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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物价局半年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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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2016年物价局半年总结
民政局201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

民政局201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

民政局201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201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亲切关怀和指导下,我区民政工作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工作,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紧密结合“优环境、提效能、保开局、促发展”主题实践活动,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民政工作宗旨,突出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强化公共服务和夯实基层基础,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作用,按照年初工作部署,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目标。根据要求,现将有关总结和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社会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大

1、城乡低保规范运行

(1)全面开展低保对象复核工作。根据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皖民社救函[2016]17号)精神,我局按照工作要求,对低保对象复核工作进行了具体布置。要求各镇街在一季度迅速开展低保对象年检工作,对所有低保对象全面进行复核认定,根据不同类别对象的家庭情况开展定期核查、动态管理,重点做好就业年龄段及刚达退休年龄的低保对象复核认定工作。至6月底,全区低保对象复核认定工作已基本结束,1-6月以来,全区城市低保共新增对象117户141人,月补金额41430元;取消116户139人,月减金额47121元;调整37户,净减4人,月净增金额4205元。农村低保共新增对象444户721人,月补金额121300元;取消364户503人,月减金额88175元;调整170户,净减32人,月净增金额955元。

(2)对低保标准进行了调整。按照市民政局、财政局、统计局、物价局《关于调整2016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将2016年城市低保标准由每月490元提高到51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年3432元提高到3775元。新标准从2016年1月起执行。

(3)及时发放低保资金。截止6月底,全区现有5601户7416人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月发金额251.3万元,1-6月份共发放城市低保金1509.3万余元,全区月人均补差金额达339元;有10954户、18189人享受农村低保,月发放金额333.9万元,上半年已发放补助资金1995.5万元,全区月人均补差金额184元。

(4)成立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5月底,经区编委会议研究,同意设立“池州市xx区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编制4名,隶属区民政局管理,股级建制。

2、城乡医疗救助予民实惠

进一步加大城乡医疗救助力度。5月份,区政府出台了《xx区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方案》,将今年救助比例全部提高到70%,三类病种封顶金额分别调整到15000元、6000元和3000元。

及时发放医疗救助资金。1-6月份,全区城乡医疗救助共2731人次,发放救助资金867.57

万元(含资助城乡困难居民参保32119人,资助参保资金321.28万元)。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生活困难,开展临时救助300人次,发放救助资金127.92万元。

3、救灾救济及时有效

做好冬、春荒救济工作。把冬春困难群众生活安排作为最现实最紧迫的民生工作抓紧抓好,全区冬春困难群众生活得到切实保障。一是摸清底数,制定方案。组织各镇街反复摸排核实,建立冬春困难群众花名册,并制定全区冬春困难群众生活救济实施方案;二是落实资金,开展捐助并及时下拨冬令款和春荒款,秉着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将衣被口粮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下拔冬春救灾款326万元,救济灾民3.2万人;三是及时救助,加强督查。按照“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统筹安排、分步实施”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确保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四是 “两节”期间,组织开展慰问和送温暖活动,确保困难群众过个和谐年、安详年。 深入开展农村住房保险试点工作。农房保险工作在过去两年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今年继续做好我区山区库区农房保险工作,截止四月底,已完成全区135959户的农房信息采集核对任务,并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池州分公司签订了合同,本次保险期限从2016年4月1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止。目前此项民生工程正按时间节点有力有序推进。

4、五保供养保障到位

目前,全区现有农村五保户3645人,其中分散供养五保户1788人,集中供养五保户1857人。对集中供养人员,我局严格按照安徽省民政厅、财政厅《安徽省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实施办法》(皖民福函〔2015〕471号)要求,实施农村敬老院等级评定工作。根据供养服务质量、内部管理水平、基础设施条件和组织保障力度,由低至高将全区20所农村敬老院划分为一星、二星、三星三个等级。服务等级经申报、评定和公示,被评为一星级的1家、二星级13家、三星级6家。通过星级评定,全面落实了我区农村五保供养机构以奖代补政策,健全了农村五保供养机构管养制度,改善了集中供养条件,提高了服务水平。对分散供养人员,通过进一步提高生活补助标准来改善他们的生活。全区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生活补助标准从去年的3480元/年.人提高到今年的3800元/年.人,提高了9.2%。

5、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有序开展

根据《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关于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的通知》(池民福【2016】64号)要求,为做好我区农村留守儿童的摸底排查工作,我局牵头组织开展了此项工作,并制定了实施方案,要求各镇街全面排查因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无法与父母正常共同生活的不满十六周岁农村户籍未成年人。目前排查工作正按照实施步骤稳步推进。

6、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工作稳步推进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为我市今年33项民生工程之一,为此市里出台了“池州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池民福【2016】49号),根据该文件精神,凡具有池州市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享受本办法规定的护理补贴(长期照护是指因残疾产生的特殊护理消费品和照护服务支出持续6个月以上)。目前各镇街已完成了对本地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的摸底,现正处在复核、评议、公示阶段。

7、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有效开展

按照《xx区孤儿救助办法》,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全部实行救助。截止6月底,全区有救助对象203人,其中分散抚养128人,集中抚养75人。分散抚养孤儿生活费救助标准为790 元/人.月,集中抚养孤儿生活费救助标准为1190 元/人.月。分散抚养

生活补助费全部实行按月打卡发放,集中抚养孤儿生活费打到区儿童福利院帐户。目前,已发放1-- 6月生活救助资金114.2万元。

根据流浪乞讨救助工作要求,落实工作责任,及时、有效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今年以来,共救助446人次,发放救助资金16.5万元。

(二)基层政权建设不断推进

1、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一是开展调查摸底,在去年选择70个村试点的基础上,对今年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村进行了摸排,确定了里山街道白洋等70 个村开展试点工作;二是结合实际,制定全区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三是加强指导检查,根据农村社区建设试点方案要求,及时加强业务指导,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完善。

2、城市社区“三社联动”试点工作。一是赴上海考察“三社联动”工作,学习借鉴外地成功经验,结合我区社区实际,制定出台了《xx区主城区“三社联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召开动员会议,全面部署今年4个街道、10个社区“三社联动”工作;二是根据“三社联动”试点工作要求,对4个街道、10个社区试点工作用房进行调查摸底并协调解决;三是加强业务工作的指导,根据居民需求,编制社区服务项目计划书。

3、xx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一是根据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要求,认真制定全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方案,召开了全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动员会议,全面动员和部署地名普查工作;二是协调相关单位收集地名普查相关资料;三是开展地名普查内业相关工作,整理录入地名普查相关属性信息。

(三)双拥优抚安置政策有效落实

1、双拥工作

(1)加强双拥工作的组织领导。为巩固我区己取得的双拥工作成果,努力发展我区双拥工作新局面。区委、区政府、驻池部队根据我区双拥工作的基础及现状,及时提出了争创新目标,各地、各部门积极响应,调整、健全双拥组织,拟定本地、本部门双拥工作计划,全面落实双拥工作责任制。区双拥工委部署了全区2015年度双拥合格单位申报考核工作,区双拥办不定时地组织双拥委成员单位督查各地、各部门双拥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健全的组织、周密的计划、严格的考核、激励的机制,有力地保证了双拥各项工作在基层的落实,新的争创热潮在全区形成。

(2)深入开展双拥宣传工作。加强双拥宣传,增强全区双拥意识,营造浓厚双拥氛围是做好双拥工作的基础。半年来,我们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活动。一是加强宣传设施建设。沿318国道镇、街新设置了固定双拥宣传标语14条。遍布城乡的双拥宣传设施,对营造双拥氛围,提高宣传效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由于宣传工作扎实,国防教育深入人心,近年来,未发生一起损坏军事设施和军民纠纷事件。适龄青年踊跃参军,兵源质量大大提高;二是开展了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区直单位及镇街利用展板和宣传栏,开展了国防教育宣传活动,并散发宣传材料3000多份,到现场咨询国防知识和优抚安置政策的群众达600多人次。

(3)加强双拥合作共建工作。一是积极开展送温暖活动。春节期间,区六大家领导、区直单位热情走访慰问部队,采购慰问品、发放慰问金近13万元;二是热情为部队办实事。各单位根据自身职能和优势积极为部队办实事,教育、交通、粮食、供水、供电、公安、民政、劳动、人事等部门在解决部队子女入学、户口落迁、军事设施保护、军属就业、安置、军粮供应等方面尽已所能地帮助部队办实事、办好事。区检察院还在军营开办了法律知识讲座,区直许多单位与驻军还开展了丰富多彩的联欢活动;三是驻池部队热情参与“第二故乡”建设。在创建文明城市和维护社会治安活动中,部队多次出人出车帮助地方运垃圾、挖淤泥、疏河道。武警中队抽调80多人次在重要节日期间对城区进行昼夜巡逻。

2、优抚工作

全区借助双拥创建平台,努力推进优抚工作上水平。全区烈属、军属、复员军人100%享受优待,现正拟订2016年优待评定计划,力争“八一”前后完成优待兑现任务。全区共有享受定补定恤的优抚对象3724人(含“两参”人员),上半年发放定补定恤款1074万元,切实保障了优抚对象的生活水平不低于当地群众生活水平。

3、退伍安置工作

2015年秋冬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正在进行中。国务院、中央军委新修订出台《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后,近两年的退伍安置工作因一次性安置补助金标准需省确定而有所延迟,现待市出台2015年秋冬退役人员安置的指导性文件后,区安置办将及时拟定出安置意见并将上报区政府批准实施。已组织当年度部分退役士兵参加技能培训。2015年秋冬全区共接收退伍军人265人。

(四)专项社会事务管理进一步规范

1、社会组织育管并重

(1)规范流程做好社会组织登记及收养登记工作。目前,在我局登记的社会团体共计119个,民办非企业单位共计113个。今年以来我局依法登记新的社团组织10个,民办非企业单位8个,办理社团登记法人变更1个。收养登记 11例。在登记新成立的社会组织中,我们按照省委办公厅{皖办发[2013]9号}《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的意见》,简化登记程序,实行直接登记。今年5月,我局安排了南馨园、府学、古舜、翠微、九华、城西和月亮湖7个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负责人参加了全省社区枢纽型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班。【2016年物价局半年总结】

(2)加强社会组织年检工作。为开展好这项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和省市民政部门的具体要求,我们下发《通知》,对年检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要求各社会组织接到通知后集中时间精力认真填写年检报告书,按时报送年检材料。在检查过程中,我们重点检查了社团按照章程开展活动、财务规章制度、党建及换届等情况,对检查出的问题,我们及时指出并督促他们进行整改。

(3)切实做好全区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实施工作。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15]48号)及池州市民政局《关于我市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实施工作若干问题的紧急通知》精神,我局于2016年4月起,已正式全面实施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对新成立及办理变更业务的社会组织,赋予统一代码,发放新版登记证书。对2016年4月前在区民政部门成立登记的社会组织,我局将于2017年底前逐步完成新版登记证书换发和赋码工作。

2、社区服务中心工作管理规范

(1)加强婚姻登记档案规范化建设。以争创全国3A级婚姻登记机关为目标,进一步加强婚姻登记程序和档案管理的规范,不断提高婚姻登记服务水平。2016年上半年截止6月20日共办理结婚登记2858对,离婚登记735对,补发681对,为当事人查档557人次。为让今年特殊日期婚姻登记工作在安全、祥和氛围中度过,积极启动应急预案,顺利应对春节前后及“520”等婚姻登记高峰,获得广大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2)积极倡导和提高社会工作专业化服务水平。着力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工作,切实提高民政工作专业化服务水平。以区社区服务中心名义成立了xx区首家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以“社会组织+社工+社区服务”三社联动模式,积极开展各项服务活动,秉承平等、尊重、助人自助的社工理念,为有需求的个人、家庭、单位和社区提供优质的社会工作服务;建立了服务热线、开辟了社会工作网站版块,采取“社工+义工”的模式,组织社工及志愿者(义工)多次深入街道社区开展城市文明创建活

【2016年物价局半年总结】

动及专业社工服务,深入市福利院、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开展义务家教、心理疏导等专业社工服务和志愿者活动,深入失能老人家庭开展调研、精神慰藉和赠送轮椅等帮扶活动,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益。半年多来,利用休息时间开展专业社工服务20余次。

(3)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有关工作。积极配合区计生部门做好新婚登记夫妇的统计工作;主动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婚前免费健康体检工作,共宣传引导2766对婚姻当事人参加了婚前免费健康体检;与市妇联、市爱婴堡早教中心举办了“关爱孩子,放飞梦想”池州市第四届五项全能明星宝宝大赛。

3、老龄事业持续发展

为促进全区老龄事业发展,我局积极采取措施,认真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全力推动各项工作发展。一是加强宣传。通过发放普法宣传材料、悬挂标语以及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手机等手段宣传《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让新修订的《实施办法》内容做到家喻户晓;二是认真做好池州市第二届“敬老文明号”和安徽省第七届“孝星”、“福星”的评选申报工作。区老龄办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程序和要求认真推荐,经严格审核,推荐了池州市中医院等5家单位参加“敬老文明号”评选,推荐了吴月华等3人参加“孝星”、“福星”评选;三是积极开展《安徽省老龄信息系统数据库》信息录入工作。按照工作要求,安排专人对老年人基本信息进行录入,特别是做好55-59周岁的老年人信息录入,截止目前,系统已录入老年人信息共计12.4万人,已全部完成信息录入任务;四是组织开展高龄津贴的申报审核工作。开展了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的调查摸底工作。据统计,今年全区80周岁以上的老人有1.42万人,其中百岁老人8人;五是积极开展为老年人服务工作。今年已为老年人办理《老年人优待证》1660张,市公交公司发放老年人优惠乘车卡1430张;六是继续开展了“银龄安康行动”。上半年区老龄办一直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分公司保持联系和沟通,及时掌握工作进度,不定期的到各镇街督促指导,推动工作开展。目前,全区共收取保费24.6万元,覆盖率为4.18%;七是大力推动基层老年人协会工作。已上报xx区基层老年协会组建工作规划表,根据规划2016年共组建67个村(社区)老年协会。

4、福利事业步伐进一步加快

区福利院优化服务环境,不断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一是加强档案管理。针对儿童个人资料、收送养及寄养业务、医疗等档案逐步实行规范管理;二是常态化抓好安全工作。区福利院始终把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加强值班管理和门卫管理以及外出登记请销假管理。消防、安全做到勤检查、勤整改,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制定各种应急预案,未雨绸缪。平时做到对职工和服务对象的安全警示教育,用火用电用气严格控制,确保安全;三是抓好孤儿集中养育工作。在孤残儿童的养教上,区福利院多方面给予关心体贴,在生活起居上为孩子们提供优质服务,加大对孩子们心理健康的关注和引导。通过联系池州市妇幼儿童保健中心相关领域的专家,来福利院对管理服务人员进行专题培训,提高管理服务人员对孩子心理状况的关注。同时福利院又积极组织人员参加上级部门的相关培训,增强管理服务人员发现孩子心理问题的能力,掌握和应用心理疏导的基本手段。

5、民政群体局面稳定

1-6月份,我局共受理群众来信11件,接待来访179人次,热线电话513个,处结率达100%。来信来访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城市低保、大病求助、生活救助、提高优抚对象待遇、退伍安置和五保供养待遇等问题。按照创建平安xx的要求,我局加强了信访工作领导,落实了相关责任制,完善每周一到周五领导接待日制度,进一步完善民政信访网络建设,对重点信访案件实行包案制度。坚持和区有关部门互通信息,对一些重大集

篇二:2016年物价局半年总结
XX公司2015年工作总结及2016年工作计划

2015年工作总结及2016年工作计划

XX公司全体干部员工在2015年里精诚团结,努力工作,圆满完成了既定的各项工作计划,实现了预期的奋斗目标。现将2015年工作认真总结,并结合2016年工作思路、安排向XXX汇报如下:

一、2015年工作总结

(一)2015年工作思路及重点工作安排

1、在确保生活垃圾量稳中有升的同时,积极开发XXXX垃圾供应市场,力争年末生活垃圾进厂量达到 吨/天,并签署生活垃圾特许经营协议。

2、认真做好各种关系的协调沟通工作,争取政府给予大力支持,年内完成生活垃圾处理费标准的定价工作。

3、尽快解决飞灰外运问题,实现飞灰外运环保达标。【2016年物价局半年总结】

4、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实现企业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2016年物价局半年总结】

5、加大安全环保管理力度,保证机组安全、稳定运行。

6、制定员工培训方案,提高员工队伍素质。

7、认真做好项目竣工决算的准备工作,争取2015年末完成项目竣工决算。

8、加强人力资源管理,落实岗位工资实施方案。

9、认真执行《环境保护法》,早日完成项目环保验收工作。

10、积极筹措资金,满足生产经营资金需求。

11、加强党建、工会工作,积极开展企业文化建设工作。

(二)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2015年计划发电量KWH,预计完成发电量KWH,完成计划的%;计划上网电量 KWH,预计完成上网电量KWH,完成计划的%;计厂用电率,预计厂用电率,较计划降低;计划生活垃圾处理量万吨,预计生活垃圾处理量万吨;计划实现利润为盈亏平衡,预计实现利润万元。

(三)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生活垃圾进厂情况

为实现两炉两机持续、稳定运行,满足垃圾供应,在继续加大市区垃圾供应协调力度的同时,积极与XXX协调与沟通,由于工作积极、主动,XXX实现垃圾进厂。XXX与我公司签订了特许经营协议书,XXX签订了垃圾供应试运行协议书。目前,正在积极推进与各县区特许经营协议书的签订工作。由于垃圾供应市场的进一步拓展,预计2015年末日进垃圾量则稳定在XXXX吨以上。

2、垃圾处理费定价情况

为早日完成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定价工作,公司于2015

年5月25日向XXX呈报了《XXXX》,XX市行政执法局、XXX财政局、XXX物价局于2015年7月进行了成本监审和调研,初步意见核定每吨生活垃圾补贴为XX元,由于XXX实际财政状况及种种原因,致使保定市人民政府至今尚未批准。目前,我们仍在继续努力,进行积极协调和沟通,争取早日完成生活垃圾处理费定价工作,实现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

3、飞灰外运情况

飞灰是垃圾焚烧发电企业的一种危险废弃物,根据国家环保要求,我公司委托XX公司进行螯合稳定化处理,达到GB18689-2008规定标准,于XXXX报经XXX市环保局批准,XXXX执法局填埋场同意接收并进行填埋处理。

4、制度建设情况

为加强企业管理,本着实用、高效、务实的原则,对公司各项管理制度进行了全面系统的盘点和梳理,参照XXXX制度建设并走访调研了系统内兄弟单位的先进管理经验,结合公司实际,建立健全和完善了各项管理制度。2015年制定各项管理制度XXX项,企业做到了有章可循,实现了企业向着规范化、制度化的根本性转变。

5、安全、环保、职业健康情况

安全、环保、职业健康是企业不可逾越的三条红线,公司要求全体干部员工要树立安全为天意识,时刻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执行“三票三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安全规程及各项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公司安委会实行了三级安全网络制度,逐级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状,形成了一套全面、系统、完整的安全环保监督考核体系,做到了从严管理,奖惩分明。

为增强员工安全意识,保证安全生产,公司安委会、工会每月组织两次全体员工安全培训。于2015年X月X日公司工会组织开展以“加强安全法制,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的安健环知识竞赛,同时,以展板、专栏、广播等形式大力开展安全、环保、职业健康宣传教育活动。公司安委会及时传达国家安全生产文件精神,认真学习全国安全生产事故案例,结合公司实际,分析、查找自身安全隐患和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必须做到防患于未然。2015年组织安全大检查XX次,发现问题XX项,其中:隐患XX项,并全部予以整改。

XXX完成公司重点危险源评估,取得备案文件;XX完成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备案;积极推进安全标准化活动,目前已完成外部评审,预计XX取得备案文件。组织开展消防应急预案演练及防中暑、防触电应急演练。

2015年全年运行安全稳定,实现安全“零”事故,环保“零”污染,职业健康“零”职业病,保证了安全生产稳定

运行。

6、项目验收情况

垃圾焚烧发电企业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环保管理达标至关企业生存和发展,由于管理到位,措施得当,XXX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进行现场验收监测,水、气、灰各项指标符合环保要求。XXXX省环境保护厅进行环保监测,现场检查验收,符合环保指标和要求,XX下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批复。2015年XXXX,完成水土保持验收工作。

7、员工培训情况【2016年物价局半年总结】

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人才是关键,提高员工政治素质和专业技术素质,才能做到德才兼备。根据员工培训方案,由中层管理人员及各专业专责工程师任课,分别对机、电、炉、化各专业定期进行业务培训,月末考试一次,答辩一次,要求员工学用结合,做到应知必知,应会必会,实行了师徒协议奖惩制度。根据公司员工现有状况,定期进行时事教育、企业管理、职业道德、执行力等视频培训,建立了员工培训档案。通过多种形式的员工培训,收到了良好效果。提高了员工综合素质,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奠定了人才基础。

8、项目竣工决算情况

为做好项目竣工决算工作,公司成立了项目竣工决算领导小组,组织各专业相关人员,对项目建设全过程进行了全

篇三:2016年物价局半年总结
2016物价局工作总结

物价局工作总结

在纪念毛泽东同志“向雷锋同志学习”题词发表50周年之际,我局与全国各地一样,结合物价工作实际,开展了“学雷锋、树新风、服务群众惠民生”活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弘扬雷锋精神,就是要让雷锋精神永驻物价,将“雷锋精神”转化为一种“工作态度”和“工作方式”,加倍地践行好物价工作职责,扎扎实实做好物价各项工作。

一、加强价格监测,为经济发展创造有利的价格环境。

一是认真落实国家、省、市政府确定的发展生产、保障供应、稳定市场等措施,加强对宏观经济形势及价格形势的分析,对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关联的粮、油、肉、菜、汽、化肥等重要商品价格进行跟踪监测,及时做好价格信息发布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价格信息参考。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好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继续加强对行政事业性和服务性收费的管理,按照“清费、治乱、减负”的原则,该取消的项目坚决取消,该降低收费标准的一律降低收费标准。重点清理国土、建设、规划、水利、人防、质监、环保等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相关中介组织和协会收费。梳理主要收费项目,跟踪资金用途,了解社会反响,提出取消、降标、保留等具体意见。努力减轻企业及人民群众负担,为经济发展创造有利的价费环境。

三是要把价格宣传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重点宣传国家的价格法规政策、当前的物价形势以及物价工作开展情况,让广大人民群众知道物价部门干什么、管什么,同时也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牢牢地把握舆论主导权,科学合理引导消费,稳定社会预期,为价格监管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价格法制环境,树立物价部门的良好形象。

二、强化价格管理和检查,保护人民群众合法价格利

1、在价格管理方面:一是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性收费年检年审工作,切实规范收费单位收费行为,年检率要达到100%。二是根据省政府的要求,制订好粮食、生猪、食用油、蔬菜、农资等重要生产生活资料的调控预案与应急预案,并认真落实。三是坚持价格改革市场化方向,加快推进价格改革,尽快建立能够充分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危害成本的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体系。稳步推进居民生活用水、用电阶梯价格改革政策,同时配套完善对低收入群体实施价格扶持补贴的相关政策措施,让改革首先惠及低收入群体,保障好低收入群体的基础生活。切实落实省出台的《运用价格政策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实施意见》,提高政策的扶持效果,突出对民生领域和小微企业的扶持。四是落实好国家提高稻谷、烤烟等农产品最低收购价格政策,确保种粮、种烟农民得实惠;落实好对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的水、电、气、有线电视、就医等方面的价费优惠政策。强化对幼儿园、义务教育、高中等教育收费监管,调整完善中小学教辅资料价格政策,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免费政策。进一步巩固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等惠民价格政策成效。

2、价格监督检查方面:一是大力加强对教育、医药、电信、银行、交通、物流、旅游、商品房、居民生活必需品等民生价费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涉及民生的价格违法行为。按照国家、省里的统一要求,认真组织好资源性产品价格、涉农、涉企收费、商业银行收费等各项价格专项检查。二是全面贯彻落实《湖南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的若干规定》,严厉打击各种价格欺诈、串通涨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违法行为。建立价格行政执法案例制度,及时公布群众反映强烈、投诉举报较为集中的违法行为处理结果,并定期曝光一批市场价格违法典型案件,以增强价格检查的公信力和威慑力。三是坚决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规范、降低农产品市场收费、规范大型零售和农贸市场对经营户的收费行为,做到收费项目依法设立、标准合理,由经营户自愿选择。(

三、加强价格服务和调研,转变职能树立良好物价形象

一是下大力气打造一个上规模、有影响力的“菜篮子”基地。加大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力度,做到应征尽征。重点扶持一批有规模、有示范效应的蔬菜基地和养殖基地,切实保障市场供应。对下拨的基金,实行跟踪监管,确保基金使用到位,发挥应有的功效。

二是继续开展价格诚信示范单位推选活动,树立典型,创建文明,倡导自律,加强督查,并对价格诚信示范单位实行动态考核。把价格诚信建设作为物价部门的一项品牌工作,力求抓出特色,抓出成效。

三是价格评估认证工作要在搞好刑事、民事、经济、行政以及仲裁案件涉及的各种扣押、追缴、没收、纠纷财物以及车损物价格鉴定的基础上,不断拓宽价格认证领域,积极推进物业管理收费、税务部门应税物和纪检监察系统罚没物的价格评估认证工作,以准确、快速、高效的服务赢得委托机关的满意和信任。

四是针对领导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价格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价格调研,掌握翔实资料和数据,提出建设性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篇四:2016年物价局半年总结
2016市物价局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

【2016年物价局半年总结】

市物价局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

一、关于2016年价格工作总结

刚刚过去的2016年,面对严峻的宏观环境形势,全市价格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稳增长、控物价、惠民生、强队伍,克难奋进,主动作为,实现了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坚持助推发展导向,服务大局实现新突破

始终把稳增长、扩内需、促转型、推发展作为全市价格工作的切入点,积极运用价格杠杆,有效提高了价格工作服务大局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一是及时出台价费扶持政策,稳定经济增长。深入开展“深化清费减负,服务企业发展年”活动,两次以市政府名义制定出台价费优惠政策,除贯彻落实国家及省统一政策外,另行减免、缓缴涉企收费62项,累计减轻企业负担近5亿元,助推了实体经济发展。会同发改、监察、财政等15个部门建立了新兴产业收费准入制度,对涉及新兴产业申办、建设、生产经营各环节的收费进行全程监控、跟踪服务,首批惠及56个重点项目,涉及投资200多亿元,国务院办公厅和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先后5次以信息形式对此进行了充分肯定。江阴市局组织开展“企业服务月”活动,加强了价费优惠政策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受到各方好评。二是努力营造放心消费环境,支持扩大内需。根据全省统一部署,积极稳妥地选择部分企业试点推行明码实价,进一步提升了商贸领域的价格诚信度,苏宁电器等47家单位被评为省价格诚信单位。崇安、南长、北塘三个区局结合各自实际,积极推进明码标价示范街创建,促进了各类市场主体的价格自律。三是大力促进资源环境改革,助推节能减排。深化排污权价格形成机制改革,会同环保等部门全面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全市共有2100多个单位或项目参加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涉及金额1.3亿多元,涉企数量和交易金额均列全省第一。会同经信等部门对11家使用节能减排设备的企业落实取消惩罚电价政策,降低了企业运营成本。发挥环渤海动力煤价格指数的指引作用,在全省率先完善了煤热价格联动机制,连续5次下调热力价格,累计减轻热力用户用汽成本12.35%。四是主动服务区域协调发展,助力“三农”建设。充分发挥成本调查的先导作用,有针对性地开展阳山水蜜桃、宜兴草莓等优势农产品成本收益调查,认真测算小麦、粳稻的亩均收益底线,引导农户科学种植。进一步扩大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在农网地区的执行范围,累计增加受益群众18万余户。宜兴市局全面开展涉农价费专项检查,锡山区局加大对“农家乐”等旅游价格的规范引导力度,滨湖区局从严核定农民安置小区的物业收费标准,有力支持了农民减负增收。

(二)坚持稳控物价导向,调控效能取得新提升

继续把稳定价格总水平作为价格工作的重中之重,采取综合措施,健全长效机制,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一是以责任分解促落实。提请市政府办公室批转实施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价格调控的工作意见》,将价格调控目标分解落实到各市(县)、区及市各相关部门。宜兴市、滨湖区、新区注重考核引导,在全市率先将物价工作列入党委政府综合目标考核范围,增强了调控稳价合力。二是以监测预警强服务。充分发挥165个采价点的作用,加强对农副产品、成品油、建材、农资等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跟踪监测,共采集各类价格数据16万余条,编发监测简报及分析文章210多篇,为上级决策提供了依据。加强地方特色商品价格监测,在省内率先创新试行“一镇一品”监测方法,选定了乳鸽、马山鸡蛋等八大类15个品种作为首批地方特色商品进行监测,每十天发布一次信息。会同发改、统计等部门着力打造太湖纸浆市场价格指数,建材、不锈钢、纸浆三大专业市场价格指数在省级价格平台发布,占全省首批发布指数个数的50%,提高了我市在专业市场中的价格话语权。三是以平价商店创品牌。坚持优化平价商店区域布局,全市平价商店网点增加至170个;扩大平价商品惠民范围,市区的平价品种由原来的蔬菜扩大到粮油肉蛋等55种农副产品,实现了从平价蔬菜店到平价农产品店的转型发展;积极争取省价格调节基金对新开办平价商店的扶持,已有1040万元专项补贴拨付到位。全市平价商店累计销售平价蔬菜7672万余公斤,惠民金额达7083万余元。四是以信息引导稳预期。加强正面宣传和引导,通过政务网站、《无锡商报》、社区公示栏及数字电视等,继续将八大类2650种民生价格信息每十天发布一次,引导市民理性消费,促进商家合理定价。江阴市局、惠山区局扎实做好“价比三家”工作,受到消费者好评。一年来,全市价格系统严控出台政府调价项目,坚持做到不领涨、不助推、不失控,全市价格调控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积极履职,协调联动,取得了良好效果。2016年,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上涨2.5%,在全省13个省辖市中与常州、南通并列第7位,物价涨幅实现了低于全国、全省和苏南五市平均涨幅的“三低于”目标。

(三)坚持关爱民生导向,惠民利民取得新进展

继续把群众呼声作为价格工作的第一信号,以疏解社会关注的教育、医疗、旅游等价格问题为重点,着力营造“四个环境”:一是规范的教育价费环境。依据成本,兼顾实际,平衡衔接了公办、民办幼儿园的收费标准;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成本定期监审,从严控制幼儿园收费标准;制定出台了《无锡市中小学伙食费管理暂行办法》。新区物价办通过开展“家长、学生满意食堂”评比活动,促进了学校伙食费的规范。二是惠民的医疗卫生环境。认真贯彻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要求,积极支持宜兴市出台了市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方案,继续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销售零差率管理,及时调整了3768个品规的最高零售价格,降幅达15%,扎实开展了医疗收费政策执行情况的督查,确保落实到位。三是活跃的旅游消费环境。围绕全市建设旅游度假胜地的要求,灵活运用价格杠杆,在灵山梵宫景区推行了指导价管理,对无锡太湖明珠欢乐园实行了“一票制”管理,支持央视无锡基地在稳定基本票价的前提下自主经营,增强了景区经营活力。继续加强节假日期间门票价格监管,贯彻落实青少年门票价格优惠政策,狠抓景区明码标价的规范,促进了景区健康发展。四是和谐的居民生活环境。切实加强政策性保障住房价格监管,扎实做好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工作,妥善处理普通住房销售价格备案,着力规范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进一步畅通价格举报投诉渠道,扎实开展涉企收费、涉农价格、教育医疗服务等价格专项检查,全市共查处价格违法行为179件,办结价格举报投诉及来信来访2097件,实行经济制裁1240万余元,有效维护了市场价格秩序和群众合法权益。

(四)坚持固本强基导向,自身建设树立新形象

积极创先争优,坚持抓队伍促业务,大力加强各项基础建设。一是强化价格法制建设。坚持“凡调必审”,先后对教育、管道燃气等11个行业的61家单位的定价成本进行了监审,累计核减不合理成本费用1.52亿元。全面推进价格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和信息公开制度,认真实施价格集体审议和执法责任追究等一系列制度,着力规范权力运行,行政复议变更和诉讼败诉继续保持“零纪录”。价格执法案件动态管理制度受到省物价局充分肯定,在全省价格系统推广。二是强化认证服务建设。有序开展各类价格鉴证评估业务,全面推进涉税涉纪财物价格认定工作,扎实抓好价格认证系统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了价格争议调解处理机制。三是强化宣传调研建设。组织开展了价格法宣传、广场咨询、在线访谈、专题调研等一系列活动,有效扩大了价格工作影响。四是强化勤政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完善市局科职干部廉政档案,每月进行廉文荐读,扎实开展文明机关、文明行业创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保证了价格队伍的廉洁高效。

二、关于2016年价格工作计划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的重要之年,也是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关键之年。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全省价格工作会议精神,今年全市价格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稳物价、促发展、惠民生、强基础”的工作主线,着力加强价格调控稳定价格总水平,着力深化价格改革推进转型升级,着力强化价格监管服务民生改善,着力优化自身建设树立队伍形象,稳中求进,开拓创新,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一)更加注重控疏结合,着力增强价格调控的工作合力

全省今年价格调控预期目标确定为3.5%左右,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明确要求将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控制在省定范围内。我们要以全面落实价格调控目标责任制为核心,多管齐下,凝心聚力,努力确保调控目标完成。一是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完善价格监测与分级预警,密切关注粮油肉禽蛋菜等重要农副产品价格动态,增强价格调控的预见性。注重地方特色价格监测体系构建,加快“一镇一品”监测方法的试行推广,定期发布地方特色商品价格信息。继续健全完善纸浆、粮油批发等专业市场价格指数,进一步提高无锡在专业市场中的价格影响力。二是推进平价商店提档升级。以平价商店建设列入全市“为民办实事”项目为契机,按照省确定的每两万城镇人口拥有一家平价商店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平价商店区域布局,巩固延伸平价经营品种,加速平价商店规模化发展,确保年内平价商店突破200家;通过农超对接、基地直供等方式,推进平价商店与市区4万亩蔬菜基地、朝阳集团83个果菜基地、15个地方特色监测品种的联合互动,加速平价商店联动化发展;制定平价商店价格监测办法,明确监测品种目录,规范平价、非平价监测点设置和价格采集行为。加大检查考核力度,完善退出机制,对不达标和不履行平价义务的平价商店,要限期整改,直至取消其资质,加速平价商店规范化发展。三是减轻农产品流通成本。按照国家发改委降低流通费用、提高流通效率综合工作方案的要求,对农产品生产流通中的水电气实行支持性价格政策,开展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专项督查,实施农贸市场价格管理办法,严格农贸市场价费管理,进一步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四是加大社会预期正面引导。通过政务网站、价格“微博”、社区公示栏及数字电视等,加大民生价格信息发布力度,加强价格政策法规的宣传推介,稳定群众心理预期。

(二)更加自觉助推发展,着力发挥价费政策的杠杆作用

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为价格工作的第一要务。一是全力营造优质价费环境。根据全市“项目建设提升年”总体要求,组织开展“价费服务进企业”和“价费优惠政策督查年”活动,以垄断型、评估型、中介型收费清理为突破口,联合发改、经信、科技等部门,对全市重大工业项目、现代服务业项目、高效农业项目等进行专题服务,拓展收费准入制度适用范围,健全收费监测预警网络,强化收费服务专项督查,不断提高价格工作对项目建设的参与度和支持度。二是稳步推进水电气价格改革。研究制定我市“十二五”水价改革规划和居住小区高层建筑二次加压供水价格政策。根据国家及省统一部署,继续做好阶梯式电价出台后的具体实施工作,努力扩大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在农网地区的执行范围。会同经信部门鼓励企业使用节能减排设备,取消惩罚电价政策,降低企业运营成本。稳妥实施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改革,探索推行居民用气阶梯式气价和联动机制。三是主动服务“两型”社会综合改革。根据全省统一部署,深化排污权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试点开征太湖流域氮氧化物排污权有偿使用收费,推进差别化环保价费政策,提高企业主动减排的积极性。加大价格政策引导力度,鼓励新能源产品进入公共设施和家庭。完善客运票价与油价浮动的联动机制,改进城市施工工地扬尘排污收费政策,逐步探索太湖流域水系生态补偿等政策,促进生态持续改善。四是积极服务旅游度假胜地建设。结合旅游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有针对性采取灵活的价格管理形式,放大灵山、鼋头渚、古运河、竹海等景点品牌效应;加强对“农家乐”价格行为的管理引导,推进旅游与商贸、娱乐等产业的融合互动;结合五大历史街区、十大古村镇等修复建设,积极推进明码标价示范街建设,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五是大力助推“三农”建设。充分发挥农本调查的网络优势,加强主要农副产品成本动态调查和预测调查,开展规模调查户与一般调查户的比较分析,为发展高效农业提供借鉴。认真落实粮食最低收购保护价和农资价格综合补贴政策,努力提高农业生产积极性。进一步加大农资价格监管力度,加强涉农价费公示情况督查,防止农民负担反弹。

(三)更加坚定关爱民生,着力疏解群众关注的价费矛盾

继续把群众利益作为价格工作的第一导向。一是全力整治价费热点问题。充分发挥成本监审的先导作用,加强对水电气等垄断行业和教育、医疗行业的成本监审,合理制定轨道交通票制,适时推进江阴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进一步完善养老康复机构收费管理,扎实开展危险废弃物处置收费调研,建立合理的成本分摊机制。创新试行物业服务收费与劳动力价格上涨的联动机制,强化学前教育、民办教育、驾驶培训等收费行为监管,督促相关行业严格执行中小学伙食、殡葬、供热、公交、保安等收费管理办法,努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二是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以“明码实价和价格诚信推进年”为主题,结合省价格诚信单位创建活动,妥善把握推进明码实价的范围、节奏和时机,重点指导大中型零售企业、连锁经营企业规范打折促销行为,扎实推进商业银行收费明码标价,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进一步畅通“12358”价格举报通道,扎实开展涉企、教育、医药、房地产等专项整治,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三是完善价格保障机制。落实保障性住房价格监管和优惠措施,妥善制定公租房租金标准和经济适用房价格。进一步扩大节假日期间旅游景区免费范围,创新试行困难群体低价旅游券制度,提高景区的社会效益。在各项价费调整中,继续坚持不领涨、不助推、不失控,对必须出台的政府调价项目,会同相关部门同步细化照顾低收入群体的配套措施。

(四)更加重视基础建设,着力提高价格队伍的整体素质

把基础建设作为价格工作的第一保障,着力夯实各项工作基础。一是法制建设基础。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定调价、监督检查、鉴证评估等各项规定,在各类定调价中更广泛地听取各方意见建议,更好兼顾各方利益,有效维护社会稳定。二是成本工作基础。发挥成本监审专家库作用,加强公交运营、地方优势农产品等成本收益比较分析。选择重点行业制定专项监审办法。拓宽定期成本监审范围。三是认证工作基础。全面推进涉税涉纪财物价格认定工作,努力拓展城管、质监、进出口等领域的鉴证工作,严格执行困难群众价格鉴证服务援助制度,进一步完善价格争议调解处理机制。

三、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最近,中央、省委和市委相继作出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全市价格系统要把作风建设作为关系全局的大事来抓,通过作风的改进为价格工作的发展提供坚强保障。一要增强大局意识,在服务发展中改进作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是价格工作永恒的主题。要善于谋划、敢于创新、勇于担当,找准价格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狠抓工作落实,不断提高运用价格杠杆服务科学发展、解决热点问题的实效。二要增强实干意识,在关爱民生中改进作风。群众的评判是检验价格工作成效的最终标准。要深入开展“三解三促”活动,注重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大力推行“问题工作法”,多为企业办实事,勤为群众解难忧,不断增强服务民生、服务基层的自觉性。强化价格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进一步规范办事程序,简化审批环节,提高工作效率。三要增强责任意识,在勤政廉政中改进作风。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责任。积极推进价格权力阳光运行,进一步加强对价格权力运用的监督和约束,使价格系统干部职工始终做到清廉自守、用权为民,以实际行动树立价格部门服务民生福祉的良好形象。

(编辑:新新)

篇五:2016年物价局半年总结
2016县物价局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

2016年已经过去,这一年来,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市发改委(物价局)的精心指导下,我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年初确定的物价工作目标任务,认真履行物价管理职责,开拓进取、扎实工作,较好地保持了价格总水平的基本稳定。为建设开放繁荣秀美幸福新创造了良好的价格环境。总结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主要做了这几方面的事情:

一、2016年工作回顾

1、运用价格杠杆职能,强化价格监测调控,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和重要商品价格监控。围绕这个目标,我们将任务逐层分解,明确专人负责,开展价格监测工作,安排专人对粮食、食用油、肉、大众蔬菜等农副产品和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进行监测。坚持上市场采价,对所取得的各种价格信息进行、对比、汇总。每周一次上报市局和县政府领导。截止目前,我局的价格监测,覆盖了县城各主要农贸市场、大型超市,并形成价格分析报告,为县委、县政府及时准确把握市场价格变动趋势,及时协调和疏导价格矛盾提供了依据。

搞好成本调查分析。着力开展了各项农产品成本常规及直报调查、农户存粮、购买农资、种粮意向等专项调查,为政府决策当好参谋,为农民增收提供信息。2016年上半年,针对市场生猪价格波动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情况,我局积极主动,通过深入农户、经销商、生猪定点屠宰场走访等形式,及时了解生猪存栏及价格波动原因,作出可行性分析,加强正面宣传报道,较好地缓解了群众的恐慌情绪,维护了市场物价的稳定。

2、履行价格监管职责,规范市场价费行为,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为稳定市场价格,我局在做好平时价格监管的同时,重点加强了节假日期间市场价格及民生价格的监管。今年4月,有群众反应“食盐价格是不是涨价了,1.30元1斤的食盐都没有卖”,我局接到举报后,积极与县盐业公司协调,增强食盐供应,稳定市场,另一方面,组织人员深入各大超市各食盐批发店巡查,及时对借机涨价的行为实行快动作、严处理,使普通食盐供应正常。

审慎把握政府定价项目,规范市场价费行为。对少数与经济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服务价格如水、电、气、经济适用房、交通等由政府制定的价格,从费用、成本上严格把关,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统筹协调,审慎出台。积极开展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切实加强涉农、涉企收费管理。及时落实上级《关于取消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精神,大力清理教育收费,规范中小学代收费行为,取消了上机费等多项代收费项目,减轻学生负担200多万元。3月底,我局对县幼儿园收取“兴趣班活动费”,作出了“取消项目、停止收费、退还用户、消除影响、深刻反思”的安排,至3月30日,已退还兴趣班活动费40986元。认真开展一年一度收费年审,加强对收费单位收费政策执行情况、票据使用情况和收费公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纠正了一些单位的乱收费行为。

3、突出价格服务职能,切实搞好统筹兼顾,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全力支持小水电事业发展。严格按照省物价局《关于小水电上网电价测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和省发改委《关于理顺县级电价规范电价规范电价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小水电上网电价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对我县部分水电站上网电价的测算和审核,并按规定程序上报,疏导了上网电价偏低的矛盾,促进了小水电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经过认真调查研究、分析测算,审核了2016年经济适用房价格。

深入推进“规范价格工作行为深化年”活动。认真制定活动实施意见,制订《县物价局办事指南及审批流程》,召开定调价、检查、认证等3个条线工作办事指南及审批流程,进一步梳理工作流程,简化办事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努力提高服务效能。

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以县政府网站为平台,切实增强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以网络问政为督导,公布网络问政工作流程,明确各处室职责,不断提高价格工作的公信力。

根据物价指数上涨情况,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及特殊困难人群及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与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立即成立联合调查组,对、南丰、黎川等周边县的生活必需品价格、一般劳务服务业价格、商品房价格、店面租金、餐饮业价格及相应的生产、供求情况进行了一次解剖麻雀式的全面调查,形成了《物价水平的调查及对策》、开展了物流领域乱收费专项治理、当前我县砂石市场价格调查、当前我县房屋建筑造价调查等,并形成调查报告。切实把稳控物价工作落到实处。

倾力搞好价格认证服务。去年全县共受理价格认证业务136件,标的额1亿3000多万元。其中刑事案件42件,标的额210万元;民事案件21件,标的额1100万元;行政案件15件,标的额1600万元;其他68件,标的额1亿元,为价格鉴证服务司法提供了客观依据,较好地促进了和谐社会的建设。同时,为确保刑事案件涉案财物价格鉴定工作的顺利开展,经我局积极争取财政支持,获得30000元的刑事案件涉案财物价格鉴定工作经费,为有效开展刑事案件涉案财物价格鉴定工作提供了经费保障。

4、加强价格法制建设,强化价格监督检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深入开展价格监督检查。按照上级价格主管部门的部署,重点组织开展了涉农价格、汽车客运票价、医药卫生服务价格、教育收费、农贸市场明码标价、商品房价格、商业银行服务收费明码标价专项检查等专项检查。上半年我县查处价格违法案件12件,查处价格违法金额9.86万元。其中:退还用户7.34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52万元,罚款2.3万元。

切实搞好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价格主管部门《关于贯彻实施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的通知精神。4月,我局与县纪检委、县建设局、县房管局联合开展了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巡查,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大力推进价格公共服务活动。印发了《推进明码标价倡议书》、《省规范商品零售经营者价格行为指南》等宣传材料1000份。

开展物流领域乱收费专项治理。从6月份开始,由我局牵头,县政府纠风办、县商行办、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物流局制定了我县《开展物流领域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成立了县级协调领导小组,有计划地推行物流领域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印发了《在全县开展物流领域乱收费专项整治联合检查工作方案》,方案中明确规定了检查目的、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检查的方法和工作步骤、以及检查工作要求,使我县物流领域乱收费问题得到有效整治,明码标价工作进一步提升,监管部门的行政行为得到切实规范,物流发展环境明显好转。建立了物流企业(市场经营管理单位或企业)自我约束乱收费的机制,建立主要经营货主(或入场经营摊主)自我保护机制,进一步推动县物流领域持续健康发展。

5、夯实价格工作基础,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塑造物价部门良好形象。

加强价格宣传调研。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宣传栏、上街宣讲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价格法律法规知识,取得了群众对价格工作的进一步理解和支持。充分发挥“12358”举报电话作用。强化学习教育培训及机构建设。结合全县“效能作风整治”专项行动、“创建学习型机关、争做学习型干部”活动、深入开展“怎么办、怎么干”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提高了物价队伍的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各项主题活动也取得了明显效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撰写了《对物价消费水平的调查》、《县物价局关于整治机关工作作风的意见》、《县物价局关于价格管理情况的汇报》、《对我县餐饮业价格过高的情况调查》、《县物价局关于对第十六届县人大六次会议代表第48号“关于要求政府用行政手段调控市场菜价,降低物价水平的建议”的答复》。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主要是:当前影响物价水平的不确定、不稳定因素还比较多,部分群众的价格心理预期与实际有一定距离,对群众的价格宣传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是对市场价格趋势性研究的深度不够,起点不高,前瞻性不足,对基础性工作的推进力度不够。政府定价前的成本监审工作还未全面展开,在反欺诈、反垄断、反暴利等方面还有大量的工作有待于我们去做进一步的探索,在平抑物价、保持价格稳定、发挥参谋作用这些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

二、2016年价格工作安排

为更好地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及胡锦涛、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围绕建设富裕和谐秀美的奋斗目标,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作基本稳定,重点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1、高度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既要保护农民利益,又要保障城镇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健全全市范围内社会保障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清费治乱减负,规范学前教育、房地产开发和销售、殡葬服务、加强有线电视收费监管,切实减轻群众生活负担。

2、健全完善价格调控监管手段,健全价格调控预案,防止价格异常波动,确保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提升价格应急监测预警能力,认真落实价格监测巡视、预警应急值班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强价格正面宣传、正确舆论引导,严厉查处恶性炒作和价格欺诈。

3、坚决整顿市场价格秩序。切实加强价格监督检查,维护市场秩序,开展交通运输价格、垄断行业收费、医药价格、教育收费检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减轻群众负担。

4、推进价格改革,适当调整水电上网电价,促进水电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完善农业用水价格政策,推进农业用水综合政策,规范医疗服务收费行为。

5、继续夯实基础工作。加强加强对公用事业、垄断性行业的成本监审;做好农产品生产成本调查工作。继续推进“价格公共服务”活动,开展价格公共服务“进学校”、“进商场”工作;发挥“12358”价格维权电话的作用;大力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工作,规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行为;进一步加强涉案物品价格鉴定,涉案财物价格鉴定,交通事故车物定损工作,服务司法、服务政府、服务社会。做好价格宣传和理论研究,进一步发挥《价格月刊》和价格视窗网站在价格宣传中的作用,正确引导社会心理预期。围绕“打好三大战役,建设幸福”主题,对照标杆找差距,振奋精神干事业,改进作风破难题,进一步凝聚和激发全局广大干部群众的智慧、激情和力量,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创先争优意识,大兴学习思考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团结协作之风和民主清廉之风;进一步提升科学发展能力、执行能力、创新能力、攻坚破难能力和做群众工作能力,切实解决当前工作作风中存在的“庸、懒、散”,“假、浮、蛮”,为政不廉的“私、奢、贪”等突出问题,实现全局干部作风明显改进;促进行政服务质量和行政审批效率显著提升以“慢不得、坐不住、等不起”的精神,引领思想大解放,推动作风大转变,谋求大发展,以新的境界、新的标准、新的干劲开创赶超崛起的新局面!

篇六:2016年物价局半年总结
2016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方案

一、主要任务

认真开展重要民生商品价格巡查与应急检查,开展商品明码标价专项整治,重点查处不正当价格行为。

二、工作重点

(一)全面规范商业零售企业、商品房销售企业明码标价行为,依法严肃查处价格欺诈行为;

(二)开展客运票价的价格监督检查;

(三)严厉打击标价外加价销售等价格违法行为;

(四)加大对旅游景点、商业购物中心、餐饮业、宾馆饭店等价格行为的检查力度;

(五)大力开展成品油价格检查,从严查处超出国家规定价格乱加价、乱收费等各类价格违法行为;

(六)依法查处消费者投诉的价格违法问题;

三、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3月1日至4日,主要任务是集中学习文件,统一思想,制定方案,建立组织,动员部署。

(二)提醒告诫:3月5日至4月20日,主要任务是通过政策宣传、提醒告诫引导经营者自觉遵守国家价格法律法规,规范商品明码标价。

(三)专项整治:4月21日至4月30日,主要任务是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和检查,查处违反《商品及服务实行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对无明码标价的经营者可处以3000元罚款;对标价率达不到50%的经营者可处以1000元罚款;对屡查屡犯、拒不执行商品明码标价的进行集中曝光。

(四)巩固完善:5月1日至12月31日主要任务是市场巡查,巩固提高,考核评比、表彰先进。

四、检查分工

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全局统一安排,实行股室、所、队、中心分工负责制。

四、工作要求

1、全体人员要高度重视,扎实工作,确保检查取得实效。各检查组要围绕检查重点,周密组织部署,认真履行价格监管职责,使市场巡查、检查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县城主街道90%经营门店明码标价达到规范;乡镇主街道80%经营门店明码标价达到规范,商业购物中心、超市、药店、专卖店、家电门市、通信工具销售门店、粮油经销店、餐饮业、宾馆、旅店等明码标价率达到100%。

2、查处价格违法案件要从严、从快,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办理。

3、“节假日”期间,确保“12358”价格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接群众举报后要迅速查处。

4、各检查人员要严格遵守检查纪律,不得脱岗、溜岗,确保检查工作有序开展。

五、考核奖惩

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由县物价局副长总体负责,县物价检查所所长组织实施,各股室所队中心分管领导按分管股室具体包抓落实。检查所负责协调指导,局办公室负责督查、考核、评比,实行半年一小结,年终一总评,各股室要重点抓好县城明码标价工作,4月30日前经验收合格,对完成目标任务的股室给予150元至500元奖励;对未按时完成目标任务的股室视其情节将处150元至500元罚款;对5月31日前仍未完成目标任务的股室加倍处罚;对验收合格后工作保持较差的股室年终收回奖励。各股室市场检查工作无任何差旅、交通补助,统一按罚款的10%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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