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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2016年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月宣传检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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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总结
机关事业单位2016年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月宣传检查活动 第一篇

XXXXXXXXX工程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

根据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文件“关于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组织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内容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我公司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讲话的精神,以“加强安全法制、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以弘扬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了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本次汇报如下:

一、 领导重视,组织措施到位

为加强本次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安全月活动的有效落实,公司组织了以总经理为组长,总工办管理人员为副组长,各项目的项目经理、安全员为成员的领导班子。公司总工办安全处主持负责本次安全月活动的组织实施,各在建项目部的领导积极配合开展。公司在5月31日号提前召开了2016年安全生产月宣传动员部署大会,紧紧围绕“加强安全法制、保障安全生产”的主题开展此次活动,并对这次活动进行认真组织,使安全月活动开展得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由于我们准备充分、布置周详,使公司的“安全生产月”活动一开始就步入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的正常轨道。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开展形式多样宣传教育活动,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公司在5月31日组织司属所有在建项目的责任人、项目经理、 安全员参加了安全月部署动员大会,到会人数达到25人,会议结束后各项目部利用公司下发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安全宣传画(张贴在主要通道口或显耀位置)、以及各种会议、制作的宣传条幅标语,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用舆论导向激发现场职工参与热情,让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把规范自己的行为、注重安全生产变为自觉活动,在生产中做到三不伤害。据统计,在安全月活动中,公司下发安全生产挂图5套计50幅,组织司属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建筑安全知识考试一次,购买安全书籍15本;司属各在建项目部共张贴安全生产标语标图45幅,制作各类宣传标语35条,现场挂设安全警示标志55块左右,项目部召开各类安全生产教育大会10次,召开班组周安全活动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行学习讨论,学习面达到95%以上,并积极开展百日安全督查等有益活动。公司通过各种教育培训及安全检查等活动,很大幅度地提高了司属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技术管理水平,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也正是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激发了职工自觉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热情,使安全生产真正进入了职工心中。从而提高了职工的安全生产水平。

三、以安全月为契机,充分开展自查、互查、督查工作,排查隐患,落实整改,注重实际效果

为了将本次安全月活动落实到实处,使活动的开展有成效,公司

总工办人员经常到项目现场进行安全检查,针对活动中出现的不良现象,及时指导、督促,并认真落实对所查出隐患的整改工作,保证了活动的正常开展。在安全月活动中,绝大多数项目部坚持日常检查、周安全检查及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检查方式。充分开展自查、督查工作,排除隐患,落实整改。使公司上下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变得更加生动、更加全面,更加有力地推动了安全生产工作,通过进行的有计划、有组织、有目的的定期检查和各级人员的不定期巡查,为公司安全生产经营的稳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现场环境。充分体现在:

1、司属各在建项目部根据总公司的要求,结合总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了“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大多数项目部都积极认真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对大中型设备、施工用电、外架、四口五临边、模板支撑、及卸料平台、安全防护用品、文明施工、后勤管理进行专项检查以及危险源控制措施及实施方案执行情况的检查。

2、公司在6月23日至6月26日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公司安全处组织牵头,召集在建的3个项目部的专职安全员到每个在建项目现场进行打分并组织点评。在大检查过程中公司领导非常重视这次活动,为这次安全隐患大检查工作做了很大的经济投入,为大家安排检查专用车辆,并免费提供午餐。为安全大检查提供了一个非常宽松和愉快的氛围。在公司组织的安全大检查中,参加的项目有3个,安全员到位的有6人,对同一个项目按照检查表的分项内容进行了详细的检查和评分,按照检查过程中大家记录下来的安全隐患及陋

习,现场进行打分,并在每个项目检查结束后对所有人员包括被检查项目的管理人员全部集中在一起,由参加检查的人员对检查的结果进行点评,告诫项目在检查中发现和存在有哪些安全隐患必须去马上整改落实。

3、在检查中发现项目部是按照公司的布置和要求对自己的现场进行了隐患排查和整改,以迎接这次安全大检查。通过这次检查,综合大家的评分,得出项目部都能达到合格的标准。

4、在检查中发现个别项目存在项目领导不足够重视,在某个安全问题方面抱着得过且过侥幸的心里和思想意识来迎接检查,检查小组对现场发现的问题做出及时发现及时整改的要求,要求项目部在规定的时间内把发现问题整改到位,报公司进行二次检查。

5、评比检查结束后,在6月30日公司又组织在建项目的安全员去了兄弟单位进行实地的观摩和学习,观摩后,大家感受颇深,兄弟单位的现场场容场貌、材料的有序堆放、人员的组织管理、人员的教育宣传、现场的文明施工确实做的很好,值得我们大家学习。

6、整个活动结束后在建项目部及时把在检查中大家点评到的不足按时向公司进行汇报整改的情况。

总结这次评比检查值得表扬的是本次大检查评比处于前列的项目都是2016年新开工项目,他们无论在现场的文明施工方面还是在人员的安全管理及安全技术方面都有他们独到之处,进入施工现场感受到轻松愉快热火朝天的工作场面和浓厚的安全生产的氛围,工人们在安全的保证前提下有条不紊的在进行生产施工;他们转变了以往以

经济利益放在首位而忽视安全管理的思想观念,无论在文明施工现场CI形象还是安全管理上项目责任人对自身的项目加大了安全设施的投入,项目部及时对职工进行了经常性的安全教育,项目管理人员从上到下都进行了严格的动态过程管理,他们积极迎合上级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月提出的“加强安全法制、保障安全生产”的主题思想,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月提出的新《安全生产法》一周专题学习宣讲活动;组织开展以“明责、尽责、知厉害”为主题的安全生产对话谈心活动;积极组织开展安全应急预案的演练活动;积极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打非治违专项活动;建立一个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将新《安全生产法》系列宣传作为活动的重要内容,举办专题讲座、播放安全生产主体教育片,不断增强行业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自觉性,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从而能够更好的进行“安全生产宣传与咨询”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大规模隐患排查和“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及推动建设安全各方责任主体安全生产责任“五落实五到位”就是一个完整的体系,是相辅相成的,辩证统一的整体。只要上下一条心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做好隐患的治理工作,就会预防事故发生,只有综合治理好安全事故隐患,才能真正做到花小钱赚大钱做大事,提高自身的管理能力,进一步发扬公司企业文化,在一方做事都要做到打出公司品牌效应。扩大公司在社会在建筑业的知名度,树立有大“家”才有小“家”的观念,只有公司业绩蒸蒸日上,才有我们每个承包人的丰厚收入。在这里我要号召公司其他项目要向他们看齐,以他们为榜样。

国家安监总局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机关事业单位2016年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月宣传检查活动 第二篇

2016安监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今年6月是全国统一开展的第12个“安全生产月”。根据市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市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主题和时间

(一)活动主题。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

(二)活动时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于6月1日至30日在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南湖生态经济发展区管委会、高新技术产业园管委会和市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同时开展。

二、全市重点活动安排

(一)举办全市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1、活动时间:6月6日。

2、活动内容:(1)举办安全生产知识、警示教育图片展;(2)向企业、社会赠送省政府260号令等安全生产图书资料和宣教资料;(3)开展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咨询活动等。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各镇街部门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启动“安全生产月”活动,通过媒体宣传,形成舆论声势。

3、组织单位: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和有关部门安委会。

(二)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

1、活动时间:6月3日至6月9日。

2、活动内容:6月份第一周(6月3日至6月9日)是全国统一确定的第三个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南湖生态经济发展区管委会、高新技术产业园管委会和各镇街要组织动员辖区内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集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其他市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组织本行业、本系统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好警示教育活动。通过举办事故案例教育展览、观看警示教育片、组织反思大讨论等形式,分析事故原因,查摆自身问题,切实搞好隐患排查整改。

6月9日是全国确定的宣传咨询日。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多种形式的警示教育和宣传咨询活动,利用警示展览、举报热线、现场直播、现场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注重利用各类媒体、12350热线、展览展示和现场解答等多种手段,向社会公众、从业人员提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安全常识、职业卫生知识、防护产品使用等方面咨询服务,把警示教育周活动推向高潮。

3、组织单位: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南湖生态经济发展区管委会、高新技术产业园管委会,市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三)举办安全文化周活动

1、活动时间:6月10日至16日。

2、活动内容: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继续开展安全文化周活动。各镇街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开展基层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宣传活动,推进群众性安全文化建设,积极举办《安监局长》、《零的神话》公益电影放映活动;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南湖生态经济发展区管委会、高新技术产业园管委会和各镇街在所在地设立安全文化一条街;市公安局在全市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十有”主题活动和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创建活动;市安监局组织各生产经营单位积极参与全省安全文化书画摄影作品有奖征集活动。

3、组织单位: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南湖生态经济发展区管委会、高新技术产业园管委会,市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四)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

1、活动时间:6月17日至23日。

2、活动内容: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在6月份第三周继续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各镇街部门单位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烟花爆竹、消防、特种设备等

高危行业领域和大型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等公众聚集场所,组织督导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应对各种突发事故的应急避险逃生演练(或演习);在企业普遍开展岗位现场处置方案演练。市安监局组织全市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风险评估活动。

3、组织单位: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南湖生态经济发展区管委会、高新技术产业园管委会,市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五)开展以树立“三种意识”、加强“三种能力”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行动

1、活动时间:6月1日至30日。

2、活动内容:“安全生产月”期间,市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社要加大报道密度,播放专题节目,开设专栏,广泛报道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知识、安全常识、基层先进典型和“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加强对“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和开展“树立‘三种意识’、加强‘三种能力’建设”(即在社会公众中树立“人人珍惜生命、人人重视安全的意识,学法守法、安全行为的意识,从我做起、互相关爱的意识”;在从业人员中加强“遵章作业、规范操作能力,自主保安、互相保安能力,紧急避险、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活动等内容的公益宣传。

市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社等新闻媒体要加强安全生产集中宣传报道,制作播发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各镇街部门单位要组织所辖区域生产经营单位利用户外电子显示屏、公交楼宇电视、公共宣传栏(或宣传橱窗、宣传画廊)等设施和手段,加大“三种意识,三种能力”及安全标语、宣传画的宣传,在全社会形成宣传声势。

3、组织单位: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南湖生态经济发展区管委会、高新技术产业园管委会,市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六)组织参加全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知识竞赛

1、活动时间:6月1日至30日。

2、活动内容:根据省安委会统一部署,“安全生产月”期间在全省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知识竞赛。本次竞赛以《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政府260号令)为主,包括职业病防治、道路交通、消防安全等有关法律法规知识。5月份在大众日报、大众网和省安监局、市安监局网站刊登竞赛试题,6月下旬进行公开抽奖,并将获奖名单在大众日报、大众网和省安监局、市安监局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各镇街部门单位要积极参与,并组织动员广大群众和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参加竞赛活动。

3、组织单位: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南湖生态经济发展区管委会、高新技术产业园管委会,市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七)开展“打非治违”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集中行动

1、活动时间:6月1日至30日。

2、活动内容:各镇街部门单位要结合夏季汛期安全生产特点和“打非治违”工作部署,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和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和冶金、机械、纺织等工商贸领域,广泛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采取联合执法、专项执法等形式,查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扩大隐患排查治理的覆盖面,集中整治消除一批重大安全隐患。市政府安委会将在电视台曝光一批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

3、组织实施: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南湖生态经济发展区管委会、高新技术产业园管委会,市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八)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攻坚战

1、活动时间:6月1日至30日。

【机关事业单位2016年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月宣传检查活动】

2、活动内容:各镇街部门单位要按照年度达标计划,深入企业查找推进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攻坚”行动方案,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全力做好达标工作;要强化日常监管,

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机构,持续加大安全投入,规范现场管理,杜绝“三违”行为,以岗位达标推动企业安全达标;要继续组织开展以国发〔2016〕23号、〔2016〕40号文件及《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为主要内容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座谈会、现场经验交流等方式,加强对监管范围内企业主要负责人、安管员的培训,以培训促创建。

3、组织单位: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南湖生态经济发展区管委会、高新技术产业园管委会,市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九)开展安全“五进”活动

1、活动时间:6月1日至30日。

2、活动内容: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南湖生态经济发展区管委会、高新技术产业园管委会和各镇街、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广泛深入开展安全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活动。市安监局会同有关部门在全市组织开展创建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安全生产优秀班组和安全社区帮促活动;市总工会和市安监局在全市各企事业机关单位组织开展以“弘扬企业安全文化,加强班组安全管理”为主题的“安康杯”竞赛活动;团市委和市安监局在全市各大中型企业中开展以“安全生产,青年先行”为主题的争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及“青年安全生产标兵”活动;市公安局组织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和“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推进活动。

3、组织单位: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南湖生态经济发展区管委会、高新技术产业园管委会,市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安全生产月”期间,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南湖生态经济发展区管委会、高新技术产业园管委会和各镇街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地区具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并抓好组织落实。活动内容和形式原则上与全市重点活动同步,

三、年度大中型企业活动安排

市直企业要结合单位特点,重点开展好以下活动:

(一)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自查自纠活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政府260号令),对照规定,全面彻查,查漏补缺,建章立制,切实把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组织职工深入分析本企业或本行业发生的事故案例,查找原因,举一反三,明确本企业存在的安全问题和不足,及时采取对策和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三)开展争创安全生产优秀班组活动。在企业内部广泛开展争创安全生产优秀班组活动,通过班前会、演讲比赛、岗位技能比武等形式,树立典型,以点带面,掀起“比、学、赶、帮、超”热潮,筑牢企业安全生产第一道防线。

(四)开展“反三违”活动。组织发动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反违章操作、反违章指挥、反违反劳动纪律的“三反”活动,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增强自主保安自觉性。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镇街部门单位要把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减少隐患、遏制事故、稳定安全生产形势的关键举措,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好组织实施。各 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完善工作机构,落实分工方案,强化调度安排,做到每项活动责任到人、措施到位、保障有力、成效明显。

(二)狠抓落实,注重实效。各镇街部门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统筹谋划,突出重点,各项活动做细、抓实,消除隐患滋生根源。对活动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列入隐患整改计划,提出解决和【机关事业单位2016年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月宣传检查活动】

防范措施,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期限和具体责任人。对严重危机安全的,要立即停产整改。

(三)认真总结,强化考核。各镇街部门单位要加强信息交流,及时将活动情况报送到市政府安委办。要认真总结各自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改进方式方法,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要加大工作考核力度,做好总结表彰,推动活动不断深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将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考核,督查考核情况纳入年底综合考核。篇二:2016环保局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4篇

2016环保局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4篇

第1篇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要求和县安委会《关于认真组织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有效防范环境安全事故发生,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开展内容新颖、形式多样、社会广泛参与的宣传教育活动,强化“红线”意识,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养,曝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坚实保障。

二、组织领导

成立县环保局“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

三、活动安排

“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6年6月1日至6月30日在全县各涉污企事业单位同时开展。

(一)开展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专题活动(6月3日至8日)。组织宣讲队伍深入乡镇和企业,专题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发表工作动态、体会文章等,大力营造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浓厚氛围。组织观看《生命的红线》主题宣教片,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读本》和《关于摘发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金安办[2016]20号)。

(二)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6月9日至15日)。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盲洞·迷途》、安全教育微电影《生命刻度》、消防安全教育科教片《全民消防生命至上》、警示教育展,举行安全教育讨论,开展企业谈心对话等各种形式活动,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深刻吸取教训,用事故教训推动企业落实责任、完善措施,防范同类事故发生,切实做到“一厂出事故,全县受警示”。

(三)举办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根据全国统一安排,从今年起将每年的6月16日确定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2016年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主题是“坚守红线、从严执法”。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咨询宣传活动,利用各种形式,面向社会公众集中宣传坚守红线意识的深刻内涵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常识,统一提供政策法规、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咨询与服务。

(四)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6月17日至20日)。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行业为重点,联系相关单位,开展政企联动,多部门协调配合的安全应急预案综合实战演练。立足实际,突出重点,认真制定完善应急预案,提高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引导规上企业要发挥好带头作用。

(五)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6月3日至25日)。按照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

建活动要求,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工作,在全县掀起创建活动热潮。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群众积极参与安全精神、理念、制度、警句征集和“我为安全生产建言献策”活动,大力开展企业安全、环境安全等创建工作,夯实安全生产文化基础。

(六)环境安全集中排查周(6月21日至25日)加大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突出重点。结合专项行动的开展,加大对重点监管企业(含污水处理站)和涉危生产使用 等重点行业、企业的巡查力度,全面排查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

加强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巡查,确保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无排污企业;严密监控水源情况,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上报,并及时妥善处理。

针对汛期安全生产特点,及早排查治理环境安全隐患点,严防各类环境安全事故的发生。

(七)环境安全隐患治理期(6月26至30日)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清醒认识当前环境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感,统筹工作部署,加强组织领导,着力环境安全事故防范,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要围绕活动的安排和重点,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结合实际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责任到人,活动到位;分管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职责,深入一线督促检查。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利用电视、广播、网站、手机短信等形式,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报道,营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宣贯、宣传咨询日、警示教育、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宣传声势,面向广大职工群众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常识、安全文化等方面宣传,扩大宣传声势,形成更加有利于安全生产的社会氛围,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

(三)深入检查,及时整改。精心组织、合理安排,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人员、时间、检查内容和检查效果的落实。对检查发现的环境安全隐患,要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的“五到位”,能够立即整改的要责令责任单位立即予以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督促责任单位制定落实防范措施,限期整改、跟踪落实;隐患严重的,要责令停产停业整改。检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要及时上报“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并做好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导。

(四)严格值守,妥善处置。严格落实“12369”环保举报热线值班制度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确保值班工作的正常运转和信息畅通,及时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遇有紧急重大环境问题必须立即上报,有关领导和人员要按规定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并妥善处理善后工作。

第2篇

一、目标任务

第39条:编制实施两库治理及环保规划,坚持环保第一审批权,认真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严格执行国家节能减排和产业发展政策;严格实行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巩固重污染行业整治成果,加强新建企业污染防治设施监管,完成上级下达的减排任务。第42条:加强畜禽水产养殖管理,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保护好两大水库及饮用水源地。

第43条:抓好乡镇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站建设。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设好连片治理项目;建成老城区污水处理厂。第45条: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等工作。

二、责任分工

见目标任务分解表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1-2月)

认真学习研究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目标任务,根据通知中的目标任务制定本单位年度

安全生产总结:2016年安全生产月单位活动总结
机关事业单位2016年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月宣传检查活动 第三篇

安全生产总结:2016年安全生产月单位活动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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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安全生产月已经结束了,在安全月活动期间,运行车间全体职工以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为主题,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方针,以实际行动积极投入到安全生产工作中去,为确保安全优质供水,做出了极大的努力,取得了显着的成效,并对自己在安全月中的工作做出深刻的总结。以下几篇是车间职工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希望大家能够以此为借鉴,汲取经验,并在以后的工作中发挥长处,弥补不足。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和培训,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我国将6月份定为安全月,以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来立足防范,强化监管,今年的活动主题是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在安全月期间,我同大伙一道认真学习上级精神,认真贯彻厂、车间下达的各项安全生产措施,严格按照十个一要求进行工作,认真学习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杜绝了事故的发生,工作期间,经常针对电气设备和水泵进行检查,查出隐患及时汇报,及时维修,6月中旬的一天,我在巡视中发现泵房温度较高,并有较大杂音,经仔细观察,查出是风机电机烧坏,不能运转,若不及时排除,会使电机温度升高,引起事故,因此,我立即向上级领导汇报,并得到及时的维修,杜绝了一起事故的发生。

本人一直负责管理和填写班组台帐工作,为了提高班组成员的安全意识,首先从自身抓起,学习安全知识,并以台帐形式进行宣传,协助班长搞好每一次的安全生产例会的记录和教育,刻苦学习有关安全技术知识和业务知识,按照要求读一本安全生产的书,记一次事故教训等活动。虽然6月份我轮休,但是逢班组召开安全会和业务学习,我都积极参加,从不缺席,并且在一次防事故演习中同副班一起成功地演练了有关预案。

总之遵循科学,虎口能拔牙,盲目蛮干,小河会翻船。安全月即将过去,但是作为我来说,会把每一天、每一月当作安全天、安全月。工作中以科学的态度老老实实地干,因为安全生产的改进和提高是无止境的,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企业的生产安全,才能不断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才能为自己在工作中提供保证。

正是由于自己生制订了严格的安全产措施,工作起来得心应手,安全生产才有保障。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因此,对自己的每一次操作,每一回检查都与自己学习的安全知识联系起来,做到有的放矢,防患于未然。安全生产月已经结束了,但安全生产的意识早已植根在我们心中,只有安全生产天天抓,安全生产大家抓,我们的供水事业、我们的生活才能开出幸福花。

2016年学校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月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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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2016年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月宣传检查活动】

大柳家小学“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月”活动总结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为指导,以“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为主题,以落实安全责任、传播法治文化、普及法律法规知识为重点,大力强化舆论导向,宣传贯彻各级安全生产会议和文件精神为主要内容,扎实开展我校“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月”活动,进一步加强我校安全教育与管理,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消除隐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努力构建平安校园。

二、活动主题

“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

三、活动时间

3月1日——3月31日

四、组织领导

为组织开展好2016年“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月”活动,成立大柳家小学2016年“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月”活动领导小组,由校长王延令为组长,孙金奎、刘海波为副组长,郭善光、牟振利、王京臣、冯志强、曲玲和各班班主任为组员。具体负责指导、协调全校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月”活动。

五、主要活动内容

(一)、开展一次安全专题宣传教育活动

学校大力宣讲习近平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家、自治区、地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积极进行安全知识讲座,普及法律法规知识。通过安全主题班会等形式宣传安全知识。

(二)、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

按照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的一系列指示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各项安保责任和措施。在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期,执行学校护校队制度,加大防控力度,有效预防和杜绝群死群伤重大事故和案件的发生。举办一场校园安全警示教育报告会,通过典型案例剖析,做到警示高悬,警钟长鸣,不断强化我校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

(三)、开展了一次安全检查

由学校安全责任落实领导小组对学校教室、值班室、多功能室、微机室、实验室等重点部位和设施进行一次全面自查。

(四)、开展了学校安全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

根据安全工作发展形势,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增强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组织学校老师学习我校的应急预案,并做好学习笔记。认真抓好我校应急演练预案工作,3月份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演练。演练方案要有完善的安全措施,设计合理、流程清楚、各个环节紧密衔接。

要加强演练的组织领导,确定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保证必要的人力、物力,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演练活动安全、有序、高效。

(五)、加大对安全生产的宣传力度

“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月”活动期间,学校利用主题班会、宣传安全工作。

六、具体安排

(一)启动2016年“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月”活动

1.活动内容:3月1日,紧紧围绕“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这一主题,以星期一升国旗时校长发表国旗下的讲话启动2016年“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月”活动。

(二)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活动

1.活动内容:在教职工大会上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传播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提高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水平。

(三)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活动

1.活动内容:

学校各班级举办一期以“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的主题班会。

(四)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

1.活动内容:组织一次消防应急预案演练活动。

(五)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和隐患排查治理行动

1.活动内容:结合我校实际对教室,操场,实验室等重点区域,集中组织检查行动,排查整治学校重大安全隐患。

(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活动氛围

1.活动内容: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宣传和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安全知识宣传。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指导,抓好动员。为更好的落实安全生产月的各项活动,我校高度重视,成立了以校长王延令为组长,孙金奎、刘海波为副组长,郭善光、牟振利、王京臣、冯志强、曲玲和各班班主任为组员的安全责任落实月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安全生产月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

(二)科学组织,抓好落实。

本次活动由校长王延令全盘指导,孙金奎、刘海波监督落实,安全干事冯志强设计方案与材料收集和宣传。

大柳家小学

2016.3.1

相片资料

2016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
机关事业单位2016年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月宣传检查活动 第五篇

绿塘煤矿

六月“安全生产月”工作总结

安监处

2016.6

绿塘煤矿

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总结

县局、公司《关于开展2016年煤矿“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下发后,绿塘煤矿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围绕活动主题有序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努力把“安全生产月”办成安全形势宣传月、安全知识普及月、安全技能提升月、安全制度落实月和安全成效显著月,以此促进矿井安全形势稳定发展。就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安全管理敏感性,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一是矿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题班子会研究并于6月1日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对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详细部署;二是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矿实际制定了活动方案,明确了主题目标,丰富了活动内容;同时矿成立了以矿长为主要负责人的领导小组,成立了活动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的日常工作,对活动各项工作进行监督和落实;三是对照活动主题,加大了宣传力度,制作了6块展板、张贴3条宣传标语,同时充分利用班前会议室、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等,做到了100%全覆盖;三是层层开展安全生产承诺书、自保互保联保签字活动,全矿共签订各类承诺书600余份,促进了“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转变和自我完善、持续改进安全生

产工作机制的形成。

(二)活动内容有声有色,形式多样,效果显著。

1、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活动。6月5日矿安监处召开安全警示教育活动,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活动中分场次组织学习解读事故案例并播放警示教育片,同时,结合岗位实际,组织员工开展反思大讨论,强化自主保安意识;对在讨论中发现的问题,制订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通过活动的开展受教育人数达400余人次,全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理念,促进了形成人人都是安全员的良好局面。

2、组织开展安全知识问答活动。一是由6月2日安监处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知识有奖竞答活动,安监处提前拟定下发安全知识问答复习题,各工区、科室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活动现场气氛热烈,效果明显,职工安全意识明显增强;二是精心组织、积极参与县组织开展的安全生产知识抢答赛活动,收到较好效果,促进了融洽企地关系和展现了良好的企业形象。

3、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话安全”及区队长、班组长安监员座谈活动。矿根据活动方案计划及公司现场安全办公会相关工作要求于6月中旬先后组织开展了区队长、班组长“企业主要负责人话安全”活动,矿领导根据近期上级系列安全生产新指示结合安全生产实际与区队长、班组长、安监员面对面进行座谈交流,畅谈想法建议、工作体会及工作不足之处,同时对上级及矿安全管理相关规定进行了深入浅出

的分析讲解,通过活动开展,全矿各级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企业安全理念深入人心。

4、组织举办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培训活动。结合矿井安全管理特点和新工人比较多的实际情况,分工种、分岗位举办了3次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煤矿规程、(机电运输)专项岗位技能为主要内容的培训班,同时矿还“就近取材”,专门协调联系公司瓦斯实验室工作人员开展了煤矿瓦斯防治专题培训活动,安全月培训活动期间累计参培人数达800余人次,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5、“安全质量标准化”和“双基”建设工作进一步提升。 根据公司《关于持续强化提升安全质量标准化和“双基”建设工作的意见》要求,着力全面提升安全质量标准化和双基建设工作。一是认识再提升、措施再加强,扎实推进以专项达标、岗位达标为主要内容的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全月开展了区队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验收活动3次并严格考核奖惩兑现,增强了安全质量意识,推进了现场安全质量水平提升,进一步筑牢安全生产防线。二是以持续强化全员安全素质,夯实安全基础为目标,以“构筑和谐、安全发展”为出发点和着力点,立足防范、规范管理,形成全员参与、群防群治的安全保障体系。

(三)集中开展除患排查治理行动

结合今年夏季汛期早、雨量大等特点,按照、能源集团及贵州矿业公司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快严”集中行动和“五查五反五整治”活动及地方政府安全监管机构工作要求,高

度重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扎实开展除患排查治理活动,集中整治消除一般(重大)安全隐患。一是重点抓好矿井重大安全隐患、防排水、供电、防雷电等系统检查,加强雨季“三防”各项工程完成情况的跟踪、调度、检查。严格落实“三分钟通知到井下所有人员”和“煤矿调度员十项应急处置权”规定,确保矿井安全度汛;二是全面覆盖、深挖细找,深入开展专业隐患排查治理、安全大检查、专项安全大检查等活动,全月共开展各类检查活动10次,整改落实各类安全隐患200余条,有效促进安全生产;三是开展区队、班组岗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月各区队、班组累计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大1000余条,按照“五落实”要求,现场全部得到整改闭合,确保了公司、矿、区队三级隐患排查体系落到实处。

(四)强化矿井瓦斯治理工作

活动月期间,我矿严格落实各级瓦斯治理相关管理制度,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落实防突责任,加强通风系统管理,强化地质基础保障,提高瓦斯地质预报能力。重点加强巷道揭煤安全管理,严格执行远距离放炮等安全防护措施,全月S204运输顺槽迎头实现安全揭煤3次;同时加强瓦斯抽采钻关键环节过程管控,确保瓦斯抽采及利用效果实现。

通过以上系列活动的开展,增强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意

2016法制办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10篇
机关事业单位2016年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月宣传检查活动 第六篇

第1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和6月7日全国、全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及省委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纪要精神,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事故发生,根据当政办发[2016]35号《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精神要求,结合我办实际情况,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增强全办工作人员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二、检查时间

从即日起至9月底。

三、组织领导

四、时间步骤

(一)集中排查阶段(6月20日至7月20日)。迅速传达学习市当政办发[2016]35号文件精神,进行动员布署,制定可行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按隐患类型、形成原因、整改措施等逐一建立工作预案,逐一落实领导责任,逐一细化工作措施,认真对照工作方案开展自查自纠,不留死角。

(二)集中整治阶段(7月21日至8月20日)。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治安问题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对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定出时间表,限期解决,切实加强安全防范工作,争取不发案、少发案,坚决杜绝重大恶性案件。

(三)总结验收阶段(8月21日至9月30日)。要对此次安全生产检查活动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地检查,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及时消除隐患,及时发现好的典型,认真总结在生产大检查工作中好的经验与做法,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做好当前安全保障工作的重大意义,加强领导,迅速行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组织开展好检查和督查工作。

(二)注重源头,深入检查。根据当政办发[2016]35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检查工作方案,周密安排,细化任务,落实责任,改进方式方法,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大检查全面彻底、不走过场。要以此次大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深化安全整治,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三)加强执法,落实责任。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限期整改、跟踪落实。要以更加“严细实”的作风,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深入基层、狠抓落实,确实大检查取得实效。

第2篇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在市市场中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坚持规范与培育并重,建立公平竞争的中介市场秩序,确保市场中介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二)工作目标

集中一年左右时间,解决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中介市场管理、监督、购买服务中不作为、乱作为,利用职权干预市场、谋取私利,市场中介组织和从事中介服务业务的社会组织违法违规经营、执业等突出问题,遏制市场中介领域腐败蔓延势头;进一步开放中介服务市场,完善监督管理制度,提高依法监管水平,初步建立制度规范、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培育壮大一批适应市场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社会中介组织,促进市场中介组织和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二、治理范围

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政府购买中介服务单位。

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中介组织,在机构编制部门登记的从事中介服务业务的事业单位,在司法行政机关登记的各类法律服务机构。

从事中介服务业务和承担中介组织自律管理的社会组织。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排查整改突出问题

1.登记管理(含前置审批环节)机关重点排查整改在办理准入、登记注册、年检中,超越法定权限,擅自增设环节、提高门槛、设立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的问题。业务主管部门重点排查整改违反规定擅自设定资质条件,强行指定服务和收费,将行政职能违法转交中介组织和从事中介服务业务的社会组织,违规干预已转移事项办理,行政审批中介前置事项管理中的问题等。履行监管职责的部门重点排查整改监管制度不健全、监管责任不到位,对违法执业行为纠正不及时的问题。同步组织国家机关对2016年以来使用财政资金、国有资金支付中介业务费用的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发现整改违纪违规问题;组织机关工作人员自查整改在中介组织和从事中介服务业务的社会组织中兼职、领取报酬、无偿占有财物和报销个人费用,以及利用职权为中介组织招揽业务等问题。

2.市场中介组织重点排查整改违法接受委托授权实施认证、检验、鉴定,借国家机关名义指定或变相指定服务,提供虚假信息、搞恶性竞争、强制交易、乱收费、设立“小金库”及严重侵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等问题。从事中介业务的事业单位、企业和法律服务机构重点排查整改双法人登记,既行使政府职能,又从事有偿服务,强制或变相强制委托人购买指定产品或接受指定服务,进行价格欺诈等问题。

3.从事中介服务业务的社会组织重点排查整改与行业主管部门机构、人员、财务、职责不分,在民政部门和编制部门进行双重登记,强制发展会员、强行服务,乱收乱支、设立“小金库”,只收费不服务,不设银行账户,违规使用票据,以及违反规定举办评比达标活动或提供展览会、交易会、研讨会、培训、出国考察服务等问题。

以上内容属于国家机关内部的,要区分权力类别、办理事项和关键环节等逐一进行排查,并建立台账;涉及市场中介组织和从事中介服务业务的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要实行分别自查和相关部门、行业协会组织重点核查相结合,在各部门和行业协会建立排查台账,重点排查整改2016年以来的情况。

(二)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1.重点查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公权插手、干预中介服务谋取私利,甚至勾结中介组织套取国家资金、索贿受贿的突出案件;工程建设、金融信贷、土地矿产资源配置、财税优惠政策执行和国企生产经营等领域进行权钱交易的腐败案件;中介组织商业贿赂、价格欺诈、合同欺诈、串通投标、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和报告,为严重经济犯罪提供服务的行为。依法取缔无执业资质,未经登记非法开展活动的中介组织。

2.畅通举报途径,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网站,充分发挥信访举报作用,认真受理举报和投诉,健全举报投诉处理机制。

3.剖析典型案例,查找体制机制存在的缺陷和漏洞,制定加强规范管理的措施。公开处理和集中通报典型案件,加强警示教育,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三)推进脱钩改制

1.按照政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原则,全面推进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单位与所属市场中介组织机构分设、人员分开、职能分离、财务分账、办公场所分开,切断市场中介组织与主管单位的利益联系,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规范中介组织名称,取消主管部门冠名,禁止以主管部门名义开展经营活动。禁止国家现职工作人员在中介组织兼职,规范党员领导干部退休后接受中介组织聘任的行为,禁止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中介活动。

2.分类推进从事中介服务的事业单位脱钩改制。在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登记的从事中介服务业务的事业单位,以及在司法行政机关登记、按事业体制运行的法律服务机构,按照省、市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部署和要求抓紧完成改制任务。在清理规范基础上,对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剥离市场中介业务;对从事市场经营活动的,逐步将其转为企业并与原主管部门脱钩;对从事公益服务不宜市场化的,可继续将其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强化其公益属性。已进行脱钩改制的中介服务事业单位要组织开展“回头看”,切实做到“五分开”。

3.推进从事中介服务业务的社会组织与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彻底脱钩。从事中介服务业务的社会组织不再挂靠国家机关及其下属单位,不再与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合署办公,设立银行账户和独立建帐,实行财务独立核算,加强资产监管。妥善解决从事中介服务业务的社会组织双重登记问题,对承担政府委托职能或赋予特定职能,按事业体制运行的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在民政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对不宜作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及时与原主管部门脱钩,由机构编制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核销事业编制,财政部门不再核拨经费。

(四)完善监督管理制度

1.清理中介行业管理法规,分类推进废、改、立工作。推动完善各行业监管制度,进一步理顺监管体制。强化登记管理机关、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协调配合的日常监管机制建设,减少部门职责交叉和分散,整合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效率。

2.建立健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聘请中介服务的相关制度,完善使用财政性资金、政府和国有资金购买中介服务的具体管理办法,强化信息公开和审计监督。制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费、社会组织会费收费办法。在注册会计师、评估、律师等鉴证行业试行职业责任保险制度。

3.推进市场中介组织和社会组织及从业人员征信工作,建立从业人员诚信档案,完善信用信息采集、管理、发布等运行机制,实施信用分类监管。建立中介组织信用等级评价以及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等制度,在政府购买中介服务中实行信用准入制度。推进市场中介组织信息公开,逐步建立全市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

4.推进行业协会改革和发展,建立健全中介组织行业自律、执业质量控制、廉洁风险防控、行为规范等制度。加强市场中介组织等自身建设,加强和改进市场中介组织党的建设,推进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政治引领作用。

5.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行业管理权限,明确监管职责。建立完善中介组织监督管理办法,对无行业主管部门的中介组织,由登记管理机关承担主要监管责任。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建立面向国内外的开放的中介服务市场,凡不涉及国家安全及保密等规定的,一律解除异地执业限制,完善有利于开放竞争的异地执业管理机制,加强异地执业行为监管。

6.政府法制部门负责组织协调中介领域法规制度的清理和相关政策法规的制定,相关部门做好配合工作,并针对清理中暴露出来的管理监督突出问题,建立完善各项制度。其中,编制部门和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制定行政审批前置中介事项的管理规定;财政、审计和国资管理等部门负责研究制定使用财政性资金、国有资金选聘中介组织和社会组织配套制度;民政、工商部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完善对市场中介组织和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制度;物价、民政部门负责制定服务收费、会费管理办法,发改部门负责制定促进市场中介组织和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完善行业诚信管理制度。

四、步骤安排

专项治理活动从2016年10月开始,分四个阶段进行,至2016年12月基本结束。【机关事业单位2016年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月宣传检查活动】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10月)

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进行宣传发动,部署治理工作。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接受群众监督和投诉。

(二)自查整改阶段(2016年11月至2016年1月)

对照专项治理的重点内容及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制定整改方案,组织开展自我整改,发现纠正违规违纪违法问题,查找制度上的漏洞,制定完善制度的目标任务。

(三)督查整改阶段(2016年2月至6月)

组织开展全面检查、重点抽查和专项督查,发现和纠正专项治理工作中的问题,对重点问题进行专项督查,集中力量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完成脱钩改制任务。每月向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一次工作进展情况。

(四)建章立制阶段(2016年7月至12月)

全面完成专项治理工作,完成各项制度建设任务,建立市场中介领域管理和监督的工作机制。上报专项治理工作总结和制度成果,组织检查验收。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市场中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承担专项治理日常工作。

(二)加强统筹协调。要把推进专项治理工作与强化日常监管结合起来,既加大中介组织监管力度,又切实规范自身行为;既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又注重健全监管长效机制。在完成本职范围内的专项治理任务的同时,积极支持、配合其他部门抓好相关工作,共同完成专项治理工作任务。

(三)加强指导督查。要加强督办检查,及时总结报送治理中的典型做法和经验,及时总结推广;对治理工作推进不力的,重点督查,确保治理不走过场、工作不留死角;对工作任务拒不落实、掩盖问题或弄虚作假的,严格责任追究。

第3篇

一、工作任务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综合目标管理考评指标任务分解表中关于依法行政工作考评的要求,全面、准确完成依法行政各项指标和任务,切实做好我市2016年度依法行政考核迎检工作,确保依法行政考评取得好成绩。

二、工作内容

(一)认真落实依法行政报告制度。拟写好市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材料按规定提交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并由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出报告,听取市人大常委会的意见,接受审议。

(二)认真收集资料为考核迎检作准备。积极与市法制办联系,争取第一时间掌握《市县市区2016年度依法行政考评细则》。按照依法行政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的要求进行资料收集、查缺补漏,并根据工作实际安排专人予以补充完善,对收集和补充完善的文件资料整理归档,填写自评分并装订成册,作为考核迎检的重要资料。

(三)继续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我办将认真清查今年未审结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抓紧时间办理,依法妥善处理行政争议,努力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做好迎检工作,既是对我市依法行政工作的全面检阅,也是提高我市依法行政与行政执法能力的有效途径,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切实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推进我市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加强协作。此次考核检查内容系统全面,牵涉到依法行政工作的方方面面,各科室要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相互配合,紧密协作,要认真对照考评细则对工作任务再细化、再明确、再落实,落实到人,责任到岗,确保各项工作筹备到位。

(三)确保质量。此次考核检查时间紧、任务重,各科室要按照方案要求,积极推进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确保材料起草和资料整理高质量,为顺利通过考核检查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4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提高城市文明文明程度、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提高群众幸福指数为目的,不断加大领导力度、管理力度、创建力度、宣传力度,动员全办干部职工投入到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中来,为省级文明城市创建迎检作出应有的贡献,为加快“五个”建设、冲刺全国百强县市增添力量。

二、工作目标

全面达到《省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及责任分解表》及《2016年市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及责任分解》要求,助推市2016年再次获得“省文明城市”荣誉称号。

三、工作任务

(一)建设高效廉洁的法制队伍

开展多种形式的创建学习型机关,形成学习型组织建设的长效机制,推进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依法开展质量监督,提高服务能力和执行力。抓好反腐倡廉建设,建立健全整治和预防腐败长效机制,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开展质监作风建设和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努力提高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满意度。

(二)实施道德教育提高文明素质

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坚持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积极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贯穿到党员干部教育及日常学习生活中。通过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引导党员干部在根本立场上坚持党性原则,在政治态度上坚持以民为本,在行为准则上坚持依法行政,永葆党员的先进性。二是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形成良好文明风尚。大力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宣传和普及活动,积极开展道德模范的评选及推荐工作,打造学习、崇尚道德模范的浓厚氛围,利用重大活动、重要纪念日、节庆日开展集中性学习宣传活动。三是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管理日常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责任分工。四是组建学雷锋志愿者服务队,弘扬“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

(三)规范基层执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发。在规范性文件审查中,除了对市政府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严格审查把关外,对政府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也按要求实行前置审查制度,明确规定我办对市直部门拟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事前合法性审查,未经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任何部门不得发布,从源头上保障政府抽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二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对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征收等执法领域的自由裁量权进行科学细化、量化,压缩自由裁量弹性空间,避免执法的随意性。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切实解决多头执法、多层执法和不执法、乱执法的问题。三是积极开展法制培训。开展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将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培训纳入同级年度干部培训计划,用2至3年时间,对全市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系统培训。

(四)营造良好的文明创建氛围

召开“创建迎检”活动动员会,结合实际制定下发活动方案,对活动进行全面部署。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分工。利用部门网站开设专栏、宣传标语,建橱窗,编发简报,营造强大的宣传声势。

四、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16年9月初)

成立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召开机关动员会,提高认识,明确意义。采取网络、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宣传,营造浓郁的创建氛围,普遍提高干部职工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推动活动深入扎实开展。

第二阶段:巩固提高阶段(2016年9月-12月)

深入学习宣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积极开展“文明关爱”等多种形式的道德实践活动。进一步做好语言文字工作,力求做到“写规范字、讲普通话、用文明语”。分析评估现状,找准不足,细化责任,落实措施,全面推进。准确掌握创建过程,针对困难及时解决。各科室要做好本职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开展文明单位、文明科室,文明家庭、文明职工创建活动。

第三阶段:自查迎检和深化阶段(2016年1月-5月)

对照要求,全面自查,查漏补缺,整改完善,做好迎接检查验收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领导。按照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领导小组要求,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创建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把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落实措施,及时、高质量地完成创建工作各项任务。

(二)广泛宣传。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是全市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必须要有强有力的舆论支持。召开动员会,并利用单位内部各种宣传设施,层层宣传动员,做好群众发动工作,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创建热情,形成人人关注创建,个个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监查。对确定的各项创建任务的落实和完成情况定期进行检查,确保各项创建任务按时完成。对工作负责、成效显著的科室所将予以通报表扬,对作风拖沓、工作滞后的科室所将予以通报批评。

第5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目标,全面落实城区市容环境卫生“门前三包”及包街管理工作责任制,切实改善沿街市容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不断提升城市品位,努力营造良好的投资、工作和生活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市法制办“门前三包”及包街管理领导小组。

三、责任分工

“门前三包”及包街管理责任制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分工负责、共同参与”的工作原则,以确保责任制的全面贯彻落实。根据我办具体情况,将包街段面分成两段:环城南路至凌云集团门口一段由罗鹏和徐艳承包;临沮公园大门沿河南路至二桥桥头由李世玺和史柳柳承包。

四、工作要求

(一)包卫生。责任区内无乱堆乱放、乱牵乱挂、乱贴乱画现象,安排有专人全天保洁。

(二)包绿化。负责管理好责任区内的树木、草坪,不得在门前绿化树木上吊挂物品。

(三)包秩序。责任区内无出店经营、流动叫卖,停车线醒目,自行车、摩托车在停车线内按序停放整齐。凡需临时占道、门前悬挂条幅、装修房屋、设置户外广告的必须报市城市管理局审批。

(四)包街管理。认真落实“周末卫生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洁城活动,对各自包街段面内的卫生死角、杂草、杂物、“牛皮癣”、建筑垃圾及停车秩序进行整治,确保市容环境干净整洁。

第6篇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市安办发[2016]8号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全国、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部署,着力抓好排查管控、安全防范、疏导化解等环节,全面贯彻各项措施,不断推进安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长效化建设,确保国庆和党的十八大召开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进一步推动我办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把“安全生产年”活动、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推向深入,努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遏制重大事故,坚决杜绝特大事故,为国庆和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三、组织领导

四、时间步骤

(一)集中排查阶段(8月29日至9月15日)迅速传达学习市安办发[2016]8号文件精神,制定可行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按隐患类型、形成原因、整改措施等逐一建立工作预案,逐一落实领导责任,逐一细化工作措施,认真对照工作方案开展自查自纠,不留死角。

(二)集中整治阶段(9月16日至10月10日)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治安问题迅速采取果断措施整改,对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定出时间表,限期解决,切实加强安全防范工作,争取不发案、少发案,坚决杜绝重大恶性案件。

(三)总结验收阶段(10月11日至10月31日)要对此次安全生产检查活动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地检查,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及时消除隐患,及时发现好的典型,总结经验,加以推广。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做好国庆和党的十八大召开安全保障工作的重大意义,加强领导,迅速行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组织开展好检查和督查工作。

(二)注重源头,深入检查。根据市安办发[2016]8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检查工作方案,周密安排,细化任务,落实责任,改进方式方法,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大检查全面彻底、不走过场。要以此次大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深化安全整治,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三)加强执法,落实责任。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国庆节前能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

第7篇

一、指导思想

以“强组织、增活力,创先争优迎十八大”为主题,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基层党建工作各项任务,以基层组织建设年为抓手,着力解决我办党组织建设中的问题,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完善加强党组织建设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二、活动目标

通过基层组织建设年,主要实现以下三个目标:一是在党员队伍生机活力提升方面,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加强教育管理服务,逐步完善激励关怀帮扶机制,进一步增强党员意识和党性观念。二是在基层基础保障水平提升方面,提高基础保障水平,加强基层党务工作者队伍,保障党建活动经费和活动场所,推进党建工作信息化。三是在基层党建制度化水平提升方面,落实好现有制度,健全基层党建制度体系,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工作规范化、活动经常化、决策科学化水平。

三、主要内容

1、深入推进迎创推活动。开展“深走访、接地气、促和谐”调研活动,全办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联系点走访调研,广泛了解民意,全力推动科学发展,凝聚人心,振奋精神,齐心协力推进“十二五”期间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以深化“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为重点,扎实推进“三讲四评”活动。将公开承诺等好的做法上升到制度规定,至少建立一项务实管用的工作制度,努力实现创先争优常态化、长效化的工作目标。

2、进一步改进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按照组织需要、党员方便、活动有效的原则,加大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力度,将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与我办党建工作有机结合,推动党员干部立足本职,争创一流,保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切实增强党员的组织归属感。

3、完善基层党建工作制度。立足基层党建工作的实际需求和薄弱环节,健全和完善基层组织建设各项工作制度,抓好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贯彻落实,全面梳理基层党建工作有关文件和制度,制定完善贯彻中央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的制度文件,进一步提升基层组织工作规范化水平。

四、活动要求

1、强化领导责任。要把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单位全面建设的整体规划。党支部书记要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带头深入基层抓调研、抓指导、抓落实、抓联点共建。机关党支部要认真组织,周密谋划,狠抓落实,切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

2、注重工作实效。要按照“强组织、强队伍、强阵地、强管理、强保障”的目标要求抓好工作落实。工作中要结合本实际,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和作风建设一并推进,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和形式,不断巩固工作成果,形成长效机制,推动全办的全面建设。

第八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迎接党的十八大、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为主线,团结带领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立足岗位创先争优,为王店教育跨越发展争创业绩、争做贡献,以优异的成绩向党的十八大献礼。

二、活动目标

按照“单位创先,人人争优”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法制工作,推进行政审批流程再造、行政执法规范、行政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引导基层行政执法单位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进一步提升全市行政执法工作的质量和标准。深化以“讲党性、讲业绩、讲正气,评宗旨观念牢不牢、评素质本领强不强、评道德品行好不好、评履职践诺实不实”为内容的创先争优“三讲四评”活动,组织全办干部职工开展新一轮创先争优和治庸问责承诺,认真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工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主要内容

开展“双联双促”活动,要在全面完成“三万”活动、“城乡互联,结对共建”活动和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各项工作任务的基础上,突出强组织、增活力,围绕落实“基层组织建设年”要求,抓好以下工作:

(一)机关联系基层,重点做好“强班子、强实力、强管理,办实事”工作。具体任务包括:配合乡镇党委建立健全以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配套组织;主要领导干部要为联系村全体党员上1次党课或作形势报告;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开展1次“把支部会开在群众家”活动;派人参加和指导联系村召开1次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帮助和指导联系村谋划完善1个好的发展规划,加快强村富民步伐;帮助和指导有条件的村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或专业协会;指导村党组织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和管理制度,落实重大事务决策办理“五议五公开”工作法;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为联系村办1-2件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

(二)干部联系群众,重点做好“五访五问”和“三送一增”工作。“五访五问”即:深入联系点、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访基层干部、群众代表,问发展良策;访创业能手、致富大户,问致富经验;访上访户、意见户,问问题原由;访困难户、低保户,问群众疾苦;访服务对象、管理对象,问期望需求”。通过“五访五问”,做好政策宣传、解疑释惑工作,及时向有关方面反映群众合理诉求,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三送一增”即:围绕“送政策、送信息、送温暖,增感情”做好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力所能及地为基层群众献爱心、办实事、解难题。

活动期间,重点采取选派干部驻村、蹲点调研、登门入户、邀请上门等方式保持经常联系。要围绕工作任务,有计划、分批次地组织机关干部深入到联系点,广泛联系群众,集中访民情、解难题、办实事;可定期邀请村干部、党员群众代表到本机关开展联谊活动;新农村建设工作队队员要驻村开展工作。要坚持和发扬“三万”活动中的好经验、好作法,使之制度化、常态化。

四、组织领导

“双联双促”活动,自2016年2月下旬开始,至2016年12月底结束。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推进新跨越”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要求,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安排,抓好落实。

(一)严格落实责任。我办组建专项活动领导小组,明确一名领导主管、一个专班具体负责。结合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做到安排到月、具体到周、细化到天。机关领导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经常过问活动开展情况,研究解决进展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基层、带头联系群众、带头送温暖献爱心,发挥好表率示范作用。机关党员干部要记好民情日记,机关所在单位和基层联系点要建立台帐,登记机关和党员干部活动开展情况。

(二)严肃工作纪律。机关党员干部要带着感情、带着工作、带着责任深入基层、融入群众,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不准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要轻车简从、作风深入,不要层层陪同、走马观花;要沉下身子、虚心学习,不要高高在上、指手划脚;要不怕吃苦、勤俭节约,不要贪图安逸、铺张浪费;要廉洁自律、树好形象,不准以权谋私、索要好处。

(三)加强督办考核。活动期间,建立实行活动季报、调研督办、定期例会、工作通报等“四项”制度。要及时向市直机关工委报告一次活动开展情况,随时报送工作动态和典型经验。

(二)大力宣传,营造氛围。我办网站要开辟专栏,及时宣传报道“三抓一促”活动的开展情况和成效,广泛进行宣传发动,做到全员参与,人人创先争优;要注意总结经验,培养典型,在全办上下努力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超越先进的良好氛围。

(三)统筹兼顾,抓好结合。要把开展“三抓一促”活动与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与“基层组织建设年”结合起来,与“万名干部进万村挖万塘”活动结合起来,科学制定方案,周密安排部署,扎实有效推进,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第九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开展“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推进新跨越”主题实践活动,强力推进“三抓一促”活动为主线,着力促进党员干部转作风、优环境、抓落实,凝神聚力提效能,服务发展新跨越,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切实转变机关作风,打造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效能型、节约型、廉洁型机关,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向党的十八大献礼。

二、主要目标

坚持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总体目标,紧紧把握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召开的重大机遇,按照“思想领先、工作争先、业绩创先、作风率先”的要求,转变工作作风,优化发展环境,狠抓工作落实,促进跨越发展,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创先争优的实际行动,创造新业绩,作出新贡献,实现新跨越。

三、活动内容

这次“三抓一促”活动以转变工作作风、夯实基层组织、优化发展环境为重点,主要开展以下九项活动:

1、开展“机关联基层、干部联群众,促科学发展、促社会和谐”活动。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做好机关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的意见,积极响应和参加省委省政府组织的“城乡互联、结对共建”活动,组织全办党员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转变工作作风,增进群众感情,多为基层和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人民群众中去。

2、开展“开短会、发短文、讲短话、简办事”活动。认真贯彻鄂办发〔2016〕1号文件和鄂政办发〔2016〕102号文件精神,严格执行开短会、发短文、讲短话、简办事的要求,切实改进会风、文风、话风和事风。我办要切实减少会议频次和时间,压缩会议开支;全办党员干部要把心思用在干事业上,把精力集中在服务群众上,把成效体现在推进各项工作上。

3、开展定期民主评议活动。继续推行以季度工作实绩考核、动态跟踪管理、民主测评相结合的综合考评办法,通过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采取问卷调查、上门征求意见、会议集中评议等方式开门评议,以基层和人民群众的满意来评价和衡量“三抓一促”活动的成效,做到以评促服务,以评促作风,以评促效能。

4、开展选树典型活动。按照中央关于“基层组织建设年”的要求,大力推进“五个基本”、“七个体系”建设,认真抓好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着力开展“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创建工作。结合“学党史、知党情、跟党走”学习教育活动和“学雷锋”活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七一”前夕,在我办评选表彰优秀共产党员。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确保“三抓一促”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我办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整体谋划、制定具体方案,组织活动实施,加形成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一、总体要求

以迎接党的十八、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主线,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突出强组织、增活力,着力知民情、惠民生,巩固扩大“三万”活动成果,深化拓展“城乡互联,结对共建”活动,改进机关干部作风,增进群众感情,锤炼坚强党性,巩固执政根基,为推进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走在全省同等县市发展前列奠定坚实基础。

第十篇

一、创建目标

通过认真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示范点创建活动,做到防控更加超前、权力更加清晰、流程更加优化、管理更加规范、监督更加到位,进一步加强具有本单位特色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二、活动内容

1、开展一次廉政风险再排查。以去年廉政风险排查防控表为基础,在全办开展一次风险点再自查、再承诺,针对遗漏的风险点、人员岗位变动等情况,制定完善防控措施,及时更新干部勤廉档案管理系统。

2、完善一套风险防控制度。对照《廉政风险防控示范点创建内容及标准》,依据“三定方案”,研究分析薄弱环节,在“依法规范职权、查找廉政风险、评定风险等级、制定防控措施、公开业务流程,规范行政裁量权、推进政务公开、加强科技防控、实施预警处置、坚持动态管理”等重点环节,制订完善一套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努力使廉政防控特色化、岗位防控标准化、整体防控制度化。

3、制作一批风险防控标牌。为强化干部廉政风险日常防控意识,按照创建标准要求,充分利用党务政务公开栏、廉政监督意见举报箱、工作人员去向牌,补充制作科室职责公示牌、业务流程公示牌、岗位廉政风险提示牌。

4、积极开展“六个一”活动。紧密结合“廉政文化建设年”活动,积极开展以学好一份文件,阅读一本廉政文化书,开展一次警示教育,写好一篇警示教育体会,举办一场廉政知识考试,建立健全一套勤廉档案为主要内容的反腐倡廉学习教育。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科室要把廉政风险防控示范点创建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高度重视,保证工作的有效开展。

2、突出重点。要围绕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和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突出制度机制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提高制度的执行力,使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有效、管用。每位干部特别是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要积极参与、严密组织,确保创建工作有特色、有亮点,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3、注重规范。要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规范,把廉政风险防控融入各项业务之中,科学配置职权,健全制度规定,细化工作流程,强化监督制约,规范权力运行。创建工作情况要纳入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2016环保局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4篇
机关事业单位2016年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月宣传检查活动 第七篇

第1篇

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要求和县安委会《关于认真组织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有效防范环境安全事故发生,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开展内容新颖、形式多样、社会广泛参与的宣传教育活动,强化“红线”意识,弘扬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养,曝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坚实保障。

二、组织领导

成立县环保局“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

三、活动安排

“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6年6月1日至6月30日在全县各涉污企事业单位同时开展。

(一)开展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专题活动(6月3日至8日)。组织宣讲队伍深入乡镇和企业,专题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发表工作动态、体会文章等,大力营造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浓厚氛围。组织观看《生命的红线》主题宣教片,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读本》和《关于摘发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金安办[2016]20号)。

(二)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6月9日至15日)。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盲洞·迷途》、安全教育微电影《生命刻度》、消防安全教育科教片《全民消防生命至上》、警示教育展,举行安全教育讨论,开展企业谈心对话等各种形式活动,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深刻吸取教训,用事故教训推动企业落实责任、完善措施,防范同类事故发生,切实做到“一厂出事故,全县受警示”。

(三)举办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根据全国统一安排,从今年起将每年的6月16日确定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2016年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主题是“坚守红线、从严执法”。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咨询宣传活动,利用各种形式,面向社会公众集中宣传坚守红线意识的深刻内涵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常识,统一提供政策法规、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咨询与服务。

(四)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6月17日至20日)。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行业为重点,联系相关单位,开展政企联动,多部门协调配合的安全应急预案综合实战演练。立足实际,突出重点,认真制定完善应急预案,提高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引导规上企业要发挥好带头作用。

(五)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6月3日至25日)。按照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要求,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工作,在全县掀起创建活动热潮。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群众积极参与安全精神、理念、制度、警句征集和“我为安全生产建言献策”活动,大力开展企业安全、环境安全等创建工作,夯实安全生产文化基础。

(六)环境安全集中排查周(6月21日至25日)加大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突出重点。结合专项行动的开展,加大对重点监管企业(含污水处理站)和涉危生产使用等重点行业、企业的巡查力度,全面排查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

加强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巡查,确保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无排污企业;严密监控水源情况,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上报,并及时妥善处理。

针对汛期安全生产特点,及早排查治理环境安全隐患点,严防各类环境安全事故的发生。

(七)环境安全隐患治理期(6月26至30日)

对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实行限期治理,对应安装在线监测、监控设备而未安装的下达限期责令整改通知书;对在线检测设备出现故障的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其在48小时内恢复正常,未按规定时间回复的按故意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进行处理,确保设备正常运行率达到80%以上;要求涉危生产使用企业做好应急预案及应急物资的准备,对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行为给予及时制止。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清醒认识当前环境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感,统筹工作部署,加强组织领导,着力环境安全事故防范,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要围绕活动的安排和重点,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结合实际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责任到人,活动到位;分管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职责,深入一线督促检查。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利用电视、广播、网站、手机短信等形式,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报道,营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宣贯、宣传咨询日、警示教育、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宣传声势,面向广大职工群众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常识、安全文化等方面宣传,扩大宣传声势,形成更加有利于安全生产的社会氛围,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

(三)深入检查,及时整改。精心组织、合理安排,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人员、时间、检查内容和检查效果的落实。对检查发现的环境安全隐患,要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的“五到位”,能够立即整改的要责令责任单位立即予以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督促责任单位制定落实防范措施,限期整改、跟踪落实;隐患严重的,要责令停产停业整改。检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要及时上报“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并做好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导。

(四)严格值守,妥善处置。严格落实“12369”环保举报热线值班制度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确保值班工作的正常运转和信息畅通,及时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遇有紧急重大环境问题必须立即上报,有关领导和人员要按规定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并妥善处理善后工作。

第2篇

一、目标任务

第39条:编制实施两库治理及环保规划,坚持环保第一审批权,认真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严格执行国家节能减排和产业发展政策;严格实行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巩固重污染行业整治成果,加强新建企业污染防治设施监管,完成上级下达的减排任务。第42条:加强畜禽水产养殖管理,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保护好两大水库及饮用水源地。第43条:抓好乡镇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站建设。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设好连片治理项目;建成老城区污水处理厂。第45条: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等工作。

二、责任分工

见目标任务分解表

三、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1-2月)

认真学习研究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目标任务,根据通知中的目标任务制定本单位年度计划,任务分解到人,突出工作重点,明确阶段目标,制定实施方案。

(二)实施阶段(3—11月)

严格按照目标任务的要求和实施方案的安排,充分发挥环保先行的作用,全面加强环境管理,进一步规范环评编制和审批工作,继续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开展地表水及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常规性监测,确保各项环境任务目标措施落到实处。

(三)评估总结阶段(12月)

对照目标任务落实情况进行逐项评估,对各股室完成情况进行审查验收,对环境目标任务完成工作进行总结。

四、主要措施

(一)强化环境监督管理

严格按照环保准入政策,行使环保第一审批权,规范环评编制和审批,加强建设项目“三同时”跟踪管理,建立系列的后续管理制度,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处理决不手软。

(二)开展农村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对乡镇基本农田化肥农药过量施用和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进行调查,制定实施限期治理计划,所有达到国家规定养殖规模的畜禽养殖场逐步完成达标治理任务。

(三)加大生态乡镇和生态村创建

全面抓好生态创建工作。2016年,力争我县生态创建实现四个全覆盖:一是环境规划全覆盖,二是乡镇垃圾焚烧炉全覆盖,三是乡镇集镇生活污水处理站全覆盖,四是乡镇省级生态乡镇创建全覆盖。

(四)千方百计推进污染减排

认真剖析原因,查找问题,拿出切实可行举措,全力攻坚,确保完成年度减排除目标。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着力推进金鑫养殖、船冲生猪、浴池锅炉专项整治等减排项目建设,确保年内建成投入使用;全力推进老城区污水处理厂、机动车检测线等项目建设,确保年内完成,提升县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能力。

(五)强化督查

实行定期报告制度,各责任领导和责任股室每季度末10日内向局主要领导报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局办公室将对各有关部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定期予以通报。对县域内重点河流实施辖区出境监督监测,建议县政府对主要河流断面水质目标与财政挂钩制度,河流出境水质必须达到规定目标值,凡超标者,县财政部门将从有关财政资金中扣划相应资金,用于农村水污染综合整治工作。

第3篇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全国以及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依据《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金政办秘[2016]5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工作,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防范各类事故为目标,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开展全面、深入、细致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通过检查,进一步提高安全保障水平,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推动企业进一步健全并落实以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特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组织我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项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解决出现的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日常工作。

三、检查方法和时间

(一)此次检查主要以监察大队督查和企业自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全面检查与突击重点相结合、督促检查与推动整改相结合。坚持边查边改、边改边完善的原则,采取查档案、看现场等方法,逐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二)检查时间为6月21日—9月30日。

安排部署阶段(6月21日至25日)。根据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成立以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积极搞好宣传和组织发动工作。

自查检查阶段(6月26日至8月31日)。采取环境监察大队督查与企业自查、各成员检查同步推进的方法,对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进行拉网式检查,认真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提高企业、单位事故预防能力。

整改提高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监察大队对大检查发现的问题和事故隐患进行复查,督促企业认真进行整改,确保事故隐患治理到位。同时,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认真总结,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

四、检查重点及内容

检查重点:工业企业、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

(一)工业企业

以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法规、规定为重点,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和完善环境污染应急预案,对新、改、扩建项目,要按“三同时”原则,严把审批关;强化日常监管,严格检查整治,着重对非煤矿山和尾矿库的安全检查,加大隐患排查治理,提高事故应急管理能力。

(二)建筑施工

主要负责各建筑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展情况、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措施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垃圾管理、噪声排放情况的检查。要求其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严禁未经批准擅自进行夜间施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照县政府统一布署,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把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抓手,层层落实责任。主要负责人亲自研究部署,分管负责人具体组织实施。

(二)注重源头,深入检查。加强对企业环境安全方面的指导,积极主动帮助企业查找薄弱环节,当好参谋,搞好服务。通过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从源头上治理排除隐患。

(三)迅速行动,即查即改。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时刻掌握企业情况,对隐患跟踪复查、督查,及时整改,务求实效。

(四)广泛宣传,舆论监督。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加大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力度。

今后,我局还要一如既往地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好上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认真扎实地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4篇

根据县委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部署,县环保局认真开展了大讨论活动三个阶段各项工作,局党组认真查找问题,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

一、存在主要问题

1、思想解放程度尚有待深化,观念有待进一步更新。有的在招商引资、环境保护工作跨越发展等方面拓宽思路、方法不够,尚有待大胆创新破题。

2、少数同志工作主动进取意识不强。有时疲于应付事务性工作,有时习惯于等待领导要求和安排,缺乏主观能动性,工作缺乏预见性、超前性。

3、有的工作标准不够高,工作作风不够实。工作程序精细科学性不够,有的办事有马虎、拖拉现象;有的工作自我加压不够,工作上满足现状,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有的缺乏追求卓越精神,工作绩效不高;有的工作布置的多,深入抓落实少、检查少等。

二、整改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1、切实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理论素养,更新思想观念。不断增强学习政治理论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紧迫感,坚持每周组织一次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局党组理论中心组至少每半月集中学习一次。建立健全学习型党组织。学政治理论、学政策文件、学环境管理业务知识、学先进的工作思路方法等。同时,要求大家积极完成在线学习任务,年终考核合格率达100%,优秀率达80%。股级以上的干部还要认真读好两本书:《用心去工作》、《把事情做到最好》。在集中学习的管理上要做到“五有”:有签到、有记录、有个人笔记、有学习心得、有思想进步。

通过学习,要用先进的理论、科学的思维、方法、创新的理念武装干部职工的头脑,用先进的文化意识占领思想阵地,树立五个新观念:奋发有为观念、追求卓越观念、敢闯敢试观念、环保创新观念、精细管理观念,有效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养,促进各项工作。

2、切实增强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不断提高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一是加强制度管理,进一步修订完善工作制度,减少不必要的应酬和事务性工作,加快工作节奏,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切实增强每个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感和危机感,增强服务意识和工作主动性,教育大家不等不靠不推脱,主动服务到基层,更好地为群众和企业排忧解难。深化环保服务,提高环保对经济社会的发展比重,确保环保工作对“三年大变样、五年上台阶”的战略目标的支持。增强大家的超前意识,领导想到的要想到,领导没有想到的也要想到,领导安排到的要做好,领导没有安排到的也要做好。

3、改进工作作风,充分发挥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从解决具体问题入手,全面推进科技进步。一是加强机关考勤和绩效管理,梳理年度主要工作任务,逐级分解到个人,实行责任目标管理。二是激励大家深入基层,真抓实干,对每项工作实行既有安排布置,又有督促检查,达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三是积极争取项目申报。四是汇报联系省厅对张冲蓄能电站有关审批手续办理。协助县委、县政府抓紧开展省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工作。五是抓紧完成县污水处理厂二次工程建设项目验收。六是积极完成县下达的“三城同创”、招商引资等工作任务。八是积极开展新农村建设垃圾收集焚烧处理前期工作。

2016年旅游局安全生产活动方案5篇
机关事业单位2016年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月宣传检查活动 第八篇

第1篇:旅游局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

一、检查时间

2016年7月至10月,集中开展旅游安全生产大检查

二、检查范围

全区所有星级酒店、旅行社、A级景区和旅游交通运输企业

三、检查内容

1、检查各旅游企事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各类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完善;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经营建设,加强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应急管理等工作情况;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情况。

2、按照“四不两直”方式,采取大检查和专项督查相结合、自查和督查和明查暗访相结合的工作方法,迅速将安全生产大检查要求落实到全区各旅游经营单位和企业。

四、检查重点

旅行社:重点对旅游保险、旅游合同以及租用旅游客运车辆签旅订合同的有关安全条款,明确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和处理赔偿办法。是否切实加强旅游包车安全管理,根据运行里程严格按规定配备包车驾驶人。各旅行社是否租用具备营运资质的旅游车辆,严格审查旅游包车车辆年检和驾驶人资质情况,驾驶员遵守安全规程情况等进行检查。对旅行社导游人员的安全培训,是否做好行前安全教育,对旅游车辆驾驶人的交通运输违法违规行为,是否要求导游人员及时提醒、劝止,并及时投诉等情况。治理旅行社承包挂靠经营情况。旅行社责任险和意外险交纳情况。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演练等情况。

旅游星级饭店:会同相关部门重点对消防、监控、食品卫生和特种设备进行检查。对人员聚集、容易发生火灾、食物中毒等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演练等情况。

A级旅游景区(点):重点对游乐设备设施的安全作业规程及安全管理、安全标识系统、事故隐患监控、应急救援等方面进行检查。对旅游景区(点)摊贩经营食品的卫生状况也要进行重点检查。

旅游运输企业:是否对经营行为、车辆和驾驶员进行100%排查,确保旅游车辆安全,不“带病”上路情况,是否落实夜间2时-5时休息规定等。

五、强化检查整改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坚持“企业自查是基础、政府督查是关键、消除隐患是核心、遏制事故是目标”的工作原则,深入排查,严格整改。

1、强化综合督查。重点督查旅游企事业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部署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落实隐患“零容忍”要求并进行彻底整治情况,以及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等,对重大隐患,将挂牌督办、一盯到底。

2、严格执法落实整改。对查出的每一个隐患和问题,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并跟踪落实整改。对查出重大隐患、问题拒不整改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严肃追究责任。每次检查,都要认真填写检查情况表,详细记录检查时间、被检查单位的名称、检查人员、发现的隐患问题、提出的整改要求以及被检查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对被检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价,并由被检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对因检查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引发事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坚决做到“四不放过”。

3、着眼建立长效机制。各旅游经营单位要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机制,建立细化到每个岗位的日常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定期向行业管理部门报备隐患排查情况和整改结果。

第2篇:旅游局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根据区安委会和市旅游局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部署,结合我区旅游实际,就区旅游局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t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为指导,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结合旅游业实际,通过集中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为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区旅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活动主题:“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活动时间:6月1日—6月30日。在全区旅游企事业单位中组织开展活动。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领导,决定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四、活动形式

(一)开展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专题活动。通过视频讲座、座谈等方式组织相关旅游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讲话精神,大力营造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的浓厚氛围。

(二)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邀请安监局等有关领导亲临现场检查、指导咨询活动,通过安全图片展览、现场发放宣传品等形式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深化“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主题,加大舆论宣传力度。

(三)开展不同形式安全警示教育活动。组织旅游企事业单位职工观看安全主题宣传片《生命的红线》、警示教育片《盲洞、迷途》、安全教育微电影《生命的刻度》、安全生产情景剧《平安是福》,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防范类似事故发生。

(四)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活动。组织有条件的旅游企事业单位进行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相关旅游企业共同参加观摩学习,提高旅游企事业单位应急处置能力和职工自我保护意识。

(五)组织开展《旅游法》等法律知识宣传活动。组织本地区旅游企事业单位做好《旅游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宣传旅游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法律法规,为旅游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六)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利用一周时间开展旅游安全和旅游市场秩序大检查,排除和解决一批旅游安全隐患和困扰安全管理的问题。联合安监、卫生、消防等部门重点加强对星级饭店、A级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以及旅行社租用车辆和大型旅游活动的安全排查工作,集中消除旅游安全盲区、死角和隐患,并做好跟踪整改工作的落实。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负责人要加强领导,认真谋划,精心部署,落实人员和经费,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立足创新,增强实效。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坚持结合实际,结合自身特点,创新活动形式和内容,开展卓有成效的活动。通过开展活动,提升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尤其是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为全面完成全年度旅游安全目标任务,稳定全区旅游安全形势做出应有贡献。

(三)营造氛围,宣传典型。要围绕“安全生产月”主题,充分利用企业网络,开设专栏等形式,宣传本地区、本企业的先进典型,传播安全理念,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第3篇: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坚持旅游产业科学发展和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严厉打击旅游行业各类非法违法经营行为,解决旅游行业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效规范旅游安全秩序,切实维护广大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区旅游产业健康发展。

二、领导小组

三、专项治理重点内容

强化旅游行业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不断净化旅游安全生产环境,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强化对星级饭店的设施设备、旅行社租用车辆等方面进行重点检查和重点整治:

(一)非法经营行为

1、未取得相应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经营旅游业务的行为。

2、无导游证人员从事导游活动。

3、景区、宾馆、饭店、旅行社未取得旅游服务质量等级标志而擅自使用等级标志、称谓的,或虽已取得旅游服务质量等级标志而使用等级标志、称谓不实的等等。

(二)违法经营行为

1、旅行社转让、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

2、旅行社不投保旅行社责任险的。

3、旅行社为旅游者安排或者介绍的旅游活动含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内容的。

4、旅行社未取得旅游者同意,将旅游业务委托给其他旅行社的。

5、旅行社将旅游业务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旅行社的。

6、旅行社及其委派的导游人员在发生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形,未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并及时报告的。

7、旅游经营者未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完善安全防范措施的。

8、旅游经营者未及时将发生的旅游安全事故向旅游主管部门报告的。

9、旅游经营者使用的车辆及驾驶人员不具备相应资质资格的等等,旅游包车未取得包车证或持空白包车证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旅游企业要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打非治违”工作实施方案,促进工作落实。各旅游企业要充分利用本单位网站等形式广泛深入开展旅游行业“打非治违”宣传教育,引导广大职工积极参与、支持“打非治违”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二)强化督查,从严惩处。各旅游企业要强化旅游安全综合治理和安全隐患排查,抓好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以及旅游黄金周、高峰时段和突发事件等联合安全监管和安全保障。各旅游企业要开展定期开展旅游安全自查工作,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要通过相关专业部门及时纠正和整改。

(三)统筹协调,务求实效。各旅游企业要把旅游行业“打非治违”工作与落实旅游安全生产责任、推进旅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密切结合,统筹协调,务求工作实效。各旅行社要加强日常安全工作的管理指导,一步完善旅游包车预约书制度和租用旅游车辆协议;加强对导游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明确相应职责和监督责任,使导游懂得如何提示、纠正驾驶人的酒驾、超速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完善制度,及时反馈。各旅游企业要根据文件要求,及时梳理总结旅游行业“打非治违”的好经验、好做法和新措施、新成效,上升为规章制度,着力构建“打非治违”长效机制。并做好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及时将经验做法、成效举措和相关数据报送区旅游局。

第4篇:旅游局平安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有关深入推进平安建设工作部署,紧紧围绕跨越发展、宜居的工作大局,以团结、稳定、鼓劲、参与、正面宣传为主旋律,最大限度地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政法综治工作,提高群众对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参与率、满意率,为推动全区安定稳定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精神动力、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

二、宣传内容

(一)大力宣传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围绕服务经济发展大局,着力改善和保障民生,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坚持维稳与维权统筹兼顾的重要部署和举措。

(二)大力宣传我区近年来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推进平安创建,加大投入.构建技防、物防、人防、心防四位一体,立体式、全覆盖的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所取得的成绩,宣传我区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情况,合力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区治安形势持续好转的良好局面,使广大人民群众深切感受到社会稳定带来的实惠,切实增进对政法综治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三)大力宣传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进展情况。要大力宣传近年来中央和省、市、区、关于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重点在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治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以及加强综治基层基础工作等方面经验做法、取得的成绩;特别是要宣传近年来紧紧抓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积扳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大防控体系建设、大调解机制建设、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平安结对共建、基层系列平安创建、综治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等重点工作的新举措、新经验、新成效,要广泛宣传基层干部和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开展群防群治的工作。

(四)大力宣传各地各部门深入开展社会矛盾排查化解,特别是开展行业调解工作,构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三调联动”大调解工作体系,形成社会矛盾排查化解长效机制所取得的成就和经验;宣传各地各部门创新社会治理,不断完善社区服务,以及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活动,改变治安混乱地区面貌的措施和做法。

(五)大力宣传全区各级政法机关把群众工作贯穿于涉法涉诉信访积案清理评查活动的各个环节,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案结事了、群众满意”为工作目标,全力以赴解民困、化民怨,公正廉洁、文明规范执法的做法和成效。宣传涉法涉诉信访积案清理评查工作的进展和成效;宣传政法机关破解涉法涉诉信访难题,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做法和经验。

(六)大力宣传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宣传落实综治和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和单位责任制的情况;宣传各级党政领导认真履行“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认真履职,不断提高驾驭社会治安大局能力,加强对综治和平安建设领导的措施和成效;宣传综治委成员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落实责任齐抓共管,积极参与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措施和成效。

(七)突出宣传治安防范知识和打击整治成果。要从进一步提高公众治安防范意识、自我防范能力出发,宣传防盗、防火、防治安灾害事故等各类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治安防范知识;如实加大对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打黑除恶、打击“两抡一盗”、打击邪教、打击传销等事关民生专项行动成果的宣传,震慑违法犯罪,鼓舞士气,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

三、宣传形式

宣传形式采取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集中宣传开展一次较大型的主题活动;日常宣传突出“二个一”活动。

一是以平安为主题向旅游从业人员发送一条平安手机短信,提高对平安建设的知晓率;

二是组织开展一次以综治、平安建设为主题的干部、职工学习座谈会;

三是各旅游企业3月20日前在单位悬挂综治平安宣传横幅,宣传综治平安建设工作;

四是各旅游企业至少应办一期综治平安建设宣传专栏;

五是要到挂钩村至少开展一次综治平安宣传活动;

六是策划采写“政法综治平安建设”专稿。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综治宣传月活动室平安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各旅游企业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制定周密计划,抓好责任落实。

(二)突出宣传主题。要围绕“打两抢、防盗窃、保平安、促和谐”宣传主题,突出宣传打击犯罪、服务大局和创新举措的内容,大力营造声势大、气势足、氛围浓的舆论环境。

(三)注重宣传效果。要充分利用宣传月活动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在宣传形式上求声势,在宣传力量上求整合,在宣传效果上求实效,确保宣传活动达到推进平安创建工作的目的。

第5篇:旅游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全国、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巩固我区旅游行业安全经营的良好局面,为我区旅游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加快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中心城区率先崛起的步伐,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重要指导思想,落实国务院、省、市、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突出重点,依法整治,全面提升我区旅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整治目标

通过深化对我区各景区(点)的旅游安全专项整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将我区的旅游安全管理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建立较为完善的旅游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做到全年无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确保我区旅游业发展实现“健康、安全、效益”的目标。

三、整治的范围与内容

(一)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个旅游企业要联动排查,健全经常化、制度化的排查工作机制,把各种不安全不稳定的隐患问题排查彻底。

1、配合相关部门对各旅游企业、旅游景区的安全工作进行专项整治。

2、旅游景点的安全工作会同其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进行监管。

(二)各景区(点)、各旅游企业,其相关的设施、设备,安全制度、服务规范等项目都必须符合有关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并通过相关部门的检查、检验、检测和检疫。

景区(点)的整治内容、安全防火、饮食卫生;景区内道路、弯道警示标志;景区内旅游车辆、停车场、消防、防盗救护等设备齐全、完好,运行正常,无安全隐患,危险地段防护设备齐备、有效,标志明显,认真执行旅游、公安、消防、交通、安全生产、质监等部门的安全规章制度。安全巡查定期、定时,流动巡检工作落实,能有效维护治安秩序。建立紧急救援体系,突发事故处理能力强,事故处理及时、妥当,记录档案准确、齐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有效;安全培训制度健全,并得到有效实施;导游的讲解有提示注意安全内容。

四、主要措施

1、组织领导

各景区也要结合景区实际,制定具体的整治工作方案,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2、宣传教育

区旅游局向各旅游单位公布此次专项整治的范围、内容和要求,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各旅游单位组织应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对本部门、本单位的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岗位人员的安全意识。

3、自查整改【机关事业单位2016年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月宣传检查活动】

各旅游景区要经常性地对照公安、消防、交通、卫生、质监等部门的标准及安全规定,逐一进行整改;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专人负责旅游安全工作,每月要召开旅游安全工作会议,分析旅游安全形势,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要完善各种安全规章制度,做到每项旅游安全工作都有记录、有档案。

4、督查整改

区旅游局将协同文化、公安、消防、交通、卫生、安全生产、质监等部门经常性地对景点、景区进行督查,对不按要求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旅游单位,我们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要加大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力度,各旅游单位的法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强化监督,严格检查,对本单位的旅游安全工作负总责。旅游主管部门,相关旅游企事业单位一定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体制建设,全方位强化安全监管工作,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实行安全责任追究;有关安全生产按纪律处分、行政处罚和法律措施要坚决落实到位。同时,对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的单位,要按照省、市政府安全责任的规定进行追究。

2、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发挥媒体、宣传牌(栏)、警示标志及导游人员的作用,把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引向深入,切实提高员工和游客的安全意识。

3、加强信息传递。凡发生旅游安全事故,必须在2小时内向区政府和区旅游行政部门及相关责任部门报告,要全力组织抢救,及时调查事故原因,妥善处理善后工作。坚决杜绝各种延报、误报、瞒报、漏报事故的现象,对隐瞒不报或拖延事故报告时间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要制定行政领导值班制度,落实值班人员,确保24小时信息畅通,遇到重大安全问题要及时报告,妥善处理,防止事态扩大。

2016企业行业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方案6篇
机关事业单位2016年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月宣传检查活动 第九篇

第1篇:有色建材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为确保全县冶金有色建材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2016年省冶金有色建材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及市安监局《2016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重点工作目标

认真开展承诺制建设,深入推进标准化创建,强化培训,加强执法,继续抓好冶金建材行业专项整治,配合全局完成各项工作目标。具体目标是:规模以上冶金有色建材企业100%实现标准化达标,规模以下企业积极开展达标自评整改,为确保在2016年底前完成所有企业全部达标的工作目标奠定基础;100%实行安全生产承诺制、100%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全部经过安全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新、改、扩建企业严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

二、工作重点

(一)认真抓好冶金有色建材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1.重点抓好安全标准化创建,按着“一级抓巩固,二级抓提升,三级抓整改,未达标抓创建”的原则,扎实推进标准化建设,规模以上企业全部实现标准化;规模以下企业具备标准化达标的企业实现达标,不具备达标条件的,企业要成立专门组织(或外聘专家)开展自评整改,做好创建达标基本规范的准备工作,年底前,50%以上企业完成自评和现场规范,标准化工作按照下列程序实行。(1)企业自评与评审:企业成立自评机构,按照评定标准要求进行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并申请评审。企业自评可以邀请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提供支持,技术服务机构在企业整改完成后出具评审报告;企业自评不邀请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提供支持的,自评整改完成后由考评机构进行考评,考评合格后出具评审报告。企业根据自评和评审结果,经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同意后,以书面形式向市安监局监管二科申请三级标准化审查、审核。经审查、审核后,对符合要求的评审报告予以备案;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评审报告,书面通知评审单位并重新修改。评审结果未达到企业申请等级的,经申请企业同意,限期整改后可以进行重审。审查、审核工作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不含企业整改时间)。(2)公告:市安监局对符合标准的企业予以公告;对不符合标准的企业,书面通知申请企业,并说明理由。(3)颁发证书和牌匾:经公告的企业,由市安监局统一颁发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和牌匾。

2.重点抓好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监督管理,严格履行“三同时”手续。所有冶金企业、规模以上建材企业及新改扩建企业必须严格按着《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要求,及时到安监部门履行备案程序;其他企业,也要按着相关要求,履行相关手续。

3.继续做好“三项制度”的修订完善工作。所有企业必须制定符合本企业实际的“三项制度”并不断完善和落实,每个行业确定1-2家示范点,进行重点培育,对“三项制度”基本条目、内容和标准进行全面梳理和完善,待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后,进行全面推广。

(二)深入推进冶金有色建材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1.深入开展冶金行业专项整治。以煤气生产、储运、使用及高温液态吊装、运输为重点,以强化班组建设、反违章作业为抓手。全面实行工作许可授权、工作前隐患预评估和隐患辨识等作业现场票证管理措施,深入开展规程普及教育活动,强化高炉、转炉、热风炉、煤气管网等涉煤气动火作业、抽堵盲板作业等操作的全过程安全管理规。

2.加大检维修作业的专项治理。面对企业检维修作业过程中事故多发的特点,把检维修作业的安全管理作为监管重点,企业要在检维修作业前进行安全风险分析、隐患辨识,制定检维修作业安全措施,利用检修专题会,班组“碰头会”等有效形式,对本单位涉及检修的作业进行全面梳理,完善检维修作业制度及作业规程,加强作业票证管理,认真落实检维修作业现场监护制度,所有检维修作业过程要有文字记载,建立专门档案;突出抓好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严把队伍及人员资质关,凡没有资质的施工队伍,一律不得使用。

3.继续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所谓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工贸企业应当建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审批制度、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本企业的有限空间进行辨识,确定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以及危险有害因素等基本情况,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并及时更新。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并经本企业负责人批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时应保持有限空间出入口畅通、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作业前清点作业人员和工器具、作业人员与外部有可靠的通讯联络、监护人员不得离开作业现场、并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存在交叉作业时,采取避免互相伤害的措施。

4.扎实带式输送机使用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按着《县带式输送机使用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承县安字【2016】25号文件要求,重点从皮带输送机使用的安全基础管理、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人员作业安全管理三方面着手,按着序时要求,切实有效开展各阶段工作。

(三)切实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制建设

1.严格执行《县深化安全生产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乡镇政府组织本辖区的安全生产承诺工作,督促企事业单位切实履行承诺制建设主体责任。

2.进一步督促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意识,促使企业主要负责人高度关注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在单位内部分层面、分岗位、分工种制定有针对性、依据性、约束性的承诺书,将企事业单位所有人员、所有安全管理工作全部纳入到承诺建设中。

3.各企事业单位签订承诺书后,要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单位法人要现场宣读承诺书,并将承诺书在单位(厂区)醒目位置张贴、悬挂,进行长期公示,接受广大职工监督。同时单位内部要层层签订承诺书,将承诺事项逐级分解、落实。

(四)着力做好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

企业要认真落实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的主体责任,冶金、有色、建材行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专门安全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企业从业人员既可在社会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培训,也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系统的严格的安全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一律不得上岗作业。

三、保障措施

一是各有关乡镇要切实对照方案开展工作,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责任。二是对冶金有色建材行业企业安全监管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坚决克服一般企业危险性小,不易发生事故的麻痹侥幸心理,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无小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安全理念。三是切实强化对冶金有色建材行业企业的监督指导,帮助监管行业和企业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客服薄软环节,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四是严格责任措施,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和坚决查处生产经营建设过程中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三违”现象,进一步规范我县冶金有色建材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第2篇:工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市安监局《关于印发<市2016年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冶金、有色、建材、轻工、机械行业(以下简称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监管工作,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突出重点,依法整治,强化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解决企业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本质水平,确保全县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总体目标

通过深化开展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重点领域和重点部位安全专项整治,督促和指导企业加大对安全生产设备设施及危险作业环节安全管理力度,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切实提升重点行业企业重点领域和危险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三、工作内容

(一)安全基础管理方面

1、企业应具备工商营业执照,严禁非法生产作业。

2、企业应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应持证上岗,确保安全管理机构或安全管理人员发挥实效。

3、企业应按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应制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及使用计划,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及使用计划应在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4、企业建设项目应按规定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并按相应规定在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5、企业应按规定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管理与维护,对重大危险源应登记建档、定期检测并进行安全评估。

6、企业应按规定及时修订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或作业指导书,对相关工作岗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坚决治理“三违”现象。

7、企业应按规定加强应急管理,及时制定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二)高温液态金属安全管理方面

1、冶金企业会议室、活动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应布置在安全地点,不得设置在高温液态金属吊运影响范围内。

2、冶金企业内承受重荷载和受高温辐射、热渣喷溅、酸碱腐蚀等危害的建(构)筑物,应当按有关规定定期进行安全鉴定。

3、企业应按规定定期对高温液态金属的起重设备、铁水罐、钢水罐、中间罐、渣罐等进行检测检验。

4、企业应按规定对高炉炉基、渣铁钩、转炉、电炉、连铸机、氧枪、氧枪烟罩及操作室等重点部位或重点环节做好防范高温液态金属爆炸的安全措施。

5、企业对铁水、钢水吊运、入炉废钢与散装材料作业要落实双人确认签字的安全管理制度,要在两名以上作业人员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吊运及入炉作业。

(三)煤气安全管理方面

1、企业应在煤气区域悬挂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并进行煤气监测。

2、企业要按规定在煤气发生器、除尘器、煤气柜及煤气管道等设备设施安装泄爆、放散、可靠的隔断装置及防雷和防静电装置,并对这些装置定期进行检测。

3、企业煤气设备设施的改造和施工,必须由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凡新型煤气设备或附属装置必须经过安全条件论证。

4、企业煤气区域动火作业要严格执行审批、动火许可作业票制度,要在充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四)煤粉安全管理方面

1、企业煤粉制备现场要悬挂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

2、企业煤磨、煤粉管道和煤粉仓等设备要按规定安装防静电、防爆、快速切断和一氧化碳浓度等在线监测装置等。

3、企业总降、电气室等重要部位安全出口应不少于两个;总降、电气室、中控室、主电缆隧道和电缆夹层,应设有火灾自动报警器、烟雾火警信号装置、监视装置、灭火装置和防止小动物进入的安全措施;煤粉制备系统或危险品储库动力照明箱(柜、板)必须采用密闭式防爆型电气设施;临时用电线路不得在易燃、易爆等危险作业场所架设临时电气线路。

4、企业煤粉区域检修作业过程中,需要动火时,应按照规定办理动火许可证,经相关人员确认安全措施到位后方可进行检修。

四、方法步骤

(一)精心谋划、周密部署阶段(截至4月30日)。

各乡镇要按照县局统一要求,制定辖区内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建立组织,明确任务。及时督促企业按整治方案要求进行涉煤气、高温液态金属和煤粉企业的调查摸底、整治动员和开展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活动,使企业及时掌握专项整治内容、标准和要求,按期开展整治活动。

(二)落实责任,自查自改阶段(5月1日至10月15日)。

各乡镇要督促企业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按专项整治评查表进行自查自改,扎实开展对标行动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治理事故隐患。对于一时难以治理的隐患要制定合理计划及防范措施,明确人员和责任,落实资金,限期整改,并制定应急预案,严防发生事故。各乡镇要对辖区内企业自查自改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

(三)检查验收,强化执法阶段(10月16日至11月30日)。

各乡镇要按整治要求,认真组织对本辖区内相关企业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验收,要加大验收执法检查力度,对于整治不力、流于形式的企业要坚决从严处罚。县局将在各乡镇验收的基础上进行抽查,对于抽查不合格的乡镇,要在全县通报并责成相关乡镇开展“回头看”,直至整治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开展整治行动。各乡镇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尤其要深刻吸取承钢正桥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黄杖子钙灰厂“10、30”火灾事故惨痛教训,增强做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工作的紧迫性和责任感,切实把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监管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企业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安全稳定。

(二)结合实际,严格落实整治行动要求。各乡镇要本着执法检查与技术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开展治理行动,要加大对企业进行技术指导并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确保企业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同时,要按照“一企一表”的原则于11月20日前将专项治理报表及总结材料报县安监局备案。

(三)严格标准,确保行动取得实效。各企业要将专项治理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结合起来,严格专项治理标准和要求,通过隐患排查整治,提高安全设施装备水平、保障能力及安全管理水平,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

第3篇:非金属矿山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一、工作思路

按照局党组统一安排部署,2016年度,金属非金属矿山(以下简称矿山)继续以深入推进安全文化、安全标准化、安全科技支撑体系三项建设活动为主线,以安全生产承诺制为载体,以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为抓手,扎实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工作,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在整顿关闭、改善条件、强基固本、提升监管水平上取得实效,减少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大以上事故发生,促进全县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到2016年底,力争实现6项工作目标

1、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不超过市政府下达我县矿山控制指标,力争消灭一般事故,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

2、关闭10座以上矿山(生产系统),完成整顿关闭任务。

3、所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金属非金属矿山达到并保持安全标准化等级以上水平,大中型矿山达到二级以上安全标准化水平。

4、强力推进安全专项整治。所有空区均按照治理方案的序时进度要求完成治理任务;提升运输系统全面完成排查工作,按序时进度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矿山安全基础管理全面完成排查工作,10月底前整改到位。

5、强力推广使用先进适用的技术。露天矿山全部采用自上而下台阶式(或分层)开采。地下矿山推广使用尾砂胶结充填采矿方法、中深孔爆破技术、地压及岩移监测监控技术、机械铲装技术、钢丝绳探伤检测技术,保持并完善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石材矿山全部实现锯切开采,并完成开采设计方案调整变更工作。

6、严厉打击“无安全生产许可证”、“以采代建”等非法违法行为。

三、重点工作

(一)全面推进三项建设,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

1、安全文化建设:以试点班组为基础,全面推进班组建设,推动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推行班组长轮换(主持班前班后会议)制度、班组群体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本班组出现一次一般性“三违”或工伤,减少本班组奖励标准的50%)、每周一次安全活动日制度、优秀班组评选制度(以矿业公司为单位,每年度评选1家以上优秀班组),配备班组安全员。

2、安全标准化建设:结合安全基础管理排查整顿专项行动,突出抓好提升完善工作,重点是抓好档案管理与手续完善、制度建设、现场管理等的结合,避免流于形式。

3、安全科技支撑体系建设:地下矿山继续按省、市局要求推广使用尾砂胶结充填采矿技术,在暂不具备治理条件的较大采空区强制推广使用地压及岩移监测监控系统,在班入井10人以上的矿井强制推广使用人员定位系统,结合国家总局强制淘汰落后工艺设备要求,强制淘汰非阻燃电缆、风筒、局扇,逐步更换提升设备及不具备“kA”标志的井下运输设备。

(二)强力推进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关闭工作,全面完成整顿关闭任务。全面推进取缔、关闭、整改提升工作;强化与安全专项整治等工作的结合,全面提升矿山安全生产条件;强化许可手段,推动整顿工作开展;强化宣传手段,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三)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预防体系建设,要认真落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方案》和《县金属非金属矿山露天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建立完善金属非金属矿山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把隐患排查治理变为企业安全监管最核心的内容加以实施,抓好落实,常抓不懈,预防事故的发生;按照省局要求,由中介机构检查隐患,矿山企业抓整改,安监部门搞督导,严格执法促落实的原则,全面完成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四)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继续加大“打非治违”和执法检查力度。采取“四不两直”的执法检查方式,严厉打击以采代建、边建边采等非法违法行为;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和频次,帮助企业解决安全生产疑难问题,保质保量完成执法检查任务。

(五)强力开展安全专项整治,以规范采矿方法为核心,突出抓好采空区、提升系统、安全基础管理、外包工程安全管理等专项整顿行动,继续加强建设项目和排土场的监管力度,推进重点乡镇攻坚克难工作。

1、采空区治理:严格对老采空区的治理时限和要求,严格执行监理制度,加强对采用崩落法和充填法治理的空区的监管监察;严格按设计的采矿方法要求实施采矿,防止出现新的空区隐患。

2、提升系统:强制淘汰不具备“kA”标志的提升设备、容器等;确保定期对提升系统进行检测。

3、安全基础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矿山企业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体系和制度体系,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和技术管理,基本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人员齐备、落实到位。

4、建设项目:强力开展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排查整顿专项行动,全面落实建设项目资质单位施工、监理的规定,规范建设过程;加强建设周期管理,加强与公安部门沟通,完善建设周期管理制度;完善外包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协议,规范外包工程施工市场秩序。

5、排土场:严格排土场建设管理,推广“象管理尾矿库一样管理排土场”的管理经验;推进排土场检测和稳定性分析工作,对于堆存高度超过50米、最终坡底线距下游2倍坝高范围内有生产生活设施的,汛前完成检测和稳定性分析工作。

(六)继续加强行政许可工作。一是严格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县安监局将执行预先告知制度,对具备延期条件的要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上报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资料;对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要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对安证到期的县安监局下达停产指令,停止生产活动;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治理或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后3个月内未申请延期的,要注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请县政府予以关闭。二是严格开工及建设周期的审批管理。对于申请开工的,施工协议、监理协议、施工组织设计等材料,经县局审核合格后,方可批准开工建设,并于7日内将开工批复手续报市局一科备案;对于在批准的建设期内未完工的,可以提出延期申请,在延长期限内仍未完工的,注销批复手续;对于存在边建边采行为的,一律不予批准延期。

(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诚实做人,清白做事,保质保量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第4篇:铝镁企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专项治理,进一步落实铝镁制品机加工等涉尘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铝镁制品机加工等涉尘企业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完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建立健全防范粉尘爆炸事故的措施,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严格行政执法监督和管理,提高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有效遏制粉尘爆炸事故。坚决依法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的企业,停产整顿达不到要求的企业,改造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比较落后的企业。

二、治理时间和范围

本次专项治理的时间为2016年8月3日至10月15日,范围是全市所有涉粉尘爆炸风险的企业、单位和场所。

相关说明:与粉尘爆炸环境相关的重点行业领域主要包括:金属制品和机械加工(如铝、镁及其他金属粉尘)、木材加工和家具制造(切削、打磨产生的木尘)、化学品及化纤制造(药物、塑料、染料粉尘)、粮食和饲料及食品加工(面粉、淀粉、奶粉和植物尘)、民用爆炸品(炸药、火药尘)、轻工和纺织(棉尘、麻尘、纸尘等纤维尘)、烟草(植物尘)以及煤炭经营和使用(煤粉尘)、储存可燃性粉状物质易产生扬尘密闭环境的仓库等。

我市涉尘重点为:面粉加工、板材加工、家具、纤维素等企业。

三、治理内容

(一)凡达不到以下要求的,一律依法取缔。

1.必须设置独立厂房,且厂房不得设置在居民区内。

2.相关证照齐全。

(二)凡达不到以下要求的,要立即停产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复产。

1.建筑结构:生产场所不得设置在危房或违章建筑内;生产场所应当有两个以上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疏散门向外开启,通道确保畅通。

2.通风除尘:安装相对独立的通风除尘系统,并设置接地装置。收尘器设置在建筑物外,并有防雨措施,离明火产生处不少于6米,回收的粉尘应当储存在独立干燥的堆放场所。

3.清洁制度:每天对生产场所进行清理,应当采用不产生火花、静电、扬尘等方法清理生产场所,禁止使用压缩空气进行吹扫。及时对除尘系统(包括排风扇、抽风机等通风除尘设备)进行清理,使作业场所积累的粉尘量降至最低。

4.禁火措施:生产场所严禁各类明火;需要在生产场所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停止生产作业,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5.器材配备:根据不同的作业条件与环境,配备消防器材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粉尘燃烧时必须使用消防沙灭火,严禁使用普通灭火器灭火。

6.电气电路:生产场所电气线路应当采用镀锌钢管套管保护,在车间外安装空气开关和漏电保护器,设备、电源开关应当采用防爆防静电措施。生产场所电气线路、设备等应当由专业电工安装,严禁乱拉私接临时电线、增加设备。

7.检维修作业:生产系统完全停止、现场积尘清理干净后,方可进行检维修作业;严禁交叉作业。

8.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粉尘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并严格落实。

9.教育培训:企业从业人员经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企业负责人、从业人员要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掌握铝镁等粉尘的危害性及防爆措施。

10.安全检查:企业应当定期进行粉尘防爆检查,并做好记录。

11.应急预案:企业应当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保证作业和施救人员掌握相关应急预案内容。

四、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制定方案(8月上旬)

各乡镇(街道)要立即召开所有涉粉尘爆炸风险的企业、单位和场所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会议,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指示精神,提高企业负责人对粉尘爆炸危险性、严重性的认识。在对涉尘企业调查摸底和建立台账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制定治理方案。治理方案于8月12日前报市安委办408室。

(二)集中培训、自查整改(9月底前)

各乡镇(街道)要根据本辖区涉尘企业情况,按照《粉尘防爆安全规程》等有关标准规定,组织所有涉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涉尘岗位职工参加专项培训。经专项培训考试合格后颁发“培训合格证书”,做到涉尘岗位人员全部持证上岗,此项工作8月底前完成。同时要按照省安监局《关于在全省涉粉尘企业开展检测工作的通知》要求,督促企业委托有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完成以粉尘浓度为主的有毒有害、爆炸因素检测工作。

所有涉尘企业要高度重视粉尘危害,结合学习培训,认真进行自查自改。各乡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督促企业按照《实施方案》相关要求迅速开展自查。因企业自身技术力量不能满足自查要求的,要聘请专家进行检查整改。企业应建立清晰的专项检查台账,详细记录检查的时间、内容、存在问题,检查人员、相关人员及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签字确认。对发现的问题与隐患,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整改方案要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各乡镇(街道)、职能部门要组织专家深入涉尘企业现场,大力宣传粉尘作业安全知识、粉尘检测检验的必要性和有关安全管理要求,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

(三)检查验收、全面总结(10月中旬)

各乡镇(街道)要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对辖区内的涉尘企业整改情况逐一进行现场核查,对查出的隐患,要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跟踪问效;对于未按要求进行专项检查或专项检查不认真、走过场的企业一律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据有关规定严厉处罚;对逾期未整改的或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规定的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提请当地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市安委办将组织对铝镁制品机加工等涉尘企业开展专项治理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各乡镇(街道)于2016年10月10日前将本辖区专项治理工作书面总结(含电子版)报市安委办408室。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铝镁制品机加工等涉尘企业专项治理工作,切实加强对专项治理的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要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并充分发挥乡镇政府及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及时发现和依法取缔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提高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水平。

(二)提高认识,精心组织

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隐患排查治理、执法检查等重点工作,努力解决目前在铝镁制品机加工等涉尘企业普遍存在的对粉尘爆炸危险性认识不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现场安全管理混乱、隐患排查治理不及时、安全投入不到位、安全培训不落实和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等问题。积极组织开展岗位达标,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规范涉尘作业行为,减少和杜绝“三违”现象,全面提升现场安全管理水平。

(三)逐项检查,全面覆盖

专项治理期间,企业要对所有涉尘岗位逐一进行检查,全面排查治理隐患,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完善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强化作业现场管理,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程和操作程序,防范粉爆事故发生。各乡镇(街道)要对辖区内所有涉尘企业实施全面核查,达到全覆盖。

(四)严格执法,追究责任

各乡镇(街道)要通过严格行政执法和责任追究等措施,严厉打击和取缔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在现场检查和重点抽查中,凡发现排查不认真、整改措施不落实、违法违规组织生产的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要依法严肃惩处;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一律实行挂牌督办。凡在专项检查期间发生事故的,一律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从重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第5篇:安全生产示范单位整改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发展环境,务实推进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守“红线”,力戒“四风”,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新举措,转思路、出实招、求实效,监管服务并重,推动全市各行业(领域)企事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责任,按照典型引路、对标整改、持续推进的思路,结合当前安全生产新形势、新要求和全市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由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牵头,聘请专家帮扶,政府购买技术服务,在全市相关行业(领域)选择具有代表性的企事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责任落实示范单位创建工作。遵循突出重点、逐步推进、分步实施的原则,通过组织“示范创建、对标整改、跟进执法、巩固提高、规范管理”等活动,力争利用3年左右的时间,使全市各行业(领域)安全管理水平实现根本性改观。

2016年5月至年底,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和乡镇(街道办)政府部门,在各自分管的行业(领域)启动并开展“示范创建、对标整改”工作,采取组织观摩、执法跟进等措施,创建50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管理示范单位,发挥样板引领作用,以点带面,逐行业、逐区域渐次推进,使各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责任落实能力、防范事故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二、目标任务

(一)在危化、纺织、机械、轻工、建材、电热毯、灯具、食品以及人员密集场(商场)等行业领域,帮扶建设20家有一定代表性的企业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示范单位。其中危化行业8家(化肥、氯乙酸、煤化工、制药、纤维素生产、危化品储存、加油站以及化工园区企业各1家);热电、纺织、机械、家具、食品、烟花爆竹以及人员密集场(商场)所等行业各1家。

(二)在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市政施工、民爆、道路运输、粮食储存、水处理、商场、医院、学校、网吧、仓储经营等行业(领域),帮扶建设1~2家有一定代表性的企事业单位(施工工地)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示范单位。

(三)各乡镇(街道办)根据实际,围绕重点行业选择1-3家具有代表性的企业同步开展示范创建工作。

(四)利用2个月左右时间完成示范创建。市安监局于7月底前完成,乡镇(街道办)于8月10日前完成。

(五)按照监管责任分工,由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同行业(领域)企事业单位开展与示范单位对标整改隐患活动,年底前同类单位所在行业(领域)的安全管理水平有明显改观。

(六)强化全市安监系统抓工作的落实力度。通过开展示范创建对标整改活动,市局带乡镇(街道办)、乡镇(街道办)促市局,检验安全生产许可、日常监管、隐患排查、培训、评价等工作实际效果,实现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的同步落实。

(七)通过示范企业创建,促进我市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使各类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企业、人员密集企业、人员密集场所、危化企业、涉氨制冷企业等)达到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

三、工作分工

(一)市安委办总牵头,负责统筹安排部署示范单位创建及对标整改隐患工作,及时调度、督导乡镇(街道办)及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的具体工作。

(二)市政府相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负责筛选确定示范单位、落实专家(需要时,可通过市安委办协调),主动与相关专业监管部门沟通协调,开展帮扶创建工作,并组织同类单位对标。其中:

1.市安监局负责危化、纺织、机械、家具、食品、烟花爆竹、热电以及人员密集场(商场)等行业领域示范企业的创建及对标相关工作。

2.市建设局负责建筑施工、城镇燃气、供热等行业的示范企业创建及对标有关工作。

3.市工信局负责民爆及直接管理的示范企业创建及对标有关工作(含电力通信企业)。

4.市交通局负责道路运输企业的示范创建及对标的有关工作。

5.市质监局负责所属和许可企业的示范创建及对标有关工作。

6.市粮食局负责粮食储存经营单位的示范创建及对标有关工作。

7.市水务局负责供水或水处理单位的示范创建及对标有关工作。

8.市商务局负责市场、商场、超市等流通领域的示范创建及对标有关工作。

9.市卫生局负责示范医院的创建及对标有关工作。

10.市教育局负责示范学校的创建及对标有关工作。

11.市文广新局负责示范网吧、电影院创建及对标有关工作。

12.市供销社负责下属单位示范企业创建及对标有关工作。

13.市环保局负责所属污水处理厂的创建及对标有关工作。

(三)负有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职责的市安监局、质监局、建设局、交通局、公安局、交警大队、消防大队等部门,在对市级部门组织创建或对标整改工作中,需要业务和技术支持的,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对口指导和帮扶。

(四)有关监管部门按行业管理分工,对口负责示范创建对标整改工作,开展指导和帮扶。

(五)市、乡镇(街道办)两级围绕示范单位所在行业组织观摩检查(执法)和跟进检查(执法),促进对标整改工作的开展。对行动不力、不采取措施整改的,依规作出处理或者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六)各乡镇(街道办)按属地监管原则,配合市级主管部门做好有关工作。同时,对辖区内示范创建和对标整改工作作出总体安排。

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办)根据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进行具体安排。并于5月25日前分别将实施方案报市安委办(安监局408房间)。

四、实施步骤

(一)示范创建(7月底前)

1.创建标准。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达标条件或者国家制定的相关行业安全管理规范作为示范企业(单位)创建依据,并按照国家、省、市部署的安全工作要求来确定示范企业创建标准。

2.安排部署。市级主管部门5月25日前完成安排部署和专家选定。高危行业聘请专家3-5名,非高危行业不少于2名。

各级主管部门要与聘请的专家、拟创建的示范企业提前做好详细沟通,制定的具体帮扶方案应及时向市安委办报送。

3.“把脉会诊”。主管部门相关人员会同专家,深入现场,对拟建的示范企业开展全面“体检”。重点围绕主要负责人履职、隐患自查自纠和整改、日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执行、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安全设施的有效运转、行业标准和规范的落实,以及许可、培训、应急管理等方面开展排查。对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存在的“硬伤”,以及易导致较大事故以及群死群伤的环节和部位重点排查。

4.帮扶整改。针对查出隐患和问题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做到整改方案、整改资金、责任人员、保障措施和整改时限“五到位”。发挥专家支撑作用,帮助企业破解难题,合理界定整改时限,按期整改到位。并提出维持企业日常管理规范化运行的对策措施与建议加以实施。

5.树立样板。问题和隐患整改到位后,各牵头主管部门要组织专家及时进行整改落实情况检查,对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结合安全标准化达标等级,对其安全生产运行情况与安全管理工作作出评估,形成书面意见分别向市安委办和本机关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对口报告。经研究,可以作为示范企业的,及时在本行业(领域)内予以公布。

(二)对标整改(8月~11月)

示范企业创建后,市、乡镇(街道办)两级牵头部门(乡镇)组织同类企业开展“落实主体责任,提升管理水平”的对标整改活动。

1.合理规划。对示范企业行业(领域)的同类企业进行梳理,摸清其安全生产管理现状并作出规划,按照注重实效又不影响示范企业正常生产的要求,合理安排对标学习。

2.组织对标。按规划组织同行业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带着问题现场对标,现场交流,相互借鉴和促进,逐一确定整改期限。既要注重管理方面的细节,又要借鉴一些重大问题的解决措施和办法,保障对标效果。

3.整改提升。有能力的企业结合对标情况,举一反三,对照标准化等级达标条件自行开展隐患整改,限期完成。能力不足的企业可向社会聘请专家或中介技术服务机构购买技术服务,签订相关协议,完成对标整改工作。并定期报有关部门。

4.强化监管。各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日常大监管力度,对对标整改提升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确保收到实效,并适时对整个行业的安全管理水平改进和提升情况作出评估。

(三)管理与执法跟进(5月~11月底)

1.市、乡镇(街道办)两级管理与相关执法人员先行对示范企业所在行业开展日常检查(执法),帮助和督促同类企业消除整改一批事故隐患,为对标整改工作打基础。检查一个企业,建一份安全生产动态档案,上一堂安全课,对示范企业创建和对标整改工作有关要求进行宣讲。

2.对示范创建企业隐患整改及采取的防范措施情况进行梳理,为组织开展观摩执法做好前期准备。

3.分行业和区域组织开展观摩执法,制定具体的方案,要做到有交流和探讨、有分析和讲评,有收获和启发,增强观摩执法实效。

4.观摩执法结束后,逐企业提出整改时限要求,列入下次检查重点,到期后随时进行检查。在部门进行到期检查的同时,负有安全监管执法职能的部门开始跟进执法。对经对标整改后依然存在同类问题的,各负有监管执法职能的部门,要依照各自职责依法予以严厉处罚。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市安委会成立示范创建及对标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委办,负责协调解决示范企业创建及对标整改工作的有关重大事项,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管行业(领域)负责相关工作的开展和推进。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加强对示范创建和对标整改工作的领导,强化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务求见到实效。示范企业创建及对标整改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年终一并考核。

(二)完善机制。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抓手,力戒“四风”,强化举措,务求实效,监管与服务并重,建立增强观摩执法实效的工作制度,逐步推进监督管理与执法保证形成合力与辐射,解决多头检查执法、重复检查执法的实际问题,由事后问责向事前监管转变,构建新形势下推动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确保实效。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帮扶指导力度,认真听取并采纳合理化建议,制定的整改措施要从实际出发,使之管用、有效,帮助企业解难题、强管理、促提升。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专家之间要定期沟通情况。示范单位的选择要兼顾重点行业,又要形成辐射面。专家选聘要注重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满足规范和提升行业安全管理水平的需求,为对标整改工作的开展奠定良好基础。

(四)强化调度。各级、各牵头部门要按照机关标准化建设的有关要求,切实发挥“总开关”、“总闸门”的调度协调作用,定期对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加大对示范企业创建和对标整改工作的督促力度,及时汇总、梳理经验做法,向市安委办进行报告。市安委办对此项工作的开展实行月调度、月通报制度。

第6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全面规范企业的安全管理和生产经营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机、物、环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事故防范能力明显增强。实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进一步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为建设经济强市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按照市安监局下达我市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指标,进行如下指标要求:

(一)2016年,全市所有未达标的规模以上企业全部完成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指标;

(二)2016年,全市60%的小微企业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标准;

(三)2016年,全市所有企业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标准。

三、工作安排(2016年度)

(一)摸清基本情况(4月21日—4月25日)

各乡镇(街道办)、市安委办各成员单位要切实掌握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内机械、轻工、建材、商贸物流等工贸企业基本情况,对小微企业开展调查,摸清底数,建立企业基本情况台账,台账加盖公章后于4月26日前报市安委办(市安监局408房间)同时报电子版。

(二)制定工作方案(4月24日—4月28日)

各乡镇(街道办)、市安委办有关成员单位要结合行业特点和达标任务、时限要求,制定2016年度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工贸企业年底达标以及小微企业达标的工作方案。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要制定详细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指导思想、设定工作目标、规划时间进度,细化包保责任制和保障措施。

(三)迅速开展工作(4月30日—11月20日)

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企业要召开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动员大会,全体职工参与,企业老板讲话,宣贯方案要求、工作步骤和时限任务。同时,要主动联系和配合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机构,迅速开展企业标准化创建工作。要充分发挥和利用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过程作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学习交流、提升技能,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四)评审验收总结(7月1日—11月20日)

申报三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经过专家指导、企业整改、机构认可,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后,要进行自查自评并形成书面报告,将评审申请报市安监局审查后上报市安监局核准,市安监局组织专家组对企业进行现场评审并形成专家意见和评审报告,发放证书与牌匾;小微企业完成自评后,将评审申请报市安监局审查并组织专家核准,发放证书与牌匾。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各乡镇(街道办)、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把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思想行动统一到国家、省、市的要求上来,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对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通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教活动,努力营造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乡镇(街道办)、各有关部门要成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机构,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组织实施。企业主要负责人作为安全标准化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保障标准化创建工作投入,完善标准化建设工作制度,确保标准化工作的连续性和常态化,确保按期完成目标任务。

(三)加强督导,严格考核。市安委办将成立全市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督导组,高密度、多频次地对乡镇、部门、企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不定期召开乡镇、部门、服务机构、有关企业工作调度会。市安委办将全面总结全市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情况,加大考核权重,严格考评,严格奖惩。各乡镇(街道办)、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检查、督导、考核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同时,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6〕23号)要求:“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对当地企业包括中央和省属企业实行严格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管理,组织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安全标准化分级考核评价,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并向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担保业等部门通报,作为企业信用评级的重要参考依据”。“凡在规定时限内未实现达标的企业要依法暂扣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逾期未达标的,地方政府要予以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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