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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物价局2016工作总结

编辑: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07-26    阅读:

篇一:太原市物价局2016工作总结
县物价局2015年工作总结

县物价局2015年工作总结

XX年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物价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中心工作,积极履行工作职能,在治乱减负,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整顿规范价格(收费)秩序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绩,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工作思路清晰明确

根据省、市物价工作会议精神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我们组织职工认真学习讨论,并结合工作实际,确定了XX年年工作思路,确保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切实落实各项收费优惠政策坚决取消不合理收费,坚决制止乱办班、乱收费的行为,严把收费管理关。进一步加大收费审验工作力度,对收费过程加强监督,把收费政策用到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上来,为经济发展营造宽松价格收费环境;围绕“热点”求突破,对重要商品价格政策的出台,统筹兼顾社会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特别注重把握好价格改革的时机,切实解决好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针对群众反映的“上学难、看病贵”等问题。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坚持依法行政,开展反价格欺诈活动,规范行业价格行为,营造和谐价格环境;围绕“作风”促提高。扎实开展机关作风建设,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建设政治坚定,纪律严明,工作勤奋,廉洁高效,作风优良的物价干部队伍,奋力推进价格工作再上台阶。

二、价格调控卓有成效

1、今年来,全县价格形势出现了新的变化:猪肉,粮油等主副食品价格高位运行,加重了群众负担,针对这一新情况,新问题,认真分析,深入调查,仔细研究,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和有利于经济发展的原则,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做到该管的坚决管住,该放的全面放开。一是加强猪肉,粮油价格监管,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市场检查并向各经营户发放告诫书,有效遏制了不正当价格行为,二是进一步加强猪肉,粮油等主副食品价格监测,落实专人负责价格监测。按时上报43种重要商品的价格及服务价格动态监测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24期,为价格经济决策提供了基础数据。【太原市物价局2016工作总结】

2、按照达州市人民政府令第40号对我县煤炭价格调节基金进行了征收,我县煤炭价格调节基金预计年征收量为300万元左右,从7月分开始征收,截至目前已征收30万元。

3、XX年年,我们把稳定市场价格总水平做为工作的重点,采取有力措施,为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但在6月以来以猪肉为主的食品类价格大幅上涨的带动下,我县居民消费价格持续攀升,1—11月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在4%左右,超过年初县委、政府下达给我局3%价格控制目标。鉴于今年物价上涨不是个别地区的问题,而是全国、全省性的上涨,都突破3%的调控目标。我县XX年年居民价格消费指数为3.8%。

三、收费管理依法规范

1、按照《行政许可证》的规定和国家、省、市公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四川省定价目录》的要求,继续做好清理行政机关,履行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有行政许可事项收费的工作。全县共规范收费项目26个,年审《收费许可证》正本41个、副本105个,临时许可证8个。

2、依法开展了收费年审工作,与县财政局配合,对有收费行为的单位进行了年度审验。在工作中做到了“四个凡是”。凡是无合法有效文件规定的收费项目一律不予登记上证,凡是上级已明确取消的收费项目一律不予登记,凡是收费标准有上下限的一律按下限执行。全年共年审收费总额2217.15万元、年审面达99.8%。

3、继续推行和完善收费公示制度,使收费单位直接处于广大群众和社会的监督之下,增强了收费的透明度,有效地遏制了乱收费,切实减轻了社会负担。

4、严把收费政策出台关。严格按照《四川省定价目录》管理权限办理,做到了不越权定价,不越权审批和越权承诺。

四、价格检查处罚有力

篇二:太原市物价局2016工作总结
市物价局工作总结市物价局工作总结

市物价局工作总结市物价局工作

总结

一、上半年价格工作的简要回顾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物价局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紧扣科学发展主题和转变发展方式主线,以平价商店增效工程、收费监管阳光工程、价格服务暖心工程、明码实价诚信工程、价格维权卫士工程等“五大工程”为抓手,扎实做好稳物价、促发展、推改革、惠民生、强监管、优服

务等重点工作,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作贡献。【太原市物价局2016工作总结】

(一)着力稳控市场物价水平。为确保完成年度价格调控目标任务,继续抓好价格调控工作,努力保持市场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一是继续实行政府领导下的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根据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江苏省xxxx年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提请市政府批转《xxxx市 xxxx 年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实施意见》,将价格调控目标责任进行分解落实。二是努力发挥价格调节基金作用。今年市级财政继续安排了1000万价格调节基金,主要用于农产品平价商店考核奖励、流动直销车运营补贴和价格监管系统建设。各市、区也相应安排了价格调节基金,用于调控稳定市场物价。三是强化价格监测预警。充分发挥价格监测网络作

用,密切关注重要商品的价格走势,及时分析价格异动情况,发布价格预警预报信息。四是推进农产品平价商店建设。指导各市区开展农产品平价商店建设,确保完成省下达的年度建设任务。

(二)切实强化涉企收费管理。一是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最低标准”政策。制定《xxxx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最低标准”项目目录》,主动向社会公布,提高社会各界对政策的知晓度。二是深入企业走访调研。局领导班子分批次对全市100家《企业付费登记监督卡》单位进行走访,全面了解企业收费负担,对发现违规问题的依法进行处理。三是强化收费监督检查。根据全市纠风工作安排,对重点领域的收费情况进行检查,坚决查处和制止违规收费行为。

(三)加大市场价格监管力度。一是有序推进明码实价。从今年5月18日起,在14个行业实施明码实价,包括购物中心、大型超市、便利店、品牌专卖店、大型专业市场中的品牌专柜、大型连锁家电零售企业、药品零售企业、餐饮企业、黄金首饰销售企业、电信企业等。二是强化市场价格巡查。在重大节假日及其他重要时节,组织市场价格巡查活动,严肃查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继续坚持做好12358价格监督流动服务站工作,每个工作日在街道、社区巡回流动,为经营者和消费者提供价格举报咨询服务。三是推动市场价格行为监管立法。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xxxx市市

篇三:太原市物价局2016工作总结
2016物价局工作总结

物价局工作总结

在纪念毛泽东同志“向雷锋同志学习”题词发表50周年之际,我局与全国各地一样,结合物价工作实际,开展了“学雷锋、树新风、服务群众惠民生”活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弘扬雷锋精神,就是要让雷锋精神永驻物价,将“雷锋精神”转化为一种“工作态度”和“工作方式”,加倍地践行好物价工作职责,扎扎实实做好物价各项工作。

一、加强价格监测,为经济发展创造有利的价格环境。

【太原市物价局2016工作总结】

一是认真落实国家、省、市政府确定的发展生产、保障供应、稳定市场等措施,加强对宏观经济形势及价格形势的分析,对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关联的粮、油、肉、菜、汽、化肥等重要商品价格进行跟踪监测,及时做好价格信息发布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价格信息参考。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好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继续加强对行政事业性和服务性收费的管理,按照“清费、治乱、减负”的原则,该取消的项目坚决取消,该降低收费标准的一律降低收费标准。重点清理国土、建设、规划、水利、人防、质监、环保等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相关中介组织和协会收费。梳理主要收费项目,跟踪资金用途,了解社会反响,提出取消、降标、保留等具体意见。努力减轻企业及人民群众负担,为经济发展创造有利的价费环境。

三是要把价格宣传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重点宣传国家的价格法规政策、当前的物价形势以及物价工作开展情况,让广大人民群众知道物价部门干什么、管什么,同时也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牢牢地把握舆论主导权,科学合理引导消费,稳定社会预期,为价格监管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价格法制环境,树立物价部门的良好形象。

二、强化价格管理和检查,保护人民群众合法价格利

1、在价格管理方面:一是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性收费年检年审工作,切实规范收费单位收费行为,年检率要达到100%。二是根据省政府的要求,制订好粮食、生猪、食用油、蔬菜、农资等重要生产生活资料的调控预案与应急预案,并认真落实。三是坚持价格改革市场化方向,加快推进价格改革,尽快建立能够充分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危害成本的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体系。稳步推进居民生活用水、用电阶梯价格改革政策,同时配套完善对低收入群体实施价格扶持补贴的相关政策措施,让改革首先惠及低收入群体,保障好低收入群体的基础生活。切实落实省出台的《运用价格政策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实施意见》,提高政策的扶持效果,突出对民生领域和小微企业的扶持。四是落实好国家提高稻谷、烤烟等农产品最低收购价格政策,确保种粮、种烟农民得实惠;落实好对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的水、电、气、有线电视、就医等方面的价费优惠政策。强化对幼儿园、义务教育、高中等教育收费监管,调整完善中小学教辅资料价格政策,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免费政策。进一步巩固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等惠民价格政策成效。

2、价格监督检查方面:一是大力加强对教育、医药、电信、银行、交通、物流、旅游、商品房、居民生活必需品等民生价费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涉及民生的价格违法行为。按照国家、省里的统一要求,认真组织好资源性产品价格、涉农、涉企收费、商业银行收费等各项价格专项检查。二是全面贯彻落实《湖南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的若干规定》,严厉打击各种价格欺诈、串通涨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违法行为。建立价格行政执法案例制度,及时公布群众反映强烈、投诉举报较为集中的违法行为处理结果,并定期曝光一批市场价格违法典型案件,以增强价格检查的公信力和威慑力。三是坚决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规范、降低农产品市场收费、规范大型零售和农贸市场对经营户的收费行为,做到收费项目依法设立、标准合理,由经营户自愿选择。(

三、加强价格服务和调研,转变职能树立良好物价形象

【太原市物价局2016工作总结】

一是下大力气打造一个上规模、有影响力的“菜篮子”基地。加大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力度,做到应征尽征。重点扶持一批有规模、有示范效应的蔬菜基地和养殖基地,切实保障市场供应。对下拨的基金,实行跟踪监管,确保基金使用到位,发挥应有的功效。

二是继续开展价格诚信示范单位推选活动,树立典型,创建文明,倡导自律,加强督查,并对价格诚信示范单位实行动态考核。把价格诚信建设作为物价部门的一项品牌工作,力求抓出特色,抓出成效。

三是价格评估认证工作要在搞好刑事、民事、经济、行政以及仲裁案件涉及的各种扣押、追缴、没收、纠纷财物以及车损物价格鉴定的基础上,不断拓宽价格认证领域,积极推进物业管理收费、税务部门应税物和纪检监察系统罚没物的价格评估认证工作,以准确、快速、高效的服务赢得委托机关的满意和信任。

四是针对领导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价格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价格调研,掌握翔实资料和数据,提出建设性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篇四:太原市物价局2016工作总结
2016市物价局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

市物价局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

一、关于2016年价格工作总结

刚刚过去的2016年,面对严峻的宏观环境形势,全市价格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稳增长、控物价、惠民生、强队伍,克难奋进,主动作为,实现了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坚持助推发展导向,服务大局实现新突破

始终把稳增长、扩内需、促转型、推发展作为全市价格工作的切入点,积极运用价格杠杆,有效提高了价格工作服务大局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一是及时出台价费扶持政策,稳定经济增长。深入开展“深化清费减负,服务企业发展年”活动,两次以市政府名义制定出台价费优惠政策,除贯彻落实国家及省统一政策外,另行减免、缓缴涉企收费62项,累计减轻企业负担近5亿元,助推了实体经济发展。会同发改、监察、财政等15个部门建立了新兴产业收费准入制度,对涉及新兴产业申办、建设、生产经营各环节的收费进行全程监控、跟踪服务,首批惠及56个重点项目,涉及投资200多亿元,国务院办公厅和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先后5次以信息形式对此进行了充分肯定。江阴市局组织开展“企业服务月”活动,加强了价费优惠政策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受到各方好评。二是努力营造放心消费环境,支持扩大内需。根据全省统一部署,积极稳妥地选择部分企业试点推行明码实价,进一步提升了商贸领域的价格诚信度,苏宁电器等47家单位被评为省价格诚信单位。崇安、南长、北塘三个区局结合各自实际,积极推进明码标价示范街创建,促进了各类市场主体的价格自律。三是大力促进资源环境改革,助推节能减排。深化排污权价格形成机制改革,会同环保等部门全面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全市共有2100多个单位或项目参加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涉及金额1.3亿多元,涉企数量和交易金额均列全省第一。会同经信等部门对11家使用节能减排设备的企业落实取消惩罚电价政策,降低了企业运营成本。发挥环渤海动力煤价格指数的指引作用,在全省率先完善了煤热价格联动机制,连续5次下调热力价格,累计减轻热力用户用汽成本12.35%。四是主动服务区域协调发展,助力“三农”建设。充分发挥成本调查的先导作用,有针对性地开展阳山水蜜桃、宜兴草莓等优势农产品成本收益调查,认真测算小麦、粳稻的亩均收益底线,引导农户科学种植。进一步扩大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在农网地区的执行范围,累计增加受益群众18万余户。宜兴市局全面开展涉农价费专项检查,锡山区局加大对“农家乐”等旅游价格的规范引导力度,滨湖区局从严核定农民安置小区的物业收费标准,有力支持了农民减负增收。

(二)坚持稳控物价导向,调控效能取得新提升

继续把稳定价格总水平作为价格工作的重中之重,采取综合措施,健全长效机制,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一是以责任分解促落实。提请市政府办公室批转实施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价格调控的工作意见》,将价格调控目标分解落实到各市(县)、区及市各相关部门。宜兴市、滨湖区、新区注重考核引导,在全市率先将物价工作列入党委政府综合目标考核范围,增强了调控稳价合力。二是以监测预警强服务。充分发挥165个采价点的作用,加强对农副产品、成品油、建材、农资等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跟踪监测,共采集各类价格数据16万余条,编发监测简报及分析文章210多篇,为上级决策提供了依据。加强地方特色商品价格监测,在省内率先创新试行“一镇一品”监测方法,选定了乳鸽、马山鸡蛋等八大类15个品种作为首批地方特色商品进行监测,每十天发布一次信息。会同发改、统计等部门着力打造太湖纸浆市场价格指数,建材、不锈钢、纸浆三大专业市场价格指数在省级价格平台发布,占全省首批发布指数个数的50%,提高了我市在专业市场中的价格话语权。三是以平价商店创品牌。坚持优化平价商店区域布局,全市平价商店网点增加至170个;扩大平价商品惠民范围,市区的平价品种由原来的蔬菜扩大到粮油肉蛋等55种农副产品,实现了从平价蔬菜店到平价农产品店的转型发展;积极争取省价格调节基金对新开办平价商店的扶持,已有1040万元专项补贴拨付到位。全市平价商店累计销售平价蔬菜7672万余公斤,惠民金额达7083万余元。四是以信息引导稳预期。加强正面宣传和引导,通过政务网站、《无锡商报》、社区公示栏及数字电视等,继续将八大类2650种民生价格信息每十天发布一次,引导市民理性消费,促进商家合理定价。江阴市局、惠山区局扎实做好“价比三家”工作,受到消费者好评。一年来,全市价格系统严控出台政府调价项目,坚持做到不领涨、不助推、不失控,全市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积极履职,协调联动,取得了良好效果。2016年,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上涨2.5%,在全省13个省辖市中与常州、南通并列第7位,物价涨幅实现了低于全国、全省和苏南五市平均涨幅的“三低于”目标。

(三)坚持关爱民生导向,惠民利民取得新进展

继续把群众呼声作为价格工作的第一信号,以疏解社会关注的教育、医疗、旅游等价格问题为重点,着力营造“四个环境”:一是规范的教育价费环境。依据成本,兼顾实际,平衡衔接了公办、民办幼儿园的收费标准;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成本定期监审,从严控制幼儿园收费标准;制定出台了《无锡市中小学伙食费管理暂行办法》。新区物价办通过开展“家长、学生满意食堂”评比活动,促进了学校伙食费的规范。二是惠民的医疗卫生环境。认真贯彻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要求,积极支持宜兴市出台了市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方案,继续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销售零差率管理,及时调整了3768个品规的最高零售价格,降幅达15%,扎实开展了医疗收费政策执行情况的督查,确保落实到位。三是活跃的旅游消费环境。围绕全市建设旅游度假胜地的要求,灵活运用价格杠杆,在灵山梵宫景区推行了指导价管理,对无锡太湖明珠欢乐园实行了“一票制”管理,支持央视无锡基地在稳定基本票价的前提下自主经营,增强了景区经营活力。继续加强节假日期间门票价格监管,贯彻落实青少年门票价格优惠政策,狠抓景区明码标价的规范,促进了景区健康发展。四是和谐的居民生活环境。切实加强政策性保障住房价格监管,扎实做好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工作,妥善处理普通住房销售价格备案,着力规范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进一步畅通价格举报投诉渠道,扎实开展涉企收费、涉农价格、教育医疗服务等价格专项检查,全市共查处价格违法行为179件,办结价格举报投诉及来信来访2097件,实行经济制裁1240万余元,有效维护了市场价格秩序和群众合法权益。

(四)坚持固本强基导向,自身建设树立新形象

积极创先争优,坚持抓队伍促业务,大力加强各项基础建设。一是强化价格法制建设。坚持“凡调必审”,先后对教育、管道燃气等11个行业的61家单位的定价成本进行了监审,累计核减不合理成本费用1.52亿元。全面推进价格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和信息公开制度,认真实施价格集体审议和执法责任追究等一系列制度,着力规范权力运行,行政复议变更和诉讼败诉继续保持“零纪录”。价格执法案件动态管理制度受到省物价局充分肯定,在全省价格系统推广。二是强化认证服务建设。有序开展各类价格鉴证评估业务,全面推进涉税涉纪财物价格认定工作,扎实抓好价格认证系统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了价格争议调解处理机制。三是强化宣传调研建设。组织开展了价格法宣传、广场咨询、在线访谈、专题调研等一系列活动,有效扩大了价格工作影响。四是强化勤政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完善市局科职干部廉政档案,每月进行廉文荐读,扎实开展文明机关、文明行业创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保证了价格队伍的廉洁高效。

二、关于2016年价格工作计划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的重要之年,也是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关键之年。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全省价格工作会议精神,今年全市价格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稳物价、促发展、惠民生、强基础”的工作主线,着力加强价格调控稳定价格总水平,着力深化价格改革推进转型升级,着力强化价格监管服务民生改善,着力优化自身建设树立队伍形象,稳中求进,开拓创新,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一)更加注重控疏结合,着力增强价格调控的工作合力

全省今年价格调控预期目标确定为3.5%左右,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明确要求将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控制在省定范围内。我们要以全面落实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为核心,多管齐下,凝心聚力,努力确保调控目标完成。一是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完善价格监测与分级预警,密切关注粮油肉禽蛋菜等重要农副产品价格动态,增强价格调控的预见性。注重地方特色价格监测体系构建,加快“一镇一品”监测方法的试行推广,定期发布地方特色商品价格信息。继续健全完善纸浆、粮油批发等专业市场价格指数,进一步提高无锡在专业市场中的价格影响力。二是推进平价商店提档升级。以平价商店建设列入全市“为民办实事”项目为契机,按照省确定的每两万城镇人口拥有一家平价商店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平价商店区域布局,巩固延伸平价经营品种,加速平价商店规模化发展,确保年内平价商店突破200家;通过农超对接、基地直供等方式,推进平价商店与市区4万亩蔬菜基地、朝阳集团83个果菜基地、15个地方特色监测品种的联合互动,加速平价商店联动化发展;制定平价商店价格监测办法,明确监测品种目录,规范平价、非平价监测点设置和价格采集行为。加大检查考核力度,完善退出机制,对不达标和不履行平价义务的平价商店,要限期整改,直至取消其资质,加速平价商店规范化发展。三是减轻农产品流通成本。按照国家发改委降低流通费用、提高流通效率综合工作方案的要求,对农产品生产流通中的水电气实行支持性价格政策,开展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专项督查,实施农贸市场价格管理办法,严格农贸市场价费管理,进一步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四是加大社会预期正面引导。通过政务网站、价格“微博”、社区公示栏及数字电视等,加大民生价格信息发布力度,加强价格政策法规的宣传推介,稳定群众心理预期。

(二)更加自觉助推发展,着力发挥价费政策的杠杆作用

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为价格工作的第一要务。一是全力营造优质价费环境。根据全市“项目建设提升年”总体要求,组织开展“价费服务进企业”和“价费优惠政策督查年”活动,以垄断型、评估型、中介型收费清理为突破口,联合发改、经信、科技等部门,对全市重大工业项目、现代服务业项目、高效农业项目等进行专题服务,拓展收费准入制度适用范围,健全收费监测预警网络,强化收费服务专项督查,不断提高价格工作对项目建设的参与度和支持度。二是稳步推进水电气价格改革。研究制定我市“十二五”水价改革规划和居住小区高层建筑二次加压供水价格政策。根据国家及省统一部署,继续做好阶梯式电价出台后的具体实施工作,努力扩大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在农网地区的执行范围。会同经信部门鼓励企业使用节能减排设备,取消惩罚电价政策,降低企业运营成本。稳妥实施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改革,探索推行居民用气阶梯式气价和联动机制。三是主动服务“两型”社会综合改革。根据全省统一部署,深化排污权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试点开征太湖流域氮氧化物排污权有偿使用收费,推进差别化环保价费政策,提高企业主动减排的积极性。加大价格政策引导力度,鼓励新能源产品进入公共设施和家庭。完善客运票价与油价浮动的联动机制,改进城市施工工地扬尘排污收费政策,逐步探索太湖流域水系生态补偿等政策,促进生态持续改善。四是积极服务旅游度假胜地建设。结合旅游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有针对性采取灵活的价格管理形式,放大灵山、鼋头渚、古运河、竹海等景点品牌效应;加强对“农家乐”价格行为的管理引导,推进旅游与商贸、娱乐等产业的融合互动;结合五大历史街区、十大古村镇等修复建设,积极推进明码标价示范街建设,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五是大力助推“三农”建设。充分发挥农本调查的网络优势,加强主要农副产品成本动态调查和预测调查,开展规模调查户与一般调查户的比较分析,为发展高效农业提供借鉴。认真落实粮食最低收购保护价和农资价格综合补贴政策,努力提高农业生产积极性。进一步加大农资价格监管力度,加强涉农价费公示情况督查,防止农民负担反弹。

(三)更加坚定关爱民生,着力疏解群众关注的价费矛盾

继续把群众利益作为价格工作的第一导向。一是全力整治价费热点问题。充分发挥成本监审的先导作用,加强对水电气等垄断行业和教育、医疗行业的成本监审,合理制定轨道交通票制,适时推进江阴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进一步完善养老康复机构收费管理,扎实开展危险废弃物处置收费调研,建立合理的成本分摊机制。创新试行物业服务收费与劳动力价格上涨的联动机制,强化学前教育、民办教育、驾驶培训等收费行为监管,督促相关行业严格执行中小学伙食、殡葬、供热、公交、保安等收费管理办法,努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二是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以“明码实价和价格诚信推进年”为主题,结合省价格诚信单位创建活动,妥善把握推进明码实价的范围、节奏和时机,重点指导大中型零售企业、连锁经营企业规范打折促销行为,扎实推进商业银行收费明码标价,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进一步畅通“12358”价格举报通道,扎实开展涉企、教育、医药、房地产等专项整治,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三是完善价格保障机制。落实保障性住房价格监管和优惠措施,妥善制定公租房租金标准和经济适用房价格。进一步扩大节假日期间旅游景区免费范围,创新试行困难群体低价旅游券制度,提高景区的社会效益。在各项价费调整中,继续坚持不领涨、不助推、不失控,对必须出台的政府调价项目,会同相关部门同步细化照顾低收入群体的配套措施。

(四)更加重视基础建设,着力提高价格队伍的整体素质

把基础建设作为价格工作的第一保障,着力夯实各项工作基础。一是法制建设基础。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定调价、监督检查、鉴证评估等各项规定,在各类定调价中更广泛地听取各方意见建议,更好兼顾各方利益,有效维护社会稳定。二是成本工作基础。发挥成本监审专家库作用,加强公交运营、地方优势农产品等成本收益比较分析。选择重点行业制定专项监审办法。拓宽定期成本监审范围。三是认证工作基础。全面推进涉税涉纪财物价格认定工作,努力拓展城管、质监、进出口等领域的鉴证工作,严格执行困难群众价格鉴证服务援助制度,进一步完善价格争议调解处理机制。

三、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最近,中央、省委和市委相继作出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全市价格系统要把作风建设作为关系全局的大事来抓,通过作风的改进为价格工作的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一要增强大局意识,在服务发展中改进作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是价格工作永恒的主题。要善于谋划、敢于创新、勇于担当,找准价格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狠抓工作落实,不断提高运用价格杠杆服务科学发展、解决热点问题的实效。二要增强实干意识,在关爱民生中改进作风。群众的评判是检验价格工作成效的最终标准。要深入开展“三解三促”活动,注重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大力推行“问题工作法”,多为企业办实事,勤为群众解难忧,不断增强服务民生、服务基层的自觉性。强化价格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进一步规范办事程序,简化审批环节,提高工作效率。三要增强责任意识,在勤政廉政中改进作风。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责任。积极推进价格权力阳光运行,进一步加强对价格权力运用的监督和约束,使价格系统干部职工始终做到清廉自守、用权为民,以实际行动树立价格部门服务民生福祉的良好形象。

(编辑:新新)

篇五:太原市物价局2016工作总结
2016县物价局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2016年已经过去,这一年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市发改委(物价局)的精心指导下,我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年初确定的物价工作目标任务,认真履行物价管理职责,开拓进取、扎实工作,较好地保持了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为建设开放繁荣秀美幸福新创造了良好的价格环境。总结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主要做了这几方面的事情:【太原市物价局2016工作总结】

一、2016年工作回顾

1、运用价格杠杆职能,强化价格监测调控,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和重要商品价格监控。围绕这个目标,我们将任务逐层分解,明确专人负责,开展价格监测工作,安排专人对粮食、食用油、肉、大众蔬菜等农副产品和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进行监测。坚持上市场采价,对所取得的各种价格信息进行、对比、汇总。每周一次上报市局和县政府领导。截止目前,我局的价格监测,覆盖了县城各主要农贸市场、大型超市,并形成价格分析报告,为县委、县政府及时准确把握市场价格变动趋势,及时协调和疏导价格矛盾提供了依据。

搞好成本调查分析。着力开展了各项农产品成本常规及直报调查、农户存粮、购买农资、种粮意向等专项调查,为政府决策当好参谋,为农民增收提供信息。2016年上半年,针对市场生猪价格波动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情况,我局积极主动,通过深入农户、经销商、生猪定点屠宰场走访等形式,及时了解生猪存栏及价格波动原因,作出可行性分析,加强正面宣传报道,较好地缓解了群众的恐慌情绪,维护了市场物价的稳定。

2、履行价格监管职责,规范市场价费行为,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为稳定市场价格,我局在做好平时价格监管的同时,重点加强了节假日期间市场价格及民生价格的监管。今年4月,有群众反应“食盐价格是不是涨价了,1.30元1斤的食盐都没有卖”,我局接到举报后,积极与县盐业公司协调,增强食盐供应,稳定市场,另一方面,组织人员深入各大超市各食盐批发店巡查,及时对借机涨价的行为实行快动作、严处理,使普通食盐供应正常。

审慎把握政府定价项目,规范市场价费行为。对少数与经济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服务价格如水、电、气、经济适用房、交通等由政府制定的价格,从费用、成本上严格把关,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统筹协调,审慎出台。积极开展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切实加强涉农、涉企收费管理。及时落实上级《关于取消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精神,大力清理教育收费,规范中小学代收费行为,取消了上机费等多项代收费项目,减轻学生负担200多万元。3月底,我局对县幼儿园收取“兴趣班活动费”,作出了“取消项目、停止收费、退还用户、消除影响、深刻反思”的安排,至3月30日,已退还兴趣班活动费40986元。认真开展一年一度收费年审,加强对收费单位收费政策执行情况、票据使用情况和收费公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纠正了一些单位的乱收费行为。

3、突出价格服务职能,切实搞好统筹兼顾,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全力支持小水电事业发展。严格按照省物价局《关于小水电上网电价测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和省发改委《关于理顺县级电价规范电价规范电价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小水电上网电价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对我县部分水电站上网电价的测算和审核,并按规定程序上报,疏导了上网电价偏低的矛盾,促进了小水电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经过认真调查研究、分析测算,审核了2016年经济适用房价格。

深入推进“规范价格工作行为深化年”活动。认真制定活动实施意见,制订《县物价局办事指南及审批流程》,召开定调价、检查、认证等3个条线工作办事指南及审批流程,进一步梳理工作流程,简化办事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努力提高服务效能。

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以县政府网站为平台,切实增强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以网络问政为督导,公布网络问政工作流程,明确各处室职责,不断提高价格工作的公信力。

根据物价指数上涨情况,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及特殊困难人群及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与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立即成立联合调查组,对、南丰、黎川等周边县的生活必需品价格、一般劳务服务业价格、商品房价格、店面租金、餐饮业价格及相应的生产、供求情况进行了一次解剖麻雀式的全面调查,形成了《物价水平的调查及对策》、开展了物流领域乱收费专项治理、当前我县砂石市场价格调查、当前我县房屋建筑造价调查等,并形成调查报告。切实把稳控物价工作落到实处。

倾力搞好价格认证服务。去年全县共受理价格认证业务136件,标的额1亿3000多万元。其中刑事案件42件,标的额210万元;民事案件21件,标的额1100万元;行政案件15件,标的额1600万元;其他68件,标的额1亿元,为价格鉴证服务司法提供了客观依据,较好地促进了和谐社会的建设。同时,为确保刑事案件涉案财物价格鉴定工作的顺利开展,经我局积极争取财政支持,获得30000元的刑事案件涉案财物价格鉴定工作经费,为有效开展刑事案件涉案财物价格鉴定工作提供了经费保障。

4、加强价格法制建设,强化价格监督检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深入开展价格监督检查。按照上级价格主管部门的部署,重点组织开展了涉农价格、汽车客运票价、医药卫生服务价格、教育收费、农贸市场明码标价、商品房价格、商业银行服务收费明码标价专项检查等专项检查。上半年我县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2件,查处价格违法金额9.86万元。其中:退还用户7.34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52万元,罚款2.3万元。

切实搞好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关于贯彻实施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的通知精神。4月,我局与县纪检委、县建设局、县房管局联合开展了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巡查,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大力推进价格公共服务活动。印发了《推进明码标价倡议书》、《省规范商品零售经营者价格行为指南》等宣传材料1000份。

开展物流领域乱收费专项治理。从6月份开始,由我局牵头,县政府纠风办、县商行办、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物流局制定了我县《开展物流领域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成立了县级协调领导小组,有计划地推行物流领域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印发了《在全县开展物流领域乱收费专项整治联合检查工作方案》,方案中明确规定了检查目的、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检查的方法和工作步骤、以及检查工作要求,使我县物流领域乱收费问题得到有效整治,明码标价工作进一步提升,监管部门的行政行为得到切实规范,物流发展环境明显好转。建立了物流企业(市场经营管理单位或企业)自我约束乱收费的机制,建立主要经营货主(或入场经营摊主)自我保护机制,进一步推动县物流领域持续健康发展。

5、夯实价格工作基础,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塑造物价部门良好形象。

加强价格宣传调研。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宣传栏、上街宣讲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价格法律法规知识,取得了群众对价格工作的进一步理解和支持。充分发挥“12358”举报电话作用。强化学习教育培训及机构建设。结合全县“效能作风整治”专项行动、“创建学习型机关、争做学习型干部”活动、深入开展“怎么办、怎么干”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提高了物价队伍的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各项主题活动也取得了明显效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撰写了《对物价消费水平的调查》、《县物价局关于整治机关工作作风的意见》、《县物价局关于价格管理情况的汇报》、《对我县餐饮业价格过高的情况调查》、《县物价局关于对第十六届县人大六次会议代表第48号“关于要求政府用行政手段调控市场菜价,降低物价水平的建议”的答复》。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主要是:当前影响物价水平的不确定、不稳定因素还比较多,部分群众的价格心理预期与实际有一定距离,对群众的价格宣传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是对市场价格趋势性研究的深度不够,起点不高,前瞻性不足,对基础性工作的推进力度不够。政府定价前的成本监审工作还未全面展开,在反欺诈、反垄断、反暴利等方面还有大量的工作有待于我们去做进一步的探索,在平抑物价、保持价格稳定、发挥参谋作用这些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

二、2016年价格工作安排

为更好地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及胡锦涛、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围绕建设富裕和谐秀美的奋斗目标,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作基本稳定,重点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1、高度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既要保护农民利益,又要保障城镇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健全全市范围内社会保障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清费治乱减负,规范学前教育、房地产开发和销售、殡葬服务、加强有线电视收费监管,切实减轻群众生活负担。

2、健全完善价格调控监管手段,健全价格调控预案,防止价格异常波动,确保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提升价格应急监测预警能力,认真落实价格监测巡视、预警应急值班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强价格正面宣传、正确舆论引导,严厉查处恶性炒作和价格欺诈。

3、坚决整顿市场价格秩序。切实加强价格监督检查,维护市场秩序,开展交通运输价格、垄断行业收费、医药价格、教育收费检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减轻群众负担。

4、推进价格改革,适当调整水电上网电价,促进水电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完善农业用水价格政策,推进农业用水综合政策,规范医疗服务收费行为。

5、继续夯实基础工作。加强加强对公用事业、垄断性行业的成本监审;做好农产品生产成本调查工作。继续推进“价格公共服务”活动,开展价格公共服务“进学校”、“进商场”工作;发挥“12358”价格维权电话的作用;大力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工作,规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行为;进一步加强涉案物品价格鉴定,涉案财物价格鉴定,交通事故车物定损工作,服务司法、服务政府、服务社会。做好价格宣传和理论研究,进一步发挥《价格月刊》和价格视窗网站在价格宣传中的作用,正确引导社会心理预期。围绕“打好三大战役,建设幸福”主题,对照标杆找差距,振奋精神干事业,改进作风破难题,进一步凝聚和激发全局广大干部群众的智慧、激情和力量,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创先争优意识,大兴学习思考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团结协作之风和民主清廉之风;进一步提升科学发展能力、执行能力、创新能力、攻坚破难能力和做群众工作能力,切实解决当前工作作风中存在的“庸、懒、散”,“假、浮、蛮”,为政不廉的“私、奢、贪”等突出问题,实现全局干部作风明显改进;促进行政服务质量和行政审批效率显著提升以“慢不得、坐不住、等不起”的精神,引领思想大解放,推动作风大转变,谋求大发展,以新的境界、新的标准、新的干劲开创赶超崛起的新局面!

篇六:太原市物价局2016工作总结
2016物价局调研课题实施方案

2016年是区实施绿色发展战略、推动经济社会转型升级的第一年,为进一步拓展“科学发展求突破”的思想空间,区委、区政府决定在全区开展进一步加强理论研究、扎实做好课题调研活动。我局结合实际,确定了发展特色高效农业这一重点调研课题,并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如下:

一、抽调专人,成立课题小组。

接到区委通知后,我局立即行动,抽调有较高调研能力、熟悉情况的骨干成立了课题组,分解了课题研究任务,并结合实际,将特色高效农业的调研同成本调查工作结合起来,统筹推进,为高质高效地完成调研任务奠定了基础。

二、创新方法,突出工作成效。

我局结合实际情况,主要对女儿茶、蓝莓种植等我区特色高效农业进行深入细致的成本调查,确定了阶段性目标与进度。首先,建立特色农业种植女儿茶调查点和蓝莓种植调查点,并定期走访,及时掌握女儿茶及蓝莓的种植生产情况。其次,采取实地调查、召开研讨会及调查问卷等方式,取得第一手资料,为茶农及蓝莓种植户提供正确的市场信息,促进其增收。再次,根据女儿茶、蓝莓的生长规律,加强与种植户联系,确保其生产种植成本的测算数据真实、准确,为科学、准确调定价格提供重要依据。

三、落实责任,扎实搞好调研。

为确保调研工作扎实有效的完成,我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根据分解的课题研究任务,将每项工作的责任落实到人,并派专人全程跟踪督导,对没有按进度完成调研任务的个人进行通报,确保课题研究工作于10月底前高质高效的完成,为加快推进富民强区建设进程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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