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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行业整治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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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央乡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总结
重点行业整治总结 第一篇

达央乡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册亨县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县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乡党委、政府迅速进行了部署和安排,制定了我乡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专项行动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乡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别对各自责任范围内的安全隐患进行了排查。现将发现的问题和贯彻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 精心谋划组织,领导高度重视。

我乡召开了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动员大会,要求各部门、责任单位对各自责任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情况进行自检自查,然后政府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其进行隐患排查,并结合当前存在的问题,确定下一步整治工作的重点。 二、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搞好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本身就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保障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措施,也反映了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同时,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组成部分,也是政府履行社会

管理和市场监管职能的基本任务和企业生存发展的基本要求。要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就必须付出持续不懈的努力。各村、驻乡企事业单位、乡属各部门要统一思想,从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正确理解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的辩证关系,把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同时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按规定切实加强安全生产行业监管和综合监管,真正履行好政府的管理和监督职能;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结合我乡的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大力推进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安全生产法制和执法队伍“三项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积极研究、探索和采用先进的安全管理方法,不断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完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努力完成全乡的安全生产各项任务。

三、落实政策规定,深入安全整治

结合我乡实际,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和支撑体系建设,各村、各部门、驻乡企事业单位要落实素质高、责任心强、懂业务的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各村、各部门、驻乡企事业要从经费中拨出必要资金用于安全生产工作,并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法律要求,加大安全生产必要

的投入,进一步完善机制,改善条件,确保安全生产预防工作的落实。深化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持把建筑工地、道路和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方面的安全生产专项治,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持续不懈地抓下去。要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与依法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制度、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以及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结合起来,确保整治工作实效。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宣传和安全教育。结合工作实际,各村、驻乡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力度,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切实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法制观念,做到人人讲安全,事事保安全。

四、强化安全管理,落实主体责任

依法加强和改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地位,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设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定,保证安全生产的必要投入,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搞好安全生产培训。我乡对一些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相关消防安全培训,进一步加强了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完善培训机制,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培训质量。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按照法律要求,对所有从

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技术培训,主要负责人及有关经营管理人员、重要工种人员必须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接受规范的安全生产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五、加强行业领导,形成共管合力

各村、驻乡企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逐级抓好落实,并加强对企业老总和建筑工地老板的安全培训和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对职责范围内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严肃查处事故责任;对存在失职、渎职行为,或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格追究处理。构建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各村、驻乡企事业单位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分析、部署、督促和检查本村、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乡安监站要大力支持并帮助解决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切实履行好安全监管职能。乡相关部门也要围绕安全生产,发挥各自优势,大力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不断强化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新闻媒体监督,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六、积极开展检查、安全防微杜渐

达央乡多次组织安监站、派出所民警和志愿者等防火力量对各单位、工厂等重点行业和领域进行全面巡逻检查,建立完善的防火巡查资料和工作档案,对存在火灾隐患的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存在严重隐患的将联合司法部门给予停业整顿处分,对辖区内各个重点行业领域的企业如木材加工厂、服装厂这些隐患较大的企业和作坊进行了突击检查,其中服装作坊安全隐患较大,很多没有购买消防器材,对此检查组以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整改,并在未来进行“回头看”工作,确保整治工作落实到位。检查组还对人员密集场所如学校、超市等各单位进行了检查,总体情况良好。今后还将继续加大对各行各业安全生产的检查,确保将我乡安全生产领域的各项隐患降到最低。

七、做好宣传教育、引导舆论氛围。

我乡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宣传思想工作的总体布局,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举措,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对忽视安全生产、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典型事例及时通报批评。通过拉横幅、宣传车等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群众依法自我安全保护的意识。

此外,各村、驻乡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调查研究,注意发现和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

昭潭镇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总结报告
重点行业整治总结 第二篇

昭潭镇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东至县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县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安办[2012]5号)文件精神,镇党委、政府迅速进行了部署和安排,制定了我镇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专项行动协调工作领导小组。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别对各自责任范围内的安全隐患进行了排查。现将发现的问题和贯彻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 精心谋划组织,领导高度重视。

我镇召开了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动员大会,要求各部门、责任单位对各自责任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情况进行自检自查,然后政府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其进行隐患排查,并结合当前存在的问题,确定下一步整治工作的重点。 二、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搞好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本身就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保障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措施,也反映了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同时,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组成部分,也是政府履行社会

管理和市场监管职能的基本任务和企业生存发展的基本要求。要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就必须付出持续不懈的努力。各村、驻镇企事业单位、镇属各部门要统一思想,从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正确理解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的辩证关系,把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同时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按规定切实加强安全生产行业监管和综合监管,真正履行好政府的管理和监督职能;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结合我镇的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大力推进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安全生产法制和执法队伍“三项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积极研究、探索和采用先进的安全管理方法,不断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完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努力完成全镇的安全生产各项任务。

三、落实政策规定,深入安全整治

结合我镇实际,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和支撑体系建设,各村、各部门、驻镇企事业单位要落实素质高、责任心强、懂业务的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各村、各部门、驻镇企事业要从经费中拨出必要资金用于安全生产工作,并加强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保障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法律要求,加大安全生产必要

的投入,进一步完善机制,改善条件,确保安全生产预防工作的落实。深化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持把建筑工地、道路和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方面的安全生产专项治,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持续不懈地抓下去。要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与依法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制度、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以及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结合起来,确保整治工作实效。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宣传和安全教育。结合工作实际,各村、驻镇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力度,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切实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法制观念,做到人人讲安全,事事保安全。

四、强化安全管理,落实主体责任

依法加强和改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地位,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规定,设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定,保证安全生产的必要投入,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搞好安全生产培训。我镇对一些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相关消防安全培训,进一步加强了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完善培训机制,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培训质量。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按照法律要求,对所有从

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技术培训,主要负责人及有关经营管理人员、重要工种人员必须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接受规范的安全生产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五、加强行业领导,形成共管合力

各村、驻镇企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逐级抓好落实,并加强对企业老总和建筑工地老板的安全培训和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对职责范围内发生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严肃查处事故责任;对存在失职、渎职行为,或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格追究处理。构建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各村、驻镇企事业单位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分析、部署、督促和检查本村、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镇安办要大力支持并帮助解决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切实履行好安全监管职能。镇宣传部门也要围绕安全生产,发挥各自优势,大力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不断强化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和新闻媒体监督,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六、积极开展检查、安全防微杜渐

昭潭镇多次组织安全员、治安员、派出所民警和志愿者等防火力量对各单位、工厂等重点行业和领域进行全面巡逻检查,建立完善的防火巡查资料和工作档案,对存在火灾隐患的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存在严重隐患的将联合司法部门给予停业整顿处分,对辖区内各个重点行业领域的企业如木材加工厂、服装厂这些隐患较大的企业和作坊进行了突击检查,其中服装作坊安全隐患较大,很多没有购买消防器材,对此检查组以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整改,并在未来进行“回头看”工作,确保整治工作落实到位。检查组还对人员密集场所如学校、超市等各单位进行了检查,总体情况良好。今后还将继续加大对各行各业安全生产的检查,确保将我镇安全生产领域的各项隐患降到最低。

七、做好宣传教育、引导舆论氛围。

我镇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宣传思想工作的总体布

局,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举措,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对忽视安全生产、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典型事例及时通报批评。通过拉横幅、宣传车等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群众依法自我安全保护的意识。

此外,各村、驻镇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调查研究,注意发现和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

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重点行业整治总结 第三篇

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根据国办通知精神,这次在全国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是国家和省市政府安排部署的一项重点工作,也是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和迫切大事。对此,公司高度重视,根据省、市、区安委会《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公司实际,成立了以总经理徐建祥为首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特制定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在公司各项目部积极开展安全隐患的自查自纠,发现并及时整改了一批事故危险隐患,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公司各项目部在安全生产整体上得到了加强。

公司一直以来致力于探索、开发和完善全方位的安全生产管理,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不断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制定并完善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紧急预警、救援方案,加强员工安全培训考核,增加安全投入,全方位加强安全管理、提高安全意识。

2007年我们在巩固上年安全生产成果的基础上再接再厉,做了大量的工作,现将近段时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广泛动员

根据《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督查活动的通

知》精神,公司迅速成立以总经理徐建祥为组长的专项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办公室设在安全科;在公司所属项目部又各自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以项目部管理人员为成员的分管领导小组。在公司领导统一思想指示前提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坚定不移地把安全隐患工作深入开展,认真组织对《通知》等相关文件的学习和把握,并利用公司内部刊物及广播电视等媒体将文件精神传达给每一位员工,要求公司所各项目部,立刻行动起来,开展人人参与,综合管理,责任落实到人的管理思路,在思想上高度重视、统一认识;在行动上加强领导、迅速开展。制定行动方案、加强监管考核,层层发动,层层分解,层层考核,确保了专项整治行动的顺利开展和实际效果。

二、精心组织,认真开展

面对迫切的安全生产现状,公司召集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组织各种安全动员会,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形势任务,号召各项目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密切配合、分工协作、统一行动、及时妥善处理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在公司各项目部内掀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高潮。

1、组织公司及项目部管理人员学习《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使广大干部员工深入细致地了解、掌握活动要求和处

理方法,严格贯彻执行隐患排查的方针政策和方法。在项目部中,则通过民工学校这个平台,将各种安全教育知识,安全技术规程等内容传达给民工,普遍提高民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术水平。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审查《工艺规程》、《操作法》、《安技规程》,对不符合现运行状况的地方进行修改,编制并完善各种安全管理制度,修订《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重大隐患预警机制》,使活动的顺利开展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3、明确责任,自觉加压,认真检查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自上而下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将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目标细化、量化,营造出了“人人关注安全,事事确保安全”的良好氛围。

4、加大安全投入力度,用于职工安全教育、工伤保险、设施维护、劳保用品配备、职业健康检查、特种设备检验、事故隐患整改、设备更新改造等,效果显著。

三、统筹兼顾,重点排查

在隐患排查行动中,公司加大投入,既突出了隐患整改重点,又兼顾了公司安全生产的方方面面。通过对项目部的检查以及检查评比,切实把各项整改目标落到了实处。具体情况如下:

1、各项目部根据行动方案,逐岗位、工种、设备以及生产控制

过程、设备维护检修过程等易发事故隐患的环节进行严密排查。

2、公司安全科牵头,多次组织大规模的安全检查活动,内容涵盖项目部自查情况、隐患治理情况、特殊设备运行使用状态、特殊工种作业证、安全设施状态、危险源控制、防台防汛设施、岗位操作及安全规程执行情况、劳保配备及穿戴情况等多个方面。并将查出的信息以整改通知单的形式整理成册,并在此基础上严抓整改,真正把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抓细做实。

四、齐抓共管,大力整改

对于此次专项行动排查出来的隐患,公司专项领导小组根据隐患类别,采用“是谁的责任谁负责制定整改措施并按期完成隐患整改”的原则,紧急下发隐患整改通知,限期治理。【重点行业整治总结】

总之,公司通过此次专项行动的开展,有力地促进了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更加明确、社会责任感进一步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得到了明显提升,在全公司范围内形成了浓厚的人人讲安全的良好氛围。

当然,通过此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的开展,我们也深刻地认识到安全生产对职工、对企业、对社会、对国家的重大意义。安全工作是一项利国、利企、利民的大事,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地绷紧安全弦,巩固已有的安全成果,以大力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为龙头,认真组织员工学习安全标准化规范,并努力贯彻实施;进一步修订、

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使之文件化、程序化,符合标准化要求;进一步明确基层单位和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实施风险评价、分析;加大安全投入及隐患治理力度;坚持经常性的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强力带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升级,把安全生产当成一项重要事业来抓,在企业内部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不断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教育,优化生产工艺,清洁文明生产,全方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早日实现企业的安全标准化达标,确保安全生产,为企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进步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浙江东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安全科

2007年7月31日

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
重点行业整治总结 第四篇

篇一: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稻城县中学校

中学生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我校根据稻教体[2004]81号文件精神,对学生安全管理进行

了专项整治工作,通过一个月时间的努力,学生安全管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现将整治情况汇报于后: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实。

我校按照《甘孜州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专项

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和稻教体[2004]81号文件要求,认真组织教职工领会文件精神,学校要求每位教职工要站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认识学生安全管理的重要意义,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搞好专项整治工作,关心学生的安全,给学生提供一个健康、文明、稳定的校园环境,确保学生健康成长,各班主任结合学校的要求,在全校三个年级都进行了宣传,使每位学生也认识到了加强对学生安全管理,对学校周边环境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全校师生中都形成了共识,要搞好学校

各项工作,就必须有一个稳定的校园环境,文明的社会环境 。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协同配合

为了搞好这次专项整治工作,学校一方面制订了实施方案,

另一方面成立了学校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负责专项整治的全面工作,由两名副校长担任整治工作的副组长,负责具体工作,成员由九名教师组成,大家分工负责,协同配合,保证了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全面普查,突出重点,消除一切安全隐患。

学校整治领导小组对校内及周边环境进行了全面普查,包括教学楼、办公楼、实验室,寄宿制学生住房,学校围墙,道路交通安全,学生食堂,学校附近的歌舞厅、电子游戏厅、网吧等。对校园内及周边环境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了彻底整治。一是对教学楼、办公楼、学生住房的用电线路进行了全面维修。老化电线、闸刀全部更换,各个班指定了专人负责,电源做到人走电关,确保学生用电的安全。二是检查三大实验室的管理和操作安全,首先明确实验员的工作职责,要求实验室随时保持通风,用电线路安全,化学药品分类存放和保管,学生和非学科教师不得随便进入实验室,而且要求学科教师对每次实验课进行登记,规范管理。以免意外事故的发生。三是为了校园内的安全,学校在十一月初对学校的围墙进行了维修和加固。对学校后山围墙进行了加高、加固,临公路方面的围墙进行了重新修复,现主体工程已完工,而且增设了门卫,学校大门按时开放,这样,保证外来人员及车辆不能随便进入校内,牲畜被彻底拒之门外。校园环境得到了净化,保障了正常的教学秩序。

四、加强寄宿制学生食堂及食品卫生的管理工作

学校结合这次专项整治工作,规范了伙食团的管理。首先建立健全了食品卫生和管理的各项制度,要求食品的采购到定点摊位,具有“qs”标志;食品的存储,要规范,采购的蔬菜要新鲜,做到当天吃当天买。其次是坚持熟食留样制;再是餐具要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而且要求随时保持厨房及食堂内外清洁,随时消毒,确保了学生生命安全。

五、密切与公安、消防、工商、文化部门配合,确保学校周边环境及道路安全

在抓好校园内安全管理的同时,学校还注意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十一月中旬,学校邀请了公安,消防、工商、文化部门到学校对学生进行了法制宣传,提高了学生的法律意识,要求学生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而且必须自身要遵守交通法规,懂得消防的基础知识,安全上网,健康上网,不登录黄色网站等,利用十二月一日“艾滋病”宣传日,对学生进行了艾滋病预防的基本知识,要求每位学生要自尊、自爱,珍惜生命。

六、做到“回头看”、“回头查”,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为了使这次专项整治成果得到巩固,学校整治工作小组确定了日常工作制度:每周召开一次安全工作联系会,每半月一次复查,每月一次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会,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学生安全。

七、存在的安全隐患

1、校园内用电线路布置不够合理,且大部分外线已老化,需要电力部门配合解决。

2、中学至城小这一段路,高低不平,并堆放着大量沙石,并且还有一段水沟,严重影响着学生的安全。3、文化市场需彻底整治,给学生营造一个良好的文化环境。 总之,学生的安全管理是一个永恒的话题,既是学校工作的重点,也是全社会共同关注的问题。只有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关心下,搞好学校及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才能给学生提供一个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让孩子们在全社会的关爱中健康成长。

二00四年十二月十日篇二:专项治理工作落实情况的报告

关于青海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环境保护问题

专项治理工作落实情况的报告

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青海省委办公厅、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青海省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办发〔2009〕62号)及环境保护部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环境保护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通知》精神,根据青海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现将青海省工程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安排部署和排查阶段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制定实施方案及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青海省委办公厅、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青海省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办发〔2009〕62号)精神,有效治理工程建设环境保护领域突出问题,进一步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制定《青海省环保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青环发〔2009〕385号)及《工程建设领域突出环境保护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指导意见》(青环发〔2009〕458号),并于2009年10月和2009年12月分别以印发全省环保系统贯彻实施。

《方案》明确了总体任务,强化环境准入,着力提升产业导向能力。完善监管机制,全面提高环评制度效力。贯彻落实规划环评条例,切实增强源头防控功效。推进“阳光环评”,提高环评服务水平。突出重点内容,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法律法规,严查“未批先建”、“三同时”制度执行不到位等环境违法行为,完善审批工作程序,更好地发挥环评作用。同时细化治理步骤,2009年9月开始至2010年12月结束,结合我省实际,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监督检查工作按照自查自纠、排查规划环评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检查、整改完善四个阶段开展。省环保厅同时成立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专门负责专项治理工作。

全省各地西宁市、海东地区、黄南州、海西州等均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内专项治理工作,西宁市、海东地区按照专项治理工作目标要求,对2008年以来政府投资项目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500万元至5000万元)立项、在建和竣工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以及环境保护资金分配与使用情况进行排查。海西州在建设项目中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工程建设重要信息公开,及时公布项目环评审批和竣工验收结果等相关环境保护信息。尤其是黄南州环保部门在2009年11月初组织召开全州环保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并结合目标责任书对专项治理工作存在问题进行分析,提出了下一步要求。

同时对青海省环评审批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和制定的相关文件内容在环境保护部环保网、中国

环境报和省环保厅网站进行刊登宣传。

(二)贯彻落实情况

1、按照环境保护部的要求,向各州、地、市环保部门下发了《关于加强对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监督检查意见的通知》(青环发〔2009〕264号),并就开展我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监督检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此项工作已接近尾声。

2、根据《青海省加强工程建设环境保护工作指导意见》精神,2009年12月组织厅系统相关人员开展了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及重点项目专项治理排查情况的检查,按照工程建设环境保护工作指导意见内容和要求,以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特别是扩大内需项目和省政府确定的2009年重点建设项目为重点,对2008年以来立项、在建和竣工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以及环境保护资金分配与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

3、优化服务,认真执行服务承诺和政务公开。一是健全制度。先后制定印发了《青海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印发纺织业等七个行业调整和振兴实施意见做好环评工作的通知》、《青海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青海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工作程序(试行)》、《青海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外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实行备案登记的通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绿色通道管理办法》和《青海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工作指南》、《青海省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指南》等规章和制度,对建设项目的选址、审批与验收的权限、条件、所需材料、程序、时间以及审批备案上报等事宜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为建设项目的规范管理打下了基础。二是从严审批。环评是项目环保审批决策的重要依据,为切实把好环评质量关。三是优化服务。在项目审批过程中,及时落实环境保护部提出的“便民高效、缩短办理时间,分类评估、简化流程,分级审查、减少程序”等要求,不断深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三同时”制度。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缩短审批时间,获得了各项目业主的肯定。特别在2008年底中央新增投资项目实施以来,按照“便民高效、公开透明、接受监督、廉洁自律、公正公平、严格审批、强化验收”的“七项承诺”,对于符合拉动内需投资方向、满足环保准入条件的民生工程、基础工程、生态环境建设等重点项目,积极开辟环评审批“绿色通道”,缩短办理时间,提高审批效率,推动项目尽快落实,尽快开工,尽快产生投资带动作用。四是强化廉政。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行为准则与廉政规定》,强化环评审批工作人员的职业操守和责任意识,没有发现有相关人员利用环评审批权谋取私利等违法违纪现象。

4、强化措施,有力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环境影响评价突出问题整改工作。按照我厅对工程建设领域环境影响评价突出问题“边查、边整顿,边改、边规范”的要求,对已自查出的环评审批不规范、园区规划环评不落实、个别项目未报批环评等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及时进行整改。一是关于建设项目审批问题。针对建设项目审批中不按程序出具相关预审意见、越权审批等问题,及时与省发改委、经委协调解决,同时,召开工作座谈会,共商建设项目管理工作。对建设项目的选址把关、产业政策把关、工业园区和单个建设项目环保措施的把关、建设项目生产工艺、规模、地点变更的环评复核等形成了共识。二是关于规划环评问题。针对已批的海西州柴达木循环经济试验区、互助小寨工业园区规划环评滞后问题,向海西州和互助县人民政府致督办函,并加强规划环评工作中的指导和服务,目前,规划环评工作已委托环评单位正在编制。三是关于交通等基础设施项目环评未批问题。海东地区环保局对民和、乐都、化隆等县乡村公路等拉动内需项目的环评,分别向三县交通局发督办函,要求限期补办环评报批手续。同时,会同地区交通局召开督办工作会,通过多种措施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督查督办力度,目前项目环评已上报待审批。

(三)摸清问题底数,抓好自查排查1、根据2009年全省规范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管理座谈会精神,我厅成立了由主管厅长负责,厅环评处、监察处、机关党委组成的领导小组,日常

工作由监督管理处负责实施,及时组织环评质资单位和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传达学习文件,对照意见认真开展自查,通过自查全省各环评资质单位认真贯彻《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提高环评工作质量为重点,按照环评资质范围承接技术服务项目,注重提高技术报告的质量和工作水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科学、公正的为建设单位提供技术服务。为全省区域、流域、行业规划的决策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促进了我省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

2、按照环境保护部的部署和要求,一是对“十一五”期间全省钢铁、平板玻璃、多晶硅、水泥、煤化工、石油化工等项目环评审批及验收进行了梳理,其中审批钢铁项目1个,验收1个;审批多晶硅项目2个,在建1个,验收1个;审批新型干法水泥项目5个,在建2个,拟建1个,验收2个;审批煤化工项目2个,拟建1个,验收1个;审批有色冶金项目26个,在建10个,验收16个。我省十一五期间无平板玻璃项目建设。经与省发改委、省经委衔接,以上行业在我省均不存在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现象。二是开展了重金属污染企业专项检查工作,在全省范围内对涉铅、镉、汞、个铬、类金属砷58家企业开展专项整治。三是配合省财政部门对青海省环保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经检查财务运行情况正常,目前未发现违法违规现象。四是对2000年-2008年省级已审批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清理工作,摸清未验收建设项目底数,依法开展清理和整治,坚决纠正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违法行为,使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环境违法取得实效。篇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临猗县道路运输管理所

关于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

情 况 汇 报

为了扎实做好我县道路运输市场安全生产工作,消除事故隐患,从源头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省局交运安字【2009】36号和运城市道运管便字

【2009】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道路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我们在全县道路运输行业开展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前一段工作的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领导 明确责任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扎实有效的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县所成立以所长为组长,各分管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所安全办为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下设四个小组:

客运企业及汽车站:由廉高鹏副所长负责,范红军及客运办人员具体落实,监督客运企业及汽车站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货运企业、危货企业:由郇红卫副所长负责,耿朝辉及货运办人员具体落实,监督货运企业及危货企业车辆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维修企业:由工会主席杨理社负责,荆琳及维修办人员具体落实,监督维修企业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驾校管理:由薛红旗副所长负责,荆会绒及驾校办人员具体落实,监督驾校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领导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县道路运输系统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组织督查工作;及时掌握全县道路运输系统工作进展情况并负责汇总、梳理、通报;负责上报全县道路运输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有关情况。

二、广泛宣传 提高认识

为了深入、细致的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增强道路运输企业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主动性,充分调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专项整治工作的积极性。一是我们召开了“三个会议”,即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全体人员会议;客、货运输企业,维修企业、驾校负责人参加的专项整治工作安排会;百余名从业人员参加的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充分说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

和重大意义,使大家明确了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总体要求、整治的范围及专项整治的步骤及工作要求等;二是印发了《临猗县道路运输管理所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三是在停车场及客、货运集散地张贴标语,为广大经营者积极、主动地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创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开展安全监管 抓好事故源头预防

1、为保障道路运输安全,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我们组织人员,按运输行业特点分成四组,分别对客运、货运、维修、驾校进行了自查。自查的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机构、车辆管理、从业人员管理、安全设备设施管理等五项十六条内容进行了自查自纠。企业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进行了专项整治。

2、为认真落实省局晋交运安字【2009】36号文件精神,我们运管所按行业特点分成四组,进行了安全隐患排查,排查的内容包括客、货运企业及驾校的经营资格、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机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管理主体责任、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上报情况、货物运输车辆、gps平台建立情况、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及客运车辆和危货车辆八项三十条进行了逐项排查。共排查运输企业38家,发现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有:货运企业各项制度不健全、汽车站节假日存在超员现象等内容。

3、为全面抓好我县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我们针对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运输企业即四通运输公司、盛华运输公司两家企业各项制度不健全,车辆、人员不到位,整治工作无法进行,已对其进行了停业整改;针对汽车站节假日存在超员现象,已与教育主管部门对学校实行错开放假时间进行了协商,教育部门已对县城区域内各学校的学生放假进行错开安排,极大地缓解了因节假日学生集中放假造成运力不足的现象,减少了汽车站超员现象的发生。

专项整治活动开始以来,我们采取各种措施确保资金到位、检查人员到位、检查车辆到位,各个相关科室,都分别召开了各种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十多次,使全县货运企业 家,维修厂家 家,(其中二类7家,三类 家),客运企业2家,汽车站1个,

都达到安全专项整治的要求,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尤其是市处 永济现场会之后,我所各小组根据我县各企业的实际情况,认真地进行了一次对照检查,对各企业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又进行了排查,各小组分别召开了各自监管企业的会议,对安全专项整治进行了再动员、再排查,确保不留任何死角。

总之,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已有效地开展和稳步推进,虽然我们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还有差距,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继续努力,认真细致扎实抓好我县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要做到时时处处抓安全,工作处处要安全,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一定要切实落到实处。

二00九年九月十四日

关于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汇报
重点行业整治总结 第五篇

关于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汇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7]16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07]82号)和省安委办《关于印发我省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安办字[2007]39号的要求,我们在全市范围内的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及时发现和消除了一大批安全生产隐患,取得了明显效果。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促进隐患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市政府对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高度重视,召开专门会议,认真学习国办明电和省政府办公厅内部明电精神,深刻领会其实质,对照文件要求,查找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成立了以朱民安副市长为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参加的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健全和完善了隐患排查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煤矿安全、非煤矿山安全等重点领域和行业存在的重大隐患,形成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互动的管理体制。制定下发了《XX市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饶安办字[2007]13号)文件,明确工作目标、对象范围,实施步骤和排查治理的重点,

提出具体要求。各有关部门积极响应,结合实际,分别制定了14个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单项工作方案;确定工作时限、措施和职责,把任务细化落实到基层,责任分解到单位、企业和相关责任人。针对近一个时期,持续高温,安全生产事故时有发生的情况,刘和平市长多次在有关会议强调安全生产工作,还亲自带领有关人员深入矿山、企业进行检查,指导和督促各地认真搞好隐患排查专项治理。副市长朱民安逢会必讲安全生产,要求各地在隐患排查的问题上“宁可小题大做”,也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要盯住可能酿成重特大事故隐患不放,整改不到位决不收兵。并带领有关人员到三清山管委会、XX县、XX县、XX县等地检查索道公司、煤矿、渡口、烟化爆竹等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加以整改。先后两次组织召隐患排查治理联席会议,协调整改重大隐患10余处。各地和有关部门在隐患排查治理中,坚持做到“三个必须”:

一是整治措施必须强硬。隐患排查治理坚持“四项制度”:即每周工作通报制度、每月督查制度、阶段联席会议制度、联合执法工作制度。排查中采取自查、倒查、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发挥行业、部门和专家的作用,形成横向部门联合,纵向市、县、镇、村、企业“五级”的联动机制;对于隐患比较突出、屡次整改不到位的“钉子户”、“难缠户”,市安办汇总后列入领导干部

安全生产检查日的重点内容,坚决予以打击。

二是清理整顿必须到位。以行业部门牵头,县、镇、村、企业排摸为基础,进行自查自纠,同时将隐患排查治理与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有机结合起来,对隐患整改明确对象、时限以及跟踪负责人,做到层层排查,确保安全隐患不留死角。

三是责任追究必须严格。凡因责任不落实,整治跟踪不到位,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都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事故发生地主要领导、分管负责人视情由纪检监察部门予以严肃处理。

通过上述一系列活动,有效遏制了事故多发的局面。全市1—7月共发生各类事故576起,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8.8%;死亡147人,与去年同期持平,死亡人数占年度控制指标的56.3%;保持了安全生产相对平稳的态势。

二、突出重点,狠抓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

在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我们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三大高危行业为重点,做到以点带面,全面展开,不断加强检查和监督,确保排查治理行动取得实效。

煤矿:在全面开展自查的基础上,组织3个检查组,深入到全市所有煤矿,下到工作面,按照检查方案中规定的是否开会布置、有无制定方案、是否制定跟踪督办制度、是否执行信息报告制度等5个方面的内容进行检查和督查;同时采取“三严”措施,认真开展煤矿民用爆炸物品清理整顿工作。一是严防非煤矿许用爆炸材料下井,未取得“煤矿用品安全标志”的民用爆炸物品不得进入煤矿,重点排查使用的煤矿爆炸物品是否合法、合格;二是严防煤矿井下作业不按安全规程要求使用爆炸物,重点排查煤矿是否按规定进行爆破作业。三是严防煤矿管理和使用的爆炸物品流散到社会,指导煤矿企业建立健全爆炸物品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煤矿爆炸物品管理和使用。

非煤矿山:在专项行动中,计划周密、工作力度大。一是方案针对性,做到提前部署,提前安排。4月份,我们便根据雨水多、尾矿库汛情严重的特点,开展了以查尾矿库隐患为重点的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与市经贸委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尾矿库度汛预案编制工作的通知》和《XX市尾矿库度汛预案审查意见书》2个文件,并从江西铜业公司德兴铜矿、永平铜矿抽调2名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帮助开展检查工作,历时2个月的时间,对全市38家尾矿库的度汛预案进行审查和实地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隐患,提出整改意见,由县(市、

区)安监局下达整改指令书,要求企业限期整改;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尾矿库,不得向库内排放尾矿。目前,此项工作已全部完成,尾矿库企业对隐患的整改也基本到位,基本满足50—100年防洪要求。二是态度积极、要求高。国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下发后,又立即下发了《关于认真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饶安监管字[2007]71号)文件,要求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亲自检查,严格制定隐患排查方案,落实隐患排查资金、人员等措施,再次开展了隐患自查自改。尔后,组织2个隐患排查组,按照制定的《非煤矿山隐患排查治理检查表》规定的内容,逐县、逐企业、逐矿、逐场对全市257家露天、130家地下非煤矿山进行隐患排查,排查出隐患589条,下达整改指令书127份;对经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XX县有2家企业被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危险化学品:在专项治理中采取企业认真自查,分级检查,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办法开展专项行动,效果明显。5月16日前,由各企业针对自身特点对重要岗位和危险源以及危险工序进行自查,一线职工自查后写出书面材料,报告企业负责人;自查结束后,由企业负责人提出申请,县(市、区)安监局派人进行复查,对发现的问题,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最后,由市安监局组织人

2016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重点行业整治总结 第六篇

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一)

开展机关作风专项整治,是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机关的需要,是迅速解决自身存在问题的有效途径,为了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根据《**局机关作风专项整治活动方案》要求,我处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开展了机关作风专项整治活动,通过各阶段整治,使我处在机关作风上有了明显改进,每个党员干部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得到升华,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现将我处机关作风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安排部署

我处为做好这次机关作风专项整治活动,认真研究了《**局机关作风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对我处的各阶段机关作风专项整治工作做了细致的部署和安排。**处长明确了开展机关作风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必要性和机关作风专项整治工作总体要求和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以及具体做法,进一步调动我处干部职工参与整治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二、强化学习教育,提高整体素质

学习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并进行边学习边讨论,讨论有命题、有实质性的内容,结合学习和工作实际,共同探讨有利于工作的方法和措施。主要学习了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建党90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学习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中央、省直机关工委、中国**局、**局等有关加强作风建设文件。同时我处全体干部职工每人撰写心得体会 1篇。

三、认真查找问题,明确整改目标【重点行业整治总结】

此次开展机关作风专项整顿活动是以“精神状态佳、行政能力强、服务群众好,机关风气正”为目标,使**局机关成为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表率,成为科学发展、促进和谐社会的表率,真正建成“为民、务实、清廉”的机关。对照“目标”检查,我处同志都能从根本上找缺点,找不足,逐条排查出各自存在的突出问题、产生问题的根源以及问题的危害性及今后努力整改的基本方向和措施。对照检查中大家普遍认为工作中存在共性问题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过去学习氛围不够浓,对加强学习的认识不够,缺乏紧迫感。虽然都能参加党支部组织的各项政治和业务学习,以工作忙为由,不能长期坚持,学习时多以应付为主,学习笔记常用工作笔记代替,学习上抓得不严,学得不透。

二是不能创造性开展工作。工作中总是领导安排什么就做什么,按部就班,只立足于把工作做好,不追求于在工作中创新,工作中缺乏开拓精神。

四、落实整改,认真总结提高

着重从三个方面进行整改:

【重点行业整治总结】

1、加强政治学习,提高服务水平

坚持经常性的党政理论和业务学习,建立学习制度,常抓不懈,把学习和工作紧密结合,做到两促进两不误。面对新的机遇、新的挑战要与时俱进,要不断更新观念,认真学习专业理论知识,学习新理论、新法规,并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提高自身整体水平。

2、拓宽工作思路,提升工作效能

把改进服务和促进发展作为提升工作效能的宗旨,要坚持从实际出发,与时俱进,锐意进取,努力拓宽工作思路;要具有适应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不能墨守成规;要与广大人民群众保持密切的联系,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我们转变工作作风的第一标准。

今后工作中,我们要以这次机关作风专项整治为契机,不断改进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建立学习长效机制,逐步实现“精神状态佳、行政能力强、服务群众好,机关风气正”的目标,为“十二五”开局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二)

一、具体工作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保障。我局高度重视药品安全这一民生问题,按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彭州市工业局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工业局局长刘廷凯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曾维谊担任,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企业服务科,将工作落实到职责人。

(二)强化服务,着力宣传。在该项工作的开展中,我局结合日常工作,建立了帮建促建制度和驻企联络员制度,通过适时走访,了解和收集了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种困难和问题,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予以解决,有力保证了企业的正常生产和产品质量安全。同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向企业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使企业了解了国家、省、市有关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具体工作与部署,并督促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杜绝虚假广告宣传,收到了良好效果。

(三)抓好标准化管理,保证药品质量。鼓励和支持企业建立原材料标准化种植基地,强化对调迁医药企业的监督、管理,积极支持和督促药品生产企业申报GMp认证,保证企业在调迁后的药品质量安全。

(四)支持本地医药产品进目录,加大地产配套力度。鼓励、支持并积极推荐我市医药企业将产品申报列入基本药物目录,同时加大对本地医药产品的地方产品配套工作力度,拓展了企业产品销路,减轻了老百姓用药负担。

(五)制定规划,完善相关产业政策。我局编制了《彭州市生物医药产业提升发展规划(20**—20**)》,鼓励我市医药企业利用资源、品牌、平台和营销渠道等优势,大力发展我市医药高端产业和产业高端,优化和促进医药产业结构调整。引导和支持企业通过向园区调迁扩大规模、发展壮大,鼓励和扶持有实力的企业融资上市,解决发展瓶颈、提升全市医药行业整体水平。

二、下一步工作

通过以上工作,使企业更加重视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了对药品质量安全的工作措施,同时也为企业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为我市医药产业的发展谋划了未来。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彭州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食药监彭发〔20**〕5号)的有关部署,继续强化监管、落实责任,进一步整治和规范企业发展环境,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在规划和政策方面给予企业支持,促进我市医药产业提档升级、又好又快发展,提高公众安全用药水平,保障我市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全国、省、市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后,我区召开了由药监、公安、质监、工商、卫生、物价、邮政等各职能部门参加的动员会,进行了宣传动员,学习会议文件,并制定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各个环节集中进行整顿规范,对全区涉药单位进行全方位的监督检查,以查处大案要案为突破口,按照"五不放过"原则彻查严办,力求取得扎实成效。一是成立了区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区长任组长,药监、公安、质监、工商、卫生、物价、邮政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二是明确职责分工。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要求,全区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由区食药监局牵头实施,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食药监部门负责对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的监管,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工商、物价部门负责药品广告、价格的监测管理;质监、邮政、公安等部门全力配合做好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定期联系制度,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行为。三是加强工作协调与调度。每周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度,掌握工作重点和难点,及时调整战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四是组织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宣传活动。由区食药监局牵头组织各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在城区集中开展了“关爱健康,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假劣药品展览”等宣传活动。辖区内医疗机构、药店采取挂横幅、发材料等形式向群众宣传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发放《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手册》2000余册,《抗菌药物管理宣传材料》5000余份,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五是加强新闻宣传工作。加大对《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根据每个阶段的工作重点,确定宣传重点,明确宣传任务,加大宣传力度,广造声势,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促进药品放心工程和市场监管工作的开展。

二、实施药品放心工程,严厉打击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根据省、市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落实药品放心工程,切实加大药品市场整顿规范力度,认真贯彻落实《离石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农村社区服务卫生所、药品经营企业、专科、个体医疗机构、企事业单位卫生室进行了监督检查。一是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药品市场专项整治活动。专项整治的重点环节是:药品、医疗器械购进、管理、销售(使用)等各环节;一次性医疗器械用后规范处理;超范围经营、无证经营药品、医疗器械行为;非法邮寄药品;非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生物制品流通秩序;驻店药师空挂、空岗等。重点品种是:过期失效药品、假劣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医疗器械和国家规定不准继续使用的药品;医疗机构自制制剂;非法购进的药品、医疗器械;药品、医疗器械购进、管理、销售(使用)等各环节;疫苗流通秩序、储存和质量;一次性医疗器械用后规范处理;超范围经营、无证经营药品、医疗器械;牙科医疗器械、隐形眼镜、计生器械等;非法邮寄药品;非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等。二是加大药品监督抽验力度。贯彻“以监督检查为主,计划抽验为辅”的原则,落实《药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工作管理暂行规定》,规范抽验方法,加强对药品抽验的管理,进一步提高药品抽验的科学性、权威性、时效性。监督抽验中药材、中药饮片28批,不合格16批,抽验不合格率43%;抽验西药、中成药品87批,全部合格,抽验合格率100%。三是加强特殊药品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特殊药品的监督管理,切实防止特殊药品的流弊和滥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特殊药品专项整治活动,制定了工作方案。特殊药品专项整治坚持以法律为准绳,以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为目的,全面落实特殊药品管理的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既要保证特殊药品的供应使用,又要防止流弊的发生。既保障了临床病人的用药需要,又阻塞了非法购买医学专用药品现象,确保我区特殊药品的规范经营和合理使用。四是加大对中药材、中药饮片市场的整顿规范力度。为从根本上治理假劣中药材、中药饮片的危害,进一步加强对医院药库、药房的规范管理,确保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按照药品法律法规要求,统一印发了中药材、中药饮片购销记录,发放到各单位。要求医疗机构、农村社区服务卫生所、药品经营企业建立健全中药材、中药饮片购销记录。每次监督检查,购销记录是必须检查的首要内容,在此基础上,建立起中药材、中药饮片购进、验收、储存、养护、出库等各项登记记录制度,基本解决了进药乱、乱进药、储存乱、管理乱、进药不规范的问题。对从非法渠道采购、购进假劣中药材、中药饮片者坚决予以查处,同时按照"五不放过"原则追根溯源,查假打假,决不让假劣中药材、中药饮片坑害百姓。查出无品名、产地、调出单位中药饮片100余公斤。五是认真开展终止妊娠药品专项治理。我局以零售药房和个体门诊为重点进行了专项检查,目前为止还未发现有违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案件。六是开展医用氧使用专项检查情况。(

三、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为强化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管和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保证食品、药品及医疗器械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并取得实效,通过集体认真研究、分析、讨论,制定了《食品药品安全联席会制度》、《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督查通报制度》以及《案件协查制度》。一是健全了食品药品安全联席会议制度。为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各职能部门间的联系与沟通、强化各部门工作职责的落实、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内容主要有:研究部署全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分析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研究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加强对食品药品源头污染治理和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督促整治重大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应急处理重大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等。二是制定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督查通报制度。为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推进工作落实,提高工作效率,确保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制定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督查通报制度》。该制度对食品药品安全督查工作的内容、要求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包括:督查内容、督查责任部门及工作职责、督查方式、督查程序、督查结果的运用以及督查工作要求六个方面,为扎实开展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工作起到了有力的督促作用。三是制定了《案件协查制度》。为加大药品、医疗器械执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不断规范执法程序,保证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执法工作依法、准确、有效,制定了《案件协查制度》。对在提出案件协助调查请求和承办案件协助调查时分别应遵循的相关规定以及具体的办事程序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主要包括提出案件协查的方式、制作《协助调查函》的具体要求、特殊原因和紧急协查的办法、案件协查资料的保密要求、承办案件协助调查的要求以及对案件协查的失职、赎职行为的责任追究等,内容具体、全面、切合实际。该制度的制定,将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扎实开展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四、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迈出新的步伐。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省、市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的要求,结合我区医疗器械监管工作实际,区食药监局研究制定了医疗器械监管理工作计划和工作要点,进一步加强对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一是召开了由县直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负责人参加的医疗器械监管工作会议,进一步加强对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二是规范了医疗机构医疗器械管理各项管理制度。统一制作了《医疗机构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采购、验收制度》、《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使用后销毁制度》、《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使用后销毁规定》、《医疗器械采购、验收、仓储、养护、出库分发、维修淘汰管理制度》、《不合格医疗器械管理制度》、《医疗器械效期产品管理制度》、《植入(介入)器械管理制度》等7项制度,在继续实施全程监管的基础上,对全区医疗机构、药品零售企业,从采购验收、入库、仓储、养护、出库分发、使用后消毒、毁型处理等各个环节实施规范化建设工程,使医疗器械的管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三是完善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的各种记录文书。按照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规范,基本做到“各项记录完整,产品证照齐全。用后毁形彻底,临床使用规范”,严防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使用后未经消毒、毁型流入社会。

通过专项整治药品市场秩序,我区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绩,使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药品质量明显提高,药品流通秩序明显好转,建立起了药品监管的预警机制、快速反应机制、联合办案机制和长效监管机制四种工作机制。但工作还存在不足的地方,离上级政府和人民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我们愿借这次专项检查工作之机,继续完善措施,进一步加强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为保障全区人民用药安全有效,尽职尽责。

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三)

根据《甘孜州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和《稻城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办法》〔20**〕81号文件精神,我校对学生安全管理进行了专项整治工作,通过较长一段时间的努力,学生安全管理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各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现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实。

按照《甘孜州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和《稻城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办法》〔20**〕81号文件要求,我校认真组织教职工领会文件精神,要求每位教职工要站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认识学生安全管理的重要意义,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关心学生的安全,给学生提供一个健康、文明、稳定的校园环境,确保学生健康成长,各班主任结合学校的要求,在全校三个年级都进行了宣传,使每位学生也认识到了加强对学生安全管理,对学校周边环境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全校师生中都形成了共识,要搞好学校各项工作,就必须有一个稳定的校园环境,文明的社会环境 .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协同配合

为了搞好这次专项整治工作,学校一方面制订了实施方案,另一方面成立了学校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负责专项整治的全面工作,由两名副校长担任整治工作的副组长,负责具体工作,成员由九名教师组成,大家分工负责,协同配合,保证了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全面普查,突出重点,消除一切安全隐患。

学校整治领导小组对校内及周边环境进行了全面普查,包括教学楼、办公楼、实验室,寄宿制学生住房,学校围墙,道路交通安全,学生食堂,学校附近的歌舞厅、电子游戏厅、网吧等。对校园内及周边环境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了彻底整治。一是对教学楼、办公楼、学生住房的用电线路进行了全面维修。老化电线、闸刀全部更换,各个班指定了专人负责,电源做到人走电关,确保学生用电的安全。二是检查三大实验室的管理和操作安全,首先明确实验员的工作职责,要求实验室随时保持通风,用电线路安全,化学药品分类存放和保管,学生和非学科教师不得随便进入实验室,而且要求学科教师对每次实验课进行登记,规范管理。以免意外事故的发生。三是为了校园内的安全,学校在十一月初对学校的围墙进行了维修和加固。对学校后山围墙进行了加高、加固,临公路方面的围墙进行了重新修复,现主体工程已完工,而且增设了门卫,学校大门按时开放,这样,保证外来人员及车辆不能随便进入校内,牲畜被彻底拒之门外。校园环境得到了净化,保障了正常的教学秩序。

四、加强寄宿制学生食堂及食品卫生的管理工作

学校结合这次专项整治工作,规范了伙食团的管理。首先建立健全了食品卫生和管理的各项制度,要求食品的采购到定点摊位,具有“QS”标志;食品的存储,要规范,采购的蔬菜要新鲜,做到当天吃当天买。其次是坚持熟食留样制;再是餐具要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而且要求随时保持厨房及食堂内外清洁,随时消毒,确保了学生生命安全。

五、密切与公安、消防、工商、文化部门配合,确保学校周边环境及道路安全

在抓好校园内安全管理的同时,学校还注意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十一月中旬,学校邀请了公安、消防、工商、文化部门到学校对学生进行了法制宣传,提高了学生的法律意识,要求学生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而且必须自身要遵守交通法规,懂得消防的基础知识,安全上网,健康上网,不登录黄色网站等,利用十二月一日“艾滋病”宣传日,对学生进行了艾滋病预防的基本知识,要求每位学生要自尊、自爱,珍惜生命。

六、做到“回头看”、“回头查”,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为了使这次专项整治成果得到巩固,学校整治工作小组确定了日常工作制度:每周召开一次安全工作联系会,每半月一次复查,每月一次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会,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学生安全。

通过我校全体教职工的共同努力,我校的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校园内秩序井然,师生的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各项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学校安全专项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是一项长抓不懈的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将继续利用所取得的成功经验和教训,在下一阶段的工作中做出更大的努力,以期取得更好的成绩。

2016企业行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方案6篇
重点行业整治总结 第七篇

第1篇:有色建材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为确保全县冶金有色建材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2016年省冶金有色建材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及市安监局《2016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重点工作目标

认真开展承诺制建设,深入推进标准化创建,强化培训,加强执法,继续抓好冶金建材行业专项整治,配合全局完成各项工作目标。具体目标是:规模以上冶金有色建材企业100%实现标准化达标,规模以下企业积极开展达标自评整改,为确保在2016年底前完成所有企业全部达标的工作目标奠定基础;100%实行安全生产承诺制、100%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全部经过安全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新、改、扩建企业严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

二、工作重点

(一)认真抓好冶金有色建材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1.重点抓好安全标准化创建,按着“一级抓巩固,二级抓提升,三级抓整改,未达标抓创建”的原则,扎实推进标准化建设,规模以上企业全部实现标准化;规模以下企业具备标准化达标的企业实现达标,不具备达标条件的,企业要成立专门组织(或外聘专家)开展自评整改,做好创建达标基本规范的准备工作,年底前,50%以上企业完成自评和现场规范,标准化工作按照下列程序实行。(1)企业自评与评审:企业成立自评机构,按照评定标准要求进行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并申请评审。企业自评可以邀请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提供支持,技术服务机构在企业整改完成后出具评审报告;企业自评不邀请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提供支持的,自评整改完成后由考评机构进行考评,考评合格后出具评审报告。企业根据自评和评审结果,经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同意后,以书面形式向市安监局监管二科申请三级标准化审查、审核。经审查、审核后,对符合要求的评审报告予以备案;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评审报告,书面通知评审单位并重新修改。评审结果未达到企业申请等级的,经申请企业同意,限期整改后可以进行重审。审查、审核工作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不含企业整改时间)。(2)公告:市安监局对符合标准的企业予以公告;对不符合标准的企业,书面通知申请企业,并说明理由。(3)颁发证书和牌匾:经公告的企业,由市安监局统一颁发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和牌匾。

2.重点抓好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管理,严格履行“三同时”手续。所有冶金企业、规模以上建材企业及新改扩建企业必须严格按着《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要求,及时到安监部门履行备案程序;其他企业,也要按着相关要求,履行相关手续。

3.继续做好“三项制度”的修订完善工作。所有企业必须制定符合本企业实际的“三项制度”并不断完善和落实,每个行业确定1-2家示范点,进行重点培育,对“三项制度”基本条目、内容和标准进行全面梳理和完善,待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后,进行全面推广。

(二)深入推进冶金有色建材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1.深入开展冶金行业专项整治。以煤气生产、储运、使用及高温液态吊装、运输为重点,以强化班组建设、反违章作业为抓手。全面实行工作许可授权、工作前隐患预评估和隐患辨识等作业现场票证管理措施,深入开展规程普及教育活动,强化高炉、转炉、热风炉、煤气管网等涉煤气动火作业、抽堵盲板作业等操作的全过程安全管理规。

2.加大检维修作业的专项治理。面对企业检维修作业过程中事故多发的特点,把检维修作业的安全管理作为监管重点,企业要在检维修作业前进行安全风险分析、隐患辨识,制定检维修作业安全措施,利用检修专题会,班组“碰头会”等有效形式,对本单位涉及检修的作业进行全面梳理,完善检维修作业制度及作业规程,加强作业票证管理,认真落实检维修作业现场监护制度,所有检维修作业过程要有文字记载,建立专门档案;突出抓好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严把队伍及人员资质关,凡没有资质的施工队伍,一律不得使用。

3.继续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所谓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工贸企业应当建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审批制度、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本企业的有限空间进行辨识,确定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以及危险有害因素等基本情况,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并及时更新。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并经本企业负责人批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时应保持有限空间出入口畅通、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作业前清点作业人员和工器具、作业人员与外部有可靠的通讯联络、监护人员不得离开作业现场、并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存在交叉作业时,采取避免互相伤害的措施。

4.扎实带式输送机使用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按着《县带式输送机使用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承县安字【2016】25号文件要求,重点从皮带输送机使用的安全基础管理、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人员作业安全管理三方面着手,按着序时要求,切实有效开展各阶段工作。

(三)切实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制建设

1.严格执行《县深化安全生产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乡镇政府组织本辖区的安全生产承诺工作,督促企事业单位切实履行承诺制建设主体责任。

2.进一步督促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意识,促使企业主要负责人高度关注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在单位内部分层面、分岗位、分工种制定有针对性、依据性、约束性的承诺书,将企事业单位所有人员、所有安全管理工作全部纳入到承诺建设中。

3.各企事业单位签订承诺书后,要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单位法人要现场宣读承诺书,并将承诺书在单位(厂区)醒目位置张贴、悬挂,进行长期公示,接受广大职工监督。同时单位内部要层层签订承诺书,将承诺事项逐级分解、落实。

(四)着力做好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

企业要认真落实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的主体责任,冶金、有色、建材行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专门安全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企业从业人员既可在社会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培训,也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系统的严格的安全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一律不得上岗作业。

三、保障措施

一是各有关乡镇要切实对照方案开展工作,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责任。二是对冶金有色建材行业企业安全监管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坚决克服一般企业危险性小,不易发生事故的麻痹侥幸心理,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无小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理念。三是切实强化对冶金有色建材行业企业的监督指导,帮助监管行业和企业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客服薄软环节,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四是严格责任措施,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和坚决查处生产经营建设过程中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三违”现象,进一步规范我县冶金有色建材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第2篇:工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市安监局《关于印发<市2016年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冶金、有色、建材、轻工、机械行业(以下简称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监管工作,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突出重点,依法整治,强化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解决企业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本质水平,确保全县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总体目标

通过深化开展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重点领域和重点部位安全专项整治,督促和指导企业加大对安全生产设备设施及危险作业环节安全管理力度,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切实提升重点行业企业重点领域和危险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三、工作内容

(一)安全基础管理方面

1、企业应具备工商营业执照,严禁非法生产作业。

2、企业应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应持证上岗,确保安全管理机构或安全管理人员发挥实效。

3、企业应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应制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及使用计划,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及使用计划应在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4、企业建设项目应按规定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并按相应规定在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5、企业应按规定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管理与维护,对重大危险源应登记建档、定期检测并进行安全评估。

6、企业应按规定及时修订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或作业指导书,对相关工作岗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坚决治理“三违”现象。

7、企业应按规定加强应急管理,及时制定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二)高温液态金属安全管理方面

1、冶金企业会议室、活动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应布置在安全地点,不得设置在高温液态金属吊运影响范围内。

2、冶金企业内承受重荷载和受高温辐射、热渣喷溅、酸碱腐蚀等危害的建(构)筑物,应当按有关规定定期进行安全鉴定。

3、企业应按规定定期对高温液态金属的起重设备、铁水罐、钢水罐、中间罐、渣罐等进行检测检验。

4、企业应按规定对高炉炉基、渣铁钩、转炉、电炉、连铸机、氧枪、氧枪烟罩及操作室等重点部位或重点环节做好防范高温液态金属爆炸的安全措施。

5、企业对铁水、钢水吊运、入炉废钢与散装材料作业要落实双人确认签字的安全管理制度,要在两名以上作业人员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吊运及入炉作业。

(三)煤气安全管理方面

1、企业应在煤气区域悬挂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并进行煤气监测。

2、企业要按规定在煤气发生器、除尘器、煤气柜及煤气管道等设备设施安装泄爆、放散、可靠的隔断装置及防雷和防静电装置,并对这些装置定期进行检测。

3、企业煤气设备设施的改造和施工,必须由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凡新型煤气设备或附属装置必须经过安全条件论证。

4、企业煤气区域动火作业要严格执行审批、动火许可作业票制度,要在充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四)煤粉安全管理方面

1、企业煤粉制备现场要悬挂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

2、企业煤磨、煤粉管道和煤粉仓等设备要按规定安装防静电、防爆、快速切断和一氧化碳浓度等在线监测装置等。

3、企业总降、电气室等重要部位安全出口应不少于两个;总降、电气室、中控室、主电缆隧道和电缆夹层,应设有火灾自动报警器、烟雾火警信号装置、监视装置、灭火装置和防止小动物进入的安全措施;煤粉制备系统或危险品储库动力照明箱(柜、板)必须采用密闭式防爆型电气设施;临时用电线路不得在易燃、易爆等危险作业场所架设临时电气线路。

4、企业煤粉区域检修作业过程中,需要动火时,应按照规定办理动火许可证,经相关人员确认安全措施到位后方可进行检修。

四、方法步骤

(一)精心谋划、周密部署阶段(截至4月30日)。

各乡镇要按照县局统一要求,制定辖区内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建立组织,明确任务。及时督促企业按整治方案要求进行涉煤气、高温液态金属和煤粉企业的调查摸底、整治动员和开展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活动,使企业及时掌握专项整治内容、标准和要求,按期开展整治活动。

(二)落实责任,自查自改阶段(5月1日至10月15日)。

各乡镇要督促企业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按专项整治评查表进行自查自改,扎实开展对标行动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治理事故隐患。对于一时难以治理的隐患要制定合理计划及防范措施,明确人员和责任,落实资金,限期整改,并制定应急预案,严防发生事故。各乡镇要对辖区内企业自查自改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

(三)检查验收,强化执法阶段(10月16日至11月30日)。

各乡镇要按整治要求,认真组织对本辖区内相关企业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验收,要加大验收执法检查力度,对于整治不力、流于形式的企业要坚决从严处罚。县局将在各乡镇验收的基础上进行抽查,对于抽查不合格的乡镇,要在全县通报并责成相关乡镇开展“回头看”,直至整治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开展整治行动。各乡镇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尤其要深刻吸取承钢正桥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黄杖子钙灰厂“10、30”火灾事故惨痛教训,增强做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工作的紧迫性和责任感,切实把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监管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企业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安全稳定。

(二)结合实际,严格落实整治行动要求。各乡镇要本着执法检查与技术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开展治理行动,要加大对企业进行技术指导并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确保企业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同时,要按照“一企一表”的原则于11月20日前将专项治理报表及总结材料报县安监局备案。

(三)严格标准,确保行动取得实效。各企业要将专项治理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结合起来,严格专项治理标准和要求,通过隐患排查整治,提高安全设施装备水平、保障能力及安全管理水平,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

第3篇:非金属矿山安全监管工作方案【重点行业整治总结】

一、工作思路

按照局党组统一安排部署,2016年度,金属非金属矿山(以下简称矿山)继续以深入推进安全文化、安全标准化、安全科技支撑体系三项建设活动为主线,以安全生产承诺制为载体,以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为抓手,扎实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工作,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在整顿关闭、改善条件、强基固本、提升监管水平上取得实效,减少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大以上事故发生,促进全县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到2016年底,力争实现6项工作目标

1、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不超过市政府下达我县矿山控制指标,力争消灭一般事故,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

2、关闭10座以上矿山(生产系统),完成整顿关闭任务。

3、所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金属非金属矿山达到并保持安全标准化等级以上水平,大中型矿山达到二级以上安全标准化水平。

4、强力推进安全专项整治。所有空区均按照治理方案的序时进度要求完成治理任务;提升运输系统全面完成排查工作,按序时进度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矿山安全基础管理全面完成排查工作,10月底前整改到位。

5、强力推广使用先进适用的技术。露天矿山全部采用自上而下台阶式(或分层)开采。地下矿山推广使用尾砂胶结充填采矿方法、中深孔爆破技术、地压及岩移监测监控技术、机械铲装技术、钢丝绳探伤检测技术,保持并完善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石材矿山全部实现锯切开采,并完成开采设计方案调整变更工作。

6、严厉打击“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以采代建”等非法违法行为。

三、重点工作

(一)全面推进三项建设,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

1、安全文化建设:以试点班组为基础,全面推进班组建设,推动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推行班组长轮换(主持班前班后会议)制度、班组群体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本班组出现一次一般性“三违”或工伤,减少本班组奖励标准的50%)、每周一次安全活动日制度、优秀班组评选制度(以矿业公司为单位,每年度评选1家以上优秀班组),配备班组安全员。

2、安全标准化建设:结合安全基础管理排查整顿专项行动,突出抓好提升完善工作,重点是抓好档案管理与手续完善、制度建设、现场管理等的结合,避免流于形式。

3、安全科技支撑体系建设:地下矿山继续按省、市局要求推广使用尾砂胶结充填采矿技术,在暂不具备治理条件的较大采空区强制推广使用地压及岩移监测监控系统,在班入井10人以上的矿井强制推广使用人员定位系统,结合国家总局强制淘汰落后工艺设备要求,强制淘汰非阻燃电缆、风筒、局扇,逐步更换提升设备及不具备“kA”标志的井下运输设备。

(二)强力推进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工作,全面完成整顿关闭任务。全面推进取缔、关闭、整改提升工作;强化与安全专项整治等工作的结合,全面提升矿山安全生产条件;强化许可手段,推动整顿工作开展;强化宣传手段,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三)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预防体系建设,要认真落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方案》和《县金属非金属矿山露天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建立完善金属非金属矿山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把隐患排查治理变为企业安全监管最核心的内容加以实施,抓好落实,常抓不懈,预防事故的发生;按照省局要求,由中介机构检查隐患,矿山企业抓整改,安监部门搞督导,严格执法促落实的原则,全面完成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四)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继续加大“打非治违”和执法检查力度。采取“四不两直”的执法检查方式,严厉打击以采代建、边建边采等非法违法行为;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和频次,帮助企业解决安全生产疑难问题,保质保量完成执法检查任务。

(五)强力开展安全专项整治,以规范采矿方法为核心,突出抓好采空区、提升系统、安全基础管理、外包工程安全管理等专项整顿行动,继续加强建设项目和排土场的监管力度,推进重点乡镇攻坚克难工作。

1、采空区治理:严格对老采空区的治理时限和要求,严格执行监理制度,加强对采用崩落法和充填法治理的空区的监管监察;严格按设计的采矿方法要求实施采矿,防止出现新的空区隐患。

2、提升系统:强制淘汰不具备“kA”标志的提升设备、容器等;确保定期对提升系统进行检测。

3、安全基础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矿山企业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体系和制度体系,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和技术管理,基本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人员齐备、落实到位。

4、建设项目:强力开展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排查整顿专项行动,全面落实建设项目资质单位施工、监理的规定,规范建设过程;加强建设周期管理,加强与公安部门沟通,完善建设周期管理制度;完善外包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协议,规范外包工程施工市场秩序。

5、排土场:严格排土场建设管理,推广“象管理尾矿库一样管理排土场”的管理经验;推进排土场检测和稳定性分析工作,对于堆存高度超过50米、最终坡底线距下游2倍坝高范围内有生产生活设施的,汛前完成检测和稳定性分析工作。

(六)继续加强行政许可工作。一是严格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县安监局将执行预先告知制度,对具备延期条件的要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上报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资料;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要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对安证到期的县安监局下达停产指令,停止生产活动;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治理或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后3个月内未申请延期的,要注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请县政府予以关闭。二是严格开工及建设周期的审批管理。对于申请开工的,施工协议、监理协议、施工组织设计等材料,经县局审核合格后,方可批准开工建设,并于7日内将开工批复手续报市局一科备案;对于在批准的建设期内未完工的,可以提出延期申请,在延长期限内仍未完工的,注销批复手续;对于存在边建边采行为的,一律不予批准延期。

(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诚实做人,清白做事,保质保量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第4篇:铝镁企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专项治理,进一步落实铝镁制品机加工等涉尘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铝镁制品机加工等涉尘企业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完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建立健全防范粉尘爆炸事故的措施,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严格行政执法监督和管理,提高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有效遏制粉尘爆炸事故。坚决依法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的企业,停产整顿达不到要求的企业,改造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比较落后的企业。

二、治理时间和范围

本次专项治理的时间为2016年8月3日至10月15日,范围是全市所有涉粉尘爆炸风险的企业、单位和场所。

相关说明:与粉尘爆炸环境相关的重点行业领域主要包括:金属制品和机械加工(如铝、镁及其他金属粉尘)、木材加工和家具制造(切削、打磨产生的木尘)、化学品及化纤制造(药物、塑料、染料粉尘)、粮食和饲料及食品加工(面粉、淀粉、奶粉和植物尘)、民用爆炸品(炸药、火药尘)、轻工和纺织(棉尘、麻尘、纸尘等纤维尘)、烟草(植物尘)以及煤炭经营和使用(煤粉尘)、储存可燃性粉状物质易产生扬尘密闭环境的仓库等。

我市涉尘重点为:面粉加工、板材加工、家具、纤维素等企业。

三、治理内容

(一)凡达不到以下要求的,一律依法取缔。

1.必须设置独立厂房,且厂房不得设置在居民区内。

2.相关证照齐全。

(二)凡达不到以下要求的,要立即停产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复产。

1.建筑结构:生产场所不得设置在危房或违章建筑内;生产场所应当有两个以上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疏散门向外开启,通道确保畅通。

2.通风除尘:安装相对独立的通风除尘系统,并设置接地装置。收尘器设置在建筑物外,并有防雨措施,离明火产生处不少于6米,回收的粉尘应当储存在独立干燥的堆放场所。

3.清洁制度:每天对生产场所进行清理,应当采用不产生火花、静电、扬尘等方法清理生产场所,禁止使用压缩空气进行吹扫。及时对除尘系统(包括排风扇、抽风机等通风除尘设备)进行清理,使作业场所积累的粉尘量降至最低。

4.禁火措施:生产场所严禁各类明火;需要在生产场所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停止生产作业,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5.器材配备:根据不同的作业条件与环境,配备消防器材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粉尘燃烧时必须使用消防沙灭火,严禁使用普通灭火器灭火。

6.电气电路:生产场所电气线路应当采用镀锌钢管套管保护,在车间外安装空气开关和漏电保护器,设备、电源开关应当采用防爆防静电措施。生产场所电气线路、设备等应当由专业电工安装,严禁乱拉私接临时电线、增加设备。

7.检维修作业:生产系统完全停止、现场积尘清理干净后,方可进行检维修作业;严禁交叉作业。

8.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粉尘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并严格落实。

9.教育培训:企业从业人员经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企业负责人、从业人员要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掌握铝镁等粉尘的危害性及防爆措施。

10.安全检查:企业应当定期进行粉尘防爆检查,并做好记录。

11.应急预案:企业应当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保证作业和施救人员掌握相关应急预案内容。

四、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制定方案(8月上旬)

各乡镇(街道)要立即召开所有涉粉尘爆炸风险的企业、单位和场所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会议,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指示精神,提高企业负责人对粉尘爆炸危险性、严重性的认识。在对涉尘企业调查摸底和建立台账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制定治理方案。治理方案于8月12日前报市安委办408室。

(二)集中培训、自查整改(9月底前)

各乡镇(街道)要根据本辖区涉尘企业情况,按照《粉尘防爆安全规程》等有关标准规定,组织所有涉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涉尘岗位职工参加专项培训。经专项培训考试合格后颁发“培训合格证书”,做到涉尘岗位人员全部持证上岗,此项工作8月底前完成。同时要按照省安监局《关于在全省涉粉尘企业开展检测工作的通知》要求,督促企业委托有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完成以粉尘浓度为主的有毒有害、爆炸因素检测工作。

所有涉尘企业要高度重视粉尘危害,结合学习培训,认真进行自查自改。各乡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督促企业按照《实施方案》相关要求迅速开展自查。因企业自身技术力量不能满足自查要求的,要聘请专家进行检查整改。企业应建立清晰的专项检查台账,详细记录检查的时间、内容、存在问题,检查人员、相关人员及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签字确认。对发现的问题与隐患,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整改方案要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各乡镇(街道)、职能部门要组织专家深入涉尘企业现场,大力宣传粉尘作业安全知识、粉尘检测检验的必要性和有关安全管理要求,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

(三)检查验收、全面总结(10月中旬)

各乡镇(街道)要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对辖区内的涉尘企业整改情况逐一进行现场核查,对查出的隐患,要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跟踪问效;对于未按要求进行专项检查或专项检查不认真、走过场的企业一律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据有关规定严厉处罚;对逾期未整改的或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规定的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提请当地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市安委办将组织对铝镁制品机加工等涉尘企业开展专项治理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各乡镇(街道)于2016年10月10日前将本辖区专项治理工作书面总结(含电子版)报市安委办408室。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铝镁制品机加工等涉尘企业专项治理工作,切实加强对专项治理的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要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并充分发挥乡镇政府及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及时发现和依法取缔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提高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水平。

(二)提高认识,精心组织

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隐患排查治理、执法检查等重点工作,努力解决目前在铝镁制品机加工等涉尘企业普遍存在的对粉尘爆炸危险性认识不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现场安全管理混乱、隐患排查治理不及时、安全投入不到位、安全培训不落实和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等问题。积极组织开展岗位达标,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规范涉尘作业行为,减少和杜绝“三违”现象,全面提升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三)逐项检查,全面覆盖

专项治理期间,企业要对所有涉尘岗位逐一进行检查,全面排查治理隐患,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完善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强化作业现场管理,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程和操作程序,防范粉爆事故发生。各乡镇(街道)要对辖区内所有涉尘企业实施全面核查,达到全覆盖。

(四)严格执法,追究责任

各乡镇(街道)要通过严格行政执法和责任追究等措施,严厉打击和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在现场检查和重点抽查中,凡发现排查不认真、整改措施不落实、违法违规组织生产的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严肃惩处;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一律实行挂牌督办。凡在专项检查期间发生事故的,一律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从重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第5篇:安全生产示范单位整改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发展环境,务实推进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守“红线”,力戒“四风”,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新举措,转思路、出实招、求实效,监管服务并重,推动全市各行业(领域)企事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责任,按照典型引路、对标整改、持续推进的思路,结合当前安全生产新形势、新要求和全市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由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牵头,聘请专家帮扶,政府购买技术服务,在全市相关行业(领域)选择具有代表性的企事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责任落实示范单位创建工作。遵循突出重点、逐步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通过组织“示范创建、对标整改、跟进执法、巩固提高、规范管理”等活动,力争利用3年左右的时间,使全市各行业(领域)安全管理水平实现根本性改观。

2016年5月至年底,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和乡镇(街道办)政府部门,在各自分管的行业(领域)启动并开展“示范创建、对标整改”工作,采取组织观摩、执法跟进等措施,创建50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管理示范单位,发挥样板引领作用,以点带面,逐行业、逐区域渐次推进,使各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责任落实能力、防范事故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二、目标任务

(一)在危化、纺织、机械、轻工、建材、电热毯、灯具、食品以及人员密集场(商场)等行业领域,帮扶建设20家有一定代表性的企业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示范单位。其中危化行业8家(化肥、氯乙酸、煤化工、制药、纤维素生产、危化品储存、加油站以及化工园区企业各1家);热电、纺织、机械、家具、食品、烟花爆竹以及人员密集场(商场)所等行业各1家。

(二)在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市政施工、民爆、道路运输、粮食储存、水处理、商场、医院、学校、网吧、仓储经营等行业(领域),帮扶建设1~2家有一定代表性的企事业单位(施工工地)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示范单位。

(三)各乡镇(街道办)根据实际,围绕重点行业选择1-3家具有代表性的企业同步开展示范创建工作。

(四)利用2个月左右时间完成示范创建。市安监局于7月底前完成,乡镇(街道办)于8月10日前完成。

(五)按照监管责任分工,由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同行业(领域)企事业单位开展与示范单位对标整改隐患活动,年底前同类单位所在行业(领域)的安全管理水平有明显改观。

(六)强化全市安监系统抓工作的落实力度。通过开展示范创建对标整改活动,市局带乡镇(街道办)、乡镇(街道办)促市局,检验安全生产许可、日常监管、隐患排查、培训、评价等工作实际效果,实现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的同步落实。

(七)通过示范企业创建,促进我市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使各类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企业、人员密集企业、人员密集场所、危化企业、涉氨制冷企业等)达到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

三、工作分工

(一)市安委办总牵头,负责统筹安排部署示范单位创建及对标整改隐患工作,及时调度、督导乡镇(街道办)及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

(二)市政府相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负责筛选确定示范单位、落实专家(需要时,可通过市安委办协调),主动与相关专业监管部门沟通协调,开展帮扶创建工作,并组织同类单位对标。其中:

1.市安监局负责危化、纺织、机械、家具、食品、烟花爆竹、热电以及人员密集场(商场)等行业领域示范企业的创建及对标相关工作。

2.市建设局负责建筑施工、城镇燃气、供热等行业的示范企业创建及对标有关工作。

3.市工信局负责民爆及直接管理的示范企业创建及对标有关工作(含电力通信企业)。

4.市交通局负责道路运输企业的示范创建及对标的有关工作。

5.市质监局负责所属和许可企业的示范创建及对标有关工作。

6.市粮食局负责粮食储存经营单位的示范创建及对标有关工作。

7.市水务局负责供水或水处理单位的示范创建及对标有关工作。

8.市商务局负责市场、商场、超市等流通领域的示范创建及对标有关工作。

9.市卫生局负责示范医院的创建及对标有关工作。

10.市教育局负责示范学校的创建及对标有关工作。

11.市文广新局负责示范网吧、电影院创建及对标有关工作。

12.市供销社负责下属单位示范企业创建及对标有关工作。

13.市环保局负责所属污水处理厂的创建及对标有关工作。

(三)负有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职责的市安监局、质监局、建设局、交通局、公安局、交警大队、消防大队等部门,在对市级部门组织创建或对标整改工作中,需要业务和技术支持的,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对口指导和帮扶。

(四)有关监管部门按行业管理分工,对口负责示范创建对标整改工作,开展指导和帮扶。

(五)市、乡镇(街道办)两级围绕示范单位所在行业组织观摩检查(执法)和跟进检查(执法),促进对标整改工作的开展。对行动不力、不采取措施整改的,依规作出处理或者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六)各乡镇(街道办)按属地监管原则,配合市级主管部门做好有关工作。同时,对辖区内示范创建和对标整改工作作出总体安排。

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办)根据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进行具体安排。并于5月25日前分别将实施方案报市安委办(安监局408房间)。

四、实施步骤

(一)示范创建(7月底前)

1.创建标准。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达标条件或者国家制定的相关行业安全管理规范作为示范企业(单位)创建依据,并按照国家、省、市部署的安全工作要求来确定示范企业创建标准。

2.安排部署。市级主管部门5月25日前完成安排部署和专家选定。高危行业聘请专家3-5名,非高危行业不少于2名。

各级主管部门要与聘请的专家、拟创建的示范企业提前做好详细沟通,制定的具体帮扶方案应及时向市安委办报送。

3.“把脉会诊”。主管部门相关人员会同专家,深入现场,对拟建的示范企业开展全面“体检”。重点围绕主要负责人履职、隐患自查自纠和整改、日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执行、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安全设施的有效运转、行业标准和规范的落实,以及许可、培训、应急管理等方面开展排查。对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存在的“硬伤”,以及易导致较大事故以及群死群伤的环节和部位重点排查。

4.帮扶整改。针对查出隐患和问题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做到整改方案、整改资金、责任人员、保障措施和整改时限“五到位”。发挥专家支撑作用,帮助企业破解难题,合理界定整改时限,按期整改到位。并提出维持企业日常管理规范化运行的对策措施与建议加以实施。

5.树立样板。问题和隐患整改到位后,各牵头主管部门要组织专家及时进行整改落实情况检查,对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结合安全标准化达标等级,对其安全生产运行情况与安全管理工作作出评估,形成书面意见分别向市安委办和本机关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对口报告。经研究,可以作为示范企业的,及时在本行业(领域)内予以公布。

(二)对标整改(8月~11月)

示范企业创建后,市、乡镇(街道办)两级牵头部门(乡镇)组织同类企业开展“落实主体责任,提升管理水平”的对标整改活动。

1.合理规划。对示范企业行业(领域)的同类企业进行梳理,摸清其安全生产管理现状并作出规划,按照注重实效又不影响示范企业正常生产的要求,合理安排对标学习。

2.组织对标。按规划组织同行业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带着问题现场对标,现场交流,相互借鉴和促进,逐一确定整改期限。既要注重管理方面的细节,又要借鉴一些重大问题的解决措施和办法,保障对标效果。

3.整改提升。有能力的企业结合对标情况,举一反三,对照标准化等级达标条件自行开展隐患整改,限期完成。能力不足的企业可向社会聘请专家或中介技术服务机构购买技术服务,签订相关协议,完成对标整改工作。并定期报有关部门。

4.强化监管。各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日常大监管力度,对对标整改提升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确保收到实效,并适时对整个行业的安全管理水平改进和提升情况作出评估。

(三)管理与执法跟进(5月~11月底)

1.市、乡镇(街道办)两级管理与相关执法人员先行对示范企业所在行业开展日常检查(执法),帮助和督促同类企业消除整改一批事故隐患,为对标整改工作打基础。检查一个企业,建一份安全生产动态档案,上一堂安全课,对示范企业创建和对标整改工作有关要求进行宣讲。

2.对示范创建企业隐患整改及采取的防范措施情况进行梳理,为组织开展观摩执法做好前期准备。

3.分行业和区域组织开展观摩执法,制定具体的方案,要做到有交流和探讨、有分析和讲评,有收获和启发,增强观摩执法实效。

4.观摩执法结束后,逐企业提出整改时限要求,列入下次检查重点,到期后随时进行检查。在部门进行到期检查的同时,负有安全监管执法职能的部门开始跟进执法。对经对标整改后依然存在同类问题的,各负有监管执法职能的部门,要依照各自职责依法予以严厉处罚。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市安委会成立示范创建及对标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委办,负责协调解决示范企业创建及对标整改工作的有关重大事项,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管行业(领域)负责相关工作的开展和推进。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加强对示范创建和对标整改工作的领导,强化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务求见到实效。示范企业创建及对标整改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年终一并考核。

(二)完善机制。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抓手,力戒“四风”,强化举措,务求实效,监管与服务并重,建立增强观摩执法实效的工作制度,逐步推进监督管理与执法保证形成合力与辐射,解决多头检查执法、重复检查执法的实际问题,由事后问责向事前监管转变,构建新形势下推动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确保实效。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帮扶指导力度,认真听取并采纳合理化建议,制定的整改措施要从实际出发,使之管用、有效,帮助企业解难题、强管理、促提升。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专家之间要定期沟通情况。示范单位的选择要兼顾重点行业,又要形成辐射面。专家选聘要注重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满足规范和提升行业安全管理水平的需求,为对标整改工作的开展奠定良好基础。

(四)强化调度。各级、各牵头部门要按照机关标准化建设的有关要求,切实发挥“总开关”、“总闸门”的调度协调作用,定期对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加大对示范企业创建和对标整改工作的督促力度,及时汇总、梳理经验做法,向市安委办进行报告。市安委办对此项工作的开展实行月调度、月通报制度。

第6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全面规范企业的安全管理和生产经营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机、物、环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事故防范能力明显增强。实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进一步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为建设经济强市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按照市安监局下达我市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指标,进行如下指标要求:

(一)2016年,全市所有未达标的规模以上企业全部完成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指标;

(二)2016年,全市60%的小微企业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标准;

(三)2016年,全市所有企业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标准。

三、工作安排(2016年度)

(一)摸清基本情况(4月21日—4月25日)

各乡镇(街道办)、市安委办各成员单位要切实掌握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内机械、轻工、建材、商贸物流等工贸企业基本情况,对小微企业开展调查,摸清底数,建立企业基本情况台账,台账加盖公章后于4月26日前报市安委办(市安监局408房间)同时报电子版。

(二)制定工作方案(4月24日—4月28日)

各乡镇(街道办)、市安委办有关成员单位要结合行业特点和达标任务、时限要求,制定2016年度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工贸企业年底达标以及小微企业达标的工作方案。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要制定详细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设定工作目标、规划时间进度,细化包保责任制和保障措施。

(三)迅速开展工作(4月30日—11月20日)

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企业要召开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全体职工参与,企业老板讲话,宣贯方案要求、工作步骤和时限任务。同时,要主动联系和配合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机构,迅速开展企业标准化创建工作。要充分发挥和利用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过程作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学习交流、提升技能,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四)评审验收总结(7月1日—11月20日)

申报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经过专家指导、企业整改、机构认可,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后,要进行自查自评并形成书面报告,将评审申请报市安监局审查后上报市安监局核准,市安监局组织专家组对企业进行现场评审并形成专家意见和评审报告,发放证书与牌匾;小微企业完成自评后,将评审申请报市安监局审查并组织专家核准,发放证书与牌匾。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各乡镇(街道办)、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把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思想行动统一到国家、省、市的要求上来,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对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教活动,努力营造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乡镇(街道办)、各有关部门要成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机构,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组织实施。企业主要负责人作为安全标准化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保障标准化创建工作投入,完善标准化建设工作制度,确保标准化工作的连续性和常态化,确保按期完成目标任务。

(三)加强督导,严格考核。市安委办将成立全市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督导组,高密度、多频次地对乡镇、部门、企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不定期召开乡镇、部门、服务机构、有关企业工作调度会。市安委办将全面总结全市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情况,加大考核权重,严格考评,严格奖惩。各乡镇(街道办)、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检查、督导、考核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同时,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6〕23号)要求:“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对当地企业包括中央和省属企业实行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管理,组织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安全标准化分级考核评价,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并向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担保业等部门通报,作为企业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凡在规定时限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要依法暂扣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逾期未达标的,地方政府要予以关闭”。

2015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总结
重点行业整治总结 第八篇

第1篇: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总结

省治贿办:

今年以来,我市按照省治贿办的要求,进一步巩固和深化自查自纠工作成果,保持依法查办商业贿赂案件的强劲势头,以自查自纠、案件查办和长效机制建设为重点,围绕商业贿赂易发、多发的领域和行业,查处严重破坏市场秩序和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同时,积极创新和丰富工作载体,把治理商业贿赂同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坚持综合治理、标本兼治,注重巩固、深化和提高,稳步把治贿工作推向深入。根据要求,我们对全年工作进行了认真梳理和总结,现汇报如下:

一、加大工作力度,自查自纠工作“回头看”稳步推进。

我市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回头看”,认真查找、分析问题,深挖形成商业贿赂的根源,有的放矢地整改和纠正问题,使自查自纠工作“回头看”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1、领导重视,周密安排。各级各部门都能认真学习贯彻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精神,提高对重点领域和行业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工作开展“回头看”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做到领导亲自把关,及时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对工作进度、方法、步骤进行具体、细致地安排,把自查自纠“回头看”工作有机地融入到各项工作当中。我市治贿办主要领导多次听取活动进展情况汇报,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各地各部门治贿办主要领导都能自觉地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回头看”,针对重点领域和行业进行了认真的查找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建章立制。各地各部门在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工作的基础上,还认真开展了摸底调查工作,仔细分析商业贿赂案件的特点和规律,在政策、法律和工作等层面上研究提出治理的具体思路和对策,认真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

2、围绕重点,四看三结合。在自查自纠“回头看”过程中,能紧紧围绕自查自纠的重点环节和主要目标,做到四个“看一看”和“三个结合”(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结合,与行风政风建设相结合,与建立长效机制调查研究相结合),最大限度地摸清和掌握各个部门各个行业容易发生商业贿赂的重点岗位、重点环节,并对各重点岗位、重点环节进行了排查,认真查找涉及商业贿赂的主要问题、表现形式和主要环节;查找监管不力的原因,监管制度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监管手段存在的缺陷或不足;查找有无利用职权干预企业经营活动、从中谋取非法利益、索贿受贿的问题等等。

3、督促检查,及时整改。始终把督促检查作为重要抓手,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针对自查自纠工作抓得不紧不实、收效不明显、群众反映较大的部门和单位,通过发督办函等方式组织开展“补课”。同时,通过检查及时地掌握自查自纠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确保自查自纠工作“回头看”不走过场,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全市各地治贿办及各部门共派出检查组200多个(次),参加检查人数500多人次,督查部门、单位300多个次。我办还分阶段,有重点不定时地对自查自纠“回头看”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深入重点行业和关键部门,加强检查指导。针对存在的问题,各地、各部门都进行了及时有效的整改,对一些整改不到位的工作,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制定了有效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做到不敷衍了事,不走过场。

二、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商业贿赂治理工作稳步推进。

截止上个月底,今年全市共立案查处商业贿赂案件66件,已查结57件,涉案金额达428万元,涉及国家公务人员32名,其中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5名。

1、贿赂形式多样,特点明显。一是大要案比例较高。查办大案占案件总数的54%,查办科级以上干部案件占案件总人数的56%。二是系统性窝串案情况突出。目前为止,全市查办的案件主要涉及工程建设领域(37人)、矿山资源开发和管理领域(6人)、电脑网络设备购销领域(14人)等。三是发案部位相对集。基本集中在工程建设领域,包括各类建筑工程和公路工程的发包分包、施工管理、工程验收、工程款结算支付等环节,以及电脑设备采购和矿山管理、改制、整顿过程中,利用职权行为明显,属于典型的权钱交易。四是贿赂手段多样化。有的借逢年过节以“礼品”、“红包”等形式进行贿赂;有的以“交朋友”为名进行感情“联络”;并且查办了特定关系人受贿的新型受贿犯罪案件。五是犯罪手段隐蔽性强,基本上是一对一的行、受贿模式,非系统内部人员一般难以发现行受贿之间的行情或潜规则。

2、突“重”讲“法”沟通“密”,形成合力。首先是突出办案重点,重点查处国家公务员利用审批权、执法权和司法权在商业活动中搞官商勾结、索贿受贿,严重损害国家和群众利益,给国家、社会造成重大损失的商业贿赂违法犯罪行为。一是突出查办系统性窝串案,主动出击,选准办案工作的突破口,深挖案源线索,大力查办窝串案,把查办商业贿赂犯罪工作引向深入。二是突出查办大要案,重点查办涉案金额大、涉案范围广、涉案人员多、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商业贿赂大要案。如查办了市经济开发区招商局副jú长杜松友等商业贿赂犯罪大要案,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其次是讲求办案方法,增强办案效果。始终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坚持将办案作为服务大局、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基本手段来狠抓落实,确保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一是强化大局意识,适时沟通汇报。坚持从大局出发,正确处理党委领导和依法独立办案的关系,在办案中多换位思考,善沟通汇报,有效防止单纯办案观,为办案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二是坚持宽严相济,注意区别对待。正确贯彻宽严相济、区别对待的刑事政策,做到宽严适当、宽严有度,在严惩商业贿赂犯罪犯罪的同时,保持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三是注重工作方式,提高办案效果。时刻注意办案的方式方法,把握好办案时机,做到依法办案与服务发展相统一。再次是加强沟通联系,形成惩治合力。各地各部门自觉把查处商业贿赂犯罪融入党委、政府统一组织开展的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总体部署之中。一是加强配合。根据职能分工,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基础上,通力合作

、密切配合,加强信息沟通与交流,形成惩治合力。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法院和各级治理商业贿赂领导机构和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审计、银行等部门加强相互联系,进一步健全信息共享、办案联席会议、重要案件协查、线索移送和受理、案件督查等机制,互相配合,互相补充,有效形成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合力,提高专项工作的整体效能。二是加强指导。加强对下的工作指导,加强对专项惩治活动中具体困难和问题的研究,及时指导和推动专项活动稳步、深入开展。

三、加大制度构建力度,长效机制建设稳步推进。

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强长效机制建设的精神,以改革和发展的理念,进一步推进制度规范建设,把长效机制建设贯穿专项治理工作的始终。

1、突出重点,有的放矢。各级治贿办和各有关部门针对制度和管理等方面的薄弱环节和漏洞,以及商业贿赂问题的易发部位,都能做到突出重点,有的放矢,建章立制。继续对公用事业、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公共服务、产权权属登记等多项公开办事制度进行了规范,在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等方面进行推进,努力将行政行为、公共服务行为规范公之于众,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完善机制,推进防范。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行政审批项目设置,精简审批环节,完善行政审批监管机制,防止“权力寻租”和权力滥用;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投资领域政务公开力度,切实推进学校、医院等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深入推进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领域的管理体制改革,通过发挥平台作用,防范和遏制商业贿赂行为的发生。

3、规范经营,积极推进。部署开展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自觉抵制商业贿赂。一是认真贯彻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关于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的意见》,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开展了企业信用等级评定、信用考核,信用宣传教育、自律承诺等行业监管活动。二是继续实行人大、政协、纪检、监察参与的过程监管制度,建立与检察机关联席会议制度,利用司法、审计等社会力量来协调查治预防,规范商业交易行为,及时收集各有关部门在监管交易活动中生成的经营者实施、接受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的相关信息,形成了一些企业信用基本资料和数据。三是对存在有严重商业贿赂行为的违法违规企业,一经发现,就取消其参与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市场准入资格,从而加大惩戒力度,消除其再次进行商业贿赂的条件,促进企业依法规范经营。同时加大企业不良信用记录的信息披露,强化社会舆论的监督力度。

4、研究探讨,出台制度。市治贿办多次召集相关部门,对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如何预防商业贿赂进行研究和讨论,并多次督促相关部门完善招投标过程的各项制度,已相继出台了《市招投标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市招投标监督管理补充规定》、《市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实施细则》、《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市招投标统一平台建设实施意见》等等制度。市本级在调研和实践的基础上,出台了规范自然性资源、公共性资源、非经营性资产资源、中介市场行为等10多个制度,为推进资源配置市场化工作从源头上治理商业贿赂提供了有力保障。为了进一步规范行政监察机关调查处理安全责任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工作,丽水市监察局出台《关于安全责任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为加强部门和单位主动接受监督,自觉地将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招标拍卖等事先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促进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各项工作,全面推进我市惩防体系的构建,对原《丽水市纪检监察监督事项预告制度》进行了完善,形成了《纪检监察监督事项预先报告的规定》;为有效发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在治理腐败、预防职务犯罪和商业贿赂中的作用,出台《关于共同做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实施办法》;为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投诉处理工作,出台《丽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规定》(丽招管办〔2015〕4号);为进一步规范丽水市政府投资项目组织审计,出台《丽水市审计局政府投资项目组织审计管理办法(试行)》和《丽水市审计局政府投资项目组织审计招标评标办法(试行)》;为进一步减轻人民群众的医药费负担,规范临床医师的用药行为,促进合理用药,确保临床用药安全、有效、经济、适当,遏制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医院临床合理用药的意见》、《关于进一步采取措施降低医疗费用切实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建立防控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的意见》。各县(市、区)结合自身实际,对各项规范进行了细化。为全面推进我区森林资源流转工作,进一步规范森林资源流转行为,引导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合理流转,促进森林资源配置市场化,莲都区出台《关于推进森林资源流转工作的意见》;为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云和县出台《关于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通知》及《云和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招投标管理的若干意见》等等。

四、加大措施实施力度,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各地各部门为进一步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继续保持打击商业贿赂犯罪力度,采取了各种有效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1、完善网络,健全体系。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已形成了以纪委监察、检察院、法院、公安、工商、审计等部门为治贿核心的办事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检查和指导日常工作,一般事宜由纠风室承担(个别县由纪检室或执法室承担),重大事项开碰头会会商解决,从组织领导上保证治理工作力度不减。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也按照市里的要求,有负责日常工作的办事机构,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组织领导体系,确保宏观有人管,微观有人抓。

2、深化认识,广泛宣传。把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作为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点来抓,组织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要决定,学习贯彻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精神,提高对开展专项工作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同时以法律法规宣传、典型案例公示、表现形式说明等为重点方式,通过电视、报纸、电台各种媒体渠道向社会大力宣传商业贿赂的特点、表现和危害,把中央整治商业贿赂的决心落实到具体的宣传当中,精心营造一个政府严厉打击、重拳出击的舆论氛围,大力构建反商业贿赂的社会环境,营造全社会反商业贿赂的高压态势。

3、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明确由治贿办牵头负责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检察、法院、公安局、工商局、卫生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发改委、审计局等有关单位根据各自职能对工作职责范围内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负责,并在年初以治贿办文件形式及时下发到各地各部门。

4、相互交流,相互促进。对各地各部门开展专项工作的基本做法和进度进行通报交流,适时公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的有关情况,专项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及时召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工作会议或相关部门联席会议进行讨论和交流,及时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

5、围绕“两创”,深化治理。把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与纠风系统落实“两创”总战略开展“三服务一满意”主题活动相结合,围绕“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基层,让人民满意”主题,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标本兼治、纠建并举方针,把群众满意作为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根本目的,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创业环境,为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有力保证。

五、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总的来看,全市上下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所增强,对工作的任务和目标基本明确,自查自纠、案件查办和长效机制建设三项工作都有所建树。但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认识上有差距,治理工作不平衡。少数干部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存在畏难情绪和观望心理。各地各部门专项治理工作不平衡,有的工作相对滞缓,没有很好的开展起来。

2、治理商业贿赂办法不多。少数单位对本行业商业贿赂的规律特点掌握的不深、不透,对怎么治理商业贿赂办法不多,治理工作针对性不强。

3、重形式、轻实效。有的单位存在一定重形式、轻实效、走过场的情况,讲的多做得少,深入调查研究较少。在查处中存在重受贿方、轻行贿方情况。

4、法规建设明显滞后。有些单位自身在制度建设方面还存在着不完善,对制度执行不到位,没有真正做到制度管权,制度管人,制度管事。

六、明年工作思路

以案件查办和长效机制建设为重点,围绕商业贿赂易发、多发的领域和行业继续开展商业贿赂的治理工作,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扎实有效推动治贿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1、继续保持反商业贿赂宣传教育的强劲声势。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治理商业贿赂宣传报道,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纸、网络等宣传媒体,继续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宣传。

2、加强政策和理论研究。加强商业贿赂预防工作,注重调研成果的形成。把深化理论研究作为专项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抓好落实,努力取得一些理论成果。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商业贿赂犯罪的规律、特点和防治对策的研究,积极开展商业贿赂犯罪的个案预防、专项预防和系统预防工作,提出防范和遏制商业贿赂的对策建议,为党委、政府和有关主管、监管部门治理商业贿赂提供决策参考。

3、继续突出办案重点。进一步做好三类案件的查办工作:一是发生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领域以及出版发行、银行信贷、证券期货、商业保险、电信、电力等行业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二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索取和收受商业贿赂的犯罪案件。特别是要严肃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行政审批权、执法权和司法权索取收受商业贿赂犯罪案件;三是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商业贿赂犯罪大案要案。

4、继续强化办案措施。一是积极拓宽发现案件的渠道。通过进一步健全和落实举报保密和奖励制度,动员群众反映和举报商业贿赂犯罪案件线索;加强部门的配合协调,努力从行政执法机关治理商业贿赂中发现和查处犯罪案件,从商业活动领域不正常现象中挖掘案件线索,切实推动商业贿赂犯罪案件查处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充实办案力量,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加强对办案工作的统一指挥协调,加大对重大、复杂案件的指导力度,对有重大影响的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案件顺利查处。三是注意办案方式方法。在严肃查处商业贿赂犯罪行为的同时,坚持依法、文明、规范、安全办案,正确处理打击与保护、惩治犯罪与维护经济发展的关系,努力实现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5、把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作为明年专项治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把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研究建立以道德为支撑,以产权为基础,以法制为保障的市场信用机制,以促进企业和行业自律,形成有效的市场约束。大力推进预防商业贿赂犯罪信息系统建设,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加强重点领域行贿人资料库建设,全面启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

第2篇: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总结

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今年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的一项全国性的重要工作。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部署,我们把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作为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的重点,在全*、全市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后,及时对该项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治理****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开展情况

治理****领域商业贿赂是一项十分复杂和艰巨的工作,目前,我市**系统治理****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正有条不紊地开展

(一)领导重视,健全机构,精心部署。

***和**市治理****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动员大会召开后,我们及早成立由市**局党政一把手任组长、局副职领导任副组长、局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系统治理**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设综合组、整规监督组、案件组,具体负责治理****领域商业贿赂各项日常工作。各县、区**局和市直各****单位也相应成立治理****领域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层层健全机构,全系统形成了分级管理、条块结合、职权明晰的工作网络,切实加强领导,为扎实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市**局多次召开领导班子会议,领会上级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治理****领域商业贿赂专项的意见》、**部《实施意见》、***及**厅《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和**行业特点,制定下发了《**市**局治理****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阶段工作目标和任务,力求做到早计划、早部署、早行动。

(二)动员教育,提高认识,营造氛围。

市、县(区)**局、****机构以及业务科室对治理****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行了层层广泛动员。4月下旬,召开**市*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工作总结*系统治理****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动员大会,对全系统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动员和具体部署,市**长代表医疗机构分别就如何抓好治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作了表态发言。随后,县、区**局和市直各****单位迅速召开动员会,并根据市**局下发的《关于做好治理****领域商业贿赂动员教育阶段工作的通知》精神,认真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学习中央《关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人员道德规范及实施办法》以及**部关于**行业纪律规定等,开展以“为什么要开展治理****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珍惜**岗位,远离红包回扣”等为主题的大讨论,进一步明确专项治理工作的意义、目标任务、工作举措以及相应政策规定。同时,通过悬挂横额、制作版报、印发简报、举办服务承诺签字仪式和优质服务演讲比赛等多种形式,加大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宣传力度,阐明政策,晓以利害,正确引导,广泛宣传中央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部署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强化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警示教育,使广大人员认清了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此外,在《**日报》公布市**局治理商业贿赂举报电话,在10个市直单位分别设立治理商业贿赂举报箱。专项治理工作宣传发动面不留死角,全市**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人人皆知,提高了积极参与专项治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在全系统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三)调查摸底,真抓实干,确保实效。

市**局主要领导以身作则,亲自率队,于4月底开始深入基层单位,扎实、细致、全面地进行调查摸底,摸清****领域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表现形式及其特点、容易发生的主要环节和重点岗位,深入分析原因,在此基础上确定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重点,并在政策、法律和工作三个层面上研究提出治理的具体思路和对策,及时研究解决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治理措施,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在实施过程中,我们把专项治理工作与纠风工作相结合,与开展管理年活动相结合,与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相结合,努力为群众办实事,解决实际困难,缓解人民群众**问题。尤其重点规范**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继续完善住清单制度,落实大型**必须征求**意见的规定,严肃查处受回扣、红包等违规违纪问题,让群众看到专项治理工作边整边改的成效。

(四)建立制度,落实责任,通力合作。

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建立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县、区**局和市直各**单位分别建立严格的报告制度,定期向市**局上报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并主动与纪检监察、工商、审计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建立信息通报、情况交流等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同时,各级**行政部门严肃工作纪律,对所辖**机构的专项治理工作加强指导和督查,掌握工作进展和实际效果,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对进展滞后的单位进行重点帮助,限期整改。并明确规定对于治理不严、措施不到位、工作不力、敷衍塞责、搞部门保护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二、存在问题

我市**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虽然总体进展顺利,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

1、个别**人员存在思想认识偏差。一是认为治理****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领导及某些部门的事情,与己无关。二是认为法不责众,别人能过关,我也不会有事。三是认为行贿方是主动的,不解决行贿问题,受贿也解决不了。四是认为虚高定价的源头不是**,反之不能增加**的收入。

2、个别**机构存在畏难情绪。有些机构担心开展专项治理专项工作会损害**形象,挫伤**人员积极性,对开展工作产生畏难情绪。

3、专项治理工作的条块结合方面不够严密。地方党委政府与**行业主管部门在某些工作时间安排上存在不一致现象,以致专项治理工作的进度不好把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结合**行业特点,继续组织全系统**人员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认识。一是要充分认识开展治理****领域专项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增强自觉性和紧迫感。二是要重新认识“**权”,它是**实现商业利润的必经之“坎”,**机构防控****中商业贿赂的最后一道闸门。这一关把好了,商业贿赂就失去生存的条件;这一关把不好,商业贿赂就会畅通无阻。三是要认识到对收受回扣存在侥幸心理,其后果是严重的。无论谁收受回扣,都是违纪违法,必定会受到法律、纪律的制裁。

2、突出抓好“三大教育”。一是开展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引导广大**人员学习孔繁森、任长霞、郑培民等英雄模范人物以及身边优秀**人员的先进事迹,牢记“八荣八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二是开展法制教育和警示教育,剖析****领域的反面典型,使广大**人员认清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和危害性(

3、精心组织主题实践活动。全系统各单位要根据《**市**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结合单位实际,精心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实践活动。如邀请检察、纪检监察部门的领导作预防职务犯罪和反腐倡廉工作的专题讲座,组织观看反腐倡廉专题片,组织廉政歌咏比赛和知识竞赛等。

4、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自查自纠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检查、自我纠正的有效措施。要组织**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认真检查收受生产经销企业及其经销人员给予的财物、回扣、赞助等方面的问题。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对主动说清问题并认识错误的,依据有关规定从轻或免予处分;对经组织帮助说清问题并认识错误的,依据有关规定减轻处分;对存在不正当交易行为,经组织帮助仍不交代问题、不上缴所收钱物、甚至顶风违纪的,要依法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各单位一定要从保护群众利益和爱护医务人员的角度出发,坚持教育与惩处相结合,严格把握政策,充分发挥政策和教育的威力。

5、严肃查处****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在抓好自查自纠工作同时,要严格依法查办商业贿赂案件,突出查办大案要案。一是利用各种渠道掌握案件线索。要拓宽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设立并公布专门的举报电话,动员群众反映和举报商业贿赂问题,鼓励企业内部人员或当事人、知情人举报投诉,注意从自查自纠、专项检查和群众举报中发现案件线索。对已掌握的案件线索,要组织力量进行筛选排查、分析研究和判断甄别,确定重点集中力量查处。同时,要注意保护投诉举报人。二是对涉嫌违法违纪的商业贿赂问题要及时查处,特别是涉案金额高、涉案范围大、情节严重的典型案件,不管涉及到什么人,都要排除干扰、克服困难、一查到底。三是要与当地纪检监察、检察、公安、工商、审计等执纪执法部门建立情况通报、线索移送、案件协查、信息共享机制,形成查办案件的强大合力,对行贿者、受贿者形成双向打击的强大声势,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第3篇:市城管局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部署和要求,按照《宜春市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要点》的内容,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在全局开展了一次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活动,通过开展宣传动员、自查自纠等工作,全局商业贿赂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我局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总结如下:

一、做法和成效

(一)领导重视,组织到位。商业贿赂行为不仅有损个人形象,导致犯罪,并且也损害单位整体形象,为此,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及时成立了以局党委书记梅钢为组长、jú长李俊波为第一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机关科室和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并专门设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由监察室主任兼办公室主任,负责全系统商业贿赂治理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等日常工作。局领导班子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及时解决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制定了《宜春市城管局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分解到人;同时,还设立了举报电话xxxxxx和举报邮箱xxxxxxxx。

(二)深入动员,认识到位。市里布置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后,我局由纪委书记张焕泉主持召开了动员大会,及时传达学习了关于治理商业贿赂治理的有关文件精神,对系统内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做出了周密安排,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对治理商业贿赂的认识。同时要求,局机关、各大队(分局)、局属各单位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认清城管系统商业贿赂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充分认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与反腐倡廉工作的内在联系和深远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推进城管事业发展上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扎扎实实抓好治理商业贿赂工作。

(三)突出重点,治理到位。治理商业贿赂一定要找到位,只有找准症结方可对症下药,为此,我局结合城管实际,确定以城管综合执法、行政审批、工程项目建设及招投标等方面为重点,开展“三查三看”,即查综合执法,看有没有“吃、拿、卡、要”;查行政审批,看有没有收受别人的礼品、现金、有价证券;查工程建设及招投标,看有没有拿回扣收受好处等。每个人结合其工作岗位,有针对性地认真开展自查活动,并写出自查报告。凡有问题的,主动向组织交代,说明问题,限期改正,自查没有问题的,要严格要求,洁身自好。

(四)强化措施,自查到位。一是举行“什么是城管系统商业贿赂行为”的专题讲座,使全局干部职工清楚认识在城管系统中哪些行为是商业贿赂行为;二是开展了“如何从自身查找商业贿赂行为”的集中讨论活动。通过讨论,大家根据自身的工作实际,分别从行政审批、综合执法、项目建设、招投标等不同岗位、不同角度认真查找发生在自己身上的商业贿赂行为;三是深入到企业和群众中,广泛征求意见,使自查自纠活动更加全面、科学;四是针对查找出的问题,深入分析、深刻反省,追根求源,并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写出自查报告;五是针对自查自纠情况,不断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商业贿赂。

(五)健全制度,规范到位。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宜春市城管局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的实施意见》、完善了《宜春市城管系统党员干部“十不准”》和《宜春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人员“十不准”》、出台了《责任追究制度》、印发了《中共宜春市城管局党委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意见》等,对各项行为进行了规范,同时建立健全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教育预防惩戒体系,认真执行领导干部监督制度,把治理商业贿赂纳入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考核。

总之,在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中,我局坚持做到“教育为主,防范与治理同步”,不断建立健全反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使全体干部职工的工作纪律得到了进一步加强,防腐意识得到了全面提高,工作面貌得到了全面换新,为推进城市管理事业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教育力度还不够,认识还有待提高。少数同志对治理商业贿赂认识不够,对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商业贿赂是领导干部的事,治理商业贿赂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事,与自己没多大关系。

二是自查自纠还不够深入,自觉性有待加强。自查自纠过程中存在避重就轻现象,只是谈谈而已,问题小的认为是普遍的事,从目前自查情况看,尚不够深入。

三是监督不够到位,检查督促力度有待提高。主要是监督力度不够强,督导工作不够深入细致,督促整改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对商业贿赂危害性的认识,尤其要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法律法规、纪律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履职行为,积极运用典型案例开展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防微杜渐,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二是进一步强化治理督查工作,完善督促检查的制度,以督促带帮教,促进城管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三是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行政行为和执法行为,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建立健全防止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止商业贿赂。

四是进一步加大问责惩处力度,在全系统一经发现商业贿赂行为,将从严追究责任,或依法依纪进行惩处。

第4篇:治理商业贿赂学习心得工作总结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今年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反腐倡廉的一项重要任务。局党组高度重视,组织了多次集中学习,深入学习了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国家局、省局有关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文件精神,同时,通过组织观看电教片及治理商业贿赂专题图片展等方式进行警示教育。自己也通过业余时间,认真学习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治贿工作的要求。通过学习,使我深刻认识到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强化了自己廉洁奉公、依法行政的意识,筑牢了自己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下面谈谈我对治理商业贿赂的一些心得体会:

我认为,商业贿赂有三大危害性:

一是商业贿赂背离了市场经济运行规则,破坏了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目前,商业贿赂已经成为一些行业运行的“潜规则”,市场主体之间正常的比质量、比价格的合理竞争扭曲为比回扣、比私下所得“好处”的非法竞争,破坏了公平交易市场经济秩序。为了避免在竞争中失去市场机会和份额,一些企业迫于无奈,不情愿地选择了屈从,从而使得商业贿赂的雪球越滚越大,造成了恶性循环。

二是商业贿赂增加了交易成本,损害了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商业贿赂的出现,使得商品在流通环节增加额外支出,加大了企业经营的成本,直接损害了企业的经济利益。而商业贿赂最终直接损害的是广大消费者的合法利益,发生商业贿赂行为以后的高价、高额的费用,最终还是由消费者来承担。例如,产生看病难、看病贵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些医疗费用和药品价格的虚高,而导致医疗费用和药品价格虚高,很大程度上就是部分费用被用来支付高额回扣,商业贿赂造成的后果就转嫁到患者的身上。

三是商业贿赂是滋生****和诱发经济犯罪的温床。随着商业贿赂渐成气候,经营者为了在竞争中获胜,不惜以重金腐蚀、收买商业活动相关单位人员(其中包括国家工作人员)。在我国已查处的领导干部受贿犯罪案件和经济犯罪案件中,绝大多数都涉及到商业贿赂。在我们医药行业里也存在不少这样的案例,例如,新会区的人民医院收受回扣案,国家局医疗器械司、注册司官员受贿案等。因此,商业贿赂已经成为经济领域犯罪的一个突出问题,如果不能有效治理商业贿赂,极有可能断送改革开发的成果,影响现代化的进程。

如何才能做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用******总书记的话来说就是要“正确处理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的关系,正确处理抓好重点工作和全面履行职能的关系,正确处理履行自身职责和发挥好其他部门作用的关系,既要坚决惩治****又要有效预防****,既要坚决纠正不正之风又要重视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

结合本系统的实际,我们应该坚决贯彻中央、省、市以及国家、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的有关决定,大力加强警示教育,继续规范经营行为,切实堵塞监管漏洞。通过严厉查处商业贿赂案件,严惩违法乱纪行为,震慑犯罪分子,有效遏制商业贿赂滋生蔓延的势头;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和制度,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铲除滋生商业贿赂的土壤和条件;通过开展专项治理,营造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领域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树立科学监管理念,提高监管队伍整体素质和监管水平。

今后,我将牢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理以法约束自己,“管好自己的脑,不该想的坚决不去想;管好自己的嘴,不该吃的坚决不去吃;管好自己的手,不该拿的坚决不去拿;管好自己的脚,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能去”,踏踏实实的做事,堂堂正正的做人。

2015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
重点行业整治总结 第九篇

第1篇:普法依法治理年度工作总结

县委依法治县和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

XX年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二年,也是“五五”普法规划和“三五”依法治县规划的关键之年。做好XX年年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对于落实“十一五”规划,推进“两个”规划的全面落实,保障和促进全县社会经济全面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XX年年普法依法治理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省第八次党代会和州第七次党代会及省、州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工作思路,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要求,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县进程,为维护全县社会稳定、民族团结、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根据县委依法治县和普法办公室的要求,结合我办实际,XX年年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拓宽领域,突出重点,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

(一)大力开展《行政许可法》的宣传教育,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努力推进法治县建设,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二)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强有关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法治建设的宣传,为加快建立现代产权制度,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等,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三)积极主动参与“严打”整治斗争,进一步加强对有关“严打”整治斗争和扫除黄、赌、毒等专项斗争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不断提高行政执法和司法人员的责任意识、严格执法意识、公正司法意识,积极防范和及时打击各种犯罪行为;努力提高公民的防范意识、维权意识和与违法行为作斗争的意识。

二、以人为本,提高全体干部法律素质,加强普法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一)积极征订好普法宣传资料。

(二)加强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制教育工作。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法制教育质量和效果。

(三)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有学习计划和学法内容,全年法制学习教育5次。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法制轮训,主要学习内容为全国“五五”普法统编教材、《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讲话》及相关法律知识。

(四)结合综治宣传月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着力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

(五)积极参与全国“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以此为契机,组织具有一定规模的综合性的法制宣传活动,把法治之声传播到各个角落,促进广大干部群众树立法治理念,利用新的载体提高法制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探索创新,努力提高依法治理普法教育工作水平

(一)“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全面启动,使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和要求,做好相关前期准备工作和试点工作,是当前面临的迫切任务。我们紧紧抓住难点工作,加大调研力度;抓住重点工作,加大推进力度;抓住关键环节,加大检查督查工作力度;抓住基础性工作,加大查漏补缺力度。

(二)加强对实践经验的总结。善于发现典型,推广典型,用典型指导工作。培养出各级各种类型的先进典型。不断提高典型的质量,发挥典型的实际指导作用。

(三)加大了学习培训力度,选派相关人员参加县上组织的骨干培训和法制讲座,提高普法宣传员自身素质和水平,使其在法制讲座和法律培训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第2篇:2015年司法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县普法及依法治理工作在上级机关的领导下,按照市普法办的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普法工作引导、教育、服务、保障作用,大力提高了广大公民的法律素质,进一推进全县依法治理,努力提高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服务科学发展的水平,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2015年度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普法工作落到实处。

为落实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各项任务,我县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健全完善了普法依治理工作机制,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它领导密切配合、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一是理清工作思路,明确工作方向,坚持工作早安排、早部署。于年初召开全县政法工作会议,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统一了思想,明确了责任;二是根据省、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结合本县工作实际,深入调查研究,制定了我县2015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下发各乡(镇)、各部门贯彻执行,明确了各级各部门的工作目标任务。三是坚持和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考核评估和奖惩激励机制,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县委、政府考核,推行依法治县工作与综治维稳、平安建设工作统一部署,统一检查考评,统一表彰奖励,有力地促进了我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规范、有序的地开展。

二、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中心抓法制宣传教育。

今年我县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着重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结合“五.五”普法规划,突出了宣传社会治安防范、防盗窃、消防安全、禁毒防艾、崇尚科学反对邪教、安全生产、妇女儿童权益保护、食品卫生、预防侵权渎职和职务犯罪和法院的“五个严禁”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和禁令。广泛性地开展了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的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开展区域性、广泛性的宣传活动。做到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严密部署安排,集中开展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集会游行示威法》、《信访条例》、《土地承包法》、《环境保护法》《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依法治县办及时配合相关部门,制定了学习宣传工作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对学习形式、宣传方法、时间要求等作了具体规定。各专业法部门结合实际,一是利用每星期政治学习日,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贯彻,了解掌握法律法规规定的具体内容和条款,提高干部职工依法办事能力和执法水平。二是组织精干的工作人员,上街摆摊设点,采取咨询服务、发放宣传资料等,向来往群众宣传法律法规。三是制作录音磁带,利用宣传车,深入各乡(镇)农村巡回宣传,使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三、创新形式,广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我县以各种宣传月、日、周活动为契机,以法律“六进”为载体,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五个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确保了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活动取得实效。

(一)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为切实抓好各级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工作,我县各党委(党组)中心学习组都按要求制定了法律法规的学习计划并认真抓好落实,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得到了有效开展。三是县委组织部、人事局、县委党校等有关部门把领导干部的法制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的主渠道,在每次干部培训中都安排了法制培训内容,进一步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的深入开展。

(二)加强国家公务员的法制宣传教育。一是各单位、各部门充分利用板报、专栏、政治业务学习等形式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法制教育,重点抓好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教育;二是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三)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提高青少年守法意识。我县根据不同年龄青少年学生的不同特点,采取多种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一是继续发挥好法制副校长(辅导员)的作用。全县县完小以上学校都配备了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制定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做到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工作制度健全、职责明确。各法制副校长(辅导员)按要求积极深入学校上法制课。今年全县法制副校长(辅导员)深入完小以上学校为师生上法制课37余场(次),受教育师生达4800余人(次)。二是积极引导各学校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板报、橱窗等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增强了中小学生的学法积极性。

(四)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我县紧紧围绕企业生产经营、改革发展深入各企业、厂矿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加强企业法律法规、安全生产、诚实守信、维护职工权益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积极组织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培训班,进一步提高了广大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素质,增强了依法经营意识,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五)加强农民法制宣传教育。一是在各乡(镇)组织开展“送法进村入户”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采取在普法中调解纠纷,在调解纠纷中普法的办法,对排查出的家庭纠纷、土地纠纷、山林纠纷、婚姻纠纷等突出问题逐一进行实地调解,邀请当地群众、特别是当地村干部、党员及各家各户当家人参与,对广大群众进行《土地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婚姻法》等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共开展155次法制宣传,受教育群众达35507人次,让群众在调解中受到教育,在教育中解决问题。二是做到了每个村委会有1支法制宣传队伍;有1块法制宣传栏;每个村民小组有1名法制宣传员;每户有1名法律明白人;每个村有3户法制示范户。三是开展农村党员干部法律和实用技术培训。使培训活动贴近农村、贴近群众,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农村党员干部的法律素质和农村实用技术的掌握运用水平,增强了农村党员干部带头遵纪守法和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能力,为充分发挥广大农村党员干部在推进平安建设和发展农村经济中的主力军作用奠定了基础。

四、突出重点,大力开展各种专项宣传活动。

(一)开展纪念《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实施二十周年专项宣传活动。

为纪念《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颁布实施二十周年,进一步扩大人民调解制度的知晓率,6月17日,县司法局积极组织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及乡镇法律服务工作人员走上街头,在人员密集的集贸市场,统一时间,在各自辖区范围内开展了《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实施二十周年专项宣传活动。活动通过开展现场解答、分发宣传材料、悬挂宣传布幅标语、出动宣传车辆、在电视台滚动播出人民调解宣传标语1周等形式,广泛宣传人民调解的性质、任务、受理的条件、范围、程序等知识及《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等,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反映和解决问题,提高人民调解的社会影响力,提高群众运用人民调解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能力。

此次宣传活动,全县累计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出动宣传车2辆,悬挂宣传布标1条,现场解答咨询300余人次,通过宣传,进一步提升了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扩大了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影响,为迎接《人民调解法》的顺利出台和建国60周年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二)认真组织开展“五月农村法制宣传月”主题活动。

为使“五月农村法制宣传月”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成效明显,我县精心组织、及早安排、充分发动,紧紧围绕“弘扬法治精神,构建和谐社会”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各乡(镇)、各部门围绕主题有特色、有创新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主题明确、重点突出。紧紧围绕“弘扬法治精神,构建和谐社会”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主题,突出宣传《宪法》、构建和谐社会、“五五”普法规划总体目标任务及与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重点加强对边远少数民族地区、城镇流动人口、青少年和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注重法律援助宣传,提高全体公民尤其是农民工依法维权的法律意识和素质。二是针对性强。活动期间各乡(镇)、各部门措施有力、富有特色。如依法治县办、司法局组织人员,深入车站、建筑工地、劳务输出重点村寨发放《农村法律知识读本》,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工商、农业、食品药品监督、畜牧、烟草、技术监督等消委会成员单位和涉农单位以“消费与责任”主题,集中上街摆摊设点向群众讲解识别假农资、假农药、假化肥、假种子等知识,预防坑农害农事件发生。向广大群众宣传《土地法》、《森林法》、《消防安全法》及防火知识等法律法规,做到中心工作开展到哪里,法制宣传工作就开展到哪里。县司法局充分发挥法制宣传和矛盾调处职能作用,做好普调结合,对年初排查出影响农村和谐稳定的矛盾纠纷认真调处,有效地化解了纠纷,维护了社会稳定。三是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厨窗、宣传栏、黑板报、标语、悬挂横幅、展版、图片、发放宣传资料、法律知识读本、播放录音录像、出动宣传车、解答群众法律咨询、法制课、座谈会、法治文艺演出、知识竞赛、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活动。

(三)认真开展“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

云南省自3月1日“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启动以来,根据省委政法委、省委宣传部、省综治维稳委和市委政法委、市综治维稳委的部署要求。县委、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亲自组织召开会议,安排部署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的各项工作。我县把开展“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作为组织发动广大人民群众支持和参与创建平安建设、构建和谐××、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切实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根据县委政法委《关于在全县组织开展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西政法20151号)及《××佤族自治县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及时成立了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各乡(镇)、各综治维稳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也相继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我县的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严格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部署要求,根据本县实际,结合“五.五”普法规划,突出了宣传社会治安防范、防盗窃、消防安全、禁毒防艾、崇尚科学反对邪教、安全生产、妇女儿童权益保护、食品卫生、预防侵权渎职和职务犯罪和法院的“五个严禁”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和禁令。广泛性地开展了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贴近实际的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开展区域性、广泛性的宣传活动。做到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严密部署安排,确保了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的顺利开展,宣传月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扎扎实实,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在此次开展的“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过程中,设立了永久性宣传牌3块,宣传横幅5条,共出动宣传人员129人次,宣传车32辆次,现场播放了禁毒防艾宣传光碟17场次,深入农户家中宣传、座谈16户次,广播宣传45次,电视宣传45次,展示毒品原植物23件次,禁毒防艾画展200余幅,发放宣传材料21579份,解答法律咨询89条次,检查市场5个,超市2个,检查经营户245个,检查食品和其他商品300余种,查获并没收假冒伪劣商品、过期食品100余种,价值2721元,销毁了一批被没收的假冒伪劣商品和过期食品等,价值达5483.50元,受教育群众25000余人,宣传活动达到了预期目的。

(四)开展声势浩大的12.4法制宣传活动。

我县2015年紧扣“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的12.4主题,联合县妇联、科技局、民宗局、种子站、供电公司等单位,以服务群众、方便群众,向人民群众送法律、送温暖、办实事、解难题,推进我县法治化建设步伐为目的,精心组织、策划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以多种形式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了“12.4”法制宣传活动。

此次活动悬挂内容为“12.4法制宣传日”、“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的标语3条;组织相关单位在农贸市场门前显耀位置设立了法律咨询点,委派有经验、法律知识丰富的同志携带各部门的专业法宣传资料和宣传图版参加了法律咨询,认真接待来访群众并耐心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受到了群众的欢迎。整个上午法律咨询点共接待咨询群众200多人(

此次活动对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着力弘扬法治精神,引导广大群众学法用法,构建和谐社会,推进我县农村法治化建设步伐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目前,我县普法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一是面上工作开展不平衡。部分部门和单位对普法工作重视不够。二是企业普法仍是工作难点,企业普法路子还不清晰。三是我县是贫困县,人民素质低,交通不便,对边远山区普法困难。下一步,我们将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强普法工作领导,加大普法工作投入,适应新形势,探索新举措,推进“五五普法”工作扎实开展,确保普法工作目标圆满完成。

第3篇:2015年普法依法治理半年工作总结

XX年,是“xx”开局之年,也是“xx”普法启动之年。我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以党的xx大、xx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中心任务,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有效实施依法治理,积极推进“法治***”建设进程,努力做好依法治市和法制宣传教育检查验收工作,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服务和保障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推进。

(一)协调落实重点普法内容宣传。

各部门、各单位借助“法律六进”活动这一载体和形式,结合自身工作特点,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等重点对象的普法教育,同时面向社会大众,大力宣传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在开展送法进社区、送法进乡村活动中,对农民咨询有关土地承包、劳动保障、房屋拆迁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认真解答,引导群众依法反映利益诉求。年初,全市集中开展了“四下乡—送法下乡”活动,为农民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咨询。3月24日,市人大代表法治培训班第一期开班,培训内容包括人大代表的性质和地位、权利和义务、人大代表的代表利益、中国特色法律体系和依法行政、我国司法体制的基本构成等方面内容,突出解决了人大代表在依法履职中遇到的实际问题。针对务工农民工学法需求,市法律援助中心多次来到市火车站广场、人才招聘会现场、施工工地,开展送法进工地活动,向其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内容。各街道、乡镇、司法所结合全市开展的“四城同创”活动,注重把开展普法教育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相结合,在社区多层次、全方位进行《物权法》、《人民调解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街道(乡镇)党工委经常利用学习日组织机关干部学习法律知识和弘扬社会道德的文章,在提升法律意识的同时,切实增强全体机关干部的道德素质。

(二)加强主题宣传活动,探索普法新形式。一是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成立招商法律服务团,设六个组,对应联系六个招商分局,宣讲法律,提供法律服务,服务全市经济发展大局。在全市大拆违、大建设中,我市经常组织和指派律师等熟悉法律人员深入征迁拆违现场,宣讲法律,提供咨询,支持政府依法行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还在“3·8”妇女维权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26”国际禁毒日等法律宣传节点,开展主题法制宣传活动。二是开展江淮普法行活动。6月15日,XX年“江淮普法行”活动部署会暨启动仪式举行。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吴祥荣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芮琼作重要讲话并宣布我市XX年“江淮普法行”活动正式启动,市政府副市长王晓焱出席会议。将今年的“江淮普法行”活动与“xx”普法启动紧密结合,与宣传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相结合,与“四城同创”工作相结合,突出重点宣传法律法规。“江淮普法行”期间,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形式和载体,充分发挥现代媒体的作用、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力量、充分加强普法志愿者,尤其是执法机关志愿者普法的意识,各部门紧密配合,形成宣传合力。三是发挥律师在普法中的作用。市律师协会举办律师论坛,面向全市不同层面、不同人群开展法制宣讲。组织“律师之旅”,到全市所有乡镇,讲法咨询,提供服务。今年始,市律师协会又组织各律师事务所实施“法律免费辅导计划”——安排律师定时定点到各社区,讲法咨询、对生活中涉及的法律问题,给以辅导帮助,培育社会法治文化。

(三)开展“xx”普法启动工作。今年年初,市依法治市办印发了《XX年全市依法治市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其中,对整个“xx”普法启动工作进行了基本安排。今年3月2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下发;4月2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市依法治市办多次组织学习“规划”和“决议”;并就全市相关工作情况向市领导作了报告。前不久,派专人参加了省里组织的就“xx法治安徽建设纲要”、“安徽省法制宣传教育(XX—2015)规划”两个稿子的讨论,进一步了解形势、拓展视野,理清思路,搞好规划。先后起草了《“xx”期间法治***建设纲要(征求意见稿)》、《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两次讨论,在全市广泛征求意见。为配合“xx”普法启动,开展专门活动,宣传普法和法治建设的成就、意义,宣传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精神,宣传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为“xx”普法启动工作营造氛围、奠定基础。

二、依法治市工作不断深化。

(一)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体现改革精神,维护法制统一。认真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市建设法治政府定性定量指标》,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现纳入建设法治政府指标考核的县区政府、市属部门等已有42个单位。不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将公开透明的原则贯穿于行政各个环节,建设阳光政府、廉洁政府、责任政府。

(二)坚持公正司法,规范行为、锤炼队伍,保障公平正义。全市各级审判机关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调节经济关系,化解矛盾纠纷,依法惩治犯罪。完善审判工作机制,全面推行审务公开,采取措施努力缓解“执行难”。各级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坚持创新,依法打击刑事犯罪,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坚持检务公开,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三)推进“法治***”创建活动,探索依法治理新路子大力开展法治***创建工作,以法律六进为主要形式,开展了全方位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推动了各级政府的依法行政能力大幅提升,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不断健全,公民法制素质和社会法制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对省、市、县三级“民主法治示范村”进行分类登记,建立健全“民主法治示范村”动态管理档案。采取有效期管理、日常监督和年度审核相结合的动态管理办法,对已命名表彰的“民主法治示范村”,进行动态管理。

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切实做好“xx”普法启动工作。认真总结“xx”普法经验,对全市“xx”普法工作进行评比表彰。组织召开座谈会,高质量完成《“xx”期间法治***建设纲要》、《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组织召开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员会议,调整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成员。提请市委转发《纲要》,提请市委、市政府印发《规划》,提请市人大通过《关于开展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决议》。在全市高规格启动“xx”普法。加强全市“xx”普法启动工作督促检查。

(二)继续推行“大普法”工作体制建设,形成共同参与的格局。重点组织安排“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突出学习宣传宪法,突出重点对象法制宣传,创新普法载体和形式,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可持续性。

(三)扎实开展“法治***”和“法治县(区)”以及基层法治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树立多层面、多领域的工作典型,促进社会管理创新,提高全社会法治化水平。

第4篇:全县2015年上半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们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县委《关于深入推进法治华容建设的意见》和“六五”普法规划,大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深入开展依法治理工作,为深入推进法治华容建设夯实基础。

一、加强领导,组织有力

我们落实了一系列保障措施,确保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扎实推进。一是建立健全了由县委书记、县长挂帅的法治华容建设领导体系,各乡镇、县直各单位成立了由一把手负总责的法治华容建设机构,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政协监督、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二是强化制度建设。建立了法治华容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制定了一系列工作制度。三是强化责任落实。把法治华容建设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发动社会各界人士和群众对法治华容建设开展评议。通过新闻媒体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进行曝光。对工作成绩突出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并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典型、以点促面,整体推进法治华容建设。

二、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切实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1、突出抓好公职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

抓好领导干部和机关干部学法用法,促进依法决策,依法办事。进一步健全了中心学习组学法制度,出台了全县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实施意见。全县执法单位每季度至少组织执法人员学习一次法律知识,努力增强业务素质。县人大内司委、法治华容建设办公室开展了政法系统执法人员学法用法集中考试的筹备工作。

2、突出抓好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

利用农民工春节、春耕返乡的契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司法局等单位运用本部门的教育培训资源,认真开展对农民工的法制教育培训,重点宣传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安全生产、依法维权等法律法规,提高农民工遵纪守法的意识,增强他们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3、突出抓好法制宣传阵地建设。全县每个乡镇、县直单位普遍建立了1处以上法制宣传栏(牌)。利用全县组织开展和谐社区建设契机,实施“六有”工程,即每个行政村、居委会有一个法制宣传栏,有1个法制阅览室,有一支法制宣传骨干队伍,每季度有1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每户有一本法律知识书籍,每户有一名法律明白人。今年,全县组建了1支拥有80人的法律宣传志愿者队伍。

4、突出抓好主题法律宣传活动。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6·26”禁毒日、“安全生产日”、“土地日”、“计生协会会员活动日”等重要节点,有关部门重点组织开展较大规模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在今年全县农村法制宣传月活动中,县广播台、电视台举办了专题法制宣传节目,县司法局组织开展了播放普法宣传光碟、倡导社会团体和个人开展法制文艺演出活动。全县各地各有关部门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了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宣传活动,深受社会各界好评。

三、注重实效,切实抓好依法治理

1、狠抓行业依法治理。全县各有关部门结合行风、政风评议活动,大力开展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认真接受社会各界评议,把行政行为置于群众监督之下,极大地促进了执法机关依法办事水平的提高。

2、狠抓专项治理。县药品食品、工商、质监等部门通过专项整治行为,杜绝了重大假冒伪劣商品事件和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国土、建设、房产等部门依法进行征地补偿,房屋拆迁工作,严格监管房地产开发和交易。

3、狠抓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深入开展了法治乡镇、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诚信守法示范企业、依法办事示范单位、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依法治校示范校7个序列的创建活动。

今年我县将开展和谐社区建设作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契入点,进行重点指导、重点创建,力争初步构建起以自治为基础、以民主为途径、以法治为保障、以和谐为目标的格局。

我县今年上半年以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如发展不平衡,工作协调、监督力度和任务落实等方面还需加强。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再谋新突破,为我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第5篇:药监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

2015年我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领导下,和市法建办的指导下,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四、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按照“五五”普法规划,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市进程,提高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保证各项事业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管理轨道。

现将基本情况总结如下:

一、普法教育工作

(一)全面贯彻实施“五五”普法制度,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宪法和与本职工作相关的《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参加了全市组织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我局还深入社区开展合理用药宣传活动,向人们群众宣传药品安全知识,保障人民群众安全用药。

(二)开展了《食品安全法》等新颁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2015年6月1日,由我局牵头组织质监局、工商局、卫生局、农业局、畜牧局、水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在喷泉广场举行《食品安全法》实施一周年大型宣传活动,现场设立了食品安全法咨询台,发放食品安全相关宣传单、食品安全法知识手册,制作了宣传栏和展板,为群众介绍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知识和常识;教授群众简单识别假冒伪劣食品、酒类的方法,还向群众发放宣传手册、宣传单,接受群众咨询。

(三)加强公务员队伍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全局全体执法人员轮流参加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办的普法培训。经过培训要求公务员在行政执法和服务工作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依法行政、公正执法。

(四)要求全体公务员利用报刊、电视法制栏目接受法制教育。

二、依法行政工作

今年以来,我局制定了依法行政工作目标责任制,明确了jú长对辖区依法行政工作负总责,分管副jú长具体负责,各业务股(室)对行政执法业务工作负责,层层签订了责任书,并定期进行考核,为全局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理清了思路,明确了职责,形成了从jú长到每一岗位相互负责的行政执法责任体系,确保行政执法有序、高效运行。

由于我市涉药单位点多、面广、线长等客观原因,监管任务重、监管力量薄弱一直是我局监管工作的一大难题。为确保日常监管任务的完成,我局全力推行全员监督制和片区责任制,全局在编工作人员全部考取执法证,按片区分组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同时在组织、时间、人员、车辆等保障上给予了最大的倾斜,确保全市监管工作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一)进一步规范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督管理。我局对辖区内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实行信用等级管理,评级高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年度检查频次降低,评级低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年度检查频次增加,信用等级每年根据检查情况重新评定,使我局的监管工作做到了松紧有度,重点突出。为加强“基药”的监管,今年,我局还对辖区内的药品生产企业实行“驻厂监督”制度,组织有限人力对涉及基本药物目录品种的药品生产企业实施派驻监督,把握关键环节,增加监督检查频次,从源头上确保基本药物目录品种的质量。今年组织3个检查小组对辖区内11个连锁公司、4个批发企业、96个门店开展GSp日常抽查,检查门店数占全县门店总数的12%,检查面达100%。

(二)监管重点转向农村地区。为确保广大农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根据市局要求组织3个检查组对全县63个乡镇卫生院及29个村卫生站,129个乡村个体诊所进行用药用械安全检查。对乡镇卫生院检查面达至100%,对村卫生站及个体诊所检查面达到80%。

(三)重点开展专项检查。认真开展了制售假冒人用狂犬病疫苗、兴奋剂、假冒万通筋骨片等6种假药、物理治疗设备和隐形眼镜市场、加强宗教场所药品安全管理、邮政渠道寄递假劣药品违法行为、违法广告药品、学校和厂矿医务室用药、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药品经营企业GSp执行情况等10项专项检查工作,并全面完成完达山制药厂生产的注射剂清查和监督召回工作,确保了药械市场安全。

(四)突出假劣药品的查处。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犯罪行为,认真研究往年打假治劣工作做法,借鉴兄弟单位成功经验,不断理顺工作思路,拓展稽查方式方法,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把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活动引向深入。对涉假案件的查处坚持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的来源、去向不查清不放过,涉及的单位、责任人不查清不放过,案件产生的原因不分析透不放过,涉案人员未得到应有的惩处不放过,今后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今年来,一般程序案件结案率达91.1%;受理举报12个,处理率达100%。对国家、省质量公告的不合格药品、医疗器械的查处率达100%。通过法制宣传学习和行政执法查处,较好地规范了药品、医疗器械

莲山课件市场秩序,打假治劣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总之,我局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精神。健全行政决策制度,完善科学民主决策。凡是重大行政处罚我们都坚持集体决策前先由局案审委研究进行决策评估。年内无行政复议案件。

三、依法治理工作

(一)强化行业治理。实行政务公开,公开了办事程序和监督电话,并指定专

人受理。增加了政务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

(二)加强药品市场的治理工作,全年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督,今年来,一般程序案件结案率达91.1%;受理举报12个,处理率达100%。对国家、省质量公告的不合格药品、医疗器械的查处率达100%。通过法制宣传学习和行政执法查处,较好地规范了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打假治劣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确保了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三)对党员干部严格管理。开好党的民主生活会,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规定。

(四)强化行政监督,建立了行政监督制度。进一步加强机关工作人员的监督。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做到依法行政,公正执法。

(五)建立了举报和信访制度。

(六)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做到了按实报销。

(七)对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有关资料报表按时上报。

第6篇:2015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总结

2015年是师市“六五”普法规划全面实施的第一年,也是“法治进机关”工作的第五年。按照师市2015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石河子地税系统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税收支持和服务于地方经济发展的大局观念,坚持聚财为国、依法治税、执法为民的工作宗旨,不断加强税法宣传的广度和深度,持续提高税务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法制观念,努力促进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积极开展专项依法治理,不断深化法治进机关活动,坚持不懈地加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推进依法治税进程。现将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普法依法治理基本成效

通过“六五”普法教育,我局干部职工知法懂法用法的意识以及税收执法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主要表现在:一是遵法守法意识浓,自我约束能力强;在知法、懂法的前提下,能控制住自己的行为不闯“禁区”,一年来未发现干部职工有违反基本法、公共法以及违反党风廉政法规的问题;二是税收工作中自觉贯彻了“依法行政、合理征收、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原则,在税务执法过程中,无论涉及企业纳税人或个体纳税人,都能够按操作程序规范进行,因而全年未发现因执法行为过激、不当或执法违法引发复议或诉讼;三是较好地处理了执法与服务的辩证统一关系,既努力做好纳税服务,引导纳税人消除对税收和执法的抵触情绪,又严格执法,维护公平税负的环境,使纳税人得到较满易的服务。此外,通过对外开展广泛的普法教育,使广大纳税人较好地掌握了税收政策和有关法规,知道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及时反馈信息,对税务人员的执法活动起到监督作用。

经过全局上下共同努力,我局被师市依法治师市领导小组评为“五五”普法先进单位,党组书记宁香兰被评为“五五”普法先进个人,2015年度被师市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为优秀单位。

二、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根据《石河子地方税务系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第六个五年规划》,2015年我系统围绕“税收·发展·民生”这个主题,以“税收促进发展,发展改善民生”为主要内容,以普及税法知识,加强税法宣传教育,推进税务机关依法征税、诚信服务和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为目标,结合行业特点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纳税人遵从税法意识、税务人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切实推动税收执法的进一步规范、不断增强公民依法纳税意识,营造良好的依法治税环境。

(一)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到税收征管工作的各环节,日常化、长期化。

我局注重法制宣传教育的广泛性、多样性和长期性。做到了法制宣传与税收工作的“三结合”,即法制宣传与组织收入相结合,与征管检查相结合,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相结合,强化对社会、对纳税人的法制宣传,同时加强税务干部自身素质、注重优质服务,体现地税良好形象。

一是在办税服务厅设置了税务政策宣传栏,及时公布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设立咨询服务窗口,对纳税人提出的疑难问题进行解答;通过设立电子触摸屏、发放税法宣传资料、张贴法制宣传画等方式,认真开展好面向纳税人的政策法规咨询服务、纳税辅导等税法宣传活动。通过设置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法制宣传内容。二是坚持把税法宣传贯穿于纳税检查中。坚持“一书一卡一通报”制度,稽查人员进企业检查,在给被查企业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的同时送达《稽查业务公开手册》和党风、行风建设反馈卡等资料,把税法宣传、廉政监督和税务稽查“三同步”。三是依托网站,开设政务信息公开专栏进行税法宣传。我局开通了石河子地方税务局网站,并定期进行更新,在醒目位置专门开设了公民关注率较高的“税收优惠政策”、“网上咨询”专栏,对最新发布的各类税收政策法规做了标注,便于公民查询。我局还开通了“网上邮箱”“税务博客”,创新纳税服务渠道和领域,建立征纳双向互动服务平台,为纳税人提供方便、快捷、经济、高效服务,实现纳税服务“零距离”。依托新的综合征管软件中的企业网上申报功能,大力推进网上申报覆盖率,做到了企业100%网上申报,并在网上申报界面及时公布税收政策及办税指南与要求,实现了信息资源为民服务的有机整合,充分利用市政府网络平台,及时解答老百姓提出的涉税问题。四是利用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为纳税人提供全天候纳税咨询,健全了“统一受理,分别办理,归口答复”的工作机制。为全局办公电话设置了税收彩铃,让纳税人在电话等待中感受税收宣传。全年利用“12366”纳税服务热线受理市民举报纳税人发票违法行为107起,全部给予严肃处理,保护了群众合法权益,维护了税法严肃性。五是在依法治理纳税环境的同时,定期对税务违法案件及企业欠税情况进行公告,对税务违法行为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

(二)以税收宣传月、“12.4”法制宣传日为契机,采取各项措施使法制宣传突出重点、扩大范围、增加影响。今年的税收宣传月,我局紧紧围绕“税收?发展?民生”这个主题,在内容上突出与民生有关的税收宣传;在宣传方向上突出诚信纳税宣传,突出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宣传、突出税务部门“聚财为国,执法为民”宣传;在宣传活动中注重便民、服务意识,树立税务机关良好的社会形象。

一是在繁华商业区、主要街道、企业门前、公交车、出租车等悬挂宣传横幅400余条,张贴税收宣传画、海报200多幅。在办税服务厅、税务所、办公楼前和温州商业街的电子屏幕上滚动播出税收宣传口号和宣传片,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二是向纳税人印发彩色税收宣传资料及本局编印的《地方税收优惠政策汇编》、税宣精美笔记本。通过街头咨询点、座谈会、下户检查、办税服务厅发放等形式,把与纳税人密切相关的最新税收政策主动及时传递给纳税人,印制发放税收宣传资料55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900余人次。

三是借助手机短信平台向全局干部职工、广大纳税人发送税收宣传手机短信一万余条;在电视台底拉字幕播放宣传口号;利用网络优势,各基层局设立电子信箱、税企QQ,建立税企政策、信息传递平台,既方便了纳税人,又提高了办税效率。各局共收发电子邮件550余封;开通税务博客,将最新的税收政策、特别是国家和自治区出台的关注民生、促进发展的税收政策放在博客上,使企业能及时了解掌握政策,月访问量超过1500余人次。

四是利用《石河子日报》、石河子广播电台、电视台、《都市消费晨报》、本局网站、税务板报等载体普及税法知识,宣传税收政策,把税收宣传现场延伸到各个角落,扩大宣传覆盖面。本局内部编辑税收宣传月专刊信息2期,在各级新闻媒体刊出、播放专题新闻32篇。

五是4月2日,石河子地税局、国税局联合举办了全国第20个税收宣传月启动仪式。在仪式上,表彰了40家纳税大户,激励先进、树立典型,在全社会营造依法纳税的氛围;通报了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涉税违法案件,以案说法、以案促宣。

六是在启动仪式上,开展了“百米长卷绘税收蓝图”活动,50多名来自石河子市一小、二小的学生拿起手中的画笔,在长达百米的白色横幅上绘出“我是小小税收宣传员”、“纳税光荣”等五十余幅美术作品,表达了对全社会形成“依法诚信纳税、构建和谐社会”良好氛围的祝愿。

七是开展“让税收宣传动起来”活动,积极与市城市监察大队、公交公司、客管处、石河子市客运公司等单位联系,通过公交车、出租车以及发往北疆各地的“大巴”车的车体、顶灯箱、车载影院宣传各项税收法规、政策,宣传石河子特有的军垦文化。

八是通过“纺织行业税企座谈会”、“农产品加工行业税企座谈会”、“走近个体纳税人座谈会”、“大宗物品采购供应商座谈会”和“纪念全国税收宣传20周年座谈会”等“五个座谈会”,搭建征纳“连心桥”。师市党政领导、市工商联、各行业协会负责人、师市龙头企业负责人、财务科长、个体纳税人代表和在各企业就职的市人大、政协委员等参加了座谈会。利用座谈会的形式,石河子地税局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广大纳税人对税务部门在税收征管工作、纳税服务和税收执法工作中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在座谈会上地税干部认真讲解了税收优惠政策和减免税工作程序,现场解答纳税人的提问,及时解决纳税人在依法治税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并向参会人员赠送了精心印制的《地方税收优惠政策汇编》和税宣笔记本。

九是开展纳税人“做一日税官”活动。组织纳税人代表到办税服务厅纳税咨询、发票管理、综合服务等窗口进行为期一天的操作,在我局干部的指导下,真实体验税务干部的工作状态和涉税事宜操作流程。以换位置的方式让纳税人了解税务部门工作、支持税收工作,增强了征纳之间的交流和理解。

通过上述措施,力争使税法宣传辐射到各个角落,扩大了税收宣传的影响力,形成了辐射全市的税收宣传面,使纳税人不断提高自觉诚信纳税意识。

三、积极开展“法治进机关”活动

2015年是师市“法治六进”的第五年,我局以“法治进机关”活动为载体,通过建设“法治机关”,促进税务干部“学法知责”与“依法履责”的紧密结合,提高税务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能力。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布署、创新监督制约机制

法治进机关是落实普法规划,强化行政机关法治意识,提高执法能力的一项重要举措,我局十分重视,及时制发了《石河子地方税务系统认真开展“法治进机关”活动实施办法》和《石河子地税系统“法治进机关”工作标准》。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及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成立了“法治进机关”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明确分管局领导、每个成员的工作职责,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相互配合。设置兼职法制员(兼职监察员),使普法、依法治理、法治进机关的实施在执法最基层有了“根”。并要求与“一抓双挂”制度捆绑实施,在工作中注重抓正反典型,把“法治进机关”工作开展情况与各单位考核及领导干部考察、任用挂钩,与争创国家级文明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挂钩。积极推进依法治税工作,建立规范有序,制度健全、公开公正、廉洁高效、群众满意的法治地税。

(二)进一步落实税务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不断加强执法队伍素质建设。

1、领导以身作则,带头学法普法。石河子地税局党组一班人清醒地认识到:组织收入离不开依法治税,带好队伍也离不开依法治税。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并将参加学习的人员范围扩大到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基层局主要领导,开展经常性的工作交流、思想沟通,班子成员每年坚持深入基层开展工作调研,摸透下情,努力解决基层出现的问题。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集体、民主、科学决策,做到思想同心、工作同步、目标同向。班子成员之间互相尊重、互相补台,党组核心作用不断加强,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和支持。组织召开领导班子成员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专题民主生活会,并从程序、内容、形式、要求等方面指导各基层局召开民主生活会,通过征求意见、谈心谈话、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等环节,班子成员交流了思想,增进了团结,明确了改进方向。

2、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坚持自我培训为主,开拓干部教育培训新途径,切实提高转化效果。制定“干部跟踪管理办法、绩效考核体系和指标、干部子女奖励办法、达标闯关培训奖励办法、AB配角制办法、岗位责任制办法、进一步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实施意见”等7个办法,强化系统内实行外出培训干部回单位必须授课制度,重点突出财会实务、税收实务和征管软件及应用技能等方面的培训。继续深化岗位培训和全员培训,单位内部自训和外出选送培训相结合,建立“干中学”机制,对全系统158名干部进行分层次四级基本摸底考试,完成分级指标达标,为达标培训提供了基础标准。为基层局和机关考试开通两个网络学习平台,配发了26个系统管理红盾或途径,逐步完善“网上税校”的功能。在系统内组织更新业务知识培训班1期,与石河子大学共同举办达标培训专题财务知识培训班1期,参加培训人员121人,取得了很好的培训效果。大力开展岗位技能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活动,通过笔试、模拟查帐、上机操作、实务操作、知识竞赛等形式,展现各基层局、机关学习培训和岗位练兵成果。全面推行业务骨干和兼职教师人才库制度,重点加强领导干部、业务骨干、兼职教师队伍和复合型干部队伍的建设,加大奖先、奖优、奖学、奖能等力度,增强导向作用。

3、积极开展多方面法制教育活动。为提高全员综合素质,我们还围绕普法目标与税收工作实际开展多方面的教育活动。如以建党90周年为契机,开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和“红歌献给党”活动,进一步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五观”、“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大力唱响“五好”主旋律,进一步增强“四个认同”,强化“三史”学习,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投入到新疆大跨越、大开发、大建设中去。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选派6名干部前往博州,亲身体验付建国同志的先进事迹,并参加巡回演讲报告会。组织举办石河子地税系统“学习付建国同志先进事迹演讲会”,专程邀请师市文明办、机关党工委等相关单位的领导亲临会场,指导点评,收到了很好的效果。通过上述教育活动的开展,使全局干部法制观念和自律意识不断增强,做到执法先守法、慎用手中权力,不断提高执政和执法水平。

(三)不断加大对普法和法制教育的投入。全局订阅了《人民日报》、《精神文明报》、《求是》、《新疆日报》、《今日新疆》、《石河子日报》、《兵团日报》、《中国法制日报》《中国税务报》《民主与法制》《国家税务总局税法通告》《中国税务》等报刊杂志,并购置了责任大于能力、廉政中国等学习光盘,拓宽了普法渠道。订购《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操作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操作指南》、区局法规汇编等专业法律书籍。我局每年拨出专项资金用于法制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全年用于普法方面的资金28.36万元,人均1658元,远远高于人均0.5元的经费标准。其中征订各类普法教材约3.56万元,人均209元;培训费用支出22万元,人均1286元;用于普法宣传、表彰等费用2.8多元,人均164元。

(四)不断完善监管制度体系,促进执法行为规范化。

一年来,我局始终坚持依法治理重在“治内”的思路和做法,一是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加强执法检查。认真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评议办法》、《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在细化、完善“征、管、查”岗责体系的基础上,加强考核,保障每一项工作都依法正确行使,促使广大地税干部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通过各单位自查及我局每年两次的税收执法检查,不断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最大限度的预防执法风险。2015年,共追究执法过错责任62件,给予行政处理62次,其中批评教育61人/次、做出书面检查1人/次,给予经济惩诫1280元。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符合税收工作实际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注重廉政教育,进一步筑牢了地税干部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加强对“两权”运行关键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制约,在四个基层局广泛开展向纳税人“述廉”活动,扩大了纳税人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起到了关口前移、源头预防的作用。全系统牢固树立“廉政建设无小事”的意识,防微杜渐、警钟长鸣,一年来未发生一起重大违法违纪案件或行政复议、诉讼案件。三是始终坚持严格执法与优化服务并重,和谐征纳关系,保证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不断完善12366纳税服务热线,把纳税人的涉税事项统一归到办税服务厅,进一步实施“一窗式”管理、“一站式”服务、“一户式”存储、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简化办税流程,提高办税效率,以优质高效的服务,引导纳税人自觉依法纳税,促进税收执法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认真落实税收政务“八公开”,建立起了社会监督体系,在社会各界及纳税人中长年聘请了义务监督员和兼职监察员60余名。四是注重预防,建立健全执法监察制度体系。我局认真落实《石河子地税系统税收征管执法权监督制约实施细则》、《石河子地税系统稽查执法权监督制约实施细则》、《石河子地税系统人事管理权监督制约实施细则》、《石河子地税系统财务管理权监督制约实施细则》,从征管、稽查、人事权、财务管理权全方位建立了执法监察与监督制约制度体系。

四、加大税收执法和专项治理力度,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税收秩序

(一)开展行业税收清理整顿。对重点税源开展专项检查。对张裕酒庄、152团、高架桥、合盛硅业等项目占用耕地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目前已入库税款1952万元。对石河子大学、房产局、设计院等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建房的单位,作为重点工程项目进行跟踪管理,确保了税款及时足额入库。对已认定的建筑业自开票纳税人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了企业是否仍然符合自开票纳税人条件。

(二)深入开展税务稽查工作。

1、精心部署,全力开展专项、专案稽查工作。截至目前,已分配检查户数128户,其中专项检查111户,专案检查12户;已查结案件107户,其中专项检查查结98户、专案检查查结9户;在查结户数中有问题户为84户,组织企业开展税收自查工作43户。截至目前共入库税费合计519.88万元,其中税款418.06万元,滞纳金34万元,罚款67.82万元。一是根据区局稽查局和市局的工作部署,重点开展对资本交易项目、广告业、建筑安装业(交通、水利工程项目)的指令性行业税收专项检查,对房地产业、建筑安装业(交通、水利工程项目除外)、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大型投资项目的指导性行业税收专项检查,对区局统一部署的9户重点发票自查企业、5户重点税源企业开展的自查、重点检查工作,和结合重点税源企业申报纳税情况自行安排的39户自查企业的税收、发票自查及部分重点核查工作。税收专项检查在做好查前准备的基础上,注重各税通查、发票必查,对疑点问题刨根问底,认真复核查证,力求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文书规范、程序合法、手续完备。对个别税务违法的典型个案,组织业务骨干进行了重点解剖,力求查深查透,进一步规范了行业的税收管理秩序。

2、全面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专项整治工作。我局一直将发票检查与税收专项检查、专案检查有机结合,“查账必查票”、“查案必查票”,及时下发了《石河子地方税务局2015年度关于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计划》,同时与公安、国税联合开展了组织、宣传、查处工作。利用电台、报纸、网站等媒体,向广大群众、纳税人宣传发票知识、假发票的危害性和识别方法、举报渠道等,利用第20个税收宣传月,在市区繁华路段设立咨询台,发放税法等相关资料24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306人次;设立举报箱4处和公布举报电话4部,依靠广大群众揭发、检举各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打击涉税违法犯罪的合力;在报纸和办税场所公告栏曝光了11起税务违法案件,达到了教育广大纳税人、预防发票犯罪的目的。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普法内容的全面性、及时性还不够。主要是对部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比较重视,对共同法的学习欠缺一些。作为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全面掌握和了解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提高综合运用法律知识的水平,才能适应日益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做到全面准确地执行税法和有关政策。今后要注重从计划、时间、要求和考核等方面,充分保证对各法的掌握及实践。税务机关开展的税法宣传与纳税人对税法的渴求程度不相适应,不能满足纳税人日益增长的税法需求,比如对新出台的税收政策进行及时解读、实时与纳税人就某些税收政策进行互动等,今后应加强这方面的工作。

(二)税务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仍需提高。一是要进一步强化对干部职工的法制培训,继续采取内培外送方式,努力培养一大批骨干力量和后备干部,以适应新形势下的税收工作;二是加强在岗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采取测评、考核与奖惩结合方式,激发和促进全体干部学法、用法、严格执法的自觉性和能动性。

(三)税务依法行政效率不够高,涉税事项仍有服务不到位、办事拖拉的现象,大厅的服务水平还有待于提高,硬件设施还急需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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