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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缔无照经营活动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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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的总结报告
关于取缔无照经营活动的报告 第一篇

关于开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的总结

报告

自治区督查小组:

为深入推进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活动,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国务院令第370号)、《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做好将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评工作的意见》(综治办【2010】44号)以及《关于印发自治州深入推进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巴政办发【2010】70号)文件精神要求,**县查无小组认真开展了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开展摸底排查、专项教育、补办登记、集中整治等专项整治工作,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专项行动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制度机制全面建立

对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作出了重要指示,我们按照县政府的安排,着重建立了四项制度。

一是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县政府下发了文件,建立了县《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副县长张宏任组长,县综治办主任完志强、县工商局局长库尔班·阿不力孜任副组长,县发改委、县工商局、县公安局、县招商局、县卫生局、县安监局、县财政局、县环保局等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工商局,库尔班·阿不力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调、信息汇总和督促落实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后,我们于2012年9月14日召开了联席会议1次,对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

二是建立了信息通报制度。明确了联席会议办公室、成员单位、行政许可审批部门、政府各职能部门之间相互通报有关信息的义务,制订了《**县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信息通报抄告和案件移送制度》,规定了违反信息通报制度的问责标准和问责措施,建立起了各部门相互协作、相互配合的信息共享机制。 三是建立了责任查究制度。制定了《**县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责任追究和奖励制度》,规定了行政许可审批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社会基础组织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实行责任追究的条件,明确了对相关责任主体实施问责的程序和方式。县综治办下发了文件,将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纳入了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评,明确了考评标准和考评程序。 四是创新监管机制,着力加强“查无”工作的长效监督管理机制建设。各地为加大“查无”工作力度,着力增强执法监管的长效性,在“查无”工作中对监管方式进行了大胆的有益尝试,走出了一些新的监管路子,摸索出了一些新的监管方法,

丰富了监管方式,提升了监管效能,加强了“查无”工作长效监管机制的建设。各职能部门特别注重加强对无证无照经营产生的源头进行控制,切实把监督管理的关口前移,对未办理任何证照就先投资经营场地和设备购置进行经营的,有关职能部门主动提前介入进行依法提示劝告,把可能发生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变被动监管为主动监管,变单一型监管为复合型服务监管,避免造成经营者不应有的经济损失和职能部门的监管风险,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有效地减少了无证无照经营的发生。

二、明确责任分工,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齐抓共管格局已形成

我们细化了分工,落实了责任,明确了各部门在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中的职责,形成了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的格局。一是明确了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的职责,确保其发挥组织领导、指导协调、督促检查、推动工作的作用。二是按照“谁发证,谁监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政府各职能部门的职责,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发挥其在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的主力军作用。具体规定了综治办、工商局、公安局、消防大队、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环保局、文化体育广播影视局、旅游局、国土局、住建局、质监局、安监局、煤炭工业管理局、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交通运输管理局、人社局、农业局、财政局、畜牧局、烟草局等20多家部门的职责,要求做到有职必履责,失职必问责。三是各职能部门根据法定职责,强化内部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发挥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班子成员分头抓,相关部门督促抓,具体人员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组织领导机制,完善了监管责任机制和市场主体分类监管、市场巡查、工作考核以及责任追究等机制,确保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的进度和执法力度。

三、落实工作措施,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成效初步显现

一是实施部门查处。查无小组成员单位及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按照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总体部署,单独开展执法工作,依法依规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

二是依法履行职责,互通信息、形成合力。查无领导小组将查无小组成员单位及各职能部门力量整合,按照统一工作方案,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联合执法工作,共同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我县在查处取缔无证无照工作中,各职能部门依法履行职能,采取堵疏结合,区别对待,坚持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规范与发展相结合。既依法行政,又区别对待,不搞一刀切、机械执法,对于经说服教育能主动办照的,免于行政处罚,提供政策咨询服务,帮助其尽快完善登记手续,办理营业执照,对于涉及前置审批许可的,各职能部门能够加强联系,针对无证无照查处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能够互通信息,通报情况。 三是突出工作重点,开展专项活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县查处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以煤矿、交通运输、食品、餐饮网吧、宾馆、超市、公共娱乐场所和涉及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易燃易爆品、危险化学

品的经营地、存储点等作为整治工作的重点。做到“三个一批”:即依法规范一批,疏导解决一批,整治取缔一批。在此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中,共检查全县经营户1086户,检查各类集贸市场、商场(超市)10户,累计查处无证无照经营案件103起,罚没款23.56万余元,其中与烟草专卖局联合查处无烟草专卖许可证擅自销售烟草制品案件15起,罚没款0.46万元。全县各相关职能部门共开展独立执法960余人次,联合执法1次,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案件37起。 四是强化宣传,形成查处取缔工作的浓厚氛围。我县各职能部门一直将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的宣传工作作为普及法律、法规的一项重要内容,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横幅、简报、警示等多种媒介、采取发放宣传资料、开辟专栏及开展食品安全检查“3.15”宣传月,召开经营者工作会等多种形式,在我县主要街道、集(农)贸市场、镇集市、农村进行了宣传工作,共出动宣传车24台次,宣传人员204人次,形成社会舆论宣传攻势,为开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存在问题

查处取缔无证无照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所取得的成绩只是阶段性的,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仍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部分“小餐饮、小食品、小摊贩”等行业无照经营户的经营规模小、条件差,得不到前置审批部门的许可,涉及前置审批的部门较多,取缔难度较大,但是又有它生存的空间。

二是集贸市场、学校周边地区的无照经营群体多以学生儿童及居民为消费对象,以流动摊贩为主,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与执法人员打游击,执法人员来了便停业,执法人员走了又照常经营,查处取缔工作量大,给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带来了困难。

三是个别偏远农村人口文化素质低,法制观念淡薄,给无照经营的查处取缔增加了很大的难度。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们决心以这次自治区检查督导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扩大战果,将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做得更好,为净化全县市场经济秩序做出更大的贡献。

一是要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上来,抓住机遇,努力开创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新局面。

二是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细化措施,通力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做到监管到位、不留死角。

三是要认真组织联合执法和专项执法,营造多部门密切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氛围,强势打击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确保监管执法进一步到位。

四是要进一步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及时召集联席会议,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研究解决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中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

五是要进一步优化工作理念,采取上门服务、集中办公的形式,降低办证(照)门槛,简化办事环节,减免办理费用,提高办事效率。

以上汇报,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关于申请清理整治无照经营专项经费的请示
关于取缔无照经营活动的报告 第二篇

关于申请清理整治无照经营专项经费的

请 示

永兴县人民政府:

近年来,无证无照经营现象普遍存在,并呈上升蔓延之势,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威胁了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影响了城市管理和城市建设,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国务院于2003年颁布实施了《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无照经营”。

为切实贯彻执行国务院的《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和中央综治办对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分别专门下文,明确了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要求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实行齐抓共管,并纳入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范围。

按照要求,我县于今年6月份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傅景龙召集,召开了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第一次联席会议,建立了我县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综合治理机制,并纳入了我县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省、市工商局的统一部署,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切实开展了清理整治无照经营专项行动,使我县无照经营现象大幅减少。但从我局对各乡镇的考评情况来看,我县也还存在着突出的问题:一是部分乡镇和部门还认识不够,开展工作不力,还有很多的乡镇甚至认为无照经营与地方政府工作无关;二是对无照经营的清理整治力度不够,无照经营现象还在我县范围内普遍存在,有的乡镇无照经营率还在30%以上。这些无照经营现象大部分存在于饮食、医疗、易燃易爆等与老百姓生活和安全生产息息相关的行业,如不及时取缔,后果不堪设想。对我县“三创”活动的开展也极为不利。

鉴于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我局认为一是要加强对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工作的宣传力度,在全县范围内营造无照经营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二是要充分发挥综合治理机制的作用,进一步提高各部门、各乡镇对“清无”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各乡镇的“清无”工作责任;三是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有成效的清理整治无照经营行为的联合专项行动。为此,我局特向县委县政府申请安排“清理整治无照经营”专项工作经费叁拾万元,以用于我县开展“清无”工作的宣传、会议和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以上请示,敬请批示。

二○一○年十一月三日

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总结
关于取缔无照经营活动的报告 第三篇

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总结 为规范我县食品药品市场经济秩序,制止无证无照经营,促进公平竞争,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维护餐饮服务食品药品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012年我局按照"谁审批、谁发证(照)、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政策疏导与经营者自律相结合,日常监管和集中查处相结合,综合治理和重点打击相结合,开展清理整治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取得显着成效。现将我局今年开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对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稽查分局、食安股、药械股全体人员为成员的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在稽查分局负责查处无证无照日常工作。为保证查处工作有效落实,我局分别制定了《XXX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农村市场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XXX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无证从事餐饮活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全县辖区内的药械经营单位和餐饮服务单位以及商品批发和农村小商店等工商个体单位,开展查处取缔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药械经营活动行为、未取得《餐饮服务食品许可证》从事餐饮经营活动行为、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行为。方案对查处取缔专项工作进行了具体的安排部署,确保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顺利开展。 二、结合"三打两建"开展摸底清查,严厉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今年我局组织各股室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摸清县辖区的餐饮和"三品一械"无证无照经营情况,并分门别类有针对性地制订疏导治理意见和措施,认真分析无证无照经营"四品一械"的特点和产生的原因,集中力量对辖区内无证无照经营户,尤其是重点地区的无证无照经营户进行逐一排查,对符合登记条件的,督促其办理证照,转为合法经营;对暂不具备条件但经过整治可以达到要求的,依法责令其停业整顿,并办理审批手续;对经整改仍不具备条件、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户,依法予以取缔,同时加强对经营者的宣传、教育、引导工作,向经营者宣传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宣传教育,强化经营者的法规意识、守法意识和自律意识。 从年初至10月底,我局通过专项整治与日常检查相结合,共出动执法人员4472人次,出动执法车辆584车次,检查餐饮单位742家次、"三品一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991家次、日化用品经营使用单位413家次、农村小商店116家次。对18家商店无证经营药品进了责令整改,对6家商店无证经营药品执行了当场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对1家无证批发药品的购销部进行了立案取缔;对26家无餐饮服务许可证或许可证已过期的餐饮单位责令其停业办证,对1家长期无证从事餐饮活动的餐饮单位进了立案处罚停业整顿后再申请许可,取缔了1家无证从事餐饮活动且拒不办证的餐饮服务单位。 三、加强宣传教育,做好舆论引导。 一是深入宣传动员,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今年以来,我局采取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材料、公布举报电话,发短信等形式广泛宣传《药品管理法》、《食品安全法》、《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先后发放各类共发放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单20590份,发放宣传册1000多本,宣传画报550多张,制作并更新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栏37期,张贴宣传标语28条,悬挂宣传横幅3条,发出宣传短信80000条,通过教育疏导与查处取缔相结合,坚持教育疏导为主,查处取缔为辅,做到管扶同步,引导食品药品企业守法经营,规范经营,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和执法环境。二是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做到特殊情况特殊对待。目前,我局已对县城一家无证无照餐饮店进行取缔,已形成打击无证违规经营的良好氛围。对于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等社会弱势群体,坚持教育为主,督促其合法经营。 四、总结评估,进一步巩固成果 虽然查处取缔食品药品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行为中取得一定成效,但我县无证无照情况复杂让查处工作遇到不少问题:一是对偏远农村小商店无证经营药品行为和在地处偏辟的小街小巷外无证经营只做早餐或宵夜的小餐饮、小食店查处难,执法人员平时很难监管得到,给我们的监管带来了很大的难度。二是

取证难。无证经营食品药品的违法主体一般文化素质较低,法律意识淡薄,即使人赃俱获,也往往以自家使用,食用等借口逃避责任,百般抵赖,更不愿配合执法人员的调查,使执法人员的调查取证工作十分艰难,明知是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但因无有力证据而无法查处。()三是处罚难。根据《药品管理法》和《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食品药品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处罚较重,而违法主体大多数是边远农村小商店大都是在家庭里面简单经营数量小的行为,他们家庭经济困难很难落实处罚。 我局通过总结分析开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整治行动,确立了基本工作目标:一是要加强民众的法律意识和经营者持证持照守法经营意识;二是以城镇主要街道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有效遏制逐步向偏远农村引导;三是有效规范市场经营秩序,让消费环境更加安全、放心。为了巩固整治成果,下一步要建立和完善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的长效监管机制,使查处取缔工作日常化、制度化。 虽然这次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同时,我们也认识到查处取缔无证无照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还会加强对民众法律、法规的宣传,建立完善有效的行政处罚工作方式,同时也希望各职能部门间能加强协调配合,真正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使日常监管工作不脱节,不留死角。

xx无照经营整治工作汇报
关于取缔无照经营活动的报告 第四篇

xx无照经营整治工作汇报【关于取缔无照经营活动的报告】

各位领导小组成员: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xx县2010年上半年度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联席会议,我代表县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查无办”),感谢各位对查处取缔无证无照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下面,我讲两个方面意见:

一、2010年以来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基本情况

2010年以来,各有关单位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精心组织、稳步推进全县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截止2010年10月20日,xx经济户口总量为6145户(其中个体5080户),无照经营存量为21户,其中有前置条件的15户、无前置条件的6户,无照存量为0.34%,较2010年3月份的0.66%下降了48%。1-10月份共疏导登记75户,自行关闭94户,查处无照案件86起,罚没款35.52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6.6%。查无办发函抄告相关部门17户,部门反馈2户。主要做法:【关于取缔无照经营活动的报告】

(一)、突出整治重点,全面排查摸底,提升整治工作效能

1、巧绘“三区”动态整治地图,营造舆论声势

一是充分摸底调查,选好“合法经营示范区”。在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选定10个位于中心区域、具有一定规模的街道作为合法经营示范区。动员“合法经营示范区”经营户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专项行动,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商业欺诈等违法行为。2010年5月又从10个合法经营示范区中选择4条商业街作为“零无照示范街”,6月-9月督查组对辖区各示范街进行突击检查,持照率、亮照率均为100%。

二是梳理整治重点,确定“依法经营整治区”。 由于近年来一些社会反响强烈、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破坏环境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有愈演愈烈的趋势,加上城乡结合部一直都是重点,该局最终确定花岗岩等石材加工行业、非法炼油行业、城郊结合部等三处依法经营整治区。

三是坚持联合力量,成立“守法经营监督区”。为了实现对人口密集乡、村的长效监管,该局积极与村两委沟通,发动村干部和群众的力量,选定xx片20个村、xx片7个村、xx片13个村、xx片14个村成立54个“守法经营监督区”,并与经营户签订《守法经营承诺书》,同时公开投诉电话,让经营户接受村民的监督。

2、开展“春雷三号”无照专项整治,实现整治到位

为了全面落实“疏导规范服务年”的各项措施,本次专项整治以严重危害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无照生产经营易燃易爆品、危险化学品、食品、药品(农药)以及无照从事建筑施工、矿山开采等为重点对象,并把城郊结合部、居民住宅区周边等列为重点整治区域。今年1-10月份,共查处无照从事建筑施工案2起,无照冶炼废旧电路板案1起,无照大理石加工案5起,无照水泥砖加工案4起,无照采砂案4起,案值1568.43万元。其中已结案件罚没款19.2万元。

3、开展 “锄草一号”无证无照整治月,抓紧集中查处

确定5月份为“锄草一号” 无证无照整治月,整治行动的重点执法对象是无需前置审批的无证无照经营户,分排查摸底、分类整治、巩固提高三个阶段。主要从疏导登记入手,并通过简化程序,提高服务质量等,分类对待,引导一批无重大危害的无证无照户转为合法经营户。

4、开展查处取缔黑网吧专项行动,严查违规行为

2010年1-10月,我局牵头联合文化、公安等职能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对网吧等文化经营场所开展专项整治大行动,共出动查处取缔黑网吧动执法人员89人次,查处无照黑网吧案件7件,关闭取缔黑网吧5家,查扣、没收用于黑网吧电脑35台,罚没款4.16万元。对已经取缔的黑网吧,接下来还要进行“回头看”,防止黑网吧死灰复燃。

5、开展整顿非法采砂业专项行动,保护生态环境

针对近年来非法采砂的特点,结合我县正在打造“xx县”,我们坚持全面规范和重点打击相结合,把严厉打击无证非法采砂、规范持证砂场的开采秩序作为整治重点。6月份我们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基层所先行对采砂情况进调查摸底,共发现14户无证采砂经营户,1户河道采砂许可证已过有效期。7-9月份,根据调查摸底情况,取缔前置审批手续不全,无证无照,持证砂场不按划定场地进行安全采砂,坚决并予以处罚;截至10月20日,已查处9家无证采砂户,其中3家被责令停业,6家被处罚,罚没款9.5万元,无证采砂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生态水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6、分析无照产生的主客观原因,提出不同的治理方案

根据无照整治中了解到的无照产生的原因,将无照产生原因分成两大类,一是对于客观上无法办照的,包括涉及房屋性质办不出房产证的、经营场所办不出环评等问题,比如“xx鱼庄”由于经营场所是村委会,不是营业用房而无法办理环评,该局对该农家乐发《行政告诫书》的同时,积极写《工商部门建议由县政府牵头协调彻底解决农家乐无证无照难题》的调研报告送xx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文明办等,希望从政府层面共同寻求解决方案。二是对于主观上不愿办照的,遵循“教育在先,查处在后,疏导为主,取缔为辅”的原则,对通过整改基本达到规定条件、法律法规无明文禁止、对社会不会产生危害的经营户,实行正确引导。2010年5月25日,xx镇人民政府向我局递交了《关于要求给予xx镇“农家乐” 简化程序审批营业执照的报告》,要求对经农户自筹资xx2家农家乐给予简化程序审批执照。经我局了解这2家农家乐位于xx水库边,仅取得卫生许可证,未取得环保部门出具的环评,鉴于农家乐能带动本地劳动力就业和增加农产品销售,我局本着“攻大奸,诫小过”的理念,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对2家农家乐给予简化程序审批执照,以达到整顿与规范无照“农家乐”经营规范的工作目标。同时,对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等弱势群体从事经营无重大危害行业,并且经营项目、条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立足职能,降低准入门槛,简化登记手续,开通绿色通道,加强就业指导,并督促其合法经营。

(二)、强化具体措施,创新监管举措,推进整治活动深入开展

1、全面推行房东告知制。继续在全县范围内推行房东告知制,责任区干部在发现无照经营行为时,必须向房东告知为无照经营提供经营场所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并发放《房东出租经营场所法律责任告知书》。

2、加强无照黑名单库建设。要求对无照经营户的发展动向,包括关闭、取缔、疏导登记等情况必须及时录入,查无办将定期对各所无照库录入情况进行督查。

3、完善责任区监管制度。明确工商所、责任区职责分工,加强对查处无照经营的动态考核,对无照存量、疏导登记、取缔情况以及黑名单库销户情况、无照案件查处情况等工作进度。

4、建立“无照经营监督员“相关制度。考虑到基层所里人员有限,许多乡、村离工商所较远,监管难度大,容易出现监管“盲点”。为了延伸监管触角,该局选聘54名大学生村官为“无照经营监督员”提升无照监管工作的效率,并制定联络制度、培训制度、管理制度。随着该项活动的深入开展,其效果也逐渐凸显。截至目前,54名“无照经营监督员”受理咨询700余次,疏导登记62户,发现黑网吧2家,取缔无照经营2家,辖区内的无照经营尤其是食品行业明显减少,有力维护了农村的市场秩序和消费环境。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是要宽严相济,疏堵结合。严格地讲,无照经营是违法的,必须取缔。但是由于无照经营情况复杂,要坚持疏堵结合,疏导为主,区分不同情况,实施分类整治。对社会危害严重、存在安全隐患、破坏环境资源的无照经营行为要从严,对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应当登记的,或按政策规定可免于登记的从宽;对屡教不改的“钉子户”从严,对下岗职工、大专院校毕业

生、复转军人从宽。对经营范围、经营条件基本符合法律、法规的,要引导帮助其完善有关手续,促其合法经营。对因客观原因暂时不具备办证办照条件的,要加强沟通协调,努力为其解决实际困难,促其符合办证办照条件。真正做到治理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查处与转化相结合,引导无照经营户办证办照合法经营。

二是要加大宣传力度,创建舆论声势。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群众自觉支持执法机关清理取缔无照经营行为,努力提高全社会打击无照经营行为的公众意识。 要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在全社会形成抵制、打击无照违法经营活动的良好氛围。宣传活动要进人群密集的地方,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是要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清理整治无照经营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监管难度大,要建立对无照经营的长效监管机制。首先,要建立报告和通报制度。抄告制度是“查无”工作部门开展协作治理的基础,也是明确责任追究的依据。各成员单位要将排摸、查获的情况(每月)定时汇总到“查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要将相关信息分类、分责函告相关职能部门;完善函告反馈制度,相关职能部门收到抄告后,依法、依责做好引导规范服务工作,并将承办结果在规定时间内函复“查无办”;“查无办”在收到回复函后,将疏导规范服务结果反馈给排查、查获单位,并将相关书面材料整理记入台账。同时对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中的疑难问题,要认真调查,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理。对无照经营取缔有困难的,要及时上报县政府,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对应由相关部门处理的问题,应以公函等形式通报有关主管部门。其次,要把专项整治与加强日常监管紧密结合起来。对无照经营加强监督检查,采取有力措施,做到“早发现”、 “严监管”。

同志们,取缔无证无照经营难度不言而喻。今天我们下决心来做这件事情,就要做到位、就要做好,才能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经营环境,促进全县经济社会的更好更快发展。

xx县查无办

二0一0年十月二十日

关于开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的工作总结
关于取缔无照经营活动的报告 第五篇

关于开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的工作总结

根据县政府《关于开展2011年度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

的通知》要求,我局运管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安

徽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的行政管理职权,不断加强行业监管和社会

监督,进一步促进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的规范。通过开展专项治理整顿

活动,对非法、违规经营、扰乱运输市场的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取

得显著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了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国务院令第370号)、安

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机制的意

见》和县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及时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

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方案,落实了工作

措施,认真开展了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整顿治理工作。

我们重点加强了对辖区内客货运输及其机动车维修企业和水上交

通运输行业的监管,依法整治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

客货运输经营的行为(以下简称道路运输非法营运),并联合相关部门

治理无证无照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厂店(以下简称路边店)。同时,

努力加强道路运输行业法规、规章宣传,正面引导社会舆论,着力提

高群众守法意识,逐步完善查处取缔工作机制,保护合法经营者和消【关于取缔无照经营活动的报告】

费者正当权益,创造公平竞争、守法诚信的道路运输市场环境。

二、打击“黑车”等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行

【关于取缔无照经营活动的报告】

(一)及时做好摸底调查,工作有序开展

打击道路运输非法营运的工作任务重、难度大,我局为此在行动

前期进行了大量的摸底调查工作,从2011年2月至4月,抽调业务能

力强、工作经验丰富的执法人员,对客运线路、车站、城乡结合部等

旅客集散地,进行了调查登记工作,初步掌握一部分辆嫌疑非法营运

的“黑头车”。同时,确定了火车站广场、县医院门前、跃进门广场、

大圆盘等场点整治区域,摸清了非法营运车辆的大体活动情况,为道

路非法营运整顿治理行动的有序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提供了详实

的第一手资料。

(二)领导重视,“打黑、维稳”两手抓

局领导高度重视打击非法营运活动,亲自挂帅带队,指导工作。在

行动开展之前,我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及《安徽

省交通行政执法规范》的要求,制定了工作措施。运管所同时确定了

打击非法营运执法人员名单和分组,严格要求了执法人员的行为、举

止、组织纪律和执法程序。

打击非法营运行动,以全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为契机,我局组织

区运管所在进行专项整治行动之时,着力创建和谐、安全和舒适的人

文社会环境,高度重视社会稳定维护工作。执法人员在对重点区域、

重点路段进行盘查时,对发现的可疑车辆除登记之外,同时进行了相

关法律和政策的宣传,耐心解释、引导,得到了社会群众和部分车主

的理解和支持,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对经常性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

执法人员采取备案登记制度,详细记录了车牌、车型和驾驶员等情况,

当场给予了警告。在近几个月的打击活动共查处“黑头车”约65台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以严厉的处罚。

【关于取缔无照经营活动的报告】

(三)加强宣传,深挖社会舆论正面潜力

在进行打击道路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当中,县运管所高度重视

宣传的力量,着力于广泛宣传道路运输法律、法规,力争社会广大人

民群众的支持,力图在给予行政处罚之前正面引导非法营运车主、司

机停止违法行为。通过有关法律宣传、案例评析等方面工作,深挖社

会舆论和宣传的正面潜力,努力营造打击非法营运行动的和谐社会环

境。目前,打击非法营运行动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当中。

三、强化机动车维修和驾驶员培训的市场监管

为进一步规范机动车维修和驾驶员培训市场秩序,彻底落实上级

有关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工作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道路运输条例》和交通部《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

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县运管所组织了执法队伍,

对全县无证机动车维修店(以下简称路边店)和“黑驾校”进行了专

项整治,整治重点是:清理无证、无照非法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行为;

查处路边店占道经营、随意排污,造成油污污染路面,妨碍道路畅通

安全和非法进行驾驶员培训的行为。

(一)重点整治的区域和路段

本次重点整治的区域和路段集中在101省道穿城路段,重点针对

影响较大、污染较为严重的路边店约16家进行了集中整治,查处“黑

驾校”3家。

(二)执行检查中确保稳定

在执法过程中,随时掌握执法现场情况,高度重视行政执法稳定。

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以及宣贯结合的工作方式积极宣传有关法律

法规和政策,通过制发告知书、宣传单,告知经营业户取得行政许可

的合法程序和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的必要性,对部分不理解我们工作

的经营业户进行了详细的解释和耐心的指导。同时,在公安、工商部

门的大力配合下,保证道路畅通,高度重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确保

了社会的稳定。

(三)执法检查情况

在整治过程中,执法人员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并进行了统计。按照

执法程序责令停止经营户数6家,其中:汽车维修停止经营户数3家,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1家,签发违法行为通知书2家,现场制止清

除油污户数12家,拆除维修摊点占道摆放旧轮胎5处约80多个,现

场整治修理店工具乱丢乱放污染路面、秩序混乱现象9家。

二、存在问题

虽然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车辆取得一定成效,但仍然任务艰巨,

【关于取缔无照经营活动的报告】

困难重重。

(一)是查处难。“无证无照经营车辆”的经营者为了获得不法利益,想

方设法与执法人员捉迷藏,打游击战,给查处工作带来一定难度;冲

卡逃避检查的事件时有发生,对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胁。

(二)是取证难。由于大部分群众和乘客对管理部门的查处工作不配

合不理解,甚至抱着同情车主的态度,帮助作伪证,使执法部门的调

查取证工作十分艰难,明知是无证无照经营车辆,但因无有力证据而

无法查处。同时,现在“无证无照经营车辆”反执法能力也越来越高,即

使人赃俱获,一些“无证无照经营车辆”的车主也是百般抵赖,更不愿配

合接受调查。

(三)是处罚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规定,对“无

证无照经营车辆”的处罚为3—10万元。大部分车主以家庭经济困难为

理由,不愿接受处罚,还到所里大吵大闹,甚至以“自杀”、报复相威胁。

这不仅影响了正常的办公秩序,也给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造成隐患。

(四)是经费短缺、检查装备落后、执法人手紧缺,给执法工作的进

一步开展带来很大困难。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通过开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的整治行动,为巩固已经取得的

成效,我们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我们将在县查无办的领导下,进一

步加大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的工作力度。一是继续加大宣传,向从

事道路运输经营的业户、市民、驾驶员广泛宣传,正面引导社会舆论,

争取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贯彻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建立长效的治

理机制。二是建立完善有效的联合行政处罚工作方式,有效的打击部

分社会影响恶劣、情况严重的无证无照违法行为,达到标本兼治的目

的。

XXX交通运输局 二0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2016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计划
关于取缔无照经营活动的报告 第六篇

一、组织领导

建立县政府统一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对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督查。实行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制度,工商、公安、国土、安监、卫生、人劳、民政、房管、建设、城管、电力、发改、商务、交通、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环保、文体、广电、农业、烟草、通信等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通报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情况,研究制订工作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指导、督促查处取缔工作。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形成监管合力,确保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查处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工商部门负责查处取缔无需取得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但应当办理营业执照而未办理,已经取得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但未依法办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手续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负责协助相关职能部门查处取缔违法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相关行政审批部门负责对须经本部门许可或批准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取缔未经本部门许可或批准,已被本部门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许可证或其他批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或批准手续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镇(处)政府、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要配合政府各职能部门加强对本辖区内各市场主体的管理及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报告本辖区内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不得为无证无照经营者提供生产经营场所和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村民委员会每年6月和12月份将本村辖区内的各类经营主体的基本情况登记造册,经镇(处)汇总后,报县政府。

供水、供电、电信等公共服务行业、企业要增强社会责任意识,不得为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的经营者提供水、电、互联网接入服务等经营条件;在接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下达的对违法经营场所停水、停电、停止互联网接入服务等协助执行通知后,应立即予以执行。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危害性以及查处取缔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把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的一项重要任务,与“三年大变样”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认真协调解决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将查处无证无照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落实责任,齐抓共管。按照“谁发证、谁监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健全部门查处与联合执法相结合的工作机制,确保查处取缔工作积极稳妥、有序有效进行;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在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设立信息员,设置投诉举报站,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各职能部门要依据法定职责,强化内部责任管理,实施属地监管,把责任落实到人。对于相关部门的抄告事项,要及时处理,不得推诿扯皮。

(三)把握政策,分类整治。各职能部门要强化执法为民的理念,增强服务意识,遵循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取缔与规范相结合的原则,区别对待,加强引导、扶持和规范。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取缔;对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或者经营范围、经营条件基本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者,应引导帮助其依法办理相关经营手续;对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应当登记的经营活动或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应免于登记的经营行为,要依法规范管理,不视为无证无照经营行动进行查处取缔。

(四)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在查处取缔工作中,各职能部门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严格执法办案程序,准确适用法律,坚持依法行政;要秉公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杜绝粗暴执法,避免引发群体性事件;对拒绝、阻碍依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要做好说服教育工作;需要公安机关配合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情况请求协助,公安机关在接到协同执法请求后,要积极支持并依法严惩暴力抗法行为。

三、责任追究

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管辖区范围长时间存在多个无证无照经营户的,要对直接负责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工作中失职、渎职和包庇的,要坚决严肃查处,依法依纪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镇(处)政府、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不履行向政府职能部门报告本行政区域内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以及不配合政府职能部门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的,由监察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任何组织和个人,凡为无证无照经营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运输、保管、仓储等条件以及水、电、互联网接入等服务的,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接到政府职能部门对违法经营场所停水、停电及停止互联网接入服务等协助执行通知后,仍然为其提供服务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有权举报。接到举报部门要为举报人保密,并及时对举报对象予以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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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无证经营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关于取缔无照经营活动的报告 第七篇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关于刘红霞、李钢、何思善、邵海四人无照合伙从事橱柜经营行为一案的调查终结报告一、案件的由来和调查经过:2016年8月14日上午9时,我局执法人员罗礼全、张援军、王家春、雷汝新对地处宜宾市江北振兴建材城20幢1楼34-35号的经营场所依法进行检查(出示行证执法证件),现场发现该营业场所门面的店招为“米兰整体橱柜”,检查时正在营业,现场据刘红霞讲:“是他(刘红霞)和李钢、邵海、何思善四人平均出资20000元于2016年6月16日开始经营米兰整体橱柜的”。检查时刘红霞无法提供该营业场所的营业执照,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涉嫌无照从事整体橱柜的经营行为,随即填写立案审批表附上现场笔录报立案中心局领导批准立案,2016年8月14日批准立案,并指定由王家春、张援军负责全面调查。 二、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当事人:李钢,男性、现年32岁、汉族、家住宜宾市翠屏区金江村29栋9号,身份证号: 512501197509132733,电话:2030900。 何思善,男性、现年31岁、汉族、家住广东省大埔县湖莒村村下田心小,身份证号: 441422197605110013,电话:13808296661,邵海,男性、现年37岁、汉族、家住湖北省荆州区迎宾街3号,身份证号: 422421197011070019,电话:13659032118,刘红霞,女性、现年36岁、身份证号512501197110102743、家住宜宾市翠屏区金苑30幢45号,职业:个体工商户,成立日期:2016年3月18日,营业执照注册号:5115023028539。字号名称:宜宾市翠屏区禾田橱柜经营部,经营形式:个人经营,经营场所:旧州江北建材城17幢9号,经营范围:橱柜零售 。三、违法事实经查明:当事人刘红霞(负责联系厂家和进货的业务)、李钢(负责销售和售后服务工作)、何思善(负责设计和售后服务工作)、邵海(负责策划和销售工作)四人,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注册,人均出资贰万元(合计:八万元)向宜宾市翠屏区致和街魏常金(电话:13909098960)以3256元/月的租金租得门面两间,面积140平方米,于2016年6月16日起至2016年8月14日止擅自在宜宾市江北振兴建材城20幢1楼34-35号从事米兰橱柜的经营活动。经营期间已订购出去12套,共计向订货的客户收取订金8010元,于2016年8月14日被我局执法人员查获。本案证据材料有:(1)现场检查照片四张,(2)当事人李钢、何思善、邵海三人询问笔录各一份, (3)对当事人刘红霞的询问笔录两份,(4)现场检查笔录一份,(5)当事人刘红霞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刘红霞、李钢、何思善、邵海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6)经营单据三份(复印件13张),(7)其它材料。 以上证据材料均由当事人签字确认。四、处罚依据及处罚建议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一条第二款 “合伙企业的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合伙企业成立日期。合伙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前,合伙人不得以合伙企业名义从事合伙业务”的规定,属于无照从事合伙经营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未领取营业执照,而以合伙企业或者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名义从事合伙业务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停止,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依照本法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登记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合伙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未按期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或者善意第三人造成的损失。”的规定,建议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 1、责令其立即停止无照从事合伙经营行为2、罚款5000(五千元)。 案件承办人:二00七年八月三十日

2016工商局安全生产月工作方案5篇
关于取缔无照经营活动的报告 第八篇

第1篇: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了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安办发【2016】20号关于印发《县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领导,成立组织。

为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县局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组,并指导各工商所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各工商所、机关各股室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参加单位。

二、活动主题。

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全县“生产生产月”活动时间为6月1日—6月30日,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时间为6月16日。

四、活动重点内容。

1、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监管业务培训,6月24日至6月26日,县工商局将聘请专家对各工商所所长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人员集中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和监管能力。

2、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和群众应急体验训练活动。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活动,要突出防风、矿山、油气管网、危险化学品、消防、校园安全等为重点,积极组织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组织各重点行业、企业参加“2016年中国(西安)安全生产暨应急抢险救援技术与装备博览会”。

3、强化宣传,营造声势。“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工商所要充分发挥各种媒体作用,采取悬挂“安全生产月”内容的横幅,张贴标语,设置公告宣传栏、宣传橱窗等多种形式,营造浓厚活动氛围。2016年全县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定于6月16日,届时各工商所将上街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咨询宣传活动。利用公益宣传、现场咨询等方式传达安全生产“三化”建设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群众关心的安全知识和常识进行宣传讲解,进一步传播安全发展理念、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巩固安全发展的群众基础。

五、活动要求。

(一)强化领导,认真部署。各工商所要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创新安全宣传形式。各工商所要立足安全生产和各自实际,突出宣传重点,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形式,开展有特色、有规模的安全宣传活动,使“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声势、有效果,为全县安全生产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请各工商所于2016年7月3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报县局市场股。

第2篇:三乱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了着力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根据市局《关于印发<全市工商系统“三乱”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工商系统实际,现制定在全县工商系统集中开展“三乱”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为民、务实、清廉”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要求,根据《全市工商系统“三乱”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切实解决我县工商系统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等问题,努力营造良好投资发展工作环境。

二、整治内容

1、利用行政权力强行摊派、强制收费或变相强制收费,并将收费情况作为行政审批前置条件的行为;

2、强制企业、个体工商户入会收取会费的行为;

3、利用行政权力违规要求企业、个体工商户参加强制性收费培训的行为;

4、非执法主体或无执法资格形使执法权的行为;

5、无法定依据或违反法定程序实施罚款的行为;

6、无法定授权或超越法定权限罚款的行为;

7、滥用自由裁量权,不按照法定行为、种类和幅度实施罚款的行为;

8、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的行为;

9、未严格执行罚没款“收支两条线”的行为;

10、不使用省级财政部门监制的收据罚款、没收财物、扣押物品的行为;

11、将罚款截留、挪用、私分或变相私分的行为;

12、巧立名目向企业、个体工商户进行摊派,侵害服务对象利益的行为;

13、其他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

三、方法步骤

按照统一安排,专项整治工作从7月上旬开始,9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1、安排部署阶段(7月上旬)。县局制定“三乱”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安排部署整治工作。

2、自查自纠阶段(7月中旬—7月底)。对照本方案所列述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能纠正的立即纠正,一时无法纠正的,要限期整改。对以前发现的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逐项落实整改,彻底解决屡查屡犯问题。自查自纠情况于7月18日前报县局“三乱”问题整治组(县局财统股)。

3、重点检查阶段(8月初—8月底)。在自查自纠基础上,专项整治组将深入各部门采取集中检查、随机抽查和明察暗访等形式,了解掌握各部门自查、整改情况,随时指出问题,促进改进纠正。

4、整改提高阶段(9月初—9月底)。各部门在彻底整改自查自纠及检查督导组反馈的问题的基础上,对易发、屡发问题分类梳理、剖析原因,修订完善监管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9月15日前,各部门将整治工作总结材料报县局“三乱”问题整治组(县局财统股),整治组全面总结全县工商系统“三乱”问题整治工作并如期上报市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四、几点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在全系统开展执法监管部门“三乱”问题整治工作,是坚持执政为民,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行动;是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既“治标”又“治本”,彻底根治“三乱问题”。

2、切实加强领导。按照市局的安排部署,我局成立了以局长樊晓锋任组长、副局长潘宏民、吴涛、杨戈任副组长、各工商所、队,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三乱”问题整治组,负责这次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明察暗访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局财统股,负责督促协调落实各项整治工作。明察暗访小组设在监察室,在监察室、政工股、办公室、法规股、财统股、注册分局抽调部分同志参加。各部门“一把手”特别是工商所队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贯彻落实好这次“三乱”整治工作。

3、精心组织实施。要把握时间节点,按照县局的统一安排,按期完成本次整治各个阶段目标任务。要全面整治问题,以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突破,以本方案所列整治内容为基本,举一反三,深挖问题,立查立改、彻底整改。要准确把握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处理发现问题,既避免处理过轻出现“走过场”现象,又避免处理过重引发矛盾的问题。要加强学习教育,把宗旨教育、法律法规教育贯彻于整治始终,使执法人员对规范执法入脑入心,并在工作中长期坚持。要主动接受监督,建立与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执法对象对话平台,接受举报监督并及时反馈整改结果,把整治过程变成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过程,并贯穿今后工作当中。

第3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了有效遏制易燃易爆场所火灾多发的势头,保持我县火灾形势稳定,根据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培训会议精神,从2016年7月2日至7月25日,利用近1个月的时间,有全县范围内开展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省政府消防工作会议精神,近期政府在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培训会议精神,各部门要加强消防工作责任,督促易燃易爆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动员全社会力量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保持我县火灾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任务

深入开展石油化工企业、煤化工企业、石油库、燃气等易燃易爆单位及全体经营门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全面消除火灾隐患,解决一批消防违法顽疾,提高易燃易爆场所火灾防控水平;深入开展大型石油和煤化工企业灭火救援演练工作,提升公安消防部队、石化企业专职队协同作战和攻坚能力,提高后勤综合保障能力。

三、组织领导

1、县局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四、工作职责

1、各工商所、按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石油和煤化工企业、大型石油库和其他易燃易爆单位及个体经营门店火灾隐患整治工作。

2、全系统消防安全各成员单位负责各辖区内易燃易爆单位及个体经营门店火灾隐患整治工作。

3、全县境内所有易燃易爆单位负责本单位的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同时,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做好本单位扑救火灾所需灭火药剂的储备工作。

4、办公室负责全系统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和协调工作;组织石油化工、煤化工和燃气等方面的专家开展技术服务工作;组织对各工商所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检查督导工作。

五、工作范围和内容

(一)工作范围

整治重点为在用、在建的石油化工企业、煤化工企业、石油库等单位;在此基础上,全面排查加油站、加气站和加油加气合建站,燃气生产、供应、储存、销售企业和具有丙类以上(含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储存厂房的化学危险品企业等单位。

(二)工作内容

1、开展全县易燃易爆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摸底工作,摸清底数,掌握易燃易爆物品的数量、各类、危险性、生产装置、工艺流程、储罐区、消防设施、消防水源、消防车道、灭火剂储量和消防安全管理等情况,登记造册,要按照各行业分级建立台帐。

2、开展易燃易爆场所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重点检查消防行政许可、消防设施、消防水源、消防车道、消防安全管理和易燃易爆重点部位、重点工艺流程、重要储罐区和重点场所;要分片包干,网格化排查,做到单位不漏一家,火灾隐患不漏一处,排查全面,整治到位。

3、建立全县大型石油化工、煤化工和燃气企业火灾灭火救援协同作战机制,整合各地公安消防和企业灭火救援队,形成合力,发挥灭火救援最大效能;开展大型石油、煤化工和燃气火灾灭火器材、装备和灭火药剂的储备检查工作,推动建立联储、联用机制,提高灭火救援综合保障能力。

六、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2日至7月12日)

各工商所根据县安全生产工作培训会精神要求,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制定本地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各所实施方案于7月12日前上报县局专项整治小组办公室。

(二)排查整治阶段(7月13日至7月20日)

各工商所按照专项行动的范围和内容,结合辖区特点,突出重点、明确分工,采取有力措施,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存在火灾隐患单位要依法下达法律文书,依法予以处罚,督促有关单位逐一整改。

(三)总结阶段(7月21日至7月25日)

行动期间,县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抽调有关部门和石油、煤化工、燃气等方面的专家成立督导组,对各所检查督导,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专项行动结束后,各工商所要认真总结,7月28日前将总结书面上报县局专项整治办公室。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领导。认真抓好落实,各工商所要按照《消防法》和县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培训要求,成立各辖区内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认真分析研判本地易燃易爆场所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本单位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职责;本单位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检查,亲自抓落实;要按照“谁发证、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各行业落实消防监管责任。

(二)加强对各自所属易燃易爆单位的消防监管工作,督促易燃易爆单位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工商所要建立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加强沟通协调,通力协作配合,成立联合检查组,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形成执法高压态势,整治火灾隐患。

(三)严格执法震慑违法行为。对于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依法从严查处。对于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必须明确责任人员,跟踪督办,直至火灾隐患根除;对于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用足用好法律措施,该查封的坚决查封,该关停的坚决关停,该处罚的坚决处罚,绝不姑息迁就,养患成灾。

(四)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力度。要广泛宣传易燃易爆场所火灾危害和预防措施,公布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提醒广大群众做好消防安全工作;要加强易燃易爆场所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素质;要在易燃易爆单位大力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活动,全面提高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水平,确保消防安全万无一失。

第4篇:农资市场专项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精神和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核心,把确保农村经济健康发展、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和保障农产品安全放在首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农业综合执法,严厉打击农资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稳定。

二、整治目标

通过农资市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力促农资打假重大案件执法查处率达到100%,农资生产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农民群众质量意识和维权能力进一步提高,“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农资监管长效机制基本形成,农资市场经营秩序进一步好转,农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三、整治内容

以农资生产、流通领域为重点,对全县农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查处和纠正各种违法经营行为。重点查处:

(一)无证照生产经营、超经营范围经营农资行为;

(二)销售过期、失效、变质和标签残缺不清、含量不足的不合格农资产品以及国家禁用、限用的农资产品,加大已经公告停止生产使用的高毒农药、禁用药物清缴力度;

(三)制售假冒或仿冒他人产品商标、名称、包装、装潢、厂名、厂址的各类农资产品;

(四)利用各种广告或媒体对农资产品质量、服务、功效、适用范围等做虚假宣传的行为;

(五)各种哄抬农资物价的行为。

四、实施步骤

此次农资市场整治行动从2016年4月11日起至2016年7月11日结束,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6年4月11日-4月16日)

召开全县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会议,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各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利用宣传车、张贴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县工商、农牧等部门要深入各镇开展农资现场免费检测抽样、展示真假农资产品实物和图片、设立农资咨询点等活动,营造浓厚整治氛围,向群众宣传此次行动。畅通投诉渠道,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确保消费者和执法单位之间的沟通顺畅,以便及时有力查处各种坑农、害农的农资案件。

(二)排查摸底阶段(2016年4月17日—4月20日)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能,对全县所有农资经销商进行排查摸底,重点排查群众反映强烈、投诉较多以及有违法违规记录的农资经营点。对证照齐全的合法农资经营点进行登记造册,对有问题的经营点进行分类、汇总,确定整治对象。各镇要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提供违法违规线索,为下阶段全面开展整治工作奠定基础。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6年4月21日—7月6日)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采取联合执法整治与分头治理相结合方式,对违规违法情节轻微的案件,由有关部门单位根据职责分工进行查处。对案情复杂、重大、影响恶劣的案件,应在县农资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组织精干力量进行联合执法,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在整治期间,曝光一批农资重大违法案件,形成强大的震慑和警示作用,提高监管效率和执法权威。

(四)整改提高阶段(2016年7月7日—7月11日)

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对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提升农资市场监管水平,提高放心农资覆盖面和市场占有率。活动结束后,根据农资市场主体资质、守法程度、消费者投诉、公众评价等相关信息,结合农资市场整治成果,评选一批“农资消费放心店”向社会公布,并建立监管对象诚信档案;对失信经营户予以警示或限期整改,对违法次数多、性质严重的农资经营单位列入“黑名单”,也向社会公布。县工商、农牧、质监、物价等部门单位在7月8日前,要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书面材料报县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再向县委、县政府进行专题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为加强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县农资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二)密切配合,强力推进。各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树立大局观念,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围绕整治方案的目标和重点,密切配合,全力推进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县农牧局负责农药、种子质量监管工作;县工商局负责农资经营主体资格审查、流通环节化肥质量监管工作;县质监局负责生产领域化肥监管工作;县财政局保证整治行动工作经费。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加强配合,发挥共同监管的作用,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联合打击查处。

(三)强化责任,确保成效。各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和部门职责,将任务层层分解,并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增强农资市场专项整治的主动性和责任感。对工作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要通报表扬;对工作失职、监管不力、造成重大损失和责任事故的,要严肃处理。

第5篇:无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工商局《关于开展无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精神,彻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净化市场环境。县局决定今年上半年,全系统要以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为契机,加大工作力度,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无照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现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的范围及重点

专项整治的范围:凡具有固定经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应办未办营业执照的经营者。专项整治的重点:城市街道、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校园周边、社区周围等区域以及食品加工销售、餐饮、危险化学品等无照经营行为。

二、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从2016年2月开始,4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摸底阶段(2月8日至2月28日)

以工商所为单位,结合春节过后市场整治,对本辖区无照经营户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并登记造册,特别是对涉及环境污染、危险化学品、药品、食品生产经营、消防安全等直接危害人民生命健康和公共安全的行业及校园周边、各类市场、车站等重点区域进行全面摸底,不留隐患。

在调查摸底阶段,对涉危涉爆、有严重安全隐患或危害人身生命健康的无照经营行为,应依法及时予以取缔。

(二)集中办照阶段(3月1日至3月30日)

通过教育和引导,督促具备经营条件的无照经营者办理营业执照。各工商所要按照省、市局关于改革工商登记制度促进市场主体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采取预约办照、上门服务等措施,方便经营者办理营业执照。通过集中整治和跟进服务,提高持照经营意识,使全县无照经营的数量明显减少,持照经营率不断提高。

(三)检查验收和总结阶段(4月1日至4月30日)

各工商所要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回头望,做好对第二阶段未办理执照的无照经营者的查处工作,建立无照经营查处取缔的长效机制,认真进行总结,如实填报《查处取缔无照经营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

按照省、市局要求,县局将对各工商所开展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工作不落实、检查验收不合格的要重新安排整治。县局将对专项行动检查验收情况进行通报。

三、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查处取缔无照经营,是工商部门加强市场监督,维护市场秩序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各级政府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年度考评的内容之一。各工商所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把专项整治工作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同落实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措施结合起来,认真组织实施,层层落实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要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无照经营的危害,增强经营者法制意识。采取公布投诉电话、设立举报信箱等方式,接受投诉举报,发现线索。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强化舆论监督,营造整治工作氛围。

(三)加强部门协作,开展联合执法。要认真落实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联席会议制度,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政府职能部门之间协作配合,形成整治工作的合力。

(四)严格把握政策,注重整治效果。专项整治中,对从事一般经营项目,尤其是下岗失业人员、失地农民和残疾人等无照经营者,积极帮助其办理营业执照,可不予处罚;对从事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健康、破坏环境资源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无照经营者,要坚决取缔;对阻挠执法,甚至暴力抗法者,要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处理。要严格办案程序,坚持文明执法,杜绝粗暴执法,切实预防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落实不力,执法不严,或以权谋私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016安全生产述职报告
关于取缔无照经营活动的报告 第九篇

范文一:安全生产述职报告

20XX年度,在党工委、办事处的正确领导下,在各位同仁及上级的大力支持下,积极履行职责,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等重要指示精神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重大部署,特别是办事处一年来有关安全生产的历次会议部署及相关安全生产督查方案,紧紧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和确保社会稳定的大局,着力抓好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落实,有效遏制了分管领域内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使我辖区的的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在全队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一年来,由于领导到位,责任落实,措施得力,没有发生一起综合执法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事故。

一、抓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工作是否抓好,责任制是否落实,关键在于领导。首先抓好领导这一关,成立以队领导为负责人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由各中队、各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执法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指挥和部署,加强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工作。各中队具体负责各自职责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其次,健全制度为辅,坑梓执法队始终将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常抓不懈。为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推进,队内制定了《安全管理规定》、《执法责任制度》、《执法过程管理规范》等相关管理制度、检查制度和定期巡视制度等,同时要求队员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强化安全责任,在确保执法工作取得实效的基础上,更要以大局为重,确保生产安全,确保社会的和谐、稳定。最后,抓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的落实。一直以来我们把此项工作列入平日队员工作表现及安全责任考核范围。要求各中队负责人对辖区内发生的安全生产隐患做全方面的摸查排查工作,真正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抓检查,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检查是保障。20XX年整治泥头车、非法户外广告、黑煤气、清理消防通道等各安全生产方面进行了6次较大规模的安全检查,在安全生产检查中,做到“二个结合”:一是检查与整改隐患相结合;二是检查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一年来,我们执法队主要抓好了如下几项安全生产方面的检查工作:

(一)强势清查打击黑煤气,确保市民用气安全,消除事故隐患。燃气的使用安全直接影响安全生产工作的正常进行,极易引发重大安全事故,因此在查处非法从事黑煤气经营活动工作中,坑梓执法队实行每天24小时不间断巡查,并积极联合相关部门,形成执法合力,集中对黑煤气进行查处整治;同时通过宣传让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到“黑煤气”的危害性和查处的必要性,引导广大市民购买正规燃气瓶使用,从而达到抵制“黑煤气”的目的。采取强有力措施,坚决取缔了一批无牌、无证非法经营的地下销售点,对一批带病运作的不合格钢瓶也被责令停止使用。通过整治,使我辖区的液化石油气销售市场管理得到了规范,确保液化石油气销售的安全。据统计,2016年共查处取缔了非法经营黑煤气窝点5宗,没收煤气瓶147瓶,没有发生一起煤气安全事故。

(二)抓好泥头车安全管理的专项整治,避免伤亡事故的发生。为确保我辖区内泥头车安全管理“两牌两证”工作落实到位,我坑梓执法队根据市泥头车整治办下发的《关于做好维稳工作坚决推进泥头车安全管理“两牌两证”制度的紧急通知》、《开展泥头车安全管理“两牌两证”专项执法行动的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成立了专门的泥头车整治中队,在泥头车必经路段及事态高发地段,设置长期查车点。对于地处深惠交界处、断头路、大型在建工地附近等事态高发地段,坑梓执法队设立长期蹲守点,24小时不间断驻有执法人员,掌握泥头车的车辆数量及行驶路线,随时在必经路上对其抽查。今年以来共配合市、区组织大行动11次,队内行动68次,立案查处泥头车违法行为81宗,罚款人民币78600元人民币。同时积极配合新区城管局做好规范余泥渣土排放、运输及收纳管理工作,使得城市重要干道、商业中心、学校周边、施工路段周边等重点区域乱倒余泥渣土和泥头车违法行为得到有效控制,确保了市容环境的整洁干净和道路交通的安全有序。

(三)拉网式清查辖区违法户外广告招牌,确保市容环境整洁有序和群众人身安全。违法设立的户外广告招牌,不但影响了市容环境,而且容易引发招牌倒塌、掉落等伤人事件,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坑梓执法队从以上两个角度出发,通过发放《限期责令整改通知书》和说服教育等方式,争取业主的配合,主动自行拆除。对不配合执法,不予限期内自拆的,坑梓执法队坚持严格执法原则,及时组织执法力量,进行强拆。2016年4月份坑梓执法队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了全面整治违法户外广告的专项行动。通过外聘调来专业设备,对大型违规墙面广告进行了拆除。仅行动三天就拆除各类大小墙面广告共计45处,面积近1000平方米。据统计,全年以来共拆除违法户外广告949宗,确保了辖区市容整洁和群众人身安全,未发生一起广告牌倒塌、掉落伤人事件,后续工作将坚持发现一宗查处一宗。

(四)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非法私宰及市场内乱摆卖堵塞消防通道的行为。根据坑梓办事处下发的《坑梓办事处安全生产督查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及要求,在2016年年底期间,坑梓执法队结合自身职责对辖区安全隐患行为进行了全面排查和有效打击,特别是校园周边的流动食品安全及非法私宰和堵塞消防通道的行为。在年底的百日安全大检查行动中,按照“责任明确、重点突出”的执法思路,通过一系列的排查整治,以铁的手腕对各种存生安全隐患的行为严加查处,进一步加强了食品安全监管,全面排查了辖区非法养殖和非法私宰及在市场内乱摆卖堵塞消防通道等方面。此次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50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60余辆次。我队突击整治流动食品摊贩12次,劝导小贩一批,查处流动食品摊100宗,查扣工具一批,暂扣食品一批。开展私宰大排查行动1次,没有发现非法私宰等行为。清查清理占道经营堵塞消防通道12次,清理帐篷一批,清理第一、第二市场占消防通道经营行为三次。

三、抓宣传,提高市民安全意识

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抓安全教育是前提,因此我把学习、宣传、贯彻《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及相关安全知识作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力所能及的开展了多种多样,切实有效的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报告教育活动,通过张贴横幅、标语和印制宣传单、出动执法车流动宣传等方式进行宣传,通过广泛深入的社会宣传活动,有效地提高了市民安全意识。

安全生产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新的一年,我将一如既往的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指示精神,紧抓安全生产工作不松懈,加大对安全生产的管理力度,为坑梓经济发展及各项事业的开展保驾护航,努力把我们坑梓建设成为政治稳定、社会安定、治安平稳的和谐街道。以上是我的2016年安全生产述职报告,请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谢谢大家。

范文二:上半年安全生产述职报告

今年上半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安委会的精心指导下,根据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充分发挥工商职能优势,严把安全生产行业准入关,大力规范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为促进我市安全生产,维护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稳定作出了积极的努力,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力夯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基础

一是明确分工。年初我们根据人员变动实际,调整充实了我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以及中层负责人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在全系统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全局上下积极参与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二是落实责任。今年来,我们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领导“一岗双责”制、一票否决制和责任追究制等一系列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并在全系统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严格考核奖惩,促进了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有效落实。三是广泛宣传。我们充分利用周一晨会及时向广大干部职工传达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和会议精神,引导干部职工自觉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同时结合“安全生产月”开展咨询宣传活动,制作安全生产知识展板7块,发放关于《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危化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单300余份,3名工作人员现场接受群众咨询。

二、强化事前预防,全力构建事故隐患排查体系

一是严格登记审批,全力把好安全生产准入关。严格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关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的有关规定,对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加强登记把关,对未经前置许可部门审批的各类安全生产主体,禁止核发营业执照。同时加强与交通、安监、公安等前置许可部门的沟通联系,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市场主体除禁止准入经营外,一律落实专人强化后续监管,杜绝无证无照经营等重大违法违章行为发生。

二是实行拉网排查,全力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定期组织基层工商分局,对辖区安全生产重点领域内市场主体,进行全面排查,对未经前置许可、被依法吊销或撤销许可,以及许可有效期满的市场主体,全部责令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并限期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对存在轻微违法违章行为的市场主体,在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同时,督促其及时整改和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对存在无照无证经营等重大违法行为的市场主体坚决予以查处取缔,努力营造规范有序的安全生产市场环境。

三是结合职能工作,致力推动安全生产常态化管理。我们一方面充分利用个体验照和企业年检工作,重点对危化品、民用爆破品、烟花爆竹、娱乐场所等重热点行业的前置许可进行严格的确认审查,加强二次把关,确保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时依托本局的经济户口管理信息系统,对各类安全生产主体及时落实监管责任,强化痕迹管理。另一方面发挥安委会成员单位优势,与其他部门加强日常联系,适时组织安全生产集中检查,共同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效果。截至目前,我局共查处取缔157户,配合民政部门对殡葬礼仪服务进行了综合治理,联合文广新局、公安局开展了网吧专项整治行动。

三、强化执法整治,全力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一是围绕上级部署强化安全生产整治。今年来,我们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局工作部署,先后布置了元旦、春节安全生产大检查,“两会”期间安全生产检查及“事故隐患集中排查整治月”活动,五一安全大检查,校园周边安全检查等专项检查活动,各工商分局对辖区内的各类商贸市场、公共聚集场所(包括歌舞娱乐、电子游戏、网吧、桑拿按摩)、流通领域食品等涉安市场主体以及本单位的安全隐患集中进行了安全大检查。要求巡查监管人员深入到现场实地检查,决不能消极应付。共检查各类涉安市场主体1080户次、各类农资经营主体1354户,对排查出的有安全隐患的市场主体均发放了整改通知书,并函告相关部门。此外,我局还结合上述安全专项检查,积极开展了“打非治违”工作,未发现安全隐患。近期,我局根据国办发明电〔2016〕16号、苏政传发〔2016〕117号的文件精神,又布置了为期三个月的夏季高温季节安全大检查行动,各分局和相关职能科室正有条不紊开展相关工作。

二是围绕食品安全强化安全生产整治。我局针对不同的食品经营主体制定了16项必查事项、22项特别检查事项,在检查计划、检查方式、宣传教育、检查程序等方面对网格管理员的监管行为进行了规范,同时加强对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测力度,今年上半年共监测婴幼儿配方奶粉、肉制品、大米等31个品种、115个批次的食品,有105个批次的食品已出检测报告,其中合格103个批次,合格率达98、1%,不合格2批次,对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进行了严肃查处。

三是围绕“迎复审”工作强化安全生产整治。结合“迎复审”工作,我局制订了《集贸市场提档升级工程实施方案》,督促各集贸市场根据方案要求加大对安全生产硬件设施投入力度,并定期检查,重点检查各市场电路、水路、消防道路,看是否有电路老化、私拉乱接、水路不通、消防通道不畅等现象,看市场大棚、钢架、围墙是否有不安全隐患,场内是否有明火和煤气灶具,看是否配备消防器具,对达不到要求的市场限期整改,目前各市场已根据我们的要求整改到位,有效消除了集贸市场内的安全隐患。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我局将以本次会议为新的起点,立足工商职能,充分发挥安委会成员单位的应有作用,继续在规范安全生产行为、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方面狠下功夫,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安全、稳定、高效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范文三:安全生产述职报告

各位领导、同志们:

一年来,本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履行职责,积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紧紧围绕全镇中心工作,立足本地实际,着力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落实,有效遏制了各类事故的发生,为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提供根本保障。下面就20**年开展安全工作,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情况述职如下,请予以审议。

一、抓领导,建制度,明责任

安全生产工作是否抓好,责任制是否落实,关键在于领导。为此,我首先抓好领导这一关。本人亲自担任镇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镇党政办、安全办、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单位)的负责人任组员,具体负责全镇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到了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其次抓责任制的落实。今年初,我镇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层层分解。镇政府与所辖7个重点企事业单位的负责人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镇安全办与重点企业单位都签订了企业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承诺书;各企业(单位)都把安全生产目标具体分解到车间、班组和个人;切实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签订工作逐步延伸,逐级落实,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安全生产工作齐抓共管的局面。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逢会必讲安全生产工作。全镇各村、各企事业单位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议事日程,把责任制落到实处。再次,还抓了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的落实。近几年来,我镇一直把此项工作列入责任制考核范围。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各村、各部门负责人,要对安全工作负起责任,否则,就要追究其责任。在全镇上下的共同努力下,20**年,由于领导到位,责任落实,措施得力,没有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二、抓宣传,促思想,强意识

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抓安全教育是前提。因此,我镇把安全的宣传、培训工作作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本人经常在镇政府办公会议上,统一政府全体工作人员思想,把各项安全生产任务和措施分解落实到每个部门和负责人。镇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在镇重大会议上做到了逢会必讲安全生产。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等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月1日精心组织新《安全生产法》集中宣传日活动。做到有方案、有计划、有总结。利用安全例会,镇闭路电视游动字幕以及标语、横幅等多种形式和阵地,进行大张旗鼓地宣传安全工作的重大意义。今年全镇共制作宣传标语65条,悬挂横幅6条,印发宣传资料300份。在安全宣传月期间,尽力宣传一些近期我国和一些单位地区所发生的安全事故的惨案,以此教育全镇干部群众吸取教训,做到警钟长鸣,防患未然,全镇形成了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生活安定、家庭幸福、社会稳定的良好局面。

三、抓检查,常督促,保成效

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检查是保障。一年来,我们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暑期百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等全力结合,结合我镇实际,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道路交通运输、水利、教育等几个方面的安全生产整治进行了明确分工,归口负责。先后由安监办、派出所、学区牵头,协同有关部门对几个方面集中开展了5次专项整治,重点排查整治了3个加油站、学校、**新型建材厂和两个葡萄汁厂,排除了安全隐患,杜绝了重大事故的发生。特别在加油站整治上,镇党委、政府领导十分重视,分管领导亲自带领检查组深入现场,按照省市规定,逐一严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限期整改。

在抓好专项整治的同时,镇安委会突出重点,排查隐患,及时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一年来,我们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了4次大型检查,特别是“安全生产月”活动后,镇安委会组织派出所、司法所、学区等部门对辖区内重点企业,加油站点,建筑行业,重点学校,重点河道,公共民用设施等重点单位,重点部位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突查和抽查,排查隐患,指出问题,下达安全检查责任书,限期整改。检查中,对个别无证及超范围经营非法加油站点,提出了取缔意见;对违章操作的单位立即制止和限期整改;对不规范操作,存在安全隐患的一处建筑工地采取了停电、停工整顿措施;对河道和砖厂的积水塘制作设立了“水深危险、禁止游泳”等警示牌;对检查过的单位,特别是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都及时登记,定期回访,查看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使安全隐患尽快消除,使整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随着季节的变化,我们适时开展了必要的安全检查,在夏季开展雨季“三防”检查,有效的遏制了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20**年我镇的安全生产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为保证今后目标的实现开了好头,起了好步,但工作中还存在不足之处:

1、部分单位的领导对安全工作的认识不够到位。

2、对安全设备,消防设施及安全经费投入不足。

3、极个别单位对上级提出隐患整改的力度不够。

五、努力方向

1、进一步落实完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

2、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

3、建立长效机制,做到不是“走过场”,不是“三分钟热度”。

在今后的工作中,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全面履行安全生产职责,致力于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长效机制,继续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管理理念,为确保全镇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继续努力!

范文四:企业安全生产述职报告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我叫XXX,是XXX的安全副总经理,分管公司的安全工作。今年我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十八大”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总公司的发展战略,牢固树立“安全为自己,安全为大家”的安全理念和“安全事故零目标”的管理理念,认真履行职责,较好的完成了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工作。现将这一年的学习和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综合素质

为了更好地履行职责,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坚持用“学习,实践、总结”相结合的学习方法,重复自己的学习过程,正确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把加强学习做为提高素质,推进工作的重要手段。在工作之余,我认真学习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党的十八大工作报告”重要思想,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认识,坚持与上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顾大局识大体,摆正自已的位置,自觉维护班子团结,当好总经理的参谋和助手。同时,积极贯彻国家、各级政府关于安全生产新规定、新制度,学习借鉴先进的安全管理办法,不断丰富自身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二、完善制度,夯实安全管理基础

面对当前严峻的安全形势,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安全工作作为首要任务来抓,从基础抓起,从细节着手。半年来,建立完善了安全隐患责任追究规定、安全绩效考核办法、安全工程账户、班组建设、班前隐患排查制度等安全管理制度,全面推行了安全精细化、安全质量标准化、安全信息市场化、“手指口述”安全确认法等管理工作,为公司安全管理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奠定了基础,促进了公司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发展。

三、加大投入,确保公司平稳发展

安全投入是确保安全的重要保证。首先为了提高公司综合应急能力,先后投入200余万元,上了一套小灵通通讯系统和采掘工作面压风自救系统,有效保证了人员安全;其次是加强综采工作面顶板管理,新上了一套顶板动态监测监控系统,及时监测因采动产生的顶板压力;还投资40万元建设了瓦斯巡检系统,有效控制了瓦斯员空班漏检现象发生,彻底杜绝事故发生。同时,严格落实职工劳动防护、安全教育经费、工伤保险、井下意外伤害险等资金到位,增加生产一线的安全装置,夯实了公司安全基础,确保了安全。

四、开展活动,营造良好安全氛围

根据上级文件及会议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我始终坚持把适时、有针对性的开展各项安全活动作为搞好公司安全工作的重要方法。通过安全活动的开展,大大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搞好安全工作的积极性,营造了学技术、强本领、保安全的安全氛围。年初以来,先后组织开展了“安全质量标准化月”活动、“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签名”活动、学“三规”,杜“三违”活动,并组织举办了“手指口指”军训及竞赛活动。同时参加了县组织的“手指口述”竞赛,取得了优异成绩。

五、强化管理,严格安全责任落实

为保障20XX年各项安全工作顺利开展,公司以XXXX[2016]1号文件对安全工作作了安排、部署,各分管副总签订了安全承诺书,与职能科室、施工队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施工协议,建立了职能部门责任落实指标,与效益工资挂钩统一进行考核的新体系,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分工,保证了各项工作安全有序开展。同时,严格落实项目建设、施工、监理三方安全责任,督促健全项目建设机构及各项制度,三方各负其责,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做到层层责任落实。

六、防微杜渐,加强日常安全监管

1、强化基础管理,不断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上等级、创水平。带领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组采用定期检查和动态检查相结合的办法,组织安全质量标准化大检查79次,对查出的问题限期整改,并纳入绩效工资中奖惩兑现。使我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上了一个台阶。

2、强化职工培训,狠反“三违”,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在日常工作中,针对公司职工业务素质和文化参次不齐等特点,长期抓好职工培训教育,做到了先培训后上岗,全员持证上岗。同时利用开班前会时间开展“每日一题”安全知识培训,上半年共培训职工1325人次,参加基层会议18次,带头讲安全,绷紧职工思想上的“安全弦”。坚持带头狠反“三违”,共处理“三违”人员85人次,罚款82900元,对反“三违”有功人员给予了奖励。通过努力杜绝了重伤以上人身事故,实现了公司上半年安全奋斗目标。

3、加大隐患力度,确保安全平稳运行。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安全生产年、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年等活动,积极组织自查检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杜绝事故发生。认真开展月、旬、周安全检查及不定期突击检查,并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进行整改落实,保证了问题和隐患按期整改到位。同时配合上级部门检查10次,突出抓了“一通三防”、防治水、机电设备、建设项目工程、工程质量和文明生产。一至六月份,共计查处各类事故隐患617项,部分已整改到位,少部分随着工期进度逐步整改完善。

4、以现场管理为重点,提高安全系数。认真贯彻执行水害防治、机电设备管理、顶板管理、火工品管理等规定,严格岗位作业标准,规范职工作业行为,确保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现场,落实到每位作业人员。所有作业场所和地点,必须有作业规程和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必须熟悉并严格执行。不同工种、不同岗位、不同单位交叉作业,要明确工作范围和职责,零散作业和单独岗位人员,要加大定时或不定时巡回检查次数。动火、停送电等特殊作业时必须严格办理票证的程序,制定安全措施,并有专人现场监护。强化动态管理,全面提高了生产各环节的安全系数。

5、严格隐患问责。根据上级管理部门安全隐患责任管理规定,公司制定了《安全隐患责任追究规定》,进一步落实了各级领导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了各司其责,各负其责,对各类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逐条进行了分析,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措施,并严格按照公司《安全隐患责任追究规定》进行了责任追究,有效改善了公司安全状况。

6、抓好重点时段和重点环节的安全工作。一是针对节假日制定了安全工作方案、措施,确保了公司在节假日期间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根据春节前后气温较低、春季气温干燥、夏季气温回暖、汛期雨水增大等气候变化制定了专项安全措施,实现了公司各项工作安全稳定运行。三是抓好了关键人员(安全意识差、安全技能差、安全素质低等)的安全,时刻关注关键人员的思想动态,及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确保联保、互保落实到位。四是抓好关键作业(特种作业、检修作业、交叉作业、临时作业等)的安全。加强安全措施及责任的落实,细化了管理过程,完善了安全确认条件,加强了现场作业监护。五是抓好关键部位(3202瓦斯浓度高等)的安全,采取调整风量、补打联巷、对采空区进行密闭等方法,有效控制瓦斯浓度,确保了安全施工。同时严格执行《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坚持矿领导24小时值班和入井跟班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

20XX年,在总经理的正确指导,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积极配合及全体干部职工的大力支持下,虽然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主要是学习的广度,抓落实的力度,改革工作创新思维上还不够。将认真听取群众建议,采纳好的安全管理建议,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与其他班子成员相互配合、勤奋工作,强化管理,落实责任,狠反“三违”,严格执行干部下井带班制度,靠前指挥,工作到位,跑现场,抓质量,抓安全,为公司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最后,欢迎各位领导莅临对安全工作进行指导。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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