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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倡廉专题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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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专题报告
反腐倡廉专题研究报告 第一篇

“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专题总结报告

根据《关于集中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赣纪发【2011】15号文件)精神,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顺利开展,我村认真贯彻落实镇党委、镇纪检办关于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工作的部署,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廉洁从政准则》,根据我村具体实际工作,并结合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扎实有效的推进我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党员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一、领导重视,统一思想

领导非常重视此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思想上提高了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坚持党总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两委干部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多次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了《关于集中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和具体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有关规定。对开展好这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党总支专门下发通知,对自查内容、方法及要求进行了具体部署,广大党员、干部在本职工作和任务十分繁重的情况下,正确理好党风廉政建设自查工作,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打下了扎实的思想基础。

二、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主要内容

(一)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和纠风目标责任书得到较好地落实。一是为与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目标

责任书》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保证了责任书的内容符合各支部、各职位的实际,克服了上下一般粗、千篇一律的现象,实现了权责统一。

二是加大了考核检查力度。按季度对各基层和各支部落实《廉政责任书》、完成目标情况进行考核检查,有力地促进了责任制的落实,按照制定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解及责任追究办法》进行奖优罚劣。

三是从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书和纠风目标责任书的自查情况来看,各单位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识到位,措施得力,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了议事日,与组织日常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二)落实反腐败工作三项任务情况

一是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通过认真学习党纪、《廉政准则》,加强和改进作风,加大了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的力度,各项重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果。同时,为每一位领导干部建立了廉政档案,并进行分类管理。继续落实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礼品登记制度、收入申报制度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的有关规定。

二是纠正支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卓有成效。遵循“突出重点,纠建并举,内抓管理,外树形象”的原则,紧紧围绕从“源头上遏止以谋私和吃、拿、卡、要、报问题,狠抓纠风塑形工作,扭转四难现象,清理报刊征订问题”等重点内容,开展了各种有效的治理,有效地化解了征纳矛盾,融洽了征纳关系。通过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和服务承诺制度,进一步扩大了公开内容和范围,严格了办程序,严肃了工作纪律。

三是信访和案件查办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党组十分重视信访案件,不回避矛盾,不推卸责任,对信访案件一查到底,既要保护没有问题的干部,也要严肃追究违法违纪人员的责任,把许多问题解决在了萌芽状态,稳定了工作大。

(三) “两权”监督工作落实情况

一是对贯彻落实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针对制定的“两权”监督实施细则施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补充和完善了有关制度,推动“两权”监督工作进一步的深化。二是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向群众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和掌握务干部的执法情况;

二是完善和落实各项配套制度办法,使监督制约的作用大为增强。第一,进一步规范财务制度,有力地推动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第二,根据按月、按季、按年度公开事项的不同要求,在每月、每季、每年的起始时,公开党务、财务、政务相关情况,方便群众监督。

(四)开展作风评议活动情况

认真落实作风评议工作的各阶段事项,着重抓三个方面的工作。第一抓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我们通过组织学习,每个人都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和思想动态撰写心得体会,在支部会上进行交流,保证思想认识到位;第二抓查摆,认清问题及根源。经过认真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动员干部职工查找,使大家看到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对廉洁自律的认识等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对干部党员产生了很大的触动,

尤其是通过认真分析根源,大家感到了差距,看到了不足;第三抓整改,不断地巩固作风建设成果。通过各党员提出的整改意见,经过整理和研究,制定了整改的具体办法。

【反腐倡廉专题研究报告】

(五)领导班子述职述廉情况

在党风廉政教育活动期间,领导班子始终注重从自身抓起、从自身做起,领导干部把述廉作为述职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做出廉政承诺,接受党组织和干部群众的监督。

三、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收获与体会

1、通过警示教育活动,增强了党员干部的监督意识和法制观念。 通过对《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条规的学习,使全体党员干部加深了对条例的理解。通过《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学习,把握了党内监督的内容、程序和方法。切实增强了监督和接受监督的意识。通过《纪律处分条例》学习,认识到领导干部要时刻严格要求自己,要身体力行、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自律的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只有按“规矩”办事,才能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2、通过警示教育活动,提高了领导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

通过对违纪违法案件的认真学习,认真剖析这些严重违法违纪案例所造成的多方面严重危害,使我村每位党员干部思想都受到了极大的震动,从中吸取沉痛教训,深刻认识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极端重要性。通过这次警示教育,使我村党员干部提高了警惕,增强了拒腐防变能力,牢固树立了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利观、

地位观、利益观,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真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3、通过警示教育活动,坚定了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决心

通过对任长霞、杨善洲等先进事迹材料的学习,进一步深化了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教育。学习他们诚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尽心竭力为群众解难事,坚持不懈为群众做好事。学习他们忠于职守、淡然名利,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生命不息、奋斗不止的工作精神。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我村的每一位党员干部,只有胸怀全局,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一宗旨,真心实意的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做一名清正廉洁的干部,就会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和爱戴,受到社会的认可和好评。

总之,通过此次活动的开展,我村收获很大,效果显著。通过活动,两委干部党员的思想观念有了明显的转变,工作作风有了明显变化,党群关系有了进一步改善,锻炼了党性,净化了心灵;增强了法制观念和纪律意识,增强了拒腐防变和求真务实的自觉性,干部之间互帮互学风气更加浓厚,工作纪律更加严谨,为群众服务意识得到进一步加强。

四、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今后打算

我村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以下不足:

一是个别对干部思想政治工作抓的不细,特别是有针对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开展乏力,留有死角;

二是“两权”监督工作发展不平衡,有些工作落实不够;

反腐倡廉专题报告学习心得范文
反腐倡廉专题研究报告 第二篇

反腐倡廉专题报告学习心得范文

根据中央、省市、区委部署要求,我们认真听取和学习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反腐倡廉的文件报告。报告阐述了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及反腐倡廉的紧迫性,并结合各地几起典型案例进行了分析。从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看,国民经济正在高速发展,党风廉政建设、反腐倡廉是加强党风建设的重中之重。新形势、新任务向我们提出了新的挑战和更高的要求,在这充满机遇与挑战的新时期,广大党员干部都应该认真自觉的学习、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政策方针,大力加强反腐倡廉工作,树立良好的行业作风,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能。整个报告形象生动,我对此感受颇深,启发很大。具体心得体会如下:

一、通过学习,提高了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了拒腐防变能力,使党员干部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利关.在物欲横流的当今社会,人们无利而不往,少数党员干部的放任自流,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巨大的财产流失,同时也带坏了一批干部,从而形成了不良的社会风气,这次大会的召开,这有力的说明了我们党有决心有信心把反腐倡廉工作抓紧抓好。在整个学习过程中,我们做到了认认真真的学,扎扎实实地学,并深刻体会到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地重要性,使自己有强烈地责任感和紧迫感,在工作中切实找到切入点,并做到学以致用。

二、在工作中,筑牢反腐防线,吸取他人地教训,防患于未然,坚持防微杜渐,时刻为自己敲醒警钟,要明白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俗话说:一失足成千古恨,然而真正品尝了其中的滋味,那后悔可就晚亦,所以,强化自律意识,构筑廉洁从政的警示防线,是对每个党员干部地考验.由于各方面因素地影响,使少数腐败分子有机可乘,这已经成为广大人民群众注目的一个焦点,在与时俱进的今天,我们有能力,有办法来铲除腐败的根源,党的十六大的召开,已经把反腐倡廉工作的力度加大,并达到了标本兼治的目的。由于公司目前点多面广的发展形式,也相应采取了一系列反腐倡廉的警示教育,通过网络课堂,报纸,宣传栏等多种多样的形式开展警示教育,使各级领导干部的党纪法规明显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明显提高,使廉政工作贯穿于整个工作中。

三、通过学习,我更深切体会到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要性,把"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做为自己的工作实践,时刻跟人民群众联系在一起,结合自己的

工作实际,做谦虚朴实,严于律己,廉洁奉公的表率,在生活中,我的人生格言是: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快快乐乐生活。而顺应形式的发展,强化保廉意识也是我作为一名党员义不容辞的责任,从而在错综复杂的社会中找准自己的人生航标,始终保持奋发进取的精神状态,真正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让我们携手共进,在自己平凡的工作岗位中努力践行"三个代表",让廉政之风盛行,唯有这样,才能利己,利人!

四、总之,我国的反腐倡廉工作的现状目前总体来说是好的,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廉政制度,这些制度是充分建立在我们党反腐败工作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实际之上,体现了我们党反腐败斗争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意志,且在工作中很具有可操作性,既符合我们的工作实际,又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保证。目前,就现状来讲,我们已经确立了一个好的反腐倡廉的大环境,有很多人都能做到自节自律,兢兢业业,克己奉公。但是,在某些范围来讲,有些人在执行制度的时候并不能一切均以制度为准绳,还有些人趁着某些制度并不是很完善,钻空子、找漏洞,千方百计的谋取个人利益。他们并不是不懂法,而是为了满足一己私欲,就视各项规章制度于不顾,贪婪的索取。这样的人虽说只是少数,但是恰恰是这些人的做法,败坏的我们的党风,使得广大的群众为之痛恨。他们的行动为我们所不齿。但是我们有没有静下心来好好想想这其中的原因呢?

五、如何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就我现在的粗浅认识,发表自己对廉政建设的一点看法。我认为,首先,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不断加强反腐倡廉工作力度,增强领导干部的自觉性,不断提升领导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其次,加大考核力度,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奖惩办法》等,加大了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的力度,使反腐倡廉工作与各项管理工作密切结合,进一步增强了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各单位应结合实际,制定出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措施。最后,我认为还应经常进行深入检查,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报道工作战线上的先进工作者,当然对于腐败贪污分子也应及时给予暴光。这样既激发了广大干部的工作热情,又肃清了行风。

反腐倡廉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创新,无论从理论上还是从实际行动上,都需要每个人认真去执行有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反腐倡

廉需要完善廉正建设制度,将责任、压力、措施的进一步到位,这需要我们严格要求、严格监督、严格管理,不断改善行业作风,只要我们每个人都从思想上树立反对腐败,提倡廉洁的思想,以进步的思想来指导我们的行动,这项工作一定会取得更大的成绩。

资料来源: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调研情况报告
反腐倡廉专题研究报告 第三篇

关于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农村信用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调研情况的报告

2015年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进依法治国、依规治党的重要一年,也是推进全行改革转型、建设一流科技型零售银行关键之年。根据上级的调研提纲,为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和为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纪律保证,总结我行十八大以来全行党风廉政建设以及反腐败工作获取的有益经验,查找存在的不足。现将我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行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一)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教育情况

1.抓载体,开展教育学习。我行利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心组学习、季度分析会、行长办公会等载体认真组织学习,全面、深刻、准确领会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方向、新方法、新措施,在新常态下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抓好正反典型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我行通过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和员工观看《“象牙塔”里的

蜕变》《阳光下的黑幕》《四风之害》《焦裕禄》等各种正反面教育片,党员干部和员工均写出了深刻的心得体会。同时,组织学习周永康、李春城等系列案件,阐明中央反腐败的决心和信心,以案明纪,以案廉洁,敲响警钟,警示全行员工,巩牢全行员工抵御各种腐蚀诱惑的能力和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反腐倡廉专题研究报告】

(二)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监督情况

1.查找反腐重点,强化风险防控。我行围绕“信贷投放、财务审批、工程建设、大宗物品采购、资产处置、人事管理”等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进行认真梳理,理清个人和单位内设机构重点岗位廉政风险点分布情况,从权力分解是否科学、权限界定是否明确、岗位职责是否清晰、操作流程是否严密、制度规定是否完善、监督管理是否存在疏漏等方面,分别制定相应的管理实施细则和办法,提出切实可行的防控风险举措,建立了覆盖事前、事中、事后防控风险点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2.开展专项治理,强化专项监督。一是继续推行党务公开、社务公开,自觉接受党内外监督;继续推行阳光贷款,确保贷款业务健康运行;二是持续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开展员工经商办企业专项治理工作。三是抓社会和自我监督。聘请社会行风监督员,开展服务监督,对举报的吃、拿、卡、要等行为坚决查处,倡导合规从业,做到制度优先,纪律严明,作风务实的良好社风。

(三)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惩处情况

我行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信访反映的问题认真核查,确保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注重发挥信访“教育、监督、惩处、保护、预防”的综合效果,对查实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对一般性问题及时教育警示,对反映失实的予以澄清。全行共收到一般投诉七宗,按照《客户投诉管理办法》相关程序均在三天内向客户进行了回复。七宗投诉事件查实一起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作出1000元的经济处罚。

(四)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联社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1.明确反腐重点,层层落实责任。一是我行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组,明确党委和纪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职责,党委书记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负责人,其他党委委员按分工各负其责。二是我行印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明确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反腐败抓源头工作任务分解到党委成员和相关部室,指导全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将年度绩效薪酬的5%与党廉政建设工作和反腐败工作挂勾考核,促进领导干部认真履职。四是与各部室及基层网点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抓源头工作目标责任书》,从而建立了“党委统一领导,党委其他成员齐抓共管,部门网点各

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和“ 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

2.加强警示教育,增强自律意识。一是加强员工政策理论学习。组织员工认真学习了党的十八大主题报告和修订后的党章,传达学习了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并将会议精神和主要内容制作成PPT文件党委书记讲党课。同时,组织员工认真学习宪法和经济金融法律法规,以及内控制度,引导员工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增强免疫能力。二是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召开了“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主题教育活动宣讲会,并制定了实施方案,提出了活动开展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明确了推进方式、活动步骤及推进措施。三是狠抓员工警示教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上对新任中层干部进行任前集体廉政谈话;每季案防工作会议,并对近期违规违纪情况和处理情况进行通报;开展红色教育重走长征路活动,整个行程5公里,感悟革命者的艰辛。四是开展警示教育。组织2013-2014年新招员工近30人赴监狱进行别开生面的现场警示教育活动。

3.贯彻“八项规定”,转变工作作风。一是树正气,改作风。为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八项规定”和上级相关规定,领导班子和部门建立起与基层网点分片联系制度,负责对其在业务经营、员工生活、网点建设等方面予以帮扶和支持。 二是倡节俭,禁浪费。

对财务费用开支标准在认真测算的情况下,下发《加强费用管理的通知》,明确费用支出标准,压缩一切不合理的费用开支,降低经营成本。 三是重检查,强监督。建立起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机制,推行了办公会议纪要制、部门工作任务限时办结制、工作任务质量问责制、工作任务督查督办制、违规违纪纪律追究制,并按月对各部门工作督察通报,形成监督工作常态化,着力促进工作作风根本性转变。

(五)明确职责,落实两个责任

围绕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项固、深化、创新”的原则,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班子按照“一岗双责”、“一把手”负总责和“谁主管、认负责”的要求,明确党风廉政建设由党委书记、董事长主抓,纪委书记协助抓,严格执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411”工作机制,并与各基层网点和部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抓源头工作目标责任书》,实行一级抓一级,确保职责明晰,责任到人。

(六)党的纪律建设和执行情况

1.强化党章学习,强政治纪律执行。促进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的意识,自觉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在党内政治生活中,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

2015年档案局反腐倡廉工作调研报告
反腐倡廉专题研究报告 第四篇

**市档案局

2015年反腐倡廉工作调研报告【反腐倡廉专题研究报告】

市纪委: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和市纪委十三届六次全体会议精神,全面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我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结合单位实际情况,认真学习反腐倡廉相关材料,树立良好工作作风,切实履行好各项职能,大力加强反腐倡廉工作,按照上级活动要求,就档案局反腐倡廉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相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扎实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进一步提高

1.扎实开展反腐倡廉专题学习活动。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依法治国、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指示,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有关论述,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和**市纪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传达提纲,**同志在市纪委十三届六次全体会议暨全市反腐倡廉

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同志在中共**市纪委十三届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等有关材料,以科室为单位成立4个学习小组,撰写学习笔记。领导班子带头,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廉政党课,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不断增强干部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把干部的思想与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上。

2.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以征集胶东半岛红色文化档案为契机,开展廉政文化教育,宣传一批保持党的优良作风先进典型,举办了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专栏,组织观看先进事迹专题片,用身边的榜样教育身边的人。召开专题会议,对领导班子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自律情况、党内监督和重大事项进行民主评议,听取各方面意见,把反腐倡廉工作抓牢、抓实、抓长。

(二)大力加强作风建设,政风行风状况进一步好转

1.着力实施行风建设。切实加强行业作风、班子作风和干部作风。立足档案工作,狠抓干部队伍教育和行风建设,深入开展反腐倡廉理论学习活动,开展以“讲文明、讲政治、讲正气、树品行”为主要内容的党性教育,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的政治理论素养和民主科学决策水平,进一步转变了作风,提高了效能,促使党员干部凝聚力增强,行政服务意识明显提高,为档案事业更好更快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2.有序开展干部约谈和防腐拒变大讨论。全面推行廉政

承诺制、干部述廉制和廉政谈话制度,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各自工作分工,就我局加强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围绕改进作风、防腐拒变的实现目标,深入开展思想大讨论,引导全体党员干部深刻自我反思反腐倡廉方面存在的问题。领导班子每年不定期进行廉洁自律戒勉约谈,并针对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提出具体要求。以研讨会的形式交流调研成果,提高工作效能。

3.广泛听取民意。采取开门征询、联系走访、发放调查问卷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各级档案部门、服务对象、社会各界和广大党员群众的意见与建议,全面系统收集和整理群众意见和来信来访。通过**档案信息网和各类公开投诉举报电话等渠道,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广泛听取社情民意,提出关于加强党风政风行风工作的意见,就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在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制度和纪律等方面提出规范性的要求。【反腐倡廉专题研究报告】

(三)狠抓廉政制度建设,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

1.完善规章制度。制度建设是建设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核心内容,贯穿于反腐倡廉教育、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等各项工作中。我局紧紧围绕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等工作,全面推行廉政承诺制、干部述廉制和廉政谈话制度,建立健全了反腐倡廉各项制度,初步形成一整

套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最大限度减少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2.狠抓责任制落实。为了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抓好、抓出成效,成立档案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岗双责”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分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对廉政勤政、接待、用车、支出管理等方面严格进行规范。做到制定规划有责任制工作目标,布臵任务有责任制工作要求,组织检查有责任制工作项目,总结讲评有责任制工作内容,真正把责任制工作摆到重要位臵。

3.加强监督检查。围绕中心工作,切实加强监督检查。一是加强对领导干部学习、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二是加强对干部职工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履行工作职责的监督检查。三是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加强对干部职工执行制度、完成工作任务情况的监督,重点防止出现“不作为”和“乱作为”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

总体上看,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下,我局自觉把反腐倡廉工作放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谋划,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实现了党风廉政建设,自觉

把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人为本、贴近民生,密切了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自觉把中央精神、上级要求和本单位实际紧密结合,坚持求真务实、开拓创新,自觉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永恒主题,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全面开展反腐倡廉工作提供了有力保证。

二、存在问题

目前,我局党员干部反腐倡廉工作总体是好的,形成了维护稳定、促进和谐、推动发展的强大基础,但也存在一些不适应形势任务要求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够深刻。表现在:有的同志认为档案局属于“清水衙门”、边缘单位,认为反腐倡廉不是档案局的中心工作;有的同志认为实行责任制是上级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的事,责任制“抓与不抓一个样,抓好抓坏一个样”,导致工作打折扣,不求过得好,只求过得去,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反腐倡廉工作中止步于制度的建设,而放松了有关的宣传教育和监督实施工作,对是否执行了制度关心不够,甚至错误的认为,执行不执行制度还是领导说了算,缺乏在思想、工作上的统一认识。

(二)制度细化量化不够完善。表现在:在反腐倡廉过程中,过于死板,照搬照抄上级有关文件,上下一般粗;工作重部署、轻落实、工作不细、不透、不实;对工作中的问题发现不及时、督导不及时、解决不及时。在执行中有时出

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专项工作的报告
反腐倡廉专题研究报告 第五篇

关于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

专项工作落实情况的报告

吴水霖

2009年1月12日

根据《湖州市2008年反腐倡廉建设和作风建设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湖委办通[2008]21号),由我负责牵头房地产调控政策执行情况、商业贿赂治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10个方面的专项工作。现根据要求,就专项工作的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房地产调控政策执行情况

编制完成《2008-2012年住房建设规划》及《2008、2009年度湖州中心城市住房建设计划》。严格控制新建住房结构比例,加强商品房预(销)售管理,全年核准商品房预售项目50个,面积149万平方米,竣工验收项目17个,竣工面积110万平方米。充分发挥税收、信贷、土地政策的作用,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出台《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严格制订城市房屋拆迁计划,合理控制城市房屋拆迁规模,2008年中心城区计划拆迁面积30.9万平方米,现已实施17.39万平方米。加强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出台《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并落实了市北21

号地块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和拆迁安置房的建设用地指标。完善房地产统计和信息披露制度,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关于深入实施“456”民生工程、推动完善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的情况

启动实施“全面小康六大行动计划”和改善民生“八大工程”,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2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突破1万元,分别增长9.5%和12%。十大类为民办实事项目全面完成,就业、低收入群众增收等“八难”得到进一步破解,16045户低收入农户纳入最底生活保障;城镇新增就业

4.6万人,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深入实施“扶贫助学工程”,十五年教育普及率明显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均筹资提高到124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累计达24.6万人;城乡社保体系建设明显加快,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逐步开展,被征地农民即征即保制度全面实行。城乡居民低保标准调高,及时发放低保户物价补贴13.3万人次1290.9万元;全面实施“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计划,加强对旧馆有机玻璃、太湖流域水环境的综合治理。启动实施中心城区6个老居住区改造,完成改造1508户。

三、关于行政检查、行政处罚项目专项清理的开展情况 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的要求,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在全市范围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抽查了22个市级部门、13个

县区部门的200余份处罚案卷。在评查活动中,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分标准》,对案卷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检查,并对案件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案卷归档等五个阶段中发现的一系列问题进行了及时反馈,并督促落实整改。同时,将评查结果纳入本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目标考核,作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的重要依据,促使执法部门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四、关于纠正城镇房屋拆迁中损害居民利益的情况 完善拆迁政策体系,制定《湖州市城市房屋拆迁评估技术规范》、《湖州市市区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程序规定》、《湖州市市区城市房屋拆迁单位考核办法》和《湖州市市区城市房屋拆迁评估管理规定》,切实保障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合理确定拆迁规模,严格拆迁许可审批和听证程序。加强拆迁中介机构管理,明确拆迁人、拆迁单位、拆迁评估机构工作职责,形成拆迁行业监督与社会监督并存的体系。坚持以人为本,实行阳光拆迁、人性化拆迁,通过在拆迁现场设立公示栏,公开拆迁政策、拆迁程序、补偿安置标准、房屋评估价格、安置房源基本情况,促进拆迁工作阳光、透明、公平。加强拆迁队伍建设,通过举办拆迁政策及相关业务知识培训,提高队伍工作能力,改善队伍整体形象。

五、关于抓好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的情况

坚持自查自纠、依法查处案件和建立长效机制三位一体、

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充实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制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2008年,全市共派出检查组149个,参与检查485人,检查部门、单位303家。重视各类举报,完善合作机制,形成突破大案要案的整体合力,先后查办了陈国强、严亚军、卫国、毛千宏等人受贿串案,以及一批以“赞助费”、“专柜费”、“一次性返利”等名义向供应商收取费用的商业贿赂案件。狠抓商业贿赂源头,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全市共出台政策性法规、意见1个,修订完善制度规定50项。

六、关于巩固基层站所评创工作成果、实行摘挂牌制度和动态管理的情况

继续坚持“广泛、诚恳、具体”的方针,采取座谈会、发放调查表、走访服务对象、“局长接待日”、“局长接听日”和“单位开放日”等多途径、多方式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安排和指导被评议单位开展自查自纠。继续加强督促整改创建工作,通过明查暗访,全面了解评议暨创建活动开展情况,认真做好省政风行风监督员对我市图书馆等7家省级“示范单位”和“先进单位”的监督检查工作。继续探索动态管理机制,下发了《湖州市创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先进单位和示范单位实施办法(试行)》,同时明确实行摘牌制度,对不再符合先进条件的基层站所实行摘牌。

七、关于加强司法机关反腐倡廉工作情况

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列2008-2012

【反腐倡廉专题研究报告】

年工作规划》,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制定《全市政法系统“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实施意见》和《“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推进计划》,召开专题动员部署会议。强化警示教育,深入开展“创业创新好班子”和“重品行、讲操守、增本领、提效率、转作风”专项活动,组织观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颜色革命”、“颜色革命警示录”等教育片,举办平安湖州与和谐社会建设专题研究班和4 期《平安论坛》系列讲座。组织开展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刑讯逼供三类案件专项治理,全面启动案件评查工作,全年评查案件6件,办结涉法涉诉重信重访督办案件21件,其中中央和省交办案件全部办理,位居全省前列;加大重大疑难案件的协调督办,处理有争议案件29件。

八、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情况

下发《关于实施“123”行政服务创新计划的通知》,明确我市2008年-2012年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各级行政审批服务平台服务、协调、监督功能建设的目标任务。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重大项目“一站式”全程协调服务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对重大项目从备案核准到竣工验收的八个环节,实施“一站式”全程协调服务。设立项目审批全程代理窗口,推进县区项目审批代理员制度,完善市、县(区)、乡镇(街道)行政服务三级联动网络。设立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服务窗口,实行“一门受理、联合办公、并联审核、

2016反腐倡廉制度调研报告
反腐倡廉专题研究报告 第六篇

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反腐倡廉专题研究报告】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的思路逐渐成熟,法规建设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取得明显进步,但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比较突出的问题是:适应新形势下反腐倡廉要求的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健全,有的法规制度缺乏相应的配套和细化措施,有的法规制度内容落后于实践,许多好的法规制度落实不到位,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制度建设仍然是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必须着力解决好的重大课题。根据我们调研,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法律法规体系还不够健全。

一是廉政规定比较零散,没有形成合力。有的廉洁从政规定是党内法规,如《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等;有的是党和政府的文件,如《严禁党政机关到风景名胜区开会的通知》、《关于严禁用公费变相出国旅游的通知》等;而有的是领导讲话中关于廉政自律的一些具体要求。这些廉政规定是零散的,有的甚至是重复的,这就使国家工作人员难以清楚的认识到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以及违反规定将要承担的后果。不利于从心理上强化廉政主体的法律意识,约束自身可能产生的不廉洁行为;也不利于群众监督和纪检监察机关实施检查、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因此,亟需对廉政规定进行整合,通过国家立法程序,使之成为廉政法律。

二是有的廉政规定重复强调较多,弱化了权威性和约束力。如制止公款吃喝的问题,据有的同志统计,1986年整党结束之后,仅中央下发的关于禁止公款吃喝的文件规定就达36个之多。而且每年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节假日,还要专门下发反对奢侈浪费、制止公款吃喝等方面的规定性文件,重复强调太多,容易造成人们心理上的麻木和行动上的我行我素。

三是有的廉政规定缺乏时效性和可操作性。有些制度和规定,标准模糊,如公务接待没有规范性的标准,公款大吃大喝没有定性依据和标准。在实际工作中,不好操作,不易把握,给执纪工作带来了困难,致使一些制度和规定难以落实。

(二)有的法规制度缺乏相应的配套措施和程序性规定。

1、《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一项具有全局性、关键性和根本性的党风廉政建设基础性法规制度,贯彻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但在具体实施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一些地方和部门不能结合当地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实施办法和细则,不同程度的存在照抄、照搬的问题。一些条文仅满足于将党风廉政建设的任务和责任分解下去,考核的形式和方法特别是关于责任追究的程序办法没有相应的刚性规定,弹性很大。二是责任追究流于形式。存在不愿追究、不敢追究和追究干部级别偏低的问题,责任追究名存实亡。三是责任制考核的效果不明显。每年年初布置,年底考核,成了一种程序和惯例。考核中往往是肯定和表扬多,指出问题和提出批评意见少,致使有些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为此,需要尽快制定出台比较规范的、可操作性强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和相应的程序性规定,以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全面落实。

2、《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存在着以下不足:一是报告主体范围狭窄。除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外,县级法院、检察院、公安、金融、税务、工商、海关等单位关键岗位上的中层领导干部以及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等,也应向党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二是从目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践来看,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范围还应扩大。

3、《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从近年来的实践看,该《规定》也存在一些缺陷和不足。一是该《规定》同样存在主体范围狭窄的问题。申报主体除应增加县(区)、乡(镇)级关键部门和岗位上的中层领导干部外,还应考虑国家工作人员在离退休后一段时间内财产收入的申报,以杜绝“事后受贿”的问题。二是该《规定》的申报事项还不够严密。在现实中“收入申报”成了工资表的翻版,对一些投资股票、证券收入、房屋出租收入等不能真实反应。对“灰色收入”,甚至非法收入无法实行有效监督,容易给申报者规避法律留下可趁之机。三是《规定》明确半年申报一次的日常申报登记制度,不能对领导干部收入状况进行全程监督。为此,应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制度。此外,如《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都需尽快制定配套的规定。

(三)有的制度的内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有的制度标准落后于实践,如业务招待费不得超过公务费的2%的标准和差旅费报销标准,十多年不变,与市场经济和变化了的新形势不相适应。不但给执行制度带来了困难,而且成了一些违规者违规的“借口”,为违规者提供了可趁之机。

(四)许多好的法规制度落实不到位,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是领导重视的问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抓落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够。二是对一些法规制度的宣传教育不够充分。广大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法规制度的认识和了解不够,没有形成良好的依靠制度反腐倡廉的社会舆论氛围和有效的监督机制。三是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没有很好的开展。不严格按制度办事,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时有发生。一些制度只是写在文件上,挂在墙上,喊在口头上,而没有落实在行动上。还有的地方和部门搞形式主义,对上级的制度满足于照抄照转,甘当“收发员、播音员和复印员”,至于贯彻落实措施是否符合本单位实际,是否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考虑甚少。为此,一定要在制度的落实上狠下功夫,对反腐倡廉各项法规制度的落实情况,要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检查,严厉查处违反法规制度的行为,做到令行禁止、违者必究,使法规制度成为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五)有的地方性法规和中央纪委、监察部等部门的规定发生矛盾。

前不久我省出台了《**省促进旅游产业发展条例》,《条例》第36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经审批获准的公务活动,可以委托旅行社办理交通、住宿、餐馆、会务等事项”。中纪委、监察部、外交部、财政部等部委有过规定,不准通过旅游渠道出国(境)。据我们了解,许多省市也有类似情况,类似的问题应积极研究解决对策和措施,等等。

上述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最突出的是法规制度执行不力。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再好的法规制度,如果不去执行,也会形同虚设。许多法规制度之所以没有发挥应有的效力,一个重要原因是执行不力。”应该说,我国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的成效是明显的。近年来,法规制度建设的速度不断加快,数量不断增加,涵盖的领域不断扩展,可以说,法规制度体系已基本建立。但制度执行不力的问题却十分突出。一方面一些制度本身存在缺陷。设置了许多禁止性规定,但缺乏相应的惩处性规定。如,只强调“不准”,但违反了“不准”怎么办没有相应的处罚规定。另一方面,存在权大于法、情大于法的问题。致使一些法规制度得不到很好的落实,一些违法违纪行为得不到应有的惩处。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我们分析,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思想上认识不足,理论上探索不够,实际操作上调研论证不够深入。党中央、国务院对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高度重视,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提出具体要求,特别是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进一步明确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具体任务和目标要求,把制度建设放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但从近年来的情况看,一些地方和部门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没有把制度建设放在重要议事日程,对某些方面和领域腐败现象产生的原因研究探讨不够,对一些基础性法规的调研、论证、起草和修订工作还不够深入。就现有的制度看,往往是在某一腐败问题发展成带普通性和全局性的问题时,有关部门才组织力量制订有关制度,只开应急的“单方”,而对整个制度建设没有统筹考虑,往往造成有的制度内容冲突,甚至相互矛盾,导致一些制度不能适应形势的要求,制度的执行和贯彻落实出现问题。

二是立法的前瞻性和预见性不够。一方面一些法规、制度的内容没有随着新形势的发展进行修订完善,及时剔除失效的法律法规,整理合并有效的法律法规,致使有些制度落后于实践。另一方面,对一些新兴的或我们不熟悉的领域(如党员领导干部参与直销、期货交易、房地产开发、土地出让等),党风廉政和反腐败的法规制度比较少,而且不具体,缺少可操作性。有的甚至是空白,无法可依。

三是对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的指导不够。及时发现、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不够,法规工作部门的相互联系交流、沟通也不够,对法规制度的执行情况督促检查更不够。致使许多好的法规制度落实不到位,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编辑:华华)

2016反腐倡廉工作调研报告
反腐倡廉专题研究报告 第七篇

在新的形势下如何搞好乡镇纪检监察和反腐倡廉工作,是摆在每一个纪检监察工作者面前的一个新的课题。近期,根据县纪委的统一安排,就加强农村基层反腐倡廉建设进行了调研。

一、我镇农村基层反腐倡廉建设的基本现状

目前,全镇有14个行政村,65名村干部,560名农村党员。镇党委由5名委员组成,村支部由3—5名委员组成。全镇配备专职纪委书记1名,科级干部,配备乡镇兼职纪检干部2名,村社兼职监督员15名。

(一)基层反腐倡廉建设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

近年来,我镇将反腐倡廉建设责任制不断延伸到农村基层,形成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和工作机制。全镇成立了反腐倡廉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每年初,镇党委与各村党支部签订反腐倡廉建设责任书。在全镇形成了镇党委领导、纪委牵头,各有关部门紧密配合的工作机制。全镇围绕服务农村、加强村务和村级财务管理、惠农政策落实和强化基层党组织在农村工作的领导核心作用等内容,将考核结果与基层干部的政绩和利益收入挂钩,推行反腐倡廉建设责任制目标管理,使之成为干部年度考核的硬指标,有力推动了基层反腐倡廉建设工作。

(二)基层党员干部廉政意识明显提高

近年来,我镇基层不断加强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一是紧紧围绕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将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全镇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之中,以全面提高农村党员干部素质和营造浓厚廉政文化氛围为重点,着力抓好乡镇、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和基层站所负责人的党风廉政教育培训,并根据教育对象,分类施教,开展理想信念、党的宗旨、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荣辱观、农村工作政策法规和党纪政纪条规教育,突出抓好正面示范和反面案件警示教育,并注重运用省内查处的人和事开展多种形式的警示教育活动,大力宣传表彰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优秀农村基层干部,筑牢农村干部的思想道德防线。二是大力推行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通过送法送纪下乡、廉政宣传栏、廉政电教片、廉政广告栏、廉政漫画格言等多种形式,广泛而深入地在农村开展廉洁文化教育,唤醒了群众的廉洁意识,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文明乡风。三是不断创新教育形式,确保有效性。以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工作规划》为指导,紧密结合“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两个条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以及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等活动,主动把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纳入其中,不断深化。大力弘扬廉政、勤政先进典型,定期不定期播放警示教育片,在全社会营造一种反腐倡廉的良好氛围。

(三)基层党员干部从政行为进一步规范

抓好制度建设,是规范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正确行使权力,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的根本保证。针对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全镇在进一步建立健全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等制度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从制度上预防腐败的突破口,用制度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监督制约。一是完善干部的从政行为规范。针对群众对领导干部在工作作风、民主意识、婚丧嫁娶、参与赌博等方面反映突出的问题,督促完善了农村基层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制定严禁党员干部借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奢侈浪费、严禁党员干部参与赌博活动等制度。镇机关、基层单位也根据各自的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制度。二是以财务公开为重点,规范“三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农村财务、村干部待遇、“三务”公开不实等问题一直是造成农村干群关系紧张的重要原因,以党务、政务、村务等“三务”公开为支点,狠抓了各项制度的落实,并以向党员公开和党外向群众公开两个层面逐步实行了党务政务村务公开,本着“凡是群众关心的,就必须进行公开;凡是群众有疑虑的,就必须向群众讲明白;凡是群众想知道的,就必须让群众知道”的“三必须”原则,针对农村新的热点、难点问题,确定包括农村税费改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土地承包、救灾救济款发放以及农村特困群众救助等10个方面的内容,采取宣传栏、广播、电视、印发便民明白卡等多种形式进行公开。在此基础上,对群众关心的问题随时公开,扫除公开盲区,受到群众普遍认可。目前,全镇14个行政村都实行了“三务”公开,90%以上的村有“三务”公开栏。三是实行廉政承诺制度,提高基层干部的自律意识。认真落实了《廉政谈话承诺制度》,对新提拔任用的乡镇科级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并签订勤政廉政承诺书;进一步充实和完善了乡镇干部的廉政档案,加强了廉政档案的动态管理,规范了运作程序,充分发挥了廉政档案对农村基层干部的监督作用。四是推行民主评议制度。全镇通过开展“树立行业新风、优化发展环境”为主题的民主评议活动。选择在经济建设中起着重要作用、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切身利益直接相关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行业和部门为评议对象,采取以镇为中心,上下联动,内外兼顾,纵横联系,覆盖行业的评议模式,重点解决一些部门、行业的基层站所和“窗口”单位存在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开展先进示范“窗口”单位的创建活动,树立典型,以点带面,行风评议工作由浅入深,由表及里,逐年深入。

(四)、损害农民群众的不正之风得到了有效纠正

党风正则干群和,干群和则社会稳。近年来,全镇一直把维护好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加强农村基层反腐倡廉建设的工作重点,切实加强监督检查,把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一是建立基层纪检信访网络,拓宽违纪案件线索渠道。我镇建立了由纪委、信访、民政、司法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四位一体”的信访工作机构,达到了“有机构、有阵地、有牌子、有人员、有职责、有制度和信访渠道畅通”的“六有一畅通”目标;在村一级建立信访民调接待室14个,建立村民联络小组14个,聘请了28名信访联络员,有效拓宽了违纪线索举报渠道。二是深入开展党的农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以行风评议工作为平台,通过开展纠风专项工作治理、开通“镇长热线”三农服务热线等途径,加强了对城镇拆迁、土地征用、公路“三乱”、企业改制、拖欠农民工工资、中小学校执行“一费制”和落实“两免一补”政策、“看病难、看病贵”、救济救灾资金、退耕还林补助款发放等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我镇对农民的粮食直补、退耕还林补助、救济救灾资金等均实行了一卡(折)通,有效杜绝了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切实维护了群众的利益。

(五)、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得到严肃查处

查办农村基层违纪违法案件是纪检监察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志。一是建立和完善了农村基层信访工作责任制,把每一个信访件落实到领导、落实到部门,真正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在基层逐步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的工作格局。三年来,共受理农村基层信访举报411件,反映村干部违纪问题171件,反映乡镇干部103件,反映县直主管部门137件。二是实行“常委会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参与,办案人员主办,机关及乡镇纪委配合”的工作机制,严肃查处农村基层违纪违法案件。三年来,重点查处了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以权谋私、失职渎职、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共立案查处29件,结案29件,其中涉及乡镇干部的24起,村社干部的5起。

二、当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对农民的教育还重视不够,抓得不紧。近年来,党和政府对农村经济发展高度重视,农村经济得到了较快发展,特别是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农民得到了更多实惠。但在调查中普遍反映出各级党委、政府对农民的教育还重视不够、抓得不紧。一是在农村缺乏对农民教育的抓手和教育载体,在农村宣传计划生育和经济建设方面的载体很多,但农民接受教育的场所有限,对农民的教育处于一种自发状态。二是忽视了对农民进行社会主义理想信念、社会主义价值观和集体主义观念的教育。党和政府给农民给了很多优惠政策,但基层政府要农民做点公益小事都很难,组织一次村民会议就更难,充分暴露出对农民教育的缺失。三是基层领导干部认识不到农民整体素质的提高对农村经济的影响,只重视经济的发展,不重视对农民素质的提高。因此,农民整体素质的提高,与农村经济长久发展的需要还远不成正比。

(二)强农惠农政策落实上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对惠农强农的各项具体政策宣传不够,许多农民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特别是在农村低保、农民医保、能繁母猪等具体政策和申报程序等方面宣传不够,使群众对乡镇、村干部有一定误解,造成告状和举报的情况时有出现。二是农村强农惠农资金管理跟不上。近年来,国家补贴项目逐年增加,补贴标准不断提高,补贴资金规模不断扩大,我市2016年国家各项惠农资金达5.3亿元,但在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发放过程中存在着管理部门多,参与人员多,发放环节多,代理银行多,发放形式多,滞留时间多,以及行政成本高、工作效率和群众满意度低等问题。三是少数基层干部在惠农政策的实施中存在优亲厚友、办事不公和不够透明等问题。

(三)农村教育和医疗仍是老百姓最关心的问题。通过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农村教育和医疗事业有了较快发展。但农民最关心的还是教育和医疗问题。在教育方面,农村乡镇各学校教学质量普遍较低,与城市学校教学质量有很大差别,主要原因是师资力量跟不上,老百姓不满意,导致农村在初中阶段有近三分之一的家长送孩子进城上学,有的在小学阶段就进城上学,不仅给农民带来新的负担,而且出现了农村学校生源缺少的问题。在医疗方面,近年来,我市乡镇医院建设和医疗设备配备上有了很快发展,但普遍反映经费紧张、专业技术人员短缺,医护人员绝大多数为临时聘用人员,乡镇医院要达到国家提出的要求和农民的需要,还有很多困难。

(四)乡镇、村两级拖欠债务比较严重。据不完全统计全市69个乡镇中有48个乡镇拖欠债务9996万元,其中靖远县的118个乡镇拖欠债务 7580 万元。这些债务使本来困难的乡镇财政雪上加霜,成了乡镇领导干部挪用其它专项资金违规违纪的一个因素,同时这些债务在不断增大。形成乡镇债务的主要原因有:一是历史遗留问题造成的债务;二是乡镇临时聘用人员工资和乡镇每年超支导致债务增加;三是有部分乡镇上几届领导搞所谓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把债务留给了本届政府;四是基层各种检查、考核验收繁多,有的乡镇几乎三分之二的时间在搞接待,导致基层接待费用高,使乡镇财政寅吃卯粮、捉襟见肘;五是乡镇前几年搞乡镇企业和教育双基达标欠债。村级财务不同程度存在债务,全市700个行政村中有 122个村拖欠债务1290 万元。

(五)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普遍存在三方面问题。一是注重任务的分解,忽视任务考核,放松责任追究。三县两区都与各乡镇签订了责任书,全市69个乡镇就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了层层分解,并与村上签订了责任书,但普遍缺少平时和年终的考核检查工作,更谈不上结果运用和责任追究。二是在责任制考核上形式比较简单,有的流于形式,有的好坏一个等次。三是乡镇、村两级党务、政务、财务三公开形式单一,内容简单,时效性差。

(六)、基层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呈多发态势。基层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有:一是反映财务管理、救灾款物、退耕还林等惠农政策落实方面的信件多。2016年以来反映县(区)、乡镇、村干部的信件411件,其中反映财务方面的信件87件,占21.2%。反映涉及救灾款物的信件45件,占10.9%。反映退耕还林政策落实方面的47件,占11.4%。反映农村土地征用方面的30件,占7.3%。反映教育方面的59件,占14.4%。二是反映党员干部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问题较多。2016年以来查处乡(镇)村两级干部违纪案件29起,其中涉及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13起,占44.7%。三是滥用职权,违法行政。有的违反国家政策非法收费,有的擅自低价向农民征收土地,或长期拖欠农民的征地补偿款。四是作风飘浮,损害农民利益。有的基层干部对群众的感情淡薄,不体察民情,不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逐渐疏远了干群关系,甚至产生对立情绪,引起集体上访的群体事件。五是有的乡镇为了争取项目、经费和达标验收(计划生育考核)存在公款请客送礼的现象。六是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的现象仍然存在。个别乡镇、村干部生活上贪图享乐,存在用公款旅游和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等现象,这些人虽是少数干部,但对干部整体形象影响很大。

通过对比分析,我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突出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认识不到位。一方面各级党委和政府重视经济建设,轻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缺乏系统的安排部署、检查落实和责任追究。没有真正做到各级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并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总责的要求。另一方面,少数基层干部政治素质较低,法制观念和清廉意识淡薄,存在“与己无关”、“小节无碍”“法不责众”等错误思想。

第二、教育不到位。一是针对性不强。目前,对乡镇、村社干部的廉政教育,通常是制度条规教育多、笼统性要求多,而真正结合干部思想实际需要的少,依然采用过去的教育手段,只是定期把干部召集起来开开会、读读书、看看专题教育片,教育管理在形式和内容上缺少针对性。二是系统性不强。一些地方对党员干部廉政教育没有制定系统的学习计划,存在平时随便抓一抓、上级检查抓一抓、干部出了问题抓一抓的现象。三是实效性不强。基层干部工作多,受教育的时间相对少,个别村党支部软弱涣散,较少组织村干部学习。由于受教育的时间得不到保障,而且不及时,致使教育的成效大打折扣。四是村级干部工资低,部分村干部工作积极性不高,有的村干部年龄偏大。

思想观念跟不上形势的发展。

第三、监督不到位。抓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一般号召性多,抓检查落实和监督不够。一是上级纪检监察、审计等监督管理部门对乡镇干部的监督管理不到位。个别乡镇对村级干部的监督管理比较松散。个别县区、乡镇纪检监察机关真正没有发挥好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的职能,过多地参与一些具体工作,由“赶车”人变成了“拉车人”。二是同级监督不到位。个别村党组织处于软弱涣散状态,党内监督形同虚设。一些村党支部成员不能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内监督约束作用不能正常发挥,个别村班子成员往往“利益共享”很难起到监督作用。三是民主监督不到位。一些村村民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没有得到有效的保障。少数村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流于形式。有的村存在群众不会监督、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的情况。

第四、制度不到位。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越来越暴露出制度的滞后和缺失,在基层各项涉及财务、惠农政策、农村低保、土地流转等方面的具体制度、管理办法跟不上。如农村低保扩面这一项工作,群众意见大,究其原因是绝大多数乡镇没有根据自己的实际制定具体标准办法,给工作带来不便。

第五、服务不到位。有的基层领导干部心理只有“政绩”只有“官位”,心里装不下老百姓,不深入群众,不深入农户,服务群众的意识淡薄,不同程度存在“衙门”作风。有的少数基层干部素质较低,不愿做基层工作,不会做群众工作,不敢解决矛盾,不想为民谋事,只有服务上级的痴好,没有服务群众的意识,不同程度存在“老爷”习气。

三、搞好农村基层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对策

(一)加强对农民的教育。镇党委、政府应将农民的教育纳入任期目标责任制,同地方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真正把农民的教育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使农村党员和农民群众的教育有载体、有抓手。要把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与党风廉政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从科学发展观教育入手,研究提出具体措施,并切实抓好落实。要突出抓好理想信念、宗旨观念、党纪政纪条规和法律法规教育,真正做到经常抓、反复抓。要注意改进教育的形式,因地制宜,采用农民易于接受、乐于参加、丰富多彩的教育形式,大力推进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增强宣传教育的吸引力、说服力和感染力。要加大正面教育宣传力度,充分发挥优秀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同时要不断健全教育培训机制,有规划、有组织、分层次地抓好农村基层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并将教育培训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坚持下来,夯实农村基层反腐倡廉建设的思想基础。

(二)加强对惠农资金的统一管理。全镇应建立统一的管理、监管机构,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细化各项工作流程。建议各单位成立强农惠农政策管理领导小组,设立专门的办公室,与现有的农民负担监督检查办公室调整合并为强农惠农办公室,对惠农资金实行组织协调、统一管理和监管。

(三)加大对农村教育和医疗的支持力度。一是进一步完善支教、支医工作长效机制,使市、县区教师、医生更多的到乡镇一级任职1至2年,为基层培养一批人才。同时,选派一批基层的教师、医生到市、县区学校、医院工作1至2年,提高其业务水平。二是整合农村教育、医疗资源,可在农民比较集中的乡镇建立农村中心学校和医院,逐步解决农村孩子就近上好学校难,农民就近看大病难的问题。三是进一步整合农村文化、体育、教育、卫生资源,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公益事业的投入。

(四)因地制宜,在农村乡镇一级全面实行政务便民服务大厅。在这次调研中,发现景泰县、靖远县部分乡镇建立了政务便民服务厅,实行统一公开办事的形式,老百姓告状的情况明显减少,群众普遍反映好。在乡镇实行政务便民服务厅,采取乡镇干部轮流值班,有利于锻炼乡镇干部,促使其提高政策、业务水平,也使乡镇领导有更多时间、精力抓主要工作。同时,方便了群众办事,密切了干群关系。以农村乡镇一级政务便民服务大厅为重点,不断改进和拓展基层党务、政务、村务公开,提高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五)加强对乡(镇)、村干部监督考核。积极推行以村民委员会或村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民主议事制度,以村务公开、民主评议和村民委员会定期报告工作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监督制度。加强对村干部的民主评议、民主监督工作。认真开展对镇党委、政府和基层站所、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重视和用好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要把对镇、村干部的监督考核与群众的民主评议结合起来,努力形成上面有组织检查考核、下面有群众评议监督的工作机制。真正使干部置于法律、制度和群众的监督之下。

(六)深化改革,建立健全农村基层反腐倡廉建设的各项制度。要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深化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基层实际、可操作性强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紧紧围绕农村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要在健全民主决策工作制度上下功夫,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基层领导班子民主议事规则,强化对基层党员干部职权行为的监督制约,确保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由班子集体讨论决定,村级重大事项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要进一步健全和执行党员大会议事制度、村务民主听证制度等,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和准确性。要加强民主管理,健全财务制度,规范物资采购行为和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村集体大宗物资采购必须遵循公开原则,工程项目招投标要进一步规范,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消除“暗箱操作”,防止权钱交易,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要继续深化拓展“村账乡管”、“零户统管”、乡镇村级干部任期“零债务”制等财务制度,加大审计力度,建立健全乡村集体资产管理,进一步规范基层站所财务管理,预防和治理用公款大吃大喝和以权谋私行为。

(七)强化责任意识,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一是进一步落实“一把手”是基层反腐倡廉建设第一责任人政治任务,克服“一把手”责任不清、目标不明的现象。要求各级党政“一把手”要认真做好“四个必须”,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工作任务“一把手”必须清楚,心中有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列入“一把手”的重要议事日程;党政主要领导必须亲自参加反腐倡廉建设重大活动;党委、政府必须每年为纪检监察机关办几件实事,二是突出追究重点。坚持把责任追究作为落实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关键,在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6个责任追究重点的基础上,根据我镇农村中心工作,加大强农惠农政策、经济转型、重大安全事故、改进机关作风和工作不力导致群众上访等方面的追究力度。对经济转型、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等工作中领导干部失职渎职行为的责任追究,采取规范责任追究的运行机制,完善和落实奖惩制度,突出“严”字,注重“实”字。对违反重大安全事故,发生重大问题的,不管是否是当事人,是否直接参与,只要负有“失教”、“失察”、“失管”和“失误”中的任何一种责任,都要进行不同程度地追究。对改进机关作风方面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形成行政“一把手”负总责、监察机关组织协调、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干部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局面。对工作不力导致群众上访的通过对群访事件全过程的倒查,对导致群防事件的最初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从而杜绝向上逐级推卸责任的现象。三是在实行责任追究的尺度上,坚持做到不护短、不手软。为了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不走形式,确实起到警示和教育干部的目的,凡是有违纪行为的、凡是侵害了老百姓利益的,坚持做到不护短、不手软,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严肃查处一批侵害农民利益的案件,起到教育和震慑作用。

(八)加强农村基层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对农村基层纪检干部的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加大镇纪委书记与部门纪检组长、乡镇纪委书记与乡镇纪委书记之间的交流和轮岗力度,充分调动基层纪检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同时,根据乡镇行政区划分布、经济规模和党员人数等,成立若干面向乡镇工作的纪检监察工作室。每个工作室负责3至5个乡镇的纪检监察和反腐倡廉工作,核定行政编制5至6名,所需编制在现有乡镇纪检监察机构编制中调剂解决。

2015反腐倡廉工程实施调研报告
反腐倡廉专题研究报告 第八篇

反腐倡廉6+1工程实施调研报告

**区人民法院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高度重视重视防腐倡廉工作,注重在教育、制度、监督、保障等方面下功夫,深入推进以“四不为”机制为主要内容的惩防体系建设,初步搭建起惩防体系基本框架,惩治与预防腐败工作在总体上取得了明显进展,但仍存在一些形式化、教育针对性不强,有些制度落实不到位、监督薄弱、保障机制不健全等问题。

一、反腐倡廉和构建惩防体系工作中的新问题

(一)惩防体系建设有形式化倾向存在。对《实施纲要》的传达学习的深度不够,存在宣传教育不到位,停留于走过场,工作形式化,少部分干警对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没有结合自身实际,有针对性、创造性地制定具有自己特点的落实方案。

(二)廉政教育的针对性不强。在教育的组织形式方面,存在“以文件落实文件”的现象,“一对一”的交流活动较少,批评与自我批评也少,查摆问题没有触及实质,未能真正解决好干警思想方面存在的问题。在教育的内容方面,照搬、类推上级的活动方案,结合自身实际少,在教育的组织责任方面,少数中层领导干部对教育的重视不够,偏重于业务。

(三)制度的落实不够到位。特别是对新制度、新进人员学习、宣讲不够;其次是一些制度滞后,可操作性不强,逐渐失去作用;再次是制度的健全完善不及时,导致查漏补缺工作缺乏规范化和实效性;同时对制度本身的贯彻落实不到位,存在搞形式、走过场的现象。

(四)监督力度仍比较薄弱。其一是监督机构、部门过多,内、外部监督主体之间缺乏形成合力的桥梁和默契,反而容易造成监督不力;其二是法院内部监督机制尚不完备。院、庭领导的监督不够,审判监督部门的监督缺乏权威,运行不畅;其三是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作用难以有效发挥。纪检监察干部数量偏少,监督检查工作难以正常有序开展。事前、事中监督仍是难点;其四是怕影响单位声誉和评比,违法违纪事件的查处阻力较大。

二、构建惩防体系的工作重点和对策

(一)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创新工作方法,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整体进展。

1、强化组织保证。要以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指导,真正把惩防体系建设与法院各项工作融合在一起,充分发挥领导班子和各部门的组织领导作用,使各级领导干部真正负起责任,形成合力,确保惩防体系建设的整体进展。必须深入研究新形势下司法权的运行规律和违法违纪行为的产生规律,创造性地进行安排部署,真正规范、制约、保证各项权力的公正行使,达到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司法腐败的目的。

2、强化目标考核。要根据建成惩防体系基本框架的目标任务要求,把惩防体系建设作为对“一把手”、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进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工作任务考核的重要指标,并科学设定指标体系和完成时限,严格进行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落实“一岗双责”,确保完成任务。

3、注重方法创新。要始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注重预防、惩防并举的指导方针,始终坚持把预防为主的原则贯穿到整个惩防体系工作中,坚持与时俱进,注重工作创新,不断适应法院工作规律的变化。要继续突出领导干部和司法权力两个重点,不断增强主动性、及时性和准确性,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变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监督,不断增强监督效能。

(二)强化教育提高廉政教育的渗透力和实效性

1、要努力构建符合法院实际的大宣教格局。要按照反腐倡廉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在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努力形成有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协作、积极参与的反腐倡廉宣教工作格局,纪检监察、政工部门要加强检查督促,确保各项教育任务的落实。要通过制定相关的教育制度,推动教育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要结合实际制定学习教育制度,确保教育“时间、内容、人员”三落实。要改进教育的方法方式,提高教育的实效性。在运用传统教育形式的同时,要积极开展廉政谈话教育活动、定期通报纪检监察信访情况、组织剖析法院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切实提高教育效果。

2、要在教育中有针对性地解决法官职业道德方面存在的问题。法官的职业道德,是司法公正的力量之源。当前要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大力提高广大干警的思想道德水平和职业道德素养,筑牢法官队伍的思想道德防线。要实现对法官职业道德状况的动态掌握,针对队伍廉政建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法官思想意识方面存在的不良倾向,有的放矢,因人施教。要在教育中着重解决好法官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明确办案的指导思想,增强公正司法理念,增强廉洁办案意识和司法为民意识,自觉接受监督、拒腐防变、廉洁奉公、司法为民。要分别不同的教育对象开展教育。突出抓好各级领导干部的权力观、群众观教育,不断提高道德素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律。

3、要切实发挥中层干部在教育中的作用,不断改进教育方法。法院中层领导干部要注重针对管理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适时开展有针对性的谈心活动、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等,做到早打招呼,及时提醒,并采取有力的教育措施,督促其及时改正,防患于未然,最大限度地防止法官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要注意把握时机,提高教育的及时性。中层领导干部要注意在重大节假日前、新任法官走上岗位或者有信访问题和情况反映时,及时对所在部门的干警开展提醒预防教育。

(三)进一步推进制度落实,巩固规范化建设的成果

1、要与时俱进地修订各方面的规章制度,保持制度体系的先进性和生命力。事物总是处在不断发展变化过程中,任何制度都有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而腐败总是在制度链条的薄弱环节滋生。在法院规范化建设进程中,要根据形势的发展和法院工作改革实际,紧紧围绕权力运行中容易诱发不廉洁行为和腐败问题的部位、环节、人员以及社会各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不断完善、创新各方面的规章制度,通过制度的修订解决好因形势发展而导致制度滞后的问题,保持制度体系的先进性和生命力,促进防范机制的完备,努力实现以制管人、以制度保廉,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理的机制,保证令行禁止,使法院反腐倡廉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轨道。要坚持“少而精”的原则,注重制度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做到规范化、精细化。

2、要认真抓好制度的贯彻落实,真正发挥制度的效用。制度的生命在于落实。要组织对制度的学习、宣讲,达到人人皆知,为制度的落实夯实基础。要逐级明确责任抓落实,使各项制度有人抓有人管。领导干部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创造遵纪守法、廉洁办案的良好氛围。对不执行规章制度、工作不规范的庭室和个人,视情况予以处理。

3、要突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党组要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整个制度落实中的“龙头”来抓,有效带动其他各项制度的落实,不断推进法院系统的反腐倡廉工作。进一步细化量化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责任制的内容,明确落实措施、考核指标、责任追究等内容,以便抓好落实。要完善考核机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把考核结果作为评价班子、领导干部以及班子换届、领导干部提拔任用的一项重要依据。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坚决落实“一票否决制”,并及时研究解决。

(四)加大监督力度,确保各项权力的公正行使

1、要整合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要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积极落实人民司法原则和司法为民宗旨,综合运用党委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和上级法院监督、法院内部监督等多种形式,努力形成严密有效的内外监督制约机制,把审判权、执行权的行使置于有效的监督之下,确保司法公正、廉洁、高效。要进一步强化院长、庭长的监督和合议庭成员之间的监督,抓好法院内部监督管理。要抓好廉政监督员工作,发挥监督员的监督作用。

2、要突出监督重点,增强监督效果。要继续坚持以审判执行权、政务管理权运行为监督重点,坚持法纪的严肃性和监督的原则性,增强监督过程的完整性和实效性,提高监督的权威性。要在不同时期,根据工作实际确定不同的监督侧重点,继续加强对审判质量、执行工作以及人财物管理部门的监督,坚持以点带面,加强监督制约,有效防止法官违纪违法问题的产生。

3、是要改进监督方法,规范监督程序。纪检监察部门要根据地方纪委的统一要求部署,紧密结合司法权的法定性、程序性、权威性、分散性等特点,积极拓宽监督领域,探索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的有机结合,找准纪检监察部门对司法权运行监督的切入点,规范监督程序,建立长效机制,使监督工作向深层次延伸。要紧紧围绕法官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和“一把手”的廉洁自律主动开展监督,使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就实行到哪里。要紧紧依靠党组,提高监督的权威性。党组、院长要重视并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开展监督工作,确保纪检监察职能作用的发挥,在全体干警中形成一个支持监督、接受监督、服从监督的良好氛围。

4、进一步加大查办力度,切实体现惩防体系的严肃性和威慑力。增强查办案件的主动性,只有严肃查办案件,才能确保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和监督的威慑力。要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主动查办违法违纪案件。要提高查办案件的水平。要注重把握案件查办角度和查办艺术,把严肃纪律和关心爱护有机结合起来,尽力在内部环节和萌芽状态解决问题,防止出现被动局面。要切实增强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能力。做到惩治违法违纪行为与维护法院良好形象的有机统一。要深化查办案件的效果。要注重以点带面,深化效果,及时总结通报违法违纪案件的深刻教训,定期通报反映辖区法院违法违纪案件和信访举报动态的发展态势,剖析内在成因,提出严肃要求,促使法院领导班子和广大干警保持经常、高度的警觉性和敏感性,自觉杜绝“侥幸”心理或“随俗”心理,在思想上筑起一道拒腐防变的坚固防线,不断推进惩防体系的完善。

(五)进一步强化保障机制,积极促进惩防体系的内在完整性

1、要合理解决福利待遇问题。必要的政治待遇和物质保障,是确保队伍稳定、激发工作热情、解除法官后顾之忧的重要措施。院党组要紧紧抓住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的大好时机,积极争取地方党委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

2、是要重视解决法官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方面的保障问题。要深入分析新形势下司法环境的复杂性和司法活动可能面临的对抗性,对可能出现的暴力抗法等极端行为要有充分的预计、周密的预防和妥善的应急处理措施。

2016干部作风反腐倡廉建设调研报告
反腐倡廉专题研究报告 第九篇

在党的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守阵地、巩固成果、深化拓展,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明确指出,要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保持常抓的韧劲和长抓的耐心,常抓抓出习惯来,耐心抓抓出长效来。对顶风违纪搞“四风”的,既要查处本人,又要追究领导责任,决不让“四风”反弹、死灰复燃。要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坚决把腐败现象蔓延势头遏制住。这就意味着反腐倡廉工作已进入常态化,法制化,我们要深刻认识这种新常态,才能真正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中央对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自觉地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进一步增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信心和决心。当前和今后相当长的时期,纪检监察机构的工作重心都将围绕新常态而改变。主动适应新常态,在新的形势下如何搞好乡镇纪检监察和反腐倡廉建设,是摆在每一个纪检监察工作者面前的一个新的课题。近期,根据县纪委的统一安排,就继承老区光荣传统,加强干部作风反腐倡廉建设进行了调研。

反腐倡廉步入新常态,但现在仍有少数干部对于这种“新常态”持犹疑、观望、猜测的态度,认为中央这样的严要求不可能持续太久。这种判断一方面是出自于以往的所谓“经验”,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利益关系而怀有一种不切实际的愿望,其实这实在是低估了中央的决心和勇气,也没有认识清楚信息化时代人民群众高度的反腐败积极性和中央坚定的反腐败部署之间的紧密互动、互相促进效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党必须牢记,反对腐败是党心民心所向,有党心民心作力量源泉,反腐败斗争必定胜利。

一、我乡反腐倡廉建设的基本现状

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全面落实。一是党政齐抓共管,统筹安排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及时召开党委会进行了传达贯彻,结合本乡实际,制定了桃江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制定下发了《桃江乡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二是逐级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了各级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职责,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延伸到人、到岗。三是党政正职做到“五个亲自”,领导班子成员做到“三个抓好”。即亲自组织分解当年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任务,亲自主持召开领导班子专题会议,亲自阅批信访件,亲自接待群众来访,亲自检查下属单位执行责任制情况,亲自主持召开了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2、严格执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切实加强了作风建设。一是强化廉政教育。为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镇党委制定并坚持了三个学习制度:党委理论中心组定期学习制度、定期学习制度、党员学习日制度,结合村“两委”换届,加强了对基层“两委”干部的教育管理,二是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三是严格执行“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决定的规定。

3、健全和完善了各项反腐倡廉制度,规范乡、村干部的从政行为。一是围绕“正确行使权力”,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并定期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同时,为确保各项工作制度的贯彻执行,出台了进一步加强党委决策和执行力的决定、党员干部违反纪律的处理办法等相关配套措施,做到了有据可依、有章可循。二是加强村干部的管理。加大了对村干部报酬的管理力度,使村干部考核管理办法能够充分调动村干部的积极性,奖勤罚懒,促进农村和谐发展;进一步完善了村干部管理考核办法,使农村“两委”干部的考核,更严谨、更具操作性。三是完善机关财务制度,严格财务审批程序、支出范围和权限,严格执行财务支出先批后办制度。

二、反腐倡廉建设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

一是落实“两个责任”思想认识不够到位,“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意识不强,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视支持不够,对干部职工教育、监督、管理不够严,仍有一些党员、干部顶风作案,损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暗腐败”现象、违法违纪问题仍有发生。

二是监督问责力度有待加强。由于工作机制不健全,一些制度缺乏针对性、操作性和实用性,执行力度不够,甚至有的制度流于形式,没有起到监督作用,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管缺乏强有力的措施和手段,监督的制约机制和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教育机制、自律机制、财务管理机制、民主监督机制还不规范。

三是干部作风不容乐观。个别干部大局意识不强,作风不正、自律不严,在一些重点工作、重大项目落实上配合不力,贻误了工作,影响了发展。有的干部宗旨意识淡薄,作风漂浮,特别是少数干部参与赌博、公款吃喝等问题仍然存在。作风问题的顽固性和反复性不容忽视,“四风”问题是长期形成的痼疾顽症,纠正“四风”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没有休止符。客观地说,“四风”存在着“树倒根在”的现象,“四风”病源还在、病根未除。广大干部群众最忧心的,是“四风”问题回潮反弹,纠正“四风”雨过地皮湿。

四是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有待加强。纪检组织力量单薄,工作场所、办案经费、人员配备等难于保障,纪检监察干部素质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特别是缺少熟悉掌握经济、法律、金融、审计等专业知识的干部,难于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纪检监察机关的自我革命,是纪检监察机制的改革创新。但实实在在的“三转”还是没有真正落实到位,在现行体制机制下,是不能一下转到位。

现阶段腐败的表现形式越来越趋向于隐蔽化、期权化、复杂化。据调查分析,随着惩防腐败力度的不断加大,以及腐败市场的逐步缩小,公共权力滥用方式和权钱交易行为也发生了新的变化,主要表现为决策事项具有制定上的趋利性,权力寻租具有时空上的期权性,活动内容具有表象上的合法性,腐败主体具有行为上的隐蔽性。这种情况的存在和发展,将会进一步加大惩防腐败的难度,也将使反腐倡廉工作面临着新的严峻挑战。

三、新常态下加强干部作风反腐倡廉建设的建议

一是落实“两个责任”,强化责任担当。要按照全面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要求,紧紧抓住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党委要确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思想上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理念,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党委总体部署,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建设。纪委要确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要敢于担当、勇于担当、善于担当,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坚决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做到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

二是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继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始终保持查办案件强劲势头。惩治腐败最管用的还是看查办力度,教育干部最管用的还是靠反面典型。当前,重点要关注腐败易发多发领域,着重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土坯房改造、土地管理和政府采购等领域的案件,密切关注容易滋生腐败的“灰色地带”,严肃查办涉及干部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的案件,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同时,要密切关注网络,通过网络掌握信息、收集线索,增强防治腐败的整体效果;要充分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织领导作用,健全执纪执法机关间的情况通报、线索移送、案件协查、信息共享等制度,完善腐败案件及时揭露、发现、查处机制,加强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查办案件的工作合力;整合力量,探索推动纪检监察室、纪工委(监察分局)、乡镇办案“三位一体”的查办案件新模式,要加强重大案件剖析和通报制度,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利用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做到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

三是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习总书记在十八届四中全会报告中指出,要继续全面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深化腐败问题多发领域和环节的改革,确保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反腐长期依靠人们情感化的支持是难以为继的,所以接下来肯定要转向制度反腐,有确切的标准可循、完善的程序支撑以及长远发展的机制,而法治无疑是其中最为坚实、有效、可信赖的制度。法律是由国家机器强制执行的行为准绳,较之党内规章有着更为强硬的约束力。因此,要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深刻认识到依法反腐是大势所趋,是新形势下推进反腐败斗争的必然选择和可靠保证,是建设法治化国家的迫切需要,切实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进一步加大反腐倡廉法律法规制定力度,及时把那些经过多年实践成功有效的制度上升为国家法律法规,如总结国内成功经验和借鉴国外做法,抓紧研究制定《反腐败法》,明确依法反腐的依据、程序、任务及保证措施等;结合《廉洁从政准则》实行情况,研究制定《廉洁从政法》,坚持依法规范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参照全国人大制定的《监督法》,研究制定《国家公务人员监督条例》,增强监督工作的严肃性和有效性,不断加大依法防腐治腐的范围和力度。

四是持续发力,反对“四风”,切实开展好干部作风建设。大力开展干部作风专项整治活动,对关键岗位和关键人员加强监管,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一步转变作风;大力弘扬密切联系群众、求真务实、艰苦奋斗、批评和自我批评等优良作风,将作风建设与群众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探索建立群众评议机关、群众点题检查、联系助推项目等制度,深化“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评议工作,进一步完善“三送”工作机制,努力构建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同时,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说到的就要做到,承诺的就要兑现。要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坚决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要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秀传统,大力宣传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观念,努力使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在全社会蔚然成风,积极推进“三公”经费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行为,严格公车使用管理。要加大检查监督力度和公开曝光力度,紧盯重要时间节点,不定期进行明察暗访,做到抓常、抓细、抓长,抓作风建设不停顿、不松懈,对于出现作风问题的违纪人员,从严处理,点名道姓通报批评,让党员干部时刻绷紧作风建设这根弦。

五是加强纪律教育,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十八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强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变成实实在在的行动。“腐败不只是权钱交易,漠视政治纪律往往是一切腐败现象的源头”。中央强调“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既是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规律认识的深化,又是对当下反腐倡廉工作中需要解决的突出性问题的回应,对新形势下的反腐倡廉建设将起到积极的指导性和规范性作用。守纪律、讲规矩,守党纪、遵国法,依法守纪做人做事不仅是共产党员保持自身廉洁的前提,更是在当前深化改革的时代背景下开展自我检查、自我监督、自我提升的重要标尺;是共产党员在完成当前全面深化改革各项工作过程中有所为、有所不为、有所作为的重要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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