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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院,2016,上半年,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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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县法院,2016,上半年,总结
2016上半年个人工作总结大全

2016上半年个人工作总结大全

2016上半年个人工作总结大全

【2016上半年工作总结一】

2016年是公司加大企业内部改革力度、全力扭转安全生产不利局面、不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整体实力、全面开创新局面的一年。上半年,公司党委在认真总结过去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统一思想,目标明确,自我加压,扎实工作,按照新一届领导班子的总体工作思路,以安全稳定为基础,以经营管理为中心,以优质服务为宗旨,全力配合实施公司职代会制定的以夯实一个基础,实现两个确保,提高三个能力,实施四项工程,建设六个环境为主要内容的"一二三四六"工程。

全面落实公司党委提出的"围绕一个中心,突出两个重点,实施三个工程,培树四个形象"的工作目标,公司的党建工作和谐发展,收获了丰硕成果。上半年公司先后荣获"*市百家诚信企业"和"全国安康杯竞赛优胜企业"荣誉称号,公司党委被评为"*市宣传思想工作先进集体"、*市"红旗党委"、"*省先进基层党组织标兵"和"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同时,船营供电分公司党支部被*市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情况

1、党的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

建设坚强有力的党组织,是激发活力、永葆先进、发挥作用的基础和前提。上半年公司党委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三个方面入手,党的组织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根据公司多种产业改制重组的实际情况,组建了吉电集团党委、纪委,并重新明确了吉电集团党委的管理职能;建立和完善先进性建设的长效机制,重新修订了《*供电公司党员发展及管理制度》、《*供电公司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结合公司基层现场办公会精神和公司党员队伍,特别是基层党组织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了《*供电公司关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进行有针对性地指导,使党的组织建设工作常态化、规范化;继续坚持基层党组织工作量化考核制度,完善了基层党组织工作考核办法,对不合理和不完善的地方进行了调整和修改,使考核细则更加合理、规范,更加科学。

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按照组织发展的十六字方针,严把入口关,确保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在对拟发展的42名同志的考核中,取消2名发展资格,延长考核期1名;对拟转正的32名预备党员进行严格的考核和审查;加强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举办党的积极分子培训班,对公司68名组织发展对象进行了集中培训,提高积极分子对党的认识;开展向困难党员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建立了困难党员、患重病党员和长病党员档案,春节前公司党委组织了慰问活动。使党员感受到了组织的温暖,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激发了广大党员热爱组织和勇于奉献的热情。

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公司党委充分认识到,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对公司领导班子的要求越来越高,公司党委始终把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这项工作放在重要的位置,以创建两级"四好班子"为主线,做到常抓不懈。一是进一步加强公司班子自身建设。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做到科学决策和集体决策;班子成员勤于调查研究,经常深入分管部门和单位,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重新修订了《*供电公司党委民主生活会制度》,坚持定期开展民主生活会,开展经常性批评与自我批评,敞开思想,及时沟通。

不断增强班子团结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加强中层干部队伍建设。中层干部是公司的中坚和骨干,是实践公司战略决策和工作部署的第一群体,只有把这支队伍抓住

了,抓好了,才能将全体员工的积极性真正调动起来,形成加快发展的强大合力。公司党委根据省公司党组下发的吉电党组(20*)15号文件《关于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工作意见》要求,重新修订了《*供电公司中层干部管理办法》,对中层干部档案重新进行了整理,建立了信息全面,内容详实的中层干部档案;加强中层干部管理制度、干部试用期制度的落实工作,做好试用期满干部转正考核工作,上半年对试用期满的33名中层干部进行了逐一考核。

对存在问题的中层干部进行了提醒谈话,并将综合测评情况反馈各有关单位,起到警示的作用;在全体中层干部中开展"六查六改进"和树立"四个概念"论文研讨活动,强化干部学习和提高,增强执行力,促进工作作风转变;开展创建"四好"领导班子活动,对20*年度"四好"领导班子和优秀"四好"领导班子进行了命名和表彰,对优秀"四好"领导班子成员给予奖励,制定了20*年创建"四好班子"实施方案。上述一系列的措施,推动中层干部队伍形象有新变化、能力有新提高、作风有新转变。

【2016上半年工作总结二】

XX年上半年xx司法所在镇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和市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积极开展工作,不断开拓进取,较好的完成了司法所的各项工作,现将我所的工作汇报如下:

一、紧紧围绕"实战大练兵"活动扎实开展三项重点工作

1、根据省司法厅及宣城市、宁国市司法局的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今年的重点工作是开展"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实战大练兵"活动,xx司法所在深入领会这一活动的实质后,成立了活动领导组,印发了xx司法所"实战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并将"实战大练兵"活动融入到司法所的各项基础工作当中。

2、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及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司法所制定了定期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逐一建立台账,会同村调委会及相关部门及时进行依法调解,对排查出来的重大矛盾纠纷,及时报党委政府协同处理。今年以来,我所共进行矛盾纠纷排查6次,排查出矛盾纠纷32起,全部进行了调处,目前调结27起,5起正在调处中。制定调解协议书的均得到了很好的履行。

3、建立健全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矫正工作制度,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今年上半年我所接收了4名社区矫正对象,期满解除2名社区矫正对象,目前我所共有11名社区矫正对象,均已实现人档齐全。对每一个矫正对象,我们都根据其自身特征,认真制定矫正方案,严格按照社区矫正的相关规定对其进行教育改造。

4、立足本职,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安置帮教工作对于xx镇的社会和谐稳定关系重大,目前xx司法所的在帮人员共有33人,全部建立了帮教档案,并在各村确定有专人负责跟踪帮教,层层落实责任制,在做好定期走访的同时,在重大节日及敏感时期及时对其进行走访,一方面加强对其思想上的改造,教育其要遵纪守法,做守法公民,另一方面帮助解决其生活上的困难,确保其生活稳定。今年无一人重新犯罪,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结合各部门做好普法宣传及法律援助工作

1、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制定了XX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扎实开展"江淮普法行"活动,联合中溪镇、云梯乡积极开展"互动法制宣传"。继续坚持了党政干部集中学法活动;认真组织辖区内中小学校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学内容;积极督促各村采取专栏、会议等形式定期开展法制宣传活动。除了这些基本工作以外,在"3.8"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日"、"6.26国际禁毒日"等一些特殊的日子,司法所还联合妇联、工商、派出所等部门积极的到辖区内人群集中的地方进行相应的法律法规的宣传,为我镇社会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县法院,2016,上半年,总结】

2、结合XX年的法律援助服务能力提升年,有针对性地对法律援助工作进行宣传。按照市司法局的要求积极的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工作,通过在辖区内人口集中的地方设置宣传站点、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对法律援助进行广泛的宣传动员。通过我们的广泛宣传,使辖区内的居民对援助对象和法律援助的条件都有了基本的了解。目前我镇已办理十件非诉讼法律援助案件,为推进我镇法律援助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做好信息报送及资料归档工作。

在做好各项工作的同时,积极做好信息报送及资料归档工作。将司法行政、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矛盾排查、法律援助、普法宣传、综合治理、日常工作种类文件、资料、台帐、记录、卷宗分门别类,整理归档。做到了存放齐全,管理有序,格式统一,登记规范,档案管理工作基本上达到了规范化、经常化的要求。

四、积极参与综合治理,为党委政府分忧

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两者密不可分,今年上半年,我所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参予制订计划、召集会议、部署工作、检查督促等各项活动。周密安排,多措并举,狠抓城区治安防范体系建设,积极参与平安建设、群防群治、安全生产等专项工作,较好的发挥了自身的职能,为我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全面推进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五、下半年的工作安排

1、深入开展"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实战大练兵"活动,继续做好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和司法行政队伍建设。

2、提升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能力。

2、做好下半年中小学的法制教育课和全镇的普法培训。

3、做好"xx"普法的启动和规划工作。

【2016上半年工作总结三】

一、上半年度主要财务工作开展情况

上半年度,财务部的工作重心主要集中在上年度财务决算、所得税清算、本年度财务预算安排和在建工程资金运营管理等方面,重点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1、运用公司本部信用优势,发挥资金中心调控作用,保障公司整体经营秩序的稳定。

由于国家货币政策的变化和公司总体经营规模的快速膨胀,公司直营项目及所属企业的资金供求矛盾更加突出。在公司领导的统一组织协调下,财务部利用多年来所积聚的信用优势和资金中心的调控平台,有效缓解紧张的资金供给链。

在资金管理方面,所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一是,加大公司直营在建项目的资金拨付力度和速度,除外三项目略有节余外,其他工程均按技经原则和资金预算,及时分配和支付工程预收款和进度款;二是,采取委贷和担保等方式,解决上电二公司、上电机械厂和上电建筑公司等单位贷款到期偿付和续借工作;三是,追加和新增综合授信额度,为华东送变电公司、上电一公司等子公司提供综合授信担保,减少子公司各类保函出具的资金占用量;四是,统筹考虑上电二公司、上电一公司等单位大型施工机具增置的资金需求;五是,为上电建筑公司等单位提供贷款担保,适度扩大短期借款规模,补充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量;六是,缓收上级管理费,减轻所属子公司的资金压力。

通过以上这些财务手段的实施,基本保障了公司及所属单位经营秩序的稳定。但从目前所掌握的情况看,货币紧缩政策对业主履行合同约定的正常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也产生影响,各单位应收账款有所增长,而下游的劳务供应商和材料供应商赊销工作难度加大,接下来的资金管理工作还将面临更为严峻的考验。

2、围绕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制定和下达年度财务预算,持续推进全面预算管理工

【县法院,2016,上半年,总结】

作。

根据公司年度工作会议中提出的"精细化管理"要求,以及国家电网公司下发《预算编制模型说明》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年度总体经营目标,财务部组织所属子公司编制了财务预算,并行文下达了年度主要财务预算考核指标。

3、持续改进和提高资产质量,协同解决大型施工机具增置资金需求,做好产权登记管理工作。

上半年度,财务部根据公司施工机械落实会议的决议,按照年初新增固定资产的预算安排,组织实施和拨付了3000万元专款购置大型施工机械的款项,并协调解决已交付使用超重设备的尾款,进一步增强和改善所属企业的施工能力和资产质量。此外,在产权管理中,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的要求,做好产权登记工作。该项工作的组织实施有别于以往年度, 一是,国家电网公司递延资本级次,直接审定上海电建及所属企业的产权资料;二是,产权信息资料要求十分详荆目前,该项工作已经通过国网公司的审核,但仍有包括建筑公司下属的宏程公司、上电二公司的闵行分公司等单位的基础信息和产权关系需要进一步清理和明确。

4、组织的财务决算,做好新旧会计准则的衔接工作,完善财务会计信息系统资料。 上半年度,财务部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和华东电网公司年度决算工作的要求,组织开展了财务决算,结合上年度经营目标,从整体上进行利益协同,并于六月份召开了决算总结表彰会,对年度决算工作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此外,按照财政部实施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规范和统一了本系统的会计科目体系,做好新旧会计的衔接工作。 在日常核算管理中,重点探讨针对公司陈家港项目、海外印尼项目等新管理模式下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的方法。在赋予承建单位经营自主权的同时,本部财务履行合同主体的责任义务,做好有效衔接工作,保障经营过程在控。同时,在完成决算工作后,完善了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并根据总经理办公会的要求,将年度财务报表信息资料加入oa系统中报表管理系统,预算类资料正在整理之中。

5、其他专项财务工作的进展情况

⑴、税收管理方面:所得税清算工作已经完成,过程有点曲折,结果比较满意;12万元个人所得税申报工作,在规定申报时间内全部完成;公司直营项目营业税代扣代缴证明出具,因税务属地化后月度申报额度限定等因素的制约,已积聚了一定的量,目前正与税收管理机关沟通和协商之中。

⑵、专项审计工作:国家审计署南京特派办对上海电力行业项目投资审计,延伸到上海电建本部及所属部分企业。财务部和审计部门一起,做好相关的迎审接待和配合工作。目前,该审计小组已完成对公司本部、上电一公司和上电二公司的审前调查工作。 ⑶、队伍建设工作:今年是公司实施新企业会计准则的第一年,核算业务培训工作重心将由上年度的业务骨干重点培训,转到全部从业人员的普及教育上来。根据华东部财7号文的要求,抽调了27名同志参加华东电网组织的"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和企业所得税法调考活动"的培训,做好和组织会

会计证复检的继续教育准备工作,将于7月1日始实施。

二、三季度财务工作的安排

根据财务工作的特点和部分未尽事项的情况,三季度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开展年中经营工作盘点,做好经济活动分析工作。

三季度,财务部将根据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安排,对所属企业上半年度的财务预算执行情况,以及各单位财务状况进行盘点,收集相关经营数据, 开展上半年度的经济活动分析,客观评价各单位上半年的经营形势,找出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的应对策略,实施相关的财务手段。

2、编制三季度资金预算安排,并组织实施。

上半年度财务状况反映,公司下半年度及未来一段时间内,资金供求矛盾很难逆转,资金管理工作仍将面临严峻挑战。三季度财务部将按照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的序时原则,合理安排资金预算,充分发挥好资金调控平台的作用,优先平衡公司直营项目的资金供给,综合保障所属企业的经营秩序。

3、加强与税务主管部门沟通,解决相关事宜。

当前,公司异地施工项目增多,管理模式也有所变化,企业应税管理方面遇到了一些新的情况。三季度,财务部将进一步增强与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信项目所在地的税务部门沟通,解决和协调有关应税事项,着手解决营业税代扣代缴证明出具问题。

4、加强政策研究,推进制度配套建设。

随着企业经营形势的变化,公司实施了一些新的管理模式,但相关的配套制度尚未形成。三季度,财务部将重点研讨和制定陈家港、浦田、印尼等项目的有关财务制度和核算方法,充分利用好有限的财务资源,保障经营过程的在控。

篇二:县法院,2016,上半年,总结
201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1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2016年上半年,在上级相关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我中心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进一步提高技术水平、服务质量和整体素质,着力打造优质品牌,增强核心竞争力,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现将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医疗开展情况

2016年1-5月份中心门诊就诊人数:47045人次;门诊总费用:3669400元,门诊平均费用:78元。抗生素使用率3.43%,静脉输液点滴率7.28%,均达到了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指标。全年未发生医疗责任事故,目前医疗业务工作运行平稳。基本药物制度在中心及各站已全面推广。

二、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1、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

【县法院,2016,上半年,总结】

按照健康教育服务规范要求,中心定期、不定期开展健康教育大课堂活动6次。播放健康教育宣传光碟350次,在辖区共发放健康教育宣传资料13种11000余份,办宣传栏12期,张贴各种内容的宣传画12张,出各种宣传横幅15条。咨询人数2200人,义诊人数500人,免费测血压约3500人

次,免费测血糖900人、通过问卷调查,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了71.1%。健康行为形成率78.3%。基本技能掌握率65.4%。使社区干部、社区居民了解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功能,认识到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重要意义,并积极参与到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中来。

2、居民健康档案建立

根据自治区《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方案》的要求,按照米东区卫生局的工作安排,中心积极和街道居委会联系,克服各种困难,对 65岁以上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重点慢性病人等重点人群分类建档。目前已建立家庭档案7568户,20901人,已完成78.3%的城镇居民规范的健康档案。较好的完成了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任务。

3、慢性病管理工作

中心完善了辖区服务网络,成立了4支责任医生团队,对筛查出的慢性病人及重点人群进行了建档、随访、管理。目前已对2001名高血压患者、1168名高血压高危患者,876名糖尿病患者、830名糖尿病高危患者、59名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了建档,其中对:2057名高血压患者、905名糖尿病患者、 43名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了规范管理。

4、妇幼保健工作

中心开展产后访视154人次,早孕建卡150人,我中心共出生婴儿24人,开展各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145例,母婴【县法院,2016,上半年,总结】

健康素养知识教育讲座6次,发放计划生育政策资料及健康教育宣传资料约180余份。同时还积极开展性病、艾滋病防控、孕产妇爱滋病母婴阻断、VCT咨询与检测等工作。

5、儿童保健工作

2016年上半年0-3岁儿童体检480人次。儿童保健本片区建卡人数478人,系统管理420人,系统管理率87.8%。开展了1次儿童保健义诊活动,大力普及儿童保健知识,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6、计划免疫管理工作【县法院,2016,上半年,总结】

按照上级防疫部门的工作要求,建立了规范化的免疫工作程序,全年对辖区1568名0岁至4岁儿童进行了两轮脊髓灰质炎糖丸的强化免疫。对0至6岁儿童共3576人进行了基础免疫,接种率为95.92%,较好的完成了主管部门要求的工作任务。

7、传染病防治工作

中心认真开展各项传染病的监测及上报工作,加强了对传染病漏报的管理,共发现传染病3例(其中水痘1例、肺结核2例)无漏报、迟报现象。

8、家庭签约式服务工作

中心2016年上半年开展家庭签约式服务以来签约户数:3120户,签约人数:7855人,其中重点人群签约数为:2975人,签约率:29.4%。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下半年,我们将继续立足本职,注意实效,努力做好各项工作:

1、继续以“两学一做”、“民族团结进步年”等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引导中心全体职工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团队意识和大局意识,扎实推进中心各项建设;

2、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强化重点学科建设,促进科研技术项目开展,尽快提升中心整体实力;

3、抓紧整改上年度工作不足,不断提高、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各项能力。

4、积极探索新医改形势下公立医院改革发展之路,开创我中心管理、发展新局面。【县法院,2016,上半年,总结】

我们将不断持续改进,完善自己,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组织管理,更好地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让广大患者信任而来,满意而归,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

2016年6月14日

篇三:县法院,2016,上半年,总结
2016县法院综治情况汇报

二00三年我院综治工作在县委、县综治委、县委政法委的领导下,按照年度工作部署,坚持以维护稳定为目标,以领导责任制为龙头,结合严打整治和审判工作,全面推进综治各项工作的落实,较圆满完成了年度综治目标任务。

一、领导重视,组织健全

法院作为县综治成员单位,院党组一班人对综治工作认识高、思想统一、态度明确,始终结合自身工作,把综治纳入党组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年初院在安排布置工作时,就把综治工作写进了《2016年工作要点》,在研究制订《2016年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时,明确了院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庭室负责人各负其责,将综治工作纳入年终考评重要组成部分,坚决落实“一票否决制”。年初,院里同时调整了综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研究室负责日常事务工作。为使综治工作任务目标落实到位,抓出成效,我院坚持强化制度,完善机制,规范运作,使日常综治工作正常有序运转。

二、措施得力,计划周密

按院年度工作安排,院综治领导小组提出了“强化法律保障,拓展法律服务,坚持预防为主,打防结合,为改革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的工作思路,院与各庭室明确了2016年度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将综治工作列为重要内容之一,从而进一步规范了上至院长、下至普通干警,全年具体工作和岗位目标,确保了综治工作的“四落实”(时间、内容、人员、效果),将综治工作与审判工作有机结合,详尽分解,进一步细化到每个审判环节,真正实现了审判工作不忘综治,综治工作服务审判,形成了整体上全面推进的发展态势。

三、分工负责,齐抓共管

一年来,院里先后四次召开相关会议,研究分析综治工作情况,并根据我院阶段性工作特点,提出各个时期的工作要求,党组一班人一致认为,综治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涉到社会的方方面面,法院的各项工作都事关综治大局。因此,全院干警既要牢记自己的责任和使命,尽职尽责完成各自工作任务,又要团结协助,做到分工不分家,齐抓共管,上下一心,使我院的综治工作既有声有色,又扎扎实实地开展,我院在平时工作中,把认真履行职责,保一方平安当作重要考评内容,并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开门纳谏,虚心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当事人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今年初,由于非典疫情,我院加强了办公及宿舍区的管理,封闭了后门院墙,建立了值班巡查制度及进入办公区登记制度,杜绝了闲杂人员进入法院办公及宿舍区。各审判庭在审理、执行案件中也都能认真履行职能,审判案件结合综合治理,力求最佳的社会效果,全年未发生一起恶性事件。

四、大力宣传,使综治深入人心

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如何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党组会议的一个经常性话题。通过做好各项审判工作,惩治犯罪,解决民事、经济纠纷和行政争议,宣传社会主义法制和政策法规,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安定团结局面。在审理青少年犯罪案件中,我院刑庭审判人员严格遵照“寓教于审,惩教结合”方针,同时还邀请工会、妇联等单位人员为陪审员,做好少年犯罪的审判工作,对一些罪责较轻的少年犯,重在教育,并多方联系,给他们受教育的机会,不致于辍学。在信访接待工作中,我院注重做好当事人的思想疏导工作,把各种不安定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杜绝了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在其他各项审判工作中,全面发挥法院参与综治作用,注重整体效应,全年共依法调解各类民事、经济纠纷300多件,做好当事人思想转化工作,共撤诉、息诉200多起,及时妥善处理各种纠纷,有效化解矛盾,防止矛盾激化。

同时我院还积极开展司法建议,广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在审理案件中发现有治安隐患则及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结合审判工作,多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全年在各级报刊、电台、电视台用稿近40篇,扩大了办案效果。

一年来,我院综治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充分利用四五普法工作的开展,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扩大力案社会效果,将我院综治工作推上一个新的高度。

太湖县人民法院

二00三年十二月十六日

篇四:县法院,2016,上半年,总结
2016**县人民法院工作总结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2016年度主要工作情况和今后的工作意见,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各位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县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县法院在县委的领导,人大、政协的监督和县、乡两级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在上级法院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 按照司法为民的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 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深化内部各项改革,狠抓法官队伍建设,推动了各项工作不断发展。

一、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全面加强各项工作,为改革、发展、稳定服务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营造优越的发展环境。

2016年,我院进一步规范了审判秩序,提高了审判质量和效率。全年共审查立案3260件,立案正确率达100%。审、执结各类案件3166起,结案率为96.8%,结案数较2016年上升了61.18%。为维护全县社会安定,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继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努力维护社会安定。去年,我院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201起,较2016年上升了82.7%。判处犯罪分子206人,其中10年以上14人。在刑事审判中,坚决贯彻“严打”方针,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如王**抢劫、盗窃一案,在查明犯罪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从重判处王**有期徒刑20年。有力地震慑了犯罪,教育了群众。对未成年人犯罪,则坚持寓教于审、回访帮教,努力使未成年犯及时得到矫治。

此外,我们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根据“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结合审判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公开审理,公开宣判,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宣传法律知识,增强了公民的法制观念,提高了公民的法律意识。

——充分发挥民事审判的调解作用,化解矛盾,定纷止争。 2016年,共审理民商事案件1547起,较2016年上升了41.8%。我们牢固树立为经济发展服务的大局意识,坚持解决纠纷与促进发展并重,坚持平等保护各类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坚持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经济效果的统一。依法审理企业破产案件,为企业甩掉包袱一亿余元,涉及职工千余人,无一上访;依法调节民事、经济及其他社会关系,妥善解决人民内部矛盾,化解纠纷,促进了安定团结。在审判中,我们始终坚持文明执法,公正执法,注重调解,化解民间矛盾。全年共调解结案750余件,调解率达47.8%,使大量民事案件做到案结事了,减少了上诉率和上访量。

——全面加强行政审判,强力推进依法治县的进程.去年,我院共审结行政诉讼案件51起,执结非诉行政执行案件612起,较2016年上升了137.6%。在行政审判工作中,我院认真落实依法治国的方略,始终坚持依法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与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并重的原则,一方面依法裁判民告官的诉讼案件,规范和审查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维持其合法行为,纠正其违法行为,既监督支持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依法保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依法治县工作的顺利实施;另一方面加大非诉行政执行的力度,依法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及时执行合法的行政决定,当好行政机关的法律后盾。在去年9月份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活动中,我院在不到一月时间执行到位300余万元,取得了显著成绩。

——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维护当事人实体权利。 2016年,我院严格遵守执行程序,加大了工作力度,强化了执行措施,提高了执行艺术,进一步加强了执行工作。全年共执结各类诉讼案件727起,较2016年上升了60.1%,执结标的额达2000余万元。在执行工作中,我们一方面始终坚持法制宣传与说服教育相结合的方针,努力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另一方面适时开展集中执行和突击执行活动,执结了一大批难案、积案,确保了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

——妥善处理涉法上访案件,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去年, 我们根据市中院和县委的部署,重点抓好了对涉法上访案件的处理。集中力量对涉法上访案件进行了排查和处理。对于排查出的十二起涉法上访案件,逐一研究,严格落实“四定”、“四见”措施,并包案到人,明确了责任,目前已全部结案。在工作中,我院对每起涉法案件都实行了督办和回访制度。每个小组定期将案件进展情况、上访人动态等及时向集中处理涉法上访领导组回报,然后领导组对每起已结案件进行回访,征求意见,以确保上访人服判息访。

(二)大力加强队伍建设,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组织开展“公正司法树形象”和“学长霞、树形象”活动,提高干警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纪律观念。去年,我院组织开展了“公正司法树形象”和“学长霞、树形象”活动。按照司法为民的要求,开展了“法官职业道德大讨论”和“假如我是当事人大讨论”演讲比赛,全院40余人登台演讲。组织观看了《永恒的长霞》等电教片,对干警进行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客观总结了近年来在队伍建设、法院改革、审判工作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实事求是地查摆了在遵守职业道德、维护司法形象和队伍建设、审判纪律与作风等

篇五:县法院,2016,上半年,总结
2016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工作调研报告

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工作调研报告

一、审监庭工作开展情况

目前,**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一)案件质量评查。包括常规评查、重点评查、专项评查、集中评查等形式。评查主要采取两种方式:评查或验收(按制度要求所有审结案件在归档前必须进行评查或验收,全年审结案件的评查率必须达到40%)。20**年,审监庭共评查民事、刑事、执行等案件278件,验收7件;截至20**年9月,审监庭共评查各类案件179件,验收10件。

(二)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拍卖工作。20**年,审监庭全年共办理对外委托鉴定、评估案件9件,办理委托拍卖案件1件;截至20**年9月,全院共有委托鉴定、评估案件3件。

(三)审理发回重审及再审等案件。20**年,审监庭共审理再审案件1件,发回重审案件1件,办理申诉申请案件1件(**信访案),审理其他民事案件7件,协助其他庭室办理案件**件。截至20**年9月,审监庭共审理发回重审案件2件,一件已经审结,一件因涉及委托鉴定尚未审结。另外,撤销生效支付令1件。

(四)暂予监外执行办理工作。自暂予监外执行办理权限下放以来,**法院尚未正式办理过该类案件。

(五)审判委员会组织记录工作。20**年,审监庭共组织召开审判委员会17次,讨论案件43件。截至20**年9月,审监庭共组织召开审判委员会18次,讨论案件46件。

(六)**司法的组织管理工作。截至20**年9月,全院共开展**司法活动案件11件。

二、疑点、难点问题梳理

(一)审判监督工作(主要体现在案件质量评查方面)

1、由于案件质量评查为事后监督,很多问题必须到案件审结后进入评查阶段才能发现,才能弥补,有些工作显得被动。如何将审判监督工作前移,充分发挥审判监督职能是目前面临的一个难点问题。

2、由于力量薄弱、水平经验等原因,评查工作不够细致深入,甚至深层次问题发现不了。

3、对评查结果的反馈运用效果不佳,解决了老问题,新问题又源源不断产生。一些细节性问题反复出现,屡改不止。

4、审判监督与审判管理职能交叉,职责权限不够明确,导致相应工作开展得不够细化深入。

(二)暂予监外执行工作

1、对交付执行节点理解不一致,可能导致推诿扯皮现象。公安及检察院对交付执行节点的理解与法院对交付执行节点的理解存在分歧。

2、对符合暂予监外执行办理条件的审查认定标准法律规定不明确,比如说严重疾病应当提交哪些材料,哺乳期妇女应该提交何种证明材料,法律无明确规定,可操作性不强。

对暂予监外执行的执行考察方面法律规定可操作性不强。首次保外就医的委托鉴定,罪犯羁押在看守所的由看守所委托鉴定,罪犯在监狱服刑的由监狱委托鉴定。如果未羁押但应收监执行判决时就需要办理保外就医的,是由罪犯自己去做鉴定,还是由相关部门介入,法律也无明确规定。如果罪犯自己去申请鉴定,难免存在不妥当之处,如果需要法院介入又该如何操作?

另外,保外就医的鉴定有效期为一年,一年后需要续保的必须重新鉴定。但对重新鉴定的申请人法律也无明确规定,一年到期后,是原释放单位为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去做鉴定,还是罪犯自己申请鉴定机构鉴定,法律都没有明确规定。

3、对外国人在中国犯罪后符合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一些相关问题,法律并无规定,具体实践中多有不确定和不易操作之处。

4、对刑期较长的罪犯,在决定监外执行后长期不宜收监这种情况,应否在每年期满后办理续期手续的问题,法律无明确规定。而实际执行当中执行机关并不续期,以致托管漏管现象严重。

5、对具有《刑事诉讼法》第257条规定情形的,应当及时收监,但收监应采用何种程序或是何时收监才算及时,法律规定也不明确。对人民法院决定监外执行的,当发现具有应当收监的情形,因为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执行过程法院并不介入,如收监是否还存在一个公安机关提请或通知法院然后由法院决定的过程?现行规定灵活性和可操作性都不强。

6、关于暂予监外执行相关文书的送达,法律规定也不够明确细致(**案)。《刑事诉讼法》第256条规定较简陋,也未规定应向公安机关送达文书。应该送达哪些材料,送达给哪些机关,保证人应否送达,送达是否有时限要求等法律规定均不明确。实际操作中可能因为上述原因导致工作衔接不及时、罪犯脱管失控等现象。

7、暂予监外执行执行监管不到位。由于监管职责权限不够明确,或者说有的虽然明确但落实不到位,常常导致被暂予监外执行的人名为罪犯,实则如刑满释放一样,无任何约束。以致出现应当收监而未能及时收监,应当延期而未能及时延期等情况,有的罪犯又开始赌博、吸毒,甚至重新犯罪,**案即属于该种情况。

(三)审理再审及发回重审案件

与原审相比,再审案件往往矛盾更深、审理难度更大,办案法官压力也会更大。因为部分案件当事人对再审程序存在着误解,认为既然启动了再审程序就说明原裁判确有错误,法院应当本着有错必纠的原则,改变原裁判。基于这种错误认识,当事人往往都比较固执己见,民事案件当事人通常直接就不愿意调解。而刑事案件即使判决了也需要做大量的判后答疑或是疏导工作,审理起来比较辛苦。

三、对策或意见建议

1、对基层法院办理案件的再审或发回重审,建议加强与基层法院相关办案人员的沟通交流。比如在发回重审之前与基层法院的案件承办人员交换意见,全面了解案件情况,合理作出判定。因为有些情况卷面无法全面准确反映出来,部分案子基层法院审结后当事人上诉,中院审理后发回重审然后又上诉;或者案件生效后当事人申请再审,中院再审后发回重审,基层法院审完当事人又上诉。这类案子的办案周期通常都比较长,从受理到审结往往需要好几年时间,然后矛盾越来越激化,最终案件办理完毕社会效果都不会很好。

2、对有争议的问题,比如暂予监外执行交付节点的理解,建议至少在州内统一标准,以便于基层法院顺畅操作。对患有严重疾病的鉴定以及生活不能自理的认定,能否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职责权限;对暂予监外执行的执行监管,也应当进一步明确权责,做好暂予监外执行的后续工作。对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危害后果如脱管漏管或是再次犯罪的,要明确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3、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希望中院对审判监督等工作中一些好的经验做法总结归纳后在全州范围内进行推广,为基层法院提供有益借鉴或参考,同时对基层法院工作多给予指导帮助。

(编辑:露露)

篇六:县法院,2016,上半年,总结
2015县法院年文明生态村镇创建总结

县法院2015年文明生态村镇创建总结

今年以来,我院按照县委的统一安排部署,依据《关于2015年全县文明生态村镇创建工作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及我院在文明生态村镇建设工作中的责任分工,积极发挥职能优势,服务我县文明生态村镇建设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党组重视,组织严密

对文明生态村镇创建工作,我院党组高度重视。院党组认为,这项工作不仅是关系农村全面发展大事,而且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能够通过审判工作推动创建进程,是我们法院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为了切实抓好这项工作,院党组结合实际,专门研究制定了我院《文明生态村镇创建工作计划》,明确了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在此基础上,为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院长杨景明为组长、副院长刘建国为副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创建工作,并建立了入村调查和定期调度两项工作制度,通过深入镇、村、户调查了解在创建工作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及定期召集相关庭室人员共同研究形势、制定对策、部署工作,增强了创建工作的计划性和针对性,确保了工作实效。

二、深入发动,营造气氛

根据县〔2015〕34号文件各单位的任务分工,我院在创建工作中负责各类相关案件的审判工作,广泛涉及到立案、刑事、民事、执行等各业务庭室。为充分调动相关庭室及人员创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最大限度的发挥我院在创建工作中的作用,我院进行了多种形式的宣传发动,努力营造良好的创建工作氛围。一是召开了相关庭室负责人参加的创建工作动员会。4月29日,我院召开了立案、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庭室负责人参加的创建工作的动员会。会上,院党组组织各负责人认真学习了县创建工作文件精神,对创建任务进行了进一步的分解,并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会后,各庭也都分别以庭务会的形式,组织本单位干警进行了深入学习动员。二是及时下发了我院《文明生态村镇创建工作计划》。使各有关单位进一步明确了创建工作的任务目标、工作措施等有关事项,为各单位协调有序开展创建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三是专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法律法规的学习。我院根据创建村镇的法制现状,专门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了涉及农村的法律、法规,力求及时、准确、全面地处理好各类法律问题,不断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效率。通过深入地学习发动,进一步提高了相关人员对创建工作的认识,增强了服务创建、服务农村的意识,为创建工作顺利健康地开展注入了强大的动力。

三、突出重点,措施得力

在创建工作中,我院按照构建“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的要求,结合案件受理情况,以解决创建工作的民事、执行案件为重点,采取有力措施,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创建工作良好的法律秩序,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是努力化解纠纷,审理好相关的民事案件。我院紧紧抓住化解矛盾纠纷这一关键,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和工作艺术,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切实做好群众工作,不断提高调解解决案件能力和水平,有效防止了矛盾激化及“民转刑”案件和上访案件的发生。其中,特别注重发挥好基层法庭与农村联系紧密的优势,组织基层审判人员积极深入农村进行调研,掌握社情民意,指导案件审理工作,有力地维护了农村稳定。5月份以来,我院共审结相关民事案件20件,其中调解结案14件,调解率达到70%,解决涉案标的额12.18万元。

二是 消灭法律“白条”,抓好相关案件的执行工作。坚持以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为出发点,不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规范执行程序、执行秩序,并灵活运用各种执行方法,做到宽严相济,实现法律公正。截止到9月底,我院通过执行和解及采取强制措施,共执结相关案件18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8.78元。

三是便民利民,为创建开通“绿色诉讼通道”。在重点抓好民事、执行工作的同时,我院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执法理念,把情、理、法有机结合到审判工作中,全面落实省高院司法为民二十八条和市中院司法为民三十六条措施,为创建工作开通“绿色诉讼通道”,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如相关案件全部做到了3日内立案,无一超审限、执限案件,其中民事案件平均审限仅为52天。

同时,我院认真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对于家庭条件确实困难的当事人,依法办理诉讼费“缓、减、免”,努力实现“让有理没钱的人也能打得起官司”的承诺。共为困难当事人办理诉讼费减、免、缓案件64件,金额38万余元,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今年文明生态村镇的创建工作开展以来,我院始终紧跟县委思路,按照创建要求及本单位的任务分工,立足本职,以及时、准确、全面的原则,努力办理好涉及文明生态村镇的各种民事、执行等案件,保证农民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保证了创建工作的协调有序开展,较好地完成了阶段性任务。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以更饱满的工作热情,更加有力的工作措施,配合县创建工作大局开展好各项审判工作,特别是抓好对未结审判案件、执行案件的审、执工作,力求快审、快执,化解矛盾、案结了事,为创建工作的整体推进扫清障碍、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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