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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执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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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交通执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自查报告
覃塘区交通局2011年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总结

覃塘区交通局2011年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总结

根据《覃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覃塘区开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覃政办〔2011〕59号)和9月5日召开的覃塘区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联席会议的要求,将查处无证无照经营作为维护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秩序、促进道路、水路运输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现将行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障此次查处无证无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我局成立了查处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了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二、宣传发动,提高认识。召开开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活动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的宣传和动员,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充分认识开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积极配合上级运管部门利用客运站、候车厅等人员流动密集场所,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等,进行查处无证无照经营专项宣传报道。大力宣传打击非

法营运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争取全社会认知非法营运、抵制乘坐“黑车”,进一步营造积极、健康、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和道路运输秩序。

三、积极配合上级运管部门取缔无证经营的维修业户。在现有对“黑店”缺乏有效管理手段的情况下,我局通过加强与运管部门的协调沟通,积极配合上级运管部门开展经常性的市场巡查工作和有关政策法规的宣贯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未经许可擅自经营的维修业户,责令其立即停业,按规定程序向上级运管部门提出行政许可申请。

四、加大节假日水上交通检查执法力度,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十一”黄金周期间及东盟会期间,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克服了渡口码头分散、船舶运输环境秩序监管任务繁重等困难,重点对辖区渡口码头船舶情况进行了检查。

五、结合我辖区的治超行动安排,积极配合上级运管部门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车辆。专项整治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效,非法营运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合法经营者的经营效益有了明显提高,群众和合法经营者的满意度在提升,鼓舞了合法、守法经营者,保护了旅客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净化了道路交通运输秩序。

六、下一步打算:

1、继续加大运输市场管理力度,联合打击无证经营业户和超范围经营行为,净化运输市场。

2、加大宣传和监督力度,营造良好氛围,促进辖区规范经营、诚信经营。

3、协调有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

【交通执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自查报告】

4、坚持把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政治治安稳定、促进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紧密结合起来。

三、存在问题及工作经验

辖区道路运输及水上运输具有点多、线长、面广、分散的特点,导致了非法营运发生的可能性增加,此外由于我局无道路运输管理职能,且上级运管部门对非法营运取证难度较大,非法营运容易死灰复燃。因此打击非法营运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

二0一一年十一月四日

篇二:交通执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自查报告
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

【交通执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自查报告】

XX质监局2011年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自查工作总结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无证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按照《XX地区2011年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局根据自身工作职责,开展了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开展专项治理,规范市场秩序。

(一)严格开展食品源头把关工作。一年来,我局食品科加强对食品加工小作坊的的巡查工作,加大市场销售食品“QS”检查力度。按照巡查制度的要求,每月对食品小作坊进行一次巡查,狮泉河镇12家食品加工小作坊予以核查发放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审查合格证》,地区现有1家食品加工企业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2家食品加工小作坊未获得《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审查合格证》,分别为措勤县风干肉加工小作坊和普兰县糌粑加工小作坊,我局已责令其按照《XX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管理办法》要求,及时申办《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审查合格证》,所加工的食品限制区域销售,不得进入到商场超市。

(二)加大特种设备许可管理力度,确保特种设备安全。我地区现有X家液化气站获得充装许可证,X台在用特种设备获得使用登记证。全年,我局共开展X次特种设备专项检查,X县和X县液化气站未办理使用登记证和充装许可证,我局已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指令书》,责令X家液化

气站限期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否则将依法予以取缔。X镇部分预制厂和修理厂在用的X台起重设备未进行监督检验,我局已联系相关部门着手开展监督检验工作。

(三)开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监督检查,确保产品质量安全。我地区现有1家工业产品获得《生产许可证》,即XX水泥有限公司获得《水泥生产许可证》。按照X质监局要求,全年开展了水泥、建筑用砖、电杆、汽油、木家具、复混肥、涂料、验配眼镜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工业产品监督抽查工作,抽查样品X个,合格X个,合格率X,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企业我局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款X元。对市场销售的电器开展了“3C”强制认证专项检查,未发现我地区市场销售无“3C”认证的电器产品。狮泉河镇2家验配眼镜店由于人员、技术等原因未获得生产许可证,我局已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督促其尽快办理生产许可证。

(四)开展计量专项监督检查,确保社会公平计量。全年,我局共对全地区X电子汽车衡、X支加油枪、X余台电子秤开展了计量检定工作,特别是狮泉河镇农贸市场在用电子秤每年2次定检任务均按期进行,无超期未检定使用的计量器具,对合格的计量器具我局及时发放了检定合格证。

二、存在的问题。按照计划,我局查处无证无照经营正不断深入开展,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由于我地区地域广阔,

交通路线长,现阶段工作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基层查处不及时。我局各县未设立质监局,聘用的协管员受业务限制,开展工作范围有限,不能及时有效的查处无证经营行为。二是法律法规的综合运用程序不高,造成对许多违法行为的查处适用的精准度有限,不能形成多部门综合执法的机制和整治力度。三是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有待进一步增强,监管网络有待进一步完善。

【交通执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自查报告】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阶段我局将在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强化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的工作力度:一是加强元旦、春节等节假日检查工作,重点打击以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违规使用添加剂和特种设备安全隐患的监督检查;二是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府领导、部门协调协同、舆论监督、群众参与、全面排查、综合治理”的工作制度,积极探索长效监管机制,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三是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严格发证程序,严格证后监管,把产品质量安全消除在萌芽状态。

XX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篇三:交通执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自查报告
2016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计划

一、组织领导

建立县政府统一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对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督查。实行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制度,工商、公安、国土、安监、卫生、人劳、民政、房管、建设、城管、电力、发改、商务、交通、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环保、文体、广电、农业、烟草、通信等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通报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情况,研究制订工作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指导、督促查处取缔工作。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形成监管合力,确保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查处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工商部门负责查处取缔无需取得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但应当办理营业执照而未办理,已经取得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但未依法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负责协助相关职能部门查处取缔违法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相关行政审批部门负责对须经本部门许可或批准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取缔未经本部门许可或批准,已被本部门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或批准手续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镇(处)政府、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要配合政府各职能部门加强对本辖区内各市场主体的管理及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报告本辖区内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不得为无证无照经营者提供生产经营场所和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村民委员会每年6月和12月份将本村辖区内的各类经营主体的基本情况登记造册,经镇(处)汇总后,报县政府。

供水、供电、电信等公共服务行业、企业要增强社会责任意识,不得为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的经营者提供水、电、互联网接入服务等经营条件;在接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下达的对违法经营场所停水、停电、停止互联网接入服务等协助执行通知后,应立即予以执行。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危害性以及查处取缔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把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的一项重要任务,与“三年大变样”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认真协调解决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将查处无证无照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落实责任,齐抓共管。按照“谁发证、谁监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健全部门查处与联合执法相结合的工作机制,确保查处取缔工作积极稳妥、有序有效进行;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在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设立信息员,设置投诉举报站,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各职能部门要依据法定职责,强化内部责任管理,实施属地监管,把责任落实到人。对于相关部门的抄告事项,要及时处理,不得推诿扯皮。

(三)把握政策,分类整治。各职能部门要强化执法为民的理念,增强服务意识,遵循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取缔与规范相结合的原则,区别对待,加强引导、扶持和规范。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取缔;对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或者经营范围、经营条件基本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者,应引导帮助其依法办理相关经营手续;对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应当登记的经营活动或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应免于登记的经营行为,要依法规范管理,不视为无证无照经营行动进行查处取缔。

(四)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在查处取缔工作中,各职能部门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严格执法办案程序,准确适用法律,坚持依法行政;要秉公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杜绝粗暴执法,避免引发群体性事件;对拒绝、阻碍依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要做好说服教育工作;需要公安机关配合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情况请求协助,公安机关在接到协同执法请求后,要积极支持并依法严惩暴力抗法行为。

三、责任追究

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管辖区范围长时间存在多个无证无照经营户的,要对直接负责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中失职、渎职和包庇的,要坚决严肃查处,依法依纪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镇(处)政府、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不履行向政府职能部门报告本行政区域内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以及不配合政府职能部门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的,由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任何组织和个人,凡为无证无照经营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以及水、电、互联网接入等服务的,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接到政府职能部门对违法经营场所停水、停电及停止互联网接入服务等协助执行通知后,仍然为其提供服务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有权举报。接到举报部门要为举报人保密,并及时对举报对象予以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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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交通执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自查报告
2016无证经营清理整治工作计划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清理整治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的组织领导

目前,无证无照经营违法行为较为普遍,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破坏了公平竞争,侵害了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造成了国家税费的大量流失,阻碍了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稳

定。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清理整治无证无照经营工作对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意义。加强对清理整治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清理整治无证无照经营工作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重要工作,与城乡文明建设、安全生产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及时协调解决清理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清理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二、明确职责,加大清理整治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力度

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作配合,齐抓共管,切实做好无证无照经营清理整治工作。

(一)县工商局。依法查处下列违法行为:应当依法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无须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即得营业执照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已经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但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已经办理注销登记或者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以及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擅自继续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应当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方可从事经营活动的违法经营行为。

(二)县公安局。负责对从事旅馆、印章刻制、典当、信息安全产品经营、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务、危险化学品运输、爆破作业等须经公安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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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未经许可或已被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擅自继续从事上述经营活动的行为。

(三)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及其他须经公安消防部门验收合格,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的场所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

(四)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对从事矿产资源的勘查、开采等须经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或已被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擅自继续从事上述经营活动的行为。

(五)县住建局。负责对从事建筑市政工程施工(含装修)、勘察设计、工程造价咨询、工程招标代理、商品混凝土生产、建筑预制构件生产、建筑机械设备、工程监理、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价格评估、城市燃气供应等须经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或已被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擅自继续从事上述经营活动的行为。

(六)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负责对从事演出、娱乐、网络文化市场、电子游戏、美术品销售、文物经营、电影、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计算机软件、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地面卫星电视、广播接收使用、安装、广播电视节

目制作经营、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广播电视无线发射业务、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互联网等信息网、传播视听节目等须经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或已被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擅自继续从事上述经营活动的行为。

(七)县卫生局。负责对从事医疗机构、供水机构、消毒产品、公共场所等须经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或已被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擅自继续从事上述经营活动的行为。

(八)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对从事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进口计量器具、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计量器具等须经质量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或已被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擅自继续从事上述经营活动的行为。

(九)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对从事保健食品、化妆品、餐饮、药品和医疗器械等须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或已被依法注销、撤销、撤回、吊销、收回、缴销许可证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擅自继续从事上述经营活动的行为。

(十)县安监局。负责对从事采矿、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活动等须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或已被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擅自继续从事上述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

(十一)县商务局。负责对从事成品油、酒类、二手车鉴定评估、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典当、拍卖等须经商务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或已被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擅自继续从事上述经营活动的行为。

(十二)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对道路动输业及相关辅助业、水路运输业及港口经营、水路货物代理等须经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或已被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擅自继续从事上述经营活动的行为。

(十三)县人社局。负责对从事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劳务派遣等须经劳动保障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或已被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擅自继续从事上述经营活动的行为。

(十四)县农业局。负责对从事农作物种子、肥料、农药、植物检疫、农业转基因生物等须经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或已被依法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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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撤销许可证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擅自继续从事上述经营活动的行为。

(十五)县环保局。负责对新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排污许可、严控危险废物许可、放射源安全许可、拆船业和娱乐场所许可等须经环境保护行政管理许可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或已被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擅自继续从事上述经营活动的行为。

(十六)县经信局。负责对从事供电经营等须经工业经济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或已被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擅自继续从事上述经营活动的行为。

(十七)县畜牧局水产局。负责对从事兽(渔)药、种畜禽、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动物防疫、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动物诊疗、渔业捕捞、水产苗种等须经许可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或已被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擅自继续从事上述经营活动的行为。

(十八)其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负责对须经本部门许可从事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或已被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擅自继续从事上述经营活动的行为。

乡镇政府和村委会(社区居委会)等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

供水、供电、电信、联通、移动等服务行业要加强行业自律与管理,不得在明知是无证无照经营的情况下为经营者供水、供电和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等便利条件。

对应当依法取得而未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在同一行业同时涉及到多个许可审批部门的,由行业管理部门牵头,相关许可审批部门联合查处取缔。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行政管理部门接到举报,应当予以核实,经核实后依法查处。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为举报单位和举报人保密,并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给予奖励。

三、多措并举,综合治理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一)建立清理整治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议制度。县清理整治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议由县工商局、县公安局、县公安消防大队、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县卫生局、县质监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安监局、县商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人社局、县农业局、县环保局、县经信局、县畜牧水产局等单位组成。县工商局负责人为联席会议召集人。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工商局。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副局长为联络员。联席会议主要职责是成员单位通报清理整治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情况,协调解决重大、难点问题,研究制订工作措施。各成员

单位对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要认真落实并及时反馈。

(二)建立完善清理整治无证无照经营工作信息共享制度。各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经营者需要办理行政许可或其他批准文件而未办理的,或者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而未重新办理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相关行政许可审批部门。相关行政许可审批部门应在收到抄送件后10个工作日内到现场监督管理,指导、引导经营者办理相关许可证或批准文件,并将办理情况同时反馈相关行政执法部门。

行政许可审批部门在营业执照有效期内依法吊销、撤销、注销行政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或者行政许可证、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后,应在吊销、撤销、注销或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县工商局。县工商局在接到抄送后应当要求当事人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

县工商局对无证无照经营进行行政处罚时,应同时将行政处罚决定书抄送相关行政许可审批部门。行政许可审批部门对无证无照经营进行行政处罚时,亦应同时将行政处罚决定书抄送县工商局。

政府各职能部门对无证无照经营进行查处时,发现涉及其他职能部门职责范围的违法行为,应及时将涉嫌违法行为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三)疏堵结合,依法查处。各乡镇和相关职能部门应本着规范与发展相结合、取缔与引导相结合的原则,认真开展清理整治工作。对符合条件的经营户,要耐心宣传政府法规,督促、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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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其依法办理证照;对不具备条件的经营户,要限期整改,整改后符合条件的,依法给予办理证照;对贫困户、下岗职工办理证照,要给予扶持,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对屡教不改、违法经营的无证无照经营户,坚决依法取缔。

(四)加强宣传,提高守法经营意识。要加大对《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广大经营者的守法经营意识,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促进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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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交通执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自查报告
2014城管大队整治方案

第1篇:城管大队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20XX年我区环境整治成果,推动环境秩序水平持续改善,按照北京市城管执法局关于20XX年北京市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服务保障党的十八大环境秩序为主线,坚持奥运环境建设标准,以“打造八大亮点工程、突出六项重点整治内容”为抓手,以打击违法建设、违法经营、违法生产、全面整治五大秩序(环境秩序、交通秩序、治安秩序、市场秩序、旅游秩序)为工作重点,高标准完成环境脏乱重点地区整治任务,大力推动便民疏导设施建设,解决一批群众关注的环境秩序问题,实现群众回访满意率85%以上、各类举报同比下降15%以上的目标,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效能,营造整洁、优美、和谐、有序的环境秩序。

二、工作重点【交通执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自查报告】

(一)实施八大亮点工程。

1.分级分类管理工程。一是对城区府前街及延长线、光明街及延长线、新顺街及延长线等道路周边地区进行严管、严防、严控,杜绝市容环境秩序违法行为;二是对城乡结合部、各镇政府所在地、居民社区、新国展、花博会主场馆、奥林匹克水上公园和首都机场等重要场所周边加强管控,确保不出现违法行为聚集的现象;三是其他地区实现有序管理。

2.精品街区工程。各镇、街道推出精品大街3~4条,各街道推出精品社区2个,各镇辖区内有居民小区的,至少申报1个精品社区。经济功能区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申报。精品大街要达到“七无”标准,即无无照摊群、无店外经营、无堆物堆料、无乱贴乱挂、无暴露垃圾、无非法小广告、无非法运营聚集。精品社区达到“六无”标准,即无堆物堆料、无卫生死角、无乱停乱放、无私搭乱建、无占道经营、无重复举报。

3.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工程。集中整治全区各类学校周边的无照经营、黑车、黑摩的、非法小广告等违法行为,全面净化校园周边环境秩序。

4.畅通生命救治通道工程。集中整治医院周边无照经营、非法运营、店外经营、非法占道等违法行为,为就诊车辆,特别是急救车辆出行以及医院正常办公秩序创造良好环境。

5.餐厨垃圾监管工程。严查餐厨垃圾运输车辆,加强餐厨垃圾前端监管,严厉打击生产地沟油等违法行为。

6.美化视觉环境工程。依法规范和清理一批临窗广告、山寨路牌、刀旗、横幅标语,集中清除主要道路视觉污染,美化视觉环境。

7.服务群众暖心便民工程。完成环境脏乱重点地区整治任务,排查整治白色污染、垃圾源头,消灭垃圾坑,打击乱倒垃圾行为,取缔非法废品收购等。大力开展便民停车场、市场、菜站、信息发布栏等疏导设施建设,方便群众日常生活;继续开展扫雪铲冰和捡拾白色污染等清洁活动,积极应对极端恶劣天气,确保城市环境秩序正常运行。

8.进京第一印象通道整治工程。集中整治铁路、轨道交通、高速路、公路和首都机场沿线可视范围内的环境秩序脏乱点位,并加强日常环境秩序管理。

(二)整治六类违法行为。

1.查处无照经营行为,包括无照摊群、机动车售货、马车售货扰民、扰序等问题。

2.取缔非法小广告,包括街道、医院、学校、商业街区、交通枢纽周边的散发、张贴非法小广告的行为。

3.强化施工工地管理,规范施工工地围挡,整治施工扬尘、道路遗撒、夜间施工扰民等违法行为。

4.严查违法建设和私搭乱建,坚决制止和拆除各类违法建设,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彻底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5.集中整治非法营运,包括黑车、黑摩的、黑三轮等非法运营行为。

6.整治门前三包责任不落实。重点治理乱堆放、乱张贴、乱搭建、乱挖占、乱拉挂、乱停车等“六乱”问题。商场、门店、医院、影剧院、学校、M15号线车站等门前三包责任单位要加强责任区日常管理,配备管理人员,坚决制止“六乱”行为。

三、工作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即日至2月29日)。开展宣传动员,区、镇(街道)两级要统一思想,进一步完善、固化环境秩序整治工作机制,为全年整治打好基础;同时,抓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亮点工程推进及强化日常管控阶段(3月1日至6月30日)。一是全面完成八大亮点工程任务。二是全面摸排环境秩序中的突出问题,建立环境秩序乱点、“门前三包”、进京第一印象通道和校园、医院周边整治、施工工地管理等台账;同时,结合季节性特点,加强主要大街、重点区域的管控,及时查处群众举报的各类违法行为。

(三)全方位整治阶段(7月1日至9月30日)。一是各部门联勤联动,依托区、镇(街道)两级执法资源,对照台账,结合夏季环境违法形态,采取高压态势集中整治六类违法行为。二是全面梳理八个亮点工程建设及环境秩序综合整治中存在的问题和盲点,第一时间查缺补漏,重新开展整治和验收,确保亮点工程建设和环境整治任务无死角,全部达标。

(四)冲刺达标阶段(10月1日至11月30日)。全区基层执法力量100%上岗,区、镇(街道)两级向一线倾斜人力、物力、财力,提高一线保障水平,群防群控,确保区域环境整洁优美、和谐有序,各项工作万无一失。

(五)检查验收和固化机制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对20XX年环境整治工作进行检查、考核、验收。同时,总结、固化、推广环境整治行动中的好措施、好机制。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

成立由主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市政市容委主任、区城管监察大队大队长、区环境办主任任副组长的顺义区环境秩序综合整治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年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工作。成员包括城管、宣传、综治、教育、民宗侨、公安、监察、民政、人力社保、住建、市政、交通、水务、商务、外事旅游、卫生、对外联络、社会建设、工商、园林绿化、法制、政府督查、文化、药监、规划、公路、园林中心和各镇、街道、经济功能区主管副职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区城管监察大队,具体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制定全区环境秩序整治总体方案及专项整治方案,推动、督导检查及验收整治工作,日常联络和协调成员单位,报送信息和宣传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城管监察大队大队长兼任。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功能区管委会要成立相应的环境秩序综合整治领导小组,行政正职为第一责任人,要分解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将责任落实到人,确保顺利完成本辖区环境整治任务。

(二)职责分工。

1.区城管监察大队:依法履行监察、执法职能,发挥监督、检查、告知、指导、督办、通报等职能作用,牵头组织、协调、部署专项整治行动。指导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功能区管委会深入开展年环境整治工作,通报整治工作情况。同时,加大监察力度,督促相关责任部门或单位落实管理责任;对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或不按期整改的,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区综治办、区监察局、区政府督查室:对各镇、街道、经济功能区和相关职能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和效能监察。

3.区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各新闻媒体对环境整治进行正面宣传,积极报道,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

4.区教委:负责协同配合各镇、街道、经济功能区和各职能部门对校园周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并组织协调学校、幼儿园与辖区公安、城管等部门建立日常性的联系制度。

5.区民宗侨办:负责整治工作中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政策法规宣传。

6.区民政局:负责对流浪乞讨人员进行适时救助。

7.区人力社保局:负责对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就业指导和职业技能培训,引导广大来京务工人员规范就业。

8.区市政市容委:负责督促环卫等单位对小广告等脏乱点加大作业频次,加强公共设施建设,拓宽小广告发布渠道。

9.区交通局:加大对交通运输市场的整治力度。

10.区商务委:负责全区再生资源回收市场管理工作;推动便民疏导设施建设。

11.区外事旅游局和区园林服务中心:负责协同配合各镇、街道、经济功能区和各职能部门对主要旅游景区和公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通过手机提示信息、发放宣传品等方式,为游客提供引导性服务。

12.区卫生局:负责医院周边环境整治的协调工作;负责对餐饮服务单位经营大排档的食品卫生进行监管,查处非法行医等违法行为。

13.区政府外联办:负责整治过程中与市属机关、驻顺部队和驻区企业等的协调联络工作。

14.区社会办:指导各镇、街道、经济功能区及有关部门做好社区环境整治工作;推动“一刻钟社区服务圈”等便民设施建设;指导发动社区居民参与社区管理。

15.市工商局顺义分局:会同城管等部门查处店外经营、依托门店经营非法大排档、非法小广告等行为,并协助相关部门推进便民市场建设。

16.区园林绿化局:依职能协助行政执法部门做好城市绿地、树木管理方面的整治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公园周边的环境整治工作。

17.区文化委:负责会同公安、城管等部门查处非法销售盗版光盘等非法出版物的违法行为。

18.区政府法制办:负责为专项整治行动提供法律支撑。

19.市公安局顺义分局(刑侦、治安、巡警、交通):一是指导各派出所配合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二是加强执法保障,及时处理暴力抗法、阻挠执法等行为;三是对违法行为的幕后组织、涉黑涉恶团伙开展打击,对其他部门移交的线索立案侦办;四是会同城管等部门查处在车行道内兜售物品、散发小广告、机动车和马车售货等影响交通秩序的各类违法行为;五是会同城管等部门查处长途客运、公交车站内游商扰序、非法运营、散发小广告等各类违法行为。

20.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功能区管委会: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定辖区整治方案、计划、应急预案,按照全区部署,组织本辖区城管分队、派出所、工商所、卫生监督站等部门开展环境整治;统筹协调辖区内各部门、各单位,整合力量,疏堵结合,抓好社会面环境秩序管控工作。

五、工作措施

(一)固化三项机制,强化组织领导。一是高位协调机制。区政府主管区长牵头,综治、公安、城管、工商、商务、督查、监察等部门行政正职参与的环境秩序整治高位协调机制,研究整治工作,部署重点整治任务,统一推进环境整治工作。二是联合执法机制。镇、街道统筹协调派出所、工商所、城管分队及相关职能科室,组建联合执法分队,通过工作联动、问题联治,确保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三是监察反馈机制。执法部门发现问题后,第一时间向属地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和监察部门反馈;属地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接到反馈后要及时研判,及时整改、及时解决,并将相关情况向执法部门通报。

(二)按照“五步”模式,推进综合整治。一是全面摸排,建立台账。以镇、街道、经济功能区为主体,以执法小分队为依托,各部门联勤联动,深入城市管理一线,全面摸排、掌握辖区环境秩序中的突出问题,继续开展五大秩序整治,严厉查处和打击违法建设、违法经营、违法占地等行为,重点抓好环境秩序乱点、“门前三包”、进京第一印象通道、校园和医院周边、黑车、视觉污染、牌匾标识、夜景照明、户外广告整治等,并逐一建立专项台账,增强整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实地勘察,制定预案。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功能区管委会行政正职要亲自部署,提前实地勘察整治部位;职能部门要共同协商,根据整治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整治方案和应急预案。三是宣传告知,重点训诫。整治行动前,由公安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对区域内违法相对人进行逐一宣传告知,对屡教不改的商户由工商部门纳入企业信用信息警示系统;对长期从事违法行为,有过激倾向的重点人员进行重点训诫,最大限度减少整治阻力,化解潜在矛盾。四是联合执法,有序推进。按照预案部署,在违法行为高发时段,由属地牵头,各相关部门协调联动,按照职责,依法、依规对违规单位和违法相对人进行查处,公安部门要保障执法安全。五是深入打击,巩固效果。对执法过程中发现的黑窝点、制假贩假违法犯罪行为和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幕后团伙等线索,由公安部门牵头,各部门积极配合,清掏窝点,深入打击,深化整治效果。

(三)坚持疏堵结合,有效化解矛盾。一是强化行业及属地管理,从源头上杜绝违法行为。市政、住建、商务、工商、卫生等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属地单位,要将日常行政管理与环境秩序整治相融合,不断加强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工地、医院的宣传教育,督促其提高环境秩序意识、遵守城市管理法规,履行环境秩序建设责任。二是继续推动便民疏导设施建设。各属地单位要根据群众需求,充分挖掘各类资源,采取农超对接、便民市场、一刻钟社区生活圈建设等形式,加大便民设施建设力度,不断深化管理,方便群众生活。三是结合群众热线举报、来信来访和群众身边的实际问题,对环境整治重点问题逐一建立台账并督办解决。

(四)落实管理责任,切实履行职能。一是落实领导责任。参与环境整治的相关部门要明确主要责任人,落实领导责任和管理责任。二是落实网格化管理。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正职为第一责任人,各派出所、工商所、综治办、卫生监督站及相关科室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确保整治力量部署到位、各项整治措施落实到位,全面促进城市管理的精细化;明确每个网格单元的负责人和责任人,并建立日常检查、考评制度。三是落实部门责任。相关审批部门要从城市环境整体布局的角度出发,严把审批关,对涉及城市管理秩序的审批内容,如广告牌匾、小修业、大排档、临建、活动宣传(店外经营)等,在审批之前,应征求城管监察部门的意见,避免新增扰乱城市环境秩序的行为。

(五)全程督导考评,提高工作效能。建立日常督导考评机制,对环境秩序整治工作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开展持续不断的督导检查,做到随发现、随通报、随督办、随整改,特别是对重点任务、重点区域、突出问题,要明确责任、明确时限、明确标准,提出要求,重点督导;要反复查、回头查、跟踪问效,促进环境秩序综合整治深入开展。【交通执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自查报告】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环境保障的重大意义,持续加强对环境整治工作的领导。全区统一行动,集中整治环境秩序中的突出问题,最大限度地净化城市环境秩序,为全市实现“市容整洁无死角、环境有序无乱点、依法行政无违规、文明执法无冲突、精细管理无缝隙、严格管控无隐患”的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二)严格执法纪律,避免激化矛盾。一是要加强对执法队伍的管理与教育,提升执法人员素质,严肃执法纪律,确保执法安全;二是重大执法行动前必须充分研判形势,全面评估执法风险,周密制定行动预案,确保整治平稳推进;三是整治过程中一线执法人员要理性、平和,确保依法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及时有效处理突发事件。

(三)及时报送信息,准确反映情况。增强对信息报送工作的重视程度和敏感意识,及时反映基层的工作成效、经验做法、问题隐患等,为各级领导决策指挥提供有力依据。重大突发事件要即时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马利,李梅;联系电话:60417144)。

第2篇:城管大队整治方案

根据20XX年市行政执法局提出的城市管理年的要求,为了规范管理中心城区的市场及洗车场,提高珠晖区的城市管理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区委、区政府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的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构建和谐人居环境,提高市民幸福指数为目标,认真落实市行政执法局的城市管理年要求,严格抓好城市管理工作,争取早日实现“四城同创”。

二、组织领导

成立珠晖区城管大队规范整治中心城区市场及洗车场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刘夏生 区城管大队长

常务副组长:段智勇 区城管大队教导员

副 组 长:周新华 区城管大队副大队长

张永虎 区城管大队副大队长

成 员:谢 萍 区城管大队工会主席

江 波 区城管大队副大队长

王 钧 区城管大队副大队长

黄代梨 区城管大队副主任科员

具体组织实施由教导员段智勇总负责,分管路段的副大队长周新华负责规范整治中心城区的市场,由分管机动中队的副大队长张永虎负责规范整治洗车场,大队所有路段中队及机动中队共同参与执行。

三、工作目标

通过进行整治确保中心城区市场规范化管理,不符合要求的一律取缔;对洗车场进行规范,不符合要求的予以取缔。

四、具体任务及完成情况

(一)金泉路、葵花里、玄碧塘及湖北路衡州市场,大队在春运期间已经组织进行了综合整治,金泉路的马路市场已经取缔,每天都有专人值守;葵花里、玄碧塘及湖北路衡州市场也已经整治规范,占道经营的现象基本消灭,大队将督促各责任中队加强管理,防止防弹。

(二)丰收市场地处背街小巷,不是城区主干道,人流量、车流量都小,且原有市场建设规模过小,容纳不下现有的经营户。大队将组织引导他们到人行道上有序经营,保留出马路确保行人和车辆正常通行,以上工作在5月20日前完成。

(三)和平小区内市场,由于小区本身没有配套的市场,考虑到居民的实际需要,大队将组织街道社区对现有马路市场进行清理,引导他们在人行道上有序经营,留出马路确保行人和车辆能够正常通行,以上工作在5月20日前完成。【交通执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自查报告】

(四)唐家巷市场,大队将联系粤汉街道,共同进行整治,争取在5月20日前整治到位。

(五)龙家坪市场,由于冶金街道的管理权尚未移交,是历史遗留问题,我队将向区里主管部门汇报,督促有关责任乡镇和街道拿出整治方案,尽快整治到位。

(六)洗车场的整治,我区中心城区洗车场不多,大队目前在“大走访”活动中,根据社区举报已经在4月5日取缔了“三角线”的一家洗车场。其他的洗车场将按照要求,集中进行清理整治,先查处相关营业执照,有照的将要求其规范经营,建立污水沉淀池,禁止店外洗车,外排污水;无照的将坚决予以取缔。此项工作将在6月初完成。

五、方法措施

(一)落实责任,加强监督。分管领导要以身作则,狠抓落实,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完成任务。

(二)开展集中整治行动。集中力量对重点市场进行清理规范,保证城市管理效果。

(三)积极宣传发动,利用街道、乡镇和社区的力量多做宣传教育工作,形成全民参与城市管理的良好局面。

第3篇:城管大队整治方案

为加强城区市容管理,改善城区市容环境,进一步规范城区各种秩序,大力营造“做文明人,创文明城”的良好氛围,不断提升城市品位,切实推进城市化进程,全面优化经济和人居环境,努力实现城区交通良好,道路通畅,市容卫生、整洁,市民文明这一目标而开展进一步强化城区市容环境秩序整治月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城区道路整洁通畅;交通安全规范;市容秩序良好;环境清洁卫生;户外广告美化亮化;市民素质普遍提高;城市品位切实提升。

二、整治内容

1、严禁城区车辆乱停乱放,纠正各路口、街口摩托车、电瓶三轮车占道候客、阻碍交通;

2、查处大中型货车违规进城;

3、主要街道“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到位。严格查处出店经营、门前脏乱差;

4、拆除门前炉灶和向街面设置的抽油烟机、排风扇,整治门牌、招牌、破损店牌、取缔落地灯箱;

5、打击流动摊点、违规占道。规范游摊散贩(取缔北港水务局入口水果摊点、农贸市场(龙山路)水果摊点,铁路桥水果摊点入市场经营,雨帆处水果摊点不得在红绿灯下经营),对安排的临时性占道实行统一挂牌;

6、拆除临街面乱搭乱建、乱拉乱挂、乱设电缆电线;

7、严格生活垃圾袋装化。查处随意倾倒、抛撒垃圾行为;

8、清理临街巷口占道摊点。确属特困人员摊点,必须做好登记,做到合理安排,挂牌明示,有序摆放,确保道路畅通;

9、整治城乡结合部自发性菜市占道现象,还路于民。规范铁路桥下菜市,整治老火车站占道为市菜市场;

10、清理城市“牛皮癣”,保持临街立面整洁;

11、东红路洗车点限时搬迁到物流园,摩托车修理店限时搬迁到偏街。取缔农民街洗车点、雨帆洗车点;

12、东红路全路段、粮青路全路段、德政街全路段全面整治;

13、坚决取缔铁路下两处卖砂点,改为占圩、马圩等西行农客停车场并派专人管理。;

三、整治步骤

第一阶段:20XX年7月17日至20XX年7月27日为宣传发动阶段。各片区针对管辖路段存在的问题进行摸底。做到边宣传边纠正,力求面面俱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篇六:交通执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自查报告
2015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年述职述廉报告

县工商局副局长2015年述职述廉报告 我叫**,现年43岁,中国共产党党员,现任**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职务。2015年以来,我局圆满完成了年初制订的各项工作目标,我本人在思想上、工作上也较以前有了很大的提高。现将今年以来个人的思想工作情况向组织作一汇报:

一、以学习提升素质 首先,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水平。认真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深刻内涵和十六大精神,坚持做到“两个务必”。经常阅读有关报刊,及时了解掌握时事资讯;其次,注重业务知识的钻研,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在工作中遇到的难题,我就到书中去找。自己弄不明白时,就主动向其他同志请教,通过相互间的学习讨论,我和同志们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都得到了提升;再次,为不断提高自身的文化素质和修养,我积极参加各种学习培训,并努力做到理论联系实际。特别是去北京挂职锻炼的经历,使我开阔了眼界,学到了工作经验,对以后的工作有了更新思路和想法。

二、以团结凝聚力量 第一,摆正位置,端正态度。作为一名副职,明确自己的职责权限,为一把手当好参谋助手,积极主动地协助一把手开展好各项工作,坚决服从一把手的指挥和调度。在集体的领导下,坚决维护一把手的权威。在集体决策中,勇于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做到决策前充分发表自己的见解,决策后,按决策执行不走样;第二,与其他副职以诚相待,互相支持,优势互补,互相补台。在工作中顾全大局,既不揽权,也不越权,既坚持原则,又密切配合,做到分工不分家,努力干好本职工作,管好分管业务;第三,注重与一般干部的团结。在工作中多听取同志们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一个具有凝聚力、战斗力的集体。

三、以管理优化环境 按照局党组分工,今年我分管注册科、市场巡查二科、三科、车辆管理分局、走马驿、杨家庄两个基层分局及维管办、拍卖行两个事业单位,这些单位全部完成和超额完成了年初下达的各项工作指标。

(一)依法登记,规范操作,方便企业,促进发展 在今年的企业年检和个体验照工作中,我们按照验一户完善一户、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对各类审批文件的名称、有效期限及许可证的年检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对不能提供有效手续的限期补办,不能补办的让其变更或依法予以注销。同时,对所有的企业个体档案进行了彻底清理,实行谁主办谁负责到底的制度,大大增强了同志们的责任心,使登记注册工作更加规范有序。 为方便企业,我们抽调骨干力量对**户企业实行上门年检,对13户企业进行预约服务。同时,对连续两年没有不良记录和设立不足半年的**户企业实行免审,直接通过年检。这一举措大大减轻了企业负担,节约了办理手续的时间,得到企业和经营者的广泛好评。 继续加大扶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力量投入,把个体工商户的管理权全部下放到基层工商分局。今年全县个体工商户新增**户、从业人员**人、注册资金**万元;私营企业新增**户、从业人员**人、注册资金**万元。 今年国有集体企业的参检率为94%,私营企业的参检率为92.7%,个体工商户验照率为83%。同时,对40户超期年检及超范围经营企业进行了处罚,并通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查处取缔无照经营93户。 认真贯彻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支持、鼓励和大力扶持下岗失业人员及残疾人通过创办个体私营企业实现再就业。截止目前,共为下岗失业人员颁发营业执照500余份,减免注册登记费和管理费**余万元,为1800余人的再就业提供了帮助。

(二)不断加大市场巡查工作力度,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建立专业的市场巡查队伍,健全市场巡查工作机制,使之规范化、制度化、高效化。三个市场巡查科成立一年来,在规范经营秩序、打击假冒伪劣、查处违法违章行为、维护企业和消费者权益等方面,都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特别是在食品安全、保护商标专用权、红盾护农、取缔无照经营、防治禽流感等大型专项整治行动中,与其他分局科室紧密配合,充分发挥其行动迅速、办案高效、查处有力、公正廉洁的特点,打出了工商执法部门的威风,树立了我局的良好执法形象。 市场巡查二科、三科全年共办案**起,其中立案查处31起,收缴罚没款**万余元。

(三)创新工作新思路,拓展监管新领域 经局党组深入调研论证,根据涞源县经济发展的趋势和形势,决定对运输市场加强管理,并于4月份成立了车辆管理分局。在人员配置上,大胆起用年青干部,提拔有多年办案经验的一线人员,重用有丰富管理经验的老同志。在工作方法上,首先加强宣传,在车辆集中的车站、修理厂、加油站、矿山、选厂发放、张贴宣传材料,并通过新闻媒体连续播出一个月通知,收到较好效果;其次,实行在限期内免费办照政策,凡在一个月内主动来我局申领营业执照的,免费颁发;再次,对车辆实行分类管理,按照普通客货运输、矿产品运输、矿山机械区别对待。

(四)基层建设成效显著 通过对工商所进行整合,撤销了乡下所,成立了走马驿和杨家庄两个分局,辖区占全县总面积的一半以上,而且都面临着监管区域大、人员少、交通不便的现状。 面对困难,两个分局的同志们没有退缩,而是用辛勤的工作交上了一份满意的答卷。关口前移和食品安全、硬件建设和党先教育、一会两站和市场巡查、业务学习和收费服务、企业信用等级分类和禽流感防治等等,无论是哪项工作都取得了优异成绩,圆满完成了全年的任务指标。杨家庄分局还组织消协分会会长和两站站长进行了两次培训和回访,发放食品进销货台帐402本,信誉卡400本;走马驿分局于9月份报经当地党委批准起立了党支部,进一步增强了战斗力和凝聚力。

(五)指导事业单位开展工作 维管办在各基层分局全部建立了维管工作站和维修行业分会,围绕家电维修、农机修理和通信器材维修领域的突出问题,不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无证照、无资质及其他违规经营行为。今年新备案维修行业89户,颁发售后服务备案登记证117份。 拍卖行在市行的指导下,全年共签定拍卖合同8份,成功组织拍卖会4次,成交额达**万元,收取佣金**万余元。

四、以真情为群众谋利益 在今年县委县政府组织开展的贫困村帮扶和文明生态村建设活动中,我受命担任了工商局大下工作队队长。在帮扶工作中,我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精神,努力为农村的发展献计献策,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坚持每周都抽出时间去村里办公,帮助他们加强基层党组织 建设。局党组采纳本人建议,为**村出资5000元购买办公设施,为银坊镇松树台村出资3600元,改善“两室”办公条件,完善各项制度和档案,并帮助他们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发展规划。

(二)在深入学习、努力吃透中央“一号文件”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结合省委六届五次全会和全市“2.29”大会精神,走村入户向村民们做好宣传,鼓励他们解放思想,用好政策,加快脱贫致富的步伐。在走访调研的同时,也使自己接受了一次再教育,在思想上更加坚定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信念。

(三)在推进文明生态村建设中,先后为五十亩地村购置了价值2万元的大理石桌凳和健身器材。

(四)在防治禽流感工作中,广泛宣传预防禽流感病知识,按上级要求对全村的家禽、牲畜进行了登记造册,并协助有关部门注射疫苗,做到了村不漏户、户不漏禽。 五、以行动做廉政表率 按照中纪委和省市局要求,我对照文件提出的送钱收钱、跑官要官、参与赌博、打着领导干部旗号办私事等“四股歪风”认真进行了自查。 参加工作以来,我从没有因为送人情吃过请、收过礼,也没有占过公家一点便宜,更没有为了自己得到某个职位送过钱物。一个人只要努力为党的事业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组织上不会看不到,群众也自有公论。提拔一个人,不是哪一个人可以决定的,还要经过组织考察,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等程序,没必要去费尽心思走后门、拉关系。我不仅这样要求自己,对我分管的工作人员、我的亲友也是这样要求的。可能平时我难说话的名声在外,所以家人和下属都不敢冒用我的名义办私事,也没有一个因此违反廉政纪律。对于赌博,现在社会上已经形成了一股风气,都认为没事了大家在一起玩玩,没什么大不了的。可长此以往,就有可能发展成为赌博,性质就会发生变化。原来我也玩过麻将、打过扑克,慢慢工作多了,时间紧了,也就没时间玩了。而且走上领导岗位后,在各方面也都提高了警惕,如果玩上了瘾,就有可能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有可能出现不廉洁的行为。我不仅自己不再玩麻将,也要求下属尽量不要玩。即使玩,也不能占用上班时间,更不能赌博。 由于工作劳累,我患了颈椎病,局里多次派车让我去外地看病,但都被我婉言谢绝了。我们局车辆紧张,几名副职和几个综合科室共用一辆车,如果我带车走一天,就会影响不少工作。出于这种考虑,每次去外地看病,我都是乘火车或搭便车,从没有因为私事耽误工作,更没有请假休息。因公出差一般我基本是当天往返,这样可以节省一笔经费。 虽然在一年中我做了不少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党和人民的要求还相差很远。今后,我将继续加强学习,转变观念,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领导艺术,与其他班子成员一同带领全系统干部职工,发扬优势,弥补不足,以更加高涨的热情迎接新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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