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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合同的质量要求

成考报名   发布时间:03-20    阅读:

篇一:《质量管理负责人劳务合同

安全负责人劳务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注册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劳动者): 性别: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住址:

现居住地址:

联系电话:

合同起止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订立条件

1、乙方保证符合甲方如下录用条件:

岗位技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经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保证在签订本合同时与其它任何单位不存在任何形式的

劳动关系。

二、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_____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

__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

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

至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合同期限前____个月为试用期。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至

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部门从事______岗位

工作。

2、甲方根据经营情况和乙方工作业绩能力表现,可以变更或调

整乙方的职位和工作内容。

3、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4、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地点。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乙方实行____________工时制(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 综合计算工时制)。

(1)实行标准工时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八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2)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平均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

(3)实行不定时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2、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五、劳动报酬

1、工资分配遵循按劳分配原则。甲方每月____日以货币形式支

付乙方上月工资,遇节假日可以微调发薪日期。

2、乙方试用期的月工资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税前),转正后的月工资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税前)。乙方的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代扣。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3、乙方任职不同的职位和不同的级别享受相应的工资和奖金。甲方将根据乙方的业绩、能力和表现调整乙方的工资和奖金。

4、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甲方根据实际经营状况、规章制度、对乙方考核情甲方根据实际经营状况、规章制度、对乙方考核情调整乙方的工资标准,但不可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6、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7、乙方依法享受各种休假期间,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或规章制度规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六、社会保险与福利待遇

1、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交纳职工养老、 失业、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费用。其中单位应缴部分由甲方缴 纳,个人应缴部分由乙方缴纳,甲方可从乙方工资代为扣缴。

2、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4、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规定执行。

5、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等各项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七、乙方违反法律规定或者本劳动合同约定而解除本劳动合同,对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依法应予赔偿。损失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为乙方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损失。如损失难以计算的,由乙方按其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含奖金收入)的二倍向甲方支付赔偿金。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八、当事人约定的其它事项

1.在劳动合同期内,甲方对乙方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含出国学习、考察、参展)的,双方应在培训开始或出国前另行

篇二:《模板劳务合同》

模板工程劳务合同

总承包方:四川华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劳务分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就本工程施工项目和方式以及有关事项,订立本劳务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0工程名称:北新国际机械城项目(二期)D栋的模板工程

1.1工程地点: 北新开发区成绵高速广汉北出口

1.2建筑面积:

1.3承包方式: 包工包零星材料,甲方指定栋号为准(详约定)

1.4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1.5竣工日期: 年 月

1.6总日历工期: 日历天(具体以业主方要求为准)

1.7合同单价: 元/㎡以砼接触面积计算;二次结构所有模板立模 元/㎡砼接触面积。包括各种管理费、劳保费用、社保基金、各种节假日的工资补助。

1.8合同总价:合同单价乘以砼接触面积

1.9承包工程内容:甲方根据实际安排的楼栋施工图范围内砼垫层及以上的所有模板工程。厕所厨房内吊模砼支撑的制作安装,砼涨模或质量偏差出现的石工剔打磨光,低值消耗品:钉子、铁丝、对拉螺杆材料自备、进出场大综材料上下车、材料分类收捡堆码等均包含在单价内。施工过程中由于自身原因导致的涨模、暴模返工,其中照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甲方。砼浇筑完成后因派人配合测量放线,模板必须刷脱模剂,板面打扫下工序,砼表面打磨等所有工序。

第二条:工期要求

2.1工期:

2.1.1按照总包方的施工组织设计内总工期进度计划要求完成:保证由总包方规定的每周形象进度计划和内容全部完工;未按工期目标完成,按工期延误时间每天以1000-2000元每天计算予以处罚,若劳务方无法满足施工工程进度,质量要求,甲方终止合同另行增加施工队伍,所发生损失费用由劳务方承担,并额外赔偿间接和直接损失。

2.2工期延误

2.2.1对以下造成工期推迟的延误,经分管工长、主管工长签字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2.2.1.1因设计变更并经业主、监理方认可的文件;

2.2.1.2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

2.2.1.3合同中的其他约定或总包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的其他情况;劳务合同的质量要求

以下情况发生5天内劳务方应该就延误的内容向总包方项目部提出书面报告,由总包方项目部确认工期顺延时间。但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劳务方停工损失,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劳务方没有按约定办理手续,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完工,劳务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2.1.4劳务方工期如严重滞后(每月大于3天以上),而又不能尽快改观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劳务方应承担按合同总价款每日1%违约金赔偿。若由于劳务方管理不善,造成劳务方为达到工期目标要求抢工、其抢工费用由劳务方自理。

第三条:质量要求

3.1工程质量标准:工程基础、主体、验收必须达到90分以上,一次性通过中间验收。结构天棚要求达到不做抹灰效果,否则发生一切费用由劳务方负责。

3.2劳务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图纸施工及执行国家现行规范、标准条例;如造成质量问题,劳务方必须按照规定整改或采取补救措施,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和承担工期延误的责任。

3.3劳务方在施工过程中不按照要求施工,造成不能满足工程质量要求的后果,其相关费用由劳务方承担,并接受总承包方按协议书条款予以的处罚。

3.4劳务各种班组长是安全、质量负责人、并责任组织自检、互检、交接检、积极参与总承包方及其他有关部门以组织的质量检查,施工中如发现有质量问题应主动呈报总包方,经总承包方研究后再根据实际情况处理,因质量问题而造成的工料损失概由劳务方承担,因此而延误的工期由劳务方加班赶工,自行调节,同时不准影响工程总体进度,对发生三次以上质量事故,总包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按相关条款计算赔偿总承包方损失。

3.5 劳务方所负责的施工项目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总承包方将劳务方按合同总价5%的质量索赔。

第四条:安全、文明施工

4.1 安全责任:

4.1 .1劳务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安全操作规程,遵守企业相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杜绝违章作业,确保安全生产。

4.1.2 劳务方必须对施工参建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及教育,学习安全法规,订立安全协议,定期检查安全措施执行情况,检查违章作业,检查冬雨季安全施工。进入施工现场未佩戴安全帽或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帽,每人次处罚50元,未佩戴安全带,未扣好保险钩,每人次

处以100元处罚。

4.1.3 劳务方必须坚持班前安全技术交底,班后安全检查。

4.1.4 劳务方自带的(如圆盘锯,刨木机,裁板机,电动工具)机械设备必须建立健全使用、检查、维修、保养制度,不准超负荷、带故障运行,并配置符合规定的安全防护装置。机械、私接电线、非操作人员严禁进入吊装区域,吊臂垂直下放不准站人和通行,若发现私拉乱接和未持证上岗者,则处以罚款200元/人次。劳务合同的质量要求

4.1.5 劳务方对劳动安全用品必须按规定条例配置完整,完善放火\防爆和尘毒防治工劳务合同的质量要求

作。

4.1.6 安全事故的处理:劳务方分包责任,5000元以内劳务分包方自行负责;500

1元以上总承包方与劳务方进行协商解决,并按责任分摊比例承担相应费用。

4.2 文明施工

劳务合同的质量要求

4.2.1劳务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确保本工程的安全文明生产达标,力创安全文明样板工地。

4.2.2劳务方对进行施工现场人员必须严格审查、保证人员的政治素质,身体素质和技术水平,年龄控制在18-50岁之间,办理好六证(身份证、民工工资权益卡)严禁使用童工及孕妇。班组技工、普工比列不得低于2:1,农忙期间在岗人员不得低于计划的80%,各工种所用工具,器具、检测用具,安装防护用具,劳务方在施工中要认真加强管理,所有材料表不得超耗,钢材耗用按0.3%执行,超耗按总承包方购买倍偿,杜绝野蛮施工和浪费。

4.2.3 劳务方必须严格按照总包方项目部安排的宿舍(每间十二人),不得在未完的拟建房屋内住宿,带家属者一律在外租房住宿。劳务方应在对施工现场工人进行安全治安等方面的教育,严禁在施工现场内聚众闹事、变相罢工、斗殴、赌博、偷摸、扒窃和嫖娼,严禁带家属进场留宿,违者罚款200元/人次。在现场内不许乱搭建房屋宿舍,不准私接电线,私安电器,更换灯具,更不得擅自立灶煮饭,摆设摊点,否则一经发现罚款2000元/次,并强行拆除,严禁随地大、小便,更不准在修建楼房内大、小便,发现大便一次罚款200元,并限制无条件清理,发现小便一次罚款50元。凡进场人员不准在外私自搭火或另设小伙食,要注意饮食卫生,以控制疾病传染。如发生班组之间的打架斗殴及其他治安事件,总承包方有权对劳务方处以500-5000元罚款。

4.2.4劳务方在施工现场内必须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拆除的材料堆放在甲方指定的位置。木方根据实际长度选用,禁止以长锯短。

4.2.5劳务方模板拆除后,必须严格按现场要求,将各种材料,分类处理清理堆码到指定地点并负责堆码整齐,如未按总包方要求,现场通知两次以上,乙方任未进行清理分类

堆码,总包方将另行组织劳动力进行清理堆码,其中所产生的费用将按实际费用的双倍在其结算中扣除。

第五条:工程款支付

5.1 劳务方所承担的廊桥水乡施工项目,工程款总承包方按每月底25日为结算时间,次月25日左右支付上月结算款的75%,则每次工程进度款支付前必须出具总承包方现场主管人员签字认可的质量等级方单,并且达到成品效果及质量要求全部过关,否则总承包方将拒绝支付工程款。

5.2 付款方式:按双方约定及政府相关规定办理农民工工资权益卡,通过银行转付形式进行支付75%,剩余款项分段主体完工二模做完两个月内支付。

5.3经总承包方批准的单价为包干价,各种不可预见的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如人为因素,雷雨季节,季节性停电,临时性停水等。中小型机具:低值易耗品费、元钉、绳索、铁丝、劳保用品、焊条、切割机(片)、各种工具、安全护具、斗车、封口胶、(室外固定照明三级箱以内由甲方负责),支过梁构造柱模板所用的火勾卡、对拉螺杆,并充分考虑了市场变化可能发生的涨价因素在内,不在作任何调整。

5.4劳务方应有垫资能力,不得以资金问题拖延工期或发生无故催款情况,若被新闻媒体曝光给公司和项目部带来负面影响或资金不足造成工人停工、罢工、聚众闹事,甲方将按5000―20000元∕次扣 罚劳务方,劳务方内发生纠纷争议由劳务方自行解决,总承包方不得解决劳务方与工人之间的任何争议,劳务方负责人要认真执行劳动法,做好工作,保证队伍稳定,否则将赔偿给总承包方或项目部及相关单位造成的一切损失,而且为此总承包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第六条:总承包方、劳务发包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1总承包方得权利和义务

6.1.1如工程进度款总承包方未按时支付,则以当期工程应付款余额每日1.5‰赔偿按约定比例内的付费额度。

6.1.2总承包方有权对劳务方所施工的项目进行安全、进度、质量方面的监控、检查,如发现劳务方存在质量或安全方面的隐患,总承包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改,并给予警告、罚款,每次处罚限额为500―2000元人民币。

6.1.3对总承包方所检查出得问题,劳务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经总承包方确认后,方能继续施工,对由此而产生的工期延误和劳务方的损失,总承包方不予确认,拒不整改或屡次违规者,总承包方有权解除与劳务方合同。同时总承包方对劳务方予以当月完成工程量的10%(已完工程必须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否则不予计价)处罚。

6.2劳务方的权利和义务

6.2.1服从总承包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导监督,按批准的计划、方案精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及安全文明、听从现场施工工长的指挥,否则罚款2000元/次。

6.2.1劳务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工完场清、现场整洁、有序、制定相应措施保护已完成产品不受损坏,如因劳务方原因造成其他已完分部、分项产品受损,劳务方必须修复或委托他方帮助修复承担全部费用。

6.2.3劳务方必须遵守总承包方制定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及处罚条例,各项处罚制度附后。

6.2.4机具设备,材料进场后,必须按总体布置方案安放、堆码整齐,不得随意安置,确保现场文明、整洁、安全。劳务合同的质量要求

6.2.5劳务方必须千方百计确保甲方工程进度,要求保证质量,保证安全,保证进度。不得以各种理由拖延工期或擅自将施工人员撤离现场。

劳务合同的质量要求

第七条:其他事项约定

7.1本合同所约定的施工项目,劳务方不得在转包或分包,如有发生,总承包方将终止本合同并扣留劳务保证金,同时将给予劳务方1-2万元的处罚。

7.2本合同约定若劳务方在施工阶段发生拖欠工人工资行为时,总承包方有权用劳务方所完成工程劳务进度余款进行支付,并按总承包方代支付工资款2倍罚款劳务方,作为违约赔偿。

第八条:纠纷处理与合同终止与生效。

8.1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可提当地仲裁部门进行仲裁或向当地法院提起公诉。

8.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所约定的施工项目完成并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账款结清后终止。

8.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8.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总承包方: 劳务分包方:

法人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篇三:《劳务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

施工总承包人:青岛海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劳务分包人:

同 书 青岛海帆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工程承包人: 青岛海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劳务分包人: 青岛海帆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 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

砌体工程、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整个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并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材料及试块的检验试验,参与图纸会审,完成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

收等工作(具体详见补充条款1)。

提供分包劳务内容: 包清工,包零星材料(钉子,铁丝,扎丝,封箱带)。

2、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 2009 年 12 月 20 日,结束工作日期: 2010 年5月15 日 总

日历工作天数为: 130天。其中,主体封顶日期为 2010年 5 月 10 日,主体验收

日期为 2010年 5月 15 日。

3、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

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 一次性验收合格 等级。

施工过程中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合格率为100﹪;主体工程为青岛市优质结构工程;单

位工程竣工验收观感,得分率90﹪以上。

全部混凝土为优良清水混凝土,确保混凝土顶板、梁、柱、墙不抹灰,砌体、钢筋、

模板、砼等分项工程均达到优良等级;砌体和砼工程的观感质量必须达到优等品。

4、项目经理

4.1 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 张明德 ,职务: 项目经理 , 职称: 工程师 。

4.2 劳务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 张尚和 ,职务: 项目经

理 ,职称: 。

5、工程承包人义务

5.1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5.2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试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5.3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5.4统筹安排、协调解决劳务分包人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5.5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5.6按本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

6、劳务分包人义务

6.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工程承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6.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6.3自觉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提供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并做到持证上岗(技术工人岗位证书、特殊作业人员岗位证书)。提供工程安全报监所需相关资料;

6.4按工程承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工程承包人标准化示范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6.5做好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劳务分包人责任发生损坏,劳务分包人自行

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6.6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赁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6.7按照主管部门要求,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建管亲情卡和爱心工资卡,并通过爱心工资卡发放工人工资。

7、安全施工与检查

7.1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7.2工程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与检查,自行配置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及设施,严格执行甲方对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方面的有关规定,确保安全生产。

7.3服从工程承包人管理,确保达到“青岛市标准化示范工地”、争创“青岛市观摩工地”。杜绝重大安全事故,一般事故负伤频率控制在1‰以内。

8、材料、设备供应

8.1 劳务分包人应在接到图纸后 10 天内,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经确认后,工程承包人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劳务分包人应在验收时提出,工程承包人负责处理。

8.2 劳务分包人应妥善接收、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劳务分包人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3劳务分包人领用材料数量超过定额用量时,超出部分按承包人最高采购价的120%扣罚。

8.4劳务分包人由于自身原因出现返工时,所产生的材料损失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8.5劳务分包人负责材料进场后的卸车与整理工作。

8.6劳务分包人自行提供的材料设备见补充条款。

9、劳务报酬

9.1 本工程的劳务报酬,均为一次包死,不再调整。 以上人工费、零星材料(钉子,铁丝,扎丝,封箱带)平方米包干费

/平方米(不影响建筑面积的工程变更包含在平方米单价包干范围内),结算总价=工程建筑面积×包干价。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执行《(2005)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相关规定,包干费详细内容见本合同补充条款1。

10、工期、安全及质量奖罚

10.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劳务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劳务分包人按期完成工期,奖励人民币10万元。其中,主体按期封顶奖励5万元,主体按期验收奖励5万元。在此基础上每提前一天封顶或每提前一天主体验收,奖励人民币5000元,因劳务分包人自身原因延期封顶或验收的,每拖期一天罚人民币5000元。

(2)因劳务分包人原因主体结构未能一次性通过“青岛市优质结构工程”验收的及因劳务分包人原因整体工程验收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扣罚劳务分包人5万元。同时劳务分包人必须在限期内自费整改至约定标准。承包人有权另选队伍进场施工,发生费用从劳务分包人劳务费中扣除。

(3)因劳务分包人原因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的,扣罚劳务分包人5万元,并限期整改合格。

(4)因劳务分包人原因受到主管部门罚款,由劳务分包人承担。造成承包人企业受到主管部门扣分处罚,承包人按每分5000元处罚劳务分包人。

11、合同份数

11.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各执一份;本合同副本 四 份,工程承包人执 三 份,劳务分包人执 一 份。

12、补充条款

1、合同单价包括的范围及内容:

按258元/平方米(按建筑面积计算),脚手架已综合包含,包干单价内。含本工程自开工至主体竣工验收阶段施工图纸范围内土建部分一、二次结构及工程附属构筑物。地下室外墙防水保护层,含施工期间排水、降水、管道井电力井封堵、主体竣工清理、主体竣工验收的所有人工费、零星材料(钉子,铁丝,扎丝,封箱带)、施工范围内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分包零星用工每个人工按70元,伙房用电费各自承担一半。

1.2包干单价中已包含分包人的人工费、管理费等一切费用。 包括:

篇四:《试用期劳动合同范本》

[篇一:试用期劳动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性别: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国籍: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性质为劳务合同。

第一条工作内容

1、1乙方同意在被聘用期间,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在企业应用事业部从事______________产品销售工作。

1、2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规定的标准完成工作。试用期劳动合同范本

第二条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本协议期限为________年。

第三条劳动时间

3、1乙方在被聘用期间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即在保证完成甲方安排工作任务情况下工作休息时间由乙方自行安排。

3、2乙方必须尽职尽责完成甲方规定的劳动内容,并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3、3乙方不能以甲方的名义开展任何与完成约定的工作任务无关的业务、活动或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否则一切后果乙方自己负责,同时甲方保留追究其法律及经济责任的权利。

第四条劳动纪律

4、1乙方在聘用期间,应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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