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工作有关制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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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工作有关制度规定篇一
《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建设办公室
保
密
工
作
管
理
制
度
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为加强本单位的保密工作,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实施办法、上级部门的有关保密工作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保密工作的原则
保密工作关系到国家安全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守国家秘密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职责和义务,保密工作要贯彻“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于工作”的方针。
二、保密工作的管理
按照国家、省对保密工作的要求,加强本队保密工作,做到加强领导,强化管理,具体工作由生态办副主任负责,设立一名兼职保密员,由综合办主任负责。
三、保密工作的职责
保密工作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本单位的保密工作;
(二)根据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部门有保密规定,制定本单位的保密工作制度;
(三)搞好本单位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四)研究解决保密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五)负责报送、接收和传输涉密信息;
(六)审查上网信息是否符合保密规定。
四、保密工作十不准
(一)不该说的秘密不说;
(二)不该问的秘密不问;
(三)不该看的秘密不看;
(四)不该记的秘密不记;
(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
(六)不在外事活动和私人通讯中涉及秘密;
(七)不在公共场所和亲友及其他无关人员面前谈论秘密;
(八)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
(九)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中办理秘密事项;
(十)不携带秘密文件、资料浏览参观、探亲访友和进入公共场所。
五、对上网涉密的相关规定
(一)由生态办副主任负责对上网涉密资料的审查,由综合办主任具体负责上网涉密及保密计算机的管理。
(二)坚持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的原则。
(三)对单位计算机要求设立密码控制,预防外来人员浏览计算机内文件。
(四)对涉密资料的报送,一律采用纸质报送和U盘转送的方式,严禁网上传送。
(五)对涉密文件资料的电子存储,实行单机专人管理,并作好保密资料的登记。
六、保密责任追究
对违反保密规定,发现保密问题要及时整改,重要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出现问题,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保密工作有关制度规定篇二
《关于印发保密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部门:
为加强我校保密工作,现将保密要害部门部位有关保密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并按相关规定执行。
一、涉密人员管理制度
1、涉密人员负有维护国家秘密安全的责任和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应自觉遵守有关的法规和制度,接受保密组织的教育和监督。
2、选拔任用涉密人员,要依照机要干部的标准和保密干部专业化要求,进行严格审查,并报上级保密工作部门备案。不得使用临时聘用人员。
3、涉密人员管理由单位组织、人事和保密部门共同实施,并对涉密人员在岗位情况每年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联合检查。对检查中发现不宜留在涉密岗位的,应坚决调离。
4、涉密人员上岗前,必须先参加保密工作部门举办的保密业务培训,实行持证上岗。
5、涉密人员在岗、离岗和出国(境)前及涉密外事活
动前必须进行保密教育,不断强化政治业务素质,增强保密观念。
6、涉密人员必须与单位保密组织签定保密责任书,履行保密责任和保密义务,遵守保密纪律和有关规定。
7、涉密人员辞职、调动,单位应征求上级保密工作部门的意见,并视情况进行脱密期管理。脱密期一般为6个月至3年。
8、涉密人员调动或退休须及时清退个人承办、保管的密件,经有关部门验证无误后,方可予以办理工作调动或退休手续。
二、定密和密级调整制度
1、成立定密工作指导小组,确定单位法人代表或分管保密工作的领导为定密责任人,负责对本单位国家秘密确定、调整工作的指导和审核。
2、单位日常工作中产生的文件、资料、文稿、报表及计算机硬盘、软盘和录音(像)带等磁介质载体,应当按照有关《保密范围规定》,及时确定、调整密级和保密期限。
3、确定、调整国家秘密必须履行必要的工作程序,由承办该事项工作人员,根据有关保密范围的规定提出确定、调整的初步意见,报定密工作指导小组和单位领导审核批准。
4、单位自行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若发现不符合保密
范围规定的,应及时纠正;泄漏后对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损害程度已发生明显变化,或公开后无损于国家安全和利益的,应及时调整密级、保密期限或解密。
5、国家秘密事项一经确定和调整,须在有关载体上作出规范化的标识。
6、定密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不及时或不准确或漏定、错定造成泄密的,要追究有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
三、涉密载体(介质)密品使用保密管理制度
1、涉密载体及密品,必须由单位机要保密人员统一管理,密件收发、交换、借阅应履行登记签字手续。
2、文件只发组织单位,一般不发给个人。
3、传递密件应使用安全可靠的交通工具,不得通过普通邮政进行。绝密件的传递,应单独密封,交由机要交通负责或专车二人护送。
4、密件传阅应专夹专人直传,不得横传,并做到当天阅读当天退还机要室,不得在机要室以外场所存放。
5、销毁密件,须认真登记、经单位分管领导审批后,统一送市公文销毁站销毁。个人不得擅自销毁密件。
6、因工作需要随身携带密件、密品外出的,必须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7、对涉密的硬盘、软盘、U盘、磁盘等载体,应当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并视同秘密文件、资料,
由机要室统一登记,集中管理。
8、单位领导参加会议带回的密件应及时交机要室登记管理,个人不得留存。
四、信息提供、发布和上网保密审查制度
1、信息提供、发布、上网实行保密审查、领导审批和登记备案制度。
2、保密审查实行自审与送审相结合的方式。自审指信息是否涉密由单位自行审查;送审指信息是否涉密界限不清的,送交有关主管部门和保密工作部门审定。
3、信息发布、上网,坚持涉密不公开、不上网和谁发布、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
4、对涉密信息确需对外发布、上网的,应采取解密或者删节、改编、隐去等保密措施,并经主管部门或保密工作部门审定。
5、接受记者采访,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内容。特殊情况需要涉密的,事先经单位领导批准,并向采编人员申明,要求其不得公开报道。
五、重大涉密活动及涉外活动保密制度
1、重要涉密、涉外活动,应事先研究制定保密计划或预案,并做到有领导分管、有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日常保密工作。
2、涉密活动应当选在安全保密的场所进行。不得在接
待外国人的宾馆、饭店进行。事前应对活动场所进行安全保密技术检查。
3、涉密活动必须明确规定参加人员的范围,并对有关工作人员进行保密教育,规定保密纪律,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活动场所。
4、涉密活动期间的秘密文件、资料,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印制要在载体上标明密级、保密期限和顺序编号;分发要履行登记、签收手续。不得随意提供给新闻记者。
5、涉外活动中需要对外提供资料的,应根据对外合作与交流的实际需要,确定提供的范围,并对确需提供的资料进行严格保密审查。
6、未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单位、个人不得擅自接待境外人员。
7、接待境外人员参观时,应当对涉及国家秘密的事项(部位)采取保密措施。并事前明确规定参观的范围、路线、项目及介绍内容。
8、参加涉外活动不得携带秘密文件、资料;因工作需要携带的,应当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并采取严格的保密安全措施。
六、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制度
1、规划和建设涉密系统,应当同步规划、同步预算、同步建设相应的信息安全保密防范措施,并履行审批手续。
保密工作有关制度规定篇三
《保密工作制度汇编大全》
保密制度汇编大全
目 录
一、保密守则。
二、保密领导小组职责。
三、专(兼)职保密干部的职责。
四、保密室管理制度。
五、保密工作制度。
六、文件的保密管理制度。
七、档案保密工作制度。
八、要害部门保密制度。
九、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管理规定。
十、复印机、传真机、有线和无线通信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十一、计算机保密及操作守则。
十二、领导干部保密工作制度。
十三、新闻报道的保密审查制度。
十四、失泄密事故处理制度。
十五、保密工作检查评比制度。
十六、保密干部培训制度。
十七、阅文保密制度。
十八、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一、保密守则
单位全体人员均应自觉地遵守下列保密守则:
(一)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
(二)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
(三)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
(四)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
(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机密;
(六)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
(七)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
(八)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
(九)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机密事项;
(十)不携带机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十一)不准密件平邮;
(十二)不将内部文件、资料、刊物作废纸出售;
(十三)不得擅自翻印、复印、全抄、录音秘密以上文件、资料、刊物。
二、保密领导小组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保密工作方针、政策、规定和指示,增强自身保密意识。
二、承办上级保密部门和领导交办的保密工作事宜,及时提出本单位的贯彻执行意见。
三、按照上级保密工作部门的要求,结合本会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年度或每个时期的保密工作计划。
四、采取各种形式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工作,增强本会全体人员的保密意识。
五、深入实际,开展保密调研,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及时提出加强和改进保密工作的意见。
六、及时开展保密检查,善于发现苗头,督促和帮助单位切实解决保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坚决堵塞各种失泄密漏洞。
七、组织、协助、参与追查各种失泄密和窃密事件,并按规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处理工作。
八、主动掌握保密工作信息,及时向上级保密部门翻印情况和报告工作。
九、以身作则,严格执行保密法规和各项制度,确保不丢失、不泄露国家秘密。
三、专(兼)职保密干部的职责
一、熟悉本职业务,主动、认真地进行工作,圆满完成本职岗位的工作任务。
二、认真贯彻上级有关保密工作方针、政策、规定和指示,及时向本级保密组织和领导提出贯彻执行的意见,承办上级保密部门和领导交办的保密工作事宜。
三、遵照上级保密工作部门和领导的有关指示,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年度或每个时期的保密工作计划。
四、自觉参加学习,增强自身的保密意识。
五、经常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
六、及时进行保密检查,解决保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堵塞各种失泄密漏洞。
七、组织、协助、参与追查各种失泄密和窃密,并按规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处理工作。
八、掌握保密工作信息,及时向上级反映情况和报告工作。
九、以身作则,严格执行保密法规和各项制度,不丢失、不泄露国家秘密。
十、敢于向一切违反保密法规、制度的现象和各种失泄密、窃密的行为作斗争。
四、保密室管理制度
一、保密室应当设在有利于安全保密的地方,安装各项保密设施。
二、国家秘密文件、资料,由保密室或者经指定的管理人员负责收发,有关调查案件材料、人事档案材料等,可由经办单位负责。领导同志亲启的文件,由亲启者拆封,若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拆封后应当交保密室登记保管。
三、对发出、收进的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应当逐件进行登记、编号、办好收发手续。
四、传递国家秘密文件、资料,一律不得通过普通邮政进行。传递国家秘密文件、资料时,必须进行登记及办理签收手续。
五、传递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应当按照制发机关规定的阅读范围,不得擅自扩大传阅范围,传阅秘密文件、资料,必须在办公室内进行。
六、组织传阅秘密文件、资料,由保密员负责。
七、对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应当定期清查、清退,每季度进行清查、清退一次。
保密工作有关制度规定篇四
《保密工作规定》
四川华电杂谷脑水电开发
有限责任公司文件
杂电司总〔2008〕213号
关于印发《四川华电杂谷脑水电开发有限责
任公司保密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公司各部门、电厂、电站建设指挥部: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公司保密工作,提高保密工作水
平,强化保密工作责任,保障国家和公司秘密安全,根据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四川华电杂谷脑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保密工作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公司总经理工作部反
映。
附件:四川华电杂谷脑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保密工作管理办法
二〇〇八年十月十七日
主题词:保密 制度 通知
四川华电杂谷脑公司总经理工作部 2008年10月17日印发
附件
四川华电杂谷脑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保密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四川华电杂谷脑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保密工作,维护国家和公司的安全和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保密工作管理办法》、《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总部涉密文件管理细则》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保密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党政主要领导对公司保密工作负责全面领导责任,分管保密工作的领导负直接领导责任。保密工作责任制的执行情况,纳入领导干部业绩考核内容。
第三条 保密工作贯彻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国家秘密又便利各项工作的方针。保密工作机构在其上级保密工作机构和当地政府保密部门的指导下,依法开展保密工作,不断提高技术防范能力和管理水平,为公司发展和国家经济安全服务。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下属单位。
第二章 保密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 公司设立公司保密委员会,全面负责公司本部和公司下属单位的保密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落实集团公司和四川公司保密工作各项部署,建立健全公司保密工作机制,制定并严格执行保密制度,落实各项保密措施,组
织公司保密工作的检查与考核,开展保密宣传教育;
(二)定期分析研究公司保密工作开展情况,解决保密工作中存在的泄密隐患,总结公司保密工作开展情况,拟订年度保密工作计划;
(三)确定公司保密重点部门、部位和重点人员;
(四)制订公司商业秘密范围、密级和期限,适时调整商业秘密的密级及范围;
(五)负责公司涉密文件资料的管理及对外提供保密资料的审查和涉密载体的统一销毁工作;
(六)负责公司计算机信息安全工作,对计算机信息系统采取保密技术防范措施并加强管理;
(七)对公司举办的有关涉密会议、活动等,制定和落实保密措施;
(八)及时报告公司失泄密事件,并配合集团公司、四川公司保密办做好处理工作;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保密工作事项。
第六条 公司保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总经理工作部,负责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公司保密工作,制定年度保密工作计划以及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定期总结保密工作开展情况,指导和监督公司本部下属单位保密工作的开展;
(二)负责起草公司保密管理规章制度,起草公司商业秘密的范围、密级和保密期限;
(三)指导公司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建设,承办公司本部计算机信息安全建设中涉及保密事宜的具体事项;
(四)承办确定密级、变更密级、解密以及处理失泄密事件的具体事宜;
(五)负责公司本部对外提供保密资料的审查和涉密载体的统一销毁工作;
(六)指导有关部门落实重要会议的保密管理、出国出境前相关人员的保密教育;
(七)负责组织对保密要害部门、部位、重点涉密人员的检查考核,提出奖惩意见,并负责具体实施;
(八)承办公司保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保密范围、密级划分和保密期限
第七条 “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商业秘密”是指在工作中涉及公司的安全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八条 公司涉密包括公司接收的国家秘密和公司工作中产生的商业秘密。公司本身不产生国家秘密,所涉及的国家秘密为接收党中央、国务院和有关单位明确标识有秘密等级的公文,电报和资料。
第九条 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国家秘密保密期限的原则是:绝密级事项不超过30年、机密级事项不超过20年,秘密级事项不超过10年。
第十条 公司商业秘密具体秘密范围、密级和保密期限按《四川华电杂谷脑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涉密范围及秘密事项》规定执行(见附件)。
保密工作有关制度规定篇五
《内部保密工作制度》
XXXXXX有限公司内部保密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X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保密工作,防范和杜绝各种泄密事件的发生,保护和合理利用公司秘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公正,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根据《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关系公司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保护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和管理信息,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总部、附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全体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对个人产生的需要保密的纸质文件、电子文件要采取安全保护措施,防止泄密。
第四条 公司保密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秘密又充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方针。
第二章 保密范围、种类及密级确定
第五条 公司的保密事项包括以下三类:
(一)可能对公司产品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但尚不具备公开披露条件的信息;
(二)涉及公司经营管理、运作和决策,或对公司利益有重大影响,一旦泄密将给公司带来损失或失去潜在收益的信息;
(三)涉及公司员工隐私及其他利益相关者信息的资料。
第六条 公司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技术秘密、商业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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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管理信息和员工个人隐私。
(一)技术秘密包括:公司独特的运作模式;公司购买或研发的享有独立知识产权的、不为外界所知悉的专有的技术资料及所有研发过程的草稿、图纸、文件资料、工艺流程等技术信息及其各种形式的载体。
(二)商业秘密包括:公司合作伙伴(渠道/加盟商等)或客户要求公司不得向第三人透漏的秘密, 合作伙伴的地址、电话;公司的业务计划、规划、方案、意向等经营活动中需要保密的部分;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等;公司的资产负债、预算决算、资金调度等财务方面的秘密;公司与合作伙伴的分歧等商业秘密。
(三)经营管理信息:企业战略规划、企业管理思路、各项内控制度、管理办法、企业文化;公司经营策略、公关策略、商务优惠及劳务报酬给付方案、客户名单及联系方式;客户销售策略、业务渠道和推广网络、培训课程流程及客户服务方案;财务状况等经营及财务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合同价格、研究报告、报表、商业计划、商业机密、商业模式、公司决议等所有的商业信息、财务信息以及会议资料和文件;公司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四)员工个人隐私包括:员工人事档案、员工的薪金收入、股东投资比例、住宅电话、家庭成员等相关信息;其他员工生活中属于个人隐私的部分。
第七条 公司内部信息秘密等级可分为“绝密”、“机密”、“秘密”。 - 2 -
(一)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如未开标的投标文件、未公开的重大投资决策、未启动的项目规划类文件等;
(二)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如公司的战略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等;
(三)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利益遭受损害,如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等。
第八条 定级方法
由文件生成部门负责人确定文件的密级程度、保密期限,并在文件的右上角标明。属公司秘密事项但不能标明密级的,由涉密部门负责人口头通知接触范围内的人员。
第三章 涉密重点部门、人员范围及管理权限
第九条 公司行政中心为保密工作管理部门,全面负责公司保密的日常工作。公司保密工作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一)及时传达贯彻上级部门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决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组织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和措施;
(二)监督和检查各部门的保密工作;
(三)部署公司保密工作重要事项;
(四)组织召开行政办公会议并对公司重大泄密事件进行研究和处理;
(五)组织解决密级不明确或者有争议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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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公司主要涉密部门包括:总经办、财务部、企划部、人力资源部、运营部、产品部,以及所属企业主要涉密部门。 第十一条 公司主要涉密人员包括:
(一)公司总经理、总监、总助等高级管理人员;
(二)列入主要涉密部门的全体员工;
(三)负责保密事项制作、保管的人员;
(四)公司保密工作管理部门根据需要临时或专门指定的部门或个人。
第十二条 保密工作管理权限:
(一)绝密事项(含载体),由绝密事项生成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标识,妥善保管,并建好记录、台帐。绝密事项的发放、传阅均需经总经理批准,并应限制在一定时间内返还保管。绝密事项允许知悉的范围是公司总经理、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绝密事项形成的相关人员,及总经理、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认为需要让其知悉的对象;
(二)机密事项(含载体),由机密事项生成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标识,妥善保管,并建好记录、台帐。机密事项的发放、传阅,须经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主管领导批准。机密事项允许知悉的范围为公司总经理、总监、总助等高级管理人员、参与机密事项过程的相关人员;
(三)秘密事项(含载体),由秘密事项生成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标识,妥善保管,并建好记录、台帐。秘密事项的发放要编- 4 -
号、签收,传阅要有传阅签名记录,并返还保管。秘密事项允许知悉的范围为公司总经理、总监、总助等高级管理人员、参与秘密事项过程的相关人员。
第四章 保密管理
第十三条 公司与接触重要机密的员工以书面形式签订《保密协议》(见附件),包含以下主要条款:保密的内容和范围;保密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密协议的期限;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传阅保密材料由机要人员统一掌握,划定传阅范围,不得自行扩大,不得让无关人员查看,控制传阅文件的交接,以防丢失。
第十五条 不得擅自翻印、复印、传抄秘密文件、资料;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秘密事项,不得在私人通讯中涉及秘密内容。保密材料复印件应视同原件管理,复印过程的废页应及时销毁。 第十六条 保密材料严格按照批准的份数打印,不得擅自多印多留,草稿视同原件一样管理,打印过程形成的废页、废件应及时销毁。
第十七条 传递保密材料要有保密措施,传递应专送,不得办理无关事项,密件不得携入不利于保密的场所。
第十八条 做好通讯中的保密工作,不在无保密措施的电话、传真机上传递保密材料。
第十九条 做好公司重要会议的保密工作,会址应选择有利于保密的地方,严格控制无关人员进入,严禁滥发会议文件,会后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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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工作有关制度规定篇六
《保密工作管理办法(2013年版)》
*保密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守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加强在网络维护管理过程中涉及国家和企业保密工作的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各单位、各部门及全体员工。
第三条 成立*保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和组织落实各项保密工作。
第二章 保密工作基本原则
第四条 *的保密工作由*保密委员会统一领导。保密工作将认真遵循严格管理、严密防范、确保安全、方便工作的原则。
第五条 *全体员工有保守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的义务。各单位和各职能管理部门负有具体落实保密工作的责任。保密办公室具体负责保密教育、管理,并对各部门保密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各部门和全体员工通过保密教育,必须自觉树立保密意识,增强保密观念,严格遵守保密法规和制度,主动接受监督和检查,务必做到:
一、不该说的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绝对不说;
二、不该问的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绝对不问;
三、不该看的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绝对不看;
四、不该记录的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绝对不记录;
五、不准利用工作中的便利条件泄露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
六、不准在电信业务、公务通信中泄露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
七、不准在私人交往通信中泄露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
八、不准在公共场所议论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
九、不准在非保密本上记录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
十、携带秘密载体(如:记录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外出时,不得违反保密规定;
第六条 员工凡泄露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丢失秘密载体的,视其情节和后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则和公司有关规定将给予泄密者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章 保密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成立*保密委员会
一、*保密委员会组成人员
保密委员会主任:
副主任:
委 员:
二、*保密工作办公室组成人员(日常办公设在党政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
副主任:
成 员:
第四章 保密工作制度
第八条 *保密工作实行由保密委员会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确保安全的工作原则。
第九条 建立保密工作责任制,坚持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精神,逐级签订责任书,把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
第十条 把保密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对部门和员工绩效考核内容。
第十一条 对涉及国家、企业商业秘密的维护管理及维护项目,必须做到事前提出要求,事中加强监督核查,事后验收确认。
第十二条 凡涉密人员严禁使用无线移动电话谈论涉及国家企业要求保密的内容,严禁使用无线互联功能编辑、传送、处理涉及国家企业需保密的文件、资料。严禁涉密人员丢失和损坏涉及国家企业秘密的纸介文件、图纸、资料、影像、磁盘、光盘等。
第十三条 加强对涉密人员的管理,对涉密人员要进行保密培训,使涉密人员掌握必要的保密法律知识,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企业相关制度要求,自觉履行保密责任和义务。
第十四条 对涉及国家,企业秘密的各单位、各部门相关工作人员,要逐级签订保密责任书。
第十五条 严格执行泄密报告制度,不得延误和隐瞒泄密事件。
第五章 保密范围密级及解密
第十六条 涉及国家、集团及北京公司要求保密的所有内容。
第十七条 涉及公司发展规划(包括通信发展规划和网络发展规划)及策略,网络结构和分布情况,新技术、新设备的采用策略等。
第十八条 与通信业务发展策略相配套的管线网络规划、投资规模、成本测算及工程档案、图纸、资料等。
第十九条 维修项目设计(包括总体方案和路由组织)及概预算,项目招投标中的有关评标、选标方案、谈判策略及重大项目合同书内容。
第二十条 通信网络组织,枢纽分布和干线具体路由,通信交换设备、传输设备、终端设备、无线室内覆盖等设备的功能,容量和具体位置,安装及市场占有量等。
第二十一条 未公开的专有技术、技术体制、技术标准、网络结构、工程设计、技术试验结果、关键技术及具有知识产权的软件。
第二十二条 企业人才发展规划、组织编制、人员结构、员工素质、人员信息统计报表、人事档案(如企业高管人员、履历、信息、后备干部情况、考察材料及人事任免事项等),员工职务体系及薪酬。
第二十三条 企业外事活动中的内部通报及内部规定,未公开的对外通信合作计划、协议、协定、各纪录及会议纪要。
第二十四条 维护工作分析会会议资料及各项数据统计及资金计划等。
第二十五条 纪检监察工作中涉及的来信来访、调查、处理过程,未审结公布的案情及诉讼情况、检举人、揭发人、控告人、证人的有关情况。
第二十六条 企业内部办公自动化及业务管理系统中使用的计算机系统的程序指令、数据库及加密方式。
第二十七条 涉及企业商业秘密的领导讲话、文件资料、函件、传真电报、会议记录、纪要、档案、简报、规章制度、统计报表等。
第二十八条 国家及企业秘密、企业商业秘密等级按文件保密部门要求确定,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
第二十九条 公司工作中所涉及的国家秘密如需要进行变更和提前解密,必须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处理,并做相应文字记载和解密标志。
企业商业秘密的解密可根据情况的变化和企业的利益,由产
保密工作有关制度规定篇七
《保密制度汇编》
保密制度汇编
目 录
一、保密守则。
二、保密领导小组职责。
三、专(兼)职保密干部的职责。
四、保密室管理制度。
五、保密工作制度。
六、文件的保密管理制度。
七、档案保密工作制度。
八、要害部门保密制度。
九、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管理规定。
十、复印机、传真机、有线和无线通信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十一、计算机保密及操作守则。
十二、领导干部保密工作制度。
十三、新闻报道的保密审查制度。
十四、失泄密事故处理制度。
十五、保密工作奖惩制度。
十六、保密工作检查评比制度。
十七、保密干部培训制度。
十八、阅文保密制度。
一、保密守则
单位全体人员均应自觉地遵守下列保密守则:
(一)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
(二)不该问的机密,绝对不问;
(三)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
(四)不该记录的机密,绝对不记录;
(五)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机密;
(六)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机密;
(七)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机密;
(八)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机密文件、资料;
(九)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机密事项;
(十)不携带机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十一)不准密件平邮;
(十二)不将内部文件、资料、刊物作废纸出售;
(十三)不得擅自翻印、复印、全抄、录音秘密以上文件、资料、刊物。
二、保密领导小组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保密工作方针、政策、规定和指示,增强自身保密意识。
二、承办上级保密部门和领导交办的保密工作事宜,及时提出本单位的贯彻执行意见。
三、按照上级保密工作部门的要求,结合本会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年度或每个时期的保密工作计划。
四、采取各种形式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工作,增强本会全体人员的保密意识。
五、深入实际,开展保密调研,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及时提出加强和改进保密工作的意见。
六、及时开展保密检查,善于发现苗头,督促和帮助单位切实解决保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坚决堵塞各种失泄密漏洞。
七、组织、协助、参与追查各种失泄密和窃密事件,并按规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处理工作。
八、主动掌握保密工作信息,及时向上级保密部门翻印情况和报告工作。
九、以身作则,严格执行保密法规和各项制度,确保不丢失、不泄露国家秘密。
三、专(兼)职保密干部的职责
一、熟悉本职业务,主动、认真地进行工作,圆满完成本职岗位的工作任务。
二、认真贯彻上级有关保密工作方针、政策、规定和指示,及时向本级保密组织和领导提出贯彻执行的意见,承办上级保密部门和领导交办的保密工作事宜。
三、遵照上级保密工作部门和领导的有关指示,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年度或每个时期的保密工作计划。
四、自觉参加学习,增强自身的保密意识。
五、经常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
六、及时进行保密检查,解决保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堵塞各种失泄密漏洞。
七、组织、协助、参与追查各种失泄密和窃密,并按规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处理工作。
八、掌握保密工作信息,及时向上级反映情况和报告工作。
九、以身作则,严格执行保密法规和各项制度,不丢失、不泄露国家秘密。
十、敢于向一切违反保密法规、制度的现象和各种失泄密、窃密的行为作斗争。
四、保密室管理制度
一、保密室应当设在有利于安全保密的地方,安装各项保密设施。
二、国家秘密文件、资料,由保密室或者经指定的管理人员负责收发,有关调查案件材料、人事档案材料等,可由经办单位负责。领导同志亲启的文件,由亲启者拆封,若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拆封后应当交保密室登记保管。
三、对发出、收进的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应当逐件进行登记、编号、办好收发手续。
四、传递国家秘密文件、资料,一律不得通过普通邮政进行。传递国家秘密文件、资料时,必须进行登记及办理签收手续。
五、传递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应当按照制发机关规定的阅读范围,不得擅自扩大传阅范围,传阅秘密文件、资料,必须在办公室内进行。
六、组织传阅秘密文件、资料,由保密员负责。
七、对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应当定期清查、清退,每季度进行清查、清退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