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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群众满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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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创建群众满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方案
创建群众满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活动总结

服务民生创先争优,创建群众满意社区卫生

服务中心活动总结

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我院始终把人民群众健康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深化医改、提升医疗质量、优化服务水平、强化健康教育等多种手段,联系实际,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充分借鉴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成功经验,按照活动总体要求和“五个好、五带头”的主要内容,以争做“健康卫士”为主题,以“三好一满意、三比三亮”活动为载体,以创建示范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重点,认真设计活动载体,突出创建特色,做到六个结合,积极引导党员在推动医院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实践中创先争优,取得了一定成效。今年6月获县卫生局党委“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 表彰。目前创先争优活动收尾阶段,应继续巩固成果,深化活动内涵。现将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医院支部情况:全院76名在编职工中,目前有正式党员24名(其中在本院上岗11名,借用在外2名,11名退休),预备党员1名,建党培养对象2名,1位先进职工向党组织提交了入党申请书。另红十字医院4名党员组织关系在本支部。

二、主要工作

(一)学习动员

为进一步做好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这项工作,院党支部根据《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卫生系统基层党组织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以及县委、县卫生局文件精神和要求,进行了周密的部置,成立了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制订了切实可行的活动实施方案和活动计划。二是做好思想发动,于2010年5月起,召开了3次全院职工动员大会,多次由全体党员、建党对象参加的党员动员会,由支部副书记作动员报告,提出了具体措施,并要求全体党员积极参加 “创先争优”活动,人人争先进。三是扎实开展理论学习活动,结合开展“学习白求恩,做人民健康卫士”主题活动和学习贯彻《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活动,组织党员职工认真学习党史、党章、和《为人民服务》、《纪念白求恩》等相关文章,使全院上下进一步增强了对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理解。

(二)围绕“五好先进党支部”、“五好优秀党员”的标准要求,以扎实开展各项活动为载体,全面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1、积极开展宣传工作,努力营造活动氛围。为营造活动氛围,我院采取了出版专栏、印发宣传资料、召开乡村医生会议、举办社区健康讲座等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活动宣传工作。出版宣传专栏10期,创先争优简报多刊,发放宣传资料近万份。

2、认真开展支部、党员承诺兑现考核,落实支部与党员签定《创先争优目标责任书》,每月通过一讲二评三公示活动,结合“五好优秀党员” 考核评价指标,切实做好定评工作。我院有6名党员先后被桂溪镇党委、卫生局党委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2名先进党务工作者,其中4名党员出席桂溪镇党代会。

3、积极开展庆七一党建系列活动。主要内容有:①开展党内先进个人评选活动,通过一讲二评三公示民主评议,树立了先进科室1个,评出了优秀党员五名(余波、姚成国、谭燕、李卫民、卢道琴);②按期发展新党员二名(王建明、贺传章),做好新党员及积极分子培训;③继续开展“党员、青年志愿者”活动,组织志愿者义务为社区老人进行上门体检,组织开展元旦晚会、庆国庆、护士节等活动,激发职工积极上进,增强医院凝聚力;④开展“贫困职工—-吴飞” 救助、五十年党龄贫困党员救助、社区“三诊三送”活动,向困难群体献上一份爱心。 ⑤开展党员、进步职工一对一帮扶活动,帮助青年职工增强党性理念,指导思想行为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4、开展“树立党员形象、展示党员风采”的党员上牌亮相活动,在创先争优评比宣传栏上,公示支部、党员承诺书,党员“一讲二评三公示”活动评比结果,科室争创先进岗、佩戴党徽亮相服务,树立党员形象,接受群众监督。以

此来提高广大党员群众的思想素质,进一步改进医疗服务质量,推进医院精神文明建设。

5、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改进人事任用体制,对工作、思想表现突出的党员,结合职工投票选举,任用为重点岗位、科室负责人3人。对工作不负责任、服务作风低劣、同事和病人反映较大造成不良影响予以撤职处理1人。

6、开展职工党课教育,落实“一讲二评三公示”工作例会。在庆祝建党“九十、九十一”周年活动中,组织全体职工进行党的知识培训,并进行党的知识竞赛,由6名年轻职工和6名党员自由组合成6组,评出前三等奖和鼓励奖。通过党课教育、科主任例会活动,使大家不仅学习了党的基本知识,更重要的是进一步提高了职工的思想认识,端正入党动机,确立共产党人应有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7、继续开展创建示范化社区卫生服务工程。一是成立了专业组团,针对社区居民健康入户调查建档、免费体检、慢病管理、健康教育等工作为重点,结合卫生县城创建要求,每季度1次社区卫生知识讲座,提高居民、学生健康知识以及行为形成率。二是责任医生与居委会进行结对帮扶活动,定期进行医疗、健康服务。

8、结合政风行风测评工作,开展“优质服务窗口”活动。开展收受“红包、回扣”等自查自纠活动,领导和相关

科室职工进行廉洁谈话,成立医德医风督查小组、投诉处理办公室,制定劳动纪律制度,医院督查小组成员进行经常性的内部文明、廉洁行医督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改进,并在单位通报处理。三年来纪律处理5人,查处8起违纪案件,涉及11人次,党员1人,共罚金达2.5万元,给全院职工严厉警戒。

9、按照卫生绩效工资改革方针,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观,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制定了医院绩效奖惩机制,认真开展临床基本用药、抗菌素药物使用监督工作。根据每月个人科室纪律考核、完成工作量、服务人次、病员满意度、违纪等情况大胆运用绩效奖惩制度,遵循按劳分配、公平公正原则,增大绩效奖励差距,在医院形成“爱岗敬业”光荣,“偷懒、私收费”可耻的氛围,有效遏制不正之风蔓延。激发全院医护人员立足本职岗位“学先进、正医德、树医风”的热情和动力。

10、在全院开展“先进典型”评选活动。为了宣传优秀医护工作者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和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职业风范,不断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大力弘扬“对病人满腔热情,对工作认真负责,对技术精益求精”的行业作风,积极倡导“爱岗敬业,甘于奉献”的行业精神,不断推动我院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开展每年度评先选优工作,通过职工、科室推荐,职工会上无记名投票形式,产生了工作表现突出的科室和个人,近3年来均评选为先进科室有3

篇二:创建群众满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方案
庆阳市创建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活动实施方案

庆阳市创建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活动实施方案

庆阳市卫生局文件

关于印发《庆阳市创建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局:

根据卫生部关于从2011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创建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活动的精神和省卫生厅统一安排,市卫生局拟定了《庆阳市创建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县区予以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开展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活动,力争建成省级和国家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推进全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二○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主题词:社区卫生 示范 方案 通知

庆阳市创建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关政策,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水平,强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内涵建设,指导各县区扎实开展创建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活动(以下简称创建活动),根据省卫生厅下发的《甘肃省创建全国和省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活动实施方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

自2011年起,利用3年左右时间,将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软件达标、机构管理规范、运行机制科学、服务功能完善、社会效益显著、人民群众满意的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争取全部建成省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力争30%达到国家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通过示范中心的创建,发挥典型带动作用,促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促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原则

(一)坚持培育、创建与持续发展相结合的原则。通过深入开展创建活动,引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断加强综合能力建设,促进社区卫生服务可持续发展。

(二)坚持科学、先进、适度的原则。从实际出发,认真落实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评估指标体系的各项内容,确保创建活动的先进性与导向性。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创建活动要坚持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创建结果要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活动的有效性。

(四)坚持多方参与、分级负责、分步实施的原则。充分发挥社区

卫生服务机构主动性,广泛调动各级政府的积极性,按年度有计划分步实施。

三、示范中心基本条件

(一)符合我市区域卫生规划,在城市范围内设置,经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名称必须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第一名称注册,有独立的财务账号,单独运营,独立核算。

(三)服务人口少于5万人的中心,建筑面积不低于1400平方米;服务人口5-7万人的中心,建筑面积不低于1700平方米;服务人口多于7万人的中心,建筑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如设置病床,以护理、康复病床为主。

(四)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

(五)政府相关政策落实到位,按照规定核定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人员经费和其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业务经费能及时拨付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六)机构两年内未发生任何责任医疗事故或违法违规事件。

四、示范中心标准

(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环境温馨,人事、财务、资产、药品管理有序,信息管理系统运行良好,注重文化建设,创新服务模式。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数量、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要求,基本医疗服务规范,医药费用控制良好,能提供良好的中医药服务。

(三)社区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满意,反映良好。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高,满意度高。

(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具有改革创新精神,探索总结出具有典型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的实践经验。

(五)按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参考指标体系》(见附表),分数达到850分以上。

【创建群众满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方案】

五、创建活动安排

(一)各县区卫生局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在2011年3月底前制订出各自创建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活动的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按计划、分步骤的开展创建活动。

(二)创建活动从2011年开始,利用3年时间,按照成熟一个、创建一个的工作思路,遴选工作开展最好的社区中心,分期分批开展创建活动,争取全部建成省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此基础上,积极推荐条件较好的省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参与全国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创建评审。

(三)创建活动的申报。各创建机构在申报示范中心之前,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自评工作,达标后,向县区卫生局提出申请。各县区卫生局要在每年6月底前完成初评工作,将拟推荐的机构上报市卫生局,县区卫生局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县区创建活动进展情况、主要做法和经验、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解决措施、复核结果以及推荐意见等,并附《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参考指标体系》的逐项打分情况。

(四)市卫生局于每年7月份组织复核评估,8月份向省卫生厅推荐

全省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单位,省卫生厅将组织专家进行评估验收。 (五)2012、2013年的创建活动将不再另行发文安排,各县区卫生局要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在每年的6月底前完成考核推荐工作。

(六)全市所有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都要对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参考指标体系》,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完善内部管理,拓宽服务范围,提高服务层次,促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健康发展。

六、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加强领导。各县区把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作为深化卫生体制改革,提升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的重要措施,做到有计划、有方案、有落实。县区卫生局负责乡创建的组织协调与管理,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各项指标任务的落实。

(二)统筹协调,夯实基础。创建工作重在建设,要注重过程,各县区要对照创建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具体指标,从基础设施、科学管理、规范服务等方面下功夫,着重加强机构的管理,全面开展各项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充分体现中医药服务等内容。要严格要求,逐项落实,全面推进,通过创建,实现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和服务。

(三)广泛动员,积极创建。各县区卫生局要把创建活动列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年度目标管理和中心主任任期目标责任制,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动员全体职工积极投入到创建活动之中,认真学习相关政策规定,明确创建目标,完善管理制度,落实岗位责任,查漏补缺,扎实整

篇三:创建群众满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方案
2016创建群众满意医院工作方案

创建群众满意医院工作方案

今年是“三好一满意”活动开展的第三年,为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和技术水平,改善服务态度,优化医疗服务流程,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推动XX市中心医院行风建设再上新台阶,根据XX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6年XX市医疗卫生系统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卫办〔2016〕144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巩固前两年活动成果的基础上,创新思路,继续坚持以人为本,以病人为中心,以人民群众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大力弘扬高尚医德,努力实现“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

二、活动范围

全院各部门、各科室,重点是面向患者的窗口服务单位和临床科室。

三、工作内容和要求

(一)改善服务态度,优化服务流程,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努力做到“服务好”。

1.进一步开展预约诊疗服务,为病人就医提供方便。按上级工作要求,提供多渠道预约诊疗服务,为患者提供8小时以上的预约诊疗服务。到2016年末,普通号源全部开放预约,专家号源开放预约≥50%,医院患者月平均复诊预约率达到60%,口腔、产前检查月平均复诊预约率达到80%。

2.优化医院诊疗环境和流程。将改善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感受作为加强医疗服务工作的创新点和突破点,落实便民、利民措施,通过预约挂号、合理安排门急诊服务、简化门急诊和入、出院服务流程、推行“先诊疗,后结算”模式、提供方便快捷的检查结果查询服务等,积极探索、创新,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各项改善医疗服务的措施,做到安排合理、服务热情、流程顺畅,不断促进医疗服务水平的提高。

3.广泛开展便民门诊服务。逐步开展双休日及节假日门诊,充实门诊力量,延长门诊时间。

4.深入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目前我院的优质护理服务病房覆盖率已达100%。继续完善并落实专业护理人员编制和内部收入分配等政策。

5.加强与同级医疗机构合作,努力实现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质量控制中心建设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结果互认工作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6〕108号)要求,在加强医疗质量控制的基础上,进一步与其他同级医疗机构加强合作,努力实现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促进合理检查,降低患者就诊费用。

6.加强基层医疗卫生工作。加强各院外门诊部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建设,提高服务数量和质量,努力提高居民知晓率和感受度。

7.探索设立医院社会工作者,深入开展“志愿服务在医院”活动。积极探索适合我院的志愿服务新形式、新内容、新模式,促进医患关系和谐。为社会搭建向患者奉献爱心的平台,将志愿服务引入我院。同时,要组织医务人员以志愿者身份深入基层,特别是流动人口集中生活工作的场所以及康复、养老等机构,开展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和健康教育等志愿服务,使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改善医疗服务的实效。

8.深化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工作。进一步加强与无为县人民医院、当涂县人民医院的对口支援活动,派住医务人员到岗率达100%,派住医务人员月度考核完成率达90%以上。

9.继续推进“平安医院”创建活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认真落实患者知情同意制度;认真落实医疗投诉处理办法,严格执行首诉负责制;积极参与政府组织的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和医疗责任保险的建立;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配合政府部门严厉打击“医闹”。

10.加强医疗机构内部价格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内部价格管理暂行规定》,建立健全医药价格调价管理制度、医疗服务成本核算和成本控制管理制度、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申报制度、价格公示制度、费用清单制度、医药价格自查制度、价格投诉管理制度、价格管理奖惩制度以及医药价格政策文件档案管理制度,科学管理、合理控制医疗服务成本。

(二)加强管理,规范诊疗行为,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努力做到“质量好”。

1.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乘“三级医院”复审的东风,严格落实首诊负责、三级医师查房、疑难病例讨论、危重患者抢救、会诊、术前讨论、死亡病例讨论、交接班等核心制度,严格落实《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手术安全核对制度》,规范病历书写和手术安全核对工作,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2.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切实提高医院管理层的质量安全意识,提高职能科室的质量管理水平,切实加强医院内部管理和基础医疗质量管理。进一步强化医院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和医务人员培训,通过加强医疗服务过程中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人员的管理,持续改进医疗质量,提高医疗安全系数,落实医疗责任追究制,对医疗不良事件当事人进行必要的惩处。

3.严格规范诊疗服务行为。认真落实临床路径、《临床技术操作规范》、《临床诊疗指南》、《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规章和要求。推进临床路径和单病种质量管理,促进医疗质量管理向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精细化发展。继续深入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规范医师处方行为,促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以规范使用抗菌药物为重点,加强临床合理用药监管工作。完善静脉配置中心的管理,深入推进临床药学和临床药师队伍建设、阳光用药监管体系建设。

4.加强医疗技术和大型设备临床应用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安全和患者权益。按照《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要求,完善相关管理举措。建立严格的医疗技术准入和管理制度,并不断完善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对违规擅自开展新技术的科室和个人要坚决予以查处。

5.做好临床用血保障及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2016版)》要求,建立并实施临床合理用血指导、考核、监督与评价制度,提高科学合理用血水平。

6.推动基层医疗卫生工作快速发展。继续开展创建全国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活动,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内涵建设。

(三)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大力弘扬高尚医德,严肃行业纪律,努力做到“医德好”。

1.围绕医疗卫生职业精神进行深入讨论,要坚持以正面教育为主,继续培养和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加大对医德高尚、医术精湛、敬业奉献先进典型的宣传表彰力度,结合卫生行业特点,深入开展宗旨意识、职业道德和纪律法制教育,引导全体医务人员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

2.制定完善医德医风制度规范。继续认真抓好医德考评制度的落实,进一步细化工作指标和考核标准,建立对医务人员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3.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严肃行业纪律。完善制度、堵塞漏洞,严肃查处乱收费、收受或索要“红包”、收受回扣、商业贿赂的典型事例,充分发挥其警示作用。

(四)深入开展行风评议,积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努力做到“群众满意”。

1.着力建立患者满意度调查长效工作机制。认真开展患者满意度调查和出院患者回访活动,征求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改进服务。

2.开展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继续把开展民主评议行风作为推进卫生纠风工作、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载体,积极组织、主动参与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以评促纠、注重整改。继续发挥行风监督员的作用,高度关注并积极参与政风行风热线,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努力让社会满意。

3.全面推行院务公开制度。进一步落实院务公开各项要求以及《医疗机构院务公开监督考核办法(试行)》,增强医疗机构院务公开意识,推动医疗机构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和内部民主管理决策。

4.加强医院文化建设。在坚持以“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为核心的传统医院价值理念基础上,强化医院人文关怀,激发医院员工人文道德关爱,弘扬良好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为患者提供人性化服务和人文关怀。

四、活动安排和要求

按照XX市卫生局的要求,我院2016年活动总体分为组织领导、宣传教育、查找问题、整改提高和督导检查5个环节进行,具体分为四个阶段开展。

第一阶段(6月10日—6月31日):组织领导、宣传教育阶段。成立医院“三好一满意”领导小组(见附页),召开领导小组会议,通报上级部门工作精神和部署,贯彻实施方案精神,明确小组成员职责和分工,制定各阶段活动计划和节点,努力营造各科室、各部门重视,全员参与的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7月1日—7月31日):查找问题阶段。对照活动工作任务分解量化指标要求,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通过各种形式,畅通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第三阶段(8月1日—11月30日)组织实施和整改提高阶段。以实施教育为先导,以开展活动为载体,根据不同科室和专业特点,扎实推进“三好一满意”活动。此阶段时间较为充足,各科室在认真理解活动内容的同时,号召全科同志齐心协力,共同促进。同时,各科室根据查找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方案,提出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扎扎实实把整改措施落到实处。特别是对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我院形象的突出问题,要集中精力重点整改,务求取得实效。在整改过程中,要在解决突出问题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积极探索规律,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第四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督导检查和总结阶段。在医院“三好一满意”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相关部门对全院“三好一满意”活动进行检查,认真总结全年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对在活动中表现积极,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先进科室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开展不力的科室予以通报批评。最后,将全年工作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市卫生局。

篇四:创建群众满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方案
2016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方案

一、完善医疗服务体系

1.健全城乡医疗服务网络。以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促进公立与非公立医疗机构协同发展。严控公立医院规模,逐步减少特需床位,调整设置一定比例的康复医疗和老年护理床位。重点扶持精神、儿童、传染、康复和护理等专科医疗服务能力建设。在符合条件的综合医院建立慢性病管理中心,推行慢性病多学科协作诊疗模式。开展“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建设活动,继续培育乡镇卫生院特色科室,为群众提供便利有效的医疗卫生服务。启动社区卫生服务提升工程,提高社区卫生服务内涵质量和服务水平。力争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达到10%,新增省级示范乡镇卫生院3个。

2.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完善医药价格改革动态调整机制,调整提高劳务性收费价格。落实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和稳定增长机制,逐步化解公立医院债务。推进医疗集团实体化,建立社会多元化投资、医疗集团专业化管理、医院运行使用的“建、管、用”分离模式。加快建立以县级医院为龙头的健康服务联合体,形成县乡联动、镇村一体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医疗集团医院与辖市区医院之间的危急重症诊疗协作和转诊机制。推进预约诊疗服务,三级医院和县级人民医院与省集约式预约诊疗服务平台实现直连上线,专家门诊预约率三级医院达到85%,二级医院力争达到45%,出院病人复诊预约率达到100%。扩大日间手术试点,缩短平均住院日,全市三级综合医院平均住院日不超过9天,二级综合医院不超过8天,专科医院平均住院日比上年度有所下降。强化优质护理、临床路径管理和抗菌药物专项整治内涵,推进医疗机构间检验检查结果互认。

3.加快推进社会办医。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医疗服务体系建设,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重点举办康复、护理院等资源短缺专业机构,最大限度放宽规划限制。全面推进医养融合发展,做好养老机构与社区卫生机构衔接,实现养老机构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卫全覆盖,建立健全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间的转诊机制。完善和落实支持社会办医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强对非公立医疗机构的指导和扶持,帮助提高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平稳有序流动和合理配置。

4.巩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推进基层卫生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建立多渠道补偿机制,实施基层医药价格改革,调整提高劳务性收费价格。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核定的收支结余中按不超过40%的比例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和奖励基金。提高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全面推行有效工时制等考核办法,建立合理的薪酬分配制度。完善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强基工程”,落实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定向培养、基层骨干医生培训等办法。

5.构建分级诊疗体系。通过医疗集团、县乡村一体、对口支援等多种模式,推动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医疗卫生资源下沉。城市公立医院与县(市)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建立双向转诊、远程会诊和预约服务等各项机制,采取特色科室共建、区域资源共享等形式,构建紧密协作联合体,帮助基层提升水平。继续拉开不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差距,支付政策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推行急慢分治、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加强医疗集团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体化管理,完善医院与社区分工协作机制。推进晋升职称医务人员基层轮岗制度化,做好医疗集团下派内儿科医生到社区坐诊制度。有床位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均开设康复联合病房,提升医疗服务协同性和效率。深化“3+X”家庭健康责任团队服务内涵,引导基层医务人员为签约对象特别是重点服务人群提供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扩大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范围。

6.探索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创新编制和人事管理,合理核定公立医院人员总量,原编制数按原办法管理,新增编制数由市编制部门实行备案管理、动态调整。探索编制外聘用人员总量由编制部门备案管理办法,备案管理人员与编制内人员在岗位设置、收入分配、职称评定、管理使用等方面同等对待,实行同岗同酬。针对卫生行业特点,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合理确定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进一步优化绩效考核办法,逐步实行年薪制等多种形式自主分配方式,重点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贡献突出等人员倾斜。推行公立医院院长年薪制。

7.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加强中医医疗机构内涵建设。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全面推进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创建工作。深入推进多专业一体化诊疗服务,规范中医综合治疗区(室)建设,强化中医药综合服务。加强中医机构康复病区建设,开展“医养结合”试点,逐步形成特色。开展我市老中医药专家师承工程,选配40名中青年业务骨干为继承人,采取师承方式进行培养,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力争95%以上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类别医师占医师总数的比例达到20%,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占基层全科医生的比例达到20%以上。力争95%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中心卫生院建成标准化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

二、加强公共卫生服务

1.深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涵。2016年,按常住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均补助标准辖区不低于52元,辖市不低于40元。加强条线间综合协调,健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和业务指导机制。完善居民健康档案,全面落实国家11类43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2.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完善“三位一体”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强化疾控机构能力建设。加强传染病防控,全市甲乙类传染病发病率控制在120/10万以下。继续实施血吸虫病、艾滋病、结核病、疟疾、麻风病等重点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治“十二五”规划,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疾病预防控制项目。圆满完成中盖结核病项目二期试点工作。启动并推进艾滋病城市示范区建设。进一步推进计划免疫规范化建设,打造计免“安全年”,确保儿童预防接种率保持在95%以上,开展数字化计免门诊建设,年内全市数字化门诊建成率达80%以上。规范实施慢性病防治工作,扩大高血压、糖尿病及重性精神病规范管理示范项目试点范围,新增脑卒中及部分恶性肿瘤等慢性病病种开展规范管理试点工作。推进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年内力争再建成国家级示范区1-2个。

3.提升妇幼健康服务水平。巩固妇幼保健服务年创建成果,提升妇幼保健服务内涵,强化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继续实施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儿保门诊标准化建设。2016年,全市住院分娩率稳定在99%以上,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5/10万以下,婴儿死亡率和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4‰以下。

4.健全完善卫生应急网络。推进基层卫生应急能力规范化和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强化紧急医学救援基地网络建设管理,全面提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和处置水平。力争全市各辖市区全面达到省级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化建设要求,建成5个以上省级卫生应急示范乡镇。

5.加强爱国卫生工作。落实“健康”2016年项目,提高城乡居民健康素养。启动农村改厕提升工程世业镇试点工作,完成改厕任务2000户,其中生态厕所建设800户,积极探索无害化卫生户厕、污水管网收集、生态厕所等多种形式并进的高效综合改厕模式。完善覆盖城乡的饮用水卫生监测网络,提升饮用水卫生监测能力。积极开展卫生城市、卫生镇、卫生村创建工作,组织开展新一轮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三、完善医疗保障制度

1.调整医疗保险政策。完善职工医保、居民医保、补充医保和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险政策,统一全市医保政策框架,加快实行医保市级统筹。加强基本医疗保险与社会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慈善救助的衔接,提升医保和救助制度运行效率。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鼓励个人对自付医疗费用部分投保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2.改革医疗保险费用结算方式。完善总额预算下按人头、按病种付费等相结合的复合式付费方式,优化医保结算考核方式和指标体系。进一步明确医保基金收支预算编制原则和流程,严格医疗保险基金收支预算管理制度。建立医保与医疗服务协商谈判机制。调整完善区域外转诊制度。建立健全异地就医结算机制。

3.加强新农合制度建设。以统筹地区为单位,新农合参合率稳定在98%以上。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550元,其中财政补助部分达到380元。进一步深化支付方式改革,努力缩小政策范围内补偿比与实际补偿比之间的差距。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保持在75%以上,乡镇卫生院住院人次占比稳定在35%以上。

四、改革药品供应保障

1.优化药品流通供应机制。探索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房社会化改革和医疗机构药品内外供应链改革试点工作,建立医疗机构与供应商一体化的供应链体系,强化医院药事管理责任,鼓励医院处方外配,为群众提供更加放心、快捷、价廉的医药服务。

2.巩固基本药物制度。调整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政策,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慢性病、康复专科及特色专科用药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切实加强用药管理,保障基层药品供应,满足群众用药需求。不断提高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使用基本药物的比例,逐步实现全面配备并优先使用基本药物,探索建立社区全专联合门诊,促进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用药衔接。

3.加强药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与监管。严格执行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制度和程序,加强网上集中采购工作,确保各医疗机构的药品、医用耗材和检验试剂的正常供应。认真组织辖区内公立医院与入围企业进行价格谈判,切实减轻群众用药负担。加强药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考核监管,完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落实基本药物和高值医用耗材供货企业积分考核管理和公示制度,引导供货企业遵纪守法、诚信履约。

五、强化医疗卫生监管

1.健全医疗卫生管理体制。推进医疗卫生属地化、全行业管理。加强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和人员的统一规划、统一准入、统一监管。建立区域卫生规划和资源配置监督评价机制。

2.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落实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卫生行政许可、日常监督和行政处罚等制度建设。开展打击非法行医、非法医疗广告、非法采供血等专项行动,维护医疗服务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医疗诊疗行为,严肃查处医院分解处方、分解住院等现象。加强信息公开、多方参与和数字化监管。继续巩固和推进“阳光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公立医院全面预算管理。

3.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加强医院医患沟通中心建设,落实首诉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完善医疗风险共担机制,建立以医疗责任保险、基本医疗意外保险和无过错医疗损害救助为主的“三位一体”医疗损害赔偿救助机制。优化重组我市医疗纠纷处置流程,构建“医疗纠纷一站式调处”模式,强化保险机构在医疗纠纷处置中的作用,优化医疗生态环境,促进医患关系更加和谐。加强舆论宣传引导,营造尊医重卫的良好社会氛围。

六、推进智慧健康建设

1.扩大基层远程会诊覆盖面。建立区域、集团及辖市远程会诊中心,开展影像、心电、检验及病理等远程诊断服务。建立集团与辖市人民医院影像协助诊断、检验及病理的集中诊断系统。各辖市(区)有2-3个社区服务中心的影像、心电系统与集团对接。康复集团、成员医院及社区实行检验及病理集中诊断,江滨集团(江大附院、市三院、市中医院)建立远程病理诊断系统。

2.增强智慧医疗服务能力。以市民卡、居民健康卡为介质,统一全市就诊卡,实现健康诊疗信息共享。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为基础信息,完善居民健康查询服务系统,优化预约诊疗功能,通过互联网、移动客户端、微信、电视、12320热线、建立自助终端助等方式,推动智能化健康管理服务。

【创建群众满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方案】

3.提升综合卫生管理系统功能。完善基层业务系统及医院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对医疗服务、医疗行为、药管理品等有效监管。新建综合卫生管理系统,为卫生管理提供数据采集及报表分析平台,提高管理效率和决策水平。

4.加快信息系统应用功能建设。规范居民健康档案信息采集,强化信息整合与共享,提升基层卫生信息系统功能。加强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诊疗信息共享,提高临床诊断效率和准确性。优化急救、血液管理、疾控及卫生监督等公共卫生单位系统应用功能,提升居民健康管理水平。

篇五:创建群众满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方案
2016医德医风追踪问访查改工作方案

建设人民满意的卫生计生事业,实现全市人民的健康梦,根植于医德医风医术建设的成果。为切实加强卫生计生系统医德医风建设,促进医疗服务水平的改进和提高,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提升卫生计生整体形象,市卫生计生局党组决定2016年在全系统深入开展“医德医风追踪问·访查改”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一切以群众健康为中心、一切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的服务理念,以“医疗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医德医风明显好转、百姓满意度明显提高”为工作目标,以“访、查、改”为手段,建立全方位、多层次、内外结合、追踪监测的医德医风治理体系,大力改善医疗服务态度、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优化医疗服务环境,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

二、工作措施

“医德医风追踪问·访查改”活动是要把查找问题、解决问题、监督检查、追踪问效、建章立制贯穿始终,以“三访、三查、三改”为抓手,听取群众对卫生计生工作的呼声,认真解决患者就医过程中不满意和有损卫生计生形象的突出问题。

(一)三访

1、中介机构电话访。委托市统计信息咨询服务中心进行“出院病人第三方满意度电话调查”,每月一次,由市统计信息咨询服务中心根据电话调查的情况进行分析汇总形成调查报告送交各相关单位。首批被访单位为市医院、中医院、妇保院和玉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视情况适时拓展到所有市直和镇处医疗机构。

2、行风监察现场访。由局纪检组牵头,组成监督组,每月至少到全市各医疗机构进行明察和暗访一次。主要调查门诊、住院患者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收费、就医流程及医院管理等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

3、随机追踪上门访。从出院病人样本中随机抽取和从电话回访、现场查访中反映的有一定代表性问题的患者中选取,直接上门进行访问。局纪检组牵头上门调查访问,面对面的了解患者康复情况及医疗机构的整改落实情况,征求对医疗卫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对在“三访”中发现的问题和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采取“一册两卡”(中介调查资料册和现场监察资料卡、追踪上门卡)的方式交办给相关医疗机构。

(二)三查

1、查问题原因。各医疗机构要认真对照“一册两卡”中患者提出的意见或建议逐条进行解读和分析,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政策及医德规范等进行分析、判断,查明产生问题的原因,仔细梳理归纳,按看哪些问题是能及时解决的,哪些是能通过努力而能解决的,哪些是暂时不能解决的,哪些是涉及政策性问题须调整政策才能解决的。细化到相关责任人,并逐一分析根源。

2、查整改落实。各医疗机构对反馈上来的问题要在查清原因、明确责任人的基础上,制定整改方案,强化整改。监督组将对各医疗机构的整改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督导。主要检查是否有针对性的制定本单位和个人的整改措施及方案,整改方向是否明确,整改时间是否限定,可以短期解决的问题是否久拖不决,整改完成的是否及时写出整改报告等。各医疗机构的整改情况须报局纪检组备案。

3、查体系建设。各医疗机构要按照“预防教育为主,处理处罚为辅”的原则,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医德医风工作体系,要把医德医风教育贯穿于医务活动的全过程,建立医德医风追踪监测和医德医风考核评价、奖惩体系。

(三)三改

1、改进和完善管理制度。通过“三访、三查”不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督促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各医疗机构建立的医务人员医德医风量化考核办法,要将“三访、三查”纳入医疗质量综合考评体系,改进和完善考核制度,强化医院内部管理。

2、改进和落实奖惩办法。各医疗机构要建立医德医风申诉核查和奖惩机制,实行医德医风追踪监测制度,即对被投诉的科室和职工由医疗机构分管部门进行核实,对情况属实的科室和个人建立监测台账并在医院公示,对职工个人由所在科室和医疗机构分管部门对其进行3个月的全面追踪监测。监测期满,如无二次投诉的,按时取消监测,由医疗机构分管部门发书面通知。二次或以上投诉的,根据问题的轻重对责任科室和责任人给予相应的经济或组织处理。

3、改进和强化监督手段。各医疗机构要扎实推进政务、院务公开,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内容作为公开的重点,包括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办事制度、服务内容、程序、收费项目和标准,病人投诉处理制度、投诉电话等,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各医疗机构要认真落实“医德医风追踪问·访查改”挂牌督办制度,对问题较多且整改效果不明显的科室实行“黄牌”督办。市卫生计生局每月将对调查、整改情况进行通报,并将访查改的情况与年度考核、评先表优相结合,凡是在“医德医风追踪问·访查改”活动中连续3次被“访”出相同问题的科室和医务人员,年度考核、评先表优均实行“一票否决”。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2016年3月)

各医疗机构要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宣传发动,让广大医务人员知道活动的意义、内容和目的等,通过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网站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使“医德医风追踪问·访查改”活动深入到每个医务工作者的心中,让更多的人民群众知晓并参与进来。

【创建群众满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方案】

(二)组织实施(2016年4月开始)

各级医疗机构要安排专人负责落实“医德医风追踪问·访查改”工作,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措施,深入开展“医德医风追踪问·访查改”活动,探索总结有价值的经验,形成有特色的医德医风建设模式。

(三)总结提高(2016年12月)

对于全年的“医德医风追踪问·访查改”活动进行归纳总结,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系统归类,对于有能力整改到位而没有整改到位的由领导挂牌督办,对于屡提屡犯的问题与年度评先挂钩。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医德医风追踪问·访查改”活动对于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医德水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重要意义,将“医德医风追踪问·访查改”活动作为行风建设的抓手,将此项工作与医院日常管理工作结合起来,明确分工、确定专人、落实责任。

(二)扎实推进,力求实效。要从加强管理,做好服务着手,从解决社会和群众反映较多的问题和不足着手,在提高医疗质量,规范诊疗行为,改善医患关系的同时,突出抓好对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教育和医德考评,进一步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内涵,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医德医风追踪问·访查改”活动是深化卫生计生政风行风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切实担当起建设人民群众满意医院的重要责任,“访”出问题,“查”出原因,“改”出实效。对于领导不重视,工作不力,群众反映集中或社会影响大的问题又不按期整改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将约请主要负责人谈话,问题严重的将扣发绩效奖,并追究责任。

篇六:创建群众满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方案
2015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第1篇: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农村卫生工作改革,合理配置、有效利用农村卫生资源,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建立精干高效的农村卫生管理体制,全面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行基本药物制度零差率销售,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根据河南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规范村级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合理配置和整合医疗卫生资源,确保广大农民享受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二、工作目标

规范化村卫生室,在全区建立起以社区服务中心为主要组织形式,以“五统一、两独立”为基本内容,以基本医疗、预防、保健相结合,责、权、利相统一,硬件设施标准化,运营管理规范化,指导监督体系化,服务质量优质化为主要目标的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模式。进一步健全农村卫生服务网络,提升农村卫生服务功能,规范农村卫生服务行为,提高农村卫生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农民身体健康,促进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振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预期达到五个具体目标:

1.健全三级防保网,促进初级卫生保健工作规划目标落实,保障农民基本健康需求。

2.理顺卫生资源配置,理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村卫生所的关系,确保二者协调发展,有效利用农村卫生资源。

3.村卫生所基础设施和服务条件逐步得到改善,乡村医生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补助水平逐步提高,队伍更加稳定。

4.规范基本医疗服务行为,遏制乱收费、乱用药行为的发生,提高服务质量,减少医疗事故,使农民就医用药安全有效。

5.提高乡村卫生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和整体素质,增强整体服务功能,实现在农村“用比较低廉的费用提供比较优质的医疗服务,努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基本医疗服务需要”的目标,努力实现“小病不出村”。

三、管理模式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村卫生所实行“两制”、“四有”、“五统一”、“两独立”的规范化管理。

1.两制:人员聘任制、浮动工资制。

(1)人员聘任制:根据既定编制名额,结合本村人口状况、卫生所规模大小、经营情况,确定招聘人员职数。以注册登记的乡村医生为基础,对全体乡村医生重新考核聘用,实行竞争上岗,择优录取,优化乡村医生队伍。拟聘任的乡村医生必须获得《乡村医生》,对原在岗未取得《乡村医生资格证书》的人员允许考核过渡,加强对现有乡村医生的学历教育。村卫生所不得擅自招聘人员。聘用的乡村医生应当在其执业的村卫生所执业,不得从事个体执业活动,一经发现乡村医生在规定的执业地点以外诊治病人(常规出诊和应急救援除外),将根据《乡村医生执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以非法行医处理,并注销其执业资格。对不服从管理的,或出现重大医疗、防保责任事故的,以及主动退出的,予以解聘,并报请卫生局注销执业资格。

(2)浮动工资制:乡村医生实行定岗位、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的目标管理责任制,根据其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考核情况,统一核算和分配,实行同工同酬,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个人收入与任务考核、单位效益挂钩的绩效工资制。村卫生所制定工资分配方案时应遵循以下原则:①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②根据乡村医生出勤天数,将可分配收入的50%平均发放,作为保底工资;③根据乡村医生的处方量、医疗质量、服务态度、防保工作完成的质量确定乡村医生的绩效工资,将可分配收入的50%作为绩效工资再分配;④村卫生所主任享受岗位补助,金额为50—100元,在绩效工资中支取。村卫生所工资分配方案须经全体乡村医生讨论,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审核批准后实施。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可根据情况对分配方案进行调整。

2、五有

村卫生所是农民群众看病就医和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首诊机构,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规范服务行为,是加强村卫生所管理的重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指导村卫生所做到看病有登记(门诊日志)、用药有处方、转诊有记录、公共卫生服务有台帐、收费有票据。其门诊日志、处方和记录本和票据统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印制。

----看病有登记(门诊日志):乡村医生对看病就医者应认真填写疾病情况,35岁以上首诊测血压制度,尤其要认真填写传染性疾病情况,及时掌握疾病流行动态。

----用药有处方:乡村医生为群众看病就医时必须开具处方,以备上级检查其诊断、治疗、用药是否合理规范和发生医疗纠纷时提供诊治依据。对难以处理的病人要及时转诊,并填写详细的转诊记录。

----收费有票据:乡村医生向群众收取医药费必须出具收据,让群众明白消费,这也是实行财务统一管理的基础。

----公共卫生服务有台帐:提供公共卫生服务是乡村医生的重要职责,建立疾病预防、突发公共事件处理、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台帐,是检查考核乡村医生开展工作和兑现公共服务财政补助的依据。

3.五统一

(1)统一机构建制:

标准化村卫生所实行“五统一、两独立”的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模式。村卫生所的设置遵循“优化结构、合理布局”的原则,每个村委会原则上只设置一个卫生所,卫生所名称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拟定不得随意更改。达到治疗室、观察室、诊断室、资料室、值班室和药房6室分开。

(2)统一业务管理:

实行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对标准化村卫生所人、财、物统一管理;对医疗卫生业务进行统一指导,督促标准化村卫生所积极承担辖区内居民的疾病预防与控制、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工作。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各项工作。完成卫生行政部门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为居民提供质优、价廉、方便、安全的综合卫生服务。定期对乡村医生开展业务培训和后备力量储备。

(3)财务统一管理:

被聘任的乡村医生上岗前每人缴纳风险集资款10000-20000元(具体数额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村卫生所业务开展情况确定)作为村卫生所流动资金。村卫生所财务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按劳分配、自负盈亏的办法,收支结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平调。财务收支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所分别建账,建立固定资产专帐和收支、药品调拨明细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总账,设立专户,专款专用,账目健全,帐钱分管,统一监督管理。村卫生室建立分账,村卫生所兼职会计、出纳各1人,村卫生所每月25日截账,30日前必须把当月收入报表上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审核,钱帐相符后,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批准方能发放乡村医生工资。

(4)统一药械管理:

标准化村卫生所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所需药品、器械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统一网上采购、统一配送、零差率销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中心药库”,坚持“国营主渠道药品质量好、价格合理、就近购药、加速周转、保证供应”的原则,统一采购药品、器械和卫生材料、统一配送、实行统一管理,按批发价调拨,不允许乡村医生私自制售和外购药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心药库”必须设置辅助帐加强管理,定期进行盘点,对盘盈、盘亏药品,应及时查明原因,按照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范围内的药品,按《基本用药目录》由卫生局组织实行集中竞价、统一配送,由中标单位对卫生院直接配送药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根据实际用药情况合理进药,定期结帐。村卫生所根据本村实际用药情况按月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报用药计划,保持一定数量的药品,但不能造成积压浪费。由于工作不负责任造成药品过期霉坏的,按照谁进药谁负责的原则,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5)统一人员准入:

根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规定,村卫生所工作人员,从具备乡村医生资格或执业助理及以上资格的人员中聘用。标准化规范化村卫生室的从业人员可以相互调配。

4.两独立

(1)责任独立承担

根据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标准化、规范化村卫生室作为独立法人机构,独立承担开展业务发生的民事及相关责任。

(2)财务独立核算 标准化、规范化村卫生室按照政策法规和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开展业务活动形成的债权债务由经营人员承担。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主要任务是抓好组织发动,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气氛。召开“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动员会,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制定《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成立“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领导小组。

第二阶段:清产核资和规范管理阶段主要任务是完成村卫生所清产核资,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带头,抽调财物、防保人员组成工作队,协助村卫生所对现有房屋、设备、药品、资金进行全面清点,分别造册登记。同时清退不合格人员,办理已到年龄乡村医生的离岗手续,审批新增加人员,选定卫生所地址,任命卫生所主任,取缔变相个体开业医疗点,健全和完善村卫生所管理制度。对拒不服从一体化管理的乡村医生,卫生院及时上报区卫生局核实后,由区卫生局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三阶段:督察验收阶段 由“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领导小组组织对村卫生所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进行自检自查和验收,写出自检自查报告和验收申请上报区“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领导小组。

第2篇: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加快我镇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强化乡镇卫生院的功能,充分发挥村级卫生组织在基层医疗预防保健中的作用,规范医疗市场秩序,更好地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医疗、预防、保健和健康教育等多方位服务,切实保障全镇人民的身体健康和就医安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实行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主要是把乡村两级卫生机构的人、财、物等卫生资源,按照新时期农村卫生服务的实际需要,合理规划配置。改革村卫生室的管理体制,对村卫生室实行“院办院管”,促使乡村两级卫生组织协调发展,逐步形成“结构合理,队伍优化,工作规范,功能齐全,方便群众,服务经济”的农村卫生办医格局。

二、机构设置与建设【创建群众满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方案】

(一)机构设置

机构统一设置。根据现有行政村数,按照“一村一室”的原则,在现有基础上,采取撤并的办法,每个村只设立一个卫生室,卫生院所在行政村不设卫生室,对未设置卫生室的行政村,其基本医疗、预防、保健服务由卫生院或相邻卫生室提供。

(二)机构建设

1、房屋:卫生室占地面积不少于150㎡,卫生室的业务用房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新建必须严格按照全市统一设计的图纸进行建设。至少设有诊断室、治疗室、观察室、药房,且各室必须分开,有条件的可单独设立预防保健室和中医室。

缸、有盖方盘、污物桶、紫外线消毒灯、高压消毒锅、接种包、出诊箱、冷藏包、一次性各种规格注射器、清创缝合器械、药品柜、资料柜、健康宣传栏、公示栏等基本设备,观察床不少于2张。必须

配有现行的“注射药品配伍禁忌表”,并悬挂上墙。

3、药品:配备旗卫生局定点招标的药厂所规定的药品、镇卫生院的药品和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中草药。

三、人员配备

(一)一体化卫生室的执业人员,必须具有乡村医生执业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严禁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

(二)人员统一选配。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对卫生室实行定编、定岗。

(三)乡镇卫生院在配备卫生室执业人员时,应充分考虑女村医和擅长中医药技术村医的搭配比例。

四、管理方式

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的主要内容是“三制四有五统一”

(一)全面推行人员聘用制、按劳取酬和养老保险制

(二)规范村卫生室服务行为,做到“四有”

1、看病有登记(门诊日志)。

2、用药有处方。

3、收费有依据。

4、公共卫生服务有台账。

(三)对村卫生室管理,做到“五统一”

1、统一行政管理。

2、统一业务管理。

3、统一财务管理。【创建群众满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方案】

4、统一药品和器械管理。

5、人员统一聘用。

五、加强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努力实现六个目标

(一)农村卫生资源配置更趋合理,农村卫生资源得到有效利用;

(二)村卫生室基础设施和服务条件逐步得到改善;

(三)乡村医生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行为进一步规范;

(四)乡村医生开展基本医疗、疾病预防、妇幼保健等公共卫生服务的技能进一步提高;

(五)乡村医生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补助水平逐步提高,队伍更加稳定;

(六)农民基本健康需求得到进一步保障,为全镇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六、组织领导

为确保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的实施,加强该项工作实施的组织领导,成立六家子镇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领导小组。

组 长:郭志尧 卫生院院长

副 组 长: 林守义 防保组组长

成 员:唐军 卫生院副院长

刘明国 防保组成员。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领导、协调、督促工作的实施。【创建群众满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方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镇卫生院防保组组长林守义兼任,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实施的日常工作。

第3篇: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根据陕西省卫生厅《关于实施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指导意见》,为合理配置和利用卫生资源,有效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切实加强对村卫生室的监督管理,稳定乡村医生队伍,提高业务素质,规范医疗卫生服务行为,建立和完善我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以下简称乡村一体化)体制,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一)目的

为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服务需求,理顺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的关系,明确两者在农村卫生服务中的责、权、利,最大限度地发挥乡村卫生组织的服务功能,提高卫生资源的利用率,逐步建立起宏观调控有力、微观运行有序的新机制。

(二)意义

实施乡村一体化管理,是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它有利于巩固农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络;有利于农村卫生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有利于乡村医生业务素质的提高;有利于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巩固和发展;有利于规范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行为,维护农村医药市场秩序,保证农民看病和用药安全。

二、组织领导

县人民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乡村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卫生局,具体负责全县乡村一体化工作的组织协调、技术指导、督导检查、考核验收等工作。各乡镇成立相应组织机构,落实乡村一体化相关工作。

三、工作步骤和目标

(一)第一阶段(20XX.8.1—20XX.8..31)

1、各乡镇要高度重视乡村一体化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成立乡村一体化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卫生院院长担任主任,明确2名以上专兼职人员负责本辖区内的日常工作管理。

2、20XX年实施第一批乡村一体化试点工作的乡镇卫生院为高塘镇、大明镇、赤水镇、莲花寺镇、下庙镇、辛庄乡、柳枝镇等7个乡镇,在试点工作基础上,力争在20XX年6月前全面实施。

3、按照“五统一、两独立”(行政、业务、财务、药品、工资统一管理和法律责任、财务核算独立)的要求,完成本辖区内乡村一体化工作,并认真组织实施。在组织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向县乡村一体化办公室反馈。

4、村卫生室统一布局,确保村卫生室内外卫生清洁,室内办公设备、药品、医疗器械统一摆放,村医生着装整洁,配戴上岗证,按甲级村卫生室设置标准完成医疗器械配置。

5、建立健全乡镇卫生院及乡村医生对乡村一体化工作的考核和奖惩制度,层层签订责任书,确保乡村一体化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第二阶段(20XX.9.1—20XX.9.31)

1、试点乡镇组织实施乡村一体化“五统一”和“两独立”的管理,对各种资料整理归档,资料整齐、统一有序。

2、试点乡镇卫生院根据工作情况,查漏补缺,分析统计各类报表,进一步完善乡村一体化各项工作。

(三)第三阶段(20XX.10.1—20XX.10.30)

县乡村一体化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对此项工作进行评估验收,并对未完成工作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签订责任书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村卫生室的设置和建设

严格按照我县村卫生室设置规划,以方便群众、合理配置卫生资源为原则设置村卫生室。原则上一个行政村设一所村卫生室;人口少的邻近行政村也可以联合设置卫生室;人口较多的行政村可酌情在较大的偏远自然村设置卫生室。县卫生局对实行乡村一体化的村卫生室重新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统一机构名称,统一制作机构标识牌、印章。村卫生室要求做到“三室一房”(诊断室、治疗室、留观室、药房),使用面积不得少于60平方米。

五、加强对农村医疗市场的监管,取缔非法行医

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和国家鼓励多种形式办医的政策,凡符合法规规定准入条件者,均应支持和鼓励,引导他们到农村基层开展医疗卫生服务。对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要坚决打击和取缔,以净化农村医疗服务市场。

六、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实行工作目标管理

乡镇卫生院要根据医疗卫生工作的规范要求,加强对所辖村卫生室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实行工作目标管理,抓住乡村一体化中的财务、药品和工资统一管理这三个核心和关键内容,使乡村一体化工作落到实处。

(一)行政统一管理

县乡村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全县乡村一体化工作。乡镇乡村一体化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本辖区乡村一体化方案的组织实施和管理,与村卫生室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对村卫生室实行统一规划布局、统一标准建设、统一管理、统一药品及材料集中采购供应、统一考核;协助县卫生局进行监督管理,制止和取缔非法行医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医疗机构。

(二)统一业务管理

村卫生室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由乡镇卫生院统一安排,实行目标管理,统一公共卫生服务、医疗业务技术操作规程。规章制度由乡镇卫生院统一制定,实行统一的监督管理,统一门诊登记、医疗文书,做到“八有一上墙”即:①看病有登记;②用药有处方;③收费有凭据;④收支有账证;⑤工作有制度;⑥岗位有职责;⑦疫情有报告;⑧业务有考核;⑨主要工作制度、岗位职责、防保数据、图表、服务价格公示等上墙。

(三)统一财务管理

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统一会计科目、统一账号,设立总账与分账,村卫生室同时设立账簿。村卫生室收费要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实行相对统一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诊疗收入必须统一使用贵州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收费专用票据。乡镇卫生院对各个村卫生室的财产、物资要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药品调拨、业务收支账册。各村卫生室实行独立核算,所有财务收支必须纳入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村卫生室从业务收入中统一提取卫生事业发展统筹基金,用于农村卫生事业的发展,由县卫生局设立专户进行专账管理。

(四)统一药品管理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药品,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实行全省统一网上招标采购,药品由配送中心配送到乡镇卫生院,各村卫生室到卫生院领取,实行乡镇、村级医疗机构药品按统一价格销售。乡镇卫生院根据各村卫生室用药计划负责药品的调拨,做好药品的进出库管理(卫生院要建立健全药品进库单和出库单),保证医疗用药需要。对于不认真执行规定药品销售私自加价的,一经发现,由县卫生局报物价管理部门按相关法规进行处罚;乡村医生不得私自进购药品,一经发现,由县卫生局报药监、工商等部门按相关法规严肃查处外,同时取消其乡村医生聘用资格。

(五)统一工资发放

乡村医生收入由公共卫生服务收入(含村医补助)和诊疗活动的利润两部分组成,其中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部分由县合医办审核后逐级拨付到乡镇卫生院,不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部分的收入交乡镇卫生院统一核算。

公共卫生服务性收入,根据安排的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及完成情况,个人的工作能力、业务技术水平、兼顾绩效考核,由县卫生局按规定进行核算发放。

诊疗活动的利润,按比例提取作为乡村医生的工资,其余部分作为村卫生室的积累,用于村卫生室的发展等支出。村卫生室取得的月利润低于300元的不参加统筹。

第4篇: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农村卫生工作改革,合理配置、有效利用农村卫生资源,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建立精干高效的农村卫生管理体制,全面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根据卫生部《关于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意见》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旗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规范村级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合理配置和整合医疗卫生资源,确保广大农民获得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二、工作目标

根据旗医疗机构设置规划,通过创建标准化嘎查村卫生室和规范化嘎查村卫生室,在全旗建立起以苏木镇卫生院“院建院管”为主要组织形式,以“八统一、两独立”为基本内容,以基本医疗、预防、保健相结合,责、权、利相统一,硬件设施标准化,运营管理规范化,指导和监督体系化,服务质量优质化为主要目标的嘎查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模式。进一步健全嘎查村卫生服务网络,提升嘎查村卫生服务功能,规范嘎查村卫生服务行为,提高嘎查村卫生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农牧民身体健康,促进嘎查村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运行模式

(一)组织形式

嘎查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组织形式以苏木镇卫生院“院建院管”为主体,即所有的标准化嘎查村卫生室和规范化嘎查村卫生室均由所在地苏木镇卫生院进行建设,标准化嘎查村卫生室房屋产权归苏木镇卫生院,规范化嘎查村卫生室由所在地苏木镇卫生院租赁房屋进行建设。标准化嘎查村卫生室和规范化嘎查村卫生室在苏木镇卫生院的统一管理下由嘎查村医生负责经营,并承担相应职责。经考核合格的标准化嘎查村卫生室和规范化嘎查村卫生室,确定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的定点机构。

(二)管理模式

标准化嘎查村卫生室和规范化嘎查村卫生室实行“八统一、两独立”的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模式。

1、统一机构设置:严格按照《岳西县标准化公益性村卫生室设置建设规划》(岳政办秘〖20XX〗121号)文件,设置标准化村卫生室或规范化村卫生室。

2、统一房屋建设:全县标准化村卫生室由所在地乡镇卫生院,按《安徽省村卫生室建设标准》负责建设,建筑面积不小于80平方米或100平方米,达到6室分开;规范化村卫生室由所在地乡镇卫生院负责组织创建,建筑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达到4室分开。

3、统一人员准入:根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的规定,标准化和规范化村卫生室工作人员,由乡镇卫生院从具备乡村医生资格或执业助理及以上资格的人员中聘用。在一个乡镇范围内,标准化和规范化村卫生室的从业人员可以相互调配。

4、统一药械购销:标准化和规范化村卫生室的药品、器械由所在乡镇卫生院在“质优价廉”的原则下,从合法供货渠道公开采购,统一调配,统一价格。

5、统一财务管理:标准化和规范化村卫生室要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公示常规收费项目,要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定期向乡镇卫生院报帐,接受乡镇卫生院的财务管理。

6、统一业务管理:乡镇卫生院负责对标准化和规范化村卫生室的人、财、物实行统一管理;对医疗卫生业务进行统一指导,督促村卫生室认真履行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健康教育、计划生育宣传等职责,定期对乡村医生开展业务培训。 7、统一制度建设:县卫生局统一制定全县标准化和规范化村卫生室行政、业务、药品、财务等管理制度,乡镇卫生院制定具体管理措施,负责各项制度的落实。

8、统一档案规范。标准化和规范化村卫生室要建立健全各项帐、册、证、卡、簿等,使用统一印制的各种票据和医疗文书,使用统一刻制的印章。

9、财务独立核算。标准化和规范化村卫生室按照政策法规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独立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开展业务活动形成的债权债务由经营人员承担。

10、责任独立承担:根据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标准化和规范化村卫生室做为独立法人机构,独立承担开展业务发生的民事及相关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是农村卫生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新形势下农村卫生管理工作的有效形式,有利于农村卫生资源的优化配置,有利于农村卫生服务质量的提高,有利于保障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的实现。县委政府成立岳西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查、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也应成立相应组织,切实加强领导,抓紧组织实施。

(二)明确职责分工。县卫生局负责指导全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工作,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检查指导。乡镇政府负责辖区内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无偿提供村卫生室建设用地,协助做好村卫生室建设和管理工作。县卫生、工商、药监、公安等部门,加大对非行医和违法经营药品行为的打击力度,净化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市场秩序。县发展改革、物价、民政、财政、建设、土地、房产、规划等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协助做好相关工作。乡镇卫生院加强对本辖区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和日常监管,使“八统一、两独立”的一体化管理模式得以有效运转,发现村卫生室有违规行为的,及时给予相应处理;发现有违法行为的,及时报请县卫生局及其他执法部门予以处罚。

(三)广泛宣传发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实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重大意义,消除畏难情绪和错误认识,引导干部群众和乡村医生积极参与,为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营造良好环境。

第5篇: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

根据陕西省卫生厅《关于全面实施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通知》,为合理配置和利用卫生资源,切实加强对村卫生室的监督管理,稳定乡村医生队伍,提高业务素质,规范医疗卫生服务行为,建立和完善我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以下简称乡村一体化)体制,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部署,积极推进乡村一体化管理。通过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合理规划和配置乡村卫生资源,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能力,促进新农合制度的巩固和完善,推动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满足广大农村居民的医疗卫生需求。理顺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的关系,明确两者在农村卫生服务中的责、权、利,最大限度地发挥乡村卫生组织的服务功能,提高卫生资源的利用率,逐步建立起宏观调控有力、微观运行有序的新机制。

二、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乡村一体化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凤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张继文 县卫生局局长

副组长:李怀成 县卫生局副局长

罗 超 县卫生局纪委书记

成 员:刘辉君 县卫生局办公室主任

马金海 县卫生局人劳股股长

朱双强 县卫生局业务股长

各镇卫生院院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具体负责全县乡村一体化工作的组织协调、技术指导、督导检查、考核验收等工作。各乡镇成立相应组织机构,落实乡村一体化相关工作。李怀成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内容

乡村一体化管理在县卫生局的统一规划和组织实施下,镇卫生院受县卫生局的委托,承担对村卫生室的管理和指导职能,村卫生室承担行政村的公共卫生服务及一般疾病的初级诊治工作。卫生院要根据实施乡村“十统一”和“两独立”的管理要求,使乡村一体化工作落到实处。

“十统一”即:

(一)行政统一管理县镇村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全县乡村一体化工作。镇村一体化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本辖区乡村一体化方案的组织实施和管理,与村卫生室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对村卫生室实行统一规划布局、统一标准建设、统一操作规范、统一制度管理、统一药品及材料集中采购供应、统一考核;协助县卫生局进行监督管理,制止和取缔非法行医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医疗机构。

(二)机构统一管理。严格按照全县区域卫生规划,以方便群众、合理配置卫生资源为原则,一个行政村设立一所村卫生室。人口少的邻近行政村也可以联合设置卫生室;人口较多的行政村可酌情在较大的偏远自然村设置卫生室。卫生院(室)所在地的行政村原则上不设立村卫生室。县卫生局对实行乡村一体化的村卫生室重新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统一机构名称,统一制作机构标识牌、印章。村卫生室要求做到“三室一房”(诊断室、治疗室、留观室、药房),使用面积不得少于60平方米。

(三)人员统一管理。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列》规定,在村卫生室执业的在岗人员应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由乡镇卫生院统一聘用管理。按照市场经济要求和国家鼓励多种形式办医的政策,支持和鼓励符合法规规定准入条件的人员到农村基层开展医疗卫生服务。对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要坚决打击和取缔,以净化农村医疗服务市场。

(四)业务统一管理。加强村卫生室业务和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基层规章制度和业务技术流程,严格规范诊疗行为,做到规范服务,记录完整。明确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功能,逐步建立起业务统一,分级服务,相互协作及乡村两级合理转诊的工作机制。乡镇卫生院采取工作例会、病例讨论、业务培训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村卫生室的业务指导和管理。村卫生室的静脉输液、外伤处理等重大业务活动接受乡镇卫生院监管;各项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人员培训、医德医风等业务活动,由乡镇卫生院按照县卫生局要求统一管理,并负责检查指导、考核评价。建立健全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培训制度。支持乡村医生参加医学学历教育,鼓励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卫生技术人员应当定期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修学习,积极参加岗位培训,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乡镇卫生院要制定村卫生室从业人员培训计划,通过业务讲座、临床带教和例会等多种方式加强对村卫生室的业务指导,切实提高村卫生室从业人员的业务技术水平。

(五)规范统一管理。村卫生室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由镇卫生院统一安排,实行目标管理,统一公共卫生服务、医疗业务技术操作规程。规章制度由县卫生局统一制定,镇卫生院实行统一的监督管理,统一门诊登记、医疗文书,做到“十有一上墙”,即“十有”:①看病有登记;②用药有处方;③收费有凭据;④收支有账证;⑤工作有制度;⑥岗位有职责;⑦疫情有报告;⑧业务有考核;⑨合疗有台账⑩转诊有记录;“一上墙”即:主要工作制度、岗位职责、防保数据、图表、服务价格公示等上墙。

(六)药械统一管理。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药品,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实行全省统一网上招标采购,药品由配送中心配送到乡镇卫生院,各村卫生室到卫生院领取,实行乡镇、村级医疗机构药品按统一价格销售。乡镇卫生院根据各村卫生室用药计划负责药品的调拨,做好药品的进出库管理(卫生院要建立健全药品进库单和出库单),保证医疗用药需要。对于不认真执行规定药品销售私自加价的,一经发现,由县卫生局报物价管理部门按相关法规进行处罚;乡村医生不得私自进购药品,一经发现,由县卫生局报药监部门按相关法规严肃查处外,同时取消其乡村医生聘用资格。

(七)合疗统一政策。新农合政策向达到规范化标准的村卫生室延伸。在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有服务条件(有电脑、通互联网)的卫生室,开展新农合门诊统筹直通车报销定点,为群众就近服务,实现小病不出村。

(八)统一财务管理。村卫生室的财务工作实行独立核算,由乡镇卫生院参照国家制定的财务会计制度统一管理。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统一会计科目、统一账号,设立总账与分账,村卫生室同时设立账簿。收费要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实行相对统一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诊疗收入必须统一使用医疗机构收费专用票据。乡镇卫生院对各个村卫生室的财产、物资要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药品调拨、业务收支账册。所有财务工作必须纳入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县卫生局负责对村卫生室财务统一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定期开展对乡、村卫生人员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的教育和培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九)绩效统一考核。建立以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为核心的乡、村卫生机构绩效考核机制,制定具体考核办法。由县卫生局统一组织定期对乡镇卫生院的业务技术和医德医风等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岗位职责、群众满意度等内容,每半年考核一次,考核结果记入个人业务档案。乡镇卫生院具体组织实施对所在辖区村卫生室的考核工作,考核结果作为乡村医生劳务补助经费的发放依据。

(十)工资统一核算。乡村医生收入由公共卫生服务收入(含村医补助)、药品零差率补助和诊疗活动的利润三部分组成,其中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部分的村卫生室由县合疗办审核后逐级拨付到乡镇卫生院,由乡镇卫生院再拨付给村卫生室。公共卫生服务性收入,根据安排的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及完成情况,个人的工作能力、业务技术水平、兼顾绩效考核,由县卫生局委托镇卫生院按规定进行核算发放。对于当月未完成公共卫生任务的,当月的村医补助一律按50%惩扣,当年未完成公共卫生任务的,下年度不再聘用。药品零差率补助按照药品销售额的15%给予补偿,半年考核结算一次。诊疗收入原则归个人工资所得。

“两独立”即:

1、法律责任独立:村卫生室的人员在开展诊疗及其他活动时,产生的风险和责任由村卫生室及相关人员承担。

2、财务核算独立:村卫生室的业务开展实行财务独立核实,自负盈亏的经营管理。

四、工作机制

1、实行竞争上岗、择优选聘乡村医生。乡村医生的选聘由乡镇卫生院从辖区范围内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或《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人员中,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考试考核等方式择优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为一年。乡镇卫生院建立乡村医生人事档案,对其聘用、考核、奖惩等情况建档管理。聘用人员报县卫生局审核备案后,统一办理注册或变更注册手续。聘期届满经考核合格者可继续聘任,不合格者予以解聘。村卫生室新进从业人员必须经岗前培训后,方可上岗。在岗村卫生室从业人员每两年培训一次,由县卫生局负责组织。

2、建立目标管理工作考核制度。(1)县卫生局与卫生院院长按乡村一体化工作职责签订责任书,年底对卫生院院长进行考核,按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进行奖惩;(2)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实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①公共卫生服务指标的完成情况;②村卫生室的医疗服务质量;③村卫生室的内部管理;④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规定的情况;⑤药品零差率销售情况;⑥群众的满意度。考核评分办法按县卫生局制定的《乡村医生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执行;(3)年度考核分值达90分以上者,兑现全额的公共卫生服务费。年度考核分值80分以上90分以下者按分值比例兑现公共卫生服务费。年终考核分值80分以下者(不含80分),兑现80%的公共卫生服务费等。

3、监督管理。县乡两级乡村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加强对村卫生室的监督管理,乡镇卫生院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应立即报告县卫生局及时处理。村卫生室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县卫生局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理。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和乡村一体化办公室工作人员应秉公执法,对徇私枉法、不负责任的,视情况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或调离现岗。

五、工作步骤

(一)组织实施(20XX年8月1日—8月31日)

1、各乡镇要高度重视乡村一体化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成立乡村一体化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长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卫生院院长担任办公室主任,明确2名以上专兼职人员负责本辖区内的日常工作管理。

2、按照“十统一、两独立”的要求,完成本辖区内镇村一体化工作,并认真组织实施。在组织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向县乡村一体化办公室反馈。

3、村卫生室统一布局,按甲级村卫生室设置标准确保村卫生室内外卫生清洁,室内办公设备、药品、医疗器械统一摆放,村医生着装整洁,配戴上岗证。

4、建立健全乡镇卫生院及乡村医生对乡村一体化工作的考核和奖惩制度,层层签订责任书,确保乡村一体化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整改完善(20XX年9月1日—9月30日)

1、组织实施乡村一体化“十统一”和“两独立”的管理,对各种资料整理归档,资料整齐、统一有序。

2、镇卫生院根据工作情况,查漏补缺,分析统计各类报表,进一步完善乡村一体化各项工作。

(三)检查考核(20XX年10月1日—10月31日)

镇、村一体化管理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对此项工作进行评估验收,并对未完成工作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签订责任书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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