市公交公司发放老年人优惠乘车卡1430张;六是继续开展了“银龄安康行动”。上半年区老龄办一直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分公司保持联系和沟通,及时掌握工作进度,不定期的到各镇街督促指导,推动工作开展。目前,全区共收取保费24.6万元,覆盖率为4.18%;七是大力推动基层老年人协会工作。已上报xx区基层老年协会组建工作规划表,根据规划2016年共组建67个村(社区)老年协会。

4、福利事业步伐进一步加快

区福利院优化服务环境,不断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一是加强档案管理。针对儿童个人资料、收送养及寄养业务、医疗等档案逐步实行规范管理;二是常态化抓好安全工作。区福利院始终把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加强值班管理和门卫管理以及外出登记请销假管理。消防、安全做到勤检查、勤整改,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制定各种应急预案,未雨绸缪。平时做到对职工和服务对象的安全警示教育,用火用电用气严格控制,确保安全;三是抓好孤儿集中养育工作。在孤残儿童的养教上,区福利院多方面给予关心体贴,在生活起居上为孩子们提供优质服务,加大对孩子们心理健康的关注和引导。通过联系池州市妇幼儿童保健中心相关领域的专家,来福利院对管理服务人员进行专题培训,提高管理服务人员对孩子心理状况的关注。同时福利院又积极组织人员参加上级部门的相关培训,增强管理服务人员发现孩子心理问题的能力,掌握和应用心理疏导的基本手段。

5、民政群体局面稳定

1-6月份,我局共受理群众来信11件,接待来访179人次,热线电话513个,处结率达100%。来信来访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城市低保、大病求助、生活救助、提高优抚对象待遇、退伍安置和五保供养待遇等问题。按照创建平安xx的要求,我局加强了信访工作领导,落实了相关责任制,完善每周一到周五领导接待日制度,进一步完善民政信访网络建设,对重点信访案件实行包案制度。坚持和区有关部门互通信息,对一些重大集

2016年社区民政工作个人总结
2016年街道民政工作总结 第三篇

篇一:2016社区物业管理个人工作总结

2016

社区物业管理个人工作总结

社区物业管理个人

工作总结

在全体同事的努力下,在公司领导的全面支持下,本着一切业主服务的总旨。通过扎扎实实

的努力,圆满完成2016年的全年工作。

自2016年1月工作以来,我认真完成工作,努力学习,积极思考,个人能力逐步提高,所以

我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要求自己。现就本年全年工作如下:

1、业主信息表

搜集业主信息,联系方式,查找有关信息。如:业主姓名、联系电话、所在村、镇等。把所

有有关信息汇总在表格里便于工作方便。

2、回迁小区房屋情况

整理了房屋情况汇总表,回迁小区共有房屋848套,具体分为:阿镇农民回迁房238套、**

木伦农民回迁房291套,顶账房80套、香港广益隆房26套、对外销售房95套、管委会空房【2016年街道民政工作总结】

26套、富士康职工流转用房的明细表52套、、工作使用房40套。

3、领取钥匙情况表

整理了所有钥匙领取情况,具体如下:阿镇领取钥匙224套,未领14套。**木伦领取钥匙

282套,未领9套。

4、排查小区房屋存在问题

排查了房屋质量问题,联系项目部,联系业主进行了维修,汇总房屋维修情况表。

5、房屋钥匙、水电卡,汇总表

整理回迁房未领钥匙表、水电卡房屋具体明细表,空房钥匙、水电卡明细表,富士康钥匙、

水电卡明细表。

6、富士康流转用房

入户检查52套富士康流转用房房屋质量问题。汇总房屋维修情况表。联系项目部维修房屋。

7、富士康职工流转用房维修情况

入户检查52套富士康职工流转用房维修情况并做详细记录。

8、入户开通暖气

与物业公司入户开通富士康职工流转用房暖气并放气、放水。入户检查暖气温度与漏水情况

做详细记录。

9、汇总房屋维修情况

住户反映房屋质量问题做详细记录,如:姓名、电话、存在的房屋质量问题。()汇总维修情

况表已修多少套、未修多少套、新增多少套。

10、检查小区卫生

每周对小区进行两次卫生大检查,绿化带、小区道路、楼道、电梯、等。如有问题反映物业。

2016年接近尾声,过去的一年在领导和同事的关怀和指导下,通过自身的不懈努力,在工作

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李彩芬

篇二:2015年民政工作总结及2016年工作打算

2015

年民政工作总结及2016年工作打算

2015年,我市各级

民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具体指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

配合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

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切实履行改善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基本职责,继续解放

思想,不断深化改革,实现了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构建富裕文明和谐新**作出了应有

的贡献。

一、2015年工作总

(一)开展继续解放

思想大讨论活动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前期准备工作,民政事业发展基础进一步巩固。今年,

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们从3月份开始开展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从12月份开

始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前期准备工作。在开展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中,我们通过层

层动员部署、开展理论宣讲活动、开展领导干部“四走进”主题实践活动和“领导带案下访”

活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认真整改等,较好地完成了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各个阶段的

工作任务。在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前期准备工作中,我们以“先行抓学习,提高思想认

识;先行搞调研,找准突出问题”为目的,认认真真抓好每个环节的工作、每项任务的落实,

确保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前期准备工作有序有效开展。通过开展继续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和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前期准备工作,为推动我市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落实各项为

民解困措施,民生保障进一步改善。一是农村低保和五保供养实现了应保尽保。今年,我市

把实施农村低保列为全市为民办十件实事之一,加快推进农村低保和五保供养工作。全市有

农村低保对象222427人,占农村人口的4.06%,发放低保金9213.01万元,月人均补助水平

37.6元,达到了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农村低保人数占农村人口的4%、月人均补助水

平达25元的要求,实现了农村低保应保尽保的目标。全市现有五保对象56095人,五保对象

全部纳入五保供养保障范围,按照每人每月30斤米、1斤油、30元钱的标准发放救助款物,

实现了五保对象应保尽保和“按标施保”的目标。二是城市低保工作实现了规范化管理。今

年,我市城市低保工作在保持动态管理下应保尽保的基础上,针对物价上涨的实际情况,重

点抓好提高低保标准、

增加临时生活补贴、提高平均补差等工作,从今年4月1日起城市低保标准从165元提高到

200元,人均每月增加10—15元临时生活补贴,城市低保的申请、审核、审批、发放低保金

等都实现了规范化和制度化。全市有城市低保对象52819人,发放低保金7245.94万元,月

人均补差水平117.8元,确保了城镇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三是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稳步推进。

今年,我市进一步加大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力度,7个县(市、区)都修订出台了新的农村医

疗救助实施办法,降低救助门槛、提高救助资金比例、资助农村五保户和特困户加入新型农

村合作医疗。对患病的五保户和特困户的医疗费用,在“新农合”报销后,生活仍有困难的,

给予二次救助,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共资助农村五保对象和特困户365729人参加 “新农

合”,进行二次救助12569人,发放救助金1069.12万元。同时,积极推进城市医疗救助工作,

全市共对患大病、重病的城市低保对象1101多人进行了救助,发放救助金145.6万元。四是

【2016年街道民政工作总结】

灾民基本生活得到妥善安排。今年,我市先后遭受了历史罕见的雨雪冰冻灾害、洪涝灾害和

台风灾害。据统计,全市受灾人口225万人,因灾死亡16人,紧急转移人口13.4万人,倒

塌房屋12488间,其中:倒塌居民住房4853户9070间,损坏房屋23660间,农作物受灾面【2016年街道民政工作总结】

积116千公顷,成灾面积46千公顷,绝收面积7.06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17.6亿元。为抗

击雨雪冰冻灾害,全市共投入资金2570多万元用于解决雨雪冰冻灾害和冬春期间灾民生活安

排,其中:中央和自治区冬春救助补助资金1660万元,市级下拨救济物资折款90万元,县

级投入资金和物资820万元;全市投入救灾救济资金2592.64万元,采购发放大米1639.2

吨,棉被28482床,衣服111064套(件),救助灾民和困难群众29.34万人;圆满完成了133

户雨雪冰冻灾害倒房恢复重建工作,修复损坏房屋176间。洪涝、台风灾害期间,全市共投

入灾民生活救助资金895万元,其中:自治区下拨资金635万元,市、县两级投入资金260

万元(含储备物资),安排应急安置资金40万元,采购发放救助口粮700吨、发放救灾帐篷

230顶,妥善安置了13万多因灾转移群众;圆满完成了2606户洪涝灾害全倒房恢复重建和

642户台风灾害倒房恢复重建工作,确保了灾区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地方住,有病能得

到及时医治。五是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任务全面完成。我市于2015年启动实施农村贫困

人口危房改造工程,在去年完成2300户农村贫困人口危房改造任务的基础上,今年继续实施

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程。截

至今年11月底止,全市共投入资金1050万元,圆满完成210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任

务,使每个因灾全倒房户和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户建成不少于30平方米以上的牢固住房。

六是开展雨雪冰冻灾害和汶川地震灾害社会捐助活动积极有效。今年, 我市积极开展雨雪冰

冻灾害和汶川地震灾害社会捐助活动。其中:接收雨雪冰冻灾害社会捐款122万元,接收地

震灾害社会捐款3210多万元;接收社会捐赠衣物1.4万多件,折价40多万元;组织社会直

接向地震灾区捐赠救灾物资价值1640多万元;**市向祟左灾区捐赠100万元,支援灾区人民

恢复生产,重建家园。七是积极做好“两属两户”保险和理赔工作。今年,全市共为104843

户农村“两户两属”办理房屋保险。至12月底止,全市共有2882户保险对象的房屋受到自

然灾害破坏,已得到保险公司理赔888户,理赔金121.82万元,其余466户正在办理理赔中。

八是做好资助城乡低保家庭子女上大学工作。今年,我市对考上大学的466名城乡低保家庭

子女给予资助,共资助金额20.68万元,确保他们能及时上学。九是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普查

工作圆满完成。据统计,全市现有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户6xx户201615人,占全市农村人口的

3.73%,约占农村家庭的4.6%,其中:五保户18147户21938人,低保户18516户63132人,

一般困难户25340户116840人。

(三)落实优抚安

置政策,优抚安置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一是义务兵家属优待政策全面落实。今年,我市7

个县(市、区)都把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列入财政预算支出,县一级实行“三个统一”的兑付

办法:即统一集中管理、统一兑付标准、统一兑付时间,优待标准均按当地农民上年度人均

收入的75%以上的标准发放。全市共发放义务兵家属优待金820多万元。二是依法依规落实

各项优抚政策。今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提高重点优抚对象抚恤、定补标准的有关

政策,在上级抚恤、定补经费未下拨前,优先保障优抚对象抚恤定补金落实,使优抚对象抚

恤定补金能按时兑现;对参战退役人员按时按标准(每人每月100元)发放生活补助;今年

是在乡老复员军人定期定量标准自然增长年,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我市从2015年7月开

始,按每人每月增加10元的标准执行。对抚恤补助后生活仍较困难的优抚对象,还给予一定

的优待,保证重点优抚对象生活不低于当地一般群众生活水平;特等、一等革命伤残军人的

优待标准同农村义务兵家属的优待标准一致;“三属”、在乡伤残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都

按相关政策给予适当优待;对获“优秀士兵”和立功

的现役军人分别给予200-1000元的奖励。三是认真做好“三参”人员审核认定和复查工作。

今年,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参战退役人员有关政策,继续核实认定参战人员,抓好对待认定人

员的核实认定工作,全市新增参战退役人员240人,参战民兵7人;对已认定人员开展复核

工作,对虽已发放生活补助,经查实不符合享受生活补助待遇条件的一律取消,停发补助。

四是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改革稳步推进。今年,我市共接收退役士兵1903人,其中农村退役士

兵1511人,应安置392人(城镇退役士兵370人,转业士官22人)。为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

作,今年,我市7个县(市、区)都出台了安置方案,继续实行保障重点对象安置就业和全

面推行自谋职业安置改革的安置办法,除保障重点对象安置就业外,对城镇入伍的退伍义务

兵、城镇入伍的复员士官全面推行自谋职业,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12月底止,全市已安置

392人,占应安置人数的100% ;全市申请自谋职业的退役人员344人,占应安置人数87.8%。

全市共发放自谋职业补助金和生活保障金792.7万元。五是优抚对象“治病难”的问题得到

有效缓解。今年,全市各级认真落实《**市关于减免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费用的通知》精神,

对患病的在乡老复员军人凭有效证件或民政部门的有关证明到所属县、乡两级医院诊病的,

医院免收挂号费、诊费,住院床位费减免10%;经县级民政、卫生部门批准,做血、尿常规

化验、b超、心电图、胃镜、肝功、透视等检查的费用减免10%;县、乡两级医疗部门定期或

不定期组织医疗队深入农村为在乡老复员军人、革命伤残军人免费体检和诊病;对完全丧失

劳动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的在乡老伤残军人、老复员军人,安排到敬老院、光荣院集中供养;

县级民政部门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重点优抚对象和参战退役人员,缴交全年参保个人

应缴费用;重点优抚对象重病住院的,除了按合作医疗规定报销一定比例医药费外,还视情

给予医疗救助,努力缓解优抚对象的“治病难”问题。六是“二次入伍”人员“三险”得到

全面落实。今年,我们认真按照劳社部发[xx]17号、 [2015]28号及桂劳社发[2015]212号

精神,积极协助劳动保障部门落实“二次入伍”人员劳保政策,“二次入伍”人员的“三险”

得到了全面落实。七是复退军人稳控工作积极有效。今年,我们进一步加大复退军人稳控工

作力度,深入排查,随时掌握动态,完善应急预案,及时化解不稳定因素,并针对重点对象

采取“一对一”和“结对子,交朋友”的方法,对参与上访人员耐心细致做好教育疏导工作,

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奥

运会期间,我市没有发生复退军人进京赴邕及到市委、市政府非正常上访事件。八是广泛开

展拥军优属慰问活动。今年春节、“八一”期间,我市各级各单位积极开展多形式的拥军优属

走访慰问活动。全市共为驻军送去慰问金、慰问品折款200多万元;向优抚对象发放慰问品

8000多份,送春联和《光荣之家》牌匾6000多幅(块)。通过这些活动,进一步密切了军政

军民关系。

(四)不断加强农

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谐社会的基础进一步巩固。一是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

今年是全区村“两委”换届选举年,根据自治区的统一部署,我市于2月25日正式启动村“两

委”换届选举试点工作。至9月底止,全市1372个村和49个社区全部完成换届选举工作。

二是城乡社区建设扎实推进。今年,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我市和

谐社区建设的意见》(玉发〔2015〕26号)和市政府办转发《**市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

作方案的通知》(玉政办发〔2015〕204号)精神,在抓好城市社区建设的基础上,加强对农

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检查和指导,扎实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三是村务公开民主管

理工作进一步加强。今年,我们结合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进一步加强村务公开民主

管理工作,重点抓好换届选举前的财务审计、村务公开工作,积极推进以“十簿一卷”规范

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制度建设。目前,我市1372个行政村都建立和完善了这项制

度。四是婚姻登记管理工作积极有效。今年,我们继续推进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向民

政部推荐了玉州、福绵、容县、陆川等4个婚姻登记处申报全国婚姻登记合格单位,并接受

了民政部工作组的抽查验收,我市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全市共办理结婚登记

57055对,离婚登记3827对,其中办理涉外、涉港澳台、华侨结婚203对,离婚13对。为

了做好北京奥运期间的婚姻登记工作,我们制定了应急预案,抽调人员和增加设备,积极做

好各项准备工作,在8月8日这天全市共办理婚姻登记1675对,其中办理结婚登记1671对,

离婚4对。五是地名补查和资料更新工作圆满完成。至12月底止,全市7个县(市、区)以

及我局补查的垮区域性地名材料已经全部完成上报,全市共完成地名补查28679个。六是行

政区划界线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今年,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广东、广西两省(区)民政厅《关

于开展“粤桂平安边界创建”活动的通知》(粤民区[2015]7号),我市与湛江市积极开展创

建活动,互访交流,建立了边界稳定长效机制。同时,积极配合市调处办

篇三:2016年度民政工作计划

2016

年度民政工作计划

1、2016年度社区民政工作计划

20xx年,我社区民政工作一直以遵守上级的领导思想为己任,在全体居民的共同努力下取得

了良好的成绩。20xx年社区民政工作计划的总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

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完善社区管理体制,健全服务体系,发展福利服务,构建

社区救助体系,推进社区助残服务,深化社区优抚工作,开发社区就业岗位,推动和谐社区,

和谐家庭建设,为构建特色社区,绿色社区,文体品牌社区,创一流社区而努力奋斗。

做好今年的民政工作对维护社区稳定构建和谐社区,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意义重大,根据

文化街道民政办公室的工作要求,社区民政工作紧紧围绕经济发展大局,加快社区民政工作

进程

民政所201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16年街道民政工作总结 第四篇

民政所201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民政所201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16年上半年以来,**乡民政所在乡党委、政府和县民政局的正确领导下,牢记“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充分发挥基层民政部门职能作用,为促进我乡和谐稳定发展努力工作。

一、 社会保障工作

1、低保管理

上半年,我乡民政所根据个人申请和村级申报,组织人员对全乡55户低保、五保申报家庭进行调查、评议和公示,上报审批了21户低保,3户五保。我们审查低保、五保,按工作要求100%入户调查,真实、客观的掌握每一申报家庭的人员、收入、财产等情况,做到“应保尽保”。同时,对各村困难家庭也进一步了解,建立了困难户救助档案。

我们实行低保工作的动态管理,通过村级死亡报表,结合派出所注销户口资料,走访调查等方法撤销低保28户,56人;撤销五保10户,10人。

2、落实保障金

我乡现有农村低保432户,782人,月发放保障金10.2万元;农村五保172户,181人,季发放保障金19.2万元;城镇低保3户,5人,季发放保障金0.36万元,很好的保障了低保、五保家庭基本生活。

二、社会救助工作

我乡的救灾救济工作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做到灾害救援机制完善,人员落实,经费到位,乡、村两级分级负责的原则。我们充分利用下拨救灾资金,对全乡21个村的600个受灾和特困家庭发放救灾救助款9.8万元。

一些因因病、因灾造成临时困难家庭,我乡及时给与办理临时救助,上半年救助困难家庭8户,发放救助资金2.1万元。

三、优抚工作

我乡有优抚对象343人,其中:老复员军人29人,三属2人,带病还乡退伍军人8人,革命伤残军人12人,烈士子女7人,满60农退军人249人。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重视下,我们重视解决重点优抚对象的“三难”问题,如:参战涉核人员张云岐、于葆贵、

孙炳合因患病、残疾生活困难,乡民政所及时给予生活救助;大白头村于宝敏是烈士于彤海女儿,因父亲档案名字有误,未能享受烈士子女补贴,经我们与县民政局领导汇报后,通过资料进一步核实、公示、走访、取证等工作,为她办理了烈士子女补贴。对其他重点优抚对象困难的,我们也及时救助,已发放“解三难”救助资金2.9万元。同时,通过深入细致的工作,有效的化解和稳控好我乡参战、涉核等人员与其他县市联络进行集体访和越级访事件。

四、高龄老人工作

我们通过摸底调查,村级申报,组织档案材料上报新增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42人,撤销病故高龄老人33人,实行月增月消工作管理机制。目前,我乡有高龄老人752人,月享受补贴共计3.93万元。

五、残补工作

上半年,我乡民政所按上级文件要求和会议精神,开展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两项工作。在时间紧、工作量大的情况下,我们克服各种困难,进行会议安排,宣传发动、审核资料、入户调查、张榜公示、组织档案,准确无误地审报了208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233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使我乡残疾人每月能享受到生活补贴1.61万元和护理补贴1.16万元。

六、其他事务

民政部门是为民服务窗口,我们便民、利民、惠民,热情服务,促进全乡稳定发展。我所按领导要求建立来访接待制度,凡来访人员一律登记,所访事情要明确答复,快速办理,不在权限的,负责移交相关部门或人员。上半年,接待来访人员43人,我们都及时答复和办理。同时,核实并出具村民婚姻状况证明17例;核实并出具贫困生证明32个;核实并出具注销户口证明27人。

2016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1、加强本部门人员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通过学习树立好服务思想,提高工作能力,能够解决好各种问题。

2、100%入户调查,严格履行审批程序,确保低保等资金用在最需要保障的弱势群体中。

3、了解掌握重点优抚对象实际困难,主动解决,并稳控好各类人员上访苗头。

4、推进基层政权建设。抓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完善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机制。加大巡查力度,采取召集座谈方式进行指导。

5、对全乡低保户、高龄老人、优抚人员实行季度审查制度化,应增必增,应消必消,管理动态化,防止骗取和冒领国家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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