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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新农合,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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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2016年,新农合,存在问题
2015年新型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总结和2016年工作计划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总结和2016年工作计划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县各乡镇(街道)各职能部门的鼎立支持和精心配合下,全县新农合工作紧扣转型跨越发展的主线,紧贴农民医疗保障的主题,以深入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四型”机关创建为载体,以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监管、保障新农合资金安全为核心,精心组织,团结拼搏,全力破解影响新农合制度运行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全县新农合工作继续保持了健康有序发展的良好态势。现将一年来的工作运行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参合及资金筹集情况

2015年,全县共有715540人参合,参合率为100%,共筹集资金27362万元,其中中央按180/人补助12879。7万元;省级按99。55元/人补助7123。04万元,市级按7。27元/人补助520。22万元,县级按33。18元/人补助2374。30万元,农民个人按60元/人筹资4293。24万元,上年结余2253。32万元,利息及其它收入225万元。全年可使用资金总额为29668。84万元。

(二)新农合资金运行情况。

截止10月底,全县共有127。3万人次享受到新农合补偿,补偿金额23552。2万元,其中普通住院补偿95483人次,补偿金额18271。7万元;大病保险补偿1767人次,补偿资金780。38万元;门诊补偿117。76万人次,补偿金额4068。9万元;实际资金使用率为79。3%,受益面为177。9%,县乡两级实际平均住院补偿率为77。89%。超额完成省市民生100工程考核指标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考核指标,全县新农合资金运行基本平稳,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二、主要工作成效

(一)以政策宣传为主线,进一步提高社会关注度和政策影响力。

为更好地加强新农合工作宣传,进一步提升农民群众对新农合政策的知晓度,今年以来我们不断更新观念,充分拓展宣传模式和宣传渠道。一是与县广播电视台合作,在《蓉城试点》栏目开辟了《新农合进农家》专栏,专栏下设“政策解读、作风建设、群众路线、廉政信箱”四大版块,宣传内容以农合事例、先进典型为载体,把新农合政策融入到具体的案例之中,点面结合,通俗易懂地宣传新农合政策及法律法规,节目在新闻综合频道周一、周四首播,周二、周五重播,目前已经制作专题节目16期,播放时长近60余小时。二是与县新闻中心合作,利用《今日桂阳》报、中国桂阳新闻网、桂阳手机报等宣传媒体及时发布相关新农合信息和报道,共在省市各级媒体发表信息和文章9篇,在今日桂阳和桂阳手机报发表信息12篇,其中有2篇被选入中国新闻网、网易新闻等全国多家主流媒体网站。三是继续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立的“新农合专题”,及时上传相关新农合政策、制度、办事流程和工作动态,公示5000元以上补偿的参合患者信息。四是按照我办要求,各医疗机构规范制作了《新农合实施办法摘要》、《新农合补偿流程》等版面,并悬挂于单位醒目处,所到之处,一目了然。五是利用卫生工作会议、驻乡镇审核员工作会议对相关经办人员进行宣传培训。六是积极利用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的机会,深入各医疗机构、各乡镇(街道)村组进行新农合政策宣传,进一步提高了全县广大群众对新农合政策的认识。

(二)以优化补偿方案为基础,进一步提高基金运行效益。

一是通过精心测算,并经县合管委多次讨论研究,3月31日,我县出台了《关于调整桂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的通知》;二是根据湖南省卫生厅《关于调整2015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省级住院统筹补偿政策的通知》,6月1日我们就省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偿起付线进行了优化调整;三是鉴于乡村两级新农合定额包干补偿模式存在的弊端,经县合管委多次对该补偿模式进行调研和论证,8月1日起,我县对《桂阳县乡村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定额包干补偿模式实施办法》进行了优化调整,设定了参合农民的普通门诊年度新农合资金补偿封顶线(240元/人),进一步提高了乡村两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的一般诊疗费收费标准。通过实行普通门诊补偿封顶,今年8-10月与去年同期相比节余资金309万元。四是大病保险进一步减轻了农民的负担。截止11月3日,大病保险(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共补偿1767人次,补偿资金780。38万元。

(三)以规范运行和加强监管为核心,进一步确保新农合基金运行安全

新农合基金安全合理使用的关键是监管,今年以来,我县把监管工作放在首位,把预防新农合基金流失,当作新农合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进一步完善了监管体系,健全了监管机制,确保了新农合资金的运行安全。

1、以制度建设为载体,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一是进一步完善了定点医疗机构服务承诺制。通过与定点医疗机构签定包括规范医疗服务、医疗费用控制及违规责任处理等内容的服务协议,对定点医疗机构严格实行了协议管理,特别是创新并加大了对检查结果的运用程度,把监管医疗机构的不规范医疗服务费用占所抽查总费用的比例类推到每一个门诊病人和住院病人。二是进一步完善了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考核。研究制定了《桂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考核细则》,把考核评分与核定下一年度的次均费用控制挂钩。按照该考核细则,今年我们完成了对定点医疗机构(市、县、乡、村)的多轮次考核。三是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新农合制度建设“回头看”活动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县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报账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就实名查验、规范报账、资料交接与装订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要求。

2、以加强资金管理为抓手,严防资金运行风险。一是核减定点医疗机构因不规范医疗服务所占比例类推所产生的住院医疗费用168。9万元。二是切实控制次均费用零增长。核减医疗机构次均超标住院费用31。2万元。三是严格控制住院床日数。核减医疗机构住院床日数超标资金32。9万元。四是积极推行门诊统筹总额预付制度。核减各门诊统筹点不合理费用22。6万元,核减门诊超次均费用4。1万元;预留门诊超月等份指标费用71。8万元。【2016年,新农合,存在问题】

3、以省市县开展的打击违规套取骗取新农合资金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加大了对各种违规违纪行为的打击查处力度。

通过加强专项检查,今年我们对3家(郴州市东华医院、蓉城医院、龙潭妇产医院)存在的违规套取骗取新农合资金行为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严厉打击和有效惩处;对一名伪造医药费发票蓄意套取新农合资金的案件及时进行了查处;对群众举报的2起意外伤害有责任方患者参与了新农合报账案件及时给予了严肃查处;对方元镇卫生院帮助农民因其本人的门诊补偿

资金达到系统设置上限(5000元)后,套用其亲戚的姓名就诊套取新农合补偿资金共8413元给予了核减。共计查处定点医疗机构86家,查处违规违纪人员6名,按不合理费用比类推,核减医疗机构不合理费用191。5万元,挽回资金损失3。6万元。

(四)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四型机关创建活动为载体,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效能

今年以来,我们以全县深入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四型”机关创建活动为载体,组织开展了多项富有成效的工作。一是每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集中学习,如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论群众路线、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等;多次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民主测评会议及党的群众路线大讨论会议等,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的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和群众观念。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从严内部管理。研究制定了《桂阳县合管办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就干部职工的出勤情况、工作业绩、工作作风、廉政情况及考核结果的运用等多方面的情况进行了明确;进一步完善和修订了《桂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内部管理制度》《桂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违规处罚及责任追究办法》、。三是根据县政协民主评议县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要求,我们研究印发了《桂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民主评议实施方案》,方案就全体干部职工的工作纪律、服务质量、服务态度、政务公开、廉洁自律、民主评议结果的运行等多个方面进一步进行了明确;四是全面推行了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五是积极参加各种群众活动,深入倾听群众意见,体会群众感情,如认真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县政务服务中心举办的以“服务对象在我心中”为主题的演讲比赛,送选的三名选手取得较好成绩,一名获得一等奖,二名获得二等奖;积极参加县卫生系统举行的“学习焦裕禄,立足本职,爱岗敬业”演讲比赛,推荐的一名参赛选手获得了优胜奖。正是这一项一项举措的实施,进一步加强了我办机关及各乡镇(街道)合管办的作风建设,提升了县乡合管办的经办服务水平,切实维护了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落实和参合农民的切身利益。自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以来,我办每月有1-2位同志被评为“服务明星”、“星级党员”或“先进个人”。

(五)以精心抓好新农合筹资工作为推手,全力推进各项考核目标任务完成。

新农合筹资工作作为省市民生100工程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要考核指标之一,为确保圆满完成考核目标任务,确保让最广大的农民群众能有机会享受到新农合制度的惠泽,近年来我办开拓了多条筹资途径(如协议筹资;现金收缴;政府或经济条件好的乡镇、街道、村组或个人资助参合),2015年,全县共有715540人参合,参合率达100%,共筹集资金2。72亿元超额完成县委、县政府制定的96%以上的筹资目标任务。为确保圆满完成2016年度筹资工作目标任务,我们及时采取了多项措施:一是按照70元/人的新筹资标准,在3月底,我们完成了对签订委托筹资协议书的部分乡镇(街道)参合农民2016年度新农合筹资资金的代扣工作,共计代扣成功2780。24万元,完成代缴参合人数为39。7万人。二是年初在全县卫生工作会议上各乡镇(街道)与县政府签订了2016年度新农合筹资责任书;三是根据今年8月份省市下发的有关文件精神,2016年度参合农民的个人筹资资金增加到90元/人,面对筹资难度急剧加大的现状,我们及时向县委、县政府进行了汇报,进一步赢得了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8月22日召开了全县2015年度新农合工作会议,对2016年度新农合筹资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四是我办切实加大对筹资工作的督促协调和科学调度力度,按照管片及管线分工进一步明确了全体干部职工的筹资工作责任,经常性对乡镇(街道)筹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跟踪,自10月下旬起,我们每周对乡镇(街道)的筹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排位,通过县电视

台和手机报进行公布。通过加强协调和跟踪,截止11月7日全县共有41。55万人参合,参合率为66。32%,共计筹集农民缴费资金3739。65万元。目前筹资工作进展顺利。

(六)以参合群众利益为根本,切实做好群众信访维稳工作。

群众利益无小事,根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关精神,在平常的工作中我办严格坚持有访必接,接而必办,办而必果的工作制度,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能解决的问题及时解决,该答复的事项如实答复,该回访的回访,该说明的说明,在极大程度上防止了重信重访及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今年以来,我办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案件15件(无一例越级上访案件),每一案件基本上都能按规定时间办结,对上级交办的案件我们能及时按交办要求将办理情况及时向上级呈报。对能及时解决的问题我们能及时予以解决,因资金或其他原因一时不能解决的,我们也能及时向来信来访人解释清楚,以求得其谅解与支持,如对敖泉镇乌龙村上新一组村民张瑞英患者反应补偿资金过低的投诉,我办及时根据相关补偿制度耐心细致地跟其进行了解释说明,有效解决了她的疑虑等。

(七)以防范新农合资金风险为前提,积极推进意外伤害补偿委托商业保险公司经办服务工作开展。

意外伤害补偿委托商业保险公司经办服务,不仅能较好地发挥商业保险公司网络、人才队伍、服务能力等优势,既能对意外伤害进行勘查,堵塞漏洞,挤出水分,有效防范新农合基金的风险,也能极大减轻合作医疗经办机构的工作压力。今年以来,根据卫生部、财政部、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商业保险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服务的指导意见》(卫农卫发[2012]27号)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我办精心组织、积极行动全力推进了新农合意外伤害补偿委托管理经办服务工作开展。一是研究制定的《桂阳县新农合意外伤害委托管理经办服务实施方案》;二是按照程序,依法依规完成了意外伤害补偿经办服务的竞争性谈判招标工作;三是加强培训和指导,于11月1日新农合意外伤害委托经办服务工作正式启动实施。

三、存在问题

今年以来,通过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加强监管,我县新农合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与上级组织的要求和广大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在推进过程中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突出表现为:

(一)在现行医疗体制下,医疗机构以过度经济效益为根本目的,不规范服务行为仍然存在。表现在:一是“四个合理”执行不到位;二是部分医疗机构新农合政策执行不到位等。

(二)新农合网络信息化依然相对较为滞后。与全省已经推行“一卡通”业务的先进县市比,我县目前仍然使用的是纸质合作医疗证,既不能方便参合农民即时结报,同时也给我县新农合资金的运行安全带来较大的安全隐患。另外,受网络、交通及经济条件等方面因素影响,我县仍有相当部分的定点村卫生室未能开通网络,无法实现与新农合系统的网络实时对接,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我县新农合各项制度的正常推行。

(三)对乡镇(街道)合管办的管理体制不顺,驻乡镇审核员的监督职能难以发挥。我县驻

乡镇审核员具有双重身份,驻乡镇审核员实行县乡两级管理,名义上虽以县合管办管理为主,但在实际工作中,以乡镇管理为主,县合管办难以监管到位。再则,各乡镇合管办目前只有一名驻乡镇审核员,未设片整合,势单力薄,,进村入户监督检查少,尤其是对乡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的时间、精力和财力都不足,难以落实到位。

(四)对定点医疗机构监督、指导不力的现象客观存在。我县涉及市县乡村定点医疗机构共380家,县合管办总共在编在职工作人员仅46名,即平均每名工作人员均需管理1。6万名参合农民,8个定点医疗机构,完成日常审核报账、参与年度筹资等工作任务繁重,监管工作点多、线长、面广,仅有的工作人员,在现有条件下(工作经费不足、使用纸质合作医疗证、部分定点村卫生室网络建设滞后等),对定点医疗机构监督或指导不力的现象客观存在。

(五)财务人员严重缺乏,造成资金管理难度大。

目前,我办从事财务的在编财会人员仅1名,承担着全县70万余参合农民、近3。0亿元新农合补偿资金核算和拨付任务,每月上报月报表,每年还需装订6000余本报账凭证,工作量极大。虽然近几年我办临聘了3名财会人员从事财务工作(3名临聘人员的工资和三金经费从县财政年初预算给我单位的公用经费中开支,该笔经费开支每年需要10余万元),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办财务工作压力,但是我办财务工作繁重且工作经费紧缺,导致聘请的财务人员流动性大,无法在我办长期坚持工作,不仅增加了我单位的公用经费负担,还直接影响了财务工作的正常开展,造成资金管理难度大。

四、2016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1、全县合作医疗基金年度结余控制在8%以内;

2、总体上实现对参合农民住院费用补助率县乡达到75%以上;

3、全县参合率达96%以上;

4、在全市单项排位争一保三

5、在全县绩效考核中争创优秀,单位继续争取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评选为文明窗口单位;干部职工精气神大提升、工作作风更扎实,新农合工作形象大提升。

(二)工作重点:

1、以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监管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新农合监管长效机制。

一是继续实行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和住院病人的有效监管。二是进一步加大审核力度。严格执行新农合各项政策规定,对医疗机构次均费用超标、床位数超标、四个合理制度执行不到位等不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产生的费用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规定核减。三是畅通信访渠道,切实加大对违规事件的查处力度。四是继续完善

篇二:2016年,新农合,存在问题
2016年新农合工作计划

xxx医院

2016年新农合工作计划

2016年在阆中市市委、市政府及市卫生局和市合管中心的领导下,以党的十八次全代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结合《阆中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细则》精神,加大力度,加快进度,推进我医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和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农村卫生事业的改革与发展。

一、加强和完善新农合的制度建设。

根据我医院实际,在已出台的《阆中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的基础上,尽快完善新农合相关配套政策和规定:通过相关配套制度的建立,构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支平稳运行的保障机制。【2016年,新农合,存在问题】

二、注重学习先进经验,开展技术指导。

巩固成果,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分类指导和经验交流。注重对新农合各项工作的调查研究,发现和解决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三、加大信息系统开发和建设力度。

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系统基

本规范(试行)》(卫办农卫发[2005]108号)的通知精神,逐步完善我镇新农合医疗信息网络。加强信息管理,完善信息统计制度。及时了解网络运行情况,进行数据汇总,为政策调整和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四、加强对新农合工作的监管。

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医药费用管理的若干意见》的要求,采取综合措施,加强对新农合定点医院服务行为的规范化管理。建立和完善新农合定点医院服务收费和服务行为监管机制。努力降低农民医疗费用。

五、加大对新农合管理人员及医护人员的培训力度。

制定详悉的培训计划和内容,通过集中培训、网络培训、专题讲座等方式,加强对新农合经办人员和医护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开展对培训工作的专门督导检查和效果评价,保证培训工作取得实效。

六、加强药品的管理。

配合市药品监督局和卫生局,狠抓了药品质量监督网络和药品供应销售网络建设,为病人提供质量安全可靠、价格比较低廉的药品。

七、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民的关心和爱护,我们要加强宣传,使农民都知道这项制度的内容、要求、原则和方案。用典型事例现身说法,使农民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2016年,新农合,存在问题】

才能使更多的农民体会到这项制度的优越性。不仅在媒体上增加宣传内容,还要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发动,宣传这项制度的基本特点和要求,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既要加大政策的力度,又要加大宣传的力度,使更多的农民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xxx医院农合办

2016.1.10

篇三:2016年,新农合,存在问题
2016医院新农合监管工作总结

医院新农合监管工作总结

律回春晖渐,万象始更新。我们告别了成绩斐然的2016,迎来了充满希望的2016。过去的一年,我们有付出也有收获;我们有欢笑也有泪水。2016年,按照农合办领导部署和小组分工,我组先后承担了2家县直医院和3家**的新农合监管工作任务。一年来,我们以国家法律法规及新农合政策为准则,建立完善新农合管理监督机制,规范诊疗服务行为,强化监督管理,切实搞好服务,较好的完成了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现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筑好思想防线,提高业务水平

一是加强思想建设。按照农合办领导要求,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对所分管单位和参合群众不搞"吃、拿、卡、要",端正工作态度,维护农合形象,牢固树立新农合的宗旨就是为参合群众搞好服务的观念。工作中严谨细致、一丝不苟,力求不让每一个参合群众的正当利益受到损害,也不让每一个违规者套取农合资金的企图得逞;二是加强业务学习。对新农合政策、管理规定、规章制度等内容加强学习,吃透精神,在工作中熟练运用、有章可依,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使新农合监管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2、搞好日常监管,保障新农合基金安全

【2016年,新农合,存在问题】

新农合基金是新农合的生命线。加强基金监管,保证基金健康运行,是新农合制度实施过程中最关键的环节,是农民群众最为关心的问题

一是网络监管。监管人员经常从新农合管理系统上浏览所分管的医院的病人信息,一旦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二是实地监管。我组工作人员坚持每周到所管定点医疗机构,深入科室,通过查证件、问病人、看病历、对清单等多种方式,检查是否有违反新农合管理规定的情况,对于有相对方、服毒、自杀、借证、医疗纠纷等不予报补情况的病人,如果院方将此类病人信息上传至农合网,责令其当场删除,一年来,在现场监管中删除的此类信息共有六百多人次,有效防止了新农合资金的流失;三是审核监督。对于各医疗单位每月送来的报补资料,监管人员根据文件规定,认真审核,对于可疑的病案我们采取上门走访的方式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向医院及时反馈,并督促其及时整改,问题严重的不予报补,不但防止了农合资金的不合理流失,也促进了医院规范诊疗行为,提高了医疗质量。一年来,共审核出存在违规病历五百余份,涉及补偿金额六十二万元;四是社会监督。对于群众举报的问题,组织人员进行深入调查,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认真处理,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新农合的声誉;五在为外诊病历送款的同时,走村入户进行了解,防止不符合报销条件的病历参与报补,也在下乡送款过程中广泛宣传了新农合政策。

在工作中,我们继承并发扬爱岗敬业的优良传统和不怕吃苦的奉献精神,时常顶风冒雨,加班加点的赶任务,有时由于车辆紧张,就骑自行车或乘三轮赶到医疗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有时还要面对医院、病人和群众的不理解、不配合,对此工作人员总是以耐心、热心和责任心予以解决。

二、下步工作建议:

加强对省、市直补医院的监管力度。每月通过网上审核对住院费用金额大、住院时间长、自费项目多的病历,要求定点医疗机构寄原始病历进行审核,如有条件农合人员也可不定期的现场监管,确保农合基金安全。

监管小组

篇四:2016年,新农合,存在问题
2016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调研报告

根据xxxx县人大常委会xxxx年工作要点的安排,近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费晗带领部分常委会委员和县人大代表,深入到xxxx等地进行实地调研。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走访了解听取汇报,对全县新农合工作情况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新农合工作开展情况

我县新农合实施五年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按照“高标准启动,高水平服务,高要求管理,创全省一流”的工作目标,围绕“巩固、完善、提高、创新”的总体思路,认真践行“为民、惠民、利民”的服务理念,广泛宣传,精心组织,严格监管,积极推进,取得了“农民得实惠,卫生得发展,政府得民心”的效果,新农合深受广大农民群众欢迎。

(一)加强政策宣传,改进筹资方式,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合积极性

为提高社会各界特别是农民群众对新农合工作的支持,县政府及其主管部门采取印发宣传资料,邀请参合群众“现身说法”在卫生部门和定点医院开辟“合作医疗宣传专栏”,乡村干部进村入户宣讲等多种方式进行政策宣传,为解决筹资难的问题,积极学习阆中经验,将收取现金与委托信用社代收代缴筹资相结合,不但方便了群众缴款,而且减轻了村干部的工作压力,农民自愿参合的积极性进一步高涨。2016年参合人数达57.9万人,筹资达2894.82万元,县级财政配套1586.36万元,中省配套12309万元,全年基金达16790.18万元。参合率达100%。xxxx年参合人数57.35万人,筹资3441.29万元,县级配套1720.34万元,中省配套14339万元,全年基金达19500.63万元。参合率达100%,筹资标准从2016年每人80元提高到xxxx年的每人350元;补偿标准乡镇卫生院、县级各定点医院、辖外就医均有大幅度提高,封顶线由2016年3万元提高到xxxx年12万元,仅2016年住院补偿达11478.11万元,分娩定补73.31万元,大额慢性病补偿99.88万元,门诊统筹补偿3875.44万元,一般诊疗费补偿1141.36万元,全年支出基金16668.1万元,基金结余122万元,基金使用,基金沉淀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新农合已成为一项普惠百姓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逐步缓解了农民群众过去“小病扛,大病拖”的问题,使“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这一突出社会现象得到基本解决,为推进“三农”工作,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小康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领导重视,组织机构健全,各项制度完善,促进了新农合工作健康发展

新农合自启动实施以来,县乡镇人民政府高度,始终坚持把新农合工作作为“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来抓,形成了“政府主导,群众参与,部门联动,运转有效”的工作机制,设置了新农合管理中心,对机构人员编制,办公设施设备,办公经费给予了适当的落实。新农合管理中心在运行过程中,不断创新工作思路,适时调整补偿方案,提高参合农民受益度。简化报销流程,进一步方便群众看病就医报帐,对普通门诊补偿,正常分娩补偿,重大慢性疾病门诊补偿,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补偿,县外住院补偿都有明确的制度规定,简单易懂,操作性强,群众乐于接受。促进了新农合工作的良性运行和农村公共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使普惠百姓的惠民政策更加惠民、更加深入人心。

(三)创新工作举措,强化资金监管,确保新农合基金运行安全

县政府及职能部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 了一系列操作性强的相关管理办法及工作制度,对基金运行管理实行了县统筹、设立基金专户。坚持“管用分离,封闭运行”和“财政管钱不管帐,中心管帐不管钱”的新农合统筹资金管理原则,对新农合基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在使用上严格按国家财政管理规定执行,实行凭据承付,定期核算,按月结算,帐目公开,接受监督。对新农合补偿实行三级公示监督制,凡住院病人出院,县、乡、村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每月都必须在医院大厅醒目处公示病人补偿信息。畅通社会举报渠道,开通了南充卫生监督在线投诉平台,在定点医疗机构和新农合中心设置意见簿,举报箱,聘请了80名新农合义务监督员。严厉打击违规行为,建立了定点医疗机构一票退出机制,出台了新农合违规违纪处理办法,确保了不出现骗、套新农合基金行为的发生。同时严格实行告知制度,明确了各医疗机构住院次均费用最高限额,严格抗生素使用规定,严格控制住院人次,建立现场稽核与回访制度,交叉审核监督,实行专家评审和网络信息平台等措施,加大了对新农合的运行监管。同时县政府近年来加快了乡级卫生院、村级卫生站的标准化建设步伐,不断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改善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条件,基本实现了“小病不出村,常见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疑难危重病人再转诊”的就医需求,确保了基金的安全运行和新农合的健康发展。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新农合政策宣传力度不够

新农合的宣传只注重在筹资和管理上,对新农合的补偿政策群众了解最多的是住院和门诊补偿,对分娩补偿、重大慢性疾病门诊补偿和县外住院补偿的政策规定了解不多,致使外出务工人员,慢性病人对新农合筹资有抵触情绪。

(二)存在垫缴筹资款现象

县政府每年按统计人口下达各乡镇新农合筹资任务,而乡镇人口存在迁进迁出的变动,死亡人员未下户,外出部分人员在外购买了五险一金等情况,因此,筹资任务与实际参合人数有一定的差距,存在村干部垫缴筹资款现象。

(三)基层基本药物难于保障

省级基药采购平台不完善,基本药物用药目录过窄。基药配送企业对基层医疗机构供药不及时、不齐全,特别是乡镇医疗机构用药短缺,参合病患者得不到及时治疗,门诊用药难的问题得不到解决。

(四)监管力量不足

新农合管理中心承担着全县57万余人的参合筹资、每年近2亿元的基金管理,600余家定点医疗机构监管,任务十分繁重,而管理人员仅有12人,专业人员缺乏,工作经费不足,监管手段滞后,难于实现全面高效监管。

(五)定点医疗机构诊疗行为不够规范

公立医院医务人员服务态度有待提高,私立医院医务人员医疗技术有待加强。医院存在放宽住院指针,将门诊病人收入住院治疗,滥用抗生素,开大补方,延长住院时间,过渡检查和治疗等不规范行为。部分医疗机构部分药品价格偏高。部分定点医院住院病人结构严重不合理,村级卫生室门诊统筹工作不够规范等现象。

三、几点建议

1、加强宣传引导,打牢群众基础

要把宣传工作贯穿于新农合工作的全过程,利用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事例,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多角度、全方位扩大宣传范围,提高宣传质量,进村入户宣传到人。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进行专题宣传和重点宣传增强政策的吸引力,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充分调动广大农村群众参加新农合的积极性,使更多的农村群众真正享受到新农合这一利民政策带来的好处。

2、加强资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

完善筹资办法,将新农合筹资群众缴纳现金与信用社在群众专用帐户上代收代缴相结合,方便群众筹资,减轻村干部工作压力。新农合管理中心要健全基金管理的制度,强化监管,堵塞漏洞,防止骗取套取基金的现象发生。加强对新农合管理中心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加强监管的业务技能和防范风险的能力。

3、加强协调,提升基层保障水平

要面对现实,积极向上反映,合理扩大基药目录范围,尽快完善基药采购平台,更要积极主动采取措施,尽量缓解现阶段存在的村级卫生站点有医无药、门诊用药难的问题。

4、强化医疗监管,促进新农合健康发展

县政府及其主管部门一要加大对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教育,努力提高医技水平和服务能力,使患者在医院有家一样的温暖,充满希望与自信。二要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新农合准入和退出机制,使医院按规操作不踩新农合管理红线。三要建立科学的结算方式,加强对医院新农合管理人员的培训,统一结算口径,建立网上结算监管平台,促进参合住院群众补偿方便快捷,减少因医院新农合管理人员业务差异而导致的资金损失。

5、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监管能力

一要适当增加新农合管理中心人员编制,选配专业技术人员,充实监管队伍。二要保障新农合管理中心工作经费,确保监管工作正常运转。三要加强业务培训,使所有新农合管理人员都能准确掌握新农合政策,熟悉报帐流程,科学使用结算方式,严格执行监管规定。四要加强廉政教育,打牢思想防线,守住新农合管理工作底线。努力提高经办人员的思想素质,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经办能和服务水平,推进我县新农合工作健康发展。

(编辑:华华)

篇五:2016年,新农合,存在问题
2016全面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汇报

近日来,乡切实把解决农村群众看病难问题作为全乡中心工作来抓,全面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这一“民心工程”,把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工作来抓。

现在大家都在批评看病贵、药价高的现象,看不起病的问题比城市居民更为严重,农民生病常常是小病扛着,大病拖着,要是谁家有人得了一场大病,住一次医院,刚刚解决温饱的家庭就会重新返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党和政府为解决“三农”问题,统筹城乡发展,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一项重大决策。乡党委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要依靠包村干部,村干部将这项工作抓实抓好,让群众从中得到更多的实惠。

我乡制定了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并做到五到位:

一是认识到位,把实行农村合作医疗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及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工作来抓;

二是领导到位,成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领导小组”和“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并实行领导干部包片责任制,包村干部包村责任制,村干部包户责任制,包村干部每天汇报进度,进行排名,表扬先进,鞭策后进;

三是人员到位,全体机关干部分赴全乡23个村落实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并签订目标责任书,奖惩分明,措施到位;

四是宣传到位,通过开展现场咨询活动、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标语横幅、面对面宣传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使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并且深入调查研究,了解和分析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存在的疑虑和意见,有针对性地通过典型事例进行具体、形象、生动的宣传,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加办法、参加人的权利与义务以及就诊程序和报销办法等宣传到千家万户,使广大农民真正认识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义和好处,树立互助共济意识,自觉地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目前,我乡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推广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并正在紧张有序地进行,确保农村人口覆盖率、参合率。

篇六:2016年,新农合,存在问题
2016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解决方案12篇

第1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根据川纪发(2016)4号文件《关于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通知》和南纪发(2016)8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县关于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基层腐败滋生蔓延,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结合我乡实际,现就我乡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纪委五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为指导,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市委、县委相关规定、“四风”和腐败问题为重点,以督促检查、投诉办理案件查处为抓手,及时查处、及时通报、及时曝光,严密操作,严查重处,严肃纪律,确保取得良好实际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重点任务

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的“五个有之”(即:故意刁难、吃拿卡要,虚报冒领、优亲厚友,贪污侵占、私分滥发,私办企业、大肆圈钱,同黑恶势力勾肩搭背、沆瀣一气),盯紧矛盾突出、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地方、部门及其党员、干部,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重点解决以下“七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四风”问题。对党员干部庸懒散浮拖、推诿扯皮、工作不实,“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生冷硬推、吃拿卡要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开展监督检查,切实解决“机关化”现象严重、部门利益至上,不深入实际、漠视群众疾苦,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四风”问题。

(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主要是用公款或集体资金违规吃请、送礼、变相旅游、发放福利,以及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和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三)土地征收流转中的违纪违法问题。重点查处基层干部违规操作、弄虚作假、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流转补偿款的行为。

(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的违纪违法问题。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干部违规处置农村集体“三资”,损害集体利益,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私设“小金库”,贪污侵占、截留挪用集体收入等问题,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同时规范和推进村级财务管理,加强村纪检委员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开展教育培训,严格工作考核,发挥好监督前哨的作用。

(五)惠民政策执行、资金管理使用中和涉农项目建设方面的违纪违法问题。主要是惠农补贴、扶贫救济、低保医保,以及基层“三资”管理使用和旧村改造资金管理使用方面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问题。

(六)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的违纪违法问题。大力整治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工作中态度生硬、作风粗暴、方法简单,执法行为不规范、滥用职权,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收受红包礼金、购物卡等问题。

(七)小官巨腐等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广泛收集问题线索,规范线索收集处置,对近年来涉及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再进行梳理归类,建立专门台账,提出处置意见,并报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备案。

三、时间步骤和工作方法

专项工作从7月下旬开始,年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7月20日至8月14日,为宣传发动阶段。通过下发通知、媒体报道、公布举报电话等方式开展广泛宣传活动。

8月14日至11月30日,为查处整改阶段。通过排查线索、明查暗访、查办案件、督促整改等方式,集中查处一批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12月1日至12月31日,为检查总结阶段。通过材料汇总、座谈交流、建章立制、检查总结等方式总结工作经验,建立长效机制。

(一)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一是开展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专题剖析。二是开展党性党纪教育。组织乡、村干部学习省委依法治省、思想建党、制度建党意见,以及《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纪律法规,强化法纪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三是认真开展提醒教育。结合“一对一”提醒谈话活动,围绕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城镇低保、惠民资金等重要项目,紧盯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以及干部操办婚丧嫁娶喜庆等重要事宜,做到早提醒、早预防、早纠正。四是认真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基层干部观看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片,及时通报我县我乡查处的典型案件。

(二)集中开展基层腐败案件查处。一是开展案件线索排查。建立登记台帐,集中排查基层干部涉腐信访问题线索,按照“五类”处置办法提出处理意见,力争年底前全部销号。二是集中开展案件查处。针对乡、村干部出现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集中开展初核,尤其是在作风建设、城乡低保、土地流转、惠民资金等方面违纪违法、侵害群众利益的,要重点开展初核调查工作,做到快查快结。对问题较多、问题严重的,一律实行“一案双查”,追究相关管理监督责任。三是做好情况反馈。及时向群众公开调查进展,反馈调查结果,还群众一个明白。

(三)持续抓好群教活动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要对整改任务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查摆出的突出问题和承诺整改的重要事项,高度负责,言而有信,切实抓好落实。二是切实抓好专项整治。要认真对前期开展的“9+2”的专项整治任务进行“回头看”,一项一项排查、一个一个攻坚,逐项逐件解决,做到彻底全面、不留死角。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及时通报整改方案落实情况。乡党委班子成员和村党支部书记要按照自己的对照检查材料,认真落实整改。乡党委要认真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对于个别整改意识淡薄的同志,要督促其及时整改,确保整改工作取得成效,并通报整改落实情况,整改工作结束要对整改情况进行考评,开展“回头看”。四是继续开展乡干部“走读风”专项治理工作,对发现的问题严肃处理,认真解决为官不为、工作不在状态等问题。

(四)巩固惠农资金专项治理成果。认真总结专项治理工作,坚决纠正优亲厚友等问题,将有关违纪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推进村务公开工作,加强督检查,确保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五)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密切关注“四风”和腐败问题新动向,深刻剖析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对策建议。在此基础上,加强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监控平台建设,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建立完善有效的科学民主决策、办事流程公开、社会监督制约等防控机制,强化刚性约束,推进“不敢腐”向“不能腐”转变。

四、组织领导

在乡党委的领导下,乡纪委负责专项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从有关部门抽调人员分别组成宣传组、综合组、督查组开展具体工作。宣传组负责宣传发动、新闻报道、典型曝光等;综合组负责综合协调、下发通知、上传下达、组织会议、印发通报、信息报送等;督查组负责拟定督查计划、制定督查方案、开展具体督查、汇总督查结果以及查处典型违规违纪案件等。领导小组名单附后。

五、工作要求

各支部要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县委要求和乡党委政府的部署上来,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采取有力措施,统筹推进,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2016年,新农合,存在问题】

(一)高度重视。各支部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工作,党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纪委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抓好落实,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二)广泛宣传。各支部要联系实际,采取不同方式,广泛宣传专项工作的意义、要求、查处重点、举报投诉方式、经验做法、典型案件等。动员广大群众积极支持,主动参与专项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认真查纠。乡纪委要会同公安派出所、民政所、财政所、规划办、农业服务中心、群工办等部门,开展线索排查,重点排查党的十八大以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列出问题线索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工作重点和着力点在各村和乡级各单位。乡党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纪委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要集中突破一批重点案件,务必取得让群众满意的成效。

(四)严格执纪问责。对群众身边“四风”问题突出的,依然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以及出现严重腐败案件、影响恶劣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一案双查”追究领导责任。对“四风”和腐败问题听之任之,或者瞒案不报,要严肃问责。乡党委每季度在全体乡村干部会议上集中通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充分发挥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

(五)认真分析总结。对于典型性的问题,要查处一个,教育一片,做到举一反三。对于普遍性的问题,要查找漏洞,建章立制,做到源头防控。要把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与深化“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结合起来,注重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能作用,进一步完善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机制。

第2篇

根据《中共县委办公室印发<关于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为深入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县关于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安排部署,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基层腐败滋生蔓延,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结合乡实际乡情,经乡党委研究决定,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重点任务

紧盯矛盾突出、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地方、部门、村社及其党员、干部,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重点解决以下“七个方面”:

(一)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四风”。由乡纪委组成检查组,采取下村走访、民意调查、专项督查、年度考核等方式,对各部门和各村社党员干部庸懒散浮拖、推诿扯皮、工作不实,“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生冷硬推、吃拿卡要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开展监督检查,切实解决“机关化”现象严重、部门和个人利益至上,不深入实际、漠视群众疾苦,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四风”问题。

(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

政府九项规定和县委县政府“四项规定、五条禁令”精神的问题。开展作风建设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部门和各村公款消费情况、党政干部遵守廉洁自律情况和干部日常管理情况,对党员干部用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私分滥发、变相旅游和奢侈浪费,以及利用婚丧喜庆事宜敛财等严重侵害群众利益、严重损害干部形象的问题,一经发现,一律快初核、快立案、快调查、快处理,对典型问题在全乡范围内实名通报曝光。

(三)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的违纪违法问题。规范和推进村级财务管理,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强化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监督;加强村纪检员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开展教育培训,严格工作考核,发挥好监督前哨的作用;严肃查处村社干部违规处置农村集体“三资”,损害集体利益,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私设“小金库”,贪污侵占、截留挪用集体收入等问题,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四风”。

(四)惠民政策执行、资金管理使用中和涉农项目建设方面的违纪违法问题。由乡纪委牵头组成检查组,重点查处各村惠农政策落实、教育惠民政策落实、困难救助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乡财政所主要负责,对惠农补贴、扶贫救济、低保医保社保、新农合等资金管理使用和涉农项目建设等情况进行专项整治,严肃查处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贪污侵占,以及招投标违规、收受贿赂等问题。

(五)便民中心服务窗口和部门服务的违纪违法问题。大力整治便民中心服务窗口和部门服务工作中态度生硬、作风粗暴、方法简单、行为不规范、滥用职权和收受红包礼金、购物卡等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和通报曝光,强化问责追究,严格“一案双查”,对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的,既要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分管领导的责任。对干扰办案的,严肃问责。

(六)小官巨腐等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广泛收集问题线索,规范线索收集处置,对近年来涉及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再进行梳理归类,建立专门台账,提出处置意见,并报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备案。重点查处乡、村两级党员干部挤占挪用集体资金、贪污受贿、惠农政策不落实、截留克扣惠民资金以及项目工程、招投标领域等方面的违纪违法问题。健全纪律审查工作机制,加强村一级基层纪律审查力度。整合办案资源,合理调遣力量,确保在年内集中突破一件重点案件。

二、工作举措

(一)开展廉政宣传教育。组织开展乡第四次党风廉政建设集中宣传教育月活动,通过开展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专题剖析、“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倡廉助廉护廉行动、积极参与廉政法规知识培训考试和“清廉在我身边”主题演讲比赛及利用乡村广播、网络电视、农村短信平台、宣传海报、展板、公示栏宣传廉政思想等方式,进行集中宣传教育。(牵头单位:乡纪委,协办单位:各村纪检员、监委会主任)

(二)开展“一对一”廉政谈心谈话。由乡纪委副书记全面

约谈全乡中层干部、乡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及各村干部。(牵头单位:乡纪委,协办单位:乡属各部门、各村干部)

(三)接受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专项巡察。将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内容,加强自查自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迎接专项巡察;重点注重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纪委落实监督责任情况和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对自查自纠发现的违纪问题,及时整改。(牵头单位:乡党委,协办单位:乡纪委)

(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密切关注“四风”和腐败问题新动向,深刻剖析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对策建议。在此基础上,加强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制度建设,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建立完善有效的科学民主决策、办事流程公开、社会监督制约等防控机制,强化刚性约束,推进“不敢腐”向“不能腐”转变。(牵头单位:乡纪委,协办单位:乡属各部门、各村纪检员、监委会主任)。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乡党委领导下,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牵头抓总、组织协调,结合本地实际统筹谋划。党委书记亲自抓、负总责,重要问题亲自协调,重点案件亲自督办。

(二)加强统筹协调。坚持乡村社三级联动,保持行动同步、同频共振。各包片领导和驻村干部与各村要加强沟通、协作配合,促进信息互通和线索共享,整合监督资源,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强督办督导。把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纳入各部门、各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增加考核权重。

(四)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农村短信平台、广播、网络电视、宣传栏、展板等形式广泛宣传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解读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把原则性要求和程序性规定向党员、干部、群众讲清楚。选取“严重侵害群众利益、严重损害干部形象”典型案例予以通报曝光,起到查处一个、警示一片、标本兼治的效果。

第3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县关于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安排部署,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基层腐败滋生蔓延,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结合我乡实际,现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四不放过”,即:问题查不清不放过、查出的问题责任不清不放过、查清的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要求,坚决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实处,促进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我乡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工作取得的成效,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二、工作重点

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的“五个有之”,即:故意刁难、吃拿卡要,虚报冒领、优亲厚友,贪污侵占、私分滥发,私办企业、大肆圈钱,同黑恶势力勾肩搭背、沆瀣一气。现结合我乡实际,聚焦农村基层,针对当前基层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侵犯群众权益、小官贪腐等现象,着力解决以下七个方面的重点问题。

(一)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四风”问题。重点监督检查农村党员干部庸懒散浮拖、推诿扯皮、工作不实,“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切实解决“机关化”现象,不深入基层、不体察民情民意、漠视群众疾苦等问题。

(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九项规定精神的问题。重点监督检查农村党员干部用公款或集体资金违规吃请、送礼、变相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及奢侈浪费行为,以及利用婚丧喜庆事宜敛财等严重损害群众利益、严重损害干部形象的问题。

(三)涉农惠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等问题。重点监督检查农村党员干部在落实粮食直补、综合补贴等惠农资金、低保五保等惠民资金、民政救济等专项资金,以及在扶贫攻坚项目实施、民生工程建设等方面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贪污侵占等问题。

(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的违纪违法问题。重点监督检查农村党员干部违规处置农村集体“三资”,损害集体利益,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私设“小金库”,贪污侵占、截留挪用集体资金等问题。

(五)征地拆迁和工程建设领域中违规违纪违法问题。重点监督检查农村党员干部违规操作、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贪污挪用补偿款和徇私枉法、失职渎职,以及在农林水利、公路交通等农村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工程建设中官商勾结、贪污贿赂等问题。农村党员干部在土地管理使用和流转中损害群众利益、非法买卖和侵占土地、违规开发建设等问题。

(六)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违规违纪违法问题。重点监督检查农村党员干部利用迁户、入学、办证、医保、建房、计生和兴办公益事业等机会乱收费、乱罚款和收受“红包”、购物卡等问题。

(七)小官巨腐等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重点监督检查农村党员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插手工程建设、政府采购,侵占挪用集体资金、贪污受贿,以及同黑恶势力勾肩搭背、沆瀣一气等方面的违纪违法问题。

三、工作举措

(一)安排部署,宣传动员。各村、各部门要通过会议、广播、标语等宣传媒介多种形式开展广泛宣传活动,营造浓厚氛围。公布举报电话,设置举报信箱,认真收集、排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集中人员、集中精力、集中时间,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二)自查自纠,全面排查。各村、各部门要围绕七项重点工作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全面排查“四风”和腐败问题。在自查自纠的过程中,针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跟进建章立制,加强监管,堵塞漏洞,规范权力运行,防止问题发生。

(三)严肃解决,绝不姑息。乡纪委要把纪律挺在前面,从严治党,从严监督执纪。聚焦重点问题,突出重点人员,紧盯重点岗位,铁面执纪,严肃解决。对发现“四风”和腐败问题,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四)建章立制,完善机制。各村、各部门要通过自查自纠、集中解决,归纳总结农村党员干部存在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深刻剖析问题的原因。进一步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建立完善有效的科学民主决策、办事流程公开、社会监督制约等防控机制,强化刚性约束机制,推进“不敢腐”向“不能腐”转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支部、乡级各单位也要成立领导小组,并对照重点工作内容,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内容,明确工作目标、方法步骤和具体措施,切实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营造浓厚氛围。加大学习力度,认真学习上级文件及通报,曝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典型案例,充分发挥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进一步弘扬社会正气,遏制歪风邪气,为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三)严肃责任追究。各村、各部门对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要认真整改,坚决解决,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第4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和县纪委全会的安排部署,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基层腐败滋生蔓延,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结合我局实际,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针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着力解决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探索建立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预防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发生,努力取得让群众看得到、体会得到的成果,促进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进一步好转。

二、工作重点

扎实深入开展专项工作,重点围绕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侵犯群众权益、小官贪腐等现象,着力查处四个方面问题。具体工作重点如下:

1、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主要是用公款或集体资金违规吃请、送礼、变相旅游、发放福利,以及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和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2、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等问题。主要是单位“三资”管理使用是否按政策规定、虚报冒领、挪用、贪污侵占等问题。

3、保障性安居工程领域中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主要是违规操作、弄虚作假和徇私枉法、失职渎职,以及在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招标投标、工程建设中官商勾结、贪污贿赂等问题。

4、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主要是利用职权、执法等工作便利,乱收费、乱罚款和收受“红包”、购物卡等问题。

三、组织实施

1、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为加强专项工作的组织实施,局党组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具体负责落实专项工作的开展。

2、宣传发动,畅通监督渠道。要认真抓好宣传发动,将群众参与作为专项工作的动力和压力,要以群众满意为目的、标准,敞开大门解决“四风”和腐败突出问题。要畅通信访、网络、电话等渠道,接受群众举报、投诉和监督。

3、开展问题线索排查,查纠违规问题。局纪检组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线索排查,重点排查党的十八大以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实行周报告制度,局纪检组每周五下午5:00前向局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和局党组报送问题线索排查和办理情况。

对职责范围内的问题线索,采取分级查纠,一般党员干部违纪的,由局纪检组查处;对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及重要岗位科级以下的党员干部违纪的,移交县纪委相关职能室审查。

4、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督促指导。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工作重点在局机关,着力点在基层。局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局纪检组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要加强问题研究,精心谋划部署,务必取得让群众满意的成效。

四、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落实两个责任。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工作,既是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化正风肃纪工作的必然要求,又是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联系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必然要求,更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必然要求,要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强化督查整风肃纪,确保专项工作取得实效。

2、强化执纪问责,坚持“一案双查”。对群众身边“四风”问题突出的,依然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以及出现严重腐败案件、影响恶劣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对“四风”和腐败问题听之任之,或者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甚至袒护包庇的,要严肃问责,不仅要追究主体责任,而且要追究监督责任。

3、强化源头预防,建立长效机制。各股所要针对专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总结,对于典型性的问题,要查处一起,教育一片,做到举一反三;坚持查处与整改并重,纠正问题与完善制度并重,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建章立制;要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切实从源头预防。

第5篇

为深入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关于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安排部署,根据中共县委办公室印发《关于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县航务海事工作实际,经处支委会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重点任务

紧盯与水运群众联系密切的各职能股,严肃查处单位干部职工顶风违纪行为。重点解决以下突出问题:

(一)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欺压百姓等“四风”问题。主要是航务海事干部职工庸懒散浮拖、纪律松懈、工作不实、办事拖拉、服务态度生冷、吃拿卡要等不深入实际、漠视群众疾苦、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四风”和腐败问题。

(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九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主要是用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滥发钱物、办公耗材及水电使用浪费、车船维修用油成本偏高、利用婚丧喜庆事宜敛财、参加有碍公正执法的宴请等严重奢侈浪费、严重损害干部形象的问题。

(三)惠民政策执行、资金管理使用中和涉农项目建设方面的违法违纪问题。主要是农村客渡船燃油补贴资金申报把关不严、资金发放时截留挪用和涉农水运项目建设违规招标、收受贿赂等问题。

(四)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主要是为水运群众办理航务海事业务上工作态度生硬、作风粗暴、方法简单,办理航务海事违法案件时执法行为不规范、滥用自由裁量权、执人情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和收受“红包”、购物卡等问题。

二、工作举措

(一)开展廉政宣传教育。扎实开展第四次党风廉政建设集中宣传月活动,通过领导班子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深刻剖析形成正负面清单,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各级纪检组织有关违反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处理通报、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积极组织“四新”人员参加廉政法规知识培训考试,进行集中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廉洁从政意识。

(二)开展“一对一”廉政谈心谈话。由处主要负责人约谈处副职领导,处副职领导约谈分管股、工会负责人,对可能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提醒警示、提出预防控制措施。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一是密切关注“四风”和腐败问题新动向,结合航务海事工作实际,深刻剖析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产生的原因,制定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二是行政权力依法依规全面纳入行权网、政务网等信息平台公开运行,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县检察院和社会的广泛监督。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处成立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处支部书记、处长同志为组长,分管纪检工作的副处长同志为常务副组长,副处长同志为副组长,各股负责人为成员,人秘财务股长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组长负总责,亲自抓,做到重要问题亲自协调、重大违纪行为亲自处理;常务副组长具体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和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工作资料收集、整理、上报相关材料等日常事务工作。

(二)认真自查自纠。各股、工会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问题线索认真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列出问题线索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分管纪检工作的副处长切实履行督查职责,确保问题线索件件落实。

(三)严格执纪问责。对发生在水运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突出的,依然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以及出现严重腐败案件、影响恶劣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按“一岗双责”的要求追究分管领导和股、工会负责人的责任。对发生在水运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违纪案例,处支部以文件通报等形式在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上集中通报,充分发挥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情节严重的,报县纪委处理。

第6篇

为全面落实好县委办〔2016〕16号文件精神,认真解决好我镇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基层腐败滋生蔓延,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重点任务

紧盯矛盾突出、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地方、部门(单位)及其党员、干部,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重点解决以下“七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四风”问题。加强党员干部服务意识,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对镇村党员干部庸懒散浮拖、推诿扯皮、工作不实,“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生冷硬推、吃拿卡要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开展监督检查,不深入实际、漠视群众疾苦,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四风”问题。

(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九项规定精神的问题。配合县纪委“两个责任”巡察,开展作风建设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单位公款消费情况、党政干部遵守廉洁自律情况和干部日常管理情况,对基层干部用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私分滥发、变相旅游和奢侈浪费,以及利用婚丧喜庆事宜敛财等严重侵害群众利益、严重损害干部形象的问题,一经发现,一律报县纪委,快初核、快立案、快调查、快处理。

(三)土地征收流转和开发建设中的违纪违法问题。配合县纪委巡察对涉及文峰居委会征地补偿资金使用情况和革命老区扶贫专项检查,重点查处基层干部违规操作、弄虚作假、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征地补偿款和挪用补偿资金、革命老区扶贫资金的行为。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党员干部徇私枉法、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案件线索,一律报送县纪委从快从严调查处理。

(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的违纪违法问题。规范和推进村级财务管理,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强化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监督;加强村纪检委员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开展教育培训,严格工作考核,发挥好监督前哨的作用;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干部违规处置农村集体“三资”,损害集体利益,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私设“小金库”,贪污侵占、截留挪用集体收入等问题,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五)惠民政策执行、资金管理使用中和涉农项目建设方面的违纪违法问题。配合县纪委重点查处惠农政策落实、教育惠民政策落实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求财政、民政、计生和各村月底前进行一次自查自纠。

(六)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的违纪违法问题。大力规范我镇财政、计生、民政、国土工作中态度生硬、作风粗暴、方法简单,执法行为不规范、滥用职权,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收受红包礼金、购物卡等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和通报曝光,强化问责追究,严格“一案双查”,对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广泛收集问题线索,规范线索收集处置,对近年来涉及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再进行梳理归类,建立专门台账,提出处置意见,并报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备案。

二、工作举措

(一)开展廉政宣传教育。积极配合开展好第四次党风廉政建设集中宣传教育月活动,通过开展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专题剖析、观看系列警示教育片,通报典型案例,进行集中宣传教育。

(二)开展“一对一”廉政谈心谈话。镇党委书记负责约谈班子成员,分管领导负责约谈分管部门负责人,镇纪委书记负责人全面约谈单位中层干部、下属单位负责人、关键岗位工作人员、村干部。

(三)开展落实“两个责任”专项巡察。认真配合县纪委在我镇的“两个责任”专项巡察工作,对巡察发现的违纪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认真研究整改方案;对巡察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落实责任、限期整改。

(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密切关注“四风”和腐败问题新动向,深刻剖析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对策建议。在此基础上,加强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监控平台建设,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建立完善有效的科学民主决策、办事流程公开、社会监督制约等防控机制,强化刚性约束,推进“不敢腐”向“不能腐”转变。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在县委领导下,成立镇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和纪委书记为副组长,党委成员、纪委工作人员为成员。由镇党委承担解决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的主体责任,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统筹谋划,党委书记要亲自抓、负总责,重要问题亲自协调,重点案件亲自督办,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强统筹协调。坚持县镇村三级联动,保持行动同步、同频共振。积极主动与县级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作配合,相关责任主体要明确任务、对号入座,领任务、扛责任。加强与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的协调沟通,促进信息互通和线索共享,整合监督资源,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强督办督导。把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增加考核权重。加大问题线索办理力度,对问题复杂、调查进展缓慢或处理不到位的案件,进行重点督办,适时进行通报。

(四)加强宣传引导。通过会议、广播广泛宣传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解读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把原则性要求和程序性规定向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讲清楚。选取“严重侵害群众利益、严重损害干部形象”典型案例分层面予以通报曝光,起到查处一个、警示一片、标本兼治的效果。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要求,通过加强纪律建设、纪律审查、作风建设,全面落实监督责任,协助和推动党委主体责任落实,实现“两个责任”共同发力,良性互动。

第7篇 【2016年,新农合,存在问题】

为深入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县关于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安排部署,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和基层腐败滋生蔓延,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重点任务

根据公路管养实际,重点解决以下“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四风”问题。由局分管纪检工作的领导牵头组成检查组,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专项督查等方式,对各股室、基层管理部及机养中心的党员干部庸懒散浮拖、推诿扯皮、工作不实,“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生冷硬推、吃拿卡要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开展监督检查,切实解决“机关化”现象严重、部门利益至上,不深入实际、漠视群众疾苦,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四风”问题。

(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九项规定和县委县政府五项规定、四条禁令精神的问题。开展作风建设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局机关公款消费情况、党员干部遵守廉洁自律情况和干部日常管理情况,对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私分滥发、变相旅游和奢侈浪费,以及利用婚丧喜庆事宜敛财等严重侵害群众利益、严重损害干部形象的问题,一经发现,坚决逗硬处理,对典型问题上报县交通运输局纪委在全系统内实名通报曝光。

(三)公路小修保养作业、工程建设及公路安保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违规、违纪甚至违法问题。由局分管纪检工作的领导牵头组成检查组,对公路小修保养作业、工程建设及公路安保设施建设等方面存在的违规操作、资金管理和使用不规范、优亲厚友、收受贿赂、贪污侵占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严肃查处违规违纪甚至违法人员。

(四)小官巨腐等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广泛收集问题线索,规范线索收集处置,对近年来涉及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再进行梳理归类,建立专门台账,提出处置意见,并报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备案。配合上级纪检部门,做好重点查处基层领导干部挤占挪用集体资金、贪污受贿、私办企业,同黑恶势力勾肩搭背、沆瀣一气,以及工程建设、政府采购、招投标领域等方面的违纪违法问题。

二、工作举措

(一)开展廉政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开展第四次党风廉政建设集中宣传教育月活动,通过开展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专题剖析、廉政法规知识培训考试、“我们讲规矩”法纪知识专题宣传、“清廉在我身边”主题演讲比赛和“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倡廉助廉护廉行动、“清风拂陵江”廉政文艺作品创作活动及参观县廉洁从政图片展“镜鉴”等,进行集中宣传教育。

(二)开展廉政谈心谈话。由分管纪检副局长王成同志全面约谈局机关中层干部,由党支部书记张中林对局机关班子副职进行约谈,局机关党政“一把手”接受县纪委约谈。

(三)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全面落实局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局纪检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将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内容,全面部署落实和抓紧抓早抓细抓好。认真做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专项巡察准备工作,接受县纪委专项巡察。对县纪委专项巡察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落实责任、限期整改。

(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密切关注“四风”和腐败问题新动向,深刻剖析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对策建议。建立完善有效的科学民主决策、办事流程公开、社会监督制约等防控机制,强化刚性约束,推进“不敢腐”向“不能腐”转变。

三、组织保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取得实效,我局成立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局党支部承担解决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的各项日常工作,并结合公路管养实际统筹谋划,局党支部书记亲自抓、负总责,重要问题亲自协调,重点案件亲自督办,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形成正面舆论引导。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广泛宣传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解读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把原则性要求和程序性规定向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讲清楚,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引导时代风向。

(三)严格考核督查工作。把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增加考核权重,严格逗硬考核。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选取“严重侵害群众利益、严重损害干部形象”典型案例分层面予以通报曝光,起到查处一个、警示一片、标本兼治的效果。

第八篇

为全面落实好县委办〔2016〕16号文件精神,认真解决好我镇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基层腐败滋生蔓延,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重点任务

紧盯矛盾突出、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地方、部门(单位)及其党员、干部,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重点解决以下“七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四风”问题。加强党员干部服务意识,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对镇村党员干部庸懒散浮拖、推诿扯皮、工作不实,“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生冷硬推、吃拿卡要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开展监督检查,不深入实际、漠视群众疾苦,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四风”问题。

(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九项规定精神的问题。配合县纪委“两个责任”巡察,开展作风建设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单位公款消费情况、党政干部遵守廉洁自律情况和干部日常管理情况,对基层干部用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私分滥发、变相旅游和奢侈浪费,以及利用婚丧喜庆事宜敛财等严重侵害群众利益、严重损害干部形象的问题,一经发现,一律报县纪委,快初核、快立案、快调查、快处理。

(三)土地征收流转和开发建设中的违纪违法问题。重点查处基层干部违规操作、弄虚作假、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D级危房款的行为。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党员干部徇私枉法、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案件线索,一律报送县纪委从快从严调查处理。

(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的违纪违法问题。规范和推进村级财务管理,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强化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监督;加强村纪检委员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开展教育培训,严格工作考核,发挥好监督前哨的作用;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干部违规处置农村集体“三资”,损害集体利益,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私设“小金库”,贪污侵占、截留挪用集体收入等问题,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五)惠民政策执行、资金管理使用中和涉农项目建设方面的违纪违法问题。配合县纪委重点查处惠农政策落实、教育惠民政策落实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求财政、民政、计生和各村月底前进行一次自查自纠。

(六)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的违纪违法问题。大力规范计生、民政部门、便民服务中心等窗口行业和领域工作中态度生硬、作风粗暴、方法简单,执法行为不规范、滥用职权,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收受红包礼金等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和通报曝光,强化问责追究,严格“一案双查”,对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小官巨腐等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广泛收集问题线索,规范线索收集处置,对近年来涉及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再进行梳理归类,建立专门台账,提出处置意见,并报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备案。

二、工作举措

(一)开展廉政宣传教育。积极配合开展好第四次党风廉政建设集中宣传教育月活动,通过开展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专题剖析、观看系列警示教育片,通报典型案例,进行集中宣传教育。

(二)开展“一对一”廉政谈心谈话。镇党委书记负责约谈班子成员,分管领导负责约谈分管部门负责人,镇纪委书记负责人全面约谈单位中层干部、下属单位负责人、关键岗位工作人员、村干部。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密切关注“四风”和腐败问题新动向,深刻剖析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对策建议。在此基础上,加强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监控平台建设,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建立完善有效的科学民主决策、办事流程公开、社会监督制约等防控机制,强化刚性约束,推进“不敢腐”向“不能腐”转变。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在县委领导下,成立镇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为副组长,党委成员、纪委工作人员为成员。由镇党委承担解决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的主体责任,结合本镇本部门实际统筹谋划,党委书记要亲自抓、负总责,重要问题亲自协调,重点案件亲自督办,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强统筹协调。坚持县、镇、村三级联动,保持行动同步、同频共振。积极主动与县级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作配合,相关责任主体要明确任务、对号入座,领任务、扛责任。加强与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的协调沟通,促进信息互通和线索共享,整合监督资源,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强督办督导。把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增加考核权重。加大问题线索办理力度,对问题复杂、调查进展缓慢或处理不到位的案件,进行重点督办,适时进行通报。

(四)加强宣传引导。通过会议、广播广泛宣传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解读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把原则性要求和程序性规定向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讲清楚。选取“严重侵害群众利益、严重损害干部形象”典型案例分层面予以通报曝光,起到查处一个、警示一片、标本兼治的效果。

第九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纪委工作安排部署,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防止农村腐败问题滋生蔓延,提高群众社会评价满意度,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

一、目标任务

紧盯矛盾突出、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地方、部门及其党员干部,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重点解决群众感情淡漠、违反八项规定、土地流转违规操作、集体“三资”管理混乱、惠农政策执行不力、民生公共服务不规范、小干部大腐败等方面的突出问题。通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认真排查存在的问题,发现一批线索,化解一批信访隐患,解决一批突出问题,查处并通报一批典型案件,处理一批违纪违法干部,切实维护群众权益,维护干部形象,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二、工作内容

工作实施的范围是乡级机关、乡属各部门、学校、村“三委”及其党员干部,重点整治以下七个方面的问题:

(一)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方面的问题。重点查处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给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造成重大损失的问题;作风粗暴、生冷硬推、欺压群众的问题;用公款违规吃请、送礼、变相旅游、私分滥发以及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的问题。

(二)吃拿卡要、收受财物和在资金管理使用上的问题。重点查处贪污、挪用、截留、骗取惠农补贴、扶贫救灾救济资金、城乡低保社保资金的问题;“三资”管理不到位,在资金使用方面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的问题;私投“小金库”,贪污侵占、截留挪用国家集体资金的问题;违规收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问题。

(三)拉帮结派、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的问题。重点查处称兄道弟、拉帮结派、结党营私等违反政治纪律的问题;在选人用人和换届选举中买官卖官,或利用宗派宗族家族势力、黑恶势力干扰、操纵、破坏基层选举等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问题。

(四)涉农资金和工程建设违规操作的问题。重点查处违规操作、弄虚作假、套取冒领各项补偿款,以及农村工程建设中相互勾结、贪污贿赂的问题;农村土地流转、危房改造、农村居民集中点建设、“一事一议”等工作中弄虚作假、优亲厚友、违反政策的问题。

(五)学校办学中乱收费问题。重点查处学校存在乱收费、乱办班、乱补课以及在招生录取、教学设备和教材教辅资料采购、后勤服务等环节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的问题;查处学校在“两免一补”、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国家助学金执行的违规问题。

(六)食品药品、医疗机构以及水电气公共服务行业的腐败问题。重点查处乡卫生院工作人员滥检查、大处方、拿回扣、收红包以及贪污套取医保资金等问题;水电气公共服务行业态度生硬、作风粗暴、滥用职权、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收受红包礼金的问题。

三、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结合本乡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安排部署,开展第四次党风廉政建设集中宣传教育月活动,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专题剖析,开展廉政法规知识培训考试和家庭倡廉助廉护廉活动。

(二)集中排查阶段。乡纪委要集中时间摸排线索,建立工作台帐。各单位也要自查自纠,及时将问题线索上报到纪委。纪委设立举报电话并接受群众举报。同时结合“两个责任”的巡查,查漏补缺。

(三)调查核实阶段。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建立管理台账,认真开展核查,按照具体情形分类处置。及时解决;对构成违纪违法的,严肃查处。在调查核实的同时,继续深入排查,不放过任何违纪违法问题线索。

(四)集中查处阶段。坚持查处与整改并重,纠正问题与完善制度并重。开展”一对一“廉政谈心谈话,乡纪委负责人全面约谈单位中层干部、下属单位负责人、关键岗位工作人员、村干部,强化警示震慑,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

(五)总结提高阶段。深刻剖析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产生的原因,总结梳理党员干部违规违纪的特点和规律,探寻机制体制和管理上的薄弱环节,及时完善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强化刚性约束,促进‘不敢腐’向”不能腐“转变。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党委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乡纪委牵头抓实、组织协调,加强指导督促和监督问责。乡属各部门负责人、村党组织书记要高度重视,亲自抓、负总责,抓好抓实本单位的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工

(二)强化责任落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各基层党组织要履行好主体责任,纪委要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要把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纳入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对问题线索实行督办通报制度,严格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落实不力、应付作假的责任。

(三)强化综合协调。各单位要围绕专项治理活动目标和重点,认真分析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认真组织摸排核查,积极提供有效线索。坚持上下联动,勾通配合,促进信息互通和线索共享,整合监督资源,形成工作合力。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单位要及时向乡纪委报送相关信息,向群众做好宣传引导,向党员干部解读好涉农各项政策,表扬正面典型,曝光负面案例,查处一个,教育一片。

第十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县关于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安排部署,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基层腐败滋生蔓延,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结合我乡实际,现制定乡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按照“四不放过”(即问题查不清不放过、查出的问题责任不清不放过、查清的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要求,坚决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实处,促进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我乡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工作取得的成效,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二、工作重点

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的“五个有之”(即:故意刁难、吃拿卡要,虚报冒领、优亲厚友,贪污侵占、私分滥发,私办企业、大肆圈钱,同黑恶势力勾肩搭背、沆瀣一气),结合我乡实际,针对当前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侵犯群众权益、小官大贪等现象,着力查处以下问题:

(一)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四风”问题。着重监督检查党员干部庸懒散浮拖、推诿扯皮、工作不实,“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切实解决“机关化”现象,不深入基层、不体察民情民意、漠视群众疾苦等问题。

(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九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着重监督检查用公款或集体资金违规吃请、送礼、变相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及奢侈浪费,以及利用婚丧喜庆事宜敛财等严重侵害群众利益、严重损害干部形象的问题。

(三)涉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等问题。着重监督检查惠农补贴、扶贫救济、低保医保,以及基层民生工程实施、美好乡村建设等方面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贪污侵占等问题。

(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的违纪违法问题。着重监督检查农村基层干部违规处置农村集体“三资”,损害集体利益,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私设“小金库”,贪污侵占、截留挪用集体收入等问题。

(五)工程建设领域中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着重监督检查违规操作、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贪污挪用补偿款和徇私枉法、失职渎职,以及在农林水利、公路交通等农村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工程建设中官商勾结、贪污贿赂等问题。党员干部在土地管理使用和流转中损害群众利益、非法买卖和侵占土地、违规开发建设等问题。

(六)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着重监督检查利用办证、建房、入户、入学、医保、计生和殡改和兴办公益事业等机会,乱收费、乱罚款和收受“红包”、购物卡等问题。

(七)小官巨腐等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着重监督检查基层领导干部挤占挪用集体资金、贪污受贿、私办企业,同黑恶势力勾肩搭背、沆瀣一气,以及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方面的违纪违法问题。

三、工作举措

(一)安排部署,宣传动员。各村、各部门以及乡级各单位通过会议、广播、标语并充分利用媒介平台、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等多种形式开展广泛宣传活动,营造浓厚氛围。积极安排部署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集中人员、集中精力、集中时间,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二)自查自纠,全面排查。各村、各部门,乡级各单位要围绕七项重点工作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全面排查“四风”和腐败问题,发现轻微问题,要及时纠正和整改;发现一般问题要严肃查处;发现较重或严重问题,要“一案双查”。在自查自纠的过程中,针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跟进建章立制,加强监管,堵塞漏洞,规范权力运行,防止问题发生。

(三)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要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从严治党,从严监督执纪。聚焦重点问题,突出重点人员,紧盯重点岗位,铁面执纪,严肃查处。对发现“四风”和腐败问题,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四)建章立制,完善机制。通过自查自纠、集中查处,归纳总结基层党员、干部存在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深刻剖析问题的原因。进一步推进全力公开透明运行,建立完善有效的科学民主决策、办事流程公开、社会监督制约等防控机制,强化刚性约束机制,推进“不敢腐”向“不能腐”转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支部、乡级各单位也要成立领导小组,并对照重点工作内容,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内容,明确工作目标、方法步骤和具体措施,切实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营造浓厚氛围。加大学习力度,认真学习上级文件及通报,曝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典型案例,充分发挥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进一步弘扬社会正气,遏制歪风邪气,为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三)严肃责任追究。各村支部、乡级各单位对各类违法行为要坚决查处,认真整改,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对群众身边“四风”问题突出的,出现严重腐败案件、影响恶劣的,要严肃问责,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第十一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根据省纪委、监察厅《关于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通知》和县委办《关于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县关于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安排部署,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基层腐败滋生蔓延,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结合我镇实际,现就我镇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为指导,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市委、县委相关规定、“四风”和腐败问题为重点,以督促检查、投诉办理、案件查处为抓手,及时查处、及时通报、及时曝光,严密操作,严查重处,严肃纪律,确保取得良好实际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重点任务

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的“五个有之”(即:故意刁难、吃拿卡要,虚报冒领、优亲厚友,贪污侵占、私分滥发,私办企业、大肆圈钱,同黑恶势力勾肩搭背、沆瀣一气),紧盯矛盾突出、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地方、部门及其党员、干部,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重点解决以下“七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四风”问题。对党员干部庸懒散浮拖、推诿扯皮、工作不实,“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生冷硬推、吃拿卡要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开展监督检查,切实解决“机关化”现象严重、部门利益至上,不深入实际、漠视群众疾苦,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四风”问题。

(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主要是用公款或集体资金违规吃请、送礼、变相旅游、发放福利,公车私用,以及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和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三)土地征收流转中的违纪违法问题。重点查处基层干部违规操作、弄虚作假、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征地补偿款的行为。

(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的违纪违法问题。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干部违规处置农村集体“三资”,损害集体利益,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私设“小金库”,贪污侵占、截留挪用集体收入等问题,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同时规范和推进村级财务管理,加强村纪检委员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开展教育培训,严格工作考核,发挥好监督前哨的作用。

(五)惠民政策执行、资金管理使用中和涉农项目建设方面的违纪违法问题。主要是惠农补贴、扶贫救济、低保医保,以及基层“三资”管理使用和旧村改造资金管理使用方面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问题。

(六)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的违纪违法问题。大力整治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工作中态度生硬、作风粗暴、方法简单,执法行为不规范、滥用职权,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收受红包礼金、购物卡等问题。

(七)小官巨腐等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广泛收集问题线索,规范线索收集处置,对近年来涉及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再进行梳理归类,建立专门台账,提出处置意见,并报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备案。

三、时间步骤和工作方法

专项工作从7月下旬开始,年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7月21日至8月10日,为宣传发动阶段。通过下发通知、媒体报道、公布举报电话等方式开展广泛宣传活动。

8月10日至11月30日,为查处整改阶段。通过排查线索、明查暗访、查办案件、督促整改等方式,集中查处一批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12月1日至12月31日,为检查总结阶段。通过材料汇总、座谈交流、建章立制、检查总结等方式总结工作经验,建立长效机制。

(一)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认真开展第四次党风廉政建设集中宣传教育月活动,一是开展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专题剖析。二是开展党性党纪教育。组织镇、村干部学习省委依法治省、思想建党、制度建党意见,以及《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纪律法规,强化法纪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三是认真开展提醒教育。结合“一对一”提醒谈话活动,围绕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城镇低保、惠民资金等重要项目,紧盯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以及干部操办婚丧嫁娶喜庆等重要事宜,做到早提醒、早预防、早纠正。四是认真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基层干部观看了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片,及时通报我县我镇查处的典型案件。(责任单位:镇党委、镇纪委)

(二)集中开展基层腐败案件查处。一是开展案件线索排查。建立登记台帐,集中排查基层干部涉腐信访问题线索,按照“五类”处置办法提出处理意见,力争年底前全部销号。二是集中开展案件查处。针对镇、村干部出现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集中开展初核,尤其是在作风建设、城乡低保、土地流转、惠民资金等方面违纪违法、侵害群众利益的,要重点开展初核调查工作,做到快查快结。对问题较多、问题严重的,一律实行“一案双查”,追究相关管理监督责任。三是做好情况反馈。及时向群众公开调查进展,反馈调查结果,还群众一个明白。(责任单位:镇纪委、镇专项整治办)

(三)持续抓好群教活动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要对整改任务进行一次全面梳理,对群众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查摆出的突出问题和承诺整改的重要事项,高度负责,言而有信,切实抓好落实。二是切实抓好专项整治。要认真对前期开展的“9+2”的专项整治任务进行“回头看”,一项一项排查、一个一个攻坚,逐项逐件解决,做到彻底全面、不留死角。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及时通报整改方案落实情况。镇党委班子成员和村党支部书记要按照自己的对照检查材料,认真落实整改。镇党委要认真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对于个别整改意识淡薄的同志,要督促其及时整改,确保整改工作取得成效,并通报整改落实情况,整改工作结束要对整改情况进行考评,开展“回头看”。四是继续开展镇镇干部“走读风”专项治理工作,对发现的问题严肃处理,认真解决为官不为、工作不在状态等问题。(责任单位:镇党委、镇纪委)

(四)巩固惠农资金专项治理成果。认真总结专项治理工作,坚决纠正优亲厚友等问题,将有关违纪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推进村务公开工作,加强督检查,确保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责任单位:镇财政所、民政所)

(五)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密切关注“四风”和腐败问题新动向,深刻剖析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对策建议。在此基础上,加强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监控平台建设,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建立完善有效的科学民主决策、办事流程公开、社会监督制约等防控机制,强化刚性约束,推进“不敢腐”向“不能腐”转变。(责任单位:镇党委、镇纪委)

四、组织领导

在镇党委的领导下,镇纪委负责专项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从有关部门抽调人员分别组成宣传组、综合组、督查组开展具体工作。宣传组负责宣传发动、新闻报道、典型曝光等;综合组负责综合协调、下发通知、上传下达、组织会议、印发通报、信息报送等;督查组负责拟定督查计划、制定督查方案、开展具体督查、汇总督查结果以及查处典型违规违纪案件等。

五、工作要求

各村、各单位要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县委要求和镇党委政府的部署上来,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采取有力措施,统筹推进,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一)高度重视。各村、镇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工作,党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纪委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抓好落实,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二)广泛宣传。各村、各单位要联系实际,采取不同方式,广泛宣传专项工作的意义、要求、查处重点、举报投诉方式、经验做法、典型案件等。动员广大群众积极支持,主动参与专项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认真查纠。镇纪委要会同公安派出所、民政办、财政所、国土、农业服务中心、信访办等部门,开展线索排查,重点排查党的十八大以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列出问题线索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四)严格执纪问责。对群众身边“四风”问题突出的,依然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以及出现严重腐败案件、影响恶劣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一案双查”追究领导责任。对“四风”和腐败问题听之任之,或者瞒案不报,要严肃问责。镇党委每季度在全体镇村干部会议上集中通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充分发挥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

(五)加强督查指导。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工作重点和着力点在村和镇级各单位。镇党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纪委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要集中突破一批重点案件,务必取得让群众满意的成效。

(六)认真分析总结。对于典型性的问题,要查处一个,教育一片,做到举一反三。对于普遍性的问题,要查找漏洞,建章立制,做到源头防控。要把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与深化“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结合起来,注重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能作用,进一步完善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机制。

第十二篇

为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基层腐败滋生蔓延,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重点任务

紧盯矛盾突出、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地方、部门(单位)及其党员、干部,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重点解决以下“七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四风”问题。由镇纪委牵头组成检查组,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专项督查等方式,对各部门(单位)、村(居)党员干部庸懒散浮托、推诿扯皮、工作不实,“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生冷硬推、吃拿卡要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开展监督检查,切实解决“机关化”现象严重、部门利益至上,不深入实际、漠视群众疾苦,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四风”问题。

(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九项规定以及南部县委县政府五项规定、四条禁令精神的问题。开展作风建设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部门公款消费情况、党政干部遵守廉洁自律情况和干部日常管理情况,对村(居)干部用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私分滥发、变相旅游和奢侈浪费,以及利用婚丧喜庆事宜敛财等严重侵害群众利益、严重损害干部形象的问题,一经发现,一律快初核、快立案、快调查、快处理,对典型问题在全镇范围内实名通报曝光。

(三)土地征收流转和危旧房改造中的违纪违法问题。由镇纪委牵头,会同镇财政所对涉及征地补偿和危旧房改造的部门进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检查,重点查处党员、干部违规操作、弄虚操作、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征地补偿款和危旧房改造资金的行为。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党员干部徇私枉法、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案件线索,一律由镇纪委从快从严调查处理。

(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中的违纪违法问题。规范和推进村级财务管理,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强化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监督;加强村(居)纪检委员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开展教育培训,严格工作考核,发挥好监督前哨的作用;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干部违规处置农村集体“三资”,损害集体利益,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私设“小金库”,贪污侵占、截留挪用集体收入等问题,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五)惠民政策执行、资金管理使用中和涉农项目建设方面的违纪违法问题。镇纪委、牵头,会同镇财政所重点查处惠农政策落实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惠农补贴、扶贫救济、低保医保社保、新农合等资金管理使用和涉农项目建设等情况进行专项整治,严肃查处以权谋私、有亲厚友、虚报冒领、贪污侵占,以及招投标违规、收受贿赂等问题。

(六)民政、计生、农保等便民服务中心的违纪违法问题。大力整治民政、计生、农保等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中态度生硬、作风粗暴、方法简单,行为不规范、滥用职权,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收受红包礼金等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和通报曝光,强化问责追究。

(七)小官巨腐等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广泛收集问题线索,规范线索收集处置,对近年来涉及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再进行梳理归类,建立专门台帐,提出处置意见,并报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备案。

二、工作举措

(一)开展廉政宣传教育。组织开展第四次党风廉政建设集中宣传教育月活动,通过开展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专题剖析、廉政法规知识培训考试进行集体宣传教育。

(二)开展“一对一”廉政谈心谈话。全面约谈单位中层干部、下属单位负责人、关键岗位工作人员、村(居)干部。

(三)建立长效机制。密切关注“四风”和腐败问题新动向,深刻剖析剖析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对策建议。在此基础上,推进权力公开透明,强化刚性约束,推进“不敢腐”向“不能腐”转变。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在镇党委领导下,由镇纪委牵头总抓,成立工作小组,加强指导督促和监督问责;由镇党委承担解决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的主体责任,结合我镇实际统筹谋划,党委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重要问题亲自协调,重点案件亲自督办,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宣传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解读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把原则性要求和程序性规定向党员、干部讲清楚。选取“严重侵害群众利益、严重损害干部形象”典型案例分层面予以通报曝光,起到查出一个、警示一片、标本兼治的效果。

(三)抓好工作结合。把专项工作与深入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省、市、县关于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安排部署结合起来,与推动我镇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努力实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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