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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法制建设自查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12-02    阅读:

全面加强民政法治建设
民政法制建设自查 第一篇

全面加强民政法治建设

规范引领民政事业健康发展

--李立国部长在2015年全国民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总结今年民政工作,部署民政法治建设,确定明年工作任务,促进民政事业健康发展。

今年,全国民政系统扎实推进8项重点工作和其他任务,深化了系列改革,实现了全面进展,取得了民政事业发展新成绩,服务了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协助制定、积极实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实现了社会救助法制建设和构建社会救助体系的重大突破,全国有70.1%的地区建立了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18个省份全面实行了城乡基层“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城乡低保平均保障标准分别比去年同期提高10.9%、13.9%,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年人均标准分别比去年同期提高13.1%、13.5%,医疗救助对住院自负医疗费用救助比例普遍达到60%。完善应急响应机制、制定重特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制度、推动所有省份开办政府资助农房保险业务和推

进救灾物资储备系统、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等建设,增强了防灾减灾能力,有效应对了云南鲁甸地震、新疆于田地震、南方洪涝等自然灾害,救助受灾群众7500多万人次。协调制定18个方面养老服务业配套政策和启动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公办养老机构改制、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等6项试点工作,推动了城乡养老服务全面发展,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达到25.43张,困境儿童分类保障、残障人福利、康复辅具服务等工作进一步加强。参与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出设立烈士纪念日的决定,落实中办国办军办《关于加强烈士纪念工作的意见》,提请国务院公布第一批国家级抗战纪念设施名录,公布第一批著名抗日英烈及英雄群体名录,首次公布抗美援朝烈士名单,庄严举行在韩志愿军烈士遗骸交接迎接和安葬仪式,基本完成散葬烈士墓和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维修抢救工程,推动了烈士褒扬工作功能作用显著发挥、社会影响显著扩大。完善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创业就业税收优惠等政策,细化落实了退役士兵安臵改革举措,退役士兵参加免费教育培训后的就业率达到85%。健全人民警察、民兵预备役人员、国家工作人员等抚恤优待政策,各类优抚标准平均提幅20%、惠及936.2万人,优抚事业单位建设更加规范、保障有力。规范了军休干部和无军籍职工服务管理,提高了军休工作水平,完成了军休干部9000多人和军休职工1.9万多人接收安臵任务。深入开展全国“双拥在

基层”活动,积极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积极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取消了全国性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设立、变更和注销登记审批项目及社会团体会费标准备案,非公募基金会和异地商会登记权限已基本下延到县一级,全国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已超3万个,中央和地方财政通过民政部门安排6亿多元资金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各级民政部门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违规案件超过5000起。推动开展社区减负增效、深化实验区等工作,促进了基层群众自治和社区治理创新,14个省份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基本完成,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78.5%,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覆盖率达到10%。部署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推进地名文化建设,拓展地名公共服务,提高了地名工作水平。报经国务院批准稳妥调整了29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划,顺利完成了14条省界联检任务,扎实推进了平安边界建设。协助制定《国务院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采取发布慈善救助信息、鼓励民营企业投入慈善等措施,成功举办第3届慈展会,加大了支持慈善事业发展的力度。福利彩票全年销售首次突破2000亿元,筹集公益金560亿元。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建设,深化志愿服务记录试点,推动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支持示范项目开展,拓展了专业社工服务,全国志愿服务组织与站点发展到21万多个,民办社工服务机构发展到3300余家,持证专业社工达到15.9万人。积极

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促进了移风易俗、丧事简办和节地生态殡葬,提升了殡葬改革、管理和服务水平。联合有关部门制定了《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深入开展“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扩大到98个地区,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工作进一步提高了服务水平。

今年,我们深入改进工作作风、转变政府职能、加强能力建设,保证了民政事业发展。全国民政系统紧密结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三严三实”、上下互动、联查联改,开展专项整治和重点建设任务,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政风行风突出问题。积极推进民政政策创制,主动参与、协助民政立法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了1项决定,国务院制定了1件行政法规、2件政策性文件,部里制定了4件部门规章、制定了18件规范性文件;地方制定了20件地方性法规、23件地方政府规章和一大批规范性文件。继续加大督查力度,全国民政系统参加了国务院2项督查、国家信访局1项督查,部里开展了5项督查,地方民政部门也开展了一些重点工作督查,促进了重要政策、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继续推进简政放权,部里经国务院批准已取消3项行政审批事项,并把1项行政确认事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明年还将再取

消2项行政审批事项,届时只保留6项行政审批事项,整体减幅将达到50%。部里与20个省(市)政府约定的部省(市)合作共建重点任务进一步落实,援藏、援疆、支持罗霄山片区扶贫攻坚和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等工作全面加强,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管理水平明显提升,标准化、信息化等建设步伐加快,人才队伍建设水平继续提高,依法逐级走访、重信重访治理扎实有效,理论研究、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国际合作、教育科技、财务审计、档案管理等工作都取得了好成绩。

明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民政事业发展意义重大、任务繁重。我们要突出问题导向、坚持正确方向,不断深化改革、推进法治建设,把民政工作提高到新水平。会前,部里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民政法治建设的意见》和《2015年民政工作要点》,对今后民政法治建设和明年民政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各级民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着重就加强民政法治建设、推动重点业务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增强民政改革意识树立法治思维

伴随国家改革发展,民政部门增加和加强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慈善事业发展、地名管理、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境外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等近10

法制建设自查报告
民政法制建设自查 第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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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3季度“法制##”创建活动和“六

五”普法工作总结

按照###县目标管理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县2011年度共性工作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目发„2011‟19号)要求,我局扎实开展“法治##”创建工作和“六五”普法工作,现将2011年1-3季度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法制##”创建活动

(一)健全组织,落实责任

2011年年初,完成了“法制##”创建活动方案,启动创建活动并进入全面组织实施。一是成立“法制##”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由一把手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落实相关工作人员处理“法制##”创建活动日常事务。二是“法制###”创建活动纳入我局综合目标考核,逐层逐级签订责任书,严格考核检查。

(二)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法制建设

以建设服务型、法治型、效能型和廉洁型的单位为目标,着力提高效能,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制定党组议事规则及依法决策制度,对重大决策进行科学性、合法性论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讨论决定干部任免。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办理人大、政协议案、提案。

(三)加强法制教育,强化法制意识

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学习,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深化政务公开,使政务公开制度化、经常化,群众获知公开的政务事项和信息途径方便、快捷。积极开展贴近群众生活、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大力推进法律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活动。

(四)发挥职能优势,加强法制宣传【民政法制建设自查】

加强了对旅行社、酒店、景区的指导和监督,使涉旅单位自律规范,作用发挥明显。切实在联系社区、联系乡镇开展宣传,抓好信访和维稳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信访、维稳督办案件。规范行政执法主体,适时清理、确认并向社会公告行政执法主体,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任职资格制度;强化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经自查,县###2011年1-3季度“法制###”创建工作已全面开展,并逐项得到落实,无因违规任用干部引起争议,未发生重大违纪案件和渎职、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自查得分为100分。

二、“六五”普法工作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为加强我局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管理、指导,保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进一步明确职责,局及时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局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并组织落实各项计划,监督法制宣传教育开展情况。同时,各股、室、队、所也成立了相应的机构,明确了专兼职的法制宣传员,有力地推

进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

精心制定普法工作要点。我局根据县“六五”普法规划,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计划》,明确普法重点对象,重点开展以宪法及维护社会稳定相关法律法规为内容的宣传教育工作。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切实做好全民法制宣传教育,为全局“六五”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明确任务抓重点,实现工作整体推进

“六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我局认真按照的要求,抓好重点对象,确定重点学习内容,实现整体推进。

建立党总支中心组学习制度,抓好领导干部学法。为加强领导干部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使领导干部牢固树立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的理念,牢固树立带头学习法律、自觉遵守法律、忠实执行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观念,我局制定了《党总支中心组学习制度》等十二项制度,中心学习小组设组长一名,由党总支书记担任。中心组每月组织集中学习一次,每月围绕1个专题进行系统深入地学习。

制定干部职工学习培训制度,抓好干部职工普法教育。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单位干部职工进行法制教育培训,积极引导单位干部职工开展学法用法活动。每月组织一次学法研讨,每季度组织一次集中学习,每年组织一次法律法规知识测试,定期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法律知识学习,不断增强干部职工依法履行职责、依

法承担责任的意识。

(三)狠抓法制宣传工作,推动依法行政

利用各种纪念活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以“12〃4”法制宣传日为主线,充分利用“3.19”矿产资源宣传日、“6.25”土地宣传日、“7.1”行政许可法宣传日、“11.9”消防宣传日、安全生产宣传月、综治宣传月等纪念活动,会同相关部门,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以专业法为重点的法律知识宣传普及,营造学法用法的氛围。在开展单位业务工作时,做到遵纪守法,依法办事,自觉履行法律义务,

经自查,县###2011年1-3季度“六五”普法工作已全面开展,并逐项得到落实,无违法案件发生,无乱作为现象。自查得分为100分。

民政局依法行政自查报告
民政法制建设自查 第三篇

**县民政局依法行政自查报告

今年以来,在县、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法制办正确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把依法行政贯穿于整个民政工作当中,促进了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我局按照《乐业县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百色市依法行政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的通知》以及《2014年乐业县依法行政考核指标和评分标准》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依法行政,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民政工作管理水平,是民政部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是提高民政工作质量与水平的现实需要。我局始终把坚持依法行政作为开展民政工作的基本依据和准则。为了强化对贯彻推行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并列入局党组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及时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莫秀武、局长黄和胆为依法行政的第一责任人(任组长),对全局推行依法行政工作负总责,各位副局长、纪检组长为直接责任人(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具体落实抓好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工作机构的责任股室和责任人,并落实了局办公室具体承办,具体组织实

施,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同时,要求全局干部职工把民政法律、法规、政策作为必学教材,采取自学和集体学习方式,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积极引导全体民政干部职工自觉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把民主和法制有机地结合起来。

二、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法律素养

学法懂法是依法行政的前提和基础。民政执法活动涉及法律法规较多,为使执法人员准确理解和掌握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我局十分重视对工作人员的法律培训,根据《实施意见》精神,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了市、县级行政执法学习培训。一是根据各股室每周工作安排和全局工作重点,组织全体干职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法定职责、法定程序、法定权限,务求广大干部职工在执法过程中依法依规,按程序,不越权,严格掌握执法步骤、执法顺序、执法时限、执法形式等程序性要素,以保障履行好法律义务。二是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观看廉政教育片,以生动的事例教育身边的人,警示广大干部职工要时刻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三是订阅中央、省、市党报党刊和《中国民政》、《中国社会报》、《法制日报》、《社区》、《保密工作》、《纪检监查》等报刊杂志,供干部职工学习。今年主要集中学习了《百色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农村五保供养条例》、《婚姻法》、《村委会组织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民间组织管理条例》、《优抚工作条例》《行政区划选编》及民政业务规章等法律法规。截至目前,共召开会议3次,参加学法培训的民政干部达56人次,局干部职工所有执法人员均参加了自治区民政厅法制处举办的行政执法培训,通过了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全部拿到了行政执法证件。同时,以争创星级敬老院和双拥模范先进单位为契机,面向社会广泛宣传《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政策法规。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参加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局干部职工进一步熟悉了执法依据和政策规定,提高了业务工作能力。

三、加强防灾减灾、避险自救知识的宣传及灾害应急工作。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切实普及提高群众的灾害常识、防灾减灾知识和避灾自救能力,全面提高全社会风险防范意识、知识水平和避险自救能力。通过发放宣传册、悬挂宣传标语等方式,向公众宣传防灾减灾知识,在“5.12”全国第二个防灾减灾日,开展了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发放各种宣传手册、宣传单3000多份。

四、依法行政,积极推行“阳光民政”建设为进一步加强民政自身建设,保障民政服务对象的基本权利,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自全面实施“阳光民政”

以来,我局认真组织学习,进行了广泛的宣传,积极贯彻执行,并结合我局民政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乐业县民政局政务公开栏》、《乐业县民政局救灾救助》、《乐业县城乡低保和医疗救助审批程序宣传栏》等。依法设立公开栏目相关的内容及信息,为公开查阅信息提供资料,有利地推动了民政各项工作的开展,提高了服务意识,增强了政务公开运行的透明度。

五、制定完善措施,促进依法行政

今年以来,我局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全体执法人员按职尽责,依法办事,既不不作为,也不乱作为,没有发生一起因执法依据不准、程序错误或徇私枉法导致的执法纠纷、复议上诉等案件,至今没有行政复议案件发生,在行政执法工作中,未发生立案处罚案件。

【民政法制建设自查】

1、认真组织有关科室对行政许可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对清理后行政许可项目进行提速,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经逐一对拟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认真复核,同意民政局保留“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收养登记、婚姻登记”等行政审批,以及保留“地名命名、更名审批”为正常工作管理项目的意见。同时,为了更高效、便民的给群众办事,对需合并办理的及时合并,对需分类办理的及时划归职能股室办理,如:对原先在婚姻登记室办理的弃婴收养登记等事项划归社会

事务股集中办理。

2、及时制定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为规范有序地防范和处理突发性重特大自然灾害事件,全面提高对自然灾害的快速反应和应急救助能力,修改完善了《乐业县民政局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3、严格执行收费许可证制度。对婚姻登记、社会组织登记、老年优待证办理工作中,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收取费用,没有摊派、超额收取费用现象。

4、实行挂牌上岗,同时,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箱、不定期检查监督、定期汇报等措施,督促规章制度的落实,切实用规章制度规范、约束干部和工作人员的行为,推动机关作风的转变。至今,各股室和工作人员之间无推诿扯皮现象,没有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现象,工作中无吃、拿、卡、要现象,没有接到群众投诉和批评意见。

5、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各股室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定期进行矛盾排查,切实解决实际困难,准确掌握上访人员情况,研究制定相关处理措施和应对方案,依法处理好每一起信访事件,较好地预防和化解了矛盾纠纷和突发性事件,杜绝了群体访和越级访事件的发生。近几年我局在行政执法中未发生立案处罚案件,不存在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工作。

六、依法履行职责,规范执法行为

民政局依法行政自查报告
民政法制建设自查 第四篇

**市民政局依法行政自查报告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法制办和省厅法规处的正确指导下,我局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及《**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决定的实施意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把依法行政贯穿于整个民政工作当中 促进了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按照《**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贯彻实施情况检查的通知》以及《**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依法行政,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民政工作管理水平,是民政部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是提高民政工作质量与水平的现实需要。我局始终把坚持依法行政作为开展民政工作的基本依据和准则。为了强化对贯彻推行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并列入局党委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及时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为依法行政的第一责任人(任组长),对全局推行依法行政工作负总责,各位副局长为直接责任人(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具体落实抓好依法行政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工作机构的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并落实了局办公室具体承办,具体组织实施,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同时,要求全局干部职工把民政法律、法规、政策作为必学教材,采取自学和集体学习方式,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积极引导全体民政干部职工自觉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把民主和法制有机地结合起来。

二、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法律素养

学法懂法是依法行政的前提和基础。民政执法活动涉及法律法规较多,为使执法人员准确理解和掌握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我局十分重视对工作人员的法律培训,根据《实施意见》精神,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了全市行政执法学习培训。根据《2010年**市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结合我局的实际,制定了《**市民政局2010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明确了具体的学习内容和学习时间。一是坚持了每周星期五集体学习的制度。根据各科室每周工作安排和全局工作重点,组织全体干职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明确法定职责、法定程序、法定权限,务求广大干部职工在执法过程中依法依规,按程序,不越权,严格掌握执法步骤、执法顺序、执法时限、执法形式等程序性要素,以保障履行好法律义务。二是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观看廉政教

育片,以生动的事例教育身边的人,警示广大干部职工要时刻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三是订阅中央、省、市党报党刊和《中国民政》、《中国社会报》、《法制日报》、《社区》、《保密工作》、《纪检监查》等报刊杂志,供干部职工学习。

今年主要集中学习了《**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农村五保供养条例》、《婚姻法》、《村委会组织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殡葬管理条例》、《民间组织管理条例》、《优抚工作条例》《行政区划选编》及民政业务规章等法律法规。截至目前,共召开会议4次,参加学法培训的民政干部达162人次,局机关所有执法人员均参加了**市政府法制办举办的行政执法培训,通过了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全部拿到了行政执法证件。同时,以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六连冠和全省双拥模范城七冠为契机,面向全社会广泛宣传《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杨条例》等政策法规。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参加培训班等多种形式,机关干部进一步熟悉了执法依据和政策规定,提高了业务工作能力。

三、加强防灾减灾、避险自救知识的宣传及灾害应急演练工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切实普及提高群众的灾害常识、防灾减灾知识和避灾自救能

力,全面提高全社会风险防范意识、知识水平和避险自救能力。一是通过广播、发放宣传册、悬挂宣传标语等方式,向公众宣传防灾减灾知识,在“5.12”全国第二个防灾减灾日,开展了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发放各种宣传手册、宣传单3000多份,有4000多群众观看了宣传图片。在全市20多所中小学开展了防灾演习活动。完成了全国和省减灾示范社区申报工作,有2个社区被评为省减灾示范社区。通过演练,及时发现问题、寻找不足、积累经验,进一步补充完善预案内容,增强预案的实用性和操作性,真正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燃。

四、 依法行政,积极推行“阳光民政”建设

为进一步加强民政自身建设,保障民政服务对象的基本权利,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自我局机关各事业单位全面实施“阳光民政”以来,我局认真组织学习,进行了广泛的宣传,积极贯彻执行,并结合我局民政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市民政局政务信息查询制度实施细则》、《**市民政局重点工作通报制度实施细则》、《**市民政局重要事项公示制度实施细则》、《**市民政局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今年,按照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把军休中心扩建项目进展情况、福利院老年公寓工程建设、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建设、双拥工作、农村低保户安居工程以及救灾工作情况作为重点工作进行了网上通报,把城镇

退役士兵安臵及社团注册登记情况作为重要事项进行了公

【民政法制建设自查】

示。同时在政府信息网站平台上设臵了“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窗口,依法设立公开栏目相关的内容及信息,为公开查阅信息提供资料,有利地推动了民政各项工作的开展,提高了服务意识,增强了政务公开运行的透明度。

五、制定完善措施,促进依法行政

今年以来,我局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全体执法人员按职尽责,依法办事,既不不作为,也不乱作为,没有发生一起因执法依据不准、程序错误或徇私枉法导致的执法纠纷、复议上诉等案件,至今没有行政复议案件发生,在行政执法工作中,未发生立案处罚案件。

1、认真组织有关科室对行政许可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对清理后行政许可项目进行提速,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县级部门行政审批项目清理改革结果进行复核确认的通知》要求,经逐一对拟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认真复核,同意民政局保留 “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变更、注销,收养登记、婚姻登记”等行政审批项目以及保留“地名命名、更名审批”为正常工作管理项目的意见。同时,为了更高效、便民的给群众办事,对需合并办理的及时合并,对需分类办理的及时划归职能科室办理,如:对原先在婚姻登记室办理的弃婴收养登记等事项划归社会利处集中办理。

楠木乡2011年法制建设自查报告
民政法制建设自查 第五篇

楠木乡2011年法制建设工作

自查报告

县法建办:

2011年是是“六五”开启之年。我乡的法制建设工作紧紧

围绕乡党委、乡政府的中心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围绕中心,突出重点,为构建和谐楠木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工作情况及主要做法

(一)认真传达贯彻落实全市法制建设工作和全县政法综治

工作会议精神,及早提出全年法制建设工作总体思路。

按照市、县的部署,我乡及早提出了全年法制建设工作的指

导思想、主要工作目标、主要工作任务、主要工作措施。全乡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县有关会议精神,制定年度法制建设工作意见,调整充实法建领导机构,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责任,落实任务。

(二)认真开展以“三月法制(综治)宣传月”和12.4普

法宣传日主题活动,在全乡营造良好的学法用法氛围。

全乡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乡党委、乡政府的中心工作,围

绕“六五”普法总体规划,紧扣活动主题,充分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在全乡开展了声势浩大的“三月法制(综治)宣传月”秘12.4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做到法制宣传与开展“法律

六进”、“民主法治村”创建,农民工维权培训、民间纠纷排查调处,校园周边环境和治安复杂场所集中整治等工作有机结合,使宣传月活动呈现出“领导重视,主题突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卓有成效”五大特点,在全乡掀起了学法用法高潮。据统计,此次宣传月活动共出动宣传车3台(次),法律咨询100余人(次),上法制课1场(次),悬挂宣传标语20余幅,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

(三)广泛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为构建和谐楠木营

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全乡各级各部门认真开展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楠木”的“法律六进”主题活动,把“法律进乡村、进机关、进学校”作为重点,坚持平时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法制宣传工作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使法律知识真正走进机关、进乡村、进学校。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的宣传,为了增强公民的禁毒意识,提高公民对毒品危害性的认识和自觉抵制毒品的能力,使制毒、贩毒者找不到市场,激发公民同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作坚决斗争的激情,从根本上遏制毒品的违法犯罪活动。

(四)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不断深化依法治理工作。

各行业、各部门按照依法治理总体规划,结合自身实际,认

真开展了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活动,农村、学校等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得到深化。继续广泛深入开展以“四民主、两公开”为

【民政法制建设自查】

主要内容的“民主法治村”创建工作,进一步完善创建标准,规范创建内容。各行政执法部门以“执政为民,服务发展”为出发点,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不断提高执法的质量和水平。

(五)扎实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各级各部门紧紧围绕“三减两好一满意”、“五个坚决防止和

五个确保”目标,采取有力措施,深入开展“创建平安乡乡,建设平安酉阳”活动。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继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全乡社会治安秩序明显好转。乡、村调解组织充分发挥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作用,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调解成功率为98%,把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试点和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继续实施法律援助“应援尽援”民心工程,切实维护了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适时开展重点和专项治理,依法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问题,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六)认真做好“六五”普法的启动工作。

今年是“五五”普法的启动年,为了搞好六五普法的启动工

作 ,乡上成立了领导小组,并制定了五年普法规划,同时在乡人民代表大会上获得通过。同时根据县委法建办、市司法局有关“六五”普法工作的要求,乡党委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对我乡开展“六五”普法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乡法建办按照全乡的统一安

排,认真开展自查,并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安排部署全乡下阶段的“六五”普法工作。

二、全乡法制建设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极少数单位对此项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死角死

面仍然存在。

(二)全乡“民主法治村”创建还有差距。【民政法制建设自查】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 继续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坚持不懈地做好

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全乡营造良好的学法用法氛围。

(二)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深入开展“民主法治

村”创建工作,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三)扎实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加

大打击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和专项治理,净化社会环境,继续实施法律援助“应援尽援”民心工程,加大法律服务力度,整顿规范法律服务市场,加大工作指导督查力度,为建设“平安楠木、法治楠木、和谐楠木”做出贡献。

二O一一年十二月九日

2016法治建设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报告
民政法制建设自查 第六篇

2016年,我局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全国、全省法治工作会议精神,以“六五”普法规划中期督查为载体,以加速制度成果转化、加速法治文化建设为主线,以法治观念培育为重点,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围绕“保障民生、维护民利、落实民权、服务国防”,努力创新形式,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抓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壮大普法队伍,切实做好民政普法工作

为加强全市民政系统普法依法治理的领导,今年,市民政局主要领导调整后,我局及时调整了市民政局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将近年来调入、招聘人员纳入普法志愿者队伍,壮大了市民政局法制宣传队伍。年初,我局根据市法治办部署,制定了《市民政局2016年法治建设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点》,有条不紊地开展了普法各项工作。在普法经费、订阅普法报刊等方面,我局做到经费预算有安排、支出有保障,确保了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顺利进行。各局属单位也落实了相关普法工作责任。

二、认真学习领会法治精神,落实普法责任,力求宣传教育落到实处

2016年,围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活动要求,我局认真学习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以及省委书记张宝顺在全省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结合民政实际,认真落实市法治办研究制定的《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的意见》、《市依法治市暨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法治建设纲要>任务分解方案》等文件、基本工作制度,努力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为民。加大创建力度,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等重点法治创建项目为抓手,推动法治建设向纵深发展。主动适应社会发展要求,丰富美好乡村建设内涵,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积极推进落实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考评标准及动态管理办法。

三、创新普法形式,抓好以领导干部、农民、社区干部等为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

根据工作职责,我局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农民等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一是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进和完善党组理论学习和领导干部集中学法制度,落实学法情况考核考试制度。倡导和推行“机关法律集中学习月”活动。二是落实《关于加强农民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导各县区民政局组织好村两委、社区干部学法用法,尤其在村两委、社区换届前集中组织学习培训相关法律法规。

四、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好“法律进社区”活动

根据《市“法律进社区”示范点建设标准》及牵头单位职责,我局认真总结实施“法律八进”工作以来的新经验、新做法继续深化“法律八进”工作、制定了《市民政局2016年度“法律进社区”活动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主题活动的推进措施,确保主题活动顺利开展。结合部门、行业和单位特点,设计有特色、有针对性的载体。进一步规范了“法律八进”内容、途径和方式,推进工作常态化,形成长效机制。

五、迎接“六五”普法规划中期检查工作,做好普法常规性工作

为做好市人大常委会“六五”普法执法检查,迎接省“六五”普法中期督查,我局严格按照考核细则,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在日常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中,我局立足民政工作实际,切实做好普法常规性工作。一是继续加强阵地建设。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各类阵地、载体固定化、物态化、实物化,做到“有声、有形”,在全市建成一批亮点工程。二是在市民政局门户网站设有法制宣传教育版块,单位内部法治宣传栏。三是切实做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江淮普法行”、“著名法学家报告会”系列宣传活动,运用各专项法律的宣传日、宣传周和宣传月等法制宣传节点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四是积极参加市法治办组织的普法培训工作。

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是一项长期任务,2016年,我们将在市法治办的指导下,继续努力,常抓不懈,不断提高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水平。

2015民政局依法行政工作自查报告
民政法制建设自查 第七篇

民政局依法行政工作的自查报告

市政府法制办:

按照贵办《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市级行政执法部门2015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攀府法办发〔2015〕73号)、《关于开展2015年度依法行政评估考核工作的通知》(攀府法办发〔2015〕91号),我局严格按照依法行政评估考核的内容及标准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完善基础制度建设,确保行政决策规范化

(一)建立健全学法制度,加强普法学习宣传,把合法性作为行政决策的基本要求。

1.严格执行《攀枝花市民政局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攀枝花市民政局执法人员学法制度》,认真组织全局人员学法、知法、懂法,把依法行政作为行政决策的基本要求。采取集中培训与自学相结合的形式利用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学习实践群众路线活动集中学习阶段的集体学习活动和全局职工大会的机会,全年安排领导干部学法活动6次、全局职工学法活动4次,还安排2名新申领行政执法证的同志参加了市法制办组织的行政执法学习,并通过了考试。普法教育与民政实际工作紧密结合,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得到提高。

2.通过自学、培训等方式认真开展学法活动,提高民政职工法制意识。向机关各处室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解读》、《攀枝花市妇女儿童维权手册》、《宪法及新法学习读本》、《行政强制法解读》等法律读本供职工自学。有重点的、分层次的开展法规教育,对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将法律学习与廉政教育、警示教育相结合,利用党组中心组学习、专题学习等机会开展依法行政专项教育活动,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对业务处室工作人员,将学好业务法律法规,了解民政事业涉及法律法规作为学习重点,同时加大对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等基本法的学习,不断提高执政能力,确保依法行政。严格执行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和公务员任职、晋升任前培训制度,提高公务员自觉学法、守法意识。局属各单位也因地制宜,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学法用法活动。

3.抓好民政执法人员学法。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执法人员学习民政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参加各类行政执法培训,规范执法程序,不断提升执法业务水平。

4.建立健全党员学法制度。各党支部依托"三会一课"建立学法制度,把党员学法工作纳入了机关党组织学习内容,充分发挥党员在学法用法上的先锋模范作用。以领导干部作风整顿建设为契机,通过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在普法中主要学习了《宪法》、《国家赔偿法》、《立法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建立健全决策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努力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1.根据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在建章立制阶段重点修订完善了局党组会议制度、局行政办公会议制度,认真执行《攀枝花市民政局重大决策听证制度》、《攀枝花市民政局重大决策及决策后评价制度》、《攀枝花市民政局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攀枝花市民政局关于全市民政系统深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坚持制定与群众利益密切联系的政策实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项决策程序,切实规范行政决策行为。确定对重要事务、资金分配、专项资金监管等重大事项实行科学论证、风险评估、合法审查,执行集体决策。(

2.认真执行《攀枝花市民政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办法》、《攀枝花市民政局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努力推行依法行政工作。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确保规范性文件内容合法,并按时报送各类法制工作报表

1.在严格执行市政府法制办和省民政厅有关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评估、清理等各项工作制度的同时,按要求制定了《攀枝花市民政局规范性文件评估办法》。经常性的向有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任务的处室开展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规定的宣传工作。

2.加强日常办文审核。局办公室认真履行文秘工作职能,对机关发文进行严格审核,对处室起草的涉及行政相对人权力义务的文件,进行了提醒告知。每年年初根据业务开展需要,经征询业务处室意见,向局行政办公会提出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对拟制发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审查报备的规定配合关处室开展向市政府法制办送审和报备的工作。

3.加强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和评估。每年按照市政府法制办的要求认真组织有关处室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明确继续有效、已经失效、需要修改、建议作废的规范性文件,并上报政府法制办。

4.按照要求按时报送了行政执法、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及行政调解等各类法制工作报表。

二、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行政权利依法规范公开运行

按照要求,我局对2015年颁布的行政权力事项进行了清理。清理后的行政权力共72项,其中行政审批(行政许可)13项;行政处罚31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给付6项;其他行政权力20项。在行政权力事项全面清理的基础上,完成了行政权力网上运行数据录入和流程图的编制工作。全面查找权力运行各环节的廉政风险点及风险等级,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基本形成权责清晰、程序严密、运行公开、监督有效的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制。

积极主动的参加市里行政权力规范运行的培训。与监察部门紧密衔接,对行权运行流程设置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修正。今年已正式启用行政权力运行平台,2015年申请调评残资料审核上报流程,实现了上网运行。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执法行为

(一)对相关行政许可项目和非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清理并按规定按时上报,该取消的坚决取消,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则严格规范了审批程序、方式。

(二)认真落实《攀枝花市民政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组织我局涉及行政执法的业务处室领导和具体执法人员认真学习制度,保证一旦发生行政执法案件法律文书使用规范,符合法律规定。

(三)按规定建立了《攀枝花市民政局重大行政处罚措施备案制度》,我局不存在重大行政强制权。今年,全局未发生重大行政处罚案件。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

1.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局党组始终坚持把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为保证组织机构的健全,我局根据人员岗位的变化,及时调整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始终明确党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实行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主抓、办事机构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

2.我局在年初的依法行政工作意见中都对各县区民政局的行政执法工作提出了要求。按照我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办法》,经常性开展对本级机关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强化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今年以来,各县区民政局均参与了由教育、工商等部门组织的联合执法,但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也未进行过单独的行政执法。

【民政法制建设自查】

3.依法接受并认真落实人大、政府、政协和监察、法制等部门的监督,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案、提案及建议的满意率达100%.

四、清理行政执法主体,落实执法人员资格制度

(一)规范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确保执法主体具备执法主体资格。认真执行行政执法资格审查、认证,做到执法主体合法、执法程序合法、执法依据合法,并将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人员信息按要求面向社会公开。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管理,按程序申请执法证,所有执法人员均持有四川省人民政府统一制发的行政执法证,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并通过政府法制部门的年检,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行政执法人员持证率100%,并按时对执法证件进行了年审。

(二)认真贯彻落实《攀枝花市民政局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制度》,牢固执法人员树立法制意识,增强法律素养和专业素质,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今年,对全局执法人员组织了多次《宪法》、《国家赔偿法》、《立法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

五、改革完善行政复议体制,积极主动开展行政调解

(一)改进行政复议审理方式,健全行政复议工作制度,认真落实《攀枝花市民政局行政复议工作办法》、《攀枝花市民政局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备案制度》,推进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按时报送行政复议信息,全年无行政复议案件。

(二)下发了《攀枝花市民政局关于成立"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攀枝花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行政调解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健全了行政调解组织机构建设和工作制度。

(三)先后制定下发了《攀枝花市民政局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化的实施办法》、《攀枝花市民政局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攀枝花市民政局信访督查督办工作实施办法》、《攀枝花市民政局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的实施办法》、《攀枝花市民政局机关定期组织干部下访的实施办法》、《攀枝花市民政局维护社会稳定和信访工作全员"一岗双责"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攀枝花市民政局重大信访维稳评估办法》等文件,为进一步做好民政系统矛盾防范与化解工作提供了强大的制度保障。

攀枝花市民政局

2015年12月12日

2015年度法制工作总结
民政法制建设自查 第八篇

一年来,我区民政系统法制工作在市民政局的指导下,在区法制办的配合下,以依法行政为目标,以贯彻落实民政法律、法规、规章为核心,通过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了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依法管理水平,加强了民政法制法规的学习宣传,提高了全局的法制工作水平。sO100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打好基础为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我们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据我区民政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依法行政工作规划和《红岗区民政局行政执法监督机制》,《红岗区民政局一九九九年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方案》等近10项80余条规章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首先,狠抓了干部职工的法制教育。根据民政工作的性质和特点,制定了教育学习计划,采取集体学习和个人学习相结合的形式,系统地学完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基础知识》,《黑龙江省执法人员必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与各街道党委、杏树岗镇、兴隆牧场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依法治区工作责任状,推行公示制、承诺制,设立监督台,健全和完善错案追究制度,形成制约机制。对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设立举报电话。其次,下大力气抓了民政法律、法规的汇总、分解工作。我们组织精干力量,对民政工作中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做了统计、归类和分解,制定了一系列行政执法制度。包括《依法行政工作制度》,《民政局责任人行政执法岗位职责》,《民政局错案追究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第三,把推行政务公开作为拓宽和延伸依法行政的重要措施。向社会公开民政工作的政策法规服务内容、办事程序,坚持做到“五个公开”。一是全区民政系统各级领导,各业务部门责任人管理职责分开;二是办事法律依据公开;三是办事程序公开;四是办事结果公开;五是管理规定公开。二、强化监督,规范运作,确保落实憗推进基层组织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全区15个村委会和104个居委会建立健全了《村规民约》和居民守则》等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抓住今年“爱心献功臣行动”的契机,起草了《红岗区民政局“爱心献功臣行动”方案》,并组织18个单位为12户优抚对象解决住房难的问题,为8户优抚对象解决医药费9450元,聘请区人大、区政协、区纪检委主要负责人和各基层单位民政助理共10人作为义务行风监督员,随时监督,反馈行政工作开展情况,使我区民政工作实现了程序公开化、行为规范化、权限法定化、责任明晰化的“四化”目标,使政府的扶贫政策在健康的法制化轨道上运行。三、依法行政,统揽全局,提高服务水平坚持以依法行政统揽民政工作,把依法行政这根主线贯穿到民政工作的各个环节,做到了人人守法,事事依法,不断提高执法水平。首先,把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深化,细化。举办法律业务学习40期,职工干部每人法律学习笔记达到2万字以上,并在窗口服务单位婚姻登记处做到了法律卷宗和各项文书都齐整无缺,档案保管合理,受到市民政局执法检查组的好崐评。同时,每项业务都明确了执法主体,执法责任,执法程序。其次,大胆改革创新,努力提高民政工作的层次和水平。一是改革救灾款物发放形式,走自我积累脱贫致富的路子。二是积极发展经济,增强实力,变输血型救灾为造血型救灾。设立扶贫捐赠站,设专人管理,并将所发放的救灾款物都向民众公开,做到持证上岗,对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检查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进行宣传学习。今后,我们将继续结合实际,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为突破口,重点进行治理,培养和树立更多的先进典型,干部和职工依法办事,为我区的经济繁荣和招商引资工作的开展创造更好的投资环境。

2015推进依法治市工作组织领导和推进机制的自查报告
民政法制建设自查 第九篇

推进依法治市工作组织领导和推进机制的自查报告

市委办:

按照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关于下达<依法治市2015年工作考核细则>的通知》(攀法组〔2015〕8号)以及贵办《关于印发2015年市级部门推进依法治市组织领导和工作推进机制考核细则的通知》,我局严格按照考核细则的内容及标准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依法治理组织机构建立健全

为进一步加强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依法治理文件精神,统筹协调、督促推进建设法治民政工作,我局健全了依法治理组织机构,我局于2015年2月27日根据人事变化情况将局法制工作领导小组变更为局法治民政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局长钱卫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各处(室)负责人担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同时结合业务工作,对法治民政建设工作进行了分工落实,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有力的推进了依法治理工作的规划实施,确保法治民政建设工作取得了良好进展。

二、依法治理工作制度完善,工作人员、场地、经费落实到位

为确保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实施,确保依法行政、依法执政,我局不断完善依法治理工作制度,先后建立了《重大决策听证制度》、《重大事项决策制度》、《攀枝花市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决策后评价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坚持制定与群众利益密切联系的政策、对重要事务、资金分配、专项资金监管等重大事项实行科学论证、风险评估、合法审查,执行集体决策。同时,坚持决策跟踪反馈机制、决策失误纠错改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多途径、多形式了解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选取涉及面广、百姓关注度高的决策开展了执行效果评估,评估报告作为决策继续执行、停止执行、暂缓执行或予以调整完善的重要依据。通过完善依法决策和民主决策机制,有效提高了民政部门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确保行政决策合法、有效,确保依法治理。

依法治理工作人员由办公室副主任李泽明担任,具体负责贯彻执行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决定、指示和意见,依法治理工作的督查督办等法制工作。依法治理的经费纳入了本单位财政预算,确保依法治理经费专款专用。

三、制定法治建设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

为进一步增强民政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和依法行政意识,切实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服务民生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民政管理服务对象的法律素质,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提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不断扩大民政法律的权威性和影响力,围绕建设"法治民政"目标,我局于2015年8月1日制定了《关于印发攀枝花民政局"六五"(2015—2015)普法教育依法治理规划的通知》,确定了2015-2015年依法行政的工作目标、工作原则、主要任务、主要措施、工作安排等。于2015年4月制订了《攀枝花市民政局2015年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和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意见》,明确了2015年普法依法治理和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目标和任务,确保依法治理工作按照规划有条不紊的进行,(

四、将依法治理工作作为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建立法治档案

行政机关能否依法行政,直接影响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反映出法治文明水平的高低,关系到执政党的执政权威。我局为加强对依法治理工作的考核,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等方面,分别建立了科学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评价细则,将考核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考核和年度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建立法治档案,强化了领导干部依法治理的意识,并促使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执政,不断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五、全面推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问责

行政执法责任制是规范和监督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活动的一项重要制度。实行这项制度,对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防止行政执法权力的缺失和滥用,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具有重要意义。我局每年将目标任务详细分解下达给各个业务处室,参照市级目标考核和督查督办工作制度,制定了局内部工作考核机制,将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与公务员考核评优直接挂钩。此外,为落实机关效能建设要求,我局于2015年出台了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工作制度,由局监察室负责考核监督。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评议考核工作,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和效能,我局制定了《攀枝花市民政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办法》和《攀枝花市民政局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明确了行政执法人员的评议考核办法和执法人员责任追究的原则、方式、方法,并予以严格执行,确保了执法人员依法行政。

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

我局在每年的年度法治工作意见中都对各县区民政局的行政执法工作提出了要求。按照我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办法》,开展对本级机关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强化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今年以来,各县区民政局均参与了由教育、工商等部门组织的联合执法,但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也未进行过单独的行政执法。

依法接受并认真落实人大、政府、政协和监察、法制等部门的监督,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议案、提案及建议的满意率达100%.

攀枝花市民政局

2015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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