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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司法局培训活动总结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12-09    阅读:

区司法局学习实践活动调研阶段工作总结
区司法局培训活动总结 第一篇

区司法局学习实践活动调研阶段工作总结

区司法局学习实践活动调研阶段工作总结 根据区委统一要求和部署,我局学习实践活动在10月下旬正式展开,全局共有29名党员(含预备党员2名)参加学习实践活动,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为确保我区司法行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我局还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参加这次学习实践活动。我局的学习实践活动自开展以来,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能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参加,突出主题,结合实际,务求实效,确保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扎实深入开展。同时,把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与推进当前工作结合起来,使学习实践活动起步快,开局好,进展顺利,达到了预期目的。我局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学习调研阶段的做法主要是“高标准完成规定动作,努力创新自选动作”,概括起来主要体现四个方面:

一、领导重视,责任明确

我局高度重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抓落实,求实效,贯穿始终,印发了《关于成立xx区司法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通知》,成立了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党总支书记、局长龙月欢担任,成员包括副局长和各支部书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人人都参与的工作格局。下发了《关于印发xx市xx区司法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对各阶段的具体工作做了详细的安排和部署,并于10月27召开了司法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动员大会,会议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学习xx市委常委、开发区党工委

书记、管委会主任、xx区委书记###在区动员大会上的讲话,全面部署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区检查指导组第一组组长杨柏到会指导。区司法局党总支书记、局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对活动开展提出了总体要求。会后下属各支部分别组织了学习讨论并结合部门实际工作制定了活动方案。

二、学以致用,推进工作

在学习阶段,我们采取个人通读原文自学、集体研讨交流、专家讲座辅导等形式,迅速掀起了学习科学发展观的热潮。10月30日、10月31日、11月5日分别组织了3次专题理论学习和交流;各支部组织党员集中学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科学发展》、《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及上级有关文件,并于10月21日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听我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专题辅导报告会,领导干部认真撰写读书笔记和心得体会。

同时,我局边学习、边整改,确保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结合“发展”第一要义,不断创新司法行政工作发展思路、发展手段,在实践中探索出更多更好的做法,如在区内学校设置法律顾问等,不断提高工作效能;结合“以人为本”核心,坚持求真务实、服务民生、使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更加适应群众的需要,尤其是做好法律援助“民心工程”、搞好外来人员和青少年等群体的普法工作等。结合“全面协调可持”的基本要求,在构建“大调解”等格局的基础上,进一步构建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法制宣传、法律保障的长效机制。结合“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进一步强化各方协同化解社

市司法局活动工作总结
区司法局培训活动总结 第二篇

市司法局活动工作总结 -总结

[]根据省、市委关于开展“万名干部进万村入万户”的安排部署,市司法局“三万”活动队安排在襄州区伙牌镇张伙、焦洼、董岗和沈岗4个村开展走访民情活动,。三个月来,在市委“三万”活动小组和襄州区委的领导下,在市委组织部的指导和驻村党支部、村委会的支持配合下,市局党组组织工作队员和机关干部走村串户,深入农户家庭、田间地角,宣传党的强农惠农政策,了解广大村民的“所思、所忧、所盼”,为群众送法律、解疑难,受到了村组干部和农民群众的好评。截止到5月20日,已对4个村共27个村民小组、968家农户全部走访完毕,局机关和二级共113名干警参加了走访活动,先后收集整理群众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共29条,为驻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XX多人次,发放宣传1000多份、赠送法律教材800多册,提供免费法律咨询300多人次,调处化解矛盾纠纷6起,协调提供法律援助2人次,较好地完成了“三万”活动的各项工作任务,实现了“三个全覆盖”,市局工作先后被市委“三万”活动、市直机关工委、省司法厅、国家司法部、《日报》等有关媒体刊载转发和推广。 一、主要工作 (一)党组重视,全员参与。局党组坚持把开展“三万”活动当作一项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来抓,作为一项光荣的政治任务来完成,当作一次转变机关干部,培养干部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机遇,真心实意,真抓实干。市委“三万”活动会后,局党组迅速召开,研究部署“三万”活动工作,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周剑成同志、局长金崇保同志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局党组成员、政治(警务)部主任陈星亮同志为工作队队长,从局机关抽调2名工作能力较强干部组成“三万”活动工作队,实行分管领导带队、机关干部定村包户的办法开展走访活动。4月1日,工作队长陈星亮同志就惠农政策、、群众工作方法等方面的知识对局机关干部进行了,4月2日,市局组织机关7名年轻干部对驻点村进行走访,开展“送法下乡”活动,普及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咨询,助推“三万”活动深入发展。两个多月来,局机关、劳教所、公证处全体干部分期分批参与走访民情活动,局主要领导先后7次到驻点村走访民情,并与农户一起,实现了“机关干部全覆盖”。 (二)精心筹划,深入宣传发动。3月12日,工作队进入驻点村后,及时组织召开了村“两委”会议、干部会议和村民代表大会。在了解各村基本后,工作队采取与群众座谈、入户走访等形式,向群众宣传党的强农惠农政策及各级党委政府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举措,了解农民群众的所思、所忧、所盼,使广大农民群众进一步了解了党在农村的各项基本政策,更加到各级党委、政府对“三农”问题的高度重视。通过深入宣传发动,使农民群众在了解了“三万”活动的目的意义后,对工作队的态度由开始的警惕、怀疑、抵触转变为热情、和支持,为工作队和局机关干部开展工作打下了良好的群众基础,也使“三万”活动更加深入民心。 (三)结合实际,注意工作方法。工作队所驻四个村距市区只有20多公里,外出务工人员较多,白天不见人,夜晚不见灯,入户调查找人难,也容易对村民正常的生产造成干扰,引起村民的误解。针对这一情况,局党组结合实际,组织工作队员和机关干部见缝插针,利用午饭和傍晚两个时段进行入户走访,严格遵守群众工作“准”,在走访民情活动中,坚持“多听意见、少,多引导、少附会,多化解、不添乱”的工作思,以踏实的工作态度,务实的工作作风赢得了广大村民的认可。许多村民感慨的说:“多少年了,终于又见到领导干部深入农村的朴实作风了,党的优良传统又回来了。” (四)全面走访,不漏一家一户。针对驻村空巢户、候户多,实有人口和情况难以调查的不利因素,工作队在进村入户走访前,在村“两委会”协助下,以村组为单位,收集统计农户户主名册,按照名册逐户上门走访,坚持走访到每家每户,确保不漏一家一户。在全面走访的基础上,工作队对临时在外务工农户进行了查漏重访,向长期在外务工农户发放了“三万活动联系卡”,并及时对走访情况进行公示,公开工作队员联系方式,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对少数有意见要反映的农户进行了回访。每村走访结束后,工作队及时与村干部召开座谈会,及时反馈走访的问题,村委会理清发展思路,完善发展。 (五)恪尽职守,严守工作纪律。工作队员和机关干部始终严守群众工作纪律,时刻牢记“三万”工作的“六不准”,

并将其公开,主动接受村党员干部和群众监督。在驻村期间,工作队员俯下身子、深入群众,与农户同吃、同住、同劳动,在工作上高标准,在生活上低要求,时刻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吃住按标准付钱,真正做到对群众“只能予、不能取,只帮忙,不添乱”。 (六)倾听民意,为民排忧解难。工作队在走访民情的同时,结合司法行政工作特点,积极为农民群众兴办实事、解决难题。董岗村二组农户裴守国于2011年10月组织村民出外打工,工程结束后,建筑老板拖欠工资7000余元,使裴无法向村民支付工资,村民屡屡找裴索要工资,裴为此苦不堪言。工作队在走访中获悉这一情况后,及时将裴守国情况反馈给襄州区伙牌司法所,指定伙牌镇司法所协调帮助裴守国讨回工资,现已进入司法程序。当工作队帮助裴讨要工资一事在董岗村传开后,不少村民都纷纷打来电话或上门向我们咨询一些法律问题。两个多月来,工作队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作用,真心真意帮助村民办实事、解忧难,受到了村民的一致好评。 二、关于加强“三农”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农民生活,《》()。各级党委政府应统筹城乡发展规划,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科学合理制定农村建设和发展规划,实现农村社会事务科学化。一是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在国家“村村通”公路建设政策的指导下,坚持“国家投一点、地方筹一点、群众自愿出一点” 的多元化筹资机制,尽快完善农村通组道路的建设,加强农村道路的养护管理政策调研,建立农村道路养护管理政策体制,积极发展农村客运,推进城乡客运市场一体化进程;二是加强农村利设施建设。加强水利设施立项调研工作,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在部分岗地建造大型机井,对现有的水利基础设施进行加固改造和维护。动员和组织当地群众,利用农闲季节对堰塘、水渠的清淤修复,确保堰塘、水渠等设施能够起到应有作用,满足农田灌溉基本需要;三是建立电视接收、网络信息传递和自来水供应系统,确保广播电视、宽带网络通到村组,饮水工程通到每户。 (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完善管理机制。一是进一步加强农村“两委会”班子建设。以《党章》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依据,进一步加强农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建设,要对“村两委会”的职责进行细化分解,逐项落实,不断完善议事制度和民主生活会制度,增强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力;二是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落实村民自治,完善村民代表议事、村民议事和公示公开制度,让村民广泛享有村务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 (三)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村组干部工作水平。要深入推进“五个基本”、“七大体系”建设,加强乡村干部队伍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使党员干部能够想群众之所想,真正帮助广大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难题。一是要加强农村党支部书记培训,建立健全农村党支部书记培养选拔机制、激励保障机制、教育培训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不断提高农村党支部书记队伍的整体素质,充分发挥农村党支部书记在基层组织建设中的关键作用。二是进一步重视农村村组干部管理教育工作,将村组长纳入村干部管理范围,定期组织培训,实行村组干部工作制,严格奖惩制度,进一步激励村组干部工作积极性,加强对农村事务的领导和管理工作。 (四)加强农村输出,提高农民。目前,进城务工的劳务输出方式已成为农民增收的主要渠道之一。各级党委政府要努力营造良好的农民环境,鼓励农民创业。依靠科学技术,发展特色产业,实现农民增收。要重视在稳定家庭联产责任制基础上,根据农民的意愿,允许农民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同时,要加强对富余劳动力的培训力度和广度,畅通务工信息,提高农民进城务工的机会和收入水平。 (五)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争取资金支持。要通过招商引资、项目带动、吸纳社会资金等方式加大对农村经济投入,加快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步伐。一是引导农民根据当地自然资源条件和技术条件,促进生产集约化、化,形成规模效益和区域性的主导产业优势,从而带动村的经济效益。二是加大对农民自主经营的扶持,充分发挥农村资金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落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资金。三是积极向上争取专项资金,用于村主导产业培育、示范项目和项目的补助。 (六)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政策宣传教育工作,努力营造良好氛围。一是利用宣传栏、、宣传单及广播等有效宣传媒体,广泛深入地进行宣传,使全体

司法所培训总结
区司法局培训活动总结 第三篇

培训总结

从2013年1月14日到司法所培训学习,对自己在培训期间的工作情况作出了如下总结:

一、在培训期间,认真学习各种政治理论知识,努力提高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不断强化党性修养。认真学习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模范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无论在工作、学习还是社会生活中,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时刻牢记党的宗旨,时刻牢记党员应尽的义务。

二、在培训期间,严格遵守各种规章制度,每天按时上下班,强化各种常用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学习了《民法通则》及其司法解释、《人身损害赔偿法》、《婚姻法》《继承法》《侵权责任法》等法律知识,通过这些法律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为今后的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学习期间,严格服从领导的安排,工作中任劳任怨,尽职尽责,恪尽职守,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

三、通过理论和实践相结合进行学习。通过司法所的日常工作进行各项业务知识的学习,主要有参与学习了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有周玉成与雷勇租赁房屋合同纠纷,毛俊海与毛果兴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学习了司法部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基层工作信息管理平台、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平台的内容、作用及各种报表学习填报;学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员的日常管理及档案资料的整理;学习了纠纷调解卷宗的整理及法律援助咨询登记的填写。

四、通过此次学习,发现自己在很多方面还存在不足。主要有:

1、缺乏交往协调能力。只有在工作中处理好各种关系,遇到“难题”时才能联手出击,攻克难关。2、缺乏娴熟的文字能力和相当的语言表达能力。在司法所的普法及调解工作,语言起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在矛盾纠纷疏导化解过程中,如何做到使其知、令其信、动其情、促其行的调解效果,如何能抓住要害,深入浅出,步步为营,达到化解矛盾、息事宁人的目的,这就要求司法所人员既“能说”又“会道”,即做到观点准确,语言简朴,条理清楚,逻辑严谨,层次分明,活泼流畅,通俗易懂。3、缺乏敏锐的洞察能力。掌握群众的期望和要求及心态是在敏锐的洞察之中实现的。只有掌握好了当事人的心理状态,再把握好了事实真相,那纠纷的调解才会变得顺理。所以要用心,善于思考,通过洞察,对获得的信息资料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特别是在经常不断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过程中,洞察事物真相显得尤为重要。

针对自己存在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学习中,还将不断克服自己,完善自己,不断加强各种理论知识的学习,找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点,多向经验丰富的同志学习请教,在工作中不断实践,在实践中进步,争取自己在工作中更上一层楼。

司法所长培训班学习心得
区司法局培训活动总结 第四篇

2015年宣城市司法所长培训班学习心得

2015年6月30日至7月4日,本人参加了在上海市政法学院举办的2015年宣城市人民调解员示范研修班暨第十三期司法所长培训班,现将此次培训心得赘述如下:

本次培训规格之高、专业性之强是本人参加司法工作十余年来仅见,授课老师不是国内知名专家学者就是在政法干线上奋斗多年的老领导老前辈,虽然时间满打满算仅有5天,但真正让全体学员都实实在在的感觉受益匪浅。

首先,看到了差距。真真切切的感觉到了自己与先进的人民调解理念和水平的差距是全方位的,且勿论发达国家的ADR,即使与国内南京上海这些同行相比,无论是理论还是实际操作水准都存在较大的差距。如在与当事人相处中倾听层次较低,很少能达到“同理心”的标准;在调解中对告知这一程序做的非常不足等等。

其次,看到了前进的方向。在人民调解工作日趋重要的今天,作为一名合格的调解者需要什么样的素质?这次的培训给我指明了方向:一是要掌握全面的法律知识,做到一切调解都能以法律为基础;二是要熟练掌握入门的心理学技能,并将其运用到人民调解中去;三是要兼备职业素养与工作热忱,当好中间人,如实的引导当事人阐述真实诉求,达成真实意愿下的妥协,不偏不倚,不把个人好恶带到工作中去。

最后,本次培训让我看到人民调解工作的希望。无论是上级部门对本次人民调解培训工作的巨大投入,还是人民调解专业学生们尽管稚嫩却充满热情的情景剧表演,都充分体现了人民调解工作正在日趋专业化、国际化的事实,坚定了我们对于人民调解工作具有远大未来的信念。

区司法局201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区司法局培训活动总结 第五篇

区司法局201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半年来,xx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司法局的关心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建设川东北新兴经济强区的总体目标,牢牢把握“加快发展、扎实发展、争创一流”的工作主题,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司法行政工作部署,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坚持“求实、创新、团结、提高”的工作要求,努力在服务大局、保障发展、促进和谐上充分发挥各项职能作用,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狠抓管理,队伍素质整体提高

今年来,我局紧紧围绕公正廉洁执法,深入开展“三项制度”建设,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行政队伍,全面提高队伍素质。一是为切实加强司法行政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司法行政基础,全面贯彻《关于加强司法助理员队伍建设的意见》,我局同区委组织部等六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调整人员到司法所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从乡镇选派人员到基层司法所工作的具体方案,明确了选派程序,选派人员条件及数量等。4月底,我局汇同编办、政法委、组织部、人劳局组成考察组,对乡镇(街道)推荐人员进行了考察,初步完成了43名基层司法所人员选派工作。二是针对

【区司法局培训活动总结】

过去队伍存在的松、散、懒、软现象,重拳出击,进行了作风大整顿。为了树立司法行政队伍良好形象,进一步转变全局干部职工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专门出台了“八条禁令”。并对违反规定者制定了严肃的处理措施。三是率先开展了以“练内功,强素质,创一流司法行政队伍”为主题的封闭式强化军事训练,50岁以下的干部职工全部参加训练,通过15天的强化训练,共完成了单兵队列动作、班队列部分动作、体能训练等内容,参观了武警中队正规化建设,市司法局、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和相关领导亲临现场指导和观看了汇报演示,并给予充分肯定。通过这次军训,凝聚了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强化了严格的组织纪律观念,练就了吃苦耐劳的顽强作风。四是深入开展“三项制度”建设,制定了《xx区司法局关于开展“三项制度”活动的实施意见》和《xx区司法局关于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的实施意见》。五是倡导崇尚学习的良好风气,建设学习型干部队伍。开展“六会”的岗位大练兵活动,规定年龄在30岁下以的干部在两年内要通过司法考试,年龄在40岁以下的干部在两年内通过基层法律服务者资格考试

(二)强势推进,普法依法治理深入开展

半年来,我局按照省、市、区政法工作会议以及省、市普法迎检验收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区司法局培训活动总结】

1、精心筹备,普法迎检工作初见成效。今年是“五五”普法工作全面验收之年,为确保迎检顺利过关,上档升位,按照省、市普法迎检

验收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精心筹备我区“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一是提早思考,尽早谋划。3月31日,全市法建领导小组“五五”普法迎检工作会后,我区就早思考,早谋划,及时拟定计划,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认真编制迎检工作方案,区法建办及时向各乡镇和区级各部门下发了迎检验收紧急通知,要求立即行动,查漏补缺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二是加强领导、健全机构。4月14日,省、市召开普法迎检电视电话会后,及时成立了区“五五”普法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同期成立五个由县级领导带队的工作督查组,确保工作扎实开展。区法建办从区司法局内部调配3人,从乡镇选调了3名法律专业的大学生“村官”共计6人组成迎检专门工作人员,全力抓好普法迎检工作。三是全面动员,整体推进。在全区政法工作会议上,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4月下旬又组织召开全区“五五”普法迎检暨“法治嘉陵”创建工作推进会,对迎检工作再动员、再部署,同时以法建领导小组〔2010〕1号文件下发验收方案及考核标准,对重点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成立县级领导为组长的工作督查组,明确了督查任务及工作职责,深入第一线督查指导狠抓落实,全区普法迎检各项工作稳步有序开展。四是加强交流,提升质量。为开阔眼界,进一步提升迎检准备工作质量,充分利用周末休息时间,组织宣传、人事、组织、司法、公安、经委、教育、工商等20多个普法骨干单位,到成都市武侯区、成华区学习取经,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进一步提升全区迎检准备工作质量。【区司法局培训活动总结】

截止日前,我区普法迎检工作软件资料已经收集齐备,正在开始归

类整档,普法现场正在进行冲刺阶段建设,各项亮点工作正在进一步完善。

2、强势推进,普法依法治理深入开展。今年是“五五”普法的攻坚之年,年初我局拟制了全区“五五”普法总体规划及《2010年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将普法迎检工作纳入全区重要工作目标,与经济工作同考核、同奖惩。一是对照上级检查验收考核标准,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考核标准,使之更具操作性。二是开展了“侵权责任法”、“平安建设”和“大调解”等为主题宣传活动。三是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宣传栏、黑板报、标语、展板、图片、编发手机短信、发放宣传资料、征订法律知识读本、播放录音录像、出动宣传车、解答法律咨询热线、座谈会、知识竞赛、以案说法等形式,广泛宣传了宪法、法律援助条例、农民工维权法律知识读本、传染病防治法、物权法、劳动合同法等50余部法律法规。据统计,1-6月份,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余万份,出动宣传车35场次,为中小学上法制课65场次,出扳报、墙报180余期,报刊、电视宣传20余次,自编发放各类农村法律知识手册1000余册,向群众解答法律咨询200余人次,受教育群众达15万余人。四是按照“法治嘉陵”创建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和要求,制定相关的配套措施、考核标准,在全区开展了“法治嘉陵”创建活动,稳步推动了创建活动有序开展。五是开展新一轮“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在巩固以往创建成果的基础上,在全区组织开展了新一轮“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同时,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工作调研,区司法局组织相关人

员深入大通镇龙池院村、梓潼庙村等地开展工作调研,并撰写调研文章1篇、总结做法经验4篇,分析了面临的形势任务,提出对策建议,为继续深入推进我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提供了理论支持。

(三)加强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再创佳绩

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有效防止群体性恶性事件和民转刑案件发生,我局以乡镇司法所为平台,深入推进调解工作。一是加强调解队伍建设。年初,从局机关选派了27名,从乡镇调剂91名同志到乡镇司法所工作,保证每乡镇有2至3名人员,主要从事司法行政工作,指导辖区人民调解。同时制定调解人员业务培训方案,下一步将邀请xx法学院专家,分期分批对全区调解人员进行培训。二是进一步完善制度措施。我局年初拟制下发了《2010年全区人民调解工作安排意见》、《关于开展“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校园周边矛盾纠纷排查专项活动的通知》和《xx区“诉调对接”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三是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在大力开展各项矛盾纠纷排查的同时,在火花、西兴、大通片区内学校设立矛盾纠纷信息员机制,探索在李渡司法所与李渡法庭联合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四是创新调处模式。今年火花司法所率先在火花街道办事处任家桥社区建立了物业管理“四位一体”调处模式。与政协、群工局、政法委联合开展了人民调解调研工作。起草了《关于加强xxx乡村人民调解的几点思考》的调研报告。

2016司法局主题教育活动总结
区司法局培训活动总结 第六篇

司法局主题教育活动总结

自"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区司法局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上级部署和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活动载体,注重统筹兼顾,紧紧与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与充分履行司法行政各项工作职能结合起来,通过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全面推进了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不断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现就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搞好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决心和信心

1月25日,我局召开了全系统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传达了上级有关活动的会议精神和区委、区政府领导重要讲话,全面动员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对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认识。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这是中央政法委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是加强司法行政系统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的重要举措,是司法行政队伍更好地服务于全区经济建设的迫切需要。通过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解决司法行政干警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执法司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司法政法队伍,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行政机关的新变化、新气象。通过动员使大家充分认识了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决心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和求真务实的作风,扎实开展好这次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强化领导,精心组织,确保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有序进行

为确保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高质量完成,我局建立了党组统一领导、领导小组指导协调、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全局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成立了区司法局"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党支部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的督导、检查等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阶段安排和活动进展情况,加强指导和调度。组织人员开展专题调研活动,深入基层和各法律服务单位,实行面对面指导。同时,采取重点抽查、全面检查等多种形式,加强督促检查,确保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活动开展情况及时进行通报,对活动不扎实,走过场,流于形式的,将予以通报批评。

三、制定方案,明确目标,确保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经过深入调查研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经党组认真研究,制定了区司法局《关于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制订了活动内容和方法步骤,按照"人人参与进来,人人受到教育,人人得到提高"的要求,制定了详细的学习计划,并规定每周四上午为集体学习时间。根据活动安排,我局开展了扎实有效的活动。

(一)开展了"一名党员干警联系一名帮扶对象,一个政法党支部联系一个基层单位"活动。该活动由党组成员带头,7个成员每人选取择一个联系点,再从联系点中先择一个联系对象,并经常参加联系点活动,联系对象重点是农村特困户、城镇失业待业等生活困难职工、社区矫正对象、涉法涉诉重信重访当事人等,并建立起领导干部联系点长效机制。定期进行帮扶。30名党员分别与在矫的社区矫正对象建立了帮扶联系制度。根据矫正对象的犯罪性质、性格及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的差异,制定出不同的矫正措施,并根据矫正情况适时调整。每名党员定期走访矫正对象,了解矫正对象的思想、生活状况,并对生活困难的予以经济上的救济,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予以申报低保户,保障矫正对象的生活,确保不脱管、不漏管、教育好、改造好。局属四个基层党支部分别与四个基层单位建立了帮扶联系。局机关支部与高庄镇建立了帮扶联系制度,在联系期间为行政村送去了两台电脑。三个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在与乡镇建立对接的基础上(注:该活动成效显着,已被山东政务2016年第二期采用),分别组织律师和公证员与所对接乡镇的行政村签定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并定期组织到村、到田间地头进行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

(二)组织开展了"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特色教育。3月7日,召开了学英模座谈会,组织全体司法行政干警向"泰山勇士"学习活动,并组织党员干部进行座谈讨论,大家围绕英模人物的成长轨迹、人生追求、工作标准、理想信念等方面谈了自己的理解和体会,把英模人物的工作标准环境与自己的工作标准环境相比较,看到了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会后每人都写了一篇心得体会;3月10日听取了牡丹电视台记者苑蓬讲述"重走长征路"经历;4月21日组织全体党员参观了**鲁豫边区革命纪念馆和毛泽东主席像章纪念馆,参观前,在**鲁豫边区革命纪念馆大厅举行了了重温入党誓词活动。通过一系列活动开展,使广大党员干部更加坚定了共产主义信念。

(三)组建了"律师服务团",开展"三个"对接活动。通过认真考察筛选,从全区抽调了22名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律师组建了"律师服务团",深入到全区21个乡镇办事处和大项目建设工地进行法律服务对接,使法律服务触角向基层不断延伸。这一做法得到了区、乡两级党委、政府领导的好评和社会各界称赞。该信息被《山东政务信息》(2016年第2期)采用。一是律师事务所与乡镇办事处进行对接。区司法局组织律师事务所与乡镇办事处进行签约,派出专业律师,为乡镇办事处依法行政提供意见,协助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和调解工作,参与处理民事、经济、行政争议及其他重大纠纷,积极做好法律援助和普法宣传,大力推进乡镇办事处依法行政和平安建设工作,为经济快速发展保驾护航。"法律服务团"成员信法律师所为大黄集镇政府修改完善建筑合同,与建筑商成功签订了合同书,最大限度地避免了存在的法律风险;5月26日,山东邦治律师事务所及时协助我区吴店镇政府成功调处了一起因招商引资引起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赢得了镇政府、客商与施工企业的一致好评。二是律师和大项目进行对接。组织律师深入到全区大项目建设工地,积极开展法律宣传、法律服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等活动,全力保障区委、区政府重点建设项目的顺利推进。同时,通过担任法律顾问、案件代理等活动,参与到招商引资、城镇化建设、重点企业等多个工作领域,为政府、企业、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诚维律师事务所组成了"重点工程法律服务团",积极为全市的重点工程提供法律服务。该所主任侯圣文律师带领律师团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投资建设的中原油田采油六厂至**天然气管线工程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防范了项目过程中的法律风险,该工程已全面投入使用,没有发生一起纠纷案件。同时,该所还分别服务了华润电力、**县新河公园项目、**县上**市花园、牡丹区亿联时代奥城、**县水库、**经济开发区玉皇化工的扩建(并购圣世化工)等大项目建设。三是律师与区委领导进行对接。为全区每位副县级领导配备一名优秀律师,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法律建议,并协助领导做好涉法涉诉接访等工作。信法所律师冯雅与邓露区长对接,在"龙泽花园"上访一案工作认真负责,使问题得到顺利解决,受到领导好评。"三个"对接活动,不但服务了全区经济发展,同时也扩大了业务范围。上半年全区律师共代理民事案件305件、刑事案件46件、行政案件17件,同比均增长10%以上。

(四)以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为平台,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为适应经济发展的新形势和满足人民群众的新需求,区司法局不断强化服务职能,设立牡丹区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不断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一)创新服务方式。为拓宽服务范围,最大限度地为群众提供方便,在传统服务方式的基础上,我们增加了几种服务方式:一是开通了148法律服务网站,为网民提供在线服务。5月1日,网站开通以来,点击数已经超过58600次,在线服务达2000余人次。二是在12348法律服务热线的基础上,我们又开通了家庭服务势线"5512348",受理调解婚姻、家庭、邻里等矛盾纠纷。三是提供心里咨询服务。聘请心理咨询师座疹服务中心,对有心理障碍人员通过现场、热线或网络进行心理疏导、说服,消除心理偏执,促进心理健康。四是开设法制教育讲堂。中心将联合机关工委、文明办、(

(二)创新矛盾化解方式。一是"三调衔接"。在人民调解基础上,由政法委组织领导,做好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由牡丹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市公安局牡丹分局、牡丹区司法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治安纠纷调解衔接工作的意见》(菏区综治[2016]15号),对公安"110"受理的案件,适用人民调解方式处理的转交人民调解组织处理;由牡丹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牡丹区人民法院、牡丹区司法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民间纠纷调解衔接工作的意见》(菏区综治[2016]14号),对法院受理的适合人民调解的民事案件,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转交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转交的案件达成调解协议的,根据《人民调解法》的规定,有必要的进行司法确认,减少群众诉求成本。二是行业调解。根据属地和行业调解的原则,对受理的涉及到的行业矛盾纠纷,中心和市、区医患调解组织、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交通事故调解组织等专业调解组织进行对接,组织专业人士进行调解。为便于实际操作,中心拟从公、检、法、司、卫生、劳动、交通等单位聘请具有专业知识的离退休人员或具有特定经验的人员进行值班。三是社会名人调解。利用社会力量、聘请社会名人、发挥名人效应,对疑难复杂案件,进行联合"会诊",提高调解成功率。中心聘请了**监狱孙悦建、区公安分局张弓、区检察院尹庆慧、区法院郭萍、区文化局王美云、区工商局"红盾情"爱心委员会侯**、律师侯永宾、潘长龙等社会知名人士进行调解,通过名人、专家的影响力和示范效应,有针对性地开展调解工作。截止目前已成功调解3起。

【区司法局培训活动总结】

(三)创新社区矫正模式。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和归正人员等特殊人群的管理,是当前社会管理创新的重点任务。为此,我们在中心设置了社区矫正窗口、心理矫正室等,并委托区劳动技校开展技术技能培训,努力打造集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帮困扶助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新型矫正载体,与司法所共同承担社区矫正工作任务。

总之,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很多工作才刚刚起步,还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下一步要建立主题教育活动长效机制,进一步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为牡丹区的经济发展做出更大成效。

2016区司法局反腐倡廉目标管理工作总结
区司法局培训活动总结 第七篇

区司法局反腐倡廉目标管理工作总结

我局按照区委办、区政府办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为推动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现将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以“三思三创”为主线,促进服务型机关建设

(一)开展主题教育,提高理论素养。一是开展“三思三创”承诺、亮诺、践诺活动。根据创先争优和三思三创主题实践活动的要求,在全体党员干部当中开展了新一轮的承诺,此次共收到17名党员结合自身工作所制定的共101条公开承诺事项;经过全体干部的讨论研究确定了“提高司法行政为民服务能力、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为主要内容的承诺事项并在镇海报上公布,接受全社会的监督;结合今年司法行政的工作重点,确定了加强特殊人群管理这一难题。二是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紧紧围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这一主题以党小组为单位开展了一次大讨论,全体干警就“为什么要牢固树立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本质要求是什么”、“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我该怎么办”等内容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加深了对价值观的认识;在全体干部中开展征文和微薄大赛,要求各位干部结合自身工作职责撰写文章并编写微薄,我们从中挑选并上报了“我们的价值观”征文两篇,微薄8条。三是开展寻找身边典型的活动。通过发动全体干部在本单位、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中寻找先进典型,确定了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吴冰同志为系统典型,并根据我局的实际提炼出了“忠于法律树本色,公正廉洁保灵魂,服务为民为宗旨,创先争优促发展”的精神内核,通过充分发挥精神内核的鼓舞作用、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使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进一步形成了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二)发挥队伍作用,提高服务效能。一是发挥好联村干部作用,以“进村入企”大走访活动为契机,将全体干部分为五个工作组,由局领导带队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深入基层、深入人民群众调查走访,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解决了一些基层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矛盾纠纷,为破解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出一份力。二是发挥好企业法律顾问队伍作用,强化全区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与企业之间的联系,不断巩固原有结对的60家规模以上企业,重点组织律师志愿者开展“下基层、进企业、促和谐”活动。会同总工会召集了各镇、街道、化工区的工会、司法所负责人及7名服务律师,在骆驼街道召开了动员部署会议,并签订了服务协议。主要任务是帮助建立和完善企业劳动规章制度,并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

三是发挥好政府法律顾问队伍作用,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进一步推进三级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规范化“一村一顾问”制度,根据人员的变化及时调整顾问人员,实现村(社区)与法律顾问的“零脱节”,加强对法律顾问的教育和培训。

(三)加强作风建设,规范自身行为。开展了党风廉政责任状签订仪式。在仪式上全体党员干部按照要求签订了《镇海区司法局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行为规范》,在此基础上,全体干部参加了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责任书,形成了层层管理的模式。积极开展网络问政,及时答复群众疑问,追踪热点问题。进一步发挥司法行政系统政风行风监督员队伍,加强对普法教育、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工作的监督和评议。继续指导法律援助窗口开展群众满意窗口的创建,指导基层司法所开展规范化司法所和群众满意司法所的创建工作,今年澥浦司法所被评为群众满意基层站所的称号,充分发挥了司法行政先进表率作用,提高整个司法行政系统的生命力。

【区司法局培训活动总结】

二、以党务公开为主线,发挥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作用

(一)不断健全党务公开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施党务公开的意见》、《镇海区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研究制定了《镇海区司法局党组党务公开目录》,对党务公开做了明细化的要求。按照目录的要求对应该公开的事项采取发文件、召开会议、内部公开栏张贴等形式进行公开,确保广大党员干部的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切实保障党员权利,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开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着力解决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三思三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以党小组形式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集思广益,设立标杆。

【区司法局培训活动总结】

(二)开展系列廉政警示活动。一是开展每月一次廉政教育。根据年初制定的机关干部理论学习要求,每月至少安排一次关于廉政教育的理论学习,通过文件学习、电化教育、自主学习相结合的形式来掌握各类廉政建设的要求,贯彻各级廉政会议精神,提高全体干部的防腐拒变能力。二是开展了党风廉政专题讲座。邀请了纪委效能纠风办主任开展了题为“给权力套上紧箍咒-《廉政准则》解析”的党风廉政专题讲座。局长嵇红卫讲廉政党课,分析了我国、尤其是我区目前存在的腐败问题和当前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并对对腐败产生原因进行详细分析,要求全局上下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念,增强自律意识。三是开展了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建设。为保障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加强和完善司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规范司法行政行为,制定了《镇海区司法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镇海区司法局信访投诉举报处理办法》和《镇海区司法局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制度》,有效杜绝司法行政部门在行政管理中存在的违法行政、不当行政以及行政不作为的,提高司法行政的公信力。

(三)强化廉政监督制约制度。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区委党风监督九项制度实施办法,认真落实“三重一大”集体讨论制度,做到民主决策程序规范、透明、公开、公平、公正。在选拔干部过程中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四项制度》的要求执行,今年按照规定选拔了社区矫正科副科长和办公室副主任。着力抓好区管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廉政档案等制度的落实,全面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机制,严格执行《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今年以来未出现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利用职权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等违法违纪情况。认真履行行政执法职能,修订完善了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法,规范完善法律援助案件交办督办、协调和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处理等机制。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从业指导,并要求将办案办证程序、收费标准以及工作人员照片、岗位、职务、工作纪律、监督举报电话统一上墙向向社会公开。

三、以落实廉政责任制为主线,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一)充分发挥政工、纪检部门的职能作用。通过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检查、案件评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督查等,切实维护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精神在司法行政系统得到严格贯彻落实。定期对局机关的制度执行、内部保密、人员在岗、服务态度、工作效率等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进一步采取措施完善内部管理。加强力量整合,积极配合相关科室,确保惩防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加强政工纪检干部队伍自身建设,优化人员结构,强化业务建设,切实提高履职能力。

(二)健全完善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要求,制定了201*年度《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责任主体与范围、责任内容、责任监督与考核。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到各科室,确保党风廉政责任制能够得到层层落实,形成了党政齐抓共管、科室各负其责、党员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领导班子不定期对机关党风廉政工作和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分析,并针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组织集中讲评,加大整改力度。认真落实谈话谈心制度,坚持廉政“三必谈”,即,机关干部提拔任用前必须进行廉政谈话,发现有不廉洁问题时必须进行诫勉谈话,群众有反映时必须进行警示谈话。(

(三)加强三公经费管理控制。从201*年8月1日起使用公务卡以来,除了“以奖代补”和法律援助办案补贴经费发放外,其他所有费用均纳入公务卡结算范围。报销时要求发票、消费清单和银行消费凭证(pOS小票)三票齐全,并经办公室主任审核、分管领导审批签字方可报销,运行以来未出现违规报销现象。严格落实公务接待和会议经费先行审批制度,实行审批单、发票、消费清单、银行卡消费凭证四单合一的报销制度,办公室如实登记公务接待支出情况,定时进行汇总分析。外出学习考核(含出国境)均按照《宁波市镇海区干部外出学习考察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工会疗养按照四年一次,年初将计划上报区总工会。参加人员到指定旅游公司签订合同、开具发票,经总工会审核出具疗养证后将经费划入旅游公司。

XX市XX区司法局

2015关爱农民工活动总结
区司法局培训活动总结 第八篇

第1篇:区住建局2015年上半年关爱农民工活动工作总结

2015年上半年,我局“关爱农民工”活动主要取得以下成绩:

一、挂牌成立了“威海市环翠区建筑行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经过严密筹备,6月8日,联合区人社局、总工会、司法局、劳动争议仲裁院及部分建筑施工企业挂牌成立“威海市环翠区建筑行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旨在通过建立部门联动互动、企业力量参与的建筑行业劳资纠纷解决体系,进一步加强对行业劳动争议纠纷正确引导,不断拓宽建筑劳务工人维权渠道、降低劳务工人维权成本,从源头上预防化解劳资纠纷,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资关系,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区建筑行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

二、对存在建筑劳务用工隐患企业进行约谈告诫。麦收期间,为确保农民工足额领取工资及时返乡,区住建局主要领导约谈6家存在问题施工企业及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求建设单位认真制定麦收前工程款拨付计划,施工企业全面摸清劳务班组情况,相互理解,相互配合,形成合力,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和外来人员管理,规范建筑劳务用工和工资支付行为,及早将农民工工资纠纷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全力维护建筑工地和谐稳定。区住建局将加大对麦收返乡期间农民工工资监管和查处力度,并设有专门办公场所,积极做好农民工工资拖欠投诉接访工作。如发生拖欠工资或劳资纠纷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将给予相关责任单位严厉处罚。

三、召开了建筑劳务用工规范化管理现场会。5月18日,环翠区住建局以“尊重、理解、保护、关爱农民工”为主题,组织全区在建工程施工企业、监理企业负责人160余人,在张村镇海王旋流器实验中心施工现场召开了劳务用工规范化管理现场会,切实加强建筑业劳务用工管理,进一步规范企业用工行为。现场会邀请了市建管处领导现场指导,威海鸿安建筑集团公司、山东德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两家企业项目经理亲自解说,带领与会人员现场参观了两家企业的劳动合同书、工程量签证表、工资签认发放明细、三级教育及六信一书等规范劳务用工资料;两家企业负责人分别代表区属企业和外地进区施工企业介绍了劳务用工管理的具体做法和取得的成效。

四、积极开展“法律进工地”系列活动,切实提高农民工维权意识。3月12日,联合区司法局,聘请专业律师,在温泉镇政府一楼会议室举办了“依法用工法律知识”专题讲座。针对建筑业企业用工管理实际,结合《劳动合同法》,重点对劳动合同签订、合同履行及合同解除等相关法律知识,向施工企业进行了分析和讲解。印刷了5000份《劳动合同法知识问答》宣传单,直接发放至各施工工地务工人员手中,现场为农民工兄弟耐心细致地讲解劳动合同法知识及如何运用法律援助的平台实现合法诉求,切实增强了务工人员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受到了在场工人的热烈欢迎。

下半年,我们将再接再厉,按照全年“关爱农民工”活动计划,认真开展好义务放电影等活动。同时,确保秋收、春节期间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第2篇:关爱农民工活动小结

设月”及第四十九“学雷锋日”。为深入地开展以“学雷锋”活动为主要内容的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2015年3月31日,克拉玛依区慈善协会联合我局在第八小学建筑施工现场开展了以“送政策、送技术、送文化、送健康、送温暖、送法律援助”为主题的关爱农民工活动,此次活动主要内容为农民工捐助衣物、捐赠书籍、免费义诊、理发、修鞋、发放计生用品以及法律咨询等,此次活动共有农民工90余人参加。我们通过开展系列关爱农民工志愿服务活动,引导他们尽快适应城市工作和生活的新要求,用真情换得真心,用关爱化作动力,让农民朋友真正感受到全社会的关爱,让他们融入到城市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之中,自觉遵守社会秩序,维护社会稳定,为城市的建设增添活力。

第3篇:关爱农民工志愿服务活动工作总结

今年,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创新工作方式,精心安排各项工作,积极开展多项活动关爱农民工,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和和谐稳定。我局2015年7-12月共受理农民工维权事项389件,受理农民工维权案件133件,开展关爱农民工法制宣传活动39场,其中主要涉及农民工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纠纷,如追索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及工伤赔偿等,也有一部分涉及交通事故及其他维权事项。

一、领导重视,组织保障工作有力

为了贯彻落实新都区2015年“成都综合文明指数”测评工作有关文件的要求,区司法局成立了由单位一把手为文明指数测评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领导小组,明确了关爱农民工志愿服务的具体承办科室和工作人员,配备了基本功能分开有专人负责的接待大厅及必要的办公设施,标识、标牌醒目,工作制度公示上墙;积极改善法律援助大厅服务设施和服务项目的设置,在办公楼门厅设立首问责任岗和便民公开承诺公示栏,方便群众申请法律援助。

二、创新工作方式,健全法律援助服务网络

为进一步完善我区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加大法律援助力度,更好地关爱、服务农民工,我区设置了“83019148”法律援助咨询热线,在各镇(街道)、区工青妇、残联、老龄委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18个,在全区253个村(社区)建立了联络点,确定了村(社区)调委会主任为联络员。

为了把关爱农民工志愿服务工作更好地开展,使更多的农民工享受到法律援助这项惠民服务,2015年,区司法局加强协作,与共青团新都区委员会及新都区家具产业园管委会、北部商城管委会、物流中心管委会、青年(大学生)创业园现代服务业园、青年(大学生)家具产业创业园等五个重点产业园区及大学生创业园建立了5个法律援助工作站,这样在我区产业园区及创业园区的农民工足不出户即可享受优质的法律服务。如此,法律援助的触觉伸到了各个基层,法律援助服务网络真正实现了全覆盖。

三、以主题活动为载体,关爱农民工工作落到实处

为了更加充分地发挥法律援助化解纠纷、促进和谐的职能,更好地服务群众利益需求、服务党委政府决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区司法局按照《成都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开展“服务民生·法律援助大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司办发[2015]69号)文件精神,部署了“服务民生·法律援助大行动”主题活动,决定以“法律援助进村进社进园区,‘零距离’服务网络全覆盖”作为新都特色来全面贯彻实施主题活动,今年,区司法局举行了新都区“服务民生·法律援助大行动”动员大会。

在动员大会启动之后,区法律援助中心准备开展一系列活动。如由法律援助志愿者作为信息联络员,每周定期到社区无偿提供法律援助咨询服务,代为受理法律援助申请并转交法律援助机构审查,以扩大法律援助受理覆盖范围;由区法律援助中心会同区法院、区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及律师事务所,分别在社区开展大型集中咨询活动,现场受理法律援助;与区工商局、区建设局一起组织法律援助志愿者到大型企业、工地等发放和宣讲《法律援助条例》,现场解答法律咨询;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正在接受住院治疗的病人等特殊对象,实行电话和网上预约,上门服务;此外,还通过上门、电话等方式,对受援人进行回访,征求受援人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以更好地完善法律援助工作。

7月,结合“‘零距离’法律援助全覆盖”为特色的法律援助服务要求,区法律援助中心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家门诊”活动。在活动开展前,通过“新都电视台”、《新都咨询》报等媒体做了充分宣传。同时,通过法律援助QQ群这一网络平台将“专家门诊”活动方案予以公布,并要求各工作站将此消息全部告知其所属的法律援助联络员,由联络员再广为宣传使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活动,受益于活动。在人员安排上,在我区四个律师事务所、39名专职律师中精心挑选了在新都知名度高、影响力大的优秀律师,他们分别是四个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副主任;区政府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的党支部书记等八位优秀律师来值守“专家门诊”。经过精心组织安排,活动如期举行。整整一个月,前来咨询的群众络绎不绝,有的自言是从电视播出的消息中看到的,有的是从镇上或村社的干部那儿得知的,有的来时手里还攥着刊有“专家门诊”活动消息的《新都咨询》报。活动期间,值守“专家门诊”的八位律师共解答群众咨询87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8件。咨询是井然有序的,而群众参与的热度却清晰可感,“专家门诊”的预定目标得以圆满实现。

四、畅通农民工维权“通道”,坚持农民工专项援助

区法律援助中心对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始终坚持降低援助申请的门槛,并免于经济困难条件的审查,简化了程序,优先受理,优先办理。同时尽可能放宽条件,将农民工讨薪、争取社会保障待遇、工伤赔付等案件列入法律援助范围,满足农民工维权的实际需要,真正做到惠民利民。对确因特殊情况无法提供身份证明或者经济困难证明的农民工,如有事实证明为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法律援助的,或者情况紧急,不及时处理就有可能引发严重事件,或者即将超过仲裁时效或诉讼时效的,实行先受理,待进入法律程序后再补手续;对行走不便的农民工,提供上门服务,实现应援尽援。

五、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营造社会法治氛围

区法律援助中心利用“五四”青年节、“九九”重阳节、“12.4”普法宣传日等节日,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针对农民工维权工作的各种突出问题,开展妇女维权、农民工维权、学生维权等专项讲座。同时抓住“以案说法进社区”、“一村(社区)一律师”活动、“法律援助进村(社区)”等活动,开展维权案例讲堂活动,提高群众维权意识。

同时,区法律援助中心还积极加强通过新闻媒介对法律援助的宣传。今年已先后在《四川日报》、《成都日报》、《四川法制报》、《新都资讯》及新都电视台等新闻媒介上宣传报道新都区的法律援助工作,既有利于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的知晓,又不断鞭策自己将法律援助工作推向新高度。

二0一一年十二月八日

第4篇:陕西省总工会2015年农民工工作总结

2015年,我省各级工会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以及全国总工会关于做好农民工工作的部署要求,以新生代农民工为重点对象,以促进农民工就业和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为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大就业援助、困难帮扶、维权服务等工作力度,扎实推进“两个普遍”,有力推动了农民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解决,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突出工会组织基本职责,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一年来,全省各级工会在大力推进“两个普遍”重点工作中进一步叫响抓实“农民工有困难、要维权找工会”,积极推动各项制度落实,不断完善维护农民工权益长效机制。

(一)最大限度地把农民工组织到工会中来。省总制定了《2015-2015年全省工会推动企业普遍建立工会组织工作规划》和《关于加强小企业工会联合会建设的意见》(陕工发[2015]19号),部署了工会组建和会员发展工作目标任务,全省各级工会深入开展“广普查、深组建、全覆盖”集中行动,以全省非公企业法人单位为重点,全力推进各类新建企事业单位、新社会组织、社区、村等领域,特别是农民工相对集中的小型非公有制企业组建工会工作,不断加大农民工会员发展工作力度,最广泛地把农民工组织到工会中来。2015全省非公企业组建基层工会42279个,新增农民工会员7.72万人,目前农民工会员达到1660589人。

(二)不断加大源头参与宏观维权工作力度。以落实省政府与省总工会第21次联席会议确定有关农民工的两个议题为重点,主动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配合协作,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联合开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执法检查和调查研究,参与推动有关政策措施的完善和落实,从宏观层面大面积地促进了农民工权益保障问题的有效解决。一是省总今年先后在农民工相对集中的企业进行了企业人工成本、职工住房状况、企业劳动定额和劳务派遣状况以及纺织企业落实省政府关于增加职工收入文件精神情况的调研,及时向党政有关部门提出了更好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建议。二是省总今年与人社厅加强配合,推动完善全省统一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办法,认真分析总结兄弟省市和我省各市经验,参与制定了《陕西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暂行规定》,现正在报请省政府颁布。三是省总先后参与了全省企业工资调控目标、最低工资标准等政策的制定工作。四是省总8月份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向省人社厅提出了《关于切实保障企业职工休息休假权益的建议》(陕工函〔2015〕41号),9月份配合有关部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职工休息休假检查,有效推动了农民工休息休假权益保障。五是在全总“省际工会维护农民工权益异地联动协作座谈会”上介绍陕西农民工工作情况,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与兄弟省市工会之间的农民工维权互动协作关系。西安、咸阳、汉中、榆林等市总配合省总妥善处理了多起农民工“讨薪”和其他事件。

(三)积极向农民工提供维权服务。把关心关爱广大农民工同主动、依法、科学维权结合起来,广泛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和维权知识的宣传及咨询服务。充分发挥职工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服务工作站(点)等工作机构和“12351”维权专线电话等窗口服务单位作用,及时向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妥善调处农民工投诉案件。一是年初,与省人社厅联合开展了“关爱农民工、新春送贺卡”活动,现场向农民工免费发放了劳动保障法规政策宣传读本和资料5000多份册。二是春节期间,与省电台《秦风热线》、西安电视台《直播西安》栏目联合播发“农民工讨薪访谈”节目。在《陕西工人报》开辟了“省总工会为农民工讨薪支招”等栏目,为农民工提供了有效实用法律政策援助。三是5月22日,组织全省各级工会开展了“《社会保险法》工会宣传日”活动,省总编印并免费向职工、农民工发放《社会保险法》单行本1万多册、宣传资料2万多份,各级工会为职工、农民工免费提供各项维权服务20多万人次(其中法规政策宣传咨询5万多人次、接待和协调处理来信来访3万多人次、法律援助12300多人次)。

(四)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一是全省各级工会深入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实施“彩虹计划”,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稳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促进农民工工资合理增长。二是省总工会制定了《深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陕工发〔2015〕11号),成立了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领导机构,以非公有制中小企业为重点,全面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到9月底,全省已签订工资集体协商合同23182份,覆盖企业42130家、职工280.8万人。三是积极配合政府推动落实《关于提高我省部分行业国有企业职工收入的若干意见》(陕财办〔2015〕4号)和《关于建立和完善国有及国有控股纺织工业企业职工岗位津贴及工龄工资的意见》(陕人社发〔2015〕15号),先后三次向政府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反映落实文件的情况。四是年初与人社、住建、国资、公安等部门联合在全省范围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共检查用人单位7164户,涉及劳动者29.48万人,其中农民工24.1万人,补签农民工劳动合同15.19万人,发现存在拖欠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551户,涉及劳动者2.84万人,其中农民工2.62万人,为劳动者追讨工资4826.07万元,其中农民工工资4670.64万元。11-12月省总又与政府有关部门再次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二、充分发挥组织优势,积极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

坚持把促进农民工就业作为维护农民工劳动权益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各级工会困难职工援助中心和工会就业培训服务机构优势,不断完善工会就业服务体系,创新就业工作手段,深化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和就业帮扶,有力推动了农民工务工就业工作的深入发展。

(一)积极配合政府做好促进就业工作。大力宣传和推动落实党政更加积极的就业促进政策,围绕实现省政府确定的年度全省就业促进目标任务,加大工作力度,积极促进稳定和扩大就业,与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联合深入开展了促进农民工就业的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系列活动。

(二)成功举办“大型招聘会”。3月1日举办了已经连续第8年的全省十市一区工会联动的“全省工会促进就业再就业大型免费招聘洽谈会”,在前七届优势项目的基础上,又拓展了新项目增加了新内容,把促进下岗职工、农民工和困难职工家庭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作为招聘会重点,增加了技能培训报名预约登记、劳务输出、劳动法律法规宣传、创业项目推介等板块,丰富了招聘会的项目,延伸了招聘会的链条,收到了较好的成效。本次招聘会共有2421家用工单位到会参加招聘,提供就业岗位87501个,进场求职者达101986人,其中农民工38762人。达成用工意向的35290人,参加免费技能培训、创业培训报名登记的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9768人。

(三)积极为农民工提供就业服务。各级工会的困难职工援助中心和就业服务机构,加强联系政府有关部门,广泛征集社会岗位资源,多途径的及时发布岗位信息,加大力度向农民工提供免费职业介绍,经常性地举办各种形式的就业招聘活动,为农民工求职应聘提供了高效便捷服务。同时,省总和各市工会加强联系农民工输入地的兄弟省市工会,巩固和延伸已有协作关系,开拓发展新的协作伙伴,做好农民工输出输入信息交流和劳务协作的衔接,协助政府开展有组织、有目的、成批次、有秩序的劳务输出。3月份,由省总联系协调西安、南京两市工会组织84名我省外出务工人员赴南京务工,并在西安联合举行了“西安赴南京务工人员欢送接收仪式”。

(四)是努力促进农民工创业。不断加强政策引导,大力向农民工宣传党和政府支持创业的方针政策和小额担保贷款、利息减贴、税费减免等一系列优惠措施,营造鼓励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激发广大农民工自主创业的积极性。为农民工在项目信息、场所设施、加盟协作等方面牵线搭桥、提供支持。

三、加大技能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农民工技能素质

以农民工定点培训机构为阵地,根据农民工的特点和需求、企业的需要,积极探索有特色的农民工培训模式,在培训方式、培训内容、培训方法等方面不断创新,不断提高农民工务工就业的竞争力。

(一)把农民工纳入“职工素质建设工程”。认真贯彻《陕西省总工会贯彻落实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职工素质建设工程的意见>的通知》,积极参与政府开展的农村劳动者转移就业技能培训、阳光工程、人人技能工程、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星火培训、雨露计划、建筑业农民工技能培训示范工程培训,充分利用工会培训和就业服务资源,结合农民工不同特点、意愿和市场需求,实施了以就业技能、自主创业、基础素质等为主要内容的“三大培训”,为农民工提供了各类中短期培训,组织定向式、订单式培训,实现了培训、就业一条龙服务。

(二)深入开展“技能培训促就业行动”。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2015年开展全国工会“技能培训促就业行动”的通知》(总工办发〔2015〕28号)精神,全省各级工会通过自办、联合、委托等多种形式,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等劳动者的技能和创业培训。今年,全省各级工会组织共计培训各类人员41236人次,其中农民工23421人次;培训家政人员12137人次;创业培训5261人次。通过开展技能和创业培训及各种免费招聘会实现了27321人就业。其中省总本级共举办创业班7期,培训224人次;家政、餐饮服务等内容的技能培训班16期,培训1191人次,成功介绍1383人实现就业。

(三)大力培树农民工先进典型。组织举办了涉及机械制造、石油化工、邮政通讯、旅游餐饮等多个行业的关键工种的2015年全省职业技能大赛,全省包括农民工在内的30万名职工参加了各个层次的技术培训、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大赛期间各级工会邀请我省高技能人才和历届技术比武状元、能手、杰出能工巧匠,开展拜师学艺、技术演示、技术交流等活动,大力普及科技知识、推广新工艺和先进操作法。全省职业技能大赛共产生陕西省技术状元62名,陕西省技术能手182名,省级大赛为1830人次办理高级技师、技师和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今年,配合省人社厅向国家人社部推荐了“全国优秀农民工”人选共2名(铁一局魏军强、国棉三厂李建德)。

2015司法局工作总结
区司法局培训活动总结 第九篇

第1篇:司法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2015年上半年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县réndà、县人民政府的领导和监督下,在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下,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县委十届六次全会、县十三届réndà三次会议、市司法jú长会议精神,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工作大局,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创新,突出“社会矛盾化解、社会guǎnlǐ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依法治国的职能作用,为建设***社会、平安××做出了积极努力,现将半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普法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司法局是县人民政府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guǎnlǐ、督促和指导。工作中,我们按照省、市2015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我县“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中心工作,坚持普法与依法治理相结合、法治理论与法制实践相结合,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组织、配合协调和参与有关部门、乡镇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

1、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专项活动

半年来先后组织、配合、协调和参与送法下乡活动6次,开展“综治维稳宣传月”、“4·26知识产权日”、“科技宣传周”、“道路交通安全月”、“规范化城市整治行动”、“安全生产月”、“6·26国际禁毒宣传等一系列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活动,共出动宣传车30余辆次,出动宣传员220余人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2万余份,展出法制宣传图片10余套150余片,播放法制宣传录音光碟10盘6千余分钟。

2、组织全县公务员和企事业经营guǎnlǐ人员法律知识考试

根据市委宣传部、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关于参加全省国家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guǎnlǐ人员法律知识考试的通知》(普治办〔2015〕2号)精神,认真组织全县20个乡镇、70个部门(单位)相关人员参加了法律知识考试,参考人数2336人,占应考人数2403人的97.2%。其中国家公务员和参公guǎnlǐ人数2108人,企事业单位guǎnlǐ人员169人,其他人员59人。考试合格率达100%,平均分为95.4分。

3、认真开展全县“五五”普法检查考核验收工作

今年是“五五”普法检查考核验收年。按照“五五”普法规划和上级的统一部署,我局按照动员部署、自检自查、考核验收三个步骤,对全县贯彻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检查、考核、验收。一是成立了××县“五五”普法检查考核验收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专门的工作机构,负责全县检查考核验收工作;二是向全县普法参学单位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澜普办〔2015〕3号)、《关于印发××县“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方案的通知》(澜普办〔2015〕2号),制定并印发了《××县“五五”普法检查验收量化考核标准》(分划为县直及省市驻澜单位、乡镇、学校、企业、农村社区五类验收标准);三是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5个小组,对全县20个乡(镇)、58个部门(单位)进行了检查考核验收;四是在对全县各普法参学单位进行检查考核验收的基础上,形成了《××县“五五”普法检查验收自检自查及自评工作报告》,对我县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情况作出了全面、客观的自检自查自评。

通过全面检查、考核、验收,我县各级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在实施“五五“普法规划过程中开展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成效达到了预期目的,特别是在机制创新、制度创新、方法创新方面出现了许多好的经验和亮点,广大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事业单位guǎnlǐ人员、青少年学生和农民法律意识、法律素质有了进一步提高。

4、做好自检自查,迎接市委考核组检查验收

为迎接市委考核组对我县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情况进行检查考核验收,我局做了大量前期准备工作,确保了我县实施“五五”普法规划顺利通过市级验收。一是早部署早安排早落实,将“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列为年度重点工作之一,认真研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5月中旬完成了全县20个乡(镇)、58个部门(单位)的考核验收,在充分掌握第一手资料、完善各类台帐的基础上,按照上级制定的验收标准,作出了全县实施“五五”普法规划情况自检自查报告送县委审定,为迎接市级考核验收奠定了基础。二是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工作取得实效。5月下旬市考核组在我县考核期间,我局按照考核程序和要求,召集30余名人大代表、zhèngxié委员、企业经营者、司法人员、村组干部、中介组织人士接受了考核组的问卷测评,向考核组提供了30余本台帐,随同考核组对有关部门、企业、乡镇进行了抽查,组织召开了××县“五五”普法工作汇报会,市委考核组对我县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给予了充分肯定,作出了“全面、广泛、深入、扎实、有效”的高度评价。

第2篇:司法局法制工作总结

今年,我局的法制工作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省、市、区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的要求,建立了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将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职责具体落实到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制定了监督检查、考核办法,层层落实责任制;建立了责权明确,依法行政的执法机制,确保了我局的行政行为合法、有效。现对全年的法制工作总结如下:一、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按照中央、省、市、区政法委和市司法局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安排和要求,我局开展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各项工作。

1、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区政法委和市司法局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有关文件、资料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通过学习提高我局干部、职工对依法治国理念的认识,增强做好具体工作的自觉性。

2、端正执法思想,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教育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人员牢固树立亲民、近民、爱民、为民的思想,始终坚持把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转变观念,树立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保障权利,人性化执法和服务人民的意识。进一步增进同人民群众的感情,把人民群众的冷暖安危放在心上,真正深入群众,贴近群众,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把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化为做好司法行政工作和法律服务工作的动力。尽心竭力为人民群众办实事,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严格公正执法、维护公平正义,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3、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加强法律服务。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主动服务于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深入新都经济建设的主战场,不断满足社会对法律的需求,为全区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

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为了全面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机关建设,提高行政效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我局建立并落实了行政执法责任制。

1、建立了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取得执法资格证与持证上岗率达100%。

2、建立了学习培训制度。对申办《行政执法证》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等基础和专业法律、法规的培训面和合格率达100%。

3、建立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将法定的执法范围、职责、标准、条件、时限、程序及《部门规范化服务细则》和办事流程等进行公示,公示率达100%。

4、建立了投诉、举报和案件回访制度,对相对人的投诉、举报依法受理率达100%。

5、建立并实施了“jú长接待日”制度,加强了值班岗、双休日、节假日值班,具体责任落实到局领导、中层干部和一般工作人员。

6、律师参与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为规范性文件提出法律建议,促进了领导决策的科学化法制化。

三、依法管理,严格执法

我局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严格按照《律师法》、《公证法》、《基层法律服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对机关人员、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建立健全局机关、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内部管理制度;实现了依法管理、规范管理。加强了对公证服务市场的管理和监督,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查禁了*****、*****公证处在我区跨区域违法执业的行为,维护了公证服务市场秩序。在法律服务人员中树立“忠于法律、维护正义、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公平竞争,严格自律”的思想,充分发挥机关干部、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民主法制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通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以及执法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了我区司法行政法制建设,提高了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水平。全年没有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案件,全面完成了法制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推动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第3篇:司法局半年工作总结

按照市局有关文件通知要求,现将我局上半年的工作开展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思路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

(一)以排查摸底为基点,大力维护辖区稳定

一是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再上台阶。继续以“人民调解促和谐”活动为载体,不断完善“调访一体化”机制,不断整合辖区调解信访力量,力争实现“大调访、大调解、大稳控、大安全”。上半年,我区以国有企业改制、农村土地承包、城市建设拆迁、拖欠农民工工资、复员转业军人待遇等当前突出影响稳定问题为重点,坚持边排查、边调处,共排查调处各类纠纷74起,成功72起,成功率达97.3%,确保了全区无激化案件、民转刑案件和自杀事件的发生,有力维护了辖区稳定。

二是释解排查安置帮教工作圆满完成。按照市局有关文件精神,我区立足村屯、街道社区,配合公安部门,对XX年12月1日——2015年4月30日期间释解人员进行全面排查摸底。上半年,共书面档案接收释解人员81人,实际排查掌握47人,其中刑满释放人员42人,解除劳动教养人员5人;失控人员(即非红岗区本地户籍)34人。同时,加大安置帮教推进力度,共接收回归社会释解人员30人。

(二)以法律服务为重点,加大法律为民力度

一是法律援助案件大幅攀升。为有效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加快和谐社会进程,区法律援助中心对法律援助案件受理进行认真审查,并根据实际合理分流,使我区法律援助案件大幅攀升。上半年,区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受当事人申请28件,审查批准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7件,同比增加88.89%。其中,刑事案件3起,农民工索要劳动报酬5件,赡养5件,其他案件4件,受援人数27人。免费代写法律文书27份,解答法律咨询300余人次。

二是律所法律服务职能强化。红岗律师事务所不断强化法律顾问职能,当好政府参谋助手,并主动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加大法律服务力度。上半年,该所律师共担任法律顾问14家,办理各类诉讼及代理45件,咨询和代写法律文书570件次。同时,积极为各类公益事业和社会活动提供服务753次,先后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件,出义务咨询台3次,法律咨询470余人次。

三是“148”专线服务成效显著。为及时向广大群众和社会组织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我区在实行办公室电话咨询的基础上(

(三)以法律六进为载体,加快五五普法进程

一是大力举办“法律广场”活动。以“法律广场”活动为平台,加快“五五”普法活动进程。5月25日,我区组织公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所、各街道司法所及区民政、信访等单位人员,以“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红岗社会”为主题,举办了2015年第一期法律广场活动,共散发宣传资料(单)3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30余人次。

二是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上半年,以社区为重点,我区确立“两节”期间稳定、“3.15”消费者权益日维权等每月节日活动主题,组织街道、村镇通过举办图片展览、展出宣传板报、律师法律服务进社区、举办社区妇女法制培训班等形式,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先后举办社区法制宣传活动9次,展出宣传板报270块,悬挂宣传条幅140条;举办社区义务法律咨询4期,法律咨询120余人次。

三是继续深化法律进农村活动。为加大农村普法力度,我区以农村干部和党员骨干为重点,深入推进送法进农村。上半年,通过与区信访、民政、农林、检察、法院等单位配合,立足区委组织部农村“两委”干部和党员冬季培训活动平台,举办农村“两委”干部和农民党员法制培训班,参加人数达300余人次。同时,依托农村大集,大力开展农村法律大集活动。6月5日,以为维护奥运稳定为主题,联合区信访办、环保局、文体局等多家单位,深入杏树岗镇举办法律大集活动,共发放“迎奥运维护社会稳定法律知识手册”50余册,并为群众解答法律问题20余个。

第4篇:2015年某区司法局工作总结

市司法局:

年初以来,xx区司法局在市局关心和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大局,结合区情实际,切实抓好了法律援助、人民调解、依法治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队伍建设等各项司法行政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按照双司发[XX]61号文件要求,现将一年来司法行政工作总结如下:

一、以服务民生为已任,全力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年初以来,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法律援助工作。区委书记刘建伟亲自过问法律援助中心筹备情况;区长盖焕友正月初十详细听取了区司法局关于区法律援助中心筹备情况汇报;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高邦富、副区长章尔璐更是把很大精力投入到法律援助中心建设上。区政府在办公条件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为法律援助中心配置了两个专门的办公室,拨出专款,派专人负责法律援助中心筹备工作。目前,区法律援助中心办公所需的牌匾、图板、各项基础材料、办公桌椅、直拨电话、传真、电脑、三名工作人员等均已到位。我区法律援助中心下设的五个法律援助工作站也正式挂牌成立。全年我区法律援助中心已接待来访69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8件。其中,调解案件29件、仲裁案件4件,诉讼案件5件。我区法律援助中心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还利用法援工作人员懂法的优势,积极参加到信访工作中。区司法局与区信访办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专门研究涉法信访案件,为区政府从法律角度出具解决信访问题意见,为区政府信访工作决策当好参谋助手。通过及时为信访人提供法律服务,引导信访人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定程度也缓解信访部门工作压力,化解了社会矛盾。今年6月,市局网站对我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情况进行了报道。

二、以维护稳定为中心,全力化解社会矛盾。一是强化了《人民调解法》学习宣传。为了更好的宣传新的《人民调解法》,我区购买了《人民调解法》有关书籍500多册。区司法局在组织所属工作人员对《人民调解法》进行集中学习的基础上,分别于5月和10月举办了两期人民调解员培训班。参加人员包括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全体工作人员、街道(镇)主管司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司法助理、社区(村、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员共计150余人。培训后,我们组织了全体参加培训的人员进行了考试。对于考试合格的人员,我们颁发了人民调解员证书并举行了颁证仪式。通过培训考试使广大基层干部对新的《人民调解法》有了正确的理解,极大地促进了工作的开展。黑龙江省重要网站东北网及xx市政府网站对我区举办人民调解员培训班有关事宜进行了报道。二是采取多种手段调动方方面面的力量抓好人民调解工作。我区继续调整完善了区政府调处中心,依托街道(镇)司法所调整充实了调访办公室,依托社区(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调整充实了调访室。全区共配备调访员近100人,1—10月份,共调解民事纠纷229件。同时,我们与法院、公安等有关部门建立了沟通协调机制。各司法所,社区(村)积极参与有关信访案件、治安案件、涉诉民事案件的调解。一定程度缓解了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的工作压力,化解了一部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今年8月,黑龙江省电视台法制频道说和栏目报道了一起由我区人民调解员调解的一起典型民事案件。三是积极开展矛盾纠纷研判工作。我区每季都召开各基层单位参加的矛盾纠纷研判座谈会,对以往发生的矛盾纠纷分类梳理,查找原因,研究对策。1—10月份,我区矛盾纠纷主要集中在旧城区改造,合同纠纷,家庭纠纷及邻里纠纷,有些纠纷调处难度较大。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我们逐案甄别,按照诱因、时间、地点、单位、涉及人数等要素进行登记建档,对一般性矛盾纠纷,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调处责任人、限定调处时限及调处结果。复杂矛盾纠纷,由主管领导负责,召集各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明确牵头部门和协办单位,共同制定调处方案。由于我们加大了法制宣传教育和社会道德教育的力度,广大群众的法律素质和道德素质有所提高。我们分析:今后一个时期常规性的矛盾纠纷如邻里纠纷、家庭纠纷等会有所减少。但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特别是棚户区改造工程的推进,建筑拆迁引发的纠纷要增多,且调处的难度会增大。我们将加大排查的力度,力争早发现,早调处,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三、以创建法制建设先进区为目标,全力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XX年是“六五”普法启动年,我们从年初开始做了大量的工作。一是认真制定了XX年法制宣传工作要点。根据市《XX年全市法制宣传工作要点》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我们下发了《XX年全区法制宣传工作要点》,对全区全年的法制宣传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二是认真做好了全区“六五”普法启动各项筹备工作。我们对我区“五五”普法工作进行了认真的总结,区司法局还多次深入基层召开了座谈会,进行调研。通过认真准备,目前xx区“六五”普法规划已基本成形。同时,我们还对全区“六五”普法启动大会进行了准备。三是开展了“法律进机关”活动。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以身作则带头学法。区委中心组把学法做为一项永恒不变的内容;区政府常务会议确定了会前学法制度。年初以来,共有十五名副处级以上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应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对有关法律知识进行了专题讲解。四是开展了“法律进社区”活动。4月份,由区司法局牵头,组织红旗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在红远社区对全区普法工作者进行了《婚姻法》法律法规的培训,参加培训100多人都是来自各单位普法工作者,活动现场义务为社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拉开了法律进社区的序幕。同时,又为参加培人员发放了法律书籍200余册,宣传挂图50套,起到了很好的法律宣传效果。五是开展了法律进校园活动。为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质,推动校园依法治理,我局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心理、生理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了法制教育,今年6月份,在辖区中小小学开展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犯罪法》和《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使学生受到学法、用法、知法、懂法的教育,提高了学生的法制观念。六是开展了“法律广场”宣传活动。年初以来,我们共开展了法律广场活动七次,仅九月份,我们在八一广场就分别开展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法律援助在你身边”和“宣传《社会保险法》,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两次大型宣传活动。两次宣传活动中,我们共发放宣传单5000多份,义务提供法律咨询200多人次,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七是举办各类法律培训班九期。除了举办两期《人民调解法》培训班外,我们还举办了政务信息知识讲座、司法所工作人员培训班、基层法律服务者人员培训班及“六五”普法骨干培训班等。通过举办一系列培训和讲座使我区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及广大基层工作者整体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有力促进了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八是在宣传报道工作中实现了新的突破。截止目前,区司法局共在省电视台、xx日报、东北网、市政府网站、市局办公网、区政府oa办公网、区委区政府信息专刊发稿30余篇。在我区出版的《文明礼赞》一书中,区司法局共有两篇报道收录其中,共计3000多字,报道篇幅及收录图片位居全区各单位之首。从此书之中可见,区委区政府对司法行政工作高度重视。

四、以强化日常管理为办法,全力加强两放人员的思想教育。一是围绕安置工作目标,明确安置帮教工作的责任。年初以来,我们始终围绕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大局,把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预防和减少他们重新违法犯罪,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我们从加强领导入手,通过抓“两个落实”,形成有序的安置帮教工作机制。一是落实机构。在街道(镇)成立了8个安置帮教工作接待站,村、居委会成立了26个安置帮教小组,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辐射到全面的三级安置帮教网络。并落实了专职人员,在领导、组织、人员上抓落实,确保了帮教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完善衔接机制,防止刑释解教人员脱管失控。当前,安置帮教工作存在的最大困难就是帮教对象的就业安置问题,只有安其身,才能稳其心。为此我们以抓好衔接为开端,以抓好安置为基础,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局面,夯实了安置帮教工作的基础。事实证明,“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后的最初环节是他们今后人生的决定性因素,家庭、社会的宽容心、接纳度直接影响他们的弃旧图新、重新做人的决心。为此,我们把刑释解教人员心理稳定做为帮教工作的出发点、切入点。确保刑释解教人员回归社会并稳步走向新生。我们重点做到“五个及时”:一是及时造册建档。我们在收到监所寄发的通知书和市安置帮教办通知后,立即着手做好接茬准备工作。在接茬时,对刑释解教人员在监所的表现和家庭状况进行详细的记录,为以后开展安置帮教工作提供资料、打基础。二是及时家访。刑释解教人员回家后,社区帮教工作小组随即指派帮教人员到其家中进行家访,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及思想波动情况。并动员其家人共同做好思想转化工作。三是及时签订帮教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帮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四是及时进行法制教育。通过赠送法律常识读本、组织学习法律知识等途径,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促使他们遵纪守法。五是及时制定和落实帮教措施。刑释解教人员人数众多而且情况各异。有些自立自强,重新创业,已经走在社会的前列;有些靠家人或亲友扶持,走上人生正道,日子过得幸福而又宁静;有的打零工,衣食住行都不成问题。今年我们根据不同情况制定针对性的帮扶计划,落实帮扶措施。使他们能够自食其力,成为对社会有用之人。年初以来,我区今年共有回归刑释解教人员69名,其中刑释65人,解教4人,帮教率达到100%。

五、以创一流业绩为动力,全力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我们xx区十分重视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区司法局现有人员大学专科以上学历100%,9人为本科学历,8人为法律专业。人员结构也比较合理,工作人员中即有经验丰富的老同志,又有朝气蓬勃的年轻人。五个司法所有四个司法所长解决了职级问题,其中有三个所长高配为正科级。在具体工作中,一是狠抓了学习培训。区司法局每周都组织局所人员进行学习,学习市局区有关政策文件,学习有关法律和业务知识。今年我们派出六人次分别参加了省厅和省律师协会组织的业务学习。在编干警全部参加了全市政法干警轮训。部分人员还利用业余时间进行了自学。同时,还针对司法所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百分考核标准,使各司法所从整体工作到业务能力都有很大改善。二是狠抓了内部管理。我们结合政法系统开展的“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活动。从纪律作风入手,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议事程序。教育工作人员严格守法,文明守纪。工作中讲究效率和程序。区司法局工作人员内部严格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在工作中相互帮助,相互支持。

回顾XX年工作,尽管在许多方面我们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我们深知,离市局的要求和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这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以改进和提高。同时也恳请市局在方方面面能给予我区更多的关爱和支持。

第5篇:2015年市司法局工作总结

2015年,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争宜昌前三、争全省十强”奋斗目标,以服务当阳跨越式发展为第一要务,以“平安当阳建设年”活动为抓手,以“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推进新跨越”主题实践活动为统领,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以更高标准、更高要求、更大作为,奋力推动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实现了新跨越。

一、2015年工作取得的成绩

——人民调解工作成效显著。组织网络体系有效覆盖。法务网格工程整体推进,边界地区联防联调不断延伸,使人民调解工作形成纵向到底的工作网络和横向到边的无缝对接。全市已建立法务网格指导中心10个、法务网格工作站173个、划分网格1087个。已与远安县、夷陵区及荆门市沙洋县联合聘请首席人民调解员9名,组织边界村签署联防联调协议10份。一年来,全市共开展各类矛盾纠纷排查955次。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284件(其中民调中心户调解838件),调解成功2235件,成功率达97.8%。涉案金额2553.92万元。司法所人员共调处各类纠纷439件,人均调处19件。防止民间纠纷可能引起的自杀6件、防止民间纠纷可能引起的民转刑42件91人次、防止群体性上访93件1380人次、防止群体性械斗9件161人,人民调解工作“第一道防线”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序推进。“六五”普法顺利启动实施。我市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市委中心组全年专题安排3场法律法规学习讲座。专门外聘专家教授为我市各级领导干部集中授课。全市公务员、学生、企事业单位职工、城乡居民共计30多万名普法对象积极投身普法学习,全市累积发放普法书籍、宣传资料10万余册。普法依法治理活动丰富多彩。全市以“平安当阳建设年”活动为核心的各类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各地有效开展,吸引了广大市民的热心参与。法制宣传实施不断完善,各镇(办事处)基本达到了“五个一”的标准:即每个镇(办事处)建立一个法律咨询站、每个行政村和社区建立一个法制宣传栏、每个湾子屋场明确一个法律宣传中心户(民调中心户)、为每个农户赠送一本法律书、每户培养一个法律明白人。学法、用法、守法、依法办事意识显著增强。

——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不断规范。学习教育和劳动基地建设取得新进展,多方协调机制逐步建立。安置帮教工作形成常态化。矫正人员和帮教对象无重新犯罪现象。从2015年12月开始至今,我市共接收社区矫正人员933人,期满解教619人,现在册314人。今年共接收矫正人员204人。安置帮教五年在册1138人,其中2015年225人、2015年250人、2015年221人、2015年247人、2015年195人。

——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质效双增。律师和法律服务人员监管不断规范,法律援助案件数量不断上升,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全年法律服务机构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事务1110件,法律援助案件145件。担任法律顾问68家,诉讼代理420件,非诉讼61件,代书62件,解答法律咨询3050人次,为当事人和企事业单位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2600余万元。公证处共办理各类公证882件。其中办理国内公证642件、涉外公证168件,涉港澳台72件。法医司法所办理司法鉴定197件。全市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工作实现案件无差错、零投诉。

——党建工作得到进一步提升。夯实了党建基础、明确了党建责任、规范了党建工作,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促进了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全面进步。司法局机关党总支委员会进行了换届选举。制定了规范的党组议事规则。落实了党组织晋位升级措施。党建工作得到全面提升。今年“七一”,我局办公室副主任刘小玲同志被当阳市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司法行政部门形象有效改善。一方面,硬件设施上台阶。我局司法业务房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并交付使用,项目利用中央预算内资金260万元,新建司法业务用房1882.9平方米,形成了相对完备的司法行政、法律援助、公证服务的基础设施体系,配套添置办公设施(装备)40余台(套),使司法行政基本面貌大大改观。另一方面,业务工作获肯定。我市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创新、典型经验出彩,赢得全市人民的赞誉、新闻媒体的关注和各级领导的高度肯定。人民日报、法制日报、湖北日报等8家中央、省、市新闻媒体联合组团,对我市人民调解“三级中心五级网络”及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经验做法进行专题采访;两河镇赵闸村调解主任张青山,先后入围全省“十大金牌人民调解员”和“十大法治人物”评选,其典型事迹得到了广大农民和上级组织的一致好评。今年,玉泉司法所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司法所”,庙前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被省人民调解领导小组表彰为“百佳人民调解委员会”,我局作为宜昌市唯一一家司法局被湖北省司法厅表彰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

二、2015年工作做法

(一)整合资源、创新发展,构建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化解新模式

创新管理模式。一是稳步推进法务网格工程。我们坚持试点先行,统筹推进,在三个办事处、六个社区开展试点,以城区网格化统一服务管理为依托,构建“法务网格工程”平台,实现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工作四进网格。以此为基础,总结完善工作内容,形成指导全市整体推进的“法务网格工程”实施方案,在全市全面推进。在组织网格上,坚持镇有中心村有站,合理配备网格员,实现组织网格的全面覆盖;在业务工作上,坚持标示标牌,基本职能、工作制度、业务流程“四个统一”,实现法务网格工作的规范化。二是大胆试行人民调解激励机制。我局在玉泉办事处试点,出台争创“星级人民调委会”和“星级人民调解员”活动实施方案,开展“星级”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活动,激发调解员工作信心和工作热情。三是全力实施边界地区联防联调工作。在与远安县、夷陵区建立联防联调组织基础上,今年7月,我局与沙洋县司法局在沙洋县五里铺镇召开人民调解联防联调工作会议。组织边界地区的相关村签订了联防联调工作协议。共同聘任了边界地区的司法所长为首席人民调解员,并颁发了聘书。加强了边界地区人民调解工作,为打造“平安边界”、“和谐边界”,服务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奠定了基础。

规范调解工作。一是规范标示、标牌及工作程序。指导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按照“六统一”(统一标牌、统一印章、统一标识、统一程序、统一制度、统一文书)要求,全面抓好落实。各司法所规范执行纠纷受理、调查、调处、移送等一整套人民调解工作程序,严格执行社会矛盾纠纷季度分析报告制度和重大疑难纠纷报告制度。二是规范调解协议书制作。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质量情况进行检查,重点对人民调解的文书卷宗进行了检查、讲评,特别是对人民调解协议书的制作,严格要求按照司法部统一的规范调解协议书制作,做到合法合理、要素齐全、表述准确。三是规范人民调解工作卷宗档案。对调解案卷和精品案例开展评比活动,分层次对调解案件实行补助,大力提高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

提升业务能力。一是组织专业性培训。我们以镇处为单位,组织调委会成员和民调中心户,集中开展以《人民调解法》、《侵权责任法》和常见矛盾纠纷调处技巧为主要内容的培训活动,提高调解员水平。庙前、河溶、两河、半月、草埠湖、玉泉办事处等地党委政府把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纳入议事日程,高度重视,在人力财力上大力支持,分管领导亲自抓,保证了培训效果。淯溪司法所还结合该镇道德讲堂活动,在各村进行巡回宣讲身边典型,培训专业调解技能。二是开展针对性排查。除了在重大节假日、重要政治活动等敏感时期,开展矛盾纠纷重点排查外。7月份,我局组织四个专班对包保的5个金龙油脂公司破产清算债权人入户进行法制宣传工作,确保重点工作不出纰漏。11月份,我局又把维护“十八大”期间社会稳定工作,作为工作重中之重,全力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力争把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三是进行有重点调处。集中力量加大对人身损害赔偿、征地拆迁、土地山林等纠纷和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调处力度。玉阳、坝陵、王店、玉泉等地因征地拆迁面大,由此带来的矛盾多,但调处效果好,确保经济建设不受影响。其中玉泉司法所2人,参与调处的纠纷92件,直接调处疑难纠纷51件(其中调解死亡赔偿案件6件),共调处赔偿金额7574477元,履行率达到100%。司法局除了组织精干力量积极参与保宜高速、华强化工、木店工业园等建设项目外,还选派半月、庙前司法所2名具有丰富的人民调解工作经验的司法所长,参与到市机械厂片区旧城综合改造项目。同时积极组织律师参与信访维稳工作,积极引导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当事人依法保护自己的权益。

(二)普治并举、形效合一,扎实推进普法依法治理

“六五”普法工作组织迅速。在工作部署上,我们及时召开了“五五”普法总结和“六五”普法启动会议。成立了“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六五”普法实施方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讨论通过了“六五”普法决议。在学习资料组织上,我们一方面争取市政府拿出30多万元专款,为县级领导干部、农民、青少年购买了“六五”普法教材,为全市小学一年级、中学一年级学生购买4000册学法课本,并作为各中小学校循环教材,确保中小学生学法全覆盖;另一方面与市新华书店联合,征订发放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职工普法读本9000余册,确保了“六五”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重点突出。领导干部、青少年、农民是“六五”普法的重点。针对领导干部学法问题,我们提请市委下发了《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实施意见》,要求各级中心组进一步加大学法力度。针对青少年学法问题,我们积极同市教育局协商,在全市中小学开展了法制宣传教育进学校、进课堂、进课表、进心脑的“四进”活动。全市高中、初中、小学共计56所学校,都落实了法制副校长,法制副校长定期到学校讲授法制课。针对农民学法问题,我们大力开展“法律进乡村”主题活动,重点加强了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并结合“三万活动”、“四送下乡”等活动,因地制宜开展普法宣传。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形式多样。积极组织律师和法律宣讲员参加宜昌市“科普之春”暨当阳市“文化、科技、卫生、法律”四下乡活动,现场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宣传。聘请专业人员录制道路交通法等法律宣传磁带,利用宣传车巡回宣传重点学法内容。创办了“法治当阳”网站,在当阳电视台开办了以案说法栏目,同时还制作法律援助小红帽、标有司法行政徽章的饮水杯、购物袋、普法农历本等小物件广泛进行法律宣传。

法治建设成效显著。在积极开展“六五”普法学习的同时,大力加强依法治理工程。突出行业、基层、地方三大重点领域,推动法治当阳进程。认真组织申报全省首批“法治县(市、区)创建先进单位”、“法治创建先进集体”,今年共向上级推荐上报7单位参与全省创建活动,并组织开展了检查验收活动,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

(三)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全力做好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

组织三次调研,确定工作重心。8月-9月,市人大常委

会领导分三次对我市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视察活动,一是组织市政府、市委政法委、公、检、法、司分管领导召开了社区矫正工作分析汇报座谈会,分析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办法。二是深入基层走访调查部分社区矫正对象,实地考查了矫正效果。三是听取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情况汇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提高社区矫正的效果,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建立三个基地,凸显矫正功能。一是建立公益劳动基地。

今年5月,市司法局和庙前镇政府共同在庙前镇井岗村建立当阳市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落实耕地面积10亩。市司法局定期组织各镇(处)社区矫正人员参加公益劳动。劳动基地的建立,凸显了矫正功能,有力推进了社会管理创新。二是建立教育学习基地。市司法局同时在井岗村委会建立教育学习基地,购置了桌椅,开辟了学习园地,建立了制度。定期组织社区矫正人员集中教育学习,并严格考核。三是建立过渡性安置基地。对刑释解教人员,与相关陶瓷企业联系,探索建立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帮助刑释解教人员解决临时安置问题。

实行三个对接,体现帮扶效能。一是与监狱、劳教部门对接,开展过渡性安置,帮助其回归社会。延伸帮教对接关口,对209封服刑人员“特别家书”,认真开展回复和走访工作。分管领导专程带着相关影像资料、普法书籍到监狱、劳教所,召开当阳籍服刑人员、劳教学员座谈会,宣传国家政策法规,播放家庭成员寄语,并开展个别谈心帮教活动。二是与法院、社区对接,开展规范化监管,帮助其悔罪自新。受法院委托,积极开展审前调查工作,落实审前调查24人次,调查意见都得到法院采纳。对矫正人员坚持每月一次集中教育、一次思想汇报、一次公益劳动“三个一”监管制度,强化刑法执行职能和社区矫正人员的在刑意识,帮助他们尽快悔罪自新。三是与民政、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对接,开展人性化服务,帮助其渡过难关。积极同相关职能部门协调,协助为符合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做好低保办理、责任田落实等工作。今年重点开展了为矫正人员和帮教安置人员的未成年子女进行帮扶活动,落实帮扶资金2万元。

(四)服务民生、提高品质,法律服务工作保持良好发展势头

强化考核管理。我们制定《2015年法律服务单位百分考核》办法,从队伍建设、制度建设、业务工作、中心工作、信息工作、社会评价、奖惩等七个方面量化考核法律服务机构人员的工作,全面监管和考核法律服务机构,把法律服务人员的大局意识、接受指派事务、参与局统一活动等均纳入监管考核范围,从制度上增强了对法律服务机构管理的实效功能。

拓展服务领域。一是积极争取法援专项经费,拓展法律服务空间。向省法律援助管理处争取增加了法律援助基本经费,同时又争取到法律援助福利彩票专项经费项目,并积极申报了法律援助福利彩票案件的专项补助。在此基础上,我们对法律援助案件的管理、补助措施进一步进行了完善,提高了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补助标准,由原来200元至300元补助标准,提高到400元至500元,省外最高达到1000元补助。为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的进一步拓展,打下了良好基础。二是积极组织律师参与信访维稳工作,拓展法律服务领域。我们在总结上报律师、法律工作者参与信访维稳工作情况的基础上,积极协调信访部门,极具创新的起草并通过了《当阳市律师参与信访维稳工作办法》,以当政发〔2015〕47号文件下发,明确了律师参与信访工作职责。市财政为此项工作每年拨付专项经费10万元。由此,我市的律师参与信访维稳工作纳入市级规范化管理之中,并实现经费保障的常态化。三是积极协调法律援助职能部门,拓展法律服务效应。我局充分利用法律援助服务大厅平台建设的契机,加强与残联、妇联、共青团、工会等群团组织的协调与沟通,增设盲道等残疾人专用实施、设立妇女维权工作接待站、建立职工维权工作中心等,建设好标准化、规范化法律援助服务大厅,进一步方便群众,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社会影响力。

扩大社会效应。制定《当阳市司法行政系统“法律服务进项目”专题实践活动方案》,落实领导干部服务企业“六项措施”,围绕全市重大项目建设的策划决策、勘察设计、征地拆迁、建设施工、生产准备、竣工验收、投产经营的全过程,组织律师公证服务队伍跟踪参与项目建设全程服务,为项目建设实现各项预定目标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和法律支持。公证处按照便民利民的要求,依法及时公正为企业、居民办理公证业务。今年为国资经营公司办理抵押担保和借款公证2起,涉及金额2.72亿元;为中小企业融资办理公证160件,融资金额3700万元。

(五)明确主线、突出重点,大力加强部门自身建设

抓理论学习强素质。坚持每周一次集中理论学习制度,坚持局领导和科室处所负责人每月一次专题讲座。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了以“聚精神、强作风、添活力、谋发展”为主题的党员干部春训活动,邀请市委宣传部、纪委领导作了辅导报告。组织全体司法所人员、局机关干部进行不同层次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专题培训。

抓绩效考核促廉政。进一步健全完善绩效考核机制,从机关和基层所两方面制定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局主要领导与各科室处所负责人签订2015年综合目标考核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狠抓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党组书记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科室处所负责人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大力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创建和第十三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月活动。

抓主题活动聚合力。制订了司法行政系统“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推进新跨越”活动实施方案和“治庸问责”工作实施方案,并逐项督办落实。采取“访”、“温”、“学”、“辅”、“谋”为主要内容的“五个一”举措,做实“学党史、知党情、跟党走”学习教育活动,把“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推进新跨越”主题实践活动导向深入。“七一”前夕,组织机关干部重温入党誓词。开展“寻访红色路、践行红色魂”革命传统教育活动,组织全体司法行政干部到全国先进司法所重庆市武隆县仙女镇司法所、陕西省黄陵县侯庄司法所及革命圣地重庆、延安考察学习,并组织撰写心得体会文章,进行交流学习。局工会还组织全体司法行政干部及退休人员进行体检活动。增强司法行政工作凝聚力,充分展示司法行政队伍良好面貌。

抓项目建设改面貌。我局申报司法业务用房项目建设获国家发改委批准,并列入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为了高标准、高质量完成项目建设,用好项目资金,我们多措并举,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了严格监管。一是成立“两个小组”。即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和工程现场监管工作小组,每天安排三位原则性强的干部现场巡视、监督、值班,负责工程质量和进展。二是制定“三方会签制”。工程材料的进场和验收、工程量的复核和变更、单项施工完结的验收和清场必须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司法局监理专班三方同意签字,并记入备忘录。三是确立“四家会审制”机制。针对施工工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涉及设计方案、工程材料、工程量的变更,司法局随时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公司相关人员,进行四方会审协调,及时讨论、协商,拿出具体解决方案,并报市有关部门批准。

三、2015年工作存在问题及2015年工作计划

(一)2015年工作存在问题。一是基层基础工作仍然薄弱。夯实基层基础工作特别是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任务还十分艰巨,人员充实、设备更新等都亟待解决。二是工作发展不平衡。基层司法所工作受人力、地方、环境制约的影响,发展不平衡。三是队伍的管理水平和能力有待提高。

(二)2015年工作计划

2015年,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做好新时期各项工作的起步之年,也是推进“六五”普法的关键之年,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将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针,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忠实履行服务经济发展第一要务,严格落实维护社会稳定第一责任,着力推进“三个创新”(社会管理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力求“三个规范”(法律服务、公正廉洁执法、机关管理),实行“三个提高”(法治意识、服务能力、整体形象),为“五个当阳”建设作出司法行政系统应有的贡献。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突出法治建设,注重法律宣传教育作用,着力提升公民法律素质。围绕“六五”普法确定的目标任务,着力突出工作重点,切实强化考核措施,注重弘扬法治精神,不断深化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公民法律意识的增强、法律素质的提高、法治理念的形成,提升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二是突出基础防线作用,注重完善人民调解网络,着力健全调解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社会舆情分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多元化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机制,完善“法务网格”工程各项管理制度,努力使矛盾纠纷早发现、早预警,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

三是突出社会管理创新,注重特殊人群管理服务,着力强化帮扶教育手段。重点落实电子定位监控措施和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管控机制,加强对刑释解教重点人员和“三无”人员帮扶,有效预防重新犯罪发生。

四是突出法律服务职能,注重整合各类资源,着力健全法律服务体系。认真开展法律服务领域主题实践活动,大力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资源,形成层次分明、功能齐全、分工协作的法律服务体系。

五是突出政法核心价值,注重司法行政宣传工作及廉政建设,着力提高队伍的战斗力。要坚持把创先争优活动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努力打造一支经得起考验、打得赢硬仗、干得成大事的司法行政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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